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論記

唐 遁倫集撰24卷CBETA T1828大于一万字 156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上)(論本第十一至第十二卷)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十一
九地明境分之為三:初、二地是境體,一切皆以識為性故;次、三地是境相,麁細異故;後之四地是境界位,定俱不俱心無故。體二易知、難知為前後,相三麁細成三三品為前後。位四中定散有無,初二勝劣為前後,後二顯隱為先後。此下四地明位故文來也。
於中,初地名三摩呬多,此云等引,舊云三摩提,訛略也。
基師解云:此有七名:
一云,三摩呬多,釋論解云:謂勝定地離沈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
此卷下云:非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定等,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故,即以三義解等引:一、等能引;二、引平等;三、平等方便所引發故,能引所引俱平等也。
二云,三摩地,此云等持,舊云三昧,訛也。
三云,三摩鉢底,此云等至,舊云三摩跋提,訛也。
四云,馱衍那,此云靜慮,舊云禪義不正也,或云持阿那,訛也。
五云,質多翳迦羯羅多,此云心一境性,質多名心,翳迦云一,阿羯羅云境,多云性,舊云一心,略也。
六云,奢摩他,此云止也。
七云、現法樂住。
六十三中,解等持、心一境性、奢摩他及住義。此諸名中,其等引地釋有三解:如實義者,通有心、無心,唯在定位一切功德;等引三義其理通故,一切散位皆非此地;三摩地名目別境中定數,通攝一切有心位中故;心一境性通定散位,如釋論中四句分別。
然諸經論就勝,但說空、無願等名三摩地,三摩鉢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所有定體。
諸經論中就殊,唯說五現見等相應諸定名為等至,靜慮通有心、無心有漏無漏染與不染,依色四地非餘地處。
然諸經論就勝,多說色地有心清淨功德名為靜慮,心一境性體即等持,通染淨故,以心一境性釋等持故,奢摩他唯有心位非無心,唯淨位非不淨,唯定位非散心,現法樂住唯四靜慮根本非近分,淨無漏心非散及無色。由此等引通攝一切有心無心定位功德,總寬通故偏立地名也。景法師云:三摩呬多,又舊名三昧者,語訛。泰云:三摩地,又舊名三摩跋提者,語訛。是二師言有相違也。今謂三昧即三摩地,當如基師之所說:所以知者,以成實論云:五聖智三昧。此論十二云:五聖智,三摩地故也。新羅元曉師云:三摩地之與三昧名義各異,所以知者,如金光明經第三卷中明十地定,初三地定名三摩提,後七地定名三昧。其若一名而譯有訛正者,何故一師譯經之中或名三昧或名三摩提,故知異也。
今謂之不然。彼經云三摩提者,即今所言三摩呬多,此云等引,彼云三昧者,舊翻名正受,即今云三摩地,翻名等持,二義別故,上上各名影略互顯也。但恐曉公不別地提二字,濫作斯難。然復勘新翻十卷金光明經,十地定皆名三摩地,此即譯人解音不同也。
就此地中,先結前生後,後開互解釋。
於中,初開列五門;二、依門釋。前中復二:初頌列五門;次長行屬當頌文;最後眾雜義即入。
第五、諸經宗要,其宗要中,釋下所列八解脫等諸法相經,其眾雜義亦解諸經散雜眾義。俱釋經故,故成一門。
於安立門,唯解靜慮,不解解脫等持等至。下宗要中,方釋三故。
依門釋中有四:一、總標;二、安立;三、作意及所緣;四、釋經三、四,合明故為四。
既總標中有二:初標四門,後隨別釋。
四靜慮名,如前第五卷記釋,廢立增減如六十三,等持中有十一門,不釋第十一,易故。
又聲聞地方釋,四修定者:一、為得現法樂住;二、為得智見;三、為得分別慧;四、為得漏盡。
五聖智者,謂自體智,補持伽羅智,清淨智,果智,入出定相智。
聖五支者,現法樂住為四,審觀緣起法及為斷除餘法結縛為第五。
有因有具聖正者,正見、正思惟、語、業、命,五名有因,正見、正精進、正念,三名有具,此七支與聖正三摩地為因故。
等至中有六門,八勝處十遍因解,解脫已略解訖,更不釋之。決擇等中,釋四無色不異解脫,故亦不解。
安立中,初總、後別。
由此定等,無悔歡喜安樂所引者,謂由持戒心便無悔,無悔故歡喜,歡喜故安樂,安樂故得定,故此等引非於欲界,亦非欲界中於法全無審正觀察。
別中有四:一、安立離生喜樂;二、安立蓋障;三、安立支分;四、安立定名。
初中有三:初引經標,次隨別釋,後世尊於無漏方便下,釋三摩地與解脫前後妨難,欲所引喜等顯示所離,所證轉依無為名離故。
又五法修習圓滿者,顯由轉依所生之法,歡喜俱以喜受為性,無悔所引正深慶悅立二差別,安樂俱以樂受為性,離諸麁重所引調暢暢調所引二種樂果立二差別。前第五卷云:離生喜樂,然此二受俱是適悅,皆由意生總名為喜故。此但言說離生喜,不爾諸文,使為乖角。
欲所引中,不說捨者,欲所引捨而非忻樂厭惡欲故而非所斷,不善引捨不善性故正是所斷,故說不同。
問曰:殺生要須瞋恚業道究竟與瞋恚俱,瞋是戚性,云何得與喜俱?
解云:下決擇云瞋與喜俱,故無妨也。
歡者:謂從本來清淨行者觀資糧地所修淨行等者,此中意說,加行道位方修等引故,住資糧方修淨行持戒清淨生無悔等,於修定時前遠方便要先戒淨名資糧地,非要入位方修等引。
釋前後妨難中,有三經不同:一、先說三摩地,後說解脫;二、前說解脫,後三摩地;三、說二俱時。上來所引離五惡法,先說解脫修習五法,後說三摩地,當第二經,既此相違,故今解釋。
此中根本定名三摩地,斷伏煩惱名為解脫。由無漏中,多依根本地斷諸煩惱故,先說三摩地。後說解脫,非不依近分,先斷煩惱後得根本,於有漏中多依近分以六作意先伏煩惱,以第七加行究竟果作意入根本地故,亦有第七作意,在近分地為解脫道,後方得根本故。此中言由證加行究竟作意果煩惱斷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不爾便違對法等說,第七作意在根本地,俱句之中作意及定俱是無漏,解脫俱者斷煩惱種,謂加行究竟作意在未至定所引果作意入根本定名三摩地中,此定俱時是解脫道證無為解脫,故說三摩地與解脫俱,非加行究竟作意俱時之定,名三摩地。
及餘無間道三摩地中等者,此說前方便在未至地依根本地起無漏無間道。此二所引解脫道俱三摩地中,此能斷惑名解脫俱,非謂前二有漏作意能伏惑者名餘無間道。此不與三摩地俱,所引解脫道亦不入根本故。有漏無漏皆言方便者,未得無學果滿名為方便,以說斷惑為解脫故說初離生喜,餘定生等則可知矣,或此俱句即未至地無間道名三摩地,此能解脫障故名為解脫,與前三摩地及解脫體不同以為俱句,所望別故。
第二安立蓋障中有二:初、明蓋相;後、明食非食。
蓋相有二,初標列,後別釋。
惛沈睡眠蓋中,初別釋相,後合立為蓋所由,不守根門等,如聲聞地說:心極昧略,如唯識論說:解合立蓋中,以二復次釋之。
掉舉惡作蓋中,初列釋二相,後解合立蓋所由,所由中有二復次。初解俱緣親屬等處所同故合立一蓋,後解行相相似故合立一蓋。
前別解惡作相中有三時:初謂在俗時;次我本何緣少小出家等者,初出家時;後或因追念昔所曾經等者,出家後時。
解行相似文亦有三:初、又於應作不應作事乃至非作反作,釋初二時悔,應作不作非作反作,皆通在俗初出家故;次除先追悔所生惡作,後生惡作差別。
第二、釋前出家後時所起惡作,除先追悔所生惡作等者,除則在俗時所起惡作,此惡作纏猶未能捨者,初出家時所起惡作猶未能捨,次後復生憂戀惡作者,念昔曾經戲笑等事所生起故,此又出家已後一種惡作差別。
上來二種攝前三時所有惡作,在俗惡作其處可起,與掉舉境界可同,出家初起惡作行相不應起處名非處惡作,故論第三總結文云:次前所生非處惡作,及出家後時所起惡作,雖與掉舉處所不等,然相相似,非但同境,惡作憂戀與掉舉合立。其出家後二境不同,悔亦憂戀故合立蓋,非掉舉體不遍染心,然行相增,此時非有,說處不等故,與唯識理不相違。
疑中,於師者佛僧二寶;於法者理;學者行;誨者教;證者果,即教理行果四法寶也。
由於三寶懷疑惑故,不能趣入勇猛方便道及正斷寂靜滅諦,或方便者加行道,正斷者道諦,靜者滅諦也。
下明食非食,食者資長義增生蓋緣,非食者斷滅蓋法。若能於此遠離染心等者,唯舉淨妙相之所以也。
九惱事者,如五十五說:法光明者,謂如有一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者,聞思修慧如次配之,觀察諸法通上三慧也。又證觀察,能治惛沈睡眠黑闇者,證謂修法慧,謂於定中觸慧會名證,由法光明聞思等慧除癡及疑,在修慧位能除惛睡。以能顯了諸法性故名法光明,以為非食。
笑者:謂如有一,或因開論,或因合論等者,顯說話名開論,隱密約喻說話合之令解名合論,開口而笑名現齒,喉中出聲名啞啞。
九種住心者,如第三十卷聲聞地、對法第十等釋,有緣緣起者,有緣謂果法,緣起謂因法。
第三安立支分中有二,初依地立數,後明廢立。
初中釋名,支謂支分,如覺道支,薩婆多說:定是靜慮亦靜慮支,餘是靜慮支非靜慮。如實義者,如四支軍,各對治故,捨念知三,依於定位同能除障名內等淨,淨諸障故,餘名可解。辨體謂七,以初二定樂受故,內等淨體非信故,三藏云:除朱定餘二定中,皆立有支;若有漏淨定中,尋伺二種與修慧俱,隨修何功德時於前方便得有尋伺;若至根本即無尋伺;若在有漏八正道中,即立尋體為正思惟。
就無漏八正支中,若後得智俱,即於尋伺數立正思惟起言說故,無分別智同時八正就一慧體義說為二,離邪見故名正見,離邪思惟故名正思惟,以證智非言說因故,不就彼尋體立正思惟,以十地經云:何故淨覺人等,故知後得智起說與尋相應,欣樂二種一體義說;若令意識心悅適邊名喜。若令賴耶及色身適悅邊名樂,此依對法文,若依瑜伽置言:令所依賴耶悅適名樂,賴耶雖知恒是捨受,然在地獄等苦處,亦令所依賴耶不多安適;若在人天樂處,即令賴耶悅適安穩。初二定中,雖明喜樂俱喜受性,以明功德及煩惱與受相應門,但言初二定與喜根相應不言與樂俱。
次廢立中,初定尋伺,為取所緣等者,對法明三:謂尋伺為對治,喜樂為利益,定為所依。此中說四,泰云:總以三義釋靜慮支,將對法三攝此四故。此中說支略有二者,恩重加喜樂等利行者故,若法有此二義立定支,餘慧思等無此二義,故略不說。基云:此中說尋伺,為取所所緣者,觀隨應境為能對治,定為所依,喜領所得,樂除麁重,適悅心受名喜,能怡悅身即名為樂,麁重在身樂生彼滅名之為除,非除下惑。除下惑者,唯尋伺故,即顯諸處說利益支有二義:一、領所得境;二、除麁重障。
第三四定以領所得即除麁重,更無別體,具二能故,適悅諸根捨麁重故。諸靜慮中,雖有餘法;然此勝故,於修定者為恩重故,偏立為支。然此禪支義廣分別者,至六十三更當釋之。
第四安立定名中,先釋別名,後釋通名。
初中,乃至第四定,云捨念清淨差別應知者,解差別有二:解通明四靜慮差別,如有尋有伺尋伺寂靜,喜寂靜,樂寂靜,捨念清淨等;二、解但對三禪以明差別,三禪亦有捨念不名淨,未離以上煩惱等故,第四靜慮由離障盡故,捨念得清淨名故,故云差別應知。
下釋通名有五:一、增上心;二、現法樂住;三、彼分涅槃;四、差別涅槃;五、出諸受事,文分為四,第三第四合分別故。
增上心者,定體名心,即由定體清淨故能慮,亦可由同時心王有清淨,令彼定數正審思慮。
現法樂住中,初解樂,次解現法住,後解無色不名所由。
領受喜樂者,謂喜受安樂受;安樂者輕安樂;捨樂者捨受樂悅;身心樂者所怡悅樂。
樂住者六十三說:繫心於內不流散故,住能引樂名為樂住。由此菩薩地言:有漏樂者三界所繫,無漏樂者是不繫攝。今依身心俱有四樂,喜樂樂樂安樂捨樂,故四靜慮得樂住名。欲界無後二,無色無初二,故雖樂現前不名為樂住。又喜樂初二禪樂,安樂是第三禪樂,捨樂是第四禪樂。身心樂者簡無色界非樂住所以。
難云:第四有捨受,捨受名捨樂,四空有捨受,應亦名捨樂。故今解云:彼唯有心樂,此有身心樂,故但此名樂住,非四空。
阿練若苾芻便生譏論,言我今問彼超色無色寂靜解脫,而不能記等者,此意說言:無色定名超色,無漏定名超無色,此二名為寂靜解脫故。今為說無色界定非為樂住,色四靜慮名寂靜解脫,是現法樂住。
有釋:超色無色者,非過外故。云超,以至極處故云超也,如喜為二禪極等。
由諸煩惱一分斷故,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者,淨定無漏定味定名為一分,斷彼味定名諸煩惱一分斷故,有寂靜義名為涅槃,以是有為速動非是無為決定疑寂名彼分涅槃,淨及無漏體是有為實非涅槃,但據無惑與彼涅槃少分相似,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或淨四靜慮現行煩惱一分斷故,種子未斷後,還退生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
言非究竟故,名差別涅槃者,由離煩惱隨分寂靜假說涅槃,非是究竟寂靜,故言差別涅槃。
第五名出諸受事中有四:初、標四出引經證成;二、與五順出離界展轉相攝;三、因釋六出離界經;四、釋離諸過失名出離依。初中有三:初、標四出離:次解出離經;後問答辨。
出離有三義:一、不行義;二滅麁重義;三、離染義。
初定離憂,具此三義;二定離苦,唯有滅麁重義,染初已捨後猶行故。後之三離具麁重滅及離染義,無相離捨要無學位,餘位分離不得離名。
解出離經中有二:初、解離憂經;後例離餘經,如是於餘隨應當知文,是也。
知序者,序謂根由,能發相者,謂根境等。
無知種子者,以無知人多起憂故,此皆名序,設非染憂亦說由癡起。又煩惱種皆能起憂,無知為本但說彼種由此不善憂根之性,由癡被損離欲須捨,餘亦隨無無知滅故,設有分別而非俱生,離欲亦捨,俱生憂根伴類捨故。
問答中有三,初諸根相,次明苦根,後釋無相。
初靜慮中,苦根麁重猶未斷者,由諸憂根無知等引,彼離染時一切不行麁重亦捨,設於無上法悕慕愁戚亦無知引,故離欲捨。由諸苦根有不由癡引離欲猶行,故彼麁重無堪任性二定方滅。
問:苦根離欲起麁重二禪滅,喜樂離下捨,麁重上地除?
