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

唐 圓暉述30卷CBETA T1823大于一万字 45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俱舍論頌疏論本卷第三十
從此第三,置答益物分,先難後答。犢子部難:若補特伽羅即諸蘊者,世尊何不說命者即身?論主答云:「觀能問者阿世耶故(阿世耶此云意樂),謂由問者執一實我名為命者,依此問佛,命者與身為一為異。故佛答:以我無體,一異不成。如不可答龜毛硬軟,本無龜毛,答何硬軟?命者本無,答何一異?」觀問者意,故佛不答。
古昔諸師已解此結。昔有大德名曰龍軍,三明六通具八解脫,于時一畢隣陀王至大德所,作如是說:「我今來意欲請所疑,然諸沙門性好多語,尊能直答,我當請問。」大德受請。王即問言:「命者與身為一為異?」大德答言:「此不應記。」王言:「豈不先有要耶?今何異言不答前問?」大德責曰:「我欲問疑,然諸國王性好多語,王能直答,我當發問。」王便受教。大德問言:「大王宮中諸菴羅樹所生果味為醋為甘?」王言:「宮中本無此樹。
又犢子問:「佛何不說命者都無?」答:「亦觀問者阿世耶故。問者謂蘊因果相續名為命者,依此發問。世尊答命者都無,彼墮邪見,謂無因果,故佛不說。」又問:「佛何不說假名命者?」答:「觀彼問者未能得了緣起理故,非受真空正法器故,故不為說假有命者,理必應爾。如世尊告阿難陀言:『有性筏蹉(此云犢子)出家外道來至我所,作是問言:「我於世間為有我、非有我?」』佛不為記。所以者何?若記為有,違法真理,實無我故。若記為無,增彼愚惑,彼便謂我先有今無。對有我愚,此無我愚為過更甚。若執有我,則墮常邊;若執無我,便墮斷邊。執我是常,為我修福;執我斷滅,便謂身無,更何修福。此二輕重,如經說言: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不起斷見如芥子許。」上來依論略此問答。
從此舉頌正明置答益物分,於中有二:一經部師中鳩摩邏多頌、第二論主頌。
今則是初,頌曰:
「觀為見所傷, 及壞諸善業,
故佛說正法, 如牝虎銜子。
執真我為有, 則為見牙傷,
撥俗我為無, 便壞善業果。」
釋曰:觀為見所傷者,標不說有我也。及壞諸善業者,標不說我無也。
故佛說正法,如牝虎銜子者,舉喻釋成也。如虎銜子,太急則傷,太緩則墮。
執真我為有,則為見牙傷者,釋初句也。執我之見猶如其牙,必傷於人,合前太急喻也。
撥俗我為無,便壞善業子者,釋第二句也。因果相續世為假我,撥此為無,便壞善業,如子生勝果故,合前大緩喻也。
從此第二,復說頌言:
「由實命者無, 佛不言一異,
恐撥無假我, 亦不說都無。
謂蘊相續中, 有業果命者,
若說無命者, 彼撥此為無,
不說諸蘊中, 有假名命者,
由觀發問者, 無力解真空。
如是觀筏蹉, 意樂差別故,
彼問有無我, 佛不答有無。」
釋曰:由實命者無,佛不言一異者,釋置記所以也。
恐撥無假我,亦不說都無者,摽不說無實命者所以也。
謂蘊相續中至彼撥此為無者,釋前標也。謂蘊相續由業引果,於此業果假立命者。若聞佛說無實命者,聞者不解,便撥假命亦以為無,便墮斷見,故佛不說。
不說諸蘊中至無力解真空者,明不說假命所以也。假名命者,真空之理,發問者愚,非受法器,故佛不說。
如是觀筏蹉至佛不答有無者,結成置記也。筏蹉意樂,我有是常,我無謂斷。佛觀此意,故不為答。說有違理,說無斷善,置記之答於斯盡焉。
次破數論,難言:「決定有我,事用必待事用者故,謂如識等能了等用,必待有我以為所依,識等方能有了等用,能了之者即是我也。如天授行,必待天授,天授是我,行即事用,故知事用必待於我。」
論主釋通云:「天授能行,無別行者,即此天授運之動轉,從此至彼,相續生時,說為行,離天授外無別有行。然此行時,前念為因,引發後果,因是行者,無別我也。如天授能行,識能了亦爾。如天授身能為識因,世間亦謂天授能了。然諸聖者為順世間,亦說天授是能了者。」又解:或識於境相續生時,前識為因,引後識起,說前因識名能了者,亦無有失,世間於因說作者故。如說鐘鼓名為能鳴,聲是所鳴,非鐘鼓也,謂鐘鼓能生於聲,即說鐘鼓名為能鳴,亦是於因說作者故。故知識因名能了者,離識之外無別有我名能了者也。又解:或如燈能行,識能了亦爾,燈焰相續說名燈行,無別行也。即識於境相續生時,說名能了,離之無能了者也。
數論又難:「若後識生,從識非我,何緣後識不恒似前及三性心不定生耶?若有實我,此即無妨。謂我自在,能令於識不恒相似及不定生,理無妨矣。」
論主通云:「識由異相,令後異前,謂諸有為自性法爾微細相續,由異相力後必異前,非由我也。若不爾者,應無出定,以入定時相續相似;既有出定,故知後念必異前也。又諸心生必有定次,更無雜亂,如二十心相生者也。亦有少分行相等心方能相生,種性別故,如女心無間起莊嚴身心、或起染污心、或起夫心、或起子心,此心起時必熏成種,後從此諸心相續轉變差別,還生女心,如是女心後能生起嚴、污心等,異嚴、污等即不能生,故知女心生嚴、污等。若是男心,即不能生嚴、污心等,種性別故。女心無間雖皆容起嚴、污等心,就嚴、污等,若先數起,於數起中若明了者,就明了中若近起者,女心無間,便先引起,由如是心修力強故。
數論又難:「若有修力最強盛者,寧不恒時生於自果?」
論主答云:「由此心有住異相故,故不恒時生於自果。此住異相,於別修心相續生中最隨順故。」
從此論主推讓世尊,即當第四,因相不測分。論云:「諸心品類次第相生因緣方隅,我已略說,委悉了達唯在世尊,一切法中智自在故。」故有頌言:
「於一孔雀輪, 一切種因相,
非餘智境界, 唯一切智知。」
釋曰:孔雀輪有青、黃等一切別,此一切種由何因感?如是因相非餘境界,唯佛能知。色差別因尚為難了,況心、心所諸無色法因緣差別豈易了知?
