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唐 玄奘譯200卷CBETA T1545大于一万字 2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二十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業蘊第四中害生納息第三之三
問別解脫律儀。為但從所能有情處得。為亦從非所能處得耶。若但從所能處得者。則此律儀應有增減。謂從非所能處。生所能處時律儀應增。即從所能處生。非所能處時律儀應減。又此律儀應少分處受。而世尊說無少分受。又應成立離繫所宗。謂彼外道為誘他故作如是言。善來男子。有眾生去此過百踰繕那。若起善心棄捨刀杖誓不害彼。於彼便得不殺律儀。若言亦從非所能處得者。法救論所說當云何通。如彼說。尸羅從所能處得。慈從所能非所能處得。答應作是說。律儀從所能非所能處得。問前三種難此為善通。法救論云何通耶。答當知彼尊者以密意說。
问别解脱律仪,是否仅从所能有情处获得,还是也能从非所能处获得呢?如果仅从所能处获得,那么这个律仪应该有增减,比如从非所能处生到所能处时,律仪应该增加;从所能处生到非所能处时,律仪应该减少。另外,这个律仪应该只在小部分处受持,但世尊说没有小部分受持。还应该成立离系所宗,即那些外道为了诱惑他人而这样说:善来男子,有众生离开这里超过百由旬,如果发起善心,放下刀杖,发誓不伤害他们,就能在他们那里获得不杀生的律仪。如果说也能从非所能处获得,法救论所说的又如何理解?如他们说,戒律从所能处获得,慈心从所能和非所能处获得。回答应该是:律仪从所能和非所能处获得。问:前三种难处如何妥善解释,法救论又如何理解?回答:应当知道那位尊者是以密意来说的。
佛亦以密意說諸契經。況彼尊者無密意言。密意者何。謂彼尊者說現在世蘊界處名為所能。過去未來名非所能。別解脫戒名曰尸羅。靜慮無漏二戒名慈。彼說別解脫戒。唯於現在有情數蘊界處得。不於過未。以過去未來墮法數故。靜慮無漏二種律儀。通於三世蘊界處得。故彼所說理亦無違。是故別解脫律儀。與靜慮無漏二種律儀有差別相。謂別解脫律儀唯於現在有情處得。靜慮無漏二種律儀通於三世境界處得。別解脫律儀。通於業道根本加行後起處得。靜慮無漏二種律儀。唯於業道根本處得。由此差別應作四句。有蘊界處於彼得別解脫律儀。非靜慮無漏。
佛陀也以深奥的意旨讲述各种契经。更何况那些尊者没有深奥的意旨之言。所谓深奥的意旨是什么?就是说那些尊者讲述现在世的五藴、十八界、十二處称为所能知。而过去和未来称为非所能知。别解脱戒称为戒律,禅定和无漏的两种戒称为慈。他们说别解脱戒只在现在的有情数、五藴、十八界、十二處中存在,不在過去和未來,因为过去和未来属于法数。禅定和无漏的两种律儀,遍及三世的五藴、十八界、十二處中存在。因此,他们所说的道理也没有矛盾。所以别解脱律儀与禅定、无漏的两种律儀有差别,即别解脱律儀只在现在的有情中存在,禅定和无漏的两种律儀遍及三世的境界中存在。别解脱律儀遍及业道的根本、加行、后起中存在,禅定和无漏的两种律儀只在业道的根本中存在。因此,应根据这些差别分为四句:有些五藴、十八界、十二處得到别解脱律儀,而不是禅定和无漏的律儀。
謂現在業道加行後起。有蘊界處於彼得靜慮無漏律儀。非別解脫。謂過去未來根本業道。有蘊界處於彼得別解脫律儀。亦靜慮無漏。謂現在世根本業道。有蘊界處不從彼得別解脫律儀。亦非靜慮無漏。謂過去未來業道加行後起。問若別解脫律儀。唯於現在有情處得。非於去來蘊界處者。則諸如來應正等覺律儀不等。所以者何。過去諸佛出現世時。無量有情為律儀境。彼有情類已入涅槃。釋迦牟尼於彼境上不得律儀。今釋迦佛出現世時。無量有情為律儀境。彼有情類已入涅槃。慈氏如來於彼境上不得律儀。境有寬狹律儀亦爾。豈非諸佛律儀不等。答應作是說。
