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疏
隋 灌頂撰33卷CBETA T1767大于一万字 55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五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聖行品中
起卷廣明集諦,文為三:初明集諦、次會通、三料簡。初又三:一標名、二釋體、三明是非。初標名二:先牒章門;次釋云集因能得陰果,故言是陰因緣。「所謂集者」下,二釋體。昔教以業煩惱為集,煩惱之中具足十使;今但言煩惱,不明於業本是煩惱、煩惱潤業,於煩惱中偏說貪愛。愛是繫地之惑,潤業故生。《華嚴》云「無業無煩惱,苦諦無所住,無明無所行,平等行世間。」又十二緣不生不滅是為平等,乃名集諦。若十二因緣生滅,是集非諦。此中有七番:一明集因。於果已起,即是五陰成辨於愛,還愛此有,是愛陰身。
本卷详细阐述了集諦,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明确集諦的概念,其次是对集諦的深入理解,最后是对其细节的辨析。在明确集諦的部分,又分为三个小节:首先是命名,其次是解释其本质,最后是阐明其正确与错误。在命名的两个方面中,首先是引用章节的标题,然后解释集諦能够导致五陰的果报,因此称之为五陰的因缘。所谓“集”,在早期的教导中,将业力和烦恼视为集諦,烦恼中包含了十种根本烦恼;而现在只提到烦恼,没有明确指出业力本身也是烦恼,烦恼滋养业力,从而在烦恼中特别强调了贪爱。贪爱是束缚于世间的迷惑,它滋养业力,导致生命的产生。《华严经》中说:“没有业力和烦恼,苦諦就无所依附,无明也就没有行动的方向,平等地行走在世间。”另外,十二因缘不生不灭,这就是平等,也就是集諦。如果十二因缘有生有灭,那么它们只是集而非諦。在这部分内容中,有七个要点:第一是明确集諦的原因。在果报已经产生的情况下,即五陰的形成,是由于贪爱,贪爱又反过来爱这个有形的身体。
次「愛有二種」下,是明二種愛,己身是我,所須是所。三二種愛欲得已得。四即三界愛。五三種,謂業因緣愛,以報因故感此苦果,如鴿雀多欲皆先業果。次言煩惱因緣愛者,以習因故生愛,可解。次苦因緣愛,為脫重苦於輕苦生愛,如畏死苦而苦治令差。然針炙實苦,因此得差即便生愛。六復有四愛,即是四事。七復有五種愛,即是五陰。「善男子愛有二種」下,第三明是非。若不善愛則是集,若善愛則非集,其中復三番料簡:初將聖對凡簡;次舉菩薩對二乘簡;三諦非諦簡,故云凡夫愛名為集不名為諦,菩薩愛者名為實諦不名為集。菩薩愛者名為實諦不名集者,取其解智,故名為諦;凡夫不爾,故但名集。若例此義,俗亦非諦,若望解了則得名諦,若復隨情則稱於俗。
接下来,文中提到“爱有两种”,这是在阐述两种爱的概念。第一种是对自己的爱,第二种是对所需之物的爱。第三种爱是渴望得到已经得到的东西。第四种爱是三界中的爱。第五种爱分为三种,分别是业因缘爱、烦恼因缘爱和苦因缘爱。业因缘爱是因为过去的业力而感受到苦果,就像鸽子和麻雀因为欲望而先承受业果。烦恼因缘爱是因为习惯性的原因而产生爱,这是可以理解的。苦因缘爱是为了摆脱重苦而对轻苦产生爱,比如害怕死亡的痛苦而选择痛苦的治疗以求痊愈。然而,针灸虽然确实会带来痛苦,但因此而痊愈后,人们就会对它产生爱。第六种爱是四种爱,即对四种基本需求的执着。第七种爱是五种爱,即对五阴的执着。“善男子,爱有两种”的下文,是第三部分,讨论了爱的正确与错误。如果爱是不善的,那么它就是集,如果是善的,那么它就不是集。这里又分为三个层次的讨论:首先,将圣人与凡夫进行比较;其次,将菩萨与二乘进行比较;最后,讨论諦与非諦的区别。因此,文中说凡夫的爱被称为集而不是諦,而菩萨的爱被称为实諦而不是集。菩萨的爱被称为实諦而不是集,是因为他们具有理解的智慧,因此被称为諦;而凡夫则不是这样,所以只被称为集。如果按照这个意义来理解,俗也不是諦,但如果从理解的角度来看,它就可以被称为諦;如果只是顺应情感,那么它就被称为俗。
