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唐 玄奘譯200卷CBETA T1545大于一万字 2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二
問已知世第一法。隨轉生住老無常。亦是世第一法。彼得為亦是世第一法不。設是或非俱有何失。若彼得亦是世第一法者。得聖果已。順決擇分應重現前。若彼得非世第一法者。何故沙門果得。是沙門果。而世第一法得。非世第一法耶。答彼得定非世第一法。得聖果已。順決擇分不重起故。問何故沙門果得。是沙門果。而世第一法得。非世第一法耶。答沙門果成就所顯故。沙門果得是沙門果。世第一法等無間緣所顯。彼得既非等無間緣。亦不隨順如彼生等。故彼得非世第一法。煖頂忍得。亦非煖等勿得聖已重現前故。有作是說。彼得亦是世第一法。
问:已知世第一法随着转生、住、老、无常,这些也是世第一法。那么,得到这些是否也是世第一法呢?如果认为是或不是,各有什么过失?如果认为得到这些也是世第一法,那么得到圣果后,顺抉择分应该再次现前。如果认为得到这些不是世第一法,那么为什么沙门果得到时是沙门果,而世第一法得到时却不是世第一法呢?答:得到这些肯定不是世第一法。得到圣果后,顺抉择分不会再次生起。问:为什么沙门果得到时是沙门果,而世第一法得到时却不是世第一法呢?答:沙门果的成就是由其本身显现的,所以沙门果得到时是沙门果。而世第一法是由等无间缘显现的,得到这些既不是等无间缘,也不随顺如彼生等,所以得到这些不是世第一法。暖、顶、忍得到时,也不是暖等,以免得到圣果后再次现前。有的说,得到这些也是世第一法。
問若爾得聖果已。順決擇分應重現前。答許彼一分現前亦無有過。謂相應者不重現前。不相應者有重現前。煖頂忍得亦復如是。有餘師說。彼俱起得亦是世第一法。後起者非故無前失。煖等亦爾。評曰。若彼俱起若後起得。一切皆非世第一法。種類同故。煖等亦爾。是故初說於理為善。問何故世第一法。生住老無常。亦是世第一法而得非耶。答生等與彼同一果。相隨行不相離。常和合無前無後。相與所相未嘗相離。由此亦是世第一法。得與彼法不同一果。不相隨行。性相離不和合。或前或後。得與所得有時相離。譬如樹皮或時離樹。是故得非世第一法。煖頂忍得亦復如是。
如果已经获得圣果,那么顺决择分应该再次现前。回答说,允许其中一部分现前也没有过失。也就是说,相应的不会再次现前,不相应的会再次现前。煖、顶、忍也是如此。有的论师说,它们同时生起得到的也是世第一法,而后来生起的不是,因此没有前面所说的过失。煖等也是如此。评述说,无论是同时生起还是后来生起得到的,都不是世第一法,因为它们种类相同。煖等也是如此。因此,最初的说法在道理上是正确的。问为什么世第一法,生、住、老、无常,也是世第一法而得到它却不是呢?回答说,生等与它有同一果,相随行不相离,常和合无前无后,相与所相从未相离。因此,它也是世第一法。得到与那个法不是同一果,不相随行,性相离不和合,或前或后,得到与所得有时相离。比如树皮有时离开树。因此,得到不是世第一法。煖、顶、忍得到也是如此。
問世第一法為幾念住。答現在唯一。雜緣法念住未來具四。似見道故。問世第一法為幾緣。答為四緣。謂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緣。為因緣者。謂與彼相應俱有同類等法為因緣。為等無間緣者。謂與苦法智忍為等無間緣。為所緣緣者。謂與能緣此心心所法為所緣緣。為增上緣者。謂除自性。與餘一切有為法為增上緣。問世第一法有幾緣。答有四緣。有因緣者。謂此相應俱有同類等法。有等無間緣者。謂已生增上忍。有所緣緣者。謂欲界五蘊。有增上緣者。謂除自性餘一切法。
问:世第一法包含几种念住?答:现在只有一种。对于杂缘法念住,未来则具备四种,因为它们类似于见道。问:世第一法涉及几种缘?答:涉及四种缘,即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作为因缘,是指与它相应、俱有、同类等法作为因缘。作为等无间缘,是指与苦法智忍作为等无间缘。作为所缘缘,是指与能缘此心和心所法作为所缘缘。作为增上缘,是指除了自性之外,与其余一切有为法作为增上缘。问:世第一法有多少缘?答:有四种缘。有因缘,是指这些相应、俱有、同类等法。有等无间缘,是指已生的增上忍。有所缘缘,是指欲界的五蕴。有增上缘,是指除了自性之外的一切法。