指的是现在的行为路径、加行和后起。有蕴、界、处在那些地方得到静虑和无漏的律仪,而不是别的解脱。指的是过去和未来的根本行为路径,有蕴、界、处在那些地方得到别的解脱律仪,也是静虑和无漏的。指的是现在世的根本行为路径,有蕴、界、处不从那些地方得到别的解脱律仪,也不是静虑和无漏的。指的是过去和未来的行为路径、加行和后起。问:如果别的解脱律仪,只在现在的有情处得到,而不是在过去和未来的蕴、界、处,那么所有的如来、应供、正等觉的律仪就不平等。为什么呢?过去诸佛出现世时,无量有情作为律仪的境界,那些有情已经入涅槃。释迦牟尼在那些境界上不得律仪。现在释迦牟尼出现世时,无量有情作为律仪的境界,那些有情已经入涅槃。慈氏如来在那些境界上不得律仪。境界有宽有窄,律仪也是如此。难道所有的佛律仪不平等吗?回答应该是这样的。
律儀境界雖有多少。而律儀體前後無異。俱從一切有情境處總發得故。有作是說。三世如來律儀不等亦無有失。問若爾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彼說一切如來應正等覺皆悉平等。答由三事等故名平等。一修行等。謂諸如來皆於過去三無數劫。勤修四種波羅蜜多。究竟圓滿得菩提故。二利益等。謂諸如來等於無量應化有情。作利樂事皆究竟故。三法身等。謂諸如來皆得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大悲十八不共法等勝功德故。由此三義故言平等。非律儀體無多少異。又由根等故說等言。以一切如來皆住上品根故。又由戒等。一切如來皆得上品戒故。有餘師說。
虽然戒律和境界有多种,但戒律的本质始终不变。它们都是从所有有情众生的总体中同时获得的。有些人说,三世如来的戒律并不相等,但也没有过失。问:如果这样,那么《施設論》中的说法该如何理解?正如它所说,所有如来都达到了正等正觉,都是平等的。答:因为三件事相等,所以称为平等。一是修行相等,即所有如来在过去的三个无数劫中,勤奋修行四种波羅蜜多,最终圆满地获得菩提。二是利益相等,即所有如来平等地为无量应化的有情众生带来利益和快乐,都达到了极致。三是法身相等,即所有如来都获得了十力、四无所畏、三念住、大悲以及十八不共法等殊胜的功德。因此,基于这三个意义,我们说他们是平等的,并不是说戒律的本质没有多少差异。另外,由于根相等,所有如来都安住在上品根中。还因为戒相等,所有如来都获得了上品戒。还有其他的论师说。
一切如來應正等覺所有律儀。皆於一切有情處得故說等言。非體無異。謂過去佛律儀所從諸有情境。設今猶在釋迦牟尼。從彼境上亦得律儀。然無此理。釋迦如來應正等覺律儀所從諸有情境。設當在者慈氏如來。從彼境上亦得律儀。然無此理。故說等言亦無有失。然諸律儀應說有一。如說。戒蘊戒修戒學。或應說二。謂表無表。或應說三。謂下中上。或從無貪無瞋無癡所生差別。或應說四。謂身語業各有表無表。或應說六。謂表無表各有下中上。或三根所生。或應說七。謂離斷生命乃至離雜穢語。或應說九。謂從下下乃至上上。或應說十二。
所有佛陀,即正等觉者,他们的律儀都适用于所有有情众生,因此说“等言”。并不是说他们的实质没有差异。比如,过去的佛陀所持的律儀,如果那些情境今天还存在,释迦牟尼佛也能从那些情境中获得律儀,但这是不可能的。同样,释迦牟尼佛所持的律儀,如果未来的慈氏佛(弥勒佛)遇到那些情境,也能获得律儀,但这同样不可能。因此,说“等言”也是正确的。然而,律儀可以被说成是单一的,如戒蘊、戒修、戒学。或者可以说成是两种,即表业和无表业。或者可以说成是三种,即下、中、上三品。或者根据无贪、无瞋、无痴所生的差别。或者可以说成是四种,即身业和语业各有表业和无表业。或者可以说成是六种,即表业和无表业各有下、中、上三品,或者由三根所生。或者可以说成是七种,即远离断生命到远离杂秽语。或者可以说成是九种,即从下下到上上。或者可以说成是十二种。
謂身語表無表各有三品或三根生。或應說十四。謂離斷生命乃至離雜穢語。各有表無表。或應說十八。謂表無表各有九品。或應說二十一。謂離斷生命乃至離雜穢語皆有三品或三根生。或應說四十二。謂離斷生命乃至離雜穢語。各有表無表皆從三品或三根生。若以相續剎那分別。則有無量律儀。今總說七種。謂離斷生命乃至離雜穢語。此中有說。彼七支戒一一於一切有情處得而所得是一。彼說於一有情所犯一支戒時。於一切有情處此一支戒斷。餘六猶轉。此即善通世尊所說。若犯學處。非苾芻。非沙門。非釋種子。有說。此七支戒。
