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

尊者世親造 唐 玄奘譯30卷CBETA T1558大于一万字 39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四
如前所說,不動應果初盡智後起無生智。諸阿羅漢如預流等有差別不?亦有。云何?頌曰:
如前所述,不动菩萨在获得阿罗汉果之后,首先生起盡智,然后生起无生智。那么,所有的阿罗汉是否像预流果一样有差别呢?也是有的。如何理解呢?颂曰: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阿罗汉有六种特质,其中包括能够达到不动的境界。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脫,
前五种是基于信仰和理解而产生的,统称为时解脱。
後不時解脫, 從前見至生。
后一种不是基于时间的解脱,是从前面的见解发展而来的。
論曰:於契經中說阿羅漢由種性異故有六種,一者退法、二者思法、三者護法、四安住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於此六中前之五種,從先學位信解性生,即此總名時愛心解脫,恒時愛護及心解脫故。亦說名為時解脫者,以要待時及解脫故。略初言故,如言酥瓶。由此待時方能入定,謂待資具無病處等勝緣合時方入定故。不動法性說名為後,即此名為不動心解脫,以無退動及心解脫故。亦說名為不時解脫,以不待時及解脫故。謂三摩地隨欲現前,不待勝緣和合時故。或依暫時、畢竟解脫,建立時解脫、不時解脫名,容有退墮時、無退墮時故,此從學位見至性生。如是所明六阿羅漢所有種性,為是先有、為後方得?不定。
论述:在《契经》中提到,阿罗汉因为种性不同,分为六种,分别是退法、思法、護法、安住法、堪达法和不动法。在这六种中,前五种是从初学者的信解阶段开始发展的,统称为时爱心解脱,因为总是保持这种心态和解脱状态。也被称为时解脫,因为它需要等待特定的时机和条件来达到解脱。简单来说,就像是需要等待合适的条件,比如有适当的资具和没有疾病的环境,这些有利的条件齐备时才能进入定境。而不动法则被称为后发展的状态,称为不动心解脱,因为它不受退动的影响,也达到了心的解脱。同时也被称为不时解脱,因为它不需要等待特定的时机和条件。三摩地(深度冥想)可以随心所欲地出现,不需要等待有利条件的配合。有时依靠暂时的解脱或最终解脱,建立了时解脱和不时解脱的概念,这包括了可能退落的时期和不会退落的时期,这是从学习阶段到性质生成的过程。这样说明了六种阿罗汉的种性,是先有的还是后发展的?这是不确定的。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有本来就具有的天性,也有通过后天修炼而获得的本领。
論曰: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後得。謂有先來是思法性,有先退法性後練根成思,乃至不動隨應當說。言退法者,謂遇少緣便退所得,非思法等。言思法者,謂懼退失恒思自害。言護法者,謂於所得喜自防護。安住法者,離勝退緣雖不自防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增進。堪達法者,彼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動。不動法者,彼必無退。此六種性,先學位中初二闕恒時及尊重加行,由根有異故有差別。第三唯有恒時加行,第四唯有尊重加行,第五具二而是鈍根,第六利根具二加行。退法種性非必定退,乃至堪達非必能達,但約容有建立此名,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若執退者必定應退,乃至堪達必能達者,彼執欲界具足有六,色無色界中唯安住、不動,彼無退失、自害、自防及修練根故唯有二。
