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唐 玄奘譯200卷CBETA T1545大于一万字 2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八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七
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幾我見幾我所見。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諸經中。佛說有二十句薩迦耶見。尊者舍利子。於池喻經中。雖略分別此二十句薩迦耶見。而皆未說幾是我見幾我所見。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未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斯論。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謂譬喻者。作如是說。薩迦耶見無實所緣。彼作是言。薩迦耶見計我我所。於勝義中無我我所。如人見繩謂是蛇。見杌謂是人等。此亦如是故無所緣。為止彼執。顯示此見實有所緣。故作斯論。問於勝義中無我我所。云何此見實有所緣。答薩迦耶見。緣五取蘊計我我所。
这二十种观点属于萨迦耶见,其中哪些属于我见,哪些属于我所见,等等,详细讨论。问为何要进行这样的讨论。回答说,为了详细解释佛经的意义。在许多经文中,佛提到有二十种萨迦耶见。尊者舍利子在《池喻经》中虽然简要地解释了这二十种萨迦耶见,但并没有说明哪些属于我见,哪些属于我所见。那部经是本论的基础,对于那部经中未说明的部分,现在想要进行说明,因此撰写了这篇论著。另外,为了反驳其他宗派的观点,展示正确的教义。例如,譬喻者说,萨迦耶见没有实际的对象。他们认为,萨迦耶见执着于我与我所,在胜义中没有我与我所,就像人把绳子看作蛇,把树桩看作人一样。因此,他们认为没有对象。为了反驳这种观点,展示这种见确实有对象,所以撰写了这篇论著。问在胜义中没有我与我所,为何这种见确实有对象。回答说,萨迦耶见依附于五取蕴,执着于我与我所。
如緣繩杌謂是蛇人。行相顛倒非無所緣。以五取蘊是實有故。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幾我見幾我所見耶。答五我見。謂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十五我所見。謂等隨觀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我有受想行識。受想行識是我所。我在受想行識中。問如我見行相。緣五取蘊。有五我所見行相。緣五取蘊亦應有五。何故乃說有十五耶。答我見行相。緣五取蘊無差別故。但有五種。我所見行相。緣五取蘊有差別故。有十五種。謂我眾具於一一蘊。皆有三種差別相故。然此薩迦耶見。或應說一。謂五見中薩迦耶見。或應說二。謂我我所行相差別。
就像将绳子误认为是蛇的人,其行为表现出颠倒的错误,并非没有对象。因为五取蕴被认为是实有的。这二十句萨迦耶见中,哪些是我见,哪些是我所見呢?回答是五句是我见,即等随观色是我,受想行识是我。十五句是我所見,即等随观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我有受想行识,受想行识是我所,我在受想行识中。问:如我见的行为对象是五取蕴,有五种我所見的行为对象也是五取蕴,也应该有五种,为何却说有十五种呢?回答是:我见的行为对象是五取蕴,没有差别,所以只有五种。我所見的行为对象是五取蕴,有差别,所以有十五种。也就是说,我所有的器具对于每一个蕴,都有三种不同的差别相。然而,这些萨迦耶见,或者应该说是一种,即五见中的萨迦耶见;或者应该说是两种,即我与我所的行为对象的差别。