問文雖不說義必應有。云何出世第一法耶。答苦法智忍是。謂此能持一切聖道故。有餘師說。金剛喻定是。謂此能得一切結盡遍知果故。有作是說。初盡智是。謂此能持一切無學法故。或有說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謂於一切有為法中此最勝故。復有說者。涅槃界是。謂於一切有為無為法中此最勝故。有說。阿羅漢最後聖道剎那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剎那心名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剎那無漏心。名出世第一法。有說。阿羅漢最後心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心是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心。是出世第一法。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以阿羅漢最後心非出世法故。此諸說中初說為善。由此能任持一切聖道故。
问文中虽未明说,但必然存在。什么是出世第一法呢?回答是苦法智忍。这是因为它能维持所有圣道。另有师说,金剛喻定是出世第一法,因为它能获得所有结缚的完全遍知果。还有观点认为,初盡智是出世第一法,因为它能维持所有无学法。也有人说,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出世第一法,因为它在所有有为法中最为优越。还有观点认为,涅槃界是出世第一法,因为它在所有有为无为法中最为优越。有人说,阿羅漢的最后圣道剎那是出世第一法,就像凡夫位的最后剎那心称为世第一法,阿羅漢的最后无漏心也称为出世第一法。还有人说,阿羅漢的最后心是出世第一法,就像凡夫位的最后心是世第一法,阿羅漢的最后心也是出世第一法。评述说,他们不应该这样说,因为阿羅漢的最后心不属于出世法。在这些说法中,第一种说法最好,因为它能承担和维持所有圣道。
何故名世第一法。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前雖說世第一法自性。而未說彼立名因緣。今欲說故。譬如有人世稱最勝。理應說。彼立名因緣。為以族姓。為色為力富貴眷屬名最勝耶。此亦如是故作斯論。何故名世第一法。答如是心心所法。於餘世間法。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故名世第一法。此心心所。於餘世法為都勝故說名第一。為分勝故名第一耶。設爾何失。若都勝故名第一者。此豈能勝現觀邊世俗智。然現觀邊所修世俗智。是見道眷屬隨屬。見道慧力殊勝。此法不爾。又此豈勝雜修靜慮。然彼等至及所感生。不共異生。此法不爾。
为什么称之为世第一法?以下是详细的解释。问:为什么提出这个论题?答:之前虽然提到了世第一法的自性,但还没有解释它命名的原因。现在想要解释,就像有人被称为世间最胜,应该说明他被称为最胜的原因,是因为他的族姓、容貌、力量、财富、尊贵的眷属吗?这里也是同样的原因,所以提出这个论题。为什么称之为世第一法?答:这样的心和心所法,在其他世间法中,是最优越的、最长久的、最尊贵的、最上的、最妙的,因此称之为世第一法。这个心和心所,在其他世间法中是完全优越的,所以称为第一;是因为部分优越而称为第一吗?如果是因为完全优越而称为第一,那么这能否胜过接近现观的世俗智慧呢?然而,接近现观所修的世俗智慧,是见道的眷属和随从,见道的智慧力量是殊胜的,这个法则不是这样。还有,这能否胜过杂修禅定呢?然而,那些等至和所感生的,不与凡夫共有,这个法则也不是这样。