所谓身体和语言的行为,包括表业和无表业,各有三种品质或由三种根本性质产生。或者可以说有十四种,即远离断绝生命到远离不端言语,每一种都有表业和无表业。或者可以说有十八种,即表业和无表业各有九种品质。或者可以说有二十一种,即从远离断绝生命到远离不端言语,每一种都有三种品质或由三种根本性质产生。或者可以说有四十二种,即从远离断绝生命到远离不端言语,每一种的表业和无表业都由三种品质或三种根本性质产生。如果从因果关系的连续性和瞬间分别来看,则有无数的戒律。现在总体上说有七种,即远离断绝生命到远离不端言语。这里有人说,那七支戒每一种在所有有情众生中都能得到,而得到的是同一个。他们说,在对一个有情众生犯下一支戒时,这支戒在所有有情众生中被断绝,其余六支仍然有效。这正好符合世尊所说的,如果犯了学处,就不是比丘,不是沙门,不是释迦族的种子。有人说,这七支戒。
一一於一切有情處得而所得各異。如有情數量所得戒亦爾。彼說於一有情所。犯一支戒時。即此一有情處一支戒斷餘六猶轉。餘有情處七支皆轉。問若爾云何通世尊所說。若犯學處非苾芻等。答依勝義苾芻言非苾芻。以不能趣彼故。有餘師說。別解脫律儀。隨因差別成二十一。此中有說。二十一種。一一於一切有情處得。而所得不異。彼說由貪煩惱。於一有情所犯一支戒時。於一切有情處無貪所生一支戒斷。餘二十種如先猶轉。此則善通世尊所說。若犯學處非苾芻等。有說。此二十一種一一於一切有情處得。而所得各異。如有情數量所得戒亦爾。
每一个有情众生在获得戒律时,所得的戒律各不相同。就像有情众生的数量一样,所得的戒律也是如此。他们说,在对一个有情众生犯下一条戒律时,就在这一个有情众生处,一条戒律被破坏,其余六条仍然有效。在其他有情众生处,七条戒律都有效。问:如果这样,如何理解世尊所说的,如果犯了学处,就不是比丘等。回答:根据胜义比丘的说法,不是比丘,因为他们不能趣向那里。有其他论师说,别解脱律仪,根据不同的因缘差异,形成二十一类。这里有人说,这二十一类,每一类都在所有有情众生处获得,但所得并不相同。他们说,由于贪烦恼,在对一个有情众生犯下一条戒律时,在所有有情众生处,无贪所生的一条戒律被破坏,其余二十类如前所述仍然有效。这就能很好地理解世尊所说的,如果犯了学处,就不是比丘等。有人说,这二十一类每一类都在所有有情众生处获得,但所得各不相同。就像有情众生的数量一样,所得的戒律也是如此。
彼說由貪煩惱於一有情所犯一支戒時。即此一有情處無貪所生一支戒斷。餘二十種如先猶轉。餘有情處二十一種具足皆轉。問若爾云何通世尊所說。若犯學處非苾芻等。答依勝義苾芻言非苾芻。如前說。依如是理故作是說。寧作出家犯諸學處。不為五戒鄔波索迦。所以者何。彼若毀犯五種學處身中便空。諸出家者設犯五處而更有餘眾多猶轉。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雖犯律儀而律儀不斷。如法悔除還名持戒。無有頓受別捨得故。未悔除位具得二名。若已悔除但名持戒。
他们认为,由于贪煩惱对一个有情犯下一条戒律时,在这个有情处,无贪所生的一条戒律即被中断,而其他二十种戒律仍然像之前一样继续存在。在其他有情处,所有二十一种戒律都完整地继续存在。问:如果这样,如何理解世尊所说的“若犯学处,非比丘等”?回答:这是依据胜义比丘而言的非比丘,如前所述,依据这样的道理,所以这样说。宁愿出家犯下所有学处,也不做五戒的鄔波索迦。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他们毁犯五学处,他们的身体就变得空虚。而出家人即使犯了五处,还有其他众多戒律仍然继续存在。迦濕彌羅國的论师们说,虽然犯了律儀,但律儀并未中断。只要依法悔除,仍然被称为持戒。没有突然接受其他戒律而放弃的原因。在未悔除的阶段,可以同时拥有两个名称。如果已经悔除,就只被称为持戒。
