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神寶記
宋 善月述4卷CBETA T1706大于一万字 8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神寶記卷第二
四明沙門柏庭善月述
二約教釋佛者,四教佛也。佛本無四,從所說教故有四佛當分之身。通而言之本唯一佛,以境本則三藏如來,於色相上四見不同。以本迹則本是圓佛、垂為三迹。以真中則四教各二,而有三雙感應之別。以體用則其體本一而用有四云云。得是諸意,四佛同異之論無壅矣。今且從當分以明,謂佛者翻名曰覺,覺有自他亦曰覺滿,能覺世出世間因果之法,所謂苦集道滅是也。身壽八十等者,示同人法,雖出乎人而未離乎人,猶劣應而已。三十四心即八忍、八智、九無礙、九解脫,總不出智斷二德,能破見思者也。
从教学的角度解释佛陀,指的是四教中的佛陀。实际上佛陀没有四种之分,但由于所说的教法不同,因此有四种佛陀分别对应不同的教义。总的来说,本质上只有一位佛陀,因为从境界来看,三藏教的如来在色相上有四种不同的见解。从本迹来看,本质上是圆教的佛陀,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教义。从真如和中道来看,四教各有其二,存在三对感应的差异。从体用来看,其本体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应用上表现为四种。理解了这些含义,关于四佛的同异之论就不会有障碍了。现在暂且从各自的教义来阐明,所谓佛陀,翻译过来就是觉悟,觉悟包括自我觉悟和使他人觉悟,也称为圆满觉悟,能够觉悟世间和出世间的因果法则,即苦集道灭。佛陀的寿命八十岁等,是展示与人相同的法则,虽然超越了人,但并未完全脱离人,仍然是一种较低层次的应化。三十四心指的是八忍、八智、九无碍、九解脱,总体上不超出智德和断德,能够破除见惑和思惑。
樹下成佛,所謂木菩提樹,簡異七寶故也,即三藏佛示成道相。帶丈六像現尊特身者,通被衍門利鈍二機,故所見相勝劣不同,所謂合身尊特者是,而實一佛機見有異。非謂大邊存小名之為帶,言合言共亦義云爾。舊多錯解,故略示之云云。一念相應者,謂不同藏以三十四心漸修頓斷,今以智則一念相應與空無間,而斷有前後,則正使先已斷盡至果,但盡餘殘習氣而已。有異乎藏者,大小教門為機設化不同故也云云。別佛相者,唯現巍巍堂堂尊崇特勝之身。受佛記者,亦曰受佛職,即色究竟天受佛職者是也。此與《華嚴》應相全同,而位次升降有異。
在树下成佛,指的是菩提树,与七宝不同,即三藏佛显示成道的特征。带着丈六像显现尊特身,普遍适用于大乘佛教中利根和钝根两种根机,因此所见的相有胜劣之分,所谓合身尊特,实际上是一位佛根据不同根机所见有所不同。并不是说在大乘中还保留小乘的名称叫做带,说合说共也是这个意思。过去很多人误解,所以简要说明一下。一念相应,是指不同于藏教通过三十四心渐进修行顿断,现在以智慧则一念相应与空无间隔,而断除有前后之分,那么正使先已断尽至果,只是消除剩余的习气而已。与藏教有所不同,是因为大小教法根据根机设立教化不同的缘故。特别的佛相,只显现出巍峨庄严、尊崇特胜之身。受佛记的人,也称为受佛职,即在色究竟天受佛职的人。这与《华严》完全相同,但位次的升降有所不同。
在彼則以究竟果位升之,是為一化應相之始;此當別教教道始斷一十二品無明,以權教行位降之,則止受佛職而已。一往似同而實大異,雖異而同,未易定判,更當詳之云云。圓佛相者,不同前三,故曰隱前唯示不可思議如虛空相,要亦不離常所現相,以圓機一故。得以稱性同虛空等法界,唯依心現,不可以言言、不可以識識,如是體了是謂究竟法身,故曰吾今此身即是法身。記復遮之曰:非如太虛名為圓佛,政恐學者因言錯會故也。此深有意,宜可思之。像法決疑下,引證。