又此豈勝初盡智時所修善根。然修彼時離一切障所依清淨。此法不爾。又此豈勝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三三摩地。然彼尚能厭惡聖道。況於有漏。此法不爾。若分勝故名第一者。煖頂忍等應亦名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有作是說。此法都勝故名第一。然約能開聖道門說。非據一切。謂現觀邊世俗智等。雖有如前所說勝事。然皆無力開聖道門。此法獨能。是故都勝。或有說者。此法於餘一切事勝故名第一。謂現觀邊世俗智等。所有勝事皆由此成。所以者何。彼諸勝事若無此法開聖道門。體尚不修。況有勝用。要由此法開聖道門。方修彼體乃有勝用。
这难道是勝在最初获得盡智时所修的善根吗?然而在修行那些善根时,他远离了一切障碍,依靠的是清净的境界。这个法门并非如此。这难道是勝在修习空空、无願、无相、三三摩地时的境界吗?即使那些境界尚能对聖道产生厌离,更何况是有漏的境界。这个法门并非如此。如果说因为超越了其他境界而被称为第一,那么煖、顶、忍等也应该被称为第一,因为它们各自超越了下位的善根。有的学说认为,这个法门之所以被称为第一,是因为它在所有方面都是超越的。然而,这是从开启聖道门的角度来说的,并不是基于一切方面。比如現觀邊世俗智等,虽然有前面所说的超越之处,但它们都没有力量开启聖道门。只有这个法门能够独自做到这一点,因此它是全面的超越。也有人说,这个法门在所有其他事情上都是超越的,因此被称为第一。比如現觀邊世俗智等,所有的超越之事都是由此成就的。为什么呢?因为那些超越之事如果没有这个法门开启聖道门,它们本身尚且不会修行,更不用说有超越的作用了。只有通过这个法门开启聖道门,才能修行它们,从而具有超越的作用。
彼諸勝事既由此成。故此於餘一切事勝。有餘師說。此法分勝故名第一。問若爾煖等應亦名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答彼於二分中俱非最勝故。謂世善法總有二分。一依異生。二依聖者。世第一法。雖於聖者世俗智等不名最勝。而於異生。所得靜慮。無量解脫。勝處遍處。乃至所得第一。有思及不淨觀。持息念諸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煖頂忍中。皆悉最勝。煖等不爾。故此獨稱世第一法。問此何義故名第一耶。答此最勝故。能引第一故。得第一果故。趣第一性故。是第一義。有作是說。此能摧伏第一有故是第一義。有餘師說。此是異生最後心故。如高幢頂更無有上。是第一義。
那些卓越的成就正是由此形成的,因此它在所有其他事务中都是卓越的。有些非主流的学者说,这个法则因为部分的优越而得名为“第一”。如果这样,那么煖等也应该被称为“第一”,因为它们各自超越了下层的善根。回答是,它们在两个方面都不是最优越的。也就是说,世间的善法总体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依赖于凡夫,另一部分依赖于圣者。世第一法虽然在圣者的世俗智慧中不被称为最优越,但在凡夫中,所得到的静虑、无量、解脱、胜处、遍处,甚至所得到的第一,有思考和不净观、持息念、各种念住、三义观、七处善、煖、顶、忍中,都是最优越的。煖等则不是这样,因此这个法则独自被称为世第一法。问这个法则为什么被称为“第一”呢?回答是,这是最优越的,能够引导至最优越的,得到最优越的果报,趋向最优越的性质,这是至高无上的真理。有的说,这个法则能够摧毁最优越的存在,因此是至高无上的真理。还有非主流的学者说,这是凡夫的最后心念,如同高挂的旗帜之顶,没有比这更高的,这是至高无上的真理。
問此中所說。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有何差別。或有說者。無有差別。皆是讚述第一義故。復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則差別。謂此名最。乃至名妙。復次對諸善根亦有差別。謂此對聞所成名為最。對思所成名為勝。對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名為長。對煖名為尊。對頂名為上。對忍名為妙。復次約所依地亦有差別。謂此依未至定名為最。依初靜慮名為勝。依靜慮中間名為長。依第二靜慮名為尊。依第三靜慮名為上。依第四靜慮名為妙。復次依義不同。亦有差別。謂此至邊頂故名為最。上品攝故名為勝。作吉祥故名為長。體昇進故名為尊。性堅牢故名為上。
