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

唐 圓暉述30卷CBETA T1823大于一万字 45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三
從此第三,明四念住,就中分二:一明別相念住、二明總相念住。
且初明別相者,論云:「如是已說入、修二門,由此二門心便得定,心得定已,復何有所修?」頌曰:
「依已修成止, 為觀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緣,
說次第隨生, 治倒故唯四。」
釋曰:依已修成止,為觀修念住者,依前二門已修成止,梵云奢摩多,此云止也。次應為觀,修四念住。觀者,梵云毘鉢舍那,即是慧也。
以自相共相,觀身受心法者,釋也。或以自相、或以共相,別觀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名為自相。大種造色是身自性,受是受性,心是心性,除此三外,所餘諸法名法自性。
一切有為皆非常相(通道諦也),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唯苦、集諦也),及一切法空非我性(通四諦及虛空、非擇滅也)。此非常等,諸法共有,名為共相。共相別觀者,謂且觀身與餘有為同非常相,與餘有漏同是苦相,與一切法同空、非我相。受等亦爾。問:「如何得知念住成滿?」答:「觀身至一極微一剎那時,名為身念住滿。觀受、心、法至一剎那,名受等滿。以非色故,無一極微。
自性聞等慧,餘相雜所緣者,出體也。念住有三:一、自性念住,以慧為體,此通三慧也。慧名念住者,謂由念力令慧住境,或由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二、相雜念住,謂慧及相應并俱有四相為體,互相雜故,名為相雜。三、所緣念住,謂身、受、心、法為體,此是念住所緣境故。三中相雜,能斷煩惱,以攝慧故。自性不能斷惑,以太減故。夫斷煩惱,必須慧解及俱有法,自性唯慧,故太減也。所緣念住不能斷惑,以太增故,有非俱有,故太增也。所緣念住復有三種:一緣自相續身、二緣他相續身、三緣自他俱相續身。其身、受、心、法各有三,緣自、他、俱,相續異故。身、受、心、法四各有三,總成十二。
說次第隨生者,說四念住次第隨生先後也。謂身最麁,次受是麁,次心是麁,法最為細,攝涅槃故。隨境麁者應先觀故,故身念住最初生也。又論云:「或諸欲貪於身處轉,故四念住觀身在初。」然貪於身由欣樂受,欣樂於受由心不調,心之不調由惑未斷,法中攝惑故,法第四也,故觀受等如是次第。
治倒故唯四者,此四念住,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治彼常、樂、我、淨四顛倒故,故唯立四。論云:「四中三種唯名不雜緣,第四所緣通雜、不雜。若唯觀法,名不雜緣。若於身等二、三或四,總而觀察,名為雜緣。」解云:於身等四,或二二合緣、三三合緣、或四總緣,雜身等故,名雜緣也。
從此第二,明總相緣,論云:「如是熟修雜緣身等法念住已,復何所修?」頌曰:
「彼居法念住, 總觀四所緣,
修非常及苦, 空非我行相。」
釋曰:言彼居者,彼觀行者居此總雜法念住也。總觀身等四所緣境,修四行相,謂非常等。前別相位有雜緣者,或二、三、四。今此雜緣唯總相緣四,與前別故。總相念住,唯是總雜法念住也。
從此第四,明煗等四善根,就中有五:一明善根觀行、二諸門分別、三明善根勝利、四明三乘轉根、五明修果遠近。
且第一明觀行者,論云:「修此觀已,生何善根?」頌曰:
「從此生煗法, 具觀四聖諦,
修十六行相, 次生頂亦然。
如是二善根, 皆初法後四,
次忍唯法念, 下中品同頂。
上唯觀欲苦, 一行一剎那,