問於外物中得律儀不。若有得者。所得律儀應有增減。謂生草枯時酒味壞時應減。即彼生時熟時應增。如是等事其類寔繁。是故律儀應有增減。若無得者即此律儀境應少分處受。而世尊說。如是律儀無少分受。又斷生草等悔除應無用。有作是說。雖有得者而不名律儀。但是順律儀法。問此順律儀法為是律儀攝。為非律儀攝。若是律儀攝說為律儀。或說順律儀竟有何異。若非律儀攝。此有何相而言順律儀非律儀攝。如是說者。於外法中亦得律儀。問若爾律儀應有增減。答無增減。以總得故。謂此律儀總於一切生草等上得一無表。而世間無有無生草等時。
问:在外物中能否获得律仪?如果可以,那么所获得的律仪应该有增减。比如草生时酒味坏时律仪应减少,草熟时酒味好时应增加。类似的事情很多,因此律仪应该有增减。如果无法获得,那么律仪的境界应该只在部分地方接受,但世尊说这样的律仪没有部分接受。另外,割草等行为的悔除应该无用。有的说,虽然有获得但不称为律仪,只是顺应律仪法。问:这个顺应律仪法是律仪所包含的,还是非律仪所包含的?如果是律仪所包含的,称为律仪,或说顺应律仪,这有什么不同?如果不是律仪所包含的,这有什么特征,而说顺应律仪非律仪所包含?这样说的人认为,在其他法中也能获得律仪。问:如果是这样,律仪应该有增减。答:没有增减,因为总体获得。就是说这个律仪总体在所有草等上获得一个无表色,而世间没有无草等的时候。
總於一切蒲桃等酒。則不壞時得一無表。世間無有無諸酒時。是故律儀無有增減。餘亦如是。問別解脫律儀由何等心得。答由普於一切有情。起善意樂。無損害心得。若起此心於某處受某處。不受不得律儀。由此律儀遍於一切所應受處。得防護故。是故說。若此律儀有方域者大地所不受。由此律儀於有情處得。有情界多地界少故。
总的来说,对于所有葡萄酒等酒类,在它们未变质时,可以得到一种无表色。世间不存在没有各种酒的时候,因此戒律没有增加或减少。其他情况也是如此。问:别解脱戒律是由什么心态得到的?答:由普遍对所有有情众生发起善意和愉悦,无损害的心态得到。如果以这种心态在某个地方接受戒律,在其他地方不接受,则不能得到戒律。由于这种戒律遍及所有应当接受的地方,因此可以得到防护,所以说,如果这种戒律有地域限制,那么大地将无法接受。由于这种戒律在有情众生处得到,有情众生的范围广,地界则少。
若成就身彼成就身業耶。答應作四句。有成就身非身業。謂處卵[穀-禾+卵]。若諸異生住胎臟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都無身表。設有而失彼住卵[穀-禾+卵]及胎臟中者。雖成就身未能發表。
如果某人成就了身体,那么他是否也成就了身业呢?回答是:应当分为四句来解释。有些人成就了身体但没有身业,比如处于卵[穀-禾+卵]状态的生物,或者凡夫居住在胎脏中,或者生在欲界却处于非律儀非不律儀的状态,完全没有身表。即使有身表也失去了,那么他们居住在卵[穀-禾+卵]和胎脏中,虽然成就了身体,但未能表现出身业。
先所發表死時已失。此表依前眾同分故。問何故此位未能發表。答以身微劣未能與表為所依故。有餘師言。麁心能發身語表業。彼心細故。又外門心能發表業。爾時彼心內門轉故。又外事心能發表業。彼心緣內事起故不能發表。有說。此位中迫迮不得自在。尚不能動。況起表業。如為怨賊縛置籠中掛龍牙上。尚不能動。況有所趣。問若爾何故亦說胎中有轉動耶。答風力所轉非心所為。表業必由心力所起。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身表者。謂眠醉悶捨諸加行不求起表。設有而失者。謂三緣故雖起表而失。一意樂息故。二捨加行故。三限勢過故。有成就身業非身。