答:苦根所依及尋伺初定有故二禪滅,喜樂所依無別引,離染之時麁重亡。若初靜慮已斷苦根,是則行者入初靜慮,及第二時,受所作住,差別應無等者,此意說言:初定滅憂二定滅苦,由此雖有現法樂住遂成差別;若初定中已滅苦者,二定無別現法樂住應無差別。經說:靜慮出受差別住成差別故。又此斷受有差別故,初定尋伺不寂靜麁重不斷滅,二定方寂靜麁重方斷滅,若初定中,苦根已斷此別應無。
又無相者等,景云:無學人無漏定心緣真如境名無相,以煩惱相應捨根為煩惱雜;或為煩惱緣縛竝是捨根體上麁重。今說能縛捨根惑種名為隨眠,於無相定中滅其惑種名滅隨眠,非滅現受名滅捨根,以無相定中必有受故,以受非煩惱性,諸受種子不名隨眠,故云:非彼諸受得有隨眠,而緣捨受煩惱斷故說捨受斷,彼煩惱品麁重,說名隨眠。
泰云:無學之人,空觀之時,取相捨根,種子永滅,隨眠剛纊,名為麁重,麁重無餘斷故名滅現行,何者?住無相定必有緣相捨故,今捨現起纏種名隨眠者,依名說故,非彼喜樂諸受得有麁重隨眠,斷雜彼煩惱故名斷,彼煩惱品諸受種子名為隨眠。
基云:有漏捨種子為煩惱縛假名為麁重,入此定中說之為斷,現行無漏捨假名現纏在定猶起,非彼諸受為煩惱染,得有隨眠,即此隨眠說名麁重,非無漏受而無種子。
有釋:非滅現纏者,非滅相應緣縛,煩惱所縛,捨根之體也。謂此舉能相應煩惱等,而取所縛捨根,名現纏,非滅此現纏也。又此捨根實通九地,今約唯捨之地故說五地。
第二與順五出離界展轉相攝文有三:初牒釋出離言;次釋妨難;三、雜釋經。
由欲恚害出離,即說乃至樂根出離者,初欲出離即不淨觀;次恚出離即是慈觀;後害出離即是悲觀。此三出離即是憂苦喜樂四根出離,以慈悲通在四靜慮得。第四靜慮中慈悲即是四受出離,由色出離即是說第四靜慮捨根出離者,此得空處定,離色欲故,即是等四定捨根出離。
由薩迦耶滅者,即無相定離三界染最後盡時說無色界捨根出離,此後二種合名出離捨捨根,順出離言有何等義。
由住此者能出離故名順出離者,住此觀者是無學人隨順此觀名順出離。不說由此出離於彼者,不說凡夫學人,由此五觀出離於彼貪恚害等。言為離欲者,說此界者,為已離三界欲人,說此五種順出離界。
釋難中,彼諸出離,雖復同時等者,欲恚害三雖同時斷,然約方便別修三種對治別立三也。
下約三人別修三觀立三出離,隨彼三人煩惱偏增各作一觀或慈或悲者,能出離欲恚害等。此上唯有一類對治故,後出離無有差別者,第四色出離別依空處皆色觀空一類對治,第五於四蘊身別修無漏空觀一類對治,前後治別,不同前三同時出離差別分多,故云無有差別。
云何猛利見者等下釋經中有二十八句,初十三句離欲方便道,後與此相違下十五句正離欲道,此經意顯由前加行後離欲道,阿羅漢身染受不行眾惑不起,如紅蓮華水滴不著,故作五觀名順出離。初十三句中,初一句是總標其人謂猛利見者;次十二句別釋其觀。初中謂由觀察作意者,於七作意中是觀察作意此言是總。
於勝事作意者釋等隨念欲。猛利功用作意者,釋猛利見者。云何於諸欲下別釋十二句中,初八句不著欲觀,後四句厭於欲觀。
問:何故文但言觀察作意而不說了相作意等耶?
基云:今說阿羅漢究竟離三界欲,作五種觀故,謂離無色染加行究竟作意,前加行道是觀察作意故,准此後文正斷道中,釋其心善逝。
云何謂住加行究竟作意故也,後十五句中,作意趣入等四一一翻前,文相可解。
謂住加行究竟作意者,是離無色染究竟作意作意,此時正斷諸惑,當得究竟心妙往道,名為善逝。謂善修習餘作意故者,謂善修前觀察作意等,景師通取前五作意名餘。此說斷位及斷方便道位者,謂總結顯加行究竟作意無間道斷位,及觀察作意等斷方便道位也。解者即解脫麁重縛。脫者,即脫相縛,竝是現行。離繫者,謂離前二縛種子繫。從諸欲緣所生諸漏:除欲貪者,前方便中已偏厭故所以除之。
損匱者,惡趣名損,乏善果名匱。於彼解脫超出離繫者:謂如前次第,解脫諸纏所緣隨眠故者,基云:謂解脫纏名超,解脫所緣名出,解脫隨眠名離繫。
今解,於彼者,指上所說漏匱燒惱等是;解脫超出離繫者:謂如前次第,解脫諸纏,名解脫,脫所緣相名超出,解脫隨眠名離繫也。謂依將得正得隨念諸欲境等者,即未來現在過去,如其次第,諸欲境界也。
第三因釋六出離界經文有其四:初、引證經釋;次、明別治行相;三、釋妨難;四、釋五六界差別。
是故慈等,於恚害等非正對治者,顯初修行猶起我慢疑惑未除,為令折伏捨諸邪執建立此界。
別治行相中有二:初、約三類則治;後、約六行別治。
觀察究竟正道理故,建立第六者,但有因果諦實所執我空名正道理,觀察此故,慢、疑便滅;一、恚;二、害;三、嫉;四、癡貪恚,菩薩地說:如次是慈悲喜捨四種對治。今言喜治不樂即是嫉也,捨治貪恚。不說癡者,以愛憎境非平等故,俱於此中而起捨行。但說治二中,境順捨略而不說,實亦除癡。若離我慢,於自解脫等者,不執我慢,離慢執縛,名為解脫,於所證諦實等中,便無疑惑。
釋妨難,云此諸出離定能出離一切恚等者,謂有難言:修慈等六定離恚等六種所治,何故前說是,故慈等於恚害等非正對治。今釋之云:此諸出離修習滿位定能出一切恚等,前方便時不善修故,恚等過失容可現行,由此前言非正對治。
初之四種,天住所攝等者,景師釋:此中判前門不淨觀慈悲勝色相為天住者,從所依靜慮說為天住,以不純是四無量故不名梵住,今六門中說四無量為梵住者,據能感梵福說為梵住,純以具說四無量故。基云:慈悲二種通依禪修名為天住,別依無量修名為梵住。
第四釋離諸過失名出離依中有三:初、標出離依有四種;二、隨別釋行相所由;三、結四種四時得失。第二文有二:初、標因四人有別建立四種;後廣釋行相。
因其諂詐,說法是依,非數取趣等者,有諂詐者計師為勝,覩相威儀遂便依學,今令依法不依於人,要與彼論分別決擇自方證知非近於人而即證知。
即於此中復有差別者,重釋前依,佛順世俗有二種言辭:一、人;二、法。今令依法不依於人,不可聞佛隨人之言便亦依人,佛順世俗言辭不應執故。
法又二種下,釋第二依,因順世間說於文字以詮義理,不應但聞順世文字即為究竟,故令依義。佛所說經或有了義等者,釋第三依,雖令依義不得隨自見取之為勝,故依了義經,了義四重相如餘處。世尊或時宣說依趣等者,釋第四依。人天因說識,涅槃因說智,了義經中,為初修說識,為久修說智,有聞初修便執為極,今為遮此故說依智,取究竟故。
第三結中,略依四時失不失故等者,得法時,於依法智生,不依於人;任持時,義可文持,非文義持陀羅尼故;觀察義時,依了義非不了義疑智生故。法隨行時者,法謂滅諦,隨法謂道諦,修出離道時依智非識。此上四依從初行至後行,從麁修習至細修習究竟成滿如是次第。
復次已說安立。當知於此等者,前頌五門云:總標與安立作意相差別,攝諸經宗要最後眾雜義,已解總標安立。自下第三段文合釋作意及相二門。
此中所緣,即是相故。文合為三:初、標起;次、別釋;後、通辨。
作意差別者下別釋,中初釋作意,後釋所緣。
初中有三:初、標列七作意四十作意名;次、別釋四十作意行相;後、以七作意與四十作意相攝。
作意體者,即遍行數,修定慧時作意用增故,對法說:作意增長利益者,謂善順奢摩他、毘鉢奢那故。然明七作意但約定地,四十作意寬通定散地,雖復通定散,而多分依彼位修,故於等引地明之。
七作意相,如下四十三卷三復次廣釋其相,并與四對治相攝,對法第九亦爾,二十八、二十九說:七作意與四作意三種瑜伽等相攝,皆廣如彼。
今略辨七門:一、三慧門,景師解云:了相通三慧,後六唯修慧。基師云:了相一種通聞修慧,餘六唯修,或七皆修慧。
二、名義緣,了相通緣名義,餘六唯緣於義。
三、漏無漏,第八十說:皆通有漏。
四、三學門,了相、加行究竟果作意通於三學,餘五有學及以俱非不通無學。如下相攝中。
五、四道門,基師解云:了相、勝解、觀察作意通於方便勝進二道;遠離作意唯無間道;攝樂作意通四道;加行究竟作意通無間勝進道;第七作意唯解脫道。此依二乘修習四道,後品所有加行無間等皆前品勝進道故。菩薩不然,剎那剎那容具四故,義准應知。今依離諸地,了相、勝解故通勝進引生無間,觀察作意亦通加行,後品無間是前品勝進,故說第六亦通勝進,通依九地并七門作意實義如是。
六十二說:了相、勝解、加行道攝遠離及加行究竟作意無間道,攝攝樂作意四種道攝,觀察作意勝進道攝者,此依初離欲染別離上染加行道說,依容預勝進,不說後品無間是前勝進道故,加行究竟作意唯無間,觀察作意依斷中品進修道說唯勝進道,不說已後為加行道,亦不相違,第七作意為解脫道義准可知,故論不說。
六、以三瑜伽師相攝,基云:一者、初習業有二種:一、於作意初習業者,安住一緣勤修作意,乃至未得所修作意未能觸證心一境性;二、淨煩惱初習業者,謂已證得所修作意,於諸煩惱欲淨其心正勤修習了相作意。二者、已習行瑜伽師者,謂中五作意已善修習。三者、度作意瑜伽師者,謂住第七作意超過加行方便所修住修果故,准此三瑜伽師。
二十八又說:順解脫分名初習業,順決擇分名已習行,諦現觀後名度作意,即顯了相在順解脫,次五作意在順決擇,第七作意在諦現觀後。若作此說,便與四十作意中有學等三相攝文違,七種作意皆通有學,初及第七亦通無學,由此故知三瑜伽師別依位配與七作意相攝義殊,兩門自別,不可以三瑜伽師與七相攝,便顯七作意三位亦然,不可於此浪生分別。然三瑜伽師二十八中總配七作意,不依三位配七作意,如在非學非無學具七作意,在有學位資糧道有具七作意,先依世間道進離染故,亦有資糧道不修七作意不修定故,加行道中方具七作意進離欲界九品染故,得現觀後亦起七作意進離上地染故。
七、緣假實門,了相、勝解、加行究竟果三通緣假實,下明此三通攝勝解作意及真實作意故,觀察作意唯攝勝解作意,即唯緣假,餘三作意一向緣實,以無間道唯緣如故,此就前門,餘門隨應,如下當辨。
四十作意為十一類:一、初二教義;二、四念住;三、二假實;四、凡聖三類;五、斷初中後三類;六、四類所緣;七、六類修證離染;八、四道;九、四位修;十、四類慧定離障而得自在;十一、四類三乘因果所有作意。初四類為一通因,後七類唯在有學無學為別因。
就別釋四十中,緣法謂聞慧緣義,思修者名依多勝非境唯爾,聞等緣義修亦緣教故。
勝解作意者,對法第十一云:一向世間作意。
真實作意者,對法云:一向出世間及此後所得作意,即本智後智。此中所言以自相共相思惟諸法者,即後得智,緣真如理是根本智。
有學作意有二:一、自性者性是無漏;二、在相續者約身分別,在學身中所有善作意若漏無漏皆名學作意。
遍知作意等者,景云:或有加行後得心外緣如名遍知,不正證故不能斷惑,或有遍知苦不觀真如不能斷惑。
正斷作意,俱作二事者,遍知真如復能斷惑,基云:遍知作意遠加行道,正斷作意近加行道及無間道。
已斷作意,謂餘二道。
有分別、無分別影像作意者,分別體境即三界心心所,以分別名攝三界法,五法之中相名分別之分別也。此二作意境體是一,觀止別故分為二種也。對法第十一說:有分別影像者,謂勝解作意定慧所緣境。無分別影像所緣者,謂真實作意定慧所緣境,彼依有漏作意止觀名有分別影像,體是虛妄分別故;無漏止觀名無分別影像,體非虛妄故。此中依所緣境名分別體,能緣止觀分成二種,故不相違。
事邊際所作成辨者,景師云:依下文判,前二位在地前,此後二在見修無學,無分別智緣彼真如,即是身受心法通體遍滿一切名事邊際。
所作成辨所緣作意中,先就因辨,以其因中亦有隨分所作成辨道理故。謂我思惟如此如此者,謂緣因中自斷苦集非一重言如此。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反緣因中修證滅道,滅道非一重言如是。當有如此如此者,復令眾生當有如此斷除苦集,苦集非一重言如此,如是修證滅道,滅道非一重言如是,次緣於果故言及緣清淨所緣作意。下相攝中指緣彼因中,先所作事通七作意以為初門,指緣佛果以為後門,唯攝加行究竟果作意,於其修位更無別境,遠緣向前三種境界。所作成辨所緣作意者謂我思惟如此等者,依下文判唯在無學佛果,今此文中先因中自利利他辨作意,後就果辨。言謂我思惟如此如此者,無相見道止觀因緣理故總名事邊際境,於修位中更無別境,遠緣前三境。又前三境若在佛地總名所作成辨所緣作意。
基法師釋事邊際所成辨與對法論及下二十六相違,至彼當釋。
言事邊際所作成辨所緣作意者,此有兩釋。