世第一亦然, 皆慧五除得。」
釋曰:從此生煗法者,從此總相念住成就已,次生煗法,此法如煗,立煗法名。聖道如火,能燒惑薪,聖火前相,故名為煗。
具觀四聖諦,修十六行相者,此明煗位也。此煗善根分位長故,能具觀四聖諦及能具修十六行相。觀苦聖諦,修四行相,非常、苦、空、非我。觀集聖諦,修四行相,因、集、生、緣。觀滅聖諦,修四行相,滅、靜、妙、離。觀道聖諦,修四行相,道、如、行、出。釋此相義,後當辨之。
次生頂亦然者,修煗善根有下、中、上,至成滿時,有善根生,名為頂法,亦觀四諦,修十六行相,同前煗位,故言亦然。煗、頂二善根俱名動善,可退動故。動善根中頂為最勝,如人頂故,名為頂法。又忍位是進,煗位是退,此頂在進退兩際,猶如山頂,故名為頂。
如是二善根,皆初法後四者,煗、頂二善根初安足時,皆法念住。後增進時,通四念住。初安足者,謂此煗、頂以十六行相,最初遊踐四聖諦迹,名初安足,即初起也。謂見道中唯法念住,以煗、頂位順見道故,故初安足唯法念住。後增進時,稍容預故,故得通修四念住也。
次忍唯法念者,從頂善根有善根生,名為忍法,忍可四諦,最殊勝故。又無退故,名為忍法。忍初安足及後增進,唯法念住,近見道故,故初與後皆法念住。
頌言「下中品同頂」者,此忍善根有下、中、上品,下、中二位同前頂位具觀四諦,修十六行相也。
上唯觀欲苦,一行一剎那者,上品忍位唯觀欲苦,唯以一行一剎那心,名為上忍也。今略明忍位下、中、上品者,若下品忍具觀四諦,修十六行。中品忍位減緣減行,上下八諦名之為緣,所緣境故,上界四諦有十六行,欲界四諦有十六行,總計合成三十二行,名之為行,能緣行故。應知七周減緣,二十四周減行,謂以四行觀欲界苦,如是乃至以四行相觀欲界道,後以三行觀上界道,減餘一行,名一周也。又以四行觀欲界苦,如是乃至後以二行觀上界道,減餘二行,第二周也。又以四行觀欲界苦,如是乃至以一行相觀上界道,減餘三行,第三周也。
又以四行觀欲界苦,如是乃至以四行相觀欲界道,不觀上界道,名為減緣,減緣之時雖亦減行,減緣攝故,不名減行,此第四周也。此第四周,即是一周減緣攝也。如減上界道諦,如此減餘七諦行相亦爾。唯於緣中不減欲苦,減餘七諦,名七周減緣。總而言之。上下八諦各減三行,謂欲界苦下一行相留故不減,所餘七諦餘一行相與緣同減,故但言三,三八二十四,名二十四周減行。理實言之,三十一周減行,謂餘七行減緣攝故,是故但言二十四也。於減行中,初減一行名中忍初,如是乃至減欲界苦下二行相時,但有二行,二剎那心觀欲界苦,名中忍滿。
唯有一行一剎那心觀欲界苦,名為上忍。就此中忍,未減道時雖減行相,猶觀道故,故得具修四種諦也。頌言「中品忍同頂位觀四諦」者,約此說也。至中忍滿,唯觀一諦,不具四也。又於中忍未減道時,修十六行相,此言修者,但是得修,行雖起一,能起得修彼未來四諦下十六行相,故言修也。頌言「中忍同前頂位修十六行相」者,約此中忍未減道說也。若此中忍減道諦時,但修十二行相,非十六行也。既減彼道,心無欣慕,故彼道下四行相亦不起得修也。由此道理,減滅諦時,但修八行,謂不修彼滅道諦下各四行故。
減集諦時,但修四行,謂唯修苦下四種行故。故於中忍有修十六、十二、八、四行相。於上忍位亦修四行,唯起一行一剎那心,以觀苦故,故能起得修彼苦下四行相也。問:「於上忍位減彼三行,何故修彼所減行耶?」答:「雖減彼行,不減諦故,起欣慕心,故得修彼所減行相。於中忍位修所減行,准此理說。於三十二行中,唯留欲界苦下一行者,擬入見道,故須留也。餘三十一如名次第,從後向前,漸漸除之,緣既從後除之,行亦從後減也。
」問:「苦下一行為留何行?」答:「入見道人有二行者:一者利根,謂是見行,見行有二:若著我者留無我行,著我所者即留空行。二者鈍根,鈍根亦二:我慢增者留無常行,懈怠增者即留苦行。又依西方德光論師解減行云:欲苦四行,從後除之,如留無常入見道者,先減非我、次減空、後減苦;若留苦行入見道者,先減非我、次減空、後減無常;若留空行入見道者,先減非我、次減苦、後減無常;若留非我入見道者,先減空、次減苦、後減無常。減欲苦諦四行既然,減餘七諦四行亦爾,謂餘七諦各有四行,與此欲苦四行相屬,如名次第,擬宜相當以說其減。
