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

彌勒菩薩說 唐 玄奘譯100卷CBETA T1579大于一万字 159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二
復次,於色界中初靜慮地受生諸天,即受彼地離生喜樂。第二靜慮地諸天,受定生喜樂。第三靜慮地諸天,受離喜妙樂。第四靜慮地諸天,受捨念清淨寂靜無動之樂。
在色界中,初静虑地的天神们,体验着超越生死的喜悦。第二静虑地的天神们,享受着由禅定而生的喜悦。第三静虑地的天神们,感受到超越喜悦的美妙乐趣。第四静虑地的天神们,体验着放下执着、心灵清净、寂静不动的安宁之乐。
無色界諸天,受極寂靜解脫之樂。
在无色界中,天神们享受着极度寂静与解脱的至高乐趣。
又由六種殊勝故,苦樂殊勝應知。一、形量殊勝,二、柔軟殊勝,三、緣殊勝,四、時殊勝,五、心殊勝,六、所依殊勝。何以故?如如身量漸增廣大,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依止漸更柔軟,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苦緣漸更猛盛眾多差別,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時分漸遠無間,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內心無簡擇力漸漸增廣,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如所依苦器漸增,如是如是苦轉殊勝。如苦殊勝如是,樂殊勝義隨其所應,廣說應知。
另外,由于六种特殊优势,苦与乐的体验也显得格外卓越。第一,形体的卓越;第二,触感的柔和;第三,因缘的特别;第四,时间的长远;第五,心灵的深邃;第六,依托的坚固。为何如此?随着身体尺寸的逐渐增大,苦的体验也变得更加显著;随着依托的逐渐柔软,苦的体验也变得更加显著;随着苦的因缘变得更加强烈和多样化,苦的体验也变得更加显著;随着时间的逐渐延长和连续,苦的体验也变得更加显著;随着内心缺乏选择力而逐渐扩展,苦的体验也变得更加显著;随着依托苦的容器逐渐增大,苦的体验也变得更加显著。正如苦的体验卓越,乐的体验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广泛理解。
又樂有二種:一、非聖財所生樂,二、聖財所生樂。非聖財所生樂者,謂四種資具為緣得生。一、適悅資具,二、滋長資具,三、清淨資具,四、住持資具。適悅資具者,謂車乘、衣服、諸莊嚴具、歌笑舞樂、塗香花鬘、種種上妙珍翫樂具、光明照曜、男女侍衛、種種庫藏。滋長資具者,謂無尋思輪石椎打、築蹋、按摩等事。清淨資具者,謂吉祥草、頻螺果、螺貝滿瓮等事。住持資具者,謂飲及食。聖財所生樂者,謂七聖財為緣得生。何等為七?一、信,二、戒,三、慚,四、愧,五、聞,六、捨,七、慧。
快乐分为两种:一种是由非圣财所生的快乐,另一种是由圣财所生的快乐。非圣财所生的快乐,是指通过四种资具作为条件而产生的。第一种是适悦资具,包括车乘、衣服、各种装饰物品、歌唱、舞蹈、音乐、涂抹香料、花环、各种精美的珍玩、光明照耀、男女侍卫、各种仓库。第二种是滋长资具,包括无思无想的石锤、椎打、筑踏、按摩等活动。第三种是清淨资具,包括吉祥草、頻螺果、螺貝满瓮等物品。第四种是住持资具,即饮食。而由圣财所生的快乐,是指通过七种圣财作为条件而产生的。这七种圣财是什么?一是信仰,二是戒律,三是慚愧,四是羞耻,五是听闻,六是放下,七是智慧。
