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疏
隋 灌頂撰33卷CBETA T1767大于一万字 55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八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梵行品二之餘
問:第一義空何得有業有報?答:此寄有以明無、寄無以明有,不有不無即第一義。空空者,為三,謂歎、釋、結。歎者,此是凡小所迷沒處。是有是無,正釋也。一云:是有是無是二章門,後言是是,還牒上兩是;又言非是者,兩是皆空。二云:上明有無兩境皆空,下明權實二智皆空,是是即權智,非是即實智。今更作三句責。為空境名空空?為空來空智名空空?為空來空能空之法名空空耶?若直空境空智,此猶是偏,未得名圓。若將空來空空,乃是圓正中道之空。《大品》云「一切諸法悉皆是空,是空亦空。
问:第一義空如何存在业有报?答:这是通过有来阐明无,通过无来阐明有,既不是有也不是无,这就是第一义。空空分为三部分,即赞叹、解释和总结。赞叹是指这是凡夫和小乘所迷惑的地方。有即是无,这是正确的解释。一种说法是:有即是无是两个章节的门径,后面说‘是’,是回顾上面的两个‘是’;又说‘不是’,两个‘是’都是空的。另一种说法是:上面明确了有和无的境界都是空的,下面明确了权智和实智也都是空的,‘是’就是权智,‘不是’就是实智。现在再作三句责问。是因为空的境界称为空空?是因为空的智慧称为空空?还是因为空的能力称为空空?如果只是空的境界和智慧,这还是片面的,不能称为圆满。如果用空来空,这才是圆满的中道之空。《大品般若经》说:‘一切法都是空的,这个空也是空的。’
」有兩師不同,一云:一切法空者,空猶未妙,今更將空來空此空。二云:不爾,前一切法已是妙空,今空亦空,只能空之法亦空。河西同後解,故云或謂萬法雖空而智體不空,遣破惑情故曰空空。是有亦空、是無亦空,下句即云:前計既空智不獨有,真悟之心理無並照。雖無並照,遣義可知。有漏空無漏空,人多重無漏空,將有漏空輕。有漏空、無漏空,二空體一,豈應輕重?萬法既寂,智體又空,蓋謂妙空,非二乘所及。有人言:大空即般若空者,色大故般若大。《釋論》解大空有事理。事者,東方空乃至十方空。理者,即涅槃第一義空。
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一切法都是空的,但空本身还不够妙,现在再用空来空这个空。另一种观点是:不是这样,前面的一切法已经是妙空,现在的空也是空的,只能空的方法也是空的。河西赞同后一种解释,所以说有人可能认为万法虽然空,但智慧的本体不空,为了消除迷惑所以说空空。有也是空的,无也是空的,下一句就说:前面的执着既然空了,智慧也不是单独存在的,真正悟了的心理没有并照。虽然没有并照,但意义可以被理解。有漏的空和无漏的空,人们更重视无漏的空,轻视有漏的空。有漏的空和无漏的空,两种空的本质是一样的,怎么能有轻重之分呢?万法既然寂静,智慧的本体也是空的,这就是所说的妙空,不是二乘所能及的。有人说:大空就是般若空,因为色大所以般若大。《释论》解释大空有事理。事,是指东方空到十方空。理,就是涅槃的第一义空。
《大品》指涅槃,涅槃般若更互相顯。今約三諦釋十一空。內空者,真諦空。外空者,俗諦空。內外空者,即二俱空。有為空者,生死俗空。無為空者,涅槃真空。無始空者,三諦相即,不見元祖,名無始空。性空者,三諦體性本來自空,故名性空。第一義空者,真即是中、中即是真,名第一義空。空空者,一空一切空。大空者,三諦俱空。後歎文,亦約三諦為歎。三諦相即,諸凡小聖所迷沒處。是有是無者,雙照二諦,故言兩是;一一諦悉備真中,故言空空。是是非是者,單照一諦即具空假,空故是是、假故非是,即備中道,故言空空。若雙若隻若三若一,皆不可思議,具足無缺,故非凡小所議。「善男子菩薩」下,第三結歎。