且如無常入見道者,於上界道先減出、次減行、次減如、後減道,以道屬無常,故後減也;若以苦行入見道者,於上界道先減出、次減行、次減道、後減如,以如屬苦,故後減也;若以空行入見道者,於上界道先減出、次減如、次減道、後減行,以行屬空,故行後減也;若以非我入見道者,於上界道先減行、次減如、次減道、後減出,以出屬非我,故後減也。減餘六諦各四行相,准前說之。
為攝前義,總舉論云:『謂瑜伽師於色、無色對治道等(等餘七諦),一一聖諦行相(三十二行)所緣(上七諦)漸減漸略(明減義也),乃至但有二念作意思惟欲界苦聖諦境,齊此已前名中忍位。從此位無間起勝善根,一行一剎那,名上品忍。此善根起,不相續故。』
世第一亦然者,從上品忍無間生世第一法,此世第一唯緣欲苦,唯有一行一剎那心,同前上忍,故言亦然。此有漏故,名為世間。於世間中是最勝故,名為第一。此世第一有士用力,離同類因,引見道生,故名最勝。
皆慧五除得者,出體,此煗等四,念住性故,皆慧為體,若并助伴,皆五蘊性(有定共戒,名為色蘊,餘四可知)。此煗等四有能得得,助伴體中得非煗等四善根體,故言除得。出見道後有法後得,得此煗等,煗等上得聖容現行。若此煗等以得為體,豈有聖者煗等善根重現前耶?謂煗等四,聖道加行得聖果已,理不合起,故煗等體非是得也。
從此第二,諸門分別,論云:「已辨所生善根體相,今次應辨彼差別義。」頌曰:
「此順決擇分, 四皆修所成,
六地二或七, 依欲界身九,
三女男得二, 第四女亦爾,
聖由失地捨, 異生由命終,
初二亦退捨, 依本必見諦,
捨已得非先, 二捨性非得。」
釋曰:初句標,第二句明修攝,第三句明依地,第四句明依身,第五、第六句明男女得二,第七、第八、第九句明捨相,第十句明得久近,第十一句明得非先,第十二句明捨體。
此順決擇分者,標也。此煗等四名順決擇分,見、修、無學三種聖道皆名決擇。決謂決斷,能斷疑故。擇謂簡擇,謂能分別四諦相故。見道名決擇分,是決擇中一分故也。此煗等四引見道故,能順於彼,名順決擇分。
四皆修所成者,此煗等四依定地故,修所成攝。
六地者,依地門,煗等四善通依六地,謂未至、中間、四靜慮也。欲界中無,非定地故。無色亦無,謂煗等四見道眷屬,無色無見道,故無煗等也。二或七者,二謂煗、頂,或言謂顯妙音師說,彼說煗、頂通依七地,於前六地,更加欲界也。
依欲界身九者,依身門。此煗等四唯依欲界人、天身起,除北俱盧,人趣三洲及六欲天也。九處身起,唯依欲者,能厭苦故。前三善根三洲初起,後生六天,亦續現前。第四善根天亦初起,謂第四善唯一念故,故人天趣皆得初起。
三女男得二者,此四善根唯依男女,非扇搋等。前三善根男女得二。且男得二者,謂男得男善根,及得女善根。女得二者,謂女得女善根,及得男善根,故名得二。以煗等三男容轉形為女,女容轉形為男故,煗等三女男得二。
第四女亦爾者,第四善根女得二種,同前煗等,故言亦爾。謂女得女善根,及得男善根,以女容轉形為男故。若第四善根男唯得一,謂男唯得男身善根,而不得女,已得女身非擇滅故。
聖由失地捨,異生由命終者,明捨義也。聖捨煗等四善根者,由失地捨,謂依此地得此善根,若遷上地,此地便失,失此地時,善根方捨。若此地死還生此地,不失地故,煗等不捨。若異生捨,但由命終,異生於地失與不失,但命終時必捨煗等,謂由異生無見道資,故命終捨。
初二亦退捨者,謂異生於煗、頂亦由退捨,非聖人也。異生於忍及世第一亦無退捨。
依本必見諦者,若諸異生依四根本起煗等者,彼於此生必入見道,厭生死心極猛利故。
捨已得非先者,捨煗等已,後重修得,所得必非先所捨者,唯得先未得者,以煗等善未曾熟修,要大加行方修得故,故得未曾得者,不得先所捨也。若先煗等經生故捨,遇了分位善說法師,便生頂等。若不遇者,還從煗修得。
