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唐 澄觀述90卷CBETA T1736大于一万字 198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又法華第三云」下,第三明無趣寂。既無趣寂,則無定性二乘,一乘之義亦已顯矣。疏引三文,謂《法華》、《智論》及《法華論》。今初,即〈化城喻品〉,結會世尊所化弟子。經云「爾時所化無量恒河沙等眾生者,汝等諸比丘,及我滅度後未來世中聲聞弟子是也。」「我滅度後」下,疏全同。言「餘國」者,有云:隨舉娑婆之外一國即是。若天台,云餘國者,方便有餘土也。彼立四土:一凡聖同居土,即法相中變化土也;二方便有餘土;三實報無障礙土,即是法相中報土,通自他受用;四常寂光土,即法性土。
这段佛经中,“又法华第三云”以下的内容,主要阐述了“无趣寂”的概念。所谓“无趣寂”,意味着不存在一个固定的、静止不变的状态。因此,二乘(声闻乘和缘觉乘)的固定性不存在,从而也表明了一乘(菩萨乘)的意义已经显现出来。这里引用了《法华经》、《智论》和《法华论》三部经文来支持这一观点。特别是在《法华经》的“化城喻品”中,佛陀通过喻示说明了他所教化的弟子们的情况。经文中提到,佛陀在世时所化导的无量恒河沙等众生,以及佛陀涅槃后未来世中的声闻弟子,都是这些被化导的对象。关于“餘國”的解释,不同学派有不同的见解。例如天台宗认为,除了娑婆世界之外的其他国家即为“餘國”,并且这些国家是方便有余土。天台宗还提出了四种土的概念:一是凡圣同居土,即法相中的变化土;二是方便有余土;三是实报无障碍土,即法相中的报土,可以让自己和他人共同享用;四是常寂光土,即法性土。
方便一土,法相所無,天台依憑《智論》而立。《智論》即下所引九十五文。論曰「阿羅漢先世因緣所受分段身,必應當滅,住在何處而具足佛道?答:得阿羅漢更不生三界,有淨佛土出三界外,乃無煩惱之名。於是國土佛所,聞《法華經》具足佛道。」如《法華經》說「有阿羅漢,我於餘國」等,引文全同前疏。又云「若爾,羅漢受法性身,應疾得菩提,何以稽留?答云:以捨眾生及捨佛道,又復虛言得道,雖不受生死,於菩提根鈍,不能疾得,不如直往菩薩。」釋曰:《智論》之文昭然與《法華》符會,定知雖出三界,不趣寂也,故疏結云「決定迴心」。
方便一土,法相所无,天台依凭《智论》而立。《智论》即下所引九十五文。论曰「阿罗汉先世因缘所受分段身,必应当灭,住在何处而具足佛道?答:得阿罗汉更不生三界,有净佛土出三界外,乃无烦恼之名。于是国土佛所,闻《法华经》具足佛道。」如《法华经》说「有阿罗汉,我于余国」等,引文全同前疏。又云「若尔,罗汉受法性身,应疾得菩提,何以稽留?答云:以舍众生及舍佛道,又复虚言得道,虽不受生死,于菩提根钝,不能疾得,不如直往菩萨。」释曰:《智论》之文昭然与《法华》符会,定知虽出三界,不趣寂也,故疏结云「决定回心」。 这段佛经讲述了阿罗汉在先世因缘下所受的分段身体必将消失,他们将住在何处以完成佛道。答案是,阿罗汉将不再生于三界之中,而是存在于三界之外的净土,这是一个没有烦恼的地方。在这样的国土中,通过听闻《法华经》,他们能够完全实现佛道。《法华经》中也提到了这样的阿罗汉。此外,如果罗汉接受了法性的身体,他们应该很快就能达到菩提,但是因为他们放弃了众生和佛道,虽然他们不再受生死的束缚,但他们在达到菩提的过程中变得迟钝,不如直接成为菩萨。《智论》的内容与《法华经》相符,明确指出即使离开了三界,也不会追求寂静,因此最终确定要回心转意。
疏「法華論中四聲聞內」等者,引論成上無趣寂義。先引、後釋。今初。然論云「言聲聞受記者,聲聞有四種: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者退菩薩心聲聞、四者應化聲聞。二種聲聞如來與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若決定者、增上慢者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記。菩薩與授記。菩薩授記者,方便令發菩提心故。」疏文略引耳。言退菩薩心得記者,即如身子二萬億佛所已曾受化。又次下云「我今還欲令汝憶念本願所行道故。」則非獨身子。又四大聲聞,自陳捨父逃逝,則已先化。第三周中引大通智勝佛所曾已廣化,皆是退菩提心。
