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
梁 寶亮等集71卷CBETA T1763大于一万字 62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五
釋有餘無餘偈義 論施闡提無福義
解释“有馀”和“无馀”的偈颂含义,讨论对极难成佛之人的布施以及无福的含义。
大眾問品之第二
世尊!一切契經說有餘義(至) 亦有餘義亦無餘義。
世尊!所有佛经都包含有餘义和无餘义。
案僧亮曰:昔說契經,具二種:如《法華》中說一解脫,是無餘也;復倍上數,是有餘也。其餘皆爾。法瑤曰:謗法犯重五逆罪等,初無改悔、護法之心,必斷善根,向一闡提。此謂亦魔道也。若能常懷慚愧、起護正法之心,以此因緣,戒還如初,謂亦天道也。從此竟「棄捨破戒如除稊稗」,答此問也。智秀曰:此下訖第四八戒齋法,正答第十問,云何為眾生廣說於祕密也。而先訖「除棄破戒如除稊稗」,答第十六問,云何諸菩薩遠離一切病也。所以爾者,向辨難施有餘,仍顯離病之法也。破戒之罪能壞身心,謂之為病。經力能滅,故致此問也。
根据僧亮的解释:过去所说的契经,包含两种意义:比如《法華经》中提到的解脱,是无餘义;而数量超过这个的,则是有余义。其他的契经也是如此。法瑶说:那些诽谤佛法、犯下重罪和五逆罪的人,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悔改和保护正法的心,必定会断绝善根,走向一闡提的道路。这就是所谓的魔道。如果能够常怀慚愧,发起保护正法的心,因为这样的因缘,戒律可以恢复如初,这就是天道。从这里结束“棄捨破戒如除稊稗”,回答这个问题。智秀说:接下来的内容是第四八戒齋法,正是回答第十个问题,即如何为众生广泛讲述秘密。而先结束“除棄破戒如除稊稗”,回答第十六问,即如何使菩萨远离所有疾病。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之前讨论了难以施舍的有余,仍然显示了远离疾病的法门。破戒的罪过能够破坏身心,称之为病。经文的力量能够消除这些,因此提出了这个问题。
純陀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至) 餘一切施皆可讚嘆。
純陀对佛陀说:世尊!正如佛陀您所说的(至)除了一切施舍都可以称赞。
案僧亮曰:闡提者,無信等善根,名為闡提。殺之則無從地之罪,施之亦無從地之福,故除之也。
根据僧亮的说法:所谓的闡提,是指那些没有信仰等善根的人,被称为闡提。杀害他们不会有来自大地的罪过,给予他们施舍也不会有来自大地的福报,因此将他们排除在外。
純陀問言:云何名為(至) 一闡提者其義云何。
純陀问道:什么是一闡提?它的含义是什么?
案僧亮曰:問已成闡提、未成闡提之間也。純陀意謂雖未成闡提,此既重惡業人,雖有微善,要與無善根同。是以重問也。
根据僧亮的解释:这是在询问已经成为闡提和尚未成为闡提之间的差别。純陀的意思是,即使还没有成为闡提,这些人既然已经造下了重大的恶业,即使有微小的善行,也与没有善根的人相同。因此他再次提出这个问题。
佛告純陀:若有比丘(至) 亦名趣向一闡提道。
佛陀告诉純陀:如果有比丘(到)也被称为趣向一闡提道。
案僧亮曰:成其問也。說四種惡人永無改悔,趣向闡提也。
根据僧亮的说法:这是在回答这个问题。提到四种恶人永远不会有改悔之心,他们最终会走向闡提的道路。
若復說言無佛法眾(至) 施其餘者一切讚歎。
如果还有人说没有佛法的群体(那么)将其他的人施舍给一切,所有人都会赞叹。
案僧亮曰:謂法相無邊,不可一人知盡。無佛法眾,雖有因果,亦向闡提也。
僧亮认为:法相是无边无际的,不是一个人能够完全理解的。即使没有佛法的群体,虽然存在因果关系,但最终还是会走向闡提。
爾時純陀復白佛言(至) 如是等人名為破戒。
那时純陀又对佛说(至)像这样的人被称为破戒。
案僧亮曰:三逆謗法不必有戒,其言破戒,此義云何?「若犯四重」至「名為破戒者」,明比丘害親謗法,其罪則重於在家。今云何但說破戒也。
根据僧亮的解释:犯下三逆謗法的人不一定持有戒律,这里所说的破戒,是什么意思呢?“如果犯了四重罪”至“被称为破戒的人”,说明比丘如果害亲謗法,其罪过比在家众更重。现在为什么只说破戒呢?
