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

宋 延壽集100卷CBETA T2016大于一万字 1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宗鏡錄卷第十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凡聖一心境界。如何是自在出生無礙之力。
凡夫与圣者都拥有同一个心的境界,如何能够自由地展现无碍的力量呢?
答。一是法爾。二由諸佛菩薩行願。三即眾生信解。自業感現。又總具十力。一法如是力。二空無性力。三諸佛神力。四菩薩善根力。五普賢行願力。六眾生淨業力。七深信勝解力。八如幻法生力。九如夢法生力。十無作真心所現力。又華嚴疏釋云。一多相持。互為本末。一心所現。總有十義。一孤標獨立。以是唯一。故獨立為主。二雙現同時。各相資無礙故。三。兩相俱亡。互奪齊泯故。四自在無礙。隱顯同時。一際現故。五去來不動。各住本法。不壞自位故。六無力相持。以有力。持無力故。七彼此無知。以各無自性。法法不相知。不相到故。八。力用交徹。
回答是:一是法尔自然,二是由于诸佛菩萨的行愿,三是众生的信解和自业所感。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众生能够体验到十种力量:一是法如是力,二是空无自性力,三是诸佛的神力,四是菩萨的善根力,五是普贤的行愿力,六是众生的净业力,七是深信胜解力,八是如幻法生力,九是如梦法生力,十是无作真心所现力。《华严疏》中解释说,一多相持,互为根本和末节,一心所现,共有十种意义:一是独立不群,因为是唯一,所以独立为主;二是同时显现,相互资助而无碍;三是两者都消失,相互抵消而同时泯灭;四是自在无碍,隐显同时,一际显现;五是来去不动,各自安住于本法,不破坏自己的位次;六是无力相持,因为有力量,持守无力;七是彼此无知,因为各自没有自性,法与法之间互不相知,不相往来;八是力用交彻。
以異體相入。有力相持故。九自性非有。以無體性。方能即入無礙故。十究竟離言。冥性德。沒果海故。釋云。孤標獨立者。即經頌云。多中無一性。一亦無有多。二法互無故。得獨立。亦一。即多而唯多。多即一而唯一。廢己同他。故云獨立。二雙現同時者。即經頌云。知以一故眾。知以眾故一。無一即無多。無多即無一。故二雙現。更無前後。如牛二角。三兩相俱亡者。即前二俱捨也。四自在無礙者。欲一即一。不壞相故。欲多即多。一即多故。一既如此。多亦准之。常一常多。常即不即故。故云自在。五去來不動者。一入多而一在。多入一而多存。
由于不同事物的相互融合,它们之间相互支撑,因此九种自性并不存在。因为没有固有的实体,才能实现无障碍的融合。十是彻底超越言语的,它隐含着本性所固有的美德,并且超越了果海。经文解释说,独自存在意味着,正如经文所唱:在众多中找不到单一的自性,在单一中也找不到众多。两者相互不存在,因此能够独立存在。同时,单一即是众多,众多即是单一。放弃自我与他人相同,因此称之为独立。两者同时显现,正如经文所唱:因为单一而知道众多,因为众多而知道单一。没有单一就没有众多,没有众多就没有单一。因此两者同时显现,没有先后之分,就像牛的两只角一样。三两者相互消失,即前面两者都放弃了。四是自由自在无障碍的,想要单一就是单一,因为不破坏单一的相。想要众多就是众多,因为单一就是众多。既然单一是这样,众多也是如此。总是单一,总是众多,总是不即不离,因此称之为自由自在。五是来去不动的,单一进入众多而单一仍然存在,众多进入单一而众多仍然存在。
若兩鏡相入。而不動本相。相即亦然。六無力相持者。因一有多。多無力而持一。因多有一。一無力而持多。七彼此無知者。二互相依。皆無體用。故不相知。如經頌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八力用交徹者。即經頌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義。九自性非有者。互為因起。舉體性空。十究竟離言者。不可言一。不可言非一。不可言亦一亦非一。不可言非一非非一。不可言相即。以相入故。不可言相入。以相即故。不可言即入。不壞相故。不可言不即入。互交徹故。口欲辯而詞喪。心將緣而慮息。唯證智知。同果海故。一多既爾。
如果两面镜子相互映照而不改变各自的本质,它们之间的相即也是如此。六种无力相互支撑的情况是:因为一个中包含多个,多个无力支撑一个;因为多个中包含一个,一个无力支撑多个。七种彼此无知的情况是:两者相互依存,都没有实体和功能,因此互不了解。正如经文颂歌所说,所有法没有作用,也没有实体,因此它们彼此互不了解。八种力量和作用相互穿透的情况是:正如经文颂歌所说,一个中包含无数,无数中包含一个的意义。九种自性非有的情况是:它们相互成为原因和结果,整体上是空性的。十种究竟超越言语的情况是:不能说是一,也不能说不是一,不能说既是一也不是一,不能说不是一也不是非一,不能说相即,因为它们相互融合,不能说相互融合,因为它们相即,不能说即入,因为它们不破坏彼此的相,不能说不即入,因为它们相互穿透。当想要用言语来辩论时,却发现言辞已经丧失,当心想要依附时,却发现思考已经停止。只有通过证悟的智慧才能了解,因为它们与佛果的功德之海相同。一个和多个的情况也是如此。
