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唐 澄觀述90卷CBETA T1736大于一万字 198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二說經處,文有四:第一總彰大意、第二敘昔順違、第三句數圓融、第四別明處異。初中有三:初拂迹顯實、二融通顯圓、三依義建立。今初至「而非國土」,即拂迹顯實中謂既亡能所,何有能依之佛、所依之處?〈普賢三昧品〉云「普賢身相如虛空,依真而住非國土」,猶是假說,以真無能所無可依故。
第二说经处,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总体阐述大意,第二部分叙述过去的顺从与违背,第三部分讨论句子的圆融,第四部分详细说明不同之处。在第一部分中有三个小节:第一小节通过消除迹象来显示真实,第二小节通过融通来显示圆满,第三小节依据义理来建立论点。现在从“而非国土”开始讲,这是在第一小节中通过消除迹象来显示真实的部分,意思是既然没有了主体和客体,怎么会有依赖的佛和依赖的地方呢?《普贤三昧品》中说“普贤身相如虚空,依真而住非国土”,这还是一种假设的说法,因为真实的情况是没有主体和客体,也没有可依赖的东西。
疏「況剎塵即入」下,第二融通顯圓。無能所依尚通實頓二教,實教頓教尚離處所,況於圓教耶?剎塵即入,即下通局交徹二種四句。「染淨參融」,即下染淨無礙二種四句。「圓滿教」下,總結難思。
在“况刹尘即入”以下的部分,是第二小节通过融通来显示圆满。既然没有了依赖的主体和客体,那么实教和顿教还远离了具体的地点,何况是圆满的教义呢?“刹尘即入”,接下来是局部与整体交互贯通的四个阶段。“染净参融”,接下来是染净无碍的四个阶段。“圆满教”以下,总结了难以思议的内容。
疏「然真非」下,第三依義建立。不壞相故,不妨立時。然《旨歸》約處,先已有處,依此說經,後辯其時。疏家順六成就之次第故,先明時耳。
这段佛经的意思是,依据义理建立真实的非真实性。因为不破坏相貌,所以不妨碍立即建立。《旨归》文本主要讨论地点,首先已经确定了地点,依据这个来讲解经文,然后再辩论时间。疏家按照六个成就的顺序,所以先讲时间。
疏「然有言」下,第二敘昔順違。於中,先正敘、後「上之」下決斷。前中第一師云:既七處九會,人三天四,並居娑婆欲界之中,明是穢也。第二師云:說此經時,華藏世界六種震動。又言:其地堅固金剛所成,娑婆乃是土石諸山,豈得將此而為穢也。第三師云:但合上二無礙,謂感娑婆者,對華藏而見娑婆;感華藏者,對娑婆而見華藏。亦如螺髻所見如自在天宮,身子所見丘陵坑坎。〈華藏品〉云「譬如見導師,種種色差別,隨眾生心行,見諸剎亦然。」後決斷言「後一近宗」者,且知剎該淨穢,即二四句中之一句,未窮玄妙,故云近宗。
这段佛经的意思是,讨论过去的顺从与违背。其中,首先正式叙述,然后用「上之」以下的文字来做出决断。第一个师说:既然有七个地方和九次会合,人在三界四生中,都居住在娑婆欲界,这说明是不纯净的。第二个师说:讲这部经时,华藏世界发生了六种震动。还说:那个地方是由坚固的金刚石构成,而娑婆则是由土石和山脉构成,怎么能说这是不纯净的呢。第三个师说:只要结合前两者的无碍,就是说感受娑婆的人,对华藏而见娑婆;感受华藏的人,对娑婆而见华藏。就像螺髻所见的如自在天宫,身子所见的是丘陵坑坎。《华藏品》中说:“比如见导师,种种色差别,随众生心行,见诸剎亦然。”后面的决断说「后一近宗」,暂时知道剎的纯净与否,即是二四句中的一句,未穷尽玄妙,因此说是近宗。
疏「然說此經處」下,第三句,數圓融。於中有三:一雙標、二雙釋、三以麁例細。初標,可知。
这段经文讲述了“然说此经处”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是双重标示,第二是双重解释,第三是用粗略的例子来详细说明。首先的标示部分,我们可以理解。
疏「初淨穢中」下雙釋。先釋染淨二種四句。前一四句,以本剎末剎相望成四句。華藏為本剎,世尊修因所嚴淨故;剎種所持世界為末剎,應眾生有故。然末剎即狹,本剎則寬。末通淨穢,本剎唯淨。若寬狹相望,自屬通局。今論淨穢故,但取末中染剎。前二句可知。第三句,雙明本末故,得稱「俱」者,不同前二說華藏即不言娑婆、說娑婆即不論華藏,今要明華藏之內娑婆,如一莊嚴城中舉一小室耳。上三皆約事明,第四句唯約理說。若理事相望,則前三句皆末,第四句復為其本故。〈華藏品〉云「華藏世界海,法界等無別,莊嚴極清淨,安住於虛空」等。
这段经文对“初净秽中”的内容进行了双重解释。首先解释了染净两种状态的四个句子。前面的四句是通过比较本刹和末刹来形成的。本刹是华藏,因为佛陀修行的地方是清净的;末刹是由于众生的需要而存在的世界。末刹相对狭窄,而本刹则较为宽广。末刹包含了清净和不清净,而本刹则只有清净。如果从宽窄来看,这属于一个通用的情况。现在讨论的是清净与不清净,所以只提到了末刹中的染污。前两句很容易理解。第三句是为了明确本刹和末刹,所以称为“俱”,这与前两句不同,前两句只讨论华藏或娑婆,而现在要明确华藏内的娑婆,就像在一个装饰华丽的城市中提到一个小房间一样。前三句都是从实际情况来说明,而第四句则是从理论上讲述。如果从理论和实际相比较,前三句都是末刹,第四句则回到了本刹。《华藏品》中说:“华藏世界海,法界等无别,装饰极清净,安住于虚空”等。