这段佛经中提到的“四声闻”指的是四种不同类型的声闻:第一种是决定声闻,第二种是增上慢声闻,第三种是退菩萨心声闻,第四种是应化声闻。其中,如来只给予应化声闻和已经退转但又重新发起菩提心的声闻以预言或确认他们将来的成就,因为他们的根基已经成熟。而对于决定声闻和增上慢声闻,由于他们的根基尚未成熟,如来不给予预言。菩萨则会给予这些声闻预言,目的是为了方便他们发起菩提心,即觉悟之心。文中还提到,退菩萨心的声闻已经接受过二万亿佛的教化。接下来的文段提到,不仅是特定的声闻,还有其他声闻也曾被教化,以激发他们回忆并追随他们原本的愿望和修行的道路。此外,四大声闻在放弃家庭和世俗生活后,已经被先前的佛所教化。文中还引用了大通智胜佛,说明这些声闻已经广泛地接受了教化,从而退转他们原本的菩提心。
言應化者,如富樓那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又言「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緣覺」。又阿難自憶本願,偈云「方便為侍者」。羅睺羅偈云「羅睺羅密行,唯我能知之,現為我長子。」皆應化聲聞也。故知夫能對揚聖教、影嚮其迹,靡不是權。而獨言富樓那是應化者,亦抑《法華》諸羅漢耳。言菩薩與記者,論主次前自云「如下〈不輕品〉中應知。禮拜讚歎作如是言:『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者,示諸眾生所有佛性故。」此上皆論。而安國法師不許此義,云何有昔時菩薩,預記今日會上聲聞即諸弘法菩薩,謂藥王等當與記也。
言应化者,如富楼那内秘菩萨行、外现是声闻。又言「是故诸菩萨,作声闻缘觉」。又阿难自忆本愿,偈云「方便为侍者」。罗睺罗偈云「罗睺罗密行,唯我能知之,现为我长子。」皆应化声闻也。故知夫能对扬圣教、影响其迹,靡不是权。而独言富楼那是应化者,亦抑《法华》诸罗汉耳。言菩萨与记者,论主次前自云「如下〈不轻品〉中应知。礼拜赞叹作如是言:『我不敢轻于汝等,汝等皆当作佛』者,示诸众生所有佛性故。」此上皆论。而安国法师不许此义,云何有昔时菩萨,预记今日会上声闻即诸弘法菩萨,谓药王等当与记也。
疏「既云未熟」下,釋上所引論文。若決定聲聞定不成佛,則應言餘二聲聞根不熟,故佛不與記。既言未熟,非永不熟也。若大乘法師云:合言不熟。譯者之誤,言未熟耳。故疏結彈云:不可不順己宗定有趣寂,便判論文為錯耶。又上言方便令發心者,彼論次前有問云:彼聲聞等,為實成佛故與授記?為不成佛與授記耶?若實成佛者,菩薩何故於無量劫修習無量無邊種種功德?若不成佛者,云何與之虛妄授記?答曰:彼聲聞授記者,得決定心,非謂聲聞成就法性故。如來依三平等說一乘法故。以如來法身與彼聲聞法身平等無異,故與授記,非即具修功德行,故菩薩之人功德具足,聲聞之人功德未具足。釋曰:由此論文,是故上云方便令發心耳。言三平等者,一乘平等,無二乘故;二生死涅槃平等;三法身平等。今即第三平等。
这段佛经的意思是,如果说声闻(佛教徒中修行者的一种)永远不能成佛,那么应该说其他两种声闻的根基也不成熟,因此佛不给他们预言成佛。但是文中提到“未熟”,并不意味着永远不会成熟。有大乘佛法的师父认为,应该说是“不熟”,而翻译者误将其写作“未熟”。因此,对于这种说法,我们不能不考虑自己宗派的教义,认为这种论述是错误的。另外,文中提到用方便方法使其发心,这是因为之前有人问:这些声闻是真的因为将来会成佛而被赋予预言,还是因为他们不会成佛而被赋予预言?如果他们将来真的成佛,为什么菩萨还要在无量劫中修行无数的功德?如果他们不会成佛,为什么还要虚假地给他们预言?答案是,给这些声闻的预言是为了让他们有决定之心,并不是说他们已经完成了法性的成就。如来依据三种平等来讲述一乘法,即如来的法身和声闻的法身是完全相同的,因此给他们预言。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修成了全部功德,所以菩萨的功德是完整的,而声闻的功德还不完整。这里提到的“三平等”指的是一乘的平等,没有二乘;生死与涅槃的平等;法身的平等。这里主要讲的是第三种平等。
疏「入楞伽」下,亦成無趣寂義。言入楞伽者,即後魏菩提留支所譯,文有十卷。世尊入楞伽王城,故云入也。同引三卷經文,皆說無實涅槃,明知定無趣寂。若爾,何以言得涅槃?望其當分,謂是無餘涅槃。以大乘望之,但是深入三昧,沈空多時假言涅槃,以引劣器耳。疏「法華論中意亦同此」,故同無實涅槃也。論釋七譬喻中第四為有定性人說化城喻。論云「四者實無,而有增上慢人。以有世間有漏三昧三摩跋提,實無涅槃而生涅槃想,如是顛倒取。對治此故,為說化城譬喻應知。」釋曰:既言無實涅槃,明知是假說耳,故與前同。又《法華》云「我雖先說汝等滅度,但盡生死而實不滅。」次引《勝鬘》,亦成上來涅槃不實耳。