一釋同對法,謂初是盡所有性,盡所有性謂蘊界處諸法體事唯爾所故,如所有性謂四聖諦十六行真如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空無願無相,此唯諦理,或以諦門或以行門或以諸法嗢拕喃門或以解脫門,於前蘊處界處以義差別了知道理名如所有性,所作成就體即轉依,即顯初體,盡所有性唯後得智,如所有性通本後智,所作成辨即菩提涅槃二種轉依,此中事邊際所緣身受心法即盡所有及如所有,所作成辨即二轉依,謂我思惟如此如此是後得智緣法自性,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後得智緣法差別,當有如此如此是根本智證自性,當辨如是如是者是無分別智證差別,雖真如性非法差別,由加行作差別行,正智隨印證之,亦說為二,或我思惟如此如此謂後得智因,若我思惟如是如是是本智因,當有如此如此是後智果,當辨如如是如是本智果,此上總顯菩提轉依,清淨所緣是涅槃轉依,此解雖順對法,不順下與七種相攝。第二解云:此與對法所說不同。事邊際者謂緣現在身受心法事理邊際,所作成辨者。謂現所作當辨事理。
此有三釋:
一云,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散心所緣,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定心所緣,由作此散心思故,究竟當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作是定心思故,究竟當辨決斷果遂。
二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緣本質相,由此思故當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緣影像相,由此思故當辨如是如是決斷果遂。
三云,謂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緣法自性,由此思故當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緣法差別義,由此思故當辨如是如是決斷果遂。
此上總顯有為成辨。雖違對法而為與下七相攝文相順。
及緣清淨所緣作意者,此有二釋:
一云,緣真如作意;二云,緣此無漏作意,以為所緣故云緣清淨所緣作意也。
勝外思擇作意謂最初思擇諸法者,此是思慧,奢摩他而為上首者,依等引位勝解思擇。
寂靜作意謂最初安心於內者,此思慧位等持安心,毘鉢奢那而為上首者,謂修慧位所修等引,由勝解思擇作意故淨修智見者,慧為方便滿成慧故,由寂靜作意故生長輕安者,定為方便定成滿故。
一分、具分修作意故於諸蓋中心得解脫。
由無間、殷重作意故,於諸結中得解脫者,五蓋九結實通現種,現行相增今偏說為蓋,種子難斷相沈細故,今偏說為結,故說別斷。
對治作意者,謂由此故正捨諸惑任持於斷,令諸煩惱遠離相續者,景師釋:謂無間道起在現在即證數滅名任持於斷,非謂解脫道起名為任持。基師釋:對治作意攝無間解脫道,順清淨及觀察近遠二勝進道,或清淨智非四道攝,六隨念者謂念佛法等如菩薩地說。
自然運轉作意者,謂於四時一得作意時者,下相攝得第六七意時,離第九品染無間解脫道,二正入已入根本定時者,由得此二作意故能正入根靜慮,此前二時是見道前方便,三修現觀時由前方便得入見道及與修道修於現觀,第四時者阿羅漢位正得謂無間道,已得謂解脫道。
第三七作意與四十相攝中,先明七作意相,然隨文辨相攝。
了相作意能了下地麁相上地靜相,此初作意聞思猶雜,自此已後一向修相,數數思惟此麁靜相數起勝解,名勝解作意。
由習此故,初斷道生彼俱作意,名遠離作意故。
諸上品煩惱及麁重皆悉已斷,復欣樂上斷,見上斷功德已,觸少分遠離喜樂,為除惛眠復數修習靜妙作意,以悅其心,名攝樂作意。
如是行者方便善品所資持故,令欲界繫中品所攝煩惱纏垢不復現行,因此為欲審察煩惱斷與未斷,復更作意觀察,便生隨順靜相,名觀察作意。
如是行者數數觀察進修對治,為令欲界一切煩惱於暫時間得離繫故,此對治道相應作意是初靜慮最後加行故,加行究竟作意。
由此欲界下品煩惱一切不行,從此無間證得根本最初靜慮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
此中斷上品惑道初起難,故二作意為加行,斷後下品地滿亦難非初修,故一作意為加行,前品無間可有後品加行義,故斷中三品不說加行,後品無間可有前品解脫道義,不說斷前六亦有解脫道,斷後三品地滿入根本地故,說第七作意為解脫道。
明七作意相已,當隨文辨,了相攝緣法緣義者,基云:此有二釋:一云,了相通聞修慧,故攝二種;一云,了相唯修慧,此說初起修亦緣於法故說攝二。
前說緣法是聞慧,此說通修慧,前狹後寬不相違也。今因此文,辨色界中,三慧闕具。
有義:色界亦有思慧,同成實說。
彼云:三慧欲色一切。如手居士生無熱天彼中說法。若人說法必思其義,故知色界亦有思慧,無色界中唯有修慧。故此文云:了相作意攝緣義。
前云:緣義作意者謂思修所成慧相應作意,既不言攝緣義一分但言攝緣義,故知了相通思慧也。
又論既云:了相猶為聞思之所間雜而言定地作意,故知色界亦有思慧。
景云:了相通三慧者,蓋諧此乎。
又對法第九卷說:由勝解作意為所求義發正方便。
範師釋云:此重釋勝解作意,為所求義者,為所求下應斷上應得義。
言發正方便者,發起修慧斷惑方便,所有聞思相應作意與前別者,前不為聞思所雜,此唯取聞思相應,此疏意言,色界亦有思慧。
有義:色界但有聞修無有思慧,同薩婆多。
然此文云:了相攝緣義者,緣義體廣,若在欲界緣義作意作意與思慧俱,在上界者與修慧俱,故了相作意俱攝定地緣法緣義,不攝欲界緣法緣義。
文中既約定地明七作意,謂從初靜慮乃至非想,何須別簡欲界緣法緣義,故不言攝一分等,而言了相為聞思雜者,此為欲界聞思之所間,以未至定隣近欲界故或出或入與聞雜,從此已上超越聞思一向修相故。
基師等解三慧門云:了相聞修餘六唯修,或七皆修,其義可知。
了相、勝解、究竟果三通攝勝解真實作意等者,景云:由此文知,勝解作意通假實觀,觀察作意唯攝四十中勝解,七中餘三作意唯攝四十中真實。
此就前門就餘門者,當知隨應者,四十作意中,第七明勝解作意,謂修靜慮者隨其所欲於諸事相增益作意以為前門。
次第十九云:勝解思擇作意者,謂由此故,或有最初思擇諸法,此是欲界思慧,或奢摩他而為上首,此為後門。
若依前門勝解作意唯假想觀,是故但是七中觀察作意所攝。
若依後門勝解作意,或有非七作意攝,謂或有最初思擇諸法,或奢摩他而為上首,通為彼七作意,故云就後門者當知隨應。
基師解云:了相、勝解、究竟果三通攝勝解真實作意者,了相通在初修及無學,一切初修多唯勝解,無學等修多是真實;勝解既為近加行道理通假實;究竟果作意在根本地中一切時位假實理通。
觀察作意,唯攝勝解者,是中三品勝進道故,初假解修不說通實,為後加行理亦通真。餘三作意,唯攝真實者,為無間道多觀真故。
此就前門。就餘門者,當知隨應者,此就前說七作意與二相攝,就餘別義了相,多唯勝解初起修故,究竟果唯真實解脫道故,觀察作意通勝解真實能為勝進加行道故。
餘四如前,故說就餘門,當知隨應,不說七種皆與前別也。
有釋:前文解真實作意相,謂以自相、共相及真如相如理思惟諸法作意。
今此文以緣自共相為前門,通三乘說故,以緣真如為餘門,唯菩薩故,若就餘門非了相等為通真實,故云隨應二種作意,亦攝無學作意者,此依得果已數生厭離故有了相,依斷煩惱道說中五作意,無學已無故不說有。觀察攝遍知者,觀察亦通加行道故。觀察、唯攝有分別者,勝進道中多起慧故,由此偏說非無無分別。
事邊際所緣作意,遍一切攝者,景釋:七作意中遠離攝樂加行究竟加行究竟果,於此四中前三是無[得-彳]道定緣真如,加行究竟果是解脫道亦緣真如,皆攝事邊際所緣作意,餘有了相勝解觀察作意,或是方便道與加行智相應求證真如,或在勝進道與後智相應反緣觀察中所證真如,雖心外見如亦得名緣事邊際境,故七作意皆攝事邊際所緣作意所作成辨。若就初門遍攝一切,就第二門唯加行究竟果作意所攝者,上明所作成辨所緣作意者,謂我思惟如此如此等,此是初門約就因中辨此所作成辨作意,故攝七作意,此據隨分成辨七作意,次云及緣清淨所緣作意;就此第二門,唯就果辨所作成辨,故唯加行究竟果作意所攝。
基云:初門依修有為果所成辨故通七所攝;就第二門,唯加行究竟果攝者,謂前第二緣清淨所緣作意,唯在佛果,無為轉依究竟辨故。最初勝解思擇作意,皆所不攝。若奢摩他而為上首,遍一切攝者,前云勝解思擇作意者,或有最初思擇諸法,或奢摩他而為上首,最初勝解思擇作意即是欲善思慧故,非色界七作意攝,若依色界奢摩他中作彼勝解思擇作意,即七作意攝。前文復云:寂靜作意者,謂由此故或有最初安心於內或毘鉢奢那而為上首。今云:若最初寂靜,若毘鉢舍那而為上首,當知亦爾者,即前云:或有最初安心於內;若初依欲界心中安住內境,名寂靜作意,即非七作意攝;若依修慧毘鉢奢那起寂靜作意,名為七作意攝。
前六作意通攝一分及具分修等者,基云:有慧解脫修慧非定異生,得根本定未必修慧。究竟果作意據勝者,說攝具分修,其俱解脫修具分故。隨順作意,初二所攝等者,隨順作意厭壞所緣故初二攝。對治作意、為無間道故。攝遠離加行究竟及攝樂一分,攝樂作意通四道故。
言順清淨作意,唯攝樂一分所攝者,景師云:前解順清淨作意者,謂由此故修六隨念或復思惟隨一妙事,彼攝樂作意中具有四道,順清淨作意但攝一分勝進道,修六隨念等道理亦合攝彼觀察作意,以同是勝道故以易知故不說,亦可修六隨念或隨緣一妙事非是斷惑,四道所攝故,唯是彼攝樂作意一分,以非勝進道故,不攝彼了相勝解觀察作意,故知攝樂作意通攝四道及非四道。
復釋:言順觀察斷未斷作意,唯觀察作意所攝,此就斷對治攝,若就所餘,隨應當知者,前解順觀察作意者,謂由此故觀諸煩惱斷與未斷,或復觀察自已所證及先所證,觀諸法道理等作意,若依觀諸煩惱斷與未斷。釋順觀察作意,即順觀察唯攝七中觀察作意,以二同與斷對治道為方便故,故云此就斷對治說。
若依次文復云:文云:或復觀察自已所證及先所觀諸法道理等文釋順觀察作意,順觀察作意別通了相勝解觀察及果四作意攝,非唯攝彼觀察作意,故云若就所餘,隨應當知。
基師釋:此就斷對治說,就所餘,隨應當知者,此有二釋:
一云,唯釋順觀察斷與未斷作意唯觀察作意攝,所由依前中品斷對治勝進道說,若就所餘,後無間道之加行故亦是了相勝解攝樂三攝。若就下品斷對治說,亦加行究竟果作意所攝,故云:隨應。
二云,通說前四作意前來所攝,就別斷三品斷對治增上義說,依餘具義,隨順作意初二及攝樂觀察攝,觀察亦通後加行,故順清淨作意亦觀察所攝,順觀察斷與未斷作意亦通攝樂加行究竟果攝,義如前說故言:隨應。
力勵作意,皆不攝者,前解力勵作意,謂修始業未得作意者,所有作意者,謂是欲界心中力勵始修未得未至定中諸作意故,故此力勵作意非是定地七作意攝。
有間有功用運轉作意,乃至攝樂作意所攝者,景云:有間運轉有功用運轉,此二作意但攝七中前四,謂了相勝解遠離攝樂,故云乃至攝樂作意所攝。基云:有間作意二十八說:了相所攝,聞思間故;有功用作意者,二十八說:次五所攝,皆起功用故,此中以攝樂作意通勝進道,故略不說,觀察勝進同故,以加行究竟作意能得自然運轉,故名自然運轉,非當時已能自然運轉,二十八說:唯加行果,名無功用運轉故,二十八中,有功用名無間,對前有間故,自然轉名無功用,對前勢力有功用故。
思擇作意,了相攝者,依初修門多起慧故非餘不攝。內攝作意,勝解攝者,依創無間內緣之門,非餘不攝。淨障作意,觀察攝者,據觀察作意觀察煩惱斷與未斷順淨障故,非實彼攝,非正無間道故。廣大作意皆所不攝者,無住涅槃悲智建立二利廣行,非七攝故,七唯自利非廣行故。初遍行作竟究竟果攝者,前遍行中有二,初謂佛世尊故是果攝。第二、一切攝者,謂諸菩薩遍於三乘及五明處方便善巧所有作意是自利行其七所攝。又了相作意至轉為其緣者,此重釋也。言了相他所建立攝者,以聞他音。
及自作意定,為其緣者,一云,了相通聞修故他所建立攝;二云,雖唯修慧為性,然亦外緣教生故他所建立攝,此即聲聞了相作意也。內增上取攝了相作意唯以先福智資糧為緣,無即自悟故,即是獨覺及諸菩薩所有了相作意也。所餘勝解等六由前作意後作意生。
