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
宋 延壽集100卷CBETA T2016大于一万字 1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宗鏡錄卷第六十四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第七夢覺相違難。唯識論云。若覺時色。皆如夢境不離識者。如從夢覺。知彼唯心。何故覺時於自色境。不知唯識。
第七,夢覺相違難。《唯識論》中提到,如果在清醒时所感知的色相,都像梦境一样不離開心識,那么就像从梦中醒来后,知道那些只是心的变现,为什么在清醒时,我们不能认识到自己所感知的色相只是心識的变现呢?
答。唯識論云。如夢未覺。不能自知。要至覺時。方能追覺。覺時境色應知亦爾。未真覺位。不能自知。至真覺時。方能追覺。未得真覺。恒處夢中。故佛說為生死長夜。由斯未了色境唯識。即第七是生死長夜根本。能令起惑造業。三界輪迴。直須至真覺位時。方知一切皆是唯識。
回答是,《唯識論》中说,就像在梦中没有觉醒,不能自我认知,必须等到醒来后,才能回顾并认知。清醒时所感知的境界和色相也应如此理解。在没有达到真正的觉悟之前,我们无法自我认知。只有达到真正的觉悟时,我们才能回顾并认知。在没有获得真正的觉悟之前,我们始终处于梦境之中,因此佛陀说这是生死的长夜。由于未能明了色相只是心識的变现,这就是生死长夜的根本原因,它能够引发迷惑和行为,导致在三界的轮回中不断循环。只有达到真正的觉悟地位时,我们才能知道一切都是心識的变现。
所以唯識樞要問云。若諸識生似我法時。為皆由我法分別熏習之力。為亦不由。若皆由者。八識五識無二分別。生果時應不似二。若不由者。此中何故但說我法熏習為因。
因此,《唯識樞要》中提问说,当各种識生起时,如果它们似乎产生了“我”和“法”的概念,这是完全由于“我”和“法”的分别以及熏習的力量,还是不完全由它们决定?如果完全是由于这些因素,那么八識和五識在生起果报时,应该没有两种分别,不会表现出两种不同的状态。如果不是完全由这些因素决定,那么为什么这里只说“我”和“法”的熏習是生起的原因呢?
答。二解俱得。其皆由解者。一切有漏。與第七二分別俱故。或第六識。二分別引故。後生果時。皆似我法。其不由解者。此說第六根本。兼緣一切為因。緣發諸識令熏習故。後生果時。似我法相起。或非外似外。六七計為似外起故。如夢者。夢娑剌拏王事。此云流轉。其王容貌端正。自謂無雙。求覓形容。欲同等比。顯己殊類。時有人言。王舍城中有大迦旃延。形容甚好。世中無比。遣使迎之。迦旃延至。王出宮迎。王不及彼。人視迦旃延。無看王者。王問所以。眾曰。迦旃延容貌勝王。王問。大德。今果。宿因。迦旃延答曰。我昔出家。王作乞兒。我掃寺地。
回答是,两种解释都是可行的。所谓完全由我法分别熏习之力的解释是,一切有漏法与第七识的二分别同时存在,或者第六识的二分别引导,因此在后来生起果时,都似乎有我法的存在。所谓不完全由我法分别熏习之力的解释是,这里说的是第六识的根本作用,它涉及一切作为原因,通过缘起使各种识熏习,因此在后来生起果时,似乎有我法相的产生。或者不是外在的相似,而是六七识认为是外在相似而产生。就像做梦的人,梦见娑剌拏王的事。这叫做流转。那位王容貌端正,自认为无与伦比。他寻找形容,想要找到与自己相等的比较,以显示自己的特殊。当时有人说,王舍城中有大迦旃延,容貌非常好,世间无与伦比。王派使者去迎接他。迦旃延到了,王出宫迎接。王比不上他,人们看迦旃延,不再看王。王问原因,众人说,迦旃延的容貌胜过王。王问,大德,现在的果,过去的因是什么。迦旃延回答说,我过去出家,王是乞丐。我扫寺院的地。