從此第五,業生先後分,先難、後明,次破勝論。勝論難云:「若實無我,業已滅壞,云何復能生未來果?」
論主答云:「不從壞業,未來果生,業雖已壞,種子仍在,但從業種相續轉變差別功能生未來果。猶世間果從種生,然果不從已壞種起,亦非從種無間即生,但從種子相續轉變差別功能果方得生。謂種生芽,芽生於莖,莖生於葉,葉生於花,花為最後,方引果生。」
勝論又難:「若爾,何言從種生果?」
論主答云:「剋實果唯花功能,由先種子展轉為因,引起花中生果功能,約展轉因說種生果,故此花中生果功能由先種子展轉引故,所生果相而似種也。今業生果亦如外種,由業為先,熏成種子,相續轉變,差別果生。」
勝論問云:「何名相續轉變差別?」
論主答云:「由業為先,於色心中重成種子,即此種子中無間斷,名為相續。即此相續,後後剎那異前前生,故名轉變。即此轉變有勝功能,最後生果,勝餘轉變,故名差別。」
因此問答便明先果,即當第五分也。如命終時,於識心中雖帶眾多感當來果所有種子,然此業種略有三種能先引果:一者極重,譬如負債,強者先牽。二者近作,如臨終時逢善惡友,所起善惡便先引果。三者數作,謂一生來其數作業,能先引果。故經部師有此頌曰:
「業極重近起, 數習先所作,
前前前後就, 輪轉於生死。」
釋曰:一、業極重,前感異熟。二、業近起,前感異熟。三、業數作,前感作異熟。若業輕等便感後熟,由此業力輪轉生死。
從此第六,業報難知分。此是論主推讓世尊,業所熏種相續轉變,至彼彼位彼彼果生,唯佛證知,非餘境界。故經部師有是頌曰:
「此業此熏習, 至此時與果,
一切種定理, 離佛無能知。」
釋曰:業起之時,必熏成種,此業、此種至於此時能與其果。此種定理,唯佛能知。已上六分正宗已訖。
從此第二,流通。於中有三:一讚道勸捨、二讚道不覩、三略顯勸學。
今則是初。頌曰:
「已善說此淨因道, 謂佛至言真法性,
應捨闇盲諸外執, 惡見所為求慧眼。」
釋曰:已善說此淨因道者,標讚道也。涅槃名淨。此無我道能證涅槃,名淨因道。我執已破,無我理成,名為善說。
謂佛至言真法性者,釋前標也。無我之教是佛至言,無我之理是真法性,教之與理俱涅槃因,淨因道矣。
應捨闇盲諸外執,惡見所為求慧眼者,勸捨也。外道執見名為惡見,無智慧眼稱之闇盲,背還滅道為流轉因,捨亦佳矣。
從此第二,讚道不覩,頌曰:
「此涅槃宮一廣道, 千聖所遊無我性,
諸佛日言光所照, 雖開昧眼不能覩。」
釋曰:無我理性趣涅槃宮,此一廣道為千聖遊。無我正教諸佛日,言其教破闇,猶如赫日。依教顯理,名光所照,道之功也。外道惡眼名昧眼,無我之日安能覩乎?
從此第三,略顯勸學者,頌曰:
「於此方隅已略說, 為開智者慧毒門,
庶各隨己力堪能, 遍悟所知成勝業。」
釋曰:無我方隅我已略說,為開智者慧毒之門,如身少破安少毒藥,斯須毒氣遍滿身中。此論亦然,開少慧門,諸有智人能深悟入,名慧毒門。此慧毒門普勸人修,庶各隨己三乘力能遍悟所知,必成勝業,其功既爾,安不習哉!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三十(終)
寫本云:
寬正二年(辛巳)極月廿一日,以靈山之靜重本書寫之,又借覺林之順勤本校合之者也。
三井能盛
書本云:
應仁二年(戊子)春三月三日,以右本寫之畢。
祕之窓中,莫出之房外而已。
權大僧都尊通判
若是圓暉釋者,慧暉何不釋之乎?如何(云云)
書本云:
同年三月七日,一覽之處文字不正,如何(云云)
書本云:
七年九月十一日,以幸尊贈僧正─尊通判(職事平松中將資冬上鄉德大寺黃門)
延德三年(辛亥)孟昏十六夜書畢。
永正元年(甲子)孟秋下澣一日遂一覽功畢。
三井末流 盛玄
于時文永七年(丁亥)七月十日,於三井寺法泉房之內北窓,以右本遂寫功畢。
武州長榮實憲
武州池上長榮山本門寺佛壽院
權大僧都日現判(三十二歲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