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觀輔行助覽
文雖不講。義要略識。今取義之隱者注之。
老耽。
五經是冶化之本。而老子槌提仁義。絕滅禮學。此則名教廢。
莊周。
聖人之書詮於至理。而莊子以為糟粕。喻無味也。此則述作乖。
謂佛也。尚書序云。古先哲王。今借其語勢。
易曰利見大人。
語出毛詩。今借謂三乘聖賢因稟佛教而各有證悟。
平聲。謂幾微也。學者少有知微。
不咨師友。甘心自愚。
膠著文字。不能融會。
大經。盲人摸象喻也。以尾牙等為象身。
大經。盲人問乳色喻也。聞雪粖謂冷輭等。
色末空本俱無足迹。又何用教乘乎。
陵。山也。山本峻峭。及至地則平夷。喻大道將滅沒也。
水本朝宗。法歸圓極。水若九州而橫流。法喻諸師而各立。大禹治水。天台談圓。故曰大拯。
論語。孔子曰。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矣。注云。雖覆一簣。我不以其功少而薄之。簣。土籠也。譬為山者。雖覆一簣而終成大山。今喻大師力行於南嶽禪師。
維。綱維也。綱維若整。網目必齊。今以中智二論為宗骨也。文選云。漢綱絕維。
命。名也。名曰性宗。自我作古。
極者圓理。言者大教。
言出論語。謂章安記之又從而添削之。
若。順也。尚書曰。惟臣欽若。
不失昔願也。法華尊者本徐陵後身。
斷字去聲。
毛詩云。遑恤我後。遑何恤憂也。荊溪之前。諸師但說釋而已。何憂止觀文理他人不解哉。
音揚。謂搜
上音總。以物而束髮。即丱角。
音亦繹。理也。理其情思。尋義理也。說文云。抽絲也。
易繫辭中旁薄者。謂混同也。
不鄙野。
下去聲。謂織縷也。經緯錯而成文。左傳曰。錯綜經文。
包括。
或云三止三觀所蘊法多。或云三種止觀所蘊法多。故曰三多。更請詳之。
玄。遠也。可以遠照至理。文選。眷哲玄覧。
行。去聲。岐者。脩旁之小徑也。岐喻偏小。路喻圓頓。二行不同也。
老子曰。大方無隅。謂達者心無畔也。今借喻上根。達無方隅則入位深。下根但結緣而已。
以輔行二字扶一部之旨。
擊去童子之蒙吝。易曰。上九擊蒙。
發。啟發也。孔子曰。不忻不發。覆謂重審之。師者當然。
勤勞貌。孟子曰。孜孜為善。舜之徒也。
幾。微也。孔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今荊溪造幾微之理。
幽深贊明也。謂深明其道。易曰。幽贊神明而生著。
咨嗟。
上音
岳州。
俗姓何氏。魏吏部尚書晏之後。名普門。
題下諸文注者亦多。今刪。取孤山四明注之。亦少有補助。決者。明也。斷也。明斷義理呼之為決。如大師禪門口決。又儒書有鈎命決。
此釋輔行二字也。記文即能濟之教。止觀即所濟之行。濟亦輔也。變其文耳。謂此記文。津濟輔成止觀之行。有宗者。凡引諸經俱使歸宗。一家所談觀法。心具性具。如不思議境。引華嚴三無差別。證心具百界之類。
廣引經論。一一宗歸寂照妙理。使後學信受此記文可以輔止觀之行。
此釋傳弘二字也。止觀即能顯之行。記文即所顯之教。蓋荊溪自言。依此止觀而求旨趣。別顯諸經圓頓三之教下所詮。即止觀所顯不思議理。
徵問傳弘也。能弘既立於行。所弘為是何法。
此答釋也。眾教即記文也。今引眾教建立此記。
徵問輔行也。能輔既是於教。行輔為是何法。
此答釋也。眾教建立。唯詮妙行也。
澌與賜同。悉漬反。賜。盡也。三聞者下。序云。聞深不怖。聞廣不疑。聞非深非廣意而有勇。法智大師云。三聞語出付法藏傳。即再三之三耳。傳云。三聞說法悉能受持。故荊溪云。數聞師談。眾教頻覽。佛示群經。
教之與行同歸三諦。如千車共轍。
如下文云。甞於聽次。咨決所聞。
如釋色香中道。用十義評無情有佛性等。
如釋不思議境中問云。但觀於心。何須觀具等文。皆為決文下之疑及釋文後設問等。
如釋發大心四諦文云。道亦應四。且據能斷。界內苦集。故但云二。此即以道諦類例滅諦之義也。
五略修大行中無十乘。若決略文。須引十乘廣文以決之。令四三昧一一皆修十乘也。
止觀正明入道行門。示於十界百界依正色心三千性相之廣博在乎一念而已。
如釋不思議境中問云。前引諸文廣明境竟。此中只應明能觀觀。何故復云明不思議。答。此是決通觀道。又如釋十乘竟。例餘陰入十界皆修十乘等。