王來乞食。我掃地竟。令王除糞掃。除糞掃訖。方與王食。以此業因。生人天中。得報端正。王聞此已。尋請出家。為迦旃延弟子。後共迦旃延。往阿槃地國。山中修道。別處坐禪。阿槃地王。名鉢樹多。將宮人入山遊戲。宮人見王形貌端正。圍遶看之。鉢樹多王。見娑剌拏王。疑有欲意。問娑剌拏王曰。汝是阿羅漢耶。王答言非。次第二問餘三果。皆答言非。又言。汝離欲不。答言非。鉢樹多王瞋曰。何故入我婇女之中。遂鞭身破。悶絕而死。至夜方惺。至迦旃延所。迦旃延見已。心生悲愍。其諸同學。方為療治。娑剌拏王語迦旃延曰。我從師乞。暫還本國。
国王前来乞食。我扫完地后,让国王清理粪便。清理完毕后,才给国王食物。因为这个行为,我得以在人间和天界中获得端正的果报。国王听后,立刻请求出家,成为迦旃延的弟子。后来,他和迦旃延一同前往阿槃提国,在山中修行。在别处打坐时,阿槃提国王名叫鉢樹多,带着宫女们进山游玩。宫女们见到国王相貌端正,便围绕观看。鉢樹多王见到娑剌拏王,怀疑他有欲望,便问娑剌拏王说:“你是阿罗汉吗?”国王回答说不是。接着又问其他三个果位,也都回答不是。又问:“你已经离欲了吗?”回答说没有。鉢樹多王愤怒地说:“那你为什么进入我的宫女之中?”于是鞭打他,直到昏迷死去。到了夜晚才苏醒过来,来到迦旃延那里。迦旃延见到他后,心生悲悯,其他同学也正在为他治疗。娑剌拏王对迦旃延说:“我向师父乞求,暂时回到我的国家。”
舉軍破彼阿槃地國。殺鉢樹多王。事畢當還。從師修道。迦旃延從請。語曰。汝若欲去。且停一宿。迦旃延安置好處令眠。欲令感夢。夢見舉軍征阿槃地國。自軍破敗。身被他獲。堅縛手足。赤華插項。嚴鼓欲殺。王於夢中。便大恐怖。叫喚失聲云。我今無歸。願師濟拔。作歸依處。得壽命長。迦旃延以神力手指火。喚之令寤。問言。何故。其心未惺。尚言災事。迦旃延以火照而問之。此是何處。汝自看。其心方寤。迦旃延語言。汝若征彼。必當破敗。如夢所見。王曰。願師為除毒意。迦旃延為說一切諸法。譬如國土。假名無實。離舍屋等。無別國土。
举军攻破阿槃地国。杀害鉢樹多王。事情结束后应当返回。跟随师父修行。迦旃延请求说。如果你想要离开。暂且停留一晚上。迦旃延安排好地方让他安睡。希望他能有所感应。梦中见到举军征讨阿槃地国。自己的军队被打败。身体被敌人捕获。手脚被紧紧捆绑。红色的花插在脖子上。严鼓声中准备被杀。王在梦中。感到极大的恐惧。大声呼救。说我现在没有依靠。希望师父救助。作为我的归依之处。获得长寿。迦旃延用神力用手指点火。唤醒他让他醒来。问他为什么。他的心还未清醒。还在说灾难的事情。迦旃延用火光照亮并问他。这是哪里。你自己看。他的心才清醒过来。迦旃延说。如果你去征讨他们。必定会失败。就像梦中所见的那样。王说。希望师父为我消除恶念。迦旃延为他讲解所有事物。比如国土。只是假名没有实质。离开房屋等。没有其他的国土。
