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聖教論

無著菩薩造 唐 玄奘譯20卷CBETA T1602大于一万字 2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顯揚聖教論卷第三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品第一之三
通達者,謂七種通達,廣說如經。一、字通達,謂於三十二字無分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二、字相通達,謂於師子之形諸字相等有分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三、能取通達,謂於所緣相應心法唯了別相如實覺了,餘如前說。四、所取通達,謂於一切諸識境界唯識影相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五、繫縛通達,謂於相縛及麁重縛如實覺了,餘如前說。六、解脫通達,謂於相縛解脫及麁重縛解脫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七、法性通達,謂於繫縛解脫,無始世來諸行緣起及彼寂滅真如法性如實覺了,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
通達之人,指的是具备七种通達能力的人,详细内容在经文中有所阐述。第一种是字通達,指对三十二字没有分别心,能够如实觉了所行相义,这是因为他们已经对心增上法行进行了良好的修治。第二种是字相通達,指在师子形象中,各个字之间存在区分性,能够如实觉了所行相义,其余的与前述相同。第三种是能取通達,指在所緣相應的心法中,只对相进行如实觉了,其余的与前述相同。第四种是所取通達,指对所有识的境界中,唯识影相能够如实觉了,其余的与前述相同。第五种是繫縛通達,指对相縛和粗重縛能够如实觉了,其余的与前述相同。第六种是解脫通達,指对相縛的解脫和粗重縛的解脫能够如实觉了,其余的与前述相同。第七种是法性通達,指对繫縛解脫、无始以来的诸行緣起以及它们的寂滅真如法性能够如实觉了,这是因为他们已经对心增上法行进行了良好的修治。
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一、極喜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尸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三、發光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
“地”指的是菩萨修行的十个阶段,详细内容在经文中有说明。第一,极喜地,指的是菩萨在这个阶段,由于之前在心的增上法行中善加修治,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现观,得到了菩萨的现观,通过正确证得无上的现观,因此大菩萨在这个阶段中住于增上的喜乐,所以这个地被命名为极喜。第二,离垢地,指的是菩萨在这个阶段,由于之前善加修治初地的行持,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境界,证得了极为清净的戒蕴,对治所有微小的犯戒之垢,所以这个地被命名为离垢。第三,发光地,指的是菩萨在这个阶段,由于之前善加修治第二地,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境界,证得了极为清净的三摩地蕴,是大智慧光明所依止的地方,所以这个地被命名为发光。
四、焰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覺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惱,是故此地名為焰慧。五、極難勝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地名極難勝。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
