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盂蘭盆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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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盂蘭盆經疏下
充國沙門宗密述
四、正解經文(二)。正解經文,於中復二:初釋題目、二解本文。初、釋題目。
第四部分,正确理解经文(二)。正确理解经文,其中又分为两部分:首先解释经题,其次解释经文本身。首先,解释经题。
佛說盂蘭盆經
佛说盂兰盆经
此經總有三譯:一、晉武帝時,剎法師翻,云盂蘭盆經。二、惠帝時,法炬法師譯,云灌臘經,應此文云「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等」故。三、舊本別錄,又有一師翻,為報恩經,約所行之行而立名故。今所釋者,即初譯也。義淨三藏云:「頒自我口,暢之彼心,以教合機,故稱佛說。」盂蘭,是西域之語,此云倒懸。盆乃東夏之音,仍為救器。若隨方俗,應曰救倒懸盆。斯繇尊者之親魂沈闇道,載飢且渴命似倒懸,縱聖子之威靈無以拯其塗炭。佛令盆羅百味式貢三尊,仰大眾之恩光,救倒懸之窘急,即從此義以立經名。經者,正名為線,義曰契經。線能貫華、經能持緯,謂所詮之義似緯似華,能詮之文能持能貫。今順此方典誥,是以目之為經。借義助名,仍加契字。此釋,符《佛地論》二義中貫穿之義,《雜心論》五義中結鬘之義也。
这部经文总共有三个译本:第一,晋武帝时期,剎法师翻译,称为《盂兰盆经》。第二,惠帝时期,法炬法师翻译,称为《灌腊经》,与本文中的“准备百味饮食、五果、汲水、盆器、香油、灯烛等”相符合。第三,旧本别录中,还有一位法师翻译,称为《报恩经》,是根据所行之行来命名的。现在所解释的,是最初的译本。义净三藏说:“从我口中传播,畅通他们心中,以教法适应根机,因此称为佛说。”“盂兰”是西域的语言,这里指的是倒悬的状态。“盆”是东夏的发音,仍然是救度的工具。如果按照当地的风俗,应该说是救倒悬盆。这是因为尊者的亲人的灵魂沉没在黑暗的道路中,饥饿和口渴,生命如同倒悬,即使圣子的威灵也无法拯救他们的痛苦。佛指示用盆装满百味,以供奉三尊,依靠大众的恩光,救度倒悬的急迫,就是根据这个意义来确定经文的名字。经文,正式名称为线,意义是契合的经文。线能贯穿花,经文能维持纬线,意味着所解释的意义如同纬线如同花,能解释的文辞能够维持能够贯穿。现在按照这个方向的经典,所以称之为经。借用意义来帮助命名,仍然加上契合的字。这个解释,符合《佛地论》中贯穿的意义,《杂心论》中结鬘的意义。
二、解本文。解本文分三:一序分、三正宗分、三流通分。以三分之興,彌天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初序分中,諸經多有二序:一、證信序,謂如是之法,我從佛聞。標記說時說處分明,大眾同聞非謬,以為證據令總信受。經無豐約,非信不傳,繇是經初必須證信。故《智度論》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二、發起序,發明信起正宗之法。如《淨名》寶蓋、《法華》毫光之類。然證信亦云通序,諸經皆同故。亦云經後序,佛說法時而未有故。發起亦云別序,諸經各別故。亦云經前序,佛先自發起,方說正宗故。
解释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序分、正宗分和流通分。这三个部分的划分,由彌天高判所确立,与西域的教义相符合,古今都遵循这一规则。在序分中,许多经文包含两个序:一是證信序,即表明这些教法是我从佛陀那里听到的。明确标记说法的时间、地点,确保大众共同听到,没有错误,作为证据使大家普遍接受。经文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没有信任就不会传播,因此经文的开头必须有證信。所以《智度论》说“说明说法的时间、地点和人物,是为了让人产生信任。”二是发起序,它揭示了信任的起源,引导到正宗的教法。例如《淨名》中的宝蓋、《法华》中的毫光等。然而,證信序也被称为通序,因为所有经文都相同。也称为经后序,因为佛陀说法时还没有。发起序也称为别序,因为每部经文都有其独特之处。也称为经前序,因为佛陀首先自己发起,然后才讲述正宗的教法。
