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關要

清 德基輯16卷CBETA X0720大于一万字 41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毗尼關要卷第十六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八七滅諍法。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勸持。
今初。
諸大德。是七滅諍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若比丘有諍事起。即應除滅。
釋 諍有四種。一言諍。二覓諍。三犯諍。四事諍。
言諍者。謂辯法相是非邪正。即引十八事。法非法。乃至說不說。各執己見而生其諍。諍由言起。故曰言諍。
覓諍者。比丘犯過。理須為除。制有三根五德。舉彼破戒破見破威儀。同來詣僧。伺覓前罪。令其除殄。因彼舉覓前罪。遂生於諍。諍由覓生。故曰覓諍。
犯諍者。由犯七聚過慝在懷。宜須懺蕩。罪相難識。詞各紛紜。遂生諍競。由犯生諍。故曰犯諍。
事諍者。由前三諍中事而生諍。名為事諍。是中言諍。以二毗尼滅。謂現前多人語。或但一毗尼滅。謂現前。覓諍共四毗尼滅。謂現前。憶念。或現前不癡。或現前罪處所。犯諍共三毗尼滅。謂現前。自言治。或現前草覆地。事諍以一切毗尼滅。隨所犯故。律云。有犯毗尼。有諍毗尼。謂所滅之病是其四諍。能滅之法是七毗尼。謂現前等七毗尼。能滅四諍。故曰七滅諍也。
律云。比丘有十法者。應差別平斷事。一持戒具足。二多聞。三誦二部毗尼極利。四廣解其義。五善巧言語。辭辯了了。堪任問答。令彼歡喜。六諍事起能滅。七不愛。八不恚。九不怖。十不癡。
第四分云。佛告比丘。以二十二種行。知是平斷事人。具持二百五十戒(一)。多聞善解阿毗曇毗尼(二三)。不與人諍(四)
亦不堅住此事(五)。應呵者呵然後住(六)。應教者教然後住(七)。應滅擯者滅擯然後住(八)
不愛(九)。不恚(十)。不怖(十一)。不癡(十二)
不受此部飲食(十三)。亦不受彼部飲食(十四)。不受此部衣鉢坐具針筒(十五)。亦不受彼部衣鉢坐具針筒(十六)
不供給此部(十七)。亦不供給彼部(十八)。不共此部入邨(十九)。亦不共彼部入邨(二十)
不與作期要(二十一)。亦不至彼後來後坐(二十二)。僧祇云。比丘成就五法。能滅諍事。知是實非是不實。是利益非不利益。得伴非不得伴。得平等伴非不得平等伴。得時非不得時。
有二他邏他。一者自護心。見他是非。作是念。業行作者自知。譬如失火。但自救身。焉知他事。二者待時。見他諍訟相言作是念。此諍訟相言。時到自當判斷。是名二他邏他。共此眾法食味食。亦共彼眾法食味食。或請斷當事。
或不請而斷當事(亦作闥賴吒。薩婆多云。闥賴名地。吒利名住。智勝自在。於正法不動。如人住地。無傾覆也)。十誦云。闥利吒比丘取諍時。應以五事觀。此中誰先來持戒清淨。誰多聞智慧善誦阿含。誰於師如法。誰信佛法僧。誰不輕佛戒。
烏迴鳩羅比丘有十事僧應差(薩婆多云。烏迴名二。鳩羅名平等心無二。其平加秤也)。知諍來往處根本。善知諍。能分別諍。知諍起因緣。知諍義。善滅諍。滅諍已更不令起。持戒清淨。多聞。多智。
闥利吒比丘行有二十二法。當知是利根多聞。一善知事起根本。二善分別事相。三善知事差別。四善知事本末。五善知事輕重。六善知除滅事。七善知滅事更不起。八善知作事人有事人。九有教勅力。十能使人受力。十一有方便輭語力。十二亦能使人受。十三有自折伏力。十四亦能使人受。十五知慚愧。十六心不憍慢。十七無憍慢語。十八身口意無偏著。十九不隨愛行。二十不隨瞋行。二十一不隨怖行。二十二不隨癡行(此謂能滅諍者是也)。十誦云。
有六諍本(律云六諍為根也)。一瞋恨不語。二惡性欲害。三貪嫉。四諂曲。五無慚愧。六惡欲邪見(此之六事能生諍。故曰諍根本也)。律攝云。若有諍事起。當以七法順大師教。如法如律而除滅之(是謂諍事起。即應除滅也)
二別列戒相。分七。初現前毗尼至七草覆地法。
○第一現前滅諍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比丘同學。
梵網經云。應生慈心善和鬪諍。
律攝云。此等皆由他詰問事不忍他詰譏嫌煩惱。制斯學處(自下六戒咸同不復重出)
緣起處。
佛在舍衛國。
起緣人。
迦留陀夷與六群。往阿夷羅提河中浴。迦留陀夷浴竟上岸。著六群衣。謂是己衣。不看而去。六羣洗浴已上岸。不見己衣。正見迦留陀夷衣。即言。迦留陀夷偷我衣。人不現前。便作滅擯羯磨。迦留陀夷聞已。有疑。即往白佛。佛問言。汝以何心取。答言。謂是我衣。不以賊心。佛言不犯。不應不看衣而著。不應人不現前而作羯磨及訶責羯磨等。若作羯磨不成。得突吉羅。自今已去。為諸比丘。結現前毗尼滅諍。
所立戒相。
應與現前毗尼。當與現前毗尼。
釋義 現前者。法毗尼人僧界。云何法現前。所持法滅諍者是(持者受持也。謂持修多羅藏)。云何毗尼現前。所持毗尼滅諍者是(謂受持毗尼藏)。云何人現前。言義往返者是(謂起諍者二俱現前)
云何僧現前。同羯磨和合集一處。不來者囑授。在現前得訶而不訶者是(和合同集。名之為僧。滅諍須僧現前秉法。故云僧現前)。云何界現前。
在界內羯磨作制限者是(謂豎標唱相所結之界。凡欲秉法。盡齊限集僧。令無別眾之咎。今滅諍必須現前界內集僧作法。故曰界現前也)。言諍以二毗尼滅。謂現前多人語。或但一毗尼滅。謂現前。
