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
唐 圓暉述30卷CBETA T1823大于一万字 45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七
從此大文第二,明智所成功德,就中二:一明不共法、二明共功德。
就明不共法中二:一舉數標名、二依名別釋。
且初舉數標名者,論云:「如是已辨諸智差別,智所成德今當顯示。於中先辨佛不共德,且初成佛盡智位修不共佛法有十八種,何為十八?」頌曰:
「十八不共法, 謂佛十力等。」
釋曰:佛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如是合名十八不共法,餘聖所無故,名不共法。
從此第二,依名別釋,就中有五:一明十力、二明四無畏、三明三念住、四明大悲、五明佛同異。
就明十力中二:一明佛心力、二明佛身力。
且第一明心力者,論云:「且佛十力相別云何?」頌曰:
「力處非處十, 業八除滅道,
定根解界九, 遍趣九或十,
宿住死生俗, 盡六或十智,
宿住死生智, 依靜慮餘通,
贍部男佛身, 於境無礙故。」
釋曰:初六句出體,次兩句依地,次一句依身,後一句釋力義也。力處非處十者,總標也。一、處非處智力,以十智為體,處謂合道理義也,如說善因能感愛果,造不善業能招惡果斯有是處。非處謂不合道理義也,如說善因感惡果,造不善因感愛果必無是處。佛智能知處非處故,名處非處智力。
業八除滅道者,第二、業異熟智力,以八智為體,除滅、道二智也。知如是類業感如是異熟,名業異熟智力。除滅道智者,以業異熟非滅、道攝故,業異熟智力除滅、道智也。
定根解界九者,此有四力:定謂第三、靜慮解脫(八解脫也) 、等持(三三摩地) 、等至智力(八等至也) 。根謂第四、根上下智力,能知眾生信等五根有上下故。解謂第五、種種勝解智力,能知眾生種種喜樂殊勝解故。界謂第六、種種界智力,能知眾生種種性故。此之四力九智為體,唯除滅智,以靜慮等非滅諦故。
遍趣九或十者,遍趣謂第七、遍趣行智力,一切諸行皆能趣果,名遍趣行,佛智能知,名遍趣行智力。若謂但緣能趣為境,九智為體,除滅智也,滅是所趣果,非能趣行故,故除滅智。若謂亦緣所趣為境,十智為體。
宿住死生俗者,一第八、宿住隨念智力,能知過去宿住事故。二第九、 死生智力,能知眾生死此生彼故。此二智力緣事法故,俗智為體。
盡六或十智者,第十、漏盡智力,言漏盡者,謂涅槃擇滅也。若謂但緣漏盡為境,名漏盡智力,以六智為體,除苦、集、道、他心四智,以此四智不緣滅故。若漏盡身中所得智故,名漏盡智力,以十智為體。
宿住死生智,依靜慮餘通者,宿住、死生二力依四靜慮起,所餘八智通依十一地起,謂欲界、四禪、未至、中間並四無色也。
贍部男佛身者,此之十力依贍部洲男子佛身。
於境無礙故者,釋力義也。智於境中知無礙故,名之為力。由此十力唯依佛身,唯佛永斷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聖不然,故不名力。
從此第二,明身力,論云:「如是諸佛遍於所知心力無邊,云何身力?」頌曰:
「身那羅延力, 或節節皆然,
象等七十增, 此觸處為性。」
釋曰:身那羅延力者,佛生身力等那羅延,此云人種神。
或節節皆然者,或言表有餘師說:「佛身支節一一皆具那羅延力。」大德法救說:「佛如來身力無邊,猶如心力。」大覺、獨覺及轉輪王支節相連,有差別者,諸佛世尊似龍盤結,獨覺似鉤鎖,輪王似相鉤,故三相望力有勝劣。