「入楞伽」这部经文也表达了无趣寂的意义。所谓“入楞伽”,是指后魏时期菩提留支翻译的经文,共有十卷。因为佛陀进入了楞伽王城,所以称之为“入”。引用的三卷经文都表明没有真实的涅槃,明确指出绝对没有趣寂。那么,为什么还说能够达到涅槃呢?从其应得的部分来看,这是指无余涅槃。从大乘佛教的角度看,这只是深入三昧,长时间沉浸在空无中,暂时称之为涅槃,目的是为了引导那些未能深入理解的人。《法华论》中的意思也是一样,因此也认为没有真实的涅槃。在论述释义七个比喻中的第四个,为了有定性的人解释了化城的比喻。论文说:“这四种情况实际上不存在,但有些人自视甚高。他们虽然处于有漏的世间三昧中,实际上没有涅槃,却产生了涅槃的想法,这是一种颠倒的认知。为了纠正这种认知,所以用化城的比喻来说明。”这说明既然说没有真实的涅槃,就知道这是一种假设的说法,因此与前面的观点一致。《法华经》也说:“虽然我之前说过你们会灭度,但实际上是超脱生死而不是真的灭亡。”接下来引用《胜鬘经》,也证明了之前所说的涅槃是不真实的。
疏「又無上依經,寶性、佛性二論,皆說入滅二乘」等者,《無上依》第一說云「阿難!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未自在位菩薩,為由四種障,不得如來法身四德。一者生緣惑、二者生因惑、三者有有、四者無有。何者是生緣惑?即是無明住地,生一切行,如無明生業。何者是生因惑?是無明住地所生諸行,譬如無明所生諸業。何者有有?緣無明住地、因無明住地,所起無漏行,起三種意生身。譬如四取為緣、三有漏業為因,起三種有。何者無有?緣三種意生身,不可覺知微細墮滅。
阿难,所有的阿罗汉、辟支佛和未达到自在位的菩萨,因为四种障碍,无法获得如来的法身四德。这四种障碍分别是:生缘惑、生因惑、有有和无有。生缘惑是指由无明所在地产生的一切行为,就像无明产生业力一样。生因惑是由无明所在地产生的各种行为,类似于无明产生的各种业力。有有是指由无明所在地产生的无漏行为,产生三种意生身,就像四取为缘、三有漏业为因,产生三种有。无有是指由三种意生身所产生的,难以觉知的微细堕灭状态。
喻如緣三有中生念念老死,由無明住地一切煩惱是其依處未斷除故,諸羅漢辟支佛、未自在位菩薩不得至見煩惱垢濁、習氣臭穢,究竟滅盡大淨波羅蜜。又因無明住地輕相惑,有虛妄行未滅除故,不得至見無作無行極寂大我波羅蜜。緣無明住地、因微細虛妄起無漏業,意生諸陰未除盡故,不得至見極滅遠離大樂波羅蜜。若未得一切煩惱諸業生難永盡無餘,是諸如來為甘露界,則變易生死斷續流滅無量,不得至見極無變異大常波羅蜜。阿難!於三界中有四種難:一者煩惱難、二者業難、三者生報難、四者過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內煩惱難。
例如,由于依赖三有中生的念念老死,所有的烦恼都是基于未断除的无明所在地,因此阿罗汉、辟支佛和未达到自在位的菩萨无法彻底看到烦恼的污浊、习气的臭秽,无法达到究竟灭尽的大净波罗蜜。又因为无明所在地的轻相惑,虚妄行为未被消除,所以无法达到无作无行的极寂大我波罗蜜。由于无明所在地和微细虚妄的因素产生无漏业,意生的诸阴未被彻底消除,因此无法达到极灭远离的大乐波罗蜜。如果未能彻底消除所有烦恼和业力的困难,如来将视为甘露界,生死的断续流将无量无尽,无法达到极无变异的大常波罗蜜。阿难,在三界中存在四种困难:烦恼困难、业困难、生报困难和过失困难。无明所在地产生的方便生死,就像三界内的烦恼困难一样。
無明住地所起因緣生死,如三界內業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內生報難。無明住地所起無有生死,如三界內過失難。應如是知。阿難!四種生死未除滅故,三種意生身無有常樂我淨波羅蜜果。唯佛法身是常是樂是我是淨波羅蜜,汝應知之。」釋曰:據上經文,明於二乘及未自在菩薩皆受變易。三界之外有業惑苦甚為昭著,如何斷言永滅無餘?下疏明於四種生死,可檢於此。論下文中又廣說常樂我淨之相,亦可知之所歸。下言「寶性佛性二論」者,大意同《無上依經》。《寶性論》當第四,《佛性論》當第二,此卷亦廣論四種生死。
由于无明的根基,因缘而生的生死,就像三界内的业障一样困难。由于无明的根基,产生了有生死,就像三界内的生报一样困难。由于无明的根基,产生了无生死,就像三界内的过失一样困难。应当这样知道。阿难!因为四种生死还未消除,所以三种意生身没有常乐我净的波罗蜜果。只有佛的法身是永恒、快乐、自我、纯净的波罗蜜,你应当知道这一点。根据上文,说明了二乘和未自在的菩萨都会经历变化。三界之外的业和烦恼苦难非常明显,怎么能说永远消灭无余?接下来的解释中对四种生死进行了讨论,可以在此检验。论文中还广泛讨论了常乐我净的特征,也可以知道其归宿。接下来提到的“宝性论”和“佛性论”,大意与《无上依经》相同。《宝性论》应为第四,而《佛性论》应为第二,这卷书也广泛讨论了四种生死。