在那里,通过达到最终的果位来提升,这标志着教化活动的开始;而这里,根据别教的教道,从断除十二品无明开始,通过权教的修行和实践来降低,仅仅接受佛的职责而已。表面上看似相同但实际上大有不同,虽然不同却又有相同之处,不容易做出明确的判断,需要进一步详细探讨。圆满佛的相,与前三个不同,因此说隐藏了前者只展示不可思议如虚空的相,但也不离开常显现的相,因为圆机是一致的。能够根据本性与虚空等法界相称,只依赖于心的显现,不能通过言语表达、也不能通过意识识别,这样的体认和理解就是究竟法身,所以说我现在这个身体就是法身。授记再次遮蔽说:不像太虚被称为圆满佛,是担心学者因言语误解。这有深刻的含义,值得深思。在像法决疑之下,引用证据。
四佛中,言或見蓮華臺等證別佛者,豈非應相全同華嚴而位次升降之異?餘三證義大略可知。本迹中以三佛為迹、一佛為本者,此約體用本迹言之。若以《法華》開顯部旨,所謂本是圓佛、垂為三迹。又曰若得實意方知四佛體用同殊,與今對論,固不可同日而語云云。約四佛明觀心者,不出以四句三觀攝今四佛。即于一念圓見三身,既見自心心佛不二,覺境斯契,亦託佛觀心之旨也云云。
在四佛中,提到或许见到莲花台等证得别佛的情况,难道不是应相与华严完全相同而位次升降有所不同吗?其余三佛的证义大致可以知道。在本迹中,以三佛为迹、一佛为本,这是从体用本迹的角度来说的。如果以《法华》开显部的宗旨来看,所谓的本是圆满佛、垂为三迹。又说如果得到实际的意义才能知道四佛体用同殊,与现在对论,当然不能同日而语。关于四佛明确观心,不外乎用四句三观来包含现在的四佛。即在一念中圆满见到三身,既然见到自己心与心佛不二,觉境就契合了,也是依托佛观心的宗旨。
釋住者,謂佛具三身,住處有八云云。大率西竺論家分別名義類多如此,然亦無可不可。以今言之,佛本無住,無住之住有事有理,理住即第一義空,事住則如上分別。然則與向何以異邪?苟曰無住無不住,則無在無不在,但本其實、神其化,則可限其數、定其量,則未之敢聞。分別如此,義不可盡云云。約教釋住者,不出依四教門,由體析巧拙、次不次等,入證二理以為所住故。從能入門則有四,依所住理則唯二,二則真中之別、四乃即離之殊。而言有涅槃祕藏異者,謂涅槃則從真空得名,祕藏則以三德受稱。由此分別,理當有歸;權實而論,義不一概也云云。
解释“住”的含义,是指佛具有三身,住处有八种等等。一般来说,西方的佛教学者在分别名义类别时大多如此,但也无不可。从现在的角度来看,佛本质上是无住的,无住的住有事和理之分,理住即是第一义空,事住则如上所述的分别。那么这与之前所说的有何不同呢?如果说无住也无不住,那么就是无所在也无所不在,但要基于其实质、神奇其变化,就可以限定其数量、确定其程度,这是我不敢妄言的。分别如此,意义难以完全表达。从教义上解释“住”,不外乎依据四教门,由于体析的巧拙、次第与非次第等,进入证悟二理作为所住。从能入门来看有四种,依据所住的理则只有两种,两种是真与中的分别,四种则是即与离的差异。而说到涅槃秘藏的不同,是指涅槃从真空得名,秘藏则以三德受称。由此分别,理应有所归依;从权实的角度来看,意义并不一概而论等等。
二釋城者,其文稍長,今隨節釋之。初翻華梵,如文。「天羅」下,示本緣也。「紹王位」下,明斑足被擯之由。其國始號不害,而卒以日殺一人,安得不毒流天下反為國人所擯棄邪?「羅剎輔翼」下,明普明為班足所取。其說有二:一以啟信之端,所以成班足之德;一為起教之本,所以設法施之會,為今般若之發起也。「普集千王」下,酬願立國,稱王舍之始也。「又城中」下,出王舍異稱。釋凡四義,亦可擬四悉成因緣釋也云云。「力盈」二字恐作「力蓋」,或可作「名盈」,字之誤也。「又靡伽陀」下,翻名異前,未必正翻,各隨義譯也。兼出其國有十二城,而佛住有多少,為報生法二身恩有輕重故也,如文云云。亦猶《法華》云觀樹及經行,為報地樹二恩是也。故知吾佛聖人,凡一出處要必有以,不徒然也。「又舍」下,約分字釋。謂王即王城,舍者有六精舍,故得其名,如文云云。
