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疏注
唐 澄觀述 宋 淨源錄疏注經58卷CBETA X0234大于一万字 67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七(入第四十七經下半)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五常徧演法力。此即不退言音。無變無斷盡故。文二。初明一身轉法三。初顯所說多。
佛子一切諸佛能於一身(至) 佛剎微塵數文字句義。
△二明所說常。
如是演說盡不可說不可說(至) 所轉法輪無有窮盡。
△三示所說體。
所謂智慧演說法輪(至) 辯才無畏種種莊嚴法輪。
△二明多身轉法。
如一佛身以神通力(至) 第五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是則常恒之說。前後無涯。生盲之徒。對而莫覩。隨所感見。說有始終。
△六德相降魔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 第六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當難獲。然十皆難獲。世多魔惑。所以偏立難獲之名。
△七圓音徧徹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 第七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威德。聞皆調伏故。
△八心無障礙力。即無量力。離量非量故。文二。初無塵惑障礙。
佛子一切諸佛心無障礙(至) 絕為無為一切言說。
△二起用無障礙。
於不可說無邊境界(至) 盡諸有漏心善解脫。
心善解脫者。由三種相。一於諸行徧了知故。二於彼相應諸煩惱斷。得作證故。三煩惱斷已。於一切處。離愛住故。
慧善解脫住於實際(至) 第八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九法身微密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 第九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最上。此總收前八後一。更無加故。文列二十五身。或即應之真。即真之應。即性之相。即理之智。十身圓融。同一法界之身。不可配於報化。故云最上微密。
△十具足行智力。即是廣大力。因行如海。果智普周五無邊界。大用無涯故。文四。初萬行圓淨。
佛子一切諸佛等悟一切(至) 身語意行悉皆無雜。
△二智用周圓。
住佛所住諸佛種性(至) 成不退智入諸佛數。
△三動寂自在。
雖已證得不可言說(至) 以無礙智悉能知見。
△四用無涯畔。
佛子一切諸佛(至) 第十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上之十力。不出三業。可以思準。
△三結。
佛子此一切諸佛大那羅延(至) 唯除如來神力所加。
△九有三門。答無礙門。初明所作決定。無能為礙。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決定法。
此約一類世界。故云決定法。異類界未必定然。又約佛定能為。故云決定耳。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定從兜率(至) 是為十。
△二明令他無礙。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速疾法。
如如意寶。見速獲益。薄福不覩。
何等為十。
十句五對。
所謂一切諸佛若有見者(至) 速得圓滿殊勝功德。
離惡趣。圓勝德。
一切諸佛若有見者(至) 速得往生淨妙天上。
成善因。感樂果。
一切諸佛若有見者(至)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除疑惑。滿大心。
一切諸佛若未入正位(至) 清淨世出間一切諸根。
始入位。終清淨。
一切諸佛若有見者(至) 速能獲得無畏辯才是為十。
淨二礙。具四辯。
△三念持無礙。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應常憶念清淨法。
舉佛無二礙。勸物念持。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過去因緣(至) 是為十。
△十有三門。答解脫問。初門明智障解脫。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一切智住。
智安事理。故名為住。由離障故。一切能知。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於一念中(至) 是為十。