復次,由十五種相,聖非聖財所生樂差別。何等十五?謂非聖財所生樂能起惡行,聖財所生樂能起妙行。又非聖財所生樂,有罪喜樂相應;聖財所生樂,無罪喜樂相應。又非聖財所生樂,微小不遍所依;聖財所生樂,廣大遍滿所依。又非聖財所生樂,非一切時有,以依外緣故;聖財所生樂,一切時有,以依內緣故。又非聖財所生樂,非一切地有,唯欲界故;聖財所生樂,一切地有,通三界繫及不繫故。又非聖財所生樂,不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聖財所生樂,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
再次,通过十五种特征,我们可以区分由非圣财和圣财所生的快乐。这十五种特征是什么?非圣财所生的快乐能够引发恶行,而圣财所生的快乐能够引发妙行。此外,非圣财所生的快乐与有罪的喜乐相联系;相对地,圣财所生的快乐与无罪的喜乐相联系。非圣财所生的快乐是微小的,不能遍及所依;而圣财所生的快乐是广大的,能够遍及所依。非圣财所生的快乐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存在,因为它依赖于外在的条件;而圣财所生的快乐在任何时候都存在,因为它依赖于内在的条件。非圣财所生的快乐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存在,它仅限于欲界;而圣财所生的快乐在任何地方都存在,它遍及三界以及超越三界的束缚。最后,非圣财所生的快乐不能引发来世的圣财或非圣财;而圣财所生的快乐能够引发来世的圣财或非圣财。
又非聖財所生樂,若受用時,有盡有邊;聖財所生樂,若受用時,轉更充盛,增長廣大。又非聖財所生樂,為他劫奪,若王、若賊、怨,及水、火;聖財所生樂,無能侵奪。又非聖財所生樂,不可從今世持往後世;聖財所生樂,可從今世持往後世。又非聖財所生樂,受用之時不可充足;聖財所生樂,受用之時究竟充滿。又非聖財所生樂,有怖畏、有怨對、有災橫、有燒惱、不能斷後世大苦。有怖畏者,謂懼當生苦所依處故。有怨對者:謂鬪訟違諍所依處故。有災橫者,謂老病死所依處故。有燒惱者,謂由此樂性不真實,如疥癩病,虛妄顛倒所依處故,愁歎憂苦種種熱惱所依處故。不能斷後世大苦者,謂貪瞋等本隨二惑所依處故。聖財所生樂,無怖畏、無怨對、無災橫、無燒惱、能斷後世大苦。隨其所應,與上相違,廣說應知。
非圣财所生的快乐,在使用时,是有限的,有尽头;而圣财所生的快乐,在使用时,会变得更加丰富,增长扩大。非圣财所生的快乐,可能会被他人夺走,无论是国王、盗贼、仇敌,还是水灾、火灾;圣财所生的快乐,无人能够侵犯。非圣财所生的快乐,不能从今生带到来世;而圣财所生的快乐,却可以从今生延续到来世。非圣财所生的快乐,在享受时无法得到真正的满足;而圣财所生的快乐,在享受时能够完全充满。非圣财所生的快乐,伴随着恐惧、争执、灾难、痛苦,无法断绝来世的大苦。所谓恐惧,是指害怕将来会遭受苦难的原因;所谓争执,是指争斗和纠纷的原因;所谓灾难,是指老、病、死的原因;所谓痛苦,是指这种快乐的本质不真实,如同疥癞病一样,是虚妄和颠倒的原因,是忧愁、焦虑、苦恼、各种热恼的原因。所谓无法断绝来世的大苦,是指贪欲、愤怒等根本烦恼的原因。而圣财所生的快乐,没有恐惧、没有争执、没有灾难、没有痛苦,能够断绝来世的大苦。根据具体情况,与上述相反,应广泛了解。
又外有欲者,受用欲塵。聖慧命者,受用正法。由五種相故有差別。由此因緣,說聖慧命者以無上慧命清淨自活。何等為五?一、受用正法者,不染污故;二、受用正法者,極畢竟故;三、受用正法者,一向定故;四、受用正法者,與餘慧命者不共故;五、受用正法者,有真實樂故,摧伏魔怨故。
那些沉溺于外在欲望的人,享受着感官之欲。而拥有圣洁智慧的人,则享受着正法。由于五种不同的特点,他们之间存在差异。因此,我们说那些拥有圣洁智慧的人,以无上的智慧和纯净的生命为生。这五种特点是什么?第一,享受正法的人,不会受到污染;第二,享受正法的人,达到了最终的境界;第三,享受正法的人,总是处于一种稳定的禅定状态;第四,享受正法的人,与其他人不同;第五,享受正法的人,拥有真正的快乐,能够战胜恶魔和敌人。
