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統編年
清 紀蔭編纂32卷CBETA X1600大于一万字 60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宗統編年卷之六
第二十世祖
闍夜多尊者。北天竺國人也。智慧淵冲。化導無量。
癸未更始元年。
第二十世祖闍夜多尊者嗣宗統(五十二年) 。
甲申二年。
祖住世傳法。
東漢。
光武皇帝(諱秀。復興漢室。在位三十三年。改元者二。能紹前業曰光。克定禍亂曰武) 。
光武乙酉建武元年。
丙戌二年。
丁亥三年。
戊子四年。
己丑五年。
庚寅六年。
辛卯七年。
壬辰八年。
癸巳九年。
甲午十年。
乙未十一年。
丙申十二年。
丁酉十三年。
戊戌十四年。
己亥十五年。
庚子十六年。
辛丑十七年。
壬寅十八年。
癸卯十九年。
甲辰二十年。
乙巳二十一年。
丙午二十二年。
丁未二十三年。
戊申二十四年。
己酉二十五年。
庚戌二十六年。
辛亥二十七年。
佛滅後一千年(此後東土。應化諸聖賢。相次造論明道) 。
壬子二十八年。
癸丑二十九年。
甲寅三十年。
乙卯中元元年。
丙辰二年(京師醴泉出飲者疾愈) 。
丁巳三年。
明帝(諱莊。光武帝子。在位十八年。改元者一。照臨四方曰明) 。
明帝戊午永平元年。
己未二年。
庚申三年。
辛酉四年。
帝感夢金身光臨殿廷命使西行尋求佛經 發明(書帝感夢。見時至緣應也。如來滅度已千餘年。大法東漸。羣機啟廸。然後禪宗應運。直接上根。無上法利。自帝肇之。謂非靈山會上親承付囑。而能然乎) 。
帝夢神人。金身丈六。項有日光。飛行殿廷。欣然悅之。博問羣臣。通人傅毅對曰。臣聞天竺有得道者。號曰佛。飛行虗空。身有神光。帝之所夢。將毋是乎。帝恍然。遣中郎將蔡愔。博士王遵。秦憬等一十八人。往大月氏中天竺國。尋求佛法。
別證(梓潼帝君云。予受業報為卭池龍。羈于積水之下。連年旱虐。水復為泥。身既廣大。無穴可容。烈日上臨。內外熱惱。諸鱗甲中各生小蟲。咂嚙困苦。一日晨涼。天光忽開。五色雲氣浮光而過。中有瑞相。紺髮螺旋。念容月瑩。山靈河伯。萬眾稽首。讚歎歡喜。聲動天地。天香繚繞。隨處生春。予乃仰首哀號。乞垂救度。萬靈諸聖。咸謂予曰。此西方大聖。正覺世尊釋迦文佛也。今以教法流行東土。隨教化身。將往中國。爾既遭逢。宿業可脫。予乃身自踴躍。入天光中。具陳徃昔報應之理。世尊答言。善哉帝子。汝于向來。孝家忠國。又復憫世。生護持心。因果未周。讐敵相爭。以人我相。肆興殘忍。遷怒于物。業債當償。今復自悔。欲求解脫。汝于此時。復有冤親之想。與夫瞋恚愚癡念否。予聞至理。心地開明。內外罄然。如虗空住。自顧其身。隨念消滅。復為男子。得灌頂智。予歸依焉) 。
祥符蔭曰。詳夫佛氏之為教也。本乎一心。成於萬行。不住於相。不滯於空。見天人之原。明死生之致。於世有益。於人無損。乃徒執其形迹。而不究其指歸。謂之為空。謂之為棄倫遺世。謂之為不耕而食。不織而衣。是亦未曾就當人之身心生死。而切實思之者也。夫今此身。生何以生。死何以死。不可茫茫無著也。此心之量何所際。何以能盡其量。不可出入無時。莫知其鄉也。佛教非空也。以不執著萬行為相。猶如世之大功不宰也。佛非棄倫遺世也。正思以道報夫君親四重之恩。而思以道脫此愛憎牽纏之苦也。至於不耕不織。亦復何限。何尊梓匠輪輿而輕於為道也。佛未甞強人之不欲也。道未甞不可以隨地而求也。今之不信佛。而并棄絕夫道也。謂之何哉。
