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疏解蒙鈔
明 錢謙益鈔10卷CBETA X0287大于一万字 150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三(之一)
海印弟子 蒙叟錢謙益鈔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疏】梵語鉢羅吠奢。此云入。亦云處。境入之處也。(〔釋要云〕六根不能亡緣反照。為境所入。從此引心。起惑造業) 亦是識生處故。然根境二法。俱識生處。今分六根別破。
故獨以根為入也(〔熏聞云〕人有二義。一根塵[牙-(必-心)+?] 相涉入。二根境俱為識之所入。以是諸經名十二入。楞嚴唯六根為入者。根有勝義。親能生識。又根能受境。吸擥前塵。故偏名入。故云六為賊媒。又云六入邨落) 。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疏】借前色陰中。見華瞪目。以為喻也。目睛喻覺性。瞪發勞。喻妄念忽生。兼目與勞等。即此眼根。能結所結。起不離真。故云同是菩提。經文語略。若細論之。即淨目喻覺性。因瞪發勞。喻無明不了。故成念動。由發勞故。見空中華。喻由念動故。現妄境界。及根身等。兼目與勞下。約喻指法也。目即無明動心。勞即所現根境。及能見心。此之心境。及與動念。俱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無體可得。虗妄發生。猶如瞪目見空中華。
俱為勞也(〔吳興云〕色陰文。譬如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狂華等相。以目喻真。以勞喻妄。以華喻色。今指前說。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與勞下。取前文能喻之根。便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勞目。正是眼入虗妄之相故。然此能喻。帶法言之。菩提即覺。從覺生妄。如瞪發勞。經意云。彼色陰中所說。目之與勞。亦是覺明瞪發勞相。勞相。即空華也。前文空華。徧喻九界五根之色。此中空華。但喻九界眼入之相。前寬此狹。不可混同。當知眼入乃至意入。皆如空華。故六入文。並云。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問何不相就根塵。推破見性。而須指前勞目之事。答根塵徧迷。悟必從要。故指凡夫易解之妄事。用開當機。未了之執情。向下塞耳聞聲。畜鼻覺觸例亦如是) 。
因於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象。名為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疏】既因動心。現妄境界。(指眼瞪發勞。見空華色相) 於此妄境派成根塵。互為對待。相形而立。本無自性。體不可得。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疏】前文雖云。因於明暗。為顯根性本無。假他而有。就妄分別而似有因。今以四處推窮。體無生處。
故此標也(〔熏聞云〕不於空生證真以此句破無因生。非於根出。破自生。非明暗來。破他生。即成三句。若合自他為共意者即四句也。四性之義。隨文分別。不可局定。前五陰中。空外無別他性之義。故以空為他生。今文既有明暗。可對他生。證真以空對無因。於義甚便) 。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象。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疏】初破境生。境中自有明暗相背。因明即不見暗。以暗時無明。見隨明滅故。因暗反此。次破根生。根生即不假明暗。明暗不來。根無自性。此中言根生者。以自望自。非謂破識。亦可勝義望世俗根。故云相生。(勝義望世俗根者。謂浮塵根生於勝義。亦以自望自也) 。
若言虗空能生。勝義在浮塵內。進既觀象。退應觀根。(〔雲棲云〕空為能見。塵象為所見。今眼根在面。我乃塵象。空應反歸。見我眼根。如不見眼。前矚不成) 又空中自能有見。何關汝之眼入。
是故當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疏】耳喻真性。手喻無明。真妄和合名塞。動念初起名勞。由念動故境現。如頭作聲。(〔溫陵云〕指本無聲。耳本無聞。妄相感觸。頭中作聲。耳入之妄如是) 兼耳與勞下。此之動念。與妄境界。能結之心。所現之境。皆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此中塞耳。同彼直視。
故亦言瞪(〔熏聞云〕五陰中。並云譬如。雖帶事說。意在比況。此以假設其事。曉詞令悟。正約事相而破也) 。
因於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疏】塵既發根。根還取境。根境相待。聞始得成。故此耳根。離塵無體(〔標指〕由因動靜二境。發聞知之性也) 。
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即非虗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疏】先破境生。境有動靜。聞一則不聞一。以隨能生。有生滅故。次破根生。不假動靜。聞亦無故。後破空生。空若有聞。自成於根。(〔溫陵云〕有聞成性。謂有所聞。則成有性) 又空自聞。豈干於耳。
是故當知。耳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虗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疏】鼻喻真性。外風喻無明。畜謂縮氣。喻真妄和合。勞喻心動。冷觸香臭喻妄境。餘文如前(〔標指〕通塞是鼻家境。氣出則通名虗。氣入則塞名實) 。
因於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是聞自當迴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疏】先破境生。通塞互破。可知。發明。顯了也。次破根生。根生則無境。無境則無根。由塵發知故。機亦根也。(〔吳興云〕機。弩之牙也。譬眠伏之根。觸香等有發聞之義) 次破空生。前則聞境。歸則齅根。空自聞香。汝鼻何用。
是故當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 吻。熟舐 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疏】舌根不動喻真。吻喻無明。舐 喻真與妄合。勞即念動。念動故境生。如甜苦淡。問。甜苦由勞故生。可喻妄境。淡是舌根不動。合喻於真。為何喻境。答。元來不動。可以喻真。今以由動故顯不動。既是形待。故成妄矣。如下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甜苦攝諸辛酸為一塵。淡自為一塵) 發知居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若於空出。虗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疏】從境。從根。從空。亦如前釋。虗空自味者。味猶甞也(〔補遺云〕虗空自甞味。故曰非汝口知。空自知味。汝舌何用。四句上明味塵。下明舌入。文不相濫) 。
是故當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涉勢若成。因於勞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疏】二手喻真妄。合喻真妄和合。真有不守自性。隨緣成根境等。如隨冷熱緣。成冷熱手。問。二手之中。何手喻真。答。以勢劣者喻真。思之(〔孤山云〕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言離合俱覺。如明暗俱見。動靜俱聞也) 。
因於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象。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
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已滅。云何覺離。違順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心於空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
【疏】破境生更約違順二相。廣其道理。例前離合。次根生空生。皆如文。
是故當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疏】人喻真性。本自覺故。(石壁法師釋夢喻文云。如有一人。真如一心) 勞倦則眠。喻無明迷真。性不了故。(忽然睡著。不覺無明忽起) 睡熟喻動念現境。謂眠故成夢。
歸識心內。故曰中歸。前念滅。後念生。無雜亂失。故曰不相踰越(此二妄塵。復為生住異滅。四種細相。念念遷流。吸習此相。中歸意根。四相剎那。前後不雜。故曰不相踰越) 【疏】已上總指生滅。結成意根。夢中現境。因睡故有。
脫體是假。既睡寤已。不了假有。覽而憶想。謂是真實。名為顛倒生住異滅。寤寐憶忘。皆生滅也。法中亦爾。動心現境。已是虗妄事識。不了見境實有。名為顛倒。境與分別。前後訛替。念念移易。名生住異滅。覽此生滅。全歸意根。熏習不斷。念念分別。名意根耳。能分別意。所分別境。皆是覺性之中。無明勞相。
因於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疏】集。聚也。中猶內也。吸撮。皆取也。由生滅境。引發集聚。內覺知性。(〔二楞云〕前五言發見發聞等。此言集知者。發是現行。集是種子。以前五現行。皆從種子發生故) 此之覺知。常取生滅。於內分別。非同前五。照外境界。故名內塵。以意根內緣。不緣外故。
即前文中聚緣內搖也(〔溫陵云〕意主覺知。而根潛身中。故名集知。居中。意著法塵。而想像內發。故云吸撮內塵。文殊云。法稱為內塵。即過去諸法影像是也。亦名落謝塵。阿毗曇名無表色。亦云不可見無對色。皆內塵也) 。
△〔宗鏡引沇疏云〕眼耳取外塵境。剎那流入意地。從外入內。名為入流。
至第二念。緣不及處。故云流不及地。(流是現塵。今為法塵。則現塵不及於意根。故云流不及地) 唯意根獨取。名覺知性。(五根流不及之處。即是意根接引去緣。是名意根覺知之性) 此覺知性。因前塵起。畢竟無體(此知全濫寤寐生滅二塵而成) 。
【疏】見聞下。揀異前五也。逆流。猶逆緣也。地。處也。(〔溫陵云〕逆流。謂返緣也。意總五根。故稱見聞) 前五但順取外境。不能返緣內塵。此內塵為緣不及處。
