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部旨

清 靈耀撰2卷CBETA X0493大于一万字 4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No. 493-A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部旨科
一總題
二別文
一序分
一通序
如是
二別序
爾時
二正宗
一約發心後住降離相明金剛般若
一讚問
希有
二答釋
一印許
佛言
二領旨
唯然
三正明
一約廣略研釋明住降
一略答住降離相
一答降
諸菩
二答住
復次
二廣釋住降離相
一以果法驗明降心離相
一舉身相驗明
一明身相俱非
於意
二顯聞義俱深
一能聞人勝
白佛
二所聞義勝
何以
二舉果法驗明
如來
二約性福廣釋無住生心
一提相福較福德性
一出相福為較本
若人
二示性功生佛法
若復
二歷諸法點無住心
一歷明無住
一佛法
所謂
二四果
須陀
三佛得
於意
四莊嚴
菩薩
二結示生心
一正示
是故
二喻顯
譬如
三結相施重顯性福
一重拈相福為較本
如恒
二廣顯性功生佛法
一略持人處福勝
一人獲勝福
佛告
二處如塔廟
復次
二廣持人處福勝
一人成勝法
何況
二處如聖賢
若是
二寄聞持名義顯功德
一持名功德
一問
爾時
二答
一出名教持
一直示
佛告
二重釋
所以
二歷顯無住
如來
三結示功德
若有
二聞義功德
一正明
一聞義
一委出經義離相
一空生伸解
一幸
解以歎能聞希有
爾時
二輕
解以歎當聞希有
世尊
二如來述成
一印證
佛告
二深述
一述能聞希有
若復
二約事理釋成
一約第一理
第一
二約忍辱事
一由安忍故不驚怖
忍辱
二引往事釋忍離相
如我
二結示離相生心
一無住生心
是故
二無住行施
一正明
是故
二重釋
一約理釋疑
一標離相
如來
二示實語
如來
三明合理
如來
二約慧顯用
若菩
二功德
一標示
須菩
二正明
一生福德
一人成勝福
一較示持說福勝
一出相施為能較本
初日
二點初隨況出後位
若復
二釋明經義離相
以要
三結顯人成佛法
一正明
若有
二反顯
若樂
二處如有塔
在在
二滅罪功
一正明
須菩
二引較
我念
三結具
於後
二總結
當知
二詳住降前發心無法顯般若波羅蜜○
三流通○
○二詳住降前發心無法顯般若波羅蜜
一問
爾時
二答
一示發心平等故稱性本無
一稱性故無所度生
須菩
二平等故無能發法
所以
二歷諸法顯無歸平等衍門
一正歷諸法釋無顯平等
一歷二法
一歷果釋顯
一正明二意
一釋實無所得
於意
二釋所得平等
所得
二結顯二意
一正結
所言
二喻顯
譬如
二歷因釋顯
一離相度生因
菩薩
二無住莊嚴因
若菩
二歷三業
一歷意釋顯
一約境智釋顯
一出能照智
五眼
二融所照境
一約實無所得蕩相
須菩
二約平等常住釋明
所以
二以施福貼顯
若有
二歷身釋顯
佛可
三歷口釋顯
一無所說法
汝勿
二無能聞生
慧命
二複疎所歷釋無顯平等
一疎歷二法
一疎歷果釋顯
一正疎二意
一疎實無所得
佛得
二疎所得平等
一直示性體
復次
二稱性修證
以無
二結顯二意
一約善法結明
所言
二引施福貼顯
若三
二疎歷因釋顯
一標起
汝勿
二釋明
一釋度生
一正釋
莫作
二反釋
若有
二釋我當
一正釋
如來
二轉釋
凡夫
二疎歷三業
一超疎歷身釋顯
一直顯中實平等
可以
二雙遮有無二著
一遮著有
若以
二遮斷無
汝若
二追疎歷意約施貼顯
若菩
三疎歷口釋顯
一正約三法
一所說果人平等
若人
二所說器界平等
須菩
三所說諸見平等
佛說
二例通一切
發阿
○三流通
一結勸通流
一舉益勸通
若有
二示流通法
云何
二結益流通
佛說
金剛般若部旨科(終)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部旨上
天台比丘 靈耀 撰
○一總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般若即凡聖共有之心。而凡小迷之不顯者。由四相六塵之所染汙而不得起乎金剛大用故也。今貫之以金剛。則真空慧觀當前。不但破六凡四住。抑且蕩二乘疑執矣。凡前半卷明住降離相。一切俱非處皆是也。波羅蜜即衍門實相。元無彼此到否。秪是對凡夫全迷。二乘執著。俱未開秘藏。未見寶渚者。名為到彼耳。凡後半卷明發心平等一切俱是者是也。良由總者總于別。別者別于總。總別雖二。所詮只一。故不可離去總題。別開解釋。況此經部旨。惟在蕩疑會法。不但別文顯著。即此總題。大義了然。金剛般若。大空蕩相也。平等彼岸。會一切皆摩訶衍也。總別顯映。驪珠宛抱。若曰即三般若。亦秘密藏。名分通別。義開五重。如常所明。茲不臚列。
