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
唐 道宣述3卷CBETA T1806大于一万字 9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序
太一山沙門釋道宣述
《四分戒本》者,蓋開萬行之通衢,引三乘之正軌也。自法王利見,弘濟在緣,程上聖之悽惶,悼小凡之沈溺。故能闢不諱之門,示祕密之深術;張無問之說,顯初學之津塗。遂靜處而興教源,集眾而宣玄範。前明由序,廣陳發致之功;後列大宗,盛羅機欲所被。約時敷演,通行於是承遵;合潔等聞,正法由茲久住。
《四分戒本》是开启万行的通途,引导三乘的正轨。自从法王出现,广泛救度众生,为上圣的悲悯,为小凡的沉溺而哀悼。因此能够开辟不忌讳的门径,展示深奥的秘密技巧;展开无问的讲说,显现初学者的入门之路。于是在静处兴起教法的源头,聚集众人宣扬深奥的规范。前文通过序言,广泛陈述启发的功劳;后文列出大宗,详细罗列众生所应被教化。按照时节展开,通行于此遵循;结合洁净等闻,正法因此长久存在。
但以時來不競,情變所流,經陣夢[疊*毛] 之徵,律舒分杖之喻。致使教隨文結,理任情移;雲飛二部、五部之殊,山張十八、五百之異。取其元始所被,無非計情;窮其要會之心,俱通正業。逮乎曹魏之末,《戒本》創傳;終於隋運之初,芟改者眾。或依梵本,或寫隷文,或以義求,或以緣據。讎校諸說,成務蒙然,濫罔前修,翳昏後學。梵本則文旨乖互,方言未融;準《律》則得在宗歸,失於辨相;義求雖有深會,未靜論端;緣據似是具周,止存別見。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情绪的变化,经文的阵列如梦般纷乱,律法的解释如杖般分散。导致教义随着文字的束缚,理论随着情绪的转移;如云彩般飘散的二部、五部的差异,如山岳般林立的十八、五百的不同。探究其最初所覆盖的,无非是妄念的推测;穷尽其核心的意图,都是通往正当的职业。到了曹魏末期,《戒本》开始传播;到了隋朝初期,进行删改的人众多。有的依据梵文原本,有的抄写隶书文字,有的寻求义理,有的依据因缘。校对各种说法,完成的任务显得茫然,泛滥无度地破坏前人的修行,使后来的学习者感到困惑。梵文原本则文意相互矛盾,方言尚未融合;按照《律》则在宗派归依上正确,但在辨析相状上失误;寻求义理虽有深刻的理解,但未有静心的讨论;依据因缘似乎是全面的,但只停留在个别见解上。
原夫正戒明禁,唯佛制、開;賢聖緘默,但知祇奉。故律論所述,咸宗本經;自餘位班,曾未揣度。總敘諸見,師心者多;考定昔緣,良所未暇。今以戒本繁略,隱義局文,用則失儀,捨則非據,若不顯相,人難具依。
原本正确的戒律和明确的禁令,只有佛陀才能制定和解除;贤圣之人保持沉默,只是知道要遵守。因此,律论中所描述的,都以本经为宗;其他地位的人,未曾揣测。总结各种观点,以师心自用的人居多;考察过去的因缘,实在是没有闲暇。现在因为戒本的繁简不一,隐含的意义和局限的文字,使用时会失去规范,放弃则没有依据,如果不明确表示,人们难以完全依靠。
余少仰玄風,志隆清範。昔在帝京,周流講肆,伏膺請業,載紀相尋。何甞不執卷臨文,慨斯壅結。遂以貞觀四年庚寅之歲,薄遊嶽瀆,廣評律宗。但見誦語紛綸,未思弘遠;高譚有務,事用無施。纔羅七五之名,妄居一字之首;但述行藏之要,寧開決正之心?問以戒律廢興,妙憑疏解;約之情通本據,無文可依。自有博學生知,行名雙顯,而神用莫準,情取天乖。余意之所未安,義當依法為定,則諍輪自弭,何俟繁辭!
我年轻时就仰慕玄妙的风气,志向在于追求清高的典范。过去在帝都,四处游学,虚心求教,连续多年。何曾不手捧经卷,面对经文,感慨其中的阻塞。于是在贞观四年庚寅年,我游历名山大川,广泛评价律宗。只见诵经的人纷纭复杂,没有深思远大;高谈阔论的人有事务,实际应用却无布施。仅仅罗列七十五名,妄自尊大,位于一字之首;只讲述行藏的要点,怎能开启决断正义的心?询问戒律的兴废,妙法依赖于疏解;根据情感和通情达理的依据,没有文字可以依靠。自有博学多才的人,名声和行为都显著,但神通无法准确,情感取向与天意相违背。我心中不安,认为应当依法而定,那么争论自然会平息,何必等待繁复的言辞!
今試敢依《律本》,具錄正經,仍從佛解,即為注述。文唯一卷,同昔所傳;持、犯兩明,今便異古。庶令初、後兼學,愚、智齊遵。麁知則具三種持律,精練則是一師大化。以斯用求,成濟為極。又以戒各緣起,妄說非無,若不鏡曉,終歸虛託。故隨戒類引,刪要補之。俾夫顯相通班,輕重昭現,足以潤身光德,足以護法匡時。臨文無取謬於文,思義則不資他義。豈直自貽無漏,亦將兼濟有緣。故輒筆記,序之云爾。
现在尝试依据《律本》,完整记录正确的经典,并遵循佛陀的解释,作为注解和阐述。文本仅一卷,与过去所传相同;持戒与犯戒两者都明确,现在的做法与古代有所不同。希望初学者和资深者都能学习,无论愚笨还是智慧,都能共同遵守。粗略了解则具备三种持戒的方式,精进修炼则是一位大师的广泛教化。以此作为追求,成就救度的极致。同时,因为戒律各自因緣而起,妄自解释并非没有,如果不通过明镜般的理解,最终只会是虚无的依托。因此,根据戒律的种类进行引导,删减要点并补充。使得明显的戒律普遍适用,轻重明显,足以滋润身心,增添光德,足以保护佛法,纠正时代。面对文本不取错误,思考意义则不依赖其他意义。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获得无漏的境界,也是为了帮助有缘之人。因此,我记录并序言于此。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上
四分戒本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
出曇無德(唐言「法護」) 部律。
出自曇無德(唐代译为“法護”)的律部。
稽首禮諸佛, 及法比丘僧, 今演毘尼法,
我向所有佛陀及僧团致敬,现在开始讲述毘尼的教法,
令正法久住。 戒如海無涯, 如寶求無厭,
愿正法长久存在。戒律如海洋般无边无际,像珍宝一样永远追求不厌,
欲護聖法財, 眾集聽我說。 欲除四棄法,
想要保护圣法的财富,大家聚集起来听我说。想要消除四种被抛弃的法则,
及滅僧殘法, 障三十捨墮, 眾集聽我說。
以及消除僧团残余的法则,阻碍三十种舍弃堕落的行为,大家聚集起来听我说。
毘婆尸、式棄, 毘舍、拘留孫, 拘那含牟尼,
毘婆尸、式棄、毘舍、拘留孫、拘那含牟尼,
迦葉、釋迦文, 諸世尊大德, 為我說是事,
我今欲善說, 諸賢咸共聽。 譬如人毀足,
不堪有所涉, 毀戒亦如是, 不得生天人。
欲得生天上, 若生人中者, 常當護戒足,
勿令有毀損。 如御入險道, 失轄折軸憂,
毀戒亦如是, 死時懷恐懼。 如人自照鏡,
好醜生欣慼, 說戒亦如是, 全毀生憂喜。
如兩陣共戰, 勇怯有進退, 說戒亦如是,
淨穢生安畏。 世間王為最, 眾流海為最,
眾星月為最, 眾聖佛為最, 一切眾律中,
《戒經》為上最; 如來立禁戒, 半月半月說。
已前偈文,法護尊者所作,為廣、略二教通序,前開持、毀之言,以成說、聽之本也。「和合」已下,二教大宗,自分三分:序、正、流通。
和合?
時,有與同師、知識別部說戒。法當尊重承事,恭敬布薩,一處住和合說戒;違者與罪。佛言,有三種和合:一、應來者來;二、應與欲者與欲;三、現前得訶者不訶。反此,別眾也。
僧集會?
