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箋
宋 惟慤科 可度箋10卷CBETA X0271大于一万字 46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十(之上)
天竺沙門 般剌密帝 譯
烏長國沙門 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 房融 筆受
西京大興福寺沙門 惟慤 科
皇宋首楞大師 可度 箋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
四行陰文三。初總標文三。初明想盡文二。初明念寂恒明。
箋云□是能修。三摩提□□修。
想陰盡者。
箋云。想者。取□義。過去已出想陰。想□秉想。怨想。中庸想。中庸。則怨親平等也。
是人平常夢想銷滅。
箋云。平常尋常也。夢是人之神遊。想是明了意識。七入俱有自分想。此方俱是第六識。銷滅者。已出想陰。
寤寐恒一。覺明虗靜。
箋云。寤則明了意識。寐則夢中意識。言既出想陰。無取象。寤寐乃恒常是一。真覺凝明。虗通寂靜。想陰盡後。悟理也。
猶如晴空。無復麤重前塵影事。
後喻晴空皎靜。
箋云。晴空則晴明之空。無復麤重煙雲等。法上。晴空。如出想陰無取象。悟其凝明一理。麤重。則無想陰重濁前塵影事。
觀諸世間大地山河。
次敘行存文三。初鏡無塵跡。
箋云。在行陰中。觀其想陰。世間是所□。□地山河是所變。
如鏡鑒明。
箋云。既無取象。但如鏡鑒照分明。無有分別。
來無所黏。
箋云。來亦無所從。無生相。黏猶著也。
過無蹤跡。
箋云。無滅相。謂覺生滅二相。俱不可得。
虗受照應。
次了行生基。
箋云。虗是虗無。受則領受。照應。乃加行智。
了罔陳習。
箋云。謂在行陰中。以加行智。了無想陰之中。陳列其習氣。
唯一精真。
箋云。唯是一精明真實。
生滅根元。
箋云。是行陰。
從此披露。
箋云。從此披露行陰。
見諸十方。
箋云。東西南北等。所依國土。
十二類生。
箋云。胎卵濕化等。能依有情。
畢殫其類。
箋云。畢備。殫盡也。言備盡其類。知其十二類生生滅因由。
雖未通其咎命由緒。見同生基。
箋云。咎。過咎也。命。則識陰之中。連持不斷之功。言雖未通其識陰過咎連持之功。因由頭緒。乃見此十二類生。同一行陰基此。
猶如野馬熠熠清擾。
後指標迷字。
箋云。野馬。則原壟頭陽燄 。非是隙塵。熠熠熾盛貌 。如火之熠熠熾盛。清簡想濁擾動。是行陰。
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箋云。此行陰為浮根四塵。或五根五塵。樞機窟穴。如狐之穴也。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
後彰行盡文三。初澄瀾目盡。
箋云。是識陰。無行陰根元習來也。
如波瀾滅。
箋云。是滅行陰。
化為澄水。名行陰盡。
箋云。是識陰。今出行陰。在識陰。如澄。
是人。則能超眾生濁。
次顯用彰超。
箋云。為有造作遷流。則是眾生之解。若出行陰。則超眾生濁。
觀其所由。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後結標生本。
箋云。為行陰沈細。幽。則潛細難知。隱。乃陀那藏伏。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佗中。諸善男子。
次別釋文十。初四二無因文三。初雙標。
箋云。過去已出想陰。陰既出。無邪心取象。
凝明正心。
箋云。凝湛圓明真正之心。出想陰悟理。
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生元露者。
箋云。方得精巧研尋。窮究十二類生之根本。此行陰。是十二類之根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
箋云。清簡想濁擾動元。是行陰遷流造作。此行陰。攝法極寬。五十三法。五十二法遷流。思之一法造作。
於圓元中。
箋云。於圓徧擾動之元中。
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箋云。過去無因。未來無因。無因。乃是計自然外道論義。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
次別釋文二。初計本無因文四。初單標妄計。
箋云。本。是過去想陰。已是無因。
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
次□□觀窮。
箋云。出□□陰生滅之機。已是全破。或生機即行陰。機者。動之微。如今見盡此行陰根元。故云全破。
乘于眼根八百功德。
箋云。便計道。乘于眼根八百功德。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傍觀。三分之二。
見八萬劫。
箋云。向一百上計一萬。八百為八萬劫。
所有眾生業流灣還。
箋云。業者。招感為義。若造善業。流於人天二道。若造惡業。流落三塗。
死此生彼。
箋云。此方死。又生彼方。
祗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
箋云。祇見眾生輪迴。在八萬劫內。離却八萬劫外。冥然又不見眾生生死。
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
三界計心興。
箋云。計此八萬劫內眾生。是無因自然而有。為觀之不及。便道無因。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四顯趨邪逕。
箋云。正知是根本。徧知是後得。惑亂四智菩提種子。
二者。是人見未無因。
後未來迷實文四。初單標未計。
箋云。計未來無因也。有本云末。末亦未也。
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
次徵述因形。
箋云。是人。於十二類生。見其根元。計此十二根元。是行陰。
知人生人。悟鳥生鳥。
箋云。執道。人決定生人。更不鳥畜。鳥決定生鳥。更□為人。不知因中若造善業。生人天道。若造惡業。流落三塗。為畜生類。外道不知。計為自然。
烏從來黑。鵠從來白。
箋云。由所習故。因果分明。正是因緣。非自然也。
人天本竪。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
箋云。計人天身本竪。畜生身本橫。不知一切眾生。直想身則竪。若徧想身則橫。從八萬劫。無復改移。言白決定白。黑決定黑也。
今盡此形。亦復如是。
箋云。今盡此人身。來生又生人身。亦爾。
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
三異計心興。
箋云。撥無因果。外道所執。皆是自然。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四顯趨邪徑。
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後總結可了。且觀成宿智。何得舉眼窮微。烏鵠雙儀。言窮不了。又六根功德。何位圓階。此且異生。若為通會。非金文。不可引證。指論決。惑障猶存。冀在後賢。善依經理。
箋云。且觀成宿智。疏主疑云。言觀八萬劫事。此乃是宿住智通。何得舉眼窮微。眼根秪得八百功德。然此外道。向行陰中。秪得世俗智通。妄生計度也。烏鵠雙儀下。然前經中說。是不了義。此中何故。說是外道執為自然。與前別也。又疑云。六根功德。何位圓階。言此是何位人。圓滿階降。便得如此功德。疏主又云。此文未能定言。若不是經。亦不可引來證此義。指論決惑障猶存。言若指論來證。論是菩薩造。十地菩薩。見性猶如隔羅縠看月。一障二愚未盡。惑障尚存。餘習未盡。證亦不得。然此計。只計過去未來俱無因。皆是自然。何不計現在。為現在是行陰中興起。向行陰中。計兩頭也。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
次四徧常文三。初總標。
箋云。於圓滿恒常擾動之中。是行動也。
起計度者。
箋云。起妄計卜度者。則五蘊假者。乃興計度之人。
是人。墜入四徧常論。
箋云。是人墜入四種。周徧計度。執為恒常。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
次別釋文四。初觀心境。
箋云。計心亦無因。境亦無因。
修習能知二萬劫中。
箋云。便向此心境上修習興計。能知二萬劫。向心上計一萬。境上計一萬。
十方眾生。
箋云。是能依有情。
所有生滅。
箋云。蘊起名生。蘊滅名死。
咸皆循環。
箋云。如蟻之循環。生了又滅。滅了又生。
