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唐 澄觀撰60卷CBETA T1735大于一万字 12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二一心所攝門中,然此一門乃含多意,且分二別:一推末歸本門、二「如來於此」下本末依持門。今初,依論三觀,初約相諦,即當第二第一義諦觀。論生起云「云何第一義差別?如是證第一義則得解脫彼觀故。」此明修觀所以。以第一義是緣生之性,若見緣性則脫緣縛,故修彼觀。而論經雖云皆一心作意,取能作一心,故云第一義觀。論云但是一心者,一切三界唯心轉故。此言則總。轉者,起作義,亦轉變義。然此一文,諸教同引證成唯心。云何一心而作三界?略有三義:一二乘之人,謂有前境,不了唯心。
在“第二一心所摄门中”,这个门涵盖了多种意义,并且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推末归本门”,二是“如来于此”以下的“本末依持门”。现在首先,根据论文的三种观点,首先是关于相的讨论,即第二的第一义谛观。论文中提到生起的问题:“第一义谛有何差别?如此证得第一义谛则能解脱,因此修行此观。”这说明了修行观的原因。因为第一义谛是缘生的本质,如果看到缘的本性,则能脱离缘的束缚,因此修行此观。虽然论经说都是一心专注,但指的是能够保持一心的状态,因此称为第一义谛观。论文说只是一心,是因为一切三界都是由心转化而来。这是一个总结性的说法。转化有起作用的意思,也有变化的意义。这篇文章,各种教义都引用来证明唯心论。一心如何形成三界?大致有三种意义:声闻和缘觉的人,认为有前境,不了解唯心。
縱聞一心,但謂真諦之一,或謂由心轉變,非皆是心。二異熟賴耶名為一心,揀無外境故說一心。三如來藏性清淨一心,理無二體故說一心。此初一心,菩薩不為此觀。後二一心,經意正明通於三觀,約清淨一心為第一觀,通此二心為後二觀。後二一心略如問明,廣開有十:初之一門假說一心,謂實有外法,但由心變動故。下之九門實唯一心。二相見俱存故說一心,此通八識及諸心所,并所變相分本影具足。由有支等熏習力故,變現三界依正等報,如《攝大乘》及《唯識》等諸論廣說。
虽然听说过“一心”,但有人认为这是指真理的统一,也有人认为这是由心转变而来的,不全是心本身。二异熟赖耶被称为一心,因为它排除了外在的对象,所以说是一心。三如来藏性本清净,理论上没有二元对立,因此也称为一心。这第一个一心,菩萨不以此为观修的对象。后面两个一心,经文明确表达了它们与三种观修的关联,以清净的一心为第一种观修,通过这一心来理解后两种观修。后两个一心的简要说明如下,广泛开展有十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假设的一心,认为实际上有外在的法,只是由心的变动所致。接下来的九个方面则是真正的唯一心。因为相和见同时存在,所以说是一心,这包括了八识及所有心所,以及所变现的各种形态都完整无缺。由于有支等的熏习力量,变现了三界的依正报应,如《摄大乘》和《唯识》等经论中广泛讨论。
三攝相歸見故說一心,亦通王數,但所變相分無別種生,能見識生帶彼影起,如《解深密經》、《二十唯識》、《觀所緣緣論》具說斯義。四攝數歸王故說一心,唯通八識,以彼心所依王無體亦心變故,如《莊嚴論》說。五以末歸本故說一心,謂七轉識皆是本識差別功能,無別體故。《楞伽》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又云「譬如巨海浪,無有若干相,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既云離水無別有浪,明離本識無別前七。六攝相歸性故說一心,謂此八識皆無自體,唯如來藏平等顯現,餘相皆盡。經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等。
三摄相归见故说一心,也适用于王数,但所变相分无别种生,能见识生带彼影起,如《解深密经》、《二十唯识》、《观所缘缘论》具说此义。四摄数归王故说一心,只适用于八识,因为依赖这个心的王没有实体也是心的变化,如《庄严论》所说。五以末归本故说一心,即七转识都是本识的不同功能,没有不同的实体。《楞严》说“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又说“譬如巨海浪,无有若干相,诸识心如是,异亦不可得。”既然说离水无别有浪,说明离本识无别的前七。六摄相归性故说一心,即这八识都没有自体,只有如来藏平等显现,余相皆尽。经云“一切众生即涅槃相”等。
《楞伽》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如是等文誠證非一。七性相俱融故說一心,謂如來藏舉體隨緣成辦諸事,而其自性本不生滅,即此理事渾融無礙,是故一心二諦皆無障礙。《起信》云「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乃至不相離故。」又《密嚴》云「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及如金與指環喻等。又《勝鬘》云「自性清淨心,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亦難可了知。」皆明性淨隨染舉體成俗即生滅門,染性常淨本來真淨即真如門。斯則即淨之染不礙真而恒俗,即染之淨不破俗而恒真,是故不礙一心雙存二諦,深思有味。
