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疏

唐 法寶撰30卷CBETA T1822大于一万字 9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俱舍論疏卷第三十
沙門法寶撰
破執我品第九之二
論「若唯五取蘊至荷重擔者」,犢子部引經難也。若即五取蘊名為我者,何故世尊作如是說:有取捨重擔,荷重擔者。
論「何緣於此佛不應說」,論主徵也。何緣於此假我,不許佛如是說?
論「不應重擔即名能荷」,彼部答也。即五取蘊名之為我,復是重擔,即應能荷是所荷也。如我所宗,說能荷是我,所荷取蘊,即無此失。
論「所以者何」,論主徵也。所以佛不應說。
論「曾未見故」,犢子部答。曾未見說能荷即所荷故。
論「不可說事亦不應說」,論主例破也。汝立第五不可說法藏為我,此不所說事,亦不應說。
論「所以者何」,犢子部徵也。
論「亦未見故」,論主答也。未見不可說事而說也。若說即是可說,非不可說。
論「又取重擔至曾未見故」,論主反難。取重擔為例,能取重擔,謂即是貪等。所取重擔,即五取蘊。即貪等即是五取蘊收,如何能取即是所取?曾未見故。
論「然經說愛至荷者應然」,論主舉取擔者即是蘊攝,例能荷者亦即蘊收。
論「即於諸蘊至乃至廣說」,論主以義通也。即於諸蘊立數取趣,佛恐執實有別我常住實有,後文自云:但隨世俗說此具壽有如是名。
論「如上所引至補特伽羅」,論主釋經意也。為令了此以蘊為我,可說無常,非實有性。即五取蘊自相逼害,得重擔名。前前剎那引後後故名為荷者,非是實有別我名為荷者。
論「補特伽羅至邪見攝故」,彼宗又引文證實我也。若無實我,應無化生有情,撥無名為邪見。
論「誰言無有至理實有故」,論主通也。我不言無化生有情,如佛所言:我說有故。佛所言者,謂蘊相續能往後世,不由胎、卵、濕名為化生有情。化生諸蘊理實有故,撥此為無,故邪見攝,非謂實我。
論「又許此邪見至不應修所斷故」,論主反難。無撥我邪見也。汝說撥無化生我故名為邪見,汝宗說我非四諦攝,此見不應見四諦斷。又迷理故非修道斷,故知無有撥我邪見。
論「若謂經說至一聚一言」,論主遮彼浪引文也。彼說言一我生在世間,明非是蘊。蘊非一故者,亦不應理,此於總蘊聚中假說一故。如世間說:於一麻聚、一米聚等。雖有八微多物,總說一故。
論「或補特伽羅至生世間故」,論主反難也。以經說一,即謂非蘊是別一我。經說於生,我應有為。違汝宗也。
論「非此言生如蘊新起」,彼宗通我生,非如蘊新起。
論「依何義說生在世間」者,論主徵也。我生世間非如蘊起,依何義說生在世間?
論「依此今時至取別位故」,彼宗通也。說我為生者,非是如蘊新生,但是我取新蘊,故名為生,如世間說能祠者生、記論者生。然此祠者實不新生,以彼初者取明論故名之為生。又如世間言老者生、病者生等,然此老、病實非新生,以取別位名為生也。我亦如是,實非如蘊更別新生,以取別蘊名為生也。
論「佛已遮故至故佛已遮」,論主引經遮也。佛言捨此蘊,及能續餘蘊,唯除五蘊法假,許有能續諸蘊,已遮別我。汝說實我捨取諸蘊,豈非所遮?