「迦葉白佛」下,第二會通。昔說業惑為集,今云何獨說愛為苦因?先問、次答。問中先引四經、次正結難。初引經中言六觸者,即是六識取塵而有觸對,此亦是集,緣此識心得來世果,如四識住處為五盛陰。「今以何義」下,正結難。次佛答中又二:先歎其問、次正答。初如文。次正答中意云昔教今教兩不相違,是故今日說愛是陰界本。就今教又二:初明愛是根本、二明愛之過患。根本又二,謂法說、次譬說。凡三譬、謂大王、膩衣、濕地,皆如文。
在‘迦葉向佛陀提问’的部分,接下来是第二次会通。过去曾说业力和迷惑是苦的根源,现在为何单独说爱是苦的原因?首先提出问题,然后回答。在提问中,首先引用四部经文,然后正式提出疑问。在引用经文时提到六触,即六种意识接触外境而产生接触,这也是苦的根源,因为这些意识心会导致来世的果报,就像四识住处是五蕴的盛满。‘现在以什么意义’以下,正式提出疑问。接着佛陀回答中又分为两部分:首先赞叹他的问题,然后正式回答。如文中所述。在正式回答中,意思是过去的教导和现在的教导并不矛盾,因此今天说爱是五蕴和十八界的本源。在现在的教导中又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爱是根本,其次说明爱的过失。根本又分为两部分,即法说和譬喻说。共有三个譬喻,即大王、油腻的衣、湿润的地,都如文中所述。
「善男子菩薩」下,第二明愛過患,又二:先標列九章門、後一一廣釋。釋中自為九章,一一章中仍當分合譬,前一為二乘作譬,後八為凡夫作譬。初文者,二乘未斷習,如還財未盡。下八為凡夫,尋文可見。
在‘善男子菩萨’的部分,接下来是第二次说明爱的过失,分为两部分:首先列出九个章节的标题,然后逐一详细解释。在解释中,每个章节自然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用二乘作为譬喻,后八部分用凡夫作为譬喻。在最初的文本中,二乘尚未断除习气,就像尚未完全收回的财物。接下来的八个部分是为凡夫所作,通过阅读文本可以明显看出。
「次善男子以是義故」下,第三料簡。苦集世間因果已竟,於四諦中間結前有作苦集,起後無生四諦。忘前是忘生死,忘後是忘涅槃。約此生滅,文中料簡,即令第二三四三番皆顯。所以者何?若見有苦則有苦生,若有苦生則有苦滅;既解苦無苦苦則不生,苦既不生苦則不滅。《大品》云「即色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空中無生亦復無滅。《淨名》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若能如是解苦無苦而有真諦。夫集從苦生,既解苦無苦,寧復有集?解集無集即是真諦。苦集滅故,名為滅諦。
在‘次善男子以是义故’之后,是第三部分的料简。世间因果的苦集已经结束,在四谛中,连接前面的有作苦集,引出后面的无生四谛。忘记前者是忘记生死,忘记后者是忘记涅槃。关于这种生灭,在文中进行了料简,使得第二、三、四谛都显现出来。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看到有苦,就会有苦的生起;如果有苦的生起,就会有苦的灭去;既然理解了苦没有真正的苦,那么就不会有苦的生起,苦既然不生,苦也就不灭。《大品般若经》说‘即色是空,非色灭空。’色的本性是空,空中没有生也没有灭。《净名经》说‘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如果能这样理解苦没有苦而有真谛。因为集从苦生,既然理解了苦没有苦,那么还会有集吗?理解集没有集就是真谛。苦集灭了,就称为灭谛。