若一比丘在一比丘前。好言教語。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汝當受是忍可。若作如是諍事得滅。是為言諍。以一滅滅。現前毗尼。不用多人語也。若一比丘為二比丘三比丘為僧亦如是。
乃至僧為一比丘二比丘三比丘為僧亦如是(是中現前義。若能滅者。四人以上。其法毗尼人僧界五種。一不現前。則不名現前毗尼也。若能滅者。或但二三比丘。一比丘唯以法毗尼人三種現前僧界二種不現前。亦名現前毗尼也)。十誦云。現前滅諍有二種非法。若非法者。約勅非法者令折伏。與現前毗尼。若非法者。約勅如法者令折伏。與現前毗尼。
有二種如法。若如法者。約勅如法者令折伏。與現前毗尼。若如法者。約勅非法者令折伏。與現前毗尼。
定罪 若諍事如法滅已。後更發起。波逸提(若應與不與。不應與而與。突吉羅)
會詳 摩得勒伽云。十種不現前作羯磨。一覆鉢。二捨覆鉢(謂白衣罵謗比丘等。僧為作覆鉢羯磨。不共往返受食。若自見過。須詣僧中。乞求捨者。僧為解不現前羯磨。為治罰俗人。但遙作不令現前也)。三學家。
四捨學家(前第三悔過法。中所明)。五作房(謂以故房與居士修理。僧應作白二法與之。此亦不現前作)
六沙彌(謂擯惡邪沙彌。令眼見耳不聞處立。亦不現前)。七狂(作癡狂羯磨。謂由彼失本心故。無所識知。不須現前)。八不禮拜。九不共語。
十不供養(此三羯磨。謂比丘觸惱比丘尼。聽尼為比丘作此三種羯磨。亦聽遙作。勿得令比丘現前而治罰也。律中又有四法不現前。剃髮。出家外道共住。授式叉尼戒。剃髮是最初入僧伽中。欲作單白。為彼剃髮。令彼至眼見耳不聞處立之故。與出家作單白亦爾。與外道四月共住。亦遣至眼見耳不聞處與之故。與式叉摩那授戒。亦應遣至眼見耳不聞處受之故。此法在尼部中作。合前論中。共有十四種不現前。餘一切羯磨並須現前)。現前毗尼竟(此滅言諍)
○第二憶念滅諍法
緣起處。
佛在王舍城。
起緣人。
沓婆摩羅子不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時諸比丘皆言犯重罪。即問言。汝憶犯重罪不。彼不憶犯重罪。答言。我不憶犯如是重罪。諸比丘故問不止。彼作是念。我當云何。白佛。佛言。自今已去。聽為沓婆摩羅子作憶念毗尼白四羯磨。
所立戒相。
應與憶念毗尼。當與憶念毗尼。
釋義 憶念毗尼者。彼比丘此罪更不應舉。不應作憶念者是(謂諸比丘數數詰問其罪。彼不憶犯。固問不止。佛令僧為作憶念毗尼。令彼憶念。使諸比丘。更莫令憶念。故曰憶念毗尼)。是為覓諍。以二毗尼滅。謂現前憶念。或現前不癡。或現前罪處所。
薩婆多云。此是守護毗尼。五眾盡與憶念毗尼。五篇戒盡與憶念毗尼。必白四羯磨與。比丘比丘尼現前。三眾不現前。
十誦云。有三非法。與憶念毗尼。有比丘犯無殘罪。自言犯有殘罪。是比丘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是人應與滅擯故。
又如施越比丘。癡狂心故。多作不清淨非法。還得本心。先所作罪。若僧等常說是事。是人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是人應與不癡毗尼故。
又如訶多比丘。無慚無愧破戒。有見聞疑罪。是人自言我有是罪。後言我無是罪。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應與實覓毗尼故。是名三非法與憶念毗尼。
有三如法。與憶念毗尼。如陀驃比丘。為慈地比丘尼。無根波羅夷謗故。若僧等常說是事。是比丘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是人應與憶念毗尼故。
又如一比丘犯罪發露如法悔過。若僧等猶說是事。是比丘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應與憶念毗尼故。
又如比丘未犯。將必當犯。以是事故若僧等說是犯罪。是比丘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是人憶念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是人應與憶念毗尼故。是名三如法與憶念毗尼(覓諍以二毗尼滅。現前毗尼。憶念毗尼。不用不癡及罪處所)
定罪 薩婆多云。憶念毗尼行法者。餘比丘不應出其罪過。不應令憶念。不應乞聽。亦不應受餘比丘乞聽。若彼從乞聽。突吉羅。若受他乞聽。亦突吉羅。若彼不聽。若出過罪。若令憶念。
得波逸提(此覓覓諍為舉人過罪須令憶念。既為作憶念已。不復更令憶念也。若應與不與。不應與而與。法事乖違。施法不當。得突吉羅。此滅覓諍)
○第三不癡滅諍法
緣起處。
佛在王舍城。
起緣人。
有比丘名難提。癲狂心亂。多犯眾罪。非沙門法。言無齊限。行來出入不順威儀。後還得本心。諸比丘問言。難提。汝憶犯重罪不。答言。我先癲狂心亂時。多犯眾罪。非我故作。是癲狂故耳。諸長老不須數見難詰。諸比丘故難詰不止。彼比丘作如是念。我當云何。白佛。佛言。聽僧與難提不癡毗尼。白四羯磨。結不癡毗尼滅諍法。
所立戒相。
應與不癡毗尼。當與不癡毗尼。
釋義 不癡毗尼者。彼比丘此罪更不應舉。不應作憶念者是。
僧祇云。佛言。云何名不癡毗尼。有比丘本癡今不癡。諸梵行人說前癡行。爾時應疾疾集僧。集僧已。如修多羅。如毗尼。隨此比丘事實。與不癡毗尼。以不癡毗尼。滅誹謗事。