論「頗勤具那契經至取捨諸蘊」,論主又重引經證無我取捨諸蘊也。
論「又汝所引至為喻不成」,論主兩關破前引喻也。若說是我,即不極成,我不許故。若是心等,又念念滅,新新生故。取捨不成,身如心等。又如明等與身有異,蘊亦應異補特伽羅。老、病二身前後各別,皆無取捨。若同數論說有轉變,如前已破。
論「又許蘊生至此異蘊及常」,若如彼宗蘊生我不生者,即定許我異於蘊及我是常。即違彼宗補特伽羅非常非無常與蘊不一不異。
論「又此唯一蘊至與蘊有異」,論主重出彼計。我一、蘊五,我與蘊異也。
論「大種有四至不異大種」,犢子部反難論主也。大種有四、造色唯一,而言大種不異造色。雖蘊有五、我唯有一,因何不許不異五蘊。
論「是彼宗過」,論主通也。
論「何謂彼宗」,犢子部問也。
論「諸計造色即大種論」,彼宗說大種即是造色,是彼宗過也。
論「設如彼見至補特伽羅」,縱計破也。若犢子部執我與蘊,同覺天造色即大種者,即應亦同大種即是造色、蘊即是我。
論「若補特伽羅至命者即身」,犢子部難也。若不如我宗別有我者,謂即五蘊名命者等。世尊答外道問,何不記言命者即身?
論「觀能問者至龜毛硬軟」,論主答也。我宗即蘊假說為我。即蘊是我外道妄執有別實我,與蘊一、異。由我無故,一、異不成,故佛不記。如人不答龜毛硬、軟。若答即是異語,不當問頭。
論「古昔諸師至與身一異」,論主舉昔答釋犢子部疑也。如文可解。
論「佛何不說命者都無」,外問也。
論「亦觀問者至不為說假有」,論主答也。若謂諸蘊名為命者,言無命者即撥諸蘊,隨邪見故,非受法器,不為說假有。
論「理必應爾至如經廣說」,更引經非受法器不為說也。若答為有,恐執常我;若答為無,恐生斷見,故佛不答。
論「依如是義至便壞善業子」,依前長行之義說此頌也。如虎銜子,不急不緩。若急說有命者,即執真我為有,為我見牙傷;若緩說無命者,撥俗我為無,便壞善業子,所以不答。
論「復說頌言至佛不答有無」,更重前義,如文可解。
論「何緣不記世間常等」,因論生論,問餘不記也。
論「亦觀問者阿世耶故」,答也。問者意不同故。
論「問者若執至四皆非理」,明二種意樂皆不可記。若執我為世間,我體都無故,不可答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故。
論「若執生至亦皆非理」,若執生死以為世間,答常無常等亦皆非理。
論「謂若常者至皆不應理」,釋執生死為世間,四答皆有失也。如文可解。
論「如離繫子至不為定記」,引例釋也。
論「有邊等四至皆有失故」,類釋有邊等四也。
論「寧知此四義同常等者」,外問也。
論「以有外道至義與前同」,引事答也,如文可解 嗢底迦,此云能說。
論「復以何緣至有等四耶」,外問也。
論「亦觀問者至而發問故」,答也。彼謂已解脫我名為如來,故佛不答,同前失故也。
論「今應詰問至死後亦有」,問犢子部也。
論「彼言恐有墮常失故」,犢子部答也。彼宗計我非常無常故。
論「若爾何緣至墮常過失」,引類難也。若謂恐墮常故,不答死後有我。恐墮常故,因何身壞等。
論「若佛先見至由我體都無」,論主兩關破也。若言未解脫我,佛先見故,即為記之。彼涅槃已便不復見,以不知有故佛不記有者,即撥大師具一切智,有而不知故。若許世尊有一切智而不記者,或應許不記,由我體都無。
論「若謂世尊至及常住過」,又難也。若謂見解脫後我而不說者,即離蘊過,蘊滅我在故。及墮常見過,計我常故。
論「若見非見至非一切智」,又難。見、不見俱不可說,即應漸言。不可說佛是一切智、非一切智,即違經說佛是一切智故。
論「若謂實有至墮惡見處故」,又敘彼計也。以契經言諦故、住故。定執無我者,墮惡見處故。故知有我,若執無我,墮惡見故。
論「此不成證至墮惡見處故」,論主破也。以經說定執無我者墮惡見故,即證有我。彼經又說定執有我者墮惡見故,亦證無我也。故知此經令離斷、常,不證有我。
論「阿毘達磨至分明說故」,論主引阿毘達磨證也。言我有、無,是常斷見攝,深為應理。執我有、無,常、斷邊故,如前所引《筏蹉經》中分明說故。
論「若定無有補特伽羅至定有補特伽羅」,犢子部難也。若無有我,為可說誰流轉生死?不應生死自流轉故。既經中說馳流生死,故知定有補特伽羅。若諸蘊相續,當處即滅,何得有流轉。
論「此復如何流轉生死」,論主問也。我非無常,如何說流轉生死?
