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

尊者世親造 唐 玄奘譯30卷CBETA T1558大于一万字 39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八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定品第八之一
已說諸智所成功德,餘性功德今次當辯,於中先辯所依止定。且諸定內靜慮云何?頌曰:
已经讨论了各种智慧所成就的功德,现在将讨论其他性质的功德,首先讨论所依赖的定。那么,各种定中的内静虑是怎样的呢?颂曰:
靜慮四各二, 於中生已說,
静虑分为四个阶段,其中的内容已经说明过了。
定謂善一境, 并伴五蘊性,
所谓的定,是指专注于一个良好的境界,同时伴随着五蕴的特性。
初具伺喜樂, 後漸離前支。
最初时伴有观察、喜悦,随后逐渐离开前面的阶段。
論曰:一切功德多依靜慮,故應先辯靜慮差別。此總有四種,謂初二三四,四各有二,謂定及生。生靜慮體世品已說,謂第四八,前三各三。定靜慮體總而言之是善性攝心一境性,以善等持為自性故;若并助伴,五蘊為性。何名一境性?謂專一所緣。若爾,即心專一境位,依之建立三摩地名,不應別有餘心所法。別法令心於一境轉名三摩地,非體即心。豈不諸心剎那滅故皆一境轉,何用等持?若謂令心於第二念不散亂故須有等持,則於相應等持無用。又由此故三摩地成。寧不即由斯心於一境轉?又三摩地是大地法,應一切心皆一境轉。不爾,餘品等持劣故。
所有的功德都依赖于静思冥想,因此应该首先明确不同类型的静思冥想。总共有四种类型,分别是初级、中级、高级和最高级,每一级又分为定静慮和生静慮两种。生静慮主要涉及世俗的事物,已经讨论过,主要是第四和第八种,前三种每种又细分为三个小类。定静慮的本质是以善良的心性专注于一个对象,因为它本质上是善的持续状态;如果加上辅助因素,那么五蕴(即色、受、想、行、识)就是其本质。什么是专一所緣?就是心专注于一个对象。如果是这样,那么心专注于一个对象的状态,依此建立的就是三摩地(即禅定),不应该有其他的心法介入。其他的心法使心在一个对象上转变称为三摩地,不是本质就是心。难道不是因为所有心的瞬间消失,所以都转向一个对象吗?何需持续状态?如果说是为了让心在第二个念头上不散乱,所以需要持续状态,那么相应的持续状态就没有用处。由此,三摩地就形成了。难道不是因为这个心在一个对象上的转变吗?再者,三摩地是一种伟大的法则,应该使所有心都转向一个对象。如果不是这样,其他品质的持续状态就因为较差而不足。
有餘師說:即心一境相續轉時名三摩地,契經說此為增上心學故,心清淨最勝即四靜慮故。依何義故立靜慮名?由此寂靜能審慮故。審慮即是實了知義,如說心在定,能如實了知,審慮義中置地界故。此宗審慮以慧為體。若爾,諸等持皆應名靜慮。不爾,唯勝方立此名。如世間言發光名日,非螢燭等亦得日名。靜慮如何獨名為勝?諸等持內唯此攝支,止觀均行最能審慮,得現法樂住及樂通行名,故此等持獨名靜慮。若爾,染污寧得此名?由彼亦能邪審慮故,是則應有太過之失。無太過失,要相似中方立名故,如敗種等。世尊亦說有惡靜慮。若一境性是靜慮體,依何相立初二三四?具伺喜樂建立為初,由此已明亦具尋義,必俱行故,如煙與火。非伺有喜樂,而不與尋俱。漸離前支立二三四,離伺有二,離二有樂,具離三種。如其次第,故一境性分為四種。已辯靜慮。