染淨等法無不皆然。又約一心圓別之理。無礙之力者。圓別遍理。微細難分。別。則要有差別方能遍。若不差別不能遍。圓。則不要差別而能遍。能遍之法。一一圓雖。故無差別。而言圓融者。一會即是彼一切會。亦非此會處處到也。即此即彼。即一即多。故云圓融。又約所遍處。以論總別。東名非西名。所遍別也。此會即彼會。所遍處總也。又約能遍論圓別。要將差別之法。方能普遍。是名別也。今是圓融無差之法。即能遍故。名為圓也。前之別。如列宿遍九天。此之別。如一月落百川。前之總。如一雲之滿宇宙。此之圓。如和香之遍一室。故云總圓有異也。
所有关于染污和清净的法则都是如此。再从一心的圆满和差别之理来看,无碍的力量能够使差别普遍存在,细微到难以区分。差别,意味着需要有区别才能普遍存在;如果没有区别,就不能普遍。而圆满,则不需要区别就能普遍存在。能够普遍存在的法则,每一个都是圆满的,因此没有区别,这就是所谓的圆融。在一次集会中,它就是所有集会,并不是这个集会到处都到。这就是即此即彼,即一即多,因此称为圆融。再从所普遍存在的地方来看,讨论总体和个别。东方的名字不是西方的名字,这是个别普遍存在的地方。这个集会就是那个集会,普遍存在的地方是总体。再从能够普遍存在的角度讨论圆满和差别。需要有差别的法则,才能普遍存在,这就是差别。现在是圆融无差别的法则,因为它能够普遍存在,所以称为圆满。前面的差别,就像星星遍布九天;这里的差别,就像一个月映照在百条河流中。前面的总体,就像一片云彩弥漫整个宇宙;这里的圆满,就像香气弥漫整个房间。所以说总体和圆满是有区别的。
華嚴論云。此華藏界。隱顯自在。為利眾生顯勝福德故。即具相萬差。光明顯照。若令眾生情無取著。如幻雲散。一物便無有所得。存其計故。以如此大願智力。法性自體空無性力。隱顯自在。若隨法性。萬相都無。隨智力。眾相隨現。隱顯隨緣。都無作者。凡夫執著。用作無明。執障既無。智用自在。不離一真之境。化儀百變。是以箭穿石虎。非功力之所能。醉告三軍。豈麴糵之所造。筍抽寒谷。非陽和之所生。魚躍氷河。豈網羅之所致。悉為心感。顯此靈通。故知萬法施為。皆自心之力耳。若或信受。具此力能。則廣闢障門。盡枯業海。所以仁王經云。
《华严论》中提到,这个华藏世界,隐显自如,为了利益众生而显现出超胜的福德。它具备了各种不同的相,光明照耀。如果能使众生的心不执着于任何事物,就像幻象的云彩散去一样,那么任何事物都不会被执着。因为存在这样的大愿和智慧力量,法性本身是空无自性的,隐显自如。如果顺应法性,那么一切相都不存在;如果顺应智慧力量,那么各种相就会随之显现。隐显都是随着因缘而变化,没有造作者。凡夫因为执着而产生无明,一旦执着和障碍消失,智慧就能自由运用。不离开唯一真实的境界,教化众生的方法千变万化。就像箭能穿透石虎,这不是单纯依靠力量能做到的;醉汉能指挥三军,这并非酒力所能造成。竹笋在寒冷的山谷中生长,不是阳光和温暖所能带来的;鱼在冰封的河中跳跃,这不是渔网所能导致的。这些都是心灵感应的结果,显示了这种神奇的力量。因此,我们知道所有法的施行都是来自心灵的力量。如果有人信受并具备这种力量,那么就能广泛地打开障碍之门,彻底枯竭业力的海洋。所以,《仁王经》中说。
能起一念清淨信者。是人超過百劫千劫。無量無邊恒河沙劫一切苦難。不生惡趣。不久當得無上菩提。是以了心無作。即悟業空。觀業空時。名為得道。其道若現。何智不明。心智明時。於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法爾能現自利利他之力。如華嚴經云。善見比丘。在林中經行。告善財言。善男子。我經行時。一念中。一切十方皆悉現前。智慧清淨故。一念中。一切世界皆悉現前。經過不可說不可說世界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佛剎皆悉嚴淨。成就大願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眾差別行皆悉現前。滿足十力智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諸佛清淨身皆悉現前。