对于“城”的解释,由于内容较多,现在按照段落逐一解释。首先,将原文从梵文翻译成中文,如文中所述。“天羅”之后,展示了事物的起源。“紹王位”之后,说明了斑足被排斥的原因。该国最初被称为不害,但最终因为每天杀害一人,怎能不使恶行遍布天下,反而被国人所排斥呢?“羅剎輔翼”之后,明确了普明被班足所取代。对此有两种说法:一是为了启发信仰的开端,从而成就班足的德行;二是为了建立教义的基础,从而设立法施的集会,作为现在般若的发起。“普集千王”之后,为了实现愿望而建立国家,称赞王舍城的起源。“又城中”之后,提出了王舍城的不同称呼。解释总共有四个意义,也可以看作是四种因缘释的成因。“力盈”两个字可能是“力蓋”,或者可能是“名盈”,是文字上的错误。“又靡伽陀”之后,名字与之前不同,不一定是准确的翻译,而是根据意义进行翻译。同时指出该国有十二个城市,而佛陀居住的时间有长有短,是因为报答生身和法身的恩情有轻重之分,如文中所述。这也类似于《法華经》中提到的观树和经行,是为了报答地和树的恩情。因此,我们知道佛陀圣人,每次出现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并非无缘无故。“又舍”之后,按照字面意思解释。即王城就是王舍城,而舍有六座精舍,因此得名,如文中所述。
三釋山者,謂耆闍崛山,此翻靈鷲,凡三義,故曰云云。「佛何故」下,示佛多於二處說法,以其山城俱勝故也,准論釋云云。今說般若亦於其處,以其勝一也。然於餘處說經,豈必不勝邪?故知偏強之說,一往云爾。
三释山指的是耆闍崛山,这里翻译为灵鷲,有三个含义,因此说云云。“佛何故”以下,说明佛陀在两处说法,因为山和城都很殊胜,根据论释说云云。现在说般若也在这个地方,因为它是其中最殊胜的。然而在其他地方说经,难道一定不殊胜吗?因此知道这是偏强的说法,只是一次性的解释。
列同聞眾,謂比丘等三乘之別,同聞如來一音之教,故曰同聞。而設化有權實、得益有淺深,故有發起、影響、當機、結緣四種之別云云。問諸經列眾,或云三乘人天或比丘等四,今何特異云發起等耶。答中或有言三乘從人列也,言發起等以類言也。若從人列,經亦言之,但今先以類論,故言一者影響、二者發起等。然言人而不言類,則眾故多端,不一而足也;言類而不言人,則類必統攝。雖有諸四眾而義必通收,要不出權實淺深故也。今約一眾而開四類,則眾眾皆四,有何一眾而不攝耶?何一機而不辯邪?此特言類不言人之所以也。又曰比丘比丘尼等各有四義者,則以人從類言也。論三乘等列次前後,可知。言菩薩心勝形劣者,若論形服未必劣於聲聞,今以出家形服比之故也。
列出同闻众,指的是比丘等三乘的分别,共同听闻如来一音的教法,因此说同闻。而教化有權实、得到的利益有深浅,因此有发起、影响、当机、结缘四种区别,等等。问其他经列众,有的说三乘人天或比丘等四,现在为什么特别不同说发起等呢?答中有的说三乘从人列,说发起等以类说。如果从人列,经也说,但现在先以类论,因此说一是影响、二是发起等。然而说人而不说类,那么众故多端,不统一;说类而不说人,那么类必统摄。虽然有四众而义必通收,要不出權实深浅故。现在就一众人开四类,那么众人都是四,有什么一众人不摄呢?有什么一机而不辩呢?这是特别说类不说人的原因。又说比丘比丘尼等各有四义的,就是以人从类说。论三乘等列次前后,可以知道。说菩萨心胜形劣的,如果论形服未必劣于声闻,现在以出家形服比较的缘故。
初釋聲聞眾。與者共義,據論作七一義解。謂比丘等雖多不同,而所依時處等七無不一故,如文;若委明同異,具如《妙記》云云。然以後世論之,使無法以一之,而人情各異,又安得而共邪?而云和合為眾,亦浪語耳。通號中言大羅漢者,大亦云多云勝,故兼三義釋之,亦取摩訶衍多含意也,委如別釋翻。釋比丘為五義者,本唯三名,謂乞士等因三名也、應供等果三義也,以因配果義如常釋。今加二義,於文非要。分字之釋殊乖梵語,未詳所自,置之可也云云。明於位中簡學無學者,依《成論》釋。