初、證信序。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則佛臨滅度時,阿難請問四事,佛令置此言也。所問四事,佛一一答,謂一依四念處、二以戒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四一切經初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處若干人俱。諸經多具六種成就,文或闕略,義必具之,謂一信、二聞、三時、四主、五處、六眾。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今經闕於列眾也。又聞成就為初,異餘經者,各是譯人之意。謂或云如是之法我從佛聞,或云我於佛邊聞如是法,皆是指法之詞也。不云我者,意彰聖人皆證無我理故。餘經有者,即阿難自指五蘊假者,不同情計之我,亦無過也。聞,謂耳根發識聽彼外聲。
当佛陀临近涅槃时,阿难提出了四个问题,佛陀让他放下这些话。阿难所问的四个问题,佛陀都逐一回答了,分别是:一、依据四念处修行;二、以戒律为师;三、对恶性比丘实行默擯;四、所有经文开头都应说“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与若干人在一起”。许多经文都具备六种成就,即使文中有所省略,意义上也必须具备,即一、信;二、闻;三、时;四、主;五、处;六、众。六种因缘不齐全,教法就不会兴盛。必须具备这六种因缘,因此称为成就。本经缺少列出听众的部分。另外,闻成就放在开头,与其他经文不同,这是各位译者的意图。有的说“如是之法我闻自佛”,有的说“我于佛边闻如是法”,都是指法的言辞。不说“我”的,意在表明圣人都证悟了无我之理。其他经文中有的,是阿难自己指代五蕴假我,不同于情执的我,也是无过的。闻,指的是耳根发起识别,听那外在的声音。
次云如是者,信成就也。夫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信順之詞也。」一時者,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總名一時;簡異餘時也。謂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但云一。諸方時分延促不定,故總言一時。然諸經中不指定時、指定處者,有解招難,故不用之。今詳其意,以處則不過十六國中遊化住止之處而有其數,易為標指。時則年月春秋寒熱晝夜寅卯須臾等時,變異迅速、積數無量、不可說錄,難為標指故。佛者,梵語佛陀,此云覺者,謂覺了真妄性相之者也。覺有三義:一、自覺我空,簡異凡夫。
接下来所说的“如是”,指的是信成就。信成就意味着,如果相信,就会认为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不相信,则认为事情不是这样。因此,肇公说:“这是表示信顺的话。”“一时”指的是师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达到了究竟的理解和领悟,统称为“一时”,以区别于其他时间。比如佛陀讲经,时间是无量的,不能一一列举,所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各地的时间划分长短不一,因此统称为“一时”。然而,在众多经文中,不指定具体时间和地点,是因为如果指定了,会引起解释上的困难,所以不采用。现在详细解释其含义,地点不过是佛陀在十六国中游化和停留的地方,这些地方的数量是有限的,容易标识。时间则包括年月、季节、天气的冷暖、昼夜、时辰等,变化迅速,累积的数量无量,无法记录,因此难以标识。“佛”是梵语“佛陀”的简称,意思是觉者,指的是对真实与虚妄的本质和表象有深刻理解的人。觉有三层含义:第一,自觉我空,与凡夫不同。
