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遷正量論
明 鎮澄著2卷CBETA X0879大于一万字 4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No. 879-A 正量論序
嗚呼。若論向上一事。如急石火。似閃電光。直下承當蚤成鈍滯。纔涉思惟便入迷倒。況乃馳騁章句競辨是非。正眼觀來無非戲論。然人根不一。法藥多端。如來偏為中下演諸契經。後賢解釋契經乃與眾論。既有眾論矣則辨諍波騰是非鋒起。雖則實際理地不受纖塵。其如建化門中不舍一法。而況是雖佛祖却趨妄而背真。那個聖賢不棄惡而從善。故曰是則是非則非。人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往甞讀肇公物不遷論。大都以物各住位成立不遷。而後以物之今昔有無不去不來以明物性之各住。要之辭意婉切。乃肇師獨見之玅。但於契經不甚允合耳。何者。夫古今時也。
唉,如果讨论向上修行这件事,就像急促的石火,像闪电一样短暂。如果直接承担,很快就会变得迟钝和停滞;一旦涉及思考,就会陷入迷惑。更何况在章节和句子中争论是非,从正确的观点来看,无非是无意义的辩论。然而,人们的根基不同,佛法的方法也多种多样。佛陀特别为中下根的人讲解各种契经,后来的贤者解释契经,与众人讨论。既然有众人的讨论,就会有辩论的波澜,是非的争论就会兴起。虽然在实际的真理领域中,不受任何微尘的影响,但在建立和教化的方法中,不会放弃任何一种方法。更何况,即使是佛祖,也会趋向虚妄而背离真实。哪个圣贤会放弃恶行而选择善行呢?所以说,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人如果没有判断是非的心,那就不是人了。过去我读过肇公的《物不遷论》,主要是以万物各自处于其位,确立不移动的观点。然后用万物的过去和现在,有和无,不去不来,来阐明万物各自处于其位的性质。总之,言辞委婉贴切,是肇师独特的见解。但在契经中,并不是很合适。为什么呢?因为古今是时间的问题。
有無物也。不遷性也。而亦謂性其性者。孰綱維是。孰宰持是。不知性性則又安得不為時遷而物改耶。而又何以契神於即物乎。故往往讀其書者。愛其辭多不校其意也。空印澄公燕山一布衲耳。生於千載之下。而與肇公相見於千載之上。故作正量論以校其說。中間旁引曲喻。一以修多羅為法印。即肇公之論昭如日月矣。獨非徑寸夜光乎。昔古德不落不昧通身遍身。一字照宗千古膾炙。而謂澄公可結舌乎。謬也。蓋理在尚佛。雖佛祖有所不讓也。昔者外道一言負墮猶斬首謝過。肇公乃人天眼目。肯以訑訑之聲音顏色拒人於千里之外乎。必欲強起而文賤之。
有和无是事物的本质属性。不变迁是事物的固有性质。然而,如果也认为这是事物的本性,那么谁又是维系这些本性的呢?谁又是掌握这些本性的呢?如果不理解事物的本性,又怎能不随着时间的变迁而改变呢?又怎能在事物中找到神性呢?因此,那些经常阅读这些书籍的人,往往只喜爱其华丽的辞藻,而忽视了其深层的意义。空印澄公,只是燕山的一个普通僧人,生活在千年之后,却能与肇公在思想上相遇于千年之前。因此,他撰写了《正量论》来纠正这些观点。在文中,他广泛引用了各种比喻,以修多罗作为佛法的印证,使得肇公的论点像日月一样明亮。难道不是像夜光一样照亮了前行的道路吗?古时的高僧们,不落入俗套,不沉迷于三昧,用一个字就能照亮宗派,影响千古。怎么能说澄公应该闭口不谈呢?这是错误的。因为真理是至高无上的,即使是佛祖也不能超越。过去,外道因为一句话而遭受堕落,仍然愿意斩首谢罪。肇公是人天的眼目,他怎么会用傲慢的声音和表情,将人拒之于千里之外呢?如果一定要强行起来,用文字来贬低他。
斷非肇公也。大率觀來。肇公以僚丸之手。舞公孫之劍。以奇然者也。澄公運摩尼於鉅鹿之陳。持空印於赤壁之鏖。以正然者也。故非肇公之論無以起澄公之辨。非澄公之辨無以發肇公之蘊。謂之相成則可。謂之相左則不可。故海內諸名師宿衲皆有酧唱。務要疏明此一大事。非起生滅心也。如有毫髮我人。然能萌於方寸。吾恐於罔象玄珠未有觸手日在。
这并非是肇公的主张。大致来看,肇公以高超的技艺,舞动公孙的剑,表现出非凡的才能。澄公则在巨鹿的战场上运用摩尼宝珠,手持空印在赤壁的激战中,展现出正义的力量。因此,没有肇公的论点就无法激发澄公的辩论,没有澄公的辩论也无法引发肇公的深意。可以说他们相互成就,但不能说是相互对立。因此,海内众多名师和资深僧侣都有所回应,致力于阐明这一重大的真理,而不是引发生灭之心。如果心中有丝毫的自我和他人之念,能够在内心深处萌发,我恐怕对于那难以捉摸的玄妙宝珠,还没有真正触及。
旹明萬曆庚子仲冬糓旦淨土居士燕人李天麟書
万历年间庚子年仲冬的吉日,净土居士,燕人李天麟书写。
No. 879-B 物不遷正量論序
般若云。諸法無去來相。無動轉者。肇公本此為物不遷論。而其釋義則物各性住而已矣。甞試思之。法無去來義徧諸聖教。迺吾法之玄綱也。而性住之談果能盡之乎。竊自疑焉。於是考諸聖言。聖言罔證。求諸正理。正理勿通。然言或有證也。我未之見也。理或可通也。我未之窮也。天下亦有能窮者乎。蓋甞質諸海內名流。莫不忿然作色。以愚昧見責。求其為之出理引證者。則未見其人。彼性住之論果非吾佛之意耶。抑有深旨存乎名教之外。固非意智思惟可得而知耶。然理固絕言而言無越理。如來聖教垂範萬世。天魔外道不得而沮者。賴名言有在故耳。
