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嗽。音速。吮也。吮。食允反。
向作覆字也。若推者。如初句中相推。云若欲貪滅而貪欲不生者。為即為離。若即者。滅那能生。若離者。生而無因等。
三四句。論中不復具作句法。但令列初句。
今論中且從六受一中論貪。若對餘五論之。又名未起。
今文且從一界將已未對論。若餘界未起。乃是別論未耳。今遮此未。故云恐也。
餘三句令例初句。今為例作第四句。使前二句可作。應云為貪欲已。心滅。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為貪欲已。心不滅。未貪欲心非生非生非不生。為貪欲已。心亦滅亦不滅。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為貪欲已。心非滅非不滅。未貪欲心非生非不生。
上問已未。只可論不生。何得具生。故今拒之。若如問意。只可論不生者。正生中只合論生。又何得論不生耶。
如方等歷幡壇道具中修觀者是。
論云。梁柱椽棟名之為殿。上中下分和合名之為柱。片片和合故有分名。眾禮和合故有片名。除三分柱因緣名字。更無柱名等
彼經云。六入為種。七識處為種。此七識者非第七識之識也。此第七識乃了因種耳。今云正種者。疏引什法師釋云。欲界為一。三禪三空為六。合為七識住。所以然者。三惡苦多識不樂住。第四禪識色微故。又無想天識不樂住第四無色。以非想法微故識不樂住。隨識樂住即是法性。故得為種。已上止文。
音佛。恕也。
十二因緣治斷常癡。
四句推無記不生。若轉計者。為無記滅已不生。為無記不滅不生。為無記亦滅亦不滅不生。為無記非滅非不滅不生。
搜要云。非前二收。不出前二。或善或惡。或空或有也。
貪欲即是道等四句。
苦沃反。五帝中第三帝也。史記云。黃帝為有熊。帝顓頊為高陽。帝嚳為高辛。帝堯為陶唐。帝舜為有虞。皆同姓而異國號。
音原。
所孕之子。謂不祥而棄之。遂名曰棄。乃周之始祖也。
初覲反。毀齒也。
獫。本作玁。音險。狁。音允。皆畜種。故字從犬。
薰。本作
音延。此乃覆冠衣耳。應作綫。與線同。公羊傳云。中國不絕如線。
上巨依反。近也。謂近盡。
荒遠之國也。東曰夷。南曰蠻。西曰戎。北曰狄。有不火食。衣以羽毛。都無禮教。
胡甘反。嗜酉酒為樂。
與啜同。
顓頊。姓高陽氏。
兄弟五人。
音慧。
音利。
音浸。天邊之妖氣。
音
江表僧多著黑衣。周武惡之。僧屬陰。慮陰王以奪陽。
勑艶反。窺覷也。
音真。姓也。
漢書九流。一名家流。二縱橫家流。三雜家流。四農家流。五說家流。六權家流。七墨家流。八陰陽家流。九道家流。若爾者。道士本儒流耳。
苦軌反。
苦昆反。
音牆。
音櫨。
子余反。猿屬。性多詐。
痕沒反。亦嚙也。
六牛六年各生子。為三十六子。并母成四十二也。牛子第五者。至第五年第六年各生一子。是第五各生兩子也。第六牛只各生一子。牛孫共生十八子。是則母兒孫共為六十牛。經中以六牛展轉。喻比丘從戒生禪。從禪生慧而成六神通。
從諫者吉。不從諫者提。
自行婬欲。又說過人法云。我知是。我見是。謂我得煖頂乃至四果等。是名兩夷。以此教人。又犯一提。
律有三擯。一不見擯。二不懺擯。三惡邪不除擯。若人犯夷。人勸懺悔。答云。我不見罪。佛令作不見擯。又若犯者。人勸懺悔。答云。我雖見罪。不能懺悔。佛令作不懺擯。若如利吒言。婬欲不障道佛。令作惡邪不除擯。
經云。如少壯人。首生白髮。愧而剪除。持戒比丘訶責壞法之人。亦復如是。
經云。譬如有王專行暴惡。會遇重病。有鄰國王興兵滅之。是時國王無力勢故。方乃怖畏改心修善。如是鄰王得福無量。持戒比丘亦復如是。驅遣訶責壞法之人。令行善法。得福無量。
疏云。體上之惑。
諸法從緣生。是法緣及盡。是說苦集滅三諦。
拘絺羅初難佛云。一切法不忍。佛答云。汝見是忍不。因而墮負門麤細中。
第一臣名月光。所事師名富蘭那。但言殺父母者無果報。五臣各事一師。皆外道輩。
佛告王言。何者是父。汝但於假名五陰妄生父想。若色是父。四陰應非。若四是父。色亦應非。色與非色性無和合。
章安釋云。本時五根未立。今遂得信。故名也。
願云。我於佛前悔。願後更不作。願諸眾生等。悉發菩提心。
住住央掘摩等。凡三百六十七偈。
匿王欲伐。且見央掘去佛不遠。王禮供已歎佛云。能降如是惡人。佛為說法。得羅漢果。
一者親善友。二者專心聽法。三者繫念思惟。四者如法修行。
必至反。
衖。與巷同。
上呂員反。下巨員反。跛。躄病也。
魚際反。睡中語。
涅槃疏云。昔徐僕射。理人甚善。為上虞令。犯事不閑。答問如天柱瑜。極解深義。不曉世語。言天柱瑜者。天柱。山也。在會稽。瑜。名也。時號頓悟禪師。不曉世語者。涅槃疏未治定本云。瑜常身病。有尼問疾云。闍梨無所苦已就靈姑卜云無苦。即問靈姑是誰。答云是剡。又問汝剡耶。答云是夜行。又問汝夜行耶。而竟不知越俗名鼠為靈姑等。故云不曉世語也。又如昔莊嚴門下有淨藏法師。唯能並難。答無所以。彭城正公。能善解釋。不便論義。
頌曰。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於斯九種義。智者立瞿聲。九者。一方。二獸。三地。四光。五言。六金剛。七眼。八天。九水。皆名瞿聲。
