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治毗尼事義集要
問。毗尼之學。重在篤信力行。謹守五篇。人天固可保矣。其福若盡。將如之何。孰若從宗教先開眼目。道共戒生。是為急務。古云。只貴見地。不貴行履。豈不然乎。
答。毗尼之學。出世正因。戒波羅蜜。佛地方滿。豈僅人天福耶。宗教開眼。言雖相似。但欲離戒別談宗教。便是撥事求理。墮惡知見。溈山云。毗尼法席。尚未叨部。了義上乘。豈能甄別。荊谿云。用前四戒。通為觀境。以六觀之。事理相即。當知篇聚。一不可虧。世人蔑事而欲尚深理者。驗知此觀。孤虗無本。既虧觀境。觀亦無從。然則若宗若教。誠訓昭然。胡弗思也。古所謂只貴見地。不貴行履。正以有見地者。必有行履。有行履者。未必有見地耳。今以如來無上戒法。判屬人天。捨律儀而空談道共。正見已破。行履復荒。惡趣三塗。敢保有分。雖欲生人天而不可得矣。
問。末世鈍根。只宜要略。四分律藏。世尚畏其繁瑣支離。置之高閣。今此集要。援引諸家。益覺紛雜。何不直宗四分戒本。略加旁註釋疑。有何不可。
答。喜略不喜廣。自是末世通病。固守癡鈍。愈趣愈下。終無釋疑之日。今欲救其苦。必須博學反約。乃克有濟。倘直宗戒本。略加旁釋。則開遮持犯。安能洞然。樂佛法者。既難以通達。習懈怠者。仍未必留心。進退失措。有何利益。
問。念佛一門。廣大簡易。信應奉行。但能一心念佛。自然止惡防非。何須矻矻窮年學此律法。名相浩繁。已非簡易。果極聲聞。又非廣大。恐不若專宏淨土法門之妙也。
答。持戒念佛。本是一門。原非異轍。淨戒為因。淨土為果。若以持名為徑。學律為紆。既違顧命誠言。寧成念佛三昧。夫如海無涯。如寶無厭。豈不廣大。作犯止持。保任解脫。豈不簡易。故一心念佛者。雖能止惡防非。專精律學者。尤為守佛明誨。現在則紹隆僧種。臨終則上品上生。法門之妙。孰過於此。
問。如來降生西域。毗尼遮罪。皆因居士譏嫌故制然亦有隨方戒等。今此土雖不遵行。居士未必譏毀。設捨微細戒。何乖聖訓。又時丁末運。外緣不豐。內因微薄。欲纖毫無犯。演教宏宗。則佛法不能廣布。完小節而失大益。豈菩薩之本心。學一乘之真子耶。
答。如來一切知見。普為大千眾生而制戒律。六羣等亦大權示現。曲體末世眾生情態而示犯緣。正由人情懈怠。不肯輕重等護。致成末運。今欲宏宗演教。必以持戒為本。戒律精嚴。則內因湻厚。外緣自豐。白毫相中一分光明。決非誑語。若以戒為小節。便成謗法。談宗說教。皆是儱侗瞞盰。設獲外緣。總名魔業。有何益於正法哉。
問。西乾列祖。三學精通。此間地僻時遙。人罕聞見。唯唐宋來數輩宗匠。踪跡彰著。人皆景仰。然而當其水邊林下。則以三條篾。一把鋤。為清淨自活。逮其匡徒領眾。則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為真實芳規。至於揚化接人。則以一棒一喝為拈提向上。俱與律學不復相應。是以好心出家之流。由行脚入山。乃至登座披衣。所倣傚者。無非此等。今還許從上諸祖。仍是真比丘否。若非比丘。云何可紹祖位。若是比丘。云何不遵律制。又今時紹祖位者。例皆輕視律學。不識從上諸祖。亦輕視否。又今時紹祖位者。雖不遵戒。而仍為人授戒。不識從上諸祖。亦為人授戒否。
答。從上諸祖。各有三類。一者嚴淨毗尼。宏範三界。如遠公。智者。左谿。永嘉。荊谿。大梅。永明。覺範。高峰。中峰。楚石等是也。覺範非時不食。中峰冬夏一衲。具載傳記。芳軌昭然。古今如此知識。亦甚眾多。所應景仰倣傚。二者丁茲末世。勢不獲已。遵佛遺命。捨微細戒。故住靜則刀耕火種。領眾則墾土開田。然於非時食等諸戒。仍自遵行。故清規晚用藥石。不云粥飯。秪許非時漿七日藥終身藥耳。又德山托鉢。亦因視日早晚。當知不非時食。明矣。然而此等知識。則便不敢為人授戒。所以唐宋以來。禪有禪寺。講有講寺。律有律寺。初出家時。多先學律。律學有得。則以律名家。律學無得。則捨之而習講參禪。但捨微細戒。不捨重戒及性戒也。復有不能學律。徑投禪教而參學者。此即名為乘急戒緩。然亦必護根本五戒。斷無毀犯重戒之理。而決不敢自稱比丘。亦決不敢輕視律學。但自愧未能兼修。以為慚德。故至出世接人之時。或重登戒品。性遮皆淨。如六祖等。或單提向上。獨接一機。如壽昌等。
