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

宋 延壽集100卷CBETA T2016大于一万字 1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宗鏡錄卷第七十四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生死輪迴。不待外緣。既由內識。此即有漏異生。生死相續。諸佛菩薩淨法相續。為復亦由內識。為復別有淨體。
生死轮回不依赖外在条件,而是由内在意识所驱动。这就是有漏的凡夫,他们的生命在生死中持续不断。而诸佛菩萨的清净法相续,是否也由内在意识所构成,或者是否另有清净的实体存在?
答。淨法相續。應知亦然。論云。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有無漏種。由轉識等數數熏發。漸漸增勝。乃至究竟得成佛時。轉捨本來雜染識種。轉得始起清淨種識。任持一切功德種子。由本願力。盡未來際。起諸妙用。相續無窮。由此應知。唯有內識。釋云。由法爾種新所熏發。由本願力。即佛世尊利他無盡。清淨種識。皆通現種。皆唯第八能持種故。由此上來。所說染淨道理。應知諸法相續。唯有內識也。
回答是,清净法相续也应当如此理解。经论中说,从无始以来,依附于本识的无漏种子,通过转识等不断熏习激发,逐渐增长,直至最终成佛。那时,舍弃了原本杂染的识种子,转而获得开始清净的种子识。这种子识承载着所有功德的种子,依靠本愿力,在未来无尽的时间中,引发各种奇妙的作用,相续不断。因此,应当知道,只有内在意识存在。解释说,由于法尔种子新近所熏习激发,依靠本愿力,即佛世尊利他的无尽,清净种子识,都通向现在的种子,都只有第八识能持有种子。因此,从上述讨论中,应当知道,所有法的相续,只有内在意识。
問。人法二空。一心妙理。云何又說四相所遷。二死相續。且如四相之中生相則內外無從。推不可得。住相則念念不住。異相則雖似遷移。體本嘗變。滅相則法本不然。今亦無滅。
问:人法二空,一心妙理,为何又提到四相的变迁和二死的相续?比如在四相之中,生相既无内外来源,也无法推求得到;住相则是每一刻都在变化,无法停留;异相虽然看似变迁,但其实质从未改变;灭相则是法的本性从未如此,现在也不存在灭去。
答。四相有二。一麁約果報而說。即生老病死。此亦四相。二細。即生住異滅。據惑業而論。如起信論中釋云。不覺心起。名為生。能見能現。妄取境界。起念相續。名之為住。執取計名。名之為異。造作諸業。名之為滅。雖即四相似分。俱是一心而轉。然世人多執住相。以為現見。今須推破。以顯真空。凡有一切住持境界。悉如夢中。似有非實。以隨心所現。外境本空故。心亦無生。念念不住。如大智度論云。佛說諸法。無有根本定實如毫釐許。所有。欲證明是事故。說夢中受五欲。譬如須菩提意。若一切法畢竟空。無所有性。今何以故。現有眼見耳聞法。
回答说,四相有两种。一种是粗略地关联果报来说的,即生老病死,这也是四相。另一种是细微的,即生住异灭,这是根据迷惑和业力来讨论的。如《起信论》中解释说,不觉的心开始活动,称为生。能够见到和显现,错误地把握境界,念头连续不断,称为住。固执地认定和计算,称为异。进行各种行为,称为灭。虽然这四相看似分开,实际上都是由一心所转变。然而,世间人往往执着于住相,认为这是直接的体验。现在需要推敲和破除这种执着,以显现真正的空性。所有一切保持的境界,都像在梦中一样,似乎存在但实际上并非真实。因为它们是随着心所显现的,外在的境界本质上是空的。心本身也没有生起,念头连续不断,不会停留。如《大智度论》所说,佛陀讲述的诸法,没有根本的固定实体,哪怕像毫毛那样微小。所有这些,想要证明这个事实,所以说在梦中享受五欲。比如须菩提的意思,如果一切法终究是空的,没有固有的本性,那么为什么现在我们还能有眼睛看到、耳朵听到的法呢?