二捨性非得者,失退二捨,以捨得故,非得為體。
從此第二,明善根勝利,論云:「得此善根有何勝利?」頌曰:
「煗必至涅槃, 頂終不斷善,
忍不墮惡趣, 第一入離生。」
釋曰:煗位雖退,又斷善根,造無間業,墮三惡趣而無久流轉,必至涅槃故。若得頂法,雖有退等,必不斷善。若得忍法,雖命終捨而無有退,不墮惡趣。若下忍位,於二惡趣得非擇滅。若至上忍,於卵、濕生及無想天、北俱盧、大梵王處,并扇搋、半擇迦、二形身及第八有等,並見所斷惑,於此生處身有惑中得非擇滅,以上忍位必入見道,得成聖果,故於卵等得非擇滅。若見斷惑,雖即未斷,以必不起故,得非擇滅也。世第一法雖是異生,能起無間入正性離生,正性離生者,見道名也。
從此第四,明三乘轉根,論云:「此四善根各有三品,由聲聞等(等獨覺與佛也)種姓別故,隨何種姓善根已生,彼可移轉向餘乘不?」頌曰:
「轉聲聞種姓, 二成佛三餘,
麟角佛無轉, 一座成覺故。」
釋曰:聲聞種姓,煗、頂二位容轉成佛。若得忍位,無成佛理。菩薩利物,必往惡趣,忍超惡趣,故不成佛。
言三餘者,餘謂獨覺,在佛乘外,故名為餘。聲聞種姓煗、頂、忍三容可轉成獨覺乘故,名為三餘。
麟角獨覺與佛世尊,於煗等位性必無轉,謂此二聖依第四禪一座成覺,故無容轉也。梵云菩提,此翻為覺。三乘菩提皆以盡智、無生智為體。言一座者,始從煗位,終至菩提,不起于座,第四靜慮是不傾動,最極猛利三摩地故,堪為麟角及佛所依。
從此第五,明得果久近,論云:「頗有此生創修加行,即此生引起順決擇分耶?不爾云何?」頌曰:
「前順解脫分, 速三生解脫,
聞思成三業, 殖在人三洲。」
釋曰:順決擇分今生起者,必前生起順解脫分。諸有創修順解脫分,極速三生方得解脫,謂初生起順解脫分,第二生起順決擇分,於第三生方得入聖,乃至得阿羅漢也。聲聞極速三生、極遲六十劫,獨覺極速四生、極遲百劫。順解脫分聞思所成,唯散地故,三業為體。
殖解脫分唯人三洲,三惡趣無,無般若故。諸天亦無,無厭苦故。北洲無者,以無厭心及般若故。又施一食,持一戒等,深樂解脫,迴求菩提,願力所持,便名種殖順解脫分。
從此大文第三,約三道辨人,就中有三:一明三道建立、二明七種聖人、三明學無學滿。
就明三道建立中二:一約現觀位明、二約修無學道。
就約現觀明中二:一明十六心、二依位建立。
就明十六心中四:一正明十六心、二明十六心依地、三明忍智次第、四明見修道別。
且第一明十六心者,論云:「於中已明諸加行道,世第一法為其後邊,應說從斯復生何道?」頌曰:
「世第一無間, 即緣欲界苦,
生無漏法忍, 忍次生法智,
次緣餘界苦, 生類忍類智,
緣集滅道諦, 各生四亦然。
如是十六心, 名聖諦現觀,
此總有三種, 謂見緣事別。」
釋曰:從世第一善根,無間即緣欲界苦聖諦境,生無漏法,名苦法智忍。苦忍無間緣欲界苦諦,次生法智,名苦法智。此智無間次緣餘界(上二界)苦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苦類智忍。此忍無間即緣此境,有類智生,名苦類智。如緣苦諦有此四心,緣集、滅、道各生四亦然,謂苦類智後,緣欲集諦,生集法智忍,此忍無間生集法智。此智無間緣上界集諦,生集類智忍,此忍無間生集類智。此智無間緣欲滅諦,生滅法智忍,此忍無間生滅法智。
此智無間緣上界滅,生滅類智忍,此忍無間生滅類智。此智無間緣欲道諦,生道法智忍,此忍無間生道法智。此智無間緣上界道諦,生道類智忍,此忍無間生道類智。故於四諦各有四心,成十六心。苦法智忍者,苦法是苦諦法,忍緣苦法,名苦法忍。智是忍果,是等流果。智唯無漏,為顯此忍亦唯無漏,舉後等流以為標別故。忍為智者,從果為名故也。如華菓樹,樹非華菓,生華果故,名華果樹。忍亦如是,生法智故,名法智忍。苦法智者,緣苦法故,名苦法智。前忍斷惑名無間道,後智證滅名解脫道。苦類智忍及苦類智者,此之境智與前相似,故立類名。故論云:「最初證知諸法真理,故名法智。此後境智與前相似,故立類名。如苦既爾,餘集、滅、道各有四心,准此理釋,思而可知。
