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指掌疏

清 通理述10卷CBETA X0308大于一万字 86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No. 308-A 續夢始末
余先註法華指掌。肇始於雍正二年甲辰。脫槀於乾隆十一年丙寅。及欲就梓。苦力有未充不果。後於辛未冬。荷蒙和碩莊親王奏放香界寺住持。閱明年。有徧空元等由岫雲來參。請為過講楞嚴正脈。初講十門。即嫌其駮辨太甚。且前後次第。與清涼大有徑庭。不合賢宗家法。至題中繁言亂心。如洪闊等八義之類。亦私意之所不取。因不揣鄙陋。輙為籤釋。學眾喜其易明。請製新疏。於是研精竭思。三越寒暑。草本雖創。未及再修。又蒙莊親王。舉授僧錄司副印。兼經呪館供職。嗣是協辦印務。對讀呪經。仍復募梓前疏。遂於是經新疏。無遑問矣。癸未夏。
館事少停。避暑山菴。即今三山庵也。舊名家庵。歲久傾圮。不蔽風雨。拓其基而新之。易以今名。督工之餘。為興懷二子。過講是經。重訂新疏。甫一過又為二子。過講金剛般若。知無著菩薩。昔於覩史多天。慈氏尊處。親授八十行偈。於是有新眼疏經偈合釋之作。稿成之日。適萬壽戒壇寺。度博彚公過訪。力任刊行。紀其事在乾隆三十年也。三十一年丙戌。正印秀翁逝世。又蒙莊親王。
陞授僧錄司正印。未幾才不勝任。致干舊疾。四支不仁。難以任事。無何乞假還山。靜心調養。丁亥疾稍可。戊子取草本練覆。聊可自信。擬將募梓旋蒙總管僧道錄司皇六子。諭令銷假復印。兼奏放拈華寺住持。嗣是留興子在山庵謄清。偕懷子隨拈華校字。陸續募資。料理壽棗。庚寅奉旨照例於圓明園佛樓行走。三十六年辛卯。恭逢皇太后萬壽盛典賜紫於皇壇供事。自惟理以貧子出家。何當際斯隆恩。深生愧慚。無能仰報。訖今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刊刻工竣。辭印潛修。祝延聖壽答報國恩。了此餘年。實所願也。余先於法華指掌編敘始末有云。二十餘年。
自視若夢期也。住此住彼。迴想若夢中人也。幾踰四十萬言。皆夢中寱語。其間或逆或順。皆夢中境界。即今編序始末。依然夢中說夢。然既云夢中說夢。則是一夢猶未醒耳。今又以二十餘年之工。製斯楞嚴新疏。豈不是一夢未醒。又續一夢也。且思如來說法四十九年。尚不曾道著一字。況是經是疏。不足六十萬言。又豈能道著一字乎。伏望後之讀是經閱是疏者。幸勿於中說是說非。又作實法會也。
旹乾隆四十一年歲次丙申僧自恣日
賜紫沙門賢宗後學通理謹識
閱疏凡例
是經流傳震旦。疏記論解甚夥。採金集玉。誠讓會
解。辨脈尋源。無偕交光。今為接引初機。漸入堂奧。
異彼舊說。恐駭新聞。宜強周覽。勿輕間然。
是疏自名指掌。取其明而且易。不避訓詁。或涉繁
蔓。智果超方。以任捨繁從要。立尚扶壁。且須由粗
入微。勿嫌摘葉尋枝。莫便掛一漏十。
通理
資愧學知。智無兼人。未能徧扣高明。博覽古
著。疏中一言一句。多自胸襟流出。不善他文。未敢
輙入。非有揀棄。勿強是非。
全經脈絡。有綱有目。目中復有綱目。如世祖父子
孫。展轉相生。曾無少紊。若綱之與綱。目之與目。則
如兄弟相次。先後適宜。依此分科。自有層次。楞嚴
正脈。頗得此訣。今疏倣之。但交師分析過甚。多於
應續反斷。初學不察。致義失貫。今疏別之。
是疏為避繁分。間有一科之中。含攝三二意者。若
不眉目。莫決斷連。因於本文用○斷之。至疏中各
標其意。如起首則曰初某意。釋竟又曰某某下某
意等。庶不至繁分而節旨判然。
古疏隨文科目。多不俱提。如一科分三。但標初科。
即復曲分。或入文。殊令初學艱於檢對。今遵彌陀
疏鈔科式。分
俱標。標
取次會文。疏訖仍結某
某科竟。若相鄰甚近者則不復結。為便觀覽。不至
翻前揭後。
楞嚴正脈。交師用甲乙等字以別科目層次。伯亭
老人。亦多承用。今疏全標科目。且疏竟仍結。前後
次第。顯然可見。故不更置甲乙等字。
一音圓被。異解各呈。杵臼繩箕。共說象身之似。鵠
雪貝稻。孰明乳色之真。因枝尋本。各選其由。入道
從緣。不一而足。勿謂本疏多事。有礙此經廣傳。
古德著疏。間有與私意相符者。亦微有採掇。若全
用其語。則標以名字。如言正脈云等。若少有更換。
則標唯義取。如言正脈義云等。蓋不敢掩古之善
也。
金鍮並列。玉石互陳。具眼者自能辨識。不在抑揚。
按正脈立義雖精。駮古太甚。致令後學。一味在是
非裏卜度。不知向關節處跟尋。迷本昧源。其失非
細。故今疏惟竊取其義。而執戈欲鬬之詞槩不敢
用。又正脈於難處過詳。於易處過略。唯逗利智。不
接鈍根。今疏於難處不過指授分明。於易處亦必
略用敷演。為令三根俱被。利鈍咸宜。
楞嚴經指掌疏卷一
京都拈華寺賢宗後學達天通理敬述
嗣法門人(興宗祖旺謄清懷仁祖毓較字)
第九總釋名題者。謂名者實之賓。題者經之綱。一經大義。萃在名題。故言總釋。謂總釋一經大義於名題中也。又名謂能譯人名。題謂所譯經題。而言總釋者。謂人名經題以總釋之也。即分為二。
一經題二譯人。
初。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一
釋此經題。略作五義。一先會五名。二正釋現題。三略備古法。四重申西名。五附釋卷次。
初。
按經中佛自所說。有五種題名。一曰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正脈云。境智為名。謂大等是境。十方下屬智)二曰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
(正脈云。機益為名。謂阿難性尼為機。得菩提等是益)三曰如來密因。修證了義。(正脈云。性修為名。以如來密因屬性具。修證了義屬修得)四曰大方廣妙蓮華王。
十方佛母陀羅尼呪。(正脈云。要妙為名。蓋上七字為顯為最妙。下八字為密為最要)五曰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
(正脈云。因果為名。以菩薩萬行為因。首楞嚴即果也)今此題者。於五名中略取十九字。擇要該廣。次第攝經。乃結集者善巧所成。
二正釋現題四。一指法宗體。即大之一字也。所言大者。即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稱為大。在華嚴即一真法界。而一真法界。該四法界。統攝乎因因果果。無量妙門。無邊妙義。不其大乎。諸經或目為實相。或目為佛性。或目為圓覺。或目為真如等。其實皆一心也。在本經即如來藏心。而如來藏心。非一切法。一切法莫能收攝。即一切法。一切法莫能逃遁。離即離非。是即非即。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得已強名為大。非對小言大。以對小言大。則大有分限。非真大故。亦非先小後大。以先小後大。則大有始終。非本大故。是知此大。十方無盡。三際莫窮。在迷為如來密因。在悟為修證了義。在因為菩薩萬行。在果為首楞嚴王。一經要妙。不出此宗。十界紐樞。無踰茲體。以之冠首。良有以焉。
二顯法勝妙。即佛頂二字。所言佛頂者。即肉髻相上無見頂也。肉髻相。為三十二相之一。在青螺紺髮正中。如春山吐日。而頂不可見。如佛初降生。嵐毗尼林神。為佛乳母。捧持諦觀。不見其頂。又佛成道後。遊波羅奈。東方應持菩薩。欲窮佛頂。上歷沙界。終不能見。乃八十隨好之一。無見頂好也。用斯顯法者。略有二義。一佛頂最勝無上。顯此法最勝。依之修習。直趣無上菩提故。二佛頂最妙無見。顯此法至妙。唯佛究盡。一切所不能了故。又上但顯大。此復顯其勝妙。蓋直指法體為大為佛頂耳。又佛頂亦可作喻。但不如直指之為親也。
三別出義相曲分四。
一正因密熏。即如來密因句也。如來者。十號之一。倣同先德號。釋有二義。一隨相釋。謂佛佛道同。後佛出世。宛同先佛再來。故名如來。二入理釋。隨教淺深。難盡多種。今據終實。謂如為本覺。來為始覺。始覺究竟。即同本故。亦倣同先德義也。對下菩薩。即是果人。乃諸菩薩道後之號。密因者。即正因佛性。眾生等有。迷而不知。雖迷而不知。由內熏力故。遇緣信發。究竟可以成佛。正以可成佛故。名如來因。在迷不知故。復名為密。又因稱如來。復名為密者。為遣兩種人過。一如來二字。遣小教二乘。抱迷絕分之過。以彼不達即心即佛。自甘絕分。
一向沈空。今聞因即如來。頓然夢覺醉醒。迴小向大。成佛有分。二密之一字。遣圓教狂慧廢置進修之過。以彼纔信自心。便謂是佛。一向廢修。今聞但是密具。自知非是已成。從性起修。冀果方能。然此即是二根本中真本。所謂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至文中十番顯見。且從眼根指出。以一例五。六根皆具。若擴而充之。不唯近具根中。實為遠該萬法。迨後會四科。融七大。明生續之因。示圓融之故。全彰三藏。不離一心。如來密因之旨。顯發無餘蘊矣。經文首從請定。至四卷前半。身意輕安。得未曾有。如來重重開示。令修奢摩。當機方以信順。四分中開示奢摩成信分。義齊於此。
二了因顯發。即修證了義句也。因信起觀曰修。蓋即以觀行為修。非歷事造修也。由行成解曰證。蓋即以解悟為證。非歷位取證也。良以圓頓行人。信時即兼解悟。解時已有證入。故前分末即許阿難等心悟實相。而此段即云修證了義。其實前方是信。此方是解。蓋以行布不礙圓融。取勝為言。然謂之了義者。有二義。一者了悟前義。二者了無餘義。了悟前義者。由前段當機信順。雖知有如來密因。猶未能現量體悟。故自喻云。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
(請觀門。求悟入也)如是如來為之分門以定二義。驗證以釋二疑。綰巾以示倫次。冥授以選本根。蓋即令其以耳門三昧。修習證入。了悟前段。如來密因義也。了無餘義者。謂耳根圓通。超二十四聖而獨妙。依此修證。則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了無餘義可修可證。至下菩薩萬行。亦不過圓融中略示行布之義。經文義分兩段。首從四卷後半。請華屋之門。至六卷中十恒沙眾。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等。為開示理觀。次從六卷後半請安立道場。至七卷中頂光說呪。顯示利益。兩眾願護等。為開示事儀。總為令修三摩。四分中開示三摩成解分。義齊於此。
三緣因助修。即諸菩薩萬行句也。菩薩略梵語。具云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釋有三義。一約自利。謂覺雖分證。尚有情識故。二約利他。謂覺彼有情。令他同己故。三約兩利。謂上求大覺。下化有情故。對上如來。即是因人。乃如來道前之號。而言諸者。通指禪那中分證諸聖。五十五位之數。歷位所修。行應無量。如十信全根力而植佛種。十住生佛家而成佛子。十行廣六度而行佛事。十迴向迴佛事而向佛心。四加行泯心佛而滅數量。十地契真如而覆涅槃。等覺齊佛際而破生相。一具一切。主伴重重。緣起無礙。猶如帝網。今言萬明多。非局定數也。
準前釋了義云。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了無餘義。可修可證。今又言萬行者。良以行布既不礙於圓融。圓融又何嫌於行布。前為推重初心。解時即言證入。令知理由頓悟。此為對治狂慧。悟後仍分階差。令知事必漸修。但悟後之修。無勞肯綮。如彼鵬飛萬里。培風於未徙之先。龍驟千江。奮力在將行之際。是知圓頓行人。功業惟在初心。乾慧以後。即屬任運流入。故後識陰文云。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於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覺圓明入於如來妙莊嚴海。然既曰超入。自非蟻山蠖樹可比。
(蟻子登山。尺蠖上樹。皆用力難到者)經文自七卷後半。阿難請位。至八卷結示五名。中間歷談位行。皆為令修禪那。四分中開示禪那成行分。義齊於此。
四妙果究證。即首楞嚴三字也。梵語首楞嚴。涅槃經佛自釋云。首楞者。名一切事畢竟。嚴者名堅。一切畢竟而得堅固。名首楞嚴。古德依此。遂明其為徹法底源。不動不壞。據古德意。言一切事畢竟者。即是窮徹諸法根底本源。如法華究竟諸法實相之義。或有翻為健相三昧者。亦以能究竟諸法實相故也。而得堅固者。謂事到畢竟。即性常住。故即明其為不動不壞。以既能窮徹諸法根底本源。法法無非實相。求於去來生滅了不可得。有何動壞。如法華所謂世間相常住是也。承上即是歷前諸位。修練治習。至斯乃窮徹諸法。根底本源。不動不壞。證一切智。
而成常住果矣。若以本經現文釋之。與上稍異。謂凡一切事畢竟堅固。即名首楞嚴。故古德亦有直翻為究竟堅固者。良以如來密因。久淪七趣。修證了義。動招五魔。菩薩萬行。多緣理障。由是如來精研七趣。而明其原無。詳辨五魔。而教以預識。重明五陰。而示以漸修。知此則七趣不淪。五魔不擾。理障不蔽。奢摩三摩禪那始終不壞。故直目之曰究竟堅固。所謂首楞嚴是也。是知首楞嚴義。通乎前之三分。以從前三離障得名。故初卷中阿難所請者。乃妙奢摩他。三摩禪那。而如來所許者。乃首楞嚴王。經文自八卷半請談七趣。至正宗分盡。無非令其成就乎此。四分中當開示楞嚴成證分也。已上別出義相竟。
四結示詮體。即經之一字也。華梵名義。略見於藏乘分攝門中。雜心論出五義。一涌泉。義味無盡故。二出生。出生諸法故。三顯示。顯示教理故。四繩墨。辨析邪正故。五結鬘。結成文相故。佛地論有二義。一貫穿。謂貫穿所說法義。二攝持。謂攝持所化眾生。此方訓釋有四義。一常。三世不易故。二法。十方同遵故。昭明太子意也。三徑。修行徑路故。四典。攝生定典故。隱士劉虬意也。此屬能詮。以大佛頂等是所詮故。通收聲名句文。故為體也。已上正釋現題竟。
三略備古法二。
一立題法。謂諸經立題。人法喻單複具足。例有七種。一單人。如淨名。二單法。如涅槃。三單喻。如寶積。四法喻複。如妙法蓮華。五人法複。如勝天王般若。六人喻複。如佛說梵網。七具足三。如大方廣佛華嚴。今例華嚴。謂佛頂亦可作喻。如來菩薩為人。餘皆是法。然既法喻合明。足顯幽深。況是如來菩薩境界。自非權小諸經可比。
二釋題法。正脈云。古式有二。一作對釋。二離合釋。今作對有五。一法喻對。謂大字是法。佛頂是喻。二體用對。謂大佛頂是體。如來密因等是用。以有生信發解成行致果等用故。三性修對。謂如來密因屬性。修證了義屬修。四因果對。謂萬行是因。楞嚴為果。亦動靜對。可知。五通別對。謂經是通題。以修多羅藏。皆名經故。上屬別題。以大佛頂等。非餘經故。又諸經通五人說。故名為通。大佛頂等。局在佛說。故名為別。
離合亦五。一大字是法。約理故勝。佛頂是喻。約相故劣。佛頂上加之字。依主釋也。二如來密因屬性。修證了義屬修。兩別雙舉相違釋也。下二句因果相違可知。三萬字是數。行字是體。萬下加即字。體挾數量帶數釋也。四經字是體。如來密因等是用。經上加即字。體持業用持業釋也。五大佛頂等是經之所有。經上加非字。分取他名有財釋也。隣近一釋。文不明顯。必欲作者。應云。大佛頂等是修多羅藏。故稱為經。即居近隣強隣近釋也。正脈云。此不廢古釋。略備參考。餘不悉。
四重申西名。謂此經。亦名中印土那爛陀大道場經。於灌頂部錄出別行。釋曰此別行題目也。印土即是天竺。於下譯人中釋。那爛陀。此云施無厭。西域記云。此伽藍南。菴沒羅林有池。其龍名那爛陀。據此乃是以龍名池。依池名伽藍。以其近彼池故。佛滅度後。六帝緝興。園林紺宇。都建一門。主客萬僧。住持高俊。印土名藍。無過此者。故以大道場稱之。經依道場。故即以道場名經。灌頂部者。彼經五部之一。此一部中。仍該多經。今此經者。乃於中錄出。各別行持。尤見其為至精至要法也。
五附釋卷次。卷者。對舒而言。謂舒之以便誦持。卷之以便供奉也。又古經書。多以軸為卷。今易制未易其名耳。第謂次第。一者數之始也。此經文有十卷。以次第論。此卷為始。故云第一。(後卷次例知)經題竟。二譯人四。
一主譯人。二譯語人。三證譯人。四筆受人。
初。
唐中天竺沙門般剌密諦譯
首言唐者。紀譯經時也。按譯經圖記。此經翻譯在則天罷政。中宗嗣位。神龍元年時故。中天竺。標譯人處也。灌頂云。天竺。或云乾竺乾豆身毒印度等。皆梵音輕重耳。此云月。以其有聖賢繼軌。導凡御物。如月照臨故。又以此大國。形諸小國。如星中月故。或云三垂大海。北背雪山。北廣南狹。如半月形故。地當閻浮中心。周九萬餘里。東西南北及中皆名天竺。譯主乃中天竺人也。
沙門者。釋子通稱。此云勤息。謂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故。般剌密諦者。譯主別名。此云極量。謂自行化他。皆極盡其量故。或云到彼岸。或云成辦究竟。皆極盡其量之義。末言譯者。紀譯經之事也。譯謂翻易。謂翻易西梵之語。而為東華語故。正脈云。特科為主譯者。以此經未來。盛名先至。天台西向拜求。一十八年。竟未諧願。彼國禁為國寶。師潛匿航海賷來。於唐中宗初年。達廣州。適遇房相。請於制止寺譯成。速回以解責邊之難。
(國王因師潛過。罪責守邊官吏故也)夫大師冒禁艱苦。志益此方。且具通方智辯。總統譯場。雖功成身退。而名不可泯。故首標主譯。以重元勳也。
二譯語人。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烏萇。奘傳名烏仗那。唐言苑。阿輸迦王之苑囿也。舊曰烏場。或烏茶。在北天竺境。彌伽釋迦。此云能降伏。以於內外魔怨。皆能降故。譯語即是翻音言。西梵語字。與此全殊。若觀梵本。非唯不知其語。兼亦不識其字。須先隨其梵音。以此方之字易之。名為翻字。翻字之後。方可讀之。然同於呪語。却須兼通兩國言音者。變梵語為華言。名為翻音。今云譯語是也。亦云度語。謂酌度兩國言音。務使彼此相當定言詞成章句故。不先列翻字人者。以私譯不備員。亦此師代之耳。
三證譯人。
羅浮山南樓寺沙門懷廸證譯
摸象云。古本並有第三羅浮沙門懷廸證譯一行。不知今本何以不載。後刻經者。宜增入之。灌頂云。廸師循州人。因住羅浮山南樓寺。故山寺俱稱。令遠近皆知故。廸者進也。循也。沙門名懷廸者。取其常懷精進。循道而行之意。證譯者。謂於翻字翻音二中。總為參詳較正。以師久習經論。備諳五梵。故於譯場之中。獨充此職。然前二師。身生西國。語精梵言。雖亦兼美唐文。乍來恐未盡善。經師參詳較正。不唯不謬佛意。兼亦善合機心。佛法流通。厥功非細。願諸後賢。各思報本。
四筆受人。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筆受
菩薩戒。大乘戒也。梵網經云。欲受國王位時。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一切鬼神救護王身。百官之身。房相遵此受此。以菩薩為兄。以佛為父。故自以弟子稱之。此法銜也。次下明世職。前者先也。以下官名。皆其先任舊職故。正議史稱正諫。言官之名。大夫者。大正風化。扶樹人才。有維持世道之任。舉薦賢能之責也。同者兼同協理之義。中書門下。二俱內省。左右相府之名。中書省。多掌王言。門下省。多出政事。融乃權兼兩省。故並書之。平章者。書曰平章百姓。平均也。章顯也。謂均理政務。章顯法度也。事即政務法度之事。不言現職者。
為諱被謫事故。清河地名。房相之梓里也。房相名融。其子名琯。父子俱相。而融事略出琯之傳文。筆受者。謂前三師已成草本。房相受之。秉筆潤色。務使文質相當。雅俗兼利。故正脈以潤文科之。夫如來滅度。佛法付囑王臣。因緣會遇。遭際各殊。詳融事。為相於武后末年。被謫於中宗元年。纔至廣州。便遇斯典。請譯筆受。成此莫大功德。以世情觀之。似可悲。以佛法觀之。則慶甚矣。總釋名題竟。
第十別解文義者。謂文分十卷。義派干差。若不解千差之義。難以銷十卷之文。空說名題。徒誦詞句。信解無以。行果安成。為此別解。不避煩分。然道安雄判。既雅合於親光。而指掌新疏。亦承用乎三分。一敘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初二。
一六成證信敘。二二緣發起敘。
(六成者。六種成就。謂信聞時主處眾也。六種闕一。大教不興。故云成就。言證信者。謂標記主伴。指說時方。證法有所授。令人生信故)二。
一總標五成。二別列聽眾。
初。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室羅筏城祇桓精舍。