般若经说,一切事物没有来去之相,没有变化和移动。肇公基于此撰写了《物不遷论》,但他的解释只是说事物各自保持其本性而已。我曾尝试思考,法无来去的意义普遍存在于所有圣教之中,这是我们佛法的深奥纲领。然而,关于本性保持的讨论真的能够完全解释清楚吗?我对此有所怀疑。因此,我考察了圣言,但圣言没有明确的证据;我寻求正理,但正理似乎并不通达。然而,或许有些言论有证据,只是我未曾见过;或许有些道理是可通达的,只是我未曾深入探究。世上真的有人能够彻底理解吗?我曾经向海内知名人士提出质疑,他们无不愤然变色,指责我愚昧无知。当要求他们提供理论依据和证据时,却未见有人能够做到。本性保持的论点真的不符合佛陀的意图吗?或者它包含了超越名教的深奥意义,不是简单的思考就能理解的吗?然而,真理本身超越了言语,而言语也不能完全表达真理。如来的圣教能够流传万世,天魔外道无法破坏,正是因为有名言的存在。
若孔子之作春秋。殺活與奪只在片言隻字之間。千載之下無能易者。況茲一論段段結歸物各性住。豈曰言在此而義在彼乎。經云。不退諸菩薩。不能測佛智。信矣。夫余甞條陳所滯。證正聖言。間出吾佛不遷本旨。以正其說。然則是論也。非駁肇公也。將以駁天下之所是也。肇師其心空而無物者矣。得與失於彼何加損焉。天下後世如其言而取之。使一大藏教實相常住之旨淪於物各性住之談。不辨可乎。雖然。庸詎知今之所是者其果真是歟。果不真是歟。天下後世必有具金剛眼者覷著那事。於是非情量之表迴觀是論。可發一笑已。
孔子编写《春秋》时,其对人物的褒贬评价,往往只通过简短的几句话就能体现出来,历经千年,无人能够更改。更何况这部论著,每一段都归结于事物各自固有的本性,怎能说言辞在这里而意义在别处呢?经文上说,即使是不退转的菩萨,也无法完全测度佛的智慧,这确实是真的。我曾列举并阐释了那些停滞不前的观点,以证明圣言的正确性,偶尔也表达出佛陀关于不变迁的本意,以此来纠正那些错误的说法。然而,这部论著并不是为了反驳肇公,而是为了反驳那些普遍认为正确的看法。肇公的心灵宽广,不执着于任何事物,对于得失并不放在心上。如果天下后世的人按照他的话去理解,使得整个佛教教义中关于实相常住的宗旨,沉沦于事物各自本性的讨论中,而不加以辨别,这怎么可以呢?尽管如此,又怎能知道现在所认为正确的,真的就是正确的呢?或者不是正确的呢?天下后世必定会有具备金刚般洞察力的人,他们会看透这件事,超越是非情感的量度,回过头来看这部论著,可能会觉得好笑。
旹皇明萬曆戊子冬賢首後學空印鎮澄書於臺山之獅子窟
在明朝万历年间的戊子年冬季,贤首宗的后学,即鎮澄大师,于五台山的狮子窟中书写了这部经文。
物不遷論卷上
五臺山獅子窟沙門 鎮澄 著
澄初讀肇公物不遷。久之不喻。及閱雜華鈔。觀國師則以為濫同小乘不從此方遷至餘方之說。遂再研其論。乃知肇師不遷之說宗似而因非。有宗而無因也。觀其般若無知.涅槃無名之論。齊有一空。妙叶真俗。雅合修多羅。雖聖人復起不易其言也。獨於物不遷則失之。嗚呼。千里之驥必有一蹶。大智之明必有一昧。不其然乎。言宗似者。即所謂不釋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又曰。江河競注而不流。旋嵐偃嶽而常靜等。蓋即動而靜。即遷而不遷也。以此名宗。與修多羅似之。即般若諸法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等。所言似者。
鎮澄最初阅读肇公的《物不遷论》时,长时间未能理解其含义。后来阅读了《雜華鈔》,观察到國師认为这是一种与小乘相似但不从这里迁移到其他地方的说法,于是再次深入研究其论点。最终明白肇公关于物不遷的主张,其宗旨看似合理但因由不足,有主张而缺乏充分的理由。观察其关于般若无知、涅槃无名的论述,与一空的见解相一致,巧妙地融合了真俗之理,优雅地符合了修多羅的教义。即使是圣人再次出现,也不会改变他的言论。唯独在物不遷的论点上有所失误。唉,即使是千里马也难免会跌倒,即使是大智慧也难免会有一时的迷惑,难道不是这样吗?所谓宗旨看似合理,就是不放弃动态以寻求静态,必须在所有动态中寻求静态。又说,江河竞相奔流却不见流动,旋风倒山却永远静止等,这正是在动态中寻求静态,在变迁中寻求不变迁。这就是其命名的宗旨,与修多羅相似。即般若所言,一切法无所从来,去也无所至,华严经说,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灭等,所说的看似合理之处。
以其因非故也。言因非者。修多羅以諸法性空為不遷。肇公以物各性住為不遷。言性空者。大品云。色性自空。非色壞空。又云。色前際不可得。中際.後際皆不可得。又云。色即是空。此不遷因也。又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不生不滅即不遷宗也。華嚴云。身意諸情根。一切空無性。此不遷因也。次云。以此長流轉。而無能轉者。即不遷宗也。彼經又云。云何說諸蘊。諸蘊有何性。蘊性不可滅。是故說無生。蘊無生滅即物不遷也。次偈出其因云。分別此諸蘊。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此等皆言物性空故不遷。非謂有物而不遷也。言性住者。