時,有比丘說戒日,若在界內,若有戒場,不往說戒處。佛言:「應求,應喚,是我所教。若出界外,若往而不坐者,如法治之。自今已去,隨所住處有一比丘,至說戒日,當先至布薩堂中,掃灑,敷座,具水、然燈并舍羅等。若有客來,四人若過,作自說戒;乃至一人,心念清淨。若有非法別眾說戒者,如法治之。」
未受大戒者出?
時,有比丘令餘人遮說戒事,佛並令至不見聞處。餘人未受戒者;非人來者,聽之。又不應在尼前作也。
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
時說戒日,有病比丘,若看病者,及三寶事,不來聽戒。佛言:「應與欲及清淨,隨其廣略。若不現身相、不口說者,不成。若病重者,昇至僧中;恐病增動,若出界作。以無方便可得別眾羯磨說戒故也。」
比丘尼眾遣何人來耶?
佛言:「若有者,即應起白言:『比丘尼僧和合,禮比丘僧足。』」廣如《刪補羯磨》中。若無來者,答云:「無尼請教誡也。」
今僧和合,何所作為?
彼應答言:
說戒羯磨。
佛言:「若說戒日,不得在房;比座相撿來不來者。應先白已,然後說戒。若癡比丘,言『先不誦』,或有忘者,不成說戒;當依能誦戒者。比丘五夏,當誦使利。若詣比近,學誦戒序乃至餘法,還至本處,次第說之,不應重誦。若不得者,但說法、誦經,從座而起。不者,如法治也。」
大德僧聽!今僧十五日布薩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布薩說戒。白如是。
佛言:「當隨王者,若十四日,若十五日。應作數法,若黑若白各有十五。隨月稱之。若得四人,應作此白;三人以下,當三語說戒也。」
諸大德!我今欲說波羅提木叉。
佛言:「新受者未聞戒,不知何學,聽集一處,和合說之。波羅提木叉者,戒也。自攝持威儀住處,行根、面首,集眾善法,三昧成就。當結,當說,當發起,演布開現,反覆分別故也。」
諸比丘共集在一處。
佛言:「同羯磨者集在一處,乃至應訶者不訶,是名如法。若眾大聲小,敷妙高座,立上而說。八難、餘緣,隨時略說。若客舊外集,數有少多,說過此序,告淨便聽。」餘廣如《律》。
汝等諦聽,善思念之。
佛言:端意專心而聽法也。
若自知有犯者,即應自懺悔。
佛言:「謂所犯事未懺悔也。有二種智人:有罪能見,見罪能如法懺悔。若欲悔者,當詣清淨比丘,說犯名字,如法除已,方得聞戒。乃至於罪有疑亦如是說。若僧並犯,無人可懺,不問識、疑,白懺後說。」
不犯者默然。默然者,知諸大德清淨。
佛言:「無犯者有二種:若本不犯,若犯已懺也。」
若有他問者,亦如是答。
佛言:如二比丘相問答也。
如是比丘在眾中,乃至三問,憶念有罪不懺悔者,得故妄語。妄語者,佛說障道法。
佛言:「僧說戒時,默妄語故,犯突吉羅。」言「障道」者,障於四禪、三空、四果。告諸比丘:「如彼大海不受死屍,設有,漂出;我法亦爾,不受死屍。謂『死屍』者,非沙門梵行,自言沙門梵行,犯戒惡法不清淨,穢污邪見覆藏,內懷腐爛,外現完淨,如空中樹;雖在眾坐,常遠離眾,眾亦遠彼。」故知懺罪方成聞戒也。
若彼比丘,憶念有罪,欲求清淨者,應懺悔,懺悔得安樂。
佛言:以清淨戒學故,便得清淨定慧,名得禪、果,為「安樂」也。
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自此已前,「廣教」之別序也;後說之文,即「廣教」之正宗也。
諸大德!是四波羅夷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初、大婬戒。
佛在毘舍離國。時,須提那子,持信出家,後還本村,與其故二共行不淨。諸比丘察知已,言:「當於如來清淨法中,於欲無欲,能斷渴愛,破壞巢窟,除眾結縛,愛盡涅槃。云何乃作如是惡事?」以過白佛。即集眾僧,知時義合,取自言已,佛訶責云:「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告諸比丘:「我無數方便,說斷欲法,越度愛結。」又說此欲如火如炬,乃至如刀如戟。如是訶已,「此為癡人,多種有漏,最初犯戒。今當結戒,集十句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令信;五、已信令增長;六、難調者調順;七、慚愧者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久住。」諸戒例爾,下並略之。欲說戒者,當如是說。
若比丘,
佛言:「『若比丘』者,名字比丘、相似比丘、自稱比丘、乞求比丘、著割截衣比丘、破結使比丘、善來比丘,受大戒白四如法成就得處所比丘。是中『比丘』者,若受大戒白四如法成就得處所,住比丘法中,是『比丘』義也。」
共比丘,
佛言:若共餘比丘受大戒,白四羯磨,乃至住比丘法中者,是謂「共比丘」義也。
同戒,
佛言:「我為諸弟子結此戒已,寧死不犯。是中共餘比丘一戒、同戒、等戒,是名『同戒』義也。」
若不還戒,
佛言:「若有比丘不樂梵行,聽捨戒還家。復欲出家,於佛法中修梵行者,應度出家,得受大戒。云何不名捨戒?若自顛狂、心亂、痛惱、瘂、聾,又向如是人前,及中、邊人等互捨,不成。若戲,若眠,若無知人,若自不語,若前人不解,並不成捨。若言『我捨佛,捨法,捨僧、和尚、戒律』『我受家法』等,是名『捨戒』也。」
戒羸不自悔,
佛言:「云何戒羸不捨戒?若有比丘,常懷愁憂,不樂梵行,厭比丘法,意欲在家,便言『我念父母婦兒親里、村落城邑、園田家業』『我欲捨佛』乃至『學事』等是也。若作是思『我今捨戒』,是戒羸而捨也。」
犯不淨行,
佛言:「是婬欲法也。男則二道,女則三道。若從道入道,從道入非道,從非道入道,若限齊,若盡入,乃至入如毛頭者,皆波羅夷。」
乃至共畜生,
佛言:「可得行婬處者是也。有三種行婬:人、非人、畜生趣。復有五種:婦、童女、二形、黃門、男子。比丘婬心,向前境三處、二處,初入便犯,有隔亦犯。若向睡眠,若死未壞,若多未壞,於三處、二處行婬,初入便犯,如是廣說。若比丘為怨家將至前所,強持令入三處、二處:始入覺樂,犯;不樂,不犯;有隔、無隔亦同上。若為怨家強捉比丘行不淨行,覺樂、不樂,有隔、無隔,亦如上也。」
是比丘波羅夷,
佛言:「譬如斷人頭,不可復起,比丘亦如是,犯此法者不復成比丘,故名也。若方便欲行不淨,成者波羅夷,不成者偷蘭遮。若教比丘行,若作,教者偷蘭遮;不作,突吉羅。除比丘、比丘尼,餘眾相教,作、不作盡突吉羅。若屍半壞,若一切壞,若骨間,若地孔、泥孔,行不淨者,並偷蘭。若道,作道想,若疑,若非道想,並波羅夷。若非道,道想,道疑,並偷蘭遮。比丘尼波羅夷。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滅擯。是謂為犯。不犯者,若睡眠無所覺知,不受樂,一切無有婬意。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痛惱所纏。」
不共住。
佛言:「有二共住:同一羯磨、同一說戒。不得於此二事中住,故名『不共住』也。」
二、大盜戒。
佛在羅閱城。有檀尼迦,在閑靜處草屋坐禪,為人持去,乃作全成瓦屋,佛令打破。便詐宣王教,取彼要材,為王臣、人民訶責「無使入村,勿復安止」。比丘以過白佛,因斯如上制戒。
若比丘,
其義如上。
在村落,
村有四種:一者,四周牆;二者,柵籬;三者,籬、牆不周;四者,四周屋也。
若閑靜處,
即村外靜地也。處者,若地中,若地上處,若乘,若擔,若空,若架上,若村,若阿蘭若,若田處,若處所,若船,若水,若私度關塞不輸稅,若取他寄信物,若取水,若楊枝,若園果、草木,若無足眾生,若二足、四足、多足,若同財業,若共要,若伺候,若守護,若邏道,是名「處」也。
不與,
他不捨也。若他物想、他所護想、有主想、非己物、非暫用、非同意故也。
盜心取,
賊心取也。有五種:黑闇心、邪心、曲戾心、恐怯心、常有盜他心。又五種取:決定取、恐怯取、寄物取、見便取、倚託取。或依親友強力,若以言辭辯說,誑惑而取者是。
隨不與取法,
以王立法「若取五錢,若直五錢物,罪應至死」,佛隨王法,盜滿制重也。
若為王、
得自在,不屬人。
王大臣
種種大臣,輔佐王者。
所捉,若殺,若縛,若驅出國,「汝是賊,汝癡,汝無所知」,是比丘波羅夷,