有些老师说:当心境和对象持续相继转换时,这叫做三摩地。经典中解释这是更高级的心灵修行,因为心灵清净是最上的,即是四静慮。为什么要设立静慮的名字呢?因为通过静慮,心能够安静并深思。深思就是真正理解事物的意义,比如说心处于冥定中,能够真实地理解事物,把深思的意义放在一个境界中。这种深思以智慧为本质。如果是这样,所有相似的修持都应该称为静慮。如果不是这样,只有最优秀的才能被赋予这个名字。就像世人说发光的叫做太阳,而不是蜡烛也能称为太阳。为什么静慮只能称为最优秀的呢?因为在所有修持中,只有这种包含了止(定心)和观(观察)均衡行的,能够深思,能够得到当下法的乐趣和通行的乐趣,所以这种修持才单独被称为静慮。如果是这样,那么被污染的心灵怎么能得到这个名字呢?因为即使是被污染的心灵也能进行错误的深思,这就可能有过度之失。没有过度之失,只有在相似之中才能建立名字,就像劣质的种子等。佛陀也说过有不良的静慮。如果单一的境界性质是静慮的本质,那么怎么根据特征建立一二三四呢?第一是建立在伺(等待)和喜悦上,由此已经明显地包含了寻找的意义,必须同时进行,就像烟和火一样,不是有了伺就有了喜悦,而不伴随寻找。逐渐离开前一个阶段建立第二第三第四,离开伺就有第二,离开第二就有喜悦,完全离开就有第三种。按照这样的顺序,所以单一的境界性质被分为四种。已经辩论了静慮。
無色亦如是, 四蘊離下地,
无色也是如此,四蕴离开下层境界,
并上三近分, 總名除色想,
并且上升到最接近的三个境界,总称为除去色相,
無色謂無色, 後色起從心。
无色即是指无色,色相之后的产生来源于心。
空無邊等三, 名從加行立,
空、无边等三种境界,这些名称是由加行而立,
非想非非想, 昧劣故立名。
非想非非想,因为昏沉劣等所以得名。
論曰:此與靜慮數自性同,謂四各二。生如前說,即世品說由生有四。定無色體,總而言之亦善性攝心一境性。依此故說亦如是言。然助伴中此除色蘊,無色無有隨轉色故。雖一境性體相無差,離下地生故分四種。謂若已離第四靜慮生立空無邊處,乃至已離無所有處生立非想非非想處。離名何義?謂由此道解脫下地惑,是離下染義。即此四根本并上三近分,總說名為除去色想。空處近分未得此名,緣下地色起色想故。皆無色故立無色名,此因不成,許有色故。若爾,何故立無色名?由彼色微故名無色,如微黃物亦名無黃。許彼界中色有何相?若彼唯有身語律儀。
身語既無,律儀寧有?又無大種,何有造色?若謂如有無漏律儀。不爾,無漏依有漏大種故,又彼定中亦遮有故。若許於彼有色根身,如何可言彼色微少?若謂於彼身量小故,水細蟲極微亦應名無色,亦身量小不可見故。若謂彼身極清妙故,中有色界應名無色。若謂彼身清妙中極,應唯有頂得無色名。如定生身有勝劣故,又生靜慮所有色身非下地根所能取故,與彼何異不名無色?若謂欲色隨義立名,無色不然。此有何理?若謂經說壽煖合故,又說名色與識相依如二蘆束相依住故,又說名色識為緣故,又遮離色乃至離行識有來有去故,由此無色有色理成。
此證不成,應審思故。謂所引教應共審思,且契經言壽煖合者,為約一切界、為約欲界說?名色與識相依住者,為約一切界、為約欲色說?所說名色識為緣者,為說一切識皆為名色緣、為說名色生無不緣於識?遮離色至行識有來去者,為遮隨離一、為遮離一切?若謂契經言無簡別,不應於此更致審思。此說不然,太過失故。謂應外煖亦與壽合。又應外名色依識識為緣。又說四食如四識住,色無色界應有段食。若謂經說有一類天超段食故,又說彼天喜為食故,無斯過者,則無色界不應有色,契經說彼出離色故。又契經言:無色解脫最為寂靜,超諸色故。
又契經說:無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若無色界實有色者,定應彼色自相可知,如何可言超色想等?若謂觀下麁色故說,則於段食亦應許然。又諸靜慮超下麁色,亦應可說出離色言,是則亦應名無色界。又亦應說出離受等,彼亦超下麁受等故。經既不說,知無色中遍超色類,非超受等。由此定知,彼界無色。然契經中說有不出有者,於自地有不能出故,非遍出故、非永出故。又薄伽梵於靜慮中說有色類乃至識類,於無色中說有受類乃至識類,不說有色。若無色中實有色者,何不如靜慮說有色類言?故所立因無不成過。
