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

彌勒菩薩說 唐 玄奘譯100卷CBETA T1579大于一万字 159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一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釋分之上
如是已說攝決擇。
云何攝釋?
總嗢拕南曰:
體、釋、文、義、法、 起、義、難、次、師、
說眾、聽、讚佛 略廣、學勝利。
云何為體?謂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
云何為釋?謂略有五。一者、法,二者、等起,三者、義,四者、釋難,五者、次第。
云何為文?謂有六種。一者、名身,二者、句身,三者、字身,四者、語,五者、行相,六者、機請。
名身者,謂共知增語。此復略說有十二種。一者、假立名,二者、實事名,三者、同類相應名,四者、異類相應名,五者、隨德名,六者、假說名,七者、同所了名,八者、非同所了名,九者、顯名,十者、不顯名,十一者、略名,十二者、廣名。
假立名者,謂於內假立我及有情、命者等名,於外假立瓶、衣等名。
實事名者,謂於眼等、色等諸根義中,立眼等名。
同類相應名者,謂有情、色、受、大種等名。
異類相應名者,謂佛授、德友、青、黃等名。
隨德名者,謂變礙故名色,領納故名受,發光故名日,如是等名。
假說名者,謂呼貧名富,若餘所有不觀待義,安立其名。
同所了名者,謂共所解想。與此相違,是非同所了名。
顯名者,謂其義易了。
不顯名者,謂其義難了,如達羅弭茶明呪等。
略名者,謂一字名。
廣名者,謂多字名。
句身者,謂名字圓滿。此復六種。一者、不圓滿句,二者、圓滿句,三者、所成句,四者、能成句,五者、摽句,六者、釋句。
不圓滿句者,謂文不究竟,義不究竟。當知復由第二句故,方得圓滿。如說:
諸惡者莫作, 諸善者奉行,
善調伏自心, 是諸佛聖教。
若唯言諸惡,則文不究竟。若言諸惡者,則義不究竟。更加莫作,方得圓滿,即圓滿句。
所成句者,謂前句由後句方得成立。如說:
諸行無常, 有起盡法, 生必滅故,
彼寂為樂。
此中為成諸行無常,故次說言有起盡法。前是所成,即所成句;後是能成,即能成句。
摽句者,如言善性。
釋句者,謂正趣善士。
字身者,謂若究竟、若不究竟,名句所依四十九字。
此中欲為名首,名為句首。句必有名,名必有字。若唯一字,則不成句。又若有字名所不攝,唯字無名。
問:何因緣故,施設名等三種身耶?
答:為令領受諸增語觸所生受故。
問:名是何義?
答:能令種種共所了知,故名為名。
又能令意作種種相,故名為名。又由語言之所呼召,故名為名。攝受諸名,究竟顯了不現見義,故名為句。隨顯名句,故名為文。
如世尊說:增語、增語路,乃至廣說。此中增語者,謂一切眾同類相應名。增語路者,謂并眾同類欲,能起彼故。詞者,謂彼相應語。又即此語,各別於彼彼處若摽、若釋,彼所依處名為彼路。施設者,謂一一分別施設建立。彼所依處名為彼路。欲即是詞,無有別欲。此即增語施設之路。
又名身等略有六種依處。一者、法,二者、義,三者、補特伽羅,四者、時,五者、數,六者、處所。彼廣分別,當知已如聞所成地。
語者,當知略具八分。謂先首、美妙等。由彼語文句等相應,乃至常委分資糧故,能說正法。
先首語者,趣涅槃宮為先首故。
美妙語者,其聲清美,如羯羅頻迦音故。
顯了語者,謂詞句文皆善巧故。
易解語者,巧辯說故。
樂聞語者,引法義故。
無依語者,不依希望他信己故。
不違逆語者,知量說故。
無邊語者,廣大善巧故。
如是八種語,當知略具三德。一者、趣向德,謂初一種。二者、自體德,謂次二種。三者、加行德,謂所餘種。
相應者,謂名句文身次第善安立故,又依四種道理相應故。助伴者,能成次第故。隨順者,謂解釋次第故。清徹者,文句顯了故。清淨資助者,善入眾心故。相稱者,如眾會故、應供故、稱法故、引義故、順時故。常委分資糧者,審悉所作、恒常所作,故名常委;彼分者,謂正見等,此是彼資糧故。
行相者,謂諸蘊相應、諸界相應、諸處相應、緣起相應、處非處相應、念住相應。如是等相應語言,或聲聞說、或如來說、或菩薩說,是名行相。
機請者,謂因機請問而起言說。此復根等差別,當知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此中由根差別,故成二種。一者、鈍根,二者、利根。