此中諸受欲者所有欲樂是隨順喜處,貪愛所隨故;是隨順憂處,瞋恚所隨故;是隨順捨處,無簡擇捨之所隨故。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又諸有欲者受用欲塵,從不可知本際以來,以無常故,捨餘欲塵得餘欲塵;或於一時都無所得。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又受欲者受用欲時,即於此事一起喜愛,一起憂恚;復即於彼或時生喜,或時生憂。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又諸離欲外慧命者,於種種見趣、自分別所起邪勝解處,其心猛利,種種取著,恒為欲染之所隨逐;雖已離欲,復還退起。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在这里,所有追求感官快乐的人所享受的欲望之乐,都是伴随着喜悦的,因为它们被贪爱所追随;也是伴随着忧虑的,因为它们被愤怒和憎恨所追随;也是伴随着冷漠的,因为它们没有经过智慧的选择就被放弃了。而那些拥有圣洁智慧的人享受正法,并不是这样。此外,那些追求感官快乐的人在享受欲望时,会同时产生喜爱和愤怒;有时对同一件事物,他们可能会感到快乐,也可能会忧虑。而那些拥有圣洁智慧的人享受正法,并不是这样。还有,那些已经远离欲望但仍然有外在智慧的人,他们对于各种观点和分别心所引起的错误理解,会非常执着,总是被欲望所驱使;即使他们已经远离了欲望,但仍然可能会退回到原来的状态。而那些拥有圣洁智慧的人享受正法,并不是这样。
又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所有欲樂及離欲樂,皆非真實,皆為魔怨之所隨逐;如幻、如響、如影、如焰、如夢所見、猶如幻作諸莊嚴具。又著樂愚夫諸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凡所受用,猶如癲狂、如醉亂等;未制魔軍而有受用。是故彼樂為非真實,亦不能制所有魔事。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那些沉溺于欲望的人以及那些已经超脱世间欲望的人,他们所体验的欲望之乐和超脱欲望之乐,都不是真实的,都是被恶魔所追随和困扰的;它们就像幻象、回声、影子、火焰、梦境中的景象,以及魔术师所创造的华丽装饰一样。那些执着于快乐、愚昧的凡夫,以及那些已经超脱世间欲望的人,他们所享受和使用的一切,就像疯子和醉酒者的行为一样;他们没有制服恶魔的军队,却仍然沉溺于享受。因此,这些乐趣不是真实的,也不能控制所有的恶魔行为。而那些拥有圣洁智慧和生命的人,他们享受正法的方式则完全不同。
復次,三界有情所依之身,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麁重所隨故。即於此身樂受生時,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暫遇冷觸。即於此身苦受生時,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為熱灰所觸。即於此身不苦不樂受生時,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離冷熱等觸,自性毒熱而本住故。薄伽梵說:當知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又說有有愛味喜、有離愛味喜、有勝離愛味喜。如是等類,如經廣說。應知墮二界攝。又薄伽梵建立想受滅樂為樂中第一。此依住樂,非謂受樂。又說有三種樂。謂離貪、離瞋、離癡。此三種樂唯無漏界中可得,是故此樂名為常樂,無漏界攝。