《楞伽经》中说:“不坏相有八种,无相也没有相。”这样的文段确实不止一处。七种性质相融合,因此说是一心,意思是如来藏整体随缘完成各种事务,而其本性本来就不生不灭,因此理论与事实完全融合无阻,所以一心中的两种真理都没有障碍。《起信论》中说:“依靠一心法则有两种途径,直至不可分离。”还有《密严经》中说:“佛讲如来藏,作为阿赖耶(意识的存储库)”,以及金子和戒指的比喻等。《胜鬘经》中说:“自性清净心,未被污染却又似被污染,难以理解。污染而不污染,也难以理解。”这些都说明性质清净随着污染整体成为世俗即是生灭的门道,污染性永远清净本来就是真净即是真如的门道。因此,即使是清净中的污染也不妨碍真理而永远是世俗,即使是污染中的清净也不破坏世俗而永远是真理,因此不妨碍一心中同时存在两种真理,深思颇有意味。
八融事相入故說一心,謂由心性圓融無礙以性成事,事亦鎔融不相障礙。一入一切一中解無量等,一一塵內各見法界,天人脩羅不離一塵。其文非一。九令事相即故說一心,謂依性之事事無別事,心性既無彼此之異事,亦一切即一。上文云「一即是多多即一」等。十帝網無礙故說一心,謂一中有一切,彼一切中復有一切,重重無盡,皆以心識如來藏性圓融無盡故。上之十門,初一小教、次三涉權、次三就實、後三約圓中不共。若下同諸乘,通十無礙。一部大宗非獨此品隨一一門成觀各異,可以虛求。
因为一切事物的相互融合,所以说到一心。这是说由于心的本性完全融合,没有障碍,通过本性来完成事物,事物之间也相互融合,不互相阻碍。在一心中,可以解释无量等级的事物,每一个微尘之中都能看到法界,天人和修罗都不脱离这一微尘。这些文字并不是只有一种解释。
九因为事物的相互即刻,所以说到一心,这是说依赖于本性的事物之间没有不同的事物,心的本性也没有彼此之间的不同,同样地,一切事物即是一。前文说过“一即是多,多即是一”等。
十因为帝网无障碍,所以说到一心,这是说在一中包含了一切,在那一切中又包含了一切,层层无尽,都是因为心识如来藏的本性完全融合,无尽的原因。前面的十个门,第一个是小教,接下来三个涉及权宜,再接下来三个就是实际,最后三个是关于圆满的特殊教义。如果下面的教义与各乘相同,那么通达十个无障碍。整个大宗教不仅仅是这一品,每一个门的观点都不同,可以通过空想来寻求。
第二本末依持門。此下終於十門,皆是世諦差別。緣相本寂但應觀真,何以復觀世諦差別?論云「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故。俗為真詮,了俗無性方見真耳。《中論》云「若不知世諦,不得第一義」故。此觀有六:一何者是染染依止觀,即雙辨能依所依攝此半門。二因觀,觀染因故,攝次二門。三攝過觀,唯苦集故。四護過觀,護凡邪見故。五不厭厭觀,防小慢故。上三次第各攝一門。六深觀,顯因緣之理妙,過情取故。此攝後三門。六中初二建立染相、次一就染觀過、次二正觀防非、後一觀行深極。
第二本末依持门。这一部分直到最后的十门,都是关于世俗真理的不同。因为本质上是静寂的,只需要观察真理,为什么还要观察世俗真理的不同呢?但是据论述说,“顺着观察世俗真理,就能进入最高的真理”。世俗是解释真理的手段,只有理解了世俗没有本质,才能看到真理。《中论》中说,“如果不了解世俗真理,就不能达到最高的真理”。这种观察有六种:一是染染依止观,即区分主体和对象的观察,这包括了前半部分。二是因观,观察污染的原因,包括接下来的两门。三是攝過观,只因苦和集。四是护过观,保护凡夫的邪见。五是不厌厌观,防止小看自己。这三个依次包括一个门。六是深观,显示因缘之理的奇妙,超越情感的执着。这包括后三门。这六种观察中,前两个建立污染的特性,接下来一个观察过失,接下来两个正面观察防止错误,最后一个深入观察事物的本质。
今此半門即染依止觀,因緣有分為染,而此染相依止一心,故論云「此是二諦差別。以純真不生、單妄不成,一心之真雜染之俗此二和合有因緣集。」經中三:初總,謂依一心分別十二,則十二為一心所持。而特言如來說者,一心頓具,非佛不知故。謂顯如來過去覺緣性已等相續起,展轉傳說故。次徵意云:十二有支,三世行列前後引生。何以今說皆依一心?後釋中論無別解,古來諸德但云離本識心一切不成。而其釋相經生越世,此雖不失依持之義,未為得旨。今謂說主巧示,非唯三世不離真心。
现在这个半门即是依赖于染污的观点,因为条件和因素都是染污的,而这种染污的相依赖于唯一的心。因此有论述说:“这是二真理的区别。因为纯粹的真理不会自生,单纯的虚妄也不能成立,唯一的心中的真理和染污的俗世这两者的结合是有其因缘的。”经文中分为三部分:首先是总论,即依赖于一心来区分十二个方面,这十二个方面是由一心来支持的。特别提到如来所说,一心突然具备,非佛不知。这是显示如来过去觉悟因缘性质等连续发生,因此被传说开来。接下来的意义是:十二个有支,三世的行为排列前后引发生。为什么现在说都依赖于一心?后面的释义中没有不同的解释,古来的贤德只说离开本心意识一切都不能成立。而其释义超越了世界,虽然这不失为依赖的意义,但未必抓住了要旨。现在的说法是巧妙地示意,不仅是三世不离真心。
今一念心頓具十二,彌顯前後不離一心,此同《俱舍》第九明剎那十二因緣也。是以此一門中含多緣起:一含《攝論》二種緣起。彼第二云「若略說緣起有二:一分別自性緣起,謂依阿賴耶識諸法生起」,即今一心依持;「二分別愛非愛緣起,謂十二緣起,於善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即通今釋文及前後九段。二含《俱舍》第九四種緣起:一者剎那、二者連縛、三者分位、四者遠續。後三通餘九門,此中正當第一。彼云「云何剎那?謂剎那頃由貪行殺等具有十二。」彼廣說相與此大同,故今不必依次,意顯一心頓具。