如四種三昧各別。何名為同。記主自云。此等並約所歷事別。若能觀觀無非一心。所觀之境無非三諦。
如此記下文云。有人云。無漏總中三者即三觀也。無漏空也。總假中中自濫參。聽眾有逾一紀未曾聞有斯異釋。中即實相。實有是同。如何數為不同之限。共有七不可。
如釋略指在三大。意在一頓。及諸文後。三一止觀結破異解。三外別立一頓。又他人云三外別傳心要等謬。
傳左溪之旨。非不廣也。言聊者。謙辭耳。
推功於師。
傳通師訓。謙非臆說。
如下判三種止觀云。大意在一頓。迷者謂三外別立一頓。而與三不同。又以法華為漸頓。華嚴為頓頓。義例云。此所學宗同而稟一師。文理相承終無異解。如何得云三種止觀。圓頓止觀是何頓。答。是漸頓。廣如彼文破。
如下漸次止觀中有無漏總中之一句。論中只是二乘開合之意。人不見之。便以無漏是空。總是假中。又安心中論結一向根性又相資。并回轉三番根性。共有三百八十四番安心。此外又云。一心止觀復有六十四。記中云。一心者。依前重舉耳。人見三番之外更云一心。便謂頓等三止觀外更立一心等。又如知次位初。論中有十意融通佛法。謂一道理。二教門。三經論。是談一代化意。後人不曉。繆用以對十乘。
方。法也。如鼻隔禪師并一向止一向觀。無四悉益。乘壞驢車。
五略與十乘互論廣略。若十乘中無四三昧。則下文成略。五略之中十乘未周。則五略成略。
疏云。約己心論戒定慧為三分修行。以戒初定中慧後。若約法門。以慧為本。定戒為迹。
彼屬約教。故疏云。大亦言多。亦言勝。器量尊重。為天王等大人所敬。故言大。升出九十五種外道。故言勝。徧知內外典籍。故言多。又四教中迭論大多勝。
如下釋名中有相待絕待三止三觀。相待三止者。謂息止。停止。不止止。三觀者。觀穿。觀達。不觀觀。絕待者。三止即一止。一觀即三觀。
八應作九。此科判耳。
長短者。如釋論云。迦羅即短時。亦名實時。三摩耶名長時。亦名假時。亦可二十二年說般若是長時。八年說方等是短時。乃至一日說一經是長時。一時說一經是短時。精麤者。說生滅時則麤。說無生時則精等。
九寺也。謂太常。光祿。大僕。大理。鴻臚。司農。衛尉。宗正。太府。
論語。顏子嘆孔子云。鑽之彌堅。仰之彌高。
此但始得欲界未到定耳。謂證無生忍。
經中通序通一代。今止觀只云止觀明靜。乃義通一部耳。
天台意別。在止觀故。若二十三師未必俱弘止觀。但一往付法耳。曰存通。指龍樹是所承師。而諸師尚通。
觴。酒盃也。文子曰。汶山之陽。其源可以濫觴。謂泛濫。只一盃耳。言其少也。
眾名者。即種種名也。經無名字。第八云王既沒已。其後是藥。或酢或醎。或甜或苦。或辛或淡。如是一味。隨其流處有種種異。次文云。譬如佛性。以煩惱故出種種味。所謂地獄。鬼。畜。人。天。男女四姓等。今記云。末教或恐以理為本。以教為末。又恐末字誤。應作喻。謂喻教多也。然又經中本以種種味喻六道耳。六道因迷佛性而有。學者更詳。
荀子云。學不可以已。青出之藍而青於藍。冰。水為之。而寒於水。注云。以喻學則才過本性也。又劉子云。青出於藍而青於藍。冰生於水而冷於水。寒使然也。鏡出於金而明於金。瑩使然也。戎夷之子。生而同聲。長而異語。教使然也。
詩云。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有覺德行。四國順之。注云。無競。競也。訓。教覺也。人君為政有大德行則天下順。
世尊初學二仙。但至無所有處。又至非非想處。此先同也。後至尼連河邊即得涅槃。此後異。
三是父親。謂馬星。釋摩訶男。拘利太子。二是母親。謂
母親二人也。以愛為淨。見太子勤行苦行。乃捨之而去。
父親三人也。以苦行為淨。見太子受飲食蘇油及煖水。又捨之而去。
句。
一獲反。手取也。
耶旬。此云焚燒。舍利。又云骨身。傳云。千
此句恐誤。搜要記中云。付法傳中先分為三。
傳云。阿難乘般在河中流。
一分與帝釋。一分與龍王。一分與阿闍世王。一分與毗舍離國。
此云大會。傳曰。王舍大城有一長者。名商那和修。入海採寶。願作般遮于瑟。為佛如來造經行處。所為既訖可度出家。乃阿難所度。
法門乃是三昧耳。傳云。諸子見坐毱多牀已。咸生瞋忿。是何弊人處我師牀。欲驅令出。如須彌山不可動。欲出惡言。口自噤閉。而弟子憍慢未息。是時商那和修手指虗空。便下香乳。如是次第現五百三昧。問其名字都不了知。三昧力能現神通。