既無苦集,寧得滅諦?滅本不然,今則無滅,是為解滅無滅而有真諦。道治苦集,既無所治亦無能治,故道不二。解道無道而有真諦。又寄此中間簡無生者,明二邊無生。世間因果既其不生,出世因果亦復不生,則無四諦。只解世間苦集無苦集,只解出世道滅無道滅,即是無生四諦。其意無量,且略言之。若欲簡出第三番者,解苦無苦而有實者,是就實中又有二意:次第實、不次第實。次第實者即是無量四諦,不次第實是無作四諦。還就簡四諦為四章。初簡苦諦,自有兩本:若舊本,則言凡夫之人合聲聞緣覺皆言有苦諦。
既然没有苦集,又怎能得到滅諦呢?滅諦本身并非真实存在,现在则没有滅諦,这就是理解滅諦的无滅而有真諦。道是用来治理苦集的,既然没有可治理的,也没有能治理的,因此道不是二元对立的。理解道的无道而有真諦。又通过这个中间来简述无生,明确二邊无生。世间的因果既然不生,出世间的因果也不生,那么就不存在四諦。只理解世间的苦集没有苦集,只理解出世间的道滅没有道滅,这就是无生四諦。其意义无量,暂且简单说之。如果想要简述第三番,理解苦没有苦而有实者,这是在实中又有两种含义:次第实、不次第实。次第实就是无量四諦,不次第实是无作四諦。再就简述四諦为四章。首先简述苦諦,自然有两种版本:如果旧本,那么说凡夫和声闻缘觉都说有苦諦。
若新定本,於集諦中則開凡夫二乘有異,凡夫但有苦無諦,二乘則有苦有諦,此於二乘而與奪之。舊云:苦是境,諦是智。凡夫無智但有於境,所以唯苦無諦。二乘之人有少分智,故有苦有諦。無真實者,不能觀苦解苦無苦,故非真實。集諦例爾。道滅二諦不論凡夫者,唯二乘與菩薩,道滅二諦有真偽之異,以二乘人不能觀滅諦非諦故非真,菩薩能知故是真實。
如果按照新的定义,在集諦中,凡夫和二乘有所不同。凡夫只有苦而没有諦,而二乘则既有苦也有諦。这是对二乘的取舍。旧说认为:苦是境界,諦是智慧。凡夫没有智慧,只有境界,所以只有苦没有諦。二乘的人有一小部分智慧,因此既有苦也有諦。没有真实,因为不能观察苦、解决苦、没有苦,所以不是真实的。集諦的例子就是这样。道滅二諦不讨论凡夫,只讨论二乘和菩萨,道滅二諦有真假之分,因为二乘人不能观察滅諦不是諦,所以不是真实的,菩萨能够了解,所以是真实的。
「從善男子」下,第三廣明滅諦。雖復滅道寄彼生滅中間而料簡之,以生滅滅道猶未釋故,故更釋之。無生等三,後自廣釋。次釋滅諦,文為三:先唱兩章門、次釋、三結。唱見滅、見滅諦兩門,若見滅即是斷章門,見滅諦是離章門。二乘灰身滅智,但有斷離兩事,菩薩具智德等事(云云) 。二「所謂斷一切煩惱」下,是解釋。初八字釋見滅門,是斷惑之無,以之為斷。「若煩惱」下,是釋見滅諦章門,為二:初用、次體。初用中凡五句:初四句是四德,或謂五德。今且作四德,是就用為言。「常於色聲」下,二就畢竟寂滅,是約體論。三「善男子菩薩」下結,如文。
从‘善男子’开始,第三部分广泛阐述滅諦。虽然滅道是在生滅之中进行选择和简化,但由于生滅滅道尚未解释清楚,所以需要进一步解释。无生等三个方面,后面会详细解释。接下来解释滅諦,文本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提出两个主要观点,然后解释,最后总结。提出见滅和见滅諦两个主要观点,如果见滅是断章门,见滅諦是离章门。二乘通过灰身滅智,只有断离两件事,而菩萨具备智德等事务(等等)。二是‘所谓断一切烦恼’下,是解释。最初八个字解释见滅门,是断惑的无,作为断。‘如果烦恼’下,是解释见滅諦章门,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用途,然后是本质。在用途中,有五句话:前四句是四德,或者可以说是五德。现在暂且作为四德,是从用途上说的。‘常于色声’下,第二是就究竟寂滅,是关于本质的讨论。三是‘善男子菩萨’下总结,如文中所述。
「善男子云何」下,第四廣明道諦。文為二:初明道諦、次會通。初為三:一章門、二解釋、三結。釋中,先譬、次合。初譬中言因燈者,即譬八道。然燈照物,物即常無常等雖異,終是一道隨緣異說。次合譬中云陀羅驃者,河西云:是真實諦。求那,是莊嚴瓔珞功德等。舊云主諦、依諦。非陀羅即非真,非求那即非俗。