說為我見及我所見。或應說三。謂欲色無色三界別故。或應說五。謂緣五蘊有差別故。或應說六。謂於三界各有我見我所見故。或應說九。謂從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九地別故。或應說十。謂緣五蘊各有我見我所見故。或應說十二。謂緣十二處有差別故。或應說十八。謂於九地各有我見我所見故。又緣十八界有差別故。或應說二十。謂分別緣蘊。我具行相差別。不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色是我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受想行識亦爾。五蘊各四故有二十。或應說二十四。謂緣十二處。各有我見我所見故。或應說三十六。謂緣十八界。各有我見我所見故。
可以认为有我见和我所見。或者可以认为有三种,因为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各有不同。或者可以认为有五种,因为依据五蕴存在差异。或者可以认为有六种,因为在三界中各有我见和我所見。或者可以认为有九种,因为从欲界到非想非非想处,九地各有不同。或者可以认为有十种,因为依据五蕴各有我见和我所見。或者可以认为有十二种,因为依据十二处存在差异。或者可以认为有十八种,因为在九地各有我见和我所見,同时依据十八界存在差异。或者可以认为有二十种,因为对五蕴进行分别时,我具备行相的差异,不分别时所起之处,如等随观,色是我,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受想行识也是如此,五蕴各有四相,因此有二十种。或者可以认为有二十四种,因为依据十二处各有我见和我所見。或者可以认为有三十六种,因为依据十八界各有我见和我所見。
或應說四十八。謂分別緣處。我具行相差別。不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眼處是我我有眼處。眼處是我所。我在眼處中。餘十一處亦爾。十二處各四故有四十八。或應說六十五。謂分別緣蘊。我具行相差別。亦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色是我受是我。瓔珞是我。僮僕是我器。如受有三。想行識亦爾。四三十二并觀色是我。總有十三。如觀色是我有十三。受想行識亦爾。五種十三。為六十五。或應說七十二。謂分別緣界。我具行相差別。不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眼界是我我有眼界。眼界是我所。我在眼界中。餘十七界亦爾。十八界各四故有七十二。或應說四百八。
或者可以说有四十八种。指的是对分别缘处的思考,我具有行相的差别。不分别所起处,如等随观。眼处是我,我有眼处,眼处是我的,我在眼处中。其余十一个处也是如此。十二处各有四,所以有四十八种。或者可以说有六十五。指的是对分别缘蕴的思考,我具有行相的差别,也分别所起处。如等随观,色是我,受是我,瓔珞是我,僮僕是我器。如受有三,想行识也是如此。四种三十二并观色是我,总共有十三。如观色是我有十三,受想行识也是如此。五种十三,为六十五。或者可以说有七十二。指的是对分别缘界的思考,我具有行相的差别,不分别所起处。如等随观,眼界是我,我有眼界,眼界是我的,我在眼界中。其余十七界也是如此。十八界各有四,所以有七十二。或者可以说有四百零八种。
謂分別緣處。我具行相差別。亦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眼處是我。色處是我。瓔珞是我。僮僕是我器。如色處有三。餘十處亦爾。十一種三。有三十三。并觀眼處是我。總有三十四。如觀眼處是我有三十四。餘十一處亦爾。十二種三十四。為四百八。或應說九百三十六。謂分別緣界。我具行相差別。亦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眼界是我。色界是我。瓔珞是我。僮僕是我器。如色界有三。餘十六界亦爾。十七種三。有五十一。并觀眼界是我。總有五十二。十八種五十二。為九百三十六。如是緣蘊行相。界地分別。緣處行相。界地分別。緣界行相。界地分別。