在彼多劫色相續斷,後歿生下色從何生?此從心生,非從色起。謂昔所起色異熟因熏習在心,功能今熟,是故今色從彼心生。彼無色身心依何轉?離身何不轉?下曾不見故。色界無段食,身復依何轉?下亦不見身離段食轉故。又先說彼心轉所依,已釋總名,空無邊等從緣空等得別名耶?不爾。云何?下三無色,如其次第修加行時,思無邊空及無邊識、無所有故建立三名。立第四名由想昧劣,謂無明勝想得非想名,有昧劣想故名非非想。雖加行時亦作是念:諸想如病如箭如癰。若想全無便同癡闇,唯有非想非非想中與上相違寂靜美妙,而不就此加行立名。以若詰言何緣加行作如是念?必應答言以於彼處想昧劣故。由此昧劣故,是立名正因。已辯無色。
此本等至八, 前七各有三,
謂味淨無漏, 後味淨二種,
味謂愛相應, 淨謂世間善,
此即所味著, 無漏謂出世。
論曰:此上所辯靜慮無色。根本等至總有八種,於中前七各具有三,有頂等至唯有二種,此地昧劣無無漏故。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淨等至名目世善定,與無貪等諸白淨法相應起故,此得淨名。即味相應所味著境,此無間滅彼味定生。緣過去淨深生味著,爾時雖名出所味定,於能味定得名為入。無漏定者,謂出世定,愛不緣故非所味著。如是所說八等至中靜慮攝支,非諸無色。於四靜慮各有幾支?頌曰:
靜慮初五支, 尋伺喜樂定;
第二有四支, 內淨喜樂定;
第三具五支, 捨念慧樂定;
第四有四支, 捨念中受定。
論曰:唯淨無漏四靜慮中初具五支: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等持。此中等持頌說為定,等持與定名異體同,故契經說心定等定名正等持。此亦名為心一境性,義如前釋。傳說唯定是靜慮亦靜慮支,餘四支是靜慮支非靜慮。如實義者,如四支軍,餘靜慮支應知亦爾。第二靜慮唯有四支: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等持。第三靜慮具有五支:一行捨、二正念、三正慧、四受樂、五等持。第四靜慮唯有四支:一行捨清淨、二念清淨、三非苦樂受、四等持。靜慮支名既有十八,於中實事總有幾種?頌曰:
此實事十一, 初二樂輕安,
內淨即信根, 喜即是喜受。
論曰:此支實事唯有十一,謂初五支即五實事。第二靜慮三支如前,增內淨支足前為六。第三靜慮等持如前,增餘四支足前為十。第四靜慮三支如前,增非苦樂支足前為十一。由此故說,有是初支非第二支,應作四句。第一句謂尋伺。第二句謂內淨。第三句謂喜、樂、等持。第四句。謂除前餘法。餘支相對,如理應思。何故第三說增樂受?由初二樂,輕安攝故。何理為證知是輕安?初二定中無樂根故。非初二定有身受樂,正在定中無五識故。亦無心受樂,以說有喜故。喜即喜受,無一心中二受俱行,故無樂受。不可喜樂更互現前,說具五支及四支故。
有說:無有心受樂根,三靜慮中說樂支者,皆是身受所攝樂根。若爾,何故有契經說:云何樂根?謂順樂觸力所引生身心樂受。有餘於此增益心言,諸部經中唯說身故。又第三定所立樂支,契經自說為身所受樂故。若謂於此說意為身,此說身名為有何德?又第四定輕安倍增,而不說彼有樂支故。若謂輕安要順樂受方名為樂,第三靜慮輕安順樂應是樂支。若謂彼輕安為行捨所損。不爾,行捨增輕安故。又彼輕安勝前二故。
又契經說:若於爾時諸聖弟子於離生喜身作證具足住,彼於爾時已斷五法,修習五法皆得圓滿,廣說乃至何等名為所修五法?一歡、二喜、三輕安、四樂、五三摩地。此經輕安與樂別說,故初二樂非即輕安。若言定中寧有身識?有亦無失,許在定中有輕安風勝定所起,順生樂受遍觸身故。若謂外散故應失壞定者,無如是失,此輕安風從勝定生,引內身樂還能順起三摩地故。若謂起身識應名出定者,此難不然,由前因故。若謂依止欲界身根不應得生色界觸識,緣輕安識,許生無過。若爾,正在無漏定中觸及身識應成無漏。勿所立支少分有漏、少分無漏,成違理失。
無違理失。所以者何?許說身輕安是覺支攝故。若謂順彼故說覺支,無漏亦應許如是說。若謂許說,便違契經。如契經言:諸所有眼乃至廣說。此經中說十五界全皆有漏故,無違經過,此約餘觸及餘身識密意說故。如何無漏靜慮現前,少支有漏、少支無漏?起不俱時,斯有何失。若謂喜樂不俱起故,應無五支及四支理。此亦無過,約容有說有喜樂支,如有尋伺。若謂尋伺亦許俱起,於不俱起為喻不成。此非不成,心之麁細互相違故不應俱起。又於不俱起不能說過故。由此可說,依初五支減二三四立第二等,即由此理初說五支,擬漸離前、建立後故。