象等七十增者,明那羅延力量也。
象等七力十十倍增,一十凡象力當一香象力,二十香象力當一摩訶諾健那力(此云大露形神) ,三十摩訶諾健那力當一鉢羅塞建提力(此云勝蘊神) ,四十鉢羅塞建提力當一伐浪伽力(此云妙支神) ,五十伐浪伽力當一遮弩羅力(此云執持神) ,六十遮弩羅力當一那羅延力。故象等七十十倍增,名那羅延力也。
此觸處為性者,如是身力觸處為體,謂所觸中大種差別。
從此第二,明四無畏,論云:「四無畏相差別云何?」頌曰:
「四無畏如次, 初十二七力。」
釋曰:四無畏者,一、正等覺無畏,十智為體,猶如初力(釋初字也) 。二、漏永盡無畏,或六智或十智為體,如第十力(釋十字也) 。三、說障法無畏,八智為體,如第二力(釋二字也) 。
四、說出苦道無畏,或九智或十智為體,如第七力(釋七字也) 。正等覺無畏者,謂佛自言:「我於諸法正等覺者,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言:『佛如來於如是法非正等覺。』無有是處。設當有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畏,故得安穩無怖無畏。」漏永盡者,謂佛自言:「我於諸漏已得永盡,若沙門等依法立難,言:『佛於漏未得永盡。』佛為通釋,無怖畏故。」說障法無畏者,佛說染法必能為障,若外道難言:「染非能障。」佛為通釋,無怖畏故。說出苦道無畏者,佛說修道必能出苦。若外難言:「道非出苦。」佛為通釋,無怖畏故,答難無懼,故名無畏。
從此第三,明三念住,論云:「佛三念住,相別云何?」頌曰:
「三念住念慧, 緣順違俱境。」
釋曰:三念住者,以念慧為體,一、緣順境不生歡喜念住,謂有弟子一向敬佛,如來緣之不生歡喜,捨而安住正念正智,名第一念住。第二、緣違境不生憂戚念住,謂有弟子不恭敬佛,如來緣之,不生憂戚,捨而安住正念正智,名第二念住。第三、緣順違境不生歡戚念住,謂有弟子一類敬佛、一類不敬,如來緣之,不生歡戚,捨而安住正念正智,名第三念住。頌言俱者,即順違俱也。
從此第四,明大悲,論云:「諸佛大悲云何相別?」頌曰:
「大悲唯俗智, 資糧行相境,
平等上品故, 異悲由八因。」
釋曰:如來大悲俗智為體,以緣一切有情事境界故。問:「此大悲名依何義立?」答:「由五義故:一、資糧大,謂大福德、智慧資糧所成辨故。二、行相大,謂此力能於三苦境作行相故。三、所緣大(釋頌境字) ,謂是總以三界有情為所緣故。四、平等大,謂普利樂諸有情故。五、上品大,更無餘悲能齊此故。此與悲異,由八種因:一、由自性異,大悲以無癡為體,悲以無瞋為體。二、由行相異,大悲作三苦行相,悲唯作苦苦行相。三、由所緣異,大悲緣三界,悲唯緣欲界也。四、由依地異,大悲依第四禪,悲依四靜慮。五、由依身異,大悲依佛身,悲依二乘身。六、由證得異,大悲離有頂證,悲離欲界證。七、由救濟異,大悲救濟事成,悲唯希望救濟故。八、由哀愍異,大悲哀愍平等,悲哀愍不平等故。
從此第五,明佛同異,論云:「已辨佛德異餘有情,諸佛相望法等不?」頌曰:
「由資糧法身, 利他佛相似,
壽種性量等, 諸佛有差別。」
釋曰:謂佛三等:一、由資糧等,圓滿故。二、由法身等,成辨故。三、由利他等,究竟故。約壽、種、性、身量等殊,佛有差別。言壽別者,謂佛壽有長短。言種別者,謂佛有生剎帝利種、有生婆羅門種。言姓別者,謂佛有姓喬答摩、有姓迦葉婆等。言量別者,謂佛身有長丈六、有長千尺等。頌言等者,謂顯佛法住久近等故。如是別者,所化有情機宜別故。佛有三德不可思議:一因圓德、二果圓德、三恩圓德。
