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唐 玄奘譯200卷CBETA T1545大于一万字 2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四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三
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耶。答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若入正性離生。先現觀無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欲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辦無色界事。後合辦欲色界事。如是世第一法。應言無色界繫。然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無色界繫。此中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者。謂見道中。先別現觀欲界苦諦。為苦行相。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諦為苦行相。問見道位中。
为什么这个法则不能说是无色界系呢?回答说,当修行者进入正性离生的状态时,首先通过现观认识到欲界的苦是苦,然后通过合观认识到色界和无色界的苦也是苦。圣道的发起,首先是处理欲界的问题,然后是色界和无色界的问题。如果修行者进入正性离生的状态,首先通过现观认识到无色界的苦是苦,然后通过合观认识到欲界和色界的苦也是苦。圣道的发起,首先是处理无色界的问题,然后是欲界和色界的问题。像这样,世第一法应该被称为无色界系。然而,当修行者进入正性离生的状态,首先通过现观认识到欲界的苦是苦,然后通过合观认识到色界和无色界的苦也是苦。圣道的发起,首先是处理欲界的问题,然后是色界和无色界的问题。因此,世第一法不能说是无色界系。这里所说的修行者进入正性离生的状态,首先通过现观认识到欲界的苦是苦,然后通过合观认识到色界和无色界的苦也是苦,指的是在见道阶段,首先分别通过现观认识到欲界的苦谛作为苦行相,然后通过合观认识到色界和无色界的苦谛作为苦行相。问到在见道位中。
具觀四諦。何故但說觀苦諦耶。答見道位中。先觀苦諦。以相麁顯是故偏說。問四種行相。皆現觀苦。何故但說苦行相耶。答理應具說而不說者。當知此中是有餘說。有說此文但應作如是說。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不應言為苦。而復言為苦者有何意耶。答四行相中。苦最居首故且說苦類顯餘三。有說以苦行相久遠所傳。過去如來應正等覺。皆於諦首標苦名故。有說以苦行相。唯屬苦諦故偏說之。非常行相通屬三諦。空非我行相屬一切法故。有說此苦行相。能違諸有能棄生死。勝餘行相順厭心故。乃至嬰兒雖得種種上妙飲食。適欲食時有人語言。
完整地观察四圣谛。为何只说观察苦谛呢?回答说,在见道位中,首先观察苦谛,因为其特征明显,所以特别提出来说。问四种行相都是对苦的现观,为何只说苦行相呢?回答说,理论上应该全部说,但没有说的部分,应当知道这是省略的说法。有人说,这段文字应该这样说:先现观欲界的苦,然后综合现观色界和无色界的苦,不应该说“为苦”,却又说“为苦”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在四种行相中,苦是最重要的,所以先说苦以显示其他三个。有人说,因为苦行相是长久以来传承下来的,过去的如来、正等觉都在谛的开头标明苦的名字。有人说,因为苦行相只属于苦谛,所以特别提出来说。无常行相属于三谛,空非我行相属于一切法。有人说,这个苦行相能够违背所有存在,能够放弃生死,比其他行相更能顺应厌恶心。甚至婴儿虽然得到了各种美妙的饮食,正要开始吃的时候,如果有人说了什么。
此食有苦即便棄捨。是故偏說。有說以苦行相易可信受。謂內外道老少愚智皆信有苦。是故偏說。有說苦相麁顯易以智知纔說即了。是故偏說。如智於所知。覺於所覺。行相於所行。根於根義。能緣於所緣。應知亦爾。問何故行者。見道位中。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耶。答麁細異故。謂欲界苦麁易可觀察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細難可觀察故後現觀。如習射人先射麁物後射毛端。此亦如是。問若爾色界苦麁無色界苦細。何故行者俱時現觀。答以觀行者。於定不定二界差別起現觀故。謂欲界苦不定界攝故別現觀。色無色界苦俱定界攝故合現觀。
这种食物如果带有苦难就应该立即放弃。因此,特别强调这一点。有人说,因为苦难的修行相容易让人信服,所以特别强调。无论是佛学还是外学,无论年长年幼、愚昧智慧,都相信存在苦难。因此,特别强调。有人说,苦难的特征明显,容易通过智慧来理解,一旦提及就能明白,因此特别强调。就像智慧对于所知的理解,觉悟对于所觉的洞察,行相对于所行的体现,根对于根义的依据,能缘对于所缘的关联,应当知道也是如此。问为什么修行者在见道位中,先观察欲界的苦难,然后才观察色界和无色界的苦难呢?回答说,因为粗细不同。欲界的苦难粗显,容易观察,所以先观察;色界和无色界的苦难细微,难以观察,所以后观察。就像练习射箭的人先射大目标,后射细小的目标。这也是同样的道理。问如果色界的苦难粗显,无色界的苦难细微,为什么修行者同时观察呢?回答说,因为观察的修行者在定和不定两种境界中同时产生观察。欲界的苦难不属于确定的境界,所以分别观察;色界和无色界的苦难都属于确定的境界,所以一起观察。
