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
尊者世親造 唐 玄奘譯30卷CBETA T1558大于一万字 39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如前所說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各多差別,如是差別由誰而生?頌曰:
如前所述,有情世间和器世间都有许多差异,这些差异是如何产生的呢?颂曰:
世別由業生, 思及思所作,
世俗的差别由行为产生,包括思想和思想所引发的行为。
思即是意業, 所作謂身語。
思想即是心意的行为,所引发的行为指的是身体和语言的表现。
論曰:非由一主先覺而生,但由有情業差別起。若爾,何故俱從業生?欝金栴檀等甚可愛樂,而內身形等與彼相違。以諸有情業類如是,若造雜業感內身形,於九瘡門常流不淨。為對治彼,感外具生色香味觸甚可愛樂。諸天眾等造純淨業,故彼所招二事俱妙。此所由業其體是何?謂心所思及思所作。故契經說:有二種業,一者思業、二思已業,思已業者謂思所作。如是二業分別為三,謂即有情身、語、意業。如何建立此三業耶?為約所依、為據自性、為就等起?縱爾何違?若約所依應唯一業,以一切業並依身故。若據自性應唯語是業,以三種中唯語即業故。若就等起亦應唯一業,以一切業皆意等起故。毘婆沙師說立三業,如其次第由上三因。然心所思即是意業,思所作業分為身、語二業,是思所等起故。
这段佛经讲述的是业的起因和分类。业不是由一个主宰的先知产生,而是由众生的业力和差异引起的。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众生的业会一起产生呢?例如,欝金和栴檀这样的香木非常受人喜爱,但人的内在身体和形态却与之不同。这说明众生的业力是多样的。如果众生造成了杂乱的业,会感受到身体的不洁,如九个疮口常流不净。为了对治这种状态,会感受到外在的色、香、味、触等愉悦的事物。而那些造成纯净业的天众,所感受到的内外事物都是美好的。业的本质是什么呢?是心所思考的和思考后所做的行为。经文说,有两种业,一种是思考时的业,另一种是思考后的业,即思考后所做的行为。这两种业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种,即身、语、意三种业。这三种业是如何建立的呢?是依据所依、自性还是等起?如果是依据所依,应该只有一种业,因为所有业都依赖于身体。如果是根据自性,应该只有语言是业,因为在三种中只有语言是直接的业。如果是从等起来看,也应该只有一种业,因为所有业都是由意念等起的。毘婆沙师提出了三种业的观点,是根据上述三个因素的顺序来解释的。心所思即是意业,思所作的业则分为身体和语言两种业,这是因为它们是由思考等起的。
此身語二業, 俱表無表性。
这个身体和语言的两种行为,都具有表业和无表业的性质。
論曰:應知如是所說諸業中,身語二業俱表無表性。且身語表其相云何?頌曰:
论文说:应当了解,如上所述的各种业中,身体和语言的业都具有表业和无表业的性质。那么,身体和语言的表业表现如何呢?颂曰:
身表許別形, 非行動為體,
身体的动作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但不是行动本身。
以諸有為法, 有剎那盡故。
因为所有有为法,都是瞬间即逝的。
應無無因故, 生因應能滅,
应该没有无因之果,生因应当能够导致灭亡。
形亦非實有, 應二根取故,
形状也不是真实存在的,应该由两种感官来感知。