能够产生一个念头的清净信仰的人,这个人将超越百劫、千劫、无量无边恒河沙数的劫数,以及所有的苦难。他不会投生到恶趣中,不久将会得到无上的菩提。因此,了解心的无为,即刻领悟到业的空性。在观察业的空性时,就被称为得道。如果道显现出来,还有什么智慧是不明亮的呢?当心智明亮时,在行、住、坐、卧这四种威仪中,自然而然地能够展现出自利利他的力量。正如《华严经》所说,善见比丘在林中行走时,告诉善财说:“善男子,当我行走时,在一念之间,十方世界都完全显现在我面前,因为智慧清净。在一念之间,所有世界都完全显现在我面前,因为我经历了无数的世界。在一念之间,无数的佛国都完全清净,因为我成就了伟大的愿力。在一念之间,无数不同的行为都完全显现在我面前,因为我满足了十力的智慧。在一念之间,无数的佛陀清净的身体都完全显现在我面前。”
成就普賢行願力故。一念中。恭敬供養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如來。成就柔軟心。供養如來願力故。一念中。領受不可說不可說如來法。得證阿僧祇差別法。住持法輪陀羅尼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菩薩行海皆悉現前。得能淨一切行。如因陀羅網願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諸三昧海皆悉現前。得於一三昧門。入一切三昧門。皆令清淨願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諸根海皆悉現前。得了知諸根際。於一根中。見一切根願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時皆悉現前。得於一切時轉法輪。眾生界盡。法輪無盡願力故。一念中。不可說不可說一切三世海皆悉現前。得了知一切世界中。一切三世分位。智光明願力故。經行既爾。坐立亦然。故法華經偈云。佛子住此地。則是佛受用。常在於其中。經行及坐臥。
为了实现普贤菩萨的行愿之力。在极短的时间内,以恭敬之心供养无数佛国中的如来,数量多如微尘。通过供养如来的愿力,心变得柔软。在极短的时间内,领悟无数如来的教法,证得无量的差别法门。依靠持法轮陀罗尼的力量,在极短的时间内,无数菩萨的修行如海一般全部显现。能够净化所有行为,如同因陀罗网的愿力。在极短的时间内,无数的三昧海全部显现,能够进入任何一个三昧之门,使所有三昧之门都变得清净。依靠愿力,在极短的时间内,无数的诸根海全部显现,能够了知所有诸根的边际,在任何一个根中,见到所有根。依靠愿力,在极短的时间内,无数佛国中的微尘数时间全部显现,能够在所有时间转动法轮,直到众生界尽,法轮无尽。依靠愿力,在极短的时间内,无数的三世海全部显现,能够了知所有世界中,所有三世的分位。依靠智慧光明的愿力,无论是行走、站立还是坐着,都是如此。因此,《法华经》中的偈语说:佛子安住在这个地方,就是佛的受用,永远在其中,无论是行走、坐着还是躺着。
問。此宗鏡錄中。德用所因。有何因緣。令此諸法混融無礙。
问:在《宗镜录》中,德用所因,有什么因缘使得这些诸法能够混融无碍?
答。約華嚴宗有其十義。一唯心現者。一切諸法。真心所現。如大海水。舉體成波。以一切法無非一心故。大小等相隨心迴轉。即入無礙。二無定性者。既唯心現。從緣而生。無有定性。性相俱離。小非定小。故能容太虛而有餘。以同大之無外故。大非定大。故能入小塵而無間。以同小之無內故。是則等太虛之微塵。含如塵之廣剎。有何難哉。是以一非定一。故能是一切。多非定多。故能是一。邊非定邊。故能即中。中非定中。故能即邊。延促靜亂等。一一皆然。三緣起相由者。謂大法界中緣起法海。義門無量。略有十門。具在下帙法性因緣中說。
答:依据华严宗的观点,有十种意义。第一,唯心所现,一切诸法都是真心所显现的,就像大海的水,整个身体都变成了波浪。因为一切法无非都是一心,所以大小等相随心而转变,即刻进入无碍的状态。第二,没有固定的性质,既然唯心所现,从因缘而生,就没有固定的性质。性质和相都离开了,小不是固定的小,所以能够包含太虚而有余。因为与大的无外相同,大不是固定的大,所以能够进入小尘而无间。因为与小的无内相同,所以等同太虚的微尘,包含如尘的广刹,有什么难的呢?因此,一不是固定的一,所以能够是一切。多不是固定的多,所以能够是一。边不是固定的边,所以能够即中。中不是固定的中,所以能够即边。延促静乱等,都是这样。第三,缘起相由,指的是在大法界中缘起法海,义门无量,简要地说有十门,详细内容在下卷的法性因缘中讲述。
四法性融通門者。謂若唯約事。則互相礙。不可即入。若唯約理。則唯一味。無可即入。今則理事融通。具斯無礙。謂不異理之一事。具攝理性時。令彼不異理之多事。隨所依理。皆於一中現。若一中攝理不盡。則真理有分限失。若一中攝理盡。多事不隨現。則事在理外失。今既一事之中。全攝理盡。多事豈不依中現。華藏品頌云。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法界即事法界矣。斯即總意。別亦具十玄門。一既真理與一切法而共相應。攝理無遺。即是諸門諸法。同時具足門。二事既如理能包。亦如理廣遍。不壞狹相。故有廣狹純雜無礙門。又性常平等故純。