当前的一念心立刻包含了十二因素,明显地显示出过去和未来都不离开这一心。这与《俱舍论》第九章所解释的剎那间的十二因缘相同。因此,在这一门派中包含了多种因缘起:首先包括《摄论》中的两种因缘起。其中第二种说法是,“如果简要地说因缘起有两种:一是分别自性因缘起,即依赖阿赖耶识各种法则的产生”,这就是现在的一心所依靠的;“二是分别爱与非爱的因缘起,即十二因缘起,在善恶的境遇中能分别爱与非爱,因为各种本质作为因缘”,这就是现在的释文和前后九段的通论。其次包括《俱舍论》第九章的四种因缘起:一是剎那,二是连縛,三是分位,四是遠續。后三种与其他九门相通,这里主要讨论第一种。关于“剎那”是如何定义的?即在剎那间因为贪婪行为如杀戮等具备了十二因素。这里的详细解释与此处的主题大致相同,因此现在不需要逐一说明,主要是要表明一心立刻具备了这些因素。
隨事貪欲與心共生者,此則總指所行之事。貪事非一,隨取一事於一念中則具十二,謂行此貪事必依心起,復了別前境故,心即識支。事是行者,貪事即是意業之行,若形身口亦是二行。不知貪過能招於苦,名於行迷惑。與無明及心共生是名色者,名色是總,為二所依,名與共生。故晉經云「識所依處為名色故。」《俱舍》云「識俱三蘊,總稱名色。」意明以受蘊,自是受支故。名色增長是六處者,不生五識唯名十界,五識依生乃名十處。識依相顯即是增長,增長之言宜譯為開顯。《俱舍》云「住名色根說為六處」,謂六根是別,以別依總開成於六,稱住名色。
当事物引起贪欲,与心灵同时产生时,这就是指所有与行为相关的事物。贪求的事物不止一种,每当在一个念头中选择一件事物时,就包含了十二种情况,这意味着进行这种贪求的行为必须依赖于心灵的起动,并且还要明了其他的前境,因此心灵就转化为识的支撑。这件事是行为的主体,贪求的事物即是意志行为的表现,如果涉及到身体和口头,也包括这两种行为。不了解贪欲的过错会带来痛苦,这种状态称为对行为的迷惑。与无明和心灵同时产生的是名色,名色是一个总称,依赖于两者,与之共生。因此《晋经》说:“依赖于识的地方称为名色。”《俱舍论》说:“识与三蕴共存,总称为名色。”这是指明以受蕴为主,本身就是受的支撑。名色的增长是六入,不产生五识只称十界,五识的依赖生长才称为十入。识的依赖明显就是增长,增长的意思应该翻译为开显。《俱舍论》说:“居住在名色根上的称为六入”,意味着六根是分别的,依赖于总体而展开成六,称为居住在名色之中。
貪必對境為觸,受必領觸,貪即是愛,名受無厭。愛攝不捨即是欲取,愛取潤前六支成有故。但前諸有支生,即是有義。有所起者,即前諸法起,便是生義。生熟為老者,物生即異故。老壞為死者,剎那滅故。又依大乘,當相壞故,故經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故。此若不斷,則名連縛。十二支位五蘊皆名分位。即此順後,無始來有,名為遠續。大小理通,或六八識異耳。非聖教量,孰信斯旨?論主不解,殆似疎遺。此文正辨同時異體十二有支。
贪心必须有对象才能产生接触,感受必须通过接触来领受,贪心就是爱,这种爱是无法满足的。爱而不舍就是欲望,因为爱而取得的东西会滋润前六个阶段,从而形成存在。所有存在的阶段都是由前面的阶段发展而来,这就是存在的意义。存在的起因就是前面所有因素的发生,这就是生的意义。生后随之老去,因为事物一旦生就开始变化。老去后就是死亡,因为事物瞬间就会消失。大乘佛教认为,一切相继而坏,所以经文说“刚生就有灭亡,不是愚人所能理解的”。如果这个过程不断继续,就称为连续的束缚。十二个阶段和五蕴都是分别的阶段。按照这个顺序,从无始以来就存在,称为远续。无论是大乘还是小乘的理论都是通用的,可能只是六识或八识有所不同。如果不是圣人的教义,谁会相信这个观点呢?如果论者不理解,可能就会忽略这一点。这段文字正确地辨析了同时存在但本质不同的十二个阶段。
若同時同體亦具十二,謂迷第一義即是無明,有漏有取便名為行,體即是識亦即名色,即是意處對境名觸,領境名受,染境名愛,著境名取,招報為有,體現名生,即異滅為老死。以此十二有支,約時通說,總有六種:一依五世說十二支,謂過去無明行,復從過去過去煩惱生,此則煩惱生惑業。過去二因生現五果,則惑業生苦。若現生未來,未來更生未來,則苦復生苦。此依三世推因徵果假說有五,非約展轉,不墮無窮。二依三世、三依二世、四依一世,前後建立,竝如初門中辨。五同時異體、六同時同體,即如此文。
如果同时存在且本质相同的话,也具备十二个阶段,即迷惑了真理就是无明,有漏有取就称为行动,本质上是意识也就是名色,即是意识对对象的接触,领受对象,染污对象称为爱,依附对象称为取,引起果报称为存在,体现为生,变异后消亡称为老死。这十二个阶段,按时间来说,总共有六种情况:一是依据五世说十二个阶段,即过去的无明和行动,再由过去的烦恼产生,这就是烦恼产生迷惑和行为。过去的两个因素产生现在的五个果,即迷惑和行为产生苦难。如果现在生未来,未来再生未来,那么苦难就会再生苦难。这是依据三世推理因果的假设,有五种,不是简单的轮回,不会无休止。二是依据三世、三是依据两世、四是依据一世,前后建立,都如初门中所辨析。五是同时不同体、六是同时同体,就如本文所述。