疏云。佛但說一。具四種意。如說有句。即具於無并雙亦雙非。但作有解不名智臣。此與四教義合。佛說生生滅。即不生滅雙亦雙非。但作三藏生滅之解即非智臣。此義又與四門義合。亦有門乃至雙非門亦爾。
鹽有器無水。雙亦馬雙非。餘四教四門。例之亦如是。
經云。如來為計常者說無常相。令比丘修無常想。為計樂者說於苦相。欲令比丘多修苦想。為計我者說無我相。欲令比丘修無我想。或說空者無二十五有相。令比丘修學空相。
不動者是解脫。中無有苦。故是名不動是正解脫。謂無相者。無有色聲香味觸等。故名無相。是正解脫。常不變易。名曰常住。或復說言一切眾生有如來性。
不動有門。無相空門。不變雙亦門。佛性雙非門。不動藏。無相通。不變別。佛性圓。
前論中已說。
史記。一陰陽。二儒。三墨。四名。五法。六道德。陰陽使人拘而多畏。儒者傳而寡要。勞而少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名者使人儉而善失真。法者嚴而少恩。道德者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
莊云。雲為雨乎。雨為雲乎。各自爾。
老云。聖人去奢去泰。注云。奢謂服飾飲食。泰謂宮室臺榭。去之者。使人不過分也。
牛羊豕。三牲之祭。常聞之矣。言馬祀者。記曰。大夫之喪薦馬。
烝。冬祭名也。冬以羊祭。
儀禮。祭之以酒脯。
禮云。求食家之粟以祭之。然則粟祭非殺生。不是燒然之因。今恐是肉祭耳。以肉粟同音。寫者誤矣。
如十乘無四三昧則後略。
經云。如來所有一切諸法自在神力秘要之藏。甚深之事。法力藏事。次第對名用體宗。
經云。以是知今佛欲說法華經。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
邪解禪師修體心踏心觀法下。記中云。雖體踏如空。非體法實智。雖推踏不受。非無作捨覺。
鑊字應作钁。居縛反。
與鋤同。
下論云。停止止是行善。屬觀門攝。
下論云。貫穿觀是止善。屬定門攝。
翻七識為四智。謂成所作智。大圓鏡智等。
經云。純陀者。名解妙義。白佛言。我等最後供養。為度無量眾生故。佛言。施食者有二種果報。一者受已得菩提。二者受已入涅槃等。
下例字應作倒。
謂三乘各有人教。因是為三三。在昔無果。故三三俱權。
一我見。二非因計因。三疑。
斷煩惱。離生死盡。
外道計無因無果。若言父母是眾生因者。男女當具二根。又眼見男女不似父母等。第三計各異互無。如牛中無馬。馬中無牛。
隨緣三止者。著空心息名止息止。心住中道名停止義。中道非邊。是不止止義。三觀可解息二邊三止者。不著空假名止息止。心冥中道名停止止。中道非止非不止是不止止。觀亦可解。
斥云。唯阿那律天眼所見。為作相耶。無作相耶。假使作相。則與外道五通等。若不作相。即是無為。不應有見。
經曰。云何為知自餓法投投淵赴火。自墜高巖。五熱灸身等。云何不見菩薩。不見一人。行如是行得正解脫。亦知亦見者。為見眾生。行於邪法必墮地獄。是名為見。知諸眾生。從地獄出生於人中。若能修行得入解脫。又亦知亦見者。見常無常。苦樂。淨不淨。我無我。是名為見。云何為知。知諸如來不入涅槃。經中廣解。
金剛論。
百非中四句之二也。以無有相貌句是三諦義。記云。無邊無中故是三也。若三俱亡乃是絕四離百。
五心。下
五種布施即五差別。淨名疏釋云。若持戒。恭敬。慈心。大福。自捨財。亦教他修福。如是等施皆人檀也。若勝品十善。持戒精進。恭敬聽法。慈心孝順。華香續明。皆天檀也。此皆事施。果報不同。三藏二乘觀諦緣。菩薩觀無常。捨身命財。如代鴿等。並藏檀也。通教體三事皆空。愍眾生故捨身命財。別教行人種種施。圓教捨身者。生死後際等觀。離老病死。得不壞常住命財亦爾。檀即佛性。大品云。一切法趣檀。已上並四教施也。後成佛時。五種一切能捨。眾生來生其國。
如云菩薩為菩提故。離殺害心。以此善根。願與一切眾生共之。願諸眾生得壽命長。有大勢力。獲大神通。以是願故。成佛之時。國士所有一切眾生得壽命長。有勢力。獲神通。又菩薩離盜心。與眾生共之。願諸佛土純是七寶。故成佛時。國土純是七寶。眾生富足。乃至遠離邪見。與眾生共之。菩薩成佛時。世界眾生悉得受持摩訶般若波羅蜜。言通者。無五差別異。
下智觀之得聲聞乘。乃至上上智觀之得佛乘。四智對四教準知。
智論七十二云。三事何異。有人言行。是阿
下音鄙。語出毛詩盪之什。詩云。於乎小子。未知臧
加一切成複。
藏通。
若境是自境。名自性境。因智故境。名他性境。境智因緣名共性境。離境離智名無因境。
天運篇也。運。廣雅云。轉也。注云。不運而自行。
不處而自止。
正文所爭不爭所而自代謝。
皆自爾也。記作氏。誤。
無則無所能推。有則各自有事。然則無事事而推行。是者誰乎哉。各自行耳。已上並郭象注耳。
道經曰。知雄守雌為天下溪。常德不離猶歸於嬰兒。注云。雄以喻尊。雌以喻卑。去尊就卑。歸老於嬰兒。無所知也。