△二別文三。一序分二。一通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二別序。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
要顯如來全體大用究竟深智。乃假世間日用尋常衣食淺事而為發起。正如法華開為合序。觀經苦為樂序之意。不可勉作寂滅忍第一空等表法而釋。亦不用戒為定慧之基而說。葢一作法律奇特之談。即失尋常事用為序之意矣。
△二正宗大分二。一約發心後住降離相以明金剛般若。二詳住降前發心無法以顯般若波羅蜜。
○夫般若部旨。在以空慧水遍蕩執情。會八十一科皆摩訶衍。前半卷明住降脩入工夫。重在蕩執消塵。故多明一切即非。以顯金剛大用。而從便會入真空實相。故雖有是名等說。然而破正會傍。大判屬於明金剛般若。後半卷空生既解住降離相。名義翛然。却顧本因。則最初尚有一發心之法在。無明未去。則源頭未清。秘藏難開。地住難入。雖有修功。恐仍有相。未免住不得善住。降不得善降。而因果修證均不究竟平等矣。故有重問。而如來直示之曰。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慧中無自他之形相。若有一發心之法可得。即于平等體上有增有減矣。須知實相般若。
湛然常住。纖塵不立。曾無有無之名相可得。苟一言有。即有對有之無。成對待增減之法。非平等性體也。故言實無有法。發阿耨菩提心。此實無有法。不但無有。抑且無無。有無雙遣。平等斯彰。既于初因。了知性自齊平。則從因至果。皆無得。無脩。無莊嚴。無度生。一切俱無。俱會平等。故雖熾然因果脩證。莫不全性起脩。脩全在性。性脩一契。入究竟摩訶衍彼岸矣。凡文中諸法如義。無實無虗皆是佛法。是法平等。如如不動。及一切是名處。皆點衍門彼岸。從淺至深。先破後會。法應爾也。
○或曰。前半卷亦有無實無虗一切是名等說。後半卷亦有一切俱非之言。何得前半卷只屬金剛般若之蕩相。而後半卷只屬般若波羅蜜之會法耶。答。此有二意。一前後部旨各有傍正。二彰體用圓融不同歷別。葢前半卷空生乍見離相般若。而自己相心未絕。未可即會聖凡諸法以歸平等實相。宜以真空慧觀遍蕩執情。故明破明非之言多。而間露是名之說。及至最後結義中。佛方少少點出無實無虗之旨者。正一代教主意在圓也。儻空生于此即會實相。下半卷皆不必矣。其如當機只在六根淨位。只領一切俱破以蕩執情。未了一切俱是盡入衍門。
此則前半卷但屬真空蕩相明矣。由是重起入住有法之問。佛知機宜漸已通泰。堪以諸法實相之旨加于可加矣。故言雖帶于即非實無之說。而義實彰夫實相平等之旨。從此而愈入愈深。隨會因果三業。世出世間八十一科。八萬生滅等法。俱入實相摩訶衍。而波羅蜜之義全顯矣。是則兩章言稍相帶。而義實條分。各有傍正。不可混亂也。又復前有俱是雙遮之言。後存俱非夢幻之說。所以彰體用圓融不關歷別者。葢前雖破執明慧觀之用。而意不離實相之體。故有是名無實無虗之說。後雖會法顯彼岸之體。而意不外用。故亦有俱非實無之言。正破顯相須而不相離。體用各重而互相即之圓旨也。
△今初分二。一讚問。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空生忽讚希有者。因如來日用尋常不異庸人。不露絲毫圭角。而其內證慈智。迥超九界。是以希有。葢行與人同。而心與人異。如樵者在山。隱者亦在山。在山則同。所以在山則異也。若在如來。出世至今。靡不皆爾。然在空生。向來不知。而今日乍見。不覺忍俊不禁。三業踴躍。驟然而讚曰希有。只此一讚。自不同於如聾若啞。為除糞穢。默受彈訶。脫衣悲泣時矣。
○隨即釋出希有所以曰。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當知世尊自華嚴至今。時時護付。無不護付時。但可曰護付。不可曰善護善付。葢已涉言詮。故加駭動。偏而非圓故也。今則與同衣食。略不現奇。而悲心內護。實為最親切者。故名為善。如第五倫之于侄病。夜十起問視。而歸則安臥。其於子病。雖不起問視。而終夜不寐是也。又復應知希有不即是護付而不外乎護付。護付非即希有而初不離希有。如世間聖人之一貫不即忠恕而不外乎忠恕。忠恕非即一貫而初不離一貫。要之在聖人自是混全。第可曰一。曰希有。而在賢者未免分疏。即視為忠恕。護付矣。
善男子女人發阿耨菩提心應云何住降者。空生未見已前。得少為足。不願好者。今既窺見一斑。陡發大心。忻慕上乘。故曰我等已發希有之心矣。但發心之後。直欲造脩至如來護付地位。恐難頓入。必從住降工夫漸次而入。我知如來當日亦由住降發軔。方至今日善護善付。僧既求佛。宜從佛行。故問發心之後。應云何住。云何降伏耶。
△二答釋三。一印許。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當知善護善付是如來之行到。而空生之見到。二心不別。故佛垂印許。