在‘善男子云何’之后,第四部分广泛阐述了道諦。文本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明确道諦,其次是会通。在明确道諦的部分,又分为三个小节:一为章节标题,二为解释,三为总结。在解释中,首先使用比喻,然后进行合喻。在最初的比喻中,提到‘因燈’,即比喻八正道。点燃灯烛照亮万物,万物虽然有常无常等差异,但终究是一条道,随着因缘条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说法。接下来在合喻中提到‘陀羅驃’,河西地区的说法是:这是真实諦。‘求那’,是指装饰用的瓔珞等功德。旧时称为主諦、依諦。不是陀羅驃就不是真实,不是求那就不是俗世。
「迦葉白佛」下,第二會通。佛昔種種異說,今但言八道,是故會通。文為二:先問、次答。問中二:先問、次難。初問為三:一唱不相應、二釋不相應、三結不相應。初如文。次「何以故」下,釋者,十四經多是《阿含》等教信心乃至布施,說道不同。次「世尊若八聖道」下,難。又三:一以今難昔、二以昔難今、三結過。初文者,若昔是則今非。二若今是者,昔何不說(云云) ?三結,如文。
在‘迦葉白佛’之后,第二部分是会通。佛陀过去曾以种种不同的说法来教导,现在只说八正道,因此需要会通。文本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提问,其次是回答。在提问中又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提问,其次是质疑。提问部分分为三个小节:一为提出不相應的问题,二为解释不相應,三为总结不相應。首先的部分如文本所示。其次在‘何以故’之后,解释中,十四经多是《阿含》等教,从信心到布施,说法各有不同。接下来在‘世尊若八聖道’之后,是质疑。又分为三个小节:一是以现在的观点质疑过去,二是以过去的观点质疑现在,三是总结错误。第一部分的文本是,如果过去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现在的说法就是错误的。第二部分是,如果现在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过去为何不这样说(云云)?第三部分的总结,如文本所示。
佛答為二:第一歎問;「善男子」去正答,又二,謂法、譬。法說中意者,以機別故說異,會齊故理同。「譬如良醫」下,譬說也。凡舉六譬:一良醫、二飲水、三金師、四然火、五一識、六一色,皆先譬次合。初良醫譬,可見。河西解:水名尼婆羅者,煮訶梨水名鉢晝羅。煮樹葉為湯,以樹為名。次飲水中,波尼罽賓水名。欝特者,東天竺水名,經本或言欝特。
佛陀的回答分为两部分:首先是对问题的赞叹,然后是正式回答,包括法说和譬喻说。在法说中,因为根机不同,所以说法各异,但最终汇聚于同一真理。接下来是譬喻说,总共举了六个例子:一是良医,二是饮水,三是金师,四是燃火,五是一识,六是一色,每个例子都是先提出譬喻,然后进行合说。首先是良医的譬喻,其含义显而易见。河西地区的解释是:尼婆罗是一种水的名称,鉢晝羅是煮訶梨水的名称。煮树叶制成的汤,以树为名。在饮水的例子中,波尼是罽賓地区水的名称。欝特是东天竺地区水的名称,经文有时也称其为欝特。
今未定,相承為欝特紗 利藍,中天竺水名。婆利聲論水名,波耶藥和水名。三金師譬合。文云「或說五種,所謂信行等。」見到道者,即信法兩行,是見諦道中人。信解與見到亦名見得,此二是思惟道中人。四人在兩道,各分利鈍。信行在見諦時鈍,入思惟還成信解鈍;法行可知。一往如此,數習則利,不習則鈍,翻覆不定。數人云:十五心是見諦道,十六心去是思惟道。論家不爾,十六皆是見諦道。論家分利鈍在五停心中,入見道無利鈍。譬如平水乘船有遲有疾,得風順流無復利鈍。餘三文可見。「善男子是四諦」下,第三總結。