问这里所说的,是最为重要还是最胜出,是长久还是尊贵,是高级还是绝妙,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有些人说没有区别,都是在赞颂至高无上的真理。另一些人说,它们之间也有区别。首先名字上就有区别,比如这个被称为“最”,那个被称为“胜”,等等。其次,针对不同的善根也有区别,比如这个对应听闻的被称为“最”,对应思考的被称为“胜”,对应不净观、持息念、念住等被称为“长”,对应煖被称为“尊”,对应顶被称为“上”,对应忍被称为“妙”。再次,根据所依据的定境也有区别,比如这个依据未至定被称为“最”,依据初静虑被称为“胜”,依据静虑中间被称为“长”,依据第二静虑被称为“尊”,依据第三静虑被称为“上”,依据第四静虑被称为“妙”。最后,根据意义的不同也有区别,比如这个因为达到无边顶所以被称为“最”,因为上品摄受所以被称为“胜”,因为带来吉祥所以被称为“长”,因为身体上升所以被称为“尊”,因为性质坚固所以被称为“上”。
滿所願故名為妙。復次體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此能作苦法智忍等無間緣。故名為最。超過一切異生善根故名為勝。映奪一切世俗善根。故名為長。能逮勝德。故名為尊。無二分故名為上。似無漏故名為妙。復次相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是異生最後心。故猶如樹端名為最。能開聖道門。故名為勝。根猛利故名為長。以於一切順決擇分此最上。故名為尊。折伏一切煩惱冤。故名為上。引愛果故名為妙。有餘師說。如是六句。以後釋前。故有差別。謂此最故名第一。勝故名最。長故名勝。尊故名長。上故名尊。妙故名上。由此故名世第一法。
因为能够满足所有愿望,所以称之为妙。再者,由于真如法身与现象应身的功能不同,也存在差异。这是指它能够作为苦法智忍等无间缘,因此被称为最上。超越所有凡夫的善根,所以称为胜。映照并夺取所有世俗的善根,所以称为长。能够获得至高无上的德性,因此被称为尊。没有二元对立,所以称为上。看似无漏,所以称为妙。再次,由于相用不同,也存在差异。这是指它是凡夫的最后心,因此如同树梢一样被称为最上。能够开启圣道之门,所以称为胜。根性敏锐,所以称为长。在所有顺决择分中这是最上的,因此被称为尊。能够折服一切烦恼敌,所以称为上。引导至爱果,所以称为妙。有其他的论师说,这六句话以后解释前,因此存在差异。这是指它最上,所以称为第一;胜,所以称为最;长,所以称为胜;尊,所以称为长;上,所以称为尊;妙,所以称为上。因此,这被称为世第一法。
復次如是心心所法。為等無間。捨異生性得聖性。捨邪性得正性。能入正性離生。故名世第一法。捨異生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捨異生性。問誰正能捨異生性耶。為世第一法。為苦法智忍。設爾何失。若世第一法正能捨異生性者。云何住彼能捨彼耶。若苦法智忍正能捨異生性者。此在何位。為生時捨為滅時捨。若生時捨者。云何未來能有所作。若滅時捨者。彼性已捨。復何所捨。有作是說。世第一法。正能捨異生性。問此既是異生法。云何住彼而能捨彼。答住彼捨彼亦無有過。如調御者乘象調象。乘馬調馬。乘船御船。乘車御車。如勝怨士昇怨害怨。如伐樹人昇樹伐樹。世第一法亦復如是。依異生性而能捨之。或有說者。苦法智忍正能捨異生性。謂正生時捨異生性。於正滅位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種隨眠。如燈生時發明破闇。滅時燒炷熱器盡油。問云何未來能有所作。一法二用。理豈應然。答於義無違許亦何失。