首先解释声闻众。“与”字表示共同的意义,根据论著,有七种不同的义解。比丘等虽然有很多不同,但在所依的时间、地点等七个方面并无不同,如文中所述;如果详细说明相同和不同之处,具体内容见《妙记》中的详细论述。然而,如果用后世的论点来讨论,使得无法统一,而人们的性情各有差异,又怎能达成共识呢?而说和合为众,也是空话。在通号中提到大罗汉,大字也解释为多或胜,因此从三方面解释,也取大乘的多重含义,具体解释见其他部分。解释比丘为五义,原本只有三个名称,即乞士等因三名,应供等果三义,以因配果的解释如常解。现在增加两个义项,并非文中必要。分字的解释与梵语相违背,不清楚其来源,可以暂时搁置。在说明位中简述学与无学,依据《成论》解释。
言羅漢二種,謂行之與住,行謂所行位在學人,住即當果,以分二異。又曰五戒賢者皆行阿羅漢,是即學位,學於無學之行云爾,亦不全同果向之別。信如所明,無定論也。釋羅漢中翻釋三義,謂不生、殺賊、應供,以果對因其義彌顯,此藏通意也。若從圓極義釋,則不生等皆約中道,故曰非但不生等,謂無漏涅槃亦皆不生故也。供應反之,謂以慈悲之德應彼所求,即供應義也。「有為功」下,凡八科法門歎聲聞德,或作六科,則後二為總,開合異耳,如後出云云。
所谓阿罗汉有两种,指的是行和住的状态。行是指修行的阶段,属于学人,住则是指达到的果位。这样区分两者的不同。又说,持守五戒的贤者都在修行阿罗汉的境界,这是学人阶段,学习无学的行为就是这样,也不完全等同于果位的差别。正如所说明的,没有固定的说法。解释阿罗汉的含义,有三个意思:不生、杀贼、应供,因为果位对应其因,意义更加明显,这是藏通教义。如果从圆满至极的教义解释,那么不生等都是关于中道的,所以说不单是不生等,即使是无漏涅槃也不生。应供则是相反的,指以慈悲的德行回应他们的所求,这就是应供的意义。“有为功”以下,总共有八种法门赞叹声闻的德行,或者分为六种,那么后两种就是总结,开合不同而已,如后文所述。
諸經歎德多以辭句敘述歎之,而此特異,舉諸法門歎者,是彰人必有德、德必在人,以德顯人之意也。下去例爾。又曰亦可歎三人者,文本在聲聞,今取般若部旨,故二乘亦通後教。二釋異者,多應三假之名義該別圓故也。「有為舉智德」下,約智斷釋。若論二德,斷證必俱;就境以論,道滅本一。今作異釋,亦一往云爾。如常論,當約二種解脫分之云云。次約十智歎者,謂一法智等,即於欲界九品界繫思中修四行觀發無漏智,如是一一諦下所發,是為四法智。於上二界界繫法中各修四行觀,是為四比智。比謂比前所發智也。
许多佛经在赞叹德行时,常用美妙的言辞和句子来表达,而这里却特别不同,通过列举各种法门来赞叹,表明人必须有德行,德行必然体现在人身上,用德行来彰显人的本意。以下的例子也是如此。又说也可以赞叹三个人,文本原本指的是声闻,现在采用般若部的宗旨,所以二乘也适用于后来的教义。两种解释不同,大多是因为三假的名义涵盖了别圆的原因。“有为举智德”以下,是就智断来解释。如果讨论两种德行,断证必然同时存在;就境界而言,道灭本质上是一致的。现在做出不同的解释,也只是一次性的说法。如常论,应当就两种解脱来分别解释等等。接下来就十智赞叹,指的是法智等,即在欲界的九品界系思中修四行观发起无漏智,像这样一一谛下所发起的,就是四法智。在上二界的界系法中各修四行观,就是四比智。比就是比较之前所发起的智慧。
通總而言,共為一比一智,及他心世智為四,更加後四諦智及盡無生共為十。若只合前後四諦為八,加盡無生智則十數亦足。當知只是開合異耳。「五苦智」下,重明十六行觀,不過廣上文耳。於集智中文似差互,盡無生智中引論釋可知。以次更加如實成十一智,約大教論,非關開顯。唯在於佛不及二乘,仍對學無學明增減之異,如文。次歎三根中,先對智辯、次隨釋者,謂於見道前以信等九根成就信法兩行,至見道中向未知根,今知無漏故名欲知。如是次第歷於思惟無學二道,轉名知根、知已等。