「迦葉白佛」下,第三明無量四諦慧。文為三:初明無量無量、二結為四無量慧、三結為二無量。他謂此文會通四諦,開善謂是攝法盡不盡;今謂正是無量無量慧章。初文,問、答。問中先舉昔事。昔舉大地草木喻於無量無量,手中少許喻有作無生。當知先說者少、不說者多,如此之多四諦攝盡。四攝不盡,若盡不應言多,不盡應有第五諦。佛答亦攝盡亦攝不盡,同名四諦,名攝則盡;分別相貌,彼竟不說,攝則不盡。名同義異,故有盡有不盡。今佛答之,以名往收則皆攝盡。「迦葉復白」去,第二結無量無量為四無量慧。文有問、答。
答中二:先示根辨智、次正釋諦相。初文者,具論諦智應有三品:下是凡夫,不足可論,故不說之。但舉中上者,就四人中判於中上。若就法者,應指四種四諦以判中上。有作無生如前說,無量今當辨。夫無量者,非是超然出四諦外,還是四諦,種別不同,故文云「分別校計有無量種。」若委論者,應從地獄乃至於佛,凡聖五陰種別不同,於一一陰復更分別無量界入,豈是聲聞緣覺所知?是無量苦諦。又從地獄乃至於佛行業不同,一一行業分別校計有無量種,亦非聲聞緣覺所知,是為無量集諦。
又從地獄乃至於佛,應以何身應說何法令其修學,一一身法分別校計,無量法門以為眷屬,亦非聲聞緣覺所知,是為無量道諦。又從地獄乃至於佛,得解脫時因緣不同,一一解脫復有無量解脫,分別校計有無量種,亦非聲聞緣覺所知,是為無量滅諦。如此四境既異,有作無生亦非二乘中智所及。名稱同異為四諦相,如大地一名為無量。其相浩然,今當略說。就正釋中,四諦為四:初苦諦中,經文但約陰入界三,及重明陰,略示苦相。初陰者,文云「知諸陰苦是名中智,分別諸陰有無量相是名上智。」云何分別?六道陰者是蓋覆義,蓋人天善及無漏善。
蓋人天善則沈沒三塗,蓋無漏善則輪迴諸有。二乘陰者蓋覆等德,蓋四等則不能化度眾生,蓋四德則不能至於寶所。菩薩陰則蓋覆生死涅槃,蓋生死則大悲拔苦,蓋涅槃則大慈與樂。佛陰則蓋覆法界事理,蓋事則以應身遍應一切機根,蓋理則以法身遍一切處。又六道陰苦,二乘陰樂,菩薩陰雙是,佛陰雙非。如此分別,豈是二乘所知?次知入為門名為中智,分別諸入有無量相是名上智。云何分別?六道六入,名為入門,亦名會入。眼根色塵會入有為,乃至意根法塵會入有為。二乘入者,入無常無我,會入無為。菩薩入者,眼根入施,會入檀波羅蜜,乃至意亦如是。
眼根入戒忍進禪慧之門,會入諸波羅蜜,乃至意亦如是。諸佛入者,佛眼是入普門,普門入一切法界慈悲喜捨。法界咸應,會入薩婆若海。乃至意亦如是。諸經中明六根為寂靜門、平等門,此義甚多(云云) 。又六道之入,是入苦門;二乘之入,是入不苦門;菩薩之入,入亦樂亦苦門;諸佛之入,入非苦非樂門。三又知界分性者是名中智,分別諸界有無量相是名上智。云何分別?六道眼界性分唯見於色,不能聞聲。色界性分但對於眼,不對於耳。
乃至意界性分但能知法,不能見聞。法界性分但對於意,不對耳眼。二乘界者,眼界性分但是無常苦空無我,不得常樂,乃至意界性分亦復如是。菩薩界者,菩薩眼界性分但見色空,不能即空即假即中。乃至意界性分但能即空,不能即假即中,亦復如是。佛諸界者,眼是法界法性,性分即能見色聞聲嗅香別味覺觸知法,即空即假即中,不可思議,具足一切無量佛法,乃至意亦如是。又六道以苦為界,二乘不苦為界,菩薩亦樂亦苦為界,佛以非樂非苦為界。「又知色壞相是名中智」下,重廣約陰,文云「分別諸色無量壞相是名上智。
」六道之色壞善壞定,二乘之色壞因壞果,菩薩之色壞有壞無,佛色者壞上諸壞。壞為法界,非壞非不壞悉是法界。又六道色壞樂,二乘色壞苦,菩薩色壞雙是,佛色壞雙非(云云) 。又知受是覺相是名中智,分別是受有無量相是名上智。六道之受,受違、受順、受不違順,於違起瞋覺、於順起貪覺、於不違順起癡覺。
二乘之受,於三覺中一一皆起五分法身,須陀洹人初覺無漏(云云) 。菩薩受者,受佛法,受眾生。受佛法時覺於十力四無所畏諸波羅蜜,受眾生時覺於慈悲喜捨四無量心。諸佛受者,自覺覺他,即覺、不覺、非覺非不覺悉是法界。又知想取相名為中智,分別是取有無量相是名上智。六道之取,但取人我眾生壽命、色香味觸。二乘之取,取於無常苦空無我,取於涅槃。菩薩之取,不取二邊但取中道。如來取者,取即不取,即非取非不取悉是法界。