再次,这样的心和心所法,是连续不断的,它们舍弃了凡夫的本性,获得了圣者的本性,舍弃了邪恶的本性,获得了正直的本性,能够进入正直的本性并远离生死轮回,因此被称为世第一法。所谓舍弃凡夫的本性,是指这些心和心所法能够舍弃凡夫的本性。问:是谁真正能够舍弃凡夫的本性呢?是世第一法,还是苦法智忍?如果这样假设有什么错误?如果世第一法真正能够舍弃凡夫的本性,那么它如何能停留在那个状态中并舍弃它呢?如果苦法智忍真正能够舍弃凡夫的本性,那么它在哪个阶段?是在生起时舍弃,还是在灭去时舍弃?如果是在生起时舍弃,那么未来的心如何能有作用?如果是在灭去时舍弃,那么那个性质已经被舍弃了,还有什么可以舍弃的?有人说,世第一法真正能够舍弃凡夫的本性。问:这既然是凡夫的法,如何能停留在那个状态中并舍弃它?回答说:停留在那个状态中并舍弃它也没有过错,就像驯兽师骑在象上驯象,骑在马上驯马,乘船时驾船,乘车时驾车。就像战胜敌人的战士登上敌人的高处伤害敌人,就像伐木工人登上树砍伐树木。世第一法也是这样,依靠凡夫的本性而能舍弃它。也有人说,苦法智忍真正能够舍弃凡夫的本性,即在真正生起时舍弃凡夫的本性,在真正灭去的位置能够断除欲界见苦所断的十种随眠。就像灯在生起时发光破除黑暗,在灭去时烧尽灯芯和热的器具,耗尽油。问:未来的心如何能有作用?一个法有两种用途,这在道理上难道应该这样吗?回答说:在意义上没有违背,允许这样也没有什么损失。
謂一切法。能於未來有作用者。總有三類。一者內法。如苦法智忍。二者外法。如日等光明。三者內外法。如諸生相。一燈多用世所共知。苦法智忍二用何失。有餘師言。世第一法苦法智忍。更互相資捨異生性。謂世第一法。與異生性雖恒相違。而力劣故不能獨捨。由此引生苦法智忍。共相助力捨異生性。譬如羸人依因健者。更相助力能伏怨家。由此因緣。世第一法如無間道。苦法智忍如解脫道。捨異生性。是故世第一法。與異生性成就得俱滅。苦法智忍。與異生性不成就得俱生。得聖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得苦法智忍。以能任持一切聖法。故且說彼以為聖性。
指的是所有事物中,能在将来发挥作用的,总共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内法,比如苦法智忍;第二类是外法,比如日光等的光明;第三类是内外法,比如各种生相。一盏灯有多种用途,这是世人共知的。苦法智忍有两种用途,有什么不妥吗?有其他论师说,世第一法和苦法智忍,它们相互资助,舍弃异生性。也就是说,世第一法与异生性虽然总是相对立,但由于力量弱小,不能单独舍弃,因此引发苦法智忍,共同助力舍弃异生性。比如虚弱的人依靠强壮的人,相互助力能够制服怨敌。因此,世第一法如同无间道,苦法智忍如同解脱道,舍弃异生性。所以世第一法与异生性同时成就则同时消失,苦法智忍与异生性不同时成就则同时产生。所谓得圣性,是指这些心和心所法,能够获得苦法智忍,因为它们能够保持所有圣法,所以暂且称它们为圣性。
又餘聖道雖亦聖性攝。然非此所得故不說之。有說。見道皆是聖性。有餘師說。一切聖道皆是聖性。若不爾者。修道無學道中應不成就聖性。是則不應名為聖者。問世第一法。唯能引得苦法智忍。於苦法智尚不能得。況能得餘。云何乃言此得聖性。答一切聖道能成聖者。皆名聖性。種類同故世第一法得彼一分。亦名為得。如說燒衣。
捨邪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捨三種邪性。一業邪性。二趣邪性。三見邪性。業邪性者。謂五無間業。趣邪性者。謂三惡趣。見邪性者。謂五顛倒見。問於此位中。業趣邪性先不成就。道類智時。捨見邪性。乃得究竟。如何可說此位能捨三邪性耶。答由三緣故此位名捨。一由不作故名捨。謂業邪性。二由不往故名捨。謂趣邪性。三由不行故名捨。謂見邪性。問增上忍時三緣已具。何故此位乃說捨邪。答今破彼依故說捨彼。問何謂彼依。答無覆無記異生性。是謂諸煩惱依異生性。害諸有情。令於生死受諸苦故。如師子王。依止無覆無記窟穴。能害種種傍生等類。
世第一法。能捨彼依異生性故。說名捨彼。有餘師說。苦法智忍。是彼對治。世第一法。引之令生。故說捨彼。問業趣邪性是修所斷。苦法智忍如何能治。答苦法智忍。能為五種對治。謂捨斷持不作不往對治。捨對治者。謂此能捨異生性故。斷對治者。謂此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故。持對治者謂此能持一切後位諸聖道故。不作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作五無間故。不往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往三惡趣故。得正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得苦法智忍。以能任持一切正法。故且說彼以為正性。又餘聖道雖亦正性攝。然非此所得故不說之。有說。見道皆是正性。有餘師說。一切聖道皆是正性。若不爾者。修道無學道中。應不成就正性。是則不應名為聖者。問世第一法。唯能引得苦法智忍。於苦法智尚不能得。況能得餘。云何乃言此得正性。答一切聖道離顛倒故。皆是正性。種類同故。世第一法得彼一分亦名為得。如說燒衣。
