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
宋 延壽集100卷CBETA T2016大于一万字 15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宗鏡錄卷第二十七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身受心法。俱無自性。了不可得。即四念處。觀善不善法從心化生。即四正勤。心性靈通。隱顯自在。即四神足。信心堅固。湛若虛空。即五根五力。覺心不起。即七覺支。直了心性。邪正不干。即八正道。眼如乃至意如。心境虛融。即六神通。所以舍利弗不達常寂三昧。目連通不現前。說法不當。以未得法空神通故。台教云。觀於一心欻有一切心。觀一切心倏無諸心。心無有無。通至實相。即神通也。義海云。謂此塵無體。不動塵處。恒遍十方剎海。無來去之相。是神足通。不起于本座。遍遊於十方。又見塵法界無際。而有理事教義。一切菩薩皆同證入。
身体和心法都没有固定的本质,无法被彻底理解。这就是四念处,观察善与不善的法则都是由心所生。这就是四正勤,心性灵通,隐显自如。这就是四神足,信心坚定,深邃如虚空。这就是五根五力,觉悟的心不动摇,这就是七觉支。直接了解心性,不受邪正的影响,这就是八正道。从眼到意,心境虚融,这就是六神通。因此,舍利弗未能达到常寂三昧,目连的神通没有显现,说法不当,因为他们没有得到法空和神通。天台教说,观察一心时,忽然出现所有心;观察所有心时,又忽然没有心。心既没有有也没有无,通达至实相,这就是神通。义海说,这些微尘没有实体,不动的微尘处,永远遍及十方世界,没有来去的相,这是神足通。不离开本座,遍游十方,又看到微尘法界无边无际,而有理事教义,所有菩萨都共同证入。
皆同修習此法。更無別路。是他心通。見塵法界。解行現前之時。即知過去曾於佛所。親聞此法。以觀心不斷。是故今日得了。是宿命通。又見塵性空寂。無相可得。即不二見。若見相即為二也。由無相即無有二。名天眼通。經云。不以二相見。名真天眼。又了塵無生。無性空寂。即執心不起。是漏盡通。經云。斷結空心我。是則無有生。又聞說塵法界差別之聲。即知一切聲全是耳。不復更聞也。然此聞無緣。無得。於聲。悟一切法。是常聞一切佛法。為天耳通。金剛三昧經云。大力菩薩言。何謂存三守一入如來禪。佛言。存三者。存三解脫。守一者。守一心。
所有人都在修习这个方法,没有其他途径。这就是他心通,能够洞察微尘与法界。当理解与实践同时呈现时,就会意识到过去曾在佛陀那里亲自听闻这个法门。因为持续不断地观照内心,所以今天能够深刻理解。这就是宿命通。又看到微尘的本性是空寂的,没有固定的形象可以把握,这就是不二见。如果看到形象,那就是二元对立。由于没有形象,就没有二元对立,这称为天眼通。经文说,不以二元对立的形象来看待,才是真正的天眼。又理解到微尘没有生起,其本性是空寂的,就不会产生执着的心态,这就是漏尽通。经文说,断除烦恼,空心无我,这样就不会有生起。又听到关于微尘与法界的各种声音,就知道所有的声音都是耳朵所听到的,不再追求更多的声音。然而这种听是无因缘的,没有执着,通过声音悟到一切法,这就是常听到一切佛法,称为天耳通。《金刚三昧经》中,大力菩萨问,什么是存三守一入如来禅。佛陀回答,存三是指保持三种解脱,守一是指守护一心。
如入如來禪者。理觀心如。入如是地。即入實際。華嚴經頌云。佛子住於此。念念入三昧。一一三昧門。闡明諸佛境。禪經序云。質微則勢重。質重則勢微。如地質重故。勢不如水。水性重故。力不如火。火不如風。風不如心。心無形故。力最無上。神通變化。八不思議。心之力也。又能所融通。自他一體。即四攝法。不得身口意。常隨智慧行。即十八不共法等。畢至得果受記。皆不離一心。如海龍王經云。心淨無垢。則為受訣。乃至佛語龍王。其心意識無所住立。則為受決。諸法如是。以無因緣。諸法本諦。覺了諸法平等無異。則成無上正真之道。究竟求本。
进入如来禅的修行者,通过理性的观察和内心的观照,达到这样的境界,即进入了至高无上的真实。《华严经》中的颂歌说:佛子安住于此,每一念都进入三昧,每一个三昧的门径都阐明了诸佛的境界。《禅经》的序言中说:物质微小则力量大,物质重则力量小。就像大地的物质重,所以它的力量不如水;水的本性重,所以它的力量不如火;火不如风;风不如心。心没有形状,所以它的力量是至高无上的。神通变化和八种不可思议的现象,都是心的力量。心还能使能知和所知融合,自我和他人成为一体,这就是四摄法。不执着于身体、言语和意念,总是随着智慧行动,这就是十八不共法等。最终达到果位,接受预言,都不离开这唯一的心。如《海龙王经》所说,心若清净无垢,就是接受了秘诀。甚至佛对龙王说,心意识没有固定的依附,就是接受了决定。一切法都是这样,因为没有因缘,一切法本质上是真实的。觉悟到一切法平等无异,就成就了无上正真之道。最终寻求根本。