再次,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三界中所有有情众生所依赖的身体?可以说,就像有毒的热痈,总是伴随着粗糙和沉重。当在这个身体中产生愉悦的感受时,我们应该如何观察?可以说,就像有毒的热痈暂时遇到了凉爽的触摸。当在这个身体中产生痛苦的感受时,我们应该如何观察?可以说,就像有毒的热痈被热灰触碰。当在这个身体中产生既不痛苦也不愉悦的感受时,我们应该如何观察?可以说,就像有毒的热痈远离了冷热等触摸,它本身固有的毒性和热度是始终存在的。佛陀说:应该知道,愉悦的感受,因为会破坏痛苦而成为痛苦;痛苦的感受,因为本身就是痛苦而成为痛苦;不痛苦也不愉悦的感受,因为伴随着痛苦的行为而成为痛苦。他还提到了有爱的味道的欢喜、有离开爱的味道的欢喜、有超越离开爱的味道的欢喜。这些类别,如经文中广泛解释的那样,应该被理解为属于两个界的范畴。佛陀还建立了一种观念,认为想受灭乐是所有乐中最高的。这种乐是依靠住乐,而不是指感受乐。他还提到了三种乐,即远离贪婪、愤怒和愚痴。这三种乐只有在无漏界中才能获得,因此这种乐被称为永恒的乐,属于无漏界的范畴。
復次,飲食受用者,謂三界將生、已生、有情壽命安住。
再次,所谓飲食受用,是指三界中即将出生、已经出生、有情众生的生命得以维持。
此中當知觸、意思、識、三種食故,一切三界有情壽命安住。
段食一種,唯令欲界有情壽命安住。又於那落迦受生有情,有微細段食。謂腑藏中有微動風,由此因緣,彼得久住。餓鬼、傍生、人中,有麁段食。謂作分段而噉食之。復有微細食。謂住羯羅藍等位有情,及欲界諸天。由彼食已,所有段食流入一切身分支節,尋即消化,無有便穢。
復次,婬欲受用者,諸那落迦中所有有情皆無婬事。所以者何?由彼有情長時無間多受種種極猛利苦。由此因緣,彼諸有情,若男於女不起女欲,若女於男不起男欲,何況展轉二二交會。若鬼、傍生、人中,所有依身苦樂相雜,故有婬欲。男女展轉二二交會,不淨流出。欲界諸天雖行婬欲,無此不淨;然於根門有風氣出,煩惱便息。四大王眾天,二二交會,熱惱方息。如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亦爾。時分天唯互相抱,熱惱便息。知足天、唯相執手,熱惱便息。樂化天相顧而笑,熱惱便息。他化自在天眼相顧視,熱惱便息。又三洲人攝受妻妾,施設嫁娶。
北拘盧洲無我所故,無攝受故,一切有情無攝受妻妾,亦無嫁娶。如三洲人,如是大力鬼及欲界諸天亦爾。唯除樂化天及他化自在天。又一切欲界天眾,無有處女胎藏。然四大王眾天於父母肩上,或於懷中,如五歲小兒欻然化出;三十三天如六歲;時分天如七歲;知足天如八歲;樂化天如九歲;他化自在天如十歲。
復次,生建立者,謂三種欲生。或有眾生現住欲塵,由此現住欲塵故,富貴自在。彼復云何?謂一切人及四大王眾天,乃至善知足天。是名第一欲生。或有眾生變化欲塵,由此變化欲塵故,富貴自在。彼復云何?謂樂化天。由彼諸天為自己故,化為欲塵,非為他故;唯自變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是名第二欲生。或有眾生他化欲塵,由他所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彼復云何?謂他化自在天。由彼諸天為自因緣亦能變化,為他因緣亦能變化,故於自化非為希奇;用他所化欲塵為富貴自在,故說此天為他化自在。非彼諸天唯受用他所化欲塵,亦有受用自所化欲塵者。是名第三欲生。
復有三種樂生。或有眾生用離生喜樂灌灑其身,謂初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一樂生。或有眾生由定生喜樂灌灑其身,謂第二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二樂生。或有眾生以離喜樂灌灑其身,謂第三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三樂生。
問:何故建立三種欲生、三種樂生耶?