疏「又或唯染」下,第二四句。隨取一剎即有四句,不論本末染淨,今正約娑婆染剎上論四句也。即前三約淨穢虧盈,後一約相盡理現。若約機說者,染就劣機見故、淨就勝機見故、俱約二人同見故,剎體自在故俱,非約頓機故,亦唯約體故。
这段佛经的意思是,不论是从整体还是从细节来看,不管是纯净还是污染的世界,现在主要讨论的是娑婆世界的污染状态。前三句讨论的是纯净与污染、完整与不完整,最后一句则是讨论事物的本质和理论的展现。如果从不同的修行者的角度来看,污染是因为修行者境界较低,纯净则是因为修行者境界较高,都是基于这两种人的共同见解,因为世界本身就是自由自在的,不是单纯从突然的启悟来看,而是从整体的本质来理解。
疏「次明通局二四句」等者,先標、後釋。釋中,前四句約一重平漫以論,後四句約重重相攝以說。又前四約以人望處論通局,後四唯約說處論通局。前中,初二句唯約相說:一謂此界七處說經。二謂十方諸剎齊說。三以相隨性故即一能遍,如〈光明覺品〉,彼云「如於此處見佛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座,十方一切諸世界中,各有百億閻浮提、百億如來亦如是坐。」此明一會即遍一切,非是彼處各別有佛。四即歸理平等。後四句中,初一約廣容門,事含於理,事理無礙故,令一界即理能攝一切。二約普遍門,事如理遍,令此一界隨所依理入一切剎。三廣容即普遍故,正攝之時便能入彼,以此二門無異體故。四泯同平等門,法界之中俱不可得故。
这段佛经首先标明了主题,然后进行解释。解释中,前四句是从一个平常的角度来讨论整体情况,后四句则是从层层递进的关系来说明。前四句中,前两句仅从表象来讲:第一句说的是在这个世界的七个地方讲经,第二句说的是在所有方向的世界中同时讲经。第三句说明由于本性的关系,一个地方的讲解就能普及到所有地方,就像在《光明觉品》中提到的,看到佛坐在莲花宝座上,其他所有的世界中也有无数的佛同样坐着。这说明一个集会就能普及到所有地方,并不是说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佛。第四句则是回归到理论的平等性。后四句中,第一句是从广容的角度来讲,事物包含在理论中,事与理不冲突,因此一个世界的理论就能包含所有。第二句是从普遍性来讲,事物如理普遍,这一个世界根据所依的理论进入所有的世界。第三句说明广容和普遍是一致的,在正确的时候就能进入那个世界,因为这两个方面是同一本质的。第四句是消除差异,法界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无法具体得到。
疏「又以一塵例剎亦有四句」者,三以麁例細也。引文如前依正融通中說。
这段佛经中,“又以一尘例刹亦有四句”是指用一个微尘来比喻一个佛国,也包含四个部分的说明。这里用粗略的例子来说明细微的道理。引用的文本和之前的依正融通中的说法一致。
疏「若從狹至寬略顯十處」下,第四別明處異中,文分為六:一標數;二「初此」下,列釋;三「然上」下,總結;四「然說十住」下,釋妨;五「十餘佛同者」下,隨難重標;六「又上十處」下,總融十義。二中,然其十名與《旨歸》小有不同。《旨歸》云「初此閻浮、二周百億、三盡十方、四遍塵道、五通異界、六該剎塵、七歸華藏、八重攝剎、九猶帝網、十餘佛同。」今疏所以不同彼者,以歸華藏即前染淨無礙故、不立之故。《旨歸》文云「事盡理現,染相盡故。」其該剎塵與遍塵道,並皆是塵,故第七中攝。
这段佛经中,“若从狭至寬略顯十處”以下的内容,分为六个部分:第一是标出数量;第二是从“初此”开始,列出具体的释义;第三是从“然上”开始,进行总结;第四是从“然说十住”开始,解释可能的障碍;第五是从“十余佛同者”开始,针对难点再次进行标注;第六是从“又上十处”开始,总结十个意义。在这些部分中,提到的十个名字与《旨归》中的稍有不同。《旨归》中说的是:“初此閻浮、二周百亿、三尽十方、四遍尘道、五通异界、六该刹尘、七归华藏、八重摄刹、九犹帝网、十余佛同。”而本文中的不同之处在于,归华藏是因为前面的染净无碍而不设立的。《旨归》中的文本说:“事尽理现,染相尽故。”而该刹尘与遍尘道都是尘的范畴,因此在第七部分中进行了包含。
八重攝剎者,亦名華藏中塵一一攝餘剎海,亦不異於第六該諸剎塵,故並略之而加四五六以成十義。此亦賢首略疏之中〈光明覺品〉中意,參而用之耳。疏「如昇須彌品」者,此文為證七處而周法界之言。文云「爾時世尊不離一切菩提樹下,而上昇須彌向帝釋殿。」下云「十方世界悉亦如是。」法慧偈云「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我等今見佛,住於須彌頂,十方悉亦然。」如來自在力皆遍法界之文也。七處皆爾,文中但三賢三天,言不起而遍,義如下疏。疏「如光明覺品」者,此證百億遍法界,皆有同類一界。
八重攝剎,也叫做华藏中尘,每一尘都包含其他剎海,与第六个剎尘没有区别,因此简略地加上四五六,共成十义。这也是《光明觉品》中贤首简略解释的意思,只是参考并使用而已。解释“如升须弥品”的文段,是用来证明七处并遍及整个法界的说法。文中说“那时世尊没有离开所有菩提树下,而上升须弥向帝释殿。”接着说“十方世界也都是这样。”法慧偈中说“所有的门浮提,都说佛在其中,我们现在看到佛,住在须弥顶,十方也都是这样。”如来的自在力遍及整个法界。七处都是这样,文中只提到三贤三天,意思是不用明说也能遍及,解释如下文所述。解释“如光明觉品”的文段,这是证明亿亿遍法界,都有相同类别的一个界。