如定不定界。修不修界。離染不離染界。應知亦爾。有說欲界苦於觀行者。現為逼惱猶如重擔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於觀行者。則不如是故後現觀。有說欲界苦是觀行者現所執受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則不如是故後現觀。有說欲界苦於觀行者現生痛惱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不爾故後現觀。有說欲界苦行者現見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不爾故後現觀。問若色無色界苦不現見者。行者云何於彼現觀。答現見有二種。一執受現見。二離染現見。彼觀行者於欲界苦具二現見。於色無色界苦但有離染現見。猶如商人有財兩擔。一自擔之。二使人擔。於自所擔。具二現見。
确定与不确定的界限,修行与不修行的界限,远离烦恼与不远离烦恼的界限,这些都应该被理解。有人说,在欲界中,苦对于修行者来说,因为现在正遭受逼迫和困扰,就像重担一样,所以先进行现观。而在色界和无色界中,苦对于修行者来说,并不是这样,所以后进行现观。有人说,在欲界中,苦是修行者现在所执着和感受的,所以先进行现观。而在色界和无色界中,苦并不是这样,所以后进行现观。有人说,在欲界中,苦是修行者现在所经历的痛苦和烦恼,所以先进行现观。而在色界和无色界中,苦并不是这样,所以后进行现观。有人说,在欲界中,苦是修行者现在所直接体验和证悟的,所以先进行现观。而在色界和无色界中,苦并不是这样,所以后进行现观。如果有人问,如果色界和无色界的苦不是直接体验和证悟的,修行者如何在那里进行现观呢?答案是,现见有两种。一种是执着和感受的现见,另一种是远离烦恼的现见。那些修行者在欲界中对苦具有两种现见,在色界和无色界中对苦只有远离烦恼的现见。就像商人拥有两担财物,一担自己承担,一担让人承担。对于自己承担的,具有两种现见。
謂輕重現見及財物現見。於他所擔唯有一種財物現見。此亦如是。有說欲界苦近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遠故後現觀。如近遠與身俱不與身俱。在自身在他身亦爾。有說欲界苦有三種。謂善不善無記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但有二種。謂善無記故後現觀。有說修觀行者將入聖時。必成就欲界異生性。不成就色無色界異生性。現觀法爾於成就者先起。於不成就者後起。有說見欲界苦時斷二種結。謂不善無記故先現觀。見色無色界苦時唯斷無記結故後現觀。如不善無記。有異熟無異熟。生二果生一果。無慚無愧相應。無慚無愧不相應。當知亦爾。有說如異生位。謗苦諦時。先謗欲界苦。後謗色無色界苦。今入聖位信苦諦時。亦先信欲界苦。後信色無色界苦。如謗信迷悟疑決。應知亦爾。是故於欲界苦先別現觀。於色無色界苦後合現觀。
所谓轻重的直接体验和对财物的直接体验。对于他人所承担的,只有一种对财物的直接体验。这情况也是如此。有人说,因为欲界的苦接近,所以先进行直接体验。色界和无色界的苦较远,所以后进行直接体验。就像近和远与身体一起或不与身体一起,在自身或在他人身上也是如此。有人说,欲界的苦有三种,即善、不善、无记,因此先进行直接体验。色界和无色界的苦只有两种,即善和无记,因此后进行直接体验。有人说,修行者在即将进入圣境时,必定会实现欲界的凡夫本性,而不会实现色界和无色界的凡夫本性。直接体验自然而然地在实现者中先发生,在未实现者中后发生。有人说,在观察欲界苦时,会断除两种束缚,即不善和无记,因此先进行直接体验。在观察色界和无色界苦时,只断除无记的束缚,因此后进行直接体验。就像不善和无记,有异熟和无异熟,生二果和生一果,有无惭无愧相应和无惭无愧不相应,也应当知道是这样。有人说,就像在凡夫的位置上,诽谤苦谛时,先诽谤欲界的苦,后诽谤色界和无色界的苦。现在进入圣位,信苦谛时,也先信欲界的苦,后信色界和无色界的苦。就像诽谤、信、迷惑、觉悟、怀疑、决定,也应当知道是这样。因此,对欲界的苦先分别进行直接体验,对色界和无色界的苦后合并进行直接体验。
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者。謂見道中。先別辦於欲界所應作事。後合辦於色無色界所應作事。問現觀辦事。有何差別。有作是言。此無差別現觀即是所辦事故。或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即差別。謂此名現觀。此名辦事。復次通達所緣是現觀。斷諸煩惱是辦事。復次現觀者謂智現觀。辦事者謂事現觀。復次現觀者謂智遍知。辦事者謂斷遍知。如智遍知。斷遍知智作證。得作證。明解脫道道果。應知亦爾。復次現觀者。謂無間道所作。辦事者。謂解脫道所作。如無間道所作。解脫道所作。斷繫得證離繫。得除過失修功德。出下賤入勝妙。捨無義得有義。
圣道起初处理欲界事务,随后也处理色界和无色界事务。这是指在见道阶段,先分别处理欲界应做的事务,然后合并处理色界和无色界应做的事务。问到现观和办事有何差别,有人说这两者没有差别,现观即是所办的事务。也有人说有差别,并且名称就是差别,即这个称为现观,那个称为办事。再者,通达所缘是现观,断除一切烦恼是办事。现观是指智现观,办事是指事现观。现观是指智遍知,办事是指断遍知。如同智遍知和断遍知,智作证,得作证,明解脱道道果,也应如此理解。现观是无间道所做,办事是解脱道所做。如同无间道所做,解脱道所做,断除束缚,证得解脱,除去过失,修行功德,从低贱走向至高无上,舍弃无意义,获得有意义。