论述:退法种性通常是先天具有的,而思法等五种性质则是后天获得的。这里说的是,有的人天生就有思法的性质,有的人则是通过后天的修炼,从退法性质转变而来。至于不动法,应该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不动摇。所谓退法,是指当遇到少量的诱因就会放弃已经得到的成就,这不属于思法等。所谓思法,是指害怕退步而不断自我批评。所谓护法,是指对已经得到的成就感到高兴并加以保护。安住法则是指即使在强烈的诱因面前也能保持不退步,不需要额外的努力也不会有进步。堪达法是指此种性质的人能够很好地修炼并迅速达到不动的境界。不动法则是指绝对不会退步的状态。这六种性质,在初学阶段,前两种经常需要时间和尊重的额外努力,因为每个人的基础不同所以有差异。第三种只需要时间的额外努力,第四种只需要尊重的额外努力,第五种虽然具备前两者但因为根基迟钝,第六种则是根基敏锐且具备前两者的额外努力。退法种性并不意味着一定会退步,直至堪达法也不意味着一定能达到,但是这些名称的设立是基于它们可能的存在。因此,六种阿罗汉在三界中都存在。如果认为持有退法的人一定会退步,直至认为堪达的人一定能达到,那么这种认知在欲界是完整的六种,在色界和无色界中只有安住和不动,因为那里没有退步、自我伤害、自我保护和修炼的需要,所以只有两种。
四從種性退, 五從果非先。
四种性质的退步,五种结果不是先发的。
論曰:不動種性必無退理。前之五種皆有退義,於中後四有從性退,退法一種無退性理,由此種性最居下故。五種皆有從果退義,雖俱有退然並非先。謂諸無學先學位中所住種性,彼從此性必無退理,學無學道所成堅故。若諸有學先凡位中所住種性,彼從此性亦無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故。若住此位後修練根所得思等四種種性,彼從此性容有退理。二先位中住思等性,必亦無退此所得果,唯先退法有退果義。又亦無退先所得果,後所得果容有退義,是故定無退預流果。由此應果退法有三:一增進根、二退住學、三住自位而般涅槃。
论述:不动种性必然不会退失其理由。前面的五种性质都有可能退失,而在后面四种中,有从性质上退失的可能,但退法一种性质是不会退失的,因为这种性质处于最低等级。五种性质都有可能从果实上退失,虽然都有退失的可能,但并不是最初的。指的是那些已经学无学道的人,在先前学习阶段所具有的种性,从这种性质上是不会退失的,因为他们已经坚固地学成了无学道。而那些还在学习阶段的人,在世俗阶段所具有的种性,从这种性质上也是不会退失的,因为他们是由世俗和出世的道路所坚固成的。如果他们在这个阶段后继续修炼,所获得的思维等四种性质,从这些性质上是有可能退失的。在先前阶段中具有思维等性质的,他们所获得的果实也是不会退失的,只有先前退法的果实有退失的可能。同样,先前所得的果实不会退失,后来所得的果实有可能退失,因此,定无退的是预流果。由此,应果退法有三种:一是增进根本,二是退住学习,三是保持自己的位置而达到涅槃。
思法有四,三如前說,更加一種退住退性。餘三如次有五六七,應知後後一一增故。思法等四退住學位,時還住退非餘。若異此者,得勝種性故,應是進非退。何緣定無退先果者?以見所斷依無事故。謂有身見依我處轉,見所斷惑此見為根,我體既無名依無事,以無事故必無退理。若爾,應說此惑緣無,非此緣無,諦為境故。然於諦境不如實緣,諸煩惱中誰不如是?雖皆如是而有差別,以修斷惑各有別事,即是可意不可意等,於所緣境此相非無。見所斷惑計有我等,非諸諦境有我等相,以無事故與修斷別。