言同類者,同有須彌大海、鐵圍四洲、二十八天,各有百億,故名同也。彼經云「如是無數無量無邊無等,不可數不可稱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盡,法界虛空界所有世界,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彼一一世界中皆有百億閻浮提,乃至百億色究竟天,其中所有悉皆明現。彼一一閻浮提中,悉見如來坐蓮華藏師子之座,十佛剎微塵數菩薩所共圍繞。」揀唯閻浮,故云百億。揀下異類,故云同類一界。疏「三遍異類樹形等剎」者,上二皆略釋,下八唯列名目而已。而言等者,等取江河迴轉形等。
言同类者,意指那些具有相同特征的世界,每个世界都拥有须弥山、大海、铁围山和四大洲,以及二十八层天,每层天中都有一百亿个世界,因此被称为“同类”。佛经中说:“这些世界数不胜数,无量无边,无法比较,无法计数,无法称赞,无法思考,无法测量,无法完全描述。法界和虚空界的所有世界,无论是南方、西方、北方,还是四周、上下,都是如此。每一个世界中都有一百亿个人间世界,甚至一百亿个极乐世界,其中的一切都清晰可见。在每一个人间世界中,都能看到如来佛坐在莲花宝座上,被无数微尘数的菩萨所围绕。”这里特别提到了人间世界,因此说有一百亿个。而提到“同类一界”,是指排除了其他不同类型的世界。关于“三遍异类树形等剎”的解释,前两部分已经略去,只列出了名字。而“等”字的使用,是指类似于江河回转的形状。
經列二十形,結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異類,一一流類皆遍十方虛空法界,與前須彌界等互不相礙,各於其中轉斯法輪。疏「四遍剎種」者,向明異類,且舉百億中異類故。今方明剎種,然異類言雖通華藏,言總意別。言遍剎種者,即取最中無邊妙華光香水海中普照十方熾然寶光明世界種,其中攝二十重佛剎微塵數世界。結有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於中布列,今遮那亦遍其中。疏「五遍華藏」者,謂遍華藏一界,有前十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種。既皆如來修因之所嚴淨故,常處其中而演說法。
这段佛经描述了二十种不同的佛界,每一种都包含了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数量的佛土微尘,这些佛土种类繁多,每一种都遍布于十方虚空法界中。这些佛界与之前提到的须弥界等不会互相干扰,各自在其中转动法轮。文中提到的“四遍剎種”是为了说明这些不同的佛界种类,并特别提到了在亿万种类中的不同。现在说明的是佛界的种类,虽然这些种类的名称可能在整个华藏世界中通用,但其具体含义是不同的。所谓的“遍剎種”,是指在无边的奇妙的光芒、香气和水海中普照十方的宝光明世界中,包含了二十重佛界微尘数的世界。这些无法言说的佛界微尘数的世界被布置在其中,现在的遮那佛也遍布于这些世界中。文中的“五遍华藏”是指遍布整个华藏世界的一种界,其中包含了前述的十种无法言说的佛界微尘数的世界。由于这些世界都是如来修行的结果,所以它们非常纯净,并且如来常在其中讲述法法。
疏「六遍餘剎海若種若剎」者,即華藏之外十方無間窮盡法界之剎海,例如華藏也。如第六〈現相品〉說「華藏世界海東有世界海名清淨光蓮華莊嚴,南方名一切寶月光明莊嚴藏,西名可愛樂寶光明,北名毘瑠璃蓮華光圓滿藏,東北名閻浮檀金頗梨色幢,東南名金莊嚴璃瑠光普照,西南名日光遍照,西北名寶光照曜,下方名蓮華香妙德藏,上方名摩尼寶照曜莊嚴。」結云「十億佛剎微塵數等」是也。疏「七遍前六類剎塵」者,前之六段各是一類,此上諸剎皆以塵成,一一塵中皆有佛剎,如來於彼塵內剎中說經故。〈華藏品〉云「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
」法界尚見,何況剎耶?又云「一一塵內難思剎,隨眾生心各別住。」又云「如於此會見佛座,一切塵中亦復然。」其文非一。疏「八盡虛空界容一一毛端之處各有無邊剎海」者,此不論成剎之塵,但取容塵之處兼於空矣。如二界中間空無有物,亦是容塵之處。今取遍法界虛空界,有剎無剎有塵無塵,但可容塵之處即有無邊同類異類一切剎等,如來於此常轉法輪。〈阿僧祇〉頌云「一毛端處所有剎,其數無量不可說,盡虛空量諸毛端,一一處剎悉如是。」又云「彼毛端處諸國土,無量種類差別住,有不可說異類剎,有不可說同類剎。
不可言說毛端處,皆有淨剎不可說,種種莊嚴不可說,種種奇妙不可說。」如是等文,成證非一。而言「於中說法」者,彼次頌云「於彼一一毛端處,演不可說諸佛名,出妙音聲不可說,轉正法輪不可說。於彼一一法輪中,演修多羅不可說。於彼一一修多羅,分別法門不可說。於彼一一法門中,又說諸法不可說。於彼一一諸法中,調伏眾生不可說」等。疏「九猶帝網」者,彼一一微塵既各攝無邊剎海,即此剎等復有微塵,彼諸塵內復有剎海,是則塵塵不盡、剎剎無窮,如帝釋殿網重重重重不可說其分量,而毘盧遮那亦重重無盡常演說法。疏「十餘佛同」下,文自釋。
疏「然上十類一一各遍法界」等者,第三總結也。由上十門,初二有遍法界之言,從三至十皆略此言,故今總結皆遍。