論「由捨前蘊取後蘊故」,外人釋也。我非無常,所取捨蘊是無常故,名為流轉。
論「如是義宗前已徵遣」,論主指前,破我依蘊等宗也。
論「如燎原火至流轉生死」,論主破外執訖,自述假我流轉義也。先喻、後法。如文可解。
論「若唯有蘊至名為妙眼」,外引教難也。前蘊已滅,後蘊別生,如何可說今我於昔為世導師?
論「此說何咎」,論主反問也。
論「蘊各異故」,外人答也。若說五蘊假名我者,昔蘊、今蘊體既各別,如何今我是昔我耶?
論「若爾是何物」,論主反問也。
論「謂補特伽羅」,外人答也。
論「昔我即今,體應常住」,論主難也。汝宗計我非常、無常。若昔我即今我,應是常,違自宗也。
論「故說今我至曾燒彼事」,論主述正義也。如人將一炬火,先燒其草、後燒其木。雖剎那滅,是一相續,得說此燒木火曾燒於草,非謂前後火體不別。世尊今我昔師義,亦准此顯昔與今是一相續,非前不滅。
論「若謂決定至去解脫遠」,論主難也。若謂決定有真實我,此我微細,佛智最勝,觀此我時最明了見。既見我已便起我見,乃至我愛所縛,便為謗佛,去解脫遠。文中先出過,次引教,後結成也。
論「若謂至此言無義」,論主牒計破也。若謂非我計我便起我愛,於我見我不起我愛,此言無義。
論「所以者何」,外徵無義所以也。
論「於非我中至無理為證」,答無義所以也。於我計我、於非我計我,執自異他,無有差別,無理為證。實我不愛,妄我即愛。
論「故彼於佛至起見瘡皰」,結犢子過也。
論「如是一類至無解脫過」,述佛法中有犢子部,及撥一切法體皆非有。外道執有別真我性,皆同不能免無解脫過。
論「若一切類至何能憶知」,諸執我者共為此難:若一切類我體都無,剎那滅心,何能憶知曾所受境及相似境。
論「如是憶知至心差別生」,論主取經部義答也 從相續內,是自身內。念境想類是前時心,念境取像類別,心種子生差別,是種子之異名也。取像是想之化用。
論「且初憶念至無間生」,外問也。前釋後憶念起從前憶念心差別生,即前憶念為從何等心差別生?
論「從有緣彼至心差別起」,答也。此初憶念,從前有緣彼相似法作意相屬想心差別。不為依止差別,是身異也。愁憂散亂等緣者,是損壞種子功能,要前品緣,不為此緣損壞種子功能。即生初憶念,即是初憶念生。從緣此境作意等緣,及彼種子生也。
論「雖有如是至有功能故」,論主釋。憶念生必具因及緣二種方生,更不見離此二外有我功能故。
論「如何異心至有憶念理」,彼宗難也。前心、後心別,後心憶念前心境。天授、祠授兩心別,祠授能憶天授之心境。
論「此難非理至有因果性故」,論主通也。前心、後心一相續,有因果義,所以後心憶前心境。天授、祠授是異相續,無因果故,不相憶也。
論「我等不言至有後記知生」,論主重釋。非異心見境異心能憶,相續一故。然從過去緣彼境心功能差別種子,引起今時能憶念識。謂如前說,相續轉變差別力故生念何失?由此憶念力,有後記知生。
論「我體既無熟為能憶」,彼師問也。
論「能憶是何義」,論主問彼師也。
論「由念能取境」,彼師答也。
論「此取境豈異念」,論主徵也。既由念取境,豈念外別有取境?