二約大悲隨順觀中,即當第二餘處求解脫,謂是凡夫愚癡顛倒,常應於阿賴耶識及阿陀那識中求解脫,及於餘處我我所中求解脫故。經明唯是一心,則心外無我法,當於一心中求,亦同《淨名》「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言阿賴耶,此云藏識,能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阿陀那者,此云執持,執持種子及色根故。此名通一切位。此二即心之別名,論主意明心含染淨,故雙舉二名釋一心義。求義云何?若有我執成阿賴耶,若我執亡則捨賴耶名。唯阿陀那持無漏種,則妄心斯滅真心顯現。故下偈云「心若滅者生死盡」,即妄滅也,非心體滅。三約一切相智觀,即當第二依止觀,明此緣集依於二種:一依第一義,已如前說。二依心識,即是今文。前唯約淨,此通染淨,依義如前。又前即依真起妄,此則顯妄依真。
这段佛经讲述的是大悲观中的修行方法,主要是指出凡夫因为愚昧和颠倒的认识,应当在阿赖耶识和阿陀那识中寻求解脱。阿赖耶识,也称为藏识,它能够储藏所有杂染的法,因此我们的自我观念和爱恋等执着都储存在其中。阿陀那识则是维持种子和色根的识,这两种识都是心的不同表现形式。这里强调心既有染污也有清净的一面,因此提到这两个名词是为了全面解释心的含义。如果能去除我执,阿赖耶识就会被放弃,而阿陀那识则持有无漏的种子,从而使得妄念消失,真心显现。因此,当妄念消失时,生死也就终结了,这并不是心的本质消失,而是妄念的消失。接下来的部分讲述了依靠真理和心识来理解事物的集合,这包括了清净和不清净的状态,依赖的道理与前文相同。前面的部分只讨论了清净,而这里则涉及了清净与不清净的总体,显示了妄由真起,而此处则是让妄显依真。
第三自業助成中亦三:初約相諦觀者,此下二門即當因觀。因觀有二:一他因觀、二自因觀。遠公云:「行望無明異,故名為他因。從前無明生後無明,名為自因。他因小通,自因有妨。以論云『自因觀者離前支無後支』,經言『無明因緣能生諸行』故。」今謂他因者,全賴前支生後支故,此揀自性故。大悲觀中揀於冥性,一切相觀名為方便。唯從無明生於行故,名為自因,此揀餘因能生於行。亦猶於酪定從乳生,不從石出故。大悲觀破於自在等因,一切相智顯因緣相故。三觀取意小異,文旨大同,諸德不尋論文妄為異釋。今此一門即他因觀。
在讨论自业助成的过程中,也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关于相融合的观点,接下来的两个部分则是关于因观。因观分为两种:一是他因观,二是自因观。遠公说:“行为与无明不同,因此称为他因。从前的无明导致后来的无明,这称为自因。他因虽然略有通达,但自因存在障碍。因为论述中说‘自因观者,离开前支无后支’,经文中也说‘无明因缘能生诸行’。”现在所说的他因,是完全依赖前一个阶段产生后一个阶段,这是选择自性的原因。大悲观在冥性中进行选择,所有相的观点被称为方便。仅从无明产生行为,这被称为自因,这是选择其他因素能产生行为的原因。就像在制作奶酪时,奶酪是从牛奶中产生的,而不是从石头中产生的。大悲观打破了自在等因素,所有相的智慧显示了因缘的关系。这三种观点虽然在取意上略有不同,但文意大体相同,各种德性不应追求论文上的不同而错误解释。现在这一部分主要讨论的是他因观。
經明各有二業,則一是自業、二是助成。而竝云他者,特由無明迷於所緣方為行因,若了所緣寧起妄行?又初明自業,顯是他義;二明生後,顯是因義。餘十一支倣此思準。然生起之因即增上緣,以緣名因,從通義說,於四緣中諸支相望增上定有故。《緣起經》及此文中唯明有一,餘之三緣有無不定,故略不明。謂愛望於取、有望於生,有因緣義,以愛增為取、識增為有故。若說識支是業種者,行望於識亦作因緣,餘支相望無因緣義。而《集論》說無明望行有因緣者,依無明時業習氣說無明俱故,假說無明實是行種。
《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依現愛取唯業有說。上四位相望明有因緣,初二定實、次一不定、後一假說。無明望行、愛望於取、生望老死有餘二緣,並以現行相望,無間引生故,行等思心可反緣故。有望於生、受望於愛,無等無間有所緣緣,以種望現故,所生現行却緣種故。餘支相望,二俱非有。此中且依隣近順次,不相雜亂。實緣起說,異此相望為緣不定,以其逆順各有次第及超間故。為緣既多義不同,經約揀要從定有說,又約因言已含餘三。其十二支各初自業不異前之二門,論主唯解老死二業者,以此難故,舉一例諸。
然無明無因、老死無果,故前十一各與後支為生起因。老死無果,與誰為因?經文意顯與無明為因,則無明非無因、老死非無果,故云不覺知,故相續不絕。不覺知者,即無明也。是以十二因緣猶如尋環如汲井輪無有斷絕,反顯若能覺知則無復生死。論主總以二業為後生因,故云壞五陰身,能作後生因,以不見知故。能作後生因,意明前陰但滅則後陰生,故初為因。後意不知,即是無明,無明為因則十二支相續不絕。不見此意徒自云云。二約大悲隨順觀四觀之中,此下四段明第三異道求解脫。論云「顛倒因有三種,性因、自在因、苦行因,及無因。
」此有四因,如次四門破之。前三是邪因,故併云顛倒。一性即冥性,謂僧佉計此為所知因,謂知此冥性即得解脫故。前云異處求解脫,顯其理非,此中雖云所知,意取行非。二即迦羅鳩馱計自在天為所求因,謂自在天瞋,眾生受苦;自在天喜,眾生受樂。求其喜故。三刪闍夜計苦行為所修因,但修苦行以酬往業則得解脫故。四無因,即阿耆多計眾生不由因得,萬法自然,若知此者便得解脫。眾生於上邪因無因異道中求,經欲以正折邪,故舉四門令於中求,不應於上邪見中求。此門即破冥性,謂因緣有支各二種業而能生彼因緣事,不由冥性,故斷前支緣則後支不續,一生之中便得解脫,汝之冥性縱八萬劫知亦無脫期。三約一切相智觀,即當第三方便觀,謂因緣有支各有二業為起後方便,若滅前前即不生後後,是解脫方便。