乃至廣說種種因緣。至一極微。亦非實事。無此無彼。無怨無親。王聞法已。得預流果。後漸獲得阿羅漢果。故知萬法唯識。夢覺一如。覺中所見。即明。了意識。夢中所見。即夢中意識。分別之意既同。差別之境何異。迷悟若此。曷疑慮焉。昏覺如斯。可洞達矣。第八外取他心難。若。論主言外色實無。是內識之境者。即可然。且如他人心是實有。豈非自心所緣耶。意云。且如此人心。若親緣得他人心著。即離此人心。別有心為境。若此人心緣他人心不著者。即有境而不緣。若緣著。即乖唯識義。若緣不著者。即何成他心智耶。論主答云。雖說他心非自識境。
甚至详细地讲述各种因缘,直至最微小的极微,也不是真实存在。没有这个也没有那个,没有怨恨也没有亲近。国王听了法后,得到了预流果,后来逐渐获得了阿罗汉果。因此,我们知道所有法都是唯识的,梦境和觉醒是一致的。在觉醒中所见的,就是明了的意识;在梦中所见的,就是梦中的意识。既然分别的意图是相同的,那么不同的境界又有什么不同呢?如果迷惑和觉悟是如此,那么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昏沉和觉醒就是这样,可以彻底理解。第八,关于外在的他心难以取得。如果说,论主说外在的颜色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是内在意识的境界,这是可以的。就像他人的心如果真的存在,难道不是自己心所攀缘的吗?意思是,如果这颗心通过亲缘得到了他人的心,那么就离开了这颗心,另外有一个心作为境界。如果这颗心不攀缘他人的心,那么就有境界但不攀缘。如果攀缘,就违背了唯识的意义;如果不攀缘,那么又怎能成为他心智呢?论主回答说,虽然我们说他心不是自己识的境界。
但不說彼是親所緣。意云雖說他人心非此人境。若此人親緣他人心。即不得。若託他人心為質。自變相分緣。亦有他心智。但變相分緣時。即不得他人本質。但由他人影像相自心上現。名了他心。即知他心相分。不離自心。亦唯識。意云。此人心緣他人心時。變起相分。當情。相分無實作用。非如手等執物。亦非如日舒光。親照其境。緣他人心時。但如鏡中影。似外質現。鏡中像。亦無實作用。緣他人心時。亦復如是。非無緣他人心體故。名了他心。非親能了。親所了者。謂自所變。
但是不认为那是直接相关的对象。意思是,即使我们谈论他人的心灵,这并不是这个人的直接经验。如果这个人直接与他人的心灵相关,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以他人的心灵作为基础,自己变化出相应的形象来关联,那么也存在了解他人心灵的智慧。但在变化出形象来关联时,并不能真正触及他人心灵的本质。只是通过他人的心灵在自心上显现出影像,从而了解他人的心灵。也就是说,了解他人心灵时,变化出的形象并没有实际的作用,不像手直接抓住物体,也不像阳光直接照射到物体上。当关联到他人的心灵时,就像镜子中的影像,看似外在的实质显现,但镜子中的影像并没有实际的作用。关联到他人的心灵时,也是如此。并不是说没有关联到他人的心灵,因此称之为了解他人的心灵。并不是直接能够完全理解,直接理解的是指自己所变化出的形象。
又古德問。他心智者。謂既有他人心為自心之所知。即是離自心外。有他人心為自心之境。何得言無境唯有識耶。
还有古代的高僧问,了解他人心灵的智慧,既然有他人的心灵作为自己心灵的所知,那就是说在自心之外,有他人的心灵作为自心的境界。那么怎能说没有境界只有识呢?