如是者。信成就。為順此義。作信順之詞。以信者言如是。不信者則言不如是故。此隨相釋也。又一切事究竟堅固名如。離生滅去來等見名是。此入理釋也。又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名如。不誑不妄名是。此據文釋也。又如佛所說。無有不是。亦信順義。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故為第一。若對下文。應作指法之詞。即指者一部經說。
我聞者。聞成就。亦結集者自述法有所授故。夫聖人無我。而云我聞者。蓋是隨世假我。亦法身真我。揀非妄我。及於邪我。聞謂親聞。非私淑讀古者可比。下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故為第二。若連上為句。應云如是一經。我從佛聞。
一時者。時成就。不紀年月。但云一時者。以如來說法。處無定方。滅後結集。傳通異域。約東西正建不同。約上下延促不等。彼此差互。難以考稽。故總言之。蓋取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為一時也。古德云。欲識佛性義。當觀時節因緣。時節若至。其理自彰。故為第三。若對上句。應是追憶昔聞。漫言彼一時也。
佛者主成就。梵語佛陀。此云覺者。十種通號之一。覺有三義。一自覺。揀凡夫。二覺他。揀二乘。三覺滿。揀菩薩。者字訓人。通指能覺人說。若就今經。別指釋迦。以楞嚴會主。非餘佛故。法華云。唯有如來。我等所歸。故為第四。
在室下處成就。室羅筏。具云室羅筏悉底。舊云舍衛。或云舍婆提。此翻豐德。或翻聞物。謂國豐四德。(財寶五欲多聞解脫)為物所聞故。祇桓精舍。在室羅近境。祇即祇陀。亦云逝多。匿王太子也。此翻戰勝。以太子生時。匿王凱旋故名桓林也。是其所施故。精舍給孤園也。園中置舍。最極精奇。捨園從舍稱故。原園林俱屬太子。給孤長者。買園建舍。請佛說法。不辭布金之費。遂感太子并林施之。君尊臣卑。故桓先舍次。諸經多言祇樹給園。
此稱校雅。下云屬諸比丘。休夏自恣。佛僧安居。非此不可。故為第五。(長者買園。事詳涅槃阿含賢愚等經。非急不載)總標五成竟二別列聽眾二。
一聲聞眾。二辟支眾。
初三。
一舉類標數。二明位歎德。三略出上首。
初。
與大比丘眾。
○千二百五十人俱。
初舉類顯勝。與者并與。兼及義也。大者揀小。非有學故。又三義名大。謂大多勝。大者天王大人。所共敬仰。非小德故。多者內外典籍。無不博通。非寡解故。勝者超出九十六種外道。非劣器故。比丘名含三義。一乞士。謂乞食乞法。資益身心故。二破惡。謂破見破思。滌除諸惡故。三怖魔。謂出家出界。魔怖失黨故。眾者梵語僧伽。此云和合眾。和合有二。一事和。謂戒見利身口意六事俱和故。二理和。謂同證擇滅無為法故。今但言眾。不言和合者。以眾則必和。不和非眾也。
○下句。標數顯同。報恩經云。初度陳如五人。次度耶舍門徒五十人。次度優樓頻螺門徒五百。次度伽耶門徒三百。次度那提門徒二百。次度身子門徒一百。次度目連門徒一百。共計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今減五人者。略零數故。俱猶同也。此等皆久修異道。空無所獲。遇佛得益。感恩常隨。今亦同聽。故云與俱。舉類標數竟。
二明位歎德。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
○佛子住持善超諸有。能於國土成就威儀。從佛轉輪。妙堪遺囑。嚴淨毗尼。弘範三界。應身無量度脫眾生。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初據迹明位。皆是者。無異眾故。漏謂三漏。謂欲漏(欲界煩惱)有漏(上二界煩惱)無明漏(三界無明)也。具此者。如漏器不堪用故。又於生死中有漏落故。此眾已斷。故云無也。大有三義。一揀定性。能回心故。二揀實行。是權現故。三揀同類。稱上首故。阿羅漢。亦三義。一應供。堪為福田故。即乞士果。二殺賊。殺煩惱賊故。即破惡果。三無生。永絕後有故。即怖魔果。小乘久擅斯名。故為迹也。
○佛子下約本歎德。明位據迹。歎德約本者。引小乘向大乘故。外現聲聞。內祕菩薩。故稱佛子。既稱佛子。不屑逃形自守。故云住持。謂住世間持佛法化眾生故。雖住世間。不為諸有所繫。故曰善超。若一向沈空滯寂者。縱超非善。諸有者。略明有三。處中說九。廣演成二十五。其中因果不亡。故稱為有。國土王都也。繁華射眼。勝欲牽心。具威具儀。不易可得。曰能於曰成就者。自是塵中作主。非彼勉強詐飾者可比。從隨也。佛轉法輪。教化眾生。此眾常隨引攝同類故。超有則不著於有。具儀則不淪於空。空有不覊。故以妙稱。又以其從佛轉輪。緣結有素。
故堪遺囑。謂遺命成佛。囑累度生。二俱堪故。此上歎自利之德。雖兼利他。乃借物成已。仍屬自利。毗尼者。戒律之總名。治身曰嚴。治心曰淨。又事戒則嚴。理戒則淨。今顯理事雙持。身心并治。故曰嚴曰淨。然亦非徒自利。故曰弘範三界。謂弘開法範於三界中也。應身者。隨機應現。無量者。機有無量。應身亦無量故。度脫眾生者。不惟現身。亦兼說法。如法華妙音觀音之類。未來者。總該盡際。塵累者。通攝塵勞。言眾生塵勞累墜。輪轉生死。如墮深淵。如沈巨溺。此眾能挽之令起。渡之令過。故曰拔曰濟。此上歎化他之德。雖兼自利。乃以己成物。
仍屬化他。此化他德中。初云弘範三界。似局一土。次云應身無量。則該十方。末云拔濟未來。乃通盡際。則橫竪無不可化之生矣。
(問。法華歎德。顯然聲聞。此經歎德。明是菩薩。古德據此。判楞嚴在法華之後。似為當理。若在前者。此云何通答。結集善權。本迹互影。法華處處顯本。故歎德惟迹。楞嚴在在皆迹。故歎德惟本。本迹原自無礙。互影方顯不遺。若不爾者。則法華惟本。不顯攝生之權。楞嚴惟迹。全迷實證之深。豈盡善哉。諸經亦有不爾。或但為一類機故)明位歎德竟。
三略出上首。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訶目犍連。摩訶拘絺羅。富樓那彌多羅尼子。須菩提。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舍利尊者母也。此云鶖鷺。以其母眼淨口利。可比此鳥。故以為名。弗翻為子。尊者是其所生。連母為號。亦云身子。以其母身形端正。猶云端正身者之子故。阿含云。我佛法中。智慧無窮。決了諸疑者。舍利弗為第一。故今以大智稱之。
目犍連。此云採菽氏。姓也。上古有仙。居山採菽而食。因以為姓。尊者其苗裔耳。名尼拘律陀。此云無節樹。以父母無子。禱樹神而生。即以名焉。阿含云。我佛法中。神通輕舉。飛到十方者。目犍連為第一。以其有大神化。故不名其名。惟姓上以摩訶揀之。
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身子舅也。往論勝姉。姊孕身子。則不能及。知其所懷智人。生必勝我。因而發憤。遊學南竺。讀十八種經。無暇剪爪。世稱長爪梵志。學優還家。詣佛索甥。佛令立論。乃曰我以一切法不受為宗。佛曰還受是見否。自思若受是見。自宗相違。(以立不受宗故)若不受是見。自宗則壞。
(以不受故。還同眾見。不應立是宗故)義墮詞屈。向佛謝罪。佛令出家。證無學果。阿含云。我佛法中。得四辯才。觸問能答者。拘絺羅為第一。
富樓那。此云滿願。尊者父也。彌多羅尼。此云慈女。尊者母也。尊者是其所生。稱謂從略。故但云滿慈子。阿含云。我佛法中。善能廣說。分別義理者。滿慈子為第一。
須菩提。此云空生。以尊者生時。其家庫藏皆空。父母疑之。庫藏復現。故又名善現。相師占曰。既善且吉。故亦名善吉。常修無諍三昧。佛弟子中。解空第一。
優波尼沙陀。此云塵性。觀塵性空而得道故。又云近少。白骨微塵色將盡故。自陳圓通文云。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於虗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如來印我名尼沙陀。餘眾不能俱列。故置等言。並是法門頭角。大眾綱領。故云而為上首。聲聞眾竟。
二辟支眾。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
○并其初心同來佛所。
○屬諸比丘休夏自恣。
初正敘無學。楞嚴聽眾。非止聲聞一類。故云復有。數稱無量者。極言其多故。辟支。具云辟支迦羅。名含二義。一獨覺。出無佛世。隨時觀變。體物自覺者。二緣覺。出有佛世。稟教觀緣。緣斷證真者。慈恩云。釋尊出世。五百獨覺。從山中來。(出無佛世。住山待佛者)仁王云。八百萬億緣覺大仙。皆來集會。今二類俱有。故存梵言。無學者。真窮惑盡。於自類中無所學故。
○并其下兼明有學。師偕其資。故云并也。初心即是有學。謂初發取證辟支心故。同來者。資隨其師。亦風行草偃義也。
○屬諸下總陳來意。屬附也。言此眾既非常隨。許於異處安居。今相將而來。意為附諸比丘。作自恣法耳。諸比丘指常隨眾。以是聲聞律儀僧故。休竟也。佛制比丘。夏月安居。一為結制辦道。一為護生避嫌。今當竟夏之日。即九旬解制時也。佛制於七月十五或十四十六日解制。考劾九旬德業。自知己過者。自己陳說。自不知過者。恣任僧舉。故曰自恣。葢恐稍有瑕玼。即玷清眾故也。然此中辟支。與上科聲聞。俱屬當機。以此經原為融其小心。成就大志。古德云。子期不遇。伯牙絕絃。法若無人。說將誰聽。故為第六。
(此上六種成就。亦名通序。通於諸經故。亦名經後序。結集建立故。結集建立。有因有意。繁見諸疏解中不錄)六成證信敘竟。
二二緣發起敘(諸教興起。各有感發之緣。或多或少。各有取意。今具二緣)二。
一菩薩發起二聲聞發起。
初二。
一略示類引。二新舊機發。
(咨決心疑。引發戒學。敷座晏安引發定學。宣示深奧。引發慧學。葢如來將示真戒定慧。先以一類之緣。引動本機。至正說時。自如時雨之化矣)
十方菩薩咨決心疑。欽奉慈嚴將求密義。
○即時如來敷座晏安。為諸會中宣示深奧。
初妙機冥啐。菩薩奉命度生。各據一域。故以十方稱之。離佛既久。就正無緣。於諸大乘律儀。未能心無疑懼。今當休夏。歸來自恣。故云咨決。謂咨問於佛。請求決斷也。欽敬承。奉遵依也。佛具折攝二門。於所咨決。應析伏者。則如父之嚴。應攝授者。則如母之慈。而菩薩敬承遵依。無敢違越。以本為自恣來故。自恣已畢。妙機冥動。故曰將求。將求者。存諸心未及言也。密義者。定慧均等之義。良以二乘人等。不達自性本定。縱修禪寂。俱墮偏枯。及乎般若。却又惟尚虗慧。遂令定慧均等之學。轉成密義。菩薩知此。欲為引發。口雖未形。而意已彰著。故直記之曰將求密義。
○即時下深應時啄。佛智鑑機。應不失候。故云即時。真啐啄無違也。敷座者。敷具而坐。晏安者。晏靜而安。葢將有所說。少時入定。審機觀法。為物示軌耳。又晏而云安者。從容自然。不假造作。即天然本具之定也。出定酬機。故云為諸會中。會中亦兼聲聞。謂能引所引兩俱為故。宣示者宣演指示。深奧者。深微奧妙。即應前密義之求。而說定慧均等法故。準法華發起敘初。先說無量義經。次入無量義定。而為正說類引。今經先定後說。但未出經定名目。以義揆之。必是楞嚴一類。所謂先以定動。後以智發也。略示類引竟。
二新舊機發。
法筵清眾得未曾有。迦陵仙音徧十方界。
○恒沙菩薩來聚道場。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初舊住機發。敷座設筵。為眾說法。故曰法筵。清眾者。常隨眾及先來眾也。已經自恣。故曰清眾。對下新來。因稱舊住。密義深奧。向所不說。故曰未有。菩薩極領妙旨。二乘方聞絕唱。故云得也。迦陵。具云迦陵頻伽。此翻妙聲。鳥名也。音聲微妙。和雅不倫。故以仙音稱之。正脈云。在[聲-耳+卵]發聲。已踰眾鳥。知非凡鳥可比。取喻佛音者。以佛音之形眾聲。與迦陵之比凡鳥。略相似耳。其實佛音圓徧。豈迦陵可及哉。如寶積第十。目連試佛音聲。以神足力。飛過西方恒沙國土。還同近聞。今云徧十方界。可以例知。
○恒沙下新來機發。恒即恒河。正音殑伽河。此云天堂來。源自雪山頂阿耨達池流出。狀其來處最高故。河中沙細如麵。用計菩薩。極顯其數之多也。道場即指桓舍。以是佛僧辦道處故。來聚者。聞音而來。會聚於此。乃不約而同也。文殊師利。亦云曼殊室利。此翻妙吉祥。以菩薩生時。有祥光滿室之兆故。或云妙德。或云妙首。以其具勝妙德。為羣賢首故。古德云。過去成佛。號龍種尊王。現在北方。為歡喜摩尼寶積。當來成佛。名曰普現。葢為影嚮大化。示居因門。華嚴表根本智。今經作擇法眼。且為發起性定。率眾來茲。故以上首稱之。然舊住之眾。
既得略教。自應進希廣談。新來菩薩。聞音而聚。明是要聆深法。機發之義。可以意會。(此上兩科。雖為引發正說。而亦為顯楞嚴會上。眾有菩薩。列眾中。不敘菩薩者。以此)菩薩發起竟二聲聞法起三。
一王臣齋供。二阿難誤墮。三如來救度。
初二。
一匿王齋佛。二臣民供僧。
初。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諱日。營齋請佛。宮掖自迎如來。廣設珍羞無上妙味。
○兼復親延諸大菩薩。
初正請如來。時即眾僧自恣之時。諸佛歡喜之日。此日薦親。功倍尋常。如盂蘭經俱悉。波斯匿。本國王名。此翻勝軍。謂軍旅最勝。諸國無能敵故。為其下尋常作句欠妥。當於諱日下作句。請佛下作句。如來下作句。於詞既通。於理亦順。諱日者。親喪之日。諱有二義。一忌諱。謂忌舉吉事。哀切不勝故。二隱諱。謂隱而不言。言之即慟故。世禮如是。佛教則令修冥福。以資神道。匿王遵此。故云為其云云。營齋者。營辦齋供。請佛者。祈資冥福。以佛具大神力。有大慈悲。能追異世之魂。與當來之樂故。宮掖者。內庭左右門也。佛由中門。王不敢並。故但於左右迎之。言自迎者。為迓萬德之尊。自屈萬乘之貴故。珍羞者。貴重食品。廣設者。諸般俱備。盡世所有。以供甘旨。故稱無上妙味。
○兼復下兼延菩薩。既已隨佛。而重標親延者。但是神顧語及。非另迎也。正脈云。請佛以下有六重見敬之至。謂其處則內。其迎則親。其設則廣。其羞則珍。其味則妙。其伴則同。愚謂。非世尊無以成匿王之信。非匿王無以見世尊之德。請者受者。均為典型。匿王齋佛竟。
二臣民供僧。
城中復有長者居士同時飯僧。佇佛來應。
○佛勅文殊分領菩薩及阿羅漢應諸齋主。
初延僧佇佛。盂蘭儀範。上行下效。故云城中復有等。長者齒高德隆。居士守道居正。二皆有臣有民。如須達東坡。耶闍龐公之類。(須達有位長者。東坡有位居士。耶闍無位長者。龐公無位居士)同時者。不惟眾同。亦與王同。葢以僧自恣日。佛歡喜日。乃合正制故。飯僧者。以飯供僧。佇佛者。引領望佛。然飯僧必佇佛者。以佛來僧方至故。又分應須佛勅故。
○佛勅下佛勅分應。文殊身兼賓主。且為上首。故獨勅之。又佛勅分領者。非勅文殊自領。葢令其分派兩乘上首。各領大眾。依次赴請。如今主叢林者。命執事次第差僧之類。隨請者意。分眾多少。故云應諸齋主。
(此上兩科。雖為引敘阿難墮事。而亦為顯楞嚴會上。眾有王臣。列眾中。不敘人天者。以此)王臣齋供竟二阿難誤墮二。
一誤墮之由。二誤墮之事。
初三。
一不矜小制。二妄擬大乘。三臨事假飾。
初。
唯有阿難先受別請。
○遠遊未還不遑僧次。
○既無上座及阿闍黎途中獨歸。
初離眾受請。唯有二字。直聲其過。言眾皆不爾。唯有阿難如此。豈得無過。別請者。別種事緣所請。如懺罪施物等。言先受者。受請在先。似應無過。但自恣在邇。海眾咸集。縱遇別請。亦不應受。此其不矜小制者一也。
○遠遊下故意愆期。遠遊二字。亦直聲其過。言縱受別請。事畢即宜速歸。乃乘便遠遊。屆期未還。豈得無過。遑暇也。不遑僧次者。謂自恣赴齋。俱不暇及眾僧班次。此其不矜小制者二也。
○既無下不依常度。上座者坐次居上。或齒尊。或戒先。或智廣。或德重。為眾所推。皆可稱之。論明三種。一生年。(即齒尊)二福德。(即德重)三法性。(兼智廣戒先)阿闍黎。唐翻軌範。隋言正行。謂能行軌範。糾正弟子行故。
四分開五。一出家。(即剃度師)二教授。(即受具教儀)三羯磨。(即稟白羯磨)四受經。(即依之受經)五依止。
(依住乃至一宿)首言既無者。亦直聲其過。言律制一僧遠出。必以二師翊從。所以嚴行止也。今言俱無。豈得無過。途中獨歸者。顯信意無拘。違越毗尼。致非招難。此其不矜小制者三也。如此行履。深位猶難。方證初果。便爾無忌。則下之誤墮婬室者。非無故也。
二妄擬大乘三。一無供循乞。二展轉釋意。三總出其由。
初。
其日無供。即時阿難執持應器。於所遊城次第循乞。
其日無供者。謂歸來之日。無人供齋。此有二因。一無侶獨歸。人不知故。二佛勅分應。數各備故。即時者。即於食時。應器者。受食之具。梵語鉢多羅。此翻應量器。應己食量而為大小故。又體色量三。皆應法故。執而持之者。用以乞食。翼三寶備六德也。聞物之國。地廣人稠。一人乞食。豈能徧歷。故但云於所遊城。顯經遊不到處。則不乞故。次第者。從外向內。循乞者。順序而乞。順序而乞。則持心平等。從外向內。則不揀種族。此菩薩行履。而阿難擬之。將必有畫鵠類烏之羞矣。
二展轉釋意。
心中初求最後檀越以為齋主。無問淨穢剎利尊姓。及旃陀羅。
○方行等慈不擇微賤。
○發意圓成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初釋循乞意。言小乘乞食。向揀五家。(官唱屠沽婬)今一旦次第循乞。其意何居。故以心中初求等釋之。檀越。此翻施主。或云檀翻為施。越是華言。謂以施福越貧窮海故。言最後者。指至穢至賤之家。雖至穢至賤。若等心觀之。皆為檀越。但向所不乞。今始發是心。欲得彼供。以為齋主。故曰。心中初求。穢賤尚求。何況淨貴。故總以無問。剎利者。具云剎帝利。此翻王種。或翻田主。謂帝王種族。奕世相承主國田者。四姓中尊。故曰尊姓。此淨而貴者也。旃陀羅。此翻屠者。亦名嚴幟。謂屠殺為業。不許與良民共處。行則持幟為嚴。見者避之。此穢而賤者也。
○方行下釋初求意。言初果力微。乞食應遵常法。初求最後檀越。何所為乎。故以方行等釋之。方行等慈者。謂倣效菩薩行平等慈也。行平等慈。自應無所揀棄。故曰不擇微賤。
○發意句釋方行意。言小貴安小。必欲方行菩薩。取何益耶。故以發意等釋之。發意者。發大乘意。圓成者。圓滿成就。一切眾生。總該淨穢貴賤。言菩薩等慈而乞。眾生隨意而施。各得無量功德。若乞者揀擇。則令一切眾生。有得圓成。有不得者。阿難不屑於此。所以方行菩薩。然善則善矣。第恐從井救人。非智者之所為耳。展轉釋意竟。
三總出其由。
阿難已知如來世尊訶須菩提及大迦葉為阿羅漢心不均平。
○欽仰如來開闡無遮度諸疑謗。
初曾見被訶。言如上所說。已知次第循乞意矣。但意不自興。感發有由。故云阿難已知等也。訶二聖事。古德指在淨名。又自會云。淨名訶。即知如來亦訶。又云。彼是金粟如來。與釋迦何別。此說雖亦可通。終不穩順。愚謂。不必定指。良以三藏聖教。未來此土者尚多。即已來此土目所不及者亦有。安知餘經餘論。別無訶責二聖之處。再俟參考。如來者。十號之首。世尊者。十號之末。為攝中間。故爾雙稱。正脈云。須菩提。捨貧乞富。意在與續善根。恐將墮落。且無減尅之難。大迦葉。捨富乞貧。意在憐其久苦。與植樂因。且無趨富之議。是以無學尊位。而為此不平之事。故佛訶責其非也。
○欽仰下欽仰改轍。如來訶彼二聖。言猶在耳。敢不欽敬。佛為銷其偏私。融歸平等。可不仰慕。正由欽敬仰慕。所以頓興大意。一則開啟闡揚無遮限之普心。一則度諸世間難聲明之疑謗。葢以心有遮限則疑謗難免。謂偏貧多致疑。偏富多致謗也。妄擬大乘竟。
三臨事假飾。
經彼城隍。徐走郭門。
○嚴整威儀。肅恭齋法。
初入城之儀。城隍者。城外濠壍。有水為池。無水為隍。從外而入。故先經此。郭門者。門外護門。即今甕城門也。將入城內。略加矜持。故曰徐步。謂安詳徐徐而步履也。
○嚴整下正乞之儀。嚴者慎其容。整者斂其服。慎其容。則有威可畏。斂其服。則有儀可仰。故曰威儀。肅謂嚴其心。恭謂敬其事。嚴其心則齋誠不亂。敬其事則法則不失。故曰齋法。戒經云。此丘入聚落。無違戾他事。但自觀身行。若正若不正。楞伽云。乞食出遊行。前視一尋地。攝念而行乞。猶如蜂採華。今阿難非不符式。但此要習之有素。用於臨期。自然從容中道。不思不勉。看他般若經中。世尊臨乞食時。着衣持鉢。便入舍衛。何曾有絲毫加意。而此中曰經彼。曰徐步。曰嚴整。曰肅恭。一味有心。全屬假飾。安得不令摩登伽女。伺得其便哉。此論實行。若就權現者。阿難實不如是。葢為詐現威儀已向不矜者。作覆轍耳。誤墮之由竟。