以是故。佛說夢譬。喻。如人夢力故。雖無實事。而有種種聞見。瞋處喜處。覺人在傍。則無所見。如是凡夫人。無明顛倒力故。妄有所見。聖人覺悟。則無所見。一切法若有漏。若無漏。若有為。若無為。皆不實。虛妄故有見聞。又云。現在色亦無住時。若法後見壞相。當知初生時壞相已隨逐。微細故不識。如人著屐。若初日新而無有舊。後應常新。不應有舊。若無舊。應是常。常故無罪無福。無罪無福故。則世俗法亂。復次生滅相。常隨作法。無有住時。若有住時。則無生滅。夫受生死者。初因妄識造分別業。因茲有身。今先推此身。聚散非有。
因此,佛陀用梦境来比喻。就像人在梦中,虽然并没有真实发生的事情,却能体验到各种声音和景象,有愤怒的地方和喜悦的地方。如果一个觉悟的人在旁边,他什么也看不到。同样,普通人因为无明和颠倒的力量,错误地看到事物。而圣人一旦觉悟,就不再看到这些。所有法,无论是有漏的还是无漏的,有为的还是无为的,都不真实,因为它们是虚妄的,所以人们会有所见所闻。还有,现在的色相也没有固定的停留时刻。如果一个法在后来显现出衰败的相,那么应该知道,从它最初生起时,衰败的相就已经跟随它了,只是因为它太微细,人们没有察觉。就像人穿鞋,如果鞋子在第一天是新的,没有旧的痕迹,那么它应该永远都是新的,不应该变旧。如果它不旧,它应该是永恒的,永恒就意味着没有罪也没有福。没有罪没有福,那么世俗的法则就会混乱。再说,生灭相总是伴随着行为而发生,没有固定的停留时刻。如果有一个固定的停留时刻,那么就不会有生灭。那些经历生死轮回的众生,最初是因为妄念和分别心而造业,因此有了身体。现在我们先来探讨这个身体,它的聚合和分散并不是真实存在的。
以身是積聚義。內外四大。假和合成。微細推窮。事無和合。以風火常舉。地水恒沈。一一大性。各無定體。風以動為性。乃附物而彰。真理不遷。湛然常寂。火以熱為性。未必皆燒。如雲中身內之火。何不焚爇。地以堅為性。且如銅鐵。遇鎔成水。剛柔不定。水以濕為性。因火即乾。又寒堅煖釋。凝流無體。各各既無。和合非有。如一狗無師子性。聚群狗而亦不成。似一盲不見於明。合眾盲而終不覩。寶藏論云。清虛之理。畢竟無身。既知身空。又執識煖息三事實有。能為生死成就命根者。台教云。此身無常。攬壽煖識三事而有身。身但假名。三事無常。
身体是由多种元素聚合而成的,包括内在和外在的四大元素,它们是暂时结合在一起的。深入细致地探究,会发现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结合。风和火总是处于动态之中,而地和水则常常处于静态。每一种元素都有其固有的特性,但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风的特性是运动,它依附于物体而显现;真理是恒定不变的,永远处于宁静之中。火的特性是热,但并非所有火都会燃烧,就像云中的火或身体内的火,它们并不会燃烧。地的特性是坚硬,但像铜铁这样的物质在熔化时会变成液体,其坚硬或柔软的性质并不固定。水的特性是湿润,但遇到火就会变干,受冷会变硬,受热则融化,其固态或液态没有固定形态。既然每一种元素都没有固定的实体,那么它们的结合也就不是真实存在的。就像一只狗没有狮子的特性,即使聚集了一群狗,它们也不会变成狮子。又像一个盲人看不见光明,即使聚集了许多盲人,他们也无法看见光明。《宝藏论》中说,清净虚空的真理中,身体是不存在的。既然知道身体是空的,却又执着于意识、温度和呼吸这三者是真实存在的,认为它们是生死轮回中维持生命的关键。天台宗的教义说,这个身体是无常的,它是由寿命、温度和意识这三者暂时结合而成的。身体只是一个假名,而这三者本身也是无常的。