二、覺他法空,簡異二乘。三、覺滿俱空,合於本覺,名究竟覺或名大覺妙覺,簡異菩薩。在舍衛等者,處成就也。真諦記云「住處有二:一境界處,謂化在俗之流。二依止處,謂統出家之眾。初即舍衛,後即祇園。」《婆沙論》云「舉舍衛者,令遠人知;舉祇園者,令近人知。」舍衛,此云聞物,謂具足財寶之物、多聞解脫之人,遠聞諸國故。義淨三藏譯《金剛經》云名稱大城。祇樹等者,即祇陀太子所施之樹、給孤長者所買之園。祇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時王與外國戰勝,因以為名。
第二,通过觉悟他人来理解法空,这与二乘的修行有所不同。第三,觉悟圆满与一切法空相合,称为究竟觉或大觉妙觉,这与菩萨的修行有所区别。在舍卫等地,是地点的成就。真谛记说:"住处有两种:一是境界处,指的是在世俗中教化众生。二是依止处,指的是统领出家人的群体。前者是舍卫,后者是祇园。"《婆沙论》说:"提到舍卫,是为了让远方的人知道;提到祇园,是为了让近处的人知道。"舍卫,这里指的是闻名之地,意味着拥有丰富财宝和多闻解脱之人,其名声远播至各国。义净三藏翻译的《金刚经》称之为名闻大城。祇树等,即祇陀太子所施的树林、给孤独长者所购买的园林。祇陀,这里指的是战胜,是波斯匿王的太子。出生时国王与外国战胜,因此得名。
給孤獨者,是臣之號,本名須達多,此云善施,謂給孤獨即是善施。又常行施故名善施,鄉人美之號給孤獨。然園是須達所買、樹是祇陀所施,園總樹別先合標園,今以禮別尊卑故樹先園後。西國呼寺為僧伽藍摩,此云眾園。以佛教東流初至中國,止鴻臚寺賓異域僧;僧既漸多,散置別館,存其本號皆曰寺焉。其買園施樹者,《涅槃經》說:須達長者為兒聘婦,詣王舍城。因見佛發心,請入舍衛說法。佛令舍利弗隨歸,先揀住處。擇得祇陀太子之園,長者問買,太子戲云:「側布黃金,滿即賣之。」長者便欲交付。太子云:「是戲言。
給孤獨者,是臣之號,本名須達多,此云善施,謂給孤獨即是善施。又常行施故名善施,鄉人美之號給孤獨。然園是須達所買、樹是祇陀所施,園總樹別先合標園,今以禮別尊卑故樹先園後。西國呼寺為僧伽藍摩,此云眾園。以佛教東流初至中國,止鴻臚寺賓異域僧;僧既漸多,散置別館,存其本號皆曰寺焉。其買園施樹者,《涅槃經》說:須達長者為兒聘婦,詣王舍城。因見佛發心,請入舍衛說法。佛令舍利弗隨歸,先揀住處。擇得祇陀太子之園,長者問買,太子戲云:「側布黃金,滿即賣之。」長者便欲交付。太子云:「是戲言。」 給孤獨者是臣子的名號,他的本名是須達多,這裡稱作善施,意指給孤獨者就是善於施舍的人。他因為常常進行施舍而被稱作善施,鄉里的人因為他的美德而稱他為給孤獨。然而,園子是須達買的,樹木是祇陀施舍的,按照總體和細節來區分,本應先標記園子,但現在為了表示尊重,先說樹木再說園子。在西方國家,寺廟被稱作僧伽藍摩,這裡稱作眾園。佛教傳到中國之初,只在鴻臚寺接待外國僧侶;隨著僧人數量逐漸增加,他們被分散安置在不同的館舍,並保留了原本的名稱,都稱作寺。關於買園子和施舍樹木的故事,《涅槃經》記載:須達長者為兒子訂婚,前往王舍城。因為見到佛而發心,請求佛到舍衛國傳法。佛讓舍利弗陪同歸來,先選擇住處。他們選中了祇陀太子的園子,長者問太子是否願意賣,太子開玩笑說:「如果你能夠在園子裡鋪滿黃金,我就賣給你。」長者準備支付,太子卻說:「那只是開玩笑的話。」
」共請斷事之人斷之,彼斷令依先語。長者載金側布,唯少一隅。太子見其不惜財寶,知佛殊勝,遂施所餘之地置立門屋,施園中樹以為林蔭。二人共成精舍,請佛居之,故云祇樹等也。闕眾成就者,但文略也,如《無常經》等。然有其時,必具徒眾,故經末云「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他们一起请求裁判者来裁决,裁判者按照先前的话来裁决。长者携带着金子,只差一个角落。太子看到他不吝啬财宝,知道佛陀的非凡,于是施舍了剩余的土地来建立门房,施舍园中的树木作为林荫。两人共同完成了精舍,邀请佛陀居住,因此称为祇树等。缺少众人成就的部分,只是文中省略了,如《无常经》等。然而在那个时候,一定有一群弟子,所以经文最后说“四辈弟子欢喜奉行”。
二發起序(六)。發起者,此經既以孝順拔苦為宗,故託救母之緣而為發起。文分為六:第一目連道滿、第二知恩欲酬、第三攀慕遍尋、第四得見所在、第五痛哭往救、第六惡習現前。