答:由三種求故。一、欲求,二、有求,三、梵行求。謂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欲求者,一切皆為三種欲生,更無增過。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有求者,多分求樂;由貪樂故,一切皆為三種樂生。由諸世間為不苦不樂寂靜生處起追求者,極為尠少,故此以上不立為生。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梵行求者,一切皆為求無漏界。或復有一墮邪梵行求者,為求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起邪分別,謂為解脫,當知此是有上梵行求。
無上梵行求者,謂求無漏界。
復次,自體建立者,謂於三界中所有眾生有四種得自體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由自所害,不由他害。謂有欲界天,名遊戲忘念。彼諸天眾或時耽著種種戲樂,久相續住;由久住故,忘失憶念;由失念故,從彼處沒。
或復有天,名曰意憤。彼諸天眾有時展轉角眼相視;由相視故,意憤轉增;意憤增故,從彼處沒。或有所得自體,由他所害,不由自害。謂處羯羅藍、遏部曇、閉尸、鍵南位,及在母腹中所有眾生。
或有所得自體,亦由自害,亦由他害。謂即彼眾生處已生位,諸根圓滿,諸根成就。
或有所得自體,亦非自害,亦非他害。謂色、無色界諸天、一切那落迦、似那落迦鬼、如來使者、住最後身、慈定、滅定、若無諍定、若處中有,如是等類。
云何因緣果建立?謂略說有四種。一、由相故;二、由依處故;三、由差別故;四、由建立故。
因等相者,謂若由此為先,此為建立。此和合故,彼法生,或得、或成、或辦、或用,說此為彼因。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生耶?答:自種子為先。除種子依,所餘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為建立。助伴、所緣為和合故。隨其所應,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諸法生。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耶?答:聲聞、獨覺、如來種性為先。內分力為建立。外分力為和合故。證得煩惱離繫涅槃。內分力者,謂如理作意、少欲知足等內分善法,及得人身、生在聖處、諸根無缺、無事業障、於其善處深生淨信,如是等法名內分力。外分力者,謂諸佛興世、宣說妙法、教法猶存、住正法者隨順而轉、具悲信者以為施主,如是等法名外分力。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耶?
答:所知勝解、愛樂為先。宗、因、譬喻為建立。不相違眾、善敵論者為和合故。所立義成。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辦耶?
答: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劬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工巧業處辦。又愛為先。由食住者依止為建立。四食為和合故。受生有情安住充辦。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用耶?
答:即自種子為先。即此生為建立。即此生緣為和合故。自業諸法作用可知。何等名為自業作用?
謂眼以見為業,如是餘根各自業用應知。又地能持,水能爛,火能燒,風能燥,如是等類,當知外分自業差別。
因等依處者,謂十五種。一、語,二、領受,三、習氣,四、有潤種子,五、無間滅,六、境界,七、根,八、作用,九、士用,十、真實見,十一、隨順,十二、差別功能,十三、和合,十四、障礙,十五、無障礙。
因等差別者,謂十因、四緣、五果。十因者,一、隨說因,二、觀待因,三、牽引因,四、生起因,五、攝受因,六、引發因,七、定異因,八、同事因,九、相違因,十、不相違因。四緣者,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五果者,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離繫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
因等建立者,謂依語因依處,施設隨說因。所以者何?
由於欲界繫法,色、無色界繫法,及不繫法,施設名為先故想轉,想為先故語轉,由語故,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是故依語依處,施設隨說因。依領受因依處,施設觀待因。所以者何?
由諸有情諸有欲求欲繫樂者,彼觀待此,於諸欲具,或為求得、或為積集、或為受用。諸有欲求色無色繫樂者,彼觀待此,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諸有欲求不繫樂者,彼觀待此,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諸有不欲苦者,彼觀待此,於彼生緣、於彼斷緣,或為遠離、或為求得、或為受用。是故依領受依處,施設觀待因。依習氣因依處,施設牽引因。所以者何?
由淨不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愛不愛趣中牽引愛不愛自體。又即由此增上力故,外物盛衰。是故依諸行淨不淨業習氣依處,施設牽引因。依有潤種子因依處,施設生起因。所以者何?
由欲、色、無色界繫法,各從自種子生。愛名能潤,種是所潤。由此所潤諸種子故,先所牽引各別自體當得生起。如經言:業為感生因。愛為生起因。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施設生起因。依無間滅因依處,及依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因依處,施設攝受因。所以者何?