四法性融通之门,是指如果只从事物的角度来看,它们会相互阻碍,无法相互融合。如果只从理性的角度来看,一切事物都显得单一而无差别,同样无法相互融合。然而,当事物与理性相互融合时,就能达到无碍的状态。这意味着,不脱离理性的单一事物,当它包含理性时,使得那些不脱离理性的众多事物,都能依据它们所依据的理性,在单一事物中显现。如果单一事物中不能完整地包含理性,那么真理就会有所局限和缺失。如果单一事物中能够完整地包含理性,而众多事物不能随之显现,那么事物就脱离了理性。现在,既然在单一事物中完整地包含了理性,众多事物怎能不依据单一事物而显现呢?《华藏世界品》中说:“华藏世界中的每一粒微尘,都能见到法界。”法界即是事法界。这就是总体的意图。分别来看,也具备十玄门。首先,真理与一切法相互呼应,完整地包含了理性,这就是诸门诸法同时具足的门。其次,事物既然能够像理性一样包含一切,也能像理性一样广泛存在,不破坏狭窄的相,因此有宽广与狭窄、纯净与杂多无碍的门。再者,由于性质恒常平等,所以是纯净的。
普攝諸法故雜。三理既遍在一切多事。故令一事隨理遍一切中。遍理全在一事。則一切隨理在一事中。故有一多相容門。又如塵自相是一。由自一不動。方能遍應成多。若動自一即失遍應。多。亦不成。一。二三皆如是。又一多相由成立。如一全是多。方名為一。又多全是一方名為多。多外無別一。明知是多中一。一外無別多。明知是一中多。良以非多。然能為一多。非一然能為多一。以不失無性。方有一多之智。經頌云。譬如算數法。增一至無量。皆悉是本數。智慧故差別。四真理既不離諸法。則一事即是真理。真理即是一切事故。是故此一即彼一切事。
普遍包含一切事物,因此显得杂乱。三种基本法则既然普遍存在于众多事物之中,因此使得单一事物遵循这些法则而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普遍的法则完全存在于单一事物之中,那么一切事物也随着这些法则存在于单一事物之中。因此,存在一种一与多相互包容的门径。又如,微尘的固有特性是单一的,由于这种单一特性的稳定不变,才能普遍地响应并形成多样性。如果这种单一特性发生变化,就会失去普遍响应的能力,多样性也就无法形成。一、二、三都是这样。一与多相互依存而成立,例如,一完全包含多,才被称为一。而多完全包含一,才被称为多。在多样性之外没有别的单一性,由此可知,多样性中的单一性是显而易见的。在单一性之外没有别的多样性,由此可知,单一性中的多样性是显而易见的。正因为不是多样性,才能成为一与多。正因为不是单一性,才能成为多与一。只有不失去无固定自性的本质,才能拥有一与多的智慧。经文颂歌说:就像算术法则,增加一可以达到无限,但都是基于原始的数目。智慧因此而有差别。四种真理既然不脱离一切事物,那么单一事物就是真理,真理也就是一切事物。因此,这一个就是那一切事物。
一切即一反上可知。故有相即自在門。五由真理在事。各全非分故。正在此時。彼即為隱。故有隱顯門。六真理既普攝諸法。帶彼能依之事。頓在一中。故有微細門。七此全攝理。故能現一切。彼全攝理。同此頓現。此現彼時。彼能現所現俱現此中。彼現此時。此能現所現亦現彼中。如是重重無盡。故有帝網門。所以真如畢竟無盡故。八即事同理故。隨舉一事。即真法門。故有託事門。九以真如遍在。晝夜日月年劫皆全在故。在日之時。不異在劫。故有十世異成門。況時因法有。法融時不融耶。十此事即理時。不礙。與餘一切恒相應。故有主伴門。又謂塵是法界。
一切事物归于一体,由此可知,事物与道理完美融合,表现为一与一切的互融无碍。五、真理普遍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每一事物都完整地体现真理,而不是部分地体现。六、真理既然全面包含所有事物,那么它所依赖的事物也瞬间体现在一中,因此有微细门。七、这全面包含的真理,能够显现一切,当它全面包含的真理与此同时显现时,彼此的显现和被显现都同时体现在这之中。八、真如是究竟无尽,因此,无论举出哪一件事物,都是真正的法门,所以有依托事物的门。九、真如遍在一切之中,无论是昼夜、日月、年劫,都完全存在于其中,所以在日的时候,与在劫的时候没有区别,因此有十世异成门。十、当事物即是真理时,并不妨碍与其他一切恒常相应,因此有主伴门。也可以说,微尘即是法界。
體無分劑。普通一切。是為主也。即彼一切各各別。故是伴也。伴不異主。必全主而成伴。主不異伴。亦全伴以成主。主之與伴。互相資攝。若相攝。彼此互無。不可別說一切。若相資。則彼此互有。不可同說一切。皆由即主即伴。是故亦同亦異。當知主中亦主亦伴。伴中亦伴亦主也。故一理融通。十門具矣。故知此理。塵塵具足。念念圓融。無有一法而非所被。如華嚴經云。時彼普救眾生妙德夜神為善財童子。示現菩薩調伏眾生解脫神力。以諸相好莊嚴其身。於兩眉間放大光明。名智燈普照清淨幢。無量光明以為眷屬。其光普照一切世間。照世間已。入善財頂。