無別極微故, 語表許言聲。
没有独立的极微,所以语言的表达允许以声音来代表。
論曰:由思力故,別起如是如是身形,名身表業。有餘部說:動名身表,以身動時由業動故。為破此故,說非行動,以一切有為皆有剎那故。剎那何謂?得體無間滅,有此剎那法,名有剎那,如有杖人名為有杖。諸有為法纔得自體,從此無間必滅歸無。若此處生即此處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故不可言動名身表。若有為法皆有剎那,不至餘方義可成立。諸有為法皆有剎那,其理極成後必盡故,謂有為法滅不待因。所以者何?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故不待因。滅既不待因,纔生已即滅。若初不滅,後亦應然,以後與初有性等故。既後有盡,知前有滅。
若後有異方可滅者,不應即此而名有異。即此相異,理必不然。豈不世間現見薪等,由與火合故致滅無?定無餘量過現量者,故非法滅皆不待因。如何知薪等,由火合故滅?以薪等火合,後便不見故。應共審思,如是薪等,為由火合滅故不見?為前薪等生已自滅,後不更生無故不見,如風手合燈焰鈴聲?故此義成應由比量。何謂比量?謂如前說,滅無非果故不待因。又若待因薪等方滅,應一切滅無不待因,如生待因,無無因者。然世現見覺焰音聲,不待餘因剎那自滅,故薪等滅亦不待因。有執覺聲前因後滅。彼亦非理,二不俱故。
疑智苦樂及貪瞋等,自相相違理無俱義。若復有位明了覺聲無間便生不明了者,如何同類不明了法能滅明了同類法耶?最後覺聲復由誰滅?有執燈焰滅,以住無為因。有執焰滅時,由法非法力。彼俱非理,無非因故。非法非法為生滅因,以剎那剎那順違相反故。或於一切有為法中,皆可計度有此因義。既爾,本諍便應止息,許不待餘因皆有剎那故。又若薪等滅,火合為因,於熟變生中有下中上,應生因體即成滅因。所以者何?謂由火合能令薪等有熟變生,中上熟生、下中熟滅。或即或似生上中因,即能為因滅下中熟,則生因體應即滅因。
或滅生因應相無別,不應由即此,或似此彼有,彼復由即此,或似此非有。設於火焰差別生中,容計能生能滅因異;於灰雪酢日水地合能令薪等熟變生中,如何計度生滅因異?若爾,現見煎水減盡,火合於中為何所作?由事火合火界力增,由火界增能令水聚於後後位生漸漸微,乃至最微後便不續,是名火合於中所作。故無有因令諸法滅,法自然滅,是壞性故。自然滅故,纔生即滅。由纔生即滅,剎那滅義成。有剎那故定無行動,然於無間異方生中,如燒草焰行,起行增上慢。既由斯理行動定無,身表是形理得成立。
然經部說:形非實有,謂顯色聚一面多生即於其中假立長色,待此長色於餘色聚一面少中假立短色,於四方面並多生中假立方色,於一切處遍滿生中假立圓色,所餘形色隨應當知。如見火[火*曹] 於一方面無間速運便謂為長,見彼周旋謂為圓色,故形無實別類色體。若謂實有別類形色,則應一色二根所取,謂於色聚長等差別,眼見身觸俱能了知,由此應成二根取過。理無色處二根所取。
然如依觸取長等相,如是依顯能取於形,豈不觸形俱行一聚?故因取觸能憶念形,非於觸中親取形色。如見火色便憶火煖,及嗅花香能念花色,此中二法定不相離,故因取一可得念餘。無觸與形定不相離,如何取觸能定憶形?若觸與形非定同聚,然由取觸能憶念形,顯色亦應因觸定憶,或應形色如顯無定,則取觸位應不了形。而實不然,故不應說因取於觸能憶念形。或錦等中見多形故,便應一處有多實形。理不應然,如眾顯色,是故形色非實有體。又諸所有有對實色,必應有實別類極微。然無極微名為長等,故即多物如是安布差別相中假立長等。