論「雖不異念但由作者」,彼師答也。雖念外無別取境,然念取境之時由有作者。
論「作者即是至彼類心差別」,論主答也。汝說作者別有於我,我說作者即是念因。
論「然世間所言至說彼能憶」,論主重釋也。世間言制怛羅能憶,此於蘊相續立制怛羅名,非於實我。從先見心後憶念起,說彼能憶。制怛羅,是正月星名,有人正月生,從此星為名。
論「我體若無至說第六聲」,彼師難也。
論「此第六聲依屬主義」,論主答也。
論「如何物屬何主」,彼師問也。
論「此如牛等屬制怛羅」,論主答也。
論「彼如何為牛主」,彼師徵也。
論「謂依彼彼至彼得自在」,論主答也。
論「欲於何所至尋求念主」,論主責也。
論「於所念境驅役於念」,彼師答也。
論「役念為何」,論主問也。
論「為令念起」,彼師答也。
論「奇哉自在至而驅役此」,論主責也。如何為令此生還驅役此,即能生為所生過。
論「又我於念至為令念行」,論主兩關問也。
論「念無行故但應令起」,彼師答也。念是心法,不可令行,故我應令此念起也。
論「則因名主至為念主耶」,論主為彼師釋念主也。
論「即諸行聚至亦不離因」,論主為彼師釋牛主及牛皆無實也。俱是諸行一類相續,然能令彼於異方變異生因,名為牛主者,即是能驅役牛者。
論「憶念既爾至亦應例釋」,准憶念例釋記知。准憶知,熟為能了,誰之識等,亦應例釋。大體雖同,非無少異。
論「旦識因緣至如應當知」,釋少異也。說因義同,從緣少異。
論「有作是言至能了等者」,大文第三亦破數論也。此念、意立能了等者,是其我也。
論「今應詰彼至能了亦爾」,論主先破其喻,准喻破法也。兩關徵問。天授是何?若是實我,此如前破。若假士夫,體非一物。於天授諸行相續,假立天授名故。此破喻也。如天授能行,識能了亦爾。類破法也。
論「依何理說天授能行」者,外問也。
論「謂於剎那至焰聲能行」,論主答也。即假相續雖剎那滅,從此至彼異處生時名之為行,因名行者,非謂實我從此至彼,猶如焰、聲雖念念滅,異處生故世說為行。
論「如是天授至亦作是說」,類行釋了也。聖人順世間,故亦作是說。
論「經說諸識至為何所作」,問也。
論「都無所作至說名了境」,論主答也。此同《解深密經》外道不共陀羅尼,若雜染、若清淨法,我說一切皆無作用,亦都無有補特伽羅,以一切法離所為故。
論「如何似境」,問也。
論「謂帶彼相至名為了境」,釋也。識生之時,有境相名為了境,無根相故不名了根。
論「或識於境至說鐘鼓能鳴」,更釋識能了也。如因鐘、鼓有鳴,說鐘、鼓能鳴。因其前識為後識因,能了境故,說識能了。就因說也。
論「或如燈能行識能了亦爾」,又第三釋也。
論「為依何理說燈能行」,問也。
論「焰相續中至說名能了」,釋也。燈異處相續生時名為燈行,識於異境說識為能了,即體是能也。
論「或如色生色住至理亦應然」,以喻顯無了者也。如色生等無別生者,識了於境亦無了者。
論「若後識生至如芽莖葉等」,外問也。
論「有為皆有住至後必異前」,論主釋也。有為法有異相故,後識不可定似於前也。
論「若異此者至自然從定出」,論主反難釋也。若後常似前,即無出定。
論「諸心相續至種性別故」,釋有定次心也。
論「如女心無間至由種姓別故」,指事釋也。
論「女心無間至外緣差別」,釋女心後別雖容起多心。然若先數起者、明了者、近起者先起,由如是心修力強故。若將起位身外緣差別即不定,如常起夫心、或時遇子或起子心,身被苦觸即起異心。
論「諸有修行力至生於自果」,外難也。若由修力此心數起,諸有修力最強盛者,寧不恒時生於自果。
論「由此心有至最隨順故」,釋也。謂由住異相故,不恒生自果。此住異相,順生異心故。
論「諸心品類至唯一切智知」,明心次第微細,推佛能知,兼引頌證。孔雀毛羽色類差別之因,唯佛能知。
論「色差別因至可易了知」,舉易況難也。所緣色差別因,當唯佛知,況非色性。
論「一類外道至皆從於我」,大文第三破外道中第二破勝論師。彼說諸心生時,皆從於我,是我德故。
論「前之二難至如芽葉等」,論主引前二難難勝論也。我既是一,何緣後識不恒似前及定次第?