第二別釋所緣差別中分二:初以緣即相,第二別明相,以此所緣是諸作意境,所以即相俱定等境故。別明相中,初明四相三十二相,後明本末相攝。
所緣相者,謂所知事分別體相,分別體是能緣心心所,分別相是所緣相分,定心以此見相分為所緣故。因緣相者,謂定資糧,謂無悔歡喜安樂等因。不守根門等四者,謂如前說,一、不守根門;二、食不如量;三、初夜後夜不常悎寤勤修觀行;四、不正知住,下聲聞地廣說。沈掉、亂相如名即彼,著相體是無明為性,或是愛性或見疑等一切煩惱性。
三十二相中,云何所依相?謂分別體相等者,謂內五蘊及種,即是見分相分名為所依,色等六處名所行相。云何心起相等者,此有二相,一一切心起相,即次前說作意是一相一切心生由作意故,二第八心起相,謂十二支中心緣於行亦緣名色生故。
云何自相相?謂自類自相等者,基云:自類自相者,謂五蘊類;各別自相,謂一一蘊眼等自相別故。有釋:自類者謂處自相,各別者謂事自相。
此中已出離於斷不修方便者,觀有貪等者,景云:此結十對無染心,謂無貪瞋癡乃至已解脫心觀有貪等。修方便者,觀略下等者,此結十對有染污心,謂有貪瞋癡心、略心乃至不解脫心,有貪無貪、有瞋無瞋、有癡無癡、少心多心、略心廣心、下心舉心乃至應修不應修有解脫無解脫心。
泰基同云:諸出家者名已出離,此有二類,一類不修涅槃方便者觀有貪無貪有瞋無瞋有癡無癡等,一類修涅槃方便者觀略心廣心下心舉心乃至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是不染污相前三對觀非必順出世故,後七對順出世故。
基復解云:或順定名修方便,不修方便,非必出世。又釋:不修方便者,謂無學人已得出離更不修方便故但觀有貪等三對心,若修方便者,謂有學人觀略下等七對心順無學出離故。
云何光明相?謂有一於暗對治或法光明者,前蓋食中說有三光明,此即初二,住觀於坐等者,牒經三句而別釋也,景云:住是現在,坐當未來,或在後行觀察前者,謂以後後能取觀前前,能取法者即以後心觀察前心。
基師復云:未來名坐,現在名住,從未來坐起立住故,即此現在亦名為坐,過去名臥,坐方臥故,過去息滅故立臥名。
云何入定相?謂由因緣等者,前四相中除應遠離相,此之三相順入定故。
云何出定相?謂分別體所不攝,不定地相者,基云:雖定心散心體通分別,此散心體定所不攝不定地相,名出相定;或分別體是無漏定所不攝不定地相,名出定相。今復解云:散心名分別,體定所不攝故名不定地相。
云何引發相?謂能引發略諸廣博文句義道,此是聖自在通,以智言音自在攝諸廣博文句入一字中,以此一字攝無量文句義,此通依定引發名引發相,乃至引發一切功德也,相攝可解。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下)(論本第十二卷)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二
釋作意所緣中,自下第三通辨,文有其七:一、修作意所由;二、四緣入等至;三、四得定者;四、味淨定等差別;五、四分定異;六、次第超越入出;七、重修差別。
謂即於彼彼諸相乃至能作四事等者,景師解云:謂於所緣相因緣相等四相中,作意思惟能作四事,一、即修習如是作意;二、能遠彼所餘煩惱;三、能練此作意及餘令轉明盛;四、厭所緣令煩惱不續。
基云:又即修習此作意時厭壞所緣是加行道,捨諸煩惱是無間道,任持斷滅是解脫道,令諸煩惱遠離相續是勝進道也。
四因緣入等至中,因力者,謂前生當所入定以為因力,此順小教作此分別理論,大乘正取定種以為因力,亦可據曾隣近入靜慮時,熏發定種功能增長生今時定,是其因力。
四得定者中,備云:此愛等者是上地惑,非欲界以伏欲貪等,方入定故,此義不然,以識論說要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此未起定者豈容先起上地愛等。
基云:此四無記根,四人得定起此四種,非必一人具能起四,愛即貪數,見謂見取,慢即我慢,疑即癡疑,此中先聞而起,是未得定先起四根不是唯無記性,欲界通不善故,或得定已後起四種方是無記。
景釋:見上靜慮云先依邪教起於常見,次云如是方便入初靜慮等能得清淨等者,彼師又教若入八定如是常我清淨解脫等者,又依彼教而生見取,彼依常見見取勇猛精進修入初定或餘定等,復因定力見過去事又生常見,次明依見修得靜慮,次依定力知過去事復生常見。
復於後時下,依於常見復生見取,基解:如是入已能自憶念過去多劫遂生是見等者,由得定已起四常見總緣世間,非但約定故非見上靜慮所攝,執此見不捨名為見取。
然此文中唯說能得淨不說體殊勝,實逐難顯之,為勝易故,定等是常見所依蘊故亦見取境,此中愛緣上地唯識具釋,未得定前我慢緣此地生,同地而執,總緣五蘊而方能故,得定後慢,緣彼地起亦同地故,無別緣我慢緣他地生,總緣者可爾,如唯識說:其疑一法,觀其文勢唯修出世者起緣聖諦疑故,據勝者說理通餘有,於餘勝定亦起疑故,未得定前性通不善,若得定已後名無記根,是定煩惱為根本起生煩惱。
愛味定中,基述二義:一、通未至有,準上了相作意既通聞惠未至地散心,何妨染心未至地有,要得根本定得自在已方起現前;二云,未至地無染,了相亦非通聞惠其所愛味當言已出其能愛味當言正入者,前說既得定已便生愛味,恐人疑在淨定之中起此愛味故。
今說言所愛味淨定已出,能愛之心當言正入,基云:淨定已入過去出於現在,味定在現在故當言正入,清淨靜慮謂有中根利根等煩惱行薄塵行方能修入,不言下根及三毒偏增修得淨定。
於甘露界繫念思惟如是方入無漏定者,或四諦觀或觀二空,所顯真如為前方便入無漏定名甘露界。
順退分定,謂有鈍根;順住分定,謂有中根或利根性等者,此中但依四人成四故此說根,非依一人而成四種。下第十三說:四撿行經說依一人次第修故,道理亦有上根而下順退,亦有下根上順不退,其退分定退,其住分定與染心相入出,既不勝進亦不退下,順勝分定,定約別人修定,是利根,不與染心而相入出,第四亦爾,順決擇分定能生無漏,非勝分定。第十三說:四撿行經中順勝分定非退非住,唯是勝進非趣決擇故,決擇即分名決擇分,是支義類義。
言猶如世間珠瓶等物已善簡等者,已為聖人簡擇入最勝分名決擇分,如世珠瓶已簡擇得精,是故名簡擇分。此四種定,略以六門辨:一、辨行相,如文;二、辨性,唯有漏善;三、依地,通色無色,有頂亦能生無漏心故,然以義準非上七近分有第四不見與無漏心相入出故,初起不然後起可得,故皆有四分無文遮故;四、初能生二自及住分,住分生三除第四,第三亦生三除退分,第四生一謂自類;五、顯類異,順退分順煩惱住分順自地,順勝分順上地,順決擇分順無漏;六、依起,下界起四,上二界唯三無初以不退故。
無間入等至中,漏無漏純雜三種皆有四類:一、純有漏;二、純無漏;三、有無漏雜,四類者:一、順入;二、逆入;三、順逆入;四、逆順入。此中但有初二,超越入等至中,有漏無漏純雜三類超各亦有四。此中辨唯有初二,文言通故,如是合有二十四句,上辨類別,何人能超者,此言超者,唯無學非有學唯利根非鈍根,依界者,唯欲界非上二界,此中景云:許身在下地得起上生得善心者得成二十四句。
古人證云:準廣心文,謂從方便心得入不隱沒無記心以出心不勤求故,不隱沒無記心不生方便善心以羸劣故,故從淨定心入天眼耳識,天眼耳識不得却入淨定;若身在欲不起上生得善,從天眼耳出在何心,又欲界羅漢退起上二界惑;若不起上界生得善心從何等心入彼煩惱,又阿羅漢超定時;若不得非想生得善心不成句數,今大乘中依對法文說:隨生何地即得成熟地善心,據得現起名為成熟,此文即說身在下地但起下地生得善心,會前三證者,諸依新譯經論說彼五通及變化心皆名通果,順正理等皆作此判,如修通時無礙斷通壅竟,次則成熟意地智慧,是其通體,從此生五通及化心皆名通果,與定相出入,故天眼耳從定出還入定,又無學人退起上地惑時,從住分定起當地惑,如防上地過時得從上地煩惱入於下地住分淨定,無學退時以無退分從彼住分而入煩惱,既知生下起上地生得善心,是則順逆超次入八定時不成多句,俱有六句:一、有漏順逆均次入於八定;二、無漏順逆均次入於七定;三、有漏順逆間次入於八定;四、有漏順逆均超入於八定;五、無漏順逆均超入於七定;六、漏無漏順逆間超入於八定。
若超色界心出可有聞慧異熟生心及通果心,今以非想心出出在何心,彼無聞慧威儀工巧及通果心非異地起生得善心,異熟生心業果者不異地起,準滅盡定出緣三種境觸三種觸許緣內外有為蘊生,何妨欲界起有頂地異熟生心非業果者,然相難知,由此應言有漏無漏出在異類名為出心非要散位,若爾有漏無漏間入等云何住異類,今言住異行相別類名之為出,或得起無記心未乖理也。
以極遠故無有能超第三等至唯除如來等者,此據自在超一切地者說,若七地已前及波羅蜜多聲聞亦能超二地乃至七地,大目犍連入無所有處定聞象等聲,便從彼出超多地故。六十三中,具明此事,又依自在超一切地,謂佛及不退菩薩,餘人雖超不能多地,若任運超禪者一切皆得,如轉生九地及大目犍連,故此不說。
熏修中,文有二:初、明二義雜修;後、明修生差別。
熏有五類:一、純有漏定薰修,謂生下四靜慮除五淨居,如此下說耎中上品修故受三地果;二、純無漏定薰,謂八地已去變易生死有漏定盡故;三、有漏無漏雜修,即此所說為於等至得自在故,及受等至自在果故間雜修習生五淨居等;四、有漏定散雜熏修,謂阿羅漢捨福命行資命福果;五、無漏定散雜熏修,謂二乘及七地已前菩薩變易生死。
此第三雜修中,有漏為兩邊,無漏一剎那居中,名修成滿,如五淨居業異生身造,種在身中任運但能滅下天處,由起希願熏修成滿無漏定力資昔業種令勢殊勝生五淨居,故非有漏而為中也,其力劣故,即與小乘雜修不同,謂毘曇等云先起無漏十六行觀多念相續。次入有漏十六行觀亦多念相續,如是展轉漸略行緣乃至無漏有漏各二剎那名方便成,次復更起一念無漏,復更起一念有漏,是無間道。次復更起一念無漏是解脫道,名熏成五品,熏修名有三心,即用兩頭無漏熏中間有漏故也。又初一念有漏是加行道伏除定障,次念無漏為無間道正除定障。
次一念有漏為解脫道故熏修滿,若以有漏為中無漏為初後者,豈以無漏為加行有漏為無間道耶?次末後解脫為能資故所資相順,謂如有一已得有漏及與無漏四靜慮等者,凡熏定者,要須具得四種靜慮漏無漏定方始熏修,先用第四定無漏熏當地有漏,次入第三定無漏熏當地有漏,乃至初定,從上流注入於下地故云也。
依次下文熏定有五:一、為等至得自在故;二、為受等至現法樂住自在果故;三、為得彼不退道故;四、為修治引功德道故;五、為生淨居故,今此文中略舉前二也。
若於此處此時此事,欲入諸定等者,泰云:所依身名處云云。基云:身所住依名處,起定明暗等時節等名時,隨緣何境名事。
若有餘取者,取支有殘業潤生,而命終者,便生淨居。
等至果有二:初、得功德果;後、生淨居果。
修生差別中有四:一、生因;二、染退善進;三、修因處;四、辨差別。
既生彼已若起愛味即便退沒者,非上地中定可有退,由多愛味損減壽命名便退沒,此退生也。此地五門廣分別中,上已三段解四門訖。
下第四段釋諸經宗要,最後眾雜義,文分為二:初釋宗要,即解前說總標四門,靜慮、解脫、等持、等至中,後三種,由四靜慮前已解故;後第十三卷方釋雜義經。
此二段但是釋經諸門、雜義各有別故,分成二種:初中分三:初標下說;次隨別釋,後通結。別釋中有三:一、解解脫;二、解等持;三三摩地已下是三、解等至。五、現見三摩跋底已下是初門,有四:初、釋解脫;次、釋勝處;三、釋遍處:後、總聊簡,雖勝遍處準前標說在等至門,今依修生次第故,次解脫而明之。前以隨他雜起引生或隨勝義故,離解脫入等至門,解脫除障最為勝用故別門標,今以初修次第必爾故,便明之不相違也。
八解脫以九門辨,文中有二:一、標數釋名;二、辨其行相。
標數釋名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乃至滅盡解脫,身作證具是住,依俱舍二十九云:初名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想,觀增故立想觀名,內未伏除見者色想名內有色,但觀外境名外觀色。大乘不然,未離色界欲,或雖已離見者,色想安立現前名有色,通觀內外名觀諸色。
問:顯揚論等名內有色想諸色解脫,何故此中不說內字,但言有色?