突羅城有淫女。名婆須達多。有長者子共淫女宿。值有估客從遠方來。大賷珍寶求女交通。彼女貪其寶。殺長者子埋置舍內。其家眷屬至淫女舍。埋地得之。陳於王前。王取淫女。斬截手足。劓其耳鼻等。
傳作縱廣六尺。高亦爾。
潛化為弟子加被之。故云密。傳云。有一尼乾。邪見熾盛。毀謗正法。善能筭數。多欲化彼。往為弟子。就彼受術。不久習學皆悉通達。彼尼乾子出大惡聲罵辱於佛。多云。莫出斯言。令汝墮大地獄。若不見信。汝可筭之。尼乾推筭。尋見其身必墮地獄。即大驚怖。以五百偈贊嘆如來。改悔先罪。多又告云。以汝善業。死生天上。乾又下筭。罪滅生天等。
用謝罪也。
彼國諸妓不解曲調。爾時馬鳴著白
傳云。馬鳴及佛鉢。一慈心雞。各當三億金錢。言慈心雞者。不飲蟲水。以水有細蟲故。又隣國聞雞鳴。則消滅怨敵而無鬪戰。
月氏國罽膩吒王。後時在路遊行。見外道塔七寶莊嚴。謂如來。塔前禮。稽首說偈贊嘆云。具足一切智。斷除諸欲障等二行半偈。其塔即時頹毀洎發。塔下果得尼乾尸。眾人嘆之。奇哉大王。
傳中髮作鬚。乃為王剃鬚人也。王於一時命剃鬚已。時剃鬚師在王前立而作是言。我子端正。願大王以女妻之。王大瞋。汝是賤人。種性卑劣。云何我以女妻汝子乎。即便驅出。後更召來。言還如前。如是再三。王思惟曰。今此地下必有伏藏。故令斯人敢為此語。即便掘之。獲種種寶。王之智慧。其事如是。
化作。
乞本作乞。與棄同。
傳云。眾中有一比丘。其嫂至寺持食餉之。淫火熾盛便共交通。犯重禁己。尋自悔責。處處遊行高聲唱言。我是罪人。不應復著佛法染衣。為惡既重必入地獄。當於何處而為救護。
鉒。竹句反。送死人之器也。
用金寫也。傳又云。金字法華。
調。去聲。
節應作角。
別傳。吳侍官.張達等二十五人。
五天大帝也。東方青帝靈威仰。配泰山。南方赤帝。赤帝赤熛怒。配衡山。西方白帝白昭短。配華山。北方黑帝汁光紀。配恒山。中宊黃帝含樞細。配嵩山。
未到定後。定心不散。而發於八觸。謂動.癢.輕.重.冷.煖.澁.滑。
澄.洋皆天子名。
百錄。章安所記。大師之前相繼為祖而來。
謂推踏也。不受之義。
頂上。髮際。鼻柱。氣海。地輪。
天竺梵志名。
應作確。苦角切。堅固也。二師之義堅不可壞。
王族。本居洛邑。七月七日緣氏嶺吹笙升仙。今國清有笙冠者。後人妄呼。繆矣。
謂子晉未薨時。令左右公改之。公者或太子三公耳。
如字。山之坂也。書云。下坂之走丸。
金剛三昧。斷惑之智。喻如金剛。經中此二句并疏並不解釋。今私謂之。只一王三昧。破二十五有。故不定也。如云。青色三昧。白色三昧。黃色三昧等。
圓覺經云。如摩尼珠應於五色。隨方各現。謂外以五色映珠。而珠亦作青黃赤黑等色。
一行者。金剛三昧也。眾行者。經云。能破一切煩惱。又能隨一念中變身如佛。又能斷恒沙眾生煩惱。又能一音說法令眾生各解。
頗梨喻中理也。眾理謂無常理.常理等。
此之四句。只釋大經置日之喻也。金剛喻理三昧。是行故曰理行。非以理釋金剛。以行釋頗梨也。搜要云。不引大論三十八并五十九兩處文。只引大經文下釋云理行如珠等。珠者金剛珠耳。
並須約六妙門說之。更前者。前漸則淺。更後者。後頓則深。或修六妙門待發事。禪息諸煩惱。若事禪不發。當用妙門觀諸實相。又若實相不顯。更修事禪。其餘無漏慈悲準說可見。
止多心昏。經云。無慧方便縛。應當照止。照止曰觀。
觀多心散。經曰。無方便慧縛。
經云。於眼根中入正受。於色塵中從定起。示現色性不思議。一切天人莫能測。於色塵中入正定。於眼起定。心不亂說。眼無生。無有起。性空寂滅。無所作。乃至意根入正定。法塵從定起
以三德并本用。當用自在用對正定出。說雙出入。
經云。或於東方入正定。而於西方從定起。記云。方謂十方。
經云。童子身中入正定。壯年身中從定出。壯年身中入正定。老年身中從定出。乃至比丘.比丘尼.聲聞.緣覺.天.龍.夜叉.鬼神等身中互論出入亦如是。又無情中論出入者。如云摩尼樹上入正定。佛光明中從定出。佛光明中入正定。於河海中從定出。於河海中入正定。於火大中從定出。至風地中出入亦如是。
若據此文。則日月自南自東自北自西而轉。今人所謂古遶也。
此乃怒目貌。應作朕目之瞳子也。
經云。大海水上金剛色。緊那羅中妙香色。
經云。諸龍住處蓮華。阿修羅中山石色。
忉利作金