「比丘」,如上。諸處得物,盜直五錢,若過五錢,波羅夷;方便,偷蘭遮。若取減五錢,偷蘭遮;不得者,突吉羅。教人盜取,彼若得物,俱波羅夷。若受教者自取異物,若異處取物,取者犯重,教者偷蘭。若為取物,使無盜心,教者波羅夷,受使者不犯。若教人取物,謂遣盜取,受教者犯重,教者無犯。有主想,犯重;若疑,偷蘭。無主物,有主想、疑,偷蘭。比丘尼等四眾,並如上戒。不犯者,與想取、己有想、糞掃想、暫取想、親厚意想者是也。
不共住。
義如上解。
三、大殺戒。
佛在毘舍離,為諸比丘說不淨觀。彼習定已,厭患身命,歎死,勸死。難提比丘受雇殺人,居士驚怖。佛知此事,便說禪法。比丘修習,並證上果。因訶上過,而制此戒。
若比丘,故自手斷
所謂行殺也。若自殺,若教殺,若遣使殺,若往來使殺,若重使殺,若展轉使殺,若求男子殺,若教人求男子殺,若求持刀人殺,若教人求持刀人殺,若身現相,若口說,若身、口現相,若教使歎,若遣書,若教遣書,若坑陷,若倚撥,若與藥,若安殺具,及餘方便殺者是也。
人命,
從初識至後識而斷其命。
持刀與人,歎譽死,快勸死「咄,男子!用此惡活為?寧死不生!」,作如是心思惟,種種方便,歎譽死,快勸死,是比丘波羅夷,
若作如上殺人方便,不死,偷蘭。若殺非人,若畜生有智、解於人語,若能變形,方便殺者,並偷蘭;不死者,突吉羅。畜生不能變形,若殺,波逸提。實人,人想,波羅夷;非人想、疑,偷蘭。四眾犯相如上。不犯者:擲刀杖、瓦石,誤著而死;若營事作房,誤墮木石而死;若扶將病人,入房往反,一切無害心而死者是。
不共住。
四、大妄語戒。
佛在毘舍離。時世穀貴,乞食難得,婆求河邊有安居者,便共稱歎得上人法,信心居士減分施之。後往佛所,因問訶責,而制此戒。
若比丘,實無所知,
謂實無知見法。
自稱言「我得上人法,
自稱說有信、戒、施、聞、智慧、辯才過人。人法者,人陰、人界、人入也。上人法者,諸法能出要成就也。
我已入聖智勝法,
自言:有念在身,若正憶念,若堅持戒,若有欲,若不放逸,若精進,若得定,若正受,若有道,若有修,若有慧,若有見,若有得,若有果。
我知是,我見是」,
若言『天龍鬼神來供養我,若得不淨觀、四禪、四空定』等。
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欲自清淨故,作是說「我實不知不見,言知言見」,
意欲以後悔前,用實轉虛。由口造業,言了結重。
除增上慢,
比丘慢心,自謂得道,後勤精進,證增上果,生疑,白佛,便言:「增上慢人為不犯。」
是比丘波羅夷,
若作是虛,而向人說,前人知者,波羅夷;不知者,偷蘭。若遣手印,若遣使,若書,若作知相,若知者,其犯亦爾。若於不能變形畜生向說,得突吉羅。下四眾如前說。不犯者,增上慢人,若業報得,若不言「我得」,或戲笑說、疾說、屏說,欲說此、錯說彼是也。
不共住。
諸大德!我已說四波羅夷法。若比丘犯一一波羅夷法,不得與諸比丘共住如前,後亦如是。是比丘得波羅夷,不應共住。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諸大德!是十三僧伽婆尸沙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初、故出不淨戒。
佛遊舍衛城。迦留陀夷欲意熾盛,身色瘦悴,獨處一房,好床蓐被,地施敷具,飯食豐足,隨念弄失,諸根悅豫,顏色光澤。諸比丘舉過白佛,佛無數訶責已,而制此戒。
若比丘,故弄陰失精,
實心故作出不淨意。前境有六,若於內色、外色、內外色,若水,若風,若空,隨作方便,若出,即犯。
除夢中,
佛言:「亂意睡眠有五過失:一者,惡夢;二者,諸天不護;三者,心不入法;四者,不思惟明相;五者,於夢中失精。」善意睡眠有五功德,即反上句也。
僧伽婆尸沙。
若方便弄不失,偷蘭。比丘自相教,若失,犯偷蘭;不失,突吉羅。尼,波逸提。下三眾,吉羅。不犯者,一切不作出精意。
二、觸女人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比丘,以佛前制,便在門外伺諸婦女,將至房中,手捉捫摸,樂者便笑;有不樂,瞋恚罵辱。諸比丘舉過白佛,便集僧制戒。
若比丘,婬欲意,
愛染污心。
與女人
謂境有四:覺、睡、新死及少分壞。
身
從髮至足。
相觸,
若捉摩、重摩,或牽或推,逆摩、順摩,或舉或下,或捉或捺,若餘觸方便。
若捉手,若髮,若觸一一身分,僧伽婆尸沙。
若觸四女,著便僧殘。女觸比丘,動身同犯;若不動身,但犯吉羅;先有染心,偷蘭。互觸有衣,偷蘭;俱有衣者,吉羅。若與二形相觸,偷蘭。若以欲心觸男子身,或衣、坐具,乃至自觸及以畜生,一切突吉羅。尼,波羅夷。下三眾,吉羅。不犯者,有所取與、戲笑相觸是也。
三、與人女麁語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陀夷聞佛已制前二戒故,便於女前,欲心向彼說麁語。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婬欲意,與女人
女人有智,命根不斷。
麁惡婬欲語,
麁惡者,非梵行也。婬欲語者,稱二道好惡也。若求,若教他求,若問,若答,若解,若說,若教,若罵。所言「求」者,「與我二道作如是事」,若復作餘語,如是解者是也。
隨說麁惡婬欲語者,僧伽婆尸沙。
若一反麁語,僧殘。隨語多少,說而了了者,一一僧殘;不了了,偷蘭。若與書、印,遣使,作相,令彼女知,僧殘;不知,偷蘭。除大小道,說餘處,偷蘭。與非女人、黃門、二形麁語,知者,偷蘭。畜生不能變形,若向男子麁語,一切吉羅。尼偷蘭,下三眾吉羅,乃至下戒亦爾。不犯者,為說不淨觀,若說毘尼、受經、問答,無欲意故。
四、歎身向人女索欲供養戒。
佛在舍衛國。因迦留陀夷聞佛已制前三戒故,伺諸婦女,將入房中,自讚歎身:「汝可持欲以供養我。」諸女訶怪,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婬欲意,於女人前
女人如上。
自歎身
歎身「端正好顏色,我是剎帝利、長者居士、婆羅門大姓種。」
言「大姝!我修梵行,
勤修離穢濁也。
持戒精進,
不缺,不穿漏,無染污。
修善法,
樂閑靜處,時到乞食,著糞掃衣,作餘食法不食,一坐食,一揣食,塚間坐,樹下坐,常坐,隨坐,持三衣,唄匿,多聞,能說法,持毘尼,坐禪是也。
可持是婬欲法供養我。如是供養第一最」,僧伽婆尸沙。
若作如上譽已,「供養我來」,不說「婬欲」者,偷蘭。餘境雜犯,如前戒說。不犯者:若比丘語女人言「此處妙尊最上,此比丘精進持戒、修善法,汝等應以身、口、意業等供養於彼」,若女意謂「為我歎身」;若說毘尼,言次及此,彼謂歎身;若錯說者——並不犯。
五、媒人戒。
佛在羅閱祇。迦羅比丘,本是大臣,善知俗法,城中嫁娶盡往[言*恣] 問。時婚娶者,逢對好、惡,便願迦羅受於苦、樂。居士譏訶,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往來彼此媒嫁,
使所應可和合者是也。
持男意語女,持女意語男,
女人有二十種,母護、父護、父母護,兄護、姊護、兄姊護、自護、法護、姓護、宗親護、自樂為婢、與衣婢、與財婢、同業婢、水所漂婢、不輸稅婢、放去婢、客作婢、他護婢、邊方得婢是也。男子亦有二十種,並同上列。
若為成婦事,若為私通,乃至須臾頃,僧伽婆尸沙。
若初受語,吉羅。往說不報,偷蘭。若還報者,僧殘。若遣使,若書、指印、現相,隨媒多少,說而了了,隨其往反,一一僧殘;若不了者,偷蘭。除二道,說餘身支節而媒嫁者,偷蘭。若媒非人、黃門、二根者,偷蘭。若媒畜生及人男者,吉羅。若持他書往而不看,若為白衣作餘使者,吉羅。比丘尼同犯。不犯者:若男女先通,後離,還合;若為父母疾患、繫閉,看書持往;信心精進俗人亦爾;若為佛、法、比丘使,亦同。
六、無主不處分過量房戒。
佛在羅閱祇,聽諸比丘作私房室。曠野比丘便作大房,乞求煩多,惱亂居士。乞既難得,遂斫神樹。神及比丘以事白佛。因往曠野訶責、引喻,便制此戒。
若比丘,自求
彼處處乞索也。
作屋,
屋者,房也。
無主,
彼無有主,若一,若二,若眾多也。
自為己,
不為他作。