第四不相捨離中,三門同前。初約相諦,即當自因觀。自因之義已見上文。又論云自因觀者,無明等自生因觀緣事故。謂離前支無後支故,如不離無明有行等,則無明唯是行自因也。以是自故令行不斷,以是因故但云助成。若唯不離無明有行,則成太即,不應言無明緣行。若全離無明有行,則成太離,無明則非行因故。論云「異則不成,不即不離則名自因。」亦二義成矣。故論主引《中論》偈云「眾因緣生法,是則不即因,亦復不異因,非斷亦非常。」初句汎舉也。次句以是所生,非能生故。亦復不異因者,從於能生生所生故。
非斷亦非常者,不即故不常,不異故不斷。又不即因故果不斷因不常,不異因故果不常因不斷。又以不即故因果俱不斷,不異故因果俱不常,非無因常故。又亦反此,非相續常故。又以不離是不即故,即不常為不斷,思之。文中先順、後逆。順中而論云「無明有二種:一子時、二果時。」是中子時者,令行不斷,有二種義故。緣事示現者,子是種子、果是現行,現行之果雖前已謝故不取之,種子續故令行不斷,能助成行故取子時。亦可初起無明名之為子,遷至行時名之為果。由前等引之力令行不斷,助成行故偏取子時。餘十一支皆有二時,例此可了。
後逆觀,論云「先際後際滅,中際亦無,是故不說」者,十二因緣不出三際,過未既無,中豈得有?是故不說有不斷、助成義。又不說者,滅則滅前諸義,故不假說子果等殊。二約大悲隨順觀破顛倒因中,以自在天為眾生因。今以無明等為行等因,尚不從於餘支,豈得從乎自在。三約一切相智觀,即當第四因緣相觀。有支無作故者,既由前前令後後不斷助成後後,則後後無性,何有前前能作後後?即以無作為緣之相,是種智境。
第五三道不斷。一依論相諦中六觀之內名攝過觀,謂以三道攝十二支,則顯有支但攝於苦因果過患,業惑是因,苦即是果,亦有順逆。初順觀中,文含二義:一約三世,則過去無明、現在愛取名為煩惱。雖同煩惱,過去迷於本際與無明名,現在牽生後果由於愛取,從其本末隱顯互彰。行有是業者,宿業名行、現業名有,雖同是業,過去已定,當相名行;未來未有業能有之,功能立稱。現在五果未來二果同皆是苦,現報已定當相受名,未來來起從過患立。若約二世,前十同世,則煩惱有二能發能潤。
雖諸煩惱皆能發潤,於發業位無明力增、潤業受生,愛取力勝各偏受名。以無重發,唯一無明數數溉灌,故分愛取。業亦有二,未潤、已潤。未潤名行,初造作故;已潤名有,近生當有故。若總取識等種為所潤,則亦苦攝,故《唯識》云「有支一分是業所攝。」就苦七中,五約種說、二約現行。種位難知,依當果位別顯為五;果位易了,故唯立二,竝如前說。三道皆言不斷者,謂從三煩惱生於二業,從彼二業復生七苦,七復生三故如輪轉,如淨意菩薩十二因緣論廣明。後「前後際」下逆觀,分二:初明對治斷,謂斷前際無明行及後際愛取有,則七苦不生。
後「如是三道」下明自性斷。故淨意云「一切世間法,唯因果無人,但從諸法空,還生於空法。」是則生滅因果如二束蘆互相依立,不能獨成,則知無性,二我俱空。二約大悲觀中,即當破異道求中苦行因計。謂以業惑而為苦因,欲求脫苦當斷業惑,反修苦行是起妄業,計苦行心即是煩惱。如是妄想,寧是解脫樂因?三一切相智觀中,即第五入諦觀,三道苦集諦故,謂業惑皆集故。《瑜伽》云「生老死現法為苦,識等五當來為苦」者,五約種說故。《唯識》云「十二皆苦諦攝,取蘊性故,五亦集諦業煩惱性故。」此則業惑通於二諦。約其逆觀即滅道諦,滅分別心亦即道故。又體三道即性淨三德涅槃佛性,一實諦故。
第六三際輪迴。初約相諦名護過觀,謂說三際,護三過故。三際不同,諸教三說:一依唯識,合能所引、開能所生故,前十現在、後二未來,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七與愛等三或同或異,謂生報定同、後報便異。若二三七,各定同世。如是一重因果,足顯輪轉及離斷常。此則但以二世具十二支,不許三世兩重因果。若爾,云何三際?今之二果乃是前際十因之果。二依《智論》、《俱舍》生引俱開,初二過去、次八現在、後二未來,故成三世。現八之中,前五是果酬於過去,後三是因復招未來,則二重因果各具三道,可得抗行。
三依此經意明三世,故開能所引為前中際。為遮前七定同世故,復示眾明迷本際故。二屬過去,合能所生,總為後際。為遮愛等但是潤故,示因招果,令厭因故以因從果。五屬未來,則能所引生及所發潤皆容互有。經無生死者,同許為果,略不明之,論經具也。明文昭然,何為唯取二世不受三耶?已知大意,次正釋文。文有順逆。順中有二:先明一往三世、後「於是」下明流轉三世。今初,云無明緣行是觀過去者,觀有二義:一觀現在生是過去二因所作、二則知識等是彼過去當來之果。因果相屬反覆相成,如是方名見過去因義,能防三過。
言識乃至受是觀現在者,亦有二義:一觀現在識等由過業得;二復知識等能得未來果報,以不得對治依起愛等故、現在目覩故,分兩向明其二義。言愛乃至有是觀未來者,此未來因決得來果,一往定故。二流轉三世者,謂不得對治復有後世,於後世上轉生後世,後後無窮。已知三際,云何護過?謂外與內因緣之法立三種過:一者一切身一時生過。何以故?無異因故。此過從前自因而生,謂既無自在等而為異因,唯無明行為識等因。行有多種,何以不得六道齊生?二者自業無受報過。何以故?無作者故。此過從於無作緣生,作者即我。三者失業過。
何以故?未受果報,業已謝故。此過從於無常緣生。此上辨過。云何護耶?若見三際則能護之。然過去業有三種義,故不得報:一未作、二作已未潤、三得對治。今無明緣行則顯已作,現識等五則顯已潤,已受愛取有三則知未得對治。於已作業既有潤未潤,殊斯為異因,已潤則受生報、未潤則受後報。潤未潤殊,豈得六道一時齊受?此為異因,何用自在?既自造異因、自招二報,非他身受,何言自業無受報耶?假者自造,何用我耶?若已作業不得對治,潤則便生,知業不失。因雖先滅,勢力續故,現見得報,不可言失。三過度矣。