薩婆多云。此是守護毗尼。五眾盡與不癡毗尼。或現前或不現前(如前所明)。十誦云。有四種非法與不癡毗尼。有比丘不癡狂現癡狂相貌。諸比丘僧中問。汝狂癡時有所作。今憶念不。答言。長老。我憶念癡故作。他人教我使作(一)
憶夢中作(二)。憶裸形東西走(三)。立大小便(四)。是人從僧乞不癡毗尼。若僧與是人不癡毗尼。是名四非法。
四如法者。有比丘實狂癡。心顛倒。現狂癡相貌。諸比丘問。汝憶念狂癡時所作不。答言。不憶念他不教我作(一)。不憶念夢中作(二)。不憶裸形東西走(三)
不憶立大小便(四)。是人從僧乞不癡毗尼。若僧與不癡毗尼。是名四如法(行法同前)。律云。若如是諍事滅者。是為覓諍。以二滅滅。現前毗尼不癡毗尼。不用憶念毗尼罪處所。阿難又問。頗有覓諍。以二滅滅。現前毗尼罪處所。不用憶念毗尼不癡毗尼耶。佛言有。若比丘好論議。與外道論時。得一切難。便前後語言相違。若在眾僧中問時。
亦前後語言相違。眾中故妄語。僧應與此比丘罪處所白四羯磨。若如是諍事滅。是為覓諍。以二滅滅。現前罪處所。不用憶念毗尼不癡毗尼。云何罪處所。彼比丘此罪與作舉作憶念者是(施法不當者。突吉羅)。不癡毗尼竟(此滅亦是覓諍)
○第四自言滅諍法
緣起處。
佛在瞻波城伽渠池邊時。世尊十五日布薩。白月滿時。前後圍繞。在眾前於露地坐。阿難初夜過已。白佛言。初夜已過。願世尊說戒。世尊默然。阿難即還復坐。中夜亦如是。至後夜過。明相已出。眾僧坐久。惟願說戒。佛告阿難。眾僧不清淨。欲令如來於不清淨眾中羯磨說戒。無有是處。
起緣人。
長老目連觀察眾中。以天眼清淨。見彼比丘坐。去佛不遠。往彼語言。汝今可起。世尊知汝見汝。出去滅去。不應此住。目連捉彼比丘臂。牽著門外。還白佛言。眾已清淨。願世尊說戒。佛告目連。不應如是。若於異時。亦不應如是。目連令彼伏罪。然後與罪。不應不自伏罪而與罪。自今已去。為諸比丘。結自言治滅諍法。
所立戒相。
應與自言治。當與自言治。
釋義 云何自言。說罪名說罪種懺悔者是。云何治。自責汝心。生厭離也。
五分云。慈地比丘尼以無根波羅夷法謗陀婆比丘。自言陀婆污我。即與自言滅擯。
律云。犯諍共三毗尼滅。謂現前自言治或現前草覆地。
若比丘犯罪。若欲在一比丘前懺悔。應至一清淨比丘所。偏露右肩。若上座禮足。右膝著地合掌說罪名罪種(名者。篇聚差別。種者。戒相各異。隨機羯磨云。畜長離衣三十事異也)。作如是言。
長老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犯某罪。今從長老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敢覆藏。長老憶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第二第三說。彼應語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言爾。若作如是諍事滅者。是為犯諍。以二滅滅。現前毗尼自言治。不用草覆地。
若二人三人僧中懺悔亦如是。
薩婆多云。自言滅諍法。五眾有事。及五篇戒有犯不犯事。盡自言滅諍法滅也。有十種非法。若犯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提舍尼突吉羅。自言不犯。又不犯五篇。自言我犯。是名十非法。
十如法者。有比丘犯五篇。自言我犯。若不犯五篇。自言我不犯。是名十如法(此滅犯諍違越得罪如上)
○第五覓罪滅諍法
緣起處。
佛在釋翅瘦。
起緣人。
有比丘字象力。喜論議。共外道論。得切問時。前後言語相違。於僧中問時。亦復如是。前後言語相違。在眾中故作妄語。外道譏嫌。諸比丘聞白佛。佛呵責已。告諸比丘。應與彼比丘罪處所白四羯磨。應如是與。集僧。集僧已為作舉。作舉已為作憶念。作憶念已與罪。應差堪能羯磨者作。自今已去。為諸比丘。結罪處所滅諍法。
所立戒相。
應與覓罪相。當與覓罪相(根本律作求罪自性。十誦律作實覓罪。五分律作本言治)
釋義 云何罪處所。彼比丘此罪與作舉作憶念者是。
勒伽論云。實覓罪者。先犯罪已發露。後覆藏。
薩婆多云。此是折伏毗尼。一切五篇戒盡與實覓毗尼。一切五眾盡與此毗尼。有五種非法。有比丘犯波羅夷。先言不犯。後言犯。若僧與是人實覓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是人應與滅擯故。有比丘犯僧殘波逸提提舍尼突吉羅。先言不犯。後言犯。若僧與是人實覓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是人隨所犯應治故。
有五種如法者。有比丘犯波羅夷。先言犯。後言不犯。若僧與是人實覓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是人應與實覓故。若比丘犯僧殘乃至突吉羅。先言犯。後言不犯。若僧與是人實覓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是人應與實覓毗尼故。
實覓毗尼行法者。是比丘不應與他受大戒。不得受他依止。不應畜新舊沙彌。不得教比丘尼法。若僧羯磨教化比丘尼。不應受。僧所與作實覓毗尼罪。更不應犯。若似是罪。若過是罪。亦不應作。不應呵僧羯磨。亦不應呵作羯磨人。不應從他乞聽。不應遮說戒。不應遮受戒。不應遮自恣。不應出無罪。比丘過罪。不應共同事。應調伏心行。隨順比丘僧意。若不如是行者。盡形不得離是羯磨。
