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無量壽佛經疏

唐 善導集記4卷CBETA T1753大于一万字 9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觀經》正宗分散善義卷第四
唐沙門善導集記
從此已下,次解三輩散善一門之義。就此義中,即有其二。一明三福以為正因。二明九品以為正行。
接下来,将解释三辈散善一门的含义。在这一含义中,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明确三福作为正因,二是明确九品作为正行。
今言三福者。第一福,即是世俗善根。曾來未聞佛法,但自行孝養仁義禮智信,故名世俗善也。第二福者,此名戒善。就此戒中即有人、天、聲聞、菩薩等戒,其中或有具受、不具受,或有具持、不具持,但能迴向盡得往生。第三福者,名為行善。此是發大乘心凡夫自能行行兼勸有緣,捨惡持心迴生淨土。
现在所说的三福,第一福,即是世俗的善根。从未听闻过佛法,但自己能够行孝养、仁义、礼智、信等,因此称为世俗的善。第二福,这被称为戒善。在这些戒律中,有人间、天界、声闻、菩萨等戒律,其中或许有完全接受、不完全接受,或许有完全持守、不完全持守,只要能够回向,都能往生。第三福,称为行善。这是发起大乘心的凡夫自己能够修行并劝导有缘之人,舍弃恶行,持守心念,回向以求往生净土。
又就此三福之中,或有一人單行世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戒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行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行上二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行下二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具行三福迴亦得生。或有人等三福俱不行者,即名十惡邪見闡提人也。言九品者,至文當辨。應知。今略料簡三福差別義意竟。
再进一步,在这三福之中,或许有人只修行世福并回向也能往生,或许有人只修行戒福并回向也能往生,或许有人只修行行福并回向也能往生;或许有人修行前两福并回向也能往生,或许有人修行后两福并回向也能往生;或许有人三福都修行并回向也能往生。如果有人三福都不修行,就被称为十恶邪见的阐提人。至于九品,将在文中详细解释。现在简要地分析了三福的不同含义。
十四、就上輩觀行善文前總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辨定其位。三者總舉有緣之類。四者辨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正明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正明受法不同。七者正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明迴所修行願生彌陀佛國。九者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
十四、关于上辈修行者的善行,先前进行了总体的料简,分为十一个部分:第一,总体说明告命;第二,确定其修行的位阶;第三,总体列举有缘之人;第四,明确三心作为正因;第五,明确简别根机的适宜与否;第六,明确接受法门的差异;第七,明确修行时间的长短不同;第八,阐明将所修行的功德回向,愿生阿弥陀佛的佛国;第九,阐明临终时圣者来迎的差异,以及离开时的快慢;第十,阐明到达后花开的快慢不同;第十一,阐明花开后所获得的利益不同。
今此十一門義者,約對九品之文。就一一品中皆有此十一,即為一百番義也。又此十一門義,就上輩文前總料簡亦得,或就中下輩文前各料簡亦得。又此義若以文來勘者,即有具不具。雖有隱顯,若據其道理悉皆合有。為此因緣,故須廣開顯出,欲令依行者易解易識也。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廣料簡上輩三品義意竟。
这些十一门的义理,是针对九品经文的。在每一种品级中都包含这十一个部分,因此总共有一百个义项。此外,这些十一门的义理,也可以在上辈经文前进行总体的料简,或者在中辈和下辈经文前分别进行料简。如果从文本的角度来考察这些义理,它们可能完整或不完整。尽管有隐有显,但如果根据其道理来看,它们都应该具备。因为这些因缘,所以需要广泛地开显出来,以便于修行者容易理解、容易识别。虽然前面提到了十一个不同的门类,但这里广泛地料简了上辈三品的义理。
次下先就上品上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十二。
接下来,先讨论上品上生位的情况,也是先提出,再分辨,最后总结。总共有十二个要点。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則雙標二意。一明告命。二明辨定其位。此即修學大乘上善凡夫人也。
一、从佛告诉阿难开始,就同时表明了两个意图。一是明确告知命令,二是明确分辨其位阶。这是指修学大乘佛法的上善凡夫人。
三、從若有眾生下,至即便往生已來,正明總舉有生之類。即有其四。一明能信之人。二明求願往生。三明發心多少。四明得生之益。