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箋云。便計為常住。此正是生滅。他為不生滅。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
次觀四大。
箋云。是人向四大相上。窮其根元。根元則行陰也。
四性常住。
箋云。計此四性常住。
修習能知四萬劫中。
箋云。向一大上一萬。四大計四萬。
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恒。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箋云。咸皆體恒。便計為不生滅。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
三觀八識。
箋云。是含六識。
末那執受。
箋云。末那是第七。執受是第八。
心意識中。
箋云。是牒。心。是第八識。意。是第七識。
本元由處。
箋云。計此行陰第八元由之處。為根本。
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箋云。修習能知八萬劫中。向八識上。一識計一萬。八識成八萬。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
四計想心。
箋云。出想陰。
生理更無流止運轉。
箋云。想陰中生滅。如今已無。流則動。止則住。或運或轉。此是想陰取象。
生滅想心。今已永滅。
箋云。想陰取象。有生有滅。如今已無。
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箋云。此是行陰。見此行陰沈細。他計道。不生不滅。不知此行。剎那生滅。念念不停。行人心麤。計為不生不滅。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後雙結。
箋云。執圓徧恒常。外道之人。作此論議。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
三四一分常文三。初總標。
箋云。堅固凝明正心也。
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
箋云。觀則能觀。彼幽清。則所觀。
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箋云。自是常。他是無常。或自則行陰。他則一切眾生。四顛倒見。則四種不正見。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徧十方界。
次別釋文四。初計心凝徧寂。
箋云。在行陰中。入定觀此妙明之理。然此行陰微細。執為微妙凝明。
湛然以為究竟神我。
箋云。將此妙明。執為神我。我者。主宰之義。
從是則計我徧十方。凝明不動。
箋云。從是則計此我性周徧。
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箋云。彼一切眾生。在我心中。自生自死。真箇是無常。無常則斷見。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徧觀十方恒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
次觀劫壞及成。
箋云。不觀其心。向器世間上。觀水災至初禪。火災至二禪。風災至三禪。是劫壞處。名為無常。是斷。
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箋云。捨念清淨地。此是四禪無想天。外道計為涅槃不死。蓋三災不到之處。計為常。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
三計身易心恒。
箋云。即行陰。精純微細。微而復密。
流轉十方。性無移改。
箋云。計此性雖流轉十方。性無移改。則行陰常身。
能令此身即生即滅。
箋云。此目四大身。依行陰生滅。他外道。執為無常。
其不壞性。名我性常。
箋云。則行陰也。
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箋云。是四大身。從我行中流出。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
四四存三盡。
箋云。計行陰念念生滅。連環不斷。計為常。科云三盡。是色受想。四存。是行。
色受想等。今已滅盡。名為無常。
箋云。色受想等。過去已是出了。計為無常。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後雙結。
箋云。一分常論。影取一分無常。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
四四有邊文三。初總標。
箋云。即行陰分位之中。
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箋云。四有邊。影取四無邊。墜亦墜也。有邊即常見。無邊即斷見。
一者。是人心計生死。
次別釋文四。初計三處有無。
箋云。□□行陰。生滅根元。
流用不息。
箋云。遷流動用不停。
計過未者。名為有邊。
箋云。計過去已出想陰等。未來未入識陰。將此為有邊。是常見。有邊則有邊際。計過去未來是邊。
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箋云。見此行陰。念念相續。生了又滅。滅了又生。微細難知。計為無返。無邊則無邊際也。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
二計聞無聞異。
箋云。則見八萬劫內眾生。
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箋云。八萬劫外。又無聞見。執此無聞見處。名冥性諦。冥則冥然不知。無聞見處。名無邊。有眾生處。名有邊。
三者。是人計我徧知得無邊性。
三計自無他有。
箋云。計此神我之性周徧。神我則行陰。而知得無邊性。
彼一切人。現我知中。
箋云。則行陰之中。
我曾不知彼之知性。
箋云。言我未入行陰已前。不知彼眾生之知性。與我性同。
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箋云。言一切眾生。不得此無邊之心。但是有邊。我今在行陰中。方得彼知性。與我性同。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
四計一性雙分。
箋云。以能緣心。窮究行陰要空。
以其所見。
箋云。以能緣心。見行陰境界。
心路籌度。
箋云。則能緣心。向所緣境上。籌量卜度。
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箋云。計行陰空。愛成一體。然後計一半屬生。一半屬滅。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後雙結。
箋云。外道。三乘教外。別別修行。有邊影無邊。則斷常二見。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
五四顛倒文三。初總標。
箋云。於知見中。行陰中也。
是人墜入四種顛倒。
箋云。則四不正見。
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箋云。此外道。計無想天為不死。世尊斷之。此乃是矯誑作亂。第六識心。周徧計度。虗妄之論議也。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
次別釋文四。初總由都計文三。初總陳都計。
箋云。變化元。則行陰。變則改變。生滅不同也。
見相續處。名之為恒。
箋云。行陰。連環不間。念念生起之處。計之為恒常。
見所見處。名之為生。
箋云。見則能見。所見則行陰生處計生。
不見見處。名之為滅。
箋云。不見則能見。見處則行陰滅處計滅。
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
箋云。見此行陰前念後念相續之處。計為增。
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滅。
箋云。行陰生滅正相續中。前念生。不攘後念滅。中所離處。計此為減。
各各生處。名之為有。
箋云。此單計行陰。各各生時□有。各各者。蓋前念後念不同。
互互亡處。名之為無。
箋云。亦單計互互滅處。計為無。
以理都觀。用心別見。
次就總偏正。
箋云。總牒於前皆是用心別別計度妄見也。