疏「如是經論」下,結成無定性聲聞也。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讨论“如是经论”之后,得出声闻者的性质是不固定的。
疏「涅槃第九」下,第四明無有無性。彼經廣說闡提無善根竟,即云「復次善男子!譬如蓮華為日所照,無不開敷。一切眾生亦復如是,若得見聞大涅槃日,未發心者皆悉發心,為菩提因。是故我說大涅槃光所入毛孔必為妙因。彼一闡提雖有佛性,而為無量罪垢所纏,不能得出,如蠶處繭。以是業緣,不能生於菩提妙因,流轉生死無有窮。」已上皆經文,今疏但取中間,意在雖有佛性之言。既言雖有,則非無也,但未得其用耳。故疏結云「此則有而非無」。疏又云「或有佛性一闡提有」等者,即《涅槃》第三十六、南經三十二,皆〈迦葉菩薩品〉。
这段经文讲述的是,在“涅槃第九”中,第四点明确了没有固定本性的概念。经文中详细描述了闡提者虽然没有善根,但如果能接触到大涅槃的教义,即使是未曾发心的人也会开始发心,成为觉悟之因。因此,佛陀说大涅槃的光芒能够触及每一个人,成为觉醒的契机。尽管闡提者拥有佛性,但因为被无量的罪恶和污秽所缠绕,无法解脱,就像蚕被困在茧中一样。由于这种业力的关系,他们无法产生通向觉悟的妙因,而是不断在生死轮回中徘徊。这段经文的核心在于讨论即便拥有佛性,也未必能发挥其作用,因此最终的结论是“此则有而非无”,意指佛性确实存在,只是未被发现或利用。此外,还提到了《涅槃经》中关于某些闡提者确实拥有佛性的讨论。
具有四句,今但引第一句者,是證闡提有性。經云「善男子!或有佛性,一闡提有、善根人無。或有佛性,善根人有、一闡提無。或有佛性,二人俱有。或有佛性,二人俱無。善男子!我諸弟子若解如是四句義者,不應難云一闡提人定有佛性、定無佛性。若言眾生悉有佛性,是名如來隨自意語。如來如是隨自意語,眾生云何一向作解?」此一段經近遠皆釋,大同小異。今依薦福故。彼疏云「今準經明佛性略有五種,謂善、不善、無記及理、果等。今言一闡提有、善根人無者,此是不善佛性也。
佛经中提到的四句话,说明了闡提(一种被认为无法成佛的人)和善根人(有潜力成佛的人)的佛性。第一句说有些人是闡提有佛性而善根人没有;第二句说有些人是善根人有佛性而闡提没有;第三句说两者都有佛性;第四句说两者都没有佛性。佛陀告诉弟子们,如果理解了这四句的意义,就不应该固执地认为闡提人一定有或一定没有佛性。佛陀的话是根据情况而定的,不应该被理解为绝对的。
然善根人有其二種:一是離欲善根人,離欲斷一切不善故;二是五性,五住已上無不善性故。此之二人俱無不善性也。善根人有、闡提人無者,此是善佛性也。闡提斷一切善,故云無也。二人俱有者,理及無記性也。二人俱無者,俱無果性。此中有者是現有,非當有也。」然有人執此經文,謂一分善根人及一分闡提無有佛性,以經說有善根人及一闡提無故。善根人無者,是無性不斷善人。闡提人無者,是斷善無性。二人俱有者,俱是有性。二人俱無者,俱是無性。此釋違經,故《涅槃》上文云「如來佛性則有二種:一有、二無。
关于善根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已经断除所有不善的离欲善根人;另一种是达到五性以上阶段的人,他们没有不善的本性。关于闡提,因为他们断除了所有善的本性,所以被认为没有佛性。当说到两者都有佛性时,指的是他们具有理性和中性(无记性);而两者都没有佛性时,指的是他们都没有成果的本性。这里的“有”是指现实存在的,而不是未来可能拥有的。有些人误解这段经文,认为某些善根人和闡提完全没有佛性,但这种解释与经文本意不符。《涅槃经》中提到佛性有两种可能:有或无。
有者,所謂三十二相,乃至無量三昧,是名為有。無者,所謂如來過去諸善、不善、無記業因果報、煩惱五陰十二因緣,是名為無。乃至闡提佛性亦爾。」是則上從乎佛、下至闡提,皆有有無二性。無全無性,由善根人與一闡提有無二性異故,得有四句。此中明佛性多種有無不同,不明眾生多種有性無性。所以得知者,經言「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等,故不言或有善根人有佛性、闡提人無佛性。故談文尚不識顛倒,尚能解義。今此善不善因果理性。無一眾生悉具一切、無一眾生悉無一切,始末以明一切眾生具一切也。
