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統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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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統編年卷之四
第七世祖
婆須蜜尊者北天竺國人也。
襄王乙酉十五年。
第七世祖婆須蜜尊者嗣宗統(四十七年) 。
丙戌十六年。
祖住世傳法。
丁亥十七年。
戊子十八年。
己丑十九年。
庚寅二十年。
辛卯二十一年。
壬辰二十二年。
癸巳二十三年。
甲午二十四年。
乙未二十五年。
丙申二十六年。
丁酉二十七年。
戊戌二十八年。
己亥二十九年。
庚子三十年。
辛丑三十一年。
壬寅三十二年。
頃王(諱壬臣襄王子在位六年按諡法甄心動懼曰頃) 。
頃王癸卯元年。
甲辰二年。
乙巳三年。
丙午四年。
丁未五年。
戊申六年。
匡王(諱班頃王子在位六年按諡法貞心大度曰匡) 。
匡王己酉元年。
庚戌二年。
辛亥三年。
壬子四年。
癸丑五年。
甲寅六年。
定王(諱瑜匡王弟在位二十一年按諡法安民法古曰定) 。
定王乙卯元年。
丙辰二年。
丁巳三年。
道教聖人老子生於楚(九月十四日。生于楚國陳郡苦縣賴鄉曲仁里。父姓韓。名乾。字元畢。母曰精敷。孕八十年。而生于李樹下。因以為姓。名耳。字伯陽。身長四尺六寸。願凸眉麤。反唇騫鼻。髆尖胯闊。聃耳髼頭。諡曰聃) 。
祥符蔭曰。三教之道。用處不同。孔氏之教。倫理道德。無過不及。遵而行之。時中聖人也。老子之教。清淨無為。澹泊守玄。遵而行之。清修善人也。達秉彝之原。盡心性之量。則非佛道孰從哉。三代而後。人根不一。儒釋而外。自應有老子之教。介於二者之間。収攝流品。昔吳尚書令闞澤對孫權曰。若將孔老之教。比校佛法。遠之遠矣。所以然者。孔老設教。法天制用。不敢違天。如來說法。諸天奉行。不敢違佛。以此言之。實非比對明矣。老子生於周定王三年。佛滅於穆王五十三年。相去三百四十五年。
定王戊午四年。
己未五年。
庚申六年。
辛酉七年。
壬戌八年。
癸亥九年。
甲子十年。
乙丑十一年。
丙寅十二年。
丁卯十三年。
戊辰十四年。
己巳十五年。
庚午十六年。
辛未十七年(景德傳燈錄作十九年者誤) 。
祖住世傳法。
祖付佛陀難提正法 入慈心三昧示寂。
祖行化至迦摩羅國。廣興佛事。於法座前。有智者自稱我名佛陀難提。今與師論義。祖曰。仁者。論即不義。義即不論。若擬論義。終非義論。難提知師義勝。心即欽服曰。我願求道。霑甘露味。祖遂與剃度。而授具戒。復告之曰。如來正法眼藏。我今付汝。汝當護持。乃說偈曰。心同虗空界。示等虗空法。證得虗空時。無是無非法。即入慈心三昧。時梵王帝釋。及諸天眾。俱來作禮。而說偈言。賢劫眾聖祖。而當第七位。尊者哀念我。請為宣佛地。祖從三昧起。示眾曰。我所得法。而非有故。若識佛地。離有無故。語已。還入三昧。示涅槃相。難提即於本座。起七寶塔。以供全身。
第八世祖
佛陀難提尊者。迦摩羅國人也。姓瞿曇氏。頂有肉髻。辯才無礙。
定王壬申十八年。
第八世祖佛陀難提尊者嗣宗統(五十五年) 。
癸酉十九年。
祖住世傳法。
甲戌二十年。
乙亥二十一年。
簡王(諱彝定王子在位十四年按諡法平彝不訾曰簡) 。
簡王丙子元年。
丁丑二年。
戊寅三年。
己卯四年。
庚辰五年。
辛巳六年。
壬午七年。
癸未八年。
甲申九年。
乙酉十年。
丙戌十一年。