指的是对各种事物和道理进行思考和识别的缘起处。我具有对事物不同相貌或特征进行区分和识别的能力。也对所引起的事物进行思考和识别,如仔细观察。眼睛作为感官的功能区域是我,感官世界的认知是我,类似玉的宝石是我,仆人是我所拥有的用具。就像在感官世界的认知中有三种,其余十处也是如此。十一种三,共有三十三种。加上对眼睛作为感官的功能区域是我的观察,总共有三十四种。就像对眼睛作为感官的功能区域是我的观察有三十四种,其余十一种也是如此。十二种三十四种,共有四百零八种。或者应该说九百三十六种。指的是对事物之间差别的思考和识别。我具有对事物不同相貌或特征进行区分和识别的能力。也对所引起的事物进行思考和识别,如仔细观察。眼根对色相的感知能力及其相关的功能状态是我,色相的界限是我,类似玉的宝石是我,仆人是我所拥有的用具。就像在色相的界限中有三种,其余十六界也是如此。十七种三,共有五十一种。加上对眼根对色相的感知能力及其相关的功能状态是我的观察,总共有五十二种。十八种五十二种,共有九百三十六种。像这样,对五蕴的行事状态与表现、事物之间差别、事物固有的本质或本体的思考和识别,对事物和道理的思考和识别、事物之间差别、事物固有的本质或本体的思考和识别,对事物之间差别的思考和识别、事物固有的本质或本体的思考和识别。
若以相續。若以世若以剎那。分別則有無量薩迦耶見。此中且說分別緣蘊我具行相差別。不分別所起處故。但有二十句薩迦耶見。問何故此中但依緣蘊。說二十句薩迦耶見。非界處耶。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復次亦應依界處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復次蘊在初故且依蘊說。界處不爾。復次此中。不應問作論者。以作論者依經造論。佛於經中但依蘊說薩迦耶見有二十句。故作論者依之造論問若爾置作論者。應問。何故世尊。但依蘊說薩迦耶見有二十句。非界處耶。答觀所化故。謂佛觀察所化有情。若依蘊說薩迦耶見有二十句。便得解了能辦所作。
如果从因果连续性、世俗或瞬间的角度来分别,那么会有无数的我见。这里暂且只讨论基于五蕴的分别,即我与我所的行相和特征的差异。不分别所起之处,因此只有二十句我见。问为什么这里只依据五蕴来说二十句我见,而不是界和处呢?回答是,这是因为造论者的意图如此,甚至更广泛地说,也应该依据界和处来说,但没有说,应当知道这是有意省略的。再者,五蕴是基础,所以暂且依据五蕴来说。界和处则不是这样。再者,这里不应该问造论者,因为造论者是根据佛经来造论的。佛在经中只依据五蕴说有二十句我见,所以造论者也依据这个来造论。问如果这样,应该问为什么世尊只依据五蕴说有二十句我见,而不是界和处呢?回答是,这是为了观察所教化的有情。也就是说,佛观察所教化的有情,如果依据五蕴来说有二十句我见,就能得到理解并完成所要做的事。
非依界處。設依界處。彼得解了能辦所作。佛亦說之。但不如是。故不為說。復次薩迦耶見多緣蘊。非界處故偏說之。問何故此中。但說薩迦耶見有二十句。不說餘見耶。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復次應知此中是有餘說。謂亦應說邊執見有二十。邪見有八十。見取亦爾。戒禁取有四十。而不說者當知有餘。復次薩迦耶見。於五見中最為上首。是以偏說。復次薩迦耶見。是十種空近所對治。所以偏說。十種空者。謂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無為空。散壞空。本性空。無際空。勝義空。空空。問二十句者。句是何義。答是自性義。謂此見有二十自性。
不是依据界和处。即使依据界和处,他能够理解并完成行为,佛也这样说。但不是这样,所以不这样说。再次,萨迦耶见多缘于蕴,不是界和处,所以特别提到它。问为什么这里只说萨迦耶见有二十句,不说其他见呢?答:这是因为作者有这样的意图,甚至更广泛地说。再次,这里应该理解为还有更多的说法,也就是说,也应该说边执见有二十,邪见有八十,见取也是如此,戒禁取有四十,但不说是因为有更多。再次,萨迦耶见在五见中最为重要,所以特别提到。再次,萨迦耶见是十种空的近对治,所以特别提到。十种空是内空、外空、内外空、有为空、无为空、散坏空、本性空、无际空、胜义空、空空。问二十句是什么意思?答:这是自性的意思,即这种见有二十个自性。