充滿其身。善財爾時。即得究竟清淨輪三昧。得此三昧已。悉見二神兩處中間所有一切地塵水塵。及以火塵。金剛摩尼眾寶微塵。華香纓絡諸莊嚴具。如是一切。所有微塵。一一塵中。各見佛剎微塵數世界成壞。及見一切地水火風。諸大積聚。亦見一切世界接連。皆以地輪。任持而住。種種山海。種種河池。種種樹林。種種宮殿。所謂天宮殿.龍宮殿.夜叉宮殿。乃至摩睺羅伽.人.非人等。宮殿屋宅。地獄.畜生.閻羅王界。一切住處。諸趣輪轉。生死往來。隨業受報。各各差別。靡不悉見。又見一切世界差別。所謂或有世界雜穢。或有世界清淨。
或有世界趣雜穢。或有世界趣清淨。或有世界雜穢清淨。或有世界清淨雜穢。或有世界一向清淨。或有世界其形平正。或有覆住。或有側住。如是等一切世界。一切趣中。悉見此普救眾生夜神。於一切時。一切處。隨諸眾生形貌言詞。行解差別。以方便力。普現其前。隨宜化度。五如幻夢者。猶如幻師。能幻一物以為種種。幻。種種物以為一物等。經云。或現須臾作百年等。一切諸法。業幻所作。故一異無礙。言如夢者。如夢中所見廣大。未移枕上。歷時久遠。未經斯須。六如影像者。經云。遠物近物。雖皆影現。影不隨物而有遠近等。七因無限者。謂諸佛菩薩。
昔在因中。常修緣起無性等觀。大願迴向等。稱法界。修及餘無量殊勝因。故今如所起果。具斯無礙。八佛證窮故者。由冥真性。得如性用。故經云。無比功德故能爾。九深定用故者。謂海印定等。諸三昧力。故賢首品頌云。入微塵數諸三昧。一一出生塵等定。而彼微塵亦不增等。十神通解脫故者。謂由十通。及不思議等解脫故。不思議法品。十種解脫中云。於一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法等。
問。目心為鏡。有何證文。
答。大乘起信論云。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一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二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三。法出離鏡。謂不空。出煩惱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四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釋摩訶衍論云。性淨本覺。中論云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者。此四種大義中。各有二義。與彼大義不相捨離。
一者等空義。二者同鏡義。如論云。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故云何名為如實空鏡。及有二義。其相云何。頌曰。性淨本覺中。遠離慮知知。如遠離妄境。實示遠離義。鏡摩奢趺娑。舉一示一。故論曰。性淨本覺之體性中。遠離一切攀緣慮知。諸戲論識。成就一味平等之義。故名為如。遠離一切。虛妄境界。種種相分。成就決定真實之相。故名為實。為欲現示遠離之義。故名為空。鏡謂喻。明然此中鏡。則喻摩奢趺娑珠鏡。非餘種種油摩等鏡。以為譬喻。何以故。取此摩奢趺娑珠鏡。安置一處。珠鏡前中。或蘊種種石。或蘊種種飲食。
或蘊種種莊嚴具。或蘊同類珠鏡。彼珠鏡中。餘像不現。唯同類珠。分明顯了故。如實空鏡。亦復如是。於此鏡中。唯同類清淨功德。安立集成。種種異類諸過患法。皆遠離故。如論云。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故。各有二種義。而唯示同鏡義。等空之義。不現示耶。以舉一義。兼示一義故。若如是者。云何名為等空義耶。謂如虛空清淨無染。四障所不能覆。廣大無邊。三世所不能攝。如實空鏡。亦復如是。故非覺照義故者。即是現示遠離因緣。為如彼摩奢趺娑珠鏡中石等諸像不現前者。石等諸法。皆鄙穢故。此本覺珠鏡中。
種種妄法不現前者。一切染法。皆悉是無明不覺之相。無照達義故。云何名為因熏習鏡。及有二義。其相云何。頌曰。性淨本覺智。三種世間法。皆悉不捨離。為一覺熏習。莊嚴法身果。故名因熏習。鏡輪多梨華。空容受遍一。論曰。性淨本覺。三世間皆悉不離。熏習。彼三而為一覺熏習。莊嚴一大法身之果。是故名為因熏習鏡。云何名為三種世間。一者眾生世間。二者器世間。三者智正覺世間。眾生世間者。謂異生性界。器世間者。謂所依止土。智正覺世間者。謂佛菩薩。是名為三。此中鏡者。謂輪多梨華鏡。如取輪多梨華。安置一處。周集諸物。由此華熏。