△二定障解脫。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量不可思議佛三昧。
由離障故用廣。為無量體深不可思故。十種之中。各先明在定。後一念徧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恒在正定(至) 是為十。
△三業用解脫。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礙解脫。
智論云。菩薩有不思議解脫。諸佛有無量解脫。所作無障。脫拘礙故。故各於一塵。頓為微細作用。今約別答十問。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 不可說諸佛出興於世。
答出現。
一切諸佛能於一塵(至) 不可說諸佛轉淨法輪。
答音聲。
一切諸佛能於一塵(至) 不可說眾生受化調伏。
答本願。願化盡故。
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現不可說不可說諸佛國土。
答國土。
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現不可說不可說菩薩授記。
答智慧。能授菩薩之記。
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現去來今一切諸佛。
答佛身。
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現去來今諸世界種。
答種性。云世界種入世。化物之種。應非世界海中之種。以前有國土竟故。
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現去來今一切神通。
答自在。
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現去來今一切眾生。
答無礙利益。眾生無障礙故。
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現去來今一切佛事。
答解脫。無不為故。既隨一門。皆答十問。則知包含該攝無盡。是以名為不思議也。然此文末既少結束。似經來未盡。或顯佛德無盡故。相海等品。猶答前問故。
是為十。
此下入第四十八卷經。
○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
△初來意者。前品總明果法。此品別顯相德。近答前品佛身之問。遠答普光眼等六根。非唯眼等徧於法界。而其各各具多相用。難思議故
二釋名者。如來十身標人顯德。言相海者。依人顯相。如來十身並如前釋。福報奇狀。炳著名相。相德深廣。故稱為海。故經文有十蓮華藏微塵數相。相體廣矣。一一用徧。相用廣矣。一一難思。互相融入。體用深矣。若此之相。唯屬圓教。所以但標十身故也。觀佛三昧海經。辨相有三類。一略中略說。有三十二相。二略說八萬四千相。三廣說有無量相。如雜華經中為普賢賢首等說雜華。即此經異名。三中初通權小。示同於人。端正不亂故。次唯大乘。菩薩修八萬四千波羅蜜故。後唯一乘。謂一乘修無盡行故。又初約化。次約報身。後屬十身。十身之相海。依主釋也。又初凡聖同見。次唯地上。後唯圓機。然通五位。若語其體。初以形色。次即定慧。後以無盡法界。若語其因。後通純雜。如初會說。故一一相果。皆周法界。前二相因。如瑜伽智度等論涅槃大集等經。廣如別章說。
三宗趣者。顯說無盡相海為宗。令物共修無盡之行顯成為趣。
後正釋文。文有三別。初告眾許說。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至) 演說如來所有相海。
所以普賢說者。相海普周故。令行普行。獲普相故。普賢本是會主。前說已窮。此便說故。或前品末經來未盡。更應別答國土等問。
△二正陳相狀。略舉九十七相。相相之中。文通有五。一依處。二列名。三體嚴。四業用。五結數。或略不具。至文當知。或加成益。業用中攝。然名但依體用以立。是故皆以體用釋名。或單從體用。或雙從二。隨文思之。或名與體用義不相似者。即是文略。義則包含。細論一相各依一處。則為九十七段。經自標次。今以類例相從。依十八處。即為十八段。始自於頂。終至於足。斯即順觀如來相海。今初依頂。文三。初約處總標。
佛子如來頂上有三十二寶莊嚴。
通顯體嚴事實。則云皆摩尼等為莊嚴故。亦顯智寶圓淨嚴故。一一相中。皆有事理二嚴。隨宜解釋。
大人相。
大人之相故。
△二別列名相。三十二相。文各唯四。以依處一種。已總標故。此處獨有三十二相者。理實應多。為顯圓融。一即一切。故一頂中。便具權教三十二數。若爾。餘何不然。顯頂尊勝故。善生經云。一切世間福不及如來一毛功德。一切毛功德不及一好功德。一切好功德不及一相。一切相不及白毫。白毫不及無見頂相。故知勝也。此約相好。相對明之。若約人具。有好為勝。故相伏於人。好勝天故。餘處則說好為微細。
△三正釋文。
其中有大人相名光照一切方普放無量大光明網。