為意知根(〔私謂〕永明云。五根現量。不生分別。剎那流入意地。纔起尋求。便落比量。此云見聞逆流。正指六識明了意地。能緣五根落謝影子。獨頭意識所緣之地。故長水曰。揀異前五也。流不及地。名覺知性者。即指第七末那。以第六識。依根得名。根即是第七識故。以六識雖能分別五塵好惡。而傳送相續執取。全由七識故。小乘以六識為意。論主破云。且如第六意識。現在前時。念等無間意。已滅無體。如何有思量。用名意耶。須信有第七識。具恒審思量。方得名意。故曰。恒審思量我相隨。資中云。唯意根獨取。名覺知性。覺知性。即意知根也。近師單指第八。又通指八識。智者詳之) 。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華。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疏】先約寤寐。次約生滅。法喻雖二。俱破境生。
皆[牙-(必-心)+?] 有[牙-(必-心)+?] 亡也(〔合解云〕寤生。善惡有記也。寐生昏住無記也。意識有時無記。若隨寐滅。將何為寐。令彼昏昧熟睡者是誰。逆緣前五落卸影子。為生法塵。不緣五塵影子。唯昏住無記。是滅法塵。根既隨塵而滅。根即同無。令誰受滅。以受滅及知生者。亦意根故。天如補注。謂經文為寐受滅。闕知字義。輙欲改定云。將何知寐。令誰知滅。此則不了經文為受二字。已具含知字之義。失潤文之妙。而喜於立異也) 次破根生。
意根無相。約寤寐顯。寤能思察。寐能成夢。知是意根。今破寤寐。自是身之開合。非干意根。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資中文) 莊子亦云。其寐也魂交。其覺也形開。意云。寤寐無體。自隨於身。非是意根。應知意根。畢竟叵得。若從空生。故為不可(〔講錄云〕意如幽室見。與前五浮根並列。文中於根出等。皆意知根也) 。
是故當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宗鏡〕以妄知強覺。成內眾生。因滅想澄空。成外國土。迷湛一心。作內六入。更無別體。唯是真空。意入既虗。前眼等五入亦爾。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疏】此則正破境也。前已總標。今別徵起。
以顯藏性(〔宗鏡云〕問處以何為義。答論云。識生長門義。(是心識起滅出入之門故)當知種子義。攝一切法義。攝一切法差別義。亦是處義。問何因處唯十二。答雜集云。唯由身及具。能與未來六行受用。為生長門故。謂如過現六行受用相。為眼等所持。未來六行受用相。以根及義為生長門亦爾。唯依根境。立十二處。不依六種受用相識。問處以何為相。答如界。應知隨其所應。謂眼當見色。及此種子等。隨義應說。今推十二根塵。處所既無。則前六根門。無處而入。後十八界。無界可分。可騐眾生界中。即今現行心境俱空。世俗諦中。假施設法。悉皆無有) 。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疏】處以生門為義。六根六境是色生處。故以生處推之。(資中文) 根已前破。今正破境。然亦以根相對而破。故雙問色生眼生等(〔溫陵云〕樹林泉池。色也。能觀者眼也) 。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
【疏】破根生境也。初二句牒。見空非色下破。境有色空。今以色空相對而破。此破色也。(〔海眼注云〕根生色者。色即是境。安立諦中。因根有相。相對於境。境有色空。還以空色相對破色) 若見空時。則無有色。根既生色。名為色性。應合銷亡。能生既亡。所生何有。故云。
顯發一切都無。此則空現色銷也。色相下。有二義。一空不自顯。由色所顯。今既無色。從誰顯空。(〔溫陵云〕色空二法對待而顯。色相既無。何以顯空) 又能生根。同是色法。色相既亡。根亦隨滅。根既已滅。復欲將何以了空質。
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疏】破境生根也。初二句牒。觀空下破。此亦色空相對而破。此破色也。(〔海眼注云〕塵生根者。境為能生。根為所生。安立諦中。由塵發知。亦以色空相對而破) 色既生根。觀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生根。而了於空。
妙盡譯旨(〔吳興云〕例前應云。見性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此義可了。佛言存略。或譯者省之) 。
是故當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疏】無處所者。無生處也(〔桐洲云〕見即根。色空即塵。互無能生。故云俱無處所) 。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疏】此約鐘鼓二音。以破根境往來之相也。若知二俱虗妄。何往何來。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疏】破聲來耳邊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舉喻。佛。音聲也。城。耳根也。林。鐘鼓也。此聲下。例破。聲既來汝耳邊。此聲已離鐘。鼓。只合汝自獨聞。不合他人亦聽。今且不爾。一切皆聞。
應知聲無來往(〔孤山云〕以我喻聲。城喻阿難耳。林喻餘人耳。我入城內。則林中無我。如聲入汝耳。佗耳豈聞) 。
若循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
【疏】破耳往聲處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舉喻。佛喻耳根。祇園喻鼓。城喻阿難。汝聞下。例破。耳根既往鼓處。阿難應闕耳根。鐘聲與鼓齊鳴。不合更聞鐘響。況餘聲耶(〔孤山云〕以我喻耳。林喻鼓聲。城喻鐘聲。我歸林中。則城內無我。如耳往鼓處。鐘聲則無) 。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疏】雙結不成聞義也(〔孤山云〕聲不來耳。耳不往聲。聞義不立) 。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又齅此爐中旃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旃擅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疏】此中但問境之生處。不同前文根境對破(〔釋文〕牛頭旃檀。此中無故不翻。釋論云。一切香木中。旃檀為第一。律歷志。二十四銖為一兩) 。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氣。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疏】破根生也。初牒。稱鼻下。正破。稱汝下。縱破。設許汝鼻。能生於香。生義雖成。聞義不立。以但能出香。不從外入。與鼻合故。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爐中。爇此枯木。
【疏】破空生也。空性常住。應常有香。何須燒木。方聞香氣。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烟。若鼻得聞。合蒙烟氣。其烟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已聞。
【疏】破木生也。此約所見烟相。麤顯而彼。不論其氣。若以烟表。實謂未通。故云。其烟騰空。未及遙遠也。烟猶在近。聞已遠通。故知其香。
不從木發(〔證真云〕鼻舌身三。是合中知。而言四十里內聞香。不待鼻蒙烟氣等。甚與教相及現量相違。今取聖人根力強利。能速疾遠聞。經中一往據麤顯邊。似不到鼻。故作斯破〔吳興曰〕但是香有殊勝之力。不須更取聖人。法華云。此香一銖。價直娑婆世界。不亦勝乎〔私謂〕經文明言四十里。同時聞氣。則是但聞香氣。未蒙此香質所爇之烟也。疏約遠聞而破其理甚明。古人良為過計。有人欲判若鼻得聞下。別作一段消釋。如經首三問何) 。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齅與香。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疏】破根生也。初標。在汝下。正破。一舌不知多味也。若以味從舌。味應無別也。若不下。縱破。設若許汝味不別者。味既不分。何成知味。若變下破。味變舌應多體也。初二句。反破。後二句。結破。此則以舌從味。舌便成多。今汝不然。故云。
云何多味一舌之知(〔釋文〕黑石蜜。善見律云。甘蔗糖也。其堅如石。涅槃云。譬如甘蔗因緣。故生黑蜜石蜜) 。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疏】破境生也。初三句正破。味若生食。應不假根。無根別食。焉能成味。若成味者。味須有識。若無識者。云何自知。又食下。縱破。設許食能自知。即同他人甞味。何關汝舌之知。
若生於空。汝噉虗空。當作何味。必其虗空。若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鹹。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鹹。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疏】破空生也。初三句。牒計審味。必其下。正破。初四句。身面俱鹹。後二句。鹹同海族。若俱鹹者。海魚無異。既常下。縱破。初四句。互奪兩亡。縱汝常受於鹹。畢竟不能知淡。若無淡味。何顯於鹹。淡之與鹹。俱不安立。必無下二句。結非知味。鹹淡既不能分。不可說名知味(〔融室云〕味因知有。無知安得味名) 。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疏】按摩之法。常式皆然。故摩頭也。
在頭在手。二俱有過。
如下破之(〔私謂〕此文標徵。以手摩頭。頭手即身家之觸。非如色相音聲。別有外觸塵也。故云。此摩所知。誰為能觸。以能觸為能。以所知為所。非以能觸所觸分別能所也。所觸者即是能觸。能觸者即為所知。標中顯觸處無位。破中顯能所無位。故云。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如近師言。此徵能觸。此徵所知。枝岐配析也。此摩所知。在能非所也。誰為能觸。在所非能也) 。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
【疏】[牙-(必-心)+?] 有[牙-(必-心)+?] 亡破也。根境相顯。觸乃得成。一有一無。
故不名觸(〔私謂〕若能觸者在手。手為有知。頭則無知若能觸者在頭。頭為有用。手則無用。故云[牙-(必-心)+?] 有[牙-(必-心)+?] 無。言頭則無知者。破能觸。兼破所知。以所知性。即是能觸。手無用者。亦無知故。不應單指破能觸之塵也。已上破觸無處。次下乃以二觸一觸。破觸無體) 。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疏】各存兩質破也。(在頭在手。俱不成觸。恐轉計兩在。故破之) 頭手各有。則有二知二知。便成二阿難體。