二誤墮之事。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經歷婬室遭大幻術。摩登伽女以娑畏迦羅先梵天呪攝入淫席。淫躬撫摩。將毀戒體。
爾時即加意嚴肅時也。次謂鱗次。不相越踰之義。因乞食不相越踰。淨穢無問。所以經歷淫室。遭遇也。墮也。謂不期而遇。墮落其中也。幻術者。虗幻呪術。眩惑心目。登伽經云。有摩登伽。神語符呪。能移日月墮地。亦能呪梵天使下。況沙門阿難耶。據此知非尋常幻術。故以大稱。依戒因緣經。摩登伽。翻小家種。亦下賤種。是其母名。女名鉢吉蹄。此翻本性。謂雖墮淫女。本性不失故。或翻石性。謂其性如石。不可轉移故。在俗名性女。出家名性尼。今云摩登伽女者。依母彰名故。以用也。上為能用人。下為所用術故。娑毗迦羅。冥性外道也。此云黃髮。
亦云金頭。謂頭髮黃如金色故。先梵天。指過去梵天。呪祝詞也。本是邪呪。偽稱過去梵天所說。金頭傳。登伽用。故逆次標之。攝入者。準戒因緣經。鉢吉蹄白母。願以阿難為婿。其母。即以牛糞塗地。結綵然燈。燒香誦呪。阿難意便恍惚。隨其呪術。竟至其家。婬席者。登伽寢席。淫躬者。登伽欲身。撫摩者。撫揉摩按。言阿難既入席臨身。登伽自欲燄飛揚。其撫揉摩按之態。勢所不免。但如扶醉抱屍。莫可如何耳。戒體者。律儀戒無作體也。謂於受戒時。心力巨大。能生妙善無漏色法。由此從思種上。便有一分防發功能。名無表色。故曰戒體。
是非色非心聚。持之則肥。犯之則羸。若破根本。則戒體毀矣。下云。心雖明了。力不自由。又云。心清淨故。尚未淪溺。故知阿難戒體。雖曰未毀。然已至危。故曰將也。
(問。聲聞眾中。僧尼甚多。發起此經。必以阿難及登伽者何也。答。各有二義。阿難二義者。一顯聞不足恃。二顯他不足恃。聞不足恃者。謂阿難多聞第一。一遭幻術。便不能免況夫纔登講肆。方學讀文。遇境逢緣。寧不懼乎。他不足恃者。謂阿難是佛堂弟。從佛出家。彼此身心。尚不相代。況夫師非聖賢。遇若萍水。恃而不修。豈不誤哉。登伽二義者。一謂策發初心。二謂勉勵久修。策發初心者。以登伽破他淨戒。無自修心。一蒙呪力。便證三果。欲愛乾枯。成精進林。何況發菩提心。求佛利生。若更加持呪。則風帆順水。薩婆若海。不患其不至矣。勉勵久修者。以登伽宿為淫女。業障最深。一念熏修無漏善故。或得出纏。或蒙授記。況夫久修淨行。惑習已薄。若奮起精進。則斬絲染色。生死苦輪。誰謂其不出乎)阿難誤墮竟。
三如來救度三。
一佛歸眾隨。二化佛說呪。三勅救歸來。
初。
如來知彼淫術所加。齋畢旋歸。
○王及大臣長者居士俱來隨佛。願聞法要。
初佛知速歸。彼指阿難。如來法眼鑑徹。故能知也。淫術所加事在危急。戒體將毀。救不容緩。故齋畢旋歸。謂事訖作速轉來也。
○王及下眾隨希益。資中云。如來常儀。受請齋了。皆為說法。今日速歸。必有所為。故王臣等俱來隨佛。其意以佛頓越常儀。必談最勝之法。心要之義。各皆仰望。故曰願聞法要。正大機冥動也。
二化佛說呪。
於時世尊。頂放百寶無畏光明。光中出生千葉寶蓮。有佛化身結跏趺坐。宣說神呪。
阿難被術。王等機動。救應無違。故即於此時放光。光從頂放者。亦表所說神呪。最勝無上。最妙無見之意。光具百寶利益之色。表呪具攝授之慈。無善不成。光具無畏威烈之相。表呪具折伏之嚴。無惡不摧。光明有破暗照物之功。表神呪有破惑照真之用。既有破惑照真之用。自能出生無礙圓因。以千葉蓮華。表圓因無礙。一具一切。一切即一故也。既能出生無礙圓因。自能成就無為妙果。以有佛化身。表妙果無為。
非空非有(有佛非空。化身非有)空有無礙故也。結跏趺坐者。雙疊其足。如龍盤結。諸坐法中最安隱。不疲極。攝手足。心不散故。佛如此坐。化佛亦然。表此呪即是權實同歸。不動法故。能表既備。所表斯彰。故以化佛無障礙心而宣說之。呪而言神者。力用難思。至下自見。
三勅救歸來。
勅文殊師利將呪往護。惡呪銷滅。提獎阿難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上命曰勅。人王法王。皆可稱之。文殊所勅人也。佛不自救者。足三寶。作將來式故。如來佛寶。神呪法寶。文殊僧寶。法雖佛說。非僧不傳。僧寶所係。亦大矣哉。必勅文殊者。以阿難邪術魘。非大智莫能醒。登伽淫癡縛。非大智莫能解故。將猶持也。義通口意。謂口誦演。意觀念也。若兼身往。則三業俱持。護謂遮護。遮邪術。護正心故。真法幻術。力用霄壤。故神呪纔及。惡呪便銷。湯雪日暗。可為譬矣。所謂力用難思者以此。提謂提擕。獎謂獎勸。言阿難如醉初醒。不能自歸。故須提擕。登伽知非含羞。未便肯來。故須獎勸。總以大權示現。引發實行。
曲盡其情耳。(此上二緣發起。亦名別序。別在當經故。亦名經前序。經前發起故)敘分竟二正宗分(正說本經性定宗旨)二。
一阿難哀求成佛妙定。二如來委示始終因果。
初二。
一阿難悲悔誠請。二大眾普同希益。
初。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
○慇勤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
初悲悔前非。特標見佛者。幸得復面故。頂禮者頭面接足。雖是常儀。亦感謝佛恩。悲泣者哀切涕泗。雖是慚惶。亦感傷自失。感傷不已。轉成怨悔。故曰恨也。恨者隨惑之一。障慈助瞋。似不應有。若今日之恨。誠不可少。以阿難回小向大。反妄歸真。乃至當來成佛。皆由此恨以為前驅。無始一向等。正敘所恨。不得其始。故曰無始。極言其迷之遠故。一向者。一味趣向。多聞者。多於聞持。要知多聞無過。唯無始一味趣向。有誤真修。四果道力。尚未成全。固可恨也。
○慇勤下誠請妙定。慇勤諄切也。啟白請求也。十方如來等。正敘所求。言阿難已覺前非。重發深醒。縱全四果。亦非所願。故求十方如來。得成菩提之法。此處有兩重揀別。一得成菩提。揀小教二乘。以彼所修。縱得滅盡。不成菩提故。二妙之一字。揀權教菩薩。以彼所修。縱入唯識。不成圓妙故。良以奢摩等三。諸乘共有。錯亂修習。毫釐千里。故須揀也。奢摩他。此云止。以寂靜為義謂止散亂入寂靜故。若依今經。則了識非心名止。以了識非心。不須強制。自然不隨。乃真止故。識法皆性名寂。以識法皆性。不須強離。自然不動。乃真寂故。是知此之奢摩。
與彼強制識心。閉目想空者。大不同也。三摩。具云三摩提。或三摩地。或三摩波提。三摩鉢底等。皆梵音賒切耳。此云等至。以銷幻為義。謂平等至定。銷幻妄故。若依今經。則動靜根解名等至。以動解不有。靜解不無。根解定深。乃真等至故。覺空滅解名銷幻。以覺解離照。空解離寂。滅解性現。乃真銷幻故。是知此之三摩。與彼暫住似定。(根不盡。名似定)竟守似真者。
(滅不解。名似真)大不同也。禪那。此云靜慮。以寂滅為義。謂由靜起慮。思惟修習。至寂滅(即涅槃也)故。若依今經。則止觀平等名靜慮。以金剛觀察。十種深喻。奢摩他中。毘婆舍那。乃真靜慮故。從因至果名寂滅。以到茶無字可說。乃真寂滅故。是知此之禪那。與彼以悟為修。以分為滿者。大不同也。
然成佛妙定。修之誠難。須知漸進之由。乃無躐等之弊。故繫之以最初方便。葢欲借方便以造正修故。古有多釋。莫決從違。繁言亂心。一槩不錄。今以三名所屬之文。各開為四。一最初方便。二初方便。三正修。四究竟。如奢摩中以了識非心為最初方便。領見是心為初方便。會四科。融七大。究生續之因。辨圓融之故。為正修。備顯一心三藏。無礙圓融。為究竟。三摩中以嚴持禁戒為最初方便。建立道場為初方便。解六結而越三空為正修。獲二勝而發三用為究竟。禪那中除亂想而修三漸為最初方便。由乾慧而發十心為初方便。三賢加地為正修。由等趣妙為究竟。至下自見。阿難悲悔誠請竟。
二大眾普同希益。
於時復有恒沙菩薩及諸十方大阿羅漢辟支佛等俱願樂聞。退坐默然承受聖旨。
於時者即於阿難啟請時也。成佛之法。海眾共仰。故云復有等。恒沙菩薩者。音感後至眾。及諸十方者。咨決先來眾。十方下應有菩薩二字。或譯者脫耳。羅漢者。常隨聲聞。辟支者。雲集二覺。等該初心及與人天。二序互影之眾。此則全出。菩薩隨位增進。二乘厭小求大。人天隨喜。故俱願樂聞。退坐默然者。凝神息慮。承受聖旨者。敬候佛音。樂聞之意。於此可見。華嚴云。如病思良藥。如饑思美食。如渴思冷水。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智論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皆此義也。阿難哀求成佛妙定竟。
二如來委示始終因果四。
一開示奢摩成信分。二開示三摩成解分。三開示禪那成修分。四開示楞嚴成證分。
初三。
一為銷倒想說空藏。二為除細惑說二藏。三為發圓信說三藏。
(銷倒想者。取阿難謝佛語也。認妄為真。以真為妄。皆為倒想。此想不銷。何以捨妄心而取真心乎。空如來藏。即是真心。葢以一心有真如生滅二門。今約真如門說空藏也。然此空非斷。非滅色。非相外等空。以一切法。不動不壞。當體即真。更無絲毫外法。如金獅子。不鎔不毀。全相皆金。更無雜質。所謂彌滿清淨。中不容他。即是第一義空。今以四科七大俱有如來藏名。故科為空藏也)二。
一斥破所執妄心以開奢摩他路。二顯示所遺真性令見如來藏體。
(認見為心。即是奢摩他路。以三如來藏。皆由此而進故。向以執識為心。錯亂修習則奢摩他路。茅塞之矣。今令了識非心。將必認見為是。故云開也)三。
一取心顯錯。二備破三迷。三結斥誤認。
初二。
一探取所用之心。二形顯所用之錯。
初二。
一敘情探問。二據實酬答。
初。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情均天倫。
○當初發心。於我法中見何勝相頓捨世間深重恩愛。
初敘情安慰。佛與阿難。不同父而同祖。故曰同氣。謂同一祖宗氣分來故。父子兄弟。皆稱天倫。以是天合之倫次故。情眷愛也。言不但同氣。其眷愛之私。實與孫陀羅等無有異視。故置均言。是先以世情而安慰之。其意有二。一者憐其悲哀。安慰令息。此承上也。二者令其無懼。據實答問。此起下也。
○當初下。探問發心。心分真妄。定別實虗。故問當初發心。乃欲得其所用之心而破斥之。如探病施藥也。見何勝相者。雖問所見。實為探其見後作麼生會故。深重恩愛。應云深恩重愛。葢世間恩之最深。莫過父母。愛之最重。莫過妻子。頓然俱捨。發心出家。非於佛法中的有所見者不能。故為此問。
二據實酬答。
阿難白佛。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形體映徹猶如琉璃。
○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愛所生。何以故。欲氣麤濁。腥臊交遘膿血雜亂。不能發生勝淨妙明紫金光聚。
○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初答所見之相。能見之性。即是真心。所謂菩提涅槃元清淨體。阿難習矣不察。空言我見三十二相者。始於頂上肉髻。終至足下平滿。皆因修百福所感。相必具好。故不更言。輪王不及曰勝。菩薩莫比曰妙。殊者勝之至。絕者妙之極也。長短大小曰形。百骸四肢曰體。一一皆能外照內現。故曰映徹。琉璃青色寶也。內映外徹。同佛形體。故以為喻。
○常自下。明見後思惟。即思惟體。便是妄心。所謂無始生死根本。阿難一向誤認。故曰常自。此相亦兼形體。定慧熏修。故曰非欲愛生。徵起可知。釋中欲氣者。淫欲之氣。猥褻混淆。故曰麤濁。此總釋也。母血父精。會合成孕。故曰腥臊交遘。此別釋麤義。羯羅藍位。凝結滑膩。故曰膿血雜亂。此別釋濁義。然麤則不淨。濁則不明。況云勝妙。故直斷以不能發生。紫金光聚。總指佛身。以佛身如紫金光聚故。又此中思惟。略具二識。此相非欲愛生。乃隨念分別。尚屬明了。至云欲氣麤濁等。則是計度分別。仍落獨頭。是阿難無始病源。而世尊已得其脈矣。
○末二句結出家所以。佛身生身。淨穢懸殊。既常思惟。寧不傾慕。故云是以渴仰。欲以生身而易佛身。學出家法。故云從佛剃落。圓覺云。棄愛樂捨。還滋愛本。阿難以愛捨愛。發心豈盡善哉。探取所用之心竟二形顯所用之錯。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
○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
○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初警指輪轉。佛言善哉者。有三義。一者似讚實怪。意言汝竟用如是心耶。二者讚善自喜。意以得其心可施教矣。三者善言安慰。意以安其心好施破矣。遺真認妄。已向不覺。今將次破顯。故教以汝等當知。葢深警之也。一切眾生。總該凡外權小。至下普示二本中自見。無始來者。謂自有無明以來。無明初相叵得。故云無始。生死相續者。輪轉不息之義。
○皆由下。出其深故。正脈云。常住則非生滅。真心則非妄心。性淨者。本自無染。明體者。本自不昏。即後文根中指出漸次開顯如來藏妙真如性。此其所迷之真。故曰不知。妄想者。識心分別。即上文所取思惟。下文所破緣塵。此其所執之妄。故曰用諸。諸助語詞也。
○末二句結示令知。良以此想本非真實。故眾生一向錯認。遭其誤賺。輪轉生死。浩劫漩澓。汝等其知之哉。取心顯錯竟。
二備破三迷(正脈云。此妄識有三種非真。一者本非是心。而似是心。眾生迷執以為是心。二者本非有體。而似有體。眾生迷執以為有體。三者本非有處。而似有處。眾生迷執以為有處。如來為之備悉俱破)三。
一密示妄識無處。二顯呵妄識非心。三推破妄識無體。
(密示者。明知無處。而故意推徵。是佛密意。令其自悟。三迷中。不直破前二非心無體。且但就其所執心處。令其一一審察。自覺其妄。必待七番情盡。終不自悟。然後呵其非心。明其無體。試喻明之。譬如有賊。自據藪澤。以為巢穴。時時侵擾良民。致于國怒。發兵討除。應先搗其巢穴。令其無歸寧地。或可自此改業。倘猶不軌。隱匿鄉井。乍稱良民。密結餘黨。欲復舊業。有國者必當處處宣令。布告其名。聲正其罪。令其無所容於疆土。若歸心則已。設不爾者。再發強兵勁敵。必盡殺乃止。佛亦如是。今先搗其巢穴)四。
一教以直答。二問出心目。三徵定處所。四約識獨破。
初。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真發明性。應當直心酬我所問。
○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
○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初正教直答。前阿難啟請妙定。意欲研求無上菩提。真實發明自性。故如來原其意而教之曰。汝今欲研無上菩提云云。而教以直心酬問者。恐其口是心非。難以施教故。
○十方下。引佛示勸。意謂。我今教汝直心酬問者。以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所謂皆以直心。良以心直則志猛。志猛則信堅願固。無行不成。無果不就。如淨名云。隨其直心。則能發行。華嚴云。菩提妙法樹。生於直心地。是知出離生死。捨此無由矣。
○心言下。結顯利益。言直心一道。何以便出生死。謂以是心直則言直故。如是歷位進修。乃至成佛之時。終於其始地位。中間斷證。勢如破竹。永無委折曲屈之相。意顯若不如是。則因地不真。果招紆曲。不成無上菩提。滯窒權小。流入魔外者皆是也。
(文中不言始終。而言終始者。謂縱成佛果。亦唯終其始初所發之心。上雖依此銷文。恐猶未明。故此重申)教以直答竟二問出心目。
阿難。我今問汝。當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將何所見。誰為愛樂。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是愛樂用我心目。由目觀見如來勝相心生愛樂。
○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初雙問見愛。重呼其名者。另申問端故。意謂。汝果如我所教。我今還要問汝。據汝所說。當汝最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乃至云是以渴仰。從佛剃落。然渴仰即是愛樂。但不知正當見我時。將何所見。渴仰我相時。誰為愛樂。必作是問者。為審見愛二種迷故。良以見本是心。眾生迷見為眼。愛本非心。眾生迷愛為心。棄子認賊。不可不辯。
○阿難下。具答心目。文有四句。上二句合答。下二句分釋。可知。
○故我下。結顯發心。文有二句。上句承上結顯。下句顯發心真實。以是為捨生死發故。要知迷見為眼。認愛為心。正是生死根本。乃依之願捨生死。其猶以薪益火。欲其速滅。豈可得哉。問出心目竟三徵定處所二。
一躡訶徵處。二承徵引答。
初。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真所愛樂。因於心目。
○若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塵勞。
○譬如國王為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
○使汝流轉心目為咎。吾今問汝。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初躡詞按定。前阿難答佛。愛樂因於心目。佛欲施破。乃告之曰。如汝上來所說。果真愛樂因於心目者。吾將有以示之。葢是按定其詞。恐其改轉耳。
○若不下。顯處應知。良以由目觀見。心生愛樂。由愛樂故。塵勞競起。(塵勞即是煩惱。有染污義名塵。有擾動義名勞)要必知心目處所。始可以降伏塵勞。故曰若不識知等。乃反顯以決其應知之意。
○譬如下。借喻助明。國王喻見性真心。本為一體。故惟以王喻。媒賊相依。俱稱為賊。喻妄見妄心。由妄見而引起妄心。奔色塵而起諸塵勞。葢覆真心。擾亂性境。故以為賊所侵喻之。兵喻妙奢摩他三摩禪那。發喻依真而修。討除喻破妄顯真。是兵要當知賊所在者。喻修定之時要必知妄所起處。斷其本而枝末自盡矣。此下徵破識心。顯見後即剖妄見。皆為得其處而破之也。
○使汝下指過徵處。流轉由於塵勞。塵勞起自妄心。心不自舉。依妄見生。是知目為賊媒。心為賊主。塵勞則為賊伴。媒牽主動。伴乃為亂。心目為咎。可思而知。既知心目為咎。相應辯其處所。故即就其心目。
雙徵兩在(此下本為破識。而心目雙徵者。其意有三。一為顯眼是浮塵。令覺別有見性故。葢以面上之眼。體是浮塵。阿難既認見為眼。必至遺彼見性。故此雙徵。令其於面上觀察。了得浮塵無見。自覺別有見體。其奈阿難不悟。必待十番顯示。方以漸領。二為顯眼是賊媒。令知防媒破主故。正脈云。阿難既認賊為子。佛欲破賊指迷。其奈眼實賊媒。引識奔色。欲破其識。須防乎眼。故此雙徵。令知眼若不馳。則識無所用而自破矣。三為顯眼有定處。令說識有定處故。正脈云。佛知眾生迷識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恐阿難逃遁。不肯直言。故借眼之顯然在面。取例而徵心在何處。葢是要其說出心處。必如眼之在面。顯然不混。此之三義。依後十番顯見。別有見性。則初義為正。依上由目觀見。心生愛樂。則次義為正。依下如是識心。實居身內。則後義為正。或云此處雙徵。後文雙破。義亦可通。以下十番顯見之後。別有剖除妄見文故)躡詞徵處竟二承徵引答。
阿難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身內。縱觀如來青蓮華眼亦在佛面。
○我今觀此浮根四塵秪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初引他為例。一切世間。雖通三種。今且約器。指依報言。十種異生。乃約有情。指正報言。隨業感報。受生不同。故曰異生。言十種者。十二類生中。除無色無有身相。無想無有心相。以彼不作心在身內計故。識心指第六意識。揀非前五。故居身內。此引生心在內。例己心也。生眼在面。姑置勿論。故曰縱觀如來等。西域有青蓮華。其瓣纖長。佛眼似之。故以為名。且指浮塵色相。揀非勝義。故亦在面。此引佛眼在面。例己眼也。