△二領旨。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三正明分二。一約廣略研釋明住降。二寄聞持名義顯功德。初又二。一略答住降離相。二廣釋住降離相。說於般若。有廣略二門。雙被利鈍是也。一略答二。一答降。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若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二答住。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佛之所以印證空生者。因其所見不謬也。至於求至護付工夫。曰云何住降。則又局在小乘見解矣。意謂我空生已能安住偏真矣。今又應如何棄去萬緣得安住實相耶。我已視四生如桎梏而降伏四住矣。今又應如何降伏無明耶。佛知一切小乘保證已來。未堪加大。第與彈訶而已。今空生既見希有。頓發大心。堪以大空開拓小空。大智擴充小智。故直反其所問而進之曰。汝向視四生如桎梏。欲離生降心。乃小乘境界也。今既發大心。當改途易轍廣度眾生。萬是降心。而度生處必須離相。此竟將圓乘大任。一肩付與空生。使其轉教。正加者加于可加時也。
即汝向來沉空住寂執守偏真。亦小乘境界也。今既求作佛。亦不可守定故武。當廣行六度。方是安住。然行六度時。又不可著諸法相。須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則行行皆全性起修。與虗空等。此又將大乘妙行。而勉進空生。正付與財物一任出內取與也。乃如來時時欲誘小乘向大。始于今日得其機宜。故一并付予。此兩答的是般若會上付財令其轉教也。至于以身相果法重重勘騐而引進之。是使諸法融通。汰盡餘疑。皆入衍門矣。此廣略等釋中皆先降後住者。在空生向來沉空住寂。故問亦急於住理而後於降心。在如來因其發心向大。貴乎先歷事行而住理自在其中。故亦反其所問。而先降後住。非降心文略。安住文廣之謂也。
△二廣釋住降離相二。一以果法騐明降心離相二。一舉身相騐明二。一明身相俱非。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已上空生發問。如來委答。理雖明了。未知當機領與不領。故換一問頭。如探竿影草以騐試之曰。因中度生離相。果上成佛身相。為復是有是無。儻猶著身相是有。則渠行因離相之旨未全透脫。今空生如俊鷹快見鞭影即歸正路。故直答之曰。發心究竟二不別。因既離相。果何身法哉。要知空生此時已用金剛慧抉四眼之膜。故盡情呈露無相之解。此中有三層領解。不也。一層。不可以身相見。
二層。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三層也。此解若邪。佛當訶斥。此解若正。佛當讚許。佛則二俱不用。而開深其解曰。汝將謂佛身離四絕百。清淨無為。為非相乎。須知染淨聖凡一切皆非也。又汝向來但知六凡世相皆為虗妄而棄去之。豈知即二乘菩薩佛相亦皆虗妄不實耶。葢因其分見而開令圓滿。引其小空而歸于大空。在佛成道已來即循循善誘欲開小空小智。無奈機宜未可。且爾默默。今得可開之機。稱佛本懷。故即引而申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正加于可加時矣。一切虗妄諸相非相。金剛般若也。即見如來。般若波羅蜜也。須知此等顯實之言。據佛意在圓。故處處點出。而機情未熟。只領真空破蕩之功。不可於此執文害意。
△二顯聞義俱深二。一能聞人勝。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空生意謂此真空妙說。我積劫至今。方一聞見。降我已後。恐聞信無人。斯道或絕。佛謂金剛般若。人人本具。在汝乍見。以為奇特。在佛圓照。代不乏人豈惟佛世多機。即如來滅後。後五百歲。鬬諍堅固之時。猶有火裏青蓮。聞此般若能生實信。但其夙植深厚。為佛見知。非聊爾人也。一念淨信。即是金剛得用。掃盡千念萬念情塵。而獨露般若靈知之一念。正萬法歸一。識得一。則萬事畢也。此初心一念般若。與佛證窮甚深般若孱齊。故為佛悉知悉見。
△二所聞義深。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著取非法相。則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既顯此一念。則如迷方既悟。不復更迷。精金一出。更不雜鑛。諸相懸離圓明莫染。故曰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復者。不更不再之謂。豈但無凡夫四相。且無聖證法相。及觀智能空之非法相觀智不忘。如大經之闍樓衣未脫。故曰若一著非法。即為生死四相。所以法非法相。均不可著。次即引事而釋成之曰。我所說法。如對此岸人說渡河之筏一般。此筏即法非法相也。對著有者說空為筏。對著空人說實相為筏。因病發藥。病去藥除。初無定在。既渡岸已。二俱應捨。出阿含經筏喻品。