答。謂緣他身扶塵根相分色。亦不親得。但託為質。如自身眼識緣第八識所變器世間色時。亦但託為質。亦不親得。其耳等四識。緣本識所變聲等。亦耳以本質是第八識變。今望五識。故名影識。如五識等緣本識所變本質境。亦不親得。雖亦得緣。只成疎所緣緣。若如實知即是佛境者。論云。二智於境。各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所行。不可言境。此有二解。一云。是真如妙理。言詮不及。不可言境。謂此離言真如之境。唯佛獨能顯了分別證。餘不能證者。由第七恒行不共無明所覆。故不知。二云。不可言境者。即他心智境。及自心智境。此二智。
回答是:我们通过观察他人的身体和外在的形态,并不能直接获得实质,而是以这些作为参照。就像我们的眼睛通过眼识去感知由第八识所变化的物质世界时,也只是以这些作为参照,并不能直接获得实质。同样,耳朵等其他四种识,通过本识所变化的声音等,也是以本识的本质作为参照。现在从五识的角度来看,所以称之为影识。就像五识等通过本识所变化的本质境界,也不能直接获得实质,虽然也能有所认知,但只是形成了间接的认知关系。如果能够如实地认知,那就是佛的境界。经文说,两种智慧对于境界,都因为无知的遮蔽而无法知晓,就像佛所行的那样,不能说是境界。这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这是真如的妙理,语言无法描述,不能说是境界。这是指超越语言的真如境界,只有佛能够清晰地分别和证实,其他人因为第七识恒常的不共无明所遮蔽,所以无法知晓。另一种解释是,不能说是境界的,就是他心智的境界和自心智的境界。这两种智慧,
名不可言境。謂真如自相。假智及詮。俱非境故。詮謂名言能詮之名。既不得自相。即顯自他二智之境。是佛智所行。不可言境。由此二智所知之境自相。是佛智所行。不可言境。餘人由恒行不共無明所覆蔽。故不得如實而知也。又既言此人緣他人心時。託他人心為質。自變相分緣者。即相分不離此人心。是唯識。若他人心本質緣不著者。即離此人心外。有他人心。何成唯識耶。因此便申第九異境非識難。小乘云。唯識之義。但離心之外更無一物。方名唯識。既他人心。異此人心為境。何成唯識耶。又他人境。亦異此境。即離此人心外有異境。何成唯識。答責云。
名字无法描述的境界,指的是真如的自相。假借智慧和解释,都不是境界本身。解释是指通过名言来表达的名称。既然不能得到自相,就显示了自他两种智慧的境界,这是佛智所行的境界,无法用言语描述。因此,这两种智慧所了解的境界的自相,是佛智所行的境界,无法用言语描述。其他人由于恒常被不共无明所遮蔽,所以不能如实了解。另外,既然说这个人在考虑他人的心时,以他人的心为依托,自己变化的相分缘者,那么相分就不离开这个人的心,这是唯识的观点。如果他人的心的实质不依附,那么就是离开这个人的心之外,有他人的心,怎么能说是唯识呢?因此就提出了第九个关于境界不是识的难题。小乘佛教说,唯识的意义是,除了心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事物,这才叫做唯识。既然他人的心是不同于这个人的心的境界,怎么能说是唯识呢?另外,他人的境界也不同于这个境界,就是离开这个人的心之外有其他的境界,怎么能说是唯识呢?对此的回应是。
奇哉固執。觸處生疑。豈唯識言。但說一識。汝小乘何以此堅執處處生疑。豈唯識之言。但說一人之識。若言有一人之識者。即豈有凡聖尊卑。若無佛者。眾生何求。若無凡夫。佛為誰說。應知我唯識言。有深旨趣。論云。唯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分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言識之一字者。非是一人之識。總顯一切有情。各各皆有八識。即是識之自體。五十一心所。識之相應。何獨執一人之識。
真是奇怪的固执。在任何地方都产生怀疑。难道只有唯识学说才提到“识”吗?它只是谈论一个人的识。你小乘佛教为何在每个地方都如此固执,处处产生疑问。难道唯识学说只是谈论一个人的识吗?如果说有一个人的识,那么哪里还有凡夫和圣者的尊卑之分呢?如果没有佛陀,众生追求什么?如果没有凡夫,佛陀又为谁说法呢?应该明白,我所说的唯识,有深远的意义。经论中说,唯识学说,总体上显示所有有情众生,各自都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现的相分和分位差别,以及空理所显现的真如。说到“识”这个词,并不是指一个人的识,而是总体上显示所有有情众生,每个都有八识。这就是识的自体。五十一种心所,是识的相应。为何只固执于一个人的识呢?
問。維摩詰即入三昧。令此比丘自識宿命。曾於五百佛所殖眾德本。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時豁然。還得本心者。且如過去心已過去。未來心未至。現在心不住。云何觀他過去善根心。
问:维摩诘进入三昧,使这位比丘自己认识到宿命,曾在五百佛前种植众多德本,回向无上正等正觉。立刻豁然开朗,恢复了本心。但如果说过去的心已经过去,未来的心还未到来,现在的心不住,那又如何观察他过去的善根心呢?