○我今下指已結答。浮根揀非勝義。以勝義淨色。不可見故。此以可見。名為浮塵。體通色香味觸。故言四塵。葢名體各稱。合論即是浮塵根也。秪在我面者。謂己眼雖劣。而在面與佛無異。非有別在。故置秪言。如是二字。例眼而言。良以眼既同佛。識心亦應同生。如是例知識心。實居身內。正脈云。此乃本計。如後云。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足證此義。其餘六處。但是因佛一時破奪。逼成轉計。於中亦有同外異計。故須盡之。徵定處所竟。
四約識獨破七。
一破在內。二破在外。三破根裏。四破救內。五破合處。六破中間。七破無著。
初四。
一密設破法。二許定安心。三定非反難。四指計結破。
(佛不直破其非。且就現前所見。分內分外。復於能見分先分後。阿難隨口應答。亦不知其所以。及被如來逐一反難。自覺所計之非。始知如來不是等閑說話。葢是密設破計之法。令以無所逃遁。如彼孔明八陣。當其設置時。人皆不知其故。乃後陸遜身陷其中。始知孔明當時。不是等閑排布耳)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如來講堂。觀祇陀林今何所在。世尊。此大重閣清淨講堂在給孤園。今祇陁林實在堂外。
○阿難。汝今堂中先何所見。世尊。我在堂中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林園。
○阿難。汝矚林園因何有見。世尊。此大講堂戶牖開豁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初定境內外。汝指阿難。現在講堂。密顯所計心在身內。應同乎此。祇陀林。明在堂外。故意施問者。令其自說。至後反難中無所逃故。重閣者。簷廡層飛。清淨者。煩塵不到。講堂者。佛據談經。重閣言其相。清淨顯其德。講堂標其名也。在給孤園。密顯身在世界中。應同乎此。林在堂外。密顯眼前所有一切諸法。俱在身外。應同乎此。
○阿難下定見先後。問以先何所見者。亦明知故問。令其自說。以備反難。在堂先見如來。次觀大眾者。密顯心在身內。即應先見心肝脾胃。次覩爪生髮長筋轉脈搖。外望方矚林園者。密顯心在身中。即應最後方見身外一切諸法(至後反難中。一一皆不如是。而阿難只知順口答話。不知己之所計。已墮世尊羅籠中矣)
○阿難下定外見由。因何有見。亦明知故問也。講堂戶牖開豁。故得遠見者。密顯心在身內。其計不成。以此身不如講堂之戶牖開豁也。密設破法竟。
二許定安心(前阿難哀求妙定。如來且問發心。葢以心分真妄。定別實虗。恐阿難認妄為真。錯亂修習。蒸沙作飯。終無實果。今徃復問答。再四徵詰。既得其所用之妄心。復探定所執之妄處。將次破斥。慮生驚惶。將謂不與說定。但見斥非。空懷攀仰。終成絕分。故如來許以有三摩提等。而阿難頂禮伏受。則內心既安。至下重重破斥。乃不為怪矣)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舒金色臂摩阿難頂。告示阿難及諸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
○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汝今諦聽。阿難頂禮伏受慈旨。
初出定總名。舒臂摩頂。示憐愛安其心故。三摩提義通總別。若三名鱗次。則是別義。若三摩孤標。則是總義。別義翻為等至。如前所釋。總義翻為等持。或翻徧攝受。謂等徧攝持一切諸三昧故。如智論云。一切禪定攝心。皆名三摩提。此約總義。總攝前三故。復是通名。通於諸定故。首楞嚴。對前名總。對他名別。以雖總前三。別在當經故。其體即是一心。故名為大。論理最勝最妙。故譬佛頂。義詳名題。益之以王者。有二義。一者超出義。超出一切諸三昧故。二者自在義。任運成佛無障礙故。
○具足下義具別目。具足者。圓滿義。謂依此立位。斷惑證真。如斬絲染色。一斷一切斷。一證一切證故。此即禪那中萬行義也。捨此而求。歷劫終無實果。故曰一門。依此而修。彈指可超無學。故曰超出。此又奢摩中密因。三摩中了義義也。據此則生信發解起行。全依乎此。故曰妙莊嚴路。(佛果萬德莊嚴全修即性名妙)然阿難請處唯別。而世尊答處兼總者。葢以首楞嚴不共之名。阿難不知。故請處唯以奢摩等共名。特加妙字揀之。佛智鑑機。總別具示。別三總一。故大章開為四分。
○汝今下誡聽禮受。諦有二義。一審詳義。謂審詳語義。勿令漏失故。二真實義。謂真實心聽。離生滅心故。頂禮者。聞許暫謝。伏受者。伏俯領受。佛諭曰旨。以從真慈流出。故曰慈旨。許定安心竟。
三定非反難二。
一定不次見之非。二難在內不次見。
初。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身在講堂戶牖開豁遠矚林園。
○亦有眾生在此堂中不見如來見堂外者。
○阿難答言。世尊。在堂不見如來能見林泉無有是處。
初按定前答。如汝所言等。按定是其所說。令其無所逃故。身在講堂下應有先見如來。次觀大眾之語。乃超略說故。
○亦有下故意反問。昧內見外。明知無有。故為反問。令其自說。
○阿難下知不次非。在堂不見如來。能見林泉。不次第也。已知其非。故云無有是處。此既無有。而心在身中之謬自見。以昧內知外。同乎此故。
二難在內不次見。
阿難。汝亦如是。
○汝之心靈一切明了。若汝現前所明了心實在身內。爾時先合了知內身。頗有眾生先見身中後觀外物。
○縱不能見心肝脾胃爪生髮長筋轉脈搖誠合明了。如何不知。
○必不內知。云何知外。
初句斥蹈前非。意言昧內見外。汝謂無有。想應有之。葢汝亦如是也。
○汝之下定理難問。汝之心靈者。心性靈變。一切明了者。遇事便通。實在身內先合知內者。判其正理。明知無有問以頗有者。故為難問。頗猶還可。謂徧觀世間。還可有是人否。意言有則在內之理成。無則所計之處非矣。
○縱不下。暫縱終奪。心指肉心火藏也。肝木藏。脾土藏。胃穀府。藏中舉三。腑中舉一。此皆近於內者。恐阿難逃云。目不見眉。只緣太近。今心肝脾胃等。於心太近。云何令見。故縱許之。謂心肝脾胃。縱許其不能見也。此是暫縱。下乃終奪。言在內甚近者不知可爾。至於爪云何生。髮云何長。筋云何轉。脈云何搖。此皆皮裏肉外。於心不甚近者。是誠所當明了。如何并此亦不能知。想究竟不能知內。在內之謬。已可見矣。
○末二句轉顯其謬。言甚近次近皆不能知。莫是為彼心肝脾胃所障。必不能在內有知。若爾則身外諸境。亦不應知。以不知講堂之戶牖開豁。而今云何反能知外。不益見其謬乎。定非反難竟四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是故者。謂以是昧內知外之故。應知者。謂應知所計之非也。覺了能知者。謂纔有覺了。即便分別能知。似兼明了。及獨頭意識言之。亦為顯心性靈變。一切明了之義。住在身內。相應先見身中。後觀外物。今既不爾。故曰無有是處。破在內竟。
二破在外二。
一阿難轉計在外。二如來引事例破。
初。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
○所以者何。譬如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
○是義必明。將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初承前轉計。稽首即是頂禮。謂以首至地。稽留少時也。如是法音。指前破內所說。悟知等者。正脈云。於不見身內。悟知不在身內。於了見身外。悟知必在身外。奪內執外。凡情必然。
○所以下。徵引燈喻。徵起可知。譬如者宗法既定。借喻以顯也。(識是有法居在身外宗。因云昧內知外故。同喻室外燈。異喻室內燈)燈然室中。先照室而後及庭際。(室外屏內也)此為正理。識既不爾。知非在內。一切眾生。不見內而獨見身外。識在身外。是其正理。故引燈在室外。不能照室為喻。
○是義下。自決同佛。是義即心在身外之義。法喻合顯。宗因極成。是為真量。故曰必明。將猶得也。非同似量。故無所惑。佛說不在身內。今亦知不在身內。故云同佛了義。了義者如來所說。義無不盡故。得無者猶言莫不是也。耶字非疑詞。葢是恐見破斥。預杜佛口之意。意言若不同佛。或有虗妄。今既同佛。莫不是仍有虗妄耶。想必無是理。可以自信。阿難轉計在外竟二如來借事例破四。
一借事問答。二例出謬理。三驗證令覺。四指計結破。
初二。
一非理故問。二據理正答。
初。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適來從我室羅筏城循乞摶食。歸祇陀林我已宿齋。汝觀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不。
是諸比丘。唯約聲聞言之。以菩薩事事無礙。自他融即。不成非問故。適來猶云方纔。佛及菩薩。赴匿王請。羅漢隨佛入城。分應齋主。故云從我。循乞二句。應作一氣讀之。循順也。言今雖赴請。仍順常儀。乞得摶食。歸林同眾食故。摶食亦名段食。謂有形段可摶取故。
揀非觸食(鬼神觸氣而飽)思食(色天禪思資神)及識食(空天識想相續)故。宿留也。比丘皆歸來方食。唯佛及菩薩。齋畢而歸。故云我已宿齋。謂已於王宮留齋也。借此除佛。亦避自他融即非問不成之意。比丘雖能空我。未得亡身。明知一人食時。諸人不飽。而故為非問。以顯心在身外之謬。至下自見。非理故問竟。
二據理正答。
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阿羅漢軀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初直答。何以句徵起。是諸下釋成。是諸比丘。雖證阿羅漢果。而身軀性命。各各不同。以子縛雖斷。果縛猶存故。如後云。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足證此義。云何一人等。決言其必無是理。可惜阿難。只知隨口答話。不知自己舌頭已墮世尊手裏。借事問答竟。
二例出謬理。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
○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
初按定所計之語。覺了者。隨前五識。覺了前境。即明了識。因事會意曰知。似指獨頭。遇境取相曰見。似指前五。以同為虗妄。破則俱破。心在身外。是其所計。加以實字。則按定莫轉矣。
○身心下例彼相應無干。言心既外身。身亦外心。故曰身心相外。既身心相外。自然彼此不相干涉。同彼羅漢。軀命不同。食不互飽。如此則心所知者。身應不覺。覺在身者。心應不知。果其互不相知。可說心在身外。恐未必然也。例出謬理竟。
三驗證令覺。
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
○阿難答言。如是世尊。
○佛告阿難。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初示手令驗。示謂伸而示之也。西竺有綿。名兜羅。約義翻為細香。謂細軟香潔故。佛手似之。故以為名。眼見身之知。心別心之知。纔見即別。似非身心相外。明知故問。令自驗之。
○阿難下依問實答。如是者。謂如佛所問。眼見心別。實是爾也。
○佛告下就示其謬。言既說眼見心別。則是身心相知。若果身心相知。義不同彼食不互飽。云何而言心在身外。其亦未之思耳。驗證令覺竟。
四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是故者。以是眼見心別之故。眼見心別。明知此心不在身外。故教以應知。而以無有是處破之。破在外竟。
三破根裏二。
一阿難承前轉計。二如來就喻難破。
初三。
一領前轉計一處。二承徵指在根裏。三脫前在內二謬。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見內故不居身內。身心相知不相離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處。
如佛所言者。通指破內破外所說。不見二句。別指破內之語。身心三句。別指破外之語。我今思惟者。二俱被破。另覓心處。知在一處者。知在非內非外。不墮二謬處也。然妄心本無處所。真心不容思惟。則思惟已非。況云知處。無怪乎為世尊所破矣。
二承徵指在根裏。
佛言。處今何在。
○阿難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如我思忖潛伏根裏。
○猶如有人取琉璃椀合其兩眼。雖有物合而不留礙。彼根隨見隨即分別。
初因計就徵。一處之言。籠同難破。故徵以處今何在。
○阿難下躡前定處。既不知內。固知不在於內。而能見外。却又不在於外。如我捨此兩途。更用思忖。必是潛伏根裏。
○猶如下借喻顯理。瑠璃椀。眼鏡類。喻眼根。所合眼。即眼根。喻識心。然瑠璃雖是有物合眼。而不礙眼見。喻眼根雖是有相合心。而不礙心知。故曰彼根隨見隨即分別。葢是以彼根隨見。合琉璃隨物能照。隨即分別。合眼根隨琉璃能見。法喻合明。自謂理極成矣。
三脫前在內二謬(初計在內。如來以昧內知外為破。因轉計在外。今以在外被破。無可遮救。遂依如來所說。昧內知外之義。而忖度之。其意以為潛伏根裏。則昧內知外。二謬俱脫矣)
然我覺了能知之心不見內者為在根故。分明矚外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覺了能知。重舉前心也。此心所以不見內者。為在根而不在內故。此脫昧內之謬。既以昧內。却又分明矚外無障礙者。潛根內而根如椀故。此脫知外之謬。要知在內之計。唯乖自宗。在外之執。猶通外計。至於在根之謬。展轉虗妄。自宗他宗。無不相違。總以自恃小慧。不務真脩。以致問著拶著。東觸西觸。妙哉權人。吾徒龜鑑。阿難承前轉計竟。
二如來就喻難破三。
一就喻定見。二難法不齊。三指計結破。
初。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潛根內者猶如琉璃。
○彼人當以琉璃籠眼當見山河見琉璃不。
○如是世尊。是人當以琉璃籠眼。實見琉璃。
初按定其喻。如汝所言者。按定是其所說。葢潛根之計。琉璃之喻。本不相齊。如來將欲施破。故先按定以發其詞。
○彼人下問見琉璃。言彼人當以琉璃籠眼。琉璃固不礙於眼矣。雖不礙於眼。而非無體之物。彼眼根者。尚能遠見山河。豈不近見琉璃。乃故問見不者。令其自說。以備法中成難。
○如是下答以實見。如是者先渾答。謂如佛所問者是矣。是人下次應問。謂琉璃籠眼。實見琉璃。乃應其所問答故。就喻定見竟。
二難法不齊。
佛告阿難。汝心若同琉璃合者當見山河何不見眼。
○若見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隨。
○若不能見。云何說言此了知心潛在根內如琉璃合。
初正難不齊。意謂汝心在根。若同琉璃合眼者。則汝心同眼。眼根應同琉璃。汝心現今正當外見山河。先應見眼。乃何故不見。既法喻不齊。(以喻中琉璃籠眼。實見琉璃。法中眼根籠心。不能見眼故)則所計在根者。不極成矣。
○若見下兼防謬應。(恐謬應云。當見山河。亦能見眼。故為此防)言汝心若能見眼。則眼同所對之境。設許同境。是對非隨。汝前所云。彼根隨見隨即分別者。亦不極成矣。
○若不下還歸正破。(恐聞見眼之非。還計不見。故歸正破)言心若不能見眼。則非潛根。以不同眼根在琉璃中故。云何說言心在根內。如琉璃合。真妄計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潛伏根裏如琉璃合無有是處。
見與不見。俱無潛根之義。以是之故。應知所計之非。故曰無有是處。破根裏竟。
四破救內(舊云。破內外。細詳其文。阿難固無雙計之語。如來亦無並破之詞。正脈云。確論此計。仍歸最初在內之執。但惟脫前二謬為異。又云。名雖別列。實惟救前在內負墮之失。故今疏以破救內科之)二。
一阿難轉救在內。二如來就詞難破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臟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
○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初思惟申理。在外固錯。在根尤非。仍還在內之執。轉思脫過之理。故云又作如是思惟。腑同府。謂六府也。(胃為水穀之府。小腸為盛受之府。大腸為行道之府。膀胱為津液之府。膽為清淨之府。三焦為孤府。素問曰。其傳化物而不藏者曰府)臟亦作藏。謂五藏也。
(腎為精藏。心為神藏。肝為魂藏。肺為魄藏。脾為志藏。素問曰。能藏精氣而不泄者曰藏。故次下即用藏字)然腑臟皆身內之物。故曰在中。竅穴。謂七竅孔穴也。(眼二耳二鼻二口一)皆面上所有。故曰居外。藏者包藏義。故有處則暗。竅者通洞義。故有處則明。此阿難欲脫前過。先申內暗外明之理。
○今我下救難請決。因前計在內。如來難以二謬。一者在內昧內謬。二者在內知外謬。今以有竅則明。正同戶牖開豁。故開眼見明。名為見外。此脫在內知外之謬。又以有藏則暗。暗者即是臟腑。故我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此脫在內昧內之謬。其意以如來前難非理。依然以在內為是。但屢被破奪。不敢自決。故曰是義云何。是又向世尊口角邊討分曉也。阿難轉救在內竟。
二如來就詞難破三。
一就詞開欵。二依欵成難。三指計結破。
初。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為與眼對。為不對眼。
此就其所計之詞。雙開對眼與不對眼為難欵也二依欵成難二。
一難對眼之非。二難不對之謬。
初。
若與眼對。暗在眼前云何成內。
○若成內者。居暗室中無日月燈。此室暗中皆汝焦腑。
初正難對眼。相對成見。世間共許。故先約對眼難之。對則在前成外。故難以云何成內。
○若成下。兼難成內。謂設許在前成內。則暗室無光時。此暗亦在眼前。亦許成內。如此則室是汝身。暗中所有。皆汝焦腑。豈理也哉。焦腑者三焦也。黃帝難經云。三焦者。水穀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上焦在胃上。中焦在胃臍之間。下焦在臍下。六腑中一。故曰焦腑。謂焦即是腑耳。
二難不對之謬三。
一正難不對。二兼防謬辯。三展轉顯謬。
初。
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對既不成。自計不對。故次約不對難之。不對而見。世間相違。故難以云何成見。
二兼防謬辯(恐謬辯云。我言閉眼見暗。名見內者。謂閉眼之時。此心已離外見。旋轉內對臟腑。所以成見是仍歸在內之計。故世尊以此防之)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合眼見暗名為身中。
○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初原謬縱許。意云。若汝謬謂閉眼之時。此心離於外見。旋轉內對臟腑。所以成見者。則汝所計合眼見暗。名為身中者是矣(令眼二句。即前所計閉眼見暗。名為見內。異變其文)
○開眼下取例顯非。意云。閉眼之時。此心既能旋轉內見臟腑。開眼之時。亦應旋轉內見面目。汝今正當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謂開眼之時。不能見面。是不能旋轉也。以此為例。則閉眼之時。亦不能旋轉。則汝所言內對之義。亦不得成。內對不成。云何而言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是固知所計者非矣。
三展轉顯謬。
見面若成。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虗空。何成在內。
○若在虗空自非汝體。
○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
○汝眼已知身合非覺。
○必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