△二舉果法騐明。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佛既示般若體露。則四相法相非法相俱離。不但度生之當離而已。恐空生未領。故復舉如來度盡眾生乃證菩提。脩行既滿為生說法。以試騐之。曰如來得菩提耶。有說法耶。此有二意。一欲開深空生大智。二即會一切法摩訶衍也。空生至此心已融通。故開口答辭。便融通含畜。不如前之率爾。其曰若論如來歷劫修行。自然得果。出世已來。在在說法。但我解佛比來所說筏喻無定之義。則無定法名菩提。不過對凡夫低下。而假名無上。對眾生邪雜。而假曰正等。對迷人在夢。假名正覺。其實般若體上。無生可得。又何得有對生說佛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名尚無定。
何有實得哉。即所說之法。如對病發藥。眾生病尚叵得。又何對空說有等之定法。法既無定。何可說耶。猶恐無定之旨未明。故復釋之曰。若有所說即墮四相矣。是以皆不可取不可說。此領上無四相也。非法。即領上無法相也。非非法。即領上亦無非法相也。此一番已謹對領上所示旨趣。而猶恐俱非之義未顯。故復釋之曰。若論脩行證智。雖有淺深大小賢聖之分。其實所顯離相般若。一切皆同也。勿謂我小智小空。不同如來大空般若也。葢若有四相。非無為法。若存法相。即非無為。若有非法相。即非無為矣。略中但云離四相。今點無為般若上併無法相非法相。豈非廣前降心離相。
△二約性福廣釋無住生心三。一提相施較福德性二。一出相福為較本。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由前略答布施無住。而猶未明如何布施。如何無住福深。故重提前相福之多。以為較量無住性功之本。非福德性。即著相布施。布施。兩提大千七寶。無住。不住十界聖凡。福勝。委出人處功德。豈非廣前無住行施。
△二示性功生佛法。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於此經持說。即安住無住般若而自行化他。今云出諸佛菩提。即略答中虗空不可思量之福也。至下重較量中。并其人處廣略委出福相。
△二歷諸法點無住心二。一歷明無住四。一佛法。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所謂二字。即牒前所出諸佛菩提。即非二字。即金剛般若。
△二四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更歷四果者。四空生已脩已證之法而提問之。令渠自招無住。在空生一一言無者。正一切聖賢皆無為法之明證也。
△三佛得。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佛於然燈佛所於法無得。是舉釋迦脩證而勘問之。與前通說佛法不同。
△四莊嚴。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此舉菩薩六度萬行以顯無住。從不住六塵四果菩薩佛法以顯無住者。是佛復於無住行施章內。以圓空實智開空生小空小慧。會一切法皆摩訶衍處也。此旨不但于此正說兩章中疊明。即下持名聞義內。亦莫不會一切皆歸無住云。
△二結示生心二。一正示。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是故二字。乃結定之辭。良由無住性德當前。佛法四果如來莊嚴俱不可著。是故汝最初問應云何住。我即答汝曰諸菩薩應如是不住生心。不應住六塵萬法。而生六度萬行之心。此說乃直提初問初答之語。而結顯之也。不應住色生心。即上不應住色生布施心。乃至不應住色生萬行心。若一有所住。即生死四相之染汙心。一無所住而生萬行之心。乃金剛般若現前。一一悉皆稱性起脩。是以雖終日生心。而其心終日清淨也。又復不應住者。乃金剛寶劍直掃十界情塵也。若二乘人執之以為究竟。即沉空住寂。孤調泥洹矣。