僧祇云。此人盡壽應行八事。不得度人。不得與人受具足。不得與人依止。不得受比丘按摩供給。不得作比丘使。不得受次第差會。不得為僧作說法人及說毗尼人。盡壽不應與捨。
五分云。本言有二種。一可悔。二不可悔。若本言犯重。仍覆藏者。應作盡壽不可悔白四羯磨(此亦滅覓諍。以二滅滅。謂現前及覓罪相。乖違得罪如前)
○第六多人語滅諍法
緣起處。
佛在舍衛國。
起緣人。
時舍衛諸比丘諍。眾僧如法滅諍。彼諍比丘不忍可僧滅諍事。佛種種呵責已。告諸比丘。應求多人覓罪。用多人知法者語。為諸比丘。結多人語滅諍法。
所立戒相。
應與多人覓罪。當與多人覓罪。
釋義 用多人知法者語。聽行籌。
差行舍羅人白二羯磨(若諸比丘諍事現前。不能滅者。應多求知法比丘行籌滅。以籌多表語。云何多人語。用多人持法持毗尼持摩夷者是 薩婆多云。多覓毗尼者。多求因緣斷。多處求斷。從多處斷。故云多覓毗尼)。有五法。不應差使行舍羅。有愛恚怖癡。不知已行不行。反上五法應差。
有三種行籌。一顯露。二覆藏。三耳語。云何顯露。若眾中雖非法比丘多。然彼二師或上座智人。皆如法語。應顯露行籌。作二種籌。一破。二完。白言。作如是語者捉不破籌。作如是語者捉破籌。行籌已應別處數。若如法語者多。應作白。作如是語者諍事滅。若如法語者少。應作禮便去。遣信往比丘住處。僧中白言。彼住處非法比丘多。善哉長老能往至彼。若如法比丘多。諍事滅功德多。此比丘聞應往。若不往。如法治。云何覆藏行籌。若眾中雖如法者多。而彼二師及上座智人不如法。恐顯露行籌。諸比丘隨順眾中上座標首。
應覆藏行籌(薩婆多云。覆藏行籌者。行籌人心。為非法人故。望取非法者多。若在明處。助非法者。羞取非法籌故也)。云何耳語行籌。若眾中雖如法者多。而彼二師上座智人非法說。應耳語行籌。行籌時。應稀坐間容一人。身小障翳。彼比丘作耳語。語言。汝二師親厚知識已捉籌。善哉汝亦當捉籌。慈愍故。若如法比丘多。諍事得滅功德多。行捉已在一面數之。
薩婆多云。所以行籌者。事既難斷。若說一是一非。必增其惡心。故行籌於眾人前。好惡自伏。理亦無偏。
僧祇云。行籌訖。若非法籌乃至多一者。不應唱非法人多。如法人少。當作方便解坐。或前食欲至者。應唱令前食。或後食時浴時說法時說毗尼時。隨應唱之。若非法者覺。言我等勝。為我故解坐。我等今不起。要即此坐決斷是事。
爾時精舍邊。若有小屋無蟲者。應使淨人放火已唱言。火起火起。即便散起救火。乃往覓如法伴。
律云。行籌斷事時。一切僧集。不得取欲。何以故。或多比丘說非法故。一切比丘不應取欲。如行鉢法也。若不能斷。乃至彼處僧坊中。若有三人二人一比丘持三藏。四眾所重者。應到彼處。應語彼一比丘。如前次第事。具足向說。是大德比丘應作是語。不可二人相言俱得勝也。是中必一勝一負。如是語者。是名如法說。若不如是語者。是名非法說。
定罪 是諸相言比丘。若如法滅已。還更發起。波逸提。
若但訶責言。是斷事不如法。犯突吉羅。
就有德人。眾所歸伏。無不用語。設有不隨者。羞亦為諸人所笑。必受語。傳事人多說事不說人。大德比丘亦直說事是非。不說人有事。二人各自內知而伏。則勝負相現也。還發起波逸提者。以一一罪印之。令彼此後更無言。故結罪也(此一毗尼亦滅言諍也)
○第七草覆地滅諍法
緣起處。
佛在舍衛國。
起緣人。
時舍衛比丘共諍。諸比丘多犯眾戒。非沙門法亦作亦說。出入無限。後諸比丘自作是念。我曹多犯眾戒。非沙門法亦作亦說。出入無限。若我曹還自共善問此事。或能令此諍事轉深重。經歷年月。不得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滅除諍事。令僧不得安樂。時諸比丘白佛。佛言。應滅此諍事。如草覆地。為諸比丘。結如草覆地滅諍法。
所立戒相。
應與如草覆地。當與如草覆地。
釋義 草覆地。若比丘諍事。是中比丘者多犯眾罪。非沙門法。言無齊限。出入行來不順威儀。作如是念。我等此諍事。多犯眾罪。非沙門法。言無齊限。出入行來不順威儀。我等若自共尋究此事。恐令罪深重。不得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諍事滅。令諸比丘住止不安樂。彼一眾中有智慧堪能比丘。從座起。偏露右肩。右膝著地。合掌作如是言。諸長老。我等此諍事。多犯眾罪非沙門法。言無齊限。出入行來不順威儀。若我等尋究此事。恐令罪深重。不得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諍事滅。令諸比丘住止不安樂。若長老忍者。我今為諸長老。作如草履地懺悔此罪。第二眾中亦如是說。彼諸比丘應作白。如草覆地懺。如是白。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此諍事作草覆地懺悔。白如是。白已作如草覆地懺悔。是一眾中有智慧堪能者。從座起。偏露右肩。右膝著地。合掌作如是白。諸長老。我今此諸諍事己所犯罪。
除重罪遮不至白衣家羯磨(言除重罪者。謂此草覆地法。一切波逸提突吉羅等輕罪。皆悉除滅。若犯波羅夷。仍須滅擯。僧殘還行別住等法。偷蘭亦用作法方除。遮不至白衣家。亦非因此而解也)。若諸長老聽者。為諸長老及己作草覆地懺悔。第二眾亦應作如是說。云何草覆地。不稱說罪名罪種懺悔者是。
十誦云。草布地有二義。一鬬諍數起。諍人亦多。其事轉眾。推其原本。難可知處。佛聽草布地除滅。如亂草難可整理。亂來棄之。
二者有德上座勸喻諍者。使向兩眾羊皮四布悔過(即五分云。皆舒手脚伏地。故如羊皮也)。二眾者各有所助。故令各在一處。
