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

宋 延壽集100卷CBETA T2016大于一万字 1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宗鏡錄卷第六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宗鏡本懷。但論其道。設備陳文義。為廣。被群機。同此指南。終無別旨。竊不可依文失其宗趣。若悟其道。則可以承紹。可以傳衣。如有人問南泉和尚云。黃梅門下有五百人。為甚麼。盧行者獨得衣鉢。師云。只為四百九十九人。皆解佛法。只有盧行者一人。不解佛法。只會其道。所以得衣鉢。
宗鏡錄的核心宗旨,仅在于探讨其道。通过详细阐述文义,广泛地覆盖各种根机,为所有修行者提供指导。其最终目的并无其他,重要的是不要只依赖文字而失去其真正的宗旨。如果能够领悟其道,便可以继承法脉,可以传承法衣。就像有人问南泉和尚,黄梅门下有五百弟子,为什么只有盧行者得到了法衣和钵盂?大师回答说,因为其他四百九十九人都理解了佛法,只有盧行者一人不理解佛法,他只领悟了道,因此得到了法衣和钵盂。
問。只如道如何會。
问:如何才能真正领悟道?
答。如本師云。如來道場所得法者。是法非法。亦非非法。我於此法。智不能行。目不能見。無有行處。慧所不通。明不能了。問無有答。又古人云。此事似空不空。似有不有。隱隱常見。只是求其處所不可得。是以若定空則歸斷見。若實有則落常情。若有處所則成其境。故知此事非心所測。非智所知。如香嚴和尚頌云。擬議前後。安置中邊。不得一法。沒溺深泉。都不如是。我我現前。十方學者。如何參禪。若道如是。豈可會耶。所以古人云。直須妙會始得。斯乃不會之會。妙契其中矣。故先聖悟道頌云。有無去來心永息。內外中間都總無。欲見如來真佛處。
答:正如本师释迦牟尼佛所说,如来在道场所证得的法,既非有法,也非无法。我对于这个法,智慧无法实践,眼睛无法看见,没有可行之处,智慧无法通达,光明无法明了,对于提问也无法回答。古人也说,这件事似乎空无,又似乎非空;似乎存在,又似乎非存在。它隐约可见,但寻找它的所在却不可得。因此,如果认为它是空,就会陷入断见;如果认为它实有,就会陷入常见。如果认为它有固定所在,就会形成境界。所以,这件事不是心所能测度的,不是智慧所能知晓的。正如香嚴和尚的颂歌所说,无论你如何思考前后、安置中边,都无法得到一法,就像沉溺于深泉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我我现前,十方的学者如何参禅?如果道就是这样,怎么可能领悟呢?所以古人说,只有直接妙悟才能得到,这是不会之会,妙契其中。因此,先圣悟道的颂歌说,有无不来去的心永远止息,内外中间都无,想要见到如来真佛的地方。
但看石羊生得駒。如此妙達之後。道尚不存。豈可更論知解。會不會之妄想乎。如古德偈云。勸君學道莫貪求。萬事無心道合頭。無心始體無心道。體得無心道也休。先洞山和尚偈云。者箇猶不是。況復張三李。真空與非空。將來不相似。了了如目前。不容毫髮擬。只如云者箇。猶不是。豈況諸餘狂機謬解。所以經云。心不繫道。亦不結業。道尚不繫。降茲可知。入宗鏡中。自然冥合。
只需默默注视石羊自然生出的小羊。在这样深刻理解之后,连道的概念都不存在了,更不用说去讨论知识和理解。那些会与不会的虚妄想法又怎能存在呢?正如古代高僧所写的偈语所说:劝你学道不要贪求,万事无心才能与道相合。只有达到无心的境界,才能真正体会到无心之道,体会到了也就该放下了。先洞山和尚的偈语说:这个还不是,更何况是张三李四。真空与非空,将来不会相似。清晰明了如同眼前,不容一丝一毫的揣测。就像说这个,还不是,更何况其他疯狂的错误解释。因此经文说:心不系于道,也不结业。道尚且不系,由此可见。进入宗镜之中,自然就会默默相合。
問。覺體不遷。假名有異。凡聖既等。眾生何不覺知。若言不迷。教中云何說有迷悟。
问:觉悟的本质不改变,只是名字有所不同。既然凡夫和圣者本质上是相同的,为什么众生不自知觉悟呢?如果说他们不迷惑,那么教义中为什么说有迷惑和觉悟呢?