論「若謂由待至非極成故」,破轉計也。彼計云:識不恒似前識者,由待我與實句色、意合,差別不同故,有異識生者,理定不然。我體是一,與餘意合,非極成故。此非兩宗共許,不成同也。
論「又二物合至俱有滅壞」,論主破意與我合也。二物合有分限,不可遍合。我遍一切處,意有分限故。又彼外道自釋合相言,非至為先、後至名合。我與意合,意有分限,我應亦有分限。意移轉故我應移轉,意壞滅故我應壞滅。若不爾者,何名為合?
論「若一分合至無別分故」,破分合也,以我無別分故。已上破識與我合。
論「設許有合至合寧有別」,破縱許有合,不許合異。我體既常,意無別異,合寧有別,生識異前?
論「若待別覺至得有差別」,破轉計也。若謂待別覺故識生有異,生覺別因,同生識難。
論「若待行別至何用我為」,破轉計也。若待行別,我意合故生識別者,即應心但待行差別能生意識,何用我為?
論「我於識生至普莎訶言」,破。識依行別生有差別,我於識生無用,而言識生由我,如藥除疾其事已成,誑醫矯說由我呪也。普莎訶,此云吉祥。
論「若謂此二至無理為證」,破轉計心行由我有也。雖有此言,無理證成。
論「若謂此二至為所依義」,論主問依相也。
論「非心與行至我為彼依」,外人答也。心、行依我,非如畫、菓依於壁、器。若如此二,即有二失,一相礙失、二或時別住失。
論「若爾如何」,論主徵外人也。我與覺行為其所依,不如器持果、壁持畫。汝說覺、行依我如何?
論「此但如地至四物所依」,外人答也。如色、香、味、觸四物依地也。
論「彼如是言至假立我名」,論主破云。若如汝所說,我為二依,如地與香等為所依者,香等依於地,四外無別地;心、行依於我,二外無別我。
論「若離香等至地有香等」,外人難也。既言地有香等,明知能有異於所有,故知四外別有於地。
論「為顯地體至木像身等」,論主釋也。為顯地體不同故,地體有是香等異故。如世間言:為顯像體不同,而言木像身等。雖木即是像,仍簡餘鐵像。
論「又若有我至生一切智」,論主又破。若我待行差別能生智者,行既眾多,何不俱時生一切智?
論「若時此行至果不恒生」,又破救也。若救言:所以不俱時生一切智者,以功能強行,遮餘劣行不生果故,不得俱時生一切智者。寧從強行,果不恒生?
論「答此如前至漸變異故」,外救。我宗許非常漸有變異。如前難云:何修力最強者,寧不恒時生於自果?答云:由此心有住異相故。我答此難亦與彼同,由有行體有漸變異故。
論「若爾計我至體無異故」,破由行轉變也。若識生、不生由依行者,執我唐捐,行力令心差別生故。彼道計行,同我釋宗修心差別生。既由修力,何關於我?