無別身也。息之出入。計為壽命。息出不反。身如瓦礫。命寧可保。若煖氣持水。水潤於地。妄謂此身為常存者。火從緣生。緣散故即火滅。身便臭爛。業計妄識。剎那異趣。謂我常自在。業若纔斷。心即託生。身便散滅。大集經云。出胎。盛年。衰老。皆是業持。三事生滅。相續不斷。凡夫不了。妄取身相。不覺氣斷。三事分離。又如出入息。相續百千萬。出入息。一一息中。身不可得。剎那心識。次第生滅無量。一一剎那。身不可得。不臭不爛。三大成皮肉骨髓。一一驗之。虛假。身不可得。離此三事。無別有身。故知身命本空。生死恒寂。凡夫不了。
没有别的存在。呼吸的进出,被认为是寿命。一旦呼吸停止,身体就像破碎的瓦片,生命怎能得以保持?如果体温维持着水分,水分滋润着大地,错误地认为这个身体是永恒存在的。火因条件而产生,条件散去,火就熄灭,身体随即腐烂。业力和妄念,刹那间变化无常,却认为我是永远自在的。一旦业力断绝,心就寄托于新的生命,身体随即消散。《大集经》说,出生、壮年、衰老,都是业力所持。这三件事生生灭灭,连续不断。普通人不了解,错误地执着于身体的幻象,不察觉气息的断绝,三要素分离。又如呼吸,连续不断,呼吸中,身体无法把握。刹那间心识,依次生灭,无量无边。每一个刹那,身体无法把握。不腐烂不分解。三大要素构成皮肤、肌肉、骨髓,逐一检验,都是虚假的,身体无法把握。离开这三要素,没有别的存在。因此,身体和生命本质上是空的,生死永远寂静。普通人不了解。
枉入苦輪。命如風裏之殘燈。剎那磨滅。身似潭中之聚沫。倏爾消洋。所以經云。解無不生。了有不死。若了有空而無我。無我令誰生。解本無而不生。不生令誰死。唯持種本識。妙湛真心。體性圓明。寂然常住。處異生位。持無漏而常熏。至佛果門。續菩提而不斷。又心性本來。離生滅相。而有無明。迷自心性。由違心性離相寂靜故。能生起動四相。四相無明和合力故。能令心體生住異滅。經云。即此法身。為諸煩惱之所飄動。往來生死。名為眾生。起信論明。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四相流轉。唯一夢心。處夢之士。謂為前後。各隨智力淺深。分分而覺。
错误地进入苦难的轮回,生命如同风中摇曳的残灯,瞬间即逝。身体就像潭水中的泡沫,转瞬即逝。因此,经文说,理解了“无生”的真谛,就能领悟到“不死”的真理。如果理解了“空”和“无我”的教义,那么“无我”又怎能生呢?理解了“本来无”的道理,又怎能有死呢?只有保持根本的意识,清澈纯净的真心,其本质圆满明亮,寂静而永恒不变。即使处于凡夫的位置,也能持续修行,不受烦恼的污染,直至达到佛果的境界,延续菩提的道路,永不停息。另外,心性本来就是超越生灭的,但由于无明,迷失了本性。由于违背了心性,远离了寂静的本性,从而产生了生、住、异、灭的四相。这四相与无明相互作用,使得心体经历生、住、异、灭的过程。经文说,正是这个法身,被各种烦恼所动摇,往来于生死之间,被称为众生。《起信论》中明确指出,自性清净的心,因无明之风的吹动,四相流转不息,就像一场梦。在梦中的人,认为有前后之分,但随着智慧的深浅,逐渐觉醒。