盡愛膏油受無熱樂。應知亦爾。復有說者。剎那是現觀。相續是辦事。如剎那相續入數。入應知亦爾。若入正性離生等者。反舉非理。順成是義。問如於色界苦非先現觀。而世第一法是色界繫。如是於無色界苦。雖非先現觀。何妨世第一法是無色界繫。答以色界中有遍緣智。能緣自地及緣上下。故於色界苦。雖非先現觀而世第一法。得是色界繫。無色界中無遍緣智。雖緣自上而不緣下。故世第一法非無色界繫。
完全沉浸在对无热乐的贪爱之中。应当知道,这同样适用于其他情况。还有另一种说法,认为刹那是现观,相续是办事。就像刹那相续被计入数量一样,进入应当知道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进入正性离生等状态,那么反过来提出的观点是不合理的。顺应成就是这个意义。问:在色界中,苦不是先现观,但世第一法属于色界系。那么在无色界中,苦虽然不是先现观,为什么世第一法不能属于无色界系呢?回答说,在色界中存在普遍的智慧,能够涉及自己的领域以及上下领域。因此,在色界中,即使苦不是先现观,世第一法也可以是色界系。在无色界中没有普遍的智慧,虽然可以涉及自己的上层,但不能涉及下层。因此,世第一法不是无色界系。
復次入無色定。除去色想。非除色想能知欲界。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問此中復次理不應說。應但說言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所以者何是一門故。有餘於此以義正文應作是言。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答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所以者何。此於所問義是根本答。故應作是說。而不說者。有何意耶。答夫設言論法有二種。一者方便。二者根本。先所說者。是方便言論。今所說者。是根本言論。根本異方便故。復次言方便法在前故。應如文說。有作是說。論道有二。一者開縱。二者遮奪。此中前門。是開縱論道。
再次,进入无色定,消除了对色相的想象,并不是消除色相的想象就能了解欲界。如果因为这种法而产生苦法智忍,那么也因为这种法而产生世第一法。问:这里不应该再说下去,应该只说进入无色定消除色相的想象,等等。所以,为什么这是一法门的原因。有些人在这里应该以义理正文这样说:为什么这个法不应该说是属于无色界系?回答说,进入无色定消除色相的想象,等等。所以,为什么这是对所问义的根本回答,所以应该这样说。而不说的原因是什么呢?回答说,设立言论有两种,一种是方便,另一种是根本。之前所说的是方便言论,现在所说的是根本言论。根本与方便不同。再者,方便法在前,应该按照文字来说。有人说,论道有两种,一种是开放纵容,另一种是遮蔽剥夺。这里前面的门,是开放纵容的论道。
後門是遮奪論道。由此本文於義無失。有餘師說。此中前門顯苦法智忍但緣欲界。後門顯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同一所緣故。彼定非無色界繫。以無色定有除色想。必不緣下有漏色故。除色想定。在四無色及彼上三近分地攝。問有多處說。除色想言。謂此處說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大種蘊說。云何除色想。謂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乃至廣說。波羅衍拏。亦作是說。
后门是遮夺论道。由此本文在义理上没有失误。有余师说,这里前门显示苦法智忍只涉及欲界。后门显示世第一法与苦法智忍有相同的所缘,因此它肯定不是无色界系。因为无色定有除色想,必然不会涉及下界的有漏色。除色想定,在四无色及那些近分地所包含。有人问,有多处说,除色想言,即这里说进入无色定,除去色想,乃至详细说明。大种蕴说,如何除色想。即有比丘,发起这样的胜解,乃至详细说明。波罗衍拏,也这样说。
諸有除色想 能除一切身
在所有存在的形式中,除去对色相的执着,能够消除对所有身体形态的执着。
於內外法中 無有不見者
在内在因素和外在教法中,没有不被观察和感知的主体。
眾義品中。亦作是說。
於想有想非即離 亦非無想非除想
如是平等除色想 無有染著彼因緣
如是諸說。義有何異。答此蘊中說。不緣下地流轉諸色名除色想。大種蘊說。遣積集色令不現前名除色想。波羅衍拏眾義品說。斷色界愛名除色想。有說此處除色想者通四念住。大種蘊說除色想者。唯身念住。波羅衍拏眾義品說。除色想者。唯法念住有說此處除色想者。在七地攝謂四無色上三近分大種蘊說。除色想者。在第四靜慮攝。波羅衍拏眾義品說除色想者。亦在七地攝。謂未至中間四靜慮。空無邊處近分。有作是言。大種蘊說除色想者。是不共唯內道有故。餘三是共。有餘師說。此蘊所說除色想者。是共內外道俱有故。餘三是不共。如是名為諸說義異。
於此義中。復有分別。問何緣世第一法。非無色界繫耶。答非田等故。謂無色界於世第一法。非田非器非地。不能生長世第一法。故於彼無。復次若地有餘順決擇分。彼地可有世第一法。無色界無餘順決擇分。是故無有世第一法。復次若定。容有遍觀三界四諦善根。彼定可有世第一法。於無色定無此善根。是故無有世第一法。復次若定容有緣一切法無我行相。彼地可有世第一法。無色定中無此行相。是故無有世第一法。復次若地。能修現觀邊世俗智。彼地可有世第一法。無色地中無如是事。故彼無有世第一法。復次若地有見道。可有世第一法。無色界中無有見道。
是故無有世第一法。問因論生論。何故無色界無見道耶。答如前所說無世第一法因亦為此證。復有別義。謂無色界奢摩他增故。要毘鉢舍那增地。能有見道。有餘於此雙遮二界。謂欲界極麁故。無色界極細故。俱無世第一法。復次欲界善根極羸劣故。無色界善根極沈昧故。俱無世第一法。復次欲界極喧動故。無色界極寂靜故。俱無世第一法。復次若地。有遍緣智及斷結道。彼地容有世第一法。欲界雖有遍緣智。而無斷結道。無色界雖有斷結道。而無遍緣智。是故俱無世第一法。問頗有二聖者。同生一處。於世第一法。一成就。一不成就耶。答有。謂一依初靜慮。