总的来说,共同构成一个比量和一智,加上他心智和世智共为四种,再加上后四諦智和盡无生智共为十种。如果只将前后四諦合为八种,加上盡无生智则十数也足够。应当知道这只是开合的不同。在“五苦智”下,再次明确十六行观,不过是扩展上文的内容。在集智部分的文似乎有差异,但在盡无生智中引用论释可以知道。依次再加上如实智成为十一智,这是根据大教论,不涉及开显。只在佛与二乘之间,仍然对应学与无学明增減的不同,如文中所述。接着赞叹三根中,先对应智辩,其次是随释,即在见道前以信等九根成就信法两行,到见道中向未知根,现在知道无漏所以名为欲知。如此依次经历思惟无学二道,转变名称为知根、知已等。
十六心行、前釋諦智已明、今復列之何邪?然向所明但是舉類歎德,非專約行。若約行次,應在智前;今言心行,義當後果。亦復何咎?但疑缺一「今」字云云。亦委如《籤釋》況十六行之言。復該眾義,故不一途,如疏云云。又心行云者,義有即離,今簡即從離,亦且一往以十六行法相在小故也。
十六心行之前已经解释了諦智,现在再次列举它们是出于什么目的呢?之前所解释的只是通过举例来赞叹德行,并非专门针对心行。如果按照心行的顺序,应该在智之前;现在所说的心行,意义上应当是后果。这又有什么过错呢?只是怀疑缺少了一个“今”字等等。也详细如《籤釋》中关于十六行的说法。也涵盖了众多意义,因此不是单一途径,如疏中所述。另外,心行的含义,有即離的关系,现在选择从離的角度来解释,也是因为十六行法相在小乘中的缘故。
三假歎德言法假等者,先指體釋名。謂受名在初,想行從之,識為受主,故通得名受。而曰自實無體藉他方有者,言所以假也,《止觀》所謂無主而生是也。又曰一虛二實相形得名者,釋虛實也。而曰只實而虛,合云實虛,從通結示云爾。惟其實虛,此實所以為幻,幻故成於通義。三假之中各有三觀,准上別約三觀說也。法假即虛者,謂法以虛故不實,不實故空,是為空觀。空即假實者,對假名實,實而非實,實處即空,故一色一香本當於假,以體空故無非般若。以即理故空只是假,即假觀也。
觀字是中者,惟其中有非空非假之體,而有能空能假之用,故空假為方便得入中道。以中奪邊,故二邊但有其名不名為觀,由中實故始得言之。此並約法假明也。其次二觀,類推可解云云。若約三假明圓觀者,圓無別圓,但依次第融歸一心即空假中,自然亡照,於是得矣。「智論」下,引喻釋成為三。初立二喻,如狗臨井,喻意可知。「叱」應作「吠」,「相影」二字恐倒。「眾生亦爾」下,合也,仍該三義,謂法假等,如文云云。又一切法但從名字和合名為身等更無餘名者,無別名也。亦應作法,所謂三界無別法,唯一假名是也。諸皆即事為名為分等可知。
「三空等」下,釋歎三昧德也。由假達空故,次歎三空,亦因果次第。謂法假故空等,對義可知云云。「故大論」下,引論明三十七品為趣涅槃門,則道品為能趣,趣於所趣涅槃之門。又謂涅槃門有三則三空。又為趣涅槃門,是應立兩重門義,謂外門則道品是也,內門則三空是也。是則如來大寂滅樂三德堂奧尤為深邃也。「言空門者」下,牒釋也。謂觀諸法無我,我所則去其蔽者,從因緣和合而有,則了法緣,主當處即空也。無有作受,則稱本自空也。由三義故,名曰空門。
無相門者,謂觀身雖空,領上空門;而有相在,對治相著,以修無相故,如說屈伸俯仰等皆所謂相也。相本無實而動轉者風,風依於識則有所作。識若滅者,念念無故何有於相哉?無相則無我。而見有男女等相,是有我心在無智慧,故妄見有骨鎖連持等相。所謂皮骨覆機關動作,如木偶是也,事見《列子》云云。無作門者,凡所作相依於無相,無相亦無,所作安有?故曰無相亦無是名無作。是三空門為諸禪中要,若無此定不名三昧,易多退失,故說唯三種人能到涅槃,謂持戒、觀空、精進。有是三者,則三十七品思過半矣。
由初門故得三解脫,則第二門從而可造,其去祕藏不遙矣。四諦十二緣下,總結歎,可知。若以諦緣自為二科,殆似煩重,況後歎緣覺文亦有是句,何乎今得以申析之?然諦緣度等以藏則利鈍各稟、開合之異。今是通乘,故得會而為一,則有同別也,如疏云云。「又曰四諦鈍根者觀」下,兼後因緣利鈍者觀,則有通有別。及出《大經》各通四教,則隨文用與義不一揆也。