能入正性離生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入見道。問一切聖道。皆是正性亦是離生。何故此中獨說見道。答一切煩惱或諸貪愛。令諸善根不得成熟。及令諸有潤合起過。雖皆名生而見所斷。於此所說生義增上。見道能為畢竟對治。是故見道獨說離生。諸不正見。要由見道。能畢竟斷故名正性。世第一法無間引起。故說能入正性離生。復次一切煩惱或諸貪愛。能令善根不得成熟。及令諸有潤合起過。皆名為生。見道起已摧彼勢力。令不復為增上生過。由此見道獨名離生。入正性言義如前說。由此義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諸有情類善根成熟能入見道。是故見道名為離生。
復次見所斷惑。令諸有情墮諸惡趣受諸劇苦。譬如生食久在身中。能作種種極苦惱事。是故此惑說名為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入正性言。亦如前說。復次有身見等剛強難伏。如獸[怡-台+龍] 悷故說名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入正性言亦如前說。復次此中生名顯異生性。能起暴惡諸惑業故。見道捨彼故說離生。餘如前說。復次見修所斷諸煩惱聚。展轉相助引無窮生。見道起已摧彼勢力。
令不能招無窮生過。是故見道獨謂離生。餘如前說。復次異生身中。煩惱惡業極不調順。故說為生。諸瑜伽師於此淪沒。見道拔彼置聖位中。故名離生。餘如前說。復次見所斷惑。猶如根栽。生無窮過。見道永拔。故名離生。餘如前說。有餘師說。此文應言入正性決定。所以者何。謂於此時從不定聚出入正定聚故。復次行者爾時捨邪定聚所依異生性入正定聚所依見道。是故名為入正性決定。復次行者爾時捨五同分入八同分。五同分者。謂諸異生所有同分。依彼能造五無間故。八同分者。謂諸聖者。所有同分依彼能得四向果故。彼於爾時捨邪定分入正定分。
是故名入正性決定。復次所入見道非邪定聚。故名正性。非不定聚故名決定。有作是言。此聲顯入正性任持。以此尼夜摩聲亦顯任持義故。如牛馬等。所防飤處。任持彼類不令放逸。諸瑜伽師亦復如是。住見道已終不放逸故。說世第一法名入正性任持。譬喻部師作如是說。此聲顯入正性離繫。以夜摩聲。亦顯繫義尼。謂遮止亦顯離義。一切聖道永離繫縛。名尼夜摩。餘如前說。聲論者言。此聲顯入正性不往。以夜摩聲亦顯往義尼。謂遮止亦顯不義。諸瑜伽師。得聖道已。畢竟不往不善士趣。是故聖道名尼夜摩。餘如前說。或有說者。此文應言入正性如理。
一切聖道。與理相應。故名如理。餘如前說。復有說者。此文應言從平等位入於正性。平等位即是世第一法時。正性言顯示苦法智忍等。世第一法。能從自位入於見道。故名為入。問諸平等者。亦正性耶。答此應作順後句。謂諸正性皆是平等。有是平等而非正性。此體即是世第一法。問何故世第一法。是平等非正性耶。答無始時來。心心所法。由諸煩惱惡行倒見所惱亂故成不正直。世第一法。伏除彼故令心心所轉成正直。故名平等。然是有漏有隨眠故不名正性。復次佛及獨覺聲聞種姓。同於此位。住上上品。故名平等。餘如前說。復次現行等故。說名平等。
謂諸行者於此位中。皆一剎那而現行故。復次世第一法。處在中位。如懸稱繩故名平等。如稱稱物繩懸其中。若輕重有偏則低昂不等。世第一法亦復如是。處在聖者異生中間若苦法智忍已生。則偏住聖者品。若增上忍正滅。則偏住異生品。是故唯此是平等位。問爾時猶是異生位攝。何故乃名住平等位。答爾時雖在異生位中。而背異生趣求聖位。故名平等。餘則不然。復次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有四事等故。名為平等。一者地等。謂依此地起苦法智忍。即依此地世第一法。二者根等。謂若苦法智忍。與此根相應。世第一法相應亦爾。三者行相等。