或問祥符曰。禪宗何以不徑來此土。而先之以夢感經像。何也。且佛何以不見化此土。而化之以像法。又何也。祥符曰。佛雖大慈。不應無緣。道雖本有。必須機感。佛生西竺。尚然說法四十九年。曲引羣生。漸令純熟。各各諦信。知有不疑。而後拈花微笑。始暢出世本懷。況此土眾生。心思剛強。根器不一。驟以無上大道直指示之。夫孰從而信之。行之哉。以故像法先來。示夢感動。亦猶四十九年之垂慈也。歷年四百六十餘年。經律廣演。人人知有。然後達摩於梁大通元年。傳佛心印而來。直接上根。廣設法藥。亦猶佛之末後拈花也。此土眾生未甞有緣感佛。此佛所以不見化此土也。此土眾生雖未甞於佛有緣。而佛運無緣慈。廣度眾生。此以像法化之。而信者疑者。讚之謗之。俱沾其法化也。故曰。謗佛是成佛因。謗之之久。則自信矣。唯并不知謗。則猶遠之遠矣。奈之何哉。
壬戌五年。
癸亥六年。
甲子七年。
乙丑八年。
丙寅九年。
丁卯十年。
戊辰十一年。
使奉像經還。
愔等從天竺求得優填王所畫佛像。及四十二章經。並請沙門摩騰竺法蘭同歸。十二月三十日至洛陽。帝問騰曰。法王出世。何以化不及此。騰對曰。迦毗羅衛國者。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之中心也。三世諸佛皆在彼生。乃至天龍鬼神。有願行者。皆生於彼。受佛正化。咸得悟道。餘處眾生。無緣感佛。佛不往也。佛雖不往。光明及處。或五百年。或一千年外。皆有聖人傳佛聲教。而化導之。帝信重之。詔立寺於西雍門外。額曰白馬。奉供佛像。壁畫千乘萬騎。莊嚴圍繞。又於南宮清涼臺。及開陽城門上。圖佛儀像。
以示臣民(按唐沙門道宣。後漢傳譯佛經錄序曰。教流源起。實本姬周。秦政殄之。遺蹤間出。劉向校書天祿閣。往往見有佛經。及向刪列仙傳云。七十四人。已見佛經。據此。則經法之來。及應化之士。不自漢明之世。但以自此已後。教乃大顯。三寶昭然。故肇列之) 。
己巳十二年。
庚午十三年。
沙門竺法蘭譯出本行經并十地斷結四十二章經(此譯經之始。故書) 。
辛未十四年。
五嶽諸山表請焚經驗法 道士呂惠通等感化出家(此震旦出家之始) 。
正月一日。五嶽道士上表曰。五嶽十八山觀。太上三洞弟子褚善信等。一千三百一十人。死罪上言。臣聞太上無形無名。無極無上。虗無自然。大道出於造化之前。上士同遵。百王不易。今陛下道邁羲皇。德高堯舜。竊承陛下。棄本逐末。求教西域。所事乃是胡神。所說不參華夏。願陛下恕臣等罪。聽與試驗。臣等諸山道士。多有徹視遠聽。博通經典。從元皇已來。太上羣錄。太虗符呪。無不綜練。達其涯極。
或策 使鬼神。吞霞飲氣。或入火不燒。履水不溺。或白日昇天。隱形不測。至於方術。無所不能。願與其比校。一則聖上意安。二則得辨真偽。三則大道有歸。四則不亂華俗。臣等若比對不如。任聽重決。如其有勝。乞除虗妄。勅遣尚書令宋均。引入長樂宮。以今月十五日。可集白馬寺。道士等便置三壇。壇別開二十四門。南嶽道士褚善信。華嶽道士劉正念。恒嶽道士桓文度。岱嶽道士焦德心。