後「無明滅」下逆觀,即得對治義。此滅則彼滅,是觀待斷。又因觀能滅,揀自性滅,故云觀待。然十二緣三世並備,但隨化迹隱顯分三,令知過去因招今苦器。今斷愛等,當果不生,則愚癡絕命於慧刃、愛水焦乾於智火,高羅四開於六趣、無生超逸於八極矣。二約大悲隨順觀,治異道求中無因之見,示三際因果,既先際二是中際五因,中際之三是後際二因,若無如是等事,眾生亦無。斯因有矣,何得言無?三約一切相智中當力無力信入依觀,論云「先中後際化勝故。」謂此三際為因義邊皆名有力,為果義邊名為無力。若約三世,前際於現五有力、於當二無力,中際愛等於當二有力、於現無力。以斯三際化彼凡夫,令信入依行,化中之勝。如是窮究,為種智境。
第七三苦聚集。初約相諦。即當六觀之中第五不厭厭觀。論云「厭種種微苦,分別所有受皆是苦故。」此約微細行苦。又云「及厭種種麁苦故」,此約壞及苦苦,皆凡夫不厭,菩薩厭故。又初微苦,二乘不厭,菩薩亦厭。二乘雖知捨受行苦,不窮委細有無量相及變易苦,故云不知。文中亦有順逆。順中,從相增說以配三苦。前五遷流相顯,名為行苦。觸受二支觸對生苦,故云苦苦。餘但壞樂,故名壞苦。老死壞生亦名壞苦。若準《瑜伽》、《唯識》,十二支全分皆行苦攝,有漏法故。十二支少分苦苦攝,十二支中各容有苦故。
十一少分壞苦所攝,以老死位中多無樂受,依樂立壞所以言無。若約壞生,如今經說。若依捨受以立行苦,則除老死,老死位中無容捨故。以此三苦從三受生,謂苦受生苦苦、樂受生壞苦、捨受生行苦故。二苦皆言少分者,十二支中具三苦性,若是二苦必是行苦,故言全分。有是行苦而非二苦,又是二苦各不攝二,故云少分。逆觀可知。二約大悲隨順觀,此下四段當第四求異解脫。謂不識真解脫,求三界苦等為解脫,故名之求異。真解脫者,有四種相:一離一切苦相、二無為相、三遠離染相、四出世間相。
此四即涅槃樂常淨我,故《涅槃》云「於世間法自在遠離,名為我故。」故下四段經,明其但有四妄而無四德。今此明其有苦無樂,故論云「彼行苦事隨逐,乃至無色有縛。」彼計無色為涅槃者,豈非妄苦耶?三約一切相智,此當第七增上慢非增上慢信入觀。不如實知微苦我慢即增上慢,若知微苦,非增上慢。不知令知,名為信入。
第八因緣生滅,亦名從緣無性。初約一切智觀。此下三門皆明深觀,謂四句求緣皆無有生,無生而生,故曰深觀。此門明不自生、不他生,第九門明不共生,第十門明不無因生。釋此四句,略有二意:一破邪、二顯理。理外妄計曰邪。邪亡則理顯,理顯則惑亡,反覆相順。然自他等四是計是依,不之一字是藥是理。窮生之理不出自等,自等若無生將安寄?故以不不之,則惑亡理顯。然其所計,略有三類:一者外道,謂冥性為自、梵天為他、微塵和合為共、自然為無因。又此四計亦是僧佉、衛世、若提子、勒沙婆也。
二小乘,同類因為自、異熟因為他、俱有因為共、計無明支託虛而起亦曰無因,上計亦通大乘執相之者。三約大乘,果法為自、眾緣為他、合此為共、離此為無因。又賴耶自種為自、眾緣為他、合此為共、離此為無因。又法從真起為自、從妄起為他、合此為共、離此為無因。所計雖眾,但顯正理,諸計自妄。顯理復二:一約無生以顯深觀、二約生無生無礙以顯深觀。先中,略為二解:一約展轉釋,法從緣故不自生。既無有自,對誰說他?又一切法總為自故,又他望於他亦是自故,既無有他,故不他生。
自他不立,合誰為共?有因尚不生,無因何得生?二約因緣形奪釋,故《對法》云「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論解同此。若爾,自種有故則是自生,豈曰無生?此乃假自破他,非立於自。次句假他遣自,故《中論》云「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也。下二句例然,惟審詳之。二約無礙者,但因緣生果各有二義,謂全有力、全無力。緣望於果,若全有力,則因全無力,故云因不生緣生,故云不自生。二因望果全有力亦然,故云緣不生,自因生故,故不他生。三二力不俱,故不共生。四二無力不俱,故不無因。
此復二義:一約用,則力用交徹有相入義,謂有力攝無力故。故〈十忍品〉云「菩薩善知緣起法,於一法中解眾多,眾多法中解了一」等。二據體有空不空,有相即義,謂非但因力歸緣,亦乃因體由緣而顯,全攝同緣,因如虛空。故上文云「一即是多多即一」等。力無力必俱故常相即入,是為無盡大緣起甚深之觀。文中亦有順逆。初順觀中,經云無明緣行者,牒也。無明因緣能生諸行者,釋也。論云「有分非他作,自因生故。」此以不他生釋經因字,謂如行支唯從無明,故云自因,即上自因觀也。二者非自作,緣生故。
此以不自生釋經緣字,謂行支但假無明為緣,非有行自體在無明中從自而生,即他因觀。但取揀餘不親生故名因,顯前非後,疎故名緣,非謂四緣之因緣也。餘並可知。二約大悲觀,即異求中計非想等以為涅槃,又計妙行為解脫者,非是常德但是生滅,故可悲之。三約一切相智觀,此及後門名無始觀。此有二意:一若約俗說,因緣為生滅之本,生死無際故因緣無始。二約真說,見法緣集無有本性可依,故名無始,即《淨名》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故。染淨真性皆無始終,顯染可除,但云無始,餘如別說。論云「中際因緣生故後際生」,即舉此第八門。隨順縛故即第九門,謂但一念從緣生即是不生,故無始也。不言初際生者,意顯無初故。今不起妄,即不生故。