何體為汝(〔講錄云〕有一知。即成一身。有一知。即有一無知。即成一塵。故汝阿難。應有二身) 。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
【疏】共成一體破也。初四句。正破。若頭與手。共生一觸。遂令二種。合為一體。設許一體。觸自不成。此結破也(〔溫陵云〕觸須二物。一則不成) 。
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虗空。與汝成觸。
【疏】破轉救也。初二句。牒救總徵。若汝救云。所生雖一。能生自二。云何令我頭手不異者。此則二體之觸。為在何處。(為屬能觸。為屬所觸) 故云。觸誰為在。在能下二句。推同前破。前云。若在於手。頭則無知等。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疏】意中所緣三性之法。攝一切盡。自然而然。
故云生成(〔真際云〕意識所緣法塵之境。三性不同。假實有異。軌生物解。互不相涉。故云生成法則〔補遺云〕如云。惡五陰。實法也。惡眾生。假名也。善無記例知。此中所緣三性。乃是法塵。心所亦通三性。非是心王自通三性。言生成者。此心所法。從心王生。故曰生成。如善心所。軌則善王以成法則。所習者善也。惡無記例知。百法云。軌謂軌範。可生物解。各取其則。此是法用) 。
下文即破(〔溫陵云〕善惡。緣慮心也。無記。昏住心也。意緣不出此三。吸撮內塵。成所緣法。故云生成法則) 。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宗鏡〕若即心者。法則全心。心不見心。云何成處。
【疏】破即心也。初一句牒。次一句定。非心下破。既即是心。定非是塵。若非是塵。則不是心家所緣之境何名法處(〔溫陵云〕法既即心。則不屬塵。故非所緣。不成意處) 。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
【疏】牒計雙徵也。初二句牒。則法下徵。此法既離於心。更以知不知徵而破之〔宗鏡〕若離於心。則法之自性。(法塵之自性) 為有知無知(〔溫陵云〕法塵非相。因意知顯。故問為知不知) 。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疏】破有知也。初句。奪成心量。離心之法。若有知者。應名為心。(〔孤山云〕知則名心者。離心有法。法既有知。亦名為心也) 。
即同他人。異於汝心。又有知故。(〔孤山云〕異汝非塵者。異汝則非汝心。有知即非汝塵。既異且非。則是他人心矣) 。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上開五塵。離合冷煖即觸塵) 及虗空相。(總明色空) 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疏】破無知也。初五句。定非色空。次一句。審問何在。色空二事。攝諸法盡。既非色空。今何所在。
推無所表也。若此法塵。亦色空攝。以何表示。知是法塵。不應下二句。破空外無塵也。色空之內。既無表示。不成此塵。處在空外。以空無外故。(〔孤山云〕都無表示者。以意法無形。緣落謝五塵故。既於色空之境。不見法塵之狀。豈是空外。別有法塵耶) 心非下二句。結無處義。如上推檢。法塵不有。則心無所緣之境。從何以立處耶。
是故當知。法則興心。俱無處所。則意興法。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宗鏡釋〕以知意法二處。俱無自體。則善惡無記三性等法。(法則) 四種意根等心。(興心) 皆同一性。無有能緣所緣之異。心境皆空。故論云。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則無相理現。有作情亡。因緣自然。名義俱絕。例十處色心。亦復如是。夫分能標所。搆畫成持。立境立心。皆是意法。先破其分別惑本。則前五根十處自銷。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疏】梵云馱 都。此云界。界是因義。根境識三。[牙-(必-心)+?] 為因故。
又眼等六種族別故(〔顯宗論云〕謂由一身。或一相續中。有十八類諸種族。故名十八界。由眼等展轉相望。種族不同。故名為界) 。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
【疏】佛於小乘方便教。說諸因緣法。今明第一義諦。因緣自然。皆為戲論。故此牒而徵之(〔吳興云〕小乘所解。因緣生法。皆是實有。不了即空。據此破其執也) 。
色界何相。答。諸色眼曾現見及色界。於此增上。(謂依色力增上力。外境生故) 是色界相。(如色界相。聲香味觸法界相亦爾) 問。眼識界何相。答。謂依眼緣色。似色了別。及此種子。習種阿賴耶識。是眼識相(如眼識界。耳鼻舌身意界相亦爾) 。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疏】破根生也。既無下四句。無境有識何用破也。既從根生。即不須境。若無其境。何所分別。所緣已無。能緣何用。汝見下四句。即能生識根無體破也。若謂根生。根非青等。復無表示。根尚不立。識從何有。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虗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空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
【疏】此色相相傾無識破也。初一句牒。空無下四句。立理正破。既從色生。空現色亡。識應隨滅。誰了虗空。(〔溫陵云〕若因色生。當隨色滅。識滅空現。云何識知) 若色下五句。據理質破也。色若遷變。汝能了變。識元不遷。既無色相。從何界立(色相遷變。汝識獨存。獨則無隣。界從何立) 。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虗空所在。
【疏】此隨變不變非界破。初二句。隨變無識破。色若變時。識亦隨變。名誰為識。(〔孤山云〕若隨色滅。兩法已滅。界性何存。故云界相自無) 不變下四句。不變無知破。若不隨變。識則常在。元從色生。不合知空(性既不變。既從色生。秪合識色。不合識空) 。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疏】破共生也。若根境合。生中界者。此識中界。知不知別。故云中離。(〔釋要云〕離。別也。若言根境俱生此識。此中間識。須有知不知別也) 若成別者。此識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兩合。
或猶無也(〔孤山云〕合則中離中謂識也。既識從合生。則屬根境離則兩合。釋上句也。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根境兩屬。體性雜亂。亦乖種族。界義不成。按中離兩合。文雖並舉。科標共生。破屬兩合。璿 圓二師側破兩合。是也) 。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興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
【疏】先破根生。此勝義也。初一句。牒。動靜下三句。正破能生。若無前境。根自不成。由塵發知故。(〔講錄云〕動靜二境。既不現前。即勝義根不得成知。無所生境。能生不成) 必無下。況破所生。若實無知。根尚不立。更何有識(知乃識之體。知根尚且不成。從所生識。作何形貌) 。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疏】破浮塵也。初三句縱破。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講錄云〕若必執言。勝義根無形。故不成識界。浮根有形。豈不可乎。故牒徵之) 云何下三句。正責破也。如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
【疏】已下破境生。初句牒。識因下。根境俱亡破。聲能生識。何假於聞。此亡根也。若無於根。聲亦不有。此亡境也。根境俱亡。識從誰生(〔融室云〕此破聲無所聞。已下破聲有聞。展轉破之) 。
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
【疏】聞聲同識破。初三句雙牒。汝謂識因聲生。又許因根有相。今聞聲時。即是聞識(〔海眼注云〕謂因聞生聲。因聲有識。即便破云。聞應聞識。以識從聲生故) 。
不聞非界。聞則同聲。
【疏】初句不聞無界破。若不聞識。亦不聞聲。能聞所聞。俱無界義。(〔講錄云〕若不聞識。則識與聲尚未分界。猶一聲塵而已。何識之有) 後一句。聞識同聲破。可知(識亦同聲。全無知覺。反成外境矣) 。
識已被聞。誰知聞識。
【疏】成所無能破也。能了之識。已作所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聞識(〔海眼注〕所聞是識。能聞者誰) 。
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疏】無知草木破也。了別既無。草木何異(若知聞識。應有二知。不知聞識。則無一知。一知亦無。豈不同於草木) 。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疏】破共生也。初二句。正破中界。根境各生尚非。共生豈有此理。(〔溫陵云〕依根依境。單論既非。不應二者。合成眼界。而為中位) 後二句。顯無根塵。對邊立中。中既不成。
邊亦不立(〔孤山云〕誠若雜成。則一半屬聲。一半屬聞。故云界無中位。既無中識。則內根外境。義皆不成) 。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齅知動搖之性。
【疏】先破根生。此以浮塵勝義二根雙問。二俱有過(肉形即浮塵。齅知即勝義) 。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疏】破浮塵也。初句牒。次二句破。若取雙爪。此乃身攝。非屬鼻根。設有所知。但名知觸。不名知香。名身下二句。結非香鼻。(〔吳興云〕若名是觸。即是身根所觸之塵。故曰名觸即塵) 鼻尚下。指無界義。(〔溫陵云〕名身則非鼻。名觸則屬塵。故曰無名) 。
若取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
【疏】初三句。牒計總問。(次下三段。分破肉知。空知。香知) 以肉下。破浮塵是知。身自知觸。非是鼻根也(〔溫陵云〕肉質之知屬身。故曰元觸非鼻) 。
以空為知。空則自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虗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疏】破空是知。初三句。根無知覺破。(〔溫陵云〕虗空之知屬空。故云肉應無覺) 。