故更進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其有所指也。葢謂六度萬行。迎賓送客。著衣喫飯等心耳。良以著衣喫飯。六度萬行。一一皆依無住般若而起妙行。故行行無非般若。所謂入理般若名為住。以無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也。即釋迦牟尼佛最初與同人法。持鉢乞食。亦深安此理。所以空生一見。即便驚嘆希有。又復無住生心。不但所生善心為般若。即一切惡無記業報等心。靡不皆然。淨名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一切法者。理則性德緣了。事則脩德三因。迷則三道流轉。悟則果中勝用。如是四重。皆依迷中實相而立。若不即性。則無厭足王。勝熱婆羅門。調達。和須密女。皆實惡法矣。所以從無住而生。雖惡亦性。苟有著而起。雖善亦邪也。
△二喻顯。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即舉非身大身而譬明之曰。若住于有。雖山王亦小。若了非身。雖毫末亦大也。若欲委簡法相。當依幽溪大師不住而生生而不住諸句。及六即明無住等釋。
△三結相施重顯性福二。一重拈相福為較本。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前但云大千寶施。今復云恒沙大千寶施者。秪是舉相施之多。益顯無住受持功勝耳。非有優劣之分也。縱使能較相施。容有多少。若夫所較性功。斷無軒輊。秪如今略持中人獲勝福處如塔廟。況出廣持則人成勝法處如聖賢。以對前略答中出無住福勝。則曰虗空不可思量。次廣釋初無住福勝。則曰出生諸佛菩提。足以見說法融通照映之妙。何可分淺深優劣之殊哉。
△二廣顯性功成佛法二。一略持人處福勝二。顯性福而必約廣略持說者。正說于般若有廣略二門。說既有二。持者亦然。又廣略中必有自持教他。即般若付財令其轉教意也。法華云。其中多少。所應取與。略為少。廣為多。自行。為取。教他。為與。受持讀誦是佛付財。為他人說。是佛令轉教。例之前後靡不咸爾。
△一人獲勝福。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二處如塔廟。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二廣持人處福勝二。一人成勝法。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最上第一希有。即金剛般若波羅蜜之褒名也。故至下問名中。佛直以金剛般若之全名答之。
△二處如聖賢。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究竟者為佛。分證者為弟子。即為。若。三字。是如聖賢。而非即聖賢也。不必依魏譯倒讀釋之。
△二寄聞持名義顯功德二。一持名功德二。一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上來約廣略詳明住降離相之旨已盡。理當問名以便流通。當何名此經者。在空生聞此經義意超脫。功用難思。似乎不可得而名名之意。況受持此說。即能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則又不可標偏名以該圓德矣。故曰當何名之。
△二答三。一出名教持二。一直示。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佛謂名者所以召實。此經既有最上第一希有等三德之實。固當即以金剛般若波羅蜜等三德之全名而名之。不可偏字矣。
△二重釋。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所以者何下。即出命名之義曰凡六百卷經。皆曰般若波羅蜜。而今特加金剛二字者何也。次即釋出加金剛二字之所以曰。良由此金剛慧劍當前不但掃淨六凡四相之著。即般若之法。亦不許著。所謂般若大火聚。四邊不可取。取之則燒。若於般若取著。亦以金剛大用而斬斷之。故曰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然後得顯無相之般若波羅蜜也。即非二字。乃金剛大用。此一答已盡加金剛二字之旨趣矣。
△二歷顯無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如來因便用上無住妙慧徧蕩聖凡一切相著。以顯金剛勝用。曰即非世界。身相。說法也。此於持名中。融通一切而歸摩訶衍之部旨也。
△三結示功德。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今但持名而已。何必功德亦勝身命布施耶。彥云。聲價千金。名之所存。即實之所存。如至尊一名。群臣莫及也。