嵩嶽道士呂惠通。霍山。天目山。五臺山。白鹿等。八山道士祁文信等。都合六百九十人。各持靈寶真文。太上玉訣。三元符籙等。五百九卷。置於西壇。茅成子。許成子。黃子。老子等。二十七家子書。有三百三十五卷。置於中壇。饌食奠祀百神。置於東壇。帝時御行殿在寺南門。以佛舍利經像。置於道西。十五日齋訖。道士等以柴荻和檀沉香為炬。繞經而泣曰。臣等上啟太極大道元始天尊。眾仙百靈。今胡□□□。人主信□。正教失蹤。玄風墜緒。臣等敢置經壇上。以火取驗。欲使開示羣心。得辨真偽。便縱火焚經。經從火化。
悉成灰 燼。道士等相顧失色。大生怖懼。將欲昇天隱形者。無力可能。禁効鬼神者。呼策 不應。各懷赧愧。南嶽道士費叔才。自感而死。太傅張衍。語褚善信曰。卿等所試無驗。即是虗妄宜就西來真法。善信曰。茅成子云。
太上者。靈寶天尊是也。造化之初。謂之太素。斯豈妄乎。衍曰。太素有貴德之名。無言教之稱。今子說有言教。即為妄也。信便默然。次將梵本火然。赫奕不燬。時佛舍利。光明五色。直上空中。旋環如葢。遍覆大眾。映蔽日光。摩騰法師踴身高飛。坐臥在空。廣見神變。於時天雨寶華。在佛僧上。又聞天樂。感動人情。大眾咸悅。歎未曾有。皆繞法蘭。請說法要。蘭乃出大梵音。歎佛功德。亦令大眾稱三寶。說善惡諸業。皆有果報。六道三乘。諸相不一。以說出家功德。其福最高。初立佛寺。同梵福量。時有司空陽成候劉峻。與諸士庶等。千餘人出家。
及四嶽諸山道士。呂惠通等六百二十人出家。徐夫人王婕妤等。與諸宮人。婦女等二百三十人出家。至月末以來。日日供設。種種行施。法衣瓶器。並出所司。便立十寺。七寺安僧在城邑外。
三寺安尼在雒城內(唐太宗焚經臺詩。門徑蕭蕭長綠苔。一回登此一徘徊。青牛謾說函關去。白馬親從印土來。確實是非憑烈燄。要分真偽築高臺。春風也解嫌狼籍。吹盡當年道教灰 ) 。
祥符蔭曰。凡人習常見近。不有生疑。孰能啟信。焚經角法。焉知非乘權示見。以顯大法之正真。廸羣生之信向乎。顯宗之朝。躬幸辟雍。養老問難。王侯子弟。莫不受經殊方。遣子入學。洋洋濟濟。葢文明盛大之廷也。使佛法果有一毫虗偽邪僻。彼桓榮李躬之倫。見識甯遂不逮今時之人。而昧昧無言乎。至其威德光明。昭示一切。使目擊者心歸。抗衡者意伏。決非有術而能使之然也。後起者。可以思矣。
壬申十五年。
癸酉十六年。
甲戌十七年。
祖付婆修盤頭正法眼藏 示神變入滅。
月支國王。躬詣問法。祖曰。大王來時好道。今去亦如來時。王歎服。後至羅閱城。敷揚頓教。彼有學眾惟尚辯論。為之首者。名婆修盤頭。(此云徧行) 常一食不臥。六時禮佛。清淨無欲。為眾所歸。祖將欲度之。先問彼眾曰。此徧行頭陀。能行梵行。可得佛道乎。眾曰。我師精進。何故不可。祖曰。汝師與道遠矣。設苦行歷於塵劫。皆虗妄之本也。眾曰。尊者蘊何德行。而譏我師。祖曰。我不求道。亦不顛倒。我不禮佛。亦不輕慢。我不長坐。
亦不懈怠。我不一食。亦不雜食。我不知足。亦不貪慾。心無所希。名之曰道。時徧行聞已。發無漏智。歡喜讚歎。祖又語彼眾曰。會吾語否。吾所以然者。為其求道心切。夫絃急即斷。故吾不贊。令其安住樂地。入諸佛智。復告徧行曰。吾適對眾挫抑。仁者得無惱於衷乎。徧行曰。我憶念七劫前。生常安樂國。師於智者月淨。記我非久。當證斯陀含果。時有大光明菩薩出世。我以老故。