由行差別,故成七種。謂貪等行,如聲聞地已說。由眾差別,故成二種。一者、在家眾,二者、出家眾。
由願差別,故成三種。一者、聲聞,二者、獨覺,三者、菩薩。
由可救、不可救差別,故成二種。謂般涅槃法、不般涅槃法。
由加行差別,故成九種。一、已入正法,二、未入正法,三、有障礙,四、無障礙,五、已成熟,六、未成熟,七、具縛,八、不具縛,九、無縛。
由種類差別,故成二種。一者、人,二者、非人。
如是六文,總有四相,說名為文。一、所說相,謂名身等,行相為後。二、所為相,謂機請攝二十七種補特伽羅。三、能說相,謂語。四、說者相,謂聲聞、菩薩及與如來。
如是六種皆顯於文。若闕一種,不能顯義。由能顯義,是故名文。
云何為義?當知略有十種。一者、地義,二者、相義,三者、作意等義,四者、依處義,五者、過患義,六者、勝利義,七者、所治義,八者、能治義,九者、略義,十者、廣義。
地義者,略有五地。一者、資糧地,二者、加行地,三者、見地,四者、修地,五者、究竟地。
又廣分別有十七地,謂五識身地為初,無餘依地為後。
相義者,當知有五種相。一者、自相,二者、共相,三者、假立相,四者、因相,五者、果相。如是五相,如思所成地已辯。
復有五相。一者、異門相,二者、瑜伽相,三者、轉異相,四者、雜染相,五者、清淨相。如是五相,當知如前處處分別。
復有五相。一者、所詮相,二者、能詮相,三者、此二相應相,四者、執著相,五者、不執著相。
所詮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事中已說。
能詮相者,謂即於彼依止名等,為欲隨說自性、差別所有語言,應知此即是遍計所執自性相。此遍計所執自性有差別名,所謂亦名遍計所執,亦名和合所成,亦名所增益相,亦名虛妄所執,亦名言說所顯,亦名文字加行,亦名唯有音聲,亦名無有體相。如是等類差別應知。
此二相應相者,謂所詮、能詮更互相應,即是遍計所執自性執所依止。
執著相者,謂諸愚夫,無始時來相續流轉,遍計所執自性執及彼隨眠。
不執著相者,謂已見諦者,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及彼習氣解脫。若正分別,如思所成地,應知其相。
作意等義者,謂七種作意。即了相等,如前聲聞地已說。復有十智。一者、苦智,二者、集智,三者、滅智,四者、道智,五者、法智,六者、種類智,七者、他心智,八者、世俗智,九者、盡智,十者、無生智。此亦如前聲聞地辯。復有六識身,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此亦如前五識身地、意地已辯。復有九種遍知。
一者、欲界繫見苦集所斷斷遍知,二者、色無色界繫見苦集所斷斷遍知,三者、欲界繫見滅所斷斷遍知,四者、色無色界繫見滅所斷斷遍知,五者、欲界繫見道所斷斷遍知,六者、色無色界繫見道所斷斷遍知,七者、順下分結斷遍知,八者、色貪盡遍知,九者、無色貪盡遍知。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復有三解脫門。謂空、無願、無相。當知亦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此中應當分別諸法,幾種作意之所思惟,幾智所知,幾識所識,幾種遍知之所遍知,幾解脫門之所解脫。以如是等無量觀門,應觀諸法。
依處義者,略有三種。一者、事依處,二者、時依處,三者、補特伽羅依處。
事依處者,復有三種。一者、根本事依處,二者、得方便事依處,三者、悲愍他事依處。
根本事依處,復有六種。一者、善趣,二者、惡趣,三者、退墮,四者、昇進,五者、生死,六者、涅槃。
得方便事依處,復有十二種。謂十二種行。一者、欲行,二者、離行,三者、善行,四者、不善行,五者、苦行,六者、非苦行,七者、順退分行,八者、順進分行,九者、雜染行,十者、清淨行,十一者、自義行,十二者、他義行。
悲愍他事依處,復有五種。一者、令離欲,二者、示現,三者、教導,四者、讚勵,五者、慶喜。
此中善趣者,謂人天。
惡趣者,謂諸惡趣。
退墮者,復有二種。一者、不方他,二者、方他。初謂自然壽命退減。如壽命退減,如是色力、財富、安樂、名稱、辯才等退減,當知亦爾。
方他者,謂族姓退減,自在增上退減,薄少宗葉,言不威肅,智慧弊惡,不能獲得廣大色聲及香味觸,於所受用廣大事中心不喜樂。如是等類,名為退墮。
與此相違,隨其所應,名為昇進。