佛與闡提亦有四句,佛有非闡提者,謂果性。闡提有非佛者,謂無明諸結性。二人俱有者,是理性。二人俱無者,善因性。故闡提決有佛性。又上經云「若言眾生中別有佛性。是義不然。何以故?眾生即佛性、佛性即眾生,直以時異有淨不淨。」解曰:生之與性既二互相即,明有眾生即有佛性矣。
疏「況前引楞伽五性,自迷其文」等者,破其所引不曉經意。彼之所引證無性義,今釋其所引,還成有性,非無性也。何者?以彼經言「非焚燒一切善根者,常不入涅槃。」則有入義也。疏「此意則明」下,疏釋經意。疏「況經自」下,引經結成。疏「莊嚴論」下,引論重成。同前《楞伽》,非畢竟無性。
疏「是知前來」下,第五釋所引經論,結成正義。於中二:初釋《般若》、《深密經》意。意明長時定性、長時無性,多劫之外定性迴心,多劫之外無性說有,故云「非永定永無」。非永定者,結上聲聞。非永無者,結闡提也。
疏「諸論隨佛」下,二通妨難。謂有難言:諸大菩薩造論釋經,言永定永無。豈是菩薩不了佛意?故今釋云:菩薩能知隨教弘闡耳。故世親造於小乘論,則無預大乘。說般若宗,則性空寂滅;建立唯識,則性相歷然。及釋《法華》,一乘昭著。解《十地論》,則六相圓融。餘諸菩薩例此可了。佛隨眾生機緣立教,菩薩隨佛亦顯淺深。故次下引《寶性》、《佛性》即符一性。
疏「若謂法華是第二時」下,第六引諸經論,遮救定性。於中二:先正牒破、後結成前非。今初,又二:先牒救詞、後「何以」下難破。今初。言「是第二時」者,彼不立為第二時教,由謂一乘是密意說,義當《深密》第二時教。又以《法華》盛破三乘說於一乘,故當第二時耳。言「為引不定」者,彼引《攝論》第十,偈云「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性,諸佛說一乘」等者。彼有十意,此偈有二:一為引攝一類不定性聲聞故、二為任持不定性菩薩恐退精進故。今但取初意,故云為引不定性故。一切悉成,即一乘義。既未說定性不成,故是密意。
若作此說者,疏「何以自判《法華》為第三時」者,難破也。彼《法華疏》引經云「我等今日得未曾有,非先所望而今自得。」第三時教也。又下結云「為顯第三時真實之教,故說此經。」據上二文,則判《法華》為第三時;約明一乘是密意說,則成《法華》復為第二。一宗自立,義語相違。疏「誰敢判於《法華》為不了耶」者,即遮救也。恐彼救言:設依密意為不了者,復有何過?故便難云:誰敢判為不了?以判不了即是謗經,恐招苦報。但由不信皆當作佛,即是謗經。豈要不信文字經卷故謗不輕?但由不信汝等皆當作佛言耳。
疏「妙智經」等者,此雙引經論。妙智經者,即上西域三時教中,第二時中明於三乘,第三時中即明一乘,故言一乘居三乘後。次「引梁攝論成立正法中」者,即第八卷末論曰「佛說正法善成立」。釋論釋曰「一切三世諸佛共說此法,所說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顯說者勝,故言佛說。由所說道理勝,及所得果勝,故名正法。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於此三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釋曰:既彼論亦云第三最勝、居三乘後,則三非了矣。疏「真諦三藏部異執記」者,即《宗論》之異名耳。
疏「故經云臨欲終時」者,即引《法華》第二〈信解品〉文。經云「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以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國王大臣剎利居士皆悉已集,即自宣言:『諸君當知,此實我子,我實其父。今我所有一切財物,皆是子有。先所出內,是子所知。』」斯即會無性定性之父子意,明法華會中明一切聲聞皆佛真子。臨欲終時者,喻臨涅槃時也。第三經末亦云「若如來自知涅槃時到」等,明皆臨涅槃時也。
疏「若不信」下,又遮其救。恐彼救言:雖言臨終說於《法華》,臨終言寬,容後更說其餘經故。若作此救,且致《法華》。《涅槃》即云二月十五日臨涅槃時,晨朝唱滅,中夜涅槃,斯為最後,居然可信。此後必定不說別經。而《涅槃經》亦說一乘以破三乘、一性破五性,則一乘一性亦居最後矣。那言居第二時為不了耶?
疏「若以般若為第二時」下,復重遮救。恐其救云:我對《般若》為第二時,故立《法華》為第三時,以《般若》但明於空,《法華》顯中道故。若作此救,且縱可爾,以從多分一義說故。即自違於《深密》三時。《深密》三時,三乘為了,破第二時說皆成不了,故今說《法華》以一破三,豈得同於第三時教?