△二聞義功德二。一正明二。一聞義二。一委出經義離相二。一空生伸解二。一幸已解以明能聞希有。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此章先明經義。次明功德。直至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是雙結。今且師資合歎所聞經義希有。聞說是經。乃言語也。深解義趣者。言下所詮之義。即金剛般若大用現前。掃盡十界情著。以歸真空離相。乃前處處所明即非是也。趣。是言外所顯之意。真空不空。一一皆歸實相彼岸。會一切皆摩訶衍。乃前處處所明是名者是也。故直歎之曰希有。希有與前不同。前是初窺如來尋常日用。莫非無住般若現前。如天王華屋一時乍見曰希有。今則宛轉問答委曲詳明。深知真空不空。法法皆實。如已覩彌勒樓閣重重。細見五步一樓十步一閣。而不暇遍言宮裏事矣。
是則前窺廣大。今悉精微。故曰希有。然而今復悲淚者。良由從得慧眼以來。未曾得聞如是之經。儻一錯過。所失彌多。故復悲淚。次歎他聞希有中得聞是經。乃聞慧。信解是思慧。受持乃修慧。三慧既足。亦當如我今日深解義趣矣。信心清淨即上義也。用金剛大用掃空一切。而真空體露。不著十界情塵為清淨。眾生心水淨。諸佛影現中。真空不空。即顯實相。如春池喻內水清珠現。鏡淨明生。諸法不生而般若生。為即生實相。當知實相無能生所生。不過開顯如來藏體。假名曰生。所謂千年常住一朝生耳。此是前所解之趣也。既空萬有。此人豈非第一般若耶。既生實相。此人豈非已到寶所彼岸之希有人耶。
△二輕已解以歎當聞希有。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意謂我等已去見思。開入大乘。即六根淨位之人。況承佛諄諄善誘。令我得開性藏。以窺究竟。不足為難。但後五百歲剛強難化之時。聖賢月沒。人根淺鈍。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但能入思修兩慧。相似見性。當知是相似即佛。即為第一希有。次即釋明第一希有之故。何以故三字。是徵問之詞。言前邊信心清淨即生實相。已分證秘藏。可曰第一。今但信解受持。不過五品六根在修之人而已。何得亦曰第一耶。下釋之曰。當知此人既能信解受持。已是思修二慧之人。時時以金剛大用現前。永離四相。獨露真空者矣。故六根淨位。實道能通。可為第一。何以故。
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乃釋明希有二字。此中何以故三字又是徵詞。曰六根淨位可與前信心清淨相同而名第一矣。其如此人但在脩慧。未得分證實相。何得名曰希有耶。故即釋之曰。但恐人心不空耳。既能空諸所有。即是真空不空。不空即實相。所謂鏡淨明生。淨極光通。不真何待。故此人即名到實相彼岸之相似諸佛為希有也。又復應知。離一切諸相處。即前深解之義。即名諸佛處。即前深領之趣。皆詳明住降離相中宗旨。今空生于所聞義內結要出之。非離前文別說他法也。空生既自解此法。即以此法歎擬後人。在文宛爾。學者知之。
△二如來述成二。一印證。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雙言如是者。以空生歎聞經之人雖有證脩差別。至于均得第一希有功德。殊非謬濫。故雙印之。
△二深述二。一述能聞希有。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此即反其領歎之詞而述成之。曰須菩提。爾何求全于人如是之深也。必欲其信心清淨即生實相。及信解受持。而後許其為第一希有耶。須知有人得聞如來所說以金剛慧遍掃十界情著。即顯實相希有之旨。能安忍領解而不驚怖。即是五品初心。能一念隨順之人矣。故卒聞一切俱空佛法亦空。而不驚。向來倚第一般若為導六度萬行之主。今亦非去。而不怖。向倚般若為歸趣之處。今亦空去而不畏。蓋已了知吾人心體。一真未迷之前。無般若之名相。究竟極果之後。又何般若之主導哉。故聞此真空蕩相之旨。而能安忍不驚怖也。當知此人已能圓伏五住。觀行如佛。如法華經隨喜品中歎其功德難思。與佛比次。故云甚為希有。言一甚字。即發心究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也。如來既深許五品初心但不驚怖。即為希有。於理難信。故雙約事理以釋明之。
△二約事理釋成二。一約第一理。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何以故三字是徵詞。此人云何不驚怖即希有耶。釋曰般若乃萬行六度之主。今金剛大用當前。并第一般若之相不許著。若著般若。亦同四相。故掃除之曰。即非第一波羅蜜。凡夫小乘聞如此說。未有不驚疑怖畏者。今圓人已深合真空實相。隨順歡喜。故不驚怖。真空之下。即實相常住。復能安住不動。是觀行如佛。與佛同心。故許之曰甚為希有也。