三藏云:梵本經論若若大竝無內字,譯加內字義亦無妨。備云:初但解脫境體未解脫境類,體謂欲界死尸等類,色謂色界色。
第二、解脫中,體類俱脫故名為外,基云:古言內有色想觀外色,此名不當,其有色非唯內故,諸所觀非唯外故。今準顯揚有色想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諸色者觀內外諸色故。
言無色想者,依無色定意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據實初二通觀內外而有兼正,但欲顯第二解脫已離色欲故,別標內無色想,其初解脫未離色欲,內外俱有色故但言有色,號內有色於理何傷。
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者,彼小乘說內已伏除色想名內無色想,唯觀外境名觀外色。今此論已依無色定離色界染名內無色想,即此諸色已出染故名之為外,觀此為境名觀外色。上二言觀者,於諸色中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想故。
解脫者,謂能解脫變化障故,依對法說:內謂內身,已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名內無色,與此不同。此中備云:未離欲時自見名內色,他見非情名為外。然已得離欲界欲貪,在色界定內都觀於色界欲界之色,故自他色合名為外色。泰云:於二界色之上色欲未離名內有色,若於此內身已得離欲時即說內身名曰外色,無色欲故,不唯觀身外色名外。
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者,淨者第四靜慮中離八種障,捨念圓滿清白名淨,此觀通觀淨不淨境,顯揚說: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者。基云:隨轉理門,或依彼觀相待相入故後成一味淨色為論。對法論說:於內淨不淨色展轉相待等故。解脫者,謂能解脫淨不淨變化生起煩惱障,此即變化時加行功用名為煩惱障礙心,故前二解脫隨於一事變化之障,此所解脫淨不淨中所有變化加行功用極自在障。身者意身。作證者,由於智斷得作證故,諸根得境唯身根親合身與證名。
前二解脫意解思惟尚疎遠,故與其觀名,此第三解脫除障最勝名身作證故,對法說:此八種名聖住,諸聖所住故。然諸聖者,多住第三第八,此勝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世尊經中說:身作證於色無色障斷無餘證得轉依勝餘六故,具足住者,是第四靜慮根本圓滿,第八亦爾,有頂圓滿。
餘名可解,今此文中但釋通名,前七解脫於已解脫生勝解者,七所觀法要離彼地煩惱障染,方始修作名已解脫,今觀彼境為除定障,起神通功德而生勝解故名解脫,第八解脫棄背想受者,前遠無間道雖滅想受障,今方得名解脫,正起解脫時,但暫棄背想受立解脫名,非時方始解脫定障先已離故。
第二辨相中,唯辨七解脫,後等至門方釋第八故。謂生欲界等者,釋有色義,此說初修未離色染。
若已離者,見者色想安立現前名為有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者,釋解脫義,其所觀色於欲界所解脫中,已得解脫故。
即於欲界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等者,此明觀義,不同小宗作不淨想,今此說觀光明想故,有二因緣名為有色:一、生欲界得色界定故;二、於光明而作勝解故。
欲界諸色於諸勝處所制少色等者,此答所觀色即勝處境,初勝解想而觀之故。若好、若惡等者,此答行相,前三解脫引勝處遍處諸聖神通,後四解脫隨應能引無諍等功德,謂生欲界已離色界欲者,此釋內無色想義,先依空處定已離色界染故。
無色界定不現在前者,釋觀外諸色義,無色不能觀諸色故,依色界定現觀外諸色故無色定不現在前。上說未得無色定,未離色界欲外觀諸色名初解脫,已得無色定已離色界欲觀外諸色,名第二解脫者,此依初業說,由俱解脫者定得初解脫故,若先不入無色定未伏除見者色想,作光明想而觀諸色是初解脫,若先入無色定已伏除見者色想,不思惟光明想,但觀外色中好惡等是第二解脫,故此中言又不思惟彼所想之明相觀漸成故,但於外色而生勝解,由此俱解脫者亦成初解脫故。
對法解初解脫云:於內未伏除見者色想即初習業者,或現安立見者色想即業滿者,俱解脫等所起解脫,於其內身雖已離色欲安立色想而現在前觀於外色故。
彼釋第二解脫云:謂內已伏見者色想是初業者,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是業滿者,俱解脫者所起解脫義準前說。又不思惟彼想明想但於外色而作勝解釋觀義,若於是色已得離欲說彼為外者,即此已離染色,出染故名之為外,觀此一切諸色為境,名觀外色不唯觀外塵名觀外色,若準對法內身名內,外塵名外,觀塵為境名觀外色,彼說內外二義乍同小宗,依無色定離內色染等與彼差別。上二解脫依俱舍說:初二靜慮能除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彼不淨觀可作是說,今作光明相等。顯揚第二十說:此二除變化障,為於變化得自在故修二解脫,變化既通四靜慮有故,初二解脫通依四靜慮,同成實論,仍在根本非諸近分地,彼忻趣修都無通果,此容預修有通果故。
淨解脫中,已得捨念圓滿清白者,此釋淨義。一剎那中,離過名清,相續離過名白。以此為依,修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者,此依第四定於青等四色隨觀一色作清淨解,亦可總觀四色作清淨解,如觀花樹。後勝處中,方別觀四色,此中說得捨念淨故。下復以三義釋此淨名云: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亂動靜故,善磨瑩故,故淨解脫唯在第四根本非近分,此亦內無色而觀外色由前已說故此略之。
次四無色解脫,皆已離自地欲,依根本地重觀自境,思惟勝解令障更遠引生勝德立解脫名。然今論文空識二解脫言離自地欲。後二不言離自地欲者,無學身中影略而說,準前應言離自欲故,若依有學等得不要離染故此不說。又空識處言思惟自地者,由彼二名自地為稱,無所有處以識無有為自地名,故於識處思惟勝解,有頂解脫亦然,下之三地名想生處,遍於此處思惟勝解唯在根本非近分地。
上已依論二門分別。
三出體性者,七十三說:五法之中,世間出世間正智為自性,有漏者分別中世間正智攝,無漏者即無分別智後得智攝,唯慧為性,緣色非色及真如境離諸定障引生勝德非餘能故,若相應體初七四蘊性,眷屬五蘊性,第八解脫二十二法滅盡定,以前所薰厭心種子為自體故,四諸緣境者,初二解脫以顯色相及真如相為所緣境,第三解脫以攝受相及真如相為所緣境,攝受相者於內淨不淨色展轉相待展轉相入展轉一味,如對法說:次四解脫各以自相及真如為境,初三解脫以色無色為境,次四解脫唯無色為境,為斷此障起此觀行,第八解脫無所緣也,五凡聖得分別,有義:初七解脫通凡聖得,第八解脫唯聖得唯無漏故。
七十二說:異生聖者同得初三。然有差別,內外二道通得無爽,除變化障得自在故。然瑜伽第十五云:初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者,彼論自說不還阿羅漢所作,不說異生不作初三。次四解脫,對法論說聖弟子所得者,若得意者聖之弟子異生亦得。有義:唯前三通內外道凡聖皆得,論唯說此異生得故,後五唯聖得論說聖之弟子不說異生故,六、離障差別。
顯揚二十說:對除六障:一、反化障,初二所除,能變能化由觀光明殊妙無礙及為少多等得自在故。二、最極現法樂住障,第三所除,對法論說:能斷淨不淨色變化障及於此中煩惱生起障,即於淨色變化加行功用與不淨色變化相違,體即硬澁無記之性名為煩惱。三、往還障,第四所除,由空諸色無障礙故,為方便已入色四定根本之地往還自在。四、引無諍等勝功德障,由識所除,彼諸功德體即識故,此為方便已,起第四靜慮發諸功德。五、諸漏及有障,漏謂煩惱有謂有頂,此即無色惑苦二法由第六第七解脫所除,第六解脫正能除之,第七解脫除之令遠。
六、寂靜最極住障,第八所除,滅定寂靜極勝住故,第十五說:後五解脫唯言能引想受滅等至者,依成滿位亦不相違,七依身起者,後五解脫三界身起,許無色界起滅定故,初三解脫,有義:唯欲起由教力故。此卷論云:由二因緣名為有色,謂生欲界故。有義:不然。
通二界起,初修解脫遍處為果,必在欲界如前道理,後成滿時遍處為因解脫為果,何妨色界亦得後起,豈生色界不得名有色而不修通耶?八二得者,佛及麟角身中八皆離欲得故,在餘身中皆加行得,要離彼地染後方修得故,九有無漏,在佛身皆無漏,在餘身中第八唯無漏,餘七通有漏無漏,通是世間出世間二智為體故。下第十五更當廣辨。
次八勝處以三門辨:一、釋名,先列後釋: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相;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
此後三種,若惡好等言皆如初說,後四勝處皆內無色想。然觀外諸色青黃赤白四種有異,此中內有色想內無色想等如解脫中說,前解脫中有色不言內,今言內者,前以設雖於內身見,有色想安立現前未離色染者,以一切色染皆未離故,但言有色而不說內,即以此一切色而為境界,起光明想未出色染故名觀諸色,或通觀內外色不可名觀外色,今此勝處唯觀非根色不觀根色,內有根色故名內有色,與前差別,餘少多等,如文自釋。
二、出體者,對法、顯揚俱作是說:初二勝處初解脫所出,次二勝處是第二解脫所出,後四勝處第三解脫所出,淨解脫中初之二想淨與不淨展轉相待展轉相入,如是展轉總一切色合為一味,清淨想解名展轉一味故,後四勝處第三解脫所出故,此八體即前三解脫也。
問:若爾前三解脫與八勝處有何差別?