由欲繫諸法無間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作用攝受故,士用攝受故,諸行轉。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法亦爾。或由真實見攝受故,餘不繫法轉。是故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依處,施設攝受因。依隨順因依處,施設引發因。所以者何?
由欲繫善法,能引欲繫諸勝善法。如是欲繫善法,能引色、無色繫及不繫善法。由隨順彼故。如欲繫善法,如是色繫善法能引色繫諸勝善法,及無色繫善法、不繫善法。如色繫善法,如是無色繫善法能引無色繫諸勝善法,及不繫善法。如無色繫善法,如是不繫善法能引不繫諸勝善法,及能引發無為作證。又不善法能引諸勝不善法。謂欲貪能引瞋、癡、慢、見、疑、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如欲貪,如是瞋、癡、慢、見、疑,隨其所應盡當知。如是無記法能引善、不善、無記法,如善、不善、無記種子阿賴耶識。又無記法能引無記勝法。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勢力增長。由隨順彼故。是故依隨順依處,施設引發因。依差別功能因依處,施設定異因。
由欲繫諸法自性功能有差別故,能生種種自性功能。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是故依差別功能依處,施設定異因。依和合因依處,施設同事因。所以者何?要由獲得自生和合故,欲繫法生。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和合,如是得、成、辦、用和合亦爾。是故依和合依處,施設同事因。依障礙因依處,施設相違因。所以者何?
由欲繫法將得生,若障礙現前便不得生。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如是得、成、辦、用亦爾。是故依障礙依處,施設相違因。依無障礙因依處,施設不相違因。所以者何?
由欲繫法將得生,若無障礙現前,爾時便生。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如是得、成、辦、用亦爾。是故依無障礙依處,施設不相違因。
復次,依種子緣依處,施設因緣。依無間滅緣依處,施設等無間緣。依境界緣依處,施設所緣緣。依所餘緣依處,施設增上緣。
復次,依習氣、隨順因緣依處,施設異熟果及等流果。依真實見因緣依處,施設離繫果。依士用因緣依處,施設士用果。依所餘因緣依處,施設增上果。
復次,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成辦義是果義。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一、能生因,二、方便因,三、俱有因,四、無間滅因,五、久遠滅因。能生因者,謂生起因。方便因者,謂所餘因。俱有因者,謂攝受因一分。如眼於眼識,如是耳等於所餘識。無間滅因者,謂生起因。久遠滅因者,謂牽引因。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一、可愛因,二、不可愛因,三、增長因,四、流轉因,五、還滅因。
又建立因有七種相。謂無常法是因,無有常法能為法因。謂或為生因,或為得因,或為成立因,或為成辦因,或為作用因。又雖無常法為無常法因,然與他性為因,亦與後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又雖與他性為因,及與後自性為因,然已生未滅方能為因,非未生已滅。又雖已生未滅,然得餘緣方能為因,非不得餘緣。又雖得餘緣,然成變異方能為因,非未變異。又雖成變異,必與功能相應,方能為因,非失功能。又雖與功能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為因,非不相稱相順。由如是七種相,隨其所應,諸因建立應知。
云何相施設建立?嗢拕南曰:
體、所緣、行相、 等起、與差別、
決擇、及流轉, 略辯相應知。