答。約真即無。隨俗故有。一念心起。尚具十世四運分別。不可作龜毛兔角斷滅之見。過去之法。雖念念不住。然皆熏在第八識中。有過去種子。知過去事者。過去所熏得種。現在阿賴耶識自證分中含藏。然過去世時。雖即無體。但將識中種為本質。變影而緣。即知過去世事。此帶質境知也。或云。可緣心上影像相者。即第六意識見分之上。變起過去影像相而知也。此即獨影境。謂過去無體無本質也。又過去之法若不落謝。不名過去。若已落謝。無法可知。若但曾逕心中。有種影現前。故說憶知者。是則但見自心。不見彼法。如月燈三昧經云。佛言。云何菩薩摩訶薩。得過去未來現在智藏。童子。是菩薩如實知一切眾生心行。準自心行次第所起。觀自心法。以無亂想修習方便。如自心行。類他亦爾。隨所見色聞聲。有愛無愛。心皆如實知。童子。是名菩薩得過去未來現在知藏。
問。觀他心智者。為實知他心。為不實知。二俱有過。
答。如前已說。若立自他。於宗俱失。此皆約世諦識心分別故。識論頌云。他心知於境。不如實覺知。以非離識境。唯佛如實知。他心智者。不如實知。以自內心。虛妄分別。以為他心。以自心意。意識雜故。如彼佛地如實果體。無言語處勝妙境界。唯佛能知。餘人不知。以彼世間他心智者。於彼二法不如實知。以彼能取所取境界虛妄分別故。此唯是識。無量無邊甚深境界。非是心識可測量故。如上約法相宗說。若約法性宗。先德云。知他心者。皆如實知。審於事實。見理實故。亦非心外可見。亦非無境可知。若自他相絕。則與眾生心同一體。故無心外也。
不壞所。故能知也。又他心者。安慧云。佛智緣他心。緣得本質。餘皆變影。若緣本質得心外法。壞唯識故。今以攝境唯心。不壞境故。能所兩亡。不礙存故。第一義唯心。非一非異。正緣他時。即是自故。以即佛心之眾生心為所緣。非即眾生心之佛心。即眾生心之佛心為能緣。非即佛心之眾生心。如是鎔融。非一非異。若離佛外。別有眾生。更須變影。却失真唯識義。釋云。攝境從心。不壞境者。即示心境有無。彼得本質。恐壞唯心。既不壞境。得之何妨。壞有何失。以無心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虛。謂物實有故。若唯心壞境。
則得在於境空。失在於心有。故以境由心變。故說唯心。所變不無。何必須壞。若以緣生無性。則心境兩亡。故借心以遣境。境遣而心亡。非獨存心矣。若能所兩亡。不礙存故者。上不壞境。且遣懼質之病。今遣空有之理故。心境並許存亡。心境因藉故空。相依緣生故有。有即存也。空即亡也。空有交徹。存亡兩全。云第一義唯心。非一非異者。正。出具分唯心之理。上第一釋。雖有唯心之義。尚通生滅唯心。第二義。雖兩亡不羈。而未言心境相攝。今明具分唯識。故云第一義唯心。同第一義。故非異。不壞能所。故非一。非一故。有能所。緣他義成矣。非異故。
能所平等。唯心義成矣。云正緣他時。即是自故者。結成得於本質。無心外過。以即自故。不失唯識。云以即佛心之眾生心。正示法性他心之相。此有兩對語。前對明所緣。後對明能緣。今初言即佛心之眾生心者。此明所緣。眾生心即是佛心。此明不異。次云非即眾生心之佛心者。此句明眾生心與佛心非即。非即。故有所緣義。非異。故不壞唯心義。言為所緣者。結成心緣。簡非能緣也。次下辯能緣。云以即眾生心之佛心者。此句明能緣。佛心即是眾生心。此明非異。次云非即佛心之眾生心者。此明佛心與眾生心有非一義。非一故為能緣。非異。故不壞唯識之義。