疏「明知深密」下,第二結成前非。欲將《深密》三時定斷一切佛法,理不盡故。「以未居最後故」者,以約時判,未是窮終之極唱故。如世後勅破於前勅,《涅槃》、《法華》居於最後,故能決了有餘義耳。若爾,不信《深密》,豈不謗於《深密經》耶?故下釋云:深密別為一類之機,故非無理,以諸餘經雖未終極,各隨一類皆不相違。「義如前說」者,如前敘西域中最後會通也。
疏「若謂佛性有二」下,第七遮救無性。於中二:先牒救辭、後辯差當。今初。彼《法華疏》云「然性有二種:一者理性,《勝鬘》所說如來藏是。二者行性,《楞伽》所說如來藏是。前性皆有,後性或無。」故今許云「斯言可爾」。「故涅槃云」下,引經為證。
疏「然涅槃依於理性」下,第二辯其差當。《涅槃》明有心作佛,有心未必有行,既皆作佛,明約理性,何以趣寂?趣寂定不成佛,有心定當作佛,豈得相成?
疏「是知」下,結示正義。謂闡提實不作佛,今言闡提作佛者,以發心之後方能作佛,從其未發大心前名闡提耳,故云「以作佛非闡提故」。亦如女身不得成佛,今言龍女作佛者,當作佛時忽然之間變成男子。豈是女身作佛耶?闡提成佛亦復如是。此約成佛。若約佛性,理本有之。疏「乃抑揚當時」,言闡提無者,揚則令其發心、抑挫令其莫作。若言闡提有佛性者,顯揚理性,令不自欺。若已作闡提,令速迴心。若速發心,得佛無異。是故言有,未必總有果行二性;言無,未必總無理等。故生公云:「揚當時誘物之妙,豈可守文哉。
」以法顯三藏翻六卷《泥洹經》云「除一闡提,皆有佛性」,生公云:「夫稟質二儀,皆是涅槃正因。闡提含生之類,何得獨無佛性?蓋是此經來未盡耳。」由唱此言,被擯武丘。後大經既至,〈聖行品〉已下果云「一闡提人雖復斷善,猶有佛性。」於是諸公輕舟迎接,請唱斯經。每至闡提有佛性之文,諸德莫不扼腕,何以至今猶存無義。
疏「若謂法華入滅」下,第八遮救趣寂。於中,先牒救辭。謂彼救云:上《法華》第三云「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是經入於佛慧」者,是應化聲聞,非定性入滅聲聞也。
疏「權必化實」下,次正破也。於中又二:先總奪云化有無用之失。如有定性聲聞,故菩薩化為聲聞誘令迴心,此則化而有益。今汝宗中定性決不迴心,何用化於定性而受一乘耶?故無所化之機,能化便成無用。
疏「又豈不誤」下,縱其有化,化翻成損。言「豈不誤一類怯弱」等者,謂一類人厭生死苦,又聞佛道長遠,心生怯弱,常欲且趣寂滅界中。若知一滅永沈,彼則不敢趣寂。今見變化之者從滅得起,此怯弱人便謂有真趣滅得起,便即趣滅,希後得起。汝宗一滅決定不起,便成誤彼令其永沈,故云爾也。
疏「是知趣寂」下,三結成正義。《法華》已前有二意,故說有趣寂。一為好滅之者,且順其心,謂彼念言:「大患莫若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虛。」然則智以形倦、形以智勞,輪轉修途,疲勞莫返,不如寂滅,諸患永亡。故順彼機,言有永寂。二者為恐怖不定小乘、怯弱菩薩,倦於廣利且欲息心,使聞永寂聲聞一沈涅槃永不復起,便生怖畏、懼見小乘,由此策心還行大道。有斯二益,權說有之。不曉隨宜,執為究竟,故法華之會廣破昔非,三根聲聞皆與記別,不在此會亦為宣陳。若實是聲聞,必信一乘之說;若不信者,增上慢人。第一周中猶云「除佛滅後,現前無佛。」以佛滅後解一乘義者難得其人,故許不信。及第三周,即言「餘國決定受化」。明文若此,何用偏執?故言皆是《法華》前意耳。
疏「又勝鬘經云」下,第九會一乘方便之言。意云:若隨欲說不是方便是真實者,即定有三乘。既隨欲說是方便說非真實者,則明唯有一乘,故云「即是一乘」。則隨彼所欲而方便說,便為一句。此是一乘,所以下云「即是一乘無有二乘」。此意正顯一乘之義。諸公錯讀,乃云「而方便說即是一乘」,故謂一乘而為方便,斯定誤矣。若以名中一乘大方便者,此是巧化攝物運濟方便,非是真實假設方便。故生公云:「理本無言,假言而言,即是方便。」疏「又彼經中」,更引《勝鬘》餘文,證成一乘真實可知。疏「設有方便之言」者,復縱破之。莫論《勝鬘》無一乘方便之言,設縱有一乘是方便之言者,亦是《法華》之前方便說耳。及至《法華》亦復破三歸一也。
疏「法華云此經難信難解」下,第十結成破立。意云:以四十餘年皆說三乘,唯至《法華》獨說一乘,故難信解。此即〈法師品〉文。文云「佛告藥王:『我所說經典無量千萬億,已說今說當說。而於其中此法華經,最為難信難解。藥王?此經是諸佛祕要之藏,不可分布妄授與人。諸佛世尊之所守護,從昔已來未曾顯說。而此經者,如來現在,猶多怨嫉,況滅度後。』」今疏略引。言已說者,《法華》之前謂《般若》等。言今說者,即《無量義經》。言當說者,即《涅槃》等。所以方知諸經不及《法華》難信解者,以《法華》是會三之始、歸一之初,信解者難耳。
