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

宋 延壽集100卷CBETA T2016大于一万字 1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宗鏡錄卷第六十二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平等真心。群生佛智。雖然等有。信解難生。多抱狐疑。少能圓證。以辟支佛之利智。舍利弗之上根。乃至不退位中諸大菩薩。盡思竭力。罔測其原。巧辯妙通。靡知其際。更希再明教理。確實指陳。顯大旨於目前。斷纖疑於意地。
众生与佛的智慧虽然本质上是平等的,但要真正理解这一点却非常困难。许多人对此抱有疑虑,很少有人能够完全证实这一点。即使是具有敏锐智慧的辟支佛,以及具有上等根性的舍利弗,甚至在不退转境界中的大菩萨们,尽管他们竭尽全力思考,也无法完全理解其本质。他们虽然能够巧妙地辩论和理解深奥的法门,但仍然无法完全掌握其边界。因此,我们希望再次明确地阐述教义,确切地指出其要点,以便在目前显现出伟大的宗旨,并在心意的领域中消除细微的疑虑。
答。廣略之教。遮表之詮。雖開合不同。總別有異。然皆顯唯心之旨。終無識外之文。證若恒沙。豈唯一二。所以法華經偈云。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佛乘。又偈云。我今亦如是。安隱眾生故。以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釋曰。知第一寂滅者。真如一心。是本寂滅。非輪迴生滅之滅。亦非觀行對治之滅。故稱第一於一心寂滅之中。即無法可敷揚。無道可建立。為未了者。以方便大慈力故。雖說種種別門異道。若剋禮而論。唯但指歸一心佛乘。更無餘事。今我亦如是者。今我與十方佛。同證此法。悉皆如是。以此安樂一切有情。示三乘五性。
回答说,无论是广泛还是简略的教义,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解释,虽然它们在展开和结合上有所不同,总体和个别也有所差异,但它们都是为了显现唯心的宗旨,最终没有超越心识之外的文字。证悟的法门像恒河沙一样多,怎么可能只有一两种呢?因此,《法华经》中的偈语说:“了解最初的寂灭,因为方便的力量,虽然讲述了各种道路,但实际上是为了佛乘。” 另一首偈语说:“我现在也是这样,为了让众生安稳,通过各种法门,展示佛道。” 解释说,了解最初的寂灭,是指真如一心,这是根本的寂灭,不是轮回中的生灭,也不是通过观行和对治来实现的灭。因此,在一心寂灭中被称为第一,意味着没有法可以展开,没有道可以建立。对于那些尚未了解的人,由于方便和大慈的力量,虽然讲述了各种不同的法门和道路,但如果严格来说,只是指向一心佛乘,没有其他事情。现在我也像这样,现在我和十方的佛一样,都证实了这个法门,都是这样。用这个来使所有有情众生安乐,展示三乘五性。
種種法門。宣揚於唯心佛道。楞伽經云。佛告大慧。身及資生器世間等。一切皆是藏識影像。所取能取二種相現。彼諸愚夫。墮生住滅二見中故。於中妄起有無分別。大慧。汝於此義。應勤修學。又入楞伽經偈云。種種隨心轉。唯心非餘法。心生種種生。心滅種種滅。眾生妄分別。無物而見物。無義唯是心。無分別得脫。又偈云。無地及諸諦。無國土及化。佛辟支聲聞。唯是心分別。人體及五陰。諸緣及微塵。勝性自在作。唯是心分別。心遍一切處。一切處皆心。以心不善觀。心性無諸相。華嚴經偈云。一切方海中。依於眾生心想而住。又云知一切法界所安立。
众多的法门都在宣扬唯心的佛道。《楞伽经》中,佛陀告诉大慧菩萨,身体、生活所需以及器世间等一切,都是阿赖耶识的影像,是所取和能取的两种相的显现。那些愚痴的凡夫,陷入生、住、灭的二元对立见解中,因此错误地对事物进行有无的分别。大慧,你应该勤奋地修学这些教义。《入楞伽经》中的偈语说:一切随心而转,唯有心,没有其他法。心的生起带来一切的生起,心的止息带来一切的止息。众生因妄自分别,虽无物却见物,虽无义却只是心。无分别才能得到解脱。另一偈语说:没有固定的土地和各种真理,没有国土和变化。佛陀、辟支佛、声闻,都只是心的分别。人的身体、五蕴、各种因缘和微尘,都是由胜性自在所造,也只是心的分别。心遍布一切处,一切处都是心。如果不以心来善观,心性本身是无相的。《华严经》中的偈语说:在一切方向的海洋中,根据众生的心想而存在。又说,了解所有法界的安立。