第二十一世祖
婆修盤頭尊者。羅閱城人。姓毗舍佉。父光葢。母嚴一。家富無子。禱於佛塔。夢吞明暗二珠因孕。經七日。有羅漢名賢眾。至其家。光葢設禮。賢眾端坐受之。嚴一出拜。賢眾避席云。回禮法身大士。光葢疑之。賢眾曰。汝婦懷聖子。當為世慧燈日。故吾避之。然當一乳而生二子。一名婆修盤頭。則吾所尊者也。二名芻尼。昔如來雪山修道。芻尼巢於頂上。佛既成道。芻尼受報為那提國王。佛記云。汝至第二五百年。生羅閱城。毗舍佉家。與聖同胞。今無爽矣。後果誕二子。尊者婆修盤頭。年十五。禮光度羅漢出家。感毗婆訶菩薩。與之授戒。後於闍夜多尊者得法。
明帝乙亥永平十八年。
第二十一世祖婆修盤頭尊者嗣宗統(四十三年) 。
章帝(諱炟。明帝子。在位十三年。改元者三。溫克令儀曰章) 。
章帝丙子建初元年。
祖住世傳法。
丁丑二年。
戊寅三年。
己卯四年。
庚辰五年。
辛巳六年。
壬午七年。
癸未八年。
甲申元和元年。
乙酉二年。
丙戌三年。
丁亥章和元年。
戊子二年。
和帝(諱肇。章帝子。在位十七年。改元者二。不剛不柔曰和) 。
和帝己丑永元元年。
庚寅二年。
辛卯三年。
壬辰四年。
癸巳五年。
甲午六年。
乙未七年。
丙申八年。
丁酉九年。
戊戌十年。
己亥十一年。
庚子十二年。
辛丑十三年。
壬寅十四年。
癸卯十五年。
甲辰十六年。
和帝乙巳元興元年。
殤帝(諱隆。和帝少子。在位一年) 。
丙午延平元年。
安帝(諱祐章帝曾孫在位十九年改元者五寬容和平曰安) 。
安帝丁未永初元年。
戊申二年。
己酉三年。
庚戌四年。
辛亥五年。
壬子六年。
癸丑七年。
甲寅元初元年。
己卯二年。
丙辰三年。
丁巳四年(景德傳燈錄作殤帝十二年者誤) 。
祖付摩拏羅正法 示寂。
祖行化至那提國。彼王名常自在。有二子。長名摩訶羅。次名摩拏羅。王問祖曰。羅閱城土風與此何異。祖曰。彼曾三佛出世。今王國有二師化導。王曰。二師者誰。祖曰。佛記第二五百年。有二神力大士出家繼聖。一即王之次子摩拏羅。吾雖德薄。亦當其一。初那提國有惡象為害。拏羅生而象息。至是三十年矣。人尚不知其所以息。王方同祖語。忽使者報有眾巨萬逼城。王憂之。祖曰。拏羅出。患解矣。王試命拏羅出。拏羅遂出城南。向象撫腹大喝。城為震動。羣象顛仆。頃皆馳散。至是人始知三十年之安。以拏羅也。王大敬信。命拏羅依祖出家。祖即與授具。付法偈曰。泡幻同無礙。如何不了悟。達法在其中。非今亦非古。付法已。踴身高半由旬。屹然而住。四眾告曰。願尊者無為神通。我輩欲收舍利。遂復座入寂。闍維舍利建塔。
第二十二世祖
摩拏羅尊者。姓剎帝利。父常自在王。命依盤頭尊者出家傳法。
安帝戊午元初五年。
第二十二世祖摩拏羅尊者嗣宗統(四十八年) 。
己未六年。
祖住世傳法。
庚申永甯元年。
辛酉建光元年。
壬戌延光元年。
癸亥二年。
甲子三年。
乙丑四年。
順帝(諱保安帝子在位十九年改元者五慈和徧服曰順) 。
順帝丙寅永建元年。
丁卯二年。
戊辰三年。
己巳四年。
庚午五年。
辛未六年。
壬申陽嘉元年。
癸酉二年。
甲戌三年。
乙亥四年。
丙子永和元年。
丁丑二年。
戊寅三年。