初心眼在空謬。(本為辯心。兼帶於眼者。以凡小等通計心隨於眼。如前云。彼根隨見隨即分別是也)意云。設許開眼亦能旋轉。則見面之義成矣。若此則心與眼根。乃在虗空。以相對方能成見。對面豈不在空乎。設許在空。乃屬於外。
故難以何成在內(正脈云。阿難本計心仍在內。故今結難心與眼根。俱不成在內。責其自語相違也)
○若在下轉自成他謬。意云。若定執心眼在空者。不唯不成在內。且在空離汝。自非汝體。乃成他心矣。
○即應下轉他成自謬。意云。若強謂雖離於汝。不妨還是汝體者。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以既許離汝還是。應通許故。此上二謬。乃責其壞世間相也。
○汝眼下身成不覺謬。意云。自他互轉。已壞世相。況夫汝心隨眼。彼眼離身。已具覺知。則汝身合同無情。非有覺知。以一人唯有一心。在眼則不在身故。
○必汝下一身二果謬。意云。必汝執言在身在眼。兩俱有覺。則汝阿難。應有二知。人唯憑此覺知。修因證果。汝今既有二知。即汝一身。當來成佛時。應成兩佛。此理所必無。唯是謬妄而已。依欵成難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以是對眼與不對眼。展轉謬妄之故。則見內之義不成。故曰無有是處。然閉眼見內。既其不成。已足破其救內。至開眼見外之義。無勞更破。正脈云。單結見內。足見此計同在內矣。破救內竟。
五破合處二。
一阿難引教謬計。二如來牒計難破。
初。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
○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初謬引昔教。常聞者。昔教曾聞。以心生法生等。通大小乘。昔教共說故。今約二乘。且指六識為心。六塵為法。灌頂云。由內心而攀緣外境。境隨心起。故曰心生法生。由外塵而激發內心。心逐境現。故曰法生心生。正脈義云。心生法生。見法不自生也。法生心生。見心不自生也。正顯心法互倚妄現。俱無實體。阿難失旨。反證緣心。隨合隨有。可謂迷之甚矣。
○我今下妄計隨有。思惟者。思惟心法互生義也。然正當思惟時。妄識力用。行相昭然。自覺別無心性。認此為真。故曰即思惟體。實我心性。而不知如來重重破斥。皆為此想不真。故有輪轉。是阿難孤負如來為不少矣。隨合隨有者。隨所攀緣何法。心則隨有。如現今思惟佛所說法。儼有心生。若更思惟別法。心生亦爾。例而推之。豈非隨所合處心隨有乎。正脈義引。經云。聚緣內搖。趨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古德謂攀緣妄想。狀如野燒。豈可謂之真心。今阿難四番被斥。乃認隨合隨有。宛爾內搖外奔。真稱昏擾。正是攀緣妄想。何異野燒。良由屢被挨拶。露出本相。然猶不覺其妄。亦曲盡迷態而已。
○亦非句總遮前非。言隨合隨有。處乃無定。非定在三處也。中間且指根裏。以根內臟外為中間故。阿難引教謬計竟。
二如來牒計難破三一牒其所計。二分宗兩難。三指計結破。
初。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隨有者。
前阿難所引。雖有四句。其意但取後二句。以前二句心先有故。不可言隨合隨有。故此如來。亦唯約後二句牒之。
二分宗兩難二。
一難無體非合。二難有體無據。
初。
是心無體則無所合。
○若無有體而能合者則十九界因七塵合。是義不然。
初正難非合。承上法生而心始生。則心無自生之體。體尚不有。憑誰說合。故曰無所合也。是則隨合已非。況云隨有。不益妄乎。
○若無下防其謬執。恐謬執云。心雖無體。不妨暫現能合。故為此防。意謂。凡言合者。必二俱有體。如十八界。因六塵合。(謂六根六識以六塵合之。則成十八界)此昔教所許。若必謂無體而能合者。則如妄計十八界外。有十九界。且說因七塵合。今教昔教。皆所不許。以界唯十八塵唯有六。本無十九及七之說。豈有能合之義。故曰是義不然。難無體非合竟。
二難有體無據二。
一約二義成難。二約四相成難。
初二。
一正難二義。二兼破謬辯。
初。
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自挃其體。汝所知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
○若復內出還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初按定令驗所自。承上無體。既不成合。自執有體。故又約有體以難。意謂汝今若言此心有體者。當自驗之。如汝以手自己挃觸其體。當正挃時。自有知痛知痒之心。汝即驗其所以能知之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要必有所據。乃可言有體耳。
○若復下分途取前例破。意謂若復內出。同前在內。還應先見身中。若從外來。同前內對。先合遠見汝面。今俱不爾。則杳無所據。所謂有體者唯虗妄計度而已。
二兼破謬辯二。
一阿難謬辯。二如來難破。
初。
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
因被如來內出見中外來見面之難。遂謬辯云。見是眼家之用。心但能知。非同眼之能見。如佛所云。內出還見身中。外來先合見面者。是欲責心為見。如果能見。則非心之義矣。如來其欺我哉。
二如來難破。
佛言。若眼能見汝在室中門能見不。
○則諸已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
○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初約人生識在破。言心在身中如人在室內。眼唯通明。而能見者。是身內之心。喻門唯通明。而能見者。是室內之人。法中若謂眼能見者。喻中須是門亦能見。但眼之能見。二乘猶不知非。門之能見。舉世盡覺其謬。故就喻為難。令自覺其非。
○則諸下約人死識去破。言既以喻問。仍不知非。必謂眼能見者。喻中須是死人能見。故約已死者為難。已死者心離其身時也。心雖離身。尚有眼存。此時若能自見。則是眼見。故難以應皆見物。葢明知必不能見。而故意為難。
○末二句約義不符名破。言人唯不能見物。方可名死。若見物者。即是生人。故難以云何名死。如是則人死無見。眼唯空存。以識去故。知此義者。而見是其眼。心知非眼之謬。益可見矣。約二義成難竟。
二約四相成難二。
一牒體總徵。二約相別難。
初。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為復一體為有多體。今在汝身為復徧體為不徧體。
前難二義。已顯有體之謬。恐未心服。定執有體。故重牒再徵。下乃一一難破。一體者。四支共一心體。多體者。四支各有心體。此約數徵。徧體者。一心徧滿四體。不徧者。局在一體不徧。此約量徵。葢必有數有量。有體之宗。方可成立。
二約相別難二。
一難數二相。二難量二相。
初。
若一體者。則汝以手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無在。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
○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為汝。
初難一體不成。四支一體。有生通計。故先約一體為難。意謂。若四支共一心體者。即今挃一支時。四支應當咸覺。以一體故。若汝聞我此語。謬謂咸覺者。則所挃之處。即應無所偏在。以成覺故。若其觸頭頭知。觸足足覺。而挃有所偏在者。則汝所計一體之義。自不能成。以四支不共故。
○若多下難多體仍非。破一計多。情所必至。故又約多體為難。意謂一人一心。是其正理。若謬謂心有多體者。則汝阿難應成多人。設許成多。應有多名。今汝現前。四體中何體為汝。以當阿難之名。試自思之。唯是展轉虗妄。無可憑據。則多體仍非矣。難數二相竟。
二難量二相。
若徧體者同前所挃。
○若不徧者當汝觸頭亦觸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
初難徧體不成。同前所挃者。取例一體中難。良以一體者。四支共一心體。徧體者。一心徧滿四支。雖能所往復。而會義無殊。不須別立難詞。故但取例於前。而云同前所挃。謂同前挃一支時四支應覺等也(問。既一體徧體。會義無殊。何必重列。答。數量異故。又為與不徧作對說故)
○若不下難不徧仍非。徧體招難。自計不徧。故次約不徧以難。意云若謂此心不徧體者。理應局在一支。請試驗之。當汝觸頭之時。亦觸其足。若頭有所覺。則是汝心局在於頭。則足應無知。若足有所知。例此可思。無煩具說。此先斷定其理。今汝不然句。乃破斥其非。謂齊觸齊覺。不如上之所說。不徧之宗。豈能成立。所謂有體者此又無所據矣。分宗兩難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是字指上所辯無體非合有體無據二義。故字起下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二非。言無體非合。隨合之義不成。有體無據。隨有之義安在。故斥云無是處也。破合處竟。
六破中間二。
一阿難引教立中。二如來就中難破。
初二。
一謬引昔教。二思惟立中。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
例上常聞。故曰亦聞。雖未的指何經。然追述昔聞。應在般若會之前半及方等深密時也。與文殊等者。以方等深密般若會中。時常以文殊等為當機故。方等如淨名。般若如文殊問等。諸法王子。指文殊一類。如普賢觀音等。迹示隣極者言之。所談實相。略明有三。一者無相之相。名為實相。如般若云。是實相者。即是非相。始教意也。二者諸法皆真。名為實相。如淨名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終教意也。三者真空絕相。名為實相。如無量義云。其一法者。所謂無相。無相不相。名為實相。頓教意也。若據阿難得聞。應屬第一。以是引小乘入大乘故。若約一聞異解。無妨兼聞後二。觀下謬引。無庸過揀。非內非外。方等般若諸會。歷有是語。多約真心言之。如淨名舍利章云。心不住內。亦不在外。阿難真妄不分。謬引謬證。多聞人循名昧義。固如是也。其自意以昔亦曾聞。今仍計內計外。無怪乎為世尊所破矣。謬引昔教竟。
二思惟立中。
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不相離故在外非義。
○今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初思前兩非。如我思惟者。依佛昔教。詳佛今說也。今因我計在內。佛以內無所見難之。以不能見心肝脾胃等故。又因我計在外。佛以應不相知難之。以應同彼一食不飽眾故。據佛之意。葢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不相離故。在外非義。仍符昔教不在內不在外之義也。
○今相下待成中相。言昔教今說。既已相符。我又驗之於己。現今身心相知故。亦知不在身外。復於身內無見故。亦知不在身內。捨此兩途更用思惟。當在中間。無可議矣。阿難引教立中竟。
二如來就中難破三。
一正難在中。二兼遮謬救。三指計結破。
初二。
一就中徵在。二依在成難。
初。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所在。
○今汝推中中何為在。為復在處為當在身。
初據理定有。言中中必不迷者。以迷則不言。言則必能了故。非無所在者。能了必能指授。指授必有所在。
今汝下。雙徵兩在。言在雖不無。答應珍重。故教以推中。謂細推中相也。中何為在句。謂總徵中相以何為在。為復在處等者。言一切諸法。不出內之根身。外之塵處。故別約身處兩問。要必有定在。乃可以施破耳。
二依在成難二。
一在身不成。二在處亦非。
初。
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同內。
首句按定在身。下二句中邊皆過。邊附皮。中據內也。言在身有中有邊。如謂在邊。則不可言中。是自宗相違。如謂在中。則還同在內。於前來已破。既二俱有過。在身尚非。況夫言中。自不成矣。
二在處亦非。
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無表同無。表則無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北。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首句按定在處。次二句徵表有無。有表色處。無表空處也。言在處有有表。有無表。如在無表。則同於空無。汝心乃成斷滅。如在有表。則絕無定相。汝心廼成雜亂。既二俱有過。在處已謬。況夫言中。憑何立乎。何以故等。廼徵釋表則無定之義。良以無定言渾。非釋莫諭。故須徵釋。相連二表字。上表字。指能表之物。下表字。謂表顯中相。故云以表表中。正脈云。表者標竿。修房舍者立之。以表中位。灌頂云。如周官土圭測景立標之類。東看則西。南觀成北。文影西看則東。北觀成南。可以意會。末二句言能表之體。既其四方混淆。所表之心。豈能自立中相。故應雜亂。謂四方交雜。稱謂混亂。所謂無定者以此。正難在中竟。
二兼遮謬救二。
一阿難謬救中相。二如來就謬遮中。
初。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
○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
○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
初異佛現說。意言我所說中。另是一理。非此如來所說二種。謂身中處中也。
○如世下。同佛昔教。世尊言者。指在深密教中。如唯識第五云。此中教者。如契經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又契經說。若根不壞。境界現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識。葢眼能發識。是增上緣。色能牽生。為所緣緣。雖有餘緣。此二為要。以根境和合。識乃得生故。
○眼有下妄斷謬理。破合處中以門喻眼。已顯眼無分別。而此又云眼有分別。固為妄斷。其意以眼有分別屬內身。色塵無知屬外境。內外各有定相。識生其中。歷然不混。故曰則為心在。然謂之謬理者。略明其謬有三。一者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是昔教所說。今於實教。一一破其相妄。顯其性真。而為奢摩他體。阿難求此。而乃引彼為證。是權實不分謬。二者眼根浮勝。俱屬色法。無有分別。識乃有別。縱指根性。後文亦云。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今云眼有分別。是根識不分謬。三者前云心生愛樂。屬於意識。此云識生其中。乃是眼識。徵者在彼。答者引此。是五六不分謬。此亦多聞人循名昧義之故。阿難謬救中相竟。
二如來就謬遮中(明知其謬。且不與之分析。但且遮其中相)二。
一按定總問。二分遮兩中初。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二為不兼二。
汝心句先以按定。謂按定阿難謬救之語。此之下方乃總問。謂總問心體兼二與不兼二也。然阿難計帶三謬。如來不與分析。即就謬為問者。亦有三義。一者不了義教。素所習聽。了義之教。難以遽領。姑且破其舊見。新悟尚待後聞。二者眼無分別。前已喻明。今復重執。知難頓革。姑且破其中相。餘容悟後自分。三者眼意二識。用異體同。破則俱破。阿難既認眼為意。如來即就便為破。阿伽他遇病即除。初無論先之與後。
二分遮兩中二。
一遮兼二之中。二遮不兼二中。
初。
若兼二者物體雜亂。物非體知成敵兩立。云何為中。
兼猶連帶。兼二者。謂外連塵物。內帶根體也。外連塵物則雜。內帶根體則亂。曰雜曰亂。難以分中。此約兩合言之。若約兩離者。物塵無知。非同根體有知。汝心在中。一半外連塵物則相敵。一半內帶根體則相成。半敵半成。分中兩立。自無中相。是則兩合兩離。俱不可言中。故總以結難云何為中。
二遮不兼二中。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無體性。中何為相。
兼二不成。即是不兼二也。然根是有知。塵是無知。各有相狀。心若不兼於二。非同有知之根。無知之塵。相狀可見。故曰非知不知。如此則漫說無心。縱使有心。亦同龜毛兔角。故曰即無體性。體性尚無。況復云中。故難以中何為相。兼遮謬救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承上在身在處。言中招過。兼二不兼。立義不成。是故應知。汝言當在中間者。唯是妄計。無有是處可憑。破中間竟。
七破無著二。
一阿難引教謬計。二如來據理難破。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大目連須菩提富樓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轉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既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
○一切無著名之為心。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初引昔所說。我昔見佛。指在般若。以般若時。佛勅轉教。故置與言。如大品云。如是種種法門。汝當為菩薩說。即佛勅轉教義也。目連等華梵釋見敘分。學後曰弟。謂學在師後也。法生曰子。謂智從法生也。僧首稱大。謂佛弟子中四人為上首也。領受佛勅。從佛轉教。故置共言。說般若法。摧無明惑。故以輪喻。如法華云。我乘佛教。為大菩薩。以諸因緣。說無上道。即指般若會上。領受佛勅。共轉法輪義也。般若宗於無住。故曰常言。覺知分別。即是妄心。圓覺呼為六塵緣影。此經斥是虗妄相想。既無實體。焉有定在。故於內之根處。外之塵處。中之識處。
覓心了不可得。是曰不在。雖已各言不在。猶恐稍涉簾纖。有礙放捨。故復總結云。俱無所在。大品云。若住一切法。不住般若。不住一切法。方住般若。又云。般若者。是無住義。金剛般若云。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然既曰常言。似是義引。或諸部般若中亦照樣有是語也。
○一切下臆斷請決。言佛意葢以俱無所在。以顯識心虗妄。而阿難不諭其旨。反以一切無著。名之為心。真憑臆妄斷也。雖憑臆妄斷。因屢被破奪。不敢自是。依然請決於佛。故曰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昔二祖於達磨大師處請求安心。師云。將心來與汝安。祖云覓心了不可得。師云。與汝安心竟。葢必到覓心了不可得處。方是真無著。妙明寂常心性。亦即於此顯現。今阿難實未到此。強說無著。而又不敢體認。脚根不點地者類多如此)阿難引教謬計竟。
二如來據理難破三。
一按定雙徵。二有無並難。三指計結破。
初。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
○世間虗空水陸飛行諸所物象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
初按定所言。雖是佛語。阿難引用。即是阿難之語。故云汝言。此將為破斥。先以按定也。
○世間下徵境有無。意謂汝言俱無在者。即是一切無著。然無著且置。何為一切。如世間虗空。屬於依報。水陸飛行。屬於正報。依正二報。品類差別。名為諸所物象。諸所物象。總統該括。此即名為一切。汝前言不著者。為是一切俱在。汝自不著。為是一切俱無。汝故不著。葢明知二俱不成。乃故問以發其端。