发起序(六)。发起者,这部经以孝顺拔苦为核心宗旨,因此以救母的因缘作为发起。文本分为六个部分:第一是目连道满,第二是知恩欲酬,第三是攀慕遍寻,第四是得见所在,第五是痛哭往救,第六是恶习现前。
初、目連道滿。
目连修行圆满。
大目犍連始得六通。
此人姓大目犍連,唐言菉菽氏。彼國上古有仙,常食菉荳,尊者是彼之種族也。名尼拘律陀,即樹名也。尊者二親因祭此樹神而生尊者,故名此也。是王舍城中輔相之子,時人貴其種,所以稱其氏。始得六通者,始即是初,初得聖道便度二親,本因親而修道故也。道雖無異,本願各殊,故諸聖者不必皆爾。六通者,一神境通,智證神境故。亦名如意通,身如其意欲往即到故。二天眼通、三天耳通,謂能見能聞若近若遠障內障外色聲等故。四宿命通,能知宿世本生本事故。五他心通,謂於定散漏無漏心一切能知故。六漏盡通,謂身中漏盡而能知故。六皆無擁,故總名通。
二知恩欲酬。
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
度謂度脫。然報恩兩字,但是通標虛位,度脫正是其報。乳謂母乳,哺是嚼哺。然父母有遠近、恩有輕重、報有分全。遠者七世乃至多世,近者即生此身。七世者,外教所宗。人以形質為本,傳體相續,以父祖已上為七世,故偏尊於父。佛教所宗,人以靈識為本,四大形質為靈識所依,世世生生皆有父母,生養此身已去乃至七生所生父母為七世也。然寄託之處惟在母胎,生來乳哺懷抱亦多是母,故偏重母,是以經中但云報乳哺之恩也。乃至多世者,於中偏取歸依佛已來所有生身父母,能生我身修道器故。諸佛成道之時,多生父母皆相會遇,聞法獲益。
恩有輕重者,此生父母最重,餘漸輕也。報有分全者,侍養一生為分,度脫多生為全。故經云「左肩擔父、右肩擔母,遍行大地,亦不能報恩。」故知此生所報為分,設同孟宗、董黯、董永之類,亦為分也。今經云「欲度父母者,意令得道。」明其全也。若總不報,便是不孝罪人,況加逆事。且泛論一切人恩,《華嚴經》云「不知恩者,多遭橫死。」《觀佛相海經》云「有恩不報,是阿鼻因。」諸恩尚然,況於父母。父母之恩無可校量,故《詩》云「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乃至無父可怙,無母可恃,出則銜恤,入則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故三藏云:「父母義高天地、恩深巨海,是以係仰顧腹之恩、思答劬勞之德。」《父母恩重經》云「父母懷抱,含笑未語和和弄聲,飢時須食非母不哺,渴時須飲非母不乳(云云)。計論母恩昊天罔極。嗚呼慈母云何可報(云云)。至於行來東西隣里井竈碓磨,不時還家。母忽心驚,兩乳流出,即知我兒家中憶我。即便還家。
問:詳此經文淺朴,偏誡貧賤之流何也?答:君子自孝,故偏誡小人。又君子有簞瓢之貧,何妨確磨等事。又偏敘艱勤之語,始彰鞠養之勞耳。
又云「其兒遙見母來,或在欄車搖頭弄腦,或復曳腹隨行嗚呼向母。母為其子曲身下就,長舒兩手摩拭塵土,嗚和其口、開懷出乳,以乳乳之。母見兒歡、兒見母喜,二情相交恩愛慈重莫復過是(云云)。既生長大,朋友相隨,梳頭摩髮,欲得好衣覆蓋其身,敝衣故破父母自著,新好綿帛先與其子。至于行來官私急疾,傾心南北、逐子東西,橫簪頭上。子漸長大,為與索妻,得他女子父母轉疎,私房室內共相語樂。父母年老氣力衰微,終朝至暮不來借問。
或復父孤母寡獨守空房,猶如客人寄止他舍,常無恩愛。或無襦被寒凍苦辛,厄難遭之太甚。年老色衰多饒蚤蝨,夙夜不臥長吟歎息:『何罪宿愆,生此不孝之子。』或時呼喚,瞋目驚怒盡不從順。婦兒罵詈,低頭含笑(云云)。帝釋梵王諸天人民,一切眾會聞經歡喜發菩提心,號哭動地淚下如雨。」評曰:細思其事,誠哉是言。或有母不如此、兒不如彼者,百中無一也。良繇眾生無始無明迷真執妄,既根本顛倒,故枝末一一皆然。禍哉凡愚,云何可度。
三、攀慕遍尋。
即以道眼觀視世間。
觀求生處,是天眼通。繇證道而得,故云道眼。世間有二,謂三界是器世間,六道是有情世間。然尊者喪親之日猶是凡夫,不知父母生于何道。今成聖果,力可追求,故以天眼上下觀視,于三界處尋六道身。得通便觀,故云即也。
四、得見所在。
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