昔經雖妙,猶帶三乘,曾未明言說唯一實。《涅槃》之中雖明一極,《法華》在前已破三乘,後說一極便易信受。《法華》猶如先鋒,《涅槃》如於大軍,先鋒已破於賊,後軍用力不多耳。又破三顯一,《法華》如收穫,《涅槃》如拾穗。故《涅槃》三十六云「昔於靈山說法華,八千聲聞得受記別,如秋收冬藏更無所為。」即其義耳。若依難信之義,設將已說該著《華嚴》,若比《法華》亦為易信。始成正覺便說一極,上根所受,不對昔權,故比《法華》誠易信耳。疏「誠哉斯言」者,結定前經。「若信執」下,結成破立。三乘五性即是所破,一乘一性以為所立。
疏「百喻經」下,更引他經證成一義。彼經第二云「昔有一聚落,去王城五由旬,村中有好美水。王勅村人,常使日日進其美水。村人疲苦,悉欲遠移避此村去。時彼村主語諸人言:『汝等莫去。我當為汝白王,改五由旬作三由旬,使汝得近,往來不疲。』即往白王,王為改之作三由旬,眾人聞已便大歡喜。有人語言:『今三由旬,與彼本來五由旬量更無有異。』雖聞此言,信王語故,終不肯捨。世間之人亦復如是,修行正法,超度五道向涅槃城,心生疲倦便欲捨離,頓駕生死不能復進。如來法王有大方便,於一乘法分別說三,小乘之人聞之歡喜以為易行,修善進德求度生死。後聞人說,無有三乘但是一道。以信佛語,終不肯捨。當知彼人亦復如是。」此經即是金口良斷,權實顯然,可息諸說耳。
疏「上約二宗」下,第三通會二宗令不相違。然此會者,恐於後學各計是非以生過患,故復會通。雖復會通,權實不失。於中有三:先總標、後「謂就機」下正會。言「約法則一」者,非佛化法,化法亦有權說三乘。故今言法者,佛之知見一乘可軌之法耳。疏「新熏則五、本有無二」者,然準法相,立新熏者亦說有五,立本有者亦說有五。今借其言,不依其義。謂眾生遇緣熏習三乘種性及不定無性,故有五耳。何者?唯習近聲聞,成聲聞定性。唯習近緣覺,成緣覺定性。故《法華》安樂行中,不許親近聲聞者,恐被熏習成其性故。若唯習近菩薩,則成菩薩定性。
若俱習近三乘,則成不定性人。亦如今人偏習禪戒慧等即成定性,三學俱習成不定性,不定偏執故。若都不習近三乘者,則成無性,卒難教化。故知熏習成五種性者,依其長時故說各別。言「本有無二」者,本有佛性,理不容差,故說有心定當成佛,非是本有五種性也。疏「若入理」等者,真理寂寥不屬諸數,借一以遣三,三亡則一遣。言窮慮絕,何實何權?體本寂寥,孰三孰一?故《法句經》云「森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此以一遣多也。又云「一亦不為一,為欲破諸數。淺智著諸法,計一以為一。」此以非一遣一也,故須三一兩亡。疏「若約佛化儀則能三能一」者,隨物機宜則說三乘,淘練已久則便說一。故下經云「或有國土說一乘,或二或三或四五,如是乃至無有量。」釋曰:尚有無量,況三一耶。
疏「是故」下,令物除執。常說權實,亦莫執之。此即求那跋摩遺文偈也。謂有偈云「諸論各異宗,修行理無二。競執有是非,達者無違諍。」亦如脇尊者對迦膩色迦王云「如析金杖,況以爭衣。爭衣則衣終不別,析金則金體不殊。」是故依之修行,無不獲益耳。疏「大集五部雖異」者,謂五部僧。故《涅槃》三十三亦云「五部互生是非,長沒三惡道。」疏「涅槃各說身因」者,即第三十五經云「善男子!如來所說十二部經,或隨自意說、或隨他意說、或隨自他意說。云何名為隨自意說?如五百比丘問舍利弗云:『大德!佛說身因。何者是耶?』
舍利弗言:『諸大德!汝等亦各得正解脫,自應識之,何緣方作如是問耶?』有比丘言:『大德!我未獲得正解脫時,意謂無明即是身因,作是觀時得阿羅漢果。』復有說言:『大德!我未獲得正解脫時,謂愛無明即是身因,作是觀時得阿羅漢果。』或有說言:『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飲食五欲,即是身因。』爾時五百比丘各各自說己所解已,共往佛所,稽首佛足,右繞三匝禮拜畢已,却坐一面,各以如上己所解義向佛說之。時舍利弗白佛言:『世尊!如是諸人,誰是正說?誰非正說?』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一一比丘無非正說。』