悉住心念際三昧。大智度論云。譬如調馬。自見影不驚。何以故。自知影從身出。如信入一乘調順之人。見一切怖境不驚。自知境從心出。唯識論云。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心垢淨。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又頌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此等聖教。誠證非一。釋云。又說所緣唯識所現者。汝謂識外所緣。我說即是內識上所現。世親說。謂識所緣。唯識所現。乃至佛告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無作用故。但法生時。緣起力大。即一體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
他们都处于心念的三昧之中。《大智度论》中说,就像驯服的马看到自己的影子不会惊慌,为什么呢?因为它知道影子是从自己的身体产生的。同样,那些深信并修行一乘教法、心态调顺的人,面对任何恐怖的境界也不会惊慌,因为他们知道这些境界都是从自己的心产生的。《唯识论》中说,正如佛经所说,三界都是心所变现的,又说所缘的境界都是唯识所显现的,还说所有法都不离开心,又说有情众生随着心的清净或污染而变化,又说成就了四智的菩萨,能够随着悟性进入唯识无境的境界。还有颂说,心、意识和所缘的境界,都不是离开自性而存在的,所以我宣称一切都是只有识,没有别的。这些圣教的证据不止一个。有解释说,所谓所缘的境界是唯识所显现的,你认为是识外的境界,我说其实是内在识上所显现的。世亲说,所谓识所缘的境界,就是唯识所显现的。甚至佛告诉弥勒菩萨,没有任何法能够取任何法,因为没有作用的缘故。但是当法产生的时候,缘起的力量很大,就在一体上有二影产生,它们互相对望。
不即不離。諸心心所。由緣起力。其性法爾。如是而生。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者。自性即自心法。或理體。即義。之所依本事。謂第八心。第七意。餘六識所緣。皆自心為境。佛言。由如是理故。我說一切有為無為。皆唯有識無餘。實無心外境也。乃知凡有見聞。皆自心生。實無一法當情。而有自體獨立者。盡從緣起。皆逐想成。生死涅槃。俱如幻夢。所以不退轉法輪經云。爾時阿難。即往佛所。白言。世尊。諸比丘不能得來。何以故。見祇桓中大水悉滿。清淨無垢。亦不見精舍樹木。以是義故。皆不得來。佛告阿難。彼諸比丘。於無水中。而生水想。
既不完全相同也不完全分离。所有心和心所,由于緣起的作用,其本性自然而然。这样产生,心和意识所关注的,都不脱离自身的本性。本性即是自心的法则,或者是理体,也就是意义所依赖的本事,指的是第八识,第七意识,其余六识所关注的,都是以自心为境界。佛说,由于这样的道理,我讲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都只有识,没有别的。实际上没有心外的境界。因此,所有所见所闻,都是从自心产生,实际上没有一种法是独立存在的。都是从緣起而来,随着想法形成。生死和涅槃,都如同幻梦。所以《不退转法轮经》中说,那时阿难前往佛所在的地方,对佛说,世尊,比丘们不能前来。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看到祇桓中的大水都满了,清澈无垢,也看不到精舍和树木。因此,他们都不能前来。佛告诉阿难,那些比丘们,在没有水的地方,却产生了水的想法。
於無色中。生於色想。無受想行識中。生受想行識想。無聲聞辟支佛中。作聲聞辟支佛想。華嚴經云。佛子。云何為菩薩摩訶薩。次第遍往諸佛國土神通三昧。佛子。此菩薩摩訶薩。過。於東方無數世界。復過爾所世界微塵數世界。於彼諸世界中。入此三昧。乃至於彼一一諸如來所。恭敬尊重。頭頂禮敬。舉身布地。請問佛法。讚佛平等。稱揚諸佛廣大功德。入於諸佛所入大悲。得佛平等無礙之力。於一念頃。一切佛所勤求妙法。然於諸佛出興於世。入般涅槃。如是之相。皆無所得。如散動心。了別所緣。心起不知何所緣起。心滅不知何所緣滅。此菩薩摩訶薩。