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十二佛磔手,內廣七磔手。當將諸比丘指授處所,
彼比丘看無難、無妨處已,到僧中,脫革屣,偏露右肩,禮上座足,右膝著地,合掌白言:「大德僧聽!某甲比丘自乞作屋,無主,自為己。我今從眾僧乞知無難處、無妨處。」如是再三也。
彼比丘當指示處所,
爾時眾僧觀此比丘,若可信者,即聽使作;若不可信者,眾僧往看。若僧不去,應遣僧中可信者看。若有妨、難,不應處分;無者,應與。眾中應差堪能作羯磨者:若上座,若次座,若誦律,若不誦律。應作白言:「大德僧聽!某甲比丘自乞作屋,無主,自為己,今從僧乞處分無難、無妨處。若僧時到,僧忍聽,當與某甲比丘處分無難、無妨處。白如是。大德僧聽!某甲比丘自求作屋,無主,自為己,從僧乞處分無難、無妨處。僧今與某甲比丘處分無難、無妨處。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處分無難、無妨處』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處分無難、無妨處』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彼作房者,應知初安石及土塹、泥團,乃至最後泥治訖者是也。
無難處,
有虎、狼、師子諸獸者,下至蟻子。若不為此諸蟲獸所惱,應治平地。若有石、樹、株杌、荊棘,使人掘出。若有坑、溝、渠、陂池,當使填滿。若畏水淹漬,當豫設堤防。若地為人所認,當共斷,當無使他有語。是謂難處也。
無妨處。
謂通草車迴轉往來者。
若比丘有難處、妨處,自求作屋,無主,自為己,不將諸比丘指示處所,若過量作者,僧伽婆尸沙。
若彼作房,於妨、難二處者,二突吉羅;不處分,過量,二僧殘;互相有無者,隨其所犯。若使他作,成犯亦爾。為他作,成者,二偷蘭,二吉羅。若以繩絣地作,受教者過量作者,犯;殘不還報,又不問彼,並犯吉羅。比丘尼偷蘭。不犯者:如量作,減量作,僧處分,無難處,無妨處,如法絣作,若為僧,為佛圖,講堂,草庵,葉庵,小容身屋,若作多人住屋,如法者是。
七、有主為已不處分造房戒。
佛在拘睒彌國。時,憂填王為闡陀造屋。便斫路中神樹。路人訶已,比丘舉過。佛訶責已,「若斫神樹,吉羅」,便制此戒。
若比丘,欲作大房,
大房者,多用財物也。
有主,
反上「無主」是也。
為己作,當將餘比丘往指授處所。
彼比丘如上知已,應至僧中,禮上座足等,從僧三乞,文同於上,以「有主」為異。
彼比丘應指授處所,
僧應觀察,若有信者、有智慧,即信彼而與白二;若不信者,如上進止。
無難處,
謂師子、羆、熊等獸也。若不為彼而所嬈者,應如上平治,乃至畏識認,應先斷了。
無妨處。
中間容草車迴轉者。
若比丘,有難處,有妨處,作大房,有主,為己作,不將餘比丘往指授處所者,僧伽婆尸沙。
辨相、開通,如前房戒,唯無「過量」為異也。
八、無根波羅夷謗戒。
佛在羅閱祇。尊者沓婆得羅漢已,手出火光,為僧知事,佛讚第一。慈地眾中次得惡房,又得惡食,便令姝尼對僧重謗。問取自言,比丘舉過,因制此戒。
若比丘,瞋恚所覆故,
有十惡法因緣故瞋,隨十事中,以二事而生瞋也。
非波羅夷比丘,以無根波羅夷法謗,
謂根有三:見、聞、疑也。見根者:見犯梵行;見偷五錢;見斷人命;若他見,從彼聞。是謂見根。聞犯梵行;聞偷五錢;聞斷人命;聞自言得上人法;若彼說從彼聞。是謂聞根。疑根二種:從見生者,見與婦女入林、出林,無衣裸形,不淨污身,捉刀血污,惡人為伴是也;從聞生者,若在闇地,聞動床聲,聞轉側聲,若身動聲,若共語聲,若聞「我犯非梵行」聲,乃至若聞「我得上人法」聲。除此三根,更以餘法謗者,是無根也。
欲壞彼清淨行;
謂言:「眾僧滅擯此人,我得安樂住。」
若於異時,若問若不問,
佛勅比丘問能謗者:「此事實不?若以無根謗他,獲大重罪也。」
知此事無根,說
彼比丘言:「沓婆清淨人,無如是事。」
「我瞋恚故作是說」;
由前次得惡房、惡食,懷瞋恨故,便謗彼耳。
若比丘作是語者,僧伽婆尸沙。
若以無根四事加謗,說而了了,僧殘;不了,偷蘭。若指印、書、使、知相,了與不了,其犯亦爾。十三難事謗者同犯。除此非比丘法,更以餘無根法謗,隨前所犯。若謗比丘尼,亦同前犯。謗下眾者,突吉羅。尼犯僧殘。不犯者,三根說實,戲笑說,若疾說,獨說,靜處及錯說等。
九、假根波羅夷謗戒。
佛在羅閱祇。慈地比丘見羊行婬,便言:「此羝羊者,沓婆也;其母羊者,即慈地尼。」便語比丘:「我今親見,非前無根。」比丘詰問,便自臣伏。舉過白佛,而制此戒。
若比丘,以瞋恚故,
如上所說。
於異分事中取片,
異分者,若假異罪、異趣、異人,若本在家,若假響。
非波羅夷比丘,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壞彼清淨行;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是異分事中取片,是比丘自言「我瞋恚故作是語」者,僧伽婆尸沙。
辨相、開通,並同前戒。
十、破僧違諫戒。
佛在彌尼樓國,度八釋子。詣瞻波國。並證增上地,唯提婆達得神足證。佛還羅閱祇。提婆教人害佛,事發,惡名流布,利養斷絕,便別眾食。為佛訶責,因即破僧。舉過設諫,而制此戒。
若比丘,欲壞
言「破壞」者,有十八事:法、非法,律、非律,犯、不犯,若輕,若重,有殘、無殘,麁惡、非麁惡,常所行、非常所行,制、非制,說、非說是也。
和合
一羯磨,同說戒。
僧,
四比丘,若五,若十,乃至無數也。
方便受壞和合法,堅持不捨,
謂住十八法而破僧也。
彼比丘應諫是比丘言:「大德!莫壞和合僧,莫方便壞和合僧,莫受壞僧法堅持不捨。大德!應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
應語彼言:「可捨此事,莫令僧作訶諫而犯重罪。」若用語者,善。若不用語,復令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王,若大臣,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求;若餘方比丘,聞知其人信用語者,應求諫之。是屏諫也。
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
拒屏諫也。
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
彼比丘應集僧羯磨,如諫作白已,應更求。乃至一羯磨、二羯磨亦爾。
不捨者,
拒僧諫也。後戒例爾。
僧伽婆尸沙。
若僧諫時,白二竟捨,犯三偷蘭;乃至白竟捨者,犯一偷蘭;白未竟捨,但一吉羅。若未白前,受破僧法,堅持不捨,並犯吉羅。尼同僧殘。不犯者:初諫便捨;若立非羯磨作訶諫者;若非法、非律、非佛所教;若破惡友、知識。若欲破僧者,若作非法者,若為僧、塔、和尚、闍梨、知識作損減,破者,不犯。
十一、助破僧違諫戒。
佛在羅閱祇。時,提婆達故執五法:盡形乞食,著糞掃衣,常受露坐,不食穌鹽、魚及肉。以教比丘。眾僧諫時,伴黨比丘助破諫僧。比丘舉過,佛訶責已,因制此戒。
若比丘,有餘伴黨,若一、二、三,乃至無數;
言其伴者,四人,若過。有二順從:法順從者,以法教授增戒、增心、增慧,諷誦承受也;衣食順從者,給與衣被、食飲、床臥具、醫藥。
彼比丘語是比丘:「大德!莫諫此比丘,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
此謂助伴黨惡諫僧言:「調達者,具明法律,我今喜樂,云何設諫?」為此過本也。
彼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說言:『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然此比丘,非法語比丘,非律語比丘。大德!莫欲壞和合僧,汝等當樂欲和合僧。大德!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
此謂諸善比丘以法屏諫:調達所說,人、法俱非,勿妄受也。