△二約忍辱事二。一由安忍故不驚怖。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
聞深理而不驚。良由已得伏順二忍。忍成于己。故寵辱不驚。逆順俱安。天龍恭敬。不以為喜。惡王割截。無有瞋恨。十乘止觀中。能安忍則不退轉皆是也。今聞境智俱空。在不忍者。必多驚疑怖畏。此人已能圓伏忍成。故不驚怖。法華云。菩薩住忍辱地。柔和善順。而不卒暴。心亦不驚是已。此一句乃釋忍成不驚者。甚為希有義也。蓋忍辱之人一有我為能忍。彼為能辱之念。即墮四相。不得為究竟彼岸之希有忍矣。今此人深安辱境。而人我俱忘。四相俱掃。故曰即非。既即非之後。一一成究竟實忍。豈非希有耶。
△二引往事釋忍離相。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何以故。又是徵起之詞。難曰人能安忍至理。故不驚怖。今如來復曰即非忍辱。則并能忍亦空。有何證成而知行忍者無人我相耶。即舉如來已脩已騐之事。而證成行忍並無四相。蓋平時可以虗假。至于生死大難跟前。不可絲毫勉強。故曰我於爾時無有四相也。何以故者又問。般若可無四相。至于忍辱。因有我能忍。彼為所忍。故成此行。是則即有四相何咎。答。若有我相人相。即生死非相矣。何以故三字。又是徵訶。何以證知如來行忍之時了無四相耶。即釋明曰。我方節節支解時。若少有我相等四即生瞋恨矣。良由人我俱忘。故瞋恨不生。支節完復耳。
以由行忍離相。故逆順俱安。惡境不生瞋恨。好境不生喜著。聞深不生驚怖耳。又復四相遠離。故曰即非忍辱。乃般若真空現前也。法法皆是。故曰是名忍辱。乃真空不空到實相彼岸也。故許此初隨不驚之人即為希有。此章許多何以故。乃經中血脈聯絡處。字字俱要著落。經旨方現。
△二結示離相生心二。前廣釋中初歷顯無住已。然後結無住以示生心。今出經義內。先委明離相已。然後結離相以示生心。而生心處仍曰無住者。須知離相即無住。無住即離相。可得互舉而復互顯之也。一無住生心。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
是故二字。乃結攝之詞。良由無住之旨。雖般若深理猶不可著。即忍辱相待之行。亦離四相。是故我先答汝曰。無住菩薩即發心。亦應離一切相。及不應住色等生心布施也。
△二無住行施二。一正明。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此乃結前廣略住降中無住之旨。以點明經義也。但前無離相發心之語。今佛直欲顯無住之旨究竟。故并其住降前發心無相而和盤托出。其如空生雖聞此語。未深領解。故有下邊菩薩既有發心。則云何應住云何降伏之問。若於此了知最初發心無法之旨。下半卷問答均可已矣。生心。所該甚廣。六度萬行善惡等心皆是也。而今別提出無住布施之一端者。以由如來最初略答時。即有應無所住行于布施之語。故今結出。況布施為六度之首。若此度詳明無住之旨。餘者皆可比知矣。
△二釋疑。一約理釋疑三。一標離相。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菩薩行施時人我未忘。與眾生結怨愛之緣。互為子孫父母冤家債主纏結無已。焉得離脫輪迴生死耶。若菩薩雖熾行六度而四相俱空。則一一咸歸無相般若。成究竟彼岸之行。乃大利益一切眾生。不可謂不住行施。無益于六道也。所以如來教人行施決不可住相者。良由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即所施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如翳眼空華。妄有能所起滅耳。若在如來以金剛慧眼觀晴明空。于中欲求能施所施了不可得。故曰非相非生。
△二示實語。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前云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又云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母乃空有矛盾。二三其說乎。釋曰。如來是真語實語。決不詿誤后人。況佛所說法。必契理契機。佛證三諦。說必依之。真語如語乃稱真諦即空而說也。實語稱中道實相而說也。是為遮則法爾空中。若佛依俗諦門頭教化一切。亦無不當于二理。故曰不誑不異。
△三明合理。
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良由此法無實。故如來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良由此法無虗。故如來說利益一切眾生。是則如來所說。莫非稱理。皆真語實語。非誑惑于人也。