舍利弗言:『世尊!佛意云何?』佛言:『舍利弗!我為欲界眾生說言:父母即是身因。如是等經,名隨自意說(云云)。』」釋曰:意取各隨自說者,為隨自意。今疏所引,不取隨自意義,但取皆正說言。五百雖異皆為正說,二宗小別並合佛教,故不應是非。故海東曉公云:「如言而取,所說皆非。得意而談,所說皆是。」則貴在得意亡言耳。餘可知。
第三立教開宗中,疏文分二:先標章、後「今初」下別釋分教。於中三:初總辯源由、次「言五教」下正立五教、後「若約所說」下約詮辯異。二中,先列名、後「初即天台」下解釋。初小乘教,易故不釋。以見天台立名招難,故改名小乘。所攝法門不異於彼,故指同也。
疏「二始教」等者,文二:先正立、後釋名。今初。言「二乘不成佛」者,其言猶略,應云闡提二乘皆不成佛,故下終教有二乘闡提悉皆成佛言。以趣寂難成,故偏舉耳。
疏「此既未盡」下,二釋名也。謂何名初教?復稱分耶?由合二三兩時皆未盡理故。言未盡者,第二時中但明於空,空即初門。第三時中定有三乘隱於一極,故初教名並從《深密》二時以得。云何空為初門?《法鼓經》中以空門為始,以不空門為終。故彼經云「迦葉白佛言:『世尊!諸摩訶衍經多說空義。』佛告迦葉:『一切空經是有餘說,唯有此經是無上說,非有餘說故。』」若爾,彼第三時既不明空,何得名初?以未顯一極故。特由此義加分教名,故云有不成佛,故名為分。
疏「三終教」等者,疏文有三:初立名、次「定性二乘」下立理釋名、後「上二」下結前生後。二中,亦對第二教二義,由前定性二乘及一闡提皆不成佛,故名為分,亦名為始。今既盡理,所以名終。立實教名。雙對前二,非唯說空,復說中道妙有,故稱實理。既非分成,亦名稱實。
疏「四頓教」等者,初正立、次釋名、後解妨。今初。言「一念不生即是佛」者,即心本是佛體,妄起故為眾生。一念妄心不生,何為不得名佛?故達摩碑云「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心無也,剎那而登正覺。」下經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
疏「不依地位」下,二釋名。先正釋。下引二經:《思益》經文文顯易了,《楞伽經》語略而未周。彼經第四先長行云「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頌中有七偈,後二偈明不立地位「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解曰:初之七句以義配同,最後一句據理都泯。十地則為初者,同證如矣。初則為八地者,初地不為煩惱所動,同不動矣。第九為第七者,第九同第七無生忍矣。七亦復為八者,純無相觀,與八同矣。第二為第三者,同信忍矣。第四為第五者,同順忍矣。第三為第六者,第三地中獲三慧光,第六地中得勝般若,同慧義矣。無所有何次者,結上經文「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等。今疏上句略舉約義同中一句之要,下句即據理都泯義已略周,正意在於下句。而言等者,等餘經文。
疏「不同前漸」下,上約當法立名,此下對他受稱。不同二三之漸教,不同第五之圓教,故立此名。則圓頓義異,不同天台圓即是頓。
疏「頓詮此理」下,解妨難。此有二難:一者《刊定記》難和尚云「上所引經,當知此並亡詮顯理,復何將此立為能詮?若此是教,更何是理?」今為通此,故云頓詮此理,故名頓教。謂所詮是理,今頓說理,豈非能詮?夫能詮教皆從所詮以立,若詮三乘即是漸教,若詮事事無礙即是圓教。豈以所詮是理,不許能詮為教耶?何得難言「更何是理」?迷之甚矣。又復難言「若言以教離言,故與理不別者,終圓二教豈不離言?若許離言,總應名頓,何有五教?若謂雖說離言不礙言說者,終圓二教亦應名頓,以皆離言不礙言故。
」今疏不救者,以賢首不如此立,何用救耶?但用一句之言,諸難皆破。故知形雖入室,智未昇堂。亦由曾不參禪,致使全迷頓旨。疏「天台所以不立」下,通第二難。謂有問言:此之五教摸榻天台,初即藏教、二即通教、三即別教、第五名同。天台既不立頓,何用此中別立?故今釋云:若全同天台,何以別立?有少異故,所以加之。天台四教皆有絕言,四教分之故不立頓。賢首意云:天台四教絕言,並令亡筌會旨。今欲頓詮言絕之理,別為一類之機。不有此門,逗機不足。即順禪宗者,達磨以心傳心,正是斯教。若不指一言以直說,即心是佛何由可傳?故寄無言以言,直詮絕言之理,教亦明矣。故南北宗禪,不出頓教也。
疏「五圓教」下,文中有二:先正立、後指經。既是當經,義理分齊一門廣說,故不釋耳。又亦大同諸師圓教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