本觀世間俱尋父母,父生樂處不假施勞,既非經宗故此不述。母生鬼道已屬三塗,復在餓中,是鬼之極苦,拔濟苦者唯盂蘭盆,發起正宗意在斯也。生餓鬼中是異熟果,酬引業故。不見飲食是等流果,酬滿業故,是慳貪業之果也。皮骨連立是增上果。準《正理論》,鬼本住在此洲之下五百繇旬,縱廣亦爾。有琰魔羅界,從此展轉散取餘方,人間一月為一日,乘此積月積年壽五百歲。然鬼有三種:一、無財鬼,以無福德不得食故。二、少財鬼,少得淨妙飲食故。三、多財鬼,多得淨妙飲食故。此三種鬼,復各有三。無財三者,一、炬口鬼,謂火炬炎熾常從口出。
繇是前生燒壞村柵、焚炙賢良以此求財,墮於地獄,從地獄出墮此鬼中。故《正法念經》云「若人貪嫉枉奪人財、破人城郭殺害抄掠得財,奉王大臣,轉增凶暴,墮熾然餓鬼中。」二、鍼咽鬼,謂頭大如山、咽如鍼孔。繇於破齋夜食、盜竊眾僧之食故。故《齋法清淨經》云「目連路逢數百萬鬼,頭如大山」等。三、臭口鬼,謂口中腐臭自惡受苦。以多貪名利,自是非他,讚歎惡人、毀謗賢善故。據此三種,寧吞鐵丸不食信施。少財三者,一、鍼毛鬼,毛利如鍼,行便自刺。為貪利故,妄行鍼炙及刺畜生,但為求財不愈疾故。二、臭毛鬼,毛利而臭,自拔受苦。
繇於販賣猪羊、烹宰鵝鴨,湯爛刀剝楚痛難堪,地獄罪終墮斯鬼趣。三、大癭鬼,咽垂大癭,自決噉膿。繇嫉妬於人常懷瞋恨故。多財三者,一、得棄鬼,謂常得祭祀所棄食故。繇於罪多福少,少施多慳,棄擲之物方惠施故。二、得失鬼,謂常得巷陌所遺食故。以於現財常生慳著,疑欲失者而方捨故。三、勢力鬼,謂夜叉、羅剎、毘舍闍等。所受富樂類於人天,或依樹林、或住山谷、或居靈廟、或處空宮,形竪而行,屬於鬼趣。此等變化多端者,繇於因地罪福不精,苦樂之因相雜作故。《付法藏傳》說:僧伽耶舍比丘,遊大海邊,見妙宮殿,其家鎖二鬼等。
今尊者之親,是無財鬼中炬口鬼也。又有處說,餓鬼有三種:一、外障,得遇水時即見有人執刀仗等而障礙故。二、內障,口有火炬,或咽如鍼故。三、無障,見河是猛火,或食糞穢、或自割身肉食噉等。今尊者之親當內障也。上來諸鬼皆繇自心因行所招,果報必應,譬如影響繇於形聲,雖父母至親不相替代。故諸智者宜各勵心,儻遇善緣不應空過,一朝去世誰為修崇?縱託子孫,七分獲一;況無孝子,悔恨何追。且濁世凡流鮮懷仁孝,唯憂妻子,豈念幽靈?貧賤者迫以飢寒,富貴者荒於財色,設能追福,厭課者多;竭力罄心,萬中無一。世途目擊,豈不昭然。故《恩重經》云「夫妻和合同作五逆,彼時呼喚急速走使。父母之語十喚九違,不相從順罵詈瞋目。」生存尚爾,歿後可知。自既不仁,兒豈能孝?故昔有送父林野,乃持輿迴歸。以古觀今,雖途跡異而心同也。
五、慟哭往救。
目連悲哀,即以鉢盛飯往餉其母。
悲哀者,生育恩重如上所陳。死別隔生忽然再見,縱使顏容仍舊,亦可啼泣悲傷,況覩鬼形皮骨連立、喉中煙焰腹裏空虛,苦似倒懸命唯喘息,豈不能碎身擗踊竭氣號咷,恨罪逆之偷安、痛慈親之受苦。經標總意但曰悲哀,細察當時何疑不爾。故三藏科云摧慟,釋云:感激徹於骨髓,號叫動於天地。鉢飯往餉者,母既氣綿夕漏厄在朝飢,飢而且渴理須救濟,濟此之急飯食為先,故以鉢盛飯持餉於母。
六、惡習現在。
母得鉢飯,便以左手障鉢,右手揣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
境隨心變,果藉業成。餓因未除,飽緣寧致?鬼是炬口,食近口而熾然;水作堅氷,氷近湯而確耳。即知神力不禁業力,除飢要且除慳,故六通往餉而招殃、百味盆羅而致苦。大哉業熟,可思者焉。今左手障鉢,慳恐餘侵。右手揣食,貪於自給。慳貪猛盛如此現行,飯食劣緣若何充濟?故化為火,不得食也。上來序分竟。
二、正宗分(二)。正宗分,文分為二:初目連悲陳苦厄、二如來廣示因緣。
初、目連悲陳苦厄。
目連大叫悲號涕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
子急告父,臣急告君,自力不如,理宜投佛。弟子勤觀四諦、已證三明,可以反覆山河、迴轉日月。豈料母縈極苦、命若到懸,竭其孝誠盡其神變,而竟不能令除惡報暫濟飢腸,所以叫泣奔還,備申哀懇。
二、如來廣示因緣(八)。如來廣示因緣,且依三藏大分八段:第一彰母罪深、第二明子德劣、第三斥邪無力、第四顯正有能、第五許以救方、第六示其正法、第七孝子領悟、第八慈母獲益。