有人問壽昌云。佛制比丘。不得掘地損傷草木。今何自耕自種。自芸自穫。
答云。我輩秖是悟得佛心。堪傳祖意。指示當機。令識心性耳。若以正法格之。僅可稱鬀髮居士。何敢當比丘之名也。
又問。設令今時有能如法行持比丘事者。師將何以視之。
答云。設使果有此人。當敬如佛。待以師禮。我輩非不為也。實未能也。又紫柏大師。生平一粥一飯。別無雜食。脇不著席四十餘年。猶以未能持微細戒。故終不敢為人授沙彌戒及比丘戒。必不得已。則授五戒法耳。嗟乎。從上諸祖。敬視律學如此。豈敢輕之。若輕律者。定屬邪見。非真實宗匠也。三者大用現前。觀機利益。破他疑執。不拘恒規。如文殊菩薩。執劒逼佛。三處度夏。重勝比丘。與女同坐。令證無生。乃至寒山拾得之呵律主。歸宗南泉之斬蛇猫。並是一時不得不用之權謀。譬如良醫用砒霜以治病。大將設奇謀以除賊。偶一為之。不可以為典要。又凡訶佛罵祖。痛棒毒喝。皆是不得已而用之。所謂兵者不祥之器。非布帛菽粟比也。若用得其當。則迹似違律。實真持律。以得律之意旨故。例如末利夫人飲酒救殺。佛讚其為真持齋戒。菩薩戒本亦云。菩薩見機得殺盜等。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也。若用失其宜。將作門庭施設。譬如優孟之學叔敖。宗既非宗。律又非律。謗大般若。疑悞後學。三塗劇報。何由得免。設亦誘引愚流。向三寶中作種種福。由斯福力所持。不即墮落。終為外道魔王眷屬。非佛弟子。末世之中。多此妖邪謗惑世間。魔所攝助多得供養。往往聚眾百人千人。眷屬兒孫遍布天下。毀戒毀教。破壞如來真正法輪。愚小無知。羨彼名聲而爭倣傚。令好心出家者。皆墮其黨。求升反墜。哀哉痛心。然由仍以三寶為所緣境。故至罪報畢時。還藉佛法僧戒之力而得度脫。如從地倒。還從地起。較諸不聞三寶名者。猶勝一籌。故魔王語佛云。吾於汝末法中。令諸眷屬食汝飯。著汝衣。破壞汝法。佛言。汝但自壞。吾法不壞也。今若欲不墮三塗。徑登聖果。請必從持戒始。縱不能持。亦須讚歎。自生慚歉。若既掛名受戒。而又輕視戒法。既不精持戒法。而又為人作師授戒。既廣為人授戒。又不教人如法學戒。且言戒是小乘。不須習學。則決墮三塗。為魔眷屬。自受其苦。無人能代。終亦必皆成佛。我不敢輕之矣。
西土有雞頭摩寺。去鹿苑不遠。故大佛頂經云。我在鹿苑及於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
佛見根熟之人。發心出家。以無畏口召云。善來比丘。於我法中快修梵行。彼人即時鬚髮自落。袈裟著身。手中有鉢。威儀進止如百臘比丘。即名得比丘戒。
佛入涅槃。雙樹皆悉變白。猶如
周書有顧命一篇。乃成王將崩而遺誡康王者。顧。回視也。法王示滅。諄諄付囑。亦猶人王之顧命。故宏傳序云金河顧命也。木叉是重者。大涅槃經云。我滅度後。諸比丘依戒而住。以戒為師。遺教經云。應當珍敬波羅提木叉。即是眾等大師。若佛住世。無異此也。
二百五十戒。皆因犯緣乃結。其三篇以下。或因病等諸緣開聽。又因更起犯緣。則亦隨犯更制。如穀還賤。不聽入事之類也。
六祖名慧能。本是嶺南賣柴人。偶聞客誦金剛經。心即開悟。乃詣黃梅見五祖。密傳衣鉢。隱於獵人隊中十五年。後至廣州法性寺。值印宗法師講涅槃經。時有風吹幡動。一曰風動。一曰幡動。議論不已。祖曰。不是風動。不是幡動。仁者心動。法師異之。訊知是傳衣鉢者。乃為鬀髮。集三師七證登壇受具。然後於菩提樹下開唱大法。
五臺山。亦名五頂。亦名清涼山。澄觀國師闡華嚴法門於此。十誓者。體不損沙門之表。心不違如來之制。坐不背法界之經。性不染情礙之境。足不履尼寺之塵。脇不觸居士之榻。目不視非儀之彩。舌不味過午之餚。手不釋圓明之珠。宿不離衣鉢之側。
世尊於三界中。最為勇猛丈夫。故稱大雄。御。治也。統也。用也。易曰。乘龍御天。極。寶位也。又中也。至也。要會也。書曰。惟皇作極。御極者。處於法王尊位。用中道設化。統治大千世界也。