入正性離生。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俱命終生第二靜慮。依初靜慮者。不成就世第一法。越地捨故。依第二靜慮者。猶成就世第一法。生自地故。問頗有二阿羅漢。俱在欲界於世第一法。一成就。一不成就耶。答有。謂一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俱命終。生第二靜慮中。有未離欲界。俱得阿羅漢果。依初靜慮者。不成就世第一法。越地捨故。依第二靜慮者。成就世第一法。生自地故。
世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雖已說彼在色界繫。而未分別彼在何地。今欲分別。如已知人所居國邑。而未知彼所居宅等。此亦如是故作斯論。復次為令疑者得決定故。謂先說言。世第一法。唯色界繫。然色界中。有三種地。一有尋有伺地。二無尋唯伺地。三無尋無伺地。而未顯示世第一法定在何地。有諸善根唯在有尋有伺地。如詞無礙解。有諸善根。唯在無尋無伺地。如淨解脫。後四勝處。前八遍處。有諸善根。在有尋有伺。及無尋無伺地。如喜無量。有說。亦如初二解脫。前四勝處。勿有生疑。世第一法。唯在一地。或在二地。
今成立彼定在三地。故作此論。世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應言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問何故顯示世第一法在三地耶。答為止餘部執。此善根唯在一地。謂或有執。世第一法。唯有尋有伺。有相有警覺。非等引屬異生緣諸行。唯有尋有伺者。思搆轉故。有相者緣名起故。有警覺者。有功用故。非等引者相續轉故。屬異生者。異生得故。緣諸行者。緣有為故。為止彼執。顯此善根。通在三地。云何有尋有伺。答若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謂依未至及初靜慮。入正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
問此中依言。欲顯何法。有作是說。此俱生定說名為依。謂世第一法。相應定以依聲說。此俱生依。有成文證。如智蘊說。若依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於苦法智忍相應定。以依聲說。此亦如是。有餘師說。此等無間緣定。說名為依。謂增上忍相應定。以依聲說。如是說者。即彼三地。說名為依。後所說依。應知亦爾。云何無尋唯伺。答若依無尋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謂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無伺。答若依無尋無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謂依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
若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彼修一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二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三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四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四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五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五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六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六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七地現觀邊世俗智。有餘師說。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二地。世第一法。
三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三地。世第一法。四地現觀邊世俗智。所以者何。以彼三地。皆一地故。一隨眠故。此中善法互為因故。依餘地如前說。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若作是說。則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者。應得二地世第一法。謂有尋有伺。及無尋唯伺。若爾便違此文。所說云何。有尋有伺。若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唯伺。若依無尋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勿有此過。是故前說於理為善。問何故見道。修自他地。世第一法。唯修自地耶。