四、焰慧地,指的是菩萨们在这一阶段,由于之前在第三地中已经很好地修行,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境界,证得了极为纯净的与觉悟相关的法门,能够掌握法境中微妙的智慧,能够直接消除所有烦恼,因此这一阶段被称为焰慧地。五、极难胜地,指的是菩萨们在这一阶段,由于之前在第四地中已经很好地修行,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境界,证得了极为纯净的与真理和所知相关的法门,成就了极难成就的、不停留于生死流转的、达到涅槃的圣道,因此这一阶段被称为极难胜地。六、现前地,指的是菩萨们在这一阶段,由于之前在第五地中已经很好地修行,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境界,证得了极为纯净的与智慧和非智慧相关的所有行为流转和停止的法境中微妙的智慧,大多数情况下,具有形态的自然连续的深奥智慧直接呈现,因此这一阶段被称为现前地。
七、遠行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為遠行。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發起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名為法雲。
七、遠行地,指的是菩萨们在这一阶段,由于之前已经很好地修炼了第六地,因此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境界,证得了极其纯净、微妙的解脱以及解脱智慧和见识的蕴集,因为他们已经远离了所有现行的诸相解脱,所以这一阶段被称为遠行地。八、不動地,指的是菩萨们在这一阶段,由于之前已经很好地修炼了第七地,因此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境界,证得了极其纯净、微妙的解脱以及解脱智慧和见识的蕴集,解脱了所有相的自在障碍,因此得到了无需努力、自然相续的道的依止,所以这一阶段被称为不動地。九、善慧地,指的是菩萨们在这一阶段,由于之前已经很好地修炼了第八地,因此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境界,证得了极其纯净、微妙的解脱以及解脱智慧和见识的蕴集,解脱了所有无碍辩才障碍和无过失的广大智慧的依止,所以这一阶段被称为善慧地。十、法雲地,指的是菩萨们在这一阶段,由于之前已经很好地修炼了第九地,因此超越了所有声闻和独觉的境界,证得了极其纯净、微妙的解脱以及解脱智慧和见识的蕴集,解脱了发起大神通的智障,如同云层般覆盖法身圆满的依止,所以这一阶段被称为法雲地。
波羅蜜多者,謂十波羅蜜多,廣說如經。一、施波羅蜜多,謂依菩提心,悲為導首,十種法行助善修治,七種通達為堅固根,或因資財、或因正法、或因無畏,五種功德大我所攝性,一無著故捨、二不觀故捨、三無失故捨、四無分別故捨、五迴向故捨。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以資生具攝諸有情,及由親近多修習故,令彼資糧圓滿,當成無上正遍知果。如施波羅蜜多,如是戒乃至慧應知。此中差別者,第二戒波羅蜜多,謂或因息離不善、或因攝受善法、或因利益有情,律儀戒所攝身語意業性。由此行故,諸菩薩以不恚不惱攝諸有情。
波罗蜜多指的是十波罗蜜多,详细内容在经文中有所阐述。第一是施波罗蜜多,即依据菩提心,以悲心为先导,通过十种法行辅助善修,七种通达作为坚固的根基,或因资财、或因正法、或因无畏,五种功德被大我所摄持,分别是:一、因无执着而舍;二、因不观察而舍;三、因无过失而舍;四、因无分别而舍;五、因回向而舍。因此,菩萨们以资生具攝受所有有情众生,并且通过亲近和持续修习,使他们的资粮圆满,最终成就无上正遍知的果位。如同施波罗蜜多,戒波罗蜜多乃至慧波罗蜜多也应如此理解。其中的区别在于,第二是戒波罗蜜多,即或因止息不善行为、或因攝受善法、或因利益有情,律仪戒所攝的身语意业性。因此,菩萨们以不恚不恼攝受所有有情众生。
第三忍波羅蜜多,謂或因忍受他不饒益不恚性、或因安受諸苦不亂性、或因審察諸法正慧性。由此行故,諸菩薩以忍受一切不饒益事及損害事攝諸有情。第四勤波羅蜜多,謂或因被發心鎧、或因方便加行、或因利益有情,相續純熟心勇猛性,為欲引生一切善根。由此行故,而諸菩薩雖未伏惑,而能一向專修諸善。第五靜慮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心住一緣性。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伏諸煩惱令住不現行法。第六慧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簡擇諸法性。