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是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辨相如上。
十二、污家擯謗違諫戒。
佛在舍衛國。阿濕婆等,羈 連聚落行惡污家。比丘舉過,令舍利弗等往彼擯舉。當作法時,謗僧不受。以過白佛,訶諫制戒。
若比丘,依聚落
村有四種,如上。
若城邑住,
言屬王也。
污他家,
家者,有男有女。污家者,有四種。一者,依家污家。一家得物,又與一家。所得物處聞之不喜,所與物處思當報恩,即作是言:「有與我者,我當報之;若不與我,我何故與?」二者,依利養污家。如法得利,及鉢中餘,或與一居士。得者生念:「當報其恩。若不與我,我何故與?」三者,依親友污家。若比丘依王、大臣,或為一居士,或不為一居士。便生念言:「其為我者,我當供養;不為我者,我不供養。」四者,依僧伽藍污家。若比丘取僧華果與一居士,不與一居士。彼有得者思「當供養;若不與者,我不供養」也。
行惡行,
彼比丘作如是等非法行也。自種華樹,自溉灌,自摘華,自作華鬘,以線貫繫,自持與人,若復教人作如上事。村有婦女,同床坐,同器飲食,言語戲笑。或自歌舞倡伎,或他作,己唱和。或作俳說,或彈、鼓簧、吹唄、作眾鳥鳴。或走,或揚跛行,或嘯,或自作弄身,或受雇戲笑是也。
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
時有比丘,於彼止宿,著衣持鉢,入村乞食,法服齊整,行步庠序,低目直前,不左右顧視,以次行乞。居士見已,自相謂言:「此是何人?低目而行,既不顧視,亦不言笑,不相周接、善言問訊。我等不應與其飲食。不如阿濕婆等,與人周接——及上所言——應與供養。」時彼乞食,困乃得之。往至佛所,問言:「住止樂不?僧和合不?不以飲食為苦耶?」彼具白佛。便遙訶責,令往設擯。
諸比丘當語是比丘言:「大德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大德!汝污他家,行惡行,今可遠此聚落去,不須住此。」
時舍利弗為諸居士說法,令得信樂。食訖集僧,為彼比丘作舉,作憶念,便與罪,如上作羯磨已,驅出聚落。當作法時,便起謗言:「餘同犯者不驅,而獨驅我!」便作是言。
是比丘語彼比丘,作如是語:「大德!諸比丘有愛,有恚,有怖,有癡;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
時舍利弗還白世尊,具陳謗事。佛便遙訶,令作訶諫。
諸比丘諫言:「大德!莫作是語『有愛,有怖,有恚,有癡;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而諸比丘不愛,不恚,不怖,不癡。大德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若未白前言僧有愛、恚、怖、癡,若不看書持往,及為白衣信使,一切突吉羅。尼同僧犯。不犯者:初語時捨;非法訶諫;若得衣食,與父母,與病人,與小兒,與妊身人,與牢獄繫人,與寺中客作者;若種華果、自取華乃至教人貫華,持供養佛、法、僧者——一切不犯。若人欲打,被賊、虎、狼恐怖難處,若擔刺來,於中走避者,不犯。若渡河、溝、渠、坑,跳躑者,不犯。若同伴在後,還顧不見而嘯喚者,不犯。若為父母,若為病人,若繫閉牢獄;若篤信優婆塞有病,若在獄,看書持往;若為塔、僧、病比丘事,持書往反——如是不犯。
十三、惡性拒僧違諫戒。
佛在拘睒彌國。尊者闡陀惡性拒諫,反言:「我應教諸大德,何以故?我聖主得正覺故。」比丘舉過白佛。便訶責已,而制此戒。
若比丘,惡性不受人語,
不忍受人教誨也。
於戒法中,
以戒律如法教授者,有七犯聚:波羅夷、僧伽婆尸沙、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偷蘭遮、吉羅、惡說。
諸比丘如法諫已,
如法、如律、如佛所教。
自身不受諫語,言:「諸大德!莫向我說若好若惡,我亦不向諸大德說若好若惡。諸大德且止,莫數諫我。」
此正諫戒所為事也。下二諫中,條而誨喻。
彼比丘諫是比丘言:「大德!莫自身不受諫語。大德自身當受諫語。大德如法諫諸比丘,諸比丘亦當如法諫大德。如是佛弟子眾得增益,展轉相諫,展轉相教,展轉懺悔。」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是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若未白前,惡性不受人語,一切吉羅。尼同僧犯。不犯者:若初諫便捨;非法訶諫,非法、非律、非佛所說者。若為無知人訶諫時,應語彼言「汝和尚、阿闍梨所行亦爾。汝當更學問誦經」,若其事如是,若錯說者,皆不犯。
諸大德!我已說十三僧伽婆尸沙法。九戒初犯,四至三諫。若比丘犯一一法,知而覆藏,應強與波利婆沙。行波利婆沙竟,增上與六夜摩那埵。行摩那埵已,應與出罪。應二十僧中出是比丘罪。若少一人,不滿二十眾出,是比丘罪不得除,諸比丘亦可訶。此是時。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諸大德!是二不定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屏處不定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陀夷先俗友婦齋優婆私,形並端正,各有繫意。時到詣彼,共屏覆坐,說非法語。毘舍佉母闚見起過,疾往白佛,因訶制戒。
若比丘,共女人
人女有智,未命終也。
獨
一比丘,一女人。
在屏處、
屏有二種:一者,見屏,若塵,若霧,若黑闇中,不相見也;聞屏者,乃至常語不聞聲處。
覆處、
上有物作蓋也。
障處、
若樹,若牆,若籬,若衣,及餘物障。
可作婬處坐,
得容行婬處也。
說非法語,
說婬欲法。
有住信憂婆私
謂信佛、法、僧,歸佛,歸法,歸僧,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善憶持事不錯,所說實而不妄。
於三法中以一一法說,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於三法中應一一治,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憂婆私所說,應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是中自言所趣向處、所到處,若坐,若臥,若作。若不自言,並如憂婆私所說治也。
露處不定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陀夷初犯此戒,緣如前戒,但以「露處」「二罪」為異。
若比丘,共女人在露現處
謂無牆壁及餘物障。
不可作婬處坐,
不容行婬處也。
作麁惡語,
說婬欲不淨行,讚歎二道好惡也。
有住信憂婆私於二法中以一一法說,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事」,於二法中應一一治,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憂婆私所說,應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是中若自言所趣向處、所到處,若坐若臥。或不自言,並如憂婆私所說治。是中無定法,故言「不定」也。
諸大德!我已說二不定法。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諸大德!是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初、畜長衣過限戒。
佛在舍衛國,聽持三衣,不得有長。六群比丘,畜多長衣,或旦起衣,或中時衣,或晡時衣。彼常經營、莊嚴衣服,積而藏舉。比丘舉過,佛便訶已,因開重制。
若比丘,衣已竟,
三衣是也。
迦絺那衣已出,