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
三惑前諮稟。
箋云。有人來問。所宗何法。答言。我今亦生亦滅等。
於一切時。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箋云。於一日十二時。言語不定。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
次計無文二。初計。
箋云。則行陰也。
互互無處。因無得證。
箋云。則念念滅處也。
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後答。
箋云。言有人來問。所宗何法。但言一切皆無。除無之餘。更無言說。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
三計有文二。初計。
箋云。亦行陰也。
各各有處。因有得證。
箋云。則行陰念念生處也。
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後答。
箋云。有人來問。皆言是。是亦有。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
四雙計有無文二。初計。
箋云。有則是生。無則是滅。則總見行陰中。生滅二法。
其境枝故。其心亦亂。
箋云。行陰生滅。如樹枝條。今向行陰上。便有生滅。此約全計。
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詰。
後答。
箋云。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不知此念滅後。念更向何處生起。是不得他心通也。
由此計度矯亂虗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後雙結。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
六十六有相文三。初總標。
箋云。則堅固凝明其正心。
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
箋云。觀是能觀。彼幽清。是所觀。
於無窮流。生計度者。
箋云。行陰遷流無盡。名無盡流。便向此上。生其計度也。
是人墜入死後有想發心顛倒。
箋云。是人墜入死後決定有此身。發心則安樂。向此取其安樂。此則俱是顛倒妄見。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
次別釋文三。初舉色明相。
箋云。或自堅固其身。執道。五根色五塵色。法處所攝色。俱是我。如我瓔珞常隨於我。
或見我圓含徧國土。云我有色。
箋云。或見我圓滿含融周徧國土。計云。我能有五根色五塵色。法處所攝色。如我妻子是我有之。
或彼前緣。隨我迴復。云色屬我。
箋云。或計彼前緣只是色。隨我往來。云色屬我。如我奴[仁-二+業] 。
或復我依行中相續。云我在色。
箋云。或復見我性。依著行陰之中。相續生了又滅。云我常在色中。色是我之室宅。
皆計度言。死後有想。
箋云。皆計度言。死後決定。有此身相。
如是循環。有十六想。
次例三同上。
箋云。如是循環來往。有十六想。一陰具四。四四十六。如受陰中云。受是我。我有受。受屬我。我在受。其餘想陰亦爾。
從此惑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
後雙計真妄。
箋云。執妄與真各別。煩惱是煩惱。菩提是菩提。
兩性並駈。各不相觸。
箋云。兩性並遺。各各不相涉。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想心顛倒論。
後雙結。
箋云。五陰之中。計四陰也。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
□□無相文三。初總標。
箋云。過去已出三陰。
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無想發心顛倒。
箋云。便向此上。生其計度發心安樂。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
次則釋文三。初單明。
箋云。見五根色五塵色。法處所攝色已上滅。此之形質。更無所因依。
觀其想滅。心無所繫。
箋云。過去已出想陰無取象。若有取象故。有所形繫。此想文。合在受陰後。恐□也。
知其受滅。無後連綴。
箋云。已出受陰無領納。故無連綴。
陰性銷散。
箋云。言行陰如今次第銷散。
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
箋云。縱然有生滅之理。與草木何殊。如過去已無色受想三陰。此行陰俱無。與草木同。乃無領納取象。何異草木無情。此向行陰□計也。
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諸相。
箋云。現前尚無此形質。死後何有。
因之勘校。死後相無。
箋云。因此窮勘校詰。死後決定無身。
如是循環。有八無想。
次覆結。
箋云。循環則往來義。八無想者。行陰過去是無。現在未來是有。未來又無想。過去是有。現在未來是無。色受二陰亦爾。皆計過去有現在未來無。一陰有二無。四陰成八無相。此單計無。
從此惑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後別計。言涅槃則真。因果則妄。了心不見實相。則真妄都無。佛體猶無。業何言有。
箋云。從此惑計涅槃等者。謂撥同斷滅。墮惡趣空。疏言了心不見實相。此蓋了心不見無相不相。是真實相故。撥同斷滅。佛體猶無。業何言有。言此妄執。佛體尚撥同無。妄何所有。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想心顛倒論。
後雙結。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
八八俱非文三。初總標。
箋云。於行存中。是死已在行陰之中。
兼受想滅。
箋云。過去已是出想陰受陰。
雙計有無。
箋云。計行陰現在是有。過去是無。色受想等。過去是有。或見是無。計現在行陰是有。受想等是無。
自體相破。
箋云。若言其有。有又破無。若言其無。無又破有。
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箋云。死後俱非。有無雙破。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
次別釋文三。初總明。
箋云。此三陰者。過去在此三陰則是有。今已出彼三陰。現在與未來則無。
行遷流內。觀無不無。
箋云。為今在行門中。觀過去則無。故言觀無。現在未來。念念生起。故言不無。
如是循環。窮盡陰界。
決單計。
箋云。則五陰十八界。
八俱非想。
箋云。色受想。過去有。現在無。行。過去是無。現在是有。過去既無。現在豈有。色受想。過去是有。現在是無。現在既無。過去豈有。一陰具二非。四陰乃成八俱非。此計與前別。前八無相。但計過去未來無。現在有。色受想。亦過去有現未無。此中一時俱非。
隨得一緣。
箋云。但舉一陰俱非。餘亦爾。
皆言死後有想無想。
箋云。雙計有無。雙破則俱非。
又計諸行。
後別釋。
箋云。則單計行陰。前則都四陰。
性遷訛故。
箋云。遷改更訛。
心發通悟。
箋云。向此行陰中悟解。
有無俱非。
箋云。雖則單計行塗。亦有無俱非。如行陰過去是無。現在是有。則有無雙破。
虗實失措。
箋云。虗則無。實則有。如今俱非。故失其措致也。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
後雙結文二。初結前虗計。
箋云。皆言死後俱非。更無後身。
後際昏瞢。
箋云。後際後念也。又不能起智達理。昏暗瞢昧。
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箋云。無菩提可為依止。或通。亦理。言於理際。無可依止。定執空非無是妙有。不知妙有真空。真空妙有。
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後顯落邪宗。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
九七斷滅文三。初總標。
箋云。言於此身死後後。去更無身。
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箋云。計此七種斷滅上。為涅槃。取其安樂。則撥無因果。墮惡趣空。
或計身滅。
次別釋文二。初約次單明。
箋云。計此五蘊身斷滅後。不復更生。
或欲盡滅。