此十六心總說名為聖諦現觀,謂在現前觀聖諦故。此有三種:一、見現觀,唯無漏慧見諦分明故,名見現觀。二、緣現觀,此無漏慧及慧相應心、心所法同一所緣,名緣現觀。三、事現觀,謂前相應及餘俱有同一事業,名事現觀。餘俱有者,謂道共戒及生等四相俱有因故,名俱有也。又論明得苦法智忍,名入正性離生,見所斷惑,令諸有情墮在惡趣,受諸劇苦,猶如生食在有情身,作苦惱事,故名為生。或由見惑令諸善根不能淳熟,故名為生。見道能越,故名離生。言正性者,所謂涅槃,見道能證,名為正性離生,正性之離生,依主釋也。或此見道即名正性,聖正性故,正性即離生,持業釋也。又此見道或名正性決定,謂決取涅槃故,或決了諦相故,名決定也。若正性是涅槃,即正性之決定,若正性目見道,正性即決定,二釋同前苦法智忍。名為入者,最初入故,故得入名。
從此第二,明依地,論云:「已辨現觀具十六心,此十六心為依何地?」頌曰:
「皆與世第一, 同依於一地。」
釋曰:世第一法引見道故,故十六心與彼世第一同依一地。前言世第一通依六地故,今見道亦唯依六地也。
從此第三,明忍智次第,論云:「何緣必有如是忍智前後次第間雜而起?」頌曰:
「忍智如次第, 無間解脫道。」
釋曰:忍是無間道,約斷惑得,不被惑得之所隔礙,故名無間。智是解脫道,已解脫惑得,又與離繫得俱時起故,名解脫也。忍、智次第理必應然,猶如世間驅賊閉戶,忍如驅賊,智如閉戶也。
從此第四,明見修道別,論云:「此十六心皆見諦理,一切可說見道攝耶?不爾云何?」頌曰:
「前十五見道, 見未曾見故。」
釋曰:除道類智,前十五心名為見道,於四諦理未見今見,見未曾見,故得見名。至道類智,無一諦理未見今見,如修曾見,故修道攝。問:「如道類忍是道諦理,此道類智緣道類忍,於道類忍未見今見,何故道類智非見道攝耶?」答:「此中約諦,不約剎那。雖於道類忍一剎那心未見今見,於上下八諦皆已曾見,故修道攝。如刈畦稻,唯餘一科,不可名為一畦未刈。」問:「忍於諦理未見今見,可名見道,中間七智已見今見,何緣七智亦見道攝?」答:「知諦未盡,中間起故,亦見道攝。」
從此第二,依位建立,就中有二:一依十五心、二依第十六心。
且依十五心者,論云:「且依見道十五心位建立眾聖有差別者。」頌曰: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具修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斷次三向二, 離八地向三。」
釋曰:名隨信法行,由根鈍利別者,見道位中聖者有二:一隨信行、二隨法行,由根鈍利立此二名。若鈍根者,名隨信行,彼於先時隨信他言而行義故。若利根者,名隨法行,彼於先時由自披閱契經等法,隨行義故。
具修惑斷一,至五向初果者,即前二聖於見道位立為三向,此頌是初向也。謂於先時未以世道斷修惑,名具修惑,此名具縛人也。斷一至五向者,謂先凡位,以有漏道斷修惑一品乃至五品,此為五人,兼前具縛為六人也。此六人至見道中名初果向,趣預流果故。
斷次三向二者,第二向也。謂於凡位斷第六品或七、八品,名斷次三,謂前五品,次三品故。此有三人,此斷次三人至見道中名第二向,趣一來果故。
離八地向三者,第三向也。謂先凡位斷欲修惑第九品盡,或斷初定一品,乃至斷無所有處惑盡,名離八地。此有六十四人,謂斷欲第九品為一人,斷上七地各九品惑各有九人,七九六十三,兼前一人,成六十四人。此六十四人至見道中名第三向也,趣不還果故。
從此第二,依第十六心建立者,就中有二:一明建立果位、第二別明住果非向。
且明第一立果差別者,論云:「次依修道道類智時建立眾聖有差別者。」頌曰:
「至第十六心, 隨三向住果,