答見道無漏解脫離繫。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復次見道雖在地而不墮界。世第一法在地亦墮界故。復次見道由三緣故修。一因長養故。二同辦事故。三同對治故。因長養者。謂六地見道。展轉為因。同辦事者。謂上地見道。所應作事。下地見道。亦能辦之。同對治者。謂上地見道。所對治惑。下地見道。亦能對治。修道亦以如上所說三緣故修自地他地。因長養者。謂九地修道。展轉為因。又如法智離欲界染。亦修類智。此但由一緣謂因長養故。同辦事者。謂上地修道所應作事。下地修道亦能辦之。又如苦智所應作事。乃至道智。亦皆能辦。同對治者。
謂上地修道所對治惑。下地修道亦能對治。又如一念此智現前。能於未來修無量念。世第一法。非因長養。諸地不能互為因故。亦非同辦事。於煩惱斷。不能證故。亦非同對治。以不能永斷諸煩惱故。復次世第一法。繫屬相續。見道不如是故。復次世第一法。能辦異熟。見道不如是故。復次世第一法。為愛所繫。見道不如是故。復次世第一法。有垢有過。有毒有刺。有染有濁。見道不如是故。復次世第一法依異生身。異生身法不修他地。見道唯依聖者身。聖者身法修自他地故。問世第一法。與現觀邊諸世俗智。同是有漏。何故彼智。自他地修。世第一法。
唯修自地。答現觀邊世俗智。是見道眷屬。依見道修。如見道修自他地。彼智亦爾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依聖者身。聖者能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依隨信隨法行身。彼能具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有冤敵無勢力。有冤敵故。自他地修。無勢力故依他力修。世第一法。無冤敵有勢力。無冤敵故。唯修自地。有勢力故。依自力修。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不用功得。隨見道力。自他地修。世第一法。用功而得。是故唯能修於自地。
問何故六地。所起見道。上能修下。下不修上。答上地法勝。現在前時。則能修下。下地法劣。現在前時。不能修上。如劣朝勝非勝朝劣。此亦如是。復次下地力劣依上而修。如力劣人依附強者。上地力勝不依下修。如力勝人不依附劣。復次下地屬上故。上能修下。上地不屬下故。下不能修上。如人屬他受他驅使。不屬他者他不能役。復次若依上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下地已得離染故能修下。若依下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上地未得離染。設已離染不得自在。以不依彼入正性離生故。由此下地不能修上。復次若於上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下地已得故能修。
若依下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上地未得故不修。設已得者而不自在。以不依彼入正性離生故。復次下地求上故上修下。上地不求下故下不修上。復次下地能斷上故。上能修下。上地不斷下故下不修上。復次下能辦上事故。上須修下。上不能辦下事故下不修上。復次猶如六種守護法故。謂三十三天。懼阿素洛。安布六軍而自守護。一依海住龍。二堅手天。三持鬘天。四恒憍天。五四大王眾天。六三十三天。若阿素洛。從自宮出。欲與諸天興戰諍時。依海住龍。先與戰諍。若龍能勝阿素洛者。餘五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堅手天軍即助其力。若二能勝。
餘四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持鬘天軍復助其力。若三能勝。餘三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恒憍天軍復助其力。若四能勝。餘二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四大王軍復助其力。若五能勝。三十三天無事而住。若不能勝。三十三天與前五軍。相助戰諍。令阿素洛退敗馳走。如是見道。為欲對治見所斷惑安布六地。一未至定乃至第六。第四靜慮若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未來唯修一地。見道即能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五地無事而住。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二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四地無事而住。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三地。
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三地無事而住。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四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二地無事而住。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五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第四靜慮無事而住。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六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故依上地能修於下。依彼下地不能修上。復次猶如依山六重池故。謂從山頂乃至於下。有六泉池連次流注。其最上水流遍六池。第二遍五第三遍四。乃至第六唯遍一池。如是六地所起見道。上能修下下不修上。