己卯四年。
庚辰五年。
辛巳六年(時有張陵在蜀自號天師作道書二十四卷論章醮之法章醮起此) 。
壬午漢安元年。
癸未二年。
甲申建康元年。
冲帝(諱炳順帝子在位一年) 。
乙酉永嘉元年。
質帝(諱纘章帝玄孫在位一年) 。
丙戌本初元年。
桓帝(諱志章帝曾孫在位二十一年改元者七克敵服遠曰桓) 。
桓帝丁亥建和元年。
沙門支婁迦讖譯經(譯者。翻譯也。謂翻譯西竺之語。轉成東震之言。又譯之言易也。謂以此方之言。易顯彼土之法也。周禮掌四方之語。各有其官。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今通西言而云譯者。葢漢世多事北方。而譯官兼善西語。故摩騰始至。譯四十二章經。後遂因之也。佛經東來。歷朝設立譯場。命官分職。各有專司。合而翻譯錯綜。經文乃成。一譯主。明練顯密。通貫華梵者主之。次筆受。通明竺乾字學者主之。次綴文。學通三藏義博羣書者主之。次度語詳核言音者主之。次證梵 。明洞竺乾事理。知華語不失梵義者主之。次證禪。語會心宗。明法大意者主之。次潤文。通內外學。明達佛旨者主之。次證義。考證文義辨對明審者主之。次校勘。次監護。以上諸員。漢唐歷代。上自帝王公卿鴻儒碩士。方充是任。葢重慎之至也。陳思王曹植。每讀佛經。留連嗟玩。以為至道之宗。轉讀七聲。升降曲折。清[颱-台+易] 和婉。因倣演之。以為梵唱) 。
讖月支國人。以是年來洛陽。同河南清信士孟福張蓮等。共譯出經二十一部。合六十三卷。至中平年訖 發明(大法東來。宣譯者廣。難以具書。書其大者。以槩其餘焉。欲詳檢者。有歷代三寶記。及大唐內典等書可考也) 。
戊子二年。
己丑三年。
沙門安清來洛邑等處譯經。
清安息國王太子。名清字世高。讓位出家。以是年振錫來儀。至於洛邑。廣事宣譯。到靈帝時。二十餘年。共譯出經一百七十六部。合一百九十七卷。
桓帝庚寅和平元年。
辛卯元嘉元年。
佛滅後一千一百年(此後西竺東震諸賢聖相次譯經弘法) 。
壬辰二年。
癸巳永興元年。
甲午二年。
乙未永壽元年。
丙申二年。
丁酉三年。
戊戌延熹元年。
己亥二年。
庚子三年。
辛丑四年。
壬寅五年。
癸卯六年。
甲辰七年。
乙巳八年。
祖化度西印土王出家證果。
祖付鶴 勒那正法 示寂。
祖至西印土。彼國王名得度。瞿曇種族。事佛精進。一日於行道處。忽見一塔。高尺四寸。欲舉以供養。竭眾力莫能舉。王大會四眾問所由。眾莫能知。祖曰。此阿育王塔。感王精進。故見耳。王曰。敢問法要。祖曰。佛法能具七事。去三物。乃可學。王問三物七事為何。祖曰。所去三物。貪嗔癡。所具七事。大慈。歡喜。無我。勇猛。饒益。降魔。無證。人所以明了不明了。以此耳。王聞已曰。至聖難逢。世樂非久。即傳位太子出家。七日而證四果。祖深加慰。誨曰。汝居此國。善自度人。今異域有大法器。吾當往化。得度曰。師應跡十方。動念當至。
甯勞往耶。祖曰然。於是焚香遙語月支國鶴 勒那比邱曰。汝教道鶴 眾。道果將證。宜自知之。
時鶴 勒那為彼國王寶印說修多羅偈。忽覩異香成穗。王曰。是何祥也。曰西印土摩拏羅尊者將至。此信香也。王與鶴 勒那俱西嚮作禮。祖亦以手東向三點於地答之。即辭得度。與其具通眾凌虗趣月支國。