答。只為因本覺真心。而起不覺。因不覺。故成始覺。如因地而倒。因方故迷。又因地而起。因方故悟。則覺時雖悟。悟處常空。不覺似迷。迷時本寂。是以迷悟一際。情想自分。為有虛妄之心。還施虛妄之藥。經云。佛言。我說三乘十二分教。如。空拳誑小兒。是事不知。號曰無明。祖師偈云。如來一切法。除我一切心。我無一切心。何須一切法。故知己眼若開。真明自發。所治之迷悟見病既亡。能治之權實法藥自廢。夫悟此法者。非假他智與異術也。或直見者。如開藏取寶。剖蚌得珠。光發襟懷。影含法界。如經頌云。如人獲寶藏。永離貧窮苦。菩薩得佛法。
回答说,只是因为众生固有的觉性真心,才会产生未能真实觉悟的状态。因为这种不觉悟,才形成了开始觉悟的过程。就像因为地面而跌倒,因为方向而迷失,又因为地面而站起,因为方向而觉悟。即使在觉悟的时候有所悟,但觉悟的地方始终是空的。不觉悟的状态看似迷惑,但迷惑的时候其实本性是寂静的。因此,迷惑与觉悟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情感和想法都是自己产生的。因为有了虚假不实的心,所以需要用虚假不实的方法来治疗。经文说,佛说三乘十二分教,就像用空拳欺骗小孩一样,人们不知道这件事,称之为无明。祖师的偈语说,如来的一切法,除去我的一切心,我没有一切心,为什么需要一切法呢?所以,如果自己的眼睛打开了,真实的明慧自然就会显现。所治疗的迷惑和觉悟的见解疾病消失了,能够治疗的权宜和实际的法药自然也就废弃了。领悟这个法的人,不是借助他人的智慧或特殊的技巧。或者直接见到的人,就像打开宝藏取出珍宝,剖开蚌壳得到珍珠,光明从内心发出,影子包含了法界。如经文颂歌所说,就像人得到宝藏,永远离开贫穷和苦难,菩萨得到佛法。
離垢心清淨。或不悟者。自生障礙。故通心論云。真常不易封生滅者。自移。至理圓通。執方規而致隔。此悉迷自性。但逐依通。應須己眼圓明。不隨他轉。如融大師頌云。瞎狗吠茅叢。盲人唱賊虎。循聲故致迷。良由目無覩。若得心開照理之時。諸見皆絕。不見佛法是。不見世法非。以自性中。言思道斷故。如云無所是是菩提。不應安佛菩提於有所是邊。如今但不用安置。體自虛玄。如瑠璃寶器。隨所在處不失其性。若識得此事。亦復如是。任是一切凡聖勝劣之色。影現其中。其性不動。不知此事之人。即隨前色變。分別好醜。而生忻慼。所以祖師云。
当心灵远离烦恼,达到纯净无染的状态时,那些未能开悟的人,会自己产生障碍。因此,《通心论》中说,真正的永恒不变是不容易受到生灭变化的影响的,是自己在移动。至高无上的道理是圆满通达的,而固执于某种方法和规则会导致隔阂。这些都是因为迷失了自性,只是追随外在的通达。应该需要自己的眼睛明亮,不随他人而转变。如融大师的颂歌所说,瞎眼的狗对着草丛吠叫,盲人高喊贼来了,老虎来了。他们因为声音而迷失,这正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真相。如果心灵开启,照亮了真理,所有的邪见都会消失。看不到佛法是对的,也看不到世间法是错的。因为在自性中,言语和思考的道路都被切断了。就像说,没有什么是对的,这就是菩提。不应该将佛的菩提安置在某个特定的对立面。现在只需要不加以安置,体会自己的虚无和玄妙。就像琉璃宝器,无论放在哪里都不会失去它的本质。如果理解了这一点,也会像这样。即使是所有凡夫和圣者,胜者和劣者的形象,都会在其中显现,但其本质是不变的。不知道这一点的人,就会随着前面的形象变化,分别好坏,产生喜悦和悲伤。所以祖师说。
隨流認得性。無喜復無憂。起信論云。心生滅門者。謂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不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有二種義。謂能攝一切法。能生一切法。復有二種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言覺義者。謂心第一義性。離一切妄念相。離一切妄念相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一切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一切如來為本覺。以待始覺立為本覺。然始覺時即是本覺。無別覺起。立始覺者。謂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原故。名究竟覺。不覺心原故。非究竟覺。乃至為有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
随着生死的流转,能够认识到自性。没有喜悦也没有忧虑。《起信论》中说,心生滅门,是指依靠如来藏,有生灭的心转变,不生灭,与生灭和合,既不是一体也不是不同,称为阿赖耶识。它有两种意义:一是能够包含一切法,二是能够产生一切法。还有两种意义,一是觉义,二是不觉义。所谓觉义,是指心的第一义性,远离一切妄念的相,因为远离一切妄念的相,所以像虚空界一样,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所有如来的平等法身。依靠这个法身,说所有如来是本觉。以待始觉立为本觉。然而在始觉的时候,就是本觉,没有别的觉悟产生。立始觉,是指依靠本觉有不觉,依靠不觉,所以说有始觉。又因为觉悟心的原故,称为究竟觉。不觉悟心的原故,不是究竟觉。甚至为了有妄想心的缘故,能够知道名义,为说真觉。