《大品般若经》中提到涅槃,涅槃与般若智慧相互彰显。现在依据三諦来解释十一空的含义。内空指的是真諦的空,外空指的是俗諦的空。内外空则是指真諦与俗諦两者的空。有为的空,是指生死轮回中的俗諦空;无为的空,是指涅槃的真空。无始空,是指三諦相互融合,不见元祖,因此称为无始空。性空,是指三諦的本性与体性本来就空,因此称为性空。第一义空,是指真諦即是中道,中道即是真諦,因此称为第一义空。空空,是指一种空包含了所有空。大空,是指三諦全部都是空。在文末的赞叹部分,也是依据三諦来赞叹。三諦相互融合,是所有凡夫和初级聖者所迷惑的地方。有和无,是同时照见真諦和俗諦,所以说是“两是”;每一个諦都完全具备真諦和中道,所以说是“空空”。是与非是,是单独照见一个諦就具备了空和假,空所以是是,假所以非是,就具备了中道,所以说是“空空”。无论是双、单、三或一,都是不可思议的,完整无缺,因此不是普通凡夫和初级聖者所能讨论的。在“善男子菩萨”之下,是第三部分的赞叹。
「我今於」下,第三明利益。又二:一明悟空;二「住是地已」下,說功能即是前離後得之意。
在‘我今于’之后,是第三明利益的部分。这里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明确悟空的含义;其次,在‘住是地已’之后,讲述功能即是之前离开之后得到的意义。
「善男子菩薩住是地中」去,第二廣辨知見。知見廣遠,良由空寂,亦是即寂而照。文為四:一明知見、二無所得、三會通、四結歎。即寂而照故明知見,即照而寂故無所得。得無所得其性不二,是故會通。此法奇特,是故稱歎。初文為三:一知十三法、二得八種知見、三得四無閡智。初文云「行即是心,緣即是境。」性即是內,相即是外。親者為因,疏者為緣。「復次知而不見」下,第二明八知見:一知非處、二知是處、三知共行、四知因果、五知轉障、六知佛性、七知二諦、八知二智。知外道邪法,是知非處。知善惡報,是知處。知常無常四德等,是知共行。
‘善男子菩萨住是地中’开始,是第二段广泛阐述知见的内容。知见的广泛深远,正是因为空寂,同时也是在寂静中洞察。文本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明确知见,其次达到无所得的境界,然后是会通,最后是结叹。因为寂静中洞察,所以明确知见;因为洞察而回归寂静,所以达到无所得。得到无所得,其本质是不二的,因此会通。这个法门非常奇特,因此值得称赞和感叹。第一段文本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了解十三法,其次获得八种知见,最后获得四无碍智。第一段文本说‘行即是心,缘即是境。’性质即是内在,相貌即是外在。亲近的作为因,疏远的作为缘。‘再次知而不見’之后,是第二段明确八种知见:一是知道非处,二是知道是处,三是知道共行,四是知道因果,五是知道转障,六是知道佛性,七是知道二谛,八是知道二智。了解外道邪法,即是知道非处。了解善恶报应,即是知道是处。了解常无常四德等,即是知道共行。
求大乘,是知因。到彼岸,是知果。身戒心慧,是知轉障。佛性為三:一據凡夫、二據十住、三就諸佛。不知不見是知真,亦知亦見是知俗。惠施等是知權,不見所施等是知實。「迦葉白佛」下,第三明四無閡智。又二:前問、次答。答為三:一章門、二釋、三料簡。初如文。次釋為五:一就世諦釋、二就出世釋、三就無著釋、四就譬釋、五就往因釋。初世諦釋者,法者,知法及法名字;義者,知法下義及名下義;詞者,音聲清雅分別了亮;樂說者,能宛轉變換無窮無盡。隨字論者,定其文字善識字體。正音論者,正其音詞分明切齒。
追求大乘佛法,是了解其原因。达到涅槃的境界,是了解其结果。身体守戒,心中培养智慧,是了解如何转化障碍。佛性分为三个层面:一是针对凡夫,二是针对十住菩萨,三是针对所有佛陀。不知道、不看见是了解真实,既知道又看见是了解世俗。惠施等行为是了解方便教法,不看见所施之物是了解实际。在‘迦葉白佛’之后,第三点是阐明四无碍智。这分为两部分:前部分是提问,后部分是回答。回答分为三个部分:一章门、二解释、三料简。初章门如文中所述。其次解释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根据世俗真理解释,二是根据出世真理解释,三是根据无著解释,四是根据比喻解释,五是根据往昔因缘解释。首先根据世俗真理解释,法,是指了解法和法的名字;义,是指了解法的含义和名字的含义;词,是指声音清晰、分别明了;乐说,是指能够灵活变化、无穷无尽。随字论,是确定文字并善于识别字体。正音论,是纠正音词并清晰发音。