△二約慧顯用。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我之所以教諸菩薩不住生心者。以由菩薩之心苟住於法而生。不惟惡心不好。即布施之心亦如人之入闇。長夜漫漫。永無所見。若得金剛無住之大用而離相行施。則諸相俱空。般若炳現。滿目河山莫非實相。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矣。須知入闇之人。如大富盲兒。本有家珍。反為困苦。雖般若本智。彼岸實境。一著世相均為無明。日日奔取。隨業受報。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故一無所見。若不住法如人有目等者。日即本有大光明藏之般若。種種色即諸法實相之彼岸。以得金剛大用。掃淨相著。故得如智如境。一一照明。又復應知。即今日。目色三。一一顯了。並無所增。當其住暗。亦無所減。只在當人迷悟背向之間。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于三德中。枉受輪迴。如演若迷頭。得失無改。而自生忻戚。為可憐愍。
○試觀佛於最初對答。且爾汲引凡心。遠離相著重在金剛蕩相之用。今則機宜稍深。堪開全德。方示無實無虗之中道。徧開三德三因之全體。在暗不增。處明不減。金剛般若波羅蜜之秘藏。和盤托出。更無剩法。即可結益。以勸流通矣。
△二功德三。一標示。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上邊結攝經義。既即廣略中義。則今結顯功德。亦不離前。但在前散漫多端。今則結成兩章。義彌顯了。又此功德。即廣前十方虗空不可思量。及廣略持說人處福勝之義也。
△二正明二。一生善德二。一人成勝福三。一較示持說福勝二。
○此章大意。結出般若部旨。以顯教相利益也。夫般若帶通別二。正說圓教。故曰為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人能荷擔無上正覺。及滅罪中當得菩提等益。皆由一代教主意唯圓。不詮凡小故也。是以因反釋而復揀去三藏小乘。
△一出相施為能較本。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
△二點初隨況出後位。
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信心不逆。即重指如來述成中不驚不怖之人。以況出受持演說五品深信之功德。
△二釋明經義離相。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大乘。即經中離相無住。處處明即非二字。皆通無生門及別教初空觀也。最上乘。即經中無實無虗。日光明照。處處是名二字。乃純圓法也。問如來往往教人植福感報。因必有果。皆可詮量纖毫不爽。何故今日。持說之福佛叵思量。答。阿含等經。因果分明可思可說者。但為小乘人天說耳。今之般若。乃為大乘通別兩種人說。正為最上純圓人說。故不可思量。若必欲出其五品功德。當知是人即為荷擔菩提之觀行相似佛矣。葢五品六根已相似得百界分身化度眾生之任。故曰即為荷擔菩提也。
△三結顯人成佛法二。一正明。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反顯。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二處如有塔。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遶。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二滅罪功二。一正明。
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金剛利用當前。不但能破四相六塵之惑障。又能破二種生死之業障報障也。
△二引較。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二結具。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
△二總結。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部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