又知行作相是名中智,分別是行無量作相是名上智。六道之行,能作二十五有。二乘之行,能作涅槃。菩薩之行,作諸波羅蜜。諸佛之行,即作不作、即非作非不作,作等法界。又知識是分別是名中智,分別是識無量知相是名上智。六道分別,取此取彼,飲苦食毒。二乘分別,厭生死、沈涅槃。菩薩分別,離邊會中。諸佛分別,非邊非中。經文約苦諦竟。
二知愛因緣能生諸陰是名中智,知一切愛是名上智。六道之愛是後陰因緣,二乘之愛五分因緣,菩薩之愛是無等等色乃至無等等識因緣,諸佛之愛是色解脫乃至識解脫因緣。
三知滅煩惱是名中智,知滅煩惱不可稱計、滅亦如是不可稱計是名上智。凡夫六道亦得有滅,差已還生。二乘之滅,灰斷不起。菩薩自滅,復令他滅。諸佛之滅,滅一切滅,即是法界。
道離煩惱是名中智分別,能離之道無量無邊是名上智。六道之道,離善之惡、離惡之善。二乘之道,離漏之無漏。菩薩之道,離邊之中。諸佛之道,無離無至。何以故?一切諸法即是佛道,故動見修道品、不動見修道品、亦動亦不動見修道品、非動見非不動見修道品(云云) 。是為分別無量四聖諦竟。
從「知世諦者是名中智」去,是第三結四無量為二無量,又二:先明二諦、次明二諦慧。初文即是二諦。文中直知世諦是中智,分別世諦無量無邊是上智。直知三法印即是中智,知第一義無量無邊不可稱計是上智。世間人但言第一義諦真諦涅槃,只得是一不得有二,況復無邊;今文明第一義諦不可稱計,豈唯一種。此中言無常涅槃等真諦者,與數論不同。數云:四諦十六諦並皆見真得聖,悉是第一義。論家唯無我一種通於真俗,餘皆世諦,而皆相從言是真者,以無常盡於常等倒,苦集隨真相從名真依。
《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盡是實相,皆第一義,又是三法印。「爾時文殊」下,第二明二諦慧者,先出舊解六種二諦:一有空、二虛實、三世流布亦言隨事、四相續、五相待、六因生。空有指《大品》,虛實流布指《阿毘曇》,相續相待因生指《成論》。又解意同名異,一凡聖、二虛實、三空有、四假實、五事理、六親疏。舊釋名云:俗是浮虛,真名真實,世是代謝,第一義是無過。俗待不俗,不俗名真;真待不真,不真名俗。虛實相待,真俗名生。他問:真是真實,可稱為諦。俗是浮虛,何以稱諦?彼解云:審實浮虛。若爾,諦義兩釋。
俗以浮虛釋諦,真以審實釋諦。興皇云:諦未曾二,約緣故二。俗於凡為實,真於聖為實,俱用實以釋諦,不用浮虛。今問:真於聖為實,聖有照真實智,可得稱為諦。凡於俗為實,凡無照俗智,安得稱為諦?若凡無照俗智,而於俗為實,得稱俗諦者,凡無照真智,於真亦為實,亦應稱真諦。凡於真無智不稱真諦者,凡於俗無智,安得稱俗諦?又聖於真為實而稱為諦者,聖何以於俗不實不得稱為諦,是則聖人無權智。今言諦者,還是審實。《淨名》云「四諦是菩提,不虛誑故。」即是審實。有隨情審實、隨智審實。隨情智審實故,隨凡隨聖、約真約俗俱得稱諦。
喻如一色,凡夫謂有,賢聖為無。亦如一日,醉醒不同,有轉不轉。一諦二諦其義亦爾。舊解二諦一體不異,龍光云:既稱二諦,寧當一體?二諦有二,體亦俱通,緣假法為世體,無相理為真體。雖有二體,而實相即俗,雖名相即無名相,真無名相不妨名相。又言:二諦一體,空為理本故,以真為體,俗是其用。或言從俗取真,俗為其體,真是其用。開善云:二諦共以中道為體。義皆不然。若二諦二體,則世無第一、第一無世,但是不相即,不得有相即。若其一體,但是一諦則無二諦。
若其二諦以中為體,取相障真、無知障俗,誰復障中?二諦之智不能見中,焉得為體?若二諦二體,二體各異,不論相即;若二諦一體,只是一諦,與誰相即?《仁王般若》云「二諦不相即,猶如牛二角」,《大品》「即色是空」,《淨名》「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及此經中皆云二諦相即(云云) 。舊云:合四諦為二諦。或言苦集世間是世諦,道滅出世是真諦。或言三諦是世諦,唯滅是真諦。或言四諦皆是世諦,明因果故;無相因果乃是真諦。