問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者。云何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耶。答諸所有色。若四大種。若四大種所造。彼一切等隨觀是我。乃至識隨所應當說。問薩迦耶見。唯有漏緣非無漏。自界地緣非他界地。自界地中亦非一切一時而緣。何故言彼一切等隨觀是我耶。答此一切言是少分一切。非一切一切。故無有失。復次此一切言。依自所行境界而說。是以無過。問頗有於一蘊執我我所耶。答有。謂色蘊行蘊中。各有多法。執一為我。餘為我所。受想識蘊。雖無多類。而有種種差別自性。是故亦得計一為我餘為我所。等隨觀我有色。乃至廣說者。
问:对于观察色(物质形态)是我,受想行识(感受、想、行为、意识)是我,如何理解这种等同的观察?回答:所有色,无论是四大种(地、水、火、风四种元素)还是由四大种所造的色,都可以被等同观察为“我”。对于识蕴,也应当按照相应的方式去说。问:薩迦耶見(我见)只有有漏緣(以有漏法为缘取对象)而不是无漏,只与自界地緣(自身所处的三界九地)相关而不是他界地,即使在自界地中也不是所有事物同时成为缘,为什么说这一切都是等同观察为“我”呢?回答:这里的“这一切”指的是一小部分的一切,并不是指全部的一切,因此没有错误。再者,这个“这一切”的说法,是基于自身所行的境界来说的,所以没有过失。问:是否有对单一藴(五藴之一)执着为我和我所的情况?回答:有,在色藴和行藴中,存在多种法(现象),执着其中一种为“我”,其余的为“我所”。受想识藴虽然没有多种类别,但有种种不同的自性(固有本质),因此也可以计算一种为“我”,其余的为“我所”。等同观察“我有色”,等等详细说明。
云何等隨觀我有色。答於餘四蘊。展轉隨執一是我已。然後於色執為我有。如人有財有瓔珞等。云何等隨觀色是我所。答於餘四蘊。展轉隨執一是我已。然後於色執為我所。如人有侍有僮僕等。云何等隨觀我在色中。答於餘四蘊。展轉隨執一是我已。然後於色執為我器我處。其中如油在麻中。膩在摶中。蛇在篋中。刀在鞘中。酥在酪中。血在身中等。如等隨觀色有此三種。乃至等隨觀識應知亦爾。問執受等是我在於色中。是事可爾。以色是麁受等細故。執色是我在受等中。云何可爾。以麁法不應在細中故。脇尊者言。理不應責無明者愚盲者墮坑。有餘師說。
怎样理解“我有色”的等随观?回答是:在其他四蕴中,连续不断地执着其中一个是我,然后对色蕴产生“我有”的认同,就像人对自己的财物和瓔珞等产生所有感一样。怎样理解“色是我所”的等随观?回答是:在其他四蕴中,连续不断地执着其中一个是我,然后对色蕴产生“我所”的认同,就像人对自己的侍从和僮僕等产生所有权一样。怎样理解“我在色中”的等随观?回答是:在其他四蕴中,连续不断地执着其中一个是我,然后对色蕴产生“我器我处”的认同,其中色蕴就像油在麻中、膩在摶中、蛇在篋中、刀在鞘中、酥在酪中、血在身中等。就像这样,对色蕴的等随观有这三种理解,对识蕴的等随观也应如此理解。问:如果说执受等是我在色中,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色是粗糙的而受等是细微的。但如果说粗糙的色是我在受等中,这怎么可能呢?因为粗糙的事物不应该在细微的事物中。脇尊者说:不应该责备无明和愚昧的人,就像不应该责备盲人掉进坑里一样。有餘師说。
若執色是我在受等中者。彼執色細受等是麁是故尊者世友說曰。遍四大種造色身中。隨與觸合皆能生受。此說何義。此說身中遍能起觸。亦遍生受。彼作是念。從足至頂既遍有受。故知色我在於受中。大德說曰。一切身分皆能生受。彼作是念。受遍身有身之一分。是我非餘。是故受中得容色我。如受乃至識亦如是。問為有緣一極微起薩迦耶見不。設爾何失。若有者此應是正見非薩迦耶見。所以者何。要真實行智。方見極微故。若無者六法論說。當云何通。如彼論說。極微是常各別住故。此各別住。非無常因。是故極微決定常住。彼說云何。證此見緣極微。