在无色的境界中,产生了对色相的想象。在没有受想行识的境界中,产生了对受想行识的想象。在没有声闻和辟支佛的境界中,产生了声闻和辟支佛的想象。《华严经》中说:佛子,如何成为菩萨摩诃萨,依次遍访所有佛的国土,以神通和三昧之力。佛子,这些菩萨摩诃萨,超越了东方无数的世界,再超越了那些世界中的微尘数世界。在那些世界中,他们进入这种三昧,甚至在每一位如来面前,都表现出恭敬和尊重,顶礼膜拜,全身伏地,询问佛法,赞扬佛的平等,称赞所有佛的广大功德。他们进入所有佛所进入的大悲之中,获得了佛的平等无碍之力。在一念之间,他们在所有佛的面前勤求妙法。然而,对于所有佛的出现和入般涅槃,这些现象都是无所得的。就像心的散乱和动摇,不知道心念的起因和灭因。这些菩萨摩诃萨。
亦復如是。終不分別如來出世。及涅槃相。佛子。如日中陽焰。不從雲生。不從池生。不處於陸。不住於水。非有非無。非善非惡。非清非濁。不堪飲漱。不可穢污。非有體。非無體。非有味。非無味。以因緣故。而現水相。為識所了。遠望似水。而興水想。近之則無。水。想自滅。此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不得如來出興於世。及涅槃相。諸佛有相。及以無相。皆是想心之所分別。佛子。此三昧。名為清淨深心行。菩薩摩訶薩。於此三昧。入已而起。起已不失。是知非唯佛。教以心為宗。三教所歸。皆云反己為上。如孔子家語。衛靈公問於孔子曰。有語寡人。
同样地,临终时不分别如来出现于世,也不分别涅槃的相。佛子,就像正午时的阳焰,它不是从云中生出,不是从池中生出,不在陆地上,也不停留在水中,它既非有也非无,既非善也非恶,既非清也非浊,不能饮用也不能漱口,不能被污染,它没有实体也没有非实体,没有味道也没有非味道。因为因缘的缘故,它显现出水的相,被意识所识别。远远望去像是水,从而产生水的想法。但走近一看,却什么也没有。水的想法,自然而然就消失了。这位菩萨摩诃萨也是如此,他不执着于如来出现于世,也不执着于涅槃的相。所有佛的有相和无相,都是心识分别的结果。佛子,这种三昧叫做清净深心行。菩萨摩诃萨进入这种三昧后能够觉醒,觉醒后不会失去。因此,不仅仅是佛,所有的教导都以心为根本,三种教导的归宿都强调回归自我是最重要的。就像《孔子家语》中,卫灵公问孔子说。
為國家者。謹之於廟堂之上。則政治矣。何如。子曰。其可也。愛人者。則人愛之。惡人者。則人惡之。所謂不出圜堵之室。而知天下者。知反己之謂也。是知若疋己以徇物。則無事而不歸。自然取捨忘懷。美惡齊旨。是知但了一心。無相自顯。則六趣塵牢。自然超越。出必由戶。莫不由斯道矣。如古德云。六道群蒙。自此門出。歷千劫而不反。一何痛矣。所以諸佛驚入火宅。祖師特地西來。乃至千聖悲嗟。皆為不達唯心出要道耳。故知若不了萬法即真如一心者。悉成遍計。以真如無相。見有相者。皆是情執故。起信論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治理国家的人,应当在庙堂之上谨慎行事,这样就能实现政治的清明。孔子说,这是可行的。爱护他人的人,他人也会爱护他;厌恶他人的人,他人也会厌恶他。所谓不出家门而知晓天下事,就是指能够反省自己。因此,如果一个人能够专注于自我,那么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回归本心,自然而然地放下执着,对善恶的判断也会达到一致。只要理解了一心,无相的本性就会自然显现,那么六趣的尘牢自然能够超越。出门必须经过门户,没有不遵循这条道路的。正如古德所说,六道众生都是从这个门走出去的,历经千劫而不能返回,这是何等的悲哀。因此,诸佛惊慌地进入火宅,祖师特地从西方来,甚至千圣也为之悲叹,都是因为未能通达唯心的要道。所以,如果不了解万法即是真如一心,就会成为遍计所执,因为真如无相,那些看到有相的人,都是由于情感的执着。《起信论》说,所有的境界都是依赖妄念而有差别,如果离开了心念,那么就没有任何境界的相。
問。八識自性行相作用。為復是一。為復各異。
问:八识的自性、行相和作用,是统一的还是各自不同的?