疏「然說十住」下,第四釋妨。謂有問言:若忉利天說十住法既遍虛空周於毛道,未知夜摩天等亦說十住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彼不說,則說處不遍;若彼亦說,處則雜亂。何以經中唯云忉利說十住法,夜摩天處說十行等耶?故為此通。於中三:初總答前問、次重通再難、後「一一品」下以一例餘。初中即隱顯門,謂一門顯時餘門則隱。如以十住為門,唯言十住遍;十行為門,唯明十行遍等。故云為門不同,亦無雜亂。
疏「若約十住至彼此互有同遍法界」者,即第二重通再難。謂更有問云:若約為門不同,為互相見、不互相見?若相見者,還成雜亂;若不相見,何以知遍?今答此問,明有見不見。謂若約相即,即不相見;若約相入,則許互見。言「若約十住與十行等全位相攝則彼此互無各遍法界」者,是相即門。謂若以十住攝於餘位,則唯有十住,餘位如虛空,以餘位廢已同十住故。餘位亦爾,十住遍時非十行等遍,是故互無各遍法界。言「若約諸位相資則彼此互有同遍法界」者,是相入門。若以約力用更資,不壞自他,如兩鏡相照故。
東鏡動時西鏡中之影亦動,故得同遍法界。而有主伴,故非雜亂。如十住為門,帶十行等同遍法界時,但名十住遍,不名十行遍,若十行等為門亦然,則有力能攝者為主,無力被攝者為伴。前相即門中,正十住遍時不妨餘遍,但隱顯不同耳。十住遍時十行等即隱,十行遍時餘隱亦然。依相即門,亦名純門,遍周法界塵毛,唯有十住等故。依相入門,亦名雜門,以諸位一時相資遍故,則十住中有十行等。餘義至義理分齊中廣辯。
疏「十餘佛同者」下,第五隨難重釋,中二:先正顯同遍、後「然主主」下釋通妨難。前中,以竪窮三際、橫遍十方佛佛德用說法皆同故。故經云「三世諸佛已說、今說、當說。」疏中引經「我等諸佛亦如是說」,即橫論也,即證法佛言也。《十地經》云「我不見有諸佛世界,彼諸如來不說此法。」即金剛藏證法菩薩言也。
疏「然主主」下,二通妨中,謂有問言:餘佛說處,與遮那佛為相見、不相見?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謂若相見,即乖相遍;若不相見,即乖主伴。故為此通,謂見與不見二義俱成。二互相見,主伴義成;見與不見,遍義皆成,但各遍同遍以為異耳。文具四句。言「主主不相見」者,遮那為主時,十方餘佛但得為伴,不得為主;若餘佛為主,遮那亦即為伴,不得為主。故云主主不相見。二「伴伴不相見」者,如諸佛為遮那伴時,遮那更不得為伴,故云伴伴不相見,非謂彼諸伴佛自不相見。疏「主伴伴主則互相見」者,即第三第四句也。三主伴得相見,如遮那為主見餘伴佛,伴佛亦見遮那故。四伴主相見者,如遮那為伴,餘佛為主,則得相見。然三四二句,義則不異,但約一人互通主伴,故成四耳。言「無雜亂」者,結為門別故。言「亦無障礙」者,約常融攝故。
疏「又上十處」下,第六總融十義。於中分三:初正顯十義融通;次「而隨」下,對時顯處;後「此猶約」下,三進顯甚深。謂上十重但是器世間耳,未說佛毛孔及眾生毛孔中事一一皆悉重重無盡。言「普賢眾生一一皆爾」者,普賢若望如來亦名眾生世間,若望眾生亦名智正覺世間。又舉普賢則攝一切菩薩也。
第三依主。疏文分五:一總彰大意;二「今說此經」下,假難徵起;三「故說此經」下,總相會通;四「今先明」下,開章別釋;五「是知或說」下,會通餘教。今初,謂如來唯一無障礙身,隨機教異耳。
疏「夫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體」者,若以法界為身,法界即身,不言合體。今以無障礙智與如冥一,故言合體。故《金光明》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則以如智共為真身。既智合如,則令色相功德無不合如。疏「包羅無外與萬化齊其用」者,體既合如,如無不在,如無不包故,令佛身亦無不包矣。萬化云云,即是法身大用。而言齊者,以如來得一切法量等身故,假言齊耳。上二義,明佛身體用同法界體用,故渾萬化即真、會精麁一致,圓融無礙也。故次疏云「窮源莫二」,謂若據本以適末,則一源有萬派;若尋流以討源,則千途無異轍。
若三江之浩淼,並源出於岷山也。「執迹多端」者,即據本適末,不知多端是應迹耳。疏「一身多身經論異說」者,出執迹之由也。由經論中一多異說故,經隨物異、論逐經通、人隨教執;若識其源,一多無礙。故〈光明覺品〉云「一身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切。此身無所從,亦無所積聚,眾生分別故,見佛種種身。」即其義也。言異說者,或說唯一,即如此經云「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等。或說二身,《佛地論》說:一生身、二法身。謂法身實報皆名法身,實功德法故。他報化身俱名生身,為物生故。
《智度論》中意亦同此。又《般若論》說有二佛:一真佛、二非真佛,初是法身、後即報化。下經之中亦多說二。文云「諸佛真身本無二,應物分形滿世間。」又云「佛以法為身,清淨如虛空,所現眾色形,令入此法中」等。或分為三,即法、報、化。亦言法、報、應,應即化也。或說四種,《楞伽經》說:一應化佛、二功德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初是化身,中二是報身,後一是法身。《金光明經》又說四種:一化身非應佛,謂為物所現龍鬼等形,不為佛身,名化非應。