若無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疏釋云。若隨染隨流成於不覺。則攝世間法。若不變之本覺。及返流之始覺。則攝出世間法。鈔解云。於本始二覺中論攝法者。若本覺所攝。即是大智慧光明義。遍照法界義。真實識知義等。若始覺所攝。即是三明八解脫。五眼六神通。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然此據實即同。義言且異。故疏云。於生滅門中。隨流不覺。返流始覺。於義用。則攝法不同。若真如門中。則鎔融含攝。染淨不殊。謂以一真如理融之。使染即非染。淨即非淨。即染即淨。深為一味。故不殊也。如論云。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
如果没有不觉之心,那么就无法谈论真正的觉悟自相。疏释说,如果随着染污和流转成为不觉,那么就包含了世间法。如果不改变的本觉和回归流转的始觉,那么就包含了出世间法。钞解释说,在本觉和始觉中讨论包含的法则,如果本觉所包含的,就是大智慧光明的意义,普遍照耀法界的意义,真实识别和了解的意义等。如果始觉所包含的,就是三明八解脱,五眼六神通,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等。然而这根据实际情况是相同的,但意义上是不同的。所以疏说,在生灭门中,随着流转不觉,回归流转开始觉悟,在意义和用途上,包含的法则是不同的。如果在真如门中,那么就是融合和包含,染污和清净没有区别。也就是说,用一个真如的理来融合它,使得染污即非染污,清净即非清净,染污即是清净,深入地成为统一的味道,所以没有区别。如论说,所有法从本质上来说,是超越言语和名称的。
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是知隨覺不覺之緣。似生染淨。緣生無性。染淨俱虛。又云。離言說相。豈可以言談。離心緣相。豈可以心度。實謂心言路絕。唯證相應耳。且夫凡言說者。從覺觀生。是共相和合而起。分別者。因意識生。是計度比量而起。以要言之。皆因不覺。教觀隨生。若無不覺之心。一切諸法。悉無自相可說。除方便門而為開示。究竟指歸無言之道。故論云。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以覺對不覺說。共相而轉。若無不覺。覺無自相。如獨掌不鳴。思之可見。乃至染淨諸法。悉亦如是。皆相待有。畢無自體可說。如離長何有短。離高何有低。若入宗鏡中。自然絕待。
离开心的緣相,达到究竟的平等,没有变化和变异,不可破坏,唯有一心,因此称之为真如。由此可知,随着觉与不觉的緣,似乎产生了染淨,但緣生本身无自性,染淨都是虚妄的。又如说,离开言说相,怎能用言语来讨论?离开心的緣相,怎能用心来揣度?实际上,心和言说的道路已经断绝,只有通过实证才能相应。但凡言说,都是从觉观中产生,是共相和合而起的;分别,是因为意识而生,是计度比量而起的。总而言之,都是因为不觉,教观随之产生。如果没有不觉的心,一切法都没有自相可说。除了方便法门之外,都是为了开示究竟的无言之道。所以论中说,如果离开不觉的心,就没有真觉的自相可说。以觉对不觉来说,是共相而转的。如果没有不觉,觉就没有自相,就像独掌不鸣一样。思考一下就可以明白。甚至染淨的诸法,也都是这样,都是相待而有的,完全没有自体可说。就像离开长就没有短,离开高就没有低。如果进入宗镜之中,自然就会超越一切对待。
又鈔中問。生滅真如。各攝諸法。未審攝義。為異為同。
另外,在钞文中提问,生灭与真如各自包含所有法,不清楚它们包含的意义是不同还是相同。
答曰。異也。何者。生滅門中。名為該攝。真如門中。名為融攝。該攝故。染淨俱有。融攝故。染淨俱亡。俱亡故。一味不分。俱有故。歷然差別。摩訶衍論云。此二覺有二門。一者略說本覺安立門。二者略說始覺安立門。本覺門中。則有二門。一者清淨本覺門。二者染淨本覺門。始覺門中。又有二門。一者清淨始覺門。二者染淨始覺門。云何名為清淨本覺。本有法身。從無始來。具足圓滿過恒沙德。常明淨故。云何名染淨本覺。自性清淨心。受無明熏。流轉生死無斷絕故。云何名為清淨始覺。無漏性智。出離一切無量無明。不受一切無明熏故。
回答说,是不同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在生灭门中,称之为广泛包含,而在真如门中,称之为融合包含。因为广泛包含,所以染污与清净同时存在;因为融合包含,所以染污与清净同时消失。同时消失,所以没有分别,成为一味;同时存在,所以明显有差别。《大乘起信论》说,这两种觉悟有两门,一是简略讲述本觉的建立门,二是简略讲述始觉的建立门。在本觉门中,又有两门,一是清净本觉门,二是染净本觉门。在始觉门中,也有两门,一是清净始觉门,二是染净始觉门。什么是清净本觉?本有的法身,从无始以来,就具备了超越恒河沙数的德性,永远明亮清净。什么是染净本觉?自性清净的心,受到无明的熏染,流转在生死中,没有断绝。什么是清净始觉?无漏的本性智慧,超脱了所有无量的无明,不接受任何无明的熏染。