答。非一非異。論云。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如伽陀說。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釋云。以三義釋不可定。一行相。謂見分。二所依。謂根。三緣。謂所緣。以此三義。相應異故。如眼識見色為行相。乃至第八變色等為行相。若一識滅。餘七等不必滅者。七是能熏。八是所熏。又七是因。八是果。亦非定異者。楞伽經說。識如大海水波。無有差別相。又若定異。應非因果。更互為因果故。法爾因果。非定異。如麥不生豆等芽故。又一切法如幻等。故知無定異性。
答:既不是统一的,也不是各自不同的。根据论述,八识的自性不能说是绝对统一的,因为行相所依赖的因缘和相应的状态是不同的。同时,当一个识灭时,其他的识并不随之灭,它们能够相互影响,各自保持独立。但也不是绝对不同,因为经文提到八识如同水波,没有差别。如果它们是绝对不同,那么它们之间就不应该存在因果关系。就像幻象一样,没有固定的性质。如前所述,识的差别相是根据世俗的道理,而不是真正的胜义。在真正的胜义中,心和言语都是无法界定的。就像伽陀所说,心意识有八种,从世俗的角度看它们有差别,从真实的角度看它们没有差别,因为它们所依赖的和所表现的都没有差别。解释说,用三种意义来解释为什么它们不能被绝对地界定:一是行相,即见分;二是所依,即根;三是缘,即所缘。因为这三个意义,它们相应地表现出差异。例如,眼识看到颜色是行相,而第八识变化颜色等也是行相。如果一个识灭了,其他的七个识不必随之灭,七个识是能熏的,第八识是所熏的。七个识是因,第八识是果。它们也不是绝对不同,因为《楞伽经》说,识就像大海中的水波,没有差别相。如果它们是绝对不同,那么它们之间就不应该存在因果关系,它们相互成为因果。法尔因果,不是绝对不同,就像麦子不会生出豆子的芽一样。此外,一切法如幻象,因此我们知道它们没有绝对不同的性质。
問。若爾。前來所說三能變相是何。
问:你之前提到的三种变化相是什么?
答。此依四俗諦中第二道理世俗。說有八等隨事差別。非四重真諦中。第四真勝義諦。勝義諦中。若八識理。分別心。與言皆絕。故。非一非異。相所相無故者。相即是能。所相是所。識上何者為能相所相。謂用為能相。體為所相。或以見分為能相。相分為所相。又以七識為能相。第八為所相。所相既無。能相非有。若入真門。理皆無別。真門但是遮別言無別。無別。亦無別無不別。釋曰。但以從初業識。起見相二門。因見立能。因相立所。能所纔具。我法互興。從此因有為而立無為。對虛假而談真實。皆無定體。似有非真。是以認互起之名。見色有表而執空無表。對相待之質。見牛角有而執兔角無。不知以有遮無。有非定有。以無遮有。無非定無。若了八識真心。自然絕待。疑消能所。藤蛇於是併空。見息對治。形名以之雙寂。
答:这是根据四俗谛中的第二个道理世俗来说的,有八种不同的事物差别。这并不是四重真谛中的第四个真胜义谛。在胜义谛中,如果涉及到八识的理,分别心和言语都不存在,因此,它们既不是一也不是异,没有能相和所相。能相即是能,所相即是所。在识上,什么是能相和所相呢?使用作为能相,体作为所相。或者以见分为能相,相分为所相。也可以以七识为能相,第八识为所相。既然所相不存在,能相也就不是实有。如果进入真门,理就没有区别。真门只是遮蔽了分别的言语,没有区别,也没有不区别。解释说,只是从最初的业识开始,产生了见相二门。因为见而立能,因为相而立所。能所一旦具备,我法就相互兴起。从此因有为而立无为,对虚假而谈真实,都没有固定的本质。看似有,却不是真实。因此,认识到相互兴起的名字,见色有表而执着空无表。对相待的本质,见牛角有而执着兔角无。不知道用有来遮蔽无,有不是固定的有。用无来遮蔽有,无不是固定的无。如果理解了八识的真心,自然就会超越一切对立,疑惑消除,能所双亡。藤蛇于是都空了,见息对治,形名也随之双寂。
問。心外無法。祖佛正宗。今目覩森羅。初學難曉。不細開示。何以斷疑。須憑徵詰之由。以破情塵之執。
问:心外无法,祖佛正宗,现在看到万象纷呈,初学者难以理解。如果不详细开示,如何能断除疑惑?需要依据论证和追问的原因,来破除对情感尘埃的执着。