因为它们的原因并非如此。所谓原因非,是指修多罗认为所有事物的本性是空的,因此它们不会改变。肇公则认为,万物各自保持其本性,因此它们不会改变。所谓性空,大品经说,色的本质是空的,不是色本身坏掉而空。又说,色在前际、中际、后际都是不可得的。又说,色即是空,这是不改变的原因。又说,这些法的空相,不生不灭等,不生不灭就是不改变的宗旨。华严经说,身体和意识的各种感官根,一切本质上都是空的,这是不改变的原因。接下来说,由于这种长流的转变,但没有能够转变的主体,这就是不改变的宗旨。那经文又问,如何说诸蕴,诸蕴有什么性质。蕴的性质不可灭,因此说无生。蕴无生灭就是事物不改变。接下来偈颂说明原因说,分别这些蕴,它们的性质本质上是空寂的。因为空,所以不可灭,这就是无生的意义。这些都是说,因为事物的本性是空的,所以它们不会改变,并不是说有事物而不改变。所谓性住,是指……(原文未完)
即彼所謂。昔物住昔不來於今。今物住今不往於昔。乃至新故老少成壞因果等物。各住自位不相往來。皆若是也。然凡有所住即名有為。既墮有為即屬生滅。非不遷也。故涅槃(三十) 云。住名有為。如來永斷去來住相。云何言住。中論云。去者則不住。不去者不住。離去不去者。當於何有住。般若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無住即無為也。然般若言法無去來無動轉者。非謂法有所住也。蓋住猶去來。既無去來安得有住。而肇公不遷本宗般若無去來義。
这就是所谓的,过去的事物停留在过去,不会来到现在;现在的事物停留在现在,不会回到过去。甚至新旧、老少、成败、因果等事物,各自保持在自己的位置上,不相互往来。这些都是如此。然而,凡是有所停留的,就被称为有为法。既然落入有为法,就属于生灭的范畴,不是不变化的。因此,《涅槃经》(第三十卷)说,停留是有为法的表现,如来永远断除了去来停留的状态,怎么能说停留呢?《中论》说,去的人不停留,不去的人也不停留,离开去与不去,又怎能有停留呢?《般若经》说,应该无所住而生起心念,无所住就是无为法。然而,《般若经》说,法没有去来,没有动转,并不是说法有所停留。因为停留就像去来一样,既然没有去来,又怎能有停留呢?而肇公不迁的本宗,正是基于《般若经》无去来的意义。
却以物各性住釋之。然彼物性果有住乎哉。果無住乎哉。則住與無住必有辨焉。故肇師出不遷之所以云。求向物於向。於向未甞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於今未甞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甞無。故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亦不往。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至今。一論大旨意不出此。人多妄解。今為助明肇公意。謂動物之所以得不遷者。以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相往來也。何者。求向日之物於向日則有。求向日之物於今日則無。
我们用事物各自固有的本性来解释它们。然而,这些事物的本性真的存在吗?或者它们真的不存在吗?因此,存在与不存在之间必然有所区别。所以,肇师提出“不迁”的观点,他说:在寻找过去的事物时,过去的事物从未消失;在寻找现在的事物时,现在的事物从未出现。现在的事物从未出现,这表明事物并没有来临;过去的事物从未消失,因此我们知道事物并没有离去。反过来,如果我们现在寻找,现在的事物也不会去往过去。这就是说,过去的事物自然存在于过去,不从现在回到过去;现在的事物自然存在于现在,不从过去来到现在。《一论》的主要思想也不过如此。许多人错误地解释了这一点。现在为了帮助阐明肇公的意图,我们说动物之所以能够不迁,是因为每个事物的本性都固定在一个时代,不相互往来。为什么?因为在寻找过去某一天的事物时,那一天确实存在;而在今天寻找那一天的事物,则不存在。
故知昔物自住於昔(若不住昔。於昔應無。昔既不無。故知昔物原住於昔也) 。不來於今也(若來於今。今則應有。今既不有。則知昔物不來於今也) 。昔物既爾。今物亦然。
謂求今日之物於今日則有。求今日之物於向日則無。故知今物自住於今。不往於昔也(反上思之) 。故曰覆而求今。今亦不往。如求周公於周時。於周未甞無。求周公於晉時。於晉未甞有。故知周公自住於周。不來於晉也。求羊祜於晉時。於晉未甞無。責羊祜於周時。於周未甞有。故知羊祜自住於晉。不往於周也。譬如二舟前後各行。前舟載魚。後舟載笋。
舟行千里而魚笋之物各住本舟未甞動也 (求前舟之魚於前舟則有。責前舟之魚於後舟則無。後舟亦爾。求後舟之笋於後舟則有。求後舟之笋於前舟則無也。若後舟中有前舟之魚。可說前舟之物移來。後既無魚。則不可謂前舟之物移來也。若前舟中有後舟之笋。可說後舟之物移去。前既無笋則不可謂後舟之物移去也) 。
大意秪是昔物住昔不來於今。今物住今不往於昔。是謂物各性住於一世。所以得不遷也。其曰新不至故故不至新。少不至老老不至少。因不至果果不至因等。舉之一論秪此意耳。細而推之。其曰江河競注而不流等。亦秪此意。謂求前波於前。於前未嘗無。責前波於後。於後未嘗有。於後未嘗有。以明波不來。於前未嘗無。故知波不去。前波既爾。後波亦然。是則前念之波住於前念不來後念。後念之波住於後念不往前念。念念波流。念念各住。故曰競注而不流也。是謂物各性住於一世不相往來。此肇公不遷之本旨也。今以聖教勘之。似不然。何則。肇公求向物。