丁亥十二年。
戊子十三年。
己丑十四年。
祖住世傳法。
靈王(諱泄心簡王子在位二十七年按諡法亂而不損曰靈) 。
靈王庚寅元年。
辛卯二年。
壬辰三年。
癸巳四年。
甲午五年。
乙未六年。
丙申七年。
丁酉八年。
戊戌九年。
己亥十年。
庚子十一年。
辛丑十二年。
壬寅十三年。
癸卯十四年。
甲辰十五年。
乙巳十六年。
丙午十七年。
丁未十八年。
戊申十九年。
己酉二十年。
庚戌二十一年。
儒教聖人孔子生於魯(十一月初四日。生于魯國兗州鄒邑縣平鄉晉昌里。按殷本紀。孔子父姓叔梁。名紇。為鄒邑縣宰。先娶鄒氏女。生子孟皮。不才。後娶顏氏女曰徵在。禱于尼邱山神。而生孔子。生而有髮。身長九尺六寸。腰帶十圍。垂手過膝。河眸海口。龍顏方顙。鳳顒燕頷。虬髭虎視。有中和之德。衣莊而嚴。色溫而厲。有四十二表。自易姓曰孔。名丘。字仲尼。先祖殷之後裔。頴考叔弗何。至紇移居魯。易姓叔梁。孔子追昔殷宋之後。以子配一。更姓孔氏) 。
辛亥二十二年。
佛滅後四百年(時彌羅國五百羅漢。依法智論。造毗婆沙論) 。
祥符蔭曰。佛教之有論。猶儒書之有註疏也。聖賢之言。垂教後世。非註疏而理不詳明。如來之教。廣度眾生。非諸法身大士。闡論發明。則久而執法相生。諸見難融。朱程集註。乃孔孟之羽翼。大士造論。實法苑之功臣也。
壬子二十三年。
癸丑二十四年。
甲寅二十五年。
乙卯二十六年。
丙辰二十七年。
景王(諱貴靈王子在位二十五年按諡法出義而濟曰景) 。
景王丁巳元年。
戊午二年。
己未三年。
庚申四年。
辛酉五年。
壬戌六年。
癸亥七年。
甲子八年。
乙丑九年。
丙寅十年(景德傳燈錄作十二年者誤) 。
祖付囑伏馱 蜜多正法 示寂。
祖行化至迦提國。毗舍羅家。見舍上有白光上騰。謂其徒曰。此家有聖人。口無言說。真大乘器。長者出致禮。問何所須。曰我求侍者。長者曰。我有一子。名伏馱 蜜多。年已五十。口未曾言。足未曾履。祖曰。如汝所說。真吾弟子。
伏馱 聞之。遽起禮拜。以偈問曰。父母非我親。誰是最親者。諸佛非我道。誰是最道者。祖以偈答曰。汝言與心親。父母非可比。汝行與道合。諸佛心即是。外求有相佛。與汝不相似。欲識汝本心。非合亦非離。伏馱聞偈己。便行七步。祖曰。此子昔曾值佛。悲願廣大。慮父母愛情難捨。故不言不履耳。長者遂捨令出家。祖尋投具戒。付法說偈曰。虗空無內外。心法亦如此。若了虗空故。
是達真如理。伏馱 承祖付囑。即超身虗空。散眾寶華。說偈讚曰。我師禪祖中。當得為第八。法化眾無量。悉獲阿羅漢。爾時祖即起本座。見大神變。却復本座。儼然寂滅。眾即其所。建塔以閟全身。
存考(伏駄聞之。景德傳燈錄。作尊者見之。謂祖〔便〕許其見也。傳法正宗記。作其父母即持其子而與。則是先但聽其所言。後始見其子形。父母持而出見祖也) 。
第九世祖
伏馱 蜜多尊者迦提國人也姓毗舍羅。
景王丁卯十一年。
第九世祖伏馱 蜜多尊者嗣宗統(四十八年) 。
戊辰十二年。
祖住世傳法。
己巳十三年。
庚午十四年。
辛未十五年。
壬申十六年。
癸酉十七年。
甲戌十八年。
乙亥十九年。
丙子二十年。
丁丑二十一年。
戊寅二十二年。
己卯二十三年。
老聃卒。
庚辰二十四年。
辛巳二十五年。
敬王(諱丐景王子在位四十五年按諡法合善典法曰敬) 。
敬王壬午元年。
癸未二年。
甲申三年。
乙酉四年。
丙戌五年。
丁亥六年。
戊子七年。
己丑八年。
庚寅九年。
辛卯十年。
壬辰十一年。
癸巳十二年。
甲午十三年。
乙未十四年。
丙申十五年。
丁酉十六年。
戊戌十七年。
己亥十八年。
庚子十九年。
辛丑二十年。
壬寅二十一年。
癸卯二十二年。
祖至中印度。