答。前已廣明。今重引證。唯識頌云。是法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言轉變者。即八種識。從自證分。轉變似二分現。即所變見分。有能作用。說名為見。所變相分。為所作用。說名為相。即俱依自證分而轉。既若見相二分包一切法盡。即此二分從心體上變起。故知一切諸法。皆不離心。分別所分別者。見分是能分別。相分是所分別。由此彼皆無者。此見相二分上。妄執。彼我法二執是無。即由此見相二分外。妄情執有。心外我法之境皆是無。故云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者。唯遮境有。識簡心空。除執二邊。正處中道。即將唯字。
遮薩婆多執心外有其實境。將識字簡清辯等執惡取空。即破空有二邊。正處中道。故疏云。外則包羅萬像。內則能所俱成。可謂四分一心。理無逾者。又小乘九難。難心外無法唯心之旨。一唯識所因難。諸小乘師云。離心之外。現見色法。是其實境所緣。論主何故包羅歸心。總說名為唯識。一乃色心有異。二又能所不同。關云。色境不牽能緣心。以色從心。可唯識。當情色境外迷心。心被境迷。非唯識義。論主云。只此外邊色境。一是一切有情緣心變。二是一切有情心之所持。根本。皆由於心。是故攝歸唯識。十地經及華嚴經說。三界唯心。意云。三界之法。唯是心之所變。離心之外。更無一物。此亦為遮我法二執。但是妄情執有。舉體全無。唯有內心。故言唯心。
問。欲色二界。有外器色境。云是心變故。所言唯心。且如無色界天。唯有內心。無外色境。何要更言唯心。豈不成相扶極成過。
答。不但說色境不離心。方名唯心。此亦遮無色界天貪等取能取之心故。為無色界有情。亦貪於空等境起其妄心故。無色界。亦名唯心。若得無漏時。其出世無漏色等。是出世無漏心心所唯識。亦是唯心。故云三界唯心。解深密經云。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即一切所緣之境。唯是識之所變。更無外法。所以佛告慈氏菩薩云。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無作用故。楞伽經又說。諸法皆不離心。無垢稱經又說。有情隨心垢淨。又鈔釋唯識所因。立四種道理。即四比量也。第一比量成立五塵相分色。皆是五識親所緣緣。成其唯識義。第二成立第六識。并闇成立七八二識。
皆緣自之親相分。不離於識。是唯識義。第三總成立一切親相分不離心體。得成唯識。第四成立一切疎所緣緣境皆不離心。得成唯識。且第一成立五塵相分皆不離五識者。今但成立一識相分不離於識。餘四識准作。量云。極成眼識是有法。定不親緣離自識色。是宗。因云。極成五識中隨一攝故。如餘極成四識。將釋此量。分之為二。初釋名揀過。次略申問答。初者。宗前陳云極成。者即揀兩宗不極成眼識。且如大乘宗中許有他方佛眼識。及佛無漏眼識。為小乘不許。亦揀之不取。若小乘宗中執佛是有漏。眼識。及最後身菩薩染污眼識。即大乘不許。亦須簡之。即兩宗互不許者。是不極成法。今但取兩宗共許極成眼識。方立為宗。故前陳言極成眼識也。
問。若不致極成兩宗簡。即有何過。
答。前陳便有自他一分所別不極成過。因中亦犯自他一分所依不成過。為前陳無極成眼識為所依故。所以安極成二字。簡後陳言定不親緣離自識色宗者。但是離眼識相分外。所有本質色。及餘四塵。但離眼識者。皆不親緣。若立敵共諍。只諍本質也。若大乘自宗。成立眼識親相分色。
問。何故不言定親緣不離自識色耶。
答。恐犯能別不極成過故。謂小乘不許色不離於眼識故。次因云。極成五識中隨一攝故者。因言極成。亦簡不極成五識。若不言極成簡。空言五識中隨一攝者。即此因犯自他一分隨一不成過。所以因安極成言揀之。喻云。如餘極成四識者。喻言極成。亦揀不極成法。若不安極成。犯一分能立所立不極成過。所以安極成言簡。既立得相分色不離於眼識。餘聲香味觸等皆準此成立。皆不離於餘四識故。所以唯識論頌云。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攝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識色等。次申問答。
一問。宗依須兩共許。今後揀立者。言不親緣離自識色。敵者許親緣離自識本質色。何言極成。
答。小乘亦許眼識不親緣餘四塵。以離眼識故。但使他宗許有不親緣離自識色。即是宗依極成也。