思法有四种,其中三种已经在前面提到,再加上一种是退住退性。剩下的三种分别是第五、第六和第七,应该知道它们是逐渐增加的。这四种思法中的退住学位,有时还会停留在退的状态,而不是其他状态。如果有不同的情况,那是因为已经获得了更胜的种性,应该是在进步而不是退步。为什么确定没有退步的先前果呢?因为看到所断除的依赖没有实质,所以没有退步的理由。这是因为有身体的见解依赖于我自身的转变,看到所断除的烦恼以这种见解为根基,由于我本体不存在,名为依赖无实,因为没有实质所以必然没有退步的理由。如果这样,应该说这种烦恼的缘由不存在,而不是说没有这种缘由,因为它是真实的境界。然而,在真实的境界中不如实地缘,所有的烦恼不都是这样吗?虽然都是这样,但还是有差别,因为修断烦恼各有不同的方法,这就是可意与不可意等,在所缘的境界中这种差别是存在的。看到所断除的烦恼认为有我等,不是所有真实境界都有我等的特征,因为没有实质,所以与修断是不同的。
謂於色等所緣境中,我見妄增作者受者自在而轉,非實我性。邊執見等隨此而生,故並說為依無事惑。若修所斷貪瞋慢癡,色等境中唯起染著增背高舉不了行轉,故並說為依有事惑。又見斷惑於諦理中執我我所斷常見等,非諦中有少我等事。見斷貪等緣此而生,是故皆名依無事惑。修所斷惑於色等中謂好醜等,然色等境非無少分好醜等別,是故可名依有事惑。又見斷惑迷諦理起名依無事,修所斷惑迷麁事生名依有事。諦理真實,揩定可依。聖慧已證必無退理,事相浮偽無定可依,斷迷彼惑有失念退。或修斷惑非審慮生,昧鈍性故。見所斷惑由審慮生,推度性故。
在对色彩等所感知的事物中,我们常常错误地增加了“我”的观念,认为自己是行动的主体或者控制者,但这种“我”是不真实的。由此产生了各种偏执的见解,因此这些都被称为基于无实际事物的迷惑。如果修行者试图去除贪婪、愤怒、傲慢和愚昧,他们在感知色彩等事物时,只会增加对这些事物的执着和偏见,无法真正理解和转变,因此这些也被称为基于有实际事物的迷惑。再者,当人们在理解真理的过程中,坚持“我”和“我的”观念,如永恒不变的见解等,这并不是真理中的一部分。由于这种对“我”的见解,产生了贪婪等情绪,因此这些也被称为基于无实际事物的迷惑。在修行中,当面对色彩等事物,如美丑的区分时,虽然这些事物本身并不完全没有美丑的差别,所以这种迷惑被称为基于有实际事物的迷惑。此外,当人们在理解真理时迷失方向,这种状态被称为基于无实际事物的迷惑;而在修行中,如果迷失在粗浅的事物中,这被称为基于有实际事物的迷惑。真理是真实和确定的,值得依靠。圣人的智慧一旦证实,就不会退缩,而事物的表象是浮夸和不稳定的,不可依赖,断除这种迷惑可能会导致失忆和退步。有些人在修行断除迷惑时,因为没有仔细考虑而产生,这是由于他们的迟钝本性;而有些人的见解之所以被断除,是因为他们通过推理和思考而产生的。
聖不審慮於麁事中失念或生,審慮不爾,如於繩等率爾謂蛇。故修斷惑聖有退起,非由率爾可起見惑。聖若審慮便見諦理,故聖見斷定無退義。經部師說:從阿羅漢亦無退義。彼說應理。云何知然?由教理故。知何由教?經言:苾芻!聖慧斷惑名為實斷。又契經言:我說有學應不放逸,非阿羅漢。雖有經言:佛告慶喜:我說利養等亦障阿羅漢,而不說退阿羅漢果,但說退失現法樂住。經言:不動心解脫身作證,我定說無因緣從此退故。若謂有退,由經說有時愛解脫,我亦許然。
但應觀察彼之所退,為應果性、為靜慮等?然彼根本靜慮等持,要待時現前,故名時解脫。彼為獲得現法樂住,數希現前故名為愛。有說:此定是所愛味,諸阿羅漢果性解脫恒隨逐故不應名時,更不欣求故不名愛。若應果性容有退者,如何世尊但說所證現法樂住有可退理。由此證知,諸阿羅漢果性解脫必是不動。然由利等擾亂過失,有於所得現法樂住退去自在,謂諸鈍根;若諸利根則無退失。故於所得現法樂住有退無退,故名退不退法。如是思等如理應思。不退、安住、不動何別?非練根得名為不退,練根所得名為不動。此二所起殊勝等至,設遇退緣亦無退理。
安住法者,但於已住諸勝德中能無退失,不能更引餘勝德生,設復引生從彼可退。是不退等三種差別。然喬底迦昔在學位,於時解脫極噉味故,又鈍根故數數退失,深自厭責執刀自害。由於身命無所戀惜,臨命終時得阿羅漢便般涅槃,故喬底迦亦非退失阿羅漢果。又增十經作如是說:一法應起,謂時愛心解脫。一法應證,謂不動心解脫。若應果性名為時愛心解脫者,何故於此增十經中再說應果?又曾無處說阿羅漢果名為應起,但說名應證。又說鈍根所攝應果名為應起,為顯何義?若為顯彼能起現前,則餘利根最應能起。若為顯彼應起現前,亦餘利根最所應起。