謂諸聖者生無色界。此中學成就學隨轉身業。無學成就無學隨轉身業。生無色故不成就身。有成就身亦身業。謂諸聖者住胎臟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身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此中聖者。住胎臟中時亦未能起表。但成就靜慮無漏無表。若生欲界住律儀者。謂於三種律儀。或一或二或具而住。即別解脫靜慮無漏。住不律儀者。謂屠羊等。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身表者。謂不眠不醉不悶不捨加行求起表業。或先有不失者。謂三緣故。先所起表不失。一意樂不息故。二不捨加行故。三限勢未過故。此說由慇重信或猛利纏。
起表無表乃至未捨。若生色界者彼決定成就身無表業。或亦成就身表。有非成就身亦非身業。謂諸異生生無色界。彼無色故不成就身。異生故不成就身業。有漏者度界地已捨故。無漏者未得故。問何故有漏色業度界地捨非無漏耶。答有漏色業被縛有繫。無漏色業解脫離繫故。有說。有漏色業墮界墮地。無漏墮地而不墮界故。有說。有漏色業同類大種造。能造所造俱有漏故。無漏色業異類大種造。大種有漏業無漏故。由此因緣度界地時。有漏業捨。無漏不捨。
問得忍異生命終時。捨忍法不。若捨者何故不墮惡趣。又若捨者何故異生命終時捨。聖者不捨。若不捨者。何故此文及大種蘊皆不說耶。答應言捨。問若爾彼何故不墮惡趣。答由此善根勢力大故。自有善根勢力微劣。雖復成就不障惡趣。況不成就。如生得善或有善根勢力強盛。雖不成就而障惡趣。況復成就如此忍法。是故雖捨不墮惡趣。復有說者。由此善根身中生故。令招惡趣諸業煩惱遠離。於身畢竟不起。因尚不起。況墮惡趣。如人秋時服於下藥。藥雖不住彼人身中。而彼身中病亦不生。此亦如是。復有說者。由此善根勢力威猛熏習身故。令招惡趣諸業煩惱。
於此身中永不復起。因不起故不墮惡趣。如師子王所居窟穴。王雖不在餘氣尚存。諸小禽獸無能入者。此亦如是。復次此善根身中如主。勢力強盛。不善如客勢力衰微。復次此善根意樂增上。樂斷惡法樂修善法。復次此善根身中生已一切惡趣得非擇滅。非擇滅法無有生者。是以不墮。復次由此善根身中生故。令彼行者墮大法流。由如此義不墮惡趣。復有說者。由此善根隣近聖道。依聖道力不墮惡趣。如怖怨賊依附於王。依王力故令諸怨賊不敢正視。況能為害。此亦如是。近聖道故令招惡趣諸業煩惱尚不現行。況墮惡趣。復有說者。由此善根守護聖道所住身器。
義言此身聖道當住。能招惡趣諸業煩惱應永遠離。如有勝處王應居止所。司守掌餘無能住。此亦如是。復有說者。由此善根身中生。故令彼行者定處人天不居惡趣。如富貴者定居勝處不居卑陋。此亦如是。有說。此善根加行正勝。令招惡趣諸業煩惱勢力衰微。不復能招惡趣異熟。是故雖捨不墮惡趣。有說。由此善根增上力故。令彼行者見惡行過失妙行功德。由此惡業必不復生。況墮惡趣。有說。由此善根增上力故。令彼行者住善意樂。見生死過涅槃勝德。不造惡業不墮惡趣。有說。由此善根增上力故。令彼行者其心調柔隨順涅槃信根深固。由此雖捨不墮惡趣。
尊者妙音說曰。由此善根增上力故。令彼行者意樂殊勝。於般涅槃心常隨順趣向臨入。欲樂忍可希求敬愛。由此因緣不造惡業。是故雖捨不墮惡趣。問何故異生命終時捨所得忍法。聖者不捨。答異生無有無漏對治。以自持御故此善根命終時捨。聖有無漏對治。以自持御。是故不捨。有說異生定力羸劣勢不堅牢。以有漏故。如無膠水雜諸彩色隨所畫物。不得久住。是以故捨。聖者無漏定力堅強。持此善根命終不捨。所說譬喻翻上應知。有說。異生無勝止觀故命終捨。聖者相違命終不捨。有餘師說。異生命終亦不捨忍。問若爾此文及大種蘊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
當知此義有餘。有說。已說在第三句中。謂諸聖者住胎臟中成身及業。聖有二種。一世俗。二勝義。得此善根名世俗聖。若入聖道名勝義聖。發心出家尚名聖者。況得忍法。有餘師說。此不決定異生命終有捨不捨。若於忍法恒時加行。殷重加行。修習堅牢。彼命終時不捨忍法。若不爾者命終時捨。如所聽習。若極淳熟經久不忘不爾便忘。如慈授子於初生時便能唱言。結有二部乃至廣說。如是說者。異生命終定捨忍法。善根劣故異生依此地起此類善根。命終還生此地。捨同分故尚決定捨。況色界法經欲界生而當不捨。