謂若此行相苦法智忍。即此行相世第一法。四者所緣等。謂若緣此境起苦法智忍亦即緣此境起世第一法。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誦名入正性離生。謂諸聖道永滅顛倒故名正性。離隔生故復名離生。謂無始來見修所斷二分煩惱展轉和合。作諸惡事性剛強故說名為生。見道起已斷彼一分。令彼展轉永乖離故。世第一法為此一分等無間緣故名為入。有誦名入正性決定。謂見道位無漏相續。必無餘隔故名決定後位不然。餘如前說。
世第一法。當言欲界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雖已說彼立名因緣。而未分別在何界繫今欲分別。如人言勝已說勝因。而未知彼所居國邑。此亦如是故作斯論。復次為止他宗差別執故。謂大眾部執。世第一法通欲色界繫。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現觀邊諸世俗智。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犢子部執。世第一法通色無色界繫。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諸聖道。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化地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繫。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盡智時。所修善根。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法密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繫及不繫。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既名世故通三界繫。
名第一故亦通不繫。即彼部中復有別執。世第一法非三界繫亦非不繫。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名第一故非三界繫。以名世故亦非不繫。為止如是他宗別執顯示己宗故作此論。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耶。答應言色界繫。此即顯示世第一法唯色界繫。雖有此言而更應說其所以。何故此法不應言欲界繫耶。答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言欲界繫。然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
令欲界纏不復現起。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欲界繫。此中斷制不復現起言。顯示畢竟斷制不起義。以欲界道不能畢竟斷蓋制纏令不復起。是故無有世第一法。色界不然故於彼有。問何故欲界。無有畢竟斷制不起道。而色界有耶。答欲界非定地。非修地非離染地。是故無有畢竟斷制不現起道。色界是定地。是修地是離染地。故有此道。復次欲界。不善根強善根弱故無此道。色界善根強無不善根故有此道。復次欲界不善勝因長養。善不爾故。色界善法勝因長養。無不善故。復次欲界不善如主有力。善法如客無勢力故。色界善法如主有力。無不善故。
復次欲界不善能斷善根。善不爾故。色界善法斷不善根。無不善故。復次欲界威儀不相敬難如夫妻故。色界威儀共相敬難如母子故。復次欲界威儀無所忌憚。譬如王子與長者子。同囹圄故。色界威儀有所忌憚。譬如王子與執惡子。同囹圄故。復次欲界善根。與欲界惑。必同一縛無力斷彼。如人被縛不能自解況能害他。此亦如是。色界善根與色界惑。有不同縛地有別故。尚能斷自界況不能斷下復次欲界善根必為欲界愛所染著不能永棄。如人親友雖劣不捨。色界善根。有非色界愛。所染著地有別故。於自界愛尚能永斷。況不能斷下地諸愛。復次以有漏道斷煩惱時。