一切諸物皆悉明淨。又明淨物。華中現前。皆悉無餘。一切諸物中。彼華現前。亦復無餘。因熏習鏡。亦復如是。熏一切法。為清淨覺。熏令平等。復次虛空義。則有二種。一者容受義。二者遍一義。容受義者。容受諸色無障礙故。遍一義者。種種諸色。唯同一種大虛空故。如論云。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故。如是本覺。從無始來。遠離四種過。自性清淨。常住一心。一者。遠離不遍之過。三種世間不出本覺清淨鏡故。如論云。不出故。二者。遠離雜亂之過。一切諸法。不入本覺清淨鏡故。如論云。不入故。三者。遠離過患之過。
本覺鏡中。現前諸法。無不本覺淨功德故。如論云。不失故。四者。遠離無常之過。本覺鏡中。現前諸法。無不常住無為智故。如論云。不壞故。遠離邊過。圓滿中實。是故說言。常住一心。自此已下。顯示因緣。何因緣故。本覺智中種種諸法。如彼本覺離諸過耶。種種諸法。皆悉無不真實體故。如論云。以一切法則真實性故。故自此已下。作緣決疑。謂有眾生。作如是疑。三世間中。眾生世間無明染法。具足圓滿。流轉遷動。無休息時。如是世間現本覺者。不可得言。本覺清淨。遠離諸過。以此義故。今通而言。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般若實智。其體不動。
自性清淨。具足無漏。常恒熏習眾生世間令清淨故。如論云。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云何名為法出離鏡。及有二義。其相云何。頌曰。如實不空法。出離三過失。圓滿三種德。故名法出離。鏡銷鍊玻瓈。空出離色義。論曰。無漏性德。出離三過。圓滿三德。名法出離。云何名為三種過失。一者。無明染品。名煩惱礙。二者。根本無明。名為智礙。三者。俱合轉相。名戲論識。是名為三。如是三過。究竟離故。名為出離。如論云。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故。云何名為三種功德。一者淳成就功德。二者。
淨成就功德。三者。明成就功德。是名為三。如論云。淳淨明故。故出離何過。圓滿何德。謂出離煩惱礙。圓滿淨成就功德。出離智礙。圓滿明成就功德。出離和合轉相。圓滿淳成就功德。何以故。相對法爾故。此中鏡者。謂玻瓈珠。譬如玻瓈珠淪深泥中。則便涌出。離彼泥騰一丈量。若置濁水中。驅混成塵累。唯上清淨水。安住其中。若置福多伽林中。出現香氣。礙彼穢香。遠去而住。法出離鏡。亦復爾故。此中喻者。喻自體淨義。等空義者。出離色義。謂如虛空遠離大種。一向清淨。法出離鏡。亦復爾故。云何名為緣熏習鏡。及有二義。其相云何。頌曰。
於無量無邊。諸眾生緣中。出無量無邊。殊勝應化身。熏習眾生心。出生諸善根。增長兩輪華。莊嚴法身果。故名緣熏習。鏡中玻瓈空。隨順成就義。如法應觀察。論曰。譬如取玻瓈珠。安置一處。周匝積集種種色珠。彼玻瓈珠。隨向珠色現前轉變。緣熏習鏡。亦復爾。又譬如虛空有自在力故。於一切所作之事中。隨順成立。緣熏習境亦復如是。於一切眾生修行之事中。隨應建立故。如論云。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故如是四種本覺大義。遍一切眾生界。一切二乘界。一切菩薩界。一切如來界中。無不住處。
無不照處。無不通處。無不至處。具足圓滿。具足圓滿。起信疏釋云。性淨本覺者。以空及鏡喻。別解四義。論云。一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者。初內。真如中妄法本無。非先有後無。故云如實空。下釋空義。倒心妄境。本不相應。故云遠離。非謂有而不現。但以妄法理無故。無可現境。非不能現。但以兔角無故。無可現也。非覺照者。有二義。一以妄念望於真智。無覺照之功。以情執違理故。如鏡非即外物。以彼外物無照用義故。即顯鏡中無外物體。二以本覺望於妄法。亦無覺照功能。以妄本無故。如淨眼望空華。無照矚之功。亦如鏡望兔角。
問。若然者。何故下因熏習鏡中。即現一切世間法耶。
答。約依他似法。此是真心隨熏所作。無自體故。不異真如。故論云。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今此約遍計所執實性。故無可現也。
問。所現似法。豈不由彼執實有耶。
答。雖由執實有。然似恒非實。如影由質。影恒非質。鏡中現影不現質。不現質故。故云空鏡。能現影故。是因熏也。論云。二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者。釋內有二因義。初能作現法之因。二作內熏之因。亦可初是因義。後是熏習義。故云因熏習也。言如實不空者。此總出因熏體。謂有自體。及功能故。二因初中。一切世間境界悉現。明一切法離此心外。無別體性。猶如鏡中能現影也。不出者。明心待熏故。及現諸法。
非不熏而自出也。不入者。離心以無能熏。故不從外入也。不失者。雖復不從內出外入。然緣起之時。顯現不無。故云不失也。不壞者。諸法緣集。起無所從。不異真如。故不可壞。如鏡中影。以因鏡故不可壞也。常住一心者。會相同體。染法不能染者。以性淨故。智體不動者。以本無染。今無始淨。是故本覺之智。未曾移動。又雖現染法。不為所染。故云不動。如鏡中像。隨質轉變。然其鏡體未曾動也。又一空鏡。離一切外物之體。二不空鏡。謂體不無。能現萬像。三淨鏡。謂已磨治。離塵垢故。四受用鏡。謂置之高堂。須者受用。前二自性淨。後二離垢淨。