若謂即以形色極微如是安布名為長等,此唯朋黨,非極成故。謂若形色有別極微自相極成,可得聚集如是安布以為長等。非諸形色有別極微自相極成猶如顯色,云何得有聚集安布?豈不現見諸土器等,有顯相同而形相異?為不已辯即於多物安布差別假立長等,如眾蟻等有相不殊,然有行輪安布形別。形依顯等理亦應然。豈不闇中或於遠處觀杌等物了形非顯,寧即顯等安布為形,以闇遠中觀顯不了,是故但起長等分別。如於遠闇觀眾樹人,但了行軍不知別相,理必應爾,以或有時不了顯形唯知總聚。
既已遮遣行動及形,汝等經部宗立何為身表?立形為身表,但假而非實。既執但用假為身表,復立何法為身業耶?若業依身立為身業,謂能種種運動身思,依身門行故名身業。語業意業隨其所應,立差別名當知亦爾。若爾,何故契經中說有二種業:一者思業、二思已業。此二何異?謂前加行起思惟思,我當應為如是如是所應作事名為思業。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隨前所思作所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若爾,表業則為定無。表業既無,欲無表業亦應非有,便成大過。如是大過有理能遮,謂從如前所說二表,殊勝思故起思差別,名為無表。
此有何過?此應名為隨心轉業,如定無表心俱轉故。無如是過,審決勝思、動發勝思所引生故。設許有表,亦待如前所說思力,以性鈍故。毘婆沙師說:形是實故,身表業形色為體,語表業體謂即言聲,無表業相如前已說。經部亦說:此非實有,由先誓限唯不作故。彼亦依過去大種施設,然過去大種體非有故,又諸無表無色相故。毘婆沙說:此亦實有。
說三無漏色, 增非作等故。
論曰:以契經說色有三種,此三為處攝一切色:一者有色有見有對、二者有色無見有對、三者有色無見無對。又契經中說有無漏色,如契經說:無漏法云何?謂於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色不起愛恚,乃至識亦然。是名無漏法。除無表色,何法名為無見無對及無漏色?又契經說有福增長,如契經言: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業事,若行若住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無依亦爾。除無表業,若起餘心或無心時,依何法說福業增長?又非自作,但遣他為,若無無表業,不應成業道。
以遣他表非彼業道攝,此業未能正作所作故、使作所作已、此性無異故。又契經說:苾芻當知,法謂外處。是十一處所不攝法無見無對,不言無色。若不觀於法處所攝無表色者,此言闕減便成無用。又若無無表,應無八道支,以在定時語等無故。若爾,何故契經中言:彼如是知、彼如是見,修習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正念、正定皆至圓滿。正語、業、命先時已得清淨鮮白,此依先時已得世間離染道說,無相違過。又若撥無無表色者,則亦應無有別解脫律儀,非受戒後有戒相續,雖起異緣心而名苾芻等。又契經說:離殺等戒名為隄塘戒,能長時相續堰遏犯戒過故。
非無有體可名隄塘。由此等證知,實有無表色。經部師說:此證雖多種種希奇,然不應理。所以然者?所引證中且初經言有三色者,瑜伽師說:修靜慮時定力所生定境界色,非眼根境故名無見、不障處所故名無對。若謂既爾,如何名色釋如是難與無表同?又經所言無漏色者,瑜伽師說:即由定力所生色中,依無漏定者即說為無漏。有餘師言:無學身色及諸外色皆是無漏,非漏依故得無漏名。何故經言有漏法者諸所有眼乃至廣說?此非漏對治故得有漏名,是則此應言有漏亦無漏。若爾,何過?有相雜失。若依此理說為有漏,曾不依此說為無漏。