欣修自地厭斷於下。欲界無下可厭斷故。無有能畢竟斷制不起道。色界有下可厭斷故。得有能畢竟斷制不起道。有餘師說。此中斷制不起言。顯示暫時斷制不起義。以欲界道尚不能暫時斷蓋制纏令不復起。況能畢竟。是故無有世第一法。色界不然。故於彼有如暫時斷制不起。畢竟斷制不起。如是有片無片。有影無影。有隨縛無隨縛。摧枝幹拔根本。伏纏垢害隨眠。應知亦爾。問欲界可無畢竟斷制不起道。豈亦無暫時斷制不起道耶。答雖有此道。而不可信。所以者何。以不堅牢不久住不流注。非增上不相連續。不久隨轉。心於所緣速取速捨。無勝勢力伏諸煩惱。
故不能入正性離生。如池水上有浮萍等。蝦蟇小石投擲其中。雖初暫離後即隨合。如是欲界。雖有暫時斷蓋等道。而不可信。廣說如前。於色界中。非唯有彼畢竟斷制不現起道。而亦有彼暫時斷制不現起道深可保信。所以者何。以彼道堅牢。久住流注增上。相連續久隨轉。心於所緣不速取捨。有勝勢力伏諸煩惱。故能趣入正性離生。如池水上有浮萍等。龍象大石投入其中。經久離散。難可還合。如是色界亦有暫時斷蓋等道。而可保信。廣說如前。是故應知欲界無有斷蓋等道。色界不爾。由此應言世第一法唯色界繫。非欲界繫。問世第一法。不能斷結。
何故乃言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言欲界繫等。答世第一法。雖不斷結而此善根勝妙第一。在深遠處。宜應與彼能斷結道。同在一地。是故應以此道證之。復次世第一法。引生見道定與見道同在一地。見道既能斷諸煩惱。故斷結道可為此證。復次世第一法。既於欲界極生厭患。應與能治欲界惑道。同在一地。故可引彼。證此法有。問若爾世第一法唯應在未至地。唯未至地能斷欲界諸煩惱故。上地應無。答對治有二種。一斷對治。二厭壞對治。未至地。於欲界具二對治。上五地於欲界雖無斷對治。而有厭壞對治故。
彼亦有世第一法。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色界六地於欲界惑。皆得具有二種對治。上五地道非不能斷。由未至地先已斷故。雖有斷力而無可斷。譬如六人。同一冤家。而共議言隨於何處。獲者便害。於中一人先獲害之。其餘五人雖有害力而無可害。又如六人各持一燈。相與次第入一闇室。初燈入時諸闇皆破。餘雖有力無闇可除。又如日光初中後分。無不皆與夜闇相違。日初出時。破闇皆盡。餘雖有力無闇可破。如是六地。於欲界惑雖皆能斷。廣說如前。問云何得知。色界六地。於欲界惑具二對治。彼作是言。依上五地入見道者。於欲界斷分別作證。
別起無漏離繫得故。若上五地於欲界惑。無斷對治此事應無。評曰。不應作如是說。彼於欲界煩惱畢竟。無有能斷者故。誰言彼地有無漏得。於欲界斷分別作證。而復引彼證此義耶。是故前說於理為善。問因論生論。世第一法。何故不能斷諸煩惱。答世第一法彼於爾時善根微小。法身未長而有威勢。以善根微小法身未長故不能斷惑。有威勢故不為煩惱之所摧伏。如師子子身小未長而有威勢。以身小未長故不能害獸。有威勢故不為諸獸之所侵害。或有說言。世第一法唯一剎那故不能斷。問苦法智忍亦一剎那云何能斷。答苦法智忍。雖一剎那而有相續起故能斷惑。
世第一法無如是事故不能斷。有餘師言。世第一法。加行道攝故不能斷。要無間道方能斷故。於此義中復有分別。問何緣世第一法。唯在色界繫耶。答以彼色界能為三道三地三根等無間緣。又能引發初法智品次類智品。餘界不然。故世第一法唯是色界繫。問世第一法何緣定非欲界繫耶。答欲界非定界非修界非離染界。要定界修界離染界。乃有世第一法故。復次欲界是卑賤界是麁重界是下劣界。要尊勝界。細輕界。勝妙界。乃有世第一法。復次若世第一法是欲界繫者。便有能緣自性過故。謂彼若是欲界繫者。為緣自性。為不能緣。若緣自性有違理失。自性不能取自性故。若不能緣便違本論。如後文說。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苦法智忍。遍緣欲界五蘊為境。此亦應然。是故世第一法。決定非欲界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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