無漸減故,不說想等。或應說何故初唯立五支?若謂此五資初定勝故立為支。此不應理,念慧能資勝尋伺故。雖有一類作如是說,然非古昔諸軌範師共施設故,應審思擇。應說何法名內等淨?此定遠離尋伺鼓動,相續清淨轉,名為內等淨。若有尋伺鼓動,相續不清淨轉,如河有浪。若爾,此應無有別體,如何許有十一實事?是故應說此即信根。謂若證得第二靜慮,則於定地亦可離中有深信生,名內等淨。信是淨相,故立淨名。離外均流,故名內等。淨而內等,故立內等淨名。有餘師言:此內等淨等持尋伺皆無別體。若無別體,心所應不成,心分位殊亦得名心所。
雖有此理,非我所宗。如上所言,喜即喜受。以何為證知決定然?汝等豈言喜非喜受,如餘部許,我亦許然。餘部云何許非喜受?謂別有喜是心所法,三定中樂皆是喜受,故喜、喜受其體各異。非三定樂可名喜受,二阿笈摩分明證故。如辯顛倒契經中說:漸無餘滅憂等五根,第三定中無餘滅喜,於第四定無餘滅樂。又餘經說:第四靜慮斷樂斷苦先喜憂沒。故第三定必無喜根,由此喜受是喜非樂。如是所說諸靜慮支,染靜慮中為皆有不?不爾。
染如次從初, 無喜樂內淨,
正念慧捨念, 餘說無安捨。
論曰:如上所說諸靜慮支,染靜慮中非皆具有。且有一類隨相說言:初染中無離生喜樂,非離煩惱而得生故。第二染中無內等淨,彼為煩惱所擾濁故。第三染中無正念慧,彼為染樂所迷亂故。第四染中無捨念淨,彼為煩惱所染污故。有餘師說:初二染中但無輕安,後二染中但無行捨,大善攝故。契經中說:三定有動,第四不動。依何義說?頌曰:
第四名不動, 離八災患故,
八者謂尋伺, 四受入出息。
論曰:下三靜慮名有動者,有災患故。第四靜慮名不動者,無災患故。災患有八,其八者何?尋、伺、四受、入息、出息。此八災患第四都無,故佛世尊說為不動。然契經說:第四靜慮不為尋伺喜樂所動。有餘師說:第四靜慮如密室燈照而無動。如定靜慮,所有諸受生亦爾不?不爾。云何?頌曰:
生靜慮從初, 有喜樂捨受,
及喜捨樂捨, 唯捨受如次。
論曰:生靜慮中初有三受:一喜受,意識相應;二樂受,三識相應;三捨受,四識相應。第二有二,謂喜與捨,意識相應無有樂受,無餘識故、心悅麁故。第三有二,謂樂與捨,意識相應。第四有一,謂唯捨受,意識相應。是謂定生受有差別。上三靜慮無三識身及無尋伺,如何生彼能見聞觸及起表業?非生彼地無眼識等,但非彼繫。所以者何?頌曰:
生上三靜慮, 起三識表心,
皆初靜慮攝, 唯無覆無記。
論曰:生上三地起三識身及發表心皆初定繫。生上起下如起化心,故能見聞觸及發表,此四唯是無覆無記。不起下染,已離染故。不起下善,以下劣故。如是別釋靜慮事已。淨等等至初得云何?頌曰:
全不成而得, 淨由離染生,
無漏由離染, 染由生及退。
論曰:八本等至隨其所應,若全不成而獲得者,淨由離染及由受生,謂在下地離下地染,及從上地生自地時。下七皆然。有頂不爾,唯由離染無由生故。遮何故說全不成言?為遮已成更得少分,如由加行得順決擇分等,及由退得順退分定。即依此義作是問言:頗有淨定由離染得?由離染捨、由退由生,為問亦爾。曰:有,謂順退分。且初靜慮順退分攝,離欲染時得,離自染時捨,退離自染得,退離欲染捨。從上生自得,從自生下捨。餘地所攝,應如理思。無漏但由離染故得,謂聖離下染,得上地無漏。
此亦但據全不成者,若先已成,餘時亦得,謂盡智位得無學道,於練根時得學無學。餘加行及退,皆如理應思。豈不由入正性離生,亦名初得無漏等至?此非決定。以次第者,爾時未得根本定故。此中但論決定得者,染由受生及退故得。謂上地沒生下地時得下地染,及於此地離染退時得此地染。
無漏次生善, 上下至第三,
淨次生亦然, 兼生自地染。
染生自淨染, 并下一地淨,
死淨生一切, 染生自下染。