無有受決。及成佛道。若授決者。若受決已。所以者何。諸法無形。本末悉斷。皆無有主。一切諸法。從因緣轉。乃至諸法無二。用本一故。諸法本一。離若干故。乃至無量無邊教海行門。皆是自心發現。自心引出。終無一法一行。從外而成。若起念外求。隨他勝境。悉是魔事。故經云。作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故知心正事正。心邪事邪。若未達一心。觸途皆偽。正行亦成邪行。佛門變作魔門。若入宗鏡之中。無往不利。苦行亦成妙行。邪宗即是正宗。只如五熱炙身。外道一法。若了之。則勝熱為無分別智焰之門。若昧之。
没有所谓的受记或成佛道。无论是授记的人还是已经受记的人,原因是什么呢?因为所有事物都没有固定形态,从始至终都被切断,都没有主人。一切事物都是从因缘中转变而来,甚至所有事物本质上是无二的,因为它们的根本是一致的。所有事物本质上是一体的,因为它们超越了多样性。甚至在无量无边的教法和修行方法中,都是从自己的内心显现和引导出来的。最终,没有一个事物或行为是从外部形成的。如果心中产生向外寻求的念头,跟随他人的优势境界,这些都是魔事。因此,经文说,这样观察的人,被称为正观。如果以其他方式观察,就被称为邪观。因此,如果心是正的,行为也是正的;如果心是邪的,行为也是邪的。如果还没有达到一心的境界,那么一切都是虚假的。即使是正行也可能变成邪行。佛门也可能变成魔门。如果进入宗镜之中,无论去哪里都是有利的。苦行也会变成妙行。邪宗也会变成正宗。就像五热炙身,这是外道的一种方法。如果理解了它,那么胜热就成为无分别智焰的门径。如果不理解它。
則尼乾作大我見嚴熾之解。是以法無邪正。道在變通。如西天尼乾子。五熱炙身。生大邪見。佛弟子謂之言曰。善男子。如世人駕牛車於路。欲速有所至。打牛即是。打車。即是。尼乾聞之。勃然作色。佛弟子曰。善男子。牛喻於心。車喻於身。何得苦身而不修心。不用炙身。應當炙心。華嚴經云。復有十千緊那羅王。於虛空中。唱如是言。善男子。此婆羅門。五熱炙身時。我等所住宮殿。諸多羅樹。諸寶鈴網。諸寶繒帶。諸音樂樹。諸妙寶樹。及諸樂器。自然而出佛聲法聲。及不退轉菩薩僧聲。願求無上菩提之聲。云某方某國。有某菩薩發菩提心。某方某國。
那么尼乾子对大我见的解释非常强烈。因此,他们认为法无邪正之分,道在于变通。就像西天的尼乾子,他们用五热炙烤身体,产生了极大的邪见。佛的弟子对他们说:“善男子,就像世人驾驶牛车在路上,想要快速到达某个地方,应该打牛而不是打车。”尼乾子听了,脸色大变。佛的弟子继续说:“善男子,牛代表心,车代表身体。怎能只苦修身体而不修心呢?不应该炙烤身体,而应该炙烤心。”《华严经》中说,还有一万紧那罗王在虚空中唱道:“善男子,当这个婆罗门用五热炙烤身体时,我们所居住的宫殿,所有的多罗树、宝铃网、宝带、音乐树、妙宝树以及各种乐器,都会自然发出佛声、法声、不退转菩萨僧声,以及追求无上菩提的声音。他们宣告某方某国的某位菩萨发起了菩提心,某方某国的某位菩萨。”
有某菩薩修行苦行。難捨能捨。乃至清淨一切智行。某方某國。有某菩薩往詣道場。乃至某方某國。有某如來。作佛事已。而般涅槃。善男子。假使有人。以閻浮提一切草木。粖為微塵。此微塵數。可知邊際。我宮殿中寶多羅樹。乃至樂器。所說菩薩名如來名。所發大願。所修行等。無有能知其邊際。善男子。我等以聞佛聲法聲菩薩僧聲。生大歡喜。來詣其所。時婆羅門。即為我等如應說法。令我及餘無量眾生。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是以於一心正觀之中。最為樞要。少用心力。成大菩提。故華嚴私記云。此經中總是法身作多種名字。
有一位菩萨修行苦行,能够舍弃难以割舍的东西,甚至清净了一切智慧与修行。在某个方向某个国家,有某位菩萨前往道场。甚至在某个方向某个国家,有某位如来,完成了佛事之后,便入了涅槃。善男子,假如有人将閻浮提所有的草木,磨成微尘,这些微尘的数量是可以知道边界的。但我宫殿中的宝多羅树,乃至乐器,所说的菩萨名、如来名,所发的大愿,所修行的等次,没有人能够知道它们的边界。善男子,我们因为听到佛的声音、法的声音、菩萨僧的声音,生起极大的欢喜,来到这个地方。当时,婆罗门就按照适当的方式为我们说法,使我们和其余无量的众生,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上得到不退转。因此,在一心正观之中,这是最为关键的。只需用一点心力,就能成就大菩提。所以《华严私记》中说,这部经中总体上是法身以多种名字出现。