因圓德者,復有四種:一、無餘修福德智慧,修無遺故;二、長時修,三阿僧祇耶,修無倦故;三、無間修,剎那剎那,時無廢故;四、尊重修,恭敬所學,修無慢故。次果圓德復有四種:一智圓德、二斷圓德、三威勢圓德、四色身圓德。智圓德中復有四種:一、無師智,自覺悟故;二、一切智,照真理故;三、一切種智,照俗事故;四、無功用智,任運起故。斷圓德中亦有四種:一、一切煩惱斷;二、一切定障斷;三、畢竟斷;四、並習斷。威勢圓德亦有四種:一、難化必能化;二、答難必決疑;三、立教必出離;四、惡黨必能伏。
色身圓德亦有四種:一、具眾相;二、具隨好;三、具大力;四、內身骨堅越金剛,外發神光踰百千日。後恩圓德亦有四種:一、能令永解脫三惡趣,為三也;二、令出善趣生死,復為一也,故名為四。又解:安置善趣為一,安置三乘為三故,名為四。總說如來圓德如是。若別分析則有無邊,唯佛世尊能知能說。諸有智者聞說如斯,生信重心徹於骨髓,彼由一念極重信心,轉滅無邊不定惡業,攝受人天殊勝涅槃,故說如來出興於世,為諸智者無上福田。
「若於佛福田,能殖少分善,初獲勝善趣,後必得涅槃。」
從此第二,明共功德,就中有二:一總標名、二別解釋。
且總標者,論云:「已說如來不共功德,共功德今當辨。」頌曰:
「復有餘佛法, 共餘聖異生,
謂無諍願智, 無礙解等德。」
釋曰:復有佛法,與餘聖者及異生共,謂無諍、願智、四無礙解,此三二乘亦有。五通、靜慮、四無色、八等至、三等持、四無量、八解脫、十遍處等,異生亦有。雖佛功德超過一切,然依類同,故說為共。
從此第二,別解釋,就中二:一明共聖德、二明共凡德。
就共聖德中四:一明無諍行、二明願智、三明無礙解、四明依邊際定力得。
且初無諍者,論云:「且辨無諍者。」頌曰:
「無諍世俗智, 後靜慮不動,
三洲緣未生, 欲界有事惑。」
釋曰:無諍世俗智者,煩惱名諍,謂阿羅漢觀有情苦由煩惱生,恐他煩惱復緣己生,故思引發如是相續。此智生時,令他有情不緣己身生貪、瞋等,息煩惱諍,得無諍名。此行但以俗智為體。
後靜慮不動者,此無諍行依第四禪發,樂通行中此最勝故。言不動者,六無學中,唯不動性有無諍智,退法等五不能自防,況能息他諸煩惱諍?故唯不動。
三洲緣未生者,唯人三洲有無諍智。緣未生者,緣未來惑,令不起故。
欲界有事惑者,謂緣未生迷事煩惱,諸無事惑不可遮防,內起隨應,總緣 境故。
從此第二,明願智,論云:「辨無諍已,次辨願智。」頌曰:
「願智能遍緣, 餘如無諍說。」
釋曰:以願為先,引妙智起,如願而了,故名願智。此智出體,依地種性及所依身,與無諍同,唯所緣別,願智遍緣一切法故。
從此第三,明無礙解,論云:「已辨願智,無礙解者。」頌曰:
「無礙解有四, 謂法義詞辯,
名義言說道, 無退智為性,
法詞唯俗智, 五二地為依,
義十六辯九, 皆依一切地,
但得必具四, 餘如無諍說。」
釋曰:無礙解有四,謂法義詞辯者,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三詞無礙解、四辯無礙解。
名義言說道,無退智為性者,出體也。謂無退智緣能詮名,名法無礙解。名、句、文三總說為名。此名、句、文持所說義,及生物解,故說名為法。又無退智緣所詮義,名義無礙解。又無退智緣方言詞,立為詞無礙解。又無退智緣契正理,無滯言說,及緣自在定、慧二道,名辯無礙解,無滯言說名之為辯,定慧二道能起辯說,道是辯因,故亦名辯,是利根故,名無退智。智緣名等決斷無礙,名無礙解,故四無礙以無退智為體也。
法詞唯俗智者,此二無礙緣名身等,及世言詞事境界故,唯俗智攝。