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
【疏】破香是知。此正破也。香自有知。何關汝鼻(〔二楞云〕破鼻聞之香。非破齅知性也) 。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及旃檀木。
【疏】破轉計也。初二句牒計。設汝若言。非不相干。由我有鼻。香臭方立。猶如鼻根。由香故有。則彼下破。今四句。
質不生香破也(〔釋文〕〔觀佛三昧海經云〕譬如伊蘭與旃檀。生末利山中。牛頭旃檀。生伊蘭叢中。未及長大。在地下時。牙莖枝葉。如閻浮提竹笋。眾人不知。言此中純是伊蘭。無有旃檀。伊蘭臭若胖屍。熏四十由旬。其華紅色。甚可愛樂。若有食者。發狂而死。牛頭旃檀。雖生此林。未成就故。不能發香。仲秋月滿卒從地生。成旃檀樹。眾人皆聞旃檀上妙之香。永無伊蘭臭惡之氣) 。
二物不來。汝自齅鼻。為香為臭。臭則非香。香應非臭。
【疏】初二句。齅根何氣破。臭則下。香臭相傾破也。非。無也。無。不聞也。
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
【疏】俱聞兩體破也。鼻若生香。必不聞臭。必若生臭。應不聞香。今既俱聞。鼻須有二。二鼻若立。兩體還成。正為何體(〔吳興云〕從二物不來下。以根從境破。先定為香為臭。次責非香非臭。意在俱聞。墮兩鼻之失也) 。
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後誰立。
【疏】互即雙亡破也。若汝不許鼻有二者。則香臭混然。都無有別。以從一鼻之所流故。若無香臭。說何為知。名生識界(〔海印云〕二性不有。則香尚無體。知從誰立。知尚無體。識何從生。計以香為知者妄也) 。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應不知香。
【疏】此下破境生也。初句牒。識因下五句。舉例奪破。眼能有見。見不觀眼。香能生識。識不知香(〔吳興云〕如眼有見。不能返觀其眼。例香有識。豈能返知其香) 。
知即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
【疏】反覆縱破也。縱許汝識能知香者。此則不合言從香生。故云。知即非生。設若不能知此香臭。又何名識。稱了別耶。故云不知非識。(〔溫陵云〕若能知香。即非香生。若不知香。又非鼻識。二俱不可) 香不因根。無有香界。故云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了香。非可說言。因香有識(〔吳興云〕香不因識。識不因香。是則界義俱不成立) 。
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虗妄。
【疏】總結破也。識既無生。根境不立。設有聞性。皆虗妄耳。(〔孤山云〕中間。識也。內外根境也) 。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甞舌。為甜為苦。
【疏】破根生也。初句牒。則諸下。舉無五味以問舌根。即無味自甞問也(〔通釋〕甘蔗性甜。烏梅酢。黃連苦。石鹽鹹。細辛及薑桂辛。下文鹹淡甘辛。略舉四味) 。
若舌性苦。誰來甞舌。舌不自甞。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疏】有無隨計破也。舌若有味。根已成境。孰知根者。(〔桐洲云〕顯舌不自甞舌。誰為知覺味者。舌不自甞。如前眼不自見) 無味之時。味必境生。獨有汝根。焉能生識(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于舌。既無味塵。舌根亦無) 下破境生。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甞。云何識知。是味非味。
【疏】引例無知破也。從味所生。豈合名識。故云識自為味。設許名識。亦不自甞。引例可見(〔溫陵云〕識自為味。謂識即是味也。同於舌根。謂識不自甞也) 。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疏】如前五味。各生一物。識必境生。亦應多體。即識從於味。識即從多也。若一體識。必從境生。能生之境。亦應一體。何分五別。分別下。縱破。五味不分。何名了別。說為識耶。此則味從於識。味應無別。云何下二句。總責識體從二得名。根生境生。
二俱失故(〔溫陵云〕味因識生。味多。識亦應多。識一。味亦應一。體必味生。牒定識因味生也。鹹淡甘辛同為一味。結成味一識亦一也。異識既一。異味既同。則無分別。無別則非識。非識則無界。此計界因味生者妄也) 。
不應虗空。生汝心識。
【疏】破空生也。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疏】破共生也。既從合生。自性屬誰。而名界耶。(〔海眼注云〕舌味和合。共生於識。自性何在。故下結言。三處都無) 。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離合二覺觀緣。身何所識。
【疏】破根生也。觀。對待也。無二所覺。為相待緣。獨此身根。無生識理。(〔孤山云〕麤尋曰覺。細伺曰觀觸塵合離。是身覺觀之緣。既無觸緣。則無覺觀也) 。
下破境生。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疏】無身非覺破也。有身非觸。尚不成知。有觸無身。故非能覺。非身無身也。(〔海眼合釋〕若因身有。何待合離。若因觸生。非身何觸) 下根境互亡破也。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
【疏】此指現道理也。物無覺觸之知。身則能覺於觸。斯理照然。明白可見(〔孤山云〕物不觸知。秪是物不知觸耳〔私謂〕物不觸知者。物不以觸而有知也。不必如孤山。用迴文釋) 。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
【疏】此下依理推破。初二句。根境相即也。今汝若許觸能生識。觸則有知。與身何異。應可身亦名觸。觸亦名身。俱有知故。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觸所攝以有知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身根攝。以有知故。如汝身根。斯則觸既生識。遂令相即也。即觸二句。身觸俱非也。以相即故。遂令俱非。則觸不成觸。身不成身也。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非身根。以有知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是非觸。以有知故。如汝身根。將汝一因。成我四量。今汝相即。亦令俱亡。身觸下二句。結無二位。
下破離合。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虗空等相。
【疏】初二句。合即唯身破。觸既合身。合應無二。唯一身根更無觸位。後二句。離應無觸破。觸若離身。復何成觸。如虗空相。亦無觸位。(〔溫陵云〕合身則無觸位。故即為身體。離身則無觸用。故即同虗空) 。
內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疏】例破識離也。觸立則根立。內無則外無。根境不存。識何為相耶。(〔吳興云〕前文推合與離。此破中間識界。此言內外不成。結破根也。中云何立。結破中間也) 後四句。雙牒反質也。三位俱空。識從何立(〔雪浪云〕內外能生之根塵。尚且不成。則所生中位之識。從何安立) 。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疏】先破根生。此離塵無體破也。初一句牒。於汝下五句。正破能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若無法塵。意識不起。(〔海印云〕意識若因意根而生。於根中必有所思之法塵。方發明是汝意根。若無法塵。則意根尚無。必無所生之識) 離緣下二句。例破所生。離前法緣。尚無根之形貌。況所生識。
將何起用(法塵是意之緣。若離所緣之法塵。則根亦無形。縱有汝識。將何所用。以無可分別故) 。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
【疏】此下同異俱非破也。此總問同異。識心。第八也。思量。第七也。了別。第六也。七八二識。俱第六根。亦同名意。故此雙問。二俱有過。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疏】破同也。若識與意。其體同者。識即是意。云何更分能生。所生。
此下破異。
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
【疏】無識非生破。初句。半牒半定。應無下破。既識與意異。應一有所識。一無了知。苟無了知。何言意生。以意有知故(〔二楞云〕若謂意識。不同於意。則所生之識。應無所識。不得名為從意所生) 設使此識。有了別者。如何辨異識之與意。
此有識無異破也(若有所識。則識與意。同了別性。云何是識。云何是意。根識二體。尚不能辨。云何而立生識之界) 。
唯同與二。異性無成。界云何立。
【疏】雙結不成也。同義無憑。異又非理。二性不立。云何識生。從汝根出(下破境生) 。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
【疏】此明五塵不即意攝也。以各有所對故(〔直解云〕以五塵各有軌持之用。故名諸法) 。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
〔資中〕以五塵之法。各配五根。離五塵外。意無別法【疏】總問法塵也。法塵之法。故云法法。以別揀通也(〔王舜鼎曰〕此法非同五塵諸法。而與五塵俱生俱滅。乃法之法也) 。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
【疏】前五句。正顯無體。法塵即前五之影。故離五無體。(〔海印云〕法塵乃前五塵落謝影子。故約五塵。對辨無體) 生則下四句。牒破轉救也。設汝救言。色及餘法。雖非意境。生滅二種。正是法塵者。若爾。生滅無體。全是色等。若起若止。無別生滅。在色等外(〔二楞云〕法塵生滅。即是五塵生滅。何處更有法塵自相體耶) 。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立。
【疏】正破識界無體也。所因即法塵。法塵尚不可得。豈生汝識。能所俱無。立何作界(〔溫陵云〕所因之法。既隨緣起滅。自無實狀。則因法所生之識。復作何狀。狀不有。則界亦亡矣) 。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宗鏡總釋〕此破意識界也。如十八界中。皆因意識建立。根本立處尚空。所生枝末何有。既無處所可得。又無界分可憑。事誑理虗。情危執劣。惡見之根株既拔。妄識之巢穴齊傾。獨朗真心。圓周法界。