第三,忍波罗蜜多指的是,或者因为忍受他人的伤害而不生怨恨,或者因为承受各种苦难而不动摇,或者因为深刻洞察一切事物的真相而拥有正确的智慧。因此,菩萨们通过忍受所有不利和伤害的事情来吸引和帮助所有众生。第四,勤波罗蜜多指的是,或者因为穿上了发心的铠甲,或者因为运用方便的方法和加倍的努力,或者因为利益众生,使得心志成熟、勇敢,为了引发所有善根。因此,即使菩萨们还没有完全克服迷惑,也能持续专注于修行善行。第五,禅定波罗蜜多指的是,或者为了对治烦恼,或者为了发起功德,或者为了利益众生,使心专注于一个目标。因此,菩萨们能够压制烦恼,使它们不再现行。第六,慧波罗蜜多指的是,或者为了对治烦恼,或者为了发起功德,或者为了利益众生,对所有事物的本性进行明智的选择和判断。
由此行故,而諸菩薩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種子。第七善巧方便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以此方便,或由隨順、或由違逆、或由不同意樂、或由作恩報恩、或由威逼、或由清淨,以三種利益攝諸有情,於種種善處令受、令調、令安住、令成立。第八願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中隨有其一為性。懈怠煩惱多故,遂發正願而修諸善,令我未來獲得自性勇猛正勤,煩惱微薄。由此因故,於餘生中如所發求咸果其願,於修善法得強盛力。第九力波羅蜜多,謂諸菩薩由於所修善法得強盛力,依此力故速疾發起靜慮波羅蜜多。第十智波羅蜜多,謂諸菩薩於菩薩藏靜慮波羅蜜多所攝法則智所引世間慧。依此慧故,而諸菩薩速能發起出世無分別不住流轉寂滅道所攝慧波羅蜜多。
因此,菩萨们能够永久断除所有烦恼障和所知障的种子。第七是善巧方便波罗蜜多,指的是菩萨们运用这些方便,通过顺应、逆反、不同意樂、恩惠报恩、威逼、清淨等方法,以三种利益引导众生,使他们在各种善处接受、调和、安住、并得以成就。第八是願波羅蜜多,指的是菩萨们在修行中,由于懈怠和烦恼众多,发起正愿来修习善法,希望在未来获得自性勇猛的正勤,使烦恼变得微薄。因此,在其他生世中,他们能够实现所发的愿望,在修习善法中获得强大的力量。第九是力波羅蜜多,指的是菩萨们在修习善法中获得强大的力量,依靠这股力量,他们能迅速发起靜慮波羅蜜多。第十是智波羅蜜多,指的是菩萨们在菩萨藏、靜慮波羅蜜多所涵盖的法则中,通过智慧引导世间的慧力。依靠这慧力,菩萨们能迅速发起超越世俗、无分别、不停留于流转、寂滅道所涵盖的慧波羅蜜多。
如是十波羅蜜多,於一切地中皆具修習。若增上者,施波羅蜜多唯在初地,如其次第乃至智波羅蜜多在第十地應知。復次頌曰:
这些十波罗蜜多,在所有修行阶段中都应当修习。如果是特别增强的,那么施波罗蜜多只在初地,按照次序直到智波罗蜜多在第十地,应当了解。再来说颂:
菩薩行、攝事, 及彼陀羅尼、
菩萨的修行、包含三处的佛教概念,以及那些陀罗尼,
三摩地等門, 諸無量作意。
定境等法门,还有那些无量的心境修炼。
論曰:菩薩行者,謂四種菩薩行,廣說如經。一、到彼岸行,謂十波羅蜜多,總攝說為到彼岸行,皆是大乘出離義故。二、遍覺分行,謂三十七菩提分法,總攝說為遍覺分行,如實覺了一切所知義故。三、神通行,謂六神通,總攝說為神通行,皆為引攝所化有情界,令生恭敬入聖教義故。四、成熟有情行,謂四攝事,總攝說為成熟有情行。若已入聖教所化有情界,以財法二種攝受義故。此中財攝者,謂助攝受方便令成熟故。法攝者,謂正攝受,轉及隨轉方便令成熟故。如是四攝事,依五種攝行說為攝事。五攝行者,一令附已攝、二令受善攝、三令起善正勤攝、四令善成熟攝、五令善解脫攝。攝事者,謂四攝事,廣說如經。若安立彼,如安立成熟有情行應知。
论中提到:修行菩萨道的人,指的是四种菩萨行,详细内容如经文所述。第一,到彼岸行,指的是十波罗蜜多,总体上被归类为到彼岸行,因为它们都是大乘佛教中实现出离的修行。第二,遍觉分行,指的是三十七菩提分法,总体上被归类为遍觉分行,因为它们能如实觉悟所有所知的义理。第三,神通行,指的是六神通,总体上被归类为神通行,因为它们都是为了引导和吸引众生,使他们对圣教产生恭敬并接受教义。第四,成熟有情行,指的是四摄事,总体上被归类为成熟有情行。对于那些已经接受圣教的众生,通过财和法两种攝受的方式使他们成熟。这里的财攝,是指辅助攝受的方便,使众生成熟。法攝,是指正确的攝受,以及转变和随转的方便,使众生成熟。这四摄事,依据五种攝行被解释为攝事。五种攝行包括:一、使他人依附的攝;二、使他人接受善法的攝;三、激发他人正向勤奋的攝;四、助人善行成熟的攝;五、引导他人至解脱的攝。攝事,即四摄事,详细内容如经文所述。如果确立它们,应当知道就像确立成熟有情行一样。