如果有人坚持认为色身是我,存在于感受等之中,那么他们认为色身是细微的,而感受等是粗糙的。因此,尊者世友说:在遍布四大元素构成的色身中,任何与触感结合的地方都能产生感受。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说身体中处处都能引发触感,也处处能产生感受。他们这样想:从脚到头顶既然处处都有感受,所以可以知道色身中的我存在于感受之中。大德说: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能产生感受。他们这样想:感受遍布全身,是身体的一部分,是我而不是其他。因此,在感受中可以容纳色身的我。对于感受乃至意识也是如此。问:是否有可能因为一个极微而产生萨迦耶见?如果这样,会有什么错误?如果有,这应该是正见而不是萨迦��见。为什么呢?只有通过真实的修行智慧,才能见到极微。如果没有,六法论如何解释?如该论说:极微是常住的,各自独立存在。这种各自独立存在,不是无常的原因,因此极微决定是常住的。他们如何解释?证实这种见解与极微的关系。
彼說邊執見緣極微為境。證有身見亦緣極微。身邊二見所緣一故。答無緣一極微起薩迦耶見。問若爾六法論說當云何通。答彼論所說不順正理。不可引證此緣極微。謂彼論中更說多種不順理因。不可為證。有餘師說。有緣一極微起薩迦耶見。問若爾此應是正見非薩迦耶見。答此約所緣故說有。非約現起故說有。評曰。彼說非理。所以者何。如何此見。能住所緣。而不能起。是故前說於理為勝。問為有俱時總緣五蘊執為我不。設爾何失。若有者六法論說。當云何通。如彼論說。我體唯一無有五種。若有俱時總緣五蘊執為我者。我應有五。然蘊自相五種各別。
他们认为边执见以极微为所缘的境界。认为有身见也以极微为所缘。因为身见和边见所缘相同。回答说,没有以单一极微引发萨迦耶见。问如果这样,六法论的说法该如何理解?回答说,那部论中所说的并不符合正理,不能用来证明这里以极微为所缘。因为那部论中还提到了许多不符合正理的原因,不能作为证据。有其他论师说,有以单一极微引发萨迦耶见的。问如果这样,这应该是正见而不是萨迦耶见。回答说,这是从所缘的角度来说有,而不是从现起的角度来说有。评述说,那种说法不合理。为什么呢?这种见如何能安住在所缘上,而不能引发呢?因此,前面的说法在理上更为优越。问是否有同时总缘五蕴而执着为我的情况?假设这样有什么过失?如果有,六法论的说法该如何理解?正如那部论中所说,我体唯一,没有五种。如果有同时总缘五蕴而执着为我的情况,我应该具有五种。然而蕴的自相是五种各自不同的。
彼所執我相無差別。以所執我無有細分。無差別相。常住不變。生老病死不能壞故。若無者諦語經說當云何通。如彼經說。諦語外道白佛言。喬答摩。我說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有作是說。無有俱時總緣五蘊執為我者。問若爾六法論說。便為善通。諦語經說當云何通。答彼憍慢故作非理說。實無此執。復次彼欲試佛故作如是不順理言。謂彼聞佛有勝智見。心不定信。作是念言。我今當試有此事不。故作是說。復次彼心驚怖故。作如是不順理說。謂彼先設多種方便。來詣佛所欲興論議。既見世尊身有殊勝大論師相。謂頷輪如師子。眼睫如牛王。其牙纖利具四十齒。
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彼見是已恐墮負處生大怖畏故作是說。復次佛威神力映蔽彼心。故作如是不順理說。謂彼外道為論議故來詣佛所。既見世尊威德熾盛。梵釋護世尚不能覩。見已驚惶故作是說。復次天龍藥叉。威神力故。令作如是不順理說。謂有信佛天龍藥叉。作如是念。此惡外道結搆言詞欲惱亂佛。當以勢力擾亂其心。令違理說速墮負處。如鄔波梨欲來罵佛。天神威力擾亂其心。翻成讚歎。此亦如是。復有說者。有於一時總緣五蘊而起我執。問若爾諦語經說便為善通。六法論說當云何通答彼於五蘊起一合想。執為一我故無有失。問若爾彼執何為我所。