純陀復問:如是破戒(至) 我說是人不為破戒。
案僧亮曰:舉二因緣,一生重悔、二勤護法。具此二善,不障解脫,名不破戒。
何以故?善男子!譬如日出(至) 有施是者福不足言。
案僧亮曰:上雖說受學大乘,未明能救重罪是涅槃經也。
又善男子!犯重罪者(至) 施是人者得勝果報。
案僧亮曰:法有深淺,作罪之心有輕有重,重心作罪,輕心不能滅也,乃廣說其相也。
善男子!譬如女人懷妊垂產(至) 有如是等無量果報。
案僧亮曰:譬重心護法,法由人弘,弘法在行,謂戒定智慧次第相生。今日慧解,藉戒定為因。因譬女也,今解譬子。昔日戒定甚淨,必生勝慧,譬垂產。遇值惡緣而犯重禁,譬國亂也。捨淨之穢,譬之他土。以本因力聞涅槃經,譬天廟也。信常樂淨,以譬生子。又聞經說護法功德能除犯重,譬聞舊邦安隱豐樂。勤加護法,譬携持其子也。欲令本戒清淨,譬還本土也。末法耶惑,執偏教者不受常說,譬水暴急不得度也。遂執常解,沒命不捨,譬命終也。雖有破戒本惡,以護法之功,起登大道,為天中也。法瑤曰:為改悔護法者設譬也。明昔善已有今解之萌,譬懷妊也。天廟者,講法之處也。聞法改悔,生護法之心,譬生一子也。
純陀復言:世尊!若一闡提(至) 一切所施非無差別。
案僧亮曰:菴羅菓者,菓能生菓,譬善能生善也。種果之法,破核除肉則難生,全核因肉則易生。而犯重罪之人,以譬食菓肉也。吐核置地者,核生雖難,猶自可為菓種,明雖犯重罪,而猶有微善可作善種也。破而嘗之者,以貪甜故,滅菓種也,譬愚癡重故,斷徵善根也。「心生悔恨」以下,明菓種已斷,雖欲將護,果不可生,譬善斷不悔,安得生哉。不名闡提者,以不悔故名闡提耳,非以悔故名闡提也。法瑤曰:此譬不改悔一闡提之徒。初受戒為食果,破戒為吐核也。
純陀復言:何故如來(至) 捨棄破戒如除稊稗。
案僧亮曰:是佛弟子,未得清信,亦事尼楗,為說唯施尼楗有福,餘則無福。疑以問佛,佛因事答之耳。
復次善男子!如我昔日(至) 一切自在必受安樂。
案法瑤曰:上來所明無餘之義一周已畢,今次明昔說皆亦有餘不盡義也。行者若能了此有餘法性,則無八倒之苦,唯受於法樂耳。從此竟品,答云何知法性而受於法樂也。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至) 廣問如來如是偈義。
案僧亮曰:女無實德、男不自在、世間無樂,不應起慢不受佛法也。
爾時文殊師利法子(至) 如是之人則我弟子。
案僧亮曰:有罪求悔者,須受悔者歡喜也,故但隨不逆,必因受悔者而得清淨也。故不觀作以不作,要內懷重愧,知不悔為惡、悔之為善,故但自觀身善不善行。
爾時世尊為文殊師利(至) 諮問如來如是密教。
案僧亮曰:若羅漢以己譬彼者,凡夫須護,羅漢亦應須護也。
爾時文殊師利復說是偈(至) 則墮無間獄。
案僧亮曰:無明是眾惑之主,譬父也。貪愛性染,譬母也。
爾時如來復為文殊師利(至) 問於如來如是密語。
案僧亮曰:屬師義不成者,制命由師,眾義斯備,苦義不成也。不屬師義不成者,不從師訓,愚闇無知,樂義不成。若得自在,不成就者,不屬師故,愚闇無知,不名自在。
文殊師利復說偈言(至) 我於爾時為說此偈。
案僧亮曰:二偈說八戒功德,八戒以齋為本,釋所以齋也。生死之本,食與嫉妬,難卒除也。齋以損食,是厭生死之義也。是以佛訶帝釋,漏盡之人,應說此偈,偈在論文。一切有大力者,釋不令斷食、為斷嫉妬。外道厭生斷食,身無力故,不能思道斷嫉妬也。多病苦者,苟是漸損,不制中前而制中後者,夜食不消,多得病苦,於道亦妨。一切淨行是八戒也。處中是淨,安樂是涅槃也。汝若得病,我亦如是者,明中後齋法本為凡夫,不為聖人也。第四八戒者,十戒具戒,此二戒是出家戒也;五戒八戒,此二戒是在家戒也,故云第四也。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至) 云何復名一切義乎。
案僧亮曰:無餘之義,經經皆有,但從始至終,事事皆實也。智秀曰:由佛說法有今昔兩異,願聞定說也。請答第八問云何說畢竟不畢竟耶。如令今教定能斷疑者,昔何以作不定說?
善男子!一切者唯除助道(至) 汝今所見微妙甚深。
案僧亮曰:欲以一釋兩遣也。先說無餘,其外是有餘也。正因緣因相助斷惑,因名助道,說因盡也;果名常樂,說果盡也。所以言善者,常則非善非果。以差別之因果無遺,謂一切也。說皆是實,謂無餘也。智秀曰:亦名無餘者,正出定教,顯佛圓果,因此言是也。其餘諸法者,出不定教體也。欲令樂法諸善男子者,釋其後意,辨不定之說皆為時情。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 讀誦通利書寫經卷。
案法瑤曰:向明知法性,今明所得功德即是受法樂矣。智秀曰:次答云何而得近最勝無上道也。明持經得功德,自然趣向無上果也。
爾時諸天世人及阿脩羅(至) 諸菩薩等得住初地。
案僧亮曰:初地具檀波羅蜜,佛現身密受其供養。功行如此,故稱初地也。智秀曰:略說中第三,略附囑也。
爾時世尊與文殊師利(至) 及與純陀而授記莂。
案僧亮曰:未得位者入位,已入位者受記。第三菩薩事記也。
授記莂已說如是言(至) 右脇而臥如彼病人。
案僧亮曰:第五現涅槃事訖也。智秀曰:就付囑中有五重,第一天人請、第二佛答、第三天人設供養、第四為受記、第五付囑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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