二問。他宗既許餘四塵眼識不親緣。後合為宗。便是相扶。豈成宗諍。
答。今所諍者。但取色塵本質。眼不親緣。互相差別。順己違他。正成宗體。以小乘雖許色本質。離於眼識。且是親緣。今言不親緣。豈非宗諍。
三問。宗中所諍。是眼識不親緣本質色。同喻如餘四識。餘四識但不親緣餘四塵。豈得相似。
答。餘四識是喻依。各有不親緣離自識法。是喻體。今取喻體。不取喻依。亦如聲。無常宗。同喻如瓶。不應分別聲瓶有異。但取聲瓶各有無常義。相似。為因等也。第二以理成立第六。兼闇成立七八二識者。量云。極成餘識是有法。亦不親緣離自識法。宗因云。是識性故。同喻如極成五識。釋云。宗前陳言極成。亦簡不極成。若不言極成。犯自他一分所別不極成過。若言六七八識為有法。他不許七八二識。即犯他一分所別不極成過。若但立意識為有法。因中便犯不定過。被他將七八二識為異喻。量犯共中自不定過。今但總言餘。別取第六。意兼七八。即闇成立。
攝取七八。於餘識之中。後陳言。亦不親緣離自識法者。亦者。同也。同前極成五識。不親緣離自識諸法。因云。是識性故者。即同五識是識性。故喻如極成五識者。即同五識。亦不親緣離自識故。明知即親緣不離自識法。既成立已。故知一切親所緣緣境。皆不離心。是唯識義。所以唯識論云。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第三以理成立前六識親所緣緣相分。皆歸心體。所言心體者。即自證分也。然雖見分。亦依自證而轉。今但立相分者。以見分共許故。量云。六識親所緣緣。是有法。定不離六識體。宗因云。見相二分中隨一攝故。如彼能緣見分。
小乘許見分不離心體故。取為同喻。所以唯識論云。此親所緣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第四道理成立一切疎所緣緣境。皆不離心。是其唯識。即第八識相分。望前六名疎所緣緣。以小乘不許第八故。但云疎所緣緣也。量云。一切隨自識所緣。是有法。決定。不離我之能緣心及心所。宗因云。以是所緣法故。同喻如相應法。釋曰。此量後陳言。定不離我之能緣者。謂一切有為無為。但所緣之法。定不離我之能緣識。若後陳不言我之能緣者。便犯一分相扶之失。謂小乘。亦許他心智所緣之境。不離能緣心故。為簡此相扶過。遂言我之能緣。
即簡他之能緣也。同喻如相應法者。即是前來已成立親相分是也。皆所緣法故。所以唯識論云。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是以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正契中道。由此慈尊。說中道二頌云。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言虛妄分別有者。即有三界虛妄分別心。言於此二都無者。謂無能取所取我法二執之相。於此妄心之上都無。言此中唯有空者。謂此妄心中。唯有真如。此是空性。依空所顯故。言於彼亦有此者。彼者。彼空性中。亦有此者。亦有此妄分別識。
即虛妄分別。是世俗諦故。於此俗諦中。亦有真諦之空性也。言故說一切法者。即有為無為二法。是一切法也。言非空非不空者。非空。謂虛妄分別心。及空性。即依圓是有。故名非空。以二諦有故。非不空者。謂能取所取我法二執之相是空。即遍計性也。言有無及有故者。有。謂虛妄分別有故。無。謂二取我法無故。及有故者。謂於妄分別中有真空故。於真空中亦有妄分別故。言是則契中道者。謂非一向空。如清辯等。非一向有。如小乘等。故名中道。謂二諦有。不同清辯。二取我法無。不同小乘。故名中道。又阿毘達磨經說。菩薩成就四智。
能隨悟入唯識無境。即是地前小菩薩。雖未證唯識之理。而依佛說。及見地上菩薩。成就四般唯識之智。遂入有漏觀。觀彼十地菩薩所變大地為黃。金攪長河為酥酪。化肉山魚米等事。此小菩薩入觀觀已。即云。如是所變實金銀等。皆不離十地菩薩能變之心。更無外境。既作觀已。亦能隨順悟入真唯識理。又如勝論祖師。為守六句義故。變身為大石。此有實用。若定實境者。不應隨心變身境為石。
問。且如變大地為金時。為滅却地令金種別生。為轉其地便成金耶。