幼而聰慧。我於三世推窮。莫知其本。祖曰。此子於第五劫中。生妙喜國婆羅門家。曾以栴檀施於佛宇。作槌撞鐘。受報聰敏。為眾欽仰。又問我有何緣。而感鶴 眾。祖曰。於第四劫中。嘗為比邱。當赴會龍宮。汝諸弟子咸欲隨從。汝觀五百眾中。無有一人堪任妙供。時諸弟子曰。師嘗說法於食等者。於法亦等。今既不然。何聖之有。汝即令赴會。坐是濫食。報為羽族。師弟夙緣。故今相隨。
復說偈曰。心地清淨泉。能潤於一切。從地而湧出。徧濟十方世。(宗境作徧滿十方際) 偈已。泊然寂滅。鶴 勒那與寶印王建塔。以奉全身。
第二十三世祖
桓帝丙午延熹九年。
第二十三世祖鶴 勒那尊者嗣宗統(四十三年) 。
丁未永康元年。
佛教至東土一百年。
祖住世傳法。
靈帝(諱宏章帝玄孫在位二十二年改元者四) 。
靈帝戊申建甯元年。
己酉二年。
庚戌三年。
辛亥四年。
壬子熹平元年。
癸丑二年。
甲寅三年。
乙卯四年。
丙辰五年。
丁巳六年。
戊午光和元年。
己未二年。
庚申三年。
辛酉四年。
壬戌五年。
癸亥六年。
甲子中平元年(黃巾作亂) 。
乙丑二年。
丙寅三年。
丁卯四年。
戊辰五年。
獻帝(諱協靈帝子在位三十一年改元者三聰明睿智曰獻) 。
獻帝己巳初平元年 牟子作理惑論(牟子未詳名字漢初平中避世求志篤信佛教著理惑論三十七篇極其明白梁律師僧祐收載弘明集) 。
庚午二年。
辛未三年。
壬申四年。
癸酉興元元年。
甲戌二年。
乙亥三年。
丙子建安元年。
丁丑二年。
戊寅三年。
己卯四年。
庚辰五年。
辛巳六年。
壬午七年。
癸未八年。
甲申九年。
乙酉十年。
丙戌十一年。
丁亥十二年。
戊子十三年。
己丑十四年。
祖為中印土無畏王說法。
祖付師子比邱法眼 示寂。
祖行化至中印土。為其王無畏海說法。感日月天子禮拜其前。王目見之。乃問祖。日月國土。總有多少。祖曰。千釋迦所化世界。各有百億迷盧日月。我若廣說。即不能盡。王聞忻然。時祖演無上道。度有緣眾。有上足龍子早夭。其兄師子。博通強記。事婆羅門。將葬龍子。而眾力舉其柩。不能動。祖謂師子曰。昔汝弟欲冥福汝。而塑一佛像。汝方信婆羅門。投於地。今汝弟雖謝世。猶欲感悟汝故。示斯異。汝亟供像。柩斯舉矣。師子奉命而柩舉。未幾。婆羅門師死。師子乃歸依尊者。問曰。我欲求道。當何用心。祖曰。汝欲求道。無所用心。曰既無用心。
誰作佛事。祖曰。汝若有用。即非功德。汝若無作。即是佛事。經云。我所作功德。而無我所故。師子聞是語已。即入佛慧。時祖忽指東北問曰。是何氣象。師子曰。我見氣如白虹。貫乎天地。復有黑氣五道。橫亘其中。祖曰。其兆云何。曰莫可知矣。祖曰。吾滅後五十年。北天竺國當有難起。嬰在汝身。吾將滅已。今以法眼付囑於汝。善自護持。乃說偈曰。認得心性時。可說不思議。了了無可得。得時不說知。師子比邱聞偈欣愜。然未曉將罹何難。祖乃密示之。言訖。見十八變而歸寂。闍維畢分舍利。各欲興塔。祖復見形空中而說偈曰。一法一切法。一切一法攝。吾身非有無。何分一切塔。大眾聞偈。遂不復分。就馱 都場而建塔。
第二十四世祖
師子比邱尊者。中印度人。姓婆羅門。
獻帝庚寅建安十五年。
第二十四世祖師子比邱尊者嗣宗統(五十年) 。
辛卯十六年。
祖住世傳法。
壬辰十七年。
癸巳十八年。
甲午十九年。
乙未二十年。