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別。」
釋曰:隨三向住果者,前初向六人至道類智,住預流果。前第二向三人至道類智,住一來果。前六十四人至道類智,住不還果也。
名信解見至者,此住果人,若鈍根者名為信解,若利根者名為見至。前隨信行,今名信解,謂由信故,勝解相顯,名為信解。前隨法行,今名見至,謂由向見,得至果見,故名見至。此二聖者信、慧互增,故慓信解、見至名別。
從此第二,明住果非向,論云:「何緣先斷欲界修惑一至五等,至第十六道類智心,但說名為預流果等,非後果向(解云:此意者,何故斷五品非第二向,斷七八品非第三向,斷上七地非第四向也)?」頌曰:
「諸得果位中, 未得勝果道,
故未起勝道, 名住果非向。」
釋曰:諸得果位中者,據前預流等三果也。
未得勝果道者,未得五品等諸勝果道也。
故未起勝道,名住果非向者,結上三果不名後向也。謂斷五品至道類智,未起五品勝果道故,但名預流果,故不名第二向也。
斷七八品至道類智,未起七八品勝果道故,但名一來果故,不名第三向也。斷上七地至道類智,未起七地勝果道故,名第三果故,不名第四向也。勝果道者,謂向道也。夫論向道,勝前果道,或趣後果,名勝果道。問:「何故前住果未得勝果道?」答:「以勝果道是向道故,故住果位,未起得也。」
從此第二,約修無學道,就中有二:一明德失數、二歷位廣明。
且明德失數者,論云:「當約修惑辨漸次生能對治,名分位差別。」頌曰:
「地地失德九, 下中上各三。」
釋曰:失謂退失,即所斷煩惱也。德謂功德,即能斷道也。於九地中,地地修惑各有九品,九九總有八十一品惑。其能斷道地地亦九,總有八十一品無間道、八十一品解脫道。問:「失、德如何各分九品?」答:「謂根本品有下中上,此三各三,故成九品。且下品三者,謂下下、下中、下上;中品分三者,謂中下、中中、中上;上品三者。謂上下、上中、上上。應知此中下下品道能斷上上品障,乃至上上品道能斷下下品障。如洗衣位,麁垢先除,後除細垢。又如麁闇小明能滅,要以大明方滅小闇,失德相對,理必應然。白法力強,黑法力劣,故剎那頃下下品道能斷無始上上品惑。猶如長時所集大闇,一剎那頃小燈能滅。
從此第二,歷位廣明,就中有四:一明預流七生、二明一來向果、三明不還向果、四明無學向果。
且初明預流七生者,論云:「先應建立都未斷者。」頌曰:
「未斷修斷失, 住果極七返。」
釋曰:九地修惑都未有斷,名為預流,生極七返,謂於人、天七返受生,極言為顯受生最多極不過七,非諸預流皆受七反。言預流者,諸無漏道總名為流,初預此流,名為預流。問:「此預流名為因何義?若初得道名為預流,則預流名應目第八(苦法忍是第八也,於八忍中從後數之,當第八故也)。若初得果名為預流,如超越人至道類智,得二三果應名預流。
」答:「此預流名不目第八,目初得果,於四沙門果中定初得故,一來、不還非定初得,此定初得,故名預流。」問:「何緣此名不目第八?」答:「要具三義得預流名:一、具得果向無漏道故。二、具得見修無漏道故。三、於現觀十六心流遍至得故。第八三義俱闕,故預流名不目第八。」言七生者,人中七生,中有、生有名為七生,天中亦然。中、生各七,總二十八生,皆七等故,說極七生。問:「何緣彼無受第八生?」答:「謂相續身齊此七生,所有聖道必成就故。聖道種類法應如是。如七步蛇,第四日瘧,法應爾故。
至第七生,逢無佛法,雖在居家,得阿羅漢。既得果已,必不住家,法爾自得苾芻形相。」問:「預流既未斷不善修惑,云何經說預流名為無退墮法(不退墮三惡趣也)?」答:「此有五義:一、以不生長退墮業故。二、違彼生長業與果故。三、強盛善根鎮彼身故。四、加行意樂俱清淨故。
「愚作罪小亦墮惡(無慚愧故),智為罪大亦脫苦(慚愧增故),如團鐵小亦沈水,為鉢鐵大亦能浮(引此頌意,明愚人名退墮,預流名無退墮也)。」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