答。唯識鏡云。為佛菩薩。以妙觀察智。繫大圓鏡智。及異熟識。令地種不起。金種生現。以此為增上。能令眾生地滅金生。名之為變。非為便轉地成金故。攝論云。由觀行為增上。令餘人識變。大涅槃經云。佛言。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行如是大涅槃者。觀土為金。觀金為土。地作水相。水作地相。隨意成就。無有虛妄。觀實眾生。為非眾生。觀非眾生。為實眾生。悉隨意成。無有虛妄。台教云。諸物中一切皆有可轉之理。如僧護見身為床瓶等。當知色法皆隨感現。色無定體。隨心所變。此理元是如來藏中不思議法。隨心取著。成外成小。汝等所行是菩薩道。
平等法界。方寸無虧。四般唯識智者。第一相違識相智者。即四類有情各別能緣之識。識既相違者。其所變相分亦相違。故即天見是寶嚴地。魚見是窟宅。人見是清冷水。鬼見是膿河猛火。緣此四類有情能變之識。各相違故。致令所變之境。亦乃相違。所言相者。非是遍計相。但是相分之相。由四類有情先業之力。共於一處。各變相分不同。故名相違識相。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薩能緣之智。智能了彼四類有情自業識所變相分不同。更無心外別四境。舊云。一境應四心者。不正。
問。何以不正。
答。若言一境者。未審定是何境。若離四類有情所變相分外。更別有一境者。即是心外有法。
問。其四類有情。為是各變相分。為本質亦別。
答。四類有情由業增上力。其第八所變相分亦別。若將此第八相分。望四類有情前六識說。即為本質故。相質皆別故。知更無外境。唯有識也。所以唯識論云。一相違識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是實。此云何成。唐三藏云。境非定一。故為四類有情所變相分。隨四類有情能變之心。境亦成四。一處解成差。證知唯有識。論云。如人見有糞穢處。傍生見為淨妙飲食。於人所見淨妙飲食。諸天見為臭穢不淨。故知隨福見異。垢淨唯心。業自差殊。食無麁細。大智度論云。如佛在耆闍崛山中。與比丘僧。俱入王舍城。道中見大木。
佛於木上敷尼師壇坐。告諸比丘。若比丘入禪。心得自在。能令大木作地。即成實地。何以故。是木中有地分故。如是水火風。金銀種種寶物。即皆成實。何以故。是木中皆有其分。復次如一美色。婬人見之。以為淨妙。心生染著。不淨觀人。觀之。種種惡露。無一淨處。等。婦見之。妬瞋憎惡。目不欲見。以為不淨。淫人觀之為樂。妬人觀之為苦。淨行之人觀之得道。無預之人觀之無所適莫。如見土木。若此美色實淨。四種人觀。皆應見淨。若實不淨。四種人觀。皆應不淨。以是故知。好醜在心。外無定也。
又問。定力變化事。為實為虛。若實。云何石作金。地作水。若虛。云何聖人而行不實。
答曰。皆實。聖人無虛也。三毒已拔故。以一切法。各各無定相。故可轉地或作水相。如酥膠蠟。是地類。得火則消為水。則成濕相。水得寒則結成氷。而為堅相。石汁作金。金敗為銅。或還為石。眾生亦如是。惡可為善。善可為惡。以是故知。一切法無定相。第二無所緣識智者。言無所緣識者。即是一切異生。將自第六獨生散意識。緣過去未來水月鏡像等。變起假相分是。此等相分。但是眾生第六識妄構畫遍計。當情變起。都無心外實境。名無所緣識。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薩能緣之心。菩薩云。此等異生所變假相分。皆不離一切異生能變之心。是其唯識。即以此例於一切實境。亦不離一切有情能緣之心。離心之外。更無一物。舊云。緣無不生慮。即不正。
問。何以不正。
答。且如緣空華等一切假境之時。心亦起故。何言緣無不生慮。故知緣無體假境時。不無內心實相分能牽生心。望見分。亦成所緣緣義。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又不違護法四分成唯識義。若離却內心實相分外。其構畫遍計執心之境即無。唐三藏云。應言境非真。慮起。證知唯有識。所以唯識論云。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鏡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無。餘亦應爾。既若菩薩觀諸異生遍計所執之境。皆不離異生心者。明知餘一切實境。皆悉如是。第三自應無倒智者。即十地菩薩起智。觀察一切眾生妄執自身為常樂我淨。菩薩云。