如人天十善五戒為身。聲聞四諦。緣覺十二因緣。菩薩六度。佛種智為身。身是聚義。於法身中。隨行位。功德聚處名身。若有情身相。皆是法身所起。若無情國土。盡從佛智所現。終無纖毫於宗鏡外。別有異體。而能建立。故經云。若一法是有非無。摩訶衍不能勝出。若更有一法。則不得稱獨尊獨勝。為萬有之所依矣。所以隨根不同。見有多種。遂於十波羅蜜。五教不同。一小乘教。不成波羅蜜。二始教。要是菩薩種性人方有故。又各有體性。或說俱空。三終教。一一皆從真如性功德起。四頓教。一一皆不可說。謂不施不慳。乃至不智不愚等。一切皆絕。
就像人天通过十善和五戒来修身,声闻通过四谛来修身,缘觉通过十二因缘来修身,菩萨通过六度来修身,佛通过一切种智来修身。修身是聚集功德的意思。在法身中,根据修行的阶段和位置,功德聚集的地方称为名身。所有有情众生的身体相貌,都是从法身中产生的。所有无情的国土,都是从佛的智慧中显现出来的。在宗镜之外,没有任何微小的东西是独立存在的,能够被建立。所以经文说,如果有一个法是有或非无,大乘佛法不能超越。如果还有另一个法,就不能称为独尊独胜,成为万物所依赖的。因此,根据不同的根基,会有不同的见解,于是在十波罗蜜、五教中也有所不同。一、小乘教,不成就波罗蜜。二、始教,只有菩萨种性的人才有。三、终教,每一个都是从真如本性的功德中产生的。四、顿教,每一个都是不可说的,比如不施不慳,甚至不智不愚等等,一切都被断绝。
若十若六皆悉亡言。五圓教。一一圓融。具德無盡。又此十波羅蜜。可以意得。一念相應心捨。則具十度。捨而不取為施。不為諸非所污。即戒。忍可非有為忍。離身心相為進。寂然不動為定。決了無生為般若。雖空不礙知相為方便。希齊佛果是願。思擇不動為力。決斷分明為智。一念方寸。十度頓圓。故華嚴經中。七地菩薩。念念具足十波羅蜜。是以十度若圓。八萬四千法門。一時齊應。凡曰祖教。或淺或深。但即之於心。理無不盡。若心外行事。則取相輪迴。任歷三祇。終成妄想。是以儒童曰。昔我於無數劫。國財身命施人無數。以妄想心施。非為施也。
无论是十还是六,都完全超越了言语的表达。五种圆满的教法,每一种都体现了圆融的特质,具备无尽的德性。这些十波罗蜜,可以通过心意来领悟。在一念之间,如果心与相应的行为相合,就能体现十度。放下而不执着,就是布施;不被错误的行为所污染,就是持戒;能够忍受非实质性的事物,就是忍辱;超越身心的执着,就是精进;保持内心的平静与稳定,就是禅定;彻底理解无生的真谛,就是智慧;虽然认识到一切皆空,但不影响对事物真相的洞察,就是方便;渴望达到佛果,就是发愿;在不动摇的思考中做出选择,就是力量;清晰地做出决断,就是智慧。在极短的一念之间,十度即刻圆满。因此,在《华严经》中,七地菩萨的每一念都完全具备十波罗蜜。所以,如果十度达到圆满,那么八万四千法门,都能在一瞬间相应。所有祖传的教法,无论是浅显还是深奥,只要用心去体会,就没有不能理解的道理。如果心外求法,就会陷入对事物表象的执着,经历无数劫数,终究只是妄想。因此,儒童说,在过去无数劫中,我虽然无数次地布施了国家财富和生命,但那些都是出于妄想之心,并不是真正的布施。
今日以無生心五華施佛。始名施耳。故華嚴經頌云。設於無數劫。財寶施於佛。不知佛實相。此亦不名施。又云。於一切善根。生自善根想。乃至於一切行。生自行想。夫一切差別事相。縱橫境界。若於相上觀察。則行布難明。若於體內消融。悉皆平等。故先德云。萬事驅歸體處平。是非自向心中混。所以傅大士頌云。還原去。心性不沈浮。安住王三昧。萬行悉圓收。
今天以无生的心态,用五朵花供养佛,这才算是真正的布施。因此,《华严经》中说,即使在无数的劫数中,用财宝供养佛,如果不了解佛的真实本质,这样的供养也不能称为真正的布施。又说,对于一切善根,要产生善根的想法,甚至对于一切行为,也要产生自行的想法。所有不同的事物和现象,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的境界,如果从相上进行观察,那么行为的分布就难以明了。但如果在本质上进行消融,那么一切都是平等的。因此,先贤说,万事归于一体,是非自然在心中混淆。所以傅大士的颂歌说,回归本源,心性不沉浮,安住在王三昧中,一切行为都能圆满地收摄。
問。萬行唯心。則因心起行。夫道場法。則全在事相而修。云何總攝千途。咸歸一道。
问:如果一切行为都是由心所起,那么道场的法则,是否完全在于事物的表象上进行修行?如何将千差万别的道路,都归纳为一条道路呢?