契經中說。生有四種。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云何卵生。謂諸有情由卵[穀-禾+卵]生。當住卵[穀-禾+卵]
已住今住卵[穀-禾+卵]。盛裹破壞卵[穀-禾+卵]生等生起現起出已出。謂鵝雁孔雀。鸚鵡舍利迦。俱枳羅命命鳥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一類人趣。
復有所餘由卵[穀-禾+卵]生。廣說如上。是名卵生。云何胎生。謂諸有情由胎膜生。當住胎膜。已住今住胎膜。盛裹破壞胎膜生等。生起現起出已出。謂象馬牛羊駝驢鹿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一類鬼。一類人趣。復有所餘由胎膜生。廣說如上。是名胎生。云何濕生。謂諸有情由濕氣生。或依草木諸葉窟聚。或依腐肉食糞穢等。或依陂池河海展轉相潤相逼相依生等。生起現起出已出。
謂蚊蚋蠛蠓。百足蚰蜒蚑行蜂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一類人趣。復有所餘由濕氣生。廣說如上。是名濕生。云何化生。謂諸有情生無所託諸根無缺支體圓具依處頓生頓起頓出。謂諸地獄天趣。一切中有。及一類龍。一類妙翅。一類鬼。一類人趣。復有所餘諸有情類生無所託。廣說如上。是名化生。問欲界天中諸妙色鳥。為卵生為化生耶。若卵生者。彼命終已應有尸骸。是則諸天應見穢色。然諸天眾於六處門常對妙境。如契經說。彼眼所見一切可愛適意平等。乃至意所知亦爾。若是化生。前化生中何故不說。答彼皆卵生。問若爾彼命終已應有尸骸。
云何諸天見穢色耶。答彼命終未久有暴風飄舉其尸遠棄他處。有餘師說。彼皆化生。問前化生中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說彼已攝在前所說一類妙翅鳥中。是以無過。問如是四生以何為自性。答四蘊五蘊以為自性。謂欲色界五蘊。無色界四蘊。此中有說。唯異熟蘊以為自性。有說亦通長養。是名四生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生。答諸有情類和合而起故名為生。問三界五趣皆和合起。亦名為生。何獨此四。答此四唯令有情數起。亦遍攝有情數。界趣不爾。以界雖遍有情數。而非但有情數起通非情故。趣雖但有情起。而非遍有情數。不攝中有故。由此但四說名為生。問生是何義。答有情現義是生義。有情起義有情出義。是生義。
問於何界趣。有幾生可得。答於欲界中四生可得。色無色界唯有化生。彼受生時無所託故。於五趣中天及地獄。唯有化生。有說。鬼趣亦唯化生。有說。鬼趣亦有胎生。如餓鬼女白目連曰。
我夜生五子 隨生皆自食
晝生五亦然 雖盡而無飽
傍生人趣皆具四生。人卵生者。昔於此洲有商人。入海得一雌鶴。形色偉麗奇而悅之。遂生二卵。於後卵開出二童子端正聰慧。年長出家。皆得阿羅漢果。小者名鄔波世羅。大者名世羅。又如毘舍佉母生三十二卵。般遮羅王妃生五百卵等。人胎生者如今世人。濕生者。如曼馱多遮盧。鄔波遮盧。鴿鬘菴羅衛等。人化生者。如劫初人。四生有情皆受生已。容得聖法。得聖法已。必更不受卵濕二生。問何故爾耶。答卵濕二生性多愚昧。聖者聰慧故不受彼生。有說。卵濕二生法爾與聖性相違故。聖者不受。有餘師說。彼二生類多惡意樂多害意樂。聖者不爾。意樂唯善。
有說。彼二生類多行惡戒沈溺苦海。聖者已得聖所愛戒堅固浮囊能越度彼。有說。卵濕二生是傍生類。聖者已得彼非擇滅。有說。卵濕二生多相迫迮。聖者不爾。多寬太業。由如此義聖者不受彼二生類。有餘師說。聖樂獨處厭怖重生。而濕生者類多繁雜。諸卵生者類經再生。謂出母胎及出卵[穀-禾+卵]。故世間說梵志沙門。鳥名再生。象名再飲。是以聖者不受彼生。有餘師說。卵濕二生多無依怙。聖者成就勝依怙法故不受彼生。由此有如是說。若菴羅衛有勝依怙則不應為摩健地迦之所陵辱。尊者妙音說曰。父所生趣子還生中。此說意言。如近佛地諸大菩薩。是眾聖之父。彼定不受卵濕二生。得果聖子亦復如是。由此所說諸因緣故。聖必不受卵濕二生。