陀羅尼門者,謂諸菩薩無量陀羅尼門,廣說如經。若欲略說陀羅尼相者,謂諸菩薩成就字類,通達於名句文身如意自在,得如是種類念持之力。由念力故,隨一字中而能顯示分別開演一切種染淨之義,是故說名陀羅尼門。
三摩地門者,謂諸菩薩無量三摩地門,廣說如經。若欲略說復有八種,謂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菩薩摩訶薩依此一一三摩地門,出生無量三摩地,諸聲聞獨覺不達其名。此諸三摩地悉能建立十方世界一切三摩地所作之事,是故說名三摩地門。無量作意者,謂五無量作意,廣說如經。
一、有情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以增上法行所善修治微妙作意,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攝一切有情世間不可言說種種業報差別之相,或一足、二足、四足、多足,或有色、無色,或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或欲界、色界、無色界,或那洛迦、傍生、鬼趣、人、天,或卵生、濕生、胎生、化生。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如是有情轉、如是有情還,如是染污、如是清淨,如是邪行、如是正行,如是如是行差別故,如是如是諸異熟生。
二、世界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器世間相,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世界染、此世界淨,如實了知皆如幻化,唯是虛妄分別影像虛偽不實,隨相流轉或成或壞,種種形貌差別建立,或勝或劣、或麁或細、或遠或近,或復分析至於極微,或於廣略、或於現化、或於變異、或於遠近、或於隱顯,如是等事而得自在如實了知。
三、法界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諸法自相共相,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法是色、此法非色,如色非色,如是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善、不善、無記,有過失、無過失,欲繫、色繫、無色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見斷、修斷、無斷,轉法、還法,染法、淨法,流轉法、寂滅法,異生法、賢聖法,聲聞法、獨覺法、如來法,如是等法如實了知。四、所調伏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種種行種種性,或聲聞種性、或獨覺種性、或如來種性,諸如是等所調種性。
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所調伏者,此軟根、此中根、此利根,此下劣勝解、此廣大勝解,此貪行貪阿世耶、此瞋行瞋阿世耶、此癡行癡阿世耶、此等分行等分阿世耶、此昇進阿世耶、此不昇進阿世耶、此微薄塵垢賢善阿世耶,此增盛隨眠、此微薄隨眠、此極細隨眠,此羸損隨眠、此不羸損隨眠,此全隨眠、此不全隨眠,此廣說方解、此略聞即解,此擯遣所調伏、此攝受所調伏,此軟所調伏、此麁所調伏、此麁軟俱調伏、此應捨置方乃調伏,如是等處如實了知。
五、調伏方便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調伏方便,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因說祕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說顯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攝受方便、此因折伏方便,此轉方便、此隨轉方便,此應隨順、此應違逆,此因不同分阿世耶,此應作恩報恩、此應示威奮威,此因清淨,此因示現奇特神變、此因示現奇特記別、此因示現奇特教誡、此因示現種種威勢、此因善誘種種教授,此因麁相、此因軟相、此因麁軟俱相,此因捨置、此因略說法要能令調伏、此因廣演法要方令謂伏,如是等方便如實了知。