闡陀者,法句論亦言合聲,如合聲唄。河西云:即是此間詠歌聲也。又言:唯是外法。未必全爾,乃是偈聲通於內外。「復次」下,次就出世釋者,知三乘義悉皆歸一。三就無著釋,為二:初釋、次論義。他云是遣執釋,今依難意為無著釋。「迦葉」下,論義,先問、次答。初迦葉難意云知即是著,佛答以無著故知。四就譬釋中,初舉六譬釋法無閡解,還指六譬釋義無閡解。言地持者,持眾生非眾生。《勝鬘》云「大地持四重擔,謂山、海、草木、眾生。」彼廣此略。山取壓地,地取安山,互相持故。眼能持光,有二解:優樓迦計眼光與意合時能見,借此為譬。二云非借外義,眼有清淨四大之色,因外光能見。「善男子菩薩」下,五就往因釋。
闡陀,根据《法句论》也提到合声,就像合声唄一样。河西地区的人认为:这正是我们这里所唱的咏歌之声。又有人说:这只是外法,未必完全如此,实际上是偈颂的声音既适用于内也适用于外。在'复次'之后,接下来是就出世的角度进行解释,明白三乘的教义都归于一。再从无著的角度进行解释,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解释,其次是论义。其他人说这是遣除执着的解释,现在根据难解的意图,按照无著的解释。'迦葉'之后,是论义部分,先是提问,然后是回答。迦葉首先提出质疑,认为知道就是执着,佛陀回答说因为无执着所以知道。在接下来的譬喻解释中,首先举出六个譬喻来解释法无障碍的理解,再回过头来用这六个譬喻解释义无障碍的理解。说到地持,是指地承载着众生,而不是众生承载着地。《胜鬘经》中说'大地承载着四重担,即山、海、草木、众生。'这里只是简要提及,而《胜鬘经》中则有更广泛的解释。山因为压在大地上,而地又承载着山,它们相互支撑。眼睛能够承载光明,有两种解释:一是优楼迦认为眼光与意识结合时能够看见,这里借用这个观点作为比喻。二是不需要借助外在的意义,眼睛本身就具有清净的四大之色,因为外在的光明而能够看见。'善男子菩萨'之后,是就往昔的因缘进行解释。
「善男子聲聞緣覺」下,第三料簡。又二:初料簡、後論義。初為三:一明二乘無無閡、二別釋、三總結。初如文。次別釋中,先釋緣覺、次聲聞。「迦葉」下,二論義,先問、次答。答為三:一正答、二開昔權、三顯今實,如文。
在‘善男子声闻缘觉’的段落下,是第三部分的料简。这部分又分为两个小节:首先是料简,其次是论义。在料简的开始,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明确二乘没有障碍,其次是分别解释,最后是总结。开始的部分按照原文。在分别解释的部分,先解释缘觉,然后是声闻。在‘迦叶’的段落下,是第二部分的论义,首先是提问,然后是回答。回答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正面回答,其次是解释过去的权宜之计,最后是显现现在的实际,按照原文。
「迦葉白」下,第二明無所得知見。又三:一明無所得、二引偈證、三無得而得。初又三:一問、二答、三領解。問又三:初領指前文。前文已遠,故言梵行。次「菩薩知見」下,正難。三「云何如來」下,結難。佛答又二:初歎其問;次正答,又二:先正答、次結正簡邪。初正答中凡十復次。得無得相對,得者非謂得中之得,乃是無得之得。此無非是析滅之無,是體達無。十對者,所謂得無得、倒無倒、智慧無明、涅槃諸有、大乘小乘、方等三藏、真空生死、常無常、真空五見、菩提二乘。「次善男子汝之所問」下,結,如文。
在‘迦叶白’的段落下,是第二部分,明确无所得知见。这部分又分为三个小节:首先是明确无所得,其次是引用偈语来证明,最后是无得而得。在开始的部分,又分为三个小节:首先是提问,其次是回答,最后是理解。在提问的部分,又分为三个小节:首先是指出前文,前文已经很远,因此提到梵行。其次是‘菩萨知见’的段落,是正式的质疑。最后是‘云何如来’的段落,是质疑的总结。佛陀的回答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赞扬他的问题,其次是正面回答,又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正面回答,其次是总结正面并简化邪见。在正面回答的部分,总共有十次重复。得到无得是相对的,得到并不是指得到之中的得到,而是无得的得到。这个无不是分析消灭的无,而是通达无。十对是所谓的得无得、倒无倒、智慧无明、涅槃诸有、大乘小乘、方等三藏、真空生死、常无常、真空五见、菩提二乘。其次是‘善男子汝之所问’的段落,是总结,按照原文。