又初二就因隱時說。後二就果顯時說。又前二約空不空。後二約體用。如佛地經云。復次妙生。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境識眾像影現。唯以圓鏡為譬喻者。當知圓鏡。如來智鏡。平等平等。是故智鏡。名圓鏡智。如來大圓鏡。有福樂人。懸高勝處。無所動搖。諸有去來。無量眾生。於此觀察。自身得失。為欲存得捨諸失故。如是如來懸圓鏡智。處淨法界。無間斷故。無所動搖。欲令無量無數眾生。觀於染淨。為欲取淨捨諸染故。又如圓鏡。極善磨瑩。鑒淨無垢。光明遍照。如是如來大圓鏡智。於佛智上。一切煩惱所知障。垢。
永出離故。極善磨瑩。為依止定所攝持故。鑒淨無垢。作諸眾生利樂事故。光明遍照。又如圓鏡。依緣本質。種種影像相貌生起。如是如來。大圓鏡智。於一切時依諸緣故。種種智影相貌生起。如圓鏡上。非一眾多諸影像起。而圓鏡上無諸影像。而此圓鏡無動無作。如是如來圓鏡智上。非一眾多諸智影起。圓鏡智上無諸智影。而此智鏡無動無作。又如圓鏡。與眾影像非合非離。不聚集故。現彼緣故。如是如來大圓鏡智。與眾智影非合非離。不聚集故。不散失故。大涅槃經云。若能聽受是大涅槃經。悉能具知一切方等大乘經典。甚深義味。譬如男女。於明淨鏡。
見其色像。了了分明。大涅槃鏡。亦復如是。菩薩執之。悉得明見大乘經典甚深之義。又云。何等名為伊帝目多伽經。乃至拘那牟尼佛時。名曰法鏡。是知古佛。皆目此為鏡。以教法萬義。真俗萬緣。無不於中顯現故。天台頂尊者。涅槃疏云。般若者。即是無上調御一切種智。名大涅槃明淨之鏡。此鏡一照一切照。照中故是鏡。照真故是淨。照俗故是明。明故像亮假現。淨故瑕盡真顯。鏡故體圓中顯。三智一心中得。故言明淨鏡。攝一切法。故稱調御。佛智藏。故名般若德。是知諸聖皆目心為鏡。妙盡其中矣。大乘千鉢經云。諦觀心境照見心性。唯照唯清。
唯照唯淨。遍觀十方。廓周法界。朗然寂靜。無有障礙。所以先德云。此真如性。猶如明鏡。萬像悉於中現。又一切萬法有二。一。皆如明鏡含明了性。一心所成故。二分別所現。如影像故。由初義。故為能現。由後義。故為所現。故一切法互為鏡像。如鏡互照而不壞本相。經云。遠物近物。雖皆影現。影不隨物而有遠近。且如河泉之中見日月者。是為能現。若河泉以為所現者。長河飛泉。入於鏡中。出是所現之相。登樓持鏡。則黃河一帶盡入鏡中。瀑布千丈。見於逕尺。王右丞詩云。隔窓雲霧生衣上。卷幔山泉入鏡中。明是所現矣。如高懸心鏡。無法不含。
似廓徹性空。何門不入。故唐朝太宗皇帝云。朕聞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今以心為鏡。可以照法界。又明鏡只照其形。不照其心。只照生滅。不照無生。但照世間不照出世。有形方照。無形不照。且如心鏡。洞該性地。鑒徹心原。遍了無生。廣明真俗。有無俱察。隱顯咸通。優劣懸殊。略齊少喻。如華嚴普賢行願品云。時婆羅門為善財童子讚甘露大王。頌云。我主勝端嚴。懲忿誡諸欲。心如淨明鏡。鑒物未嘗私。明鏡唯照形。不鑒於心想。我王心鏡淨。洞見於心原。先德云。如大摩尼寶鏡。懸耀太虛。十方色相。
悉皆頓現。而此鏡性淨光。無有影像。諸佛法身。亦復如是。澄徹清淨。而無影像。以昔大悲不倦。隨眾生業緣。感應差別。普現一切色身三昧。眾生聞見。無不蒙益。諸佛。與無漏金剛心為身。普現一切眾生界。但為煩惱習氣所覆。無體不現。如瓶內淨。燈光不滅。名如來藏。亦名功德藏。亦名無盡藏。諸祖共傳。諸佛清淨自覺聖智。真如妙心。不同世間文字所得。何以故。無礙解脫。是一真法性。不與世間出世間所共故。經云。無比是菩提。不可喻故。若有悟斯真實法性。此人則能了知三世諸佛。及一切眾生同一法界。本來平等。常恒不變。諸佛一切時中。
離觀相故。經偈云。心淨已度諸禪定。是以心淨故。則孤光一照。萬慮全消。如闇室懸燈。重雲見日。如古德偈云。安知一念蒙光處。億劫昏迷滅此時。故云。法有應照之能。故況之以鏡。教有可傳之義。故喻之於燈。可謂慧月入懷。靈珠在握。法界洞徹。無不鑒矣。才命論云。心徹寶鏡。注云。夫心以鑒物。庶品不遺。洞徹幽明。同乎寶鏡。又莊子云。志人之心若鏡也。又如世間之鏡。尚照人肝膽。何況靈臺心鏡。而不洞鑒耶。昔秦宮以玉為鏡。照諸群僚。肝膽腑臟。皆悉顯現。所以昔人云。不遊大海。未覩沃日之奇。不仰太山。靡覿干霄之狀。如未臨宗鏡。
焉識自心。恢廓而體納太虛。澄湛而影含萬像。不信入者。莫測高深。故真覺大師歌云。心鏡明。鑒無礙。廓然瑩徹周沙界。萬像森羅影現中。一性圓光非內外。是故依此起信論。四種空鏡義。遂乃廣錄祖教。顯現一心。證成宗鏡。所以論云。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者。有法者。謂一心法。若人能解此法。必起廣大信根故。信根既立。即入佛道。以成佛道故。離二現行。云何現行。一者凡夫現行。生死。成雜染事。二者二乘現行。涅槃。失利樂事。縛脫雖殊。俱迷宗鏡。今成佛道。無二現行。圓證一心。具摩訶行。以大智故。不住生死。以大悲故。不住涅槃。作一種之光明。為萬途之津濟。