真如作意相, 信解不思議,
廣大阿世耶, 應知諸自數。
論曰:真如作意相者,謂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廣說如經。一、流轉真如作意,謂已見諦諸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等因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生無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意不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法唯識之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生染、唯心淨故眾生淨。四、安立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體思惟苦諦。既思惟已,欲令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因思惟集諦。既思惟已,欲令斷故為有情說。六、清淨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信解不思議者,謂諸菩薩於難思處已得信解,廣說如經。若欲略說此信解相,謂於最極甚深所知之義、已入地諸菩薩及諸如來所行境界,及於諸佛菩薩最極廣大威德,起淳直信,此難思議非擬度境界,既了達已而生信解。
廣大阿世耶者,謂大我阿世耶及廣普阿世耶。大我阿世耶者,謂諸菩薩由得自他平等解故,為諸有情皆得解脫清淨信欲。廣普阿世耶者,謂諸菩薩於流轉寂滅得無分別平等解故,為利有情二俱不住清淨信欲。
應知諸自數者,謂應知種種覺分自數。如是已說覺分,補特伽羅今當說。頌曰:
隨信行等七, 復八種應知,
及極七返等, 退法等有六。
論曰:補特伽羅當知多種。今最初釋七種賢聖,謂隨信行等七,廣說如經。一、隨信行,謂如有一,性是軟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恒信解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信解行趣向諦觀。二、隨法行,謂如有一,性是利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恒擇法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擇法行趣向諦觀。三、信解,即隨信行,已見聖諦。四、見至,即隨法行,已見聖諦。五、身證,謂於八解脫身證具足住,未得諸漏無餘盡滅。六、慧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未得八解脫身證具足住。七、俱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及於八解脫身證具足住。
八種者,謂預流果、向等八,廣說如經。一、預流向,謂如有一,純熟相續,超過一切外異生地入正性離生,若未證得初預流果,終無中夭。二、預流果,若隨勝攝永斷三結,若全攝者永斷一切見所斷惑,由此聖者已見諦故,最初證得逆流行果。三、一來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倍離欲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預流果為斷欲界上中品惑修對治行。四、一來果,或倍離欲已入正性離生然後證得,或預流果進斷欲界上中品惑故得。即依此斷,說名微薄欲貪瞋癡。此云何知?謂以籌慮作意觀察境時,心生於捨,無習向心、無習趣心、無習著心,應知是人三毒微薄。
五、不還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先離欲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一來果進斷欲界餘煩惱故修對治行。六、不還果,或先離欲入正性離生然後證得,或一來果盡斷欲界餘煩惱故得。七、阿羅漢向,謂如有一,學已見迹,為斷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修對治行。八、阿羅漢果,謂永斷一切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得。