答若執內蘊為我。彼執外蘊為我所。若執外蘊為我。彼執內蘊為我所。故亦無失。問有五蘊外執有我不。設爾何失。若有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說。諸有沙門或婆羅門。施設有我。一切皆緣五聚蘊起。若無者。云何說有第六我見。答無五蘊外執有我者。問若爾云何說有第六我見。答於思行蘊所起我見。於餘行蘊所起我見。各別建立故有六種。問梵網經說。六十二見趣。一切皆以有身見為本。師子吼經說。諸有沙門或婆羅門。多種異見皆依二見。謂依有見及無有見。此二經說有何差別。答依等起故說諸見趣以有身見為本。依推求故說諸異見。依有無有見。
復次薩迦耶見。能引發諸見趣。有無有見能守護諸異見。是謂二經所說差別。若非常常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此諸見趣於生死中。與諸有情作大繫縛。作大衰患作大損伏。由有此故。令諸有情數於欲界色無色界受多苦惱輪轉生死。遠離慧明入母胎藏。住在生藏熟藏中間受諸迫迮。如重罪人禁在囹圄。欲令有情覺知如是見趣過失勤求解脫。故作此論。猶如世間繫縛衰患損伏之處。人若不知不能遠避。人若知之即能遠避。此亦如是。此論雜蘊智蘊見蘊。皆以二事尋求見趣。一以自性。二以對治。以自性者。謂如是見於五見何見攝。
以對治者。謂如是見。何見所斷。生智論中。亦以此二事。尋求見趣。如彼論說外道謗佛言。沙門喬答摩。是大幻者誑惑世間。然世尊道已超於幻。彼言。是幻者是謗道邪見。見道所斷。謗道邪見者。顯彼自性。彼謗世尊超幻道故。見道所斷者。顯彼對治道。忍智生永斷彼故。又彼論說。有作是言。世尊何故。慳阿羅漢。然世尊道已超於慳。彼言。是慳者是謗道邪見見道所斷。此中二事如前應知。又於問論梵網經中。復以一事尋求見趣。謂如是見由何而起。如是總說。便以三事。尋求見趣。一以自性。二以對治。三以等起。脇尊者言。不應如是尋求見趣。
如不應責無明者愚盲者墮坑。評曰。應以三事尋求見趣。所以者何。若以三事尋求見趣。則具縛異生。亦畢竟不起。如以聖道永斷遍知。此中應廣說實法師因緣。謂昔在此迦濕彌羅國中。有一阿練若處。諸瑜伽師。共會一處。論說諸見。作如是言。聖者於此無量過患。諸惡見趣。永不現行。甚為希有。時彼眾內。有一法師。名達臘婆。謂眾人曰。聖者於此諸惡見趣。已斷遍知。永不現前。有何希有。如我今者。具縛異生。以此三事。尋求見趣。設我後際流轉生死。如前際來。所經劫數。於此見趣更不現行。乃為希有。爾時眾中有阿羅漢。作如是念。具縛異生。
乃能於此賢聖眾中。作師子吼。甚為希有。吾當後時驗彼所言。為實非實。然所積財必歸於盡。一切高貴必當墮落。一切合會必當別離。一切壽命必歸於死。此實法師。後命終已。還生本國婆羅門家。彼阿羅漢天眼見之。數往其家而問安不。如是荏苒至年長大。時阿羅漢為試驗之。取彼嚴具而問之言。此是誰許。彼默不答。其母謂曰。兒今何故不答師問。彼白母言。師所問者。世間所無當云何答。母曰。世間無何等物。彼言。無我。所以者何。以一切行皆無我。無有情無命者。無補特伽羅。無生者無養育者。無作者無受者。唯空行聚故不應答。時阿羅漢聞已歎言。甚為希有。雖經生死。而諸見趣猶不現行。汝於前世賢聖眾中作師子吼。具縛異生。若以三事尋求見趣。設經多劫亦不現前。斯言有實。是故應以所說三事尋求見趣。有大饒益。
若非常常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問何謂非常。答諸有為法。問何緣外道計彼為常。答由二緣故。一見諸色法相似相續故。二見心心所法憶本事故。見諸色法相似相續故者。謂彼外道見老時色似小時色。見今日色似昨日色。便作是念。即小時色轉至老時。即昨日色轉至今日。見心心所法憶本事故者。謂彼外道見小時所作所習所受。老時能憶見。昨日所作所習所受。今日能憶便作是念。老時心心所法。即小時心心所法。今日心心所法。即昨日心心所法。由此二緣故彼外道於五取蘊妄計為常。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彼諸外道於五取蘊相似相續覆故。不知非常威儀。將攝覆故不知是苦。薄皮莊飾覆故。不知不淨作用。我執覆故不知無我。由此外道起常等見。此中邊執見常見攝者顯彼自性。此於常斷二邊執中常邊攝故。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謂於苦諦忍智。若生如是種類。不正尋思不正分別。顛倒見不平等取。永斷止息。如草端露日照則銷。彼亦如是以迷苦生見苦便斷。問善說法者。亦說諸法常有實體性相我事。何故所見不名為惡。外道亦然。獨稱惡見。答善說法者。雖說諸法有實體等。而無作用。外道所說兼有作用。有說。善說法者。