生死者,謂即善趣惡趣退墮昇進。
涅槃者,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界。
欲行者,謂如十種受用欲中說。
離行者,謂即於彼所受用事知無常等已,厭而出家,受持禁戒,守根門等。
善行者,謂施、戒、修善有漏行。
不善行者,謂三種惡行。
苦行者,謂露形無衣,如是等類乃至廣說。
非苦行者,謂不棄捨如法所得所有安樂。遠離二邊,所謂受用欲樂行邊,及與受用自苦行邊;依止中道,如法追求及正受用衣服等事。
順退分行者,謂所有行能障壽等諸昇進事。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順進分行,如鸚鵡經說。
雜染行者,略有三種。一者、業雜染,二者、煩惱雜染,三者、流轉雜染。當知此中,有九根本句。謂業雜染有三句,一、貪欲,二、瞋恚,三、愚癡;煩惱雜染有四句,即四顛倒;流轉雜染有二句,謂無明及有愛。所以者何?由三不善根,生起種種業雜染故。由四顛倒,能發種種煩惱雜染故。煩惱生已,由無明門,諸出家者能生種種流轉雜染;由有愛門,諸在家者能生種種流轉雜染。
清淨行者,略有三學、五地。謂資糧地乃至究竟地,如先已說。當知學等,有九根本句。謂增上戒學及增上心學,有無貪、無瞋、無癡,在資糧地及加行地;增上慧學,有四無顛倒明及解脫,在見地、脩地及究竟地。
自義行者,謂自利行。如聲聞、獨覺,彼雖或時起利他行,然本期願不唯利他,是故所行名自義行。
他義行者,謂利他行。如佛菩薩為欲利益無量眾生,為欲安樂無量眾生,乃至廣說。
令離欲者,謂訶責六種黑品諸行,示現過患,令離愛欲。
示現者,謂為令受學白品行故,示現四種真實道理。
教導者,謂示現已,得信解者,安置學處,令正受行。由已於彼得自在故,彼便請言:我於今者當何所作?唯願教誨。因告之曰:汝等今者,於如是如是事應正作、應隨學。
讚勵者,謂彼有情若於所知、所行、所得中,心生退屈,爾時稱讚策勵其心,令於彼事堪有勢力。
慶喜者,謂彼有情於法隨法勇猛正行,即應如實讚悅,令其歡喜。
復次,令離欲示現者,或有令離欲而不示現,如教導他令其離欲,而謂彼曰:如某所言不應作者,汝今必定不應復作。或怖彼言:汝若作者,我必當作如是如是。或復求彼:汝若是我親愛善友,必不應作。或有示現,不令離欲。如處中者,示現功德及與過失,而未堪遮令離過失。或有令離欲,亦示現。如示彼過,令其離欲。教導讚勵者,謂初未受學令其受學;既受學已,未上昇進,令其昇進。慶喜者,若可慶喜而慶喜時,有五勝利。一者、令彼於己所證其心決定;二者、令餘於彼所證功德生趣證心;三者、令誹謗者心得清淨;四者、令不清淨者心處中住;五者、令清淨者倍復增長。若有補特伽羅慶他善事,當知造作增長能感悅意天生之業。若命終已,隨彼彼生,常聞悅意美妙音聲,一切境界無不悅意。
復次,欲行或有能感善趣,如為欲故造後善業。或有能感惡趣,如以非法攝受諸欲。離行若有毀犯,能感惡趣;若能成辦,能感善趣,及能作涅槃資糧。
善行能感善趣,及作涅槃資糧;不善行能感惡趣。
苦行能感惡趣,由依邪見自苦身故;非苦行能作涅槃資糧。
順退分行、順進分行,隨其所應,退墮、昇進。
雜染行能感生死,清淨行能證涅槃。
自義行唯令自身往善趣,逮昇進,證涅槃;他義行俱令自他往善趣,逮昇進,證涅槃。
如是三事中,根本事有六種,謂初善趣乃至涅槃為後;得方便事有十二種,謂十二行;悲愍他事有五種,謂由五種悲愍眾生。此中由根本事增上力故,依十二行,如其所應,令他離欲乃至慶喜。
時依處者,謂略有三種言事。一者、過去言事,二者、未來言事,三者、現在言事。如經廣說。
補特伽羅依處者,謂軟根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其相。
即依如是如上所說若事、若時、若補特伽羅故,諸佛世尊流布聖教,是故說彼名為依處。
過患義者,以要言之,於應毀厭義而起毀厭,或法、或補特伽羅。
勝利義者,以要言之,於應稱讚義而起稱讚,或法、或補特伽羅。
所治義者,以要言之,一切雜染行。
能治義者,以要言之,一切清淨行。如貪是所治,不淨為能治;瞋是所治,慈為能治。如是等,盡當知。
略義者,謂宣說諸法同類相應。廣義者,謂宣說諸法異類相應。
復次,說不了義經故,說了義經故。
復次,有二種略義。一者、名略,二者、義略。如略義,如是廣義亦有二種。一有名廣,二者、義廣。
如世尊言:舍利子!我所說法或略、或廣,然悟解者甚難可得。廣說如經。當知此中,顯示世尊於契經中文廣義略,於伽他中義廣文略。