五分云。若有比丘。鬬諍相罵。作身口意惡業。後欲於僧中除罪。作草覆地悔過。應三乞已。皆舒手脚伏地。向羯磨師。一心聽受羯磨。彼為白四羯磨。是名現前毗尼草布地滅犯罪諍。何謂草布地。彼諸比丘不復說鬬原。僧亦不更問事根本(此一毗尼滅。犯諍事諍通滅也)
會詳 目得迦云。有二苾芻。共生瑕隙。種種異言。互相謗讟。於此二人。應信持戒者。若二俱持戒。應信多聞者。若二俱多聞。應信少欲者。若二俱少欲。應信極少欲者。若二俱極少欲。而生瑕隙。無有是處。
十誦云。用瞋恨者。不滅瞋恨。惟忍辱力乃能滅之。有五事諍難滅。不求僧斷。不順佛語。不如法白。二眾諍心不息。所犯不求清淨。反上五事者易滅。
三結問。
諸大德。我已說七滅諍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問)
四勸持。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次總結分二。初總結名目。二勸學餘法。
今初。
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已說四波羅夷法。已說十三僧伽婆尸沙法。已說二不定法。已說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已說九十波逸提法。已說四波羅提提舍尼法。已說眾學戒法。已說七滅諍法。此是佛所說。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二勸學餘法。
若更有餘佛法。是中皆共和合。應當學。
釋 若更有餘佛法等者。此有二義。一者毗尼。雙明止作及僧尼犍度等法。今此戒本惟明大僧二百五十學處。更有餘法。皆應習學。
根本戒經云。若更有餘法及隨法。
律攝釋云。若更有餘者。謂是十七窣親等(梵云跋窣覩。本律云犍度。正音婆犍圖。此云法聚。以氣類相從之法。類眾一處也)。所說學法咸應修習。
法及隨法者。法謂涅槃清淨無累正行之法。八聖道等能隨順彼圓寂之處。故名隨法。
佛告諸苾芻。或時有事。我從先來。非遮非許者。然於此事。若違不清淨。順清淨者。此即是淨。應可行之。若違清淨。順不清淨者。此是不清淨。即不應行。與此相應者。皆當修學。仁等共集。歡喜無諍。一心一說。如水乳合。應勤光顯大師教法。令安樂住。勿為放逸。
二者謂一切修多羅及阿毗曇。謂諸佛慧命寄於三藏。學則令佛法久住。道明德備。無濫僧寶。道由人弘。方可紹隆佛種。不學則正法潛藏。世間眼滅。亦且招羺羊無聞之過。不可不勉力勤學。法燈相續。正法久住不滅矣。
●九述佛略教經。有七。初毗婆尸佛。至七本師釋迦文。
今初分二。初對機所說之法。二能說之人。後並同此。
律攝云。初毗婆尸佛出現世間。諸聲聞眾多樂苦身。以為正行。及諸邪師順其邪欲。為說邪法。對治彼故。為說此頌。
忍辱第一道 佛說無為最 出家惱他人
不名為沙門
釋 忍辱第一道者。此頌偏讚忍辱者何也。以持戒者未必能忍辱。而忍辱者決無不持戒故。遺教經云。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也。梵語羼提。此云安忍。法界次第云。秦言忍辱。謂內心能安忍外所辱之境。故曰忍辱。忍有二種。一者生忍。二者法忍。云何名生忍。生忍亦有二種。一於恭敬供養中。能忍不著。則不生憍逸。二於瞋罵打害中能忍。則不生怨惱。是為生忍。云何名法忍。法忍亦有二種。一者非心法。謂寒熱風雨饑渴病老死等。二者心法。謂瞋恚憂愁疑婬欲憍慢諸邪見等。於此二法能忍不動。是名法忍。若見有辱可忍。縱使身口不行報復。
心中決難脫然。只此未得脫然一念。便與沙門勤息。名義不得相應。惟深觀無為法性。若生若法俱不可得。尚無有辱。將誰名忍。故稱為忍辱第一道也。佛說無為最者。云無為法中忍為最故(無為者即涅槃也)。出家等二句乃反顯之辭。遮彼外道邪見出家之類。妄說異法。教化他人。無益苦身。令同己行。自他俱惱。終無果益。何以故。沙門之法。忍辱無瞋。勤修定慧。了達無為。淨名云。出家者。為無為法。名真出家。
此是毗婆尸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釋 梵語多陀阿伽度。亦云怛闥阿竭。後秦翻為如來。謂凡夫不如而來。二乘如而不來。唯世尊亦如亦來。若約三身釋。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此約法身而言也。轉法輪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約報身釋。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約應身釋。有異凡夫二乘。故名如來。梵語阿羅訶。此云無所著。亦言應供。大論云。應受九界聖凡一切眾生供養故。梵語三藐三佛陀。亦云三耶三菩。秦言等正覺。亦云正徧知。徧知法界一切諸法故。什師言。正徧覺也。言法無差故言正。智無不周故言徧。出生死夢故言覺。妙宗云。
此之三號即名三德。今就所觀。義當三諦。正徧知即般若真諦也。應供即解脫俗諦也。如來即法身中諦也。故維摩云。阿難若我廣說此三句義。汝以劫壽不能盡受。此舉如來十號之三也(下皆准此)
第二尸棄如來出現世間。諸聲聞眾多為生天而修梵行。彼佛為對治故。而說斯頌。
譬如明眼人 能避嶮惡道 世有聰明人
能遠離諸惡