《大品》明諸有二者是有所得,諸無二者名無所得(云云) 。「迦葉白佛」下,三領解,又二:有領解有得益、次引偈證者。如來上云於此,正在雙樹,云何更指雙樹?解言:直是語法,未必別處指此雙樹。二云:見聞不同,寧有定所?假使異處,指此何妨。此偈是第二出,釋得無得。文為二:一舉偈請問、二釋偈為答。答為三:一別釋、二總釋、三結釋。別又三:一略標、二重問、三正釋。釋中二:先誡許、次正答。
《大品般若经》中提到,所有存在的形式被称为有所得,而所有非存在的形式被称为无所得(等等)。在‘迦葉向佛陀表白’的部分,分为三个部分来理解,首先是理解有所得的利益,其次是引用偈颂来证明。佛陀之前提到在双树之下,为何又特别指出双树?一种解释是,这只是一种语言上的用法,不一定指另一个地方的双树。另一种解释是,由于见闻不同,不一定有固定的地方。即使在不同的地方,指向这双树又有何妨。这个偈颂是第二次出现,解释了有得与无得。文本分为两部分:首先提出偈颂并请求解答,然后解释偈颂作为回答。回答分为三个部分:分别解释、总体解释和总结解释。分别解释又分为三个步骤:简要标记、再次提问和正式解释。在解释中,首先是警告和允许,然后是正式回答。
答中凡有八番,前六番正釋、後二明不果得。說一一並前釋上半、後釋下半,又須望下總釋之意。舊釋此偈,本有煩惱即是昔本,今無涅槃即是昔今,不得云是今日之今。何者?今有涅槃故。若天魔梵說言如來有煩惱者,無有是處,此乃今日佛果不為三世所攝。如此釋文一往得去,不遣他難。只為昔日有無無常,後乃是常,還是本無今有,焉能遣疑?興皇云:本無今有皆是隨緣。本有煩惱,非有說有;今無涅槃,非無說無。若天魔梵能解此者,說言如來有煩惱者,無有是處。遣難釋文,二塗俱了。今謂乃是總答中意。若別釋文,猶自未去。
在回答中总共有八个部分,前六个部分是正确的解释,后两个部分说明没有得到结果。每一个部分都与前面的解释相联系,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都需要考虑到总体的解释意图。旧的解释认为这个偈颂,本有的烦恼就是过去的本性,现在没有涅槃就是从过去到现在,不能说是今天的今天。为什么呢?因为现在有涅槃。如果天魔梵说佛陀有烦恼,那是不可能的,这表明今天的佛果不被三世所包含。这样的解释可以一次性地解决问题,不留下其他难题。只是因为过去有无无常,后来是常,还是从本无到今有,怎么能消除疑惑呢?兴皇说:从本无到今有都是随缘。本有烦恼,非有说有;现在没有涅槃,非无说无。如果天魔梵能理解这一点,说佛陀有烦恼,那是不可能的。解决难题的解释,两种途径都得到了解决。现在认为这是总体回答的意图。如果单独解释,还没有完全解决问题。
此之偈意為化眾生,眾生唯作善惡之見,謂昔有惡今則有善,二乘作真俗不一之見,菩薩作三諦各別之見,文殊作三諦相即之解,亦是四門四悉等解。豈可只作如上諸人一種解耶?私謂:如來自作八重解釋,佛意乃將此八為式,當知其義遍一切法。若如諸師各一種見,佛何不唯一種釋耶?欲許諸師一一皆是。若欲非之,假使諸釋寧得佛意?略如章安四悉故悉是、離悉故俱非。故知四出則四是,各計亦四非。四非故一切俱非,四是故八番皆是。故更總釋以總冠別,方稱佛旨。四悉四門,具如前釋。
「如來普為」下,第二總釋。總成前意,故知言有不有、言無不無,皆為利益,悉皆無定,隨國土人其相不同,是故輕重、犯不犯異。「善男子一切世諦」下,第三總結釋。皆以生死為世,涅槃為第一義。有時說世謂第一義,或說諸法空寂即是生死謂說第一義,或說妙有常住即是第一義,人謂是生死。如來說空欲明不空、說有欲明不有,眾緣皆作有無之見。
「善男子是故汝上不應難言」下,第三明無得而得。又三:先標、次問、三答。初標如文。次問中二:先問、次難。初問者,若有得,應是無常。自有法、譬、合。「夫道者非色」下,次難。若常,則應無得。三佛答,為二:先答初問、次答後難。初文先汎明道有二種,常道雖得而非無常。「道與菩提悉皆名常」下,第二正答。今云道定圓常,本來有之,為惑所覆,斷惑復本,義言其得,得而是常。次「善男子道者雖無色像」下,答後難,為三:法、譬、合。初法說。次「如眾生心」下,譬說。然實是常,能修者得、不修不得。「善男子見有二種」下,第三會通,又為二:一會通、二論義。初會通者,會前所說知見等法皆有似真,似是相貌,了了即真。真又為二:一菩薩了了、二如來了了。此下盡卷是會通兩章,如文。