謂出功德衣外持也。
畜長衣,
衣有十種。長衣者,長如來八指,若廣四指是。
不淨施,得畜,若過十日,
初制畜長。因阿難得一貴糞掃衣,欲奉迦葉,恐犯故,以迦葉十日當還,因聽畜長齊十日。
尼薩耆波逸提。
不犯有八:若不得衣,若淨施,若遣與人,若失衣,若故壞,若作非衣,若親友意,若忘去。反上並是尼薩耆。若捨墮衣不捨,更貿餘衣,一尼薩耆波逸提,一突吉羅。此捨墮衣應捨與僧,乃至一人,不得別眾捨——不成捨,突吉羅。比丘尼同犯。下三眾,乃至下戒,並犯吉羅。不犯者,十日內,若轉淨施,若遣與人。若賊奪想;若失想;若燒想;漂想;若奪衣、失衣,取著;若他與作被;若付衣者遠行,水陸道斷——如是不淨施,不與人,皆不犯。
二、離衣宿戒。
佛在舍衛國。六群持衣囑親友,往人間行。彼為出衣曬之。比丘問言:「佛聽畜三衣,不得有長。此是誰衣?」具答,被訶,白佛竟,因制此戒。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
並是上解。
三衣中
僧伽梨、欝多羅僧、安陀會。衣者,有十種也。
離一一衣異處宿,
不失衣者,僧伽藍裏有一界;失衣者,僧伽藍裏有若干界。如是樹、場、車、船、村、舍、堂、庫、倉,界別亦爾。此僧伽藍四種如上。樹者,與人等量,足蔭加坐。場者,洽五穀處。車者,若迴轉處;船界亦爾。村者四種。堂者,相多敞露。庫者,積藏諸物。倉者,儲積米穀。阿蘭若者,無界,八樹中間,間別七弓,弓長中肘四肘量也。伽藍界者,此伽藍界,非彼伽藍界,非彼樹界,乃至庫藏、倉界;餘者作句亦如是。僧伽藍界者,在伽藍邊,中人用石若磚擲所及處,是名「衣界」;乃至庫藏界亦爾。比丘置衣在伽藍中,乃至在樹下宿,明相未出,若捨衣,若手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若不捨衣,若不手捉衣,若不至擲石所及處,明相出,隨所離衣,尼薩耆波逸提也。
除僧羯磨,
時,比丘得乾痟病,糞掃僧伽梨極重,有因緣事人間遊行,不堪持行,以事白佛。佛令三乞已,白二離。
尼薩耆波逸提。
除三衣已,若離餘衣,吉羅。尼同僧犯。不犯者:僧作羯磨;明相未出,若手捉衣,若捨衣,若至擲石所及處。若奪想,若水陸道斷急難,若賊,惡獸,強者所執,或命、梵難——若不捨衣及不至擲石及處,不犯也。
三、月望衣過限戒。
佛在舍衛國。但三衣比丘有僧伽梨故爛,十日中間便不能辦,聽畜長衣,為滿足故。六群比丘取同衣不足者,浣染點淨,寄人遊行。比丘舉過,佛訶制戒。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若比丘得非時衣,
時者,無迦絺那衣,自恣後一月;有迦絺那衣,自恣後五月。非時者,謂過此限。
欲須便受,受已疾成。若足者,善;
若十日中同衣足者,裁割如上;不者,至十一日,隨衣多少,並犯捨墮。
若不足者,得畜一月,為滿足故。
若同衣不足者,至十一日同衣足者,即十一日應如上作,違者至十二日隨衣並犯。乃至二十九日亦爾。至三十日,若足、不足,同衣、不同,即日並如上法。
若過畜者,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若十日內同衣足作,乃至三十日即日作衣;餘有緣同「長衣戒」。
四、取非親尼衣戒。
佛在羅閱祇。蓮華色尼持食往山,與諸上座。彼有比丘著弊故納,尼脫所著貴價換之,後著弊衣。為佛怪問,訶彼比丘,因制此戒。
若比丘,從非親里比丘尼
非親里者,非父母親及非七世;反上是親。若非親里,亦不籌量可不;若是親里,則便籌量,知有無,可取、不可取,若好若惡,若新若故等也。
取衣,
衣有十種。尼著弊衣,具白世尊,佛言:「不應如是。聽畜五衣完堅者,餘衣隨意淨施,若與人。何以故?婦人著上衣服,猶尚不好,何況弊故也。」
除貿易,
時,二部僧得衣共分,二部錯得,佛言:「聽互貿衣。」言「貿易」者:以衣貿衣,若非衣;或以非衣貿衣,若鍼,若筒,若刀,若線,若小段物,乃至一丸藥貿衣者是。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吉羅。不犯者,從親尼邊取衣,若貿易得,若為僧、為佛圖取者,不犯。
五、使非親尼浣故衣戒。
佛在舍衛國。迦留陀夷及偷蘭難陀尼,貌各端正,俱有繫意,坐失不淨,污安陀會,令尼浣之。比丘以過白佛,因訶而制。
若比丘,令非親里
如上說。
比丘尼
若非親式叉尼、沙彌尼浣、染、打故衣,突吉羅。
浣故衣,
故衣者,下至一經身著。新衣浣、染、打者,突吉羅。
若染若打,是尼薩耆波逸提
若語使浣、染、打,若俱為者,三尼薩耆波逸提。互不為者,隨有吉羅。不犯者,若病時使浣、染、打。若為僧、佛圖,若借他衣,浣、染、打者,不犯。
六、從非親俗人乞衣戒。
佛在舍衛國。時,跋難陀為人說法,從索所著衣。俛仰與已,單衣入城,便云:「祇桓中被賊。」諸俗譏嫌。比丘舉過,佛便制戒。
若比丘,從非親里居士若居士婦乞衣,
解文如上。
除餘時,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
餘時者,若奪衣、
時比丘被賊剝衣,裸形而行,佛言:「不爾,得突吉羅。若有此者,當以軟草、樹葉覆形,應往寺邊,若取長,若知友邊取;若無者,僧中問取可分衣;若無者,問取僧衣、臥具;若不與者,自開庫看,若褥、敷、氈、被,摘解取裁作衣,出外乞衣。若得衣已,還浣、染、縫治,安著本處;若不還本處,如法治。」
失衣、燒衣、漂衣,
緣同上也。
是謂餘時。
不犯者:若奪、失等緣,從非親乞;若從親乞;若從出家人乞;或為他乞;他為己乞;或不求而得——並不名犯。
七、過分取衣戒。
佛在舍衛國。多比丘遇賊失衣,來到祇桓。有信聞之,多送衣與,比丘言:「止,便為供養已。有三衣故,不須也。」六群令取,「持以與我」。遂更受之。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失衣、奪衣、燒衣、漂衣,
若失一衣,不應取。若失二衣,餘二衣二重、三重、四重者,應摘作僧伽梨,若欝多羅僧,若安多會。
若非親里居士、居士婦,
並如上解。
自恣請多與衣,
若自恣多與衣者,若細,若薄,若不牢,應取作二重、三重、四重,當安緣作,當肩上揲垢膩處,應安鉤紐。若有餘殘,語居上言:「此餘殘衣,裁作何等?」若檀越言「我不以失衣故與,我曹自與大德耳」,若欲受者,便應受之。
是比丘當知足受衣。
若三衣都失,彼應知足受衣。知足有二種:在家人知足者,隨白衣所與衣受之;出家人知足者,三衣也。
若過者,
謂失一受一,都失受三之例。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若知足取衣;若減知足取;若多與衣,若細、薄、不牢,若二三重作,有餘,如上語知,不犯。
八、勸居士增衣價戒。
佛在舍衛國。居士夫婦共議云:「跋難陀是我知舊,持是衣價,買衣與之。」乞食比丘聞已告知。後往彼家,勸令當須廣大新好堅緻。俗人譏嫌,比丘舉過。佛便制戒。
若比丘,居士、居士婦
如上說。
為比丘辦衣價
謂以若錢,若金、銀、真珠、琉璃,若玉石,若瓔珞、生像,乃至十種衣。
「具如是衣價,與某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自恣請,
若自恣問「須何等衣」,佛聽比丘少欲知足索不如者。
到居士家,作如是說「善哉,居士!為我買如是衣與我,為好故」,
求有二種:言「求價」者,檀越與作大價衣,乃至求增一錢十六分之一分;言「求衣」者,語居士言「作廣長衣」,乃至增一線者。
若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先受自恣請而往求索,知足,於求中減少作;從親里求;從出家人求;或為他求;他為己求;若不求自得者。
九、勸二家增衣價戒。
佛在舍衛國。有二居士夫婦共議,欲與跋難陀買衣。乞食比丘聞已具告。彼到二家,語令共作。居士譏嫌,比丘舉過。佛因訶制戒。
若比丘,二居士、居士婦與比丘辦衣價「買如是衣與某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自恣請,到二居士家,作如是言「善哉,居士!辦如是衣價與我,共作一衣,為好故」,若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戒相成犯、開通並如前戒。