答。我此宗門一乘之妙。唯以一念心。照真達俗。成無上覺。名為道場。何者。照真則理無不統。達俗則事無不圓。所以維摩經云。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成就一切智故。什法師釋云。二乘法。以三十四心成道。大乘一念則礭然大悟。具一切智也。肇法師解云。一切智者。智之極也。明若晨曦。眾冥俱照。澄若靜淵。群像並鑒。無知而無所不知者。其唯一切智乎。何則。夫有心則有封。有封則有疆。封疆既形。則其智有涯。其智有涯。則所照不普。至人無心。無心則無封。無封則無疆。封疆既無。則其智無涯。其智無涯。則所照無際。故以一念一時。
回答说,我们这个宗门的一乘教法之妙,仅以一个念头的心,照见真实,通达世俗,成就无上正觉,这被称为道场。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照见真实,意味着道理无所不包;通达世俗,则意味着事情无所不圆满。所以《维摩经》中说,一个念头能知晓一切法,这就是道场,成就了一切智慧。什法师解释说,二乘法以三十四心成就道果,而大乘法只需一个念头就能彻底觉悟,具备一切智慧。肇法师解释说,一切智慧是智慧的最高境界,它明亮如晨曦,照亮所有幽暗;清澈如静潭,映照所有影像。没有知识却无所不知,这就是一切智慧。为什么呢?因为一旦有了心,就有了界限;有了界限,就有了范围。一旦界限和范围形成,智慧就有了边界。智慧有了边界,其照耀就不普遍。至人没有心,没有心就没有界限,没有界限就没有范围。既然没有界限和范围,智慧就没有边界。智慧没有边界,其照耀就无边无际。因此,以一个念头在一瞬间。
必知一切法也。又道場者。實相理遍為場。萬行通證為道。則道無不至。場無不在。若能懷道場於胸中。遺萬累於身外者。雖復形處憒鬧。跡與事隣。乘動所遊。無非道場也。所以禪要經云。棄諸蓋菩薩白佛言。世尊。曾聞如來而坐道場。道在何處。為近為遠。而可見不。佛言。善男子。法身遍滿。無非佛土。十方世界。五陰精舍。性空自離。即是道場。云何問言為近遠耶。善男子。若能悟解。道在身心。如是之人。則名為見。諸法無行經云。文殊師利言。世尊。一切眾生皆是道場。是不動相。文殊師利。云何是事名不動相。世尊。道場者。有何義。文殊師利。
必须了解一切法。另外,所谓道场,是指实相之理普遍存在的地方,万行通达证明的道路。那么,道无处不在,场无处不有。如果能够将道场怀于心中,将万种烦恼抛于身外,即使身处喧嚣,与世俗为邻,随着风的引导而游历,也无不是道场。因此,《禅要经》中说,菩萨抛弃了一切烦恼,向佛提问:世尊,我听说如来安坐于道场,道究竟在何处?是近是远?能否看见?佛说,善男子,法身遍满,无处不是佛土。十方世界,五蕴的精舍,自性本空,自然脱离,这就是道场。为何要问近远呢?善男子,如果能够领悟理解,道就在身心之中。这样的人,就被称为见到了。《诸法无行经》中,文殊师利说,世尊,所有众生都是道场,这是不动相。文殊师利,这是怎么回事,名为不动相?世尊,道场,有什么意义?文殊师利。
一切法寂滅相。無相。無生相。無所有相。不可取相。是名道場義。世尊。一切眾生。不入此道場耶。佛言。如是如是。是故世尊。一切眾生皆是道場。名不動相。華嚴經頌云。如是一切人中主。隨其所有諸境界。於一念中皆了悟。而亦不捨菩提行。又經云。一剎那心。覺一切法。究竟無餘。是妙菩提。今亦不礙事相道場。以即法恒真。相在無相。理外無事。無相在相。又無相在相。則隱顯同時。相在無相。則空有一際。悲華經云。雖修淨土。其心平等。猶如虛空。雖行道場。解了三界。無有異相。斯則行事而不失理。照理而不廢事。事理無礙。其道在中。
一切事物都呈现出涅槃的寂静状态,没有特定的相貌,没有生起的形态,没有实质的存在,不能被执着地把握。这就是道场的真正含义。世尊,难道所有众生都不进入这个道场吗?佛陀回答说,正是如此,正是如此。因此,世尊,所有众生实际上都是道场,这被称为不动的状态。《华严经》中的颂歌说:像这样,所有人中的领袖,随着他们所拥有的各种境界,在一瞬间都能完全了悟,同时也不会放弃追求菩提的道路。另一段经文说:在一刹那的心中,觉悟到一切法的终极真理,这是奇妙的菩提。现在,这并不妨碍事相道场,因为法的恒常真实,相的存在没有相貌,理的外面没有事相,无相存在于有相之中。同时,无相存在于有相之中,就表现出隐显同时的状态。相的存在没有相貌,就表现出空有不二的境界。《悲华经》说:虽然修行净土,但心保持平等,就像虚空一样。虽然行走在道场中,理解了三界,却没有不同的相貌。这样,行事不会失去理,理解理也不会废弃事,事和理没有障碍,道就存在于其中。