為攝十義,故說中間嗢拕南曰:
諸地、相、作意、 依處、德、非德、
所對治、能治、 廣、略義應知。
復次,如是略說佛教體性十種義已,諸說法者,應依聖教尋求十種,若具不具。既自求已,應為他說。
如是建立諸經文義體已。諸說法者,應以五相,隨順解釋一切佛經。謂初應略說法要,次應宣說等起,次應宣說其義,次應釋難,後應辯次第。
法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
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
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他,又略摽所說不了義經。
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摽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
諷頌者,謂以句說。或以二句,或以三、四、五、六句說。
自說者,謂無請而說,為令弟子得勝解故。為令上品所化有情安住勝理,自然而說。如經言:世尊今者自然宣說。
緣起者,謂有請而說。如經言:世尊一時依黑鹿子,為諸苾芻宣說法要。又依別解脫因起之道,毘奈耶攝所有言說。又於是處說如是言:世尊依如是如是因緣,依如是如是事,說如是如是語。
譬喻者,謂有譬喻經,由譬喻故,隱義明了。
本事者,謂除本生,宣說前際諸所有事。
本生者,謂宣說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自本生事。
方廣者,謂說菩薩道。如說七地四菩薩行,及說諸佛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謂四一切種清淨,乃至一切種妙智。如菩薩地已廣說。又復此法,廣故、多故、極高大故、時長遠故,謂極勇猛,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得成滿,故名方廣。
未曾有法者,謂諸如來、若諸聲聞、若在家者說希奇法。如諸經中,因希有事起於言說。
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為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呾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覈諸法體相,亦復如是。又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又即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等起者,謂由三種若事、若時、若補特伽羅依處故,隨應當說。謂如是補特伽羅有如是行,為令離欲乃至慶喜。
已說等起。次應說義。
義者,略有二種。一者、總義,二者、別義。
由四種相,當說總義。一者、引了義經故;二者、分別事究竟故;三者、行故;四者、果故。
行復二種,一者、邪行,二者、正行。
果亦二種,一者、正行果,二者、邪行果。
由四種相,當說別義。一者、分別差別名;二者、分別自體相;三者、訓釋言詞;四者、義門差別。
訓釋言詞,復由五種方便。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
義門差別,當知復由五相。一者、自性差別故;二者、界差別故;三者、時差別故;四者、位差別故;五者、補特伽羅差別故。
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
界差別者,謂欲界差別故,色界差別故,無色界差別故。
時差別者,謂過去時差別故,未來時差別故,現在時差別故。
位差別者,當知有二十五種分位差別。謂下中上三位差別故,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差別故,善、不善、無記三位差別故,聞思修三位差別故,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差別故,內外二位差別故,所取、能取二位差別故,所治、能治二位差別故,現前、不現前二位差別故,因果二位差別故。