二有無並難(上云在者即是有也)
無則同於龜毛兔角。云何無著。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無相則無。非無則相。相有則在。云何無著。
初正難有無。意謂若言俱無名無著者。其意不成。以無則同於龜毛兔角。有名無實。且道不著何法。故難以云何無著。若言俱有自無著者。義亦不成。以既執為有。早已是著。故難以不可名無。
○無相下轉釋難詞。意謂我言無則同於龜毛兔角者。以既云無相。則全無實體。非龜毛兔角而何。我言有則不名無著者。以非無則相。相有則在。言非無則相者。非無即有。猶云有則有相也。相有則在者。在即是著。猶言相有則著也。相有則著。故不可名無。是則為在為無。俱無無著之義。故總以云何無著難之。無著尚不可說。況夫認為是心。不益妄乎。有無並難竟。
三指計結破。
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是故等者。謂以是有無俱非無著之故。應當了知。若計無著名心者。渾然俱非。無有一是處也。
(問。賊人改業。即是良民。念舊而殺。豈稱善治。然識心之所以為害者。為有著故。今既無著。妄即是真。認此為心。何必更破。答。真心如海。妄心如浪。浪起拍舟。所以為害。若不拍舟。須待浪息。浪息風停。唯覩湛海。諸有智者。豈復離海尋浪。今阿難果其無著。自然覓心叵得。覓心叵得。自見真心。豈復遺真認妄。既猶認妄。則其所言無著。亦未足信。故我前言。阿難實未到此。亦如賊人口說改業。心實未革。有討賊之責者。豈可置而不問。此如來所以為之更破。正脈云。詳此七番。確定成處者。一內二外三根裏六中間四處而已。以四還在內。五則無定處。第七則并處亦無也。又一四引眾同計。二三己意推度。後三引教謬釋。孤山曰。總上七番。似破四性。在內潛根。救內破自性。在外破他性。中間破共性。隨合無著破無性。龍樹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據此則七番情盡。全身放捨。即入無生忍矣。阿難雖未及此。而平日所恃以為心者。亦杳無住處可跟究矣)密示妄識無處竟二顯呵妄識非心(前已搗其巢穴。此方聲正其罪)二。
一阿難責躬請教。二如來示本呵非。
初二。
一自責己誤當迷。二求佛開示修路。
初。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我是如來最小之弟。蒙佛慈愛。雖今出家猶恃憍憐。所以多聞未得無漏。不能折伏娑毗羅呪為彼所轉溺於淫舍。
○當由不知真際所詣。
初經家敘儀。爾時者。七處破竟時也。情盡計窮。望佛哀愍。故即從座而起。露肉曰袒。偏袒右肩者。偏露肉於右邊之肩也。右表順從。亦表便於服役意故。灌頂云。此土謝罪順命則肉袒。西域覲王請命則偏袒。今阿難求佛。禮同覲王。顯至敬也。右膝著地者。涅槃疏有三義。一右膝有力。跪能安久。二右膝有力。起止便易。三右膝躁動。著地令安。古德云。三處翹聳。右膝著地。名為互跪。如此者表謙卑遜順。合掌者表收攝散動。上皆身業。嚴肅曰恭。尊重曰敬。屬意業。上示曰告。下啟曰白。屬口業。三業虔誠。足以感佛。故特為敘出。
○我是下自責己誤。四王八子。阿難居末。是故最小之弟。小則偏邀眷注。故蒙佛慈愛。出家尚帶俗情。故猶恃憍憐。恃倚仗。憍矜恤。憐愍念也。由有此恃。所以從侍佛來。未受惡辣楗槌。養成憍恣情態。專尚多聞。不務真修。未得無漏。方證初果。一遇娑毗羅呪。不能屈折治伏。而反為彼所轉。溺於淫舍。不能自出。若非如來呪護。文殊提獎。唯有遠遁。何顏見佛。此猶已往之誤。然已不可挽矣。
○當由下猶慮當迷。由字註多不訓。講者率以因義釋之。細玩上文。殊無著落。良以歷敘前誤。次第各有因起。初則因最小而蒙佛慈愛。繼則因蒙愛而久恃憍憐。次則因恃憐而尚聞誤證。後則因誤證而力不勝邪。既次第各有因起。而又云當由。若作因義。如何銷會。今釋當由者。謂當來之所經由。真際者真心實際。是即以妄識為真心。以所在為實際。實不知別有真心實際耳。詣者在也。謂究竟所在處也。其意以從前已誤。知不可諫。當來所由。冀猶可追。但自覺七番情盡。尚不知真心實際。究竟所在。憑何進修。是所慮焉。觀下請示奢摩他路。其為慮當來所由。意自可見。自責已誤當迷竟。
二求佛開示修路。
惟願世尊。大慈哀愍開示我等奢摩他路。
○令諸闡提隳彌戾車。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及諸大眾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初正求修路。除佛一人。無可歸投。故云惟願世尊。不求小乘之樂。故望大慈哀愍。以必興大慈。方能與大樂故。哀者哀前已誤。愍者愍後尚迷。請示奢摩路者。即求知心處。以不知心處。奢摩無路可修故。然阿難只知求路。不知認見為心。即是進步坦衢。只知求開。不知了識非心。即是闢道良吏。至下呵心顯見。乃如來密符其請。
○令諸下兼隳惡見。闡提。此云信不具。不信因果。無慚愧故。亦云斷善根人。如楞伽云。闡提者焚燒一切善根。彌戾車。或翻邊地。或翻惡奴。或名弊惡地處。或名樂垢穢人。此皆不符本經。興福曰。惡見。資中云。邊邪不正見人。二說合會。是今經義。以闡提知見不正。非邊即邪。甚至謗佛謗法。撥因撥果。惡見特甚故。隳壞滅也。言向以奢摩路壅。正修人亡。類多流入邊邪。積成惡見。永墮一闡提中。今示修路。不唯阿難等。從此離妄證真。亦令闡提輩。自是改邪歸正。故惡見自隳也。按如來行菩薩道時。凡遇加害者。不唯不報。且憐其愚迷。發願度彼。今阿難無力勝邪。身受其辱。而乃請示修路。令隳惡見。亦菩薩願度之意。
○作是下同眾佇誨。五體投地者。肘膝首俱投於地。七禮中恭敬禮也。將請互跪合掌。請已撫心結拜。亦常儀耳。請意及他。故上云我等。佇誨兼眾。故此云及諸。乃經家敘事精詳。前後相照。傾渴者傾心渴仰。翹佇者翹首佇望。正脈云。如渴思水。如鳥張望。欽敬也。知如來將為示誨。敬心承聽。揀彼隨班備數。漫不經意聞也。阿難責躬請教竟。
二如來示本呵非二。
一普示二本。二直呵非心。
初二。
一現相密。示二發言顯示。
初。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光晃耀如百千日。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如是十方微塵國土一時開現。
○佛之威神令諸世界合成一界。
○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初密示根性將現。面上眼耳鼻口。近通身處。遠通意處。故名為門。能所合論。即表六處根性。言六根各具根性。即是二根本中真本所謂菩提涅槃元清淨體。亦復各具自性光明。如眼見耳聞等。但眾生遺此本明。一向不覺。性雖不無。光乃不現。今將捨妄求真。從眼顯現。例餘五顯現亦爾。故以放種種光表之。種種者。青黃赤白等。交映互現。色乃無盡故。此性一現。諸法頓朗。如後四科七大。全彰自性光明。十界三藏。無非本體朗照。故以其光晃耀表之。一日在空。照四天而無遺。況夫百千。明耀罔及。用表自性光明。輝天鑑地。一切光無能匹故。
○普佛下密示六識將破。佛世界。一佛化境也。統該四方上下。可表六處識心。言六處識心。即是二根本中妄本。所謂用攀緣心。為自性者。然既屬攀緣。即非自性。其柰眾生。一向堅執。難為動搖。阿難時節已至。不久放捨。故以六種震動表之。六種者。震兼吼擊。動兼起誦。形聲各具三動。共為六也。
○如是下密示化他同己。如是者。承上一界震動而言。一界震動。展轉及他。如是相連十方微塵國土。俱於一時開通顯現。若作表法者。言阿難捨妄。會眾同聞。見賢思齊。通行放捨。仍復展轉化導。有生皆然。故以塵國開現表之。
○佛之下密示融妄歸真。言上雖開現。猶有分隔。見量雖通。畛域宛在。復以佛之威神。擲鐵圍而偃須彌。會江湖而通香海。無復多地。唯有一天。故云令諸世界。合成一界。若作表法者。融妄歸真。須憑三昧之力。故以佛威令合表之。諸界表妄。一界表真。合會融通。能表所表。義亦相似。
○其世下密示三昧成就。其世界仍指十方塵國。塵國已合。仍云其界者。以未合時。各有分齊。從先為言。大菩薩者。揀非初心。必至登地以上。廼可名大。本國承聽者。既成一界。無復隔越。在彼即同在此。常得聞故。若作表法者。融妄歸真。識心本自無礙。故仍以其界表之。化眾同己。有生從此發心。故即以菩薩表之。既已歸真。無復真妄之別。識即是智。常契本覺。故以本國承聽表之。智契本覺。即是三昧。若時時常契。即是首楞嚴三昧也。現相密示竟。
二發言顯示(上智之人。目擊而道存故上以相示。中根者流耳聞而心會。故此以言顯。若有眼不見。有耳不聞者。則是下根。亦令隨分結緣)二。
一歎迷標本。二總徵別示。
初二。
一指所歎人。二標所迷本。
初。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
○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
初無知造業者。一切眾生。通指汎爾凡夫。不知修行之人。從無始來者。指自有妄識已來。違真逐妄。背覺合塵。無我計我。無法計法等。故云種種顛倒。此屬惑道。由顛倒故。造種種業。作將來因。故名為種。此屬業道。惑道如薪。業道如火。依薪逸火。自相燒然。法身受其熏蒸。慧命由茲懸危。此屬苦道。起惑造業。苦果隨之。三事相因。故云如惡义聚。惡叉聚。西域果名。灌頂云。此云綿貫珠。一蒂三果。同聚而生。相似三道。故以為喻。
○諸修下有志修行者。凡夫起惑造業。輪轉生死。固為可愍。縱令有志修行。中道紆曲。猶在可傷。諸者大率義。雖云修行。乃指不依正修者言。菩提此云覺道。三乘皆有。深淺不同。唯佛無上。所以不能成者。正由不依正覺修故。乃至者。超略權教菩薩。大乘也。聲聞緣覺。釋見敘分。小乘也。雖別成乎此。猶是出世聖賢。然更有誤之甚者。故云及成外道等。外道心遊道外。趣邪修者。諸天三界諸天。著有漏者。魔王居欲界頂。躭欲樂者。魔眷精靈妖魅。侶魔羅者。此等亦是住世凡夫。但較彼無知造業者。猶為難救。不益可傷乎哉。指所歎人竟。
二標所迷本。
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
○猶如煑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
初出由標迷。言如上所說。無知造業者。固無論矣。至於諸修行人。本期得道得果。而乃中途紆曲。滯窒權小。甚至誤入魔外。欲潔偏染。求昇反墜。其故何哉。故云皆由不知云云。二本者一真本。至下十番所顯者是。二妄本。如上七處所破者是。前取心顯錯文云。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想。義亦同此。但未明其為本。今言本者。以一切真因真果。妄因妄果。無不由此生故。錯亂修習者。用妄想為真心。指偽果作實證。不唯錯真用妄。且以妄亂真也。
○猶如下舉喻顯錯。言諸修行人。用妄想為因心。期證真果。如煑沙欲成嘉饌。沙非饌本。經劫徒勞。故曰終不能得。妄非真因。亦復如是。由此所以不成菩提。誤入權小及外道天魔隊耳。歎迷標本竟。
二總徵別示二。
一總徵。二別示。
初。
云何二種。
將欲別示。先總徵以發其詞。
二別示二。
一先示妄本。二後示真本。
初。
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
○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
初出名。無始以來。浩劫生死。遡流窮。源不出妄心。故曰根本。
○則汝下示相。欲令悟妄。指在現前。故云則汝今者。凡未了真者。無不認妄。故云與諸眾生。攀緣心。即六識心也。六識緣境。隨處生著。如猿猴攀樹。似尺蠖緣木。故以為名。然此本非是心。亦非自性。而眾生執為心性。故前云。即思唯體。實我心性。後云。即能推者。我將為心。今則分明指出。是生死本。而阿難猶自不覺。亦可悲矣。
二後示真本。
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
○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初出名。此中無始。與上科不同。上科兼於中間。謂無始至今也。此科惟指初際。謂無始之時也。菩提有三。一實智。二方便。三真性。此是真性菩提。以性本自覺。即菩提故。涅槃亦三。一性淨。二方便淨。三圓淨。此是性淨涅槃。以性本自淨。即涅槃故。元清者。非澄之使清。謂本來離生死濁。即顯其為性淨涅槃。元淨者。非治之使淨。謂本來離煩惱染。即顯其為真性菩提。能為一切淨法之本。故名為體。餘二菩提。及二涅槃。亦依此故。是體即根本義也。又二本應作二釋。妄本中生死下加之字。作依士釋。真本中清淨下加即字。作持業釋。
○則汝下示相。欲令現前體認。故云今者。不言與眾者。不比妄心。有生同認故。識精即是第八賴耶。本經呼為陀那細識。最極微細。故曰識精。於諸識中最為精故。又精者精瑩。有明照義。以此明非磨之使明。乃本來自明。故曰元明。如後云。見精映色聞精映聲等。又揀選圓通偈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是知體唯賴耶。應根成六。故下文破識之後。即於根中指出。能生諸緣等者。正脈云。諸緣者前六轉識也。楞伽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是知前六皆此識海。所生諸浪。但前六能徧緣一切。而獨於本生識海。自緣不及。
如眼所起見。能徧見一切。而自不見眼。故云緣所遺者。縱使悟時。須一念不生。方能默契。六識若動。體即隱矣。故學人不捨緣心。畢竟如生盲不見性也。
(愚謂。前六轉識。六字應是七字。如八識頌云。淵深七浪境為風。則七識皆是識海中浪也。且彼疏亦自問云。唯識何言七緣第八見分為我。答。偈云。隨緣執我量為非。既是非量。豈真能緣。此以第七緣八。不合緣所遺者。故為此問。若既唯約前六。則此問無從。或交師意是而筆誤耳。智者詳之)然此本是真心。而眾生不知。今已分明指其為菩提涅槃元清淨體。至下阿難猶未敢認。如云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又云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所謂把手相牽行不得也。
○由諸下顯過。良以阿難不能捨妄。全由迷真。故如來於示真本後。特顯其過。過在遺真之故。故曰由諸眾生。遺此本明。行猶歷也。謂六根各歷自所緣境。如眼見色耳聞聲等。無時暫歇。故曰終日行也。見色不知能見者誰。聞聲不知能聞者誰等。故曰而不自覺。既不覺真。必至妄認緣塵。起惑造業。隨業受報。故曰枉入諸趣。諸趣即是六道。謂生而趣此。死而趣彼。如旋火輪無休息故。枉謂自屈。言眾生本具菩提涅槃元清淨體。而乃流入諸趣。豈非自屈乎哉。葢深警之也。普示二本竟。
二直呵非心二。
一阿難依舊遺認。二如來痛呵非心。
初二。
一依舊遺真。二依舊認妄。
初二一乍驗似領。二再勘實迷。
初。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願出生死今復問汝。
○即時如來舉金色臂。屈五輪指語阿難言。汝今見不。阿難言見。
初將問預示。意謂汝若不求奢摩他路。則是甘受生死。無庸問矣。據汝今者所請。是欲知奢摩他路。依之願出生死。但此事大非草草。今復問汝。汝宜悉之。
○即時下作相驗問。佛身金色。其臂亦然。千輻輪相。指端俱有。即時舉屈者。先以相驗。若不循塵流轉。自然從此見性。故溫陵云。金拳舉處。直下要識本明。天龍一指。竊比此耳。語言見不者。既驗復問。令其無所假飾。所謂放過即不可也。阿難言見者。見中迷悟雙關。迷則見塵。悟則見性。科為似領者以此。
二再勘實迷。
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耀我心目。
○佛言。汝將誰見。阿難言。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初勘定循塵。因上來阿難答見。塵性未分。故復問以汝何所見。其意以見性者必能忘塵。見塵者自然迷性也。答以見拳。足見循塵。且言耀我心目。更是流轉。所謂依稀似曲纔堪聽。又被風吹別調中也。
○佛言下。勘定迷見。明知阿難不悟。未便放捨。仍復親切提持。故問以汝將誰見。誰字最宜珍重。肘後具符者自能薦取。阿難不悟見性。依舊認見為眼。但前云見是其眼。已被佛破。若唯言我者。恐見呵斥。故曰與眾同將。所謂臨坑拉伴者阿難是矣。正脈義云。此上有三審試。太煞叮嚀。一問見不。二問見何。三問誰見。而阿難初答能見。次答見拳。末答眼見。如來可謂重重顯示。阿難可謂頭頭錯過矣。依舊遺真竟。
二依舊認妄。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耀。
○阿難言。如來現今徵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初牒答縱見徵心。屈指為拳。光耀心目。是前阿難答佛之語。今欲就此徵心。故言汝今答我等以牒之也。唯目本不能見。因其引眾同計。暫以縱許。故曰汝目可見。至下盲燈二喻。終顯其謬。當猶對也。重徵對境之識。故曰以何為心。當我拳耀。然如來於密示科中。已知阿難認取思惟為心。今復重徵者。以屢施破斥。將謂有所移耳。
○阿難下。答以能推即是。徵心所在。即指前來密示七徵。應徵察思曰推。計盡再搜曰窮。反復義路曰尋。七處跟究曰逐。然正當推窮尋逐之時。似有心相。且覺現前得力。便爾誤認。不知生死過患。正在乎此。故溫陵云。塵相未除。依舊認賊為子。去指見性。良有以也。阿難依舊遺認竟。
二如來痛呵非心。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
○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虗妄相想惑汝真性。
○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初振喝直斥。咄。振威痛喝也。臨濟一喝具四義。一如金剛王寶劒。今則斬除妄本。即金剛劒也。二如踞地師子。今則驚散狐疑。即師子吼也。三如探竿影草。今則試聞遮解。(試探聞性。遮障解路)即探竿影草也。四不作一喝用。今則隨心薦取。即不作一喝用也。座有知音。自應吐舌。而又呼名示以非心者。因其耳尚未聾。帶累世尊墮老婆禪也。
○阿難下。驚索名目。矍然者。驚愕貌。正脈云。經久自恃。唯知有此。一旦奪之。無有不驚者矣。避離也。離座者。恐懼不安之貌。無可如何。唯有待教。故合掌起立。合掌者。待教之意。起立者。白佛之儀。白佛者。反以質索。索以此非我心。當名何等者。以阿難雖聞非心。猶未悟妄。無所稱謂。恐落斷滅故。
○佛告下。指以妄名。前塵色聲等。性境也。虗妄相法塵獨影境也。想有二釋。一通指六識。以前五識。對性境起。第六識。對獨影境起。故合云前塵及虗妄相上之想。同為妄本。破則俱破。二唯指第六。以第六意識。是前塵落謝虗妄影相上所起之想。正顯境且至虗。意識豈實有哉。一向遺真。皆由認此。故云惑汝真性。
○由汝下。出其過患。亦是釋上惑真之義。如來意謂。我言惑汝真性者。由汝於無始來。至於今生。以妄作真。猶如認賊為子。其禍患可勝言哉。然如來以賊喻妄心者。以能損法財。滅功德故。以子喻真心者。以能持性德。續佛果故。既唯認妄。必至遺真。故云失汝元常。元常者即真心對彼妄心無常立名。正脈云。失元常者。如人既認賊為子。更不求覓真子矣。受輪轉者。元常之心既失。無常之心益熾。起惑造業。六道往復。如人真子既失。賊子益縱。必至家私蕩盡。馳騁求食。知此者。當預為辯之。不受其惑。則輪轉息。而元常立矣。顯呵妄識非心竟。
三推破妄識無體(上已聲正其罪。此乃斬其首級。族其餘黨)三。
一阿難驚怖求示。二如來示有推無。三會眾知非無辯。
初二。
一歷述得力。二怖無求開。
初二。
一已往由心。二例知將來。
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