二應身非化,謂地前菩薩所見佛身,依定而現,非五趣攝,名應非化,即四善根所見一大千界一應身也。三亦應亦化,謂諸聲聞所見佛身,見相修成故名為應,人見同類故名為化。四非應非化,謂佛真身。前三並是化身,後一法報二身。《佛地論》中亦說有四:一受用非變化,謂自受用身。二變化身非受用,謂變化身,化地前類。三亦受用亦變化,謂他受用身,化十地菩薩。四非受用非變化,所謂法身。是則前《金光明》約三身上論四,合法報而開化身;今約三身謂四,三身俱開,復重開於報故,雖有四義,理不乖三。或說五身,如《大通經》說。
然叡公《維摩疏》釋云:所謂一法性生身、二亦言功德法身、三變化法身、四虛空法身、五實相法身。詳而辯之,即一法身也。何者?言其生,則本之法性,故曰法性生身。二推其因,則是功德所成,故是功德法身。三就其應,則無感不形,是則變化法身。四稱其大,則彌綸虛空,所謂虛空法身。五語其妙,則無相無為,故曰實相法身。五所以能妙極無相,四大包虛空,三遍應萬化無感不形者,就機而明。何者?三有之形隨業而化,故有精麁大小萬殊之差。二如來法身,是妙功德果,功德無邊,果亦無邊;功德無相,果亦無相;功德方便,果亦方便。
無邊故量齊虛空,無相故妙同實相,方便故無感不形,是為如來真妙法身,陰界不攝、非有非無。一以有此身為萬化之本,故得於中無感不應,如冥室曦光隨孔而照,光雖萬殊而本之者一,所謂真法身也。若直指功德實相名為法身,此乃以法深理假名為身,非色像之謂也。上皆五身義。若以三身攝之,初二是報,次一是化,後二是法。又有義說有於九身,以三身各三故。法身三者,一真法界以為法身,本有三大故,故為三耳。修成為報身。同體大悲名為化身。報身三者,真智所證故名法身,智德圓滿即是報身,為十地所現故曰化身。
應身三者,化必有體即是法身,故經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修因所成即是報身;感而必形,即是化身。」或說有十,自有二義:一約十地所得十身,如《勝天王經》說:一平等身、二清淨身、三無盡身、四善修身、五法性身、六離尋伺身、七不思議身、八寂靜身、九虛空身、十妙智身。二約佛身之上自具十身,即如下明,故疏云「一身多身經論異說」,略示異義無厭繁文。
疏「今說此經佛為真為應為一為多」下,第二假問徵起。於中二:先問、起後。「若言真者」下徵難。今初,但有兩對,已含前後諸義。徵難中,先難真應、後難一多。初中有三:一約名、二約處、三約機。言「為一為多」者,二難一多。言「多處別現」者,如〈光明覺品〉云「如於此處見佛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座,十佛剎微塵數菩薩所共圍繞。彼一一世界中,皆有百億閻浮提、百億如來、百億佛剎,亦如是坐」等文是也。又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等。疏「何以復言而不分身」者,〈出現品〉云「譬如梵王住自宮,普現三千諸梵處,一切人天咸得見,實不分身向於彼。諸佛現身亦如是,一切十方無不遍,其身無數不可稱,亦不分身不分別。
疏「故說此經佛並非前說」下,三總相會通也。於中二:上即遮非、後「即是法界無盡身雲」下顯正。於中三:初總相顯相、次對難會融、後結成難思。
疏「真應相融一多無礙」下,第二對難會融。於中分二:先二句雙標;後「即盧遮那是釋迦故」下雙釋,亦二:先釋真應、後釋一多。前中二:先此兩句唯釋真應,通前約名為難。謂餘教遮那是真、釋迦是應,故經云「清淨法身毘盧遮那佛,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今既相即,明是真應相融,故〈名號品〉云「或云毘盧遮那,或名釋迦牟尼」,但名異耳。又〈華藏品〉中明,第十三重有世界名娑婆,其佛即是毘盧遮那,故知融也。疏「常在此處」,亦兼通前約處為難。謂常在此處,即他處故。
「遠在他方,恒住此故」者,二有二對:正明真應,兼顯一多,而含有身土,對前約處為難。初作真應釋者,以約應故在此,約真故周遍法界。故經云「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眾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初句即真,餘三皆應。第四句常在此處,餘三句即他處也。言「兼顯一多」者,在此處即一,在他處即多。如不起一處遍一切處,處此菩提座,一也。普現眾生前,多也。言含土者,此處即娑婆,他處即兼華藏。
疏「身不分異亦非一故」下,二釋一多也。身不分異,故非多,多不礙一也。亦非一,故雖一,一不礙多也。上唯釋一多。疏「同時異處一身圓滿皆全現故」者,正釋一多,兼該真應。言一多者,以一身全現故,非一非多也。一身現多故,一不礙多;多現而常一故,多不礙一。如上已引「一身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切」等。又云「唯一堅密身,一切塵中現」等。〈出現品〉云「如來於一成正覺身,普現一切眾生數等身成正覺」等。而言同時異處者,若異時異處,容許一身次第遍遊;今明同時異處,決是多身,而是一身全現,故非多矣。
其猶一月一剎那中百川齊現,皆即一即多。又普現故非一,一月故非多故。智幢菩薩偈云「譬如淨滿月,普現一切水。影像雖無量,本月未曾二」是也。故下〈光明覺品〉疏中,明有同時同處見、異時異處見、同時異處見、異時同處見、同異時處一人頓見等。言兼真應者,一身圓滿即是真身,皆全現故即是應身。又言全現者,非分現也。言分現者,如一身中現多頭,頭中有佛,腰現仙人等,即分現也。今言全現者,即此佛身,即一切身、即諸類身,全菩薩身是佛身等。