箋云。是欲界。更不向欲界受身。此下。欠或憂盡滅。是初禪。諸教說初禪離憂。
或苦盡滅。
箋云。是二禪。出二禪苦。
或極樂滅。
箋云。三禪。離苦純樂。
或極捨滅。
箋云。四禪是捨念清淨地。無苦樂二受。此下。欠無色滅。問經中唯說五。何以加其二。疏答。准理搜尋。理無乖錯。
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銷滅。滅已無復。
箋云。言此身滅後。不復更生。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後通收總數。
是則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後雙結。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
十五涅槃文三。初總標。
箋云。於此身後。更有身。
是人墜入五涅槃論。
箋云。妄計五處。為安樂。涅槃寂滅之義。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
次別釋文二。初欲色單明。
箋云。謂轉捨此身後。又向欲界受生。依於欲界。
觀見圓明。生愛慕故。
箋云。或以性明。或計神我。圓明取下義。
或以初禪性無憂故。
箋云。初禪無憂。
或以二禪心無苦故。
箋云。二禪無苦。
或以三禪極悅隨故。
箋云。悅樂也。謂三禪純樂。或極悅則無喜悅也。
或以四禪苦樂二亡。
箋云。謂四禪是捨念清淨地。亡初禪苦二禪樂。
不受輪迴。
箋云。計此五處所依。為不輪迴。
生滅性故。
箋云。佛地觀之。皆生滅之性也。
迷有漏天。作無為解。
箋云。此皆迷有漏之天。作無為之見解。
五處安隱。為勝淨依。
箋云。為殊勝清淨之所依。
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後通收總數。
箋云。將此五處。為究竟所依。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後結。意如前總搜群見。括蔕窮萌。覺路真標。應垂勸學。
箋云。疏言總搜群見。結前生後。括蔕窮萌。該括始終妄見也。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
後結勸文二。初結文二。初括前狂解。
箋云。狂解。則狂亂見解。
皆是行陰。用心交互。
箋云。用心交相互換。言被他魔力。將其魔心。換行人之心。
故現斯悟。
箋云。現此虗妄解悟。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後妄證招沈。
汝等必須將如來心。於我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覺了斯義。
後勸文二。初遐宣像末。總了真詮。
箋云。前皆言將如來語。此中何故言如來心。謂從根本智。流出後得智。從後得智。流出大悲心。從大悲心。流出三乘十二分教。故云心。
無令心魔。自起淨孽 。
後辨錯歸元成真演妙。
箋云。為行陰。沈隱妄計。皆是妖孽 。
保持覆護。銷息邪見。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岐。
箋云。樹分曰枝。路分曰岐。喻此妄執邪魔境界。
勿令心祈。得少為足。
箋云。祈求也。
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箋云。如此說。是作大覺王標□指的也。
阿難。彼善男子。
五識陰文二。初明十異迷源文三。初總標文三。初包前行盡文二。初標窮業性。
箋云。是前動靜不移。憶忘如一。當依其中之人。
修三摩提。行陰盡者。
箋云。過去已出行陰者。則五蘊假者。
諸世間性。
箋云。則行陰遷流造作。乃世間之性。
幽清擾動。同分生機。
箋云。則十二類生。依此行陰生滅之機微。同其分位。
倏然隳裂。
箋云。隳亦裂也。如衣之破裂。已出行陰。
沈細綱紐。
箋云。則行陰深沈微細。綱則網中大繩。細是持諸煩惱。此則總目行陰。折其煩惱。
補特伽羅。
箋云。唐言數取趣。則行陰數數取。數數受生也。
酬業深脉。
箋云。乃十二類生。酬因答果立脉。喻如人脉在則身存。脉亡則身滅。脉如行陰。
感應懸絕。
箋云。言行陰如今已絕。行陰。則能感應。十二類生。則所感應。
於涅槃天。
箋云。天。喻光絜自在。涅槃則理。
將大明悟。
箋云。明亦悟。是智。況行盡悟理。起始覺智。合本覺理。
如雞後鳴。瞻顧東方。已有精色。
後喻覩真明。
箋云。如雞後鳴。比行人。既出行陰到識陰。若識體即真。識相即妄。東方眾方之上。
六根虗靜。
次敘識仍存文三。初彰明靜。
箋云。六根。虗通寂靜。六根。皆八識所變。
無復馳逸。
箋云。無復馳流蕩逸。正在識陰。
內外湛明。
箋云。內是識。外是器世等。
入無所入。
箋云。入是能入。無所入識也。然建立及受用。皆從八識生。如今攝末歸本。攝相歸性。故入無所入也。
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
次顯通真則了行為由。
箋云。言行陰。為十二類生元由。
觀由執元。
了生住寂。
箋云。是行陰。疏言了生住寂。則了生行陰其寂。
諸類不召。
生種不集。
箋云。更無十二類生元由可召。疏言生種不集。則無行陰十二類生之種性。
於十方界。已獲其同。
表相同體。
箋云。則同歸識體。
精色不沈。
心靈顯靜。
箋云。則識陰無行陰。
發現幽祕。
見生元本顯法身自相。
箋云。則十二類生之元。是行□□歸本藏是識陰。謂八識是如來藏性。法身自相。然此八識。白淨無垢。或但了唯識性。即是法身。
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後結標。
箋云。前三科中。後結標識相。
若於群召。已獲同中。
後顯銷陰盡文三。初明盡相。
箋云。若於行陰。出其行陰。同其識陰之體。
銷磨六門。合開成就。
箋云。更無六根門□之所關閉也。眼被色塵關。耳被聲塵關。如今既出識陰。得其互六根一時合開。一根發識。徧緣諸境。
見聞通隣。
箋云。見則眼。聞則耳。一特通近。
互用清淨。
箋云。得其互用。則清淨。若不互用。則渾濁。
十方世界。
箋云。是所依器世。
及與身心。
箋云。身能依。
如淨琉璃。
箋云。□□體淨。
內外明徹。名識陰盡。
箋云。內外明徹。是身。
是人則能超越命濁。
次述超凡。
箋云。命。是八識連持不斷功能。今既出。則無命濁。
觀其所由。罔象虗元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後彰□本。
箋云。為出□後。却返觀識陰。罔無也。象形也。迷本無形。達真似妄。推元本妄。故曰虗元。則虗妄之本元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十上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十(之下)
天竺沙門 般剌密帝 譯
烏長國沙門 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 房融 筆受
西京大興福寺沙門 惟慤 科
皇宋首楞大師 可度 箋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
箋云。現在識陰中。
已滅生滅。
箋云。已滅前行陰生滅。
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箋云。未至唯識性。
能令己身根隔合開。
後彰通互。
箋云。隔絕六塵合開。六根不被六塵關門。得其互用。
亦與十方諸類通覺。
箋云。十二類生通同覺照。
覺知通[泳-永+曶] 能入圓元。
箋云。此覺知識。通同[泳-永+曶] 滅。能入識體。
若於所歸。
次述於元立計文三。初標立計。
箋云。是識。
立真常因。
箋云。立此識。為真常體之因依也。
生勝解者。
箋云。生其殊勝之解。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
是人則墮因所因執。
次顯墮邪。因所因者。因則生死諸法。所因則識為生因。不了性本無生。不與生為生因。見生起自心源。遂起所因元執。
箋云。外人問。此外道。因何作此計耶。答。見生起自心源。
娑毗迦羅。
後舉同類。
箋云。唐言黃赤色仙。是數勝論主。
所歸冥諦。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箋云。冥諦。則計從冥□諦。生覺性諦。覺性生我心。我心生五微塵。五微塵生五大。五大生五知根。五知根生五作業根。後方生心平等根。神我處中。不爛不壞。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後結歸邪徑。且心源湛寂。是本歸寧。不執常而本性元常。強立常因。因立常勿妄起。迷心再發。妄習還生。不了真詮。落斯邪徑。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玅未圓。