或言只四諦是世諦,即世諦是真諦。文云「解苦無苦而有真諦,餘三亦爾。」今明非但四諦開合不同,只就二諦開合非一,在後當說。就文兩番問答。初問為三:一直審、次「世尊」下雙定定相有不、三「如其有者」下雙難。難中意者,若言有者,即是一諦,真俗相即故,真中有俗、俗中有真,二諦不異,故言是一。如其無者,即是虛妄。實而言之,定有定無、定一定異,皆是虛妄。皆出經者,互現其文。若定有無,便成斷常虛妄之說。「善男子」下,如來直答二諦相即,不斷不常、定非虛妄。「世尊」下,第二番問答。初問意者,還成一諦,故云則無二諦。
如長在短中則失長,真在俗中則失真,只成一諦。佛答有二:初略明大意,理實中道唯有一體,善巧方便為緣說二。「若隨言說」下,第二廣說。凡有八種:一世出世、二名無名、三實不實、四定不定、五法不法、六燒不燒、七苦不苦、八和合。他亦作六種二諦,若言空有虛實等諦,皆言有虛有實,兩理鏗然,故非經意。今文云「隨順眾生說有二諦,如隨醉人說則有轉日。」當用此意以釋經文。一師云:七種一統,隨緣說異。一師言:七種各異。
今明智者大師有七二諦,名雖不同,其義可會:一生滅、二無生、三襌俗複真、四襌俗襌中、五複俗襌中、六複俗複中、七圓二諦。若依《法華玄》文,名相稍別,義意必同,讀者應知。就一種中復各三種,謂隨情、隨智、隨情智。今欲以彼七種二諦來釋此文,佛旨難知,且出一師之見。八種不同,即為八文。初約世出世兩人判二諦者,通冠下七,一一二諦各有此意。世情多想束為世諦,聖智多知束為真諦,此即隨情智判二諦。次善男子五陰和合者,約名無名判。攬陰名生即世諦,即陰離陰如性知之性即真諦,此約有作四諦立之。
三「復次善男子或有法有名有實」者,他云:世諦有名,名名於體,物應於名。真諦但有名而無實。今文反此,世但虛名而無真實,不生不滅與法相稱即是真諦。不能即色而空故有名無實,能即色是空故有實有名,此依無生四諦立之。四「善男子眾生壽命如旋火輪」,此襌俗複真以論二諦。假名幻化熱焰火輪,但有其名而無其實,稱世流布即是世諦。真與中合,共為真諦。若襌以真為第一義者,不得言苦集滅道是第一義。俱指四諦即真中,合此明無量四聖諦中若真若中同為第一義諦,前文云「第一義無量無邊不可稱說。
」五「善男子世法五種」去,此約襌俗襌中以明二諦。上以熱焰火輪五譬以譬人我而為世諦,今以五法而為世諦。五法如焰輪,焰輪譬法,法譬互舉同是襌俗。心無顛倒如實知之,即襌指中道以為如實。此明有作無生等苦集為俗,指下一實諦為真。六「善男子若燒若割」去,此約複俗襌中以明二諦。若燒若死,此明體法始終。若割若壞,此明析法始終。即以兩始為有、兩終皆無,此之有無合之為俗即是複俗。襌指中道非有非無,故無燒割即第一義。明上有作無生之真俗同名為俗,指下一實諦而以為真。七「善男子八苦有無」去,此約複俗複中以明二諦。複俗如向。
言複中者非襌指理,即事而理、法界圓備名為複中。此合上來有作無生真之與俗皆名為俗,指下一實不可思議而為真諦。文雖不顯,義推自成。然此一番猶是複俗複中二諦。八「復次善男子」下,先譬、次合,明圓二諦真俗相即皆不可思議,譬如父母和合生子。一人多能以譬圓俗。十二緣和合三道,即是三德、即第一義,以顯圓真。是名不可思議二諦。一切二諦悉入此中,方便隨俗說諸二諦無量無邊,止論七種何足驚怪。能如是知,名慧聖行。古來皆迷此二諦文,今用天台大師七種二諦義來釋八番,義則相應,真順聖慧。
「文殊師利下」,第三明一實諦慧聖行。若前文中舉四舉二共顯一實,何不從四至三而超至二?非無三諦,但此中文束四為二,其義則便;束四為三,義少不便,故不言三。解者不同。此間以常住佛果是一,依一實諦,引《勝鬘》云「一苦滅諦即是真實。」地人云:除妄顯黎耶即是實諦。中假師云:除斷常顯中道為一實諦。興皇悉不用,佛果所依能依焉是一實?妄惑與黎耶為一為異?若一既除妄惑亦除,黎耶若異,待妄說實,豈是一實?對邊說中,中還是邊,亦非一實。然一切法本無所有畢竟清淨,實無所有,何曾有實及以不實?諦與不諦,為緣方便假設言教。