故時解脫非應果性。若爾,何故說時解脫應果?謂有應果根性鈍故,要待時故定方現前。若與彼相違,名不時解脫。阿毘達磨亦作是言:欲貪隨眠由三處起,一欲貪隨眠未斷遍知故、二順彼經法正現在前故、三於彼正起非理作意故。若謂彼據具因生說,復有何法因不具生?是名由教。如何由理?若阿羅漢有令煩惱畢竟不起治道已生,是則不應退起煩惱。若阿羅漢此道未生,未能永拔煩惱種故,應非漏盡。若非漏盡,寧說為應?是名由理。若爾,應釋炭喻契經。如說:多聞諸聖弟子若行若住,有處有時失念故生惡不善覺。
此經唯說阿羅漢果,由此經言:彼聖弟子心於長夜隨順遠離,廣說乃至臨入涅槃。餘契經中有即說此順遠離等名應果力。又此經說:彼於一切順漏已能永吐、已得清涼。由此定知是阿羅漢。實後所說是阿羅漢,然彼乃至於行住時未善通達,容有此事。謂有學者於行住時,由失念故容起煩惱,後成無學則無起義。前依學位,故說無失。毘婆沙師定作是說:阿羅漢果亦有退義。
學異生亦六, 練根非見道。
論曰:有學異生種性亦六,六種應果彼為先故。然見道位必無練根,此位無容起加行故。唯於信解異生位中,能修練根如無學位。如契經說:我說由斯所證四種增上心所現法樂住隨一有退,所得不動心解脫身作證,我決定說無因緣從此退。如何不動法退現法樂住?頌曰:
應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後, 利中後鈍三。
論曰:應知諸退總有三種:一已得退,謂退已得殊勝功德。二未得退,謂未能得殊勝功德。三受用退,謂諸已得殊勝功德不現在前。於此三中,世尊唯有一受用退,以具眾德,無容一時頓現前故。餘不動法具有受用及未得退,亦於勝己殊勝功德猶未得故。餘五種性容具有三,亦容退失已得德故。約受用退,說不動法退現法樂,無相違過。無退論者作如是說:諸無漏解脫皆名不動。然別立第六不動法者,如前釋通,不應為難。諸阿羅漢既許退果,為更生不?諸住果時所不作事退時作不?不爾。何緣?頌曰:
一切從果退, 必得不命終,
住果所不為, 慚增故不作。
論曰:無從果退中間命終,退已須臾必還得故。如契經說:苾芻當知,如是多聞諸聖弟子退失正念,速復還能令所退起盡沒滅離。若謂不然,修梵行果應非安隱可委信處。又住果位所不應為違果事業,由慚增故於暫退時亦必不造,譬如壯士雖蹶不仆。如上所言,有練根得無學有學,正練根時各幾無間、幾解脫道?何性攝?何所依?頌曰:
練根無學位, 九無間解脫,
久習故學一, 無漏依人三,
無學依九地, 有學但依六,
捨果勝果道, 唯得果道故。
論曰:求勝種性修練根者,無學位中轉一一性各九無間、九解脫道,如得應果。所以者何?彼鈍根性由久串習,非少功力可能令轉,學無學道所成堅故。有學位中轉一一性,各一無間、一解脫道,如得初果,上相違故。彼加行道諸位各一。如是無間及解脫道,一切唯是無漏性攝。聖者必無用有漏道而轉根理,非增上故。依謂身地,此所依身唯人三洲,餘無退故。此所依地,無學通九,謂未至、中間、四定、三無色。有學唯六,謂除後三。所以者何?夫轉根者,容有捨果及勝果道,所得唯果非向道故。無有學果無色地攝,故學練根但依六地。
七聲聞二佛, 差別由九根。
論曰:居無學位聖者有九,謂七聲聞及二覺者。退法等五不動分二,後先別故,名七聲聞。獨覺、大覺名二覺者。由下下等九品根異,令無學聖成九差別。學無學位有七聖者,一切聖者皆此中攝:一隨信行、二隨法行、三信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脫、七俱解脫。依何立七?事別有幾?頌曰:
加行根滅定, 解脫故成七,
此事別唯六, 三道各二故。