梵行品之三
起卷是第二論義,有問答。問為二:一問同世間、二問異世不知。答為二:先正答、次結。初答為三:初明異世間、二明同世間、三非世非出世。異故即世間不知,不知十二部經。或同者,世間橫計微塵等生,計世界有邊為終、無邊為無終,皆墮斷常。舊云無始無終,有兩解:一云無始無明全無始終;二云無始無明有始有終,無有一始在此無始之初者,故知有始,而復終於佛果。此之兩解,同於此中橫計斷常。十一空中明無始空,為破此始亦破此終。「於如是事」下,第三明非世出世。若菩薩知謗言不知,即是謗人。言無菩提,即是謗法。次結,如文。「爾時迦葉」下,第四說偈結歎。他云:初半行歎大慈,次一行半歎大悲,後兩偈結歎。今謂初半行如前,次半行歎大悲,次世醫者一行半歎大喜,喜之所離故言不發,喜之所得故言甘露。「眾生既服」下半行是歎大捨,次一行結歎,如文。
「說是偈」下,是第三明戒為梵行。開善云:前明深梵行,此明淺梵行。是義不然。以戒為本,故能化他。就文為三:一持戒、二護法、三六念。以持戒故能護法,以護法故能修念,次第相成,法爾故也。持戒為二:初略明持戒、次廣明得失。初文有問答。問為二:初領旨、後正難。難中為兩:先難同世,若世間不知見覺,菩薩亦應不知見覺;次難異世。佛答有二:先開兩章、次釋兩章。「汝言有何異」下,釋兩章門。先明不異,即釋同章。有同有異,不一向同,如文。「菩薩聞是」下,第二釋異章門。又二:先明聞經故得三法、次明三法相資。
初文具明三法,皆戒為本。「以修慧」下,第二明三法相資。文略,故但言二:初明慧資戒、二明戒資慧。「迦葉復言」下,第二廣辨得失,有問有答。答又二:先舉不淨持戒不能相資、次明淨戒正答問。初文又二:初明不淨、次無相資。有四不淨:一為有,如難陀(云云) 。二性不定,或時能持或不能持。三非畢竟,不能從始至終永永長持。四不為眾生,無廣大意,自局在己,不兼利他。
「菩薩摩訶薩」下,第二明於淨戒正答其問,亦二:先明淨戒、次明相資。初淨中,四淨對前四不淨戒,非戒即對前無始終。戒非戒非是五戒律儀等,乃以無戒無持為戒,此是畢竟淨戒。「於戒淨中」下,第二明相資之力。又二:初三法相資、次五法佐助。相資中,次第傳傳釋前句。於中二:初因戒故釋不悔,又有法、譬、合。譬有三譬。次「以淨戒故」下,次釋歡喜。又二:先明三相、次明悅樂。初文為三:初明持喜、二明毀憂、三雙明二義。前二各有法、譬、合。於第三雙明持犯中二:先譬、次合。
初中牛譬經教,女譬稟者,酪缾譬破戒,漿缾譬持戒,至城欲賣譬俱求當果以因貿果(云云) 。脚跌譬命終,二缾俱破譬身壞,憂喜譬持毀。漿缾者,已[(殼-一)/牛] 得酥,止餘漿汁,所直不多不得亦閑,譬持戒人已修得道,只餘殘命,命存亦善、不存亦閑。
若也酪缾全未[(殼-一)/牛] 酥,失酪酥亡,譬破戒人未得修道,此命若終,其道亦失,是故憂畏。次「持戒」下,合,如文。次「心歡喜故則便思惟」下,釋悅樂,又二:初正釋、後論義。論義中,先問、後答。答中有四重解釋,後展轉深入,成大涅槃皆由於戒。然五受根中則樂淺喜深,禪定之中則喜淺樂深,各有所據,今同禪支。次明五法佐助中,言得五涅槃者,即脫五陰。涅槃非五,脫五陰縛名五涅槃。
「善男子若我弟子」下,第二明護法。護法即是護戒,護戒既牢即是持戒,持戒不牢由無護法心。又二:先訶毀法、次勸護法。初訶毀又三:一正訶破戒、二訶求有作業、三訶是處非處。然極猥人無過破戒,一無所用。文云「寧當不受不持,不用毀戒而受讀之。」問:上文為僕趨令讀誦,今文寧可不受不持,兩言相反者何耶?答:此各有意。前明汲引百方令入,今誡人師令無瑕犯。初訶毀中不出三業:初是訶身、次是訶心、三是訶口。初文者,若人受持戒,所有弟子亦學是師;自既不正,號令不嚴。次「當正身心」下,第二訶求有。
若求三有名為輕躁,不求果報名為沈審。望有修因是則名為,為有造業。三「莫非時說」下,第三訶離是處非處。審能弘宣,須離此等諸非法處。莫不請者,然與不請之友相乖。釋云:事須適時。今正須請,莫滅法說。不持戒說、不護法說,是滅法說。熾然世法說者,即是求有,造業而說。他解:多以世典詩書添足,令他不信,名熾世法。今不爾,於所說中增長苦集是熾世法。「善男子若欲受持」下,第二勸讚護法。他云:先列十智、次勸淨心。今初言自他欲受持者,信故名受、不忘為持,即是自行。口所說者,謂化他也。涅槃宗體,行教用果。前說佛性為宗,後說見性為果,兩塗並使三業清淨。