寵者重愛義。前云我是如來最小之弟。因小見寵。亦常情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者。見佛相好。知非欲生故愛。願得佛身。厭家思修故出。又出家義含供佛。以現為侍者故。觀下何獨句可知。
二例知將來。
我心何獨供養如來。乃至徧歷恒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識。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
○縱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
初作善由心。意謂我言心愛佛故。令我出家。是出家唯用此心。出家後。為侍供佛。例此可知。此且約已往言之。若從此迴小向大。我心何獨供養如來一佛。或更供多佛。乃至徧歷恒沙國土。親承供事一切諸佛。亦用此心。不唯供佛。或有具正知見。兼大智識者。亦必親承供事。又不唯親承供事。仍復於彼諸佛及善知識所。披精進鎧。發大勇猛。立堅固志。上求下化。於諸一切難行法事。周徧修行。一一皆用此心。設離此心。則無所能為矣。
○縱令下。作惡由心。縱令者。必無之事。而設言之也。意謂我今只是不敢謗法。縱令被呵生瞋。從此不信佛法。反生誹謗。因而退失善根。墮一闡提。亦因此心所使。是知此心功魁罪首。既得力於已往。知必需乎將來。呵為非心。詎能忘情。因歷歷敘述。希將有以教我矣。歷述得力竟。
二怖無求開。
若此發明不是心者。
○我乃無心同諸土木。離此覺知更無所有。
○云何如來說此非心。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
○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初按定佛語。若此者指前呵示而言。如來既呵其非。又斥為虗妄相想。皆發明不是心義。
○我乃下自申怖由意。謂功魁罪首。唯是此心。已往將來。勢所必用。此既非是。而我乃成無心之人。人若無心。自應同諸土木。以離此覺知。更無所有故。
○云何下正述驚怖。云何說非者。怪如來所說不宜。我實驚怖者。明自己聞之失措。兼此大眾者。仍指小乘一類。以彼唯以六識建立染淨根本。乍聞非心。無不疑惑。
○末二句結請開示。驚疑不安。殊屬可愍。故惟冀垂大悲心。未悟有二。一者未悟此識。何故不得名心。二者未悟離此。何得不同土木。為釋自怖。及決眾疑。故求佛開示。至下安慰示有。正開示不同土木。驚怖釋焉。對塵推無。正開示不得名心。疑惑決矣。阿難驚怖求示竟。
二如來示有推無二。
一安慰示有。二就塵推無。
初二。
一摩頂引說惟心。二況顯真心有體。
初。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
○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
○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
初經家敘意。開示阿難者。以驚怖故。及諸大眾者。以疑惑故欲令句原佛開示本意。言阿難等。向以識心分別。妄見生滅。今開示無體。令其離於分別。則入無生忍矣。華嚴云。無生忍者。不見有少法生。仁王云。一切法空。得無生忍。又忍者信也。謂深信諸法無生義故。
○於師下摩頂為說。師子座者。製座像師。或不必像。但以師名座。表說法無畏義故。以其驚怖。故摩頂相告。示安慰意也。三界唯心。萬法惟識。是佛教之大宗。故云常說。灌頂云。諸法者。略唯色心二種。所生者。所以得生也。所以得生。不離藏識。故曰惟心所現。楞伽云。心亦是唯心。非心亦心起。解深密云。諸識所緣。唯心所現。下文亦云。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足證常說。
○一切下據說以斷。謂據常所說。斷定因心。成體義故。一切因果。約正報言。有二釋。一聖凡各有因果。二從劣向勝。前因後果。世界微塵。約依報言。亦因果義。以聚塵為因。成界為果。如是皆依藏識所現。意顯心必不無。至下自見。故曰因心成體。摩頂引說惟心竟。
二況顯真心有體。
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縱令虗空亦有名貌。
○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初舉諸有體。若諸者統舉現前諸法。於中有總有別。總惟世界。別則一切所有。其中者一切所有之中。兼顯微該巨細言。乃至者超略之詞。言顯者巨者。固自有體。乃至最微最細。如草之一葉。縷之一結。若詰其根本元始。咸有體性可據。如葉以草為體。結以縷為性故。然此猶屬有色有礙。縱令無色之虗。無礙之空。亦有狀之可名。相之可貌。以虗空即名。蒼翠即貌故。
○何況下況顯真心。此中清淨。即指下帶妄所示之見。以性本無染故。妙淨即指下剖妄所出之真。以離染獨妙故。清淨故。在纏不昏。妙淨故。出障圓明。故總號明心。性徧四科七大而為如來藏體。故又名性一切心。統為一真心也。如此之心。豈當無體。取例況顯。令易發明。言葉結尚有體性。虗空且具名貌。如何比況。反說真心而自無體。葢深怪阿難不應作是說故。安慰示有竟二就塵推無三。
一據理應有全性。二就塵驗其虗偽。三教以微細推審。
初。
若汝執恡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
○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
初按定所執。執謂堅執舊見。恡謂慳恡不捨。分別覺觀等。正所執所恡之心。分別者。對境起念。覺觀者。內守幽閑。至下驗偽中自見。灌頂云。粗心初念名覺。細心後念名觀。所了知性者。謂正當分別覺觀時所有能了知性也。然此性全是識心。正屬妄本。而阿難堅執不捨。認為是心。如來將欲施破。故先按定。如文中曰若曰必皆按定意。
○此心下就執以難。即應者據理論。謂上已況顯故。色香味觸。略舉四塵。餘有聲法二塵。總以諸塵該之。事業者。世間所作。初營曰事。既辦為業。言世間所作事業皆依塵成。能所合論。故云諸塵事業。對此分別覺觀。方顯所了知性。須臾有離。了知便虧。豈能別有全性。乃故意為難。
二就塵驗其虗偽。
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閒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如汝句指在現前。謂欲顯虗偽。指現前為驗故。承聽我法。因聲有別。例知瞻仰我相。因色有別。齅我爐烟。因香有別等。超略言之。故曰縱滅等也。見聞眼耳二識。鼻舌身三通名為覺。以同是合中知故。知即意識。此復有二。一明了識。與前五識俱時而起。亦名五俱意。緣境明了。親得法之自體。故以為名。二獨頭識。此復有三。一散位獨頭。緣獨影境。二夢中獨頭。緣夢中境。三定中獨頭。緣定中境。今云滅者。約定中言。以定中眼不觀色。耳不聽聲等。亦無散心及與夢想。則前五識與五俱意及散夢獨頭。一切皆悉不行。然縱能如此。亦非真滅。以猶有定中獨頭。守定中境。故曰內守幽閑。葢內守之心。即是定中獨頭。幽深閑靜。即是定中之境。定中之境。雖微細不離法塵。定中獨頭。即綿密亦屬分別。不唯分別。且屬影事。以離於法塵。即無體性故。
三教以微細推審。
我非勅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
勅強命也。如來意謂汝前執為是心。我雖重重破奪。亦非強命於汝。令汝轉執此為非心。但不可錯認。汝自於心微細揣摩。設若離塵有性。即真汝心。以真心必有體故。若如我上來所說。離塵無體。斯則依附前塵所起分別。乃屬虗妄影事。豈真心哉。如來示有推無竟。
三會眾知非無辯。
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
初出過顯非。承上既屬影事。又惟依附前塵。執為是心。則有二過。一者塵是緣生。非常住法。設若緣盡變滅時。此心無所依附。則同龜毛兔角。化為烏有。此有名無體過也。二者心即法身。屬於性具。依之修習。證無生忍。屬於修得。心既無體。則法身同於斷滅。法忍憑誰修證。此性修俱失過也。
○即時下知已無辯。即時者如來教以推審時也。微細揣摩。已知無體。又聞成過。情盡詞窮。阿難既爾。法會亦然。故云與諸大眾。既不知何者為真。又不敢依舊認妄。唯有默然。自覺兩失。觸藩之羊。可為譬也。總結備破三迷竟。
三結斥誤認。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
○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初結斥大眾。世間學人。前三果也。三界未出。故稱世間。四果未證。故稱學人。現前者。從是進修。成次第定。第四果也。以前八(四禪四空)凡位所成。
後一(滅盡定也。若但滅六識。名無心定。兼滅七識。名滅盡定。又偏厭受想。亦名滅受想定)聖位所成故。若論四果。於小乘法中。已為漏盡。即是羅漢。今云雖成不得等者。以向屬權許。理實未得。皆由執此等。乃出其未得之故。妄想即指六識。以是生死根本。故稱生死妄想。誤為真實者。不了識空。正由不了識空。雖成滅盡。不過如石壓草。似繩縛賊。縱能度百千劫。終有壞時。然滅定既非真實。所謂漏盡羅漢者。豈真實哉。
○是故下結斥阿難。是故者承上羅漢非真言之。言羅漢深修滅定。漏盡尚屬權許。阿難唯事多聞。聖果豈是實證。
故斥以雖得不成(問。正脈釋九定云。前八凡位所成。第九無漏聖位所成。今云不得漏盡成羅漢者。當知彼所謂無漏聖位者。乃一時權許耳。今疏亦云。向屬權許。理實未得。與交師為同為異。答。語雖似同。意實有異。葢正脈以五住究竟。方為漏盡。故深許長水以十地為漏盡。無可疑也。殊不知。若以五住究盡為漏盡者。唯佛一人。可當此名。故十號中。第二名阿羅訶。而訶字即漢字之變音。至等覺猶存生相。尚非漏盡。況十地乎。今之所釋但以妄心不除。斷總非真。若能達妄識本空。則一斷永斷。滅盡正當四果。多聞堪入聖流。所謂但去其病。不毀其身。此則與交師異耳)通結大科斥破所執妄心。以開奢摩他路竟。
二顯示所遺真性令見如來藏體(正脈云。上科即是妄本。已破而不用矣。此科即是真本。正修必用。佛云。眾生遺此本明。故科名承用遺字。然而現具六根之中。遍為一切法體。故此科始從眼根開顯。以至四科七大也)三。
一阿難捨妄求真。二如來極顯真體。三會眾同信空藏。
初二。
一悲感悔責。二知過請求。
初。
阿難聞已。重復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
○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
○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窮子捨父逃逝。
初悲前迷妄。阿難聞已者。聞如來備破三迷已竟也。中有所感。不覺悲泣流淚。對前淫室歸來。頂禮悲泣。故云重復。正脈云。凡深悟者。而後發悲。或悟妄而悲久苦。或悟真而悲久失。今是悟妄之悲。五體投地者。有所進求。應再拜故。長跪者。兩膝齊跽。合掌者。一心歸命。而白佛言者。備述迷遺。此上皆進求之儀耳。自我二句。從初敘起。顯打頭即錯也。佛之威德。能遮魔障。佛之神力。能資果證。己向蒙佛慈愛。故自以為恃。常自思惟者。思惟有佛。無勞我修者。加被即是。殊不知思惟即是妄想。不修終無實證。此正阿難迷妄。為妄所轉也。
○將謂下悔現遺真。言當其思惟之時。將謂如來慈惠。施我三昧。自然道成。何勞自修為哉。此自追昔誤也。不知二字。反上將謂二字。言將謂如彼。不知竟不能也。身心句正明其不能之義。言佛與阿難。雖屬天倫。身心各異。身異故食不互飽。心異故智不互明。至於修因證果。豈能相代。此語亦今日方能言之。失我本心。有二釋。一者身心不相代。失我望佛慈惠之本心。此義於上似順。以上有將謂惠我之意故。二者三昧不能得。失我寂常妙明之本心。此義於下似合。以下有寂常妙明之請故。若按下捨父逃逝之喻。後義為正。
○雖身下責當受輪。葢以失本心故。蓄聞成過。有剃髮染衣之相。無修因證果之實。故曰身雖出家。心不入道。不入道故。依舊輪轉。故向下以喻明之。窮子即阿難自喻。失三昧福。乏功德財。故以窮喻。幸唯佛性不斷。可以子稱。捨父即喻失心。逃逝即喻背道。以背道不入。枉受輪轉。如彼逃逝他國馳騁四方者無以異故。然阿難以如來為兄。且又依之出家。彼此身心。尚不相代。故正脈云。觀此則不知修行而但求加被者。可以知警矣。悲感悔責竟。
二知過請求。
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
○唯願如來哀愍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初知聞無功。今日乃知者。因誤墮始知也。言阿難已向恃佛。專事多聞。將謂佛所說法。聞而能說即是。及乎登伽事起。乃知說丈不及行尺。少修勝似多聞。故云雖有多聞。不修與不聞等。阿難身受其誤。作如是說。尚恐好聞一類。未便革習。故次下仍以喻明。言如來法味。聞而能說。宛似說食。不修無功。聖果失望。何異不飽。蓮師彌陀疏云。話餅何益饑腸。亦是此意。夫阿難以多聞得名。且歷劫憶持妙嚴。尚曰若不修行。與不聞等。故正脈云。觀此則徒恃學問而不務實修者亦可以知警矣。
○世尊下知障由迷。我等者自指同等一類。即就現前地位言之。故曰今者。二障者。唯識論云。一煩惱障。謂執徧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即身見也)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二所知障。謂執徧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又煩惱障亦名事障。續諸生死。所知障亦名理障。礙正知見。圓覺云。先除事障。未斷理障。
但能悟入二乘境界。若事理障。已永斷滅。則入如來大圓覺海。又煩惱即界內見思。見謂分別起者。思乃任運起者。所知即界外塵沙無明。塵沙謂於外境不達唯心。遇事生執。無明謂於所修證不達性空。隨分起愛。又煩惱障即是我執。依我執起。能障我空理故。所知障即是法執。依法執起。能障法空理故。此時阿難方證初果。所知固是俱在。煩惱亦未全離。況不了識空。斷非真斷。故如來斥以不成聖果。而自己謂為二障所纏。然障不自起。纏非無因。故次下出其所由。良猶誠也。寂常心性。是其意中所求。葢自覺妄識搖動。生滅無常。想應別有寂常心性。誠由不知此性。方乃認彼妄識。執我執法。無由解脫。所謂二障所纏是也。
○唯願下請求開發。其意以二障所纏無由解脫。乏功德財。離涅槃舍。故曰窮曰露。窮則修證無資。故求哀。露則輪轉無依。故求愍也。發謂啟發。妙明心者。二死不能繫。二障不能昏故。必求發此者。以不得此心。妄識難捨。奢摩無路可修。菩提涅槃無緣可證故。
(問。上迷寂常。此發妙明。何緣迷發不相應耶。答。在迷屬本覺。既發成始覺。本覺惟寂惟常。始覺便妙便明。前後異稱。其實唯一心耳)開謂開通。道眼者。見道之眼。即是始覺。仍前妙明心也。妙明雖發。前途尚遙。稍有絲毫凝滯。便是道眼未通。故此求開。葢為由始覺而至究竟覺故。阿難捨妄求真竟。
二如來極顯真體二。
一現相密顯。二發言顯發。
初二。
一正為現相。二教以親領。
初。
即時如來從胸卍字湧出寶光。
○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時周徧。
○徧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旋至阿難及諸大眾。
初密顯全體俱現。如來胸前有紋。十字右旋。名萬德吉祥相。謂有此相者。必具萬德。為吉祥人故。因翻為萬。但翻音不翻字。以字是佛相。翻則失其相故。前從面門放光。表六根各局之性。此從胸前湧出。表藏性渾然之體。恒沙性德。悉皆具足。故又以卍字表之。
○其光下密顯大用全彰。言其體既現。其用自顯。故以其光晃昱表之。晃昱者明耀義也。百千色者。表用隨緣變之義。用隨緣變。法法全彰。故又以塵界周徧表之。
○徧灌下。密顯上合下同。寶剎者。名譯集云。剎摩。正音掣多羅。此翻土田。謂一佛化境也。是則仍指塵界。但從佛尊稱。名為寶剎。灌注也。徧灌佛頂者。表此用一現。上合佛界。所謂與諸如來同一慈力是也。旋者迴注義。至阿難及大眾者。表此用一現。不唯上合佛界。亦且下同眾生。所謂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是也。據此。則藏性全體。圓通勝用。皆於一光處現矣。正為現相竟。
二教以親領。
告阿難言。吾今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此科義有兩向。一指前令其現領。二許後教以預知。科依初義。應先明之。既已現相。又復告言者。恐密顯不薦。仍用顯教故。藏性全體。圓通勝用。即是大法。藏性顯而妄識摧。圓通立而邪行滅。故喻如幢。以幢有顯立摧滅義故。卍字流光。正為顯此體用。故云建也。法幢既建。流光則已。必令十方塵界一時周徧者應另有所表。故云亦令十方眾生(云云)。獲得也。妙等七字。即前所求心性。始本異稱迷悟同體曰妙。此心性合讚也。微密性淨明心。
乃各別立名。性即本覺。無動搖生滅之相。故稱微密。即前寂常義也。心即始覺。有內瑩外照之功。故稱淨明。即前妙明義也。依此心性。起於觀照。觀智現前。明見心性。為清淨眼。即前道眼義也。是則阿難所求一光俱應。恐猶未明。此復明明告示。令其親領。若作許後釋者。義通奢摩盡處及三摩禪那之文。如吾今為汝等。許示奢摩他體。以建大法幢。即該三如來藏之全體大用。亦令十方等。許示奢摩他路。以微密淨明。即該近具根中。遠通萬法之妙真如性。得清淨眼者。許示三摩禪那。以三摩中從根入圓。禪那中中中流入。皆清淨眼也。佛音圓妙。或領前或佇後。一點水墨。兩處成龍。信有之矣。現相密顯竟。
二發言顯發三。
一就根性以指真心。二會四科而歸藏性。三融七大以拂情計。
(就根指心者。以此經最殊勝處。全在破識心而不用。取根性為因心。良以用識用根。乃權實兩教之所由分。如云以生滅為因心。如蒸沙作飯。以不生滅為因心。如依金作器。今阿難欲求無上菩提。故先就根指出。令其取為因心。則果地圓成。可希冀矣)二。
一帶妄顯真。二剖妄出真。
(良以根中之性。其體即是阿賴耶識。真妄和合。非純真者。因阿難急欲捨妄求真。其如眾生位中。別無純真之心可指。若先言有妄。恐其不敢認取。姑且帶之。但唯顯其是真而已)十。
一顯見是心。二顯見不動。三顯見不滅。四顯見不失。五顯見無還。六顯見不雜。七顯見無礙。八顯見不分。九顯見超情。十顯見離見。
(六根中性。雖同一精明。而就眾生位中。最便於領略者。無踰眼中見性。故唯從此顯發。餘可例知)三。
一取例引發。二正與辯見。三結顯是心。
(欲辯見乃是心。無由發端。故取拳例見。引起正辯義也)二。
一徵定拳見。二取例問答。
初。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將誰見。
○阿難言。由佛全體閻浮檀金赩如寶山。清淨所生故有光明。我實眼觀五輪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初雙徵拳見。汝先答我等者。是前直呵非心中語。此以阿難見相不悟。故重理前話而勘問之。見光明拳。正是見性家用。明知阿難不諭。必至循塵流轉。故問以光因何有。云何成拳。所謂也須驗過也。汝將誰見者。以正當見拳之時。真妄二心。同時俱現。若但如鏡中。無別分析。則是真心。若推窮尋逐。光因何有。拳云何成。即是妄心。故重為此問。欲其真妄分明。一無所混耳。
○阿難下。各答其由。閻浮檀。樹名也。須彌山南有此樹。果汁入水。沙石成金。此金最勝。故古德義翻勝金。由佛全體同此。故赩如寶山。赩赤也。以金體而具赤。如十寶山故。多劫熏修。非欲愛致。故云清淨所生。正由清淨所生。故得全體同金。而有光明。全體既爾。手拳可知。此答光因何有之問。我實眼觀者。不知見乃是心。謬計為眼。此答汝將誰見之問。輪指屈握。故有拳相。廼答云何成拳之問。不依問次答者。隨語便故。