論曰:依加行異立初二種,謂依先時隨他及法於所求義修加行故,立隨信行、隨法行名。依根不同立次二種,謂依鈍利信慧根增,如次名為信解、見至。依得滅定立身證名,由身證得滅盡定故。依解脫異立後二種,謂依唯慧離煩惱障者立慧解脫,依兼得定離解脫障者立俱解脫。此名雖七事別唯六,謂見道中有二聖者,一隨信行、二隨法行,此至修道別立二名,一信解、二見至,此至無學復立二名,謂時解脫、不時解脫。應知此中一隨信行根故成三,謂下中上;性故成五,謂退法等;道故成十五,謂八忍七智?離染故成七十三,謂具縛離八地染;依身故成九,謂三洲、欲天。若根、性、道、離染、依身相乘,合成一億四萬七千八百二十五種。隨法行等如理應思。
俱由得滅定, 餘名慧解脫。
論曰:諸阿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由慧定力解脫煩惱解脫障故。所餘未得滅盡定者名慧解脫,但由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故。如世尊說:五煩惱斷不可牽引未名滿學。學無學位各由幾因於等位中獨稱為滿?頌曰:
有學名為滿, 由根果定三;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論曰:學於學位獨得滿名,具由三因,謂根、果、定。有有學者但由根故亦得滿名,謂諸見至未離欲染。有有學者但由果故亦得滿名,謂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有有學者由根果故亦得滿名,謂見至、不還未得滅盡定。有有學者由果定故亦得滿名,謂諸信解得滅盡定。有有學者具由三故獨得滿名,謂諸見至得滅盡定。無有學者但由定故及根定故亦得滿名。諸無學者於無學位由根定二獨得滿名,無學位中無非果滿,故無由果亦立滿名。有但由根亦名為滿,謂不時解脫未得滅盡定。有但由定亦名為滿,謂時解脫得滅盡定。有具由二獨名為滿,謂不時解脫已得滅盡定。廣說諸道差別無量,謂世出世見修道等。
應知一切道, 略說唯有四,
謂加行無間, 解脫勝進道。
論曰:加行道者,謂從此後無間道生。無間道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解脫道者,謂已解脫所應斷障最初所生。勝進道者,謂三餘道。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或復道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故。解脫、勝進如何名道?與道類同,轉上品故,或前前力至後後故、或能趣入無餘依故。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故。此有幾種?依何建立?頌曰:
通行有四種, 樂依本靜慮,
苦依所餘地, 遲速鈍利根。
論曰:經說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道依根本四靜慮生名樂通行,以攝受支止觀平等任運轉故。道依無色、未至、中間名苦通行,以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謂無色定觀減止增,未至、中間觀增止減。即此樂苦二通行中,鈍根名遲、利根名速。二行於境通達稽遲故名遲通,翻此名速。或遲鈍者所起通行名遲通行,速此相違。道亦名為菩提分法。此有幾種?名義云何?頌曰:
覺分三十七, 謂四念住等,
覺謂盡無生, 順此故名分。
論曰:經說覺分有三十七,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盡、無生智說名為覺。隨覺者別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復作故,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此三十七體各別耶?不爾。云何?頌曰:
此實事唯十, 謂慧勤定信,
念喜捨輕安, 及戒尋為體。