極七返等者,謂極七返等八,依生建立,廣說如經。一、極七返,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道故,或於天上、或於人間、或天上人間,受七有生已得盡苦際。二、家家,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道故,或生天上或生人間,從家至家得盡苦際。三、一間,謂即一來果。由善修聖道故,或生天上,即於彼處定證寂滅;或生人間,即於此處定證寂滅。四、中間證寂滅,謂即不還果。已斷根本生結、未斷趣向生結,上品修習聖道力故,生中有中即證寂滅、或有不進向生處而證寂滅、或有進向生處未至本生而證寂滅。五、生證寂滅,謂即不還果。
中品修習聖道故,未斷二種生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初生之時即證寂滅。六、無行證寂滅,即此聖者行少行已,及少精進而證寂滅,餘悉如前。七、有行證寂滅,謂即不還果。下品修習聖道故,未斷二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行多行已,及多精進而證寂滅。八、上流,謂即不還果。隨生一處意生天中,於彼不能得諸漏盡,復進生上,於餘身中方證寂滅。
退法等有六者,謂退法等六無學果,廣說如經。一、退法,謂成就如是軟根,若思自害、不思自害,若放逸、若不放逸,俱可退失現法樂住及世間功德,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二、思法,謂成就如是軟根,若思自害即能不退,不思害時即可退失。此人作是思惟:寧使我勝諸魔,不令諸魔勝我。如是思已而思自害。此亦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三、護法,謂成就如是軟根,雖不思自害,不放逸故能不退失;若心放逸即可退失,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
四、住不動,謂成就如是軟根,雖不思自害及行放逸,然皆不退,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五、堪能通達,謂成就如是軟根堪能不退,能練諸根及能發起勝品功德。六、不動法,謂從先來自性成就利根,此人於諸善根,不為已得退法之所搖動,亦不為發勝功德及上練根之所動搖,是故說名為不動法。
軟根等七種, 在俗及出家,
聲聞乘等三, 可救、不可救。
軟根等七種者,一、軟根,謂成就信等五根,或自性軟或未增長,求勝進時加行遲鈍。第二、利根,應知反此。三、貪行,謂於前世久習貪欲,及不修習貪欲對治。是因緣故,於此生中雖逢下劣可愛境界,亦起猛利相續貪愛,難離難厭,於修善法加行遲鈍。如貪行,第四瞋行、第五癡行亦爾。此中差別者,雖逢微小可瞋境界,亦起猛利相續瞋恚;雖逢麁淺可癡境界,亦起猛利相續愚癡。六、等分行,謂於前世不習上品貪欲瞋癡,設有習者復已修習彼對治法。
是因緣故,於此生中逢可愛等三種境界,隨境品類起貪瞋癡三種纏惑,非難離非易離、非難厭非易厭,於修善法不遲不速。七、薄塵行,謂如有一,於過去生不久數習貪欲瞋癡,然已修習彼對治法。是因緣故,於此世中雖逢勝上可愛等境,而能不起猛利相續貪恚癡纏,雖或時起下品中品,然易離易厭,於修善法加行速疾。
在俗者,謂處家白衣,受用五欲,營搆俗業以自活命。
出家者,謂持出家威儀相貌,棄捨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淨自活。
聲聞乘等三者,一、聲聞乘,謂住聲聞法性,為令自身證寂滅故,發正願已修方便行。二、獨覺乘,謂住獨覺法性,為令自身證寂滅故,不由師教,發正願已修方便行。三、大乘,謂住大乘法性,為令自他證寂滅故,不由師教,發正願已修方便行。
可救者,謂有三乘寂滅法性。
不可救者,謂無三乘寂滅法性。復次頌曰:
入方便等九, 生差別故二,
復由諸界別, 應知十三種。
論曰:入方便等九者,一、已入方便,謂於如來自覺自說法毘奈耶得堅淨信,已受尸羅、已聞正法,已增長捨、已具正見。第二、未入方便,應知反此。三、有障,謂有三障:一煩惱障、二業障、三報障,由能障礙修習善法。第四、無障,應知反此。五、未成熟,謂未得善根資心相續,不能現法證見諦理,不得現法下中上乘所證寂滅。第六、已成熟,應知反此。七、具縛,所謂異生。八、不具縛,謂彼六種有學聖者,從預流果乃至第六阿羅漢向。九、無縛,謂彼無學阿羅漢果。