甲辰二十三年。
乙巳二十四年。
丙午二十五年。
丁未二十六年。
戊申二十七年。
己酉二十八年。
庚戌二十九年。
祖攝化異論。
中印國王信邪。祖躬持赤旛。化諸異論。改邪歸正。
辛亥三十年。
壬子三十一年。
癸丑三十二年。
甲寅三十三年(景德傳燈錄作三十五年者誤) 。
祖付囑脇尊者正法 入三昧涅槃。
祖行化於中印度。有長者香葢。携一子而來瞻禮曰。此子處胎六十年。甞有一仙謂此兒骨相非常。今遇尊者。可令出家。祖即與落髮。羯磨之際。祥光燭座。感舍利三七粒見前。自此精進忘疲。祖遂付法。說偈曰。真理本無名。因名顯真理。受得真實法。非真亦非偽。偈已。即入滅盡三昧。而般涅槃。收舍利建塔於那蘭陀寺。
第十世祖
脇尊者中印度人。性氏未詳。精進不眠。脇不至席遂稱脇尊者。本名難生。以處胎六十年。將誕之夕。母夢白象載一寶座。座置一明珠。入門乃生。生而神光燭室。體有奇香。及長。雖穀食。絕無穢滓。
敬王乙卯三十四年。
第十世祖脇尊者嗣宗統(四十五年) 。
丙辰三十五年。
祖住世傳法。
丁巳三十六年。
戊午三十七年。
己未三十八年。
庚申三十九年。
辛酉四十年。
壬戌四十一年。
孔子卒於魯(時年七十三歲。四月己丑。孔子蚤作。負手而曳杖。逍遙於門。歌曰。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當戶而坐。子貢聞之曰。泰山其頹。則吾將安仰。梁木其壞。哲人其萎。則吾將安放。夫子殆將病也。遂趨而入。孔子曰。賜。予疇昔之夜。夢奠於兩楹之間。夫明王不興。而天下孰能宗予。予殆將死也。寢疾七日而沒。塟魯城北泗上。門弟子集魯論語凡二十篇) 。
祥符蔭曰。三皇以前。湻風沕穆。五帝之始。伏羲畫八卦。造書契。而治世之道始肇其端。神農藝五穀。辨藥石。而民免饑虗夭札。黃帝作制度。立星官。定氣運。聿為文明之漸。非復樸野之初矣。唐堯之時。風氣漸開。人文漸著。帝德光被四表。而黎民於變時雍。克明峻德。實發聖學之源。中庸九經。亦始於此。開後世聖人之教者。堯也。虞舜重華上協。恭己無為。而天下治。明明德於天下。舜則有之。堯之命舜者曰。允執厥中。舜之命禹。則益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此十六字之傳。為治世心學之大要。禹無間然。德盛神化。而其功為不可及也。
湯武順天應人。與時偕行。文質損益。變化適中。堯舜性之。全體是道。湯武身之。修道設教。三代之季。春秋之際。岑岌乎難言之矣。孔子聖德天生。而好古敏求。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不得其位。以道教天下後世。如春風之行萬物。日月之貫四時。三皇五帝以來之道。至孔子集厥大成。治世之教。無以加焉者也。及孔子之門者。顏回曾參。端木賜。閔損等為最。顏子生知近道。竭才卓立。不幸蚤卒。孔子傷之。有喪予之慟。曾子克己省察。盡心忠恕。以一唯傳一貫之道。釋明德新民。修齊治平之要。而孔子之聖學以傳。孔子生鯉。伯魚。亦蚤卒。
鯉生伋字子思。子思子作中庸。發明孔子之道。本於天性。成於人道。誠明參贊。極之無聲無臭。而與天地合其德矣。孔子之道。傳於曾子。闡於子思。子思後傳孟子。聖脉淵源。澤流後世。孔子作春秋。絕筆於西狩獲麟以天道終。此西方聖人之教。將化行震旦之祥也。自三皇建極以來。至春秋西狩獲麟庚申之歲。凡歷三百二十六萬七千年。迦文佛滅後。凡四百七十年。