初、彰母罪深。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
有經中說:定光佛時目連名羅卜,母字青提。羅卜欲行,囑其母曰:「若有客來,孃當具膳。」去後客至,母乃不供,仍更詐為設食之筵。兒歸問曰:「昨日客來,若為備擬?」母曰:「汝豈不見設食處耶?」從爾已來五百生中慳慳相續,故云罪根深結。罪謂身口之業,根謂慳貪之心。多生相續為深,交固難解為結。從慳所起皆是罪業,非唯彼時一度妄語。謂慳貪是苦根,所作是苦業,餓鬼是苦果,為三事也。若準十重戒中,慳亦是業,唯貪為根,起罪業故。
問:五百生慳,為人為鬼?答:人鬼相間,造受相資。若唯人身不名惡報,若唯鬼身不應造業。或亦為畜,於理無妨。但慳習不除,即名相續。
問:目連自定光佛世已來,所生之母不一,如何偏救彼之青提?答:青提與目連緣深,今生復為其母。但救此身所生之母,非謂救彼遠世青提。餘論云云,皆為未達。
二、明子德劣。
「非汝一人力所奈何。」
汝母慳心,慳於一切。時經多世、事歷多人,豈汝一人力可濟拔?
三、斥邪無力。
「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
三藏云:「縱汝感天靈于上界、激地祇于下方,縱攝邪魔、橫羅外道,統六合以同一家、總八部以為一眾,併其神力亦不奈何。」外道道士者,外道中之道士也,簡內道中之道士。佛教初傳此方,呼僧為道士故。四天王者,毘沙門等護持世界者也。
四、顯正有能。
「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
三藏云:「一縷不能制象,必假多絲;一人不能除業,必資眾德。」今詳前後經文,以邪正一多相對乃有四句:一、正而非多,此不能救,故前「非汝一人奈何」。二、多而非正,亦不能救,即前「神祇邪魔外道」等也。三、亦多亦正,方可救拔,即十方僧也。四、不多不正,居然不可,故無經文。
五、許以救方。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今當說者,正是許詞。救濟法者,是所許事。令一切等者,千鈞之弩不獨為鼷鼠發機,三界之尊豈偏令汝母離苦。
六、示其正法。示正法,於中分二:初教孝子獻供之法、後教眾僧受供之儀。初復有五:一定勝時、二發勝意、三設勝供、四讚勝田、五獲勝益。謂自恣日為勝時,如春陽之月。孝心為勝意,如精新種子。百味五果等為勝供,如好牛犁。以之供養,如能耕墾,賢聖為勝田,如膏腴之地。存亡父母六親眷屬,乃至七代離苦生天為勝益,如千箱萬斛秋收冬藏。經文意勢,豈不然乎?智者詳之,如指其掌。
初、教孝子獻供法(五)。一、定勝時。
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
梵語僧伽,此云眾和合。謂若眾而不和,如群商群吏及軍眾等,不名僧寶。若和而不眾,如二人同心之類,亦非僧寶。眾而和合為福之因,方名僧寶。和合者,此有六種,謂身和同事、語和同默、意和同忍、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也。儒說小人君子或和或同,今釋子比丘和而同也。今云十方者,法無限局,豈隔親疎?眾僧者,唐梵重標,譯人之拙。七月十五日者,前三月夏安居竟,故可自恣。自恣有三日,或十四、十五、十六,今舉中間也。此剩僧字,去之又句闕,亦是譯人之失也,何不云「共自恣時」?自恣者,自己之過,恣他所舉。
謂一夏安居九旬加行,不階四果亦得四禪,佛設教門本意如此。正像末法僧等皆然,雖後五百歲,亦有持戒修福者故。然將超苦海,謹護浮囊,猶恐當局者迷,必藉旁觀得失。縱不斷惑證果,還希罪滅福生,故褊袒於眾中,白大德長老:「或見我過、或聞我罪、或疑我犯,恣任所舉。哀愍語我,我當懺悔。」如此則身心清淨猶如琉璃,禪定解脫或有之矣。供養此者力用可知,豈不拔濟先亡、資熏現在?故三藏云:「比丘受歲之日、大眾自恣之時,僧多獲道於四果,故能濟厄於七代。
二、發勝意。
「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
當為者,能救之心。七世下,所救之境。約境明心,故云勝也。七世者,所生父母,不同儒教取上代祖宗。厄難中者,通於存歿。歿則地獄鬼畜,存則病痛枷禁,皆名厄難。七世父母雖似轉疎,皆是生我修道之器。既蒙鞠育,豈負深恩。故三藏云:「天地覆載,既無憚於劬勞;幽顯沈淪,理合答於罔極。」