「復次善男子」下,第三明六念。《大品》中明十念八念,小乘亦有六念,即是晨朝唱者。一念何年月日、二念戒臘年月、三念施食法、四念三衣長應說淨、五念不別眾食、六念有病應治,皆各有意。今此六念,為梵行者居於林野有懷恐怖,令修六念,前三念他、後三念自。戒施是自因,生天是自果。戒是止善,施是行善。天有近果遠果(云云) 。就文為二:先唱數列章。「云何」下,解釋六念,即為六章。念佛章為二:先念佛果、後念佛因。
念因是念往因;念果是念現果,由何因得今果。念果為四,謂兩章、兩釋。初立十號、眾德兩章門;次釋十號、眾德兩章。釋十號是釋名下義,釋眾德是釋體下義。先列十號章門。《成論》與《阿含》皆合無上士與調御丈夫為一號,至世尊十數方滿。今經與《釋論》開無上士與調御為兩,至佛則十名已足。總結上德十號,具足為世所尊,就別釋中不稱世尊,但言婆伽婆,此是佛之總名,將代世尊。「常不變易」下,二列眾德章門。三「以知法」下,釋眾德章。前文皆略直釋,最後大法師一事還以前七善為釋。知我能持戒,能說大乘,復知中道,名大法師。
知小乘遍道,皆非法師。「云何名如來」下,第四釋十號。梵云多陀阿伽度,舊但以乘如實道來成正覺一義以釋如來。《釋論》四義釋如來,謂如來、如去、如解、如說。依三世佛學十二部經,修十一空而得成佛,故名如來。去離生死,永免諸惡,即是如去。如如而解,如如而說。亦是說我所解,解我所說。此中三復次,前後二復次是如說義,中一是如來義,如去在善逝中,如解在世間解中。「云何為應」,梵云阿羅訶,有三義,謂殺賊、不生、應供。此中但云應,不言供。有五復次,為兩:前四以殺賊為釋,後一以應供為解。
前殺賊兼不生,以破陰魔故即是不生。「云何正遍知」下,是第三號。又二:初正釋、次「云何不遍」下反釋。初文者,梵云三藐三佛陀,有五復次,前四是佛能知四法皆悉遍故。言因苦行定得苦果者,外道苦行。後一斥小。「云何明行足」,是第四號。梵云毘侈遮羅那,有四復次,前一就脚足釋、後三就滿足釋,皆先舉世譬、次用佛合。明者名呪,般若是大明呪,因呪得解,即解脫也。吉者菩提,果名涅槃,因於菩提得涅槃故。三明者,菩薩明是因,佛明是果。無明明三解:一云無明是惑、明是解,用明解斷無明,故云無明明。
二云畢竟空境,不當明與無明,而能生明及以無明,故言無明明。又一解,前分菩薩佛者作異解,後舉無明明作不異解。佛與菩薩俱是無明明,無明即明(云云) 。「云何善逝」,第五號。梵名阿耨多羅,亦言修伽陀,亦言修伽度。有三復次,最後復次有法譬合。初中云善名高者,辨於高勝。逝名不高者,雖出生死而不捨,就佛心為言。善知識者,即是道品。「云何世間解」,第六號。梵云路伽憊。世間有三,謂五陰、眾生、國土。
此中六復次,即六世間:一五陰、二五欲、三國土、四眾生、五詺佛為世間、六照世名世間。「云何無上士」,第七號。梵云富樓沙。有五復次,開斷惑不斷惑義。文云體大涅槃無新無故者,過去諸佛已成名故,眾生是當成名新。無新無故即無已當,此任理之體達也。若為緣云有新故已當也。「云何調御」下,第八號。梵云曇藐波羅提。先明丈夫,次明調御。丈夫又二:先明能調,開二章門,能調即如來,所調即眾生;後釋兩章。「如來實非」下,釋能調實非丈夫,方便示為能調丈夫。「一切男女」下,釋所調。丈夫具足四法乃名丈夫,若無四法行同畜生。
《大論》亦云「人頭鹿,鹿頭人(云云) 。」如御馬者,以此四種法釋能調利鈍不同,如快馬見鞭、鈍馬痛手,利人說生、鈍說老死。如《大論》野干(云云) 。「云何天人師」,第九號。
梵云舍多提婆魔[少/兔] 舍喃。有十二復次,初兩復次釋師;次五復次釋天,並用勝義釋天;次四復次釋人。言驕慢者,非惡驕慢,欲立丈夫弘護三寶,復能破慢。次一復次,總釋天人師,如文。「云何名佛」釋第十號,前釋名、後歎德。梵云佛陀耶,亦云佛陀四耶。此翻覺者,亦言教寤,前緣覺者亦同此義,故覺應是正,如支佛翻為獨覺,不言獨教。地人云自覺覺他,復言他覺,此太煩矣。