既曰於向未嘗無。於今未嘗有。是則此物向有而今無也。若物向有今無。是無常法。非不遷也。故涅槃(二十) 云。若世間法。本有今無。則名無常。譬如瓶等。本無今有。已有還無。故名無常。是則向有今無不直不成不遷之宗。反成所遣遷滅宗也。中論云。若法先有性。是則名為常。先有而今無。是則名為斷。是則向有今無非常即斷。安得以成般若不遷之旨耶。或問。肇公宗本云。言非有非無者。非如有見常見之有。無見斷見之無。今曰向有今無。
豈非不有之有。不無之無耶。答曰。不然。肇公自謂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此分明以向物在向。緣未散故名之為有。今求向物。緣已散故遂以為無。是以向在為有。今滅為無也。向在為有。是執有為有。今滅為無。是計無為無。執有為有。是為常有。不知緣性之本空。計無為無。是為斷無。不識無性之緣起。中論云。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然緣生無性。法非有無。乃肇公所常譚者。至論不遷為成性住。却墮此咎。可怪也。蓋悞認莊周夜壑負趨。非謂肇師有此計執也。如宗本云。有而性常自空故曰性空。
若然則向物在向。緣未散時不亦性常自空乎。向物性空則不得謂向有矣。向既非有則不可謂今無矣。故知性空性住如明與暗。敵體相違矣。其曰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等者。愚謂既稱在昔。乃既滅之物也。物若不滅即應常今。自不名昔矣。又昔物住昔。今物住今。是異物異世。凡異物異世者定是無常。故涅槃聖行廣說異法無常。以破外道異執之常。今以異物異世以釋不遷。教理俱違。故無因也。且夫時無別體。依物假立。物有流變。生住滅位立三世名。今其言曰。昔物住昔。今物住今。是有為法。墮去來今。既墮三世而曰不遷。未之有也。
故涅槃(二十) 云。常住之法。三世不攝。如來法身。非三世攝。故名為常。反顯三世攝者必無常也。誰謂無常而不遷乎。或曰肇公約俗物論不遷。涅槃約法身說常理。既不侔。不應成難。答曰。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此身化身也。常身真身也。應化無性全體即真。是亦即俗而談真也。且肇公俗物不遷。此物為即真故不遷耶。為不即真而不遷耶。若不即真。即是有為俗物。非不遷也。若以有為俗物為不遷者。自是情執妄計耳。豈有俗物不遷者耶。
若以俗物即真故不遷者。則昔物今物俱無自性矣。既無自性。則昔本非生。今亦非滅。昔非生故有而不有。則不可謂之向有。今非滅故無而不無。則不可謂之今無。又一切法既同如矣。則有物即無物。無物即有物。一物即多物。多物即一物。今物即昔物。昔物即今物。蓋非滅有而為無。生無而為有。有無一質也。亦非離一而為多。合多而為一。一多一真也。亦非排今而入昔。遷昔而來今。今昔一念也。是之謂物不遷。豈容以今昔有無分疎者哉。是則即一塵之物。前際莫得而生。後際莫得而滅。厥外不見其表。厥微不見其內。如金剛王無動無壞。
安得以去來生滅而遷之哉。故大品云。色前際不可得。中際.後際俱不可得等。若見此理。則不得謂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也。觀國師以為濫同小乘者。然小乘以有為之法剎那滅。故不從此方遷至餘方。不違大乘空義。肇公以昔物不滅。性住於昔。而說不遷。
則於大乘性空之義背矣(謂物若生滅則無自性。無性則空。故涅槃羅剎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雪山大士歎曰。此乃大乘空義也。肇公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化。便有定物。故違空也) 。故其言曰。
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故物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又曰。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不遷之致明矣。愚謂若昔因不滅不化者。則眾生永無成佛之理。修因永無得果之期。大小乘經俱無此說也。一切聖教皆言因滅果生。種子爛壞果方熟。故涅槃(二十九) 云。如日垂沒。山陵堆阜。影現東移。理無西逝。眾生業果。
亦復如是。此陰滅時。彼陰續生。如燈生暗滅。燈滅暗生。又如蠟印印泥。印與泥合。印滅文成。而是蠟印。不變在泥。文非泥出。不餘處來。以印因緣。而生是文。現在陰滅。中陰陰生。中陰陰滅。後陰陰生。亦若是也。故四緣中有等無間緣。若前念不滅。後念決定不生。若謂如來昔因不化。則常菩薩安能至佛果耶。以此乃知。肇師昔物不化之說有同常見矣。問曰。彼云因不滅故墮常。今云因滅。豈不墮斷。答曰。今言因滅則果生。唯識云。因滅故非常。果生故非斷。肇公許果生。不許因滅。故墮常也。因因而果。許果生也。因不昔滅。不許因滅也。問曰。