第一相中四者。一列名。名從用立。
一切妙寶以為莊嚴寶髮周徧柔輭密緻。
二體嚴。
一一咸放摩尼寶光(至) 悉現佛身色相圓滿。
三業用。
是為一。
四結數。下之四節。皆倣此例。
次有大人相名佛眼光明雲。
雲義如初會。
以摩尼王種種莊嚴(至) 如眉間毫相所放光明。
體嚴即釋光明義。毫相放光。如現相品說。
其光普照一切世界。
業用釋佛眼義。佛眼無不照故。餘體嚴業用。並皆準思。
是為二次有大人相(至) 摩尼王寶以為莊嚴。
摩尼名意。故不同如意。
常放菩薩燄 燈光明(至) 出妙音聲充滿法界。
辯業用。
如是皆從諸佛智慧大功德海之所化現。
因亦業用攝。
是為十一次有大人相(至) 具足莊嚴彌覆法界。
辨業用。
自然演說四菩薩行其音普徧諸法界海。
四菩薩行者。瑜伽菩薩地云。一切菩薩略有四行。一波羅蜜行。二菩提分法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
是為十四次有大人相(至) 以為莊嚴具足千輪。
梵本云。具千輻輪。
內外清淨從於往昔(至) 諸佛菩薩智慧妙藏。
示身智二光。俱顯智慧。
是為二十一次有大人相(至) 如來淨眼以為莊嚴。
此通十眼。下顯業用。
光照十方一切世界。
亦通身智二光。淨眼及光。釋前普照。
於中普現去來今佛所有一切莊嚴之具。
是上輪義。即法輪故。
復出妙音演不思議廣大法海是為二十六。
從二十七至三十一。並略無莊嚴。亦由名中已含有故。
次有大人相名光照佛海雲(至) 一切法界莊嚴雲。
下辨體嚴。
最處於中。
此居頂極。特顯別處。故云處中。則知所餘皆繞此相。略不明取。
漸次隆起。
正顯其相。智論第五云。如來頂有骨髻如拳。觀佛三昧經云。如合拳。即隆起之相也。
閻浮檀金因陀羅網以為莊嚴(至) 是為三十二。
△三總結為嚴。
佛子如來頂上有如是三十二種大人相以為嚴好。
△二眉間唯有一相。自下諸文並有依處。故文有五。
佛子如來眉間有大人相。
依處。
名徧法界光明雲。
顯名。
摩尼寶華以為莊嚴(至) 猶如日月洞徹清淨。
明其體嚴。謂此相若收。則右旋如覆瑠璃之椀。若展則具十楞。有大光明嚴。唯一寶光具多色。中表皆空。即是洞徹。
其光普照十方國土(至) 復出妙音宣暢法海。
明其業用。復出已下。即是法光。故此光名。從用而立。
是為三十三。
結數。
△三眼有一相。
如來眼有大人相(至) 是為三十四。
△四鼻有一相。
如來鼻有大人相(至) 是為三十五。
△五舌有四相。初一即舌廣長相。
如來舌有大人相名示現音聲影像雲。
上顯名。下體嚴。
眾色妙寶以為莊嚴宿世善根之所成就。
宿善成者。此舉因嚴。偏此說因者。令譖演一乘故。
其舌廣長徧覆一切諸世界海。
即語其體。福德之人。舌長至鼻權佛至於髮際。餘大乘中。明現神足。方至梵世。或覆三千。今直語體。便覆一切。不假神變。次辨業用。
如來若照熈怡微笑(至) 徧一切剎住無量劫。
演法之言釋上音聲。現佛之言。釋上影像。
是為三十六。
△二舌掌之相。
如來舌復有大人相(至) 猶如眉間所放光明。
掌謂近根。次辨業用。
其光普照一切佛剎唯塵所成無有自性。
光照諸剎。令應度者無俟更假觀破摶聚。自曉佛剎。但合塵成。何性之有。
光中復現無量諸佛(至) 是為三十七。
△三有二相。同在舌端。或居左右。或在上下。觀文業用。但有展卷。二義不同。今依此科。初卷佛海於舌端。
如來舌端有大人相(至) 是為三十八。
△二展諸佛於法界。
如來舌端復有大人相(至) 是為三十九。
△六上齶有一相。
如來口上齶有大人相(至) 是為四十。
上齶既有。下亦宜然。或是梵本脫漏故也。
△七牙有四相。
如來口右輔下牙有大人相(至) 是為四十一。
謂左右上下四大牙故。故佛涅槃。四牙不碎。輔者頰也。亦有處云。煩車骨也。
如來口右輔上牙有大人相名寶燄 彌盧藏雲。
名彌盧者。顯妙高故。
摩尼寶藏以為莊嚴(至) 於虗空中流布法乳。
四中有法乳等三。同一演法。約資法身。名為法乳。
法燈。
照了萬境。故稱為證。
法寶。
令其圓淨。故稱為寶。即演三德涅槃之法。亦成三德涅槃之益也。
教化一切諸菩薩眾是為四十四。
△八齒有一相。
如來齒有大人相(至) 是為四十五。
△九脣有一相。
如來脣有大人相名影現一切寶光雲。
上顯名。下體嚴。
放閻浮檀真金色蓮華色。
以脣色赤好。如日初出。紅蓮葉故。
一切寶色廣大光明。
次辨業用。
照于法界悉令清淨是為四十六。
上二各應分出上下。
△十頸有一相。
如來頸有大人相(至) 紺蒲成就柔輭細滑。
紺蒲者。形如林檎。紋有三約。如前已辨。
放毗盧遮那清淨光明(至) 是為四十七。
△十一肩有五相。
如來右肩有大人相(至) 是為五十二。
右二左三。或亦脫也。
△十二胸 有十二相。初一當中。
如來胸 臆有大人相形如卐字名吉祥海雲。
卐字正翻。應云吉祥海雲。謂以依形而立名故。先標形相。應迴[乏-之+(艸-屮)] 字。安名之下。以屬體攝。無違前後。
摩尼寶華以為莊嚴(至) 是為五十三。
△二右有五相。
吉祥相右邊有大人相(至) 是為五十八。
△三左有五相。
吉祥相左邊有大人相(至) 是為六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