大覺之者。知夢四相。唯一淨心。無有體性。可辯前後。故論云。四相俱時。無有自立。生住異滅。一心而轉。四相俱有為心所成。離一心外。無別自體。故言俱時而有。無有自立者。本來平等。同一本覺故。如般若燈論偈云。生死有際不。佛言。畢竟無。此生死無際。前後不可得。如般若經云。復次極勇猛。如涅槃無際。一切法亦無際。何者。生死以涅槃為際。涅槃以生死為際。既不得生死。亦不得涅槃。生死涅槃。既不可得。則一切法悉無際。如是但了本覺一心。念念契圓常之道。若逐無明散意。塵塵成生死之輪。得失在人。法無邪正。取捨任己。道絕昇沈。但自內觀。躡普門而頓入。唯當正眼。履一道以圓成。
达到至高觉悟的人,理解梦境中的四种现象,它们都源自一颗纯净的心,没有固定的本质,无法区分先后。因此,经论中说,这四种现象是同时存在的,没有独立存在的基础。生、住、异、灭这四种现象,都是由心所创造的,离开了纯净的心,它们没有独立的存在。所以说它们是同时存在的,但没有独立存在的基础,本质上是平等的,因为它们都是同一本觉的表现。就像《般若灯论》中的偈语所说,生死有边际吗?佛陀说,最终是没有的。这生死没有边际,前后无法得到。就像《般若经》中所说,再次强调,就像涅槃没有边际,一切法也没有边际。为什么?因为生死以涅槃为边际,涅槃以生死为边际。既然无法得到生死,也无法得到涅槃,那么生死和涅槃都无法得到,那么一切法都没有边际。只要理解了本觉的纯净心,每一个念头都符合圆满永恒的道路。如果追随无明和散乱的意图,每一个微尘都会成为生死轮回的一部分。得失取决于个人,法没有邪正之分。选择和放弃取决于自己。道路没有上升和下沉。只要自我内观,踏上普门,就能迅速进入。只有正确的眼光,遵循一条道路,才能圆满成功。
問。動識相與真心性。既非一異。為復可壞不可壞。若不可壞。則為墮常。若可壞。則歸斷滅。
问:动识相与真心性,既非一非异,那么是否可以破坏或不可破坏?如果不可破坏,则陷入永恒不变;如果可破坏,则归于断灭。
答。既非一而非是異。即亦可壞而不可壞。起信論云。一切心識相。即是無明相。與本覺非一非異。非是可壞。非不可壞。如海水與波。非一非異。波因風動。非水性動。若風止時。波動即滅。非水性滅。眾生亦爾。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起識波浪。如是三事。皆無形相。非一非異。然性淨心。是動識本。無明滅時。動識隨滅。智性不壞。根本無明滅者。是合風滅。相續即滅者。業識等滅。合動相滅也。智性不壞者。隨染本覺神解之性。名為智性。是合濕性不壞。
答:既非一也非异,即可破坏也不可破坏。《起信论》说,所有心识相,即是无明相,与本觉既非一也非异,既不可破坏也非不可破坏。就像海水与波,既非一也非异。波因风动,并非水性动。如果风停,波动即止,但水性不灭。众生也是如此,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起识波浪。这三者都无形相,既非一也非异。然而,性净心是动识的根本,无明灭时,动识随之灭,智性不灭。根本无明灭,如同风灭;相续即灭,如同业识等灭,合动相灭。智性不灭,是随染本觉神解之性,称为智性,是合湿性不灭。
問。生死種子不斷。皆因發業潤生。於煩惱中。何法發業。何法潤生。
问:生死的种子不断,都是因为业力的引发和滋润生命。在烦恼中,哪些法则引发业力,哪些法则滋润生命?