○〔又總釋三科〕問。萬法唯識。正量可知。又云。境滅識亡。心境俱遣。今觀陰界入等。如上分析 。性相宛然。云何同境。一時俱拂。答。上約世諦分別。似有非真。但立空名。終無實體。所以首楞嚴經。微細推檢。陰入界處。一一皆空。非因非緣。非自然性。非因。即是不自生。非緣。即是不他生。既非自他二法。無法和合。即是不共生。非自然生。即是非無因生。四句無生。陰從何有。
又當覺此一念生。不從根塵離合而生。若言合生者。譬如鏡面。各有像故。合生。應有兩像。若各無像。合不應生。若鏡面合為一而生象者。今實不合。合則無像。若鏡面離故生象者。各在一方。則應有多像。今實不爾。根廣離合。亦復如是。當知即念無念。自他起處俱空。即生無生。
離合推之無體(〔桐洲注云〕前標云。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初舉五陰等。乃至意識為緣生意識界。正明因緣和合。虗妄有生。此結當處發生矣。所以世尊善巧開示。從色陰乃至意識。了不可得。葢顯因緣別離名滅。斯結隨處滅盡矣。結云。三處都無。騐知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也) 。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三(之一)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三(之二)
海印弟子 蒙叟錢謙益鈔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如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唯垂哀愍。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疏】初六句。敘昔聞也。云阿下五句。難今說也。唯垂下四句。求開示也。方便安立。說有四大。因緣和合。成諸變化。第一義中。諸法不生。今則無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今以世諦疑第一義。
故有斯難(〔孤山云〕阿難執昔所談世諦。疑今所演第一義諦。將恐眾生。聞昔和合。則滯於有。聞今排擯。則溺於空。不達中道。動成戲論也) 。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開示。第一義諦。
【疏】因緣和合。四大發明。皆小乘法。諸法不生。唯如來藏。即第一義(〔標指〕第一義諦。即如來藏。不逐緣生境有。本不屬因緣及自然性) 。
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雖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說為真可憐愍。
【疏】纏繞。疑惑也。諸佛秘密。靡不皆知。故云說藥。今聞諸法。皆如來藏。名真藥現前。舉昔方便。疑今真實。名不能分別(〔溫陵云〕多聞如說藥。真諦如真藥) 。
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疏】勅聽許宣。
現未俱益(〔引證〕〔法華玄義云〕無量義者。從一法生。其一法者。所謂實相。實相之相。無相不相。不相無相。名為實相。實相寂滅。故名涅槃。覺了不變。故名佛性。含備諸法。故名如來藏。遮離諸邊。故名中道。無上無過。名第一義諦。如是等種種異名。俱名實相) 。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雜和。猶如虗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氷。氷還成水。
【疏】初四句。牒所計。次六句。略破非和。若四大性。自體非和。則不和諸大。如空與色。礙無礙異(〔吳興云〕此破非和合之疑也。若謂四大之性。不和四大之相。斯則性居相外。二不相雜。故曰猶如虗空等。此約真如隨緣。不同頑空之性也) 若和下。破和合。
若大性體。自是和合。即成生滅。始終。即生滅也。(恐計和合。故復破之。此約真如不變。不同變化等相也) 生死下釋。初句釋相成。次句釋相續。謂生能成死等。生能續生等。謂現在生。續過去生也。如旋下。二喻。初喻相續。
次喻相成(〔孤山云〕此明大性本真。則非和合。故引虗空喻之。即同下文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也。生而復死。死已還生。故曰生死死生。即終始相成也。今生後生。今死後死。故曰生生死死。即生滅相續也〔私謂〕孤山舉喻虗空。亦有理在。葢此文推檢合色非空。合空非色。正顯不能與諸大雜和之相。世尊明以虗空。喻如諸大之性。故曰。猶如虗空。體非群相。不拒諸相發揮。正此義也) 。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隣虗塵。析 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 隣虗。即實空性。
〔孤山〕三藏二乘。析 法觀空。故約彼解。
以破其執(〔標指〕此標義。顯小乘析 色明空。四大和合。俱無實義) 。
無方微也。即是極微。色邊際相。微塵。有方分微也。今經指有方分微。名色邊際相。隨經所出。不須和會(〔孤山云〕隣虗塵者。以此塵極微。隣於虗空故) 。
阿難。若此隣虗。析 成虗空。當知虗空。出生色相。
【疏】依標立理也。既能析 色成空。亦可合空成色。方曰相成相續耳。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牒起所疑也。欲破先牒此下依理廣破) 汝且觀此。一隣虗塵。用幾虗空。和合而有。不應隣虗合成隣虗。又隣虗塵。析 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虗空。
【疏】合空成色。非理也。汝許析 色為空。應許合空成色。隣虗極小。成用幾空。若合隣虗。自成方分。不成隣虗。又隣虗下。合色為空義乖也。虗空至大。隣虗至小。析 小成大。為用幾塵。
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色猶可析 。空云何合。
【疏】雙非色空[牙-(必-心)+?] 成也。色合成色。空合成空。以類自合。非互相作也。
教觀俱有。合空成色。內外無憑。前文云。猶如虗空。不和諸色。若言和合。相成相續。皆為虗妄。〔資中〕若空不可合。色何從生。故知此色。
本無自性(〔如說合釋云〕就小乘析色明空之法觀之。既從大地。析成虗空。可見色無實體。全是虗空中出生。所謂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也。今謂由和合故生者。則隣虗塵。亦應和合所成。乃至虗空。亦應和合所成。且道用幾个虗空。合成隣虗。又用幾許色相。合成虗空。若色合時。只合成色相。又成不得虗空。若空合時。又永成虗空終成不得色相。且世間只有析 色之法。那有合空之法。虗空隣虗。既非和合而有。則諸變化相。又豈和合出生耶) 。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疏】此明真色。初二句指本迷。(〔孤山云〕此理雖無始本具。亦無始本迷。故曰汝元不知) 如來下三句。顯法體。(已下多用孤山文) 如來藏。即一法界心。中道第一義諦也。性色真空。即俗之真。性空真色。即真之俗。皆言性者。顯即中之真俗也。
一切心法。一切眾生法。靡不皆在一微塵中。即見盧舍那。即見自己。即見一切法。如一微塵。一切法亦爾。下皆准此。隨眾生下。顯藏性隨緣也。眾生十界。漏無漏異。業亦不同。所惑色法。淨穢殊等也(明藏性隨緣。造十界事也。則是隨染淨心。顯差別業。發現十界依正之果耳) 。
皆能顯現。如釋迦出世。國土狹小。海水增盈。彌勒下生。世界寬弘。四大海減。菩薩在會。無諸丘坑。聲聞處中。穢惡充滿。故知隨諸一切有情而出應現。寬狹淨穢。總是眾生心量所成。
佛果無作(〔直解云〕如來藏清淨本然。是理法界。七大。是事法界性相圓融。是理事無礙法界。一多無礙。大小相容。七大周徧。是事事無礙法界) 。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疏】凡外小乘。稟權教者。皆名無知。不了實義。故名為惑。執成名相。故稱曰為。皆是下。總斥顛倒。識心虗妄。顛倒從生。因迷積迷。何實之有(〔吳興云〕世間通指九界眾生。因緣。義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無因性) 。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
【疏】緣生之火。本無主宰。無主。即無性也。因緣和合。虗妄有耳(〔標指〕緣生之火非性火也) 。
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舉事也) 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樓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引例也) 。
【疏】舉眾以明和合。也因別成。總總必有別。故引三人。顯其異也(〔海眼注〕舉三人者。如日艾鏡異。和合出火。同歸釋種。總中有別。如舍。利弗等。種姓異也) 。
出火鏡也。
此云木苽林。(法華文句。近此林居故。孤山云。此云木瓜癃胷前有癃。如木瓜故。迦葉波。此翻大龜氏) 瞿曇。云地最勝。
亦云日種(古翻甘蔗。南山曰。星名。從星立稱。後代改姓釋迦。慈恩云。釋迦之群望也。文句。此云純淑。應法師翻地最勝。謂除天外。人類中。此族最勝) 。
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
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
【疏】破日生也。從日至手。四萬由旬。凡所照處。何不遭爇。而獨燒汝手中艾耶(〔資中云〕日鏡相遠。日去人間四萬踰繕那〔熏聞云〕一踰繕那。二十里也) 。
若鏡中出。自能於鏡。出然於艾。鏡何不鎔。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冸。
【疏】破鏡生也。前四句正破。後三句縱破。火能克金。遇必融冸。外能燒艾。內合鎔鏡。今汝不然。應非鏡出(〔孤山云〕紆。屈也。縈也。曲也。亦可訓勞) 。
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
【疏】破艾生也。艾若出火。日鏡不合。何無火出。若必待合。然後火生。顯非艾出。
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遊歷於此。日鏡相遠。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疏】總結無從也。三處不出。火從何生。應知必無。(〔融室云〕鏡與日艾。各歸一處。三處不出。火無所從。如比丘眾。各歸氏族) 日鏡下。破和合無因也。日鏡非近。無和合義。緣中既無。