釋 首二句舉喻。如人有眼。能避嶮難。終獲安隱。此中眼者。謂是慧眼。眼有明照。與慧相應。能見法得法。明眼避嶮途。能至安隱處。三界之中。無非是嶮是惡。愚人無智。不思出要之法。而天妙樂報盡。還墮諸惡趣中。長受輪迴。無有解脫。故總名惡道也。
世有聰明人能遠離諸惡者。聰則能聞道。明則能見道。信佛妙法。深識苦因。了達三界。宛若水月空花。自性本空。猶如幻化。一切諸惡不求離而自遠離。既離諸惡。苦果不招。永絕輪迴。至究竟地。安隱常樂也。諸惡者。謂見思塵沙無明三惑。一切現行及種子也。
此是尸棄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第三毗葉羅如來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於持戒生於喜足。不修餘法。又常見他人過失。惱害於人。為對治彼。說斯略教。
不謗亦不嫉 當奉行於戒 飲食知止足
常樂在空閑 心定樂精進 是名諸佛教
釋 首二句。不謗謂此頌意明初遮口過不毀訾他。不嫉防意業不欲害彼。謗者口出惡言。嫉者心存惡念。無此二過。奉行於戒。乃三業皆淨。則名真持淨戒者也。以下明對治之法。飲食知止足二句。謂衣趣蔽形。食用充饑。謂離愛欲。息世馳求。不同白衣外道。離二邊過故。常居蘭若。遠避囂塵。知足遠離。皆是頭陁之勝法。心定樂精進二句。謂息世馳求。所以心定。以心定。故於勝諸法常樂精進。以精進故離諸懈怠。順教勤修。方契於道。三世諸佛所有法要不出於斯。故曰是諸佛教也。
此是毗葉羅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第四拘留孫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希利養。慢修善品。為欲遮彼。說斯略教。
譬如蜂採花 不壞色與香 但取其味去
比丘入聚然 不違戾他事 不觀作不作
但自觀身行 若正若不正
釋 譬如蜂採花乃至入聚然等者。聚謂聚落。彼佛教諸比丘。入邨乞食之時。不應壞彼淨信敬心。喻遊蜂在於花處。少持輕蘂。無損色香。不應多有求索。趨得充虗。勿生惱害也。又苾芻之行有二端嚴。猶如妙華色香具足。持戒喻色。具定如香。乞食資身。勿虧此二。不違戾他事。乃至若正若不正等。不違他正。所謂不壞色香也。時彼苾芻由自持戒。觀他破戒。自談己勝。毀訾於他。常多伺求他人過失。是應作是不應作令心散亂。乖上人法。為對治彼。說斯略教。不違戾他。不觀他人作善不作也。當檢點自身所行之行是善不善。慎勿觀他是邪是正也。
此是拘留孫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第五拘那含佛出現世間。諸聲聞眾多樂習定。心生味著。為對治彼。說斯略教。
心莫作放逸 聖法當勤學 如是無憂愁
心定入涅槃
釋 不放逸者。攝心正念。勤修聖道。斷煩惱惑。了無憂愁故。心定既修聖道為因。必會無生。證入涅槃樂也。若約四諦配釋者。憂愁屬苦。放逸是集。聖法是道。入涅槃是滅也。
此是拘那含牟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第六迦葉如來亦如第三佛。
一切惡莫作 當奉行諸善 自淨其志意
是則諸佛教
釋 一切惡莫作者。
謂性業遮業五住等諸煩惱(見一切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四住煩惱如前釋 無明者。即根本無明惑也。謂聲聞緣覺未了此惑。沉滯真空。即住方便土。大乘菩薩方能除斷。由餘惑未盡。住實報土。故名無明住地)無量不善之業。悉使斷除。勿令造作。故曰一切惡莫作也。當奉行諸善者。謂諸善功德無量清淨法門常勤修進。故云當奉行諸善。若終日止惡。而無能止之相。終日行善。而無能行之相。是名自淨其志意。不求淨而自淨。是則諸佛聖教不越於斯矣。
此是迦葉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第七釋迦如來出現於世。諸聲聞眾性多煩惱。造諸惡業。多行放逸。不修善品。作少善事。便生喜足。為三事故。說斯略教。
善護於口言 自淨其志意 身莫作諸惡
此三業道淨 能得如是行 是大仙人道
釋 善護口言者。謂三業之中。口業最重。抑且口過易起難防。口有四過。妄言綺語兩舌惡罵。乃至出言粗獷。所謂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必當善護如瓶也。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謂身有殺盜婬。或眼觀色。耳聽聲。鼻嗅香。舌甞味。有如是等過。莫令妄動。動則多不饒益。自他俱損。故應檢束也。意家有貪瞋癡等三毒。乃至無邊罪咎。莫不皆從意起。如君總其臣。造業招報。罪固不小。反流歸源。功德難思。當善護心。莫令放逸。意根若淨。三業齊淨。三業道淨。萬善全彰。若人若天若聲聞若緣覺若菩薩若諸佛無不依之。若果能如是行者。則大仙之道不出於斯矣。
此是釋迦牟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於十二年中。為無事僧。說是戒經。從是以後廣分別說。諸比丘自為樂法樂沙門者。有慚有愧樂學戒者。當於中學。