「婆伽婆」下,釋第十一。或謂是世尊彼此之異。何者?前列章云世尊釋章釋婆伽婆,故知是也。此恐不爾。世尊,梵云路伽那他,此稱世尊。龍樹釋婆伽婆為四:一能破煩惱、二有功德、三巧分別、四好名聲。今具四義,初一復次釋破煩惱、次一復次釋有功德、三一復次釋巧分別、四一復次釋好名聲。初是釋破煩惱,可見。次「又能成就」下,釋有功德,成就善法正是功德。三「又能善解」下,釋巧分別。四「有大名聞」下,釋有聲名。餘三復次,屬釋功德。當知婆伽婆有無量功德,功德據內;世尊者為世所尊,此即據外。今將婆伽婆代世尊,非即名世尊。文有二義:前七釋四義、後一復次勸修。
「善男子何故」下,是二念佛因。欲明得果,謂久修因。文為二:前徵起、次正釋。釋中二:先明六度四等為因、後明五十四心為因。於中云無為心者,非謂常住,謂無所為作。無心無無心,雙捨此二。非但無心,亦無無心、無無記心。光宅云:常住佛果有二無記,一知解無記、二果報無記。即違今經。修因之時尚無無記,云何佛果猶有無記?無報心者,不求果報。不住心者,無住著。無常心者,無所定執。無多少心者,不厚此薄彼。界知心者,分別諸法各有界分。生界知心者,即生滅界。住界知心者,知常住不滅界。自在界心者,於常無常皆悉不生通達自在。生界者知俗,住界是知真,自在是知中。
「云何念法」下,第二念。舊云二:先念別體法;「唯此正法」下,念一體法。今不爾。文云「最上最妙,能令眾生得現在果。」若準藏通,能得現果而非上妙,別是上妙而非現果,動經無量阿僧祇劫。唯圓上妙能得現果,當知是圓一體之法。
「云何念僧」下,即第三念。舊亦為二:先明別體事和僧;「不可覩見」下,次明一體理和僧。今明不爾。文云「受正直法」,三教非直,唯有圓僧是正直法。
「云何念戒」,是第四念。雖無形色而可護持者,或謂以為無作之戒,自有三釋。一云:僧祇部謂無無作色,故自無無作。無作亦無色,但有其心,故言而可護持。二薩婆多謂無作是色,即數人所用,故自有無作。而復有色,色非質閡而有無教假色,故須護持。三曇無德部,《成論》所用,無作是非色非心。如此等說並是爭論,乃是小乘自論有無,大乘之中都不明此。故上文云有漏之法凡有二種,謂色非色,非色法者,心心數法;色法者,地水火風。何時云有無作色耶?
「云何念施」下,第五念,謂修善因。言雜華者,《觀佛三昧海經》云「我於雜華已為普賢、賢首等說。」此土無《雜華經》唯有《華嚴》,或謂別有《雜華》,不來此土。一云:《觀佛三昧》云「雜華者是華嚴。」
「云何念天」下,即第六念。或謂當果第一義天。今謂不爾。通念諸天,直是念天不云當果。當果天與前佛果無異,正是通念。此世天境,隨義別立,故名為天。
「善男子」下,即大段第二歎經文,為二:初盡此卷歎經生善,後兩卷歎能滅惡。初生善,文為三:一正歎經、二歎弘經人、三歎興衰。此三次第者,良由五行能顯於道,復有亡身弘道之人,人弘故興、不弘故衰。初正歎經,又二:初如來歎、次迦葉領。初佛歎中云十二部經所不及者,二解:一云小乘十二部;二云大十二部,亦不及涅槃,大乘方等當機故勝。又涅槃之中有十二部,十二部中未必有涅槃,是故勝也。今明圓經勝於歷別十二。「迦葉白佛」下,是第二領解。
從「世尊以何義故」下,第二歎弘經人。文為三:一問、二答、三領。問如文。次佛答,歎菩薩有十三不可思議:一能發心、二受生死苦、三受地獄苦、四旋還赴救、五終不退轉、六度生死海、七能稱量生死、八能說常住、九生死不惱、十在胎不亂、十一於法不悋、十二遠離十惡、十三忘於功用。不思議者,舊云人所不測。是義不然,如人間事咸所不測,豈可以此亂於聖賢?今明三諦相即,不可以一二三思,心行處滅;亦不可作三二一說,言語道斷。雖列十三,實非是數,名不可思議。
初不思議中云無有人教自能發心者,緣真發心則墮聲聞,理須人教緣俗發心則墮分別。須境教之,皆不得稱不可思議。若緣中道三諦相即則非真俗。不從人境,故言無人教者。明了佛性,故言自發。不雜名精,入流名進。地獄是舉生死果,諸結是舉生死因。累劫為此因果所燒,今了生死即是涅槃。又了諸結即是菩提,非復二邊,故名為一。動寂不壞,故名決定。燒身碎首無非正道,內不捨道、外不求救。此約三諦發心明不思議,與《止觀》中發心意同。
次第二不可思議,文云所見生死無量過患,非諸聲聞緣覺所及,不生厭離者,二乘但知分段少分,而不知於變易過患。菩薩過之,故言不及。即俗真中,故言不厭。即中真俗,故言不離。約照三諦智明不思議,此與《止觀》安心意同。第三不思議,文云受地獄苦如三禪樂者,其文甚略,亦應更言受三界苦如涅槃樂。此約三諦上障明不思議,此與《止觀》通塞意同,亦似大慈。第四不可思議,文云如長者救子。宅譬中道,故言旋還。燒譬於俗,故言火起。出譬於真,故言出舍。此約三諦行,明不思議,此與《止觀》真正悲心意同。