俱舍云:前修解脫唯能棄背,後修勝處能制所緣,隨所樂觀或修不起。今釋:初修前三解脫除二種障,由此能生勝知勝見名勝處,修成滿者,由八勝處勝伏所緣,能令初三解脫清淨,是謂解脫勝處差別。
問:何故解脫遍處通觀非色,八勝處中唯觀諸色?
答:離障遍觀色非色等,勝伏境時色相難勝折伏,好惡難勝伏故,色勝伏已於無色中亦得自在故,從難勝唯立色勝處,三依境分別者,後四唯緣色處顯色,其形色無體顯色攝故,假無體唯實故,故唯觀四,前四所緣聲香味觸所依聚色,以初二解脫緣光明相及劣勝故,即初四勝處觀顯假色光明乃是假顯色故,由體清明順於變化故偏觀之,第二解脫緣一切色處故,第三第四勝處亦觀於彼一切色處若少多等,然以有情非情形量小大內外別故,分成少多故,依有色及與無色各緣二境分成四種故,諸勝處不減不增故。
對法說:少色者,有情數色其量少故。多色者,非情數色其量大故。顯揚論中唯依資具非資具分成多少,今此中以有情及資具合名為少,宮殿等名多,數量別故,各據一義亦不相違,好、惡、劣、勝等依少多色之差別故,故不別立。然在欲界初四勝處具觀四塵同聚色處,在色界中唯觀聲觸同聚色處,唯初二解脫觀色塵,故初四勝處中俱觀色境,論說劣色者,謂聲香味觸,不可意色者,此說欲界有聲等所依同聚之色處名劣色等,是初四所觀,非聲等四是勝處境故。
此論云:四顯色有情資具宮殿等攝,謂好惡劣勝四名顯色,即前少多是情等色,故非聲等,由於色處折伏自在,於餘四塵亦能變化,或初二解脫初雖唯觀色引生初四勝處,勝處起已後觀四塵,折伏自在引生解脫,後成滿位復唯觀色光明等境能為變化。
故顯揚云:由三解脫故得勝定自在,由得彼已方說勝色自在成就,此以解脫為因勝處為果。又云:此八勝處與修三種緣色解脫作所依止,此以勝處為因解脫為果,初修後滿有差別故,論雖說言此四顯色非色處顯,謂聲香味觸劣勝之色,所觀明顯名為顯色,非但以色亦以真如為所緣。七十二云:思惟色真如相故得勝知見,異生不爾,略辨義已,文分為二:初解勝處名,次別解少多等義,處者是所緣,勝者能緣。初文有三:初標,次辨,後顯差別。
第三遍處以四門辨:一、釋名,先釋通名,後別名。
於勝解事者釋處義,隨應即前解脫等境故。生遍勝解者,釋遍義,此假勝解作遍想故,此釋通名也。列名者,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處識處,如經言:謂地遍處一能解了上下及傍無二無量,如是乃至識遍上下及傍無二無量等,此中雖釋無二無量,餘如顯揚第四等說。
二、出體性者,俱舍云:初八遍處唯從第三解脫所出,後二遍處即彼空識二解脫,今者初八以慧後二四蘊為自性,初八遍處善清淨故,能引賢聖勝解神通及轉變神通,雖依四地而有不可隨應,從初三解脫滿唯第三故。此論云:如是有色諸遍處定色界後邊故,從第三解脫所出,理同俱舍所說通途。
三、廢立者,論自解說,瑜伽又說,然由所依真如遍滿能依色非色,亦復遍滿能依之中,所依造色遍滿故,能依造色亦遍滿,唯說能依中實顯色遍滿不說假顯形亦遍滿,唯說所依實觸遍滿不說能依假觸亦遍滿,既說所觀色境空遍滿亦說能觀識境遍滿,餘非遍滿故非遍處。然涅槃經中第三十一說:除火取無所有處者,事火外道以火為天說火體遍增,彼執故對彼機除火遍處,無所有處有觀察時,觀識遍無少分所有,所無境遍亦名遍處,今諸論中,依極自在已方修遍處觀無少所有境,非必觀所無識遍一切故不立遍處,佛於彼假名於此實說故。
問:勝處引生遍處方起,何故勝處無後二初四?
答:勝伏所緣方生遍果,果法勝故加因六種,勝處唯依伏殊勝境不說所餘。遍處用勝者,此下文說引生神通等故,勝處劣者,唯勝伏所緣不能引生廣功德故,六十二說,修十遍處能為五事,如彼廣說。
四、所緣境者,七十二說:又十遍處由勝所緣力應知。其相差別者,此用大種及真如相為所緣。若不爾者,所依不遍能依亦應不成遍滿,由真如境極遍滿故能依亦得成遍滿名。又空識相及真如為所緣,不但唯以有為為境,合以色觸處四蘊及真如為所緣。
第四總聊簡中有三:初、釋解脫勝處遍處次第;次、解遍處作用;後、以喻顯三法次第。
此法次第略有三義:一云,一、隨轉理門,即此門是;二、依真實理門。六十三說:勝處遍處是諸解脫能清淨道,顯揚第四說:由諸勝處勝所緣故,由諸遍處所緣遍故,能令解脫清淨應知。
二云:真實理中,一、初修行門,即此文是;二、後成滿門,即餘文是。
三云、一、如量智修門,即此文是。二、依如理智修門,即餘文是,先依世俗智起勝知見已。
次依如理智入遍處解脫,勝解神通者,隨所意解皆能稱遂,遠作近解屈申臂頃至色究竟等,轉反神通等,轉換舊形而作異相。又勝解通意解思惟,轉變神通能成實事。
別釋經宗要中有三,下第二解等持。前別有十一,下解十門,闕第十一,如前已釋。
三三摩地中,文分為三:初別明三摩地行境別相;次明三摩地行別境同相;後釋先後次第妨難。初之一門安立諦行;其第二門非安立行。初之一門別相行,次之一門通相行,是謂差別。
就初文中,初標空三摩地行相,當知。空性略有四種下,總釋空性差別。
顯揚第二說云:空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眾生及法遍計所執性中此二無性,及彼所餘無我有性,於諸法中所執性無即是無我性有,無我性有即是所執性無,即以此有及非有無二之性名所知空。
空智者,謂緣彼境如實了知,彼論意說所執法有情空及真如空性俱名所知空,觀彼無時見此有故,證此有時見彼空故,有空無二俱名境空,此說空行所證所空,能觀彼心即名空智。
此中所言謂於遠離有情命者等即所觀中所空空境,心住一緣即彼空智,此依三乘通所觀空,但言遠離有情命者等唯說人空不說法故,唯說所空不說所證空,彼說無二有無雙彰,此說所無不辨真有故不相違。
總釋空差別中,有兩番釋,基判:初依無學者,四種空性,後陳有學者,四空差別。景釋:初番觀察空者,即是學人,總觀諸法之上空無橫計苦樂淨我及我所等;後之三空是無學人,觀於自身及外五塵空無煩惱。於中初彼果空無學人,即總觀內自身及外五欲空無煩惱,此觀由觀察空得名彼果空。第三、內空、第四、外空即別觀自身及外五欲空無煩惱,及引經證如文,可知。
又修行者下,第二番釋。即是初修行人,學作此觀(基云:謂諸凡聖有學)言:由彼果空至思惟內空者,此初行者,別觀無學之人,於外五欲空無煩惱,別觀無學之人,於自內身空無煩惱。
言由觀察空,或時思惟,內外空性者,明初行者將彼無學內外空義類,觀自身內外空性總觀察之,由此觀力心俱證會內外空性。
言設復於此內外空性不證會者等者,明初學者於內外空不能證會便應思惟無常苦想,不為我及慢所動,便於內外二空俱證。基云:此即顯空無我行名為空行,空無有情及法我故。
無願中,謂於五取蘊,思惟無常或思惟苦者,基云:此說三界五取蘊法名無願境,心住一緣名三摩地。顯揚又云:無願有二:一、所知;二、智,正此同,即以無常及苦并集四行名無願行,此以無常苦果行攝因行等故。
無相三摩地中,初釋行相,後釋彼經。
謂即於彼諸取蘊滅,思惟寂靜,是無相境;心住一緣是三摩地。
顯揚說:無相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即所知空境,由此境相一切諸相之所不行。智,如此前說,此說前空境中,真如空相諸相不行,名無相境,即是此中諸取蘊滅,不說所執空名無相境也,前說因證彼空所空所證空二俱名空。
今但說所證空無相境,故與前別,即滅四行名無相行,道諦四行非三等持,何故無願無相說心三摩地空不說耶?
答:此觀有故稱作彼心,彼觀空故一切俱遣,空不說心餘二說有也。
後釋經中,文分為三:初、釋不低不昂;二、釋方便方便果;三、釋曉了曉了功德。
違順二相不相應故者,緣違境心低,緣順境心昂。今無二相,名不低昂。又壞世諦違俗境,名低;執心存立順真境名昂,無相行離二,名不低昂。此不壞世諦即不思惟一切相,不厭不壞等,名不低;此於無相界正思惟故,不順堅執,名不昂。
方便方便果中。初釋方便,後彼復數數自策自勵下,釋方便果。相謂境相此有二重:一、有漏名相無漏名無相;二、有為名相無為名無相。若依初義諸後得智以後義或及初義為本質行名無相行,即滅四行,或道四行。若依後義無分別智名無相行,翻此二名有相行,此方便中於彼諸相未能解脫者在有漏位,未解脫有漏相故,故隨相識於時時中擾動其心。此數思擇方能取得無分別智果,解脫有漏一切隨相名方便果。於此解脫又善解脫故任運而住名極解脫,即通根本後得智二位。
曉了果曉了功德中,煩惱斷及滅諦名曉了果,現法樂住及道諦名曉了功德,謂無相行之所曉了,即道四行亦無相行,前後兩文寬狹有異。景云:斷及住究竟者,此就二諦體說,俱名為果及名功德。
又復滅道已下,約用以釋經文,又諦現觀是見道名,曉了果者,酬前方便故,羅漢德滿名為功德。若於此處無有彼物等,此第二段三摩地行別境同相,依一真如觀具三義故。
何故此中先說空性等者,第三段釋三次第。此意問言:苦四行中先說無常苦,後說空無我,今於此中先說空行,後無願行方說無常等。
此意答言:謂不相違。十六行中先無常者,則據見道已前初修加行先觀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無我故空,從易至難作此次第,此中則據初入見道觀真如時空無人法故先說空,從真見道入相見道,次起無願、無常、苦觀,方得清淨。
言若無無我,無常苦觀,終不清淨者,此反釋也。若無真見道中無我空定,相見道中,無常苦觀,終不清淨。言要先安立無我之想,從此無間方得無願者,此順釋也。要先於真見道安住無我,從此無間入相見道方得無願。
下引經證,是故經言:諸無常想依無我想,而得安住者,相見道中諸無常想依真見道無我之想而得安住。言彼於無常觀無我已,不生希願者,彼相見道、無常行道前無我已,於有為有漏,不生希願故空,次第生於無願不求有為。唯願無相,專求出離。故此無間,宣說無相者,從無願後,方起無相。
問曰:復以何緣此中先陳無願,次說無相,顯揚第二先說無相,後陳無願耶?