十、過限急索衣戒。
佛在舍衛。羅閱城大臣與跋難陀親厚往來,遣送衣價。彼將衣價付淨主已,因事急索,致令被罰。諸俗譏嫌,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若王,
得自在,無所屬。
若大臣,
在王左右。
若婆羅門,
有生婆羅門。
若居士、
除王、大臣、婆羅門,諸在家者是。
居士婦,
在家婦人。
遣使為比丘送衣價
如上說。
「持如是衣價與某甲比丘」;彼使至比丘所,語比丘言:「大德!今為汝故,送是衣價,受取。」是比丘語彼使如是言:「我不應受此衣價。我若須衣,合時清淨當受。」彼使語比丘言:「大德!有執事人不?」比丘應語言:「有。若僧伽藍民,若優婆塞,此是比丘執事人,常為諸比丘執事。」時彼使往執事人所,與衣價已,還到比丘所,如是言:「大德所示某甲執事人,我已與衣價。大德知時,往彼當得衣。」須衣比丘當往執事人所,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應語言:「我須衣。」
憶念者,若執事人若在家,若在市肆,若在作處,應至彼處,一反、二反、三反,語言「我今須衣,與我作」者是也。
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得衣者善。若不得衣,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立。
彼執事人若在家、在市、作處,到彼前默然立。執事人問:「何緣此立?」比丘報言:「汝自知之。」若彼人言:「今我不知。」餘人知者,比丘當語:「彼人知之。」是默然相也。
若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得衣者善。
若作一反語,破二反默然,乃至三反語破六反默然也。
若不得衣,過是求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僧犯。
若不得衣,從所得衣價處,若自往,若遣使往,語言:「汝先遣使持衣價與某甲比丘,是比丘竟不得衣。汝還取,莫使失。」此是時。
不犯者:若遣使告知,若彼言「我今不須,即相布施」,是比丘以時、軟語、方便索衣;若為作波利迦羅故與,以時、軟語索,若方便索得者。
十一、綿作臥具戒。
佛在曠野國。六群比丘至養蠶家,索未成綿及已成綿,并雜野蠶綿,以作臥具,又看暴繭。居士譏嫌,言「害生命,無有正法」。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雜
若毳,若劫貝,若衣及餘縷雜也。
野蠶綿作新臥具,尼薩耆
是中捨者,若斧,若斤,剉斬和泥,以塗壁也。
波逸提。
自作、教他,成者俱犯;不成者,吉羅。為他作,成者吉羅。尼突吉羅。不犯者,若得已成者,斧斬和泥以塗埵也。
十二、黑毛臥具戒。
佛在毘舍離。諸梨車子多行邪行,作黑毛氈,披體夜行,使人不見。六群比丘見,便故作之,梨車譏嫌。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以新純黑
若生黑,或染黑。
羺羊毛作新臥具者,尼薩耆波逸提。
自作、教他、為他,犯相並如前戒。尼突吉羅。不犯者:若得已成者;若割裁壞;若細薄疊作兩重;若小坐具;若作褥;若作帽 ;作袾;作攝熱巾;或作裹革屣巾——一切不犯。
十三、白毛臥具戒。
佛在舍衛國。六群比丘純以白毛作新臥具,居士譏嫌「如王、大臣」。比丘舉過,佛因訶制。
若比丘,作新臥具,應用二分純黑羊毛、三分白、
或生白,或染白。
四分尨。
頭上毛,耳上毛,若脚上毛,若餘尨色毛也。欲作四十鉢羅臥具者,二十鉢羅黑,十鉢羅白,十鉢羅尨。乃至作二十鉢羅臥具,準上可知也。
若比丘,不用二分黑、三分白、四分尨,作新臥具者,尼薩耆波逸提。
自作,教他,若為他作,並同上也。尼突吉羅。不犯者,若應量作,若得已成者,餘同前戒。
十四、減六年臥具戒。
佛在舍衛國。六群比丘嫌故臥具或重或輕,或厚或薄,不捨故者,而更作新,常營求,藏積眾多。比丘舉過,佛訶制戒。
若比丘作新臥具,持至六年。若減六年,不捨故而更作新,
若自作、教他、為他,並同前戒。
除僧羯磨,
有比丘得乾痟病,糞掃臥具重,不堪持行,佛言:從僧三乞更作新者,當白二與之也。
尼薩耆波逸提。
尼犯吉羅。不犯者:僧聽;及滿六年;減六年,捨故,更作新;若得已成者;若無;若他與作——俱不犯。
十五、不揲坐具戒。
佛在舍衛,遣人請食,常法請後遍行諸房。見故坐具,處處狼藉,無人收攝,由諸比丘嫌其厚薄輕重,更作新者。乃制故者揲新。六群違制,比丘舉過,佛制此戒。
若比丘,作新坐具,當取故者縱廣一磔手,揲新者上,以壞色故。
彼作新坐具時,若故者未壞、未有穿孔,當取浣染治之,牽挽令舒,裁取方一磔手,揲著新者上,若揲邊、中央,以壞色故也。
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縱廣一磔手揲新者上用壞色者,尼薩耆波逸提。
自作、教他、為他,成犯如上。尼犯吉羅。不犯者:裁取故者揲新者上;若彼自無,更作新者;若他為作;若得成者;若純故者——並不犯。
十六、持羊毛過限戒。
佛在舍衛國。時,跋難陀得羊毛,貫杖頭而行,居士譏言「販賣羊毛」。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道路行得羊毛,若無人持,得自持,乃至三由旬。
若道行,若住處,得羊毛,若須,應取,無人持,自持至三由旬。若有人者,語言:「我有此物,助我持,乃至彼處。」比丘於此中間,不得佐;持者,吉羅。若令尼四眾持,過三由旬,吉羅。除羊毛,若持餘衣,若麻等,吉羅。若擔餘物杖頭者,吉羅。
若無人持,自持過三由旬,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吉羅。不犯者:若持至三由旬;若減三由旬;有人,語持,中間不助;使尼四眾,齊三由旬;若擔毳莊、毳繩;若擔頭上毛;作帽 、巾者,得。
十七、使非親尼浣羊毛戒。
佛在迦維羅衛。六群比丘取羊毛使尼浣、染、擗之。時,姨母尼為染毛故,污色在手,住佛所,禮足而立。佛知故問,訶而制戒。
若比丘,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染、擗羊毛者,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吉羅。成犯、開通如「浣故衣戒」也。
十八、畜錢寶戒。
佛在羅閱城。有一大臣,為跋難陀留其食分,兒以五錢取食。跋難陀來,取錢寄市肆上。居士共嫌,比丘訶責,王共臣論,佛廣說喻,因訶制戒。
若比丘,自手捉錢
上有文像。
若金銀,若教人捉,若置地受,尼薩耆
是中捨者。彼有信樂守園人,若優婆塞,當語言:「此是我所不應,汝當知之。」若彼取,還與比丘者,當為彼人物故受,勅淨人使掌之;若得淨衣鉢,應持貿易受持之。若彼優婆塞取已,與比丘淨衣鉢者,應取持之。
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若不語彼人「知是,看是」,突吉羅。不犯者:若語言「知是,看是」,如上捨法。若彼人不肯與衣者,餘比丘當語言:「佛有教,為淨故與汝;應還他物。」若又不與,自往語言:「佛教比丘作淨與汝,汝應與僧、塔、和尚、知識及本施主。」不欲令失彼信施故也。
十九、貿錢寶戒。
佛在羅閱祇。時,跋難陀往市肆上,以錢易錢。居士譏嫌,言「善能賣買」。比丘聞告,佛訶制戒。
若比丘,種種賣買者,
若已成金、未成金、已成未成金,銀亦三種,錢唯一種,交互相易。錢者八種,金、銀、銅、鐵、白鑞、鈆錫、木錢、胡膠八種錢也。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餘捨法、開通、索寶方便,並如前戒。不犯者,若以錢寶貿瓔珞具,以錢易錢,為佛、法、僧者是。
二十、販賣戒。