二能非能執文三。初明順寂未圓。
箋云。雖悟識相。未悟識性。
若於所歸。
次述於元立計文三。初標立計。
箋云。則識也。
覧為自體。
箋云。覽取也。言取此識。為自家本體。
盡虗空界。
箋云。所依虗空。
十二類內。
箋云。能依有情。
所有眾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
箋云。皆從我身之中。一類流出神我之性。則第八識也。
生勝解者。
箋云。然後於此上。生其勝解。則於決定境。印持為性。
是人則墮能非能執。
次顯墮邪。
箋云。計我為能生。十二類生。是我身中流出。而彼不能生。
摩醯首羅。
後舉同類。
箋云。梵語莫醯溼伐羅。唐言大自在。此梵訛略。
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箋云。言此天。執神我為性。周徧國土十二類生。從我身中流出。為其明伴道侶。
是名第二立能為心。
後結歸邪徑。
箋云。識也。
成能事果。
箋云。執此識。為能成業所證之果。
遣遠圓通。背涅槃城。
箋云。遣遠圓通之智。背諸佛如來涅槃之城。則理。
生大慢天。
箋云。則大自在天。此天人。高舉為性。故云大慢。
我徧圓種。
箋云。言神我之性。周徧圓滿。是此之種類。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三常非常文三。初明順寂未圓。
若於所歸。有所歸依。
次述於元立計文三。初標立計。
箋云。行陰之中。無歸依。今到此識。便執此識陰。為所依之處。
自疑身心從彼流出。
箋云。自家疑此身心。從彼識陰中流出。
十方虗空。咸其生起。
箋云。所依虗空。總皆於此識陰之中生起。
則於都起所宣流地。
箋云。言識陰為內身外器都起之處。宣布流出之地。地則所依之地也。
作真常身無生滅解。
箋云。真常則法身。言執此生滅之心。作不生滅之解。
在生滅中。早計常住。
箋云。世尊斷云。在生滅之中。旱計此識。為常住之性。
既惑不生。
箋云。惑生滅。為不生滅之理。
亦迷生滅。
箋云。既也迷真。亦不識妄。
安住沈迷。生勝解者。
箋云。則識沈隱迷妄也。
是人則墮常非常執。
次顯墮邪。
箋云。計識為常。十方虗空。從我流出。則無常。
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後舉同類。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遣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後結歸邪徑。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四知無知文三。初明順寂未圓。
若於所知。
次述於元立計文三。初標立計。
箋云。則識也。
知徧圓故。
箋云。言此所知之識性。周徧圓明。
因知立解。
箋云。因知是識。便立為能解。
十方草木。皆稱有情。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
箋云。為此行人。見情與非情。皆因第八識變。便作如是計。將有情為無情。無情為有情。此則才辨因果。有此計。
無擇徧知。生勝解者。
箋云。更無選擇情與非情。計一知覺。
是人則墮知無知執。
次顯墮邪。
婆吒霰尼。
後舉同類。
箋云。唐言徧覺外道。
執一切覺。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箋云。執有情無情。俱有知覺。
是名第四計圓知心。
後結歸邪徑。
箋云。計圓徧知覺之心。
成虗謬果。
箋云。虗妄錯謬。執有情為無情。
遣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箋云。顛倒知解之種性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五生無生文三。初明順寂未圓。
箋云。未了識體。但了識相也。
若於圓融。
次述於元立計文三。初標立計。
箋云。是達識陰。
根互用中。已得隨順。
箋云。為在識陰。達識唯一。根雖殊而識不殊。故互用也。
便於圓化一切發生。
箋云。計識陰圓徧。能化生一切法界。為一切法所依。
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
箋云。群塵。則四大前塵也。
是人則墮生無生執。
次舉墮邪。
諸迦葉波。
後舉同類。
箋云。是事火龍。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波。
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箋云。婆羅門。唐言淨胤。或事水等。
是名第五計著崇事。
後結歸邪徑。
箋云。言妄生計著。崇重水大等事。
迷心從物立妄求因。
箋云。立此虗妄。為所求之本因。
求妄冀果。
箋云。求此虗妄。冀仗為果。
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箋云。生顛倒變化之種類。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六歸無歸文三。初明順寂未圓。
若於圓明。計明中虗。
次述於示立計文三。初標立計。
箋云。計其識體圓明。其中虗無。
非滅群化。
箋云。則非却此識。然識為群化所依也。
以永滅依。
箋云。將此識。為永依斷滅。撥喪無餘。則惡趣空也。
為所歸依。生勝解者。
箋云。將此永滅。為所歸依之處。
是人則墮歸無歸執。
次顯墮邪。
箋云。計識陰為所歸。而著空。是無歸。
無想天中。
後舉同類。此天。五百劫在定。想心不行。此中影取空處二萬劫。識處四萬劫。無所有處六萬劫。非非想處八萬劫。
諸舜若多。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箋云。舜若多是空神。無身則伏第六現行不起。如友覆火。
是名第六圓虗無心。
後結歸邪徑。
箋云。圓虗則識。無心則識空。
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箋云。撥同斷滅。成空亡之果。一向著空。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七貪非貪文三。初明順寂未圓。
若於圓常。
次述於元立計文三。初標立計。
箋云。則識。
固身常住。
箋云。堅固此危幻之身。以為常。
同于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
箋云。精純圓常。則法身。將妄同真。欲其長生。入真常境。
是人則墮貪非貪執。
次顯墮邪。
箋云。貪。謂起貪心。貪固□□以為堅固非貪。言此身不可貪也。
諸阿斯陀。
後舉同類。
箋云。唐言無勝。
求長命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箋云。此外道。求長生久視之道。或聞諸佛有真身常身。向色究竟天。成自受用身。根根塵塵。廓周沙界。盡未來際。常受廣大法樂。乃作此執。
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遣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後結歸邪徑。
箋云。唯是趣向長時勞苦之果。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八真無真文三。初明順寂未圓。
觀命互通。
次述於元立計文三。初標立計。
箋云。觀此命元。是識陰。互通。則六門合開也。
却留塵勞。恐其銷盡。
箋云。為既到識陰若盡。此識則成智。今既欲盡。便生是念。却留此塵勞。恐其銷盡無所依止。
便於此際。坐蓮華宮。
箋云。於此際。化寶蓮華。華中現宮殿等。
廣化七珍。多增寶媱。縱恣其心。生勝解者。
箋云。寶媱。則玅寶莊嚴之美女。縱恣其心。行其染法。
是人則墮真無真執。
次顯墮邪。
箋云。言此外道。執識陰是真。不知本是生滅之因。是非真。
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後舉同類。吒枳迦羅。木見唐言。取類。或波旬異號。未敢詳定。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
後結歸邪徑。
箋云。發邪見思想之因。
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箋云。立其熾盛塵勞之果。則染之一法。