疏「一切菩薩不能思故」者,結成難思也,兼對前約人為難。菩薩尚不能思,況人天能見耶?以離心緣相故。二十一種功德中,有無能測身。第八十經云「如來清淨妙法身,一切三界無倫匹,以出世間言語道,其性非有非無故。雖無所依無不住,雖無不至而不去,如空中畫夢所見,當於佛體如是觀。」由非真非應、非一非多故,不可作真應一多等思也。故〈光明覺品〉云「佛身無生超戲論,非是蘊聚差別法。」故難思也。又云「無染無所著,無相無依止,體性不可量,見者咸稱歎。」其文非一。既云菩薩不能思,明唯佛境。
疏「今先明十身,後彰無礙」下,第四開章解釋也。於中三:初上二句標、次「言十」下釋、後「以此身雲」下總結周遍。
疏「廣顯其相如第八地及離世間品辯」者,如第八地中明,前十身各有十相,第二十身即是前十之中第七如來身之十相。又明前十身相作,謂隨眾生心之所樂,能以眾生身作自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如上教迹中引。及一一釋相,並在下文。言「離世間品」者,彼五十三中有十佛,即前第二十身,而名小異。彼亦會釋「言十佛者,所謂成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本性佛、隨樂佛。」第五十八中又明十種見佛,即見前十佛文云「所謂安住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願佛出生見、業報佛深信見、住持佛隨順見、涅槃佛深入見、法界佛普至見、心佛安住見、三昧佛無量無依見、本性佛明了見、隨樂佛普受見。」然無著等復有十義,並至下當明。
疏「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其文非一」者,等取下半云「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此即第五經普賢菩薩偈也。言其文非一者,遍於一經,如第六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又云「一一微塵中,能證一切法,如是無所礙,周行十方國。」又云「佛演一妙音,周聞十方國,眾音悉具足,法雨皆充遍」等。如是等用無量無邊,謂或現攝生、或現威儀、或現八相、或現三乘形、或現五趣形、或現六塵境,差別名號業用多端不可稱說,法界微細無不皆遍,故云周遍也。
疏「二相遍無礙,謂上差別用中各攝一切業用」者,如上所明,攝生威儀行住坐臥。如〈不思議品〉云「如來一坐食已結跏不動,遍於十方、經一切劫。」今明即此坐中便具行住及臥也。又如前現八相相遍者,嵐毘尼林神說如來受生云:「善男子!當知我見佛,於此四天下閻浮提內嵐毘尼林園中,示現初生種種神變時,亦見如來於三千大千世界百億四天下閻浮提內嵐毘尼園中,示現初生種種神變。亦見三千大千世界一一塵中無量佛剎,亦見百佛世界、千佛世界乃至十方一切世界,一一塵中無量佛剎。如是一切諸佛剎中,皆有如來示現受生種種神變。
」如是念念常無間斷者,但是一重之遍。今此明一一相中皆具八相,如三十一經云「菩薩在母胎中,自在示現一切法界道場眾會甚微細。菩薩在母胎中,示現一切佛神力甚微細。」又〈離世間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甚微細趣。
何等為十?所謂在母胎中示現初發菩提心乃至灌頂地;二在母胎中示現住兜率天;三在母胎中示現初生;四在母胎中示現童子地;五在母胎中示現處王宮;六在母胎中示現出家;七在母胎中示現苦行,往詣道場成等正覺;八在母胎中示現轉法輪;九在母胎中示現般涅槃;十在母胎中示現大微細,謂一切菩薩行一切如來自在神力無量差別門。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在母胎中十種微細趣。」釋曰:母胎一相之中,八相皆具、萬德斯圓,故云相遍也。又上示三乘,今一乘具三。上示五道,今一道具五。例可知也。
疏「三寂用無礙無私成故」者,若取義顯,應作思惟之思。今用無私之私,則表不偏為故。亦以無心於物故,謂常在三昧為寂,無方利物為用,即定即用故云無礙,如摩尼天鼓,無心雨寶及出聲故。〈不思議品〉云「一切諸佛於一念中,悉能示現一切三世諸佛,教化一切眾生,而不捨離諸佛寂滅三昧,是為諸佛不可思議境界。」又第一經云「身遍十方,而無來往。」第三經云「如來境界不可量,寂而能演遍十方。」第四經云「廣大寂靜三摩地,不生不滅無來去,嚴淨國土示眾生,此樹華神之解脫」等。
疏「四依起無礙無心頓現海印力故」者,謂雖寂用無心,不妨皆依海印之力。又正依定即起用故。〈賢首品〉云「或現童男童女形,天龍及以阿修羅,乃至摩睺羅伽等,隨其所樂悉令見。眾生形相各不同,行業音聲亦無量,如是一切皆能現,海印三昧威神力」等。
疏「五真應無礙應即同法一味平等故」者,釋迦、遮那無二佛故,吾今此身即法身故。第五經云「真如平等無相身,離垢光明淨法身,智慧寂靜身無量,普應十方而演法。」又云「如來真身本無二,應物分形滿世間。」〈光明覺品〉云「如來非以相為體,但是無相寂滅法,身相威儀悉具足,世間隨樂皆得見」等。
疏「六分圓無礙」者,支分不礙全身,全身不礙支分。謂遮那一一身分,手足眼耳乃至一毛皆有舍那全身。〈法界品〉云「如來一一毛孔中,一切剎塵諸佛坐。」〈妙嚴品〉云「佛身一切相,悉現無量佛,普入十方界,一一微塵中。」以一毛之性,不異全身故。故〈出現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一毛孔中有一切眾生數等諸佛身。何以故?如來成正覺身,究竟無生滅故。如一毛孔遍法界,一切毛孔悉亦如是」等。又如來眼等,皆遍法界。若分與圓異,分既有多,應有多箇法界合成一身。以分圓無礙故,一遍一切遍也。又〈法界品〉中,普賢毛孔支節亦然。