三、从“若有众生”开始,到“即便往生”结束,正是总体提出众生的类别。共有四个要点。一是明确能信之人,二是明确求愿往生,三是明确发心的程度,四是明确往生的利益。
四、從何等為三下,至必生彼國已來,正明辨定三心以為正因。即有其二。一明世尊隨機顯益意密難知,非佛自問自徵無由得解。二明如來還自答前三心之數。
四、从“何等为三”到“必生彼国”的部分,正是明确以三心作为正因的解释。这里包含两个要点:第一,说明世尊根据众生的根机,直接显示佛菩萨的利益,这种深奥的意密难以被知晓,若非佛陀自问自答,我们无法理解。第二,说明如来自己回答了前面提到的三心的具体内容。
經云:「一者至誠心」,至者真,誠者實。欲明一切眾生身口意業所修解行,必須真實心中作,不得外現賢善精進之相,內懷虛假,貪瞋邪偽奸詐百端,惡性難侵事同蛇蝎,雖起三業,名為雜毒之善,亦名虛假之行,不名真實業也。若作如此安心起行者,縱使苦勵身心,日夜十二時急走急作,如炙頭燃者,眾名雜毒之善。欲迴此雜毒之行求生彼佛淨土者,此必不可也。何以故?正由彼阿彌陀佛因中行菩薩行時,乃至一念一剎那三業所修皆是真實心中作,凡所施為趣求亦皆真實。
经文说:“第一是至诚心”,至代表真,诚代表实。这意味着所有众生在身、口、意三业的修行和实践中,必须出自真实的内心,不能只是表面上显得贤善精进,而内心却充满虚假、贪欲、瞋恨、邪恶、欺诈等种种不良行为,其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就像蛇蝎一样。即使有所行动,也被称为掺杂毒素的善行,或虚假的行为,不能称为真正的善业。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去修行,即使努力到身心俱疲,日夜不停地急促行动,如同火烧头发般紧急,这些行为都被称为掺杂毒素的善行。想要以这种掺杂毒素的行为求得往生阿弥陀佛的净土,这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因为阿弥陀佛在修行菩萨道时,哪怕是极短的一念或一刹那,他所有的身、口、意三业修行都是出自真实的内心,他所有的施舍和追求也都是真实的。
又真實有二種:一者自利真實。二者利他真實。言自利真實者,復有二種。一者真實心中制捨自他諸惡及穢國等,行住坐臥想同一切菩薩制捨諸惡,我亦如是也。二者真實心中勤修自他凡聖等善。真實心中口業,讚歎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口業,毀厭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報苦惡之事,亦讚歎一切眾生三業所為善,若非善業者敬而遠之,亦不隨喜也。又真實心中身業,合掌禮敬四事等供養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身業,輕慢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意業,思想觀察憶念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如現目前。又真實心中意業,輕賤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不善三業必須真實心中捨。又若起善三業者,必須真實心中作,不簡內外明闇,皆須真實,故名至誠心。
真实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利真实,另一种是利他真实。所谓自利真实,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在真实心中制定并舍弃自己和他人的各种恶行以及污秽之国等,无论行住坐卧,都与所有菩萨一样,制定并舍弃各种恶行,我也应该这样做。另一种是在真实心中勤修自己和他人的凡圣等善行。在真实心中,通过口业,赞叹阿弥陀佛及其依正二报。同时,在真实心中,通过口业,毁弃并厌离三界六道等自己和他人的依正二报中的苦难之事,也赞叹所有众生的三业所为的善行;若非善行,则敬而远之,也不随喜。在真实心中,通过身业,合掌礼敬并供养阿弥陀佛及其依正二报所需的四事。在真实心中,通过身业,轻视并厌离此生死三界等自己和他人的依正二报。在真实心中,通过意业,思考观察并记忆阿弥陀佛及其依正二报,如同在眼前。在真实心中,通过意业,轻视并厌离此生死三界等自己和他人的依正二报,不善的三业必须在真实心中舍弃。如果发起善的三业,也必须在真实心中进行,不分内外明暗,都必须真实,因此称为至诚心。
二者深心,言深心者,即是深信之心也。亦有二種。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已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所谓深心,指的是深信之心。这也有两类。第一类是坚定地深信,自己现在就是充满罪恶、轮回生死的凡夫,从遥远的过去以来,一直沉溺于生死之海,没有解脱的机会。第二类是坚定地深信,阿弥陀佛的四十八愿能够救度众生,无需怀疑和忧虑,依靠他的愿力,必定能够往生净土。
又決定深信,釋迦佛說此《觀經》三福九品定散二善,證讚彼佛依正二報,使人欣慕。又決定深信,《彌陀經》中十方恒沙諸佛證勸,一切凡夫決定得生。
同时,坚定地深信释迦牟尼佛所讲述的《观经》中提到的三福九品、定散二善,证实并赞扬阿弥陀佛的依正二报,激发人们的向往。同样坚定地深信,在《阿弥陀经》中,十方世界如恒河沙数的诸佛都证实并劝导,所有凡夫都能决定往生净土。