生天魔種。
箋云。同前想陰。天魔種類。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後述劣乘文二。初聲聞文三。初明順寂未圓。
於命明中。
次述於元立計文三。初證滅滯權。
箋云。命是八識連持不斷。明則圓明識體。
分別精麤。
箋云。精則識體。麤則識相。
疏決真偽。
箋云。疏通決擇。真是識體。偽乃識相。則八識上。變根身器世等。
因果相酬。
箋云。舉一二類生。業果酬感之處則識。
唯求感應。
箋云。十二類。是能感應。識是所感應。
背清淨道。
箋云。是諸佛如來佛果位中。三身四智。悉皆圓滿清淨之理。三乘聖人遊履之處。曰道。
所謂見苦斷集。
箋云。若是世□果。集是世間之因。乃見苦之果。斷集之因也。
證滅修道。
箋云。滅理。是出世間果。道智。是出世間因。舉出世間果。令攸出世間因而趣入。
居滅已休。
箋云。居其生空涅槃。以為休止之處。
更不前進。生勝解者。
箋云。更不前進趣向無上菩提。
是人則墮定性聲聞。
次顯歸定性。
箋云。定性者。則不迴心入大。
諸無聞僧。
後舉增慢同類。
箋云。明不聞大乘教者。
增上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箋云。增上慢。則法華會上。五千退坐者。向德上起慢。
是名第九圓精應心。
後結歸邪徑。
箋云。圓滿精純。是生空智。
成趣寂果。
箋云。趣向生空涅槃為果。是所證之處。
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箋云。
其生空理。謂一向著空。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後緣覺文三。初明順寂未圓。
若於圓融。
次述於元立計文三。初證滅滯權。
箋云。諸行具足。曰圓。體業俱亡。曰融也。
清淨覺明。
箋云。則生空理。
發研深妙。
箋云。則加行生空智。
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
箋云。則生空涅槃。
是人則墮定性辟支。
次顯歸定性。
諸緣獨倫不迴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後舉增慢同類。
箋云。諸緣則部行。獨倫則麟角喻。
是名第十圓覺[泳-永+曶] 心。
後結歸邪徑。
箋云。圓滿覺照。[泳-永+曶] 滅其心。是生空智。
成湛明果。
箋云。證生空理。
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箋云。為此獨覺不欣化於眾生。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途成狂。
後結勸文三。初徧明結勸文二。初結文三。初標前立計。
箋云。出前四陰。則識陰中。既未出此識。如人行至中途。若出此識。便成佛去。如今正在此中生其妄計。是中途成其狂亂也。
因依迷惑。
箋云。因。親依止也。言親近依止此迷妄之惑。
於未足中。生滿足證。
箋云。如聲聞二乘。只到生空涅槃。為滿足也。
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箋云。位。則六十二異計之位。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
次彰迷息停功。
箋云。如聲聞二乘。趣生空理。此皆是所愛先習也。
而自休息。
箋云。將此為休止停息之處。
將為畢竟所歸寧地。
箋云。便將此生空涅槃。為所歸寧之地。只到三百由旬名為化城。未到寶所。直至向色究竟天。成自受用身佛。常受廣大法樂。此方為所歸寧地。
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
後顯妄招沉滯。
箋云。若是外道等。大妄語成。受此所感。惡業之報終。後乃沉地獄。
聲聞緣覺不成精進。
箋云。若是聲聞等。自是滿足。不成精進無上菩提。不入地獄也。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沉孽 。保綏哀救消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後勸。
箋云。綏安也。汝等存注其心。無令他行人見此等魔。保安哀救。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
次總敘超倫文三。初引過佛同乘。
箋云。外人問。法門為是令佛作如是說。為三世佛。作如是說。經答。如是法門。指五十種魔事。先過去世。有多少恒沙劫。劫中有多少微塵如來。此如來。何得成無上道。乘此心開。得無上道。已上。亦結答阿難從摩登伽處歸。請世尊。云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至最初方便。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
次顯現依超證。
箋云。言六根各得互換作用。一根發識。徧緣諸境。
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
箋云。金剛是喻。此喻慧如金剛手中之杵。
圓明積心。
箋云。圓滿凝明精微之心。是理。
於中發化。
箋云。即體之智。發起變化。
如淨琉璃內含寶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
箋云。此是地前四十四心菩薩。
菩薩所行金剛十地。
箋云。是十地初歡喜至法雲。此十地菩薩。地地皆是此金剛乾慧。
等覺圓明。
箋云。十地後等覺位。理智齊等。故曰等覺。一念一剎那中。假立故。圓滿融明。
入於如來妙莊嚴海。
箋云。是妙覺位。微妙莊校嚴淨。居法性土。如海之廣大。包含性功德故。
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箋云。無所得而得。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佗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扸。微細魔事。
後明依行必證文三。初引過明同。
箋云。佛又恐將為已證。乃云。此是過去先佛世尊。真覺凝明之。智。分明剖扸。
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
以勸除邪惑。
箋云。前言汝猶未識。如今已出五陰。超五濁。乃言汝能諳會辨識。此之境界。
陰魔銷滅。天魔摧碎。
箋云。陰魔心魔也。內心攻起。天魔附著。
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魎。無復出生。
箋云。褫魄者。言褫落其魂魄也。
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後明直進菩提。
箋云。不迷。則不被魔亂。不悶。則心不妄計。或迷而不悟。悶則不入。
若諸末世愚鈍眾生。
後結持真句文三。初懸標末品。
箋云。則愚癡暗鈍。
未識禪那。
箋云。禪那妙定。
不知說法。
箋云。言無智慧或不知魔。說謂是佛說。
樂修三昧。
箋云。愛樂修習三昧正受也。定之異名。
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
箋云。囑阿難。專注一心。勸諸眾生。持鳥瑟尼沙呪。
若未能誦。寫於禪堂。或帶身上。
次勸誦寫除魔。
箋云。禪堂則坐禪之堂。
一切諸魔。
箋云。則欲界頂上諸魔王。
所不能動。
箋云。真言力故。不能惱諸行人。汝如沸湯。彼如堅冰。煖氣漸凌。不日消殞。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後勑欽流教。
箋云。範猶法也。世尊四十五年後。說此經了。即說涅槃。是最後垂法。或此五十重魔事。在後說之。故曰最後。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
後重疎五想文二。初陳疑請決文五。初聞持妙旨。
箋云。重疎五想。為阿難。見佛說五陰皆有妄想。色堅固。受虗明。想融通。行幽隱。識罔象。此五。皆有妄想。所以便疑云。如五根色五塵色。是無情。因何亦有妄想。由此佛所以重與疎。通此五想。經中有三問。一問色為妄想。我當時未聞佛說。二問。五陰為頓除。為漸除。三問。五陰至何為界分。示誨。教誨也。如前文云。此是□□先佛世尊等。又云魔境現前。□□□識。又云。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也。
於大眾中。重復白佛。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虗妄為本想心。