答。夫業性本空。結成多種。先論黑白行相。後辯發潤根由。今初黑白行相者。如大涅槃經云。佛言。復次善男子。次當觀業。何以故。有智之人。當作是念。受想觸欲。即是煩惱者。能作生業。不作受業。如是煩惱。與業共行。則有二種。一作生業。二作受業。是故智者。當觀於業。是業三種。謂身口意。善男子。身口二業。亦名為業。亦名業果。意唯名業。不名為果。以業因故。則名為業。善男子。身口二業。名為外業。意業名因。是三種業。共煩惱行故。作二種。業一者生。業二者受。業善男子。正業者。即意業。也期業者。謂身口業。先發故。名意業。
答:业力的本质是空,却因结缚而呈现多种形态。首先讨论善恶行为的表现,然后解释引发和滋润的根本原因。现在先讨论善恶行为的表现。正如《大涅槃经》中佛陀所说:再次,善男子,应当观察业力。为什么呢?有智慧的人会这样思考:感受、思考、接触和欲望,这些都是烦恼,能够引发生业,而不是感受业。这样的烦恼与业力同行,就有两种:一种是引发生业,另一种是引发感受业。因此,智者应当观察业力。业力分为三种:身业、口业和意业。善男子,身业和口业既可以称为业,也可以称为业果。只有意业只称为业,不称为果,因为它是业力的原因。善男子,身业和口业称为外业,意业称为因。这三种业与烦恼同行,因此有两种:一种是生业,另一种是感受业。所谓正业,就是指意业。而期业,指的是身业和口业,因为它们先引发,所以称为意业。
從意業生。名身口業。是故意業。得名為正。智者觀業已。次觀業因。業因者。即無明觸。因無明觸。眾生求有。求有因緣。即是愛也。愛因緣故。造作三種身口意業。善男子。智者如是觀業因已。次觀果報。果報有四。一者黑黑果報。二者白白果報。三者雜雜果報。四者不黑不白果報。黑黑果報者。作業時垢。果報亦垢。白白果報者。名無漏業。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先說無漏。無有果報。今云何言。不白不黑果報耶。佛言。善男子。是義有二。一者亦果亦報。二者唯果非報。黑黑果報。亦名為果。亦名為報。黑因生故。得名為果。能作因故。復名為報。
淨雜亦爾。無漏果者。故名為果。不作他因。不名為報。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無漏業。非是黑法。何因緣故。不名為白。善男子。無有報故。不名為白。對治黑故。故名為白。我今乃說受果報者。名為黑白。是無漏業。不受報故。不名為白。名為寂靜。故知業不可作。果不可逃。如經偈云。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業。唯除不作則無果。得道則業亡。如氣歔旃陀羅。造惡業而得生天。鴦崛魔羅。作逆罪而得解脫果。是知受身已來。無有不作業者。設今生不作。過去曾為。但悟此宗。無不解脫。何以解脫。若入宗鏡。人法自空。人空。
則不見有能作業之人。法空。則不見所受果之處。只為妄執人法而造業。不出心境而受殃。但心境俱亡。即當處解脫。故知一切善惡諸法。無有定相。由心迴轉。得失任緣。如大涅槃經云。佛言。善男子。若言諸業定得報者。則不得有修習梵行。解脫涅槃。當知是人。非我弟子。是魔眷屬。若言。諸業有定不定。定者。現報生報。後報。不定者。緣合則受。不合不受。以是義故。應有梵行。解脫涅槃。當知是人。真我弟子。非魔眷屬。乃至譬如二人。俱涉險路。一則有目。一則盲瞽。有目之人。直過無患。盲者墜落。墮深坑險。故知得宗鏡之眼者。
終不墮三有之險。陷五欲之坑。自然直過無疑。常居覺地。次辯發潤根由者。若分別煩惱正發業。俱生無明助發業。發者。動作義。業者。招感義。俱生能潤生。分別能造業。招生過重。俱生能潤生過輕。若分別發人天業。即俱生助發。以人天業難發。要假俱生。助若分別發三塗業。不假俱生助發。以分別猛利故。不要助發。
問。俱生分別。二種何別。