善逝者。如來十號之一。藏機者。眾生緣盡。則應化機息。
地獄苦重。不能發心受戒。故梵網經不列其名。或問閻羅王亦地獄道。胡得在護法位中。既為護法。寧不受戒。答。若準他處經說。則閻羅亦可屬鬼神道。又是大權示現。若準梵網。并不列之。
古人云。人生如白駒過隙耳。言其迅速。
即雲棲蓮池大師肉身塔也。護法居士以其專宏淨土。題為無量光塔。
魯字與魚字相類。易於差譌。亦如亥豕之類。及烏焉成馬之類也。滋長者。以喻佛法差悞。日甚一日。猶如魯魚不辨也。
或云震旦。或云旃丹。以日初出曜於東隅。故得名也。
按此方如法受戒。始於曇摩迦羅。及沙門曇諦。而康僧鎧。同在嘉平年間。出曇無德律雜羯磨一卷。故云肇興於鎧公耳。肇。始也。
俗姓范氏。京兆人。唐貞觀九年出家。依道成師學律。先居宏濟。後住太原。集四分僧尼戒本各一卷。僧尼羯磨各三卷。每每翻宣律師之案。致不足之意焉。非今相傳善書能飲之懷素也。彼與顏魯公同時。與今律師相去近百年。
矛以刺人。盾以自衛。昔有一人。兼鬻二器。售矛。則曰可以破堅盾。售盾。則曰可以禦利矛。故名自相矛盾。以喻五百問一書。與律藏自相反也。
語云。多岐亡羊。以喻不明律學綱宗。則異說紛紛。不能致一也。
音慨。太息也。
音衣。又音意。發語辭。又惟也。
大經一禁戒。即智論不缺戒。指初篇戒也。大經二清淨戒。即智論不破戒。指二篇戒也。大經三善戒。即智論不穿戒。指三篇以下也。大經四不缺戒。即智論不雜戒。指定共戒也。此四並是事戒。故通為所觀境也。大經五不析戒。即智論隨道戒及無著戒。此是空觀相應戒也。大經六大乘戒。即智論智所讚戒。大經七不退戒。八隨順戒。即智論自在戒。此是假觀相應戒也。大經九畢竟戒。即智論隨定戒。大經十具足波羅蜜戒。即智論具足戒。此是中觀相應戒也。並以五篇七聚為所觀境。故云篇聚一不可虧。
道宣律師住終南山。故世稱律學為南山一宗。宣師雖宗四分律藏。每每採集眾部之長。
雖未制戒之前。約世法中亦自有罪。名為性罪。如殺盜邪婬口四惡業之類也。世尊為出家人護世譏嫌。制立戒法。名為遮罪。如長衣宿食掘地損草之類也。佛制所遮。犯者得罪。故名遮罪。亦名制罪。謂從佛制邊得罪也。
菩薩戒本經云。毗尼建立遮罪。護眾生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廣。同聲聞學。何以故。聲聞自度。尚不離護他。何況菩薩。
菩薩戒本經云。又復遮罪住少利少作少方便者。菩薩不同學此戒。今按比丘二百五十戒中。但有捨墮六事。是菩薩戒所開。餘皆不妄開也。六事者。一從非親乞衣。二過受自恣與衣。三畜長鉢。四令非親里織師織衣。五畜蠶綿臥具。六受金銀。皆是為眾生故。非許自受用也。
智者大師於梵網經心地品中。獨揭十重四十八輕戒法行之。名為義疏。每戒之下。必對小乘料簡同異。
佛頂經云。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斯則名為三無漏學。又云。縱有禪定多智現前。若不斷婬。必落魔道。若不斷殺。必落神道等。
此翻為學。
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己殺。自死。鳥殘。
即十二頭陀行也。
恐即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同譯四分律者。
此言本出論語。今借用之。謂初受戒人。但可使其依律行持。未可使閱律藏。知其所從結戒之由。葢六羣比丘等。皆是大權示現。曲為末世而示犯緣。誠恐愚者不達。認為實事。將謂佛世尚爾。何況今時。則反開放恣之心矣。
或云阿輸迦。或云阿育。此云無憂。
未見翻譯。
根本煩惱有六。謂貪瞋癡慢疑五見。隨煩惱有二十。又分三類。一大隨有八。謂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中隨有二。謂無慚。無愧。小隨有十。謂忿恨惱覆誑諂慢害嫉慳。
身三支。謂殺盜婬。口四支。謂妄言。綺語。兩舌。惡罵。