非緣有火必無此理(〔私謂〕七大中。佛言汝今諦觀。汝又諦觀乃至汝更細詳微細詳審等。皆是妙奢摩他。微密觀照智也。准宗鏡云。八識心王。唯取第六。為能觀察。問。前五七八。俱能緣慮。何以不取。答前五識有漏位中唯現量。緣實五塵境。第八唯現量。緣三境故。種子根身器世間境。性唯無記。第七有漏位中。常緣第八見分為境非量所收。今能觀心。因教比知。變起相分。比量善性。獨影境攝。故唯第六。有此功德。此中諦觀詳審。微密觀照。全用六識以為觀體。觀察圓明。轉似妙觀察智。為真妙觀察智。用此觀也。近師苦諍。全破六識。請思此經諦觀諦審之義) 。
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本然。周徧法界。(明真火也)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徧法界執。滿世間起。起徧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宗鏡古釋〕性火真空者。性是本覺性。火是本覺火。皆是眾生心變。如第六識心熱。徧身即狹。若第八識中變起。即徧同法界。悟法界性。皆是心中所變之火。今世間火。隨處發現。應眾生業力。多少隨意。
故能周徧(〔智論云〕火是假名。亦無有實。若實無火法。云何言熱是火性。熱性從眾緣生。內有身根。外有色觸。和合生身識。覺知有熱。若未和合。則無熱性若火有熱。性。云何有人入火不燒。及人身中而不燒身。雲中火水不能滅。以火無有定爇性故。火不能燒身。業因緣。五藏不。爇神龍力故。水不能滅。若熱性與火異。火則非熱。若熱與火一。云何言熱是火性。餘性亦如是。是總性別性無故。名為性空) 。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如文可知) 。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
【疏】緣水無常。故云不定。隨物流止。即不定相(〔涅槃疏〕問恒與常何異。答不從因緣為常。始終不變為恒) 。
如室羅城。迦毗羅仙。斫迦羅仙。及鉢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藥。是諸師等。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此水為復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
【疏】迦毗羅。云黃赤色。(梁言青色。亦翻黃色。此云黃頭。頭如金色) 斫迦羅云輪。(或云鴛鴦。又譯云輪山。依山得名) 鉢頭摩云赤蓮華。
阿難。若從月來。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流則何待方諸所出。不流明水非從月降。
【疏】破月生也。前五句。正牒破。月去人間。如日之量。故云遠方。月光照處。皆合成流。何獨珠出。流則下四句。雙結非也。照處皆流。何用珠出。設無流者。顯此水性。不從月來。(〔孤山云〕林木既不生流。此水非從月降) 。
若從珠出。則此珠中。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
【疏】破珠生也。珠若生水。合常有流。不待照月。何無水生。
若從空生。空性無邊。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
【疏】破空生也。空若生水。有空皆水。誰不受溺。以空徧故。水亦周徧。人天水陸。應不各存(〔智論云〕大地上下四邊。無不有水。若護世天王。不節量天龍雨。又無消水珠者。則天地漂沒) 。
汝更諦觀。月從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盤。從人敷設。水從何方。流注於此。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水精無從自有。
【疏】總結無從也。月從天升。珠持手內。盤由人置。水自何來。月珠下。破和合無因也。言水精者。是太陰精之所流故。緣中尚無。非緣豈有(〔孤山云〕精猶性也) 。
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一處水出。徧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
【疏】風性無狀。動靜以表。
汝常整衣。入於大眾。僧伽梨角。動及傍人。則有微風。拂彼人面。此風為復出袈裟角。發於虗空。生彼人面。
【疏】衣動於此。風拂於彼。二處及空。三皆不生。知是虗妄。僧伽棃。大衣也。袈裟。
云壞色(〔釋文〕〔僧伽棃〕此無正翻。唐言重複衣。亦名雜碎衣。以條數多故若從用為名。則入王宮及聚落時衣。謂之大衣。清涼云。僧伽棃。義云和合。新者二重。故者二重。要以重成。故曰和合。是三衣中。第一衣也〔袈裟〕真諦雜記云。是三衣通名。或名離塵服。由斷六塵故。或名消瘦服。由割煩惱故。或名蓮華服。服者離著故。或名問色服。以三如法所成故。言三色者。律有三種壞色故。清涼云。袈裟。不正色衣也。亦云染色。表心染於色。要無所染。方曰染也) 。
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其衣飛搖。應離汝體。我今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
【疏】破衣生也。前五句。披衣離體破。風性不靜。若生衣中。應見飛動。今何不然。我今下六句。舉例無風破。佛今垂衣。不見飛搖。獨汝袈裟。云何風出。衣中未必有潛風處。令衣不動。
若生虗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空性常住。風應常生。若無風時。虗空當滅。滅風可見。滅空何狀。若有生滅。不名虗空。名為虗空。云何風出。
【疏】若生虗空下。破空生也。初三句正牒破。空若生風。何須假汝。動衣方有。(空若生風。何須衣動) 此下展轉難也。空性下二句。隨空常在難。空性無滅。風合常有。不動衣時。何無風出。若無下二句。無風空滅難。若空生風。風不起時。應是無空。
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
【疏】破面生也。初二句牒。從彼下四句破。被拂之人。面若生風。應合順吹。汝當受拂。汝自整衣。不干風出。云何其風。反吹彼面(若謂此風不從己整衣而出。生於彼人被拂之面。既生彼面。應當順吹拂汝) 。
汝審諦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虗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誰方。鼓動來此。風空性隔。非和非合。不應風心無從自有。
【疏】重審也。衣面空異。動寂體殊。風從何來。吹拂其面。風空下。破和合無因也。動寂不同。故云性隔。心即是性。文變故爾(〔溫陵云〕風性。或作風心。誤也。今從古本) 。
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風出。徧法界拂。滿國土生。周徧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宗鏡古釋〕世間稱大。莫過四大。四大中動。莫越風輪。以性推之。本皆不動。風本不動。能動諸物。若先有動。則失自體。不復更動。今觀此風。周徧法界。湛然不動。寂爾無形。推此動由。皆從緣起。且如密室之中。若云有風。風何不動。若云無緣。遇緣即起。或徧法界拂。則滿法界生。故知風大不動。
動屬諸緣(若于外十方虗空中。設不因人拂。或自起時。亦是龍蜃鬼神所作。以鬼神屬陰。至晚則多風故。乃至劫初劫末。成壞之風。並因眾生業感) 世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若執自然生者。只合常生。何得緊縵不定。動靜無恒。
故知悉從緣起(〔溫陵云〕拂衣則動。垂衣則靜。所謂動靜不常也) 又推諸緣。和合成事。各各不有。和合亦無。緣緣之中。俱無自性。但是心動。反推自心。心亦不動。以心無形故。起處不可得。即知皆從真性起。方見心性。徧四大性。體合虗空。性無動靜。以因相彰動。因動對靜。動相既無。靜塵亦滅。故首楞嚴云。性風真空。性空真風。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
【疏】空無有質。離色之處。即顯是空。以對待故。故無性也。
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毗舍首陀。兼頗羅墮。旃陀羅等。新立安居。鑿井求水。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虗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虗空。虗空淺深。隨出多少。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
【疏】剎帝利云田主。婆羅門云淨志。毗舍云坐估。(商賈也) 首陀云穠者。(農夫也。西域記云。族姓殊者。有四流焉) 頗羅墮云利根。亦捷疾。
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唯見大地。逈無通達。
【疏】破無因生也。空若無因。鑿前何無。鑿後何有。無因不成(無因即自然也) 。
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虗空。因土而出。
【疏】破土生。此正破也。前三句牒破。土若生空。土出井時。應見虗空出土入井。若土下四句。結非。若見土出。不見空入。云何言空從土而有。
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
【疏】此轉破也。若不見空出土入井。則土因空果。二無有異。土即是空。空即是土。土出井時。何不見空從土而出(〔竹菴云〕空土既同。何得土去而空留) 。
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
【疏】破鑿生也。前三句。正破鑿出。若鑿出空。鑿自出空。云何見土。從井而出。不因下三句。反破不因。土因鑿出。空因何有(〔二楞云〕空因鑿出。當隨手鑿出虗空。不應見土。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何因井中得見虗空) 。
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虗空。因何所出。鑿空虗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不應虗空無從自出。
【疏】再審二處也。土從地中。運鑿移出。故云地移。鑿空下。破和合。重結無因也。鑿空。二體也。虗實。二義也。(〔溫陵云〕鑿空虗實謂鑿實空虗也) 豈相符順而稱和合。
餘文可知(〔補遺云〕因土是自生。因鑿是他生。二義合是共生。從鑿空虗實去。重結無因。不相為用。猶言不相為因耳) 。