或謂祥符曰。天地死生之故。孔子非不知之。葢不欲明言耳。祥符曰。聖人無隱。曰若然。則孔子未之知乎。祥符曰。聖人無所不知。曰何以不明言也。祥符曰。聖人甞繫易矣。繫之辭曰。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又曰。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
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又曰。過此以往。未之或知。窮神知化。德之盛也。孔子之言如此。而謂之不知可乎。然孔子聖人。猶是人也。擬之於天。則有間矣。而曰天生德於予。天之於佛。夫何如哉。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佛則一念普觀無量劫。無去無來亦無住。孔子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又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又子絕四。毋意必固我。從心所欲不逾矩焉。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孔子葢天地間之聖人也。天地間之聖人。而何必求之以天地之外哉。佛葢出世之大聖人也。知見廣大。具六神通。
唯其具宿命通。則一念超入無際。唯其其天眼通。則一瞬徧周太虗。是故天地死生之極致。非佛孰能了了宣揚。如指諸掌乎。非佛法孰能一念圓證。頓離真妄乎。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苟非其人。道不虗行。故曰。百姓日用而不知。君子之道。民鮮能也久矣。
或曰。易之所謂精氣為物者。以陰精陽氣聚而成物。神之伸。謂人之生也。遊魂為變者。以魂遊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謂人之死也。此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也。其義何居。祥符曰。此其所以未了生死之本也。生死之本。本於一心。非陰陽二氣聚散之謂也。其曰。聚而成物。物何以聚。其曰。以死為歸。歸於何所。不可茫茫造化。無自而聚。杳杳無知。歸於斷滅也。知生死本乎一心。陰陽魂魄之說。皆一念圓攝而無遺。其詳晰楞嚴言之矣。覽之自當洞若觀火。宋儒之言似也。而非孔子之旨。孔子曰。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非天地之道。不出此心乎。思之則自得矣。
或曰。易之所謂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者。謂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聖人則之。理而已矣。非真有所謂天也。祥符曰。理固可以則天。而不可謂天為理。即以詩書孔子之言證之。如曰。天降下民。不可謂理降下民也。如曰。天視自我民視。不可謂理視自我民視也。如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不可謂在理左右也。如曰。上帝既命。不可謂上理既命也。如曰。天生德於予。不可謂理生德於予也。如今九五之尊稱天子。不可謂理子也。儒之言天。亦彰明校著矣。但居人境。而未能上徹乎天界。故極而稱之曰上帝。仰而望之曰彼蒼者天。葢其視天固已高高而不可逾矣。抑知天地之大。亦自我一心而建立哉。