二列緣覺眾。言大仙緣覺者,標位有三,謂一者獨覺等。本列緣覺而以大仙云者,即所謂以外況內,取其悟同,得以稱之。二因緣覺,即今所列同聞是也。雖出佛世,與彼獨悟無生何以異焉?非斷非常等,凡約三義釋。通而言之,以緣生故非斷,以緣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所歎之德盡矣。三小辟支佛,亦云獨覺。於其兩間有同有異,以類同故出無佛世,以根異故小大則殊。大不制果故唯無學,此仍住因猶學人耳。支佛根性頗不易明,大略如此云云。料簡二重:初問該二意。謂三乘若一向異,不應兩處各明諦緣。
次列菩薩,仍名羅漢。若一向同,則三乘何別?答言於一境上取悟自差。謂通約諦緣本同一境,而隨機異解、取悟不一,故譬之三獸度河等云云。「故大經」下,引同證別。以境同故通觀因緣,以證別故得菩提異。亦應兼出四種四諦,如上云云。「良由」下,結旨酬答,可知。次問意以大仙緣覺本出無佛世,今何列在同聞眾耶?以經無獨覺之名故,通以緣覺為問。答謂緣覺佛世亦有,但在聲聞數攝。今言緣覺出無佛世者,此約獨覺云爾。列菩薩眾為五,翻譯名義云云。大道心者,以今言之則實智方便智諸功德皆成就也。大士亦曰開士,謂能任持大事、開通法道也。
約教中言心勝道卑者,菩薩先人後己,篤於為物,故勝聲聞。此當藏三祇百劫,未論斷惑,故劣於羅漢。通雖異藏,而教無變造之詮,故說留習。習不獨生,故說扶願。所以異也。十地行圓當知如佛者,以第十地亦名菩薩,故得如名。謂與當教佛齊也。非成不成者,謂以無作心觀不二境,則諸行無作故非成,一念圓證故非不成。「今此」下,結判前所列菩薩義。今此正當衍教初門,則是共行十地。至第八地有兼通含別之義,以正兼接故云密兼,非顯密之密也。若據《大品》三種發心,則又三教各詮之義應通,二說可也。皆羅漢者,明菩薩位也。
三祇菩薩既未斷惑不名羅漢,至果方得稱之。又本行云者,文有二意:一約菩薩至果得名,二約如來正施小化,一往俯同印證云爾。至後二味乃當廢斥何皆之有。於三教菩薩,約位格量如文。又引《大品》文證,謂是菩薩別立忍名,是亦褒揚菩薩、引進二乘之意。然前於聲聞明皆羅漢,則無間於學無學。今於菩薩有收有簡,此何意耶?答中以菩薩形無定準為釋。今謂是固一說,而不無餘意。前約聲聞唯學無學,則進有學以至無學,故皆名之。今明菩薩既涉別圓,則有後位可望,故約真似對論收簡。疏不云者,略耳。「問若」下,釋重明所以。謂今明菩薩形服既通,或同凡小未免混濫,故復更明,則知進退有在。謂貴小乘者,使知大小德齊,所以進小乘也。取名相者,悟凡聖道越,所以退凡夫也。故重明之。
次出餘意。「實智功德」下,凡十一科,於中先歎智德。有實智、有方便智。實智照空,即般若之體;方便智照有,即般若之用。如《維摩》明實慧方便縛脫四句,與今近之矣云云。「向者明位」下,重出明位歎德共別所以。今約通教七八以對二智,則七地無生忍位故當實智,過此則權智也。不約被接義釋,更復何乎?行獨大乘者,歎以別在菩薩所乘也。二乘無分,故云獨大云云。四歎眼者,具應明五眼,而有進否之異。菩薩在因,行位未圓則唯四眼,未至極果故無佛眼。然以如佛義推,通亦應具;若圓頓初心雖是肉眼,以解勝故名為佛眼。
今於十信云者,則復以似證進之爾。次歎通者,准眼例之故唯五通,讓極果故不至於六,進否如上云云。「三達者」下,於六通中明達三世謂之三明。文誤一「來」字。十力者,具列如《智論》。於中不厭生死力者,惟其具餘九力,抑由無我故,於生死而不厭倦,則力莫大焉。二乘無是力,故不免怕怖求出離也。四無量心者,謂其緣心廣大故稱無量。本是梵行,今歎菩薩,是亦菩薩德也。縱具前三,而未能捨未善也,惟能彼已無著,斯其為行至矣,故注云云。餘諸法相名義,如法界次第可知。金剛滅定者,歎斷德也。對前諸科多皆屬智,是為智斷二德。