論「必定應信至理不成故」,以有能依證所依我也。彼宗計我為實,念等德句。德依實句,不依餘故。故知我體亦有,不得言無。
論「此證非理至但有虛言」,論主破外證也。外執念等德句義攝,體皆非實,依餘實法。我宗不許,亦不極成。我宗許念等有別實體性,皆名實故。我宗經說六實物名沙門果故。六實即是無漏五蘊并擇滅也。
論「彼依實我至但有虛言」,第二破依我也。指同前破,故不重述。
論「若我實無至我體是何」,外道反難也。由為我當受苦、樂果故造善、惡業。我體若無,為誰造業?若為我造業者,我體是何?
論「謂我執境」,論主答也。言為我者,是我執境也。
論「何名我執境」,外道問也。
論「謂諸蘊相續」,論主答也。我執境者,即五蘊相續,非別有我。
論「云何知然」,外道問也。云何知我執境即蘊非我?
論「貪愛彼故」,論主答也。有二答,此文初也。以貪愛我者,即貪愛取蘊,故知取蘊即所為我。
論「與白等覺至但緣諸蘊」,第二答也。如世間言我白乃至肥我,現見世間緣白等覺,與計我執同處而生。如世間言我白、黑等,故知即白等境,是我執境。故知緣我,但緣諸蘊不緣我也。
論「以身於我至即是我身」,外道通論主難也。我有二種:一實、二假。實是真我,身是假我。以身於我有防護恩故,假說為我。如言臣等即是我身,身等覺同名為我者,此是假我非實我也。
論「於有恩中至所取不然」,論主破也。如汝所計,我執緣我,以身於實我有防護恩,假說身為我。而諸執蘊為我,皆謂實我,不謂假故。
論「若許依身至緣他身起」,外道難也。身實非是我,緣身起我執。他身非是我,寧無我執緣他身起?
論「他與我執至如是習故」,論主答也。自身與能執心相屬故,計自身為我。他身與能執心不相屬故,不計為我。
論「相屬謂何」,外道問也。言相屬者,謂何義也。
論「謂因果性」,論主答也。身與我執互為因果性,名為相屬。
論「若無我體誰之我執」,外道難也。若有我體,我執屬我名相屬性。若無我體,我執屬誰名相屬性?
論「此前已釋至為果所屬」,論主指前答也。
論「若爾我執以何為因」,外道問我執因也。
論「謂無始來至有垢染心」,論主答同類因也。
論「我體若無誰有苦樂」,外道問也。
論「若依於此至及樹有花」,論主答也。法、喻可解。
論「苦樂依何」,外道問也。
論「謂內六處至說為彼依」,論主答也。即於內六處隨其所起苦、樂之時,說為所起苦樂之依。
論「若我實無誰能作業受果」,外道問也。既無作者、受者,誰能作業?誰能受果?
論「作受何義」,論主問也。
論「作謂能作受謂受者」,外道答也。
論「此但易名未顯其義」,論主責也。
論「辯法相者至名俗等者」,外道引辨外道法相者釋也。
論「此中汝等至自在作者」,論主兩關破也。若說實我天授,喻不極成。說蘊天授,便作非自在作者。
論「業有三種至屬因緣故」,廣明諸法皆待因緣,皆不自在。
論「汝所執我至故非自在」,論主破實我自在也。實我雖不待因,無所作故,亦非自在。
論「由此後說至相無可得」,總結難也。
論「然於諸法至名為作者」,論主自釋作者,破我作者也。
論「能生身業勝因者何」,外道問也。
論「謂從憶念至類此應思」,論主釋。勝因展轉起用,名為作者。外道執我,此中無用,故非作者。
論「我復云何能領業果」,論主前破作者。此破領果,先問起也。
論「若謂於果至已遮遣故」,論主縱計,指前破也。我既於識心生既無功能,於受苦、樂亦無能也。
論「若實無我至罪福生長」,外道難也。若無我者,唯蘊生因名作業者、受苦樂者。諸非情亦有損益等事,因何不說罪、福生長?