瑞應經云。迦維衛者。三千日月萬二千天地之中央。今詳。萬則大千更中千又小千。乃是萬二千。佛出中國。
八十卷不見此對。至八十二中云。般若波羅蜜有所至處。五波羅蜜皆隨到薩婆若中。住六波羅蜜不失正道。何者。是菩薩道一切智是也。又云。菩薩欲得阿耨菩提。應學應行六波羅蜜
下古侯反。曲也。如乙字形。
根本四禪。
十六特勝。通明禪。
九想。九背捨。大不淨等。
出世上上禪。即九種大禪。
彼文云。今明無漏有二種。一者對治無漏。二者緣理無漏。故大集經云。有二種行。一者慧行。二者行行。行行者即是九想背捨等。對治無漏也。緣事起行對治。破諸煩惱。故名行行無漏行也。二慧行者。即是四諦十二因緣。真空正觀。緣理斷惑。故名慧行無漏行也。
今引文注之。但欲知之。不須講說。下去亦爾。
一者因數息故。出生四禪。四無量。四無色定。若於非非想定覺知非是涅槃。是人必得三乘。二以隨為門。出生十六特勝等。三以止為門。發五輪禪。謂地輪。水輪。虗空輪。金沙輪。金剛輪。五輪並三昧也。四以觀為門。生九想。八念。觀練熏修等。五以還為門。出生三十七道品等。六以淨為門。出生九種大禪。得菩提果。
六門各二。謂修證也。修數者。調和徐數。從一至十。證數者。任運從一至十。不加功力。修隨數者。隨息出入。無分散意。證隨者。心既微細。恬然凝靜。修止者不念數。隨名修止。證止者身心泯然。定法持心。任運不動。修觀者觀於微細出入息相。如空中風。心眼開明。見三十六物及諸戶蟲。證觀者四念處成。破四顛倒。修還者若隨境即不還本源。應當反觀。觀心者為從觀心生。為從非觀心生。證還者心眼開明。任運還源。修淨者知色淨故。不起妄念分別。證淨者得空無相願三昧。無漏慧發。三界垢盡名淨。言相生。彼文六門。次第捨麤從細故也。
若心便數。當以數法安心。乃至淨亦如是。隨便而用。不揀次第。
所治者三障也。治報障者有三。一者分別覺觀。心如猿猴。當用數門對治。二者若心乍昏乍散并無記者。當用隨門調心隨息治之。三者若覺息急。當用止門寬身放息治之。復次治煩惱障有三。一者若貪欲障起。當用觀門中九想等治之。二者若瞋恚障起。當用觀心門中慈悲治之。三者若邪見障起。當用還門十二因緣還源治之。復次治業障者有三。一者忽然昏闇迷失境界。當用淨門念佛三十二相清淨光明治之。二者忽然惡念思惟無惡不造。當用淨門念報身佛治之。三者若種種惡境界現。當念淨門法身本淨治之。
修六門時。於一數息中任運自攝。隨止等五。何者。調息之時即體數門。心依隨息而數。即攝隨門。制心在數。即攝止門。知息數法了了分別。即是觀門。若於五欲心不受著。心還數息。即攝還門。知息無五蓋等垢。即攝淨門。餘隨止等相攝亦爾。
初調心數息。從一至十。依隨不亂。而成就數法。是則數中成就隨門。又當數息時。制心數中。令覺觀不生。是則於數成就止門。又數息時。知身心陰入界等空無自性。不得人法。是為成就息念觀門。又數息時。了知觀照之心無有自性。離知見覺想。是為數息成就觀門。又當數息時。無能觀所觀。以本淨法性不可分別。是為數息中成就淨門。以此五門莊嚴數息。餘隨止等亦如是。又凡夫外道二乘菩薩。通修數息一法而解慧不同。所證亦別。外道鈍根計息入禪。受諸快樂。利根計息有四句起見。聲聞於息而觀四諦。知息於身。身息是苦。貪身息是集。乃至滅道。緣覺知身息是有支。有緣取乃至老死。菩薩憫念眾生故修數息。息知如幻化。非生死非涅槃。入平等大慧。得無生忍。乃至隨止等亦如是。一一妙門。凡聖大小雖修而通。觀法則別。
上來六門是凡夫二乘共故。今旋轉六門。唯獨菩薩所行。以前是從假入空。今是從空入假。所謂菩薩當數息時。憐愍眾生。知息不生不滅。其性本空。雖無息性可得。而從一至十。知息中四諦十二因緣六波羅蜜等。是於息中成就諸地行願。餘隨止等亦如是。
行者知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悉從心出。離心之外更無一法。當觀心時。知一切數量之法悉隨心王。若無心王則無心數。心王動故心數亦動。作是觀時。即知心是隨門。心性常寂則諸法亦寂。即止門。心如虗空。有大智慧。即觀門。不得能觀所觀之智。而還通達一切法。普現色身。即還門。成就一切法而不染。惑倒不起。即是淨門。