若此虗空。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疏】前三句。顯虗空之大義也。虗空若從因緣所生。體非周徧。復是動搖。豈名為大。夫言大者。常徧為義。常故無生滅動搖。徧故時處悉有。若因緣生。此有彼無。現有未無。緣會則生。緣離即滅。今此不爾。本如來藏。本自周徧。本不動搖。故名為大。當知下六句。類前四性。同受大名。
有名無實而稱大耶(通名大者。且依事立。智論云。佛說四大。無處不有。故名為大。若言大性周徧。必須指事即理。攝末歸本。不可名而名之。是為如來藏也) 。
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虗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
【疏】無圓實智。故名昏。不了常徧。故名迷。若虗空性。有出入等。則體非常。亦無徧義。豈名為大。故勸詳審也(〔溫陵云〕若悟虗空性圓周徧。本無出入。即悟四大性真圓融本無生滅) 。
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虗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宗鏡〕見性從緣。和合而有(〔標指〕根無自性。因境而有。見覺是根。因色空顯下文由塵發知) 。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分析 。此見為復。與明暗相。并太虗空。為同一體。為非一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疏】此約四句以徵。謂一也。異也。亦一亦異也。非一非異也(〔證真鈔云〕此問四句。一同。二異。三亦同亦異。四非同非異。但經文分兩。同異各成一句) 。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虗空。元一體者。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明時無暗。若與暗一。明則見亡。必一於明。暗時當滅。滅則云何見明見暗。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
【疏】此破一也。前四句。牒計。則明下四句。立理。(〔融室云〕若元一體內。明暗二體相亡。謂指暗時無明。明時無暗矣) 若與下六句。推破。見與境一。境滅見亡。如何分辨。明之與暗。若明下三句。結非明暗自殊。見不隨滅。應知此見。不與境一。
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與虗空。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虗空。是見元同龜毛兔角。明暗虗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
【疏】破異也。初三句。牒計。汝離下四句。正難離境何相。離明下四句。結成畢竟無體。上皆正破。明暗下三句。結破。
並可知(〔吳興云〕分析 見元即見精明亡。下文謂見根也。心法而云根者。此六知根。為輪生死。證妙常之根本。元一精明所分故) 。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元無。云何或異。
【疏】破兩亦也。同即一也。明暗[牙-(必-心)+?] 滅。故云相背。若與一同。見即隨滅。如前所破。明暗虗空。離此無見。
亦異不可(明暗二相。同一失一。豈可言其或同。離明等三。見且自無。將何說為或異) 。
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
【疏】破雙非也。空見無辯。故非不一。明暗自遷。見無生滅。故非不異(空見冥一。不分邊際。元是一體。說得非同。所見明暗有異。能見見精不遷。何得同彼。得說非異) 。
汝更細審。微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隨黑月。通屬虗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見覺空頑。非和非合。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疏】重審也。勸細審詳。四境之中。從何有見。見覺下。破和合無因也(〔證真鈔云〕前四句。破因緣生。後破無因自生也) 。
若見聞知。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虗空。并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疏】見聞覺知。同名大者。葢常徧故。如前文釋(〔孤山云〕前於六根。廣破眼見。餘根並略。今類通顯示。其性皆徧。聞即耳根。覺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覺者。略也) 。
阿難。汝性沉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為非生滅。為非同異。
【疏】生滅。同也。非生滅。異也。為同為異。兩亦也。為非同異。雙非也。見聞既真。四句叵得。不動周徧。其大者與(〔標指〕汝性沉淪者。小乘所知障在。法塵未脫故) 。
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齅甞觸。覺觸覺知。妙德瑩然。徧周法界。圓滿十虗。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疏】曾。則也。聽齅嘗觸者。鼻舌二根。境合始覺。故名甞觸。覺觸。身也。覺知。
意也(〔補遺云〕六根文中。佛難鼻根聞香。同身觸難。則知鼻舌。皆得觸名。以鼻別香臭。舌辨苦甘。乃是嘗觸故。然准今文。嘗觸在舌。以味到舌。觸義尤著耳) 。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汝今徧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虗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疏】根能照境。如鏡照物。識能了境。分別自他。此識分別。為從何生(〔真際云〕根但照境。故如鏡中。識有了別。故能標指) 。
〔宗鏡〕五現識不動。唯意識分別。如首楞云。識性無邊。乃至此舍利弗等。如五現量。周圓而視。如鏡中鑒像。而無分別。若第六意根。即次第分別。非如五現量頓見。圓覺云。譬如眼光。乃至得無憎愛。
例如耳根不聞讚毀之聲。鼻根不避香臭之氣。舌根不懷甜苦之味。身根不隔澀滑之觸。以率爾心時。不分別故。(〔鈔云〕第八識及前五。皆為現量。任運自然分別。不待起心。籌量比度) 剎那流入意地。纔起尋求。便落比量。則染淨心生。
取捨情起(〔唯識云〕前五識但有隨意分別。無計度分別。分別唯第六意識有。又意識隨前五根。同時而起。故名同時。又名明了意識。永明云。初居圓成現量之中。浮塵未起。後落明了意識之地。外狀潛形) 。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
【疏】破根生也。有相有見。相無見無。根尚無形。識從何發。
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
【疏】相見相待。無見無相。(不見明暗等境。即無色等六塵) 相猶不立。從何有識〔宗鏡釋〕已上破自生他生也。
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疏】此下破空生。初二句。審定不由根境也。非見下。正破。前三句。非見不辨四境破。下三句。非相不立五根破。相即是緣。四境既無。即所緣境滅。所緣既無。五根何有。上皆牒破不假根境也。處此下。正破識從空生也。非相非見。故云二非。即正指空也。(〔融室云〕處此二非。謂以非相非見之二非而處分之) 同無者。如龜毛兔角。畢竟無故。若言其空。是有體者。豈同物像。可形可狀。
故曰欲何分別(二非如是虗空。縱能發生汝識。欲何分別。為欲於龜毛無邊分別。欲於不同物有邊分別。此誠不可得而立也) 。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疏】破無因也。日中無月。既無見月之識。應知非是無因而有〔宗鏡〕日屬朝陽。月含陰魄。時候晷 刻。今古不移。各有所因。無因非有。空生無因。皆破無因生也。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疏】重審生處也。睛即浮塵。境即明暗。成有成無。即虗空也。識動下二句。結非和合。動。謂能了別也。澄。謂但照境也。(汝識於中。次第標指。識動也。其目周視但於鏡中。見澄也) 聞聽下二句。例破餘識。聞聽。即耳鼻。覺知。即舌身意識。不應下二句。結無生處。識起緣由。故云識緣〔宗鏡〕見澄。即五現量。分別為動。又經云。
此識心本來湛寂。不從修得。本體澄寂。五現量境。亦復如是。既不得自見之性。又不得他相之觀。相他既虗。既無和合。所以推云。見託汝睛。乃至見聞覺知。亦復如是。以動靜相乖。事非和合。
此破共生也(〔私謂〕永明依四句推檢。故以空生。無因皆破無因。見託汝睛已下。別破和合。為破共生。長水依經文四義推破。故於四處。不生破竟。以微細詳審去。結審生處。而四句推檢中。略共生一句。此二師科門雖異。各有深理。學者詳之) 。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疏】初二句。能類。當知下。所類。了別。謂識。(正指六識) 見聞。謂根也。(乃指六根) 是生識之根。
故云了別見聞等(〔定林云〕識雖在六根。而性非從所。性非從所。即非因緣。亦非自然) 。
阿難。汝心麤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
【疏】同異。如根中破。空。謂空生。有。謂根境。非空有。謂無因也(〔標指〕汝心麤浮。正同圓覺責剛藏云。虗浮妄心。多諸巧見。不能成就圓覺方便。如是分別。非為正問) 。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徧周法界。含吐十虗。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宗鏡〕含吐十虗者。含即一真不動。在如來藏中。吐即依妄分別。乃隨處發現。但有纖塵發現之處。即是自心生。不從分別有(〔標指〕十虗十方十界也) 。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宗鏡合釋〕七大之性。性真圓融。一一大俱徧法界。如七顆氷。將火鎔為水。如因陀羅網。同而不同。如水與氷。異而不異。乃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皆滿法界。一一微塵。亦滿法界。一一毛孔。亦徧法界。一一身心。亦徧皆如來藏。即知凡夫界中。所有見聞陰入之根。名色之境。還同龜毛。無所執著。一切境界。皆從識變。盡逐想生。離識無塵。識寂則諸塵俱寂。離想無法。想空則諸法俱空。將世間龜毛易解之虗。破如今現執名相之虗。因緣自然。俱成戲論。知解分別。本末無從。但有意言。都無真實。如是陰入處界七大性等。非是本來自然無因而有。