無漏亦然,有何相雜?若色處等一向有漏,此經何緣差別而說?如說有漏有取諸色心栽覆事,聲等亦爾。又經所說福增長言,先軌範師作如是釋:由法爾力福業增長,如如施主所施財物。如是如是受者受用,由諸受者受用施物,功德攝益有差別故。於後施主心雖異緣,而前緣施思所熏習,微細相續漸漸轉變差別而生,由此當來能感多果。故密意說,恒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若謂如何由餘相續德益差別令餘相續心雖異緣而有轉變?釋此疑難與無表同。
彼復如何由餘相續德益差別令餘相續別有真實無表法生?若於無依諸福業事如何相續福業增長,亦由數習緣彼思故,乃至夢中亦恒隨轉。無表論者於無依福既無表業,寧有無表?有說:有依諸福業事,亦由數習緣彼境思,故說恒時相續增長。若爾,經說:諸有苾芻具淨尸羅成調善法,受他所施諸飲食已,入無量心定身證具足住。由此因緣應知施主無量福善滋潤相續,無量安樂流注其身。施主爾時福恒增長,豈定常有緣彼勝思?是故所言思所熏習微細相續漸漸轉變差別而生,定為應理。
又非自作但遣他為業道如何得成滿者,應如是說:由本加行,使者依教所作成時,法爾能令教者微細相續轉變差別而生,由此當來能感多果。諸有自作事究竟時,當知亦由如是道理。應知即此微細相續轉變差別名為業道,此即於果假立因名,是身語業所引果故。如執別有無表,論宗無表亦名身語業道。然大德說:於取蘊中由三時起思,為殺罪所觸,謂我當殺正殺殺已。非但由此業道究竟,勿自母等實未被害,由謂已害成無間業。然於自造不誤殺事,起如是思,殺罪便觸。
若依此說非不應理,何於無表偏懷憎嫉定撥為無,而許所熏微細相續轉變差別?然此與彼俱難了知,今於此中無所憎嫉,然許業道是心種類,由身加行事究竟時,離於心身於能教者身中別有無表法生,如是所宗不令生喜。若由此引彼加行生事究竟時,即此由彼相續轉變差別而生,如是所宗可令生喜。但由心等相續轉變差別,能生未來果故。又先已說。先說者何?謂表業既無,寧有無表等。又說法處不言無色,由有如前所說定境無見無對法處攝色。
又言道支應無八者,且彼應說正在道時,如何得有正語業命?為於此位有發正言、起正作業求衣等不?不爾,云何由彼獲得如是種類無漏無表,故出觀後由前勢力能起三正不起三邪,以於因中立果名故,於無表立語業命名。若爾,云何不受此義?雖無無表而在道時,獲得如斯意樂依止,故出觀後由前勢力,能起三正不起三邪。以於因中立果名故,可具安立八聖道支。有餘師言:唯說不作邪語等事以為道支,謂在定時由聖道力,便能獲得決定不作。此定不作,依無漏道而得安立,故名無漏,非一切處要依真實別有法體方立名數。
如八世法,謂得、不得及與毀、譽、稱、譏、苦、樂。非此不得衣食等事別有實體,此亦應然。別解脫律儀亦應准此,謂由思願力先立要期,能定遮防身語惡業,由斯故建立別解脫律儀。若起異緣心應無律儀者,此難非理,由熏習力欲起過時憶便止故。戒為隄塘義亦應准此,謂先立誓限定不作惡,後數憶念慚愧現前,能自制持令不犯戒。故隄塘義由心受持,若由無表能遮犯戒,應無失念而破戒者。且止此等眾多諍論。毘婆沙師說有實物名無表色,是我所宗。
此能造大種, 異於表所依。
論曰:無表與表異大種生。所以者何?從一和合有細麁果,不應理故。如表與大必同時生,無表亦然,為有差別。一切所造色多與大種俱時而生,然現在未來亦有少分依過去者。少分者何?頌曰:
欲後念無表, 依過大種生。
論曰:唯欲界繫初剎那後,所有無表從過大生,此為所依無表得起。現身大種但能為依,為轉隨轉因隨其次第,如輪行於地,手地為依。何地身語業?何地大所造?頌曰:
有漏自地依, 無漏隨生處。