問如是四生何者最廣。有作是說。卵生最廣如聞。外國諸山谷中。隨所在處卵皆充滿。象等踐蹋都不覺知。有餘師言。胎生最廣。如聞。外國有一蝦蟇生七畦子。一魚遊歷七陂池中生子充滿。有餘師說。濕生最廣。所以者何。若於雨際設有聚集腐肉糞等。下自金輪上至梵世。而彼一切悉可為虫。如是諸虫皆濕生攝。如是說者。化生最廣。攝二趣全三趣少分。及一切中有皆化生故。又二界全一界少分皆化生故。於欲界中三生加行亦化生故。問如是四生何者最勝。答化生最勝。問若爾何故最後身菩薩不受化生。答二出世時不和合故。謂劫初時人受化生。爾時佛不出世。
至劫減時佛出于世。爾時人無化生。復有說者。化生輕飄不堪與佛力無畏等。功德山王作依止故。復有說者。一切化生其身微弱。不能荷負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重擔故。復有說者。若受化生。便無親族眷屬等事。而彼皆是妙業之果。菩薩長夜勤修妙業極圓滿故不受化生。復有說者。菩薩長夜精進熾然造作增長感父母業。菩薩父母亦於長夜。修習感聖子業。若受化生則二所修俱空無果。是以不受。有說。欲顯菩薩一切尊勝。所謂智見族姓位等。以是義故不受化生。有說。為斷眾生族姓慢故。依勝族姓不受化生。有說。欲攝引樂在家者令入法故不受化生。
若受化生彼當說言。佛無親屬故毀家法豈比我等。若菩薩生剎帝利家宗親強盛。而能厭捨如棄涕唾開甘露門成等正覺。則彼皆生希有之想。所說敬受。有說。菩薩欲為法幢作內外護故不受化生。諸佛皆有內護外護。內謂菩提分法。外謂親屬。若無外護當為外道惡黨所壞故。佛世尊度諸釋種以護正法。由此乃至六群苾芻亦言。若有外道來惱佛者。佛若不制我等亦能以力伏彼。有說。欲止外道謗故不受化生。謂佛親從覩史多宮歿。身光赫奕照大千世界。入於母胎十月滿已從母胎出。即行七步自稱獨尊。出家苦行詣菩提樹成等正覺。
尚被謗言過百劫後大幻當出無父無母食噉世間。若受化生便增誹謗。是故菩薩不受化生。有說。為欲饒益當來諸有情故不受化生。所以者何若受胎生便有遺身。般涅槃後雖越千載。無量有情乃至若能於遺身界。如芥子許起慇淨心。恭敬供養獲無邊福。生天受樂得般涅槃。若受化生便無是事。所以者何。化生命終如燈光滅無遺餘故。此中因論生論。問何故化生命終無遺餘耶。答由彼生時諸根頓起。所以歿時亦復頓滅。如人戲水乍出乍沒。復有說者。化身輕妙如雲如電。亦如風焰滅已無餘莫知方所。復次化生造色增。餘三生大種增。由造色增故滅則頓滅。
復次化生根法增。餘三生非根法增。由根法增故滅則頓滅。謂化生者所受身形髮爪等物無根法少。問若化生死無遺餘者。何故經說化生妙翅鳥取化生龍為食耶。答以不知故取之為食。然不充飢。有說。彼龍未死之頃暫得充飢。死已還飢。飢復取食無違經過。復有說者。諸化生龍其身精妙。如酥油等纔吞入腹便成食事。或有說者。化生妙翅鳥多諸巧便得化生龍。以足按頸從尾吞之。命未絕來能作食事。死則不爾。有餘師說。彼妙翅鳥食化生龍時。涎液先流爛腦隨下。與龍俱咽食事便成。非化生龍獨成食事。
問餘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大地獄中。有黑駮狗肥壯暴惡。撲諸有情臥鐵地上。摑裂其腹噉食腸肚。答由彼腸肚未離身來。暫得充飢故說為食。有說。由彼受罪有情惡業力故。但令受苦非作食事。
若成就身彼成就語業耶。答應作四句。有成就身非語業。有成就語業非身。有成就身亦語業。有非成就身亦非語業。此皆如前身對身業中說。差別者此說語表。以身業語業繫地有無必無別故。若成就身彼成就意業耶。答諸成就身。彼定成就意業。有成就意業非身。謂生無色界。若成就身彼成就身業語業耶。答有成就身非身業語業。謂處卵[穀-禾+卵]若諸異生住胎藏中。