彼云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豈非昔因不滅。集因成果耶。答曰。涅槃(十三) 出外道常計云。若筭數之法。從一至二以成百千。若無常者。初一應滅。一若滅者。誰復至二。乃至百千。以是義故。諸法是常。正與此同。如來總舉異色異心無非無常。已破之矣。愚謂初步非後。後步非初。異作異時。是無常法。非不遷也。又初步不滅。常應在初。終不至二。況千里耶。積簣例知。皆無常也。況佛金口所印。又何疑哉。問曰。肇公引經云。
三灾彌綸。業行湛然。非業因常耶。答曰。常有二義。一凝然常。真如不遷之義也。楞嚴云。性真常中求於迷悟。生死去來了無所得。二相續常。業果不失之謂也。華嚴云。因自相剎那壞而次第集果不失相。偈云。因壞果集皆能了。以八識藏中等無間緣熏習力故。前念滅時熏起後念。雖劫火洞然而業果不失也。故謂之相續常。則雖曰湛然乃屬有為遷變之法。肇師以證真如不遷。於義左矣。問。若因滅者云何善因得樂果。惡因得苦果耶。答曰。涅槃云。如燈雖念念滅而光明破暗。食雖念念滅而能合饑得飽。藥雖念念滅而能愈病。日月光明雖念念滅亦能增長草木。
是故因滅果得生也。請觀蠟印之喻。於理自明。謂印之高者厥文必下。印之下者厥文必高。雖印不作文。而文常肖印。毫髮不爽。要待印滅而文始成也。善惡因果亦若是矣。謂因能熏果。因滅果生。雖因不至果。以熏習力故果常肖因。善惡苦樂毫髮不忒也。涅槃又云。如人服甘露。甘露雖化。以其力故。能合不死。亦其義也。或問。昔物既化。如佛本生之事如何可說。答曰。以名字故可得說也。如人夢中見種種物。覺已皆空。夢物雖滅。歷然可說也。若謂實有夢物住於過去而不化者。則為愚執。中論云。若諸法滅時。是則不應住。法若不滅者。則無有是處。
安得有物住於過去而不化哉。然縱使昔因不化致得今果。亦是無常。非不遷也。故涅槃云。常住之法。無因無果。虗空常故。無有因果。蓋凡有因果即是可作。空非可作。故無因果。肇師以可作證不遷。故違宗矣。問曰。肇師約俗物明不遷故即因果。涅槃約實性顯常住故簡因果。宗趨不同。不應為難。答曰。除諸法實相而以異因異果為常者。法王法中無是義也。故入楞伽云。大慧。妄法是常。相不異故。非諸妄法有差別相。以分別故而有別異。是故妄法其體是常。是以不異因成常住宗也。涅槃亦云。一切異法皆無常故。所言異者謂因時非果。果時非因。
因時非果果則先無。果時非因因則後斷。涅槃云。本無今有。已有還無。是無常故。見不異者。達性空也。因果性空體無二故。不二之體何可遷乎。今肇師以異因異果證不遷。是以無常之因欲成常住之宗。
豈可得耶(問曰。般若諸法無來去。涅槃常住非因果。如何會通。答曰。般若蕩相名空。故說法無去來。謂求去來相不可得。故非謂顯常也。涅槃直示實性。故說常住非因果。故經云。無常者生死。常為大涅槃。空者生死。不空為大涅槃。此言有為因果是生死法。故皆無常。無常之法無有自性。徹底唯空。是則無常即空。空即無常。無常與空一有為法。故皆屬生死。非涅槃佛性也。是則涅槃以因果為無常。即般若諸法空義。般若法無去來即涅槃空者。謂生死也。其涅槃常住不空之體是如來藏佛性真我。堅凝不變。則非無常。真實有體則非空也。般若經中言未及此。昧者以般若法無去來類涅槃實性常住。則二宗皆失矣) 。
其曰。人謂少狀同體。百齡一質。徒知年往。不覺形隨。是以梵志出家白首而歸。鄰人見之曰。昔人尚存乎。志曰。我猶昔人。非昔人也。鄰人愕然。非其言。此中梵志意者。謂昔人少年也。今則白首。安得謂之昔人哉。故涅槃云。一切諸法。前滅後生。相似相續。凡夫見已。計以為常。實非常也。然少年因也。白首果也。雖依少年而得老狀。要待少顏既化老狀方現。若少壯不化安得有白首人哉。以少顏既化老相始生而因果相似。故曰吾猶昔人非昔人也。此正無常相續義。肇師以證不遷。計亦左矣。然此中梵志.鄰人.肇師三人所見不同。學者應知。其梵志謂。
昔人已化。不來於今。以有為法前滅後生。相似相續。故曰我猶昔人。非昔人也。此固合聖教正因緣義也。鄰人謂。昔人不滅不化。可以遷到今日。故曰昔人猶在。肇師謂。昔人不滅不化。性住於昔。但不來今耳。今日之身原自住今。不從昔來。此二俱是常見。但鄰人以今昔一質為常。故昔日之身可到今日。肇師以今昔異質。各住本世。不動為常。是則肇師與鄰人俱在梵志所破之中矣。問曰。世間可有自昔不滅不化之物至于今日者乎。曰。有。何者是耶。曰。非剎那行者是也。何物非剎那耶。曰。金.金剛佛舍利.虗空等是也。曰虗空是無為法。無剎那行。信矣。
金剛舍利是有為法。何非剎那。曰。現量可見故。有聖言故。現見金銀之性經千萬年不變不殞故。楞伽經云。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剎那者。聖應非聖。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說。於一切法作剎那想。釋曰。此明聖人於無間道所證無為。非剎那行。不屬生滅。舉金剛佛舍利為類也。問曰。世間頗有一物性住於昔而不滅不來者乎。曰。未之有也。何則。世間諸法不出二類。謂有剎那行者。前滅後生。非前不滅後得生故。有情等是也。非剎那行者。
昔時之質不變不易得至後時。金剛佛舍利等是也。何有一法住於過去而不滅乎。是則世人之見。物或有之。肇師之見。物理皆無也。思之。問。涅槃梵行廣說一切異色異心莫非無常。金與金剛佛舍利既有異形。那非無常。矧二經相違。如何會通。曰。二皆聖言。實難通會。愚意思之。楞伽在先。是有餘意。涅槃居後。是無餘意。譬如後勑能破前勑。況金剛寶等劫水所成。如來舍利熏鍊而有。本無今有。故是無常。金與金剛可分析故。亦無自性。如來舍利應此人天劫國而有。劫盡界空。理應當盡。經約其長時堅住。以為非剎那類耳。非畢竟不壞也。