依文正以一道清淨為一實諦,是正真法,故《華嚴》云「法性遠離」。是故今明,若非彼是此,非一實諦。若隨緣異說,得意無咎。文顯一實,甚自分明。就文為二:一標宗、二論義。初標,有問、有答。答中有八善男子,初二共成初義,則有七不同:一約境、二約心、三約言說。私謂:亦可約言行。四據人、五約教、六約因體、七約果體。「文殊白佛」下,第二論義,還論七章。初約境論義,有問、有答。問中先領問。一往似問如來、虛空、佛性三種有何差別。尋下答意,正是問此三種與一實諦有何差別。佛答有三:一倡兩章門、二釋、三結。
初倡章門又二:初倡昔四諦、次倡今一實。興皇名初為實滅章門、次為滅實章門,取教為實滅、取理為滅實。亦以四諦教中之實即是實諦,若虛空佛性皆是理實即為諦實,故名為諦。今此初倡昔四諦章者,各有三句:苦是苦境,諦是苦教亦是苦智,實是苦諦之理不二為實。又云:除苦一句,餘二亦得判實。又但取實,除兩句,只用實為諦。次「如來非苦」下,第二倡一實章門三種皆是實。非苦者非境,非諦者非教,是實者是理。後三諦亦爾。如來虛空佛性亦爾,顯時名如來,隱名佛性,虛空取隱顯不二。「所言苦者」下,第二釋兩章門。
只約四諦即為四別,一一諦中皆先釋實諦,實諦即是昔四諦中之實。次釋諦實,皆如文。「復次言真實者即是如來」下,第三結章門,又二:先結三法與真實相即更無異體;次從「有苦有苦因」下,更結是非,又兩:初結三法異於四諦故是諦實,次結三法異於有為有漏是故是實。所言有苦即苦諦,苦因即集諦,苦盡即滅諦,苦對即道諦。問:非虛非實稱為實者,非虛非實亦應稱諦。答:如所問。問:二義若齊,何故二乘稱諦、如來稱實?答:與奪之殊,二乘審知是苦。又解:苦無苦與其諦名,未窮理實,故奪其實。
「文殊白佛言如佛」下,釋第二據心章門,先問、次答。初問意云:諦攝倒不?如其攝者,云何得言不倒為實?若不攝者,復違前言攝法皆盡。進退兩望,悉皆有過。然下文具明是苦集攝,此中但明是苦諦者,偏據果報酬因之義。第三問答,釋約言說章門,其中二事可見。私謂:準佛答文既約斷惑,知是約行。「文殊言如佛所說」下,第四就人為問,云二乘所說為實不實?佛不定判實與不實。約斷惑邊是實,而非常住義當不實。「文殊魔說」下,五就教為難。魔所說者,聖諦攝不?佛答意云:四諦之中苦集諦攝。
問:外道二十五六等諦為屬何諦?又外道所說四諦之中為壞幾諦?今明但壞苦集,不壞道滅。何者?彼云冥初生覺,後生五大五微等。生覺是因,壞佛集諦。大微是果,壞佛苦諦。二十五六,為佛苦集二諦所攝。「文殊師利言如佛」下,第六釋約因體章門。文殊牒佛一道清淨是實諦者,外道亦云一道清淨應是實諦。佛答意明外道但有苦集,無道滅。於非滅中而生滅想者,即橫計非想以為涅槃。非道道想者,計雞狗戒而以為道。非果果想者,計於萬物微塵世性之果。非因因想者,計微塵世性是萬物因。
問:前云不壞滅道,今計非想雞狗等戒,豈非壞耶?答:此起橫計,橫壞道滅。前則不爾,彼明二十五諦直言冥初生覺等,六諦之中但言主諦依諦,何處云計非想之與狗戒?故知不壞道滅二諦。又問:外道有苦諦者,前何故云凡夫有苦無諦?答:直言有苦境以為苦諦,非謂苦智。「文殊言如佛所說」下,釋第七據果體章門,先問、次答。問為三:一唱外道有四德、二釋、三結。此初唱有,如文。「何以故」下釋。凡有二十四復次,計有常樂我淨即為四別。初、八復次計有常,二、五復次計有樂,三、三復次計有淨,四、八復次計有我。
此初八復次計常,文在初者,通以因果故知有常;二列殺生因必得惡果故常;三據能專念故常;四舉憶想據所念;五舉修習;六舉算數;七據讀誦;八據形相,皆如文。次、計樂有五復次:一據因果、二據有求、三據樂因、四據樂緣、五據三品。三、三復次計有淨:一據淨因、二據淨緣、三據淨器。四、八復次計有我:一據造作、二據相貌、三據別味、四據作業、五據求乳、六據名字、七據有遮、八據伴類。「世尊諸外道等」下,第三總結外道應有實諦。「佛言」下,二如來答。文為三:初略、次廣、三結。初文二:初非、後釋。初如文。次「何以故」下,釋非。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五
- 目录
- 分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