或曰。易有云。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願聞其說。祥符曰。此一陰一陽。宜作體用看。繼宜作發用看。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也。成宜作體具看。我固有之矣。非由外爍我者也。故曰。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問曰。治世之教。儒宗尚矣。儒宗道統。孟子而後。可得聞乎。今學士經生。皆宗朱子。而象山議論知見。及良知良能之說。可參合乎。祥符蔭曰。儒宗道統。至孟子而大綱未墜。秦漢之間。紛然龐雜。既未可語夫聖學之醇。即唐昌黎振起斯文。推尊聖學。其功未為不鉅。然亦未可語夫大道之要。至宋濂溪周子。博學力行。著易說易通。上接洙泗。下逮河洛。明道伊川兩程子承其學。發孔孟心傳之秘蘊。為後世理學之淵藪。秦漢而後。實稱周程。新安朱子。經書集註。會諸儒之全。而得治世之要。講學尊經。使後世學者。確然有畫一之章程。可行可守。
朱子誠有功於聖學者矣。橫渠張子。見二程後。深明易理。而有意復三代之治。故今之學者。皆曰周程張朱。謝上蔡。游定夫。楊龜山等。皆遊二程之門。上蔡之說。一轉而為張子韶。再轉而為陸子靜。象山陸子。幼時問其父曰。天地何所窮際。父笑而不答。遂深思之。至忘寢食。後因讀書至宇宙二字。解者曰。四方上下曰宇。往古來今曰宙。忽大省。曰。元來無窮。乃援筆書曰。宇宙內事。乃己分內事。己分內事。乃宇宙內事。又曰。東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上。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
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下。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象山葢已豁然貫通。而明吾心之全體大用。會萬物之表裏精粗矣。明陽明龍溪兩王氏。良知良能之說。近於象山。合而論之。朱子之格物致知。是會用歸體。下學上達。博學於文。約之以禮。而可以弗畔也。陸子之知致格物。而曰六經皆我註脚。即周子之無極而太極。無極而太極。非謂太極之前。有個無極。無極生出那太極來。無極而太極。葢欲人之不執太極以為極。不執太極以為極。而易之體用。千變萬化。不可端倪。格物致知。知致物格。初非兩樣。大學先言知止而后有定。後言致知在格物。
條目亦自了然。中庸言自誠明。天之道。自明誠。人之道。誠則明。明則誠。始終何甞二致。但修道立教。主乎中庸。陸子之言。高明者德性可尊。而朱子之言。中庸之道不離問學也。尊德性而道問學。可分乎不可分乎。教化雖有經權。道體初無隔礙。苟志於道。何庸分門別徑於其間哉。
問曰。宋時理學諸儒。究心禪宗。潛有師承證悟者。未一。如茂叔之於晦堂東林。
實有徹證師承。俱秘而不言。何也。祥符蔭曰。名教有儒釋之分。道心無異同之別。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資之深。取之左右逢其源。詩云。左之左之。無不宜之。右之右之。無不有之。唯其有之。是以似之。儒門君子。不欲深造以道。思自得之則已。如欲深造以道思自得之。而不究心禪宗。證悟助發。而能居之安。資之深。取之左右逢源者。未之有也。元公晦菴等諸子。皆確有證悟。唯其有之。是以似之。所以著述。闡明聖人從上相承之道要。而心傳無間。理事交徹。表裏洞然。為後學之模楷。作治世之章程。良有以也。