補特伽羅差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差別。
釋難者,若自設難、若他設難皆應解釋。
當知此難略由五相。一者、為未了義得顯了故。如言:此文有何義耶?二者、語相違故。如言:何故世尊先所說異,今所說異?三者、道理相違故。如有顯示與四道理相違之義。四者、不決定顯示故。如言:何故世尊於一種義,於彼彼處,種種異門差別顯示?五者、究竟非現見故。如言:內我有何體性,有何色相,而言常恒無有變易,如是正住?如是等類難相應知。
於此五難,隨其次第應當解釋。謂於不了義難,方便顯了。於語相違難,顯示意趣隨順會通。如於語相違難,顯示意趣隨順會通;如是於不決定顯示難、於究竟非現見難,當知亦爾。於道理相違難,或以異教而決判之,或復示現四種道理,或復示現因果相應。所謂此言或為增果、或為增因。
又於釋難應設四記。一者、一向記。謂為如理來請問者,無倒建立諸法性相。二者、分別記。謂為如理、或不如理來請問者,開示差別諸法性相。三者、反問記。謂為令彼戲論問者,自敘己過。四者、置記。由四因緣,默置而記。謂無體性故、甚深等故。此廣如前思所成地已說其相。又如有問如來滅後為有無等,此於世俗及勝義諦所有理趣皆不應記,是故說彼名為置記。此中如來約勝義諦,非有性故,不可記別。約世俗諦,所依、能依道相違故,彼果永斷不成實故,亦不可記如來滅後是有無等。
次第者,略有三種。一者、圓滿次第,二者、解釋次第,三者、能成次第。為欲顯示此三次第,略引聖教。如世尊言:我昔出家甚為盛美、第一盛美、最極盛美。此言顯示盛美圓滿次第。又復說言:我曾處父淨飯王宮,顏容端正,乃至廣說。此言顯示盛美解釋次第。又復說言:為何義故,盛美出家?由見老病死等法故。此言顯示能成次第。又復經中略說諸法,如言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如是等類,但顯圓滿次第。由所餘句圓滿此受,故名圓滿。如受,四諦亦爾。謂先說一句,後後隨順次第宣說。能成次第復有二種。謂或以前句成立後句,或以後句成立前句。解釋次第,當知亦爾。
師者,謂成就十法,名說法師眾相圓滿。
一者、善於法義。謂於六種法、十種義,善能解了故。
二者、能廣宣說。謂多聞、聞持、其聞積集故。
三者、具足無畏。謂於剎帝利等勝大眾中,宣說正法無所怯懼故。又因此故,聲不嘶掉,腋不流汗,念無忘失故。
四者、言詞善巧。謂語工圓滿、八支成就、言詞具足,處眾說法故。語工圓滿者,謂文句相應、助伴等,乃至廣說。八支成就者,謂此語言先首、美妙等,乃至廣說。
五者、善方便說。謂二十種善巧方便宣說正法故,如以時、殷重等。
六者、具足成就法隨法行。謂不唯聽聞以為究竟,如其所說,即如是行故。
七者、威儀具足,謂說法時手足不亂,頭不動搖,面無變易,鼻不改異,進止往來威儀庠序故。
八者、勇猛精進,謂常樂聽聞所未聞法,於已聞法轉令明淨,不捨瑜伽,不捨作意,心不捨離內奢摩他故。
九者、無有厭倦。謂為四眾廣宣妙法,身心無倦故。
十者、具足忍力。謂罵弄訶責終不反報,若被輕蔑不生忿慼,乃至廣說。
說眾者,謂處五眾,宣八種言。
何等為八?一者、可憙樂言,二者、善開發言,三者、善釋難言,四者、善分析言,五者、善順入言,六者、引餘證言,七者、勝辯才言,八者、隨宗趣言。
五眾者,一、在家眾,二、出家眾,三、淨信眾,四、邪惡眾,五、處中眾。
可憙樂言者,當知有五相。一、有證因,二、有譬喻,三、語具圓滿,四、文句綺靡,五、言詞顯了。
善開發言者,開深隱義令麁顯故,辯麁顯義令深隱故。
善釋難言者,以要言之,當知離五種難,善成就故。
善分析言者,於一一法,依增一道理,乃至析為十種,或復過此。如依三法說,或依四念住,乃至廣說。
善順入言者,唯善顯現解釋契經、應頌等法,終不引餘外道邪論。
引餘證言者,謂引餘經成立所說。
勝辯才言者,隨自所忍善分別義。
隨宗趣言者,依摩呾理迦分別顯示,或依其餘無倒說者所說言教,如理解釋。
復次,處在家眾,應依毀諸惡行、讚諸善行現說正法,令其止息及進修故。處出家眾,應依增上戒等三學現說正法,令速欣樂故。處淨信等眾,應依聖教廣大威德現說正法,如其次第,令倍增長、令處中信、令生淨信故。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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