佛在舍衛國。時,跋難陀往無住處村,以生薑易食,食已持去。舍利弗後至乞食,檀越以跋難陀事徵之,慚愧無言。又共外道博衣,悔而不得。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種種
以時藥易時、非時、七日、盡形、波利迦羅,如是互易,乃至以衣易衣。
販賣,
謂價直一錢,數數上下。增賣者,價直一錢,言直三錢;重增賣者,價直一錢,言直五錢。買亦如是犯也。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聽五眾出家人共易,應自審定,不相高下如市道法,不得與餘人貿易;令淨人貿;若悔,聽還。若酥、油相易者,不犯。
二十一、畜鉢過限戒。
佛在舍衛。六群畜鉢,惡者置之,常覓好鉢,畜之遂多。居士遊觀,便譏似陶師瓦肆無異。比丘舉過,佛便訶責,而制此戒。
若比丘,畜長鉢,
有六種:鐵鉢、黑鉢、赤鉢、蘇摩國鉢、鳥伽羅國鉢、憂伽賒國鉢。大要有二:鐵鉢、泥鉢。大者三斗,小者一斗半,此是鉢量。如是應持,應淨施。
不淨施,
淨施、不淨施相對八門,如「長衣戒」不異也。
齊十日,
時,阿難得貴價鉢,欲奉迦葉,以常用故。十日當還,恐犯捨墮,以事白佛,便開制至於十日。
過者,尼薩耆波逸提。
尼同犯。辨相、開通如「長衣戒」。
二十二、非分乞鉢戒。
佛在舍衛國。跋難陀鉢破,求多鉢畜。居士計會,乃知多受,便譏嫌言:「受取無厭!」比丘以過白佛,因訶制戒。
若比丘,畜鉢,減五綴不漏,
相去兩指間一綴也。
更求新鉢,為好故,
若滿五綴不漏,更求新者,吉羅。
尼薩耆
是中捨者。於此住處僧中捨鉢已,單白受懺,便說罪名、種、相,責心生厭離。鉢若好者,應奪留置,取最下不如者與之:便作單白,以鉢次第向上座易之,持上座鉢與次座,若與彼比丘,如是展轉乃至下座也。
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
彼比丘應往僧中捨,展轉取最下鉢與之令持,乃至破,應持。此是時。
僧以下鉢白二與,彼應守護。不得著瓦石落處,倚杖、刀下,著懸物下、道中、石上、果樹下及不平地,不得著戶牖內、戶扉下,若床下、床角,除暫著。不得著兩床間,及立蕩鉢乃至足令破。彼不應故壞、故失、非鉢用者,吉羅。不犯者:若五綴漏,若減漏,求新者;若從親索;若從出家人索;若為他;他為己;不求而得;若施次得;若自有價買畜者——皆不犯。
二十三、乞縷使非親織師戒。
佛在舍衛國。跋難陀縫僧伽梨,乞線遂多,持線使織,自作繀,看織。居士譏嫌,比丘舉過。訶制此戒。
若比丘,自乞縷線,
彼在處處乞。縷線者,十種衣縷。
使非親里織師織作衣,
若織師、與線者俱親里,不犯。與線者非親,吉羅。看織、自織、作繀,吉羅也。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二俱親里;若自織作鉢囊、革屣囊、針氈、禪帶、腰帶、帽、袜、攝熱巾、裹革屣巾者,得也。
二十四、勸織師增縷戒。
佛在舍衛國。居士出線與織師為跋難陀作衣,彼後至家,擇取好線與織師織,又許與價。居士譏嫌,比丘舉過。佛因訶制。
若比丘,居士、居士婦使織師為比丘織作衣,彼比丘先不受自恣請,
若居士與比丘貴價衣,聽少欲知足索不如者,隨意也。
便往織師所,語言:「此衣為我作,與我極好織,令廣大堅緻,我當多少與汝價。」是比丘與價,乃至一食直,若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若求衣不得,突吉羅。尼同犯。不犯者,減少求,從親里索、出家人索,他為己者是也。
二十五、奪比丘衣戒。
佛在舍衛國。難陀弟子善能勸化。跋難陀意欲共遊行,便先與衣。餘比丘言:「彼癡,不知誦戒、說戒、布薩、羯磨。」後去不隨,彼即奪衣。比丘訶舉,佛因制戒。
若比丘,先與比丘衣,後瞋恚,若自奪,若教人奪,「還我衣來,不與汝」;
若瞋,自奪,及教人奪而藏者,犯;奪,未藏者,吉羅。若著樹上、架上、床上,及餘著處,離處犯墮;取不離處者,吉羅。
彼若還衣,若取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尼同僧犯。不犯者:不瞋恚,言「我悔,不與汝,還我衣來」,彼知心悔,可即還衣;若餘人言「此比丘欲悔」,還他衣。若借他衣,著無道理,還奪,不犯。恐失,恐壞,若彼人破戒、破見、破威儀,若被舉、滅擯、應擯,若為此事命、梵難,一切奪取不藏舉者,皆不犯。
二十六、畜七日藥過限戒。
佛在舍衛。比丘秋月風病動,形枯生瘡,佛言:「有酥、油、生酥、蜜脂,聽有病緣,時、非時服。」佛在羅閱祇,畢陵伽徒眾大畜流漫。道俗譏責,白佛訶制。
若比丘有病,
謂醫教服爾所種藥。
殘藥酥、油、生酥、蜜、石蜜,齊七日得服。
八門句義,如前「衣戒」。
若過七日服者,尼薩耆
此應捨樂與僧已,白治罪竟,還彼藥法:至第七日,捨與比丘,彼應取食;若過七日,酥、油塗戶嚮,蜜、石蜜與守園人;減七日者,白二還之,比丘當取塗脚、然燈用。
波逸提。
比丘尼同犯。不犯者,如上捨、用等差別也。
二十七、過前求雨衣、過前用戒。
佛在舍衛。毘舍佉母請佛及僧。婢白時到,見諸比丘裸浴。因發八願,為佛所讚。六群常求,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春殘一月在,當求雨浴衣,
雨衣者,比丘用雨中浴。衣有十種。彼應三月十六日求也。
半月應用浴。
四月一日應用。
若比丘,過一月前求雨浴衣,
三月十六日前求雨衣。
過半月前用浴,
謂四月一日前用也。
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尼吉羅。不犯者,若捨作餘用,若著而浴,若浣,若舉者,是不犯。
二十八、過前受急施衣、過後畜戒。
佛在毘蘭若,聽受夏衣。六群常乞衣,常受衣。跋難陀異處安居,異處受衣。佛在舍衛安居中,大臣為安居施,佛因開而制戒。
若比丘,十日未竟夏三月,
謂七月六日已後,十五日已前是也。
諸比丘得急施衣,
若受便得,不受便失,故名「急」也。衣者有十種。
比丘知是急施衣,當受;受已,乃至衣時應畜。
衣時者,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衣五月。若自恣十日在,得急施衣,受已,至一月、五月畜。乃至明日自恣應受,一月、五月外更增九日也。
若過畜者,尼薩耆波逸提。
謂急施衣,若過前,若過後,並犯墮。比丘尼同犯。不犯者,不過前,不過後,不犯。若奪衣、失衣,過前取,不犯。若寄衣比丘遠行,水陸道斷,過後,不犯。
二十九、蘭若有疑離衣過限戒。
佛在舍衛。比丘蘭若處為賊所打,并奪什物,佛令留一一衣置村舍內。六群寄衣遊行。同徒舉過,佛困制戒。
若比丘,夏三月竟,後迦提一月滿,
謂八月半後。
在阿蘭若,
去村五百弓,遮摩羅國弓長四肘,用中肘量也。
若有疑
疑有賊盜。
恐懼處,
中有恐怖賊盜。
比丘在如是處住,三衣中欲留一一衣置村舍內,
村者,聚也。
諸比丘有因緣離衣宿,乃至六夜。
若彼有緣離衣宿,第七夜明相未出前,若捨,若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反上成犯。
若過者,尼薩耆波逸提。
開緣如前「離衣戒」。
三十、迴僧物戒。
佛在舍衛。居士飯僧、施衣,跋難陀聞,語言:「施僧者多,今可施我。」居士後見長老比丘威儀具足,便即悔歎。比丘舉過,佛因制戒。
若比丘,知
不知,非犯。
是僧物,
有三種:僧物者,已許僧;為僧者,為僧故作,未許僧;已與僧者,已許僧,已捨與僧。物者,下至飲水器也。
自求入己者,
若許僧,轉與塔;若許四方僧,轉與現在僧;若僧,尼;若異處;若反上交互;若疑、想——並突吉羅。
尼薩耆波逸提。
不犯者:若不知;若作不許想;若許少,勸令多;許少人,勸與多人;勸與好物;若言戲;若錯說者——並不犯。
諸大德!我已說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
三說。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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