此但是凡夫執心倒見。離却妄執心外。其凡夫身上實無常樂我淨之境。必若有者。應異生不假修行而得解脫。既不爾者。明知唯有妄識。故唯識論云。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第四隨三智轉智者。一隨自在者智轉智。即是菩薩起智。觀自所變之境。皆不離我能變之心。是其唯識。為八地已去菩薩。能任運變大地為黃金。攪長河為酥酪。此是境隨真智轉。所變事皆成。轉者。改換舊質義。即改轉大地山河舊質成金銀等。眾生實得受用。鍛鍊作諸器具皆得。若離心有外實境者。如何山河等。能隨菩薩心。
便變為金銀等物。以相分本質。皆悉轉故。故知一切諸境。皆不離菩薩能變之心。乃至異生亦能變火為水。變晝為夜。點鐵成金等。此皆是境隨事智轉。所變事皆成。亦是唯識。若是迦多演那所變宮殿金銀等。皆不成就。故知離心更無實境。論云。凡變金銀宮殿者。是實定果色。從初地已去方能變。若約自在。八地已上菩薩。於相及土。皆得自在。以上品定心有大勢力。所變金銀宮殿等。皆得成就。如變金銀鍛鍊作諸器具。實得受用。其所變金銀。是實定果色。皆不離菩薩內心。是其唯識。心外無境。若諸聲聞及地前小菩薩。若變金銀宮殿時。
即託菩薩所變金銀宮殿。以為本質。第六識所變金銀等。皆不成就。無實作用。然所變金銀。是假定果色。不離聲聞諸小菩薩內心。是其唯識。心外無境。今迦多演那緣是聲聞。未得上品定故。所變金銀雖無實作用。然不離內識。心外無境。所以唯識論云。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是實。如何可變。又古德云。色自在心生故。心能變色。所以移山覆海。倒地翻天。攪長河為酥酪。變大地為黃金。悉無難事。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者。無性菩薩云。謂諸聲聞獨覺菩薩等。若修苦空等觀得相應者。或作四諦觀時。隨觀一法之上。
唯有無常苦空無我等眾相顯然。非是諸法體上有此眾多苦空等義。但是苦空等眾相。即是諸法之體。既若無常相。於聖人觀心上有者。故知一切諸法。皆不離觀心而有。所以唯識論云。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眾相現前。境若是真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者。為菩薩根本智證真如時。真如境與智冥合。能所一般。更無分別。離本智外。更無別境。即境隨真智轉。是故說唯心。汝小乘若執有心外實境者。即證真如時。一切境相何不現前。故唯識論云。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現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
何容不現。第二世事乖宗難。此是經部師難云。論主若言唯有內識無心外境者。如何現見世間。情與非情等物。有處定。時定。身不定。作用不定等。就此中自有四難。一處定難。二時定難。三身不定難。四作用不定難。初難云。論主若言一切皆是唯識無心外境者。且如世人將現量識。正緣南山處。其識與山俱在其南。山不離識。可言唯識。忽若將現量識緣比之時。其山定在南。且不隨緣者心轉來向北。既若緣北之時緣南山心不生者。明知離識之外有實南山之境。此何成唯識。第二時定難者。難云。若正緣南山時。識現起。山亦隨心起。即可成唯識義。
且如不緣南山時。其緣山心即不生。然山且在。不隨心滅。即是離心有境。何成唯識義。此上二難。皆是難現量識。亦難比量。若約比量心者。即山相分。亦於餘處心上現故。第三有情身不定難者。難云。若言一切皆是唯識者。且如有眾多有情。同在一處。於中一半眼有患眩瞖者。或十或五。或有見空華。或有見頭髮。或有見蒼蠅。或有全不見物者。此等皆是病眼人自識變起。所變髮蠅等相分。皆不離患眩瞖者之心。可是唯識。且如一半不患眩瞖者。或十或五共在一處。所見一般。物皆同境。既是一者。明知離心有境。何成唯識。
宗鏡錄卷第六十二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