云何名為染淨始覺。般若受無明熏。不能離故。如是諸覺。皆智眷屬。當證何理以為體分。謂性真如。及虛空理。如是二理。各有二種。云何名為二種真如。一者清淨真如。二者染淨真如。虛空之理。亦復如是。云何名為清淨真如。二種淨覺所證真如。離熏習故。云何名為染淨真如。二染淨覺所證真如。不離熏故。虛空之理。亦復如是。以何義故強名本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本覺各有十。體雖同字事。各各差別故。謂根明等義。論曰。本覺各有十。云何為十本。一者根字事本。本有法身。能善住持一切功德。譬如樹根。能善住持一切枝葉。及華果等。
什么是所谓的染淨始覺?般若智慧受到无明的熏染,因此无法脱离。这样的觉悟,都是智慧的眷属。它们将证明什么道理作为其本质呢?即本性真如和虚空之理。这两种道理,各自有两种形态。什么是两种真如?一是清淨真如,二是染淨真如。虚空之理也是如此。什么是清淨真如?是两种淨覺所证悟的真如,因为它脱离了熏習。什么是染淨真如?是两种染淨覺所证悟的真如,因为它不脱离熏習。虚空之理也是如此。为什么要强调本覺这个概念?字事的差别是什么?其相又是怎样的?頌中说:本覺各有十,虽然本质相同,但字事各有差别。比如根明等义。论中说:本覺各有十,什么是十本?一是根字事本,本有法身,能够善于保持所有功德,就像树根能够善于保持所有的枝叶和花果一样。
不壞不失故。二者本字事本。本有法身。從無始來。自然性有。不從始起故。三者遠字事本。本有法身。其有德時。重重久遠無分界故。四者自字事本。本有法身。我自成我。非他成我故。五者體字事本。本有法身。為諸枝德作依止故。六者性字事本。本有法身。不轉之義常建立故。七者住字事本。本有法身。住於無住無去來故。八者常字事本。本有法身。決定實際無流轉故。九者堅字事本。本有法身。遠離風相。堅固不動若金剛故。十者總字事本。本有法身。廣大圓滿無所不遍。為通體故。是名為十。云何十覺。一者鏡字事覺。薩般若慧。清淨明白無塵累故。
二者開字事覺。薩般若慧。通達現了無障礙故。三者一字事覺。薩般若慧。獨尊獨一無比量故。四者離字事覺。薩般若慧。自性解脫。出離一切種種縛故。五者滿字事覺。薩般若慧。自具足無量種種功德。無所少故。六者照字事覺。薩般若慧。放大光明。遍照一切無量境故。七者察字事覺。薩般若慧。常恒分明無迷亂故。八者顯字事覺。薩般若慧。清淨體中。淨品眷屬悉現前故。九者知字事覺。薩般若慧。於一切法無不窮故。十者覺字事覺。薩般若慧。所有功德。唯有覺照。無一一法而非覺故。是名為十。如是十種本覺字義。唯依一種本性法身。隨義釋異。
據其自體。無別而已。此中所說。二本覺中。當何本覺。謂清淨本覺。非染淨本覺。染淨本覺字義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染淨本覺中。或各有十義。前說十事中。各有離性故。論曰。此本覺中。或各有十。所以者何。前十義中。各有不守自性義故。字事配屬。依向應知。如是二覺。同耶異耶。非同同故。非異異故。以此義故。或同或異。或非是同。或非是異。是故皆是皆非而已。以何義故。強名始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從無始已來。無有惑亂時。今日始初覺。故名為始覺。論曰。從無始來。始覺般若。無惑亂時。而無惑時。今日始初覺。故名始覺。
如是始覺前惑後覺。則非始覺。而無惑時。理常現。今常初。故為始覺。如是始覺。二始覺中當何始覺耶。謂清淨覺。非染淨覺。染淨始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始覺智。不守自性故。而能受染熏。故名染淨覺。雖無惑時而不守自性故。能受染熏。隨緣流轉。以此義故。是故名為染淨始覺。以何義故強名真如。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性真如理體。平等平等一。無有多相故。故名為真如。論曰。性真如理。平等平等。雖同一相。亦無一相。亦無多相。無一相故。遠離同緣。無多相故。遠離異緣。以此義故。名為真如。如是真如。二種淨智親所內證。
復次真如各有十義。一者根字事真。乃至第十總字事真。如是十真十種本義。相應俱有。不相捨離。是故同名表示而已。云何十如。一者鏡字事如。乃至第十覺字事如。如是十覺義。相應俱有。不相捨離故。是故同名表示而已。所以者何。十種真理本有法身。有德方便。十真如理薩般若慧。有覺方便。以此義故。更重言詞。作如是示。此中所說。二真如中。當何真如。謂清淨真如。非染淨真如。染淨真如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真如理。不守自性故。而能受染熏。名染淨真如。論曰。清淨真如。從無始來。平等平等。自性清淨。不生不滅。亦無去來。