二取例問答。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
○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若無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
○阿難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以我眼根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初許以說喻。如上徵拳問見。無非指示。因其不能薦取。故許以實言。謂據實而言。不同上文。猶帶密意說故。諸眾也。有智即指中根。以上智無多。不言諸故。要以等者。謂出廐良駒。已搖鞭影。沈水俊鯉。須設香鈎。如法華譬喻品初亦云。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則有智指中根明矣。
阿難下。取例問均。無手無拳。無眼無見。迷觀似同。悟見實異。今如來以見例拳。用手譬眼。問以其義均不者。正勘其為迷為悟耳(此中眼根。應是眼所成見。拳理應是手所成拳。能例所例各有不足。應善會之可也)
○阿難下。答以相類。見不屬眼之理。究竟不悟。故曰既無我眼。不成我見。正以究竟不悟。故曰以眼例拳。事義相類。佛意亦為問出此語。引發下文辯見之義。取例引發竟。
二正與辯見二。
一辨無眼有見。二辯無明有見。
初。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是義不然。
○何以故。如無手人拳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
○所以者何。汝試於途詢問盲人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來答汝。我今眼前唯見黑暗。更無他矚。
○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初斥其所答。不類答類。故斥以不然。
○何以下。徵辯不類。正脈云。手外無拳。故手無拳滅。眼見各體。故眼滅見存。非全無者。見體無虧。唯見明之用。根闕不現也。
○所以下。教以事驗。將令取事驗證。故重徵所以。試即驗義。必令於途者。眾所同聽。乃可憑信故。特教詢問盲人者。以無眼有見。非盲人無以證也。汝何所見句。乃示以詢問之法。猶云你問他何所見也。彼必答汝等。是諒其所答。不出此故。唯見黑暗者。見暗之用故在。更無他矚者。見明之用暫隱。所謂非見全無者信矣。
○以是下。結顯有見。意謂以是盲人矚暗之義觀之。葢由根缺障明。而前塵自暗。既依然矚暗。而見何虧損。理既如是。誰不憑信。所以汝言相類。我謂不然者此也。噫。夫眾生聚見於眼。迷性為根。但謂眼見。不知性明。所謂終日行而不自覺。今以此喻。顯彼見性。判然有離眼之體。全不係根而為有無。曉了此者。豈唯根具根缺。此性了不相關。乃至捨身受身。亦湛然不動。下之所顯不動不滅不失等義。亦即於此可見。辯無眼有見竟。
二辯無明有見。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覩黑暗云何成見。
○佛告阿難。諸盲無眼唯觀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無有別。
○如是世尊。此闇中人與彼羣盲二黑校量曾無有異。
初不許暗見。阿難意以見明為見。人所共許。覩暗成見。世間相違。故諍以唯覩黑暗。云何成見。葢不許無明有見也。
○佛告下。取例令審。無眼見黑。有眼處暗。約見似異。根有具缺故。論境實同。均稱黑暗故。問以有別無別者。令其自審。即有眼見暗成見。知無眼見暗。亦成見也。
○如是下答以無異。校量者。比校量度。無異者。總是暗塵。然阿難既答二暗無異。自覺二見是同。故如來不復更結。設結之者。應云以是義觀。無明有見。噫。夫眾生自結見為根以來。一向迷己為物。見不超色。聽不出聲。不唯無眼謂其無見。而無明亦謂無見。今以二黑校量。顯彼見性歷然有離塵之體。全不係塵而為有無。曉了此者。豈唯明去暗來。此見一無所礙。乃至神入重泉。識沈幽冥。亦全不相妨。古德所謂不是上天堂。定將下地獄者。亦唯此可恃耳。正與辨見竟。
三結顯是心。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
○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事。
○是故當知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初恐辯牒防(恐辨云。見暗之見。或不係眼。若謂見明。定屬眼根。如無眼全黑。得眼見色。既因眼見色。非眼見而何。故為此防)若無眼人。全見前黑。乃至見種種色句。全是牒其致辨之詞。名眼見者句。乃是按定所立之宗。欲破其宗。特用異喻反難。故曰彼暗中人云云。意以無眼得眼而後見。既名眼見。無燈得燈而後見。應名燈見。葢燈不名見。人所共知。眼不名見。人所共迷。故用燈反難。令自知眼見之謬。
○若燈下展轉成謬。言設許燈見。則有二謬。一有見自不名燈。為轉燈成眼謬。二燈觀何關汝事。為轉見成他謬。既展轉成謬。則燈不名見明矣。眼不名見。例此可知。
○是故下正為結顯。是故當知者。謂以是展轉成謬之故。應當了知。自有正義可申。所謂燈能顯色。是眼見。非燈見。例知眼能顯色是。心見。非眼見。然如來如是顯發。可謂婆心太煞。聞者極宜深省。試徧觀外教經書及問諸明人達士。凡未親佛教者。誰不曰見屬於眼。今乃顯其是心。且明其為逈脫根塵。靈光獨耀。盡古今之迷根。啟凡聖之性源。劈破天荒之論。唯吾佛有之耳。顯見是心竟。
二顯見不動三。
一未悟更希進示。二如來借昔顯今。三普責知而故違。
初。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與諸大眾口已默然心未開悟。猶冀如來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正脈云。是言者是心非眼之言。默然者此中亦有微解。仍具三重。一者已向但知有眼有見。無眼便謂無見。今驗盲人覩暗。始知無眼有見。二者已向但知見明成見。見暗不得成見。今例有眼暗同。始知見暗成見。三者已向但知見唯是眼。不名為心。今聞眼但顯色。始知見乃是心。默然中反復研味此意耳。心未開悟者。未大開悟。意謂我前原以妄識動搖生滅粗浮昏暗。別求寂常妙明之心。今雖知見性是心。不知此心。還具寂常妙明等義與否。所謂似悟非真悟也。冀猶望也。如來凡有音聲。無非與樂。故以慈稱。宣示者。宣演指示。冀因之而得樂故。合掌者收攝散動。清心者專注一境。如來凡有訓誨。總為拔苦。故置悲言。佇者翹首以待。冀依之而離苦故。又音但言慈。誨但言悲者。以與樂必能拔苦。離苦自然得樂。相因不離。互影說故。
二如來借昔顯今(謂借昔客塵。顯今身境動搖。借昔主空。顯今見性不動也)二。
一辨定昔悟。二啟發今迷。
初三。
一如來詢究原悟。二陳那詳辯客塵。三如來印許其說。
初。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
○誨勅阿難及諸大眾。我初成道於鹿園中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眾言。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
○汝等當時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初引見現前。兜羅輪指。於前已釋。手稱網相光者。以如來兩手指間。皆有縵網相連之相。兼有光明。即三十二相中指間縵網相也。無端舒開者。將欲顯見不動。引令現前之意。言當時阿難大眾。正爾合掌清心。翹首佇望。而如來舒手開指。一眾同見。各有能見之性。湛然分明。設能於此直下承當。則無勞費詞矣。
○誨勅下述昔所說。誨勅二字。義攝不動科盡。謂誨以見性不動。勅令勿更錯認也。我初成道句。指昔說時。謂三七日後。猶是初成時故。於鹿園中者。指昔說處。此處在波羅柰境。上古國王曾養鹿於此。相沿立名。為阿若多等。指昔聽眾。五比丘者。一阿若多。此云最初解。或云已知。謂如來初轉四諦法輪。尊者最初稱解。自言我已知故。二十力迦葉。十力華梵未定。迦葉此云龜氏。此是母族二人。
三頞。此云馬勝。四提。此云小賢。五拘力。華言未詳。即摩訶男。斛飯王長子也。此是父族三人。如來初出家時。淨飯王命五人伴修。後以不耐苦行。自奔鹿園。各修異道。佛初成道。演大華嚴。雖稱本懷。不契時機。
欲開方便之門。乃思誰應先度。悲二仙而已逝。喜五人而猶在。三七日後。就彼園中。轉四諦法輪。令五人得度。今之所述。即其事也。等該八萬諸天。四眾指僧俗弟子。彼時僧俗弟子。即今現前四眾。對今述昔。故云及汝四眾云云。眾生言富。總該凡外及諸學人。故云一切。菩提大乘果。羅漢小乘果也。客塵煩惱。即見思二惑。見惑分別。行相不停如客。思惑任運。行相微細如塵。此是三乘通惑。大小共斷。如不斷此。小果尚不能成。況復大果。故云皆由此誤。此如來於四諦法中略述集諦語耳。
○汝等下正問悟由。當時者當彼鹿園說是時也。本以佛說客塵煩惱。開悟證果。乃故問因何等者。佛意欲令詳敘客塵主空。用例現前身境見性。動不動之義耳。(此中今字欠妥。或是得字。以五人一時證果。非今成故。再詳)如來詢究原悟竟。
二陳那詳辨客塵二。
一總答悟由。二別明二義。
初。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我今長老於大眾中獨得解名。因悟客塵二字成果。
憍陳那。亦云憍陳如。亦云拘鄰如。即阿若多之姓也。此云火器。以先世事火命族。起立白佛者。承佛下問。擬將有對故。我今長老者。語帶自負之意。意謂設言別事。則某不敢對。今問鹿園之事。則我今為長老矣。以我當時最初稱解。於彼大眾之中。獨得以解為名。法性長老。聊可自信。佛既有問。敢不實答。然我當時。即因悟得客塵二字。得成聖果。據此則陳那於四諦法中從集諦入也。
二別明二義二。
一先明客義。二次明塵義。
初。
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食宿事畢俶裝前途不遑安住。若實主人自無攸往。
○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為客義。
初即喻觀惑。(當時陳那。聞說客塵煩惱。不知煩惱何以名客。故即以客字觀之)。已知客是比語。故云譬如。名利所牽。離鄉在外。曰行客。喻境牽心生。背真逐妄。名見惑也。見惑分別。對境橫生。如彼投寄旅亭。旅亭者途旅亭舍。即行客食宿處也。見惑緣境。久暫無定。如彼或宿或食。以宿喻長時分別。食喻少時分別故。食宿事畢者。食則既飽。宿則既翌。喻或久或暫。分別一定也。俶裝前途者。整頓行李。預備他往。喻印定舊境。轉思新境也。遑猶暇也。新境既現。分別從起。如彼不遑安住。攸猶所。往猶去也。若實主人。自無攸往者。謂果是旅亭主人。自無所去。喻偏真法性。在小乘中即許其為常住不滅性故。
○如是下。思惟開悟。如是思惟者。既觀察已。即以如是客義思惟。所言客煩惱者。葢以見惑不住名客。法性常住名主。是我當時開悟。以不住者名為客義。
二次明塵義。
又如新霽清暘升天。光入隙中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塵質搖動虗空寂然。
○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搖動名塵。以搖動者名為塵義。
初即喻觀惑。(已知客義。復不知煩惱何以名塵。故又以塵字觀之)亦知塵是比語。故云又如。雨後初晴曰新霽。喻見惑已斷。初入見道位也。清暘者。日從雲中初出。喻見道之智。乍離分別見也。乍離分別。顯現於見道心中。故以升天喻之。初入見道。其智眇劣。於法性理。亦惟少分相應。故以光入隙中喻之。隙謂門窗縫間空處。少分法性。義同於此。由有少分相應。乃覺思惑任運。故以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喻之。空中塵相。微細難見。云何發明。葢以塵質搖動。虗空寂然。相形易見。其意乃以塵質搖動。喻思惑任運。虗空寂然。喻法性不動也。
○如是下。思惟開悟。如是思惟者。既觀察已。即以如是塵義思惟。所言塵煩惱者。葢以法性澄寂名空。思惑搖動名塵。是我當時開悟。以搖動者名為塵義。然陳那既悟客塵主空。必能捨客塵而取主空。斷見思而證法性。今之身境見性。動寂亦然。若果能觸類旁通。即客塵而悟身境動搖。即主空而悟見性寂然。始知如來詢究原悟。不是等閒說話耳。陳那詳辨客塵竟。
三如來印許其說。
佛言如是。
此但印其所說客塵主空動靜分明。堪以啟發現悟。非印其當日所證也。辨定昔悟竟。
二啟發今迷二。
一約外境啟發。二約內身啟發。
初三。
一例示客主。二啟發開悟。三一言印定。
初。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已復開。開已又屈。謂阿難言汝今何見。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中開合。
既已印定昔說。就此啟發現會。故云即時。如來觀彼大眾。望其觸類旁通。故例彼所說。先約外境見性。以示客主義也。如來輪指。以阿難觀之。則為外境。屈開反復。正顯外境不住義故。問以何見者。為是見境。為是見性耶。答以見掌等。只是見境。不復見性也。掌稱百寶輪者。如來掌中有千輻輪相。可尊可貴。擬百寶故。然如來於詢究原悟之前舒手開指。大眾俱見。至此屈已復開。開已又屈。大眾又俱見。是則始終無異者見也。屈開無定者境也。宛爾主客。宜應類悟。乃竟只是見境。不復見性。所謂絲毫假飾不得者唯此事耳。
二啟發開悟。
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
○佛言。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
初啟悟開合。佛告阿難者。因其不悟。仍欲向親切處提持也。問以手有開合見有開合者。提醒阿難。類會客主義故。答以手自開合。非見開合者。因如來提醒。始覺現前境性。宛同昔日客主。故其詞不謬。
○佛言下。啟悟動靜。阿難答處依稀。如來未便儱侗。故復問其誰動誰靜。要知動靜二字。較前開合無開合。更深一層。言開合者。暫時動。猶有不動之時。無開合者。暫時靜。猶有不靜之時。今問誰動誰靜者。令知誰為永動。誰為永靜也。答以佛手不住者。不惟目前開合。名為不住。即當未開合前。既開合後。亦始終不住。以本是不住法故。答以見性尚無等者。上說無有開合。乃對動言靜。其實見性從本以來。無有動時。對誰說靜。故云尚無有靜。靜相尚無。況復說動。亦不可得。故曰誰為無住。無住即動也。是則動靜二相。逈無所有。乃真不動。曉了此者。則楞嚴大定。常住妙果。不患其不得矣。
三一言印定。
佛言如是。
談理入微。見處自真。故印言如是。正脈云。當知此中。但舉佛手。為一切外境之例。既知佛手開合。與見性無干。則凡一切萬象及諸世界。任其紛亂動止。皆與見性無干矣。若人於萬象中。忽然覰見此不動之性。常恒不昧。何至為境所奪。妙之至也。約外境啟悟竟。
二約內身啟悟(外境與性尚疎。動靜易見。內身與性最親。動靜難分。故此復約內身啟悟)三。
一例示塵空。二啟發開悟。三一言印定。
初。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右。即時阿難迴首右盻。又放一光在阿難左。阿難又則迴首左盻。
阿難已悟外境同客。見性同主。正當舉一三反之時。故如來即於是時。例彼所說。次約內身見性而示塵空義也。飛光左右者。為欲引頭令動。乃因之以辨見性耳。頭在阿難。即為內身。迴首左右者。光引頭動。宛同空裏之塵。左盻右盻者。頭動見靜。宛同塵外之空。但此義人所難知。其猶雲駛舟行。宛似月移岸動。究竟月岸本無移動。只可以意會。不可以見分。今頭動見靜亦然。唯有慧心者。乃可神契。
二啟發開悟。
佛告阿難。汝頭今日何因搖動。阿難言。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搖動。
○阿難。汝盻佛光左右動頭。為汝頭動。為復見動。世尊。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
初啟悟頭動。明知頭因光動。乃故意為問者。令知一向循塵。因而身不自在。設不循塵。則內身自若矣。答以見妙寶光來我左右者。已知循塵也。故左右觀頭自搖動者。既已循塵隨觀。頭自然動。設欲不動。亦不可得。以此為例。則此身從朝至暮。勞碌奔波。竟年無休息之日。畢世絕安逸之時。總為循塵。更無他故。此自悟頭隨境轉。宛同空裏之塵也。
○阿難下。啟悟見靜。以阿難雖悟頭隨境轉。未說見性無干。恐墮似是。終非真領。故復問其為汝頭自動耶。為復兼見亦動。答以頭自動搖。而我見性尚無有止等者。自字與上不同。上是自然義。此是揀他義。言一向迷見為眼。只說頭搖眼轉。并見亦動。今則不然。明其頭為自動。與彼見性了不相關。以此為例。則此身千里萬里。乃至死此生彼。亦唯自動。逈然與見性無關。此悟頭動見靜。宛同塵外之空也。又自者由來義。言我頭自動者。不唯顧盻佛光。名之為動。即在未顧盻前。既顧盻後。亦無不動。以由來便是動轉法故。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者。止即是靜。對動而言。言此見性。不唯於未顧盻前。既顧盻後。名之為靜。即正顧盻時。亦無有動。以由來元自無有動故。對誰說靜。故云尚無有止。止相尚無。況復動搖。益不可說。故云誰為搖動。此亦深一層義也。
三一言印定。
佛言如是。
如是者。印其所說身見塵空。動靜酷似。將必捨動搖之身。而取不動之見矣。正脈云。若人悟此。恒常不隨身轉。則日用動用中。行住坐臥。皆在自性定中。其與閉目想空。自墮法塵之影者。天淵懸絕。誌公云。無相光中常自在。即斯義也。如來借昔顯今竟。
三普責知而故違二。
一料其必知取捨。二責以故相違背。
初。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若復眾生以搖動者名之為塵。以不住者名之為客。
○汝觀阿難頭自動搖見無所動。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卷。
初料其悟昔。於是普告者。因陳那已悟客塵。阿難俱識動靜。欲令大眾。同悟同識。與彼二士。把手共行也。若復眾生等者。雖泛言眾生。而意指現會。言陳那詳辯客塵。義亦甚悉。若復現前眾生。聞其所說。自應同彼。以搖動者名塵。以不住者名客。此料其於昔必悟也。
○汝觀下。料其知今。言於昔既悟。於今自應類知。汝觀阿難頭自動搖。見無所動。明是塵空。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卷。明是客主。此何所不明。想已知取捨矣。
二責以故相違背。
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初責以故違。云何者。怪責意。意謂設若不知身境動搖之義。則是徹底迷昧。取捨顛倒。無足怪矣。云何汝今。亦知以動為身。同彼塵義。以動為境。同彼客義。猶故不捨。乃從始初生。洎終將死。一期在身境中執我我所。念念生滅。反將眼根中真常不動之性遺而失之。明是知而故違。真為顛倒行事。成可怪也。
○性心下。判其失利。性心失真。牒上遺失真性。認物為己。牒上念念生滅。以身境皆物。於中執我我所。則是認物為己耳。性心失真。必墮生死。認物為己。不出身境。故曰輪迴是中。是中即身境中也。無邊生死。浩劫往復。非有魔驅鬼制。豈是地設天成。原其所由。唯以知而故違。取捨顛倒。故曰自取流轉。言自取者。亦深警之意也。顯見不動竟。
楞嚴經指掌疏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