論曰:欲界所繫身語二業,唯欲界繫大種所造。如是乃至第四靜慮身語二業,唯是彼地大種所造。若身語業是無漏者,隨生此地應起現前,即是此地大種所造,以無漏法不墮界故、必無大種是無漏故、由所依力無漏生故。此表無表其類是何?復是何類大種所造?頌曰:
無表無執受, 亦等流情數,
散依等流性, 有受異大生,
定生依長養, 無受無異大,
表唯等流性, 屬身有執受。
論曰:今此頌中先辯無表是無執受,無變礙故。亦等流性,亦言顯此有是剎那,謂初無漏。餘皆等流性,謂同類因生。此唯有情,依內起故。於中欲界所有無表,等流有受別異大生。異大生言顯身語七一一是別大種所造,定生無表差別有二。謂諸靜慮無漏律儀。此二俱依定所長養。無受無異大種所生。無異大言顯此無表七支同一具四大種所生。所以者何?所依大種,如心唯一,無差別故。應知有表唯是等流,此若屬身是有執受,餘義皆與散無表同。表業生時為要破壞本身形量、為不爾耶?若爾,何失?若破壞者,異熟色斷應可更續,是則違越毘婆沙宗。若不破壞,如何得有一身處所二形量成?有別新生等流大種,造有表業不破本身。若爾,隨依何身分處起有表業應大於本,新生大種遍增益故。若不遍增益,如何遍生表?身有孔隙,故得相容。已辯業門二三五別。
無表記餘三, 不善唯在欲,
無表遍欲色, 表唯有伺二,
欲無有覆表, 以無等起故。
論曰:無表唯通善不善性,無有無記。所以者何?以無記心勢力微劣,不能引發強業令生,可因滅時果仍續起。所言餘者,謂表及思。三謂皆通善、惡、無記。於中不善在欲非餘,已斷不善根無慚無愧故。善及無記諸地皆有,以於頌中不別遮故。欲色二界皆有無表,以無色中無大種故。隨於何處有身語轉,唯是處有身語律儀。若爾,身生欲色二界入無色定應有律儀,如起無漏心有無漏無表。不爾,以彼不墮界故。於無色界若有無表,應有無表非大種生。不可說言有漏無表以別界地大種為依。又背諸色入無色定,故彼定中不能生色,由彼定有伏色想故。
毘婆沙師作如是說:為治惡戒故起尸羅。唯欲界中有諸惡戒,無色於欲具四種遠:一所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緣遠、四對治遠,故無色中無無表色。表色唯在二有伺地,謂通欲界初靜慮中,非上地中可言有表。有覆無記表,欲界定無,唯於梵世中可得說有。曾聞大梵有誑諂言,謂自眾中為避馬勝所徵問故矯自歎等。上地既無言,何得有聲處?有外大種為因發聲。有餘師言:上三靜慮亦有無覆無記表業,無善無染。所以者何?非上地生能起下地善及染心發身語表,劣故斷故。前說為善。復以何因二定以上都無表業?於欲界中無有有覆無記表業,以無發業等起心故。有尋伺心能發表業,二定以上都無此心。又發表心唯修所斷,見所斷惑內門轉故。以欲界中決定無有有覆無記修所斷惑,是故表業上三地都無。欲界中無有覆無記表,為但由等起令諸法成善不善性等?不爾。云何?由四種因成善性等:一由勝義、二由自性、三由相應、四由等起。
勝義善解脫, 自性慚愧根,
相應彼相應, 等起色業等,
翻此名不善, 勝無記二常。
論曰:勝義善者,謂真解脫,以涅槃中最極安隱、眾苦永寂猶如無病。自性善者,謂慚愧根,以有為中唯慚與愧及無貪等三種善根,不待相應及餘等起,體性是善猶如良藥。相應善者,謂彼相應,以心心所要與慚愧善根相應方成善性,若不與彼慚等相應,善性不成,如雜藥水。等起善者,謂身語業不相應行,以是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故,如良藥汁所引生乳。若異類心所起得等,云何成善?此義應思,如說善性四種差別,不善四種與此相違。云何相違?勝義不善,謂生死法。由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隱猶如痼疾。