三、設勝供。
「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
具飯百味者,總標也。如人盛饌盤筵邀命賓客,唯云喫飯,故飯為總,統於百味。百者大數,非定一百。五果者,一核果,如棗杏桃李等。二膚果,如瓜梨柰椹等。三殼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蘇荏等。五角果,如菱豆等。上皆舌所嘗也。汲灌盆器者,沐浴等所用,并下床敷臥具,皆身所覺也。香者,鼻所嗅也。油錠燭者,炤燎等用,眼所見也。亦可香油塗身,亦屬身攝,西域如此。盡世甘美者,亦屬舌也。上來於五欲境中唯闕聲也。盡世之言,詳其意趣有二種盡,謂富貴則盡世所有,有即須求;貧賤則盡力所及,及則須覓。
即知不定少多之物,但在竭盡其心。亦類彼享於克誠、馨於明德也。著盆中者,譯經訛錯,如何床等可置盆中?應云「著盂蘭盆供會之中」也。供養二句者,正明行也。據經本意,但以可受用物供養大德之僧,不必雕鏤金玉、剪割繒綵、高聳欄架等也。故三藏云:「汝須物華四事、盆美八珍,歷十方而運想、澄一心而供養。
四、讚勝田。
「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鉢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
初二句約人讚時而總標,末二句以威儀讚人而總結。中間人法有其五對,但文不次。謂處有山間樹下對,證有四果六通對,行有自利利他對,學者戒定對,人有大小對亦名權實對。又總束之不出人法,謂三學三乘對也。從初至四果,禪定也。次從或在下至自在教化,智慧也。皆同下三句,淨戒也。三乘,即聲聞、緣覺、十地大人也。皆同一心,是意和合,謂受供時皆同運慚愧殷重心、慈悲報恩救濟心。人雖位有凡聖、德有優劣,而所運心一而無異,故云同也。受鉢和羅飯者,鉢中飯也。梵云鉢多羅,此云應量器,和字訛也。今時但云鉢者,略也。經題云盆,即是鉢也。譯時隨俗,題之云盆,盆之與鉢皆是器故,故三藏釋題翻為救器。此一句經正明自恣大德受盂蘭盆供也。
五、獲勝益。
「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此一唱經有兩節意:初一半者,蒙悲願之力而離苦;後一半者,蒙慈願之力而得樂,樂中有存亡之異。初云此等自恣僧者,指前五對所說也。現世父母者,生此身父母也,非謂未亡名為現世,故指得益云出三塗。其現在未亡之父母下,自有文云「福樂百年」是也,不應重舉。三藏錯會,故作異釋,甚非文意。六親者,父母兄弟夫妻。眷屬者,一切姻戚,通於表裏。出三塗解脫者,總名離苦也。衣食自然者,且翻三塗生於人天,故屬拔苦之文;亦可得樂,屬於後也。若父母下,明存亡得樂,文相可知。天華光者,天上妙華光明也,略指快樂之相矣。
二、教眾僧受供養儀。
時佛勅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呪願,願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呪願竟,便自受食。
此中前半淨三業,後半具三寶。前中呪願口業,禪定意業,受食身業。後中塔前是佛,呪願是法,受食是僧。從他受而後食,法律如此,即受字亦屬法也。塔者,邊國訛語,正云窣堵波,此云高顯處。此中意通殿塔,塔安舍利,殿安佛像。
七、孝子領悟。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
淨業既成,必知離苦。觀因驗果聲響不差,故喜而止啼也。如處世刑獄,囑大力人,財賭既行其心已喜。
八、慈母獲益。
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目連聞經且是受教,施設盆供合在餘時。今說經次便云脫餓鬼者,譯經闕略也。應於正宗終處敘結集家文,云「爾時目連聞是。是法已,至七月十五施設盆供,供自恣僧已,其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則文義俱顯矣。故三藏云:「孝子既獻供於此晨,慈母乃除殃於是日。大哉聖力速疾如斯。」其餓鬼受苦年劫時分,待檢敘之。