生差別故二者,一、人趣,謂生人趣,得人種類。二、非人趣,謂生餘趣那洛迦、傍生及與鬼趣、天龍、藥叉、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生類差別。
復由諸界別應知十三種者,一、欲界異生,謂生欲界未見諦者。二、欲界有學,謂生欲界已見聖諦六種有學,謂從預流果乃至第六阿羅漢向。三、欲界無學,謂生欲界阿羅漢果。四、色界異生,謂生色界未見諦者。五、色界有學,謂生色界已見聖諦二種有學,一不還果、二阿羅漢向。六、色界無學,謂生色界阿羅漢果。七、無色異生,謂生無色未見諦者。八、無色有學,謂生無色已見聖諦二種有學,一不還果、二阿羅漢向。九、無色無學,謂生無色阿羅漢果。
十、欲界獨覺,謂住獨覺法性,於前生中或未見諦或已見諦,今生欲界,不由師教,依先因力修覺分法,證得一切諸結永盡。此復二種,一如朅伽獨一而行、二獨勝部眾而行。十一、欲界菩薩,謂生欲界住菩薩法性,為令自他證寂滅故,已發正願,修習一切無上菩提諸方便行。十二、色界菩薩,謂生色界中住菩薩法性,遠離無色修諸靜慮,為令自他證寂滅故,已發正願,修習一切無上菩提諸方便行。十三、不可思議諸佛如來,謂依修習不住流轉及與寂滅無分別道,證得諸佛共有解脫法身所攝無上轉依遍行,十方一切世界作一切有情一切利益事無有斷盡。如是已說補特伽羅,果今當說。
果斷有五種, 遍知及清淨,
淨、果、界、菩提, 無學由自數。
論曰:果斷有五種者,謂諸果中斷有五種。一、諸纏斷,謂由四種對治故,遠離現行諸煩惱纏。四對治者,一散亂對治、二顯了對治、三羸劣對治、四摧伏對治。散亂對治者,謂於前八妙法行中方便修習,或復於餘定地善法方便修習。顯了對治者,謂於第九法行方便修習。羸劣對治者,謂由先善根資助心故煩惱羸弱。摧伏對治者,謂由世間道隨力制伏煩惱種子。二、隨眠斷,謂由出世間道,隨力永斷煩惱種子。三、永盡貪斷,謂由永斷隨眠惑故,貪煩惱斷。如永盡貪斷,如是第四永盡瞋斷、第五永盡癡斷,應知由極淨善通達見力,諸事煩惱畢竟斷故,名永盡斷。
遍知者,謂九遍知,諸果所攝,依斷遍知說。一、欲繫見苦集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二諦有漏攝故。二、色無色繫見苦及集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二界定地攝故。三、欲繫見滅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無漏無為攝故。四、色無色繫見滅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定地增上攝故。五、欲繫見道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無漏有為攝故。六、色無色繫見道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定地增上攝故。七、五順下分結斷遍知,由出過下界故。八、色貪盡遍知,由出過中界故。九、無色貪盡遍知,由出過妙界故。
清淨者,謂九種清淨,廣說如經。一、尸羅清淨,謂如有一,善住尸羅及善守護別解脫戒,如法威儀行處具足,於小罪中見大怖畏,受學學處。二、心清淨,謂如有一,依戒清淨遠離欲惡不善法,如前所說初靜慮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具足住。三、見清淨,謂如有一,具心清淨鮮白無穢,離諸煩惱得住不動,為欲證得漏盡智故觀察諸諦,如實了知,此苦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趣苦滅行道聖諦。四、度疑清淨,謂如有一,依見清淨於佛法僧無惑無疑。五、道非道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度疑清淨得妙智見,唯佛所說僧所行道能得出離。
此復云何?謂能盡苦及證苦邊。若諸外道所說之道,不能盡苦及證苦邊。六、行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道非道智見清淨得妙智見,知出離道有下中上:下者,苦遲通行所攝;中者,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所攝;上者,樂速通行所攝。七、行斷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行智見清淨得妙智見,謂我應斷下中之行,及為發起上妙聖行。八、無緣寂滅清淨,謂如有一,依行斷智見清淨,證得無餘諸漏永盡。九、國土清淨,謂諸佛共有無上功能,果能示現不可思議國土莊嚴,極淨佛思及極淨菩薩思及思眷屬法。