亦無住所。而真如理性。不守自性故。隨緣動轉。是故名為染淨真如。如是真如。二染淨智親所內證。相應俱有。不相捨離。如是等義。觀前所說。比類應知。以何義故強名虛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虛空有十義。其體雖同。義事各各差別故。謂無礙等事。論曰。性虛空理。有十種義。一者無障礙義。諸色法中無障礙故。二者周遍義。無所不至故。三者平等義。無揀擇故。四者廣大義。無分際故。五者無相義。絕色相故。六者清淨義。無塵累故。七者不動義。無成壞故。八者有空義。滅有量故。九者空空義。離空著故。十者無得義。不能執故。是名為十。
如是十事。義用差別。若據其體。無別而已。此虛空理。二種淨智親所內證。相應俱有。不相捨離。二虛空中當何虛空。謂清淨虛空。非染淨虛空。染淨虛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虛空理。不守自性故。而能受熏習。名染淨虛空。論曰。清淨虛空。具足十德。亦無染相。亦無淨相。而虛空性不守自性故。能受染淨熏。隨緣流轉。是故名為染淨虛空。又起信論疏云。本覺者。以對始故。說之為本。言離念者。離於妄念。顯無不覺也。等虛空等者。非唯無不覺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義等故也。虛空有二義。以況於本覺。一周遍義。謂橫遍三際。竪通凡聖。
故云無所不遍也。二無差別義。謂在纏出障。性恒無二。故法界一相也。欲明覺義出纏相顯。故云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既法身之覺。理非新成。故云依此法身。說名本覺。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名為法身。金光明經。名大圓鏡智。為法身等。皆此義也。何以故者。責其立名。有二責意。一云。上開章中直云覺義。何故今結乃名本覺。二云。此中既稱本覺。何故論中直云覺耶。進退責也。釋云。以對始故。說之為本。答初意也。以始即同本。以至心原時。始覺即同本覺。無二相故。是故論中但云其覺。答後意也。良以本覺隨染。生於始覺。還待此始覺。方名本覺。故云本覺者。對始覺說也。然此始覺。是本覺所成。還契心原。融同一體。方名始覺。故云以始覺即同本也。
問。若始覺異本。即不成始也。若始同本。即無始覺之異。如何說言對始名本。
答。今在生滅門中。約隨染義。形本不覺。說於始覺。而實始覺至心原時。染緣既盡。始本不殊。平等絕言。即真如門攝也。是故本覺之名。在生滅門中。非真如門也。第二始覺者。牒名。依本覺有不覺者。明起始覺之所由。謂即此心體。隨無明緣。動作妄念。而以本覺內熏習力故。漸有微覺厭求乃至究竟還同本覺。故云依本覺。是以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有始覺也。論云。本覺隨染。生智淨相者。即此始覺也。此中大意。明本覺成不覺。不覺成始覺。始覺同本覺。同本覺故。即無不覺。無不覺故。即無本覺。無本覺故。平等平等。離言絕慮。是故佛果圓融。
蕭然無寄。尚無始本之殊。何有三身之異。但隨物心現。故說報化之用耳。又今約真如。則是本覺。無明則是不覺。真如有二義。一不變。二隨緣。無明亦二。一無體即空。二有用成事。此隨緣真如。及成事無明。各有二義。一違自順他。二違他順自。無明中。初違自順他。有二。一能返對詮示性功德。二能知名義而成淨用。違他順自亦二。一覆真理。二成妄心。真如中。違他順自有二。一翻對妄染顯自。德二內熏無明起淨用。違自順他亦二。一隱自真體。二顯現妄法。由無明中返對詮示義。及真如中翻妄顯德義。從此二義。得有本覺。又由無明中能知名義。
及真如中內熏義。從此二義。得有始覺。又由無明中覆真義。真如中隱體義。得有根本不覺。又由無明中成妄義。及真如中現妄義。得有枝末不覺。覺與不覺。若鎔融總攝。唯在生滅一門也。真如門約體絕相說。本覺門約性德說。大智慧光明義等名覺。本者。性義。覺者。是智慧心。鈔釋云。真中不變。妄中體空。成真如門。真中隨緣。妄中成事。成生滅門。乃至一切淨緣分劑法相。屬於二覺。一切染緣分劑法相。屬二不覺。又於中淨法之體。屬於本覺。淨法之用。屬於始覺。又染法之體。屬根本不覺。染法之相。屬枝末不覺。又始覺是末。不離本覺之本。論云。
始覺者。即同本覺。又云。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乃至平等同一覺故。枝末不覺。不離根本不覺。論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然斯二覺。但是體用之異。本末二不覺。但是麁細之異。豈可離體有用。離細有麁者哉。又眾生根本迷有二。一迷法。謂無明住地。迷覆法體。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名為蔽意。故此無明迷真之初。妄惑之本。二迷義。通四住惑。由前癡故。迷覆因緣無我之義。妄立諸法。所迷諸法。有內有外。謂憍慢邪見。此依迷內。妄立我法。自高陵物。愛念邪見。此依迷外。妄謂我所及外境界。而生貪愛。