問頗有世第一法。或尋相應非伺。或伺相應非尋。或尋伺俱相應。或尋伺俱不相應耶。答有尋相應非伺者。謂未至定初靜慮伺。伺與自性不相應故。伺相應非尋者。謂尋及靜慮中間除伺。餘心心所法。尋伺俱相應者。謂未至定初靜慮中除尋伺。餘心心所法。尋伺俱不相應者。謂靜慮中間伺。及上三靜慮心心所法。并一切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問頗有世第一法。非有尋有伺。非無尋唯伺。非無尋無伺耶。答有。謂未至定初靜慮伺。彼非有尋有伺。所以者何。如品類足說。云何有尋有伺法。答若法尋伺相應。彼伺雖尋相應而非伺故。亦非無尋唯伺。所以者何。
如品類足說。云何無尋唯伺法。答若法伺相應非尋。彼伺唯尋相應非伺故亦非無尋無伺。所以者何。如品類足說。云何無尋無伺法。答若法尋伺不相應。彼伺唯伺不相應非尋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尋伺不相應。非非伺耶。答有。謂靜慮中間伺。彼雖尋伺不相應。而非非伺。所以者何。伺自性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在有尋有伺地與伺相應非尋耶。答有。謂尋彼唯與伺相應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在無尋有伺地。是相應法。非伺相應耶。答有。謂靜慮中間。伺彼與自性。不相應故。問頗有世第一法在有尋有伺地。而有三種。謂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
答有有尋有伺者。謂未至定。及初靜慮。除尋伺。餘心心所法。無尋唯伺者謂尋。無尋無伺者。謂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問頗有世第一法。在無尋唯伺地。而有二種。謂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有無尋唯伺者。謂靜慮中間除伺。餘心心所法。無尋無伺者。謂彼地伺。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雖已說彼依地差別。而未分別與何相應。今欲分別。如已知人所居宅等而未知彼朋友伴侶。此亦如是。故作斯論。有作是說。雖已顯示世第一法通在三地。而未說彼通在六地。今顯彼與三根相應。欲令知彼通在六地。分明現見如掌中果。由是因緣故作此論。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應言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先已說彼非欲界繫。即知不與憂苦相應。是故唯依三根作論。雖總說彼三根相應。而未顯示相應差別。故應復說差別之相。云何樂根相應。答若依第三靜慮。
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然第三靜慮。世第一法。或樂根相應。或不相應。樂根相應者。謂除樂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即樂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且說餘心心所法。故說彼與樂根相應。云何喜根相應。答若依初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然初二靜慮世第一法。或喜根相應。或不相應。喜根相應者。謂除喜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即喜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且說餘心心所。故說彼與喜根相應。云何捨根相應。答若依未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問何故不說靜慮中間。答此文應作是說。
若依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而不爾者。有何意耶。答已說未至應知。亦說靜慮中間。所以者何。以未至聲亦顯彼故。俱是未至根本地故。如大種蘊說。大種依何定滅。答依四或未至故。然此三地。世第一法。或捨根相應。或不相應。捨根相應者。謂除捨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即捨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且說彼餘心心所。故說彼與捨根相應。問頗有世第一法。不與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答有。謂彼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問頗有世第一法是相應法而不與樂喜捨根相應耶。答有。謂即三根。以彼不與自性他性根相應故。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