丙申二十一年。
丁酉二十二年。
戊戌二十三年。
己亥二十四年。
庚子二十五年(是年十月魏曹丕廢帝為山陽公稱魏黃初元年) 。
後漢。
昭烈皇帝(諱備即帝位於蜀在位三年改元者一明德有勞曰昭有功安民曰烈) 。
昭烈皇帝辛丑章武元年(魏黃初二年) 。
壬寅二年(吳黃武元年孫權稱大帝於吳) 。
優婆塞(此云近事男) 支謙譯維摩等經。
謙。字恭明。月支國人。漢末遊洛。受業於支亮。亮字紀明。受業於支讖。時稱天下博知。不出三支。謙細長黑瘦。眼多白而睛黃。時人為之語曰。支郎眼中黃。形軀雖細是智囊。避亂歸吳。孫權聞其才慧。拜為博士。使輔導東宮。謙以大教雖行。而華梵未盡翻譯之美。既妙善方言。乃廣收眾經舊本。從黃武元年。迄建興末年。其間首尾三十餘載。共譯經一百二十九部。一百五十二卷。備得聖義。詞旨文雅。
癸卯三年(帝禪建興元年) 。
後皇帝(諱禪昭烈帝子在位四十一年改元者四) 。
後皇帝甲辰建興二年。
乙巳三年。
丙午四年。
丁未五年(魏明帝叡泰和元年) 。
戊申六年。
己酉七年。
庚戌八年(吳黃龍元年) 。
辛亥九年。
壬子十年(吳嘉禾元年) 。
癸丑十一年(魏青龍元年) 。
甲寅十二年。
乙卯十三年。
丙辰十四年。
丁巳十五年(魏景初元年) 。
戊午延熈元年(吳赤烏元年) 。
己未二年。
庚申三年(魏少正始帝芳元年) 。
辛酉四年。
壬戌五年。
癸亥六年。
甲子七年。
乙丑八年。
丙寅九年。
丁卯十年(吳赤烏十年) 。
沙門康僧會感得舍利放光吳主信禮造建初寺(建寺不書此書以康僧感化故也) 。
康僧會。康居國大丞相長子。世居天竺。事親孝。出家勵行甚峻。為人弘雅。有識量。篤志好學。明達三藏。博覽六經。天文圖緯。多所綜涉。杖錫東遊。以吳赤烏十年。初達建業。營立茅茨。設像行道。時吳初覩沙門。未知其道。疑為矯異。有司奏聞。權乃召會。問有何靈驗。會曰。如來遷迹。忽已千年。遺骨舍利。神曜無方。昔阿育王起塔八萬四千。夫塔寺之興。以表遺化也。權以為誇誕。乃謂會曰。若得舍利。當為造塔。如其虗妄。國有常刑。會乃三七精誠。果獲舍利。舉朝集觀。五色光炎。照曜上騰。權大肅然。驚禮曰。希有之瑞也。乃即為建塔。以始有佛寺。號建初寺。因名其地為佛陀里。由是江左大法遂興。
戊辰延熈十一年。
己巳十二年(魏嘉平元年) 。
律師曇摩迦羅(此云法時) 譯僧伽戒本 發明(如來滅後戒乃大師震旦戒法始此故書) 。
佛教初來。未知戒律。比邱出家。剪髮而已。曇摩迦羅。及曇無德等。精善律宗。乃立羯磨。(此云作法懺悔) 受具。(足也謂戒法具足) 中夏戒律始此。
庚午十三年。
辛未十四年(吳太元元年) 。
佛滅後一千二百年。
壬申十五年(吳元鳳元年權薨) 。
癸酉十六年(吳亮立改元建興) 。
甲戌十七年(魏廢帝髦正元元年) (吳五鳳元年) 。
乙亥十八年。
丙子十九年(魏甘露元吳泰平元) 年。
丁丑二十年。
戊寅景耀元年(吳主亮薨休立改元永安) 。
己卯二年。
祖付婆舍斯多正法 示償宿業。
祖遊化至罽賓國。有沙門波利迦。(或云波黍迦) 本習小乘禪觀。其學徒有五。曰禪定。曰知見。曰執相。曰捨相。曰不語。祖謂持不語者曰。佛教勤衍般若。孰為不語。而反佛說耶。謂捨相者曰。佛教威儀具足。梵行清白。豈捨相耶。謂執相者曰。佛土清淨。自在無著何執相耶。謂知見者曰。諸佛知見。無所得故。此法微妙。覺聞不及。無為無相。何知見耶。四眾皆服從。惟禪定師達摩達者。聞四眾義屈。憤悱而來。祖曰。仁者習定。何當來此。