如渴鹿馳焰癡猿捉月。無而橫計。枉入苦輪。總自迷心。更非他咎。杜正倫云。心是如來之言。高推聖地。身即菩提之說。自隔凡倫。不悟夫功德無量。唯在方寸之中。相好宛然。不出陰界之外。又碑詞云。法性平等。實慧虛通。我同於異。人異於同。不壞於有。無取於空。道非心外。佛即心中。
問。不覺妄心。元無自體。今已覺悟。妄心起時。無有初相。則全成真覺。此真覺相。為復隨妄俱遣。為當始終建立。
答。因妄說真。真無自相。從真起妄。妄體本虛。妄既歸空。真亦不立。起信論云。不覺義者。謂從無始來。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妄念。自無實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迷無自相。不離於方。眾生亦爾。依於覺故。而有不覺。妄念迷生。然彼不覺。自無實相。不離本覺。復待不覺以說真覺。不覺既無。真覺亦遣。此則明真覺之名。待於妄想。若離不覺。即無真覺自相可說。是明所說真覺。必待不覺。若不相待。即無自他。待他而有。亦無自相。自相既無。何有他相。是顯諸法無所得義。論云。當知一切染法淨法。皆悉相待。
無有自相可說。大智度論云。若世諦如毫氂許有實者。第一義諦亦應有實。此之謂也。又偈云。佛坐道場時。不得一法實。空拳誑小兒。誘度於一切。又凡立真妄。皆是隨他意。語化門中收。若頓見性人。誰論斯事。如今不直悟一心者。皆為邪曲。設外求佛果者。皆不為正。如寒山子詩云。男兒大丈夫。作事莫莾鹵。徑挺鐵石心。直取菩提路。邪道不用行。行之轉辛苦。不用求佛果。識取心王主。是知若見有法可求有道可行。皆失心王自宗之義。若直入宗鏡。萬事休息。凡聖情盡。安樂妙常。離此起心。皆成疲苦。所以傅大士頌云。東山水上浮。西山行不住。北斗下閻浮。是真解脫處。行路易。路易人不識。半夜日頭明。不悟真疲極。又洞山和尚悟道偈云。向前物物上求通。只為從前不識宗。如今見了渾無事。方知萬法本來空。
問。真諦不謬。本覺非虛。云何同妄。一時俱遣。
答。因迷立覺。說妄標真。皆徇機宜。各無自體。約世俗有。依實諦無。但除相待之名。非滅一靈之性。性唯絕待。事有對治。遣蕩為破執情。建立為除斷見。苦行伏諸外道。神通化彼愚癡。三昧降眾天魔。空觀祛其相縛。見苦斷集。為對增上慢人。證滅修真。皆成戲論之者。盡是權智。引入斯宗。則無一法可興。無一法可遣。四魔不能減。大覺不能增。旋心而義理全消。會旨而名言自絕。
問。既云真心絕迹。理出有無。云何教中。廣說無生無相之旨。
答。一心之門。微妙難究。功德周備。理事圓通。知解罕窮。分別不及。目為無相。實無有法可稱無相之名。詺作無生。亦無有法以顯無生之理。發菩提心論云。菩薩觀一切善不善。我無我。實不實。空不空。世諦真諦。正定邪定。有為無為。有漏無漏。黑法白法。生死涅槃。如法界性。一相無相。此中無法可名無相。亦無有法以為無相。是則名為一切法印。不可壞印。於是印中。亦無印相。是名真實智慧。釋曰。一切法印者。以此心印。印一切法。楷定真實。不可壞印者。一切有無內外等法。不能破壞故。於此印中。亦無印相者。萬法皆空。亦無所印。所印之法既無。能印之智非有。如是通達。名為真實智慧。古德云。顧此法。眾生之本原。諸佛之所證。超一切理。離一切相。不可以言語智識。有無隱顯。推求而得。但心心相印。印印相契。使自證知。光明受用而已。
問。立心為宗。以何為趣。
答。以信行得果為趣。是以先立大宗。後為歸趣。故云語之所尚曰宗。宗之所歸曰趣。遂得斷深疑。起圓信。生正解。成真修。圓滿菩提。究竟常果。又唯識性。具攝教理行果四法。心能詮者。教也。心所詮者。理也。心能成者。行也。心所成者。果也。法藏法師依華嚴經。立因果。緣起。理實法界。以為宗趣。釋云。法界因果。雙融俱離。性相渾然。無礙自在。有十義門。一由離相故。因果不異法界。即因果非因果也。此即相為宗。離相為趣。或離相為宗。亡因果為趣。下九准思。二由離性故。法界不異因果。即法界非法界也。三由離性不泯性故。
法界即因果時。法界宛然。則以非法界為法界也。四由離相不壞相故。因果即法界時。因果歷然。則以非因果為因果也。五離相不異離性故。因果法界。雙泯俱融逈超言慮。六由不壞不異不泯故。因果法界俱存。現前煥然可見。七由五六存泯復不異故。超視聽之妙法。無不恒通見聞。絕思議之深義。未甞礙於言念。八由法界性融不可分故。即法界之因果。各同時全攝法界。無不皆盡。九因果各全攝法界時因果隨法界各互於因果中現。是故佛中有菩薩。普賢中有佛也。十因果二位。各隨差別之法。無不該攝法界。故一一法。一一行。一一位。一一德。皆各總攝無盡無盡。帝網重重諸法門海。是謂華嚴無盡宗趣。以華嚴之實教。總攝群經。標無盡之圓宗。能該萬法。可謂周遍無礙。自在融通。方顯我心。能成宗鏡。
問。以心為宗。禪門正脈。且心是名。以何為體。
答。近代已來。今時學者。多執文背旨。昧體認名。認名忘體之人。豈窮實地。徇文迷旨之者。何契道原。則心是名。以知為體。此是靈知。性自神解。不同妄識。仗緣託境。作意而知。又不同太虛空廓。斷滅無知。故。肇論云。般若無知者。無有取相之知也。常人皆謂般若是智。智則有知也。若有知。則有取著。若有取著。則不契無生。今明般若真智。無相無緣。雖鑒真諦。而不取相。故云無知也。故經云。聖心無知。無所不知矣。又經云。真般若者。清淨如虛空。無知無見。無作無緣。斯則知自無知矣。豈待返照。然後無知者哉。只此知性。自無知矣。不待忘也。以此真知。不落有無之境。是以諸佛有祕密。祕密之教。祖師有默傳。密付之宗。唯親省而相應。非言詮之表示。若明宗之者。了然不昧。寂爾常知。昭昭而溢目騰輝。何假神通之顯現。晃晃而無塵不透。豈勞妙辯之敷揚。為不達者。垂方便門。令依此知。無幽不盡。