答:此說要於三界先不願求方於無相圓證清淨,故先無願後說無相,初證二空無即達無我有,故於空後即說無相,方令無願圓證清淨,此依後時無相圓滿,彼依初時無願圓滿,故不相違。
此三三摩地諸門分別者,八門分別:一、名差別,七十二及顯揚第二說:若無差別總說為空,無願無相通聞思修所成為性,有漏無漏若定若散唯善非餘,加行非生得。若言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修所成,有漏無漏唯定非散。若言空解脫門等者,唯是無漏修所成慧,非散聞慧等。
二、釋別名者,空者生法無我性非有,無願者不願求,無相者佛地論第一說:離十相,色聲香味觸男女生老死,涅槃經第十三說十三相,於此加三苦樂捨相,三摩地義如前說,解脫者離縛義,或由緣此離諸諦縛,或由起此證無為解脫,依此二義解脫之門名解脫門,或體無漏解脫即門。
三、出體者,唯以等持而為自體,雖聞思位有彼俱,等持勝故,或以定慧而為自性,於解脫中此二勝故,相應四蘊,眷屬五蘊。
四、智攝者,俱通三智,通聞思修世出世智故,加行後得三行理通,次前文中說境同行別故,根本智亦具三行,義別說三非三別時起。
五、十六行相攝者,基師等釋略有八門不同:一、依小論空攝二行,無願攝十行無相攝四行,此說不於有為願求故。又依決擇十一正見中空行無我行名為空行,餘行名無願一行名無相,謂滅諦離繫見,順同小論。
二、依瑜伽次前文曉了果中空如前,無願六無相八。又七十四釋三性中,由遍計所執性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性立無願解脫門,由成實性立無相解脫門,唯識亦言隨相各一空有願無相如次應知。又說無漏心等容二性攝,眾緣生故攝依他,無顛倒故圓成實攝,故道四行亦通無相。
三、依此初文道四非三攝,二十八亦言,所知有二,有及非有,依非有立空,有有二種,一有為二無為,三界所繫名有為依,立無願解脫門,涅槃名無為依,立無相解脫門故知,道四非三所攝,五十五亦言,空攝二行無願攝六行無相攝四行,道諦諸行是清淨因,非三門攝,非有漏故非無願。
四、依顯揚第二說三門,如前五十五說:然道四通三行,彼云緣智空道作道如行出行,亦是空行緣智,無相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相緣智,無願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願行,此意說言緣空道作空行等,是即空無相無願行,故道四行理通三門。
五、依七十二空攝十六行,謂苦集滅道各四皆無我故,彼云:五法中相通三種,真如正智亦空境故,無願攝八行,苦集各四相通三種,一切有漏皆不願故,名及分別是空無願境故,無相攝四行,雖於相等亦有無相行,唯觀滅諦故,即六十九說:空解脫門攝八智,法類四諦并盡無生,無願攝六智,法類苦集并盡無生,無相攝五智,法類滅盡無生智。
六、依八十六,十六行皆空行,苦二行是無願行,謂無常苦,滅四行是無相行彼說由三解脫門增上力建立四種法嗢拕喃,依無願立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依空立一切法無我,依無相立涅槃寂靜,依四略集故作是說故不違餘門。
七、空非十六行緣二我無非緣諦故,無願攝十二無相攝四,或無願攝八無相亦八依他圓成兩門體故,七十四說,三解脫門如次觀遍計所執等故,八十六行皆通三行,一無分別智中義說十六行,義說三解脫門互相攝故,即此前說行別境同,唯識亦言:三解脫門所行境界與三性相攝,理實皆通故,如是略說八文不同。
所望義別理不相違,諸有智者更囑異文應隨義釋,不勞彈詰,景云解云:空無我行是空三昧,此從行解為名。又說:八智名空者正證真如實無空解,但於觀中觀人離法義說名空,無願或唯苦集不說道者,非可厭故,以有處唯滅說為無相,道非無相者,滅離十相得無相名,道有三相故非無相,有處說道名無相者,道諦有生異滅相,然無五塵及男女相亦名無相。又以道諦能障生死所有十相,能引涅槃無十相法故名無相,有處說道四行非三三昧攝者,為順經中說有四法,三解脫外別立道行以為第四。
六、依地分別者,有漏者十一地,謂欲界初近分中間并八根本定上近分非有此觀,行解狹故,無漏者通十地除欲界。
七、依身分別者,有漏無漏二十六行通三界身竝容得起。
八、重三等持,雖無文說理亦通有,然非唯無學不時解脫起,異生有學亦能起故,不唯有漏亦通無漏故。
顯揚第四說:道諦四行通三解脫門,即三等持重緣之行是無漏故,如理應知。
自下第二解有尋伺等三,西方多言:尋伺在方便地不在初禪根本,唯除無漏諸三摩地者,此說感生上地三三摩地無漏不生,故除之也。
第三釋小大無量三摩地文有三:初、略辨小大無量義;次、剩釋經文;後、別建立經中四無量義。初文有三,可知。
此中已下,第二釋經中,由三摩地後後轉增有差別故;令所生起而有差別者,由彼等持後後轉增有勝劣別,令所生起光明有小大無量勝劣差別。云何作意得成唯二?謂隨勝解分齊,施設作意故者,明求定時由隨勝劣故作意成。二、云何作意唯二為緣,修成唯二者,此問作意云何?唯勝劣二種為緣修定成二,謂即由下答,由求定作意初劣後勝故所修定有勝劣二。云何以修唯二為緣,行成唯二等者,有漏靜慮勝劣無緣令不動行亦成二種,由不動行二感生亦二。
下明由行勝劣所生有有情施設高下勝劣差別,此中明補特伽羅既說勝劣為二,例知向前數說二二言者竝據勝劣為二。
復次云何建立四無量定下,第三建立無量義中,文分為二:初、釋經四無量行相差別;後、釋無量差別。
此四無量如菩薩藏經第七、涅槃經第十五、十地經第五、瑜伽第三十四、顯揚第四、對法第十三、佛地論第五等釋:至菩薩地中廣明門義,於三有情中別起為初,三總緣為後,一、於無苦無樂作意等者,慈悲喜三如次配已,總於此三欲與樂等,為欲令彼不樂思慕不染污作意等者,此釋捨行相。
即以前三有情為境,無苦無樂有情癡增上故,多樂思慕生死苦集迷於境界,先與樂已,今欲令彼不樂思量樂慕迷醉生死苦集捨其癡故,有苦有情多生瞋恚,先拔苦已,今欲令彼不生瞋恚,有樂有情多生貪欲,先不生嫉樂其不離欲令彼不起貪欲,於三有情勸捨三種起此不染污作意。四十四說:菩薩即於無苦無樂有苦有樂三種有情,隨其次第發起遠離癡瞋貪惑增上意樂普緣十方,是名為捨。顯揚論說:慈以無瞋悲以不害喜以不嫉。涅槃亦言:慈除奪命瞋悲除鞭撻瞋喜除不樂。大智論說:前三種無瞋為體,與此皆同,俱性無瞋故。
涅槃又言:慈斷貪欲者慳樂不與說名貪欲,緣自樂生斷眾生命說名為瞋,今不斷命說名無瞋,無貪緣樂生,無瞋緣有情起,故修慈者言斷貪瞋。前第十一及顯揚論、涅槃經皆言捨除貪欲瞋恚,無貪無瞋二法為性,下第十四捨除貪欲,大智度論說:即無貪,此及三十四中三善根為性,大智度論等依緣捨己樂施與他人故體無貪。涅槃亦言:自捨己樂施與他人,是名大捨,順違二生多起貪恚,平等勸除相增說捨。涅槃經等二法為性,法界有情總為三聚,平等行捨,故以三善而為自性,各據一義理不相違也。備云:此文既云即於此三,故知捨無量定更不別修。
經言:以慈俱行心等者,第二釋四無量差別,經文有三:初、釋通經;次、問答辨因釋別經;後、結成聖行。
初文有十句,利益、安樂,一切無量所顯示者,四無量中皆有二故。四十四言:初三安樂後一利益者,彼說初三與世間現益名安樂,後一與出世後益名利益,故二差別。此依四種俱能拔苦與樂竝通能與智福小大果故俱名利樂,無怨、無敵、無惱害,意語身業,如次配之。如四大河眾流雜處者,喻四無量眾善所集。
問經言已下,第二問答因釋別經中,此說四無量三乘外道通修,唯依色四靜慮,行相寬故慈憶念第三定,悲憶念空處等而修習之,非入空處等定修四無量。若諸菩薩廣慧聲聞,依無色心了一切法修四無量,理雖不遮未見誠說。
言以修悲者樂欲拔苦。無色界中遠離眾苦,斷壞等苦,彼都無故者,空處都無因色所生斷壞等苦。修悲心者,念苦眾生令到無苦及所依處,所依處是空處定無有眾苦,故言修悲極於空處。
更有一釋言:所依者色身也。無有苦及苦所依之處者,即是空處定也。無所有處無漏心地最為後邊者,此依明利斷惑。無漏非遊觀者,通有頂故。
如是一切已下,第三結成聖行。景師釋:問二乘所得四無量是其有漏,云何經說覺分俱行,為釋此疑故。論說云:如是一切雖是有漏唯聖能修,故經宣說此四無量覺分俱行。基師釋:依殊勝行唯聖能修,若無漏者覺分俱時行,若有漏者二乘等起覺分前後有用俱行引覺分,覺分由此亦名聖行。
第四釋一分具分修中文有二:初、別釋二修;後、釋定難。
景云:一分修者,如欲觀察青等勝處,觀時於前加行,或唯思光明,或思眾色而入於定。言如是二種,隨其次第,或了光明,或覩眾色者,由方便成,正入定時,或了光明或覩眾色。具分修者,於方便具思二種得入定時,亦了光明亦見眾色。
基云:初一分修思光明相如初解脫,思惟色相如第二解脫,具思惟二,如淨解脫未成滿時。
定難文云:問:是誰難邪?答:三摩地相等者,謂是定所緣及因緣相兩家之難,定所變青等為境相還生於定。因緣相者,如後卷說,謂定資糧。十一難者,景云:經雖具明然此論中唯有其八,謂此中最初乃至亦復如是一難,從由不善守根門等故至釋鷃者為第二,彼唯思求至旋轉卒起為第三,彼於行時至與定為難為第四,或因定起慢是第五,或多言論是第六,或久尋思是第七,或因定生光明等相便捨內修諦現外色此第八難。
泰云:準成實論第二十二卷定難品,亦有十一難多同此論,次第有異。
何等十一?一、顛倒定難,求不善知故,此當彼論第七定難;二、無念定難,方便後等故,當彼第六;三、貪等定難,不守根等故,當彼第十一;四、不適定難,多覺悟故,當彼第三;五、不等定難,為此二事精進不中,疾即身心疲極,遲即不取定相,俱失禪定,如捉鳥子悉即疲極後即飛去,當彼第五;六、麁喜定難,思求相求一得二等故,當彼第一;七、怖畏定難,遍於諸方不知廣狹等不祥色故,行者若知不祥自滅,當彼第二;八、異相定難,彼行住時起世想故,當彼第四;九、有慢定難,因所修定自高舉故,當彼第十;十、多語定難,多言久思等故,當彼第八;十一、不取定相難,見定相捨內觀外故。
當彼第九,基取文相大同,泰師仍云:成實論十一難名字、次第、體性、行相與此少異義配應知,尺鷃鳥者水札鳥也。
如是諸難,隨其所應至因緣相者,應得是未得退,或過此等者,已得退失。
第五三受俱定隨彼地增,非餘地非有。
第六四修定中,初為得現法樂住方便道中等者,四根本靜慮名現法樂住,為得此故修近分定,又根本地未圓滿清白,修諸根本定令得圓滿,通以有漏無漏善定為體。
為顯修習未曾得定等者,此釋難言:諸四近分及根本定,皆初修定,何故經中唯說初靜慮前方便道。故今釋言:為顯修習未曾得定,初現法樂住未曾得故,若修上之三地曾得種類故略不說。
俱舍二十言:舉初顯後,理實通餘,當知此在能發天眼前方便道所有修定者,此第二修,唯以四根本地修天眼,通前加行道及無間道所有修定,此通有漏無漏。
能知諸天如是名字等者,依勝趣說,實通見諸趣有,乃至廣說言故。
謂得諦現預流果向方便道中所有修定者,預流果向謂真見道及相見道,前十五心皆名分別慧,為得此故煖頂忍世第一法加行道中所有修定為此修體,唯是漏為性。
或為修習諸無礙解者,其無礙解名分別慧,依四靜慮等修此方便定,是此修定體,通有漏及無漏。
謂羅漢果方便道中所有修定者,阿羅漢果諸漏已盡,金剛喻定及加行道為此修定體,此中第三與小宗異,彼說修三界諸加行善得分別慧,分別慧體通聞思修,故差別,初修定果現法樂住,於八定中最殊勝故偏說,為得此立初修定,前五神通凡聖俱得,勝知勝見唯屬天眼導生勝故,為得於此偏立修定,初入聖位唯預流向,聖果圓滿唯阿羅漢,為得初後二時勝果,偏立第三第四修定,阿羅漢果即漏盡通。雖一來不還二果之向亦有初得謂超果者,然非決定故略不說。
第七五聖智三摩地中有三:初、標引經;次、陳五智;後、別釋經。
依婆沙三十一卷亦明此五,有作是說,皆八智性除滅他心,妙音說,皆六智性,除苦集滅他心。評曰:一切皆是世俗智性,皆知定事有差別故,此五聖智皆處智力所攝,若成實論亦有明之,列名別釋大似此論,且準成實及此下釋應具足云:一、我此三摩地是聖無染無執是自體智;二、我此三摩地非凡夫所近,是總叡所讚,是補特伽羅智;三、我此三摩地寂靜微妙是清淨智;四、我此三摩地得安穩道,證心一趣現在安樂後樂異熟是果智;五、我此三摩地正念而入正念而出是入出定智。
景云:此五智初起是加行智,後成是後得智,智是能知,三摩地是所知。