第九生滅繫縛者,亦名似有若無。初一切智觀中明不共生,文中三:初順觀,經中但明無明為緣,縛行令行繫屬無明,斯則緣生而為不共者。論云「非二作,但隨順生故、無知者故、作時不住故。」意謂但行順無明,緣不得不生。互無知者,故非二作。若爾,但隨順生即是共生,何要知者?故末句云「既從緣生則念念不住,誰為共耶?」此同《對法》無作用故。又《中論》云「和合即無性,云何和合生?」次「無明滅」下逆觀,謂滅但滅於繫縛,既無共生,安有共滅?言有生滅,皆是繫縛。三類餘可知。二約大悲觀,謂彼外道異求非想天等為解脫者,菩薩觀之但是染縛,非是涅槃真淨之德。三約一切相智觀,明無始觀中隨順縛故而生,非有本也。
第十無所有盡觀,亦名泯同平等。三觀之中,初一切智觀,即深觀中顯非無因。經亦三節,初順觀中,由行從無明緣生,緣生即無性,故云隨順無所有。次逆觀中,滅亦緣滅,緣滅無滅方順盡滅之理。然論經順觀云是隨順有者,顯無性緣生故,不能不有。二經雖殊,同明緣生,故非無因。無因何失?若無因生,生應常生,非不生也。何以故?無定因故。此即縱破。亦可恒不生。何以故?無因生故。此即奪其生義。故無因生,非佛法所樂,以無因能生大邪見故。二約大悲隨順觀,即求異解脫中外道計非想無所有處等為涅槃。以順有故,非是出世故,無我德而妄計解脫,故可悲之。三約一切相智觀,當第九種種觀。此即世諦觀,由隨順有故。有欲、色、無色愛等之殊,故云種種。即真順有,未失順無。上來別釋十門竟。
自下第三總結十名。既云逆順觀察,則前二門闕逆觀者,乃文略耳。然此逆順,若《對法》第四名為染淨,染淨中各有逆順。論云「雜染逆順故,清淨逆順故。染中順者,無明緣行等故。逆者,謂誰老死集乃至無明故。」《緣起經》云「由誰有故而有老死?如是老死復由何緣?」初句推因,後句審因。清淨逆順者,無明滅則行滅,順也。由誰?滅無故,老死滅無,逆也。今文略無,但約染淨為逆順耳。言諸緣起者,十二非一曰諸。前前為緣,令後後起。又由煩惱繫縛,往諸趣中數數生起,故名緣起。亦云緣生,生即起義。亦約果說。
餘如《瑜伽》第九、第十三、十一、九十三,《唯識》第八。上來多依此諸論解。十名可知,然各攝三觀,體勢星羅,今重以十門本意收攝。初門明染淨因起、二明緣起本源、三因果有空、四相成無作、五陳其諦理、六力用交參、七窮苦慢除、八形奪無始、九有無無本、十真俗無違。復收十門不出五意:初門迷理成事、次門理事依持、次六成事義門、第九事理雙泯、後一事理無礙,故唯四門不出事理。若從事理無礙交徹,則涉入重重;若依事理逆順雙融,則真門寂寂。故法性緣起甚深甚深。即此因緣名因佛性。觀緣之智即因因性,因因至果成菩提性,因性至果成涅槃性,因果無礙是緣起性。惟虛己而思之。
自下大文第三「佛子菩薩至以如是」下明彼果勝。亦前攝正心住故知緣生,此下攝善現行故,三空等現前。依論云果者,有五種相:一得對治行勝及離障勝、二得修行勝、三得三昧勝、四得不壞心勝、五得自在力勝。各有佛子以為揀別,唯第二段有二佛子。初中分二:先明對治勝、後「菩薩如是」下明離障勝。今初,即三解脫門,亦名三三昧。三昧即當體受名,解脫依他受稱。此三能通涅槃解脫,故名為門。文中二:初牒前、後正顯。今初,意通五果,由前十觀得此三空等果故。謂以三空觀緣得第一第三果,三悲觀緣得第二第四果。
三望於初,初是能治、三是所成。四望於二,二是能修、四是堅固。第五通從二觀而生,亦可展轉而生,由有治故離障,離障故行勝。有治故三昧勝,三昧勝故心不壞,心不壞故得自在也。二「知無我」下正顯三空。三空各有別顯、總結。初空門中,別顯有三:初三句明眾生空、次自性空明法空,此上二句明二我體空;三無作受,顯二我作用空,由體空故,並不能作因受果。結云現前者,智與境冥故。二無相門中亦三:一者滅障,即觀諸有支皆自性滅。謂若入空門不得空,亦不取空相,則事已辦。若見法先有,後說為空及取空相,非真知空,故名為障。
故修無相,了自性滅,則不取空障。二所以不取者,得對治故。謂知空亦復空,名畢竟解脫。三既有能治治於所治,則念想不行,故云無有少法相生,能所斯寂,則無相現前。三無願門亦有三種相:一依止,謂依前入空無相,方得無願故;二體即無有願求,不求三界等故;三勝即大悲化生,勝二乘故。又上三空通緣諸法實相,觀於世間即涅槃相故,亦不同二乘。餘如《智論》二十二說。第二明離障勝中,先牒前修,由修得離故。初離三想是空門所離,次離有無想是無相門所離,亦無願門所離,不見有可求故。
已知離障,云何為勝?經中三句次第勝五四地,及此地方便故。謂於五地中,以十平等深淨心,遠離四地身淨我慢,此用深空滅離二我,故此勝也。二四地中,以道品治三地中正受出沒等慢,此用空觀以離作受故勝。三此地方便,但用十平等破顯有無,今此地滿,用深無相破遣有無,一切蕩盡,故此勝也。
第二「大悲轉增」下修行勝,中二:先總明修心,悲增心中修,故是利他心為未滿。「菩提」下兼於自利,亦修所為。言悲增者,前觀十平等已起三悲,今十門觀緣,彌悲眾生纏於妄法。後「作是念」下別顯。於中二:先明修行、後「而恒」下明修勝。今初,又二:先發勇猛修行,謂勵志始修故;後「佛子」下明丈夫志修,行果決終成故。又初則悲智勇修,後則窮證性相。今初,先智、後悲。智中,先知、後厭。初中,上二句明緣有合離,謂業惑相資有為方生,如無明緣行等。後二句明緣有具闕,集即是具,謂業惑隨闕必不轉生,如雖有行無愛潤等。後「我如是」下厭。既知有為苦過,必斷和合集因。「然為」下修悲益物,不盡有為。二丈夫志修中,初厭相,見彼有為多過,是對礙法,故厭之。後「無有」下證性,由了有為自性同相,本無生滅,便能滅於對礙而與理冥。