五二地為依者,法無礙解通依五地,謂欲界、四靜慮也,無色界中無名等故。詞無礙解唯依二地,謂欲界、初靜慮也,二禪已上以無尋伺故。
義十六辯九者,義無礙解或十智或六智為體,謂若諸法皆名為義,十智為體;若唯涅槃名為義者,六智為體,如漏盡通說。辯無礙解九智為體,唯除滅智,謂辯無礙緣說道故。
皆依一切地者,此義及辯二無礙解通依一切地起,謂九地也。
但得必具四者,隨得一時,必皆具四。
餘如無諍說者,此四無礙依不動性,依三洲身,如無諍說。
從此第四,明依邊際定得,論云:「如是所說無諍行等。」頌曰:
「六依邊際得, 邊際六後定,
遍順至究竟, 佛餘加行得。」
釋曰:六依邊際得者,無諍、願智、四無礙解,此六皆依邊際定得。
邊際六者,此邊際定體有六種,謂四無礙、無諍、願智,此六除詞,更加延促壽等邊際,故體成六,謂無諍邊際乃至延促等邊際也。詞無礙解雖依第四邊際定發,體是欲界初靜慮攝,故詞無礙解非邊際體。後定者,第四定也,此明邊際唯依第四禪故。
遍順至究竟者,釋邊際名也。從一切地遍所隨順,增至究竟,故名邊際,謂從欲界加行善心入初靜慮,次第順入,乃至有頂;復從有頂入無所有處,次第逆入,乃至欲界;復從欲界次第順入,展轉乃至第四靜慮,名一切地遍所隨順。謂專修習第四靜慮,從下至中、從中至上,如是三品復各分三,上上品生,名至究竟,如是靜慮得邊際名。此中邊言顯無越義,勝無越此,故名為邊。際言為顯類義、極義,如說一頌有四句故,名為四際,顯類義也,如說涅槃名為實際,顯極義也。
佛餘加行得者,此邊際定佛離染得,所餘聖者唯加行得。
從此第二,明共凡德,就中分六:一明六通、二辨三明、三明三示導、四別明神境、五別釋眼耳、六明通種類。
且第一明六通者,論云:「已辨前三唯共餘聖功德,於中亦共凡德且應辨通。」頌曰:
「通六謂神境, 天眼耳他心,
宿住漏盡通, 解脫道慧攝,
四俗他心五, 漏盡通如力,
五依四靜慮, 自下地為境。
聲聞麟喻佛, 二三千無數,
未曾由加行, 曾修離染得,
念住初三身, 他心三餘四,
天眼耳無記, 餘四通唯善。」
釋曰:初三句者摽列六通:一、神境智證通,神謂等持,境謂行化,智證神境,無擁名通。二天眼智證通、三天耳智證通,天眼、天耳,所依根也,智是二識相應慧體,智證於境,無擁名通。四、他心智證通,智證他心,無擁名通。五、宿住隨念智證通,於宿住事隨所憶念,智證宿住,無擁名通。六、漏盡智證通,漏盡者,擇滅也,智證漏盡,無擁名通;或漏盡身中所有智證,名漏盡智證通。
解脫道慧攝者,出體也。此六神通解脫道攝,慧為其體。
四俗他心五者,神境、天眼、天耳、宿住,此之四通俗智為體。他心智通五智為體,謂法、類、道、世俗、他心。
漏盡通如力者,漏盡智通如漏盡力,或六智、或十智為體。
五依四靜慮者,前之五通依四靜慮。問:「何緣此五不依無色?」答:「初三種通緣色為境,他心智通初修之時,以色為門,謂欲修時,先審觀己身心二相變異相隨,謂心喜怒,形之於色。後復觀他身心二相。由此加行,後得他心,於他心等能如實知。若宿住通,漸次憶念分位差別,謂憶前念,漸復逆觀,於此生身十位差別,次第而憶,乃至能憶中有已前一念之心,名宿住通加行成就。根本成時,能憶過去生中某處、某姓種種事故,依無色地無如是能。又於無色觀減止增,五通必依止觀均地,未至等地觀增止減,以增地故,亦無通。」
自下地為境者,五通唯緣自下地境,如神境通,於初禪發,能於初禪及下欲界行化自在,於上不然,勢力劣故。餘四通亦爾。
聲聞麟喻佛,二三千無數者,諸大聲聞能於二千世界起神通用,麟覺能於三千世界,佛能於無數世界神通自在。