備云:自體智名法智,伽羅智名類智,清淨智名盡智,名無生智,入出定智名道智。
別釋經中,有十四句,初之三句是自體智,次之三句是補特伽羅智,次之二句是清淨智,次之四句是果智,後之二句是入出定相智。
基釋云:證心一趣者:已得無尋無伺故者,據得滿智位,此無漏定。後樂異熟者,近資有漏得異熟果,遠得涅槃,借異熟名通稱異熟智,體是一行相分五,故前說言五行相智,唯善無漏名五聖智。
此中有釋:初、有見道前斷除煩惱令定清淨;第二、入無相位所得聖定;第三、一來不還所得之定,薄貪等故盡欲惑故如次應知;第四、通不還及羅漢所得之定,現法樂故後異熟故如次可配;第五、唯在於無學位常行無相心故。準小例大,大亦有五:初、在地前;第二、初地;第三、前七地;第四、後二地;第五、如來地。
然此文中,釋自體智云:無漏故名聖,豈言唯是異生者定乎,今尋文相,亦可善故名聖即在異生位,無漏故名聖在於聖位,此非純聖,故第二智方名非凡所近也。
第八聖五支三摩地者,若依成實論云:經說聖五支三昧,謂喜樂清淨心明相觀相,喜樂是初禪二禪喜相同故,名為一支;第三禪以離喜樂別為一支,第四禪中清淨心第三支。依三支能生明相觀相,是明相與觀相為因能壞裂五陰,觀五陰空,故名觀相,能泥洹故名為聖。
今此論文四靜慮中,諸賢聖定各一為四,審觀安立斷除結縛所有聖定為第五支,文分為三:初、標五支總別引經;二、別引五支經釋;三、問答五支定相。
別引五支經釋中,釋初支有十六句,初六句是法說,次十句喻說中,辨彼說靜慮中,離生喜樂喻說,通喻四靜慮相及喻第五。
基云:法中,離生喜樂一句,諸靜慮不同,餘可通有;定生喜樂已離喜樂,清淨靜慮是四靜慮差別性故。如前已釋,由餘五句可通有故,由此後諸支中更無法說,但釋喻說有異,譬如黠慧能沐浴人或彼弟子等者,西方沐浴有容沐浴人師及弟子故以為喻。銅器、蜯蛤器者,喻為離欲生喜樂故。教授教誡者,沐浴時以銅器等盛灰澡豆細沐浴末,今以言教猶如彼器,教之所詮能順於彼出離尋等諸善淨行,如彼灰豆細末,此即無間道,以水洗灌即解脫道,以尋清淨故。沐浴搏者,西方浴訖以餘甘子切碎曝乾為末,以生胡麻香油和之,令其潤膩不硬軟方以塗身,取其香潔潤滑光淨故,沐浴搏即乾甘末,此喻行者未得定前當除麁重,帶津膩者喻喜和合,香麻謂得定後喜資潤身如以油和。
第二喻有六句,山者高義,出初禪故;尖頂者至一味勝解者,高山頂尖唯有一峯,第二定唯一意門,上品勝解離諸尋伺外散境故;泉喻內等淨流出喜樂諸水故,山傍流出水大如車軸故名水軸,泉水上漫,大如汲索,故名水索,喜滋潤如水軸樂滋潤如水索。如前解釋者,上云所滋潤者,謂喜遍滋潤謂樂,滋相應意如傍出,次五根如上漫,又云喜留二定,故云傍流,樂三定故云涌出,亦可喜住內心故名傍流,樂遍外身,故云傍出,此說輕安為樂,同小乘釋也。
第三喻中,水喻離喜無尋伺定乃至喻華胎藏沒在水中者,此言意顯,第二定如水,因喜動涌如華出水華喻喜故,今第三定離喜無尋伺亦如水,其樂如華胎藏胞未開剖,猶在水中名華胎藏,與定相順不動湧故如在水中。
第四喻中有五句,超災患者,謂八災患謂尋伺四受二息,此顯離下地失。鮮白者,顯離自地失,次以長者四業喻定四用,如次配也。
八經九經以為喻者,西方織疊八縷九縷而為一莖經,織作疊時其疊堅緻,如此方作[聯-耳]布四[聯-耳][聯-耳]方可堅緻。清淨、鮮白者,如衣不薄堪忍寒暑等種種諸苦。周遍者,如無露處一切散動所不能侵。
第五喻中,於所觀相慇懃懇到等如前釋者,景云:如此卷前文修知見定中解及慇懃懇到審諦而取等相。言是此中總義者,此第五喻,總喻四定觀如斷惑,但舉法說不舉喻文。
基云:謂前卷三十二相中,第二十觀察相法說言,謂有苾芻慇勤懇到善取其相而觀察之,喻況云:住觀於坐坐觀於臥,或在後行觀察前行,故此言謂審觀察三世諸行。於能觀察又復觀察,前四靜慮說為四支,此第五支於前能觀更審觀察,此所觀察即三世行,即在後行觀察前行,是重觀三昧也,或前之四支雖已觀察此更審觀彼三世境,於前能觀察之所觀察更復觀察故。
下問答中,說言:依審觀察緣起三世諸法,又為斷除無色結縛故,建立第五,上來後四喻中竝云差別者,除與前同顯與前別喻故云也。問答定相中:二、問;二、答。謂四靜慮中所有賢聖心一境性者,聖人所得四靜慮中通漏無漏心一境性名聖三摩地。及於安立,審諦觀察。如是名為聖三摩地者,依定所發觀察聖智亦名三摩地。
第九有具聖正三摩地中,文有三:初問;次別辨相;後此中慧為導首下,釋先後次第生起所由。
辨相有三:初、解聖當知善故名聖及無漏故名聖者,聖人所得善有漏定,若無漏定皆名聖正三摩地;次、解有因有具;後釋正三摩地,若是時中,捨邪見等下說是。
第二文有三:初、列因具名;次釋、因具所以;後、云何正見等下,釋因具相。
景云:因,謂七方便前生得善心種解脫分善根所起正思惟,須從此心受戒,即正語業命遠牽引定故名為因。具者,即七方便中所起三慧,為正見及正精進正念,此三於三摩地為近資助,立之為具。
基云:據實八道支在見道後位,若在見道前雖名正見而非道支,雖有彼行相而未建立,至修道位方得道支名故,今異生位亦名正見等,其見道等位雖不立道支,聖正三摩地彼位即有,故正見等於彼亦成,然由正見引定助定,二位俱得通名因具餘則不爾。
釋相中,謂先了知世間實有真阿羅漢正行正至等者,景云:生得善中能了因果名正見等云云:此念即是三摩地相似等者,基云:分是類義,是三摩地相似分類,此念俱時亦有正三摩地。然未是聖正後能斷能滿方名聖正念,俱有定故言亦兼。
第十金剛喻三摩地中,謂最後邊學三摩地者,既云最後邊,故知唯是一念非多剎那,而對法第十一云:通取加行無間二道為金剛定者,三藏云:最後加行道生最細現種已滅,最後無間道生最細隨眠已滅,名有功能,總此二名為金剛,下以三義釋:一、最第一者,作用:一、以斷惑集善辨無學果;二、用究竟故。
二、最尊勝者,於學行中最尊最勝,為諸菩薩之所宗仰三極堅窂如世金剛,得此名下以二義束釋此金剛喻定,依薩婆多正義總有千九十六,謂依未至定百六十四,乃至第四定亦爾,空處五十二,識處三十六,無所有處二十四,廣說如婆沙二十八卷,今大乘宗二乘依九地色六無色三,菩薩唯第四靜慮。
唯識有二義:一云,此現在前已得四智麁重惑種一時捨故。二云此時異熟識在解脫道位四智方起,廣如彼說。
上來別釋經宗要有三,中解二說。
自下第三釋等至,上列有六,下文分四。
初解五現見三摩鉢底,文分為四:初、引經標;二、釋現見等至義;三、出總略體性;四、別釋行相。
修道所斷煩惱制伏對治者,是初現等至。斷滅對治者,是第二現見等至。及觀察斷者,是後三等至,與小宗不同。彼云:一、觀自身三十六物種種不淨;二、除血等唯觀白骨,上二通凡聖得;三、觀骨身識在中行,亦住今世亦住後世,即初二果未離欲故;四、觀骨身識在中行不住今世唯住後世,即不還果已離欲故;五、觀骨身識在中行,不住今世不住後世,即阿羅漢漏已盡故。初二名現見,後三由現見緣之所起故亦名現見,廣說如婆沙第四十卷,今則不然,五皆聖得觀,明了觀故名現見。
總約伏斷出五現見體,故云此總略體性。別釋中,初二觀論有兩番釋:初番云、初不淨觀正是念住,以方便念住而為依止;第二不淨觀即後念住,以初念住而為依者,第二不淨觀者,此約所依加行根本緣起差別,顯二不淨觀,初緣不淨後骨人故。
最極通達者,是青瘀等觀等者,此說白骨觀是不淨觀中最極通達義,是青瘀等。後勝次第未後逾越貪等觀義,第二番云:初、不淨觀觀察內身;後、不淨觀通達法性。此依所緣境界事理淺深緣起差別顯二不淨觀,根本觀中不淨境及性二類別故,是故前言斷滅對治。
觀識流轉者,釋別觀察斷,即後三觀,謂觀識斷與未斷,觀察此識生滅相續是極句,或觀生身或觀剎那二種識轉,此上總釋觀察斷義。
日夜等者,如俱舍云:百二十剎那為怛剎那量,臘縛此六十,此三十須臾,此三十晝夜,三十晝夜月,十二月為年,牟呼栗多此云須臾故也。
觀察有學未離欲下,別釋三等至。俱住二世者,現在未來識俱有轉故。唯住他世者,唯未來世識有轉故。俱無所住者,二世無轉故。
第二勝處遍處指如前說,謂前八解脫中,已對辨訖,故此不論,四無色定即四無色解脫。決擇等中釋四無色不異解脫,故亦不解。
第三辨無想等至中,云於此生中,亦入亦起者,入無心起有心,此說於定下說於果。若生於彼,唯入不起者,唯識第七略有二釋:一、初生無心中有未有心故言唯入;二云,初生有心後住無心故名為入,不爾初生本未起心云何名入,先有後無乃名入故。
其想若生,從彼沒者,彼一說云,未後無心,若彼正沒猶未有心不起潤生心等故,下界中有初生名想,若生便從彼正沒故。
二云,未後有心,其想若生潤生心等起名從彼沒故,餘門如唯識、此論五十三、對法第二、顯揚十一等解。
第四解滅定中,已離無所有欲者,通據斷伏,依非想處相而入定者,謂於此上心染生厭捨等者,非想非非想心本厭無所有處而起,今求滅定還厭非想非非想心令其不起,心便寂滅,故言依非非想處相而入於定。依滅盡相而入定者:亦復如是者,緣非想心不作厭背解,直作心法欲盡之解,如是漸漸九品心滅,前厭捨心心便寂滅,依初修者未得自在,今任運作非想處行相,諸有想心任運滅盡與前相似故言亦爾,是久修者任運成故,或初緣有為作厭捨想心,後緣無為行厭捨想心,厭捨義同故言亦爾。
此有二種,謂行時、住時等者,景云:初定心有彼尋伺起言說故名為行時,二定已上心漸微細離尋伺故名為住時。基云:初定有四識身心上外緣,如人出外故言行時,此時三行猶在今說次第,二定已上心不外緣如在家中名為住時,滅三種行,二定滅識行,四定滅身行,滅定滅心行,故言次第滅三種行。次第起者,依未自在者作如是說,得自在位如前。
又說:任運能入起一切地故。任運能入等者,雖遠方便心有期願,若到此時任運出入故,出定緣三種境。觸三種觸者,若依小乘婆沙、正理及成實論等皆廣說之。且引正理第十二卷云:如契經說出滅定時當觸三觸,謂不動觸無所有觸及無相觸,何者云何觸此三觸。
有說:滅定起心相應有空無願無相三觸,如其次第出滅定時觸於三觸。有餘師說:識處空處心相應觸名不動觸,此二純作識空相故,無所有處心相應觸名無所有觸,無先所有故,非想非非相應觸名無相觸,想無想相不分明故,即由此故說四無色,若有想定從滅定起心通有漏無漏,滅定起時或逆次第入諸等至,或逆超越入諸等至,容有起滅定心現在前故。
復有餘師說:唯約無漏,有處緣涅槃心起滅定時言觸三觸,以無漏故名為不動,無所有處地所攝故名無所有,緣涅槃故名為無相。
解云:如摩訶俱稀羅經作如是說當觸故,此三師各釋不同。初師說者,謂我我所執掉舉名動,空無我行能對治行故,能破動故名為不動,不動相應觸名不動觸,貪心執境攝為己有,有所執故名所有,無願三摩地能斷所有名無所有,餘如前說,生死十相,涅槃中無為無相,無相即定,緣無相故為無相,餘如前說。此是是三觸體性,無心時無此等觸,出時忽遇名門中行,忽偶壁等,是謂三觸之義。
第二說者,謂識處方便唯觀於識,空處方便亦唯觀空,無異想故名為不動,彼相應觸名不動觸,根本地中雖通異相從方便說皆名不動,無所有處無先遍識所有名無所有,有頂地中無有想無想二分明想故名無想,乃至有頂不可言無想故,四無色皆名有想,是謂三觸體,起滅定心通有漏,若有漏者,若逆次入非想等至,名觸無相觸,若逆超入無所有處及無漏,逆次第入無所有,皆觸無所有所,若無漏逆超入識處,名觸不動觸,雖不定得入空處,以二處皆名不動觸,一即是其名。又釋:此師非薩婆多正宗義,是異師許從滅空處等故作是釋。
第三說者,但取一念無漏無所有處緣滅諦涅槃,以約諦是無漏非有漏故名不動,約地名為無所有處,約所緣名無相,彼相應觸具三種名,入彼心時名三觸。
今此文中,有二師釋,初此與婆沙、正理等異,謂出定時多由三境:一、緣有境而出定時無我等動觸者,此緣內身作無我行而出滅定不為我慢等動;二、緣道諦道能取境,今出滅定能緣境,道諦為境名取境,取境不生貪等,觸無所有觸,以道不能增長貪瞋等或名觸無所有觸,相不思惟故緣無相界。
是故說言觸無相觸者,若緣滅諦出滅定時,名緣滅境離眾相;二云,此依未自在義要次第故,以定心出觸不動觸是空等持,觸無所有觸是無願等持,觸無相觸是無相等持,依自在者,超一切地隨其所起定或散緣理緣內緣外觸三種觸,內三有體名境,外六塵名境境,無相理名滅境,由入滅定折伏心已煩惱不動,三根不擾非相所亂,唯以善心而出於定。今觀文意多依定心出觸三種觸故也。
下通結之。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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