如來應化有起盡故。唯真無為。性是剎那。際非是剎那。堅凝常住畢竟不壞。然肇公不遷。所以總之。不出四計。謂有無一異。求向物於向。於向未甞無。是有計。責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是無計。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是異計。唯闕一計耳。四計乃般若之大病。有一於此則與般若之理背矣。尚何不遷哉。愚固所謂肇師不遷。有宗而無因也。
或問。竊觀肇公遷與不遷未嘗偏滯。今獨破其不遷何也。答曰。彼雖兩言。意成不遷耳。故以不遷為名。不遷一論之主也。其曰。言常而不住。稱去而不遷。雖靜而常往。雖往而常靜。兩言一會。去住一致。可與神會難以事求等。是皆相似語。未可以判其是非。但看他徵釋所以處。秪是物各性住於一世。不相往來之意。更無異說。謂世雖遷去。物各住於本世未嘗動也。自世而觀物則雖動而常靜。自物而觀世則雖靜而常動。如舟行千里而物不離舟。物靜舟動二不相離也。故其言曰。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
意謂人謂昔物不至者。以隨世遷去。如物隨舟移。故曰動而非靜。我謂昔物不至今者。以物原住昔。如物原住舟。故靜而非動。俱知昔物不至今。故曰所造未嘗異。彼見物隨昔去。我見物原在昔。故曰所見未嘗同。實則我所謂住即彼所謂去。彼所謂去即我所謂住。要之則三世遷流。物各住於一世而不動。此肇師動靜不二之旨也。而吾般若不遷之旨果如是乎。若果如是則佛不出世也。然肇公不遷雖引般若標本。其釋所以。皆自莊周夜壑負趨抽繹而出。卒以涉異焉。
問曰。彼論既違。請示不遷正義。答曰。不遷之義徧諸聖教。大意已見於前。今先示總要。後別彰義門。總則十方法界總為一大圓覺心。譬如清淨摩尼。萬象森羅去來生滅於中影現。諸愚痴者說淨摩尼實有如是去來之相(遷也) 。智者了知此去來相即是摩尼。實無一物可去來也(即不遷也) 。妙圓覺心亦復如是。聖凡依正生滅去來於中影現。
諸無明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去來之相。慧眼觀之。此去來相當體寂滅即是圓覺。實無一法可去來也。又如有人頃刻假寐夢經百年。其間少壯至老所為之事更代歷然。癡人不了。謂於夢中實有如是更代之相(遷也) 。智者了知夢想所現。終不以此為真實也(即不遷也) 。眾生亦爾。以無明故妄見諸法生滅去來。以佛眼觀。
真空冥寂實無一法可去來也。華嚴云。不可說諸劫。即是須臾頃。莫見修與短。究竟剎那法。法無去來即物不遷矣。若別說者。依諸聖教義門有三。一諸法無常義。二常住不遷義。三二俱無礙義。且初義者。一切有為緣生之法皆是無常。剎那變易非不遷也。故華嚴云。一切凡夫行。莫不速歸盡。涅槃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涅槃廣說諸法無常。皆此義也。二常住不遷義者。此中有二義。一性空故不遷。謂即上有為生滅之法。因緣所作無自性故。當體即空。無少法生無少法滅。故不遷也。般若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無生即不遷也。二者真實不遷。謂即由諸法無自性故。全體即是常住真心。如金剛王無動無壞。故不遷也。華嚴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楞嚴云。性真常中求於迷悟生死去來了無所得。起信云。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易。不可破壞。即是一心。故名真如。即斯義也。言無障礙義者。此中復有二義。謂理事無礙。事事無礙。言理事無礙者。即上遷與不遷相即無礙也。謂由不變之理能隨緣故。其不生滅性全體徧在生滅法中。如濕徧波則不遷而遷也。故華嚴云。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又經云。
如來藏與七識俱。若生若滅猶如技兒。又經云。法身流轉於五道名曰眾生。復由緣生之事無自性故。全生滅法即是不生滅理。如波即濕。則遷而不遷也。楞嚴云。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此二同時。遷與不遷無障礙也。二事事無礙者。謂由三世諸法全真心故。若時若物即同真心。含容周徧猶鏡燈然。故經云。一念普入無量劫。又云不動道場而身徧十方。又云。過去無數劫。安置未來今。未來無數劫。迴置過去世。是則不動一塵而充徧十方。不離剎那而涉入三世。一遷一切遷。
無遷無不遷。不可得而思議矣。遷不遷義理盡於是焉。此上諸義。前因後宗展轉相成。謂由諸法剎那變易故無自性。由無自性故全體即真。以即真故事理無礙。由事理無礙故能令事事如理而無礙也。此三義門徧諸聖教。皆非不化因論也。不識肇公何所據耶。如無聖言可據。則愚未敢聞命矣。或問。肇公物各性住。豈非法華世相常住耶。答曰。非也。彼言性住者。物各性住於一世。所謂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如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是以有物住於昔也。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者。