言為能緣者。結成能緣。簡非所緣也。更以喻況。如水和乳。乳為所和。喻眾生心是所緣。水為能和。喻佛心為能緣。以此二和合。如似一味。鵝王啑之。乳盡水存。則知非一。然此水名即乳之水。此乳名即水之乳。二雖相即。而有不一之義。故應喻云。以即水之乳。非即乳之水為所和。以即乳之水。非即水之乳。為能和。義可知矣。云如是鎔融。非一非異者。結成正義。若離佛外。結彈護法。言却失真唯識者。不知外質即佛心故。又諸佛如來。隨多心念。意能頓了。如金剛經云。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華嚴經頌云。無量億劫勤修學。得是無上菩提智。云何不於一念中。善知一切眾生心。此是意圓對。如來一念之中。皆一時頓應。無一不應。故名圓對。斯乃了心非心。方能遍應。若心在有無。則成隔礙。故金剛經云。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華嚴論問。何謂諸佛知眾生心時與非時。
答曰。以如來心與一切眾生心。本不異故。是一心一智慧故。以此知時與非時。諸佛悟了。而與眾生共之。眾生迷。自謂為隔。一切諸佛。以一切眾生心智慧而成正覺。一切眾生。迷諸佛智慧而作眾生。及至成佛時。還成眾生迷理之佛。所說法門。還解眾生心裏迷佛眾生。以此不異故。知眾生心。
又問曰。大眾何不以言自問。因何默念致疑。何不自以言讚勸請。云何供養雲出音請佛。
答曰。明佛得法界心。與一切眾生同心故。以心不異故。知彼心疑。供具說頌者。明一切法。總法界體也。法界不思議。一切法不思議故。明聖眾心境無二故。凡夫迷法界。自見心境有二故。即顛倒生也。又云。心無內外中間。萬法自他同體。一亦不一。他亦不他。故知凡聖同一真心。眾生妄隔而不知。諸佛契同而頓了。如鏡面照而鏡背昏。俱一銅體。而分明昧。猶河水清而河泥濁。在一濕性。而有混澄。凡心聖心。可喻斯旨。
問。眾生緣佛身時。是識所變。只如佛緣所化有情身土之時。是何所變。
答。若眾生見佛。是有漏轉識所變相分。等流色攝。若佛緣有情。是無漏智所變。定果色攝。識智雖殊。俱不出自心之境。並是增上緣力。互令心現。如義天鈔云。依大乘宗。通說。依於他身。及非情法。謂以自心緣他身時。不親緣彼。但緣自識所變相分。為親所緣。此相分色。雖託他。身本質而起。然非依彼他識而生。由自識中種子生故。故此相分等流色攝。是五塵色之流類故。託他為質。方變影像。是增上緣。此所變相分。從自種生。是因緣義。即顯自心緣得他身。得依現行處有。是於他身現行成就。以從自心種子生故。亦是依種建立。於得即種子成就也。
以此理故。有情見佛色身之時。所緣佛身。唯是有漏自識變故。自種生故。等流色攝。緣佛所變淨土亦爾。若佛緣所化有情色身。及穢土時。所變相分。皆是無漏。無實有情離染等用。如鏡中像。全是明鏡。無漏定果色攝。亦是等流色收。是外五塵之流類故。佛識變故。無垢識中淨種生故。
問。若論一心無外境界。如前九難。答已分明。則眼際無色。耳外無聲。如今所見所聞。為當是一。為當是二。為復是有。為復是無。若言是一則壞能所。若言是二又違自宗。若言是有。根境常虛。若言是無。現見不濫。如何融會。得契斯旨。
答。如大地一生種種芽。類八識心。現種種法。所觀是藏識之相分。能見是眼識之見分。能所雖分。俱不離識。皆是現量。不帶名言。則非有非空。非一非二。若落比量。執作外塵。則一二情生。內外心起。密嚴經偈云。如地無分別。庶物依以生。藏識亦如是。眾境之依處。如人以己手。還自摩挃身。亦如象與鼻。取水自霑沐。復似諸嬰兒。以口含其指。如是自心內。現境還自緣。是心之境界。普遍於三有。久修觀行者。而能善通達。內外諸世間。一切唯心現。華嚴經頌云。譬如深大海。珍寶不可盡。於中悉顯現。眾生之形影。甚深因緣海。功德悉無盡。