是以觀和尚。於一心門立十淨土。成十種如來。坐十種道場。說十種法門。一金剛如來。在於金剛道場。能說金剛法門。以自心智。見我心性。此心從本來。永無諸相。猶如虛空。湛然不動。明見之心。名金剛如來。所說金剛法門者。如經偈云。菩薩智慧心。清淨如虛空。無性無依處。一切不可得。所云十淨土者。如經云。十方國土。皆如虛空。二解脫如來。在於無著道場。能說無著法門。有為無為。一切諸法相。皆從心出。無不心也。能出自心。尚無體相。云何依心所出諸法。有實體也。即體與相。一味無別。有何所著。是名解脫如來。所說無著法門。如論云。
以一切法。皆從心起。一切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三般若如來。在於無住道場。能說無住法門。經云。入三世間中。自身所住處。隨求之處。永無自性。故不得住相。是故當知。一切諸相。一無住之法。隨緣之時。相即相融。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能解無住之心。名般若如來。恒說無住法門。四摩訶衍如來。於無礙道場。說無礙法門。譬如虛空不動。出生諸色。雖出諸色。不虛空外。唯空所作色。色空無礙。融無二相。修心亦然。理事無礙。理者心也。事者身也。從本已來。色心無二。如是身心無礙。名為摩訶衍如來。說無礙法門。
五菩提如來。在於無相道場。能說無相法門。經云。四大無主。身亦無我。此離能所之相。名為佛身。如是觀心不絕者。觀心行處。圓備實相。名菩提如來。一切眾生。即菩提相故。六實際如來。在於無際道場。能說實際法門。所謂以自眼見小物時。其物相入於眼內。其物至微。以無內故。則含無外法界大相。以此知一剎那心。見物相時。即後念心中。無有物相。前心後念皆自心故。明知不動塵量。遍至法界。則自心實際。遍一切處。經云。有所興業而有所作。即為魔事。六根無所進。不行諸法。名平等精進。七真如如來。在於常住道場。能說常住法門。
觀心周遊於塵剎中。湛然凝寂。此凝寂心。稱至於緣。不失本體。以是故盡未來際。值緣恒不動。故名常住法也。如經云。有為無為一切諸法。有佛無佛。性相常住。無有變異。八法界如來。在於法界道場。能說法界法門。法者。實相心。界者。依此心所出諸剎。譬如大海所生諸物。皆無不海。一切諸法。皆從實相心所生。皆無不心。是故當知。眼中所見色。耳中所聞聲。皆真法也。以一切法唯一法故。如經云。一切法唯一相故。九法性如來。在於法性道場。說法性法門。不分凡聖善惡之法。名為性。是不分法法界同中。重重無盡。一中解無量。法性無盡故。
所以得知皆無盡者。法界中入一一緣覓時。盡未來際無所得故。十。涅槃如來。在於寂滅道場。能說寂滅法門。一切法皆是涅槃。能得此意人者。於動作處。見寂滅法。不離生死。常得涅槃。不捨無常之身。恒得常身。經云。眾生如。一切法如。如無有生。如無有滅。以此義故。舉足下足不離道場。於念念中常作佛事。故知通達一念。法法周圓。諦了一心。門門具足。則無邊佛事。不出一塵矣。又智身。遍坐法性道場。法身。非坐而坐道場。法門身。安坐萬行道場。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場。智身者。即法。性是所證。以能證智安處理故。證理之處。是得道之場。
法身者。法身既無能所。故曰非坐。非坐之坐。湛然安住。名坐道場。法門身者。如云布施是道場。不望報故等。以萬行為得道之處。即是道場。幻化身者。涅槃經云。吾今此身。是幻化身。則所得道處。如水中月。故昔人云。修習空華萬行。安坐水月道場。降伏鏡像天魔。證成夢中佛果。意云若因若果。皆從緣生。如夢幻故。是以若實若幻。皆是一心。以實是心之性。幻是心之相。以因了相虛。見自心性時。是得道之處。故云道場。如是解者。舉下之間無非道場矣。則念念皆成無盡法門。念念悉證法華三昧。如台教所明。法華三昧者。即是四一。理一教一。
行一人一。觀一心三諦。理一。一心三觀。行一。作觀者。人一。能詮觀境。教一。又法身。理一。般若。教一。解脫。行一。和合三法成假名。人一。即觀行如來。約六即。位位四一。於一念中。念念四一。一色一香。無非四一。作如此觀行。何法不是法華三昧也。何者。以教理是心之所詮。人行是心之所作。以俱不出一心故。云塵塵念念。皆是法華三昧。
問。既稱一心一身。云何立種種身相。種種法門。