但儒釋門庭。天然各別。治世出世之教。不可相涉。如晝夜之不相到。如陰陽之不同用。迦文說法。不及儒宗。豈佛塵剎分身。有遺迹哉。誠以有可使由。而不必使知者。顯密之機所宜然也。迦文之教未至。知迦文者。孔子而已。孔子所謂西方之人有聖者焉。迦文是也。西狩獲麟。教流此土之象。麟者聖人之瑞。西者迦文之方。孔子書之。喜其道之將至也。元公晦菴諸子。主持儒宗。何獨不然。易地皆同。歸源無二。大凡造詣貴醇。而教化主一。一則使人趨向有定志。醇則使人踐履不分馳。儒門不顯言禪學者。欲以醇一之教正人心也。人心正則大道自明。
資深逢源。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法身大士。豈分城壍於其間哉。世間工巧伎藝。尚資助發。方臻其妙。矧學道者。而可有所不造其極乎。夫死生之際。孔聖非絕而不言也。其所以為教。與宗門之機用。有相似處。而曰朝聞道。夕死可矣者。深見道之不。可不聞。而死之不可以昧昧焉已也。又其朝聞之道。決非所謂仁義忠信也明矣。學佛知儒。又何嫌焉。
或問。孟子闢異端。距楊墨。世人不察。以異端為佛老。願明其說。祥符蔭曰。異端者。非聖人之道。而別為異端者也。聖人之道。自其身心而言。身欲修而心欲正。自其家國而言。家欲齊而國欲冶。修身正心之道。在誠意致知格物。以明其明德也。齊家治國之道。在於孝事君弟事長。而明其明德於天下也。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君無父。異於聖人之道矣。孟子闢之距之。以其異於聖人之道也。我佛設教。首重君親。而孝與忠。實務乎其深且遠者。佛制戒律。一則曰孝順心。再則曰孝順父母。出家學道。志在先報君親之恩。而非棄倫絕物。
以背馳名教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佛之慈悲。則擴乎仁之全體。羞惡之心。義之端也。佛之禁戒。則充類至義之盡。辭讓之心。禮之端也。佛之清淨威儀。則盡天理節文而極人事之儀則。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佛之光明通達。則智周內外。而見徹古今。孟子之所謂仁義禮智。皆聖道之大端。而佛教實統大端之全。無以異也。孟子道性善。而曰人皆可以為堯舜。佛之言曰。一切含靈。皆有佛性。而各具如來智慧德相。孟子之言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佛直示人明心見性。而曰在天同天。在人同人。其言其教無以異也。無以異而何以曰異端。
聖人之道。用處不同。此猶就其形迹言之。若究其指歸。審其精要。則用處實無不同也。使孔子孟子之時。而佛教已入此土。孔子孟子亦必信其道同。而不以為異。觀孔子之答商太宰問聖可知矣。而孔子豈過為推許哉。又豈非孔子之言。而列子妄相稱述者哉。孟子之言實與佛教暗合。而韓文公既未深入佛教。又未詳觀楊墨之所以異於聖道處。及佛教之所以始終不異於聖道處。而槩以孟子之距楊墨為異端。即以異端目佛氏之徒。加之以無父無君。棄倫絕物之罪。嗚呼。其亦未深求夫聖人之道。而審思其同異也。誠深求夫聖人之道。而審思其同異。孔孟與佛。
豈有二乎哉。即以形迹言。孔子棲棲四方。孟子周遊列國。又豈區區以家室為念。晨昏拜跪為急哉。其與學佛氏之徒。相去葢亦不甚遠也。則佛老非異端亦甚明矣。何疑於孟子闢楊墨。而有妨於佛教乎。莊列諸子。南華等篇。世多以為放。又以為寓言。初非放也。亦非寓言也。思之當自得矣。