第二修勝者,謂不住勝相現前故。有三種勝:一初二句明般若因勝,以是不住,所以躡前大智而起悲故。二「即得」下般若體現勝。般若是通名,無障礙智是別稱。無礙佛智雖未成就,今般若能照此智,此智前相名曰光明,光明即門也。三「成就如是」下明般若用勝,亦是不住之相。謂上二句涉事不失理,故不住有為;後二句見理不壞事,故不住無為。即有為涅槃平等證故。「以菩提」下不住所為,智慧助道未滿足故。不住有為,功德助道未滿足故。不住無為,又俱未滿,故俱不住。廣如《淨名》下卷。《大品》中亦云「菩薩念言:今是行時非證時」故,即此所為亦是所以。
第三明三昧勝,中二:先明空定、後「如是十無相」下例顯餘二。前中復二:先舉十上首、後「此菩薩」下總結多門。今初,十中論分為四:一除第四,前五名觀;二以第四名不放逸;三以第七名得增上;四以餘三名為因事。今初。觀是觀解。前三就相觀空:一入空者,是人空,亦是總句;二即法空;三即取前二空為第一義,觀之亦空。後二就實觀空,謂四觀本識空,如來藏包含無外,故云大空。五觀七轉識不離如來藏和合而起,皆無自體,故云合空。《楞伽》云「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又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也。
二不放逸者,依解起行,行修究竟,故名第一。論云「分別善修行,故自分第一也。修行無厭足,故勝進第一也。」三得增上者,因修成德,功德起故。四因事者,依德起用故。有三種用:初一自利,名智障淨因事。謂分別是智障,今得如實空,能淨分別。後二利他:一教化眾生因事。依空起悲故,不捨離二願。取有因事,由得空故,故離染。隨順有故,不離諸有。上依論解已為深妙。又此十空,與《涅槃經》十一空多同少異,更依釋之。前八證實空、後二起用空。入空即彼內空外空,內外十二入故。自性即性空,非今始無故。第一義空,名義全同。
第一空者,彼名空空,謂前空但空第一義,今明若有若無本來自空故。彼經云「是有是無是名空空。是是非是是是名空空。」謂是非亦當體空故。如是空空,乃是二乘所迷沒處,十地菩薩通達少分,故名第一,今亦約少分也。大空名同,彼名般若波羅蜜。合即內外空也。合無合故起,即有為空。八即無為空,如實即無為故。不捨等二,名義俱別。若欲會者,九即無始空,無始不離生死而即空故。十即無所有空,謂離與不離皆無所有故。餘結等可知。
第四不壞心果。此下二段,亦即攝隨順堅固一切善根迴向。此為進善,後起大行。今初。不壞心者,由障滅行成,若智若悲皆不退壞。文有十句,初總、餘別。別有九種不壞:一信理決定、二行堪調柔、三不怖甚深、四自乘不退、五勝進無息、六泯絕自他、七利生無邊、八上求地智、九巧化眾生。亦可對前十三昧心以明不壞,恐厭繁文。九並堅固,皆云不壞。十皆具足,名悉圓滿。
第五自在力勝,中二:初顯其相、後「佛子」下結其分齊。前中十句,初總、「不懼」下別。總云此心者,此前十心順佛菩提者,能深入趣向故。論云「得般若波羅蜜行力勝,能深入故。」則知此前十心皆是般若現前心也。別中九句,依上十不壞心而得自在趣向。一不懼異論,即能伏他力。二上入智地,名斷疑力,得法空故。三自乘不動力,以離小故。四密處決信力,趣鏡智故。此與前二前却者,此二相成故。五諸魔不壞力,以精進故。六治惑堅固力,住智明故。七遍治力,具三空故、處有不染故。八化生力,即前第九方便相應。九智障淨力,即前上求智。地前智居中,導二悲故;此智居後,顯悲智相異故。
第二結中,由般若現前故,順忍明利。言第三者,三品忍中為最上故。
第二位果中,三果同前。就調柔中分四:初調柔行、二教智淨、三別地行相、四結說地名。前中有法、喻、合。法中三:初鍊行緣、次「悉以」下能鍊行。於中「聞已受持」下是得義持,三昧慧光是所持義。隨順修行,此句示現得義持因。因何事耶?謂因依前三昧勝故,得如實奢摩他等憶持不捨,正顯能持。又「得已」下亦是所持。三「經於」下明所鍊淨。轉更明淨者,解脫彼障故,又由前證得彼佛法藏義故。喻中,真金喻證,亦喻信等。瑠璃,喻方便智,由方便智數磨,令出世證智發教智光轉勝前也。合中,方便慧即上不住道,合前瑠璃。隨逐觀察,合數磨瑩。
轉更明淨者,般若現前故。轉復寂滅者,證智脫彼障故。二「譬如月」下明教智淨,以月光寬大勝於前地,但取月輪為喻也。四種風輪者,〈出現品〉有能持等四種風輪,非今四輪,以彼不是壞散風故。有散壞風復無四種,未見經論不可定斷。且就義釋:即四時之風,春曰和風,喻煩惱魔順愛心故。夏曰炎風,喻於蘊魔多熱惱故。秋曰凉風,亦曰金風,喻於死魔果熟收殺故。冬曰寒風,喻於天魔敗藏人善故。行四魔行即是魔道。餘文可知。攝報中言聲聞難問無能屈者,已知二乘緣諦等故。
第三重頌。二十二頌分三:初十七偈頌位行、次四頌位果、後一結說。前中三:初二頌一句頌勝慢對治、二有十偈三句頌不住道行勝、三有四偈頌彼果勝。二中有三:初一句頌總顯心境;次九偈一句頌別明觀相,即為十段。第一有二偈半頌有支行列。二一偈頌攝歸一心。既云心滅,則生死盡,故知不可唯約真心。以真妄和合是說依心。即真之妄既滅,即妄之真不無,故《起信》云「但心相滅,非心體滅。」三一偈頌自業差別。四半偈頌不相捨離。五半偈頌三道不斷。六一偈越頌第七三苦聚集。七一偈却頌第六三際輪環。八半偈越頌第九生滅繫縛。九有半偈却頌因緣生滅。十有三句頌無所有盡觀。第三「十種」下五句頌總結十名。三「如是」下頌彼果勝中,初二頌對治勝、次一頌修行勝、次半偈頌三昧勝。後二句通頌後二勝,以義通故。位果等可知。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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