智謂以智斷惑,斷謂因斷會證,所謂無礙道斷言智德也,解脫道證言斷德也。又曰智德實斷斷,謂以智則實有所斷。斷德不斷斷,謂不斷則已斷必有證,亦由斷故證。此理尤難明。又斷之為言斷也(上音) ,斷而不續是為斷義。亦無能所可得圓覺,所謂首已斷故無能斷者,故譬之如金剛。定能碎煩惱而自體不動,即其理也。首楞嚴,此翻健相,謂其自性勇健,偏能降魔制敵故也。
「復有千萬億」下,三列雜類眾。凡為四:一人、二士、三天、四賢。分科翻譯可知。「賢」眾文誤作「人」。正釋五戒者,謂離(去音) 殺盜婬等,但防身口而不言意業,舉末可以知本也。飲酒一戒通防二業者,略不言意,對上云爾。亦義如上釋,此當人乘,未論小大防不防義。若離對十善,則天乘也。因引提謂波利文者,即佛初成道未轉法輪,且為二人符其本習說五戒法,故有今問答之文。
具明五戒不四不六,廣大包涵無乎不在,則有五星等八事一一主對云云。「以不殺」下,以五戒配五方,則東方屬木,木主仁,仁以養生為本,故不殺配之。餘戒類此,如諸文云云。若約圓頓教旨,得意持犯無非圓乘,具如《光明疏》釋云云。然此一經說時在初而非初教,以其三寶未備非出世教本,故亦既施小兼收旁攝可也。昔人不達立為人天初教,致為今家七義所破,具在玄文,亦委如別章云云。隣聖曰賢。又曰假名行人者,一往賢聖對釋,故曰隣聖。迹而言之,方當近事,尚未得為觀行中人,故以假名稱之,猶名字也。
皆行阿羅漢者,以此冠下則無學行位及十地等皆所修法,故知迹雖同凡,本皆羅漢及菩薩等。若此進退未易評量,要之但是預佛嘉會,其為本迹莫得而議也。「十地有三種」下,皆經論所出不同。自非一家教旨區以別之,孰得明其用與淺深哉?謂三種者,一者三乘共行十地,此當通位,如常列釋。二如《大論》明乾慧有二種,一者聲聞乾慧地,如前共行是也,行位功德全同三藏,故曰聲聞。獨為涅槃,其所習行皆為自度,但在通別,或習觀佛三昧正觀也,不淨觀等助觀也。然皆初心淺行,未得禪定理水,雖有薄慧未能相應,故名乾慧等云云。
「於菩薩」下,二明菩薩乾慧等十地,即文所謂於菩薩初發心乃至未得順忍者,是以別言之則同十信外凡。此下二類並通別相間而言,對文可見。乃至菩薩地者,初歡喜地至法雲地皆名菩薩,借別名通是也。由是言之,別立忍名本當別位,而借以名通,以其在菩薩則各有忍德勝於二乘,是亦衍門陶汰之意也。使不以借位名之,則混而無辨。餘如《玄義》、《止觀》等文,故知一家借義其有旨哉。佛地等者,亦由前諸菩薩於因地自他功德滿足,故至果時成就種智,得以佛地名之也。若別圓十地,始終本是菩薩,不與二乘人共,其位歷然不須借也。
但就別自論,則猶存教道,故有隔歷之說。唯圓證道一向圓融,故注云云以別之耳。又曰迴向五分法身者,若論迴向本當地前,今反列其後以歎迴向者,疏約別接申之,使不滯於空令歸於中,即迴向義也。「言具足」下,對前偏真五分未足,今為滿足故也。五分不出三身,謂前四分功德身也、知見智身也,以是共嚴性德法身,則三身宛足、其旨彌顯也。迴向為善利者,今略出其二,謂迴自向他、迴因向果。果必至極,則迴事向理義該之矣。歎清信女亦具十地功德,於此始開十地三生之說,不出始中終歷於十地共成三十生,所謂增道損生是也,與夫一地具諸地功德。又曰初地不知二地舉足下足,及今所引善入出住,義不一向,乃知圓頓法門理不可盡。
歎居士德中,言七賢有二者,並如文。然於地前凡有所行,莫不謂之調心順道。使心不調則道不順,道不順則聖無由入,斯言盡矣。此大乘七賢名相稍別,未檢外國稱積財至億為居士,與夫淨名富有七淨財者相去遠矣。今見世人多尚稱之,不幾於濫且瀆乎。德行具足者,謂德即是行,亦成德之行,今且從初釋。義亦可此句為總,下諸功德為別,謂二十二品通言凡八科,道品有四云云。唯對位一種,除七覺八正屬於見道,餘品在前,故但成二十二也。十一切入等諸科名相,具如《法界次第》云云。
問八解脫者,謂有觀有證,今猶在賢觀而未得,何遽歎邪?答中前七從觀,雖未證滅,從多為言耳。又問解脫何義者,謂以棄背捨去為義,始於棄色無色、棄心無心,心色兩忘,終於滅盡,但有緣心亦應舍去。惜乎小教止是耳矣。至於諸無可舍,舍者為誰?能所雙絕無法當情,固非所及也。又問遍等三處何別者,答以見有所棄,即所棄為解脫。而見有一切勝境界者,即能勝為勝處。不唯能勝,而又能廣唯心所變,一切處無非青等,其為境界何如哉?是安得不以為勝而作聖解乎?過是斯為善矣。三慧者,謂從聞思修次第增進,為入道之漸,而悉能發慧,故通得其名。