論曰:此覺分名雖三十七,實事唯十,即慧勤等。謂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以慧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以信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以念為體,喜覺支以喜為體,捨覺支以行捨為體,輕安覺支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為體,正思惟以尋為體。如是覺分實事唯十,即是信等五根力上,更加喜、捨、輕安、戒、尋。毘婆沙師說有十一,身業語業不相雜故戒分為二,餘九同前。
四念住正斷, 神足隨增上,
說為慧勤定, 實諸加行善。
論曰:四念住等三品善法,體實遍攝諸加行善,然隨同品增上善根,如次說為慧勤及定。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毘婆沙師作如是說:慧由念力持令住故。理實由慧令念住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如念住中已廣成立。何故說勤名為正斷?於正修習斷修位中,此勤力能斷懈怠故。或名正勝,於正持策身語意中此最勝故。何緣於定立神足名?諸靈妙德所依止故。有餘師說:神即是定,足謂欲等。彼應覺分事有十三,增欲心故。又違經說,如契經言:吾今為汝說神足等,神謂受用種種神境分一為多,乃至廣說。足謂欲等四三摩地,此中佛說定果名神,欲等所生等持名足。何緣信等先說為根,後名為力?由此五法依下上品分先後故,又依可屈伏不可屈伏故。信等何緣次第如是?謂於因果先起信心為果修因,次起精進,由精進故念住所緣,由念力持心便得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是故信等如是次第。
初業順決擇, 及修見道位,
念住等七品, 應知次第增。
論曰:初業位中能審照了身等四境,慧用勝故說念住增。煖法位中能證異品殊勝功德,勤用勝故說正斷增。頂法位中能持勝善趣無退德,定用勝故說神足增。忍法位中必不退墮,善根堅固得增上義故說根增。第一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無屈義故說力增。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覺勝故說覺支增。見道位中速疾而轉,通行勝故說道支增。然契經中隨數增說先七後八,非修次第。八中正見是道亦道支,餘是道支而非道。七中擇法是覺亦覺支,餘是覺支而非覺。毘婆沙師所說如是。
有餘於此不破契經所說次第立念住等,謂修行者將修行時,於多境中其心馳散,先修念住制伏其心,故契經言:此四念住能於境界繫縛其心,及正遣除耽嗜依念。是故念住說在最初。由此勢力勤遂增長,為成四事正策持心,是故正斷說為第二。由精進故無憂悔心,便有堪能修治勝定,是故神足說在第三。勝定為依,便令信等與出世法為增上緣,由此五根說為第四。根義既立,能正伏除所治現行牽生聖法,由此五力說為第五。於見道位建立覺支,如實覺知四聖諦故。通於二位建立道支,俱通直往涅槃城故。如契經說:於八道支修圓滿者,於四念住至七覺支亦修圓滿。又契經說:苾芻當知,宣如實言者,喻說四聖諦。令依本路速行出者,喻令修習八聖道支。故知八道支通依二位說。隨增位說次第既然,理實應言。
七覺八道支, 一向是無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於二種。
論曰:此中七覺、八聖道支唯是無漏,唯於修道見道位中方建立故。世間亦有正見等法,而彼不得聖道支名。所餘皆通有漏、無漏。此三十七何地有幾?頌曰:
初靜慮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靜慮除尋, 三四中除二。
前三無色地, 除戒前二種,
於欲界有頂, 除覺及道支。