三、流通分。流通分有三:一申請、二讚請、三答請。
一、申請。
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不?」
說此語時,亦是設供之後,非一席之事。至畢鉢羅窟,方始總集為經也。目連愛其親而及他人,如潁考叔諫莊公也。
二、讚請。
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
初句標讚大善快問者,深契聖心;後二句釋所以。以正欲說,即遇問詞,機感相投潛通密應,故言快問。佛本意者,欲說孝道最大故、拔苦事重故、盂蘭法勝故。世尊覩眾勝緣機熟,可教化故。
三、答請(五):一、教起行。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雖貴賤品隔、僧浴道殊,自非化生濕生,無不有父有母。慈烏鸚鵡尚解思恩,豈況人倫而不濟拔?孝之利害已具玄談,既識是非須依正道,故云應先為所生等也。據制令必為,不為即是違制,故亦當於制教,是以前判亦屬律藏。然佛無悲喜,今於此日示現歡喜者,應機緣也。以佛本出世只為勸人修行,見人造惡則悲、見人修善則喜,今比丘九旬加行日滿倍更懇誠。三千界中皆同如此稱佛本意,寧不欣歡。此日設供,其福甚矣。
二、教發願。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
所修必假行門,所獲必繇心願。願者心之樂欲,欲得存歿咸安。存者保壽於人間,常無病惱;歿者遷神於天上,永絕冥塗。行願相資,無所不利。
三、教常作。
「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是佛弟子修孝順者,反明非佛弟子及不孝順孝即任不設盆供也。念念常憶者,無終始也。長養是事,慈愛是心,故前起行及發心願以報之也。餘文可解。三藏云:「父母結愛,既念念不去心;孝子報恩,須年年不絕供。」
四、勸受持。
「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
《智度論》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今云奉者,即受之義。應當者,勗此二力。
五、喜而奉命。
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四輩者,僧尼士女,或云人天龍鬼,疑故兩存。然凡厥生靈皆依恃怙,故父母恩均於天地。此雖至孝不得其門,今受神方信知靈驗,必能除七世之厄難、報二親之劬勞。自知心有所之,是以歡喜承命。
佛說盂蘭盆經疏下終
盂蘭經疏,唐圭峯禪師會孝道要言以注經,廣明釋門真孝,令學者得報親之方,不落異解傍岐,入佛最上乘也。故歷代高僧,於自恣日誘諸緇素,設盂蘭會作度親筏,實遵此經疏耳。慶與徐序東孝廉結弘法會集,諸宰官居士續梓方冊三百卷目中,適此疏未鐫,李太僕捐資鏤板。余檢閱南北藏,文句不同,今依雲棲大師定本刻之。大師分科節目別出手眼,但南北較訛多不能書,謹跋數語,令觀者不獨識文句異同,或因指見月,得佛大孝報恩之旨。是所願矣。 貴州赤水雪山沙門繼慶跋
疏主傳略(案《孝衡鈔》、《傳燈錄》二本節要)
終南山圭峯宗密禪師,果州西充縣人也,姓何氏,唐建中元年生。髫齔通儒書,冠歲探釋典。元和二年將赴貢舉,偶造遂州道圓和尚法席,欣然契會,遂求披削,當年進具,傳契心印。又遍訪名能,廣乎知見。著述《圓覺》、《華嚴》、《涅槃》、《金剛》、《起信》、《唯識》、《盂蘭盆》、《法界觀》、《行願經》等疏鈔,并集諸宗禪言為《禪源詮》,及酬答書偈議論等,總百餘卷,並傳於世。文宗太和中,詔入內賜紫,累問法要,朝士傾慕。尋請歸山,至會昌元年正月六日,于興福塔院坐滅,四眾哀泣喧野。奉全身于圭峯,茶毘得舍利數十粒,明白潤大,藏之石室。世壽六十二,僧臘三十四。宣宗追諡定慧禪師,塔曰青蓮。嘗有偈云:作有義事,是惺悟心;作無義事,是狂亂心。狂亂隨情念,臨終被業牽;惺悟不繇情,臨終能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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