疏「七因果無礙不礙現因故」者,謂一一毛孔,現自遮那往昔本生行菩薩行所受之身及所成事,亦現十方一切菩薩身雲。及下經中,眉間出勝音等塵數菩薩。又第一經云「三世諸佛所有神變,於光明中靡不咸覩。」第五經云「佛以本願現神通,一切十方無不照,如佛往昔修治行,光明網中皆演說。」第六經云「一一佛身中,億劫不思議,修習波羅蜜,及嚴淨國土。」如是等文,其處甚多。
疏「八依正無礙」者,如上說因中釋。又此身雲即作一切器世間故。故經云「或作日月遊虛空,或作河池井泉水」,又「或時作地水,或復作風火。」相入相即六句,並如前釋。
疏「九潛入無礙」等者,文中二:先標章、後「入眾生界」下解釋。釋有二義:一明佛入眾生、二「又亦攝」下明眾生入佛。皆眾生不知,故云潛入。今初有三:初一句正釋、次「如來藏」下引喻、後「故出現」下引證。喻中,眾生真心名如來藏,隨無明等緣,作諸眾生流轉三界,而此真心自性不失。故《勝鬘經》云「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亦難可了知。」若轉以喻顯者,如大海水因風成波,而不失濕性。佛亦如是,隨眾生感,現萬類殊形,而如來身不失自性。此以眾生自法身作自眾生,喻如來真身入一切眾生。
疏「故出現品」下引證,引其二文。初佛智潛入者,此以智身通證佛身。佛身隨化,文處蓋多。今取潛入之義,故引〈出現〉耳。彼經云「譬如大海,其水潛流四天下地,及八十億諸小洲中,有穿鑿者無不得水。而彼大海不作分別我出於水。」合佛智海水亦復如是,流入一切眾生心中。若諸眾生觀察境界修習法門,則得智慧清淨明了。而如來智平等無二無有分別,但隨眾生心行異故,所得智慧各各不同。今所引者,正取潛入之義耳。疏「又云眾生心中」等者,亦是彼品前文已引。
疏「又亦攝」下,上辯潛入,佛入生身,生不知故。今明攝他,正攝他時不礙入他,故稱無礙。
疏「十圓通無礙」等者,文中二:先別明、後總結。今初。以遮那佛融大法界而為其身,故無不即。不待現身方名即事等,以法界之體無不包故、無不即故,令身亦然。若指相別說者,佛身色相,即事也。全同法身,即理也。「即一即多」,乃有二義:一法身為一,應化為多,真應既融,故相即也。二此一處應即多處應,亦以體融。又即此一應為多應故。故〈光明覺品〉云「一身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切。此身無所從,亦無所積聚,眾生分別故,見佛種種身」等。「即依即正」者,亦有二義:一以法性身土融無二故。
二者有國土身故即依,有智正覺等身故即正。「即人」者,證法成人故。「即法」者,佛以法為身故。「即此即彼」者,不離菩提樹而遍一切處故。既亦不離一切處而坐菩提樹,可言即彼即此也。二義小異。彼此相即是同。又即此佛是他佛故,他亦是此。「即情」者,異木石故。「即非情」者,同色性作河池等故,非情即佛體故,蘊界入等若虛空故。「即深即廣」者,無形絕相故深,量無不包故廣。又量同空故廣,離空相故深。故〈問明品〉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虛空,一切眾生入,而實無所入。
」〈出現品〉云「譬如虛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一切如來亦復如是」等,廣也。「非至非不至」,深也。又如虛空寬廣非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等,皆深廣也。又〈妙嚴品〉云「佛身普遍諸大會,充滿法界無窮盡」,廣也。「寂滅無性不可取」,深也。「為救世間而出現」,具深廣也。「即因即果」者,因無異果之因,果無異因之果故。十身之中,有如來身、有菩薩身故。「即三身即十身」者,若以佛身上十身者,菩提身、願身、化身、力持身、意生身,即三身中化身攝也;相好身、威勢身、福德身,義通報化。法身即法身,智身義通三身,局唯報身,故即三是十、即十是三。若約融三世間十身即三身者,如來身通三身;智身亦通三身;法身、虛空身即法身;餘六通法化,法身體故、隨物應國土等故。
疏「同一無礙法界身雲」,二總結成也。即以無障礙法界為體,含四法界何所不具,故無不即耳,則未有一法非佛身也。
疏「以此身雲遍前時處常說華嚴」者,第三總結周遍也。上來第四開章釋竟。
疏「是知或說報身在色究竟,約攝報說」等者,第五會釋餘教也。文中三:初別會、二總非、三揀濫。今初,略會五文:一會《起信》、《唯識》等文。《起信論》云「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藏和尚疏引《地論》釋云「一者現報利益,受佛位也。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自問云:何故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耶?一義云:以寄報十王,顯別十地。然第十地寄當此天王,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餘義如別說。