菩薩戒羯磨文云。先於無上正等菩提發宏願已。當審訪求同法菩薩。請授淨戒。乃至對佛像前問言。汝是菩薩否。彼應答言是。發菩提願未。應答言已發。
十重。即梵網經十重戒也。纏者十纏。一瞋。二覆。三睡。四眠。五掉。六悔。七嫉。八慳。九無慚。十無愧也。上品者。極重煩惱也。羯磨文云。毀犯重戒。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當知說名上品纏犯。
有四邪命食。一方口食。謂干謁通使。二維口食。謂呪術卜算。三仰口食。謂仰觀星宿。四下口食。謂種植田園。又有五種邪命。一為利養故。詐現奇特異相。二自說功德。三占相吉凶為人說法。四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
一聞慧。謂至心聽法。解其言趣。二思慧。謂聞已諦思。令法入心。三修慧。謂如說修行。令得相應也。
此云惡。或云殺者。魔王之名。
即擇滅無為也。唯識論云。由簡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滅。
謂外凡內凡七賢人也。一五停心。二別相念。三總相念。為外凡。一煖位。二頂位。三忍位。四世第一位。為內凡。
謂三乘道果。
謂法律教誡。
悉達太子六年苦行之後。受牧女乳糜上供。敷吉祥草。坐畢鉢羅樹下。覩明星而成正覺。因名此樹為菩提樹。亦名樹王。
佛詣鹿苑。初為五比丘三轉四諦法輪。一示轉云。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二勸轉云。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三證轉云。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
一阿若憍陳如。阿若。此翻已知。又翻解。最初解佛法故。憍陳如。或云憍陳那。或云俱鄰。此翻火器。其先事火。從此命族。二頞
或云室利羅。或云設利羅。此翻靈骨。大論云。碎骨是生身舍利。經卷是法身舍利。
按他經俱言四河入海。東殑伽。南信度。西縛芻。北徙多。皆從阿耨達池出五字恐悞也。
一剎帝利。是王種。二婆羅門。是淨行。如此間儒流。三吠奢。亦云毗舍。即商估。四首陀。即農田為業者。
閻浮。樹名。提。洲也。洲上有此樹。故以為名。此翻勝金。西域記云。正言南贍部洲。
憲。法也。章。條也。典。常也。刑。亦法也。謂國家歷世相傳之法令制度。
轉輪王七寶之一。
胡八切。聲同瞎。車軸頭鐵也。
音逐。車轂也。
音戒。至也。
謂人道五常。輪王十善等。
一長行。二重頌。三授記。四諷頌。五無問自說。六因緣。七譬喻。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未曾有。十二論義。亦名十二分教。
即指娑婆世界也。四大部洲。共一日月。共一須彌山。名為一四天下。一千箇四天下。名小千。一千箇小千。名中千。即是百萬。一千箇中千。名大千。共有十萬萬四天下。十萬萬日月。十萬萬須彌山。總稱三千大千世界。皆釋迦佛之所治化。若以華藏世界觀之。則此大千世界。僅如極微塵耳。
一生補處菩薩之名。如今彌勒菩薩等是也。下地朢之。則與佛等。尚有極微細一品無明未盡。猶名菩薩。
具云摩得勒伽。亦云摩咀里迦。亦云摩德迦。亦名目德迦。此翻智母。以其能生智故。
已登聖位。名同生眾。未預聖流。名異生眾。湻善者。專修善法也。
中觀即龍樹宗。世稱法性宗。瑜伽即護法宗。世稱法相宗。以瑜伽師地論為宗。故名瑜伽。此翻相應也。
梵網經云。如帶持浮囊欲渡大海。謂持戒者。仗此戒力。得渡生死苦海。猶如浮囊。設使羅剎欲乞全分。或乞半分乞手掌許。乞一指許。乞微塵許。皆悉不可與之。持戒亦爾。愛見羅剎。欲令毀犯初篇乃至五篇。皆悉不可毀破。以設毀破一微塵許。氣便漸洩。不復能浮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