又深信者,仰願一切行者等,一心唯信佛語,不顧身命,決定依行。佛遣捨者即捨,佛遣行者即行,佛遣去處即去,是名隨順佛教、隨順佛意,是名隨順佛願,是名真佛弟子。
又一切行者但能依此經,深信行者,必不誤眾生也。何以故?佛是滿足大悲人故,實語故。除佛已還,智行未滿,在其學地,由有正習二障未除,果願未圓。此等凡聖,縱使測量諸佛教意,未能決了,雖有平章,要須請佛證為定也。若稱佛意,即印可言如是如是,若不可佛意者,即言汝等所說是義不如是。不印者,即同無記無利無益之語。佛印可者,即隨順佛之正教。若佛所有言說即是正教、正義、正行、正解、正業、正智,若多若少,眾不問菩薩人天等定其是非也。若佛所說即是了教,菩薩等說盡名不了教也。應知。是故今時仰勸一切有緣往生人等,唯可深信佛語專注奉行,不可信用菩薩等不相應教以為疑礙,抱惑自迷廢失往生之大益也。
又深心深信者,決定建立自心,順教修行,永除疑錯,不為一切別解別行、異學異見異執之所退失傾動也。
問曰:「凡夫智淺惑障處深,若逢解行不同人多引經論來相妨難,證云一切罪障凡夫不得往生者。云何對治彼難,成就信心,決定直進,不生怯退也?」
答曰:「若有人多引經論證云不生者,行者即報云:『仁者雖將經論來證噵不生,如我意者決定不受汝破。何以故?然我亦不是不信彼諸經論,盡皆仰信。然佛說彼經時,處別、時別、對機別、利益別。又說彼經時,即非說《觀經》、《彌陀經》等時。然佛說教備機,時亦不同,彼即通說人天菩薩之解行。今說《觀經》定散二善,唯為韋提及佛滅後五濁五苦等一切凡夫,證言得生。為此因緣,我今一心依此佛教決定奉行,縱使汝等百千萬億噵不生者,唯增長成就我往生信心也。』又行者更向說言:『仁者善聽,我今為汝更說決定信相。
縱使地前菩薩、羅漢、辟支等,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皆引經論證言不生者,我亦未起一念疑心,唯增長成就我清淨信心。何以故?由佛語決定成就了義,不為一切所破壞故。又行者善聽,縱使初地已上十地已來,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異口同音皆云:「釋迦佛指讚彌陀,毀呰三界六道,勸勵眾生專心念佛及修餘善,畢此一身後必定生彼國者,此必虛妄,不可依信也。」我雖聞此等所說,亦不生一念疑心,唯增長成就我決定上上信心。何以故?乃由佛語真實決了義故。佛是實知、實解、實見、實證,非是疑惑心中語故。
又不為一切菩薩異見異解之所破壞,若實是菩薩者,眾不違佛教也。又置此事,行者當知,縱使化佛、報佛,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各各輝光吐舌遍覆十方,一一說言:「釋迦所說相讚勸發一切凡夫,專心念佛及修餘善,迴願得生彼淨土者,此是虛妄,定無此事也。」我雖聞此等諸佛所說,畢竟不起一念疑退之心,畏不得生彼佛國也。何以故?一佛一切佛,所有知見解行證悟果位大悲等同,無少差別,是故一佛所制即一切佛同制。如似前佛制斷殺生十惡等罪,畢竟不犯不行者即名十善十行、隨順六度之義。若有後佛出世,豈可改前十善令行十惡也。
以此道理推驗,明知諸佛言行不相違失。縱令釋迦指勸一切凡夫,盡此一身專念專修,捨命已彼定生彼國者,即十方諸佛悉皆同讚同勸同證。何以故?同體大悲故。一佛所化即是一切佛化,一切佛化即是一佛所化。即《彌陀經》中說,釋迦讚歎極樂種種莊嚴。又勸一切凡夫,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次下文云,十方各有恒河沙等諸佛,同讚釋迦能於五濁惡時惡世界、惡眾生惡見惡煩惱惡邪無信盛時,指讚彌陀名號,勸勵眾生稱念必得往生,即其證也。
又十方佛等,恐畏眾生不信釋迦一佛所說,即共同心同時各出舌相遍覆三千世界語誠實言,汝等眾生皆應信是釋迦所說所讚所證,一切凡夫不問罪福多少時節久近,但能上盡百年,下至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必無疑也。是故一佛所說,即一切佛同證,誠其事也。』此名就人立信也。
次就行立信者,然行有二種:一者正行,二者雜行。言正行者,專依往生經行行者是名正行。何者是也?一心專讀誦此《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一心專注思想觀察憶念彼國二報莊嚴。若禮,即一心專禮彼佛。若口稱,即一心專稱彼佛。若讚歎、供養,即一心專讚歎供養。是名為正。又就此正中,復有二種:一者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捨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若依禮誦等,即名為助業。除此正助二行已外,自餘諸善悉名雜行。若修前正、助二行,心常親近憶念不斷,名為無間也。若行後雜行,即心常間斷,雖可迴向得生,眾名疏雜之行也。故名深心。
三者迴向發願心。言迴向發願心者,過去及以今生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及隨喜他一切凡聖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以此自他所修善根,悉皆真實深信心中迴向願生彼國,故名迴向發願心也。又迴向發願願生者,必須決定真實心中迴向願作得生想,此心深信由若金剛,不為一切異見異學、別解別行人等之所動亂破壞,唯是決定一心投正直進,不得聞彼人語即有進退心生怯弱,迴顧落道,即失往生之大益也。
問曰:「若有解行不同邪雜人等來相惑亂,或說種種疑難,噵不得往生。或云:『汝等眾生曠劫已