自性不善,謂無慚愧三不善根,由有漏中唯無慚愧及貪瞋等三不善根,不待相應及餘等起,體是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彼相應,由心心所法要與無慚愧不善根相應方成不善性,異則不然,如雜毒水。等起不善,謂身語業不相應行,以是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故,如毒藥汁所引生乳。若爾,便無一有漏法是無記或善,皆生死攝故。若據勝義誠如所言,然於此中約異熟說。諸有漏法若不能記異熟果者立無記名,於中若能記愛異熟說名為善,故無有過。勝義無記,謂二無為,以太虛空及非擇滅唯無記性更無異門。於此應思。
若等起力令身語業成善不善,則諸大種例亦應然。以作者心本欲起業,非四大種,故不成例。若爾,定心隨轉無表,非正在定作意引生,亦非散心加行引發,不同類故。如何成善?或天眼耳應成善性,於如是義應設劬勞。如上所言,見所斷惑內門轉故不能發表。若爾,何緣契經中說:由邪見故起邪思惟、邪語、邪業及邪命等。此不相違。
等起有二種, 因及彼剎那,
如次第應知, 名轉名隨轉。
見斷識唯轉, 唯隨轉五識,
修斷意通二, 無漏異熟非。
於轉善等性, 隨轉各容三,
牟尼善必同, 無記隨惑善。
論曰:表無表業等起有二,謂因等起、剎那等起,在先為因故、彼剎那有故。如次初名轉,第二名隨轉。謂因等起將作業時,能引發故說名為轉。剎那等起正作業時,不相離故名為隨轉。隨轉於業有何功能?雖有先因為能引發,若無隨轉者如死業應無。若爾,無心如何發戒?諸有心者業起分明,故隨轉心於業有用。見所斷識於發表中唯能為轉,於能起表尋伺生中為資糧故不為隨轉,於外門心正起業時此無有故。又見所斷若發表色,此色則應是見所斷。若許見斷,斯有何失?是則違越阿毘達磨,又明無明不相違故。有漏業色非見所斷,如是道理應更成立。
若爾大種亦應見斷,俱見斷心力所起故。無如是過失,如非善不善。或復許爾,理亦無違。不應許然,以諸大種定非見斷及非所斷,以一切種不染污法與明無明不相違故。彼經但據前因等起而作是說,故不相違。若五識身唯作隨轉,無分別故、外門起故。修斷意識通為二種,有分別故、外門起故。一切無漏異熟生心非轉隨轉,唯在定故、不由加行任運轉故。如是即成四句差別。有轉非隨轉,謂見所斷心。有隨轉非轉,謂眼等五識。有轉亦隨轉,謂修所斷三性意識。有非轉隨轉,謂諸無漏異熟生心。轉隨轉心定同性不?此不決定。
其事云何?謂前轉心若是善性,後隨轉識通善等三,不善無記隨轉亦爾。唯牟尼尊轉隨轉識,多分同性少有不同。謂轉若善心隨轉亦善,轉心若無記隨轉亦然。而或有時善隨無記轉,曾無無記為善隨轉時。以佛世尊於說法等,心或增長無萎歇故。有餘部說:諸佛世尊常在定故,心唯是善,無無記心。
那伽行在定, 那伽住在定,
那伽坐在定, 那伽臥在定。
毘婆沙師作如是釋:此顯佛意若不樂散心,則於四威儀能常在定,然於餘位非無威儀及異熟生通果心起。諸有表業成善等性,為如轉心、為如隨轉?設爾,何失?若如轉者,則欲界中應有有覆無記表業,身見邊見能為轉故。或應簡別,非一切種見所斷心皆能為轉,若如隨轉惡無記心俱得別解脫表應非善性。於此徵難應設劬勞,應言如轉心表成善等性,然非如彼見斷轉心,修斷轉心為間隔故。若表不由隨轉心力成善等者,則不應言:彼經但據前因等起非據剎那,故欲界中定無有覆無記表業。但應說言:彼經唯據餘心所間因等起說,故見斷心雖能為轉,而於欲界定無有覆無記表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