問。宗鏡廣照。萬法同歸。是此鏡義不。
答。若凡若聖。說異說同。皆是鏡中之影像。此唯一鏡。圓極十方。鏡外無法。彼我俱絕。古德云。若言眾生心性。同諸佛心性者。別教也。圓教心性。是一寂光。無彼無此。極十方三世佛。及眾生邊際。成一大圓鏡。但是一鏡。無有同異也。佛及眾生。一鏡上像耳。
問。今宗鏡錄。以鏡為義者。是約法相宗立。約法性宗立。
答。若約因緣對待門。以法相宗。即本識為鏡。如楞伽經云。譬如明鏡。現眾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現識。即第八識。以法性宗。即如來藏為鏡。如起。信論云。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又占察善惡經。立二種觀門。為鈍根人。立唯心識觀。為利根人。立真如實觀。又起信論云。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令住正念。其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故。若唯心識觀。及正念。唯心。當法相宗。若真如實觀。與其心念念不可得。即法性宗。若約法性融通門。皆歸一旨。無復分別。今論正宗。取勝而言。約法性宗說。若總包含。如海納川。以本攝末。豈唯性相。無有一法而遺所照。
問。此宗鏡中。如何信入。
答。但不動一心。不住諸法。無能所之證。亡智解之心。則是無信之信。不入之入。人法二空。心境雙寂。如大般若經。文殊師利云。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不動法界。知真法界。不應動搖。謂若言我入法界。已動法界。能所兩亡。入相斯寂。故不動法界。是入法界。大乘千鉢大教王經云。云何方便。而得證入無性觀者。菩薩先須當心觀照。本性靜寂。悟入滅盡定。得心識性。證見清淨。唯清唯淨。證見聖性。自性如如。一道寂靜。悟達本原。返照見淨。唯照唯瑩。唯瑩唯淨。唯寂唯聖。則是名為菩薩得入無動涅槃無性觀。故知若有能證。則為有人。若有所證。
則為有法。以唯一真法界故。則心外無法。不可以法界更證法界。如無生義云。如經言。舍利弗讚比丘言。汝等今者。住於福田。諸比丘言。大師。世尊猶尚不能消供養。何況我等。大師解言。此是佛不住。佛則無有佛。亦無福田。能消供養者。此正是真福田人。佛若住佛。即是有佛。亦是有福田。能消供養者。此即非是真福田也。類此住神通智慧。則有智慧。此則非真智慧。若無所住。乃是真有智慧。又思益經論釋云。離於法界。更無有人受供養者故。以彼法界。本來清淨故。是以此錄。削去浮華。唯談真實。不依名字。直顯心宗。如普賢觀經云。昔在靈山。
演於一實之道。又究竟一乘寶性論偈云。雖無善巧言。但有真實義。彼法應受持。如取金捨石。妙義如真金。巧語如瓦石。依名不依義。彼人無明盲。若親見性。入宗鏡中。乃是自信法門。決定無惑。則日可使冷。月可使熱。縱千途異說。終不能易。如大法炬陀羅尼經云。佛言。憍尸迦。如來弟子。見諸世間。猶如幻化。無有疑網。所以者何。彼信如來。即自見法。是故自信。不唯信他。何以故。若世間人。既自見已。彼人終不更取他言。憍尸迦。如人裸露。在道而行。設有一人。語眾人言。此人希有。錦衣覆身。憍尸迦。於意云何。彼雖有言。自餘眾人。
信此言不。不也世尊。何以故。眼親見故。佛言。如是如是。憍尸迦。諸佛如來諸有弟子。自見法故。不取他言。其義亦爾。釋曰。若見自法。何法非自。或凡或聖。若是若非。凡有指陳。皆不出自心之際。如是信者。方到法原。如入法界體性經云。佛復告文殊師利。汝知實際乎。文殊師利言。如是。世尊。我知實際。佛言。文殊師利。何謂實際。文殊師利言。世尊。有我所際。彼即實際。所有凡夫際。彼即實際。若業若果報。一切諸法。悉是實際。世尊。若如是信者。即是實信。世尊。若顛倒信者。即是正信。若行非行。彼即正行。所以者何。正不正者。
但有言說不可得也。是知若信唯心實義者。則不為言語所轉。聞深而不怖。聞淺而不疑。聞非深非淺而不癡。如清涼演義云。聞深不怖者。即大分深義。所謂空也。聞說於空。謂同斷滅。故令人怖。故大品云。既非先有。後亦非無。自性常空。勿生驚怖。聞淺不疑者。淺謂涉事。方便多門。則令疑惑。今知隨宜。何所疑耶。聞非深非淺。謂無所據。使身心湛然。知非深為妙有。非淺為真空。離身心相。方為勇猛。可造斯境。又此三句。亦即三觀。初空。次假。後中道。三句齊聞。一念皆會。則三觀一心。何疑不遣。
宗鏡錄卷第十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