答。古釋經論正意。即分別麁。俱生細。唯識論云。俱生我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力。常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轉故。名俱生。十地論云。遠隨現行不作意緣。無始至今。任運而有。不假作意分別尋伺。如小孩兒見母生喜。是俱生貪。見別人啼哭。是俱生瞋。即不假別緣分別尋伺求。自任運起故。知俱生細。唯識論云。分別我執。亦由現世外緣方起。非與身俱。要待邪教邪師。及邪分別。然後方起。又此三緣。前二是麁。第三自思惟細。經云。緣力斷善根。地獄生時續。因力斷善根。地獄死時續。即自邪思惟是因力。餘二是緣力。所以首楞嚴經云。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妄。當處發生。當業輪轉。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云何名為別業妄見。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眚之觀。若是見色。見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名為何等。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傍觀屏帳凡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影見俱眚。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
於是中有非燈非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揑所成故。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云何名為同分妄見。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只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覩諸一切。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珮玦。彗孛飛流。負耳虹霓。種種惡相。
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現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然見眚者。終無見咎。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見與見緣。似現前境。無我覺明。見所緣眚。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非眚。覺所覺眚。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目人。
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虛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楞嚴經疏釋云。別業妄見者。分別煩惱也。同分妄見者。俱生無明也。夜見燈光五重圓影者。喻五見也。蘊喻燈光。此之五見。於蘊上起。妄生推度。是遍計性。情有理無。色實在燈見病為影者。依他蘊性。緣起不無。故云色實在燈。
我見體空。從妄心起。故云見病為影。影見俱眚者。能執所執。分別惑故。見眚非病者。正證真時。了知。遍計脫體全空。故云見眚非病。分別惑亡。同一真性。離能所取。故云終不應言是燈是見。及非燈非見。即釋上來見見之時。見非是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者。本來無月。將何為形。形既不立。非形亦無。是非一相。能所俱亡。故云何況分別非燈非見。然見眚者終無見咎者。若知眚即是眼病。終不執影以為實有。故無見咎。見與見緣似現前境者。皆是妄心變起。非實有境。見相二分。俱不離心。況是遍計唯影無質。此釋妄見也。元我覺明見所緣眚者。