觀一心見一切心及一切法。觀一法見一切法及一切心。觀菩提涅槃見一煩惱生死。觀煩惱生死見一切菩提涅槃。觀一佛見一切眾生及諸佛。觀一切眾生見一切佛及一切眾生。又非但於一心中分別一切諸佛法界凡聖色心諸法數量。亦於一微塵中通達十方世界諸佛九聖色心數量法門。是名數門。餘隨止等亦復如是。
前九種六妙門。皆修因之相。義兼果證。今證者有四。一次第證。二互證。三者旋轉證。四者圓證。次第證者。如上歷別對諸禪及次第相生中說。互證者。如隨便宜。第四對治。第五相攝。第六通觀。四種中說。旋轉證者。行者於數息中巧慧旋轉。或證深禪。或證淺定。即得陀羅尼等。圓證者。妙慧開發明照法界。如法華中六根清淨者。即相似證也。真實證者。如華嚴中初發心中智慧。
一修發。二修不發。三修亦發亦不發。四修非發非不發。又一不修發。二不修不發。三不修亦發亦不發。四不修非發非不發。又雙亦雙非四句準此。
莊子曰。彼以生為附贅縣疣。經中單作縣。音懸。注云。疣之自縣。贅之自附。
又曰死為決疣澮癰。今記中
謂三差別。如澮癰患。
謂三為定有。如附贅為增患。
初中後善等。
大論六十五。以無著心說有九種。五者顯現。或時顯現。或時毀善等。
序中雖有三文。今是大師之義。恐不指前三。更詳之。
貧女至加復病苦。譬理慈。飢渴所逼遊行乞丐者。譬名字慈。止他客舍。觀行慈。女雖生子未顯。可譬懷胎寄生一子。相似慈。父母俱沒者。慈與觀解俱從相似轉入。分真故名俱沒。生於梵天是分真.究竟兩慈。
疏云。如生盲人。徒聞四譬不識真乳。外道亦爾。暗信圍陀寧知常樂。故云。而問他言。
長遠二字。是彼注文。
歧道旁出。
今南陽冠軍樂鄉。數道交錯。俗呼為五劇鄉。
交道四出。
史記謂之康莊之衢。
左傳云。得慶氏之木百車於莊。
三道交復有一歧出者。今北海劇縣有此道。
四道交出。
四道交出。復有旁通。
充之反。鳶之類。
老子之文只止於禮。後禮之下云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今文失禮而後智與信者。記主加之而釋五常耳。非老子語。
非老子意。老本純滅仁義與禮信而尊道也。今云不可忘者。以道為本。五常為末。本雖喪而末不可忘。故云存五德。
上緜里反。止也。弭恐應作靡。靡。披靡也。順貌也。
依境發心。內是也。十種發心。外非也。
九非一脫。屬二邊外境也。中道之心為外境所動。故云外相對。
騷應搔。乃搔動也。以手取曰搔。
有字應作無。乃無為無漏。
生應作正。謂正助。
義例中引他人云。四三昧是別。念佛是通。荊溪云。此師自誤。今言通修者。以四三昧攝一切行故曰通。反以為別。念佛通收一切諸行不徧。乃是通中之一。故名為別。
雖用一止觀結而通三止觀。通別文殊。義乃一耳。他人云。謂一止觀出於三外。繆謂頓頓止觀。
具對不具。謂具是頓。不具是漸。雜是不定。不雜是餘。二並是相對來耳。
世界成發心。為人成四三昧。對治成裂剛。獲果第一義成旨歸。四五相對。自微之著。為漸五因。緣成四悉。反此可知。
或談四悉成發心一事。或談一發心只得一悉益。亦須云。談一悉成一因緣。談一因緣成四悉。或多或少。緣悉相成乃不定義。
以四悉會同三種止觀。且是消通文相。人不見之。謂是修行之相。
經云。愛有二種。一者善愛。二者不善愛。不善愛者。凡夫之求善法愛。諸菩薩之求善法愛者。復有二種。求二乘者名不善求。大乘者名為善求。
經無主字。經云。深觀此愛凡有九種。一如責有餘。二如羅剎女婦。三如妙華莖有毒蛇。四如惡食。性所不便而強食之。五如婬女。六如摩樓伽子。七如瘡中息肉。八如暴風。九如彗星。云何名為責有餘。如窮人負他錢財。雖償欲畢猶繫在獄而不得脫。聲聞緣覺亦復如是。以有愛習之餘氣。羅剎女婦者。如人得羅剎女。納以為婦。是羅剎女隨所生子。生已便食。後食其夫愛羅剎女亦復如是。初食善根子。後食眾生。令墮三塗。疏云。初為二乘作譬。二乘斷習。如還財未盡。下八為凡夫作譬。責音債。
經云。菩薩求大涅槃見。滅見滅諦。所謂斷一切煩惱。若煩惱斷則名為常。滅煩惱火則名寂滅。煩惱滅故則得受樂。諸佛菩薩求因緣故。故名為淨。
一萎華佛身。二巖蜂淳蜜。三糠
場應作場。
盧舍那佛初寂滅道場中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第十居摩醯首羅宮。即色究竟天也。凡歷十住處。