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身語表設有而失。有成就身及身業。非語業。謂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身表。或先有不失無語表設有而失。有成就身及語業。非身業。謂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語表。或先有不失無身表設有而失。有成就身及身業語業。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設成就身業語業。彼成就身耶。答或成就。或不成就。云何成就。謂如前說。云何不成就。謂諸聖者生無色界。若成就身彼成就身業意業耶。答有成就身及意業。非身業。
謂處卵[穀-禾+卵]。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身表。設有而失。有成就身及身業意業。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身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設成就身業意業。彼成就身耶。答或成就。或不成就。云何成就。謂如前說。云何不成就。謂諸聖者生無色界。若成就身。彼成就語業意業耶。答有成就身及意業。非語業。
有成就身及語業意業。此皆如前身對身業意業中說。差別者。此說語表。設成就語業意業。彼成就身耶。答或成就。或不成就。亦如彼說。若成就身。彼成就身業語業意業耶。答有成就身及意業。非身業語業。有成就身及身業意業。非語業。有成就身及語業意業。非身業。有成就身。及身業語業意業。此皆如前身對身業語業中說。以意業一切時皆成就故。設成就身業語業意業。彼成就身耶。答或成就。或不成就。亦如彼說。
若成就身業。彼成就語業耶。答應作四句。有成就身業非語業。謂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身表。或先有不失。無語表。設有而失。有成就語業非身業。謂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語表。或先有不失。無身表。設有而失。有成就身業亦語業。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若諸聖者生無色界。有非成就身業。亦非語業。
謂處卵[穀-禾+卵]。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身語表。設有而失。若諸異生生無色界。若成就身業彼成就意業耶。答諸成就身業。彼成就意業。有成就意業非身業。謂處卵[穀-禾+卵]
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身表。設有而失。若諸異生生無色界。若成就身業。彼成就語業意業耶。答有成就身業及意業。非語業。謂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身表。或先有不失。無語表。設有而失。有成就身業及語業意業。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若諸聖者生無色界。設成就語業意業。彼成就身業耶。答或成就。或不成就。云何成就。謂如前說。云何不成就。謂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語表。或先有不失。無身表。設有而失。
若成就語業。彼成就意業耶。答諸成就語業。彼成就意業。有成就意業。非語業。此如前身業對意業說。差別者。此說語表。此上所說總略義者。所謂彼身若生無色界定不成就。生欲色界則定成就彼身業語業。若在卵[穀-禾+卵]異生。處胎藏中及諸異生生無色界定不成就。一切聖者。色界異生。及欲界異生。住善惡戒者皆定成就。餘或成就。或不成就。意業一切皆定成就。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