法位廼真如之異名(龍樹解大品法住法位。實相異其名) 。真如即諸法之正位。若見諸法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是妄想徧計。非見諸法之正位也。譬如餓鬼見恒河水以為流火。則不見恒河之正位也(喻出楞伽) 。如彼恒河實無有火。餓鬼見之以為流火。
若謂今物自在今。昔物自在昔。是墮一異。未有有無一異而非生滅去來者也。有無一異生滅去來妄想徧計耳。而欲同法華實相之旨。詎可得耶。然世相所以得常住者。以無性故耳。世間無性即是真如。故世間相即常住相。其猶流火無性即是恒河無變異也。故經云。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而言常無性者。有常即無也。非推之使無。非先有後無。非彼有此無也。如彼諸鬼所見流火。然此火性即水而求既不可得。離水而求亦不可得也。正見火時火無可生。或不見時亦無可滅。性本自無。非推之使無也。非先有後無也。非彼有此無也。諸法亦爾。
所謂從本以來非自非他非合非散。湛然常寂。故曰常無性也。以無性故。一一天真。一一實相。無動無壞。故得常住。若謂此物於向為有。於今為無。即先有後無。彼有此無。斷非法華無性之旨也。又以諸法無自性故。皆同一性(絕待之一) 。是謂真如。無有變易。不可破壞。是謂世間相常住也。若謂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化者。是為定法。定法即有自性矣。既有自性即乖真如。既乖真如而欲世相常住。未之有也。又常住相即寂滅相也。故經云。
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既曰寂滅。則即一切法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不可得矣。謂之昔物在昔。今物在今。可乎。謂之向有今無可乎。蓋言常寂滅者。當生即滅。即不待緣散方曰滅也。故楞伽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今日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是以物生為有也。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是以物滅為無也。以生為有是謂定有。以滅為無是為斷無。而欲同法華常寂滅旨。吾不知其可也。然法住法位之名。大品具載。龍樹菩薩以為真如異稱。近世異解師云。法住法位者。天位在上。地位在下。水性自濕。火性自燥。甘蔗性甜。黃連性苦。
乃至鵠白玄烏花黃竹翠。法法各住自位不可移易。是謂世間相常住。若如此見。得各各物狀互不相參。月得世間相耳。常住相猶未夢見在。若謂此物各住自位定不移易。不出情執妄計耳。用當法華實相之旨。是猶鬼見未忘而覔恒河之水。則徒增燄 熱耳。是則物各性住與法華實相常住。敵體相違。有以為同之者。安得不謗法華哉。嗚呼。吾非好辯也。所惡於紫。為其亂朱也。所惡於似。為其亂真也。今夫直言而非之者易曉。似言而亂之者難明。是故非謗之害細。似亂之害深。吾欲無言可乎。
右據聖言量辯竟。若更作比量者。肇公出不遷因云。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是則向有今無。廼法自相相違。因向異品上轉也。量云。向日少年是有法。決定遷滅為宗。因云。向有今無故。同喻。如前陰。前陰今不有。前陰已遷滅。少年今不有。少年亦遷滅也。其曰昔物自在昔。不從今至昔等。是亦違因。量云。昔日少年是有法。非不遷滅為宗。因云。不可留至於今故。同喻。如昨夢。昨夢不到今。昨夢已遷滅。少年不到今。少年已遷滅也。其曰往物不化是亦違因。量云。往業是有法。非不遷化為宗。因云。以能至果故。同喻。
如昨日。謂因若不化。則應常因終不至果。此以業果成無常也。又量云。往業是有法。決定至果為宗。因云。業性無常故。謂若不至果。業性應常。此以無常成業果也。是則無常業果二義相成。誰云業果常不遷乎。然肇公往業不化之說。聖教無憑。有同異見。量云。往業不化是有法。濫同常見異執為宗。因云。教理俱違故。同喻。如斷見違理者。如白首老人少壯仍在。千尺長松本種猶存。決無是理也。教違者。一切聖教皆言因滅果生故。問曰。彼說既違。請示正義。先示因緣法。量云。一切有為是有法。無常遷滅為宗。因云。因緣所作故。同喻。
如燈燄 。燈燄從緣生。燈燄 是無常。有為從緣生。有為是無常也。其不遷有二義。一云緣生之物是有法。決定不遷為宗。因云。無有自性故。同喻。如空花。空華無所有。空花不可遷。緣生性不有。緣生故不遷。
此無物可遷也。二云無性之物是有法。決定不遷為宗。因云。全體即真故。同喻。如鏡像。鏡像體即鏡。鏡像不可遷。緣生體即真。緣生即不遷。此真實不遷也。此二無礙。復有二義。一云遷與不遷是有法。相即無礙為宗。因云。理則不變隨緣。事則成相體空故。同喻。如水波。是則不遷而遷。遷而不遷也。二云念劫剎塵是有法。周徧含容為宗。因云。萬事如理故。同喻。如帝網。或問。肇公乃聖師也。所立不遷千有餘載。凡名師大匠興辭樹義每以為引證。未聞有議其非者。爾何人。乃敢妄窺先覺耶。曰。噫。澄固一業識僧耳。豈敢與先覺辯哉。直據吾佛之言以證正耳。使吾佛之言果不可異。則肇師雖聖又豈聖於吾佛哉。觀國師曰。常取信於佛。無取信於人。吾事斯語矣。