未曾由加行,曾修離染得者,此明五通於無始來若未曾得,由加行得;曾已串習,由離染得。
念住初三身,他心三餘四者,念住分別,初之三通唯身念住,緣色起故。他心智通唯三念住,不知色故,無身念住。所餘宿住及漏盡通四念住攝,謂緣五蘊一切法故。
天眼耳無記者,天眼、耳二通無記性攝,以二通體是眼、耳識相應慧故,謂眼、耳識生得善者,非異地起。若色界生得,不能生定。今此二通與定相生,故二通體唯無記性,四無記中通果無記。
餘四通唯善者,除天眼、耳,所餘四通性皆是善。
從此第二,辨三明,論云:「如契經說無學三明,彼於六通以何為性?」頌曰:
「第五二六明, 治三際愚故,
後真二假說, 學有闇非明。」
釋曰:第五二六明者,第五宿住通是第一宿住智證明,第二天眼通是第二死生智證明,第六漏盡通是第三漏盡智證明。
治三際愚故者,於六通中,唯三名明,謂能對治三際愚故,宿住智明治前際愚,死生智明治後際愚,漏盡智明治中際愚。
後真二假說者,此三明中,後漏盡明容有是真,通無漏故。前二名明但是假說,以有漏故。
學有闇非明者,有學身中雖有宿住及死生智,不名明者,以彼身中有闇惑故。
從此第三,明三示導,論云:「契經說有三種示導,彼於六通以何為體?」頌曰:
「第一四六導, 教誡導為尊,
定由通所成, 引利樂果故。」
釋曰:第一四六導者,第一神境通名第一神變示導,第四他心通名第二記心示導,第六漏盡通名第三教誡示導,能示能導,得示導名故。
教誡導為尊者,三示導中,教誡示導最為尊勝。
定由通所成者,教誡示導定由第六漏盡通成,故最為尊。前二示導呪藥亦成,非定由通,故非勝也。如有呪術名健駄利(此云持地也) ,持此便能騰空自在。復有呪術名伊剎尼(此云觀察) ,持此便能知他心念。
引利樂果故者,教誡示導以能如實方便說法,故能令他引當利益果(人天果也) 及安樂果(涅槃果也) ,前二示導無此勝能,由是故教誡最為尊勝也。
從此第四,別明神境,就中二:一正明神境、二明能所化。
且正明神境者,論云:「神境二言,為目何義?」頌曰:
「神體謂等持, 境二謂行化,
行三意勢佛, 運身勝解通,
化二謂欲色, 四二外處性,
此各有二種, 謂似自他身。」
釋曰:神體謂等持者,神名所目,唯勝等持,由此能為神變事故。
境二謂行化者,神變名境,境有二種:一行、二化。
行三意勢佛,運身勝解通者,釋行境也。行有三種:一者運身,謂乘空行猶如飛鳥。二者勝解,謂極遠方作近思惟,便能速至。三者意勢,謂極遠方舉心即至,此勢如意,得意勢名。意勢唯佛,運身、勝解亦通二乘。
化二謂欲色,四二外處性者,釋化境也。化有二種:一欲界化、二色界化。欲界化四,謂四外處,色、香、味、觸,名欲界化。色界化二,所謂色、觸,名色界化。以色界中無香、味故。
此各有二種,謂似自他身者,此二界化各有二種:一似自身化、二似他身化。身在欲界,化有四種:謂作欲界自他二化,及作色界自他二化。身在色界化亦有四種,如欲界說,故總成八。
從此第二,明能所化,論云:「化作化事,為即是通(問也) ?不爾(答也) 。
云何(徵也) ?是通之果(答。此能化心從神境通,能化生是通果也) 。
「能化心十四, 定果二至五,
如所依定得, 從淨自生二,
化事由自地, 語通由自下,
化身與化主, 語必俱非佛。
先立願留身, 後起餘心語,
有死留堅體, 餘說無留義。
初多心一化, 成滿此相違,
修得無記攝, 餘得通三性。」