答。斯乃萬化之原。一真之本。隨緣應用。猶如意珠。對物現形。若大圓鏡。是以能包萬像。是大法藏。出生無盡。是無盡藏。妙慧無窮。是大智藏。法法恒如。是如來藏。本性無形。是淨法身。體合真空。是虛空身。相好虛玄。是妙色身。妙辯無窮。是智慧身。隱顯無礙。是應化身。萬行莊嚴。是功德身。念念無滯。是入解脫法門。心心寥廓。是入空寂法門。六根自在。是入無礙法門。一念不生。是入無相法門。又此中旨趣。若相資。則唯廣唯大。演之無際。若相攝則唯微唯細。究之無蹤。斯乃離有無而不壞有無。標一異而非一異。則四邊之火莫能燒。
百非之垢焉能染。但隨緣顯現。如空谷響。故大涅槃經云。譬如一人。多有所能。若其走時。則名走者。若收刈 者復名刈 者。若作飲食。名作食者。若治材木。則名工匠。鍛金銀時。言金銀師。如是一人。有多名字。
法亦如是。其實是一。而有多名。故知約用分多。體恒冥一。廬山遠大師云。唯一知性。隨用分多。非全心外。別有諸數。譬如一金作種種器。非是金外別有器體。隨用別分受想行等。各守自相。得言有數。如金與器。非無差別。金器雖別。時無前後。心法如是。若言定一。金時。應當無其諸器。若言定別。器應非一金。心法一異。准此可知矣。是以若但指金則失器。壞於世諦。若但指器則失金。隱於真諦。所以性淨隨染。舉體成俗。即生滅門。染性常淨。本來真淨。即真如門。斯則即淨之染。不礙真而恒俗。即染之淨。不破俗而恒真。是故不礙一心。雙存二諦。
乃至無量身雲。無量法門。隨義雖分。一心不動。是以眾聖所歸。無非法也。法即心也。是以法能成佛。大報恩經云。佛以法為師。般若經云。我初成道。觀誰可敬。可讚。無過於法。法能成立一切凡聖故。台教云。若觀如來藏心地法門。即是觀如來。眼耳鼻舌身意。豁然真發。得見佛性。三智現前。三身具足。故知舒為萬法。卷即一心。一中無量。無量中一。如華嚴經云。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問德首菩薩言。佛子。如來所悟。唯是一法。云何乃說無量諸法。現無量剎。化無量眾。演無量音。示無量身。知無量心。現無量神通。普能震動無量世界。
示現無量殊勝莊嚴。顯示無邊種種境界。而法性中。此差別相皆不可得。時德首菩薩。以頌答曰。佛子所問義。甚深難可了。智者能知此。常樂佛功德。譬如地性一。眾生各別住。地無一異念。諸佛法如是。亦如火性一。能燒一切物。火焰無分別。諸佛法如是。亦如大海一。波濤千萬異。水無種種殊。諸佛法如是。亦如風性一。能吹一切物。風無一異念。諸佛法如是。亦如大雲雷。普雨一切地。雨滴無差別。諸佛法如是。亦如地界一。能生種種芽。非地有殊異。諸佛法如是。亦如無雲曀。普照於十方。光明無異性。諸佛法如是。亦如空中月。世間靡不見。
非月往其處。諸佛法如是。譬如大梵王。應現滿三千。其身無別異。諸佛法如是。故知此宗鏡一心之旨。名具足道。是圓頓門。就緣起則無邊。約真性則無二。一多交徹。存泯同時。如法藏法師云。明不二者。若執塵與心為一。遮言不一。以心所現。非無緣故。若執塵為二。遮言不二。以離心外。無別塵故。一二無礙現前。方入不二。經頌云。無二智慧中。出人中師子。不著一二法。知無一二故。又云。若以塵唯心現。則外塵都絕。若以心全現塵。則內心都泯。泯者。泯其禮外之見。存者。存其全理之事。即泯恒存。即存恒泯。所以一心總含萬有。萬有不異一心。
如起信論疏云。所謂法者。即眾生心者。出其法體。謂如來藏心。含和合二門。以其在眾生位故。若在佛地。即無和合義。以始覺同本。唯是真如。即當所顯義也。今就隨染眾生位中故。得具其二種門也。次攝一切世出世法者。辯法功能。以其此心。體相無礙。染淨同依。隨流返流。唯轉此心。是故若隨染成於不覺。即攝世間法。不變之本覺。及返染始覺。攝出世間法。猶此約生滅門辯。若約真如門者。即鎔融含攝。染淨不殊。故通攝也。下文具顯三。依於此心。顯示大乘義者。釋其法名。謂依此一心宗本法上。顯示大乘三大之義。故名此心。以為法也。別中二。
先責總立難。後開別釋成。前中責有二意。一云心通染淨。大乘唯淨。如何此心能顯之義。又云。心法是一。大乘義廣。如何此心能示三義。釋意云。大乘雖淨。相用必對染成。故今生滅門中。既具含染淨。故能顯也。以廢染之時。即無淨用故。此釋初意也。又心法雖一而有二門。真如門中。示大乘體。生滅門中。具示三大。大乘之義。莫過是三。是故依此一心。得顯三大之義也。又何故。真如門中云即示。生滅門中云能示者。以真如是不起門。與彼所顯體大。無有異相。詮旨不別。故云即示也。以是不起故。唯示於體也。生滅是起動門。染淨既異。詮旨又分。