次牒舉前文。
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細開示。
三未奉微宣。
箋云。一問色為妄想。我等尋常。未見佛微妙子細開通指示。問意。只如受想行識。四陰心所法。從是妄想。只如色陰。五根色。五塵色。法處所攝色。是無情。何故亦言妄想。
又此五陰為併銷除。為次第盡。
四述界邊頓漸。
箋云。意問。為第一陰既無。餘五一時銷盡。為復次第□盡至第五。
如是五重。詣何為界。
箋云。界具四義。因義。性義。流類義。種族義。
惟願如來。發宣大慈。
五請哀來現。
箋云。然阿難。便請開示宣發。
為此大眾。清明心目。
箋云。心則真心也謂理。目則智也。
以為末世一切眾生。作將來眼。
箋云。指此教。為後世照道入理之眼目。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
後廣釋前疑文二。初釋想名文二。初總陳元相文三。初總明真妄文三。初明真離垢。
箋云。此已上是真如之理。
非留生死。及諸塵垢。
箋云。真中無妄。如澄湛水。更無五陰等。法塵業垢。
乃至虗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次因想生空。
箋云。此空。是第七執第八見分為我。變起此一重。昏鈍頑空。
斯元本覺。妙明真精。妄以發生諸器世間。
後究妄從真。
箋云。言此之虗妄根元。本來是真。既也如是。因何有妄。以發生。因一切眾生。一念違如。覺勞相現。便有色受想等虗妄。如澄湛水。因風鼓動。便成波起。水體無波。如真體無妄。便有所依器世間等。
如演若多。迷頭認影。
次喻消雙執文三。初立妄喻。
箋云。頭喻真鏡中。喻妄迷失本頭。認影為頭。如一切眾生。失本真性。認妄為真。
妄元無因。
次述妄計文四。初述妄立因緣。
箋云。言虗妄之法。無有因依。
於妄想中。立因緣性。
箋云。向虗妄相想□□□□□□□則內道二乘之人所執。
迷因緣者。稱為自然。
次述迷立目。
箋云。迷因緣之性執為自然。此則外道。
彼虗空性。猶實幻生。
三舉空由幻。
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四双責二途。
阿難。知妄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
後責妄說。
箋云。言汝若知妄所起。我便許汝說為因緣。若妄元不成。何況不知因緣。却執妄為自然。
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後顯陰同因。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後別釋五名文五。初堅固文三。初述形因三想。
箋云。則釋五名。則重疎五想也。為他前來疑道。只如受想行識四陰。是心所法。且從是妄想。此五根色五塵色是無情。何故亦說是妄想。於是世尊。向此中。□□□□□□□□□□□□□□□□□有若是男。向母身上□想。中有□□□□□身上取想。言此身是色法。則不能來想中傳命。謂初七羯邏藍。向母身中受胎。則第八識託胎時也。命。是八識上。連持不斷之功能。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懸崖不有。酢物未來。
次引雙喻通倫。
箋云。指第二經破五陰中想陰文。云如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踏懸崖。足心酸澁。此口與足。皆是色法。因何受此想心。而生酸澁等。
汝體必非虗妄通倫。
箋云。言汝體。若必言不是虗妄想相。通同倫流。便反顯云。汝體正是。虗妄通倫。
口水如何。因談酢出。
箋云。曾知是虗妄倫流。
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後結成初目。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
次虗明文二。初形隨酸澁。
箋云。佛為能說。臨高想心。是所說。
能令汝形。真受酸澁。
箋云。為受以領納為義。既能領納酸澁。是受。
由因受生。能動色體。
箋云。由因領納酸澁。能令色身。口酸足澁。或即此所說。是指前文。躡下妄想也。
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駈馳。名為虗明第二妄想。
後結受虗名。
箋云。順則益。違則損。此是身家所緣境。受此違順二境。二現駈使馳流。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
三融通文二。初形隨想運。
箋云。由心使身。
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
箋云。言若身不是念之倫流。何因隨其妄念所使。
種種取象。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寤則想心。寐為諸夢。
箋云。種種不一也。心念前境。身形前取。曾知是念之倫流。
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後結號融通。
箋云。融則萬象含心。通則旁隨眾境。
化理不住。
四幽隱文三。初述行陰冥遷。
箋云。謂變化。生滅無而忽有之道。理則行陰。念念生滅。改變不停住也。
運運密移。
箋云。運運則動。密移為行陰。隱密遷移。念念不停。
甲長髮生。氣銷容皺。日夜相代。曾無覺悟。
箋云。相代。則想之代謝。念念生滅。
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
次縱陳雙詰。
箋云。言此行陰。若非汝妄。心生滅。云何有氣銷容皺等事。
如必是真。汝何無覺。
箋云。若言此行陰是真。何故髮生爪長。不覺遷流。□覺則真。今又不覺。曾知是妄。
則汝諸行。念念不亭。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後結想幽名。
箋云。幽則潛細難知。隱乃陀那藏伏。
又汝精明。
五罔象文五。初標責受文三。初縱立體常。
箋云。是牒彼識陰為五八二識。現量對境。不分能所。故曰精明。
湛不搖處。
箋云。則第八識生滅微細。看之不見。似不搖動。
名恒常者。
箋云。八識惟恒無審。者牒辭□。
於身不出見聞覺知。
次舉識分劑。
箋云。見。是眼識。聞。是耳與鼻識。覺是身識。知。是舌與意識。謂此現量識。是八識親變相分。是舉第八分劑。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
後顯不容妄習。
箋云。若實箇是真。不合有□氣□法習慣習也。
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然覆覩前物。記憶宛然。曾不遺失。
三引事含熏文二初責含遙習。
箋云。覆再也。為前納得種子。落在八識之中。再遇境時。種子乃生起現行。
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筭。
後指識宜熏。
箋云。為此第八識。雖是現量。而非能熏。但為所熏。念念受前七識。所熏種子。落在其中。不可以籌量筭數。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
三比水潛流文三。初舉識非真。
如流急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
次比流潛急。
箋云。非無生滅。生滅難見。
若非想元。寧受想習。
後指習非真。
箋云。若此八識。不是妄想根元。不合受一切習氣。如今既受習氣。曾知是妄。
非汝六根互用合開。
四指窮真妄謝文二。初舉互用全真。
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後顯迷銷盡。
箋云。經□問此之識陰幾時得□。答□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盡。言若非汝六根門顯。不被六塵關閉。是汝六根。無時銷滅。須得六根互用。到佛果位。方轉八識。成大圓鏡智。此識轉時。轉名不轉體。
故汝現前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虗元。第五顛倒。細微精想。
後結。精想名罔象虗元。罔無也。迷本無形。違真似有。推源本妄。故曰虗元。顛倒則初起相緣。微細乃明業轉。精則一真冥合。想乃忽慕圓明。生死槃根。此為[漯-ㄠ] 枑。