淨者,謂四證淨,廣說如經。一、佛證淨,謂已見諦者,於如來所善住出世間信,及後所得善住世間信。如佛證淨,如是第二法證淨、第三僧證淨應知。四、聖所愛戒證淨,謂已見諦者,於已得決定不作律儀聖所愛戒所善住出世間信,及後所得善住世間信。
果者,謂四沙門果,廣說如經。一、預流沙門果,若隨勝攝,三結永斷,謂身見、戒禁取及疑;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預流果不墮落法,或極七返、或復家家。二、一來沙門果,若隨勝攝,三結永斷,薄貪瞋癡;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及欲界繫修道所斷上品中品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一來果,或復一間。三、不還沙門果,若隨勝攝,五順下分結永斷,所謂身見、戒禁取、疑、貪欲、瞋恚;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及欲界繫修道所斷煩惱永斷,或色界繫煩惱永斷,或無色界一分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不還果,或中間寂滅、或生寂滅、或無行寂滅、或有行寂滅、或復上流。四、阿羅漢沙門果,若隨勝攝,貪欲、瞋、癡無餘永斷;若全分攝,見修所斷一切煩惱永斷無餘。由彼斷故,得阿羅漢諸漏永盡,乃至廣說阿羅漢六恒住法。
界者,謂三種界,廣說如經。一、斷界,謂斷見道所斷諸行。二、離界,謂離修道所斷諸行。三、滅界,謂滅所依所攝諸行。
菩提者,謂三種菩提,如經廣說。一、聲聞菩提,謂聲聞乘轉依所得寂滅及趣寂滅道。二、獨覺菩提,謂獨覺乘轉依所得寂滅及趣寂滅道。三、無上正等菩提,所謂大乘轉依所得寂滅趣寂滅道,及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道。
無學者,謂十無學法,廣說如經。一、無學正見,謂阿羅漢於苦思惟苦乃至於道思惟道,無漏作意相應擇法極簡擇等,如前廣說。如無學正見,如是乃至第八正三摩地,如前應知。九、無學正解脫,謂離一切煩惱麁重,無學心上離煩惱障調堪任法。十、無學正智,謂阿羅漢盡智及無生智。
由自數者,前所說果,各由自數差別應知。復次頌曰:
斷多因故斷, 建立斷所從,
由作意依修, 及得斷次第。
論曰:斷多因故斷者,斷果多因故煩惱斷,謂四種因諸煩惱斷:一所依滅故、二所依轉故、三知所緣故、四樂所緣故。復有五因斷諸煩惱:一知彼體故、二知彼事故、三知彼過故、四避彼緣故、五修彼對治作意法故。復有四因煩惱已斷:一依無餘滅故、二依無餘轉故、三對治無餘修故、四心無餘解脫故。
建立斷所從者,謂從所緣境斷諸煩惱,於所緣境斷煩惱已無繫縛故,諸相應法亦復隨斷。未來現在煩惱可斷,永害麁重說煩惱斷。由作意者,謂由總緣諦修作意故斷諸煩惱。由依者,謂由依止七依定故斷諸煩惱,謂初靜慮乃至第七無所有處。
由修者,謂修四念住及四正斷,乃至修習八聖道支故斷煩惱。
及得斷次第者,有五種次第諸煩惱斷,一先斷見道所斷煩惱、二後斷修道所斷煩惱、三先漸調伏諸現煩惱、四然後永斷一切煩惱、五最後超過一切煩惱。復次頌曰:
斷差別應知, 及斷相利益,
如是如所說, 復應知多種。
論曰:斷差別應知多種者,諸煩惱斷多種差別,謂有諸纏斷、有隨眠斷、有由世間道、有由出世間道、有由聲聞乘作意、有由獨覺乘作意、有由菩薩乘作意、有暫時斷、有畢竟斷,諸如是等煩惱斷滅差別應知。
斷相利益復應知多種者,諸煩惱斷有多種相利益應知,如經廣說。謂不墜墮法、定趣菩提、已至正法、臨至正法、證解正法、得證源底、得遍證源底、聖智見成就,不復能計苦樂等法自作、他作及自他作,及非自他二種共作。亦不復計諸苦及樂無因而生,不復故斷傍生等命,不復故越諸所學處,不復能起五無間業,不復求請諸外道師亦不以彼為真福田,不復瞻仰觀察餘沙門婆羅門等邪眾顏面,不復於彼三世法中生疑生惑,不復受彼第八有報。如是證得阿羅漢果,永盡諸漏,已作所作。所作已辦得阿羅漢六恒住法,廣說如經,謂成就六種相續住法。若眼見色,心不憂喜,捨念正知。如是耳鼻舌身若意識法,心不憂喜,捨念正知。諸所行行,為自利益、為利益他、為利眾生、為樂眾生、為愍世間、為諸天人得義利樂。諸如是等煩惱永斷,有多種相利益應知。
顯揚聖教論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