唯說諸法暫起作用。彼說諸法數起作用。有說。善說法者。宣說諸法為生所生。為老所老。為滅所滅。彼說諸法非生所生。非老所老。非滅所滅。有說。善說法者。宣說諸法流轉三世。彼說諸法不經於世。有說。善說法者宣說諸法。依因託緣和合而生。彼說諸法非因緣生。有說。善說法者。宣說諸法生滅相應。有因有緣有為相合。彼說不爾。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善說法者。所見非惡。外道所起獨稱惡見。問若於非常起常見者。決定誹謗無常因緣。彼見云何不名邪見。答無行相轉立邪見名。彼見不然故非邪見。有說。壞實事者立邪見名。彼乃增益故非邪見。
問何故此見名邊執見。答執常邊故斷常乖中俱名為邊。執二邊見名邊執見。如世尊告迦多衍那。若以正智觀世是集。言無所有則更不行。無所有者即是斷見。若以正智觀世是滅。言有所有則更不行。有所有者即是常見。謂觀有情未來蘊起故非是斷。現在蘊滅故非是常。復次起我見者。猶是邊鄙世所訶責。況復於我執有斷常。此執邊鄙極可訶故名邊執見。
若常非常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見滅所斷。問何謂為常。答寂滅涅槃。問何緣外道計彼非常。答外道執有四種解脫。一名無身。二名無邊意。三名淨聚。四名世間窣堵波。無身者。謂空無邊處。無邊意者。謂識無邊處。淨聚者。謂無所有處。世間窣堵波者。謂非想非非想處。然四無色雖久還退。彼作是念。我等解脫既有退墮。當知釋種所說涅槃亦有退墮。故於涅槃起非常見。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以彼撥無常涅槃故。見滅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問為有邪見。能於寂滅涅槃。起非常行相不。設爾何失。
若有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彼說。云何邪見。謂謗因謗果。謗作用壞實事。諸忍樂慧觀見。若無者此中所說。當云何通。如說。若常非常見邪見攝。見滅所斷。答應作是說。有此邪見。問品類足說當云何通。答彼說邪見行相不盡。謂有所餘煩惱行相。彼不說故。有說。攝在彼所說中。謂謗因者謗集諦。謗果者謗苦諦。謗作用者謗道諦。壞實事者謗滅諦。有說。謗因謗果謗作用者。各謗三諦。壞實事者。唯謗滅諦。有餘師說。無此邪見。問此中所說。當云何通。答涅槃中有常相。若謗無涅槃。亦謗此常相。如指中有四處。若撥無指。亦撥四處。有說。義准故作是說。謂諸外道唯執有蘊是常住法。涅槃非蘊是故義准。彼定撥無。由此說有常非常見。然無邪見。能於寂滅涅槃。實起無常行相。
若苦樂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見苦所斷。問何謂為苦。答諸有漏法。問何緣外道計彼為樂。答愚於少時適意事故。如疲暫息。寒暫得暖。熱暫得冷。飢暫得食。渴暫得飲。便作是念。我今受樂。然諸蘊中。有少分樂如量而取亦非顛倒。外道於中增益而取同究竟樂。故成顛倒。此中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者顯彼自性。取苦苦等為妙樂故。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問何故取苦為樂名為見取。取無常為常非見取耶。答取苦為樂者。一向取劣法為勝故。名見取。取無常為常者。非一向取劣法為勝故非見取。