箋云。顛倒則初起相緣者。則初起性明相時。微細則業轉。二識不言現。現是八識體。精則一真冥合。則第八中一分淨分。則第九識故冥合。想乃忽慕圓明。則忽□□□□□性明。明圓明之體。是初有想。起此想□生死根本。最微細。已上。結答五陰皆有妄想。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後通邊際文二。初述五陰邊際文二初牒五同因。
箋云。言此五陰。皆有領納之義。故云受陰。五妄想成。第一質礙妄想。乃至第五罔象妄想。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
後遐分十際文五。初色空二妄。
箋云。五陰。皆有因界。淺則是因。深則是界。此標貫下。
唯色與空。是色邊際。
箋云。為此色是實色。空是頑空。此色質礙。與空虗處相反。故色以空為邊際。或云。因果。因是受想行識。果是色。果深因淺也。
唯觸及離。是受邊際。
次觸離不言通意。
箋云。為受以領納為義。若有觸著。則有領納。若有離觸。則無領納。唯觸及離是受邊際。
唯記與忘。是想邊際。
三記忘。忘亦識昏同為妄攝。
箋云。想以取象。為行相。若有記憶。則有取象。既無記憶。是忘。則是想之邊際。外人問。記也且從念。念緣持。是妄。只如忘是無心。合與真體相冥。因何亦妄。答妄亦識昏。同為忘攝。
唯滅與生。是行邊際。
四滅生。生可見滅有二。一永。二相。此滅□流動相乘。唯成於妄。
箋云。為行□遷□流為行相。既若有生則有行。若滅則無行。所□是行邊際。外人問此相滅與永滅。為同為異。答此滅流動相乘。唯成於妄。
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五湛入合湛。上即六識。合乃八元。上妄可知。下通真妄。此言生滅集起邊論。故立陰名。顯彰迷習。
箋云。上湛入。則第六不與五同緣。合湛。則歸第八識染分上來。即若有第六。便與五同緣。是識陰。今歸八體上來。是識之邊際。已上結答如是五重。詣何為界。疏言上即六識。是第六識不與五同緣。唯目安山。合乃八元者。為第八是前識根元。上妄可知者。第六念念生滅可知。下通真妄者。第八識染分則帶相。若淨分是智品。外人問。識通於真妄。此湛入。是真是妄。答。此言生滅集起邊論。集則積集。起則生起。第八無始時。積集生起。一切漏無漏種子在中生起故。云集起邊論。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
後示除彰勸文二。初除文三。初□滅二門。
箋云。五陰根元。則八識。
生因識有。
箋云。為最初受生。託母胎中。為羯邏藍。穢觸不淨而受胎。
滅從色除。
箋云。若滅無時。先從五根色。皆歸種也。
理則頓悟。乘悟併銷。
次雙通頓漸。
箋云。若是悟理。但悟一陰。其餘四陰。一時併除。
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箋云。此答第二問。須次第出其色陰。乃至識陰方盡。
我已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後責迷再請。
箋云。指第五經。結解同體疑。云。阿難吾今問汝。此劫波羅巾。乃至佛言六根解除。亦復如是。亦是此義。責之。汝何再問。□上是結答。為併銷除。為次第盡。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
後勸文三。初彰自了心開。
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令識虗妄。
後敘流通教意。
箋云。令識五陰虗妄。
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箋云。深厭自生。則生滅法不出此五陰。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所有虗空。盈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虗度。
四運教彌。興文四。初明供佛福廣文三。初廓明珠珍施。
箋云。第四運教彌興流通。然教無興運法□□流。是故世尊。廣說校量傳持□果。經云。阿難□後有人。徧滿十方。乃至得福多否 阿難。以少類多答言。虗空無盡。乃至有何邊際。又云。若復有人。身具四事。乃至靡不經歷。比量前福。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乃至譬喻所不能及。虗空。所依太虗空也。七寶。金銀琉璃等。持。賷持也。供以四事飲食衣服等。又向佛邊侍養。心無虗度。度猶過也。
於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否。
次審福緣多。
箋云。言虗空無盡。珍寶無邊。承事供養。心無虗度之因緣。審其得福多少。
阿獲答言。虗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虗空既窮。佛土充滿。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後答少感輪王況無邊際。
箋云。施佛七錢。則七枚金錢。捨身。則捨此一報身。後得轉輪王。出增劫人。壽八萬四千歲。七寶隨身。千子圍繞。四洲一化。此以少類多答。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虗妄。
次□積罪□深文三。初告言真實。
箋云。世尊。將欲舉一人造十惡四重。然後傳經功能。又變地獄苦因。成安樂國。恐他不信。旦先誓言向他。語無虗妄。佛皆真語。實語。不誑語。不異語。
若復有人。身具四重。
次引犯二根愆 。
箋云。四重。則小乘四分戒。婬殺盜妄語。
十波羅夷。
箋云。此云墮。言若犯此罪。當來墮不如意處。又云棄。言棄向二部清淨僧外。則菩薩戒經。一若自殺。教人殺等。二若自盜。教人盜等。三若自邪婬。教人邪婬等。四若自妄語。教人妄語等。五若自酤酒。教人酤酒。六若自說在家出家。菩薩罪過。比丘比丘尼過。若教人說過。七若自讚毀他。教人讚毀他。八若自慳。教人慳九若自嗔。教人嗔。十若自謗三寶。教人謗三寶。
瞬息則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
後明受苦迅速。
箋云。瞬息。則瞬視喘息間。阿鼻唐言無間。言苦苦相連。無有間歇。靡不經歷者。言地獄無不經過徧歷也。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
三顯流功文六。初歎一念流功。
箋云。一念即少念。少念即無念。無念是無分別智。與理相應。將此法門。是此首楞嚴經也。於末法中。正是今時。開示未學。傳持此教。
是人罪障。應念銷滅。
次歡頓融長苦。
箋云。是前來所造。四重十波羅夷罪。應念。即應前之一念心。一念。即是無分別智。
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三難□因成果。
箋云。變苦成樂。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
四歎福倍無窮。
箋云。前之施人。則前來虗空無盡。佛土充滿之人。百倍莫止百倍又過。千倍莫止千倍。千萬億倍。十萬為億。
如是乃至。筭數譬喻。所不能及。
箋云。乃至筭師弟子。將以籌筭。又以譬喻。其人功德。俱不□也。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明。如我廣說。窮劫不盡。
五歎持□難思。
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六歎依修尅證。
佛說此經已。比丘。比丘尼。
四法□將散文十。初標內眾。
優波塞。
次列居家。
箋云。唐言近事男。三歸五戒。持得一分半分。堪親近比丘僧。學佛事。
優婆夷。
箋云。唐言近事女。亦可親近比丘尼。學佛事。此二。是在家眾。
一切世間。
三總綰通居。
箋云。一切總包□象□□遷流□間百。一切眾生墮在其間。
天人阿修羅。
□□□□□□□□天者。光□義。自在義。人者。多思覺義。五常為人。修羅如前釋。
及諸他方菩薩。
五列他方大士。
箋云。及兼並義。諸者。不一義。他方卜方也。梵語菩提薩埵。唐言覺有情。
二乘。
六標此界二乘。
箋云。聲聞緣覺。
聖仙。
七顯神仙。
聖。正也。仙遷也。言遷在山中。
童子。
八彰童子。
箋云。童真之子。不犯欲塵。
并初發心大力鬼神。
九陳神鬼。
箋云。則發大乘之心。人之魂魄所歸。曰鬼。陰陽不測。曰神。有大力故。曰大力鬼神。
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十結俱辭。
箋云。佛說此經已。乃至作禮而去已□是□□□□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十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