論曰:無漏次生自上下善,善言具攝淨及無漏。然於上下各至第三,遠故無能超生第四。故於無漏七等至中,從初靜慮無間生六,謂自二三各淨無漏。無所有處無間生七,謂自下六上地唯淨。第二靜慮無間生八,謂自上六并下地二。識無邊處無間生九,謂自下六并上地三。第三四空無間生十,謂上下八并自地二。類智無間能生無色。法智不然,依緣下故。從淨等至所生亦然,而各兼生自地染污故。有頂淨無間生六,謂自淨染、下淨無漏。從初靜慮無間生七。無所有八,第二定九,識處生十,餘生十一。從染等至生自淨染并生次下一地淨定。
謂為自地煩惱所逼,於下淨定亦生尊重,故有從染生次下淨。若於染淨能正了知,可能從染轉生下淨;非諸染污能正了知,如何彼能從染生淨?先願力故。謂先願言:寧得下淨不須上染。先願勢力隨相續轉,故後從染生下淨定。如先立願方趣睡眠,至所期時便能覺寤。無漏與染必不相生,淨俱相生故三有別。如是所說淨染生染,但約在定淨及染說。若生淨染,生染不然,謂命終時從生得淨,一一無間生一切染。若從生染,一一無間能生自地一切下染,不生上者未離下故。所言從淨生無漏者,為一切種皆能生耶?不爾。
淨定有四種, 謂即順退分,
順住順勝進, 順決擇分攝。
如次順煩惱, 自上地無漏,
互相望如次, 生二三三一。
論曰:諸淨等至總有四種:一順退分攝、二順住分攝、三順勝進分攝、四順決擇分攝。地各有四,有頂唯三,由彼更無上地可趣故,彼地無有順勝進分攝。於此四中唯第四分能生無漏。所以者何?由此四種有如是相,順退分能順煩惱,順住分能順自地,順勝進分能順上地,順決擇分能順無漏,故諸無漏唯從此生。此四相望互相生者,初能生二,謂順退住。第二生三,除順決擇。第三生三,除順退分。第四生一,謂自非餘。如上所言淨及無漏,皆能上下超至第三。行者如何修超等至?頌曰:
二類定順逆, 均間次及超,
至間超為成, 三洲利無學。
論曰:本善等至分為二類:一者有漏、二者無漏。往上名順,還下名逆。同類名均,異類名間。相隣名次,越一名超。謂觀行者修超定時,先於有漏八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習,次於無漏七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習,次於有漏無漏等至順逆間次現前數習,次於有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次於無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是名修習超加行滿。後於有漏無漏等至順逆間超,名超定成。此中超者唯能超一,遠故無能超入第四。修超等至唯人三洲、不時解脫諸阿羅漢,定自在故、無煩惱故。時解脫者雖無煩惱定不自在,諸見至者雖定自在有餘煩惱,故皆不能修超等至。
諸定依自下, 非上無用故,
唯生有頂聖, 起下盡餘惑。
論曰:諸等至起依自下身。依上地身無容起下,上地起下無所用故、自有勝定故、下勢力劣故、已棄捨故、可厭毀故。總相雖然,若委細說聖生有頂必起無漏無所有處,為盡自地所餘煩惱、自無聖道欣樂起故、唯無所有最隣近故,起彼現前盡餘煩惱。此諸等至緣何境生?頌曰:
味定緣自繫, 淨無漏遍緣,
根本善無色, 不緣下有漏。
論曰:味定但緣自地有漏,必無緣下,已離染故。亦不緣上,愛地別故。不緣無漏,應成善故。淨及無漏俱能遍緣自上下地有為無為,皆為境故。有差別者,無記無為非無漏境。根本地攝善無色定,不緣下地諸有漏法,自上地法無不能緣。雖亦能緣下地無漏,緣類智品道,不緣法智品,亦不能緣下地法滅。無色近分亦緣下地,彼無間道必緣下故。味淨無漏三等至中,何等力能斷諸煩惱?頌曰:
無漏能斷惑, 及諸淨近分。
論曰:諸無漏定皆能斷惑,本淨尚無能,況諸染能斷。不能斷下,已離染故。不能斷自,自所縛故。不能斷上,以勝己故。若淨近分亦能斷惑,以皆能斷次下地故。中間攝淨亦不能斷。近分有幾;何受相應;於味等三為皆具不;頌曰:
近分八捨淨, 初亦聖或三。