論「彼非受等至如前已說」,論主釋難兼破執也。唯內六處受等心法所依止處故。諸非情法,非受等依故,非依彼罪、福生長故,我非受等依。如前已說。
論「若實無我至生未來果」,外道難也。
論「設有實我至生未來果」,論主反責難也。
論「從依止我法、非法生」,外道答也。我為所依,法、非法為能依,從法、非法生未來果。
論「如誰依誰至不應依我」,指前已破法、非法依義。
論「然聖教中至未來果生」,論主以經部義釋也。有部從已壞業生,經部從業勳種生也。
論「若爾從何」,外道答也。
論「說業相續至無間即生」,論主以經部義釋,并喻顯也。
論「若爾從何」,外問喻也。
論「從種相續至方引果生」,論主答也。
論「若爾何言說種生果」,外道問也。若展轉從花生者,何故乃言從種生果?
論「由種展轉至應與果別」,論主釋也。先順釋、後反難釋也。如文可解。
論「如是雖言至差別生」,釋業生其果時,非無間生、非離業生,從彼業相續轉變差別生。
論「何名相續轉變差別」,外道問也。
論「謂業為先至故名差別」,論主釋轉變差別,如文可解。
論「如有取識至輪轉於生死」,論主指事釋,并引頌證也。
論「於此義中至永滅故」,論主釋。諸因生果,滅壞不同。如文可解。
論「何緣異熟果至有別果生」,外難也。如外熟果能為後果之因,異熟之果何不為異熟因?
論「且非譬喻至無別果生」,論主釋其前難,兼破果生也。「且非譬喻是法皆等」,釋前難也。「然從種果無別果生」,破前立種果還為因也。
論「若爾從何生於後果」,外問也。
論「從後熟變至世說為種」,論主釋後生因也。
論「此亦如是至故喻同法」,論主法合也。
論「或由別計至餘異熟生」,釋別緣生亦義同異熟。
論「前來且隨至離佛無能知」,論主業微細推佛知也,并頌證,如文可解。自下三頌,大文第二於當品中勸學流通。初一頌勸學聞慧,次一頌勸學思慧,後一頌勸學修慧。「已善說此淨因道」者,淨謂無漏,因謂佛教也。謂佛至言真法性,出淨因道體也。「應捨闇盲諸外執」,令捨有我教也。「惡見所為」,明有我教因也。「求慧眼」,勸聞無我教也。第二頌云「此涅槃宮一廣道」者,觀無我之理,是趣涅槃之廣路也。「千聖所遊無我性」者,千聖所遊,顯路廣。無我性,出道體也。「諸佛日言光所照」者,佛言如日,照無我性。
「雖開昧眼不能覩」者,是思慧也。聞慧求見,未捨教故,而眼未開。思慧雖開,離教思義,昧不能覩。「於此方隅已略說」,指前自說也。第三勸修慧也。「為開智者慧毒門」,明說意也。無漏之慧能害煩惱,名之為毒。四善修慧能為加行,名之為門。「庶各隨已力堪能」者,謂種性學不同也。「遍悟所知成勝業」者,遍悟一切所知之法皆無有我,成涅槃之勝業也。
俱舍論疏卷第三十
從去秋至此冬,一部始終點功已畢。今窺其體,元草書□,傳寫之間彌成違失,每披其文必迷首尾。肆多勘本文、少加斷推,已及半分變改前緒。雖恐背先賢之深慮,只為勸後學之惠解,尚處處有脫落重復之,可勘正。
保延三年十二月三日燈下記之。
前少僧都 覺樹
(別筆)
以興福寺慈恩院本一交了。 樹海
原文抹消頗難讀,然以後學有所益,故錄之。
于時昭和二年八月校了日。校者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