論曰:初靜慮中具三十七,於未至地除喜覺支,近分地中勵力轉故、於下地法猶疑慮故。第二靜慮除正思惟,彼靜慮中已無尋故。由此二地各三十六。第三第四靜慮中間,雙除喜尋各三十五。前三無色除戒三支并除喜尋各三十二。欲界有頂除覺道支各二十二,無無漏故,覺分轉時必得證淨。此有幾種?依何位得?實體是何法?有漏無漏耶?頌曰:
證淨有四種, 謂佛法僧戒,
見三得法戒, 見道兼佛僧,
法謂三諦全, 菩薩獨覺道,
信戒二為體, 四皆唯無漏。
論曰:經說證淨總有四種:一於佛證淨、二於法證淨、三於僧證淨、四聖戒證淨。且見道位見三諦時,一一唯得法戒證淨。見道諦位兼得佛僧,謂於爾時兼於成佛諸無學法,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得證淨。兼言為顯見道諦時亦得於法及戒證淨。然所信法略有二種,一別、二總。總通四諦,別唯三諦。全菩薩獨覺道,故見四諦時皆得法證淨。聖所愛戒與現觀俱,故一切時無不亦得。由所信別故名有四,應知實事唯有二種,謂於佛等三種證淨以信為體,聖戒證淨以戒為體,故唯有二。如是四種唯是無漏,以有漏法非證淨故。
為依何義立證淨名?如實覺知四聖諦理故名為證。所信三寶及妙尸羅皆名為淨,離不信垢破戒垢故。由證得淨立證淨名。如出觀時現起次第,故說觀內次第如是。如何出時現起次第?謂出觀位先信世尊是正等覺,次於正法毘奈耶中信是善說,後信聖位是妙行者。正信三寶猶如良醫及如良藥、看病者故。由心淨故發淨尸羅,是故尸羅說為第四。要具淨信此乃現前,如遇三緣病方除故。或此四種,猶如導師、道路商侶及所乘乘。經言:學位成就八支,無學位中具成就十。
學有餘縛故, 無正脫智支,
解脫為無為, 謂勝解惑滅。
有為無學支, 即二解脫蘊,
正智如覺說, 謂盡無生智。
論曰:有學位中尚有餘縛未解脫故無解脫支。非離少縛可名脫者,非無解脫體可立解脫智。無學已脫諸煩惱縛,復能起二了解脫智,由二顯了可立二支。有學不然,故唯成八。解脫體有二,謂有為、無為。有為解脫謂無學勝解,無為解脫謂一切惑滅。有為解脫名無學支,以立支名依有為故。支攝解脫復有二種,即餘經言心、慧解脫。應知此二即解脫蘊。若爾,不應契經中說:云何解脫清淨最勝?謂心從貪離染解脫,及從瞋癡離染解脫。於解脫蘊未滿為滿、已滿為攝修欲勤等,故解脫蘊非唯勝解。若爾,是何?有餘師說:由真智力遣貪瞋癡,即心離垢名解脫蘊。如是已說正解脫體。正智體者如前覺說,謂即前說盡、無生智。
無學心生時, 正從障解脫。
論曰:如本論說,初無學心未來生時從障解脫。何謂為障?謂煩惱得。由彼能遮此心生故。金剛喻定正滅位中彼得正斷,初無學心於正生位正得解脫。金剛喻定已滅位中彼得已斷,初無學心於已生位名已解脫。未生無學及世俗心,當於爾時亦名解脫。然今且說決定生者,以於爾時行身世故。諸世俗心從何解脫?亦即從彼遮心生障。未解脫位此豈不生?雖有已生,不似今者。彼何所似?與惑得俱。此後若生,無俱惑得。道於何位令生障斷?頌曰:
道唯正滅位, 能令彼障斷。
論曰:正滅位言顯居現在。正生言顯未來世故。道能斷障唯正滅時,餘位定無斷障用故。非如解脫通未生者,以生未生離障同故。經說三界謂斷、離、滅,以何為體?差別云何?頌曰:
無為說三界, 離界唯離貪,
斷界斷餘結, 滅界滅彼事。
論曰:斷等三界,即分前說無為解脫以為自體。言離界者,謂但離貪。言斷界者,謂斷餘結。言滅界者,謂滅所餘貪等隨眠所隨增事故。經說三界即無為解脫。若事能厭必能離耶?不爾。云何?頌曰:
厭緣苦集慧, 離緣四能斷,
相對互廣陿, 故應成四句。
論曰:唯緣苦集所起忍智說名為厭,餘則不然。四諦境中所起忍智,能斷惑者皆得離名,廣狹有殊故成四句。有厭非離,謂緣苦集不令惑斷所有忍智,緣厭境故、非離染故。有離非厭,謂緣滅道能令惑斷所有忍智,緣欣境故、能離染故。有厭亦離,謂緣苦集能令惑斷所有忍智。有非厭離,謂緣滅道不令惑斷所有忍智。應知此中先離欲染後見諦者,所有法忍及諸智中加行解脫勝進道攝不令惑斷,惑已斷故、非斷治故。
說一切有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