既至於此。何云習定。彼曰。我雖來此。心亦不亂。定隨人習。豈在處所。祖曰。仁者既來。其習亦至。既無處所。豈在人習。彼曰。定習人故。非人習定。我當來此。其定常習。祖曰。人非習定。定習人故。當自來時。其定誰習。彼曰。如淨明珠。內外無翳。定若通達。必當如此。祖曰。定若通達。一似明珠。今見仁者。非珠之徒。彼曰。其珠明徹。內外悉定。我心不亂。猶若此淨。祖曰。其珠無內外。仁者何能定。穢物非動搖。此定不是淨。達摩達聞已。遂作禮曰。我於學道。葢虗勞耳。尊者幸有以教我。慇懃哀請。祖曰。諸佛禪定。無有所得。諸佛覺道。
無有所證。是真解脫。酧因答果。世之業報。於此法中。悉不如是。達摩達曰。蒙祖開悟。心地朗然。祖既攝五眾。名聞遐邇。方求法嗣。遇一長者引一子問祖曰。此子名斯多。當生便拳左手。年二十矣。終未能舒。願尊者示其宿因。祖覩之。即以手接曰。可還我珠。童子遽開手奉珠。眾皆驚異。祖曰。吾前報為僧。有童子名婆舍。吾嘗赴西海齋。受嚫 珠付之。今還吾珠。理固然矣。
長者遂令出家。祖會眾聖與授具。以前緣故。名婆舍斯多。祖即謂之曰。吾師密有懸記。罹難非久。如來正法眼藏。今當付汝。汝應保護。普潤來際。偈曰。正說知見時。知見俱是心。當心即知見。知見即於今。祖說偈已。以僧伽黎密付斯多。俾之他國。隨機演化。斯多受教。直抵南天。祖謂難不可以苟免。獨留罽賓。時本國有外道二人。一名摩目多。二名都落遮。學諸幻法。欲共謀亂。詭為釋子。潛入王宮。其王彌羅崛。遂滅毀釋教。秉劍至尊者所問曰。師得蘊空否。祖曰。已得蘊空。王曰。離生死否。祖曰。已離生死。王曰。既離生死。可施我頭。祖曰。
身非吾有。何恡於頭。王即揮刃斷尊者首。白乳湧高數尺。王之右臂旋亦墮地。七日而終。太子光首歎曰。吾父何故。自取其禍。延眾懺悔。時象白山有仙人。深明因果。言師子與羅崛。往世皆為白衣。以嫉法勝故。陰戕 於崛。乃今償焉。遂以祖報體建塔。
祥符蔭曰。佛祖俱償定業。非定業不可逃也。大人境界。順逆等觀。刀割香塗。施受平等。業既定矣。佛祖尚不可逃。眾生豈可恬然日造。而不知懼乎。且世間矯矯自好者。尚且恩怨分明。況佛祖。出世導師。宿業不償。而以通力免乎。酧因答果世之業報。於此法中。悉不如是。祖葢明言之矣。業性本空。夢幻何有。又豈可徒以世間情見測之耶。至付法藏傳等諸書之謬妄。(教家謂師子尊者償業。相傳法人於此便絕云) 前賢已詳證之。茲不復論。
考定(東山契嵩傳法正宗論云。祖償宿業。以甲歷計之。當在丁卯。為魏少帝芳正始八年。吳赤烏十年。今以鶴 勒那祖明示吾滅後五十年。北天竺有難。嬰在汝身之言考之。祖寂于前漢獻帝己丑建安十四年。至後漢己卯景耀二年。正當五十年。定祖償業於是年。與寶林傳等書相合為不謬。東山葐一時之訛也) 。
宗統編年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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