問。諸法所生唯心所現者。為復從心而變。為復即心自性。
答。是心本性。非但心變。華嚴經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法華經偈云。三千世界中。一切諸群萌。天人阿脩羅。地獄鬼畜生。如是諸色像。皆於身中現。即知心性遍一切處。所以四生九類。皆於自性身中現。以自真心。為一切萬有之性故。隨為色空。周遍法界。循業發現。果報不同。處異生。則業海浮沈生死相續。在諸聖。則法身圓滿。妙用無窮。隱顯雖殊。一性不動。
問。若一切法。即心自性。云何又說性亦非性。
答。即心自性。此是表詮。由一切法無性故。即我心之實性。性亦非性者。此是遮詮。若能超遮表之文詮。泯即離之情執。方為見性己眼圓明。如今若要頓悟自心。開佛知見。但了自性遍一切處。凡有見聞。皆從心現。心外無有一毫氂法而有體性。各各不相知。各各不相到。何者。以是一法故。無法可相知相到。若有二法。即相往來。以知若凡若聖。若境若智。皆同一性。所謂無性。此無性之旨。是得道之宗。作平等之端由。為說空之所以。了便成佛。不落功夫。如華嚴經頌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若不直下信此。起念馳求。
如癡人避空。似失頭狂走。融大師云。分別凡聖。煩惱轉盛。計校乖常求真背正。寶藏論云。察察精勤。徒興夢慮。惶惶外覓。轉失玄路。是以十方諸佛。正念於此。入實性原。故能開平等大慧之門。作眾生不請之友。所以問明品云。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問覺首菩薩言。佛子。心性是一。云何見有種種差別。所謂往善趣惡趣。諸根滿缺。受生同異。端正醜陋。苦樂不同。業不知心。心不知業。受不知報。報不知受。心不知受。受不知心。因不知緣。緣不知因。智不知境。境不知智。時覺首菩薩以偈答曰。仁今問是義。為曉悟群蒙。我如其性。答。唯仁應諦聽。
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譬如河中水。湍流競奔逝。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亦如大火聚。猛焰同時發。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如長風起。遇物咸鼓扇。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如眾地界。展轉因依住。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是中無能現。亦無所現物。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一切空無性。妄心分別有。如理而觀察。一切皆無性。法眼不思議。此見非顛倒。若實若不實。若妄若非妄。世間出世間。但有假言說。疏釋云。問。
意謂明心性是一。云何見有報類種種。若性隨事異。則失真諦。若事隨性一則壞俗諦。設彼救言。報類差別。自由業等。熏識變現。不關心性故。無相違者。為遮此救。故重難云業不知心等。謂心業互依。各無自性。自性尚無。何能相知而生諸法。既離真性。各無自立。明此皆依心性而起。心性既一事應不多。事法既多。性應非一。此是本末相違難。准此問意。離如來藏。不許八識能所熏等。別有自體能生諸法。唯如來藏。是所依生。文殊欲顯實教之理。故以心性而為難本。欲令覺首。以法性示生。決定而答。海會同證。心性是一者。謂心之性故。是如來藏也。
又心即性故。是自性清淨心也。又妄心之性。無性之性。空如來藏也。真心之性。實性之性故。不空如來藏也。皆平等無二。故云一也。又妄心之性。成心之性。妄心是相。以性相不同故。真心之性。真心即性故。又云。前二心之性。別明二藏。前之二性。皆具二藏。但為妄覆。名如來藏。直語藏體。即自性心。故此自性清淨真心。不與妄合。為名空藏。具恒沙德名不空藏。前明即離。此明空有。故重出也。言皆平等無二者。上二即離不同。由心之性。故不即。由心即性。故不離。不即不離。為心之性。後二即空之實。為不空。即實之空。為空藏。
空有不二為心之性。然空有無二之性。即是不即不離之性。故但云一也。又非但本性是一。我細推現事。各不相知。既有種種。何緣不相知。既不相知。誰教種種。一一觀察。未知種種之所由也。既不相知。為是一性。為是種種。又難有二意。一約本識。謂業是能依。心是所依。離所無能。故業不知心。離能無所。故心不知業。以各無體用。不能相成。既各不相知。誰生種種。二約第六識。業是所造。心是能造。並皆速滅。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何能有體。而得相生成種種耶。又約境智相對相見虛無難。謂境是心變。境不知心。心託境生。心不知境。