本元真覺也。以真能覺妄。了彼妄見及與所緣。俱是眚故。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非眚者。結前真妄二覺也。妄見即是於眚。能覺真心不是於眚。但能覺彼妄緣。體非是眚。故云覺緣非眚。覺所覺眚者。牒妄覺能所俱眚也。覺非眚中者。牒真覺非眚也。此之真妄二見。俱離能見所見。故云此實見見。以證真時。無此二見故。能見所見。既不安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者。何故真見不名見。以無眚病故。只由見病。分能立所。遂見世間自他相異。故云皆即見眚。
言非見眚者。真見非是眚也。以真無見相可立故。不名眚。既不名眚。亦不名見。正明離見之意。是以有見即妄。遍計情生。如眚目人。見夜燈之圓影。無見即真。圓成智現。如明眼人。見虛空之清淨。又若別業妄見。如增上惡業熟。生身變為蛇虎等。此不動總報。自受別報。唯自業識變。不同業者。即不見。如燈上圓影。唯眚之觀。若非眚人。則不同見。若同分妄見。如同造阿鼻地獄業。同受總報。同苦無間。若不同其惡業者。即不見。如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同見一切不祥境界。若彼國眾生不同其惡緣者。則本所不見。亦復不聞。故知苦緣樂緣。總報別報。
因緣和合。當處出生。因緣離散。當處滅盡。未曾有一法。非出我心耶。故經云。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則見清淨本心常住。又若分別煩惱則麁因邪思而方起。俱生無明則細。自任運而常生。雖分麁細之文。俱同妄識。如別業妄見之者。因目眚而見燈上圓光。似同分妄見之人。因瘴惡而覩國中災怪。雖分同別之境。皆是妄心。可驗。眾生界中。凡有一切見聞之事。皆如一人別業之眚影。多人同分之不祥。若能知燈影是目眚所成。識災境乃瘴惡所起。則燈上之重光自沒。天中之兩日俄沈。如不動一心。萬緣俱寂。則見聞和合之病。分別全消。根本生死之災。俱生永絕。
問。三塗之內。還具分別俱生不。
答。護法云。三塗內總無分別。而不發業。如猿猴之類。所有煩惱。皆是強盛俱生。而非分別。設造業者。但是別報。若有分別造總報者。即永無出期。
問。既有分別種子。何不造總報。
答。闕主伴故。現行是主。種子助發是伴。
問。若說三塗不造業者。如何大力鬼打舍利弗頭。便入地獄。鸚鵡鳥聞四諦法。而得生天。
答。此等造別報。此業有力。能助昔日總報。總報被助已。便能隨業勢墜地昇天。又古德。
問。人天趣中。定總發業不。
答。人中北洲。不造總別二報業。以無分別相。餘三洲即發業。并此洲癡人不發業。
問。前言三塗無分別。如何知父母等。如慈烏反哺。猫狗識人。知人嗔喜。
答。此不是分別煩惱。彼任運分別。非煩惱分別。
問。無明發業。有幾種無明。
答。有四種。一隨眠。二纏無明。三相應。四不共。外法異生具四。內法異生除不共無明。入信位第七心。及加行位中。是內法。十信第七心前有退故。及資糧位中。名外法。若內法異生。頓悟即造業。漸悟不造。頌悟中悲增造。智增不造。十地位中八地已去。定不發業。惑體無故。七地已前。或云聖人。以無漏明為緣而不發業。設有俱生。但助願潤生而已。又云。七地已前俱生起時。亦造別報善業。
問。聖人因何不造總報業。
答。無分別煩惱故。以無漏明為緣故。違生死故。但以俱生。潤舊總報業。受分段生死。居人中。除北洲人。修無我觀。無分別。不能造業。此中。除極愚昧者。天上。唯除無想天。以無心故。不造業。四種無明。總能發業。隨眠。是種子。餘三即現行。
問。無明發業。貪愛潤生者。於煩惱中。幾法能潤。
答。古釋云。即識等五支種子。要假貪等煩惱。資潤溉灌。方得出生。若俱生惑業者。即六俱生。十分別及二十隨煩惱是。於此三十六煩惱中。貪一法唯正中正潤。餘五俱生。即正中助潤。若十分別。即助中助潤。又四句料簡。一。有是貪愛而能潤生。第六識愛也。前五識不強盛故。但是兼支攝。正唯第六。二有是貪愛不能潤生。即第七識。雖有貪愛。以內緣故。及所知障中者。三有是生支而貪愛潤。即一切凡夫身中生支也。四有是生支非貪愛潤。為最後身菩薩。大乘說是化現故。或變易身中生支。
問。心為起惑之因。身是造業之本。身約幾種。有何身能造業。
答。身總四有。一生有。即中有後。本有前。正結生相續時。剎那五蘊起。名生有。二本有者。即生有從死有前。於其中間。所有五蘊皆名本有。以是本總報業所招故。俱舍頌云。本有為死前。居生剎那後。三死有者。即本有後。中有前。將死正死諸蘊滅時。名死有。四中有者。即死有後。生有前。於兩中間有故。名為中有。俱舍頌云。死生二有中。五蘊名中有。即生死二有身。不即發業。以無心故。若中本二有身。即能發業。