釋 七佛戒經各逗時機而說。旨趣各有所重。應病與藥。至於會歸涅槃。理本無二。十二年中稱無事僧者。如五分中。佛言。我此眾淨。未有未曾有法。最小者得須陀洹。諸佛如來不以未有漏法而為弟子結戒。我此眾中未有持多聞人故。不生諸漏。未有利養名稱故。未有多欲人故。未有現神足。為天人所知識故。不生諸漏。從是以後廣分別說。謂從十二年後。因有漏法生。隨宜所結。二百五十學處。為斷彼有漏法故。一一戒中皆有根本。從生方便等流。故云廣分別說。下結勸學。如上等法。為比丘者皆應學之。除非不自樂為比丘者。不樂法者。樂作非沙門非釋子者。無慚無愧者。不樂學戒者。可不學之。若自為樂法者。樂作知慚愧者。樂作沙門釋子者。應一一學之。
集要問曰。十二年前學箇甚麼。答曰。其無事者即是無學。其未登無學者即學淨三業道。問曰。我今亦但淨三業道。何用學此煩戒相為。答曰。汝今為在十二年後。為在十二年前。又且不論時前時後。且問汝今三業。為同無事僧。為不同無事僧。既不同無事僧。若不學此戒。何由知持知犯。若謂戒不必學。即犯輕戒波逸提。只此輕戒一念為是淨。為是不淨。若謂持犯俱不可得。
汝今何獨不得持戒。却得犯戒。若謂犯即無犯。則亦可持即無持。何乃捨持取犯。若謂情無取捨。即不應取略捨廣。若謂淨穢平等。則地獄天堂亦平等。惡罵美稱亦平等。檀麝糞穢亦平等。甘露膿血亦平等。天衣刀杖亦平等。汝何不常處地獄。汝何不名猪狗畜生禿奴禿賊。汝何不常嗅糞穢。汝何不飡噉膿血。汝何不刀杖打割其身。若汝實證平等法性。自然不壞俗諦。必將受現法樂。善化有情。若汝勉強受汝上等事。即魔入汝心。亦非正道。若汝既未證平等法性。亦未能受如上等事。而獨隨情逐意。懶惰懈怠。不肯學戒法。即是賊住。即非沙門。即無慚愧。
即獅子身中蟲。即最上大賊。即惡魔眷屬。即地獄種子。汝何不觀如來證得色平等故。能使地獄天宮皆為淨土。如來證得聲平等故。能使天魔惡聲化為讚頌。如來證得香平等故。能使幻士廁室化為香殿。如來證得味平等故。能使食中毒藥化成甘露。如來證得觸平等故。能使魔軍刃箭化成天華。如來證得法平等故。不為物轉。恒為轉物。具足無量不可思議神通妙用。如來證得持犯平等故。三業無不隨智慧行。能使破戒眾生還得清淨。汝既妄稱持犯平等。何乃三業仍多蕪穢。且於戒法作留難耶。如此欺心但為自害。嗚呼痛哉。戒經已竟。
第三結勸迴向。分七。初讚持戒勝益。二諸佛明證。三勸遵佛教。四顯戒利益。五顧命教誡。六勸行布薩。七總結迴向。
今初。
明人能護戒 能得三種樂 名譽及利養
死得生天上 當觀如是處 有智勤護戒
戒淨有智慧 便得第一道
釋 明人者。謂曉了開遮成壞兩緣。於毗尼藏通達無滯。方能護戒。非謂愚癡之人。堪能護戒。故梵網經云。明人忍慧強。能持如是法也。三種樂者此總標一句。下別明。名譽及利養死得生天上。謂於戒守護無缺者。現世即得戒香馚馥。見聞敬仰。無不稱讚。衣食豐饒。報終生天。受勝妙樂。此以善道勸誘。乃持戒之華報耳。下明究竟之果報。如是處者。即指學處而言。有智勤護戒。戒淨有智慧。所謂因智慧故而戒淨。因戒淨故而生定。因定故而發慧。三學等持。更相由藉。以成福慧二嚴。便得出世無上菩提第一之道故。經云。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持淨戒。乃護戒之實果也。
二諸佛明證。
如過去諸佛 及以未來者 現在諸世尊
能勝一切憂 皆共尊敬戒 此是諸佛法
釋 三世諸佛無不尊重於戒。勝一切憂者。謂煩惱所知二障為因。
分段變易二種生死為果(煩惱障者。謂昏煩之法。惱亂心神。不能願發妙明真性故。名煩惱障。所知障者。亦名智慧障。謂執所證之法。障蔽智慧之性故。名所知障)。葢六凡而有分段之苦。
二乘未免變易之憂(六凡者。即六道也。分段生死者。分即分限。段即形段。謂三界四生果報。壽命有長短分限。身有大小。皆不免於生死。時極必終。是名分段生死也。變易生死者。因移果易。名為變易。羅漢支佛菩薩既離三界生死粗苦。有阿黎耶變易行苦。四相所遷轉易改變。出生方便等土。就其斷惑證果之時。因移果易。論為生死。故名變易生死)。惟有諸佛。五住究盡。二死永亡。餘聖咸所不及。故稱能勝一切憂也。皆共尊敬戒者。謂三世諸佛皆由尊敬於戒。依戒而修。斷諸煩惱。證寂滅理。當知即是諸佛入道之法門也。
三勸遵佛教。
若有自為身 欲求於佛道 當尊重正法
此是諸佛教
釋 自為身者。揀非為求名聞利養。亦非為求人天福報。亦不求權乘小果。本為自求無上菩提。當尊重正法者。謂如來金口親宣波羅提木叉。惟佛出世。方有不同。定共道共二戒。及治世五常十善等法。故云正法也。又有此戒。乃有僧寶。有僧寶故弘演毗尼。羯磨說戒。能令佛法久住不滅。故云正法也。所謂道由信發。弘之在人。若自為身求佛道者。必當尊重此法。如來五分法身以戒為初。諸佛聖教以戒為首。諸佛教法不出於斯矣。
四顯戒利益。
七佛為世尊 滅除諸結使 說是七戒經
諸縛得解脫 已入於涅槃 諸戲永滅盡
尊行大仙說 聖賢稱譽戒 弟子之所行
入寂滅涅槃
釋 七佛世尊為欲滅除眾生諸結使。說是七戒經。此乃顯戒之功能也。諸結者九結也。謂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一愛結者。為貪愛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愛結(廣行不善者。謂廣作殺盜婬妄等惡業也)。二恚結者。謂諸眾生為瞋恚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恚結。
三慢結者。謂諸眾生為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下劣慢邪慢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