能所不同。故不云即也。自體相用者。體謂生滅門中本覺之義。是生滅之自體。生滅之因故。在生滅門中。亦辯體也。翻染之淨相。及隨染之業用。並在此門中。故具論耳。是故下文釋生滅門內。是所顯示三大之義。意在於此。何故真如門中。直云體。生滅門中。乃云自體等者。以所示三大義。還在能示生滅門中。顯非別外。故云自也。
問。真如是不起門。但示於體者。生滅是起動門。應唯示相用。
答。真如是不起門。不起不必由起。由無有起故。所以唯示體。生滅是起動門。起必賴不起。起含不起。故起中具三大。
又問。真如生滅二。門既齊相攝者。何故真如門中。唯示大乘體。不顯於相用。生滅門中。具顯三耶。
答。真如是泯相顯實相。不壞相而即泯故。得攝於生滅。已泯相而不存。故。但示於體也。生滅是攬理成事門。不壞理而成事故。得攝於真如。以成事而理不失故。具示於三大。體大者。真性深廣。凡聖染淨。皆以為依。故受大名。隨流加染而不增。返流除染而不減。又返流加淨而不增。隨流闕淨而不減。良以染淨之所不虧。始終之所不易。故云平等不增減也。相大者。二種如來藏不空之義。謂不異體之相。故云性德。如水八德。不異於水。用大者。謂隨染等幻。自然大用。報化二身。麁細之用。令諸眾生始成世善。終成出世善故也。下文顯之。何故唯言善。
不云不善者。以不善法違真故。是所治故。非其用也。若爾。諸不善法。應離於真。釋云。亦不離真。以違真故。非其用也。鈔喻顯云。一心如水。真如如濕。生滅如波。是水濕相。即示水體。是真如門。是水波相。能示水之自體相用。濕為自體。八功德相為相。鑒像潤物為用。是生滅門。真如門是體。不說相用。生滅門是相用。故具說三大自體相用。又是知生滅是真如家相。真如是生滅家體。體相雖異。而不相離也。其猶波水離異。豈得水在波外耶。豈得水不與波為自體耶。所以疏云。起含不起者。且真如不起之門。舉體成於起動生滅之相。今起中含不起。
猶水起成波。波含於水。於生滅門。由有起故。示相用二大。由含不起故。示於體大也。故能具示之。又云。真如門唯示體者。無相用可示故。生滅門具示三者。事理具足故。又云。如金莊嚴具者。真如隨緣成生滅。生滅無體即真如。猶真金隨工匠之緣。成諸器物。器物無體。即是真金。應立量云。真如生滅二門。是有法。互相攝故是宗。因云不相離故。同喻如金莊嚴具。又云。真不待立。俗不待遣者。一約真故無所遣。以俗即真故。二約真故不待立。即俗之真本現故。三約俗無所乖。真即俗故。四約俗不待立。即真之差別故。由是義故。不壞生滅門。說真如門。
不壞真如門。說生滅門。良以二門唯一心故。是以真俗雙融。無障礙也。釋摩訶衍論云。依本論略具三門。一者。本法所依決定門。二者。根本攝末分際門。三者。建立二種摩訶衍門。論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者。即本法所依決定門。論云。是心即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者。即是根本攝末分際門。論云。一法界心。總攝一切生滅門法。是故名為攝世間。總攝一切真如門法。是故名攝出世間。論云。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者。即是建立二種摩訶衍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一者一體摩訶衍。二者自體自相自用摩訶衍。作一法界。心真如門。
即顯示一體摩訶衍法。作一法界。心生滅門。能示自體自相自用摩訶衍法。乃至依真如門。所趣入之摩訶衍法。唯立體名。依生滅門。所趣入之摩訶衍法。立自名。以真如門中無他相故。生滅門中有他相故。他謂一切不善品法。自謂一切清淨品法。若所對治他無。能對治自無故。唯言體。不說自焉。若所對治他有。能對治自有故。名言自不說體焉。又二種本法。各有十名。名通義別。一者名為廣大神王。此中有二。一者鳩那耶神王。二者遮毘佉羅神王。第一神王。住金剛山。一向出生吉祥神眾。第二神王。住大海中。遍通出生一切種種吉祥神眾。過患神眾。
二種本法廣大神王亦復如是。一體本法。一向出生真如淨法。三自本法。自體自相自用。遍通。出生一切種種清白品法。染污品法。故自體契經中作如是說。文殊師利前白佛言。世尊。甚深極妙二種大乘。不覺同異。極疑眾心。如宜世尊。為眾更說。佛造作相。而告文殊言。善男子。如是二法。譬如金剛神王。及主海神王。其相各差別。謂如金剛神王。住金剛山。見諸境界。唯現金光。不現餘光。真如一心金剛神王。亦復如是。唯有淨法。無有餘法故。又如金剛王。唯出清淨眷屬。當不出生雜亂眷屬。真如一心。亦復如是。唯出生無垢清淨法故。