第五不可思議,文云見諸眾生厭生死過退為二乘,菩薩不爾,知生死常,不見其過;知涅槃近,不退取小。此約三諦證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道品意同。第六不可思議,文云聖人神通,譬體法智。修羅長大,譬次第智。人無兩種而能得度,譬圓教智。非通非次即圓智度,此約三諦位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次位意同。第七不可思議,文云藕絲懸山一念稱量生死者,即是稱量。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是約三諦法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妙境意同。第八不可思議,文云無常樂我說常樂我者,隨病說藥逗會得所。
此約三諦教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對治意同。第九不可思議,文云不溺不燒者,雖在生死不為所害。第十不可思議,文云在胎不亂者,前是死不能滅,此是胎不能生。此約三諦報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安忍意同。第十一不可思議,文云菩提與心皆不可說,說之無悋。此約三諦說默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通塞意同。第十二不可思議,文云從身離身等(云云) 。此約三諦業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破法遍意同。
第十三不可思議,文云終不說言我破煩惱。此約三諦無能無所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離愛意同。此經明初心菩薩未入位時不可思議,意與《止觀》圓教菩薩十觀相應,故用釋此。文云「慧不能破,火不能燒」,他云:如是實法元用實慧,是一心故,故不能破。相續之法即是兩心,前滅後起,故能破惑,復伐於慧。若斷惑已,無所攻伐,故於實法而不能斷。然此中歎菩薩弘經,何須假實?但是推求慧不可得,故言慧不能破。例如求貪癡不可得故,故無貪癡。又生來生滅,滅不能滅;滅來滅生,生不能生。又生若是常,生不應滅;滅若是滅,滅不應滅。諸法例爾。此中直歎一切諸法皆無所有,智慧亦然,不存其相。
三「迦葉」下,領,如文。
「世尊無上佛法」下,第三歎興衰,又四問答:一釋尊佛法、二迦葉佛法、三一切佛法、四重結釋迦佛法。初問答,問如文,答中二:先明修五行則興、多犯戒則滅。
次「迦葉復白」下,明迦葉佛法,亦有問答。初問又二:先領旨、次問。初文者,《賢劫經》云「迦葉佛法住世二十年。」今言七日。答:七日之時,與佛在無異;七日之後,佛法訛替不如在時。二十年者,明住久近。「迦葉如來」下,第二問,又二:先難定有不、次雙難。佛答為二:先汎明有滅不滅、次正答所問。初汎答中又二:先許、次正汎答。初中云文殊乃解者,指本有今無偈,欲明滅是不滅、不滅而滅。次汎答中,文相可見。次「善男子汝向所問」下,第二正答所問。於中又四:一明先佛有經、二明不須演說、三今佛對辨、四法實不滅。此初明先佛有經。次「善男子迦葉佛時」下,二明不須演說。「今世眾生」下,三今佛對辨。「寧說蚊嘴」下,四明法實不滅。
「善男子若佛初出」下,第三通明一切佛法,有六雙對辨:初解義不解義、二有檀越無檀越、三為利不為利、四起爭不起爭、五說過不說過、六種種說不種種說。
「善男子我法滅時」下,第四重結釋迦佛法。又三:一明將滅起爭、二明拘睒彌國佛法遂滅、三大眾悲歎。初文,如〈迦葉品〉明。洛沙者,河西云:從波羅奢樹出,出時純蟲,外國以染毛。「爾時拘睒彌」下,第二明佛法遂滅,因六百起爭相害致滅。「爾時拘尸」下,第三大眾悲歎。又三:初大眾悲歎、次迦葉慰撫、三大眾悲止發心。言聞滅則悲、聞不滅即悲止。達非滅非不滅即發心,故知非滅非不滅而滅而非滅大作利益。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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