問。於中有身處。中有住。及欲趣生時。行相如何。
答。准二十四不相應行。中有勢速一法。於勢速中。有士用勢速。古釋云。士用勢速者。如中有身往當受生處迅疾。名士用勢速。所言中者。對前後以得名。有。則有其情識身。為此五趣有情身。在死有後。生有前。兩形中間。故名中有。亦以異熟五蘊為體。為同本有身是業招故。其中有身。便如當生本有身形狀。如人。中有。似於人等。五趣亦爾。但如五六歲等孩兒大。其形量雖小。然諸根猛利。如本有身。能作諸事業。於父母起顛倒想。而生愛惡。此中有身。唯同類及淨天眼者。見。於中有中。唯食香氣。在中有住時。其不善不惡中客性者。在中有位極遲。受生。不過四十九日。劑此無有緣不會者。若極善極惡中有。不論近遠。但一剎那便往受生。起顛倒心趣欲境。即第八識結生門。於胎卵二中有。見父母和合。生顛倒想。而便受生。若濕化二生中有。由先業力故。不簡近遠。染著稱情。當染香處便即受生。
問。同類眼見中有身。未知中有眼。為能見本有身不。
答。亦有見本有身。瑜伽論云。或云唯見男。或唯見女。如是漸近彼之處所。漸漸不見父母餘處。唯見男女根門。又若薄福中有。當生下賤貧窮家者。彼於死時及入胎者。便聞種種紛飛不可意聲。若是福德位中有。當生富貴家者。彼於爾時。自然聞美妙可意音聲。乃至香味觸境。亦有階降。
問。中有末位。皆起愛受生不。
答。於中有位。第六識先起愛潤生。若執取結生。即唯第八若男中有。緣母起愛生於欲心。女中有。緣父起愛生於欲心。由起此二種愛心已。便為己身。與所愛境合。所洩不淨。流至胎藏。認為己有。後便生歡喜。此心生已。中有身便沒。受生有身。寶積經云。彼中有身。入母胎時。心生顛倒。作邪解心。生寒冷想。大風雨想。雲霧想。作此想已。隨業優劣。復起十種虛妄之心。一我入舍宅。二我昇樓閣。三我昇殿堂。四我昇床座。五入草庵。六入草舍。七入草叢。八入林間。九入牆孔。十入籬。間。作是念已。即入母胎。
問。中有身作何顏色。
答。瑜伽論云。造惡業者。中有。如黑羺光。或陰闇夜。造善業者。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寶積經云。地獄中有。如燒了杌本。傍生中有。如煙。餓鬼中有。如水。人天中有。如白衣光。
問。如人生身變作蛇虎等。有中有身起不。
答。慈恩云。無。中有身。以不改轉總報故。但是順現轉別報。若總報第八。即不轉。又如地獄中萬死千生。亦無中有。以不轉總報故。
問。如將水。蛭蟲。乾成末已。後置水中。一一塵皆却成水蛭蟲。有中有不。
答。此但是一類有情同業者。合託此。為增上緣而受生。即不是變作多蟲。若不爾者。犯有情界增過。
問。平等王見中有身不。
答。不見。
問。且如有人被冥司追將。亦有見者。此是何身。
答。此但是本有身攝。有云。以此人有業。但於自識心上。妄見閻羅王鬼。所由等。是獨影境上自變起。離識無見。是以唯識頌云。境隨業識轉。是故說唯心。故知識是善惡之原。心為苦樂之本。世人唯知尋流徇末。失本迷源。練行而徒滿三祇。違真漸遠。積功而空經永劫。去道猶賒。是以得果聖人。遇斯而甘稱絕分。出假大士。對此而未得證真。豈況矯亂邪徒。冥初外道。漆園傲吏。怳惚狂生者。而能希冀信受乎。故知宗鏡難信。悟者希奇。不唯得宗。兼能深達因果。故云深信大乘。不謗因果。是以一切含識。唯以自心造善惡因。招苦樂果。或居中有之時。
作善因者。承白淨之光。起惡因者。見黑闇之色。或處胎之日。集白業者。登樓殿之上。造黑業者。投草棘之中。及出世間為人。依正亦分優劣。若有福者。挺燕頷龍顏之相。受華堂金屋之榮。若尠德者。現五露眇小之形。處瓮牖席門之弊。可謂風和響順。形直影端。因果同時。緣會不失。則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內德論云。小乘以依報為業有。大乘以萬境為識造。隨幻業而施之天地。逐妄心而現之土草。若瞖目覩于空華。比睡夢現其生老。若悟之於心業。則唯聞於佛道。
宗鏡錄卷第七十四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