易曰。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定吉凶於始。以前民用。出入者。陰陽往來不窮謂之也。
化身為伴。
答一時能說法。不比毗曇也。搜要云。何一時能說法耶。答不同小乘。故能一時語默。
水將惡用。火將沃死。巾用拭不淨。皆無嫌。更撿經。
今取淨名疏注釋。彼文約土。
羅漢辟支佛。三種意生身。界內結盡。同生無餘。所見無異。今文約諦佛。謂推理中四諦之質。見相中釋迦之身。四果支佛見諦是無。佛是生身更無有異。
彼云。如娑婆極樂。垢淨質異。菩薩用天眼見。但一有餘。今文如四諦。四諦既異。四教主殊。圓人以佛眼觀之。四佛盡是法身。四諦皆名法界。
彼云。如娑婆極樂。此土見穢。彼土見淨。今文推理中四四諦異。見相中勝劣形殊。四教根機。見諦見佛。各各有異。
彼云。如身子螺髻於一有餘見淨穢異。今文只一四諦。眾生隨類各得解。
或勸發品。或行法經。或華嚴中。
淨土徒眾之二。法滅起過等三。若華嚴頓中。淨土則重重莊嚴。徒眾則別圓無數。菩薩見十方法滅。前後異時。受苦起過亦復無量。此乳味中五多也。若阿含漸初。穢土則山川堆阜。徒眾則三藏小乘。法是無常。終歸
法只是一。四見不同。謂常無常等。
上人章反。下去牙反。翻為具。
難陀.
胡對反。
心妄識也。記引楞伽如來藏為本者。以如來藏在妄識中。若大論。池水亦喻妄也。彼云。譬如清淨池水。狂象入中令其混濁。若珠入水即清淨。不得言水無象無珠。心亦如是。煩惱入故能令心濁。善法入心令心清淨。經以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論云。清水濁水其意大同。
搜要云。存教故地。存證故住。
新經云。心不住於身。身亦下住心。與前喻同。文云。心中無彩畫。彩畫中無心。然不離於心。有彩畫可得。彼心恒不住。無量難思議。示現一切色。各各不相知。
或云別前藏通者。以前二不修別故。今云共者。十住修體柝八門。十行中又學前兩。
由應作猶。
常途綺語者。大論四十九云。為自心他心解愁事。說王法賊事。大海山林藥草寶物諸方國土。如是等事無益於道。並名綺語。今壞人誦經坐禪等故制。
心謂能犯之心。境謂所犯之境。理謂體性是惡。教謂如來禁戒。殺盜婬妄十惡中之最重。大小俱制。
菩薩戒中。自瞋自說罪過。自讚毀他。如是等惡亦以教人。相涉入者。口中四惡但除綺語。餘三過者。惡口兼妄與兩舌。又兩舌兼惡口與妄。妄亦兼二。此等並是犯於夷愆故重。
毀訾語。兩舌語。異語惱僧。嫌罵知事者。俱犯單提故輕。
貪癡。
於貪癡二境起貪癡二心。理性是惡。不待佛制方名惡也。菩薩十重不制貪癡。小乘亦爾。雖貪癡二惡於心境理。犯者罪重。以佛不制故教名輕。
觀佛三昧海經云。譬如伊蘭與旃檀生末利山中。而伊蘭生旃檀叢中。伊蘭臭如胮屍。熏四十由旬。
樂者所以皷詩。有移風易俗之義。詩序云。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也。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思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曰聞聲知情。以天子正天下者在聲。
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注云。君子體以為用也。仁知則滯於所見。百姓日用而不知。體斯道者不亦鮮矣。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始可語至而言極也。
諸法從因緣生故合。從因緣滅故散。若深觀諸法不生不滅。是不合不散之義也。大論八十二問云。菩薩云何應習六波羅蜜法。答若色等諸法不合不散。色等諸法顛倒煩惱和合故合。以正智慧觀故散。菩薩以智深觀則無法非合。顛倒煩惱皆虗誑故非散。
經云。六性者。是一切菩薩功德莊嚴。菩薩二種法身。菩薩著百萬億阿僧祇功德為瓔珞。所謂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聖種性。等覺性。妙覺性。復名六堅。亦名堅性。亦名堅法。亦名堅修。亦名堅德。亦名堅頂。亦名堅覺。復名六忍。謂信。法。修。正。無垢。一切智。復名六慧。謂聞。思。修。無相。照寂。寂照