敬王癸亥四十二年。
甲子四十三年。
乙丑四十四年。
丙寅四十五年(是年元王立改元又為元王元年) 。
元王(諱仁敬王子在位六年按諡法行義說民曰元) 。
元王丁卯二年。
戊辰三年。
己巳四年。
庚午五年。
辛未六年。
貞定王(諱介元王子在位二十八年按諡法清白守節曰貞紀行不爽曰定) 。
貞定王壬申元年癸酉二年。
甲戌三年。
乙亥四年。
丙子五年。
丁丑六年。
戊寅七年。
己卯八年。
庚辰九年。
辛巳十年。
壬午十一年。
癸未十二年。
甲申十三年。
乙酉十四年。
丙戌十五年。
丁亥十六年。
戊子十七年。
己丑十八年。
庚寅十九年。
辛卯二十年。
佛滅後五百年。
壬辰二十一年。
癸巳二十二年。
甲午二十三年。
乙未二十四年。
丙申二十五年。
丁酉二十六年。
戊戌二十七年。
己亥二十八年。
祖付富那夜奢正法 入寂。
祖至華氏國。憩一樹下。右手指地。而告眾曰。此地變金色。當有聖人入會。言訖。即變金色。時有長者子。富那夜奢。合掌前立。祖問曰。汝從何來。曰。我心非往。祖曰。汝何處住。曰。我心非止。祖曰。汝不定耶。曰。諸佛亦然。祖曰。汝非諸佛。曰。諸佛亦非。祖因說偈曰。此地變金色。預知有聖至。當坐菩提樹。覺華而成已。夜奢復說偈曰。師坐金色地。常說真實義。回光而照我。令入三摩諦。祖即度出家。復具戒品。而付法。說偈曰。真體自然真。因真說有理。領得真真法。無行亦無止。祖付法已。即見神變。而入涅槃。化火自焚。舍利自空而下。不可勝數。四眾盛以衣裓。隨處建塔供養。
第十一世祖
富那夜奢尊者。華氏國人。姓瞿曇氏。父寶身。有子七人。祖最少。幼與諸兄異尚。嘗曰。若遇大士。坐於道場。我則詣彼。親近隨喜。及遇脇尊者。受法傳化。
考王(諱嵬貞定王子在位十六年按諡法德行有成曰考) 。
考王庚子元年。
第十一世祖富那夜奢尊者嗣宗統(五十九年) 。
辛丑二年。
祖住世傳法。
壬寅三年。
癸卯四年。
甲辰五年。
乙巳六年。
丙午七年。
丁未八年。
戊申九年。
己酉十年。
庚戌十一年。
辛亥十二年。
壬子十三年。
癸丑十四年。
甲寅十五年。
乙卯十六年。
威烈王(諱午考王子在位二十四年按諡法疆毅執正曰威秉德尊業曰烈) 。
威烈王丙辰元年丁巳二年。
戊午三年。
己未四年。
庚申五年。
辛酉六年。
壬戌七年。
癸亥八年。
甲子九年。
乙丑十年。
丙寅十一年。
丁卯十二年。
戊辰十三年。
己巳十四年。
庚午十五年。
辛未十六年。
壬申十七年。
癸酉十八年。
甲戌十九年。
乙亥二十年。
丙子二十一年。
丁丑二十二年(宋司馬光集通鑑始於此年) 。
戊寅二十三年。
己卯二十四年。
安王(諱驕威烈王子在位二十六年按諡法好和不爭曰安) 。
安王庚辰元年。
辛巳二年。
壬午三年。
癸未四年。
甲申五年。
乙酉六年。
丙戌七年。
丁亥八年。
戊子九年。
己丑十年。
庚寅十一年。
辛卯十二年。
壬辰十三年。
癸巳十四年。
甲午十五年。
乙未十六年。
丙申十七年。
丁酉十八年。
戊戌十九年(景德傳燈錄作十四年者誤) 。
祖付馬鳴正法 圓寂。
祖教被無量。得果者且五百矣。因至波羅奈國。有一長者。來趣其會。祖謂眾曰。汝等識此來者耶。佛記聖者馬鳴。紹吾法者也。於是馬鳴致禮問曰。我欲識佛。何者即是。祖曰。汝欲識佛。不識者是。馬鳴曰。佛既不識。焉知是乎。祖曰。既不識佛。焉知不是。曰。此是鋸義。祖曰。彼是木義。祖却問鋸義者何。曰。與師平出。馬鳴因問木義者何。祖曰。汝被我解。馬鳴豁然省悟。遂求剃度。祖謂眾曰。此大士者。昔為毗舍利國王。以其國有一類裸人。如馬裸露。王運神通。令蠶以衣之。後生中印度。馬人感戀悲鳴。故號馬鳴。如來懸記。滅度後六百年。馬鳴當於波羅奈國。摧伏異道。度人無量。今正是時。遂付法偈曰。迷悟如隱顯。明暗不相離。今付隱顯法。非一亦非二。付法已。即見神變。湛然圓寂。眾興寶塔。以閟全身。