以無境外心。能取心外境。是故心境虛妄。不相知也。業不知心。心不知業者。有二。一約本識者。業是心所。故依於心。心是第八為根本依。即離所無能。何者。無所依心王。無能依業。今依心有業。業從緣生。故無自性。不能知心。若離能無所者。離能依業。則心非所依。今由業成所。所依無性。故不能知業。謂各從緣成。性空無體。相依無力。故云無用。所以經云。無體用故。故不相知。二約第六識。業是所造。心是能造者。即以第六識名心。從於積集通相說故。謂第六識人執無明。迷真實義異熟理故。以善不善相應。思造罪等。以罪福不動等三行。
熏阿賴耶識。能感五趣愛非愛等。種種報相。互不相知義。通相而言。皆約無體用故。別相而言。用門不同。此用略有二門。一無常門。經云。並皆速滅。淨名弟子品云。一切法如幻如電。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諸法皆妄見故。則心業皆空。華嚴經頌云。眾報隨業生。如夢不真實。念念常滅壞。如前後亦爾。故由無常。不能相知。二無我門。即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約法無我。明不相知。受不知報。報不知受者。受是能受之因。報是所受之報。即名言種。如唯識論云。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二我執習氣。
三有支習氣。名言習氣者。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釋曰。言各別親種者。三性種異故。能詮義聲者。簡無詮聲。彼非名故。名是聲上屈曲。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種。然因名起種。立名言種。顯境名言。即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心。相分心者。不能顯境故。此見分等。實非名言。如言說名。顯所詮義。此心心所。能顯所了境。如似彼名。能詮義故。隨二名言。皆熏成種。論云。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
即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故論頌云。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滅。更生餘異熟。此能引業。即諸業習氣。此名言種。即二取習氣。言為業所引者。即彼俱義。親辦果體。即由名言。若無業種。不招苦樂。如種無田。終不生芽。故此名言由業引起。方受當來異熟之果。苦樂之報。故華嚴經云。業為田。識為種也。已上種種問難。不相知義竟。今答以緣起相由門。釋者。初句因緣相假。互皆無力。次句果法含虛。故無體性。是以虛妄緣起。略有三義。一由互相依各無體用。故不相知。
二由依此無知無性。方有緣起。三由此妄法。各無所有故。令無性真理。恒常顯現。又果從因生。果無體性。因由果立。因無體性。因無體性。何有感果之用。果無體性。豈有酬因之能。又互相待。故無力也。以他為自。故無體也。是故體用俱無。所以一切法。各各不相知也。今初以四大為喻。一依水有流注。二依火焰起滅。三依風有動作。四依地有任持。法中四者。一依真妄相續。二依真妄起滅。三妄用依真起。四妄為真所持。然此法喻。一一各有三義。一唯就能依。二依所依。三唯所依。今初喻中。唯就能依者。流也。然此流注。有十義。不相知而成流注。
一前流不自流。由後流排故流。則前流無自性。故不知後。二後流雖排前流。而不到於前流。亦不相知。三後流不自流。由前流引故流。則後流無自性。故不能知。前四前流雖引後而不至後。故亦不相知。五能排與所引無二故不相知。六能引與所排無二故不相知。七能排與所排亦無二故不相知。八能引與所引亦無二故不相知。九能排與能引不得俱。故不相知。十所排與所引亦不得俱。故不相知。是則前後互不相至各無自性。只由如此無知無性。方有流注。則不流而流也。肇公云。江河競注而不流。即其義也。二依所依者。謂前流後流。各皆依水。悉無自體。
不能相知。然不壞流相。故說水流。三唯所依者。流既總無。但唯是水。前水後水。無二性故。無可相知。是則本無有流。而說流也。二法中三義者。一流喻能依妄法。二妄依真立。三妄盡唯真。初中妄緣起法。似互相籍。各不能相到。悉無自性。故無性無知。是則有而非有也。二依所依者。謂此妄法。各各自虛。含真方立。何有體用能相知相成。即由此無知無成。含真故有。是則非有而為有也。三唯所依者。謂能依妄法逈無體用。唯有真心。挺然顯現。既無彼此。何有相知。正由此義。妄法有。即非有為有。復說真性隱。以非隱為隱。又前後有二。一生滅前後。
二此彼前後。生滅前後者。謂前滅後生。互相引排。此即竪說。如壯與老。謂此流水。剎那生滅。前剎那滅。後剎那生。此彼前後者。此即橫說。猶如二人。同行狹徑。後人排前。前人引後。分分之水。皆有前後。乃至毫滴。有前毫滴。後毫滴。故聚多成流。注。則無性矣。小乘亦說當處生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而不知無性緣起之義耳。
宗鏡錄卷第六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