日本元記中無妙音二字。經中妙音觀音兩品皆有佛。但妙音加菩薩耳。非謂加佛。
下二云。釋迦文佛以福力故。死生忉利。又思惟言。在天無益。願生娑伽陀龍宮為龍太子。父母愛重。欲自取死就金翅鳥。於是鳥取龍子於樹吞之。父母號哭。龍子既死。生閻浮提。為國王太子。名曰能施。生而能言。問諸左右。今此國中有何等物。盡皆持來以為布施。及至年長。至父王所索物布施。父與其分。又復施盡。我聞有如意寶珠隨心所求。即白父母。從入大海求龍王頭上如意寶珠。父母言。我唯有汝一兒耳。不須去也。我今藏中猶亦有物。當以給汝。兒言。藏物有限。我意無量。於是父母許之令去。然後問眾人言。誰知水道。有一盲人名陀舍。曾七反入大海中。曾知海道。菩薩即命共行。答言。我兩目失明。然後同往俱至大海等。
有三種。邪三修。劣三修。勝三修。劣三者。觀心無常。觀受是苦。觀法無我。
音佛。
佛不可殺。但出佛身血成加行耳。
經云。殺父則輕。殺母則重。殺阿羅漢重於殺母。出佛身血重殺阿羅漢。破僧復重出佛身血。
經云。一。物重意輕。如無惡心殺父母。二。物輕意重。如惡心殺眾生。三。物重意重。如惡心殺父母。四。物輕意輕。如輕心殺畜生。
經云。一方便。二犯根本。三犯已。如犯婬者。舉心及摩畜等方便也。兩根相到。犯根本也。事訖。犯已也。
說般若經中文殊歷陰入界說空法時。佛亦聞故。
論是龍樹菩薩造。言十住者。解十地也。謂於十地中住。故名十住。故歸敬偈云。敬禮一切佛。無上之大道。及諸菩薩眾。堅心住十地是也。偈云。是三昧住處等者。論中釋云。是三昧所住處。少相中相多相如是等應分別。如是事應當解釋。住處者。是三昧或於初禪可得。或於二禪三禪四禪可得。或初禪中間得勢力能生是三昧。或少者。人勢力少又少時住故名為少。又見少佛世間故名為少。中多亦如是說是三昧。
又云。或說有覺有觀。或說無覺有觀。或說無覺無觀。或喜相應。或樂相應。或不苦不樂相應。或有入出息。或無入出息。或定是善性。或有漏。或無漏。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或非欲界。或非色界。或非無色界繫。是三昧是心數法。心相應。隨心行法。共心生法。非色非現。能緣非業。業相應。隨業行。非先世業果。報除因報。可修可知可證。亦以身證。亦以慧證。或可斷或不可斷。有漏應斷無漏不可斷。知見亦如是。不與七覺合。如是一切諸分別三昧義。皆應此中說。
別眾食。律開七緣。一病時下至脚跟勢不能行。二作衣時。者自恣竟無迦絺那衣。一月有則五月。三施衣時。如皆請戒。又道行時。船行時等。
不應為也。止則成持。
定慧應修。作則成持。
獨住比丘無人對首。但心念也。有眾法心念。有對首心念。作心念時。須具威儀。至三寶前合掌誦羯磨偈。偈除大德一心念之語。須使自耳聞之。故今云宣吐。
亦具威儀。但責心悔。不誦悔文。
音梗。井桶繩。
隨喜三世佛并菩薩。四番。又勝果報四番。
正應作噩。
今六中闕喜。
經中不解服藥。不敢臆注。
女餘反。此幡乃巾耳。
音脚。草履也。
禮記云。七日散齋。謂祭祖宗時也。
具如備撿第二引文。
優婆塞法也。不殺者。乃至蟻子。不盜者。乃至一錢。不妄者。不云我得不淨觀乃至阿那含。不婬者。不邪婬也。不說人過者。不說四眾罪。第六不得酤酒等也。
此云對面施。
上音鞋。應作屩。
論二十五云。如師子王清淨種中生。深山大谷中住。方頰大骨。身肉肥滿。頭大眼長。乃至牙利白淨。鳥見者。高翔遠逝。佛師子亦如是。從六波羅蜜四聖種大姓中生。寂滅大山深濬禪定谷中住。得一切智。頭集諸根頰
文句釋信解品米麵鹽醋云。生空麤如米。法空細如麵。此即正道四諦下十六諦。觀無常如鹽。苦如醋。此即助道。如米麵難食。須鹽醋和之。
曾撿經。與今文全同。但無不二兩字。
上即六反。如受戒法。中國十人。邊方五人。若十五中有一犯夷者。則十五之數不足。然足數者非唯犯夷。亂語人。憒閙人。入定人。瘂人。聾人及未作白前睡人等。並不足數。
大乘經則有。小乘律則無。云無耳。南山鈔懺六聚法。彼文云。初則理懺。二則事懺。此之二懺通道含俗。若論律懺。唯局道眾。理懺者。觀彼罪性由妄覆心。便結妄業。還須識妄本性無生。念念分心。業隨迷遣。事懺者。嚴淨道場。稱歎虔仰。或因禮拜。或假持誦。又云。理懺者。恒觀無性。以無性故妄我無託。事非我生。罪福無主。又云。諸法性空。此理照心。名為小乘。又事懺者。四分云。若比丘犯波羅夷。都無覆藏心。令如法懺悔。謂羯磨等