釋曰:能化心十四,定果二至五者,從神境通生變化心,總有十四,謂初定果有二、二定果有三、三定果有四、第四定果有五,且依初禪有二化心:一、欲界攝,謂初禪作欲界化也。二、初禪攝,謂初禪作初禪化也。第二靜慮有三化心,二種如前,加第二禪化也。第三靜慮有四化心,三種如前,加第三禪化。第四靜慮有五化心,四種如前,加第四禪化。諸果化心依自上地,必無依下,如初禪化依初禪名自,依二禪等名之為上。二禪等化不依初禪,故無依下。下地定心不生上果者,謂勢力劣故。
如所依定得者,如得初禪定,必得初禪化,乃至得第四禪定,必得第四定化,以果化心與所依定俱時得故。
從淨自生二者,淨者,善靜慮也。自者,化心也。此能化心,一從淨生、二從自生。又此化心能生二心,謂生淨心及生化心,謂從靜慮起能化心,此心必無直出觀義,且從淨定地起初化心,此後後化心從自類化心生,最後化心還生淨定,故此化心從二心生,能生二心。
化事由自地者,化前境事由自地心,如化四境是欲化心,化初禪境是初禪化心,必無異地化心生起異地化事故。
語通由自下者,化所發語通自下心,謂欲初禪化所發言,此言必是自地心起。依二禪等化所發言,此必依下地心發,謂二禪等無尋伺故無發語心,起下初禪心而發語也。
化身與化主,語必俱非佛者,若一化主起多化身,要化主語時,諸所化方語言音、詮表一切皆同故,有伽陀頌曰:「一化主語時,諸所化皆語,一化主若默,諸所化亦然。」佛則不爾,與所化語容不俱時,言音所詮亦容有別,以佛定力不思議故。問:「發語心起,化心已無,應無化身,化如何語?」答:「頌言『先立願留身,後起餘心語。』謂先願力留所化身,後起餘心發語表業,故雖化、語二心不同,而依化身亦得發語。」
有死留堅體者,有說願力留所化身亦得死後,如大迦葉留骨鎖身至慈尊世,唯堅實體可得久留,即骨鎖身名堅實也,謂簡肉等。
餘說無留義者,有餘師說無有留身得至死後,迦葉留者,天神扶持,非願力也。
初多心一化,成滿此相違者,初起化事由多化心,方能化作一所化事;後若成滿,與此相違,但一化心即能化作眾多化事。
修得無記攝者,此前十四能變化 心從定修生,無記性攝,四無記中通果無記也。
餘得通三性者,餘生得等能變化心即通三性,如鬼神等所有化心,或善、或惡、或是無記。
從此第五,別釋眼耳,論云:「天眼、耳言為目何義?」頌曰:
「天眼耳謂根, 即定地淨色,
恒同分無缺, 取障細遠等。」
釋曰:天眼耳者,謂眼、耳通,依四靜慮所生淨色眼、耳二根,見色、聞聲,名天眼、耳。此名天者,定地攝故。天眼有三:一者生得,謂生天中;二者修得,即前所說;三者似天,謂由業得,如輪王、鬼神及中有等。唯有修得天眼、耳根恒是同分,又無缺壞,能取被障、細、遠等諸方色聲,故有頌曰:「肉眼於諸方,被障細遠色,無能見功用,天眼見無遺。」
從此第六,明五通種類,論云:「前說化心修得等異,神境等五亦有異耶(問也) ?亦有(答也) 。云何(徵也) ?」頌曰:
「神境五修生, 呪藥業成故,
他心修生呪, 又加占相成,
三修生業成, 除修皆三性,
人唯無生得, 地獄初能知。」
釋曰:初五句明通種類,次一句三性分別,後兩句約趣通局。神境通類總有五種:一者修得、二者生得、三者呪得、四者藥得、五者業得。他心智通類有四種:一者修得、二者生得、三者呪得、四者占相。所餘天眼、天耳、宿住三通唯有三種,謂修、生、業。此五通中,神境等三若修得者,唯是善性,天眼、天耳是無記性。除修得外,餘生得等皆通三性。
人中都無生得通者,餘皆容有,於地獄趣初受生時,有生得他心智及宿住智,知過去等,苦受逼已,更無所知。若修得通,唯人天趣,能入定故。生得除人,通餘四趣,皆有生得。呪、藥二種,通人、天、鬼趣。占相唯人也。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