論曰:諸近分定亦有八種,與八根本為入門故。一切唯一捨受相應,作功用轉故、未離下怖故。此八近分皆淨定攝,唯初近分亦通無漏。皆無有味,離染道故。雖近分心有結生染,而遮定染故作是說。有說:未至定亦有味相應,未起根本亦貪此故,由此未至具有三種。中間靜慮與諸近分為無別義、為亦有殊?義亦有殊,謂諸近分為離下染是入初因,中定不然。復有別義,頌曰:
中靜慮無尋, 具三唯捨受。
論曰: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伺,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及第二,依此義故立中間名。由此上無中間靜慮,一地升降無如此故。此定具有味等三種,以有勝德可愛味故。同諸近分唯捨相應,非喜相應功用轉故。由此說是苦通行攝。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為大梵故。已說等至。云何等持?經說等持總有三種:一有尋有伺、二無尋唯伺、三無尋無伺。其相云何?頌曰:
初下有尋伺, 中唯伺上無。
論曰:有尋有伺三摩地者,謂與尋伺相應等持,此初靜慮及未至攝。無尋唯伺三摩地者,謂唯與伺相應等持,此即靜慮中間地攝。無尋無伺三摩地者,謂非尋伺相應等持,此從第二靜慮近分乃至非想非非想攝。契經復說三種等持:一空、二無願、三無相。其相云何?頌曰:
空謂空非我, 無相謂滅四,
無願謂餘十, 諦行相相應,
此通淨無漏, 無漏三脫門。
論曰:空三摩地,謂空、非我二種行相相應等持。無相三摩地,謂緣滅諦四種行相相應等持。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緣彼三摩地得無相名。十相者何?謂色等五、男女二種、三有為相。無願三摩地,謂緣餘諦十種行相相應等持,非常苦因可厭患故,道如船筏必應捨故。能緣彼定得無願名,皆為超過現所對故。空非我相非所厭捨,以與涅槃相相似故。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世間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契經復說三重等持:一空空、二無願無願、三無相無相。其相云何?頌曰:
重二緣無學, 取空非常相,
後緣無相定, 非擇滅為靜,
有漏人不時, 離上七近分。
論曰:此三等持,緣前空等取空等相,故立空空等名。空空等持緣前無學空三摩地取彼空相,空相順厭勝非我故。無願無願緣前無學無願等持取非常相,不取苦因等,非無漏相故,不取道等,為厭捨故。無相無相即緣無學無相三摩地非擇滅為境,以無漏法無擇滅故,但取靜相非滅妙離,濫非常滅故、是無記性故、非離繫果故。此三等持唯是有漏,厭聖道故。無漏不然,唯三洲人不時解脫能起如是重三摩地。依十一地,除七近分,謂欲未至八本中間。契經復說四修等持:一為住現法樂、二為得勝知見、三為得分別慧、四為諸漏永盡修三摩地。其相云何?頌曰:
為得現法樂, 修諸善靜慮;
為得勝知見, 修淨天眼通;
為得分別慧, 修諸加行善;
為得諸漏盡, 修金剛喻定。
論曰:如契經說:有修等持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得現樂住,乃至廣說。善言通攝淨及無漏。修諸善靜慮得住現法樂,而經但說初靜慮者,舉初顯後,理實通餘。不言為住後法樂者,以後法樂非定住故,謂或退墮、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故。若依諸定修天眼通,便能獲得殊勝知見。若修三界諸加行善及無漏善,得分別慧。若修金剛喻定,便得諸漏永盡。理實修此通依諸地,而契經但說第四靜慮者,傳說世尊依自說故。
說一切有部俱舍論卷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