應知此相略有七種。一、體性,二、所緣,三、行相,四、等起,五、差別,六、決擇,七、流轉。尋伺體性者,謂不深推度所緣,思為體性。若深推度所緣,慧為體性應知。尋伺所緣者,謂依名身、句身、文身,義為所緣。尋伺行相者,謂即於此所緣,尋求行相,是尋;即於此所緣,伺察行相,是伺。尋伺等起者,謂發起語言。尋伺差別者,有七種差別。謂有相、無相,乃至不染污,如前說。尋伺決擇者,若尋伺即分別耶?設分別即尋伺耶?謂諸尋伺必是分別,或有分別非尋伺。謂望出世智,所餘一切三界心心所皆是分別,而非尋伺。
尋伺流轉者,若那落迦尋伺,何等行?何所觸?何所引?何相應?何所求?何業轉耶?如那落迦,如是傍生、餓鬼、人、欲界天、初靜慮地天所有尋伺,何等行?何所觸?何所引?何相應?何所求?何業轉耶?謂那落迦尋伺,唯是慼行,觸非愛境,引發於苦,與憂相應,常求脫苦,嬈心業轉。如那落迦尋伺一向受苦,餓鬼尋伺亦爾。傍生、人趣、大力餓鬼所有尋伺,多分慼行,少分欣行;多分觸非愛境,少分觸可愛境;多分引苦,少分引樂;多分憂相應,少分喜相應;多分求脫苦,少分求遇樂;嬈心業轉。欲界諸天所有尋伺,多分欣行,少分慼行;多分觸可愛境,少分觸非愛境;多分引樂,少分引苦;多分喜相應,少分憂相應;多分求遇樂,少分求脫苦;嬈心業轉。初靜慮地天所有尋伺,一向欣行,一向觸內可愛境界,一向引樂,一向喜相應,唯求不離樂,不嬈心業轉。
云何如理作意施設建立?嗢拕南曰:
依處、及與事、 求、受用、正行、
二菩提資糧、 到彼岸方便。
應知建立略由八相。謂由依處故、事故、求故、受用故、正行故、聲聞乘資糧方便故、獨覺乘資糧方便故、波羅蜜多引發方便故。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依處者,謂有六種依處。一、決定時,二、止息時,三、作業時,四、世間離欲時,五、出世離欲時,六、攝益有情時。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事者,謂八種事。一、施所成福作用事,二、戒所成福作用事,三、修所成福作用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餘修所成事,七、簡擇所成事,八、攝益有情所成事。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求者,謂如有一,不以非法及不兇險追求財物。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受用者,謂如即彼追求財已,不染、不住、不耽、不縛、不悶、不著、亦不堅執,深見過患,了知出離而受用之。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正行者,謂如有一,了知父母、沙門、婆羅門,及家長等,恭敬供養,利益承事。於今世後世所作罪中,見大怖畏;行施作福,受齋持戒。聲聞乘資糧方便者,聲聞地中我當廣說。獨覺乘資糧方便者,獨覺地中我當廣說。波羅蜜多引發方便者,菩薩地中我當廣說。
復次,施主有四種相。一、有欲樂,二、無偏黨,三、除匱乏,四、具正智。具尸羅者亦有四相。一、有欲樂,二、結橋梁,三、不現行,四、具正智。成就修者亦有四相。一、欲解清淨,二、引攝清淨,三、勝解定清淨,四、智清淨。
又受施者有六種。一、受學受施,二、活命受施,三、貧匱受施,四、棄捨受施,五、羈遊受施,六、耽著受施。
復有八種損惱。一、飢損惱,二、渴損惱,三、麁食損惱,四、疲倦損惱,五、寒損惱,六、熱損惱,七、無覆障損惱,八、有覆障損惱。復有六種損惱。一、俱生,二、所欲匱乏,三、逼切,四、時節變異,五、流漏,六、事業休廢。
復有六種攝益:一、任持攝益,二、勇健無損攝益,三、覆護攝益,四、塗香攝益,五、衣服攝益,六、共住攝益。
復有四種非善友相。一、不捨怨心,二、引彼不愛,三、遮彼所愛,四、引非所宜。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四善友相。
復有三種引攝。一、引攝資生具,二、引攝有喜樂,三、引攝離喜樂。
復有四種隨轉供事。一、隨轉供事非知舊者,二、隨轉供事諸親友者,三、隨轉供事所尊重者,四、隨轉供事具福慧者。由此四種隨轉供事,依止四處,獲得五果應知。
何等四處?一、無攝受處,二、無侵惱處,三、應供養處,四、同分隨轉處。依此四處,能感五果:一、感大財富,二、名稱普聞,三、離諸煩惱,四、證得涅槃,五、或往善趣。
又聰慧者有三種聰慧相。一、於善受行,二、於善決定,三、於善堅固。
復有三相。一、受學增上戒,二、受學增上心,三、受學增上慧。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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