」《天宮鈔》釋餘義云「二即四智圓滿,《唯識》即實報成佛。此示高大身,即他受用。《唯識》為引攝二乘,令知菩提樹下非是報身,且指彼為實報也。」疏今亦據二文之意及《十地經》文通之,故云「約攝報 說」。
疏「或說報身在餘淨土約引攝」者,即第二通《涅槃》、《央掘》等經也。《涅槃》二十四〈高貴德王菩薩品〉明十功德中第四功德,高貴德王難云:「若有菩薩修大涅槃,悉作如是十事功德,如來何故唯修九事、不修淨土?」佛答:「具修。」末云:「善男子!西方去此娑婆世界,度四十二恒河沙等諸佛國土,彼有世界名曰無勝。彼土何故名曰無勝?其土所有莊嚴之事,悉皆平等無有差別,猶如西方安樂世界,亦如東方滿月世界。我於彼土出現於世,為化眾生故,於此界閻浮提中現轉法輪。非但我身獨於此中現轉法輪,一切諸佛亦於此中而轉法輪。
以是義故,諸佛世尊。非不修行如是十事。善男子!慈氏菩薩以誓願故,當來之世令此世界清淨莊嚴。以是義故,一切諸佛,所有世界無不嚴淨。」釋曰:既言為化眾生居此閻浮提,無勝國土是我嚴淨,明指報身在餘淨土。言央掘經者,經文稍廣,今略義引。謂佛答央掘云:「我住無生際,而汝不覺知」等。央掘難云:「若住無生際,何以生於此土?」佛答云:「東方有佛,汝往問之,當為汝說。」央掘與文殊同往問佛,彼佛答言:「彼釋迦者即是我身。」大意明餘淨土中佛是證無生際者,今生娑婆是化現耳,故云在餘淨土。而疏言約引攝說者,不言嚴淨華藏及周法界帝網之剎,不言此身周滿法界,而言在於東方等,明是隨宜引攝娑婆雜惡眾生令修淨土之行耳。
疏「或說舍那坐千葉華攝二地說」者,第三通《梵網》等經。彼云「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周匝千華上,復現千釋迦。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等者,即以蓮華臺上為本源盧舍那,千葉釋迦復是大化,一釋迦更有百億方為小化者,亦不言其身充滿一切世間。普賢蓮華有不可說葉,量周法界。十地菩薩之華尚量等百萬三千大千世界,況如來耶?明知亦是他受用身攝二地耳。以二地戒度圓滿,故為說戒。
以初地化百佛剎則有百葉之華,二地化千佛剎故華有千葉,若至三地應見萬葉,四地億葉,五地千億,六地百千億,七地萬億那由他,八地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九地百千萬億阿僧祇國土微塵數,十地不可說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據上十地,百萬三千尚猶略說,故知非顯真極之身。
疏「或說登地方見約勝機說」者,即四通他受用身。登地之機,為勝機耳。前別約二地,今通約十地也。
疏「或分三異約體相用說」者,第五通會三身也。若直說者,法身約體、報身約相、化身約用。然《起信.立義分》云「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藏和尚釋相大云「二種藏中,唯取不空如來藏也。用大者,謂隨勝業,約自體大用。報化二身,約麁細之用。令諸眾生始成世善,終成出世善也。」釋曰:依此解者,體相二大俱名法身,以性功德本自有故。用即報化,亦是約三大說。若各配者,一以不空之藏修成方顯,為真報故,用大中報;他受用故,顯勝名報;若應約登地之機,亦是化故。
疏「俱非此經真實之義」,第二總非也,以十身圓融為實義故。
疏「設分三十」,第三揀濫也。云何揀耶?麁相約教而說,三身為權、十身為實。若不知三身即是十身,為不融前,權外立實,故失經宗。
第四依三昧。疏文分二:先立理正明、後對文略釋。今初,先別顯、後結成。初中,下十住疏明入定意總有六義:一此三昧是法體故,即《十地論》意。二非證不說故。若不證而說,則是生滅心行說實相法。三總顯法體非思量境故。明要忘心方契上義。前約顯實,此約遮過。然上三義,後後釋於前前,大同小異。四觀機審法故。須藥病相當,方可說故。五為受佛加故。上四內因,此一外緣,因緣和合方能說故。六成軌儀故。即一向為生。上五自利,此一利他。今疏含具。初之二句。總相立理。非唯入定為物。出定亦然,宜見出者則出,宜見入者便入,故云唯物。聖無定亂,故云「聖豈然乎」。故《淨名》云「不定不亂」。
疏「示軌後徒」下,別顯意也,此即第六意。疏「明將有說必須淨鑒前理」者,含前四意。靜者,離思量也。鑒者,證法體也。靜鑒前理者,觀機審法也。前字兼機故。佛加可知。「從定起而發言」下,亦明非證不說,亦總顯前六之勝用也。
疏「故於諸會」下,總結成也。九會說經,八會入三昧,第二不入,故名為多。第一會,普賢菩薩入毘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第三會,法慧菩薩入菩薩無量方便三昧。第四會,功德林菩薩入菩薩善思惟三昧。第五會,金剛幢菩薩入智光三昧。第六會,金剛藏菩薩入菩薩大智慧光明三昧。第七會,如來自住剎那際三昧。第八會,普賢菩薩入佛華嚴三昧。第九會,如來自入師子頻申三昧。第二不入者,未入位故。有云:蓋文漏耳。說世間法尚須入定,況十信耶?若約所表,前義無失。
疏「有不入」下,第二對文略釋。不入之義,已如向說。「其所入」下,顯勝超劣。寄位優劣,所入不同。人法俱勝故,一一三昧皆盡法源,非如入初禪時不入二三等故,以盡法源故,並感諸佛三業加等。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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