第十二世祖
馬鳴大士。波羅奈國人也。又謂大士鳴琴。馬感悲鳴。故稱馬鳴大士。亦名功勝。善能開誘。感導羣心。造甘蔗論十萬偈。
安王己亥二十年。
第十二世祖馬鳴大士嗣宗統(五十六年) 。
祖作起信論。
佛滅後。六百年來。弘法大士。依三界唯心立性宗。依萬法唯識立相宗。各立門庭。不能融通。互相是非。祖乃作起信論以一之。會相歸性。依一心法。立真如生滅二門。真如顯真心不迷之體。性不礙相也。生滅顯一心隨緣染淨之用。相不礙性也。人能識破妄相。會歸一心。所謂歸源無二。斯為一路涅槃門也。
庚子二十一年。
祖住世傳法。
辛丑二十二年。
壬寅二十三年。
癸卯二十四年。
甲辰二十五年。
乙巳二十六年。
烈王(諱喜安王子在位七年按諡法秉德尊業曰烈) 。
烈王丙午元年。
丁未二年。
戊申三年。
己酉四年。
庚戌五年。
辛亥六年。
壬子七年。
顯王(諱扁烈王弟在位四十八年諡法未詳) 。
顯王癸丑元年。
甲寅二年。
乙卯三年。
丙辰四年。
丁巳五年。
戊午六年。
己未七年。
庚申八年。
辛酉九年。
壬戌十年。
癸亥十一年。
甲子十二年。
乙丑十三年。
丙寅十四年。
丁卯十五年。
戊辰十六年。
己巳十七年。
庚午十八年。
辛未十九年。
佛滅後六百年。
壬申二十年。
癸酉二十一年。
甲戌二十二年。
乙亥二十三年。
丙子二十四年。
丁丑二十五年。
戊寅二十六年。
己卯二十七年。
庚辰二十八年。
辛巳二十九年。
壬午三十年。
癸未三十一年。
甲申三十二年。
乙酉三十三年。
丙戌三十四年。
丁亥三十五年。
戊子三十六年。
己丑三十七年。
庚寅三十八年。
辛卯三十九年。
壬辰四十年。
癸巳四十一年。
甲午四十二年(景德傳燈錄作三十七年者誤) 。
祖付迦毗摩羅大法眼藏 入定示滅。
祖行化至華氏國。說法之次。忽有老人。座前仆地。祖謂眾曰。此非庸流。當有異相。言訖不見。俄從地湧出一金色人。復化為女子。右手指祖而說偈曰。稽首長老尊。當受如來記。今於此地上。宣通第一義。說偈已。瞥然不見。祖曰。將有魔來。與吾校力。有頃。風雨暴至。天地晦冥。祖曰。魔之來信矣。吾除當。之。即指空中。見一大金龍。奮發威神。震動山嶽。祖儼然於座。魔事隨滅。經七日。有小蟲。大若蟭螟。潛形座下。祖以手取之。示眾曰。斯乃魔之所變。盜聽吾法耳。放之令去。魔不能動。祖告之曰。汝但歸依三寶。即得神通。遂復本形。
作禮懺悔。祖問曰。汝名誰耶。眷屬多少。曰。我名迦毗摩羅。有三千眷屬。祖曰。盡汝神力。變化若何。曰。我化巨海。極為小事。祖曰。汝化性海得否。曰。何為性海。我未嘗知。祖即為說性海曰。山河大地。皆依建立。三昧六通。由茲發見。迦毗摩羅聞言。遂發信心。與徒眾三千。俱求剃度。祖乃召五百羅漢。與授具戒。復告之曰。如來大法眼藏。今當付汝。汝聽偈言。隱顯即本法。明暗元不二。今付悟了法。非取亦非離。付囑已。即入龍奮迅三昧。挺身空中。如日輪相。然後示滅。四眾藏真體於龍龕。
祥符蔭曰。祖師未聞正法時。多皆外道魔羅。纔聞性海。便成正覺。洵乎至理一言。轉凡成聖也。放下屠刀。千佛一數。人亦何多自畫乎。
宗統編年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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