以常法中勝不勝法同為一聚。如虛空非擇滅。是無記故不名勝法。復有說者。於諸蘊中有少分樂。由觀彼故取苦為樂名為見取。非諸蘊中有少分常可觀彼故。取無常為常亦名見取。所以者何。色等五蘊剎那性故。體虛幻故。暫時住故。臨滅壞故。如說。云何滅時法。謂現在法。故取無常為常住者。名邊執見。不名見取。若樂苦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見滅所斷。問何謂為樂。答勝義樂唯涅槃。問何緣外道謂涅槃苦。答彼作是說。一根壞時。尚生於苦。況涅槃中諸根皆壞。是故涅槃必是極苦。對彼尊者世友說言。根是苦因。若一根在猶能生苦。
況有多根。唯涅槃中諸根皆滅。無苦因故乃是極樂。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謗涅槃故。見滅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問道諦亦樂。如契經說。道依資糧。涅槃依道。由道樂故。得涅槃樂。何故唯說見滅所斷。答應知此中是有餘說。謂應說言。若樂苦見是邪見攝。此有二種。若謂滅為苦見滅所斷。若謂道為苦見道所斷。而不說者有別意趣。謂無漏道雖亦是樂而屬二分。屬樂分者得涅槃故。屬苦分者是無常故。如契經說。無常故苦。復有說者。道諦非樂。得涅槃故假說為樂。如說。由樂至樂涅槃。故此唯說見滅所斷。問為有邪見能於涅槃起苦行相不。設爾何失。此中難通。廣如前非常說。
若不淨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見苦所斷。問何謂不淨。答諸有漏法。問何緣外道計彼為淨。答愚於少時鮮淨事故。如治髮爪口齒皮等。令顯形色暫時鮮淨。便作是念。我身清淨。然諸蘊中有少分淨。如量而取亦非顛倒。外道於中增益而取。同究竟淨故成顛倒。此中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者顯彼自性。取糞穢等為真淨故。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問現見九孔不淨常流。如何外道執身是淨。答彼作是念。已流出者。雖是不淨未流出者必應是淨。如堅叔迦樹花紅赤似肉。野干蹲下望之作如是念。
我於今者定當食肉。須臾彼花有墮地者。便走嗅之乃知非肉。復作是念。已墮地者雖非是肉。餘未墮者必應是肉。外道亦爾。無明所迷故作是執。諸有漏法由二義故。說名不淨。一由煩惱。二由境界。諸染污法具由二義。不染污法但由境界。問若爾云何有漏善法亦名清淨。答少分淨故。謂彼雖是有垢有過有毒有濁。而違煩惱不雜煩惱壞煩惱故。復有說者。諸無漏法是勝義淨。有漏善法牽引順彼故亦名淨。問善說法者。於有漏法亦說有淨。如三淨業而不名惡。何故外道說彼為淨便名惡見。答善說法者。唯說妙行為淨。外道總說妙行惡行為淨。復次善說法者唯說善根為淨。外道總說善不善根為淨。復次善說法者唯說對治。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法為淨。外道亦說結等為淨。復次善說法者。說有漏法有少分淨。外道說彼為究竟淨。是故外道所說是惡。善說法者不名惡見。
若淨不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此有二種。若謂滅為不淨見滅所斷。若謂道為不淨見道所斷。問何謂為淨。答滅道二諦。問何緣外道計滅道諦為不淨耶。答彼說煩惱是真不淨。聖道斷之便成不淨。道所得滅亦成不淨。如以刀水割洗穢物。便成不淨。以此刀水割洗餘物。亦成不淨。滅道亦然故應不淨。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誹謗滅道是不淨故。見滅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道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問為有見能於滅道二諦起不淨行相不。設爾何失。此中難通廣如前說。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