復次譬如主海神王。住大海中。出生種種麁惡眷屬。種種善妙眷屬。生滅一心主海神王。亦復如是。出生一切染淨法故。二者名為大虛空王。此中有二。一者空自在空王。二者色自在空王。第一空王。以空容受而為自在。第二空王。以色容受而為自在。二種本法。亦復如是。一體空王。以無住處而為自在。三自空王。以有住處而為自在。故金剛三昧契經中作如是說。心如法理。自體空無。如彼空王。本無住處。一地契經中作如是說。一心法體。於諸障礙。無有障礙。令住諸法。譬如空王。於一切色得自在故。容受大種故。三者名出生龍王。此中有二。
一者出生光明龍王。二者出生風水龍王。第一龍王。以淨光明而為依止。第二龍王。以風水德而為依止。二種本法出生龍王。亦復如是。一體本法。以純淨法而為其體。三自本法。以染淨法而為其德。故順理契經作如是說。一心本法。純一無雜。譬如光明龍王。以淨光明而為宮殿。以淨光明而為身相。以淨光明而為徒眾。無始契經中作如是說。譬如大海中。有大龍王。名曰出生風水。從其頭頂。出生澄水。從其尾末。
出生漂 嵐。由是龍故。大海水常恒相續無有斷絕。一心龍王。亦復如是。能生一切差別平等種種諸法。常恒相續無有斷絕。四者名為如意珠藏。此中有二。一者金王如意。二者滿主如意。第一如意。唯出金剛。第二如意。具足出生善不善物。二種本法。亦復如是。一。體如意。唯生淨法。三自如意。通生染淨故。如如契經中作如是說。佛告金剛藏言。佛子。譬如金翅鳥王命終。然後其心入海。
為如意珠。能生金沙。利益龍王。一心本法。亦復如是。能生真理。利益圓滿者。本性智契經中作如是說。譬如遮多梨鬼為報恩故。於萬劫為如意珠。利益海生。一心如意。亦復如是。能生長生死及涅槃法故。五者名為方等。此中有二。一者白毫方等。二者亂色方等。第一方等中。唯現前天像。第二方等中。通現五趣。如是二毫。眾生身分顯了分明。譬如明鏡。二種本法。亦復如是。故攝無量契經中作如是說。清淨法界。如白必薩伊尼羅。無盡法界。如亂必薩伊尼羅故。六者名為如來藏。此中有二。一者遠轉遠縛如來藏。二者與行與相如來藏。
實際契經中作如是說。佛子。如來藏者。唯有覺者。唯有如如。離流轉因。離慮知縛。一一白白。是故名為如來之藏。楞伽契經中作如是說。如來藏者。為善不善因。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猶如技兒故。七者名為一法界。此中有二。一者純白一法界。二者無盡一法界。第一法界。如空劫時。第二法界。如住劫時。真如法界契經中作如是說。空種無礙。如空長時。遍種無礙。如有長時故。八者名為摩訶衍義。一者一體摩訶衍。二者自體自相自用摩訶衍。廣如前說。九者名為中實。此中有二。一者等住中實。二者別住中實。第一中實。如獨明珠。第二中實。
如順明珠。中實契經中作如是說。離邊真心。若真如依。如異同珠。若生滅依。如同異珠故。十者名為一心。此中有二。一者是一。是一一心。二者是一切。是一一心。第一一心。隨所作立名。第二一心。隨能作立名。一心法契經中作如是說。爾時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本地修多羅作如是唱。其心體性。非大非小。非法非非法。非同非異。非一非一切。何因緣故。今日自言。真如一心。因一故一。生滅一心。因多故一。將非世尊無有前後相違過耶。佛言。善男子。莫作是說。所以者何。心法非一。因所作一故。假名為一。心法非一切。因所作一切。故假名一切。
而言一心。不說一切心者。隨能作心立其名故。乃至廣說。是名為十。如是十名。總諸佛一切法藏根本名字訖。故知總立一心。別含多義。真如門內。無自無他。生滅門中。有善有惡。隨緣開合雖異。約性一理無差。如上十門。義味方足。又開則無量無邊之義為宗。合即二門一心之法為要。二門之內。容萬義而不亂。無邊之義。同一心而混融。是以開合自在。立破無礙。開而不繁。合而不狹。立而無得。破而無失。是為馬鳴之妙術。起信之宗體也。所謂開合立破。而不繁不狹。無得無失者。良由即是心故。設離斯旨。無法施為。若論正宗。非多非一。如天台涅槃疏云。如是正業。不可言三。不可言一。言一則失用。言三則傷體。即體而用。即用而體。
問。既不可言三。云何說三。亦不可言一。云何說一。
答。宗非數量。非一非三。說遍恒沙。而三而一。疏云。昔為破邪。說一為三。三不乖一。今為破別。說三為一。一不乖三。如此三一乃是諸佛境界。故云即體而用。一不違三。即用而體。三不違一。體用自在。破立無礙矣。
宗鏡錄卷第二十七
丁未歲高麗國分司南海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