以次對位可知,與夫觀音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者異矣云云。十六諦四諦等,約諦觀門歎,有通有別。謂世出世間因果之法總而為四,謂苦集滅道。別分四種,則生滅、無生、無量、無作,約真中巧拙以論,一皆審實故稱為諦。若委分別,義不可盡。今依疏釋,謂於忍位中有上中下遍觀等異,凡十六諦行,從行言之則曰觀門,從所觀境則曰諦門,並指如上說云云。四三二一品觀者,不出以四善根歎居士德也。自煖至世第一,而有逆數順除之異。逆數則前前加於後後,順除則後後減於前前,如文可知。或約四果從後向前,非此中意,故從前釋。
得九十忍者,舊說凡三釋,並不用,今取經正別結文。自二十二品下諸法相共成八十一數,兼四禪等九,恰得九十忍。幸有明文,數義足用,何必其他?而通稱忍者,無他亦安之而已。既曰調心方法,有何一法而非忍乎?列天數中,言以萬數(上音) 萬者,只是萬萬成億耳。餘三本不同,總別開合具略之異,對證可知。五喜樂天者,文兼二說。謂五支者,即四禪所發支林功德,非關天數。若云後五淨者,即五那含天是也。而言喜樂者,亦義言之爾。
此乃三果聖人散迹諸天,本無定所。《楞嚴》所謂「如今世間曠野深山聖道場地,皆阿羅漢所住持故,世間麁人所不能見」是矣。以次四禪附列於此,委如《俱舍》云云。天定功德定等,如疏節釋,即修報二義也。味謂味著禪定,但於根本定上有所味著是也。若於禪無著則曰淨禪,如六行觀八聖種等云云。有小五欲者,謂執手笑視等即其義也;若言六欲,從處言之。四信成就者,謂信三寶及戒,是為四不壞信,亦淨信也。
「復有五道」下,總列中或但列人天,則受道之器。或通明五道,則沒修羅,以於鬼畜無定形故。若言三善三惡及四趣等,則六道數足云云。又六道中言先後者,先有天人,三惡次之,修羅則或有無故先後不定。或於此經無緣種故,不在所列之數。列他方眾云他處異見者,謂於他方眾會而見有異,或雖見有去來而無去來之迹,或見彼眾不起于座而來此土成就化事等,此皆隨緣異見,總彰不思議化也。復有變十方淨土者,變猶《法華》變淨之變,表淨三土也。接所現淨相雖無分別,而一往約事,且從示現報土為言,故曰非寂光之淨。
蓋寂光淨相唯極智所見,非餘下地及化眾所到也。且曰現百億高座者,華嚴應相也。及華上者,即樹下千百億化身也。其實皆華藏境界,不動不離而升而遊,故曰云云。八部大眾各坐寶花者,總彰主伴不思議化事也。佛及大眾各說般若者,蓋般若有二,謂共不共,共如此經,不共即《華嚴》。雖共不共異,皆般若也。既皆般若,亦無非華嚴,故知佛化融通初無彼此,人情自生異見耳。於中疏出八部,以四王各領二眾為八,而諸經又以天龍等為八,其實皆護法眾也云云。坐九級座者,據疏只應改「劫」作「級」,謂層級也。今經本既已正,自不須更改。
況「劫」字未必訓級,雖略可也。然以今所集眾各若干數已不思議,況皆來集會各坐此座。而其會廣九百五十里,亦只約世諦說耳。若不思議,豈直若干數量而已?如維摩丈室容三萬二千師子座,校此殆不容以廣狹優劣論也。以是知佛化但可作不思議會,若以凡情分別幾何而不為誕乎?雖然,要且未免癡人說夢。
「問諸經」下,問列眾,可知。答中謂三界果報可由業論,其如見佛有緣無緣之異,未必一向以善惡分,故曰云云。以例聞法不聞法等,亦應可見。今以《大經》一文正之,則戒緩未必為障,乘緩斯為障爾。以次二句,則緣無緣之說乃得其正焉。應更分別乘戒各有三品、互論緩急等四句,如文。僉,猶皆也。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疏神寶記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