非從今日和合因緣而生。但是識心分別建立。今破此識性。則七大性乃至一切法皆空。如尋流得源。捕賊獲贜。則無明怨對。生死魔軍。性真圓融。徧十方界。如波澄秋渚。含虗洞然。雲朗晴空。
逈無所有(又云。夫外計內執我者。皆於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種中。及身內識煖息三事起執。今觀六大三事內。唯是識之一大。世多堅執以為實我。今只于內外三世中推。自然無我無識。內外推者。只如執〔身〕在身內者。且何者是識。若言身分皮肉筋骨等是識者。此是地大。若言精血便利等是識者。此是水大。若言身中煖觸是識者。此是火大。若言折旋俛仰言談祇對是識者。此是風大。除四大外。唯是空大。何者是識。各各既無。和合豈有。如一砂壓無油。合眾砂而豈有。似一狗非師子。聚群狗而亦無。此四大種。現推無體。即是內空。死後各復。外四大一一歸空。即是外空。內外俱空。識性無寄。又內推既無識。應有外者。外屬他身。自無主宰。及同虗空。有何分別。內外既空。中間無有。以因內外。立中間故。但破內外。中間自虗) 。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然。得無罣礙。
【疏】三科七大。即相即性。本自不生。今則無滅。生滅去來。皆如來藏。圓徧不動。清淨本然。此是如來宣勝義中。真勝義性。故云微妙開示。身心圓明。故云蕩然。更無諸法可為所疑。故無罣礙。
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徧十方。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
【疏】向執心在身中。謂言是我真性。今知空在心內。如片物持於掌間。下文亦云。空生大覺中。
如海一漚發(〔孤山云〕各各自知。即能覺之智。心徧十方。即所覺之理。常住真心。徧融十界。故曰十方。天台釋法華。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亦云即十界也。見十方空者。謂十界循業發現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為小。故以掌葉為喻) 。
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徧圓。含裹 十方。
【疏】向執心外有法。今悟法法唯心。離實相外。無法可得。故世間物。皆菩提也。菩提云覺。覺即是佛〔孤山〕一切世間等。謂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業發現。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謂十方虗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裹 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斷滅。觀此文者。豈疑無情有性。
無情作佛之說耶(〔疏曰〕若執無情無佛性者。請看此文。縱信無情有性。仍說不具諸法。遂令佛性。派成其二。一具法佛性。謂有情性。二不具法佛性。謂無情性。若此派分何異他說。無情草木無佛性耶。今立量示云。一切草木是有法。定具諸法故為宗。因云。有佛性故。同喻如有情。正教量云。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妙覺湛然。周徧法界。含吐十方。寧有方所。稟彼說者。宜悉詳之) 。
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虗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
【疏】太虗處我心中。尚如片物在掌。更觀所生微質。於心大小若何。故舉空中一塵。存亡豈辨。喻至小也。如湛下。再舉漚喻。了身無生也。前喻尚存小相。今喻相本無生。故此二喻。
各顯一意(〔孤山云〕虗空巨海。以況心精。微塵浮漚。以況己質。理即事故。若塵存而漚起。事即理故。若塵亡而漚起。事理不二。故曰無從) 。
了然自知。獲妙本心。常住不滅。
【疏】了謂顯了。猶分明也。明解在心。故曰自知。迷妄名失。了悟名獲。既言常住不滅。故非新得。但顯現耳(〔姑蘇神照云〕此乃悟如來最初開示常住真心。為一部之宗體。即長水指起信初一心為本源也) 。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讚佛。
〔宗鏡〕阿難因如來推破妄心。乃至陰入處界七大性。一一微細窮詰。徹底唯空。皆無自性。悉是意言識想分別。因茲豁悟。妙明真心。廣大含容。徧一切處。即與大眾。俱達此心。同聲讚佛。乃至不歷僧祇獲法身。即同初祖。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孤山云〕得未曾有。謂圓頓之解也) 。
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
【疏】初句讚佛。佛有三身。謂法報應。今皆具歎。妙湛。法身也。法身無相。湛然常寂。無作無為。徧一切處。不生滅故。總持。報身也。謂無量劫修行諸度之所顯發。總攝一切無漏功德。盡未來際。任持不失。無有壞滅。詶彼因故。不動尊者。應身也。謂隨機感。厭求勝劣眾生心中之所顯現。真如用相。名之為應。佛體不動。無有作意。如月不降。百水不升。慈善根力。法爾如此。亦如鏡像。隨形所現。鏡且不動。故以不動為應身也。又妙及尊字。通上通下。謂三身一體。不三而三。體相用法。具一切義。故名為妙。是最究竟。極證所顯。
故名為尊(〔孤山云〕妙湛。讚真諦。般若德也。總持。讚俗諦。解脫德也。不動。讚中諦。法身德也。又即三而一。故曰妙湛。即一而三。故曰總持。非三非一。故曰不動。譬摩尼珠。即瑩徹。即具寶。即體圓。雖三宛然。而是一珠。雖是一珠。而三宛然。故涅槃云。如來之身。非大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解脫之法。亦非涅槃。三德各異。亦非涅槃。是故。不一不異。如摩尼珠。名大涅槃) 。
△下句嘆法。即行法也。一經所顯。唯此三昧。最尊最勝。於法自在。故稱為王。上句理果。下句是行。理果行三。是所詮義。必因能詮。所詮方顯。是故四法。
皆具嘆也(〔孤山云〕出偏小上。喻之以王。是則行從理而得名。教從行而立稱。教行理三。悉號楞嚴。今正舉能詮以嘆也。五時設化逗機非一。未若純顯圓常。直明心性。所說經中。最為希有。一教希有。開權顯實故。二行希有。圓融妙定故。三理希有。常住真心故) 。
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疏】初句斷障。即前身心蕩然得無罣礙也。下經云。從無始來。顛倒淪替。今言億者。舉大數耳。妄認四大六塵緣影。為身心相。迷己為物。觀大觀小。皆為顛倒虗妄亂想。今聞開示。不執不認。故名為銷(〔孤山云〕億劫顛倒即無始無明也) 。
△下句悟道。即獲本妙心。常住不滅也(〔資中疏云〕由前廣破人法二執。故此分見如來藏心也) 阿僧祇。云無數。劫波。云時分。方便教說。一切諸佛。皆於無數劫中。修波羅蜜。然後成佛。今於此會。言下頓悟。獲本妙心。常住不滅。何歷僧祇之有乎。
歇即菩提。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又云。彈指超無學。又圓覺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皆此義也。
且敘解悟。如文云。各各自知。心徧十方。知即解也。敘雖論解。不無證悟。以隨人入位。淺深不同。且如兩教二乘。稟權菩薩。圓教根性。未發信者。悟此境界。即是解悟。若曾已入信解行位。聞法開悟。即是證悟。更有已入地住。即增道損生。乃至妙覺。破惑證理。發真妙用。皆隨位淺深而論廣狹。此則一會之眾。
皆得妙益耳(〔雲棲云〕獲法身。吳興謂是實證。長水孤山。皆同此說。葢是分證法身。不言五分究竟也。即不通指大眾。言阿難證。亦復何妨。其以阿難向後方得二果為難。而謂是佛神力。蹔令得見。又謂銷我之言。旁指菩薩及利根二乘。蛇足之談。皆不應理) 。
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恒沙眾。
【疏】初句敘智。即佛道無上誓願成也。即於此身。期獲證果。故曰願今。(〔吳興云〕初即佛道誓成。以攝法門誓學。由學法門而得果故) 次句敘悲。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也。下云除惑即煩惱無盡誓願斷。
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疏】上句同佛化。上求下化。悲智二心。一一先悟妙覺明性。從深理生。故名深心。(〔天台觀經疏〕佛果高深。發心求往。故云深心。亦從深理生) 。
畢竟無能報恩者(具云。若有傳持正法藏。宣揚教理度群生。修習一念契真如。此是真報如來者) 。
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
【疏】我願成道。本為度生。度生之心。非暫時爾。盡未來際。眾生界盡。我方入滅。斯願至重。故請證明。(〔吳興云〕前願度人如釋迦故云願度是眾。今願取土如釋迦。故云五濁誓入) 。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
【疏】初句嘆德。威德猛盛。如師子王。故名雄。十義具足。不可屈伏。故云力。慈悲。謂拔苦與樂。無緣普救。皆言大者。顯無上也。
前文已願得果。今再言者。以度生心切。願早得也。上句真身。下句垂應。登。成也。道場。現八相也。前云未成不滅。約時竪論。今云於十方界。約處橫說。
即釋成上求下化也(〔瑜伽第三十八〕或有一劫。有眾多佛。出現於世。彼彼十方。無量無數。諸世界中。應知同時有無量佛。出現於世。於十方界。現有無量無數菩薩。同時發願。同勤修集菩提資粮。故此願云。於十方界坐道場也〔苕溪云〕於十方界者。隨機利物。如月現水) 。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真際〕阿難懇求請願。二利周圓。表此真誠。故此比較。虗空之性。尚可銷亡。我堅固心。終無動轉【疏】舜若多。云空也。虗空之性。不可銷滅。今尚可滅。上求下化。菩提之心。終無移動。故不動轉。爍迦羅。云堅固不壞也。又翻為輪。輪有摧碾。謂悲智之心。自利利他。
皆能摧碾惑業苦故(〔溫陵云〕此依首楞定力。結前願心。自誓究竟。舉無退墮。願心如此。然後聖果可期。佛恩可報也) 。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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