續論
註物不遷論者甚多好說。多是證龜成鱉。有師用楞嚴匿王章註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註云。童子之時膚腠潤澤(向有童顏) 。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註云。衰老之年形色枯悴(今無童顏) 。此證既合論語。其義却與肇公作敵。何則。肇公向有今無為成不遷。楞嚴向有今無為成遷變。因同宗異。敵體相違。肇公果是。楞嚴必非。楞嚴果是。
肇公必非。人師於此莫知辯。可怪也。涅槃亦然(已如前引) 。問。且如色身既有童耄彼此之異。如何成立真常。答曰。若見色異即屬無常。見色不異即真常也。所謂童顏性空不異白髮性空。張三寂滅不異李四寂滅。此言不異者同體不異。非相似不異。諸法性空體無二故。不二之體即真常也。故般若云。色清淨乃至一切智智清淨。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故。故涅槃廣說異物無常以破外道異執之常。蓋外道不見性空不二之體。妄謂異法常住。豈真常住耶。則肇公昔物住昔今物住今為不遷。與執異物常住者。為有辯焉。為無辯焉。
問。何知異物皆無常耶。答曰。據二量故。一聖言量。涅槃聖行廣說異物皆無常故。二理量。如空不異則名為常。形器異故諸皆無常。竪論異者。如今物非昔昔物非今。昔日之物在昔為有。於今為無。是則此物先有而後無也。今日之物於今為有。於昔為無。是則此物本無而今有也。時乎而有。時乎而無。故為無常。若橫論者。如此物非彼。彼物非此。謂求此物於此則有。求此物於彼則無。彼物亦爾。有處而有。有處而無。故名無常。
華嚴云。譬如河中水。湍流競奔逝。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云。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此與肇師江河競注而不流等四句之義言陳相似。求其所以能成立因。則大不侔矣。何則。脩多羅以性空無體。故雖終日流轉而實無一物可流轉者。如陽燄 之水。流即無流也。故經先標因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後出因云。眼耳鼻舌身。一切空無性。
則以性空故無流明矣。肇師以物各性住為不遷故。世雖常流而物各性住於當世。未嘗動也。如前舟載魚。後舟載笋。舟雖行去而魚笋之物各住自舟。未甞動也。故其言曰。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事各性住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麤則各住一世。細而觀之。念念各住。即前念之波住於前念不來後念。後念亦爾。是則念念常流。念念各住。故曰競注而不流也。既以有物各住一世而不滅不化。則物有定性矣。有定性則與無性之旨作敵。豈特朱紫之濫哉。
問曰。肇師物各性住。豈非華嚴各不相知之意耶。答曰。經言各各不相知者。謂不相觸也。不相為緣也。良由諸法體用皆空。以體空故。如鏡中像。妍醜不相觸也。以用空故。不相為緣。如空中華不生果也。則因不作果。果不酧因。是不相知義也。故曰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肇師云。因因而果。果不無也。因不昔滅。因有性也。物各性住。體不空也。功流常存。用不空也。華嚴鈔判為俗諦。濫同小乘。然小乘以剎那滅故前不至後。肇師以前念不滅。性住於前。不到後念。豈同小乘哉。
經云。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以此常流轉。無性緣生也。即不遷而遷。而無能轉者。緣生無性也。即遷而不遷。肇師知此。安用物各性住一世而不化者用當不遷哉。
有云。肇公物各性住。是以無性為性。若果無性為性。則向物在向其性本無。則不得謂之向有矣。向有不有是即有而無也。即不待緣散方始曰無。則不得謂之今無矣。今求向物。則曰於向為有。於今為無。是執有為有。固無為無。凡常之謂耳。何由見其無性為性耶。若果無性。無性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生滅則無去來。無去無來則不遷之致明矣。又安用膠粘古今(昔物在昔。今物在今) 。
釘定有無(向有今無) 。而固招萬世之蔽惑耶。曰天下之物莫非無性緣生。豈肇公性住獨不然哉。曰。若然。則百家異論與夫九十六種之執。何嘗有自性哉。蓋由吾人無事而生定耳。悲夫。
般若云。諸法無去來相。無動轉者。其性則如陽燄 之水。非有流相非無流相。若謂此水有流動相則妄也。若謂無流動相亦妄也。若謂此水前波住前後波住後。互有互無。豈非固空華之濃淡。實兔角之短長者耶。
物不遷正量論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