此記後文引虗空藏經。得摩尼珠印印臂。作罪滅字。若得此相。還入僧中。如法說戒。南山行儀亦用此文。若準此意。足數可矣
論云。二乘雖有無常等四對治。於如來法身復是顛倒。即是無明。住無漏界中有四種障。言緣者。無明住地與行作緣。相者。無明與行為因。生者。無明住地共無漏業。生三種意生身。壞者。三種意生身名不可思議變易生死。緣即無明支。相即行支。生即名色支。愛取有三支如前。壞即死支。
彼云為因心故心。為不因心故心。為亦因心亦不因心故心。為非因心非不因心故心。
文在釋籤第八。
安者。四事足也。以己四事施與令安。又從而安慰之。
累者。嬰縛之義也。文選云。穢物故多相累。雖今號比立。以寒暑身口房舍眷屬。未有不為嬰縛者。
如比丘受檀越請者作淨音。漢書以臣詣君曰請。亦淨音也。故有朝請大夫也。
偈云。我勑提頌賴吒王。慈心擁護受持經等。
以釋伏疑也。三業為應。若只曰觀機邊。似口業。故云約悉檀立名。
左表實。右表權。本是右把楊枝。左持淨瓶。於權實與定慧義甚符合。今左楊右瓶。或恐寫誤。或別有意。
束五陰四念處想行屬法。
自伏憍慢。能識理性者。方能伏人。君子之德。風偃草也。
以犯夷人居大僧下。是無坐次。
七支之中隨犯其一。如身之一支犯婬之一境。不妨餘支及殺盜餘境。不曾犯者猶名清淨。豈以餘支餘境未犯者而一例居大僧之下。
已起約外。未起約內。
走兔下水字應作陸字。飛兔下陸字應作水字。
有財物者。於財論檀。若無財物。於六作中能捨諸妄名檀。
五篇六聚。犯者報別。具如第一。犯夷報者。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在泥犁中。於人間歲數計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乃至第五犯吉。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歲數計九百千歲。
我與我所六十二見。初果斷畢。
如婚嫁之禮。但問名納綵而已。不論財也。書云。取妻而論財者。商侶之事耳。
在室為父母護。出嫁為夫主護。受戒者為佛法護。
規矩者。禮也。中字去聲呼。非禮而動者小人也。
般若經頌云。能於所施物。施者及受人。等無分別心。是則施圓滿。今文非彼所施物.能施人.所受者之三也。乃是根.塵及受者之三耳。
若計有施物.施者.受人。是名為住。所得果報止在人天。若達三事皆空。名無住相。乃是不住能施。不住所施。不住施物故空。財物是色。音樂是聲。乃是衣物是觸。皆達能施心.所施塵.所受人皆不可得。名無住相布施。
文在二十三。經云。遠離五事。所謂五見。一身見。二邊見。三邪見。四戒取。五見取。因見生六十二見。
以劫為有神之始。
涅槃疏釋云。如去等者。乃計如來即色涅槃。畢竟永滅。此是如去。若身不滅。是不如去.亦如去亦不如去等。
一為勝他故讀誦經典。二為利養故受持禁戒。三為他屬故而行布施。四為非想故繫念思惟。
文在第五記初。
具足應如前文明十法界。所以不再出者。事戒既斥。故不再出。
涅槃疏云。見倒在凡夫。心想倒是。學人無學則無倒。彼文如何今銷之。若心想二倒在學人。乃思惑中倒耳。非見倒也。例如貪瞋癡是思惑。與見惑貪等有異。
舊論文云六受亦如是。今添六作。乃成記中空指。
或說無明是身因。或說愛無明是身因。乃至或說飲食是身因。
斥比人用之也。今未知記王消何處文耶。若涅槃并疏。並不見執急之說。恐大論七十九有執管文。
涅槃疏音姧。正應作姦。
製。尺制反。牽曳之義也。真字恐誤。應作愚。
一號反。手取也。
增一阿含云。佛出世時。不度者令度。不解脫者令解脫。彼說滅六見之法。云何為六。言有我見。即說滅我見之法。無有我者。亦與說滅無有我見之法。言有我見無有我見。亦與說滅有我見無我見之法。復自觀察說觀察之法。自說無我之法。亦非我說亦非我不說之法。若如來出世。說此滅六見之法。
又云。又我奔走能象馬車乘。此沙門行不暴疾。而我奔走不能及之。此必是如來。是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