是名慢結(慢者。同類相傲也。過慢者。相似法中執己為勝也。慢過慢者。他本勝己。強謂勝他也。我慢者。恃己凌他也。增上慢者。未得之法自謂己得也。下劣慢者。己本無能。反自矜誇也。邪慢者。執著邪見凌慢他人也)
四無明結者。謂諸眾生為無明所覆。於苦法集法。不能解了。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無明結(苦法者。三界生死眾苦之法也。集法者。積集三界有為之法。即惑業也)。五見結者。謂諸眾生於身見邊見邪見。妄興執著。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
是名見結(身見者。謂於五陰身中。強作主宰。計著有我也。邊見者。謂於身見中。計斷計常。各執一邊也。邪見者。謂執有執無。及撥無因果也)。六取結者。取即取著。
謂諸眾生於見取戒取。妄計執著。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
是名取結(見取者即身見邊見邪見也。外道取著此等邪見。以為正見也。戒取者。謂外道妄計自身前世。從牛狗中來。即便食草噉穢。取以進身。以為戒也)。七疑結者。謂諸眾生於佛法僧寶。妄生疑惑。不修正行。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疑結。
八嫉結者。謂諸眾生躭著利養。見他榮富。起心嫉妬。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嫉結。
九慳結者。謂諸眾生躭著利養。於資生具。其心悋惜。不能捨施。廣行不善。由此能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慳結。而言結者。即繫縛之義。謂一切眾生因此妄惑。造作諸業。而為眾苦繫縛。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故云結也。使者見思。皆名為使(釋在前文)。縛有四種。謂貪瞋戒取見取。亦名四結。所以說是戒經。普令眾生解脫諸縛。同入涅槃。滅諸三界種種戲論。尊行大仙說下結勸也。謂此戒法是大仙之所說(非餘下聖也)。聖賢之所讚歎。弟子之所行者。凡為佛弟子者。無不修行此戒法。而入於涅槃者也。
五顧命教誡。
世尊涅槃時 興起於大悲 集諸比丘眾
與如是教誡 莫謂我涅槃 淨行者無護
我今說戒經 亦善說毗尼 我雖般涅槃
當視如世尊 此經久住世 佛法得熾盛
以是熾盛故 得入於涅槃 若不持此戒
如所應布薩 喻如日沒時 世界皆闇冥
釋 此復引世尊最後扶律。勸持此戒也。謂佛在娑羅雙樹間。入涅槃時。而與教誡。正如父母。顧命其子。較諸平日。慈心更切。與如是教誡。謂諸比丘佛臨涅槃時。悲泣懊惱。世尊入滅後。我等無所依怙故。佛言。莫謂我涅槃淨行者無護。我今說戒經。亦善說毗尼。言戒經者。略則如前偈。廣即二百五十學處。及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廣略教誡也。亦善說毗尼者。通指律藏。及能生善滅惡之法也。言善說者。佛為一切智。窮盡眾生根性。於二部戒中。同制別制。事有輕重。制法多少。事法相當。無有乖違。故曰善說也。我雖般涅槃。當視如世尊。此世尊自言。
我般涅槃有不涅槃者在。即是此戒。汝等當視此戒。即是如來法身常住世間。故遺教經云。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如貧得寶。當知此戒則是汝等大師。若佛在世無異此也。教令以戒為師。依戒而住。勿謂我滅度後無所依也。故云當視如世尊。此經久住世。佛法得熾盛。有秉羯磨者。有如說行者。因持律故正法永昌。能使僧寶相繼。化化不絕。教理行果悉皆具足。故云佛法得熾盛。以是熾盛故。得入於涅槃。若不持此戒下反顯不持戒之過而誡之。若不持此戒。如所應布薩。則正法疾滅。既無戒日舒光。法輪墜地。修證無由。法性界中煩惱陰覆。悉皆闇冥。喻如日沒時。世界皆闇冥不見道路歸趣無所矣。
六勸行布薩。
當護持是戒 如牛愛尾 和合一處坐
如佛之所說 我已說戒經 眾僧布薩竟
釋 此勸持戒。兼行布薩也。牛其狀如牛。尾有五色而長。又曰長尾牛。人愛其尾而逐之。彼惜尾故而亡其身。護戒是法。牛是喻。喻如持戒之人。寧捨身命。護持禁戒。
亦如牛忘身護尾也。和合一處者。來者現前。或三寶事覊身囑授現前。故云和合。如佛之所說者。謂如法如律如佛所教。法事無違。人非別眾。故曰如佛之所說也。我已說下總結一卷經文。謂二百五十戒相若廣若略。一一說竟。故云布薩竟。
七總結迴向。
我今說戒經 所說諸功德 施一切眾生
皆共成佛道
釋 此一偈廣大迴向。謂我今說戒功德。不求人天福報及權乘小果。普施法界眾生。同成佛道。
問曰。比丘律法本屬小教。今云共成佛道。其義何從。答曰。圓人受法。無法不圓。既法華開顯之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舉手低頭無不成佛。豈有戒法而不圓頓。故法華玄義云。開粗者毗尼學即大乘學。式叉式叉即大乘第一義。光非青黃赤白黑。三歸五戒十善二百五十戒皆是摩訶衍。豈有粗戒隔於妙戒。戒既即妙。人亦復然。汝實我子。即此義也。豈有持戒不成佛道者乎。
毗尼關要卷第十六(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