清淨法身中。無像而不現。正法念處經云。又修行者。內心思惟。隨順正法。觀察法行。乃至云何世間愚癡凡夫。眼見色已。或貪或瞋。或生於癡。彼諸凡夫。若見知識。若見婦女。心則生貪。若復異見則生於瞋。見他具足貪瞋所覆。以眼於色。不如實見。癡蔽於心。愚癡凡夫。唯有分別。眼見於色。若貪若瞋。若癡所覆。愛誑之人。自意分別。此我我所。如是染著。譬如狗齩離肉之骨。涎汁和合。望得其髓。如是貪狗。齒間血出。得其味已。謂是骨汁。不知自血有如是味。以貪味故。不覺。次第自食其舌。復貪其味。以貪覆故。謂骨汁味。愚癡凡夫。亦復如是。
虛妄分別。眼識見色。貪著喜樂。思量分別。以色枯骨。著眼口中。境界如齒。如是齩之。染意如涎。愛血流出。貪愛血味。為色為美。於色得味。猶如彼狗。凡夫愚癡。眼識見彼如骨之色。虛妄分別。如狗齩骨。如是觀察。眼見於色。猶如枯骨。如是一切愚癡凡夫。虛妄分別之所誑惑。又云。閻羅王說偈責疏罪人云。若屬邪見者。彼人非黠慧。一切地獄行。怨家心所誑。心是第一怨。此怨最為惡。此怨能縛人。送到閻羅處。故知諸苦所。困貪欲為本。若貪心瞥起。為五欲之火焚燒。覺意纔生。被三界之輪繫縛。如帝釋與脩羅戰勝。造得勝堂。七寶樓觀莊嚴奇特。
梁柱榰[木*昂] 皆容一綖。不相著而能相持。天福之妙力能如此。目連飛往。帝釋將目連看堂。諸天女皆羞目連。悉隱逃不出。目連念帝釋著樂。不修道本。即變化火。燒得勝堂。爀然崩壞。仍為帝釋廣說無常。帝釋歡喜。後堂儼然。無灰煙色。釋曰。以帝釋恃其天福。執著有為故。目連垂方便門。示無常境。
問。天堂既爀然崩壞。云何儼然無灰煙之色。
答。此火非是目連神通之火。即是帝釋心中火。故法華經云。貪著所愛。則為所燒。既以貪著之心。遂見宮殿焚爇。及悟無常之事。則貪欲之火潛消。所以即見堂殿宛然。無有灰煙之色。以目連為增。上緣故。自見被燒。然則堂本不燒。故知迷悟唯心。隱顯在己。例餘見聞。悉亦如是。又經云。惡從心生。反以自賊。如鐵生垢。消毀其形。樹繁華果。還折其枝。蚖蛇含毒。反害其驅。方知無始已來。至于今日。四威儀內。十二時中。皆是將心取心。以識緣識。畢竟內外無有一塵。為對為治。可取可捨。堪嗟世俗迷倒之人。背覺合塵。日用心行。損他害彼。潤己資身。並是自陷自傷。不知不覺。未窮此旨。物我難忘。直了斯宗。自他無寄。
百論問云。如虛空華無。故不可見。如瓶現見故。當知有瓶。
答曰。不見。何故不見。汝言現見。為眼見。為識見。若眼見者。死人有眼。亦應見。若識見者。盲人有識。亦應見。若根識一一別不見。和合亦不見。喻如一盲不能見。眾盲亦不見。五根亦爾。四性皆空。大智度論云。色等諸法。不作大。不作小。故。凡夫人心。於諸法中。隨意作大小。如人急時。其心縮小。安隱富樂時。心則寬大。又如八背捨中。隨心。故外色或大或小等。故摩訶般若經云。般若波羅蜜。無聞無見。諸法鈍故。是以凡夫界中。觀相元妄。聖人境內。觀性元真。以觀相故。不得無。以觀性故。不得有。以不得無故。如但見其波。不見其水。以不得有故。但見其水。不見其波。又如向瞖眼人。說空中無華。對狂病人。說目前無鬼。徒費言語。終不信受。直待目淨心安。自然無見。
宗鏡錄卷第六十四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