下文云。三藏從無明生。不由真起。此自性邪。見通教真是不生生。一切惑苦滅。此惑是由不生。此他性邪見。此界內惑。以惑為自。以真為他界外。以法性為自。無明為他。別教計黎耶生法。此執他性。圓教計法性生法。此計自性。前君弱臣強。今君強臣弱。
若二藏相應即生生精進。乃至圓教不生不生精進。
大集第十三云。王舍城師子將軍。生一子不啼泣。乃至七日眼不瞬。人謂之瘂。父母立字名無言。後見佛廣現神變等。無言即契理也。
與下化他境意同。下記云。自行若滿必須化他。
下化他境中。一一悉中。各引四悉文證。
涅槃三十一云。猶如涅槃。亦名無生。亦名無出。亦名無作。亦名無為。乃至亦名吉祥。
疏云。蜈蚣譬戲論嗔。守宮百足兀然譬獨頭無明。今記文以蜈蚣喻獨頭。似誤。
生方便土。須已辦地也。今見等地而言成身者。或是超人。或是以空三昧且攝之耳。或是果中預談因位。或以前而例後詳之。
三種意生攝別地。前斯為正意。若攝圓者。斷通惑盡則攝入三昧樂。斷塵沙則攝入覺法自性等位。然六根淨位非次第人。故云豈入別耳。
中間是指名色等五支苦果也。苦道即法身名中道。
因緣名義亦欲略知。今依俱舍出之。六因者。一能作因。謂一切無為法皆為能作因。二俱有因。如四相望本法互相假藉。本法為因。四相為果。四相為因。本法為果。俱時而有故名俱有因。如心王與心所亦互為也。三同類因。如過去善五蘊與現在善五蘊為同類因。現在善五蘊與過去善五蘊為等流果。又如過去解脫戒為同類因。今別脫戒與未來別脫戒為等流果。四相應因。此唯心所法。謂心王心所起必同時。五義平等。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同一時業。更相隨順。義用相應。故名相應也。互為果邊名為俱有。若相應邊名相應也。五徧行因。謂苦諦下有五煩惱。即苦下五見疑無明。集下二見疑無明。此十一俱三義。一徧緣五部。二徧隨眠五部。三徧與五部染法為因。此因為染污。能與五部染法為因名徧行
心品第三云。於彼演說大乘。皆是如來地。十地則為初。初地則為八。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既云為次。所以互融。恐人疑今記文寫者誤。故撿經以決之。
大慧問為漸淨為頓淨。佛言。是漸淨非頓淨。譬如陶師造器。漸成非頓。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
經謂漸頓之化。佛從法性顯現流出。
譬如明鏡頓現眾像而無分別。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頓現一切無相境界而無分別。乃至云。報佛亦爾。於色究竟天。頓能成熟一切眾生。令修諸行。
經云。若有聞說一一法自心顯現。不思議境。不驚不怖。此是如來乘性。既云不驚怖。則是菩薩性也。經中不言菩薩性。
經云。若聞說蘊處界。舉身毛竪。心樂修習。乃至我生已盡等。此是聲聞性。
經云。若聞緣覺乘。舉身毛竪。悲泣流淚。捨離憒閙。或聞神通變化。其心信受。是名緣覺。今記不列緣覺。
經云。不定性者。謂聞三種。謂佛及聲聞.緣覺。隨生信解。而順修習。而成大慧。
彼經四卷。成部文中無無性。只有各別性耳。各別中又說聲聞。
謂相.名.妄想.如如.正智。相者。形相色像等。名者。有如是相。名為缾等。妄想者。有施設眾名。顯示諸相缾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如如者。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彼如是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普為眾生如實演說。是名正智。
妄計自性。謂計自性從相生。於種類顯現生計著故。二緣起自性。從所依所緣起。是緣起自性。三圓成自性。謂離名相事相二分別自性聖智。
人無我。法無我。
大論五十中解云。菩薩坐七寶菩提樹下。入第十地。名為法雲。譬如大雲澍雨。連下無間。心自然生無量無邊清淨諸佛法。乃至云降魔放光具十力等。十方諸佛大聲唱言。某方某國某甲菩薩坐於道場。具佛事。是名十地當如佛。
此一說。未知記主據何處文耶。蓋以樂定樂慧。自是上流般中一位開出。又復身證不入學人之位。此說與下文俱舍問答相違。學者辯之。
死至骨想是俱解脫之因。故果有神通。
俱舍頌云。斷惑八品一生名一間。疏釋云。間為間隔。為有一生為間隔不證圓寂。
五字下各有一法字。謂退法乃至達法。
連上文。是俱舍語也。此問者是問學人十八中何不云身證。俱舍頌云。得滅定不還。轉名為身證。彼釋云。若不還果修滅定。轉名身證。滅定無身。由身證得故名身證。故答之。滅定有漏。不是依因。故不預數。今記中於三果開為十一。內有身證。俱舍則無。或恐是誤也。
上丁段反。下丁定反。涅槃疏云。無差也。
權衡刊定名量。無邪謬名正。西域論名也。
上音戶。
南山戒疏云。雪山已南。三方歫海。周九萬里。厥號大夏。此方中岳亦中華。且據軒轅局談中表。故河圖云。崑崙東南方五千里。號曰神州。爾雅云。河出崑崙。佛經云。四海本源。香山所出。分流四海。俗云崑崙者。謂香山耳。
論但三句。言四者。準前義加非漸非頓。故曰未若權實章中其名委悉。以下有非權非實句。
漸頓指釋文中。
經中佛如醍醐已方云。如牛新生。血乳未別。今論在聲聞前列之。故云也。血者。無明煩惱也。乳者。眾生善五陰也。
經云。摩訶般若波羅蜜中。我無我無有二相。又云。一切法善不善等亦無有二相。
地上。
經云。二乘之人知人無我。見自他身。骨鏁相連。無常。苦。不淨相。漸次不捨增勝。至無想滅定。
經云。自知共相人無我已。亦離外道自他俱我。於法無我隨順觀察。
經云。若分別我無我有二。是虗妄念。若如實知彼念不起。是名真如禪。
經云。入佛地住。自證聖智。為諸眾生作不思議事。是如來禪。
七住名不退。六住名正心。有人云。六住退者是權耳。今為經中說退者。法財王子及八萬人皆退。若舍利弗示作法財權退可然。豈八萬人皆權退耶。又有人云。初住斷見。斷已不退。今六住退者。名伏為斷。是故退耳。此亦非矣。若十信中立斷名者。可是名伏為斷。今十住中本是斷位。如何名斷為伏。太顛倒也。又有人云。六心退者。非第六正心中退也。乃是第一發心住位中橫開為十。於此十中第六而退。此又穿鑿太過矣。經中自云。十住之前一切凡夫法中發菩提心者。有恒河沙眾生學行佛法。信想心中行者是退分善根。若一切二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爾時從初一住至第六住。若修般若波羅蜜止觀現前。復值諸佛菩薩所護。出到第七住。自此已前名為退分。若不值善知識。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薩心。不名習種性。若讀此文。則知非初住中橫開之六心也。今試議之。夫見惑牽四趣生。若斷見已不墮四趣。思惑牽人天生。若斷思盡出人天界。良由別人宿善不等。致令今世用觀不同。若先斷見。次斷思者。此等行人必不言退。次第用觀故也。若用斷見斷思二智。同在一念等觀兩惑者。記主謂之俱斷。斷之未盡。則此人多退。然則遇惡緣則退。值善緣則進。非謂俱斷之人一例退也。昔人以截藕為喻。於義未明。今記引大論云。舍利弗六千劫。若優婆塞戒經云。舍利弗六萬劫求菩提。所以退者。未得解脫。劫數不同。不須和會。
此下記中引。
略如玄籤。備撿。引涅槃注。
塔也。
南山業疏云。僧祇八受。謂善來。自然。五。十。八。二十。遣信。曾歸也。五分十二受。一自然。二一語。三二語。四十一眾。五破惡見實。六第一受具。七善來。八三語。九八敬。十羯磨。十一二十僧。十二遣信也。四分各五有十。一善來。二破結。三三語。四邊方五人。五中國十人。此五是僧也。一八敬。二二十眾。三遣信。四小年曾歸。五邊方十眾。此五是尼也。今文與業疏不同者。恐誤。驗知前文。小無懺重之誤。是違記耳。
多論七受。謂自誓。見諦。三歸。善來。三語。八法。羯磨。伽論十種。謂無師。自誓。見諦。問答。三歸。五眾。十眾。二部僧。八重。遣信。見論八種。謂教授。三歸。問答。善來。重法。遣信。八語。羯磨。毗尼母論十種。謂善來。建立。三語。羯磨。隨師教。遣信。勑聽。
本初要期求戒。及纔破結。果與戒一時俱得。故名上法。
有人以調作去聲呼。非也。據梁書職貢圖。作條。
此別部之意耳。四分則不然。須五皆明律。故業疏云。邊地開五。要須持律。非假持律。焉得成遂。
八敬謂。百夏比丘尼禮初夏比丘足。不得罵僧。不得舉僧過。依僧受戒。依僧懺殘罪。半月請教戒。不得無僧處安居。依僧自恣。
十誦迦尸國有女。端正姝好。價直半國。大臣大官求之不得。此女遂乃出家。有諸惡輩皆習議云。若受戒時。我於路中須奪取之。諸尼聞已。不知云何。乃往白佛。佛言。從今聽此半迦尸尼遣使受具足戒。
三番白四名十二語。初番於尼中白四。次番為端正尼若自往大僧中受戒。路上恐為惡輩所奪。佛令醜尼僧中代為受戒。即遣使也。第三是醜尼却回來騰僧羯磨。又名白四。此非尼常行法。蓋是也正女一緣耳。若常行法。沙彌尼先於比丘尼壇上白四羯磨受戒畢。此名本法尼也。次須於大僧處再秉白四羯磨。但兩番也。
戒戒之下皆有十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令信。五已信令增長。六難調者調順。七慚愧者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久住。
身三口四等支。殺盜婬妄等境。隨其支境。犯者結罪輕重。
三趣者。四分謂人.畜.非人也。人則女人三道。男子二道。若覺并睡眠。及死而未壞或少壞。但使入毛頭許。皆波羅夷。畜則牛馬猪狗鴈鷄之屬。莫問心懷想疑。但是正道皆結夷。非人者攝天子.脩羅.鬼神.地獄四類也。業疏云。人畜兩趣。形現易知。天.鬼神等幽通難識。故合天與脩羅.鬼畜為一趣。是則開成六道合成三趣耳。
相部即河北相州厲律師之義也。犯邊罪者多論障。在家外眾并出家內眾。若相州厲律師謂但障內眾。故云對內。
多論云。作白之時。具上四心。不名得戒。羯磨已後。方有四心。皆是得限。餘心者。謂惡.無起.睡眠。
無作戒者。律鈔云。無作一發續現。始末恒有。四心三性不藉緣辨也。故雜心論云。身動滅已。與餘識俱。是法隨生。故名無作。言四心者。三性之外加睡眠。
西域記云。其樹如此方椶欄。高七八尺。果熟則赤大如石榴。
廣如經中第一句說。最末句云。若見男子隨逐女人時。或見女人隨逐男子時。便生貪著。如是菩薩成就欲法。毀破淨戒。污辱梵行。令戒雜穢。不得名為淨戒具足。乃至為生天受五欲樂。如是菩薩成就欲法。毀破淨戒。污辱梵行。
此翻名學。即眾學法也。律五篇之第五。
四分之外皆名餘部。成論云。出入常有善心轉勝。故若八無作中言隨心無作者。隨生死心恒有無作。非謂隨定慧。
亦欲略知。今引律文注之。
多論云。八正真軌是趣道因。名為法。彼說為非法。五邪不能生解為非。彼說為是。彼者指調達也。下去皆爾。
八正真能調身口。離於七非稱為律也。彼說為非。律五邪反前。彼說為律。
多論云。不剃不剪。佛判有罪。名犯。彼謂有命若不剃剪。說為不犯。又律中不犯。心念作惡。未形身口。以惡微故不制有罪。說為不犯。彼說心起三毒最是過本。說名為犯。
律犯遮惡為輕。彼為一切草木皆重。重者初篇。業思一形永障為重。彼見先作無犯。便言婬盜俱輕。
犯下四篇。非一生障。名曰有殘。彼說無殘。若犯初篇。永喪道芽。名曰無殘。彼說有殘。
初二篇若身若口無慚心故犯濁重偷蘭。名麤惡。非麤惡者。波逸提下及餘偷蘭也。彼皆反說。
八正道常所用法。彼說非常。五法非常用法。彼說常所用。又了論云。非常行者。非佛所作所習也。彼即說是。常所行者。是佛所作。入定說法。受現法樂。是佛所習。彼又反說。
五篇是佛金口所制。彼說非制。五法非佛所吐。彼說為制。
五篇之中。四是重禁。餘是輕約。此名正說。彼說為非。四禁為輕。餘篇為重。是名非說。四禁為輕。餘篇為重。是名非說。彼為是說。十八法皆多論中文。
毗尼翻律。不可並列。
能對之心。所對境也。境即殺盜婬妄等境。母論云。犯必託境。關心成業。
罪即殺盜等罪。事即五篇懺悔等事。
雙則雙持雙犯。單則單持單犯。言雙者。戒疏約二以明持犯。一約心用。一切諸戒並具四行
準目連問罪報經。若比丘比丘尼無慚愧心。輕慢佛語。犯突吉羅。眾惡戒罪。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歲數九百千歲。乃至犯波羅夷罪。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歲數計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一犯既是。諸犯亦然。其餘三篇不復錄出。
六塵三心攝一切法。且如色塵則善惡法性等色。十界互具。即空故一切色一色。即假故一色一切色。即中故非一非一切色。塵既爾。餘塵亦然。六塵既爾。三心亦然。豈同篇聚。但詮輕重雙單等相而招報各別耶。
一夷。二殘。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羅。
五徧中加偷蘭。
五夷者。經云。若以心分別男.女.非男非女等。是菩薩犯波羅夷。若以心分別畜生.餓鬼。男.女.非男非女。諸天神男.女.非男非女。是菩薩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若受出世間菩薩戒而不起慈悲心。是菩薩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若他物。若小.若大.若長.若短.若有色.若有形.若住.若動.若覆藏.若移處.若有封印.若盛貯。若以心起盜想。犯波羅夷。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若起妄語心。犯波羅夷。二提者。佛法僧物。若華香塗香。若衣服。若珍寶。若菩薩以踐踏。犯波夜提。若佛塔。若佛所行處。及菩提樹轉法輪處。若以脚踐蹋。犯波夜提。若不信者。不堪得三乘。一言者。若吐舌動眼。毀諸威儀。起此想者。犯突吉羅。若以身口行。不堪得三乘。
或比丘摩觸女人身。或女人摩觸比丘。身分不動而受樂者偷蘭。動而受樂犯殘。有因蘭.果蘭異。
懺僧殘極有四法。謂別住六夜本日治出罪。行白者。與犯殘人白四羯磨。其犯殘者具威儀白云。大德僧聽。我某甲犯故漏失。餘罪準白。
奪三十五事。是折伏法。勿得有違。執眾勞苦。奉清淨比丘。是調伏法。彼行覆藏者。應日三時見清淨比丘。應作者。一切如法。不應違逆。至布薩日。應掃灑布薩處。供給調度。乃至自在小房中住。有客來遣出者。答云。不得二人共宿。不得與清淨比丘共住經行。不得同一林坐。並是其意卑下。
七種不同。初五奪眷屬。一不得授人大戒。二不應授人依止。三不應畜沙彌。四不應受僧差教授比丘尼。五若僧差不應往○二五奪智能。一不應說戒。二若僧中問毗尼義不應答。三若僧差作羯磨不應作。四若僧中簡集智慧者共評論眾事。不在其列。五若僧差作信命者不應作○三五奪順從。一不得早入聚落。二不得福暮還。三親近比丘。四不應近白衣外道。五應順從諸比丘教。不應異語○四五奪相續後犯。一不應更犯此罪。餘亦不應犯
此懺犯殘情過也。如行百夜別住。今已滿五十夜。若再犯者。前五十夜俱失。當再行百夜。六夜中犯亦爾。以違僧命故前法壞。言六夜者。梵云摩那埵。此翻意喜。謂罪淨故自喜。又眾僧亦喜。如行滿五夜又再犯。則五夜俱失。當再治之。謂本日治。
梵語偷蘭。此翻大障。謂遮障善道也。因蘭有三品。若初篇近方便是上品蘭。初篇次方便并下二篇近方便是中品蘭。遠方便是下品蘭。因蘭亦名從生蘭。若果蘭者亦名自性蘭。非二篇而生也。即是破僧并盜四錢及裸形見佛之類是果蘭。
涅槃十一云。息世譏嫌戒者。不作販賣輕秤小斗欺誑於人。因他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然明而臥等。又不畜象馬車乘。奴婢金銀。糓米麥豆黍粟稻麻等。
阿鼻翻無救也。
謂邪常等。
蘭.提.悔.吉。
位者。論明五位。不離唯識。五位者。一資粮。二加行。三通達。四修習。五究竟○一資粮者。未能修唯識觀。但修福智資益己身。故頌云。乃至未起識。求位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斷。此中通明四行。謂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二加行者。即煖等四善根也。煖位得聖道之前相。發下品四尋思觀。謂一名。二義。三自性。四差別。此煖位。菩薩第六識於定中觀此四法成空相分。二頂位。菩薩依明增定。作上品尋思觀。重觀察名義等四皆自心變。三忍位。忍境識空。伏除煩惱.所知二障。四世第一位。作無間定。發上品如實智○三通達者。作唯識觀入見道也。至此已來。無數劫滿。即在初地。然此見道略有二種。一真。二相。真見道者已根本無分別為體。證生法二空。實斷二障也。相見道者。即十六心等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四修習行者。出前所說相見道也。乃至第十地終金剛心無間道已。並名修道也○五究竟者。從金剛心後解脫道中。盡未來際。唯佛獨能。所作已辦也。此五位中。資粮四十心菩薩多在散位。但修六度萬行耳。第二加行位。十向後心作影像唯識觀。第三通達.第四修習位。修道亦作真實唯識觀等
僧者如四僧已上行白四羯磨懺夷者是也。別者如對首懺提等是也。
口貢反。勒韁也。
象壞肉身不至三趣。惡知識壞法身至三趣。象是身怨。惡知識是法怨。
阿修羅王取師子筋為琴絃。
涅槃經意。如渴者飲以醎水。愈增其渴也。
動修。不動修。亦動亦不動修。非動非不動修。
餘三句者。謂動不修。不動不修。亦動亦不動不修。非動非不動不修。又動亦修亦不修。不動亦修亦不修。亦動亦不動亦修亦不修。非動非不動亦修亦不修。又動非修非不修。乃至非動非不動非修非不修。十六句中各有其義。
音俞。寫誤。經作瘡字。彼云。如人瘡病。
氈褥金寶。體用俱重。
百一本中根。畜長本下根。今文一往合為一。
說淨法有二。一展轉淨。得衣已十日滿。未見明相前。求一比丘對首云。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長衣。未作淨。今為淨故施與大德。為展轉淨故。
除上根忍力成者。其餘人並須說淨。并加法已方可受持。若新者。須作法。捨舊三衣已方可加法。不加法者違佛所制。猶國俗服耳。然佛制三衣。須體量色三並須如法。方加法可然。
隨坐乃至一坐食耳。
不作餘食。佛制足食已。捨威儀
或分亡五眾衣。或施主送衣。
上起貪。下起瞋。中起癡。
粥。
過中非時。
畜百一者是中根人。但有加法而無說淨。若下根人。三衣六物之外。一切說淨。
大乘以佛菩薩為淨施主。小乘以和尚闍梨為淨施主。即衣藥鉢也。
展轉淨施主。即衣藥鉢也。說淨已。並屬衣藥鉢所有。
凡果物及飲食藥餌等。並須從淨人邊受。不爾屬盜。
鉢須鐵瓦者。異外道故。衣須布
前已箋注。
常途說覺觀者。如眼見色名覺。細心分別形顯等異名觀。今修中觀。知生死動有邊名覺。空亂意涅槃邊名觀。故云也。
欲覺者。經云。譬如端正淨潔之人。不受一切穢污不淨。如熱鐵丸。人無受者。恚覺者。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篋。令人養食。若令一蛇生嗔恚者。我當戮之。四大亦爾。若一嗔者則能殺人。害覺者。觀察五陰如旃陀羅。常懷害心。五陰亦爾。常懷諸結惱害之心。
執俗諦起見名寒。起愛名熱。觀俗破見如煖。破愛如涼。中諦執破愛見。準說可知。
論中先通言。次別說。
上丁會切。舂也。下五對切。磨也。
但有生性者乞食人。一切不受。
殘宿者。今日受已至明日。一切沙門釋子受大戒者皆不清淨。五分云。比丘受食已。或食未食。經夜名殘宿。問。殘之與宿為一為異。四句答之。一殘而非宿
疏約事理以釋。事者捨貧從富捨富從貧。以食不等則慈悲觀行皆悉不等。是為於食不等。於法不等。若貧富俱乞。於食若等。則慈悲觀行亦等。理者大品云。一切法趣。味味為法界。含一切法。食有故法有。食無故法無。食不可得。故云何有趣非趣。此中道真禪悅食。
上巨榮切。無兄弟曰惸。老而無子曰獨。
上丁亂反。易繫辭云。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孔頴達云。二人若同齊其心。鐵利能斷截於金。金是堅剛之物。能斷而截之。言其利之甚。
上知遙反。地名也。紂王所都。魏文帝改為朝歌郡。周武帝又改為衛州。
文在莊子。與今文少別。彼人間世篇云。支離疎者。頤隱於臍。肩高於頂。會撮指天。五管在上。彼無燕字。支離疏者。謂形體支離不全之貌也。遂得疎其名。頤隱於臍者。脊曲而項縮也。會音膾。撮音最。乃項椎也。以脊曲頭低故兩肩疎而指天也。五管在上者。管本作筦。筦者腧也。謂五藏之腧皆在上。腧。式注反也。
非莊子之全文。乃記主取彼之意而為語耳。彼云。上徵武士。則支離攘臂於其間
莊子曰。藏舟於壑。將謂固矣。不知有力者負而趨之。
十境增者。具發於十。減者。或發三四等。若發而用觀則通。不用觀則塞。此乃境出十乘。增者具修於十。減者或修三四等。入位名通。不入名塞。此乃乘也。
如助開中對治等四。
六事者。事釋中三知識。及觀心中佛威神覆護。并脫纓著弊。又一音說法等三是也。六理者。六度并法性各開為三。此六事六理三諦各具。是為十八。
論十七中略釋。論謂歒國。獨在婬女阿梵婆羅房中。
論不說截手足緣。
即后土也。孝經緯曰。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闍不可以盡敬。故封土為社以報土。今壇是也。禮記曰。共工氏之子后土為社。共工氏之覇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州故。祀以為社。共工者。伏羲在位一百一十年之後。即有女媧氏。次即共工氏。
孝經緯曰。稷。五糓之長。糓不可以徧祭。故立稷神以祭之。禮記曰。厲山氏之子柱及周棄為稷。柱能植百糓。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是故二人並為稷神。
未詳。
發開也。
下山咸切。口噉也。
初覲切。應作齓。謂毀齒也。男八月而齒生。八歲而毀齒。女七月而齒生。七歲而毀齒。
音雞。禮。女十有五而笄。謂以竹而簪髮也。
音路。謂貨賂也。
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今童子吹之。
應曰革。
篪也。長一尺四寸。圍四寸。九孔。
琴瑟。
方二尺四寸。中有椎。合樂之時。投椎於中而撞之。
憋。卑列切。怒氣也。
越本作女。女應作次。
越本作之。之應作色。
春羶。夏焦。中央香。秋腥。冬朽。朽。許九切。氣若有若無也。
中。去聲。悛本作惾。子公切。又音悛。七金切。恐誤。釋云。因惾猶刻賊。不通也。
經本濁亦作噣。音同。竹杖切。恐有釋音。
音骨。謂汩亂也。
老曰。五色令人目盲。五聲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
觀十二因緣。破三世疑。
莫孔切。
公對切。心亂也。
嚬呻欠
此翻慧。
睡眠二。掉悔二。
論中此之二句本在無覆許十二句之後。疏釋云。睡眠徧不違者。謂於善惡無記中徧有不違也。隨何所有皆說此增。若善心中二十二則加至二十三。若前二十三則加至二十四。惡及無記準說可知。
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
即覺觀之二同也。
此惡作通善惡性。於善心中有無不定。故言有時。善心若有。於前心品更增作成二十三也。惡作者。謂緣惡作心追悔性。問。何等惡作說名為善。答。謂於善惡不作中心追悔性。謂於先時於善不作。於惡而作。後生追悔。名善惡作也。與此相違名為不善。謂先作善而作惡。後生追悔。名不善惡作也。故此二惡作。各依善惡二處而起。
同前。
癡。放逸。懈怠。不信。昏。掉。
身邊二見也。此二是有覆無記。
此三類不同。一四煩惱。謂貪。瞋。癡。慢。二忿等者。謂等取十小隨煩惱也。言十小者。謂忿。覆。慳。嫉。惱。害。諂。誑。憍。恨。三惡作者。謂不善心中惡作。此類各有二十一心所。
謂大地十。大煩地六。及尋伺二。
欲無覆心。異熟生心等也。此十二心所俱生。謂大地十與尋伺也。言許者。依薩婆多宗。惡作不通無記。故於無記心唯許十。有二不同。經部惡作通無記。心中更加惡作。故得有十三也。已上並俱舍疏。略欲知之。
音己。
居縛切。大猿也。
每一肘尺八寸。
若多人坐禪。令最下一人。
犯擊櫪戒也。佛在舍衛。六群一人擊一人。幾令命終。故今云不得。
拄
若坐禪人困。肩下座人以杖就胷前三搖而窹之。若搖之不動。就左邊擉之。
音翁。
野干為天帝釋自說因地作國王。以兵借於小國鬪戰傷害。又受諸女躭荒奢侈。進犯惡業。身死乃生地獄餓鬼。今生畜作野干身。又說十善十惡四等六度諸法道品。乃至野干七日命終之後生兜率天。
觚。酒爵也。論三七中作柧文。云柧枝廣大。又云其枝及柧。柧即柧棱。
以竹篙於船頭拄點之。船欲東則西拄。欲西則東拄。
教應作藏。
欲界苦麤障。色界勝妙出。是上下六果。更有上下六因。具如禪門。
記脫間字。
八應作九。
論云。問觀自生心。云何四不說。離戲論諍訟。心淨如虗空。問觀自生心。云何知自心。起十種境界。成一心三智。問觀自生心。云何知十境。各成十法乘。遊四方快樂。凡三十六問。許是五品者。非是口與筆答。乃是心答耳。
文云。對三權說一實。四種止觀皆實不虗。又四種皆權。乃至云。強說為權。強說為實。
若云。被生死。過五百。須至妙覺名為越野。今初住甚以中道行。破同居方便二死耳。以實報之死未盡。故云且。
金剛智初地與等覺無差。但淺深異耳。
金剛名牢強稱。割三惑。越一死。名雖不一。
漢靈帝崩後天下擾亂。時牟子為蒼梧太守。
音歷。馬舍。
上毛音。爾雅曰。土中之俊如毛中之毛。謂最長者也。
多夫。
聖行品云。昔過去佛日未出。我於爾時作婆羅門求索大乘。乃至不聞方等名字。經無量歲求大乘故。修行苦行。時帝釋自變其身作羅剎像。下至雪山而試之。宣過去佛所說半偈
上都搕切。應作搨。或作
已應作如。
初二一對即法修也。法修皆次第。即前次第止觀也。但前大意中是修。今是所發為異耳。然列中云互發有十。須談十境。謂次第十。不次第十。至釋次第但三四。次第止觀者。須境境次第三止觀也。
至法名頓耳。
陰境常現。言發者下。記中云。謂發陰解也。陰解者。百界五陰咸空假中。
用三教調伏。經云。文殊有疾菩薩云何調伏其心。維摩詰言。有疾菩薩應作是念。我今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諸煩惱生。無有實法。誰受病者。乃至設身有苦。念惡趣眾生起大悲心。我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眾生。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用三觀慰喻。經云。文殊菩薩問居士言。菩薩云何慰喻有疾菩薩。居士言。說身無常。不說厭離。於身說身有苦。不說樂於涅槃。乃至云以己之疾愍於彼疾。當識宿世無數劫苦。當念饒益一切眾生。憶所修福。念於淨命。勿生憂惱。常起精進。疏云。三教被信行。三觀被法行。
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等。
具如備撿第二卷末略箋。
富蘭那等。
一闍提首那。二婆吒。三先尼。四迦葉氏。五富那。六淨梵志。七牘子梵志。八納衣梵志。九弘廣。十須跋陀。
大經云。如良醫人以呪呪藥。用塗革屣。觸諸毒蟲。毒為之消。此大涅槃經亦復如是。若有眾生犯四重禁五無間。罪悉能滅。令住菩提。如藥塗屣能消眾毒。
俱舍惑品但七慢。一大慢。二過慢。三過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下慢。七邪慢。此記之末亦略釋。今足憍慢成八。
如陰境但色。不云餘四。縱列五陰。不云十二入十八界。乃至二乘不云二教。及列菩薩又不云三菩薩。
但九境而已。
第八滅受想背捨。今闕此一但成七耳。
禪應作單。
肝生心是木生火則安。心尅肝是火然木則病。
使易為妍習。略節於此。初三十六句者。先立四句入涅槃。謂不斷煩惱不入涅槃。凡夫也。斷煩惱入涅槃。無學人也。亦斷亦不斷亦入亦不入。三學人也。非斷非不斷非入非不入。謂理是也。一一句各四。同根本四句成二十句。又四句出涅槃。謂不斷出。斷出。亦斷不斷亦出不出。非斷不斷非出不出。一一句各四。又成十六。共成三十六句。
謂諸法生。般若生。諸法不生般若不生。諸法生亦生不生般若亦生亦不生。諸法非生非不生般若亦非生非不生。四句各四。并根本四。亦三十六句。
法身應化一一起四身。又四身入一身。身身亦四。共三十六句。
各者謂修發四句。發修四句。兩四句中又句句各四。成三十二。
修發二句者。謂修發。修而不發。發修二句者。謂發修。不發修。
謂修發。修而不發。修亦發亦不發。修非發非不發。句句各四。成十六句。
謂發修。發不修。發亦修亦不修。發非修非不修。句句各四。成十六。根本四句乃三十六句。
下外字應作人。
於十境中有觀而無止則散。有止而無觀則昏。此互損也。止觀相資則互益。
十境止觀不明則俱損。明則俱明。
正應作證。
前文注十小是也。俱舍心所法有四十二。今記但列三十八。更列根本四煩惱則四十二也。四謂貪。瞋。癡。慢。
謂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謂作意。觸。受。想。思。
謂欲。勝解。念。定。慧。
謂忿。恨。覆。惱。諂。誑。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謂睡眠。惡作。尋。伺。若大乘心所法有五十。今記中且列四十四。若更列根本六煩惱則五十也。六謂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
八念中第一念佛。
初禪前未到定。魔屬欲界。未到色界故。
根利遮輕。根利遮重。根鈍遮重。根鈍遮輕。
六欲天并四洲人。皆善五陰攝也。
初禪第三天壽六十四中劫。今云一劫者。更加二十中劫乃一大劫也。更詳。
初禪初天二大劫。二天四大劫。三天八大劫。
三禪第三天六十四大劫。
三藏三乘三念處。三因大異故。通教三乘共一念處。三因大同故。別教方便中三念處三觀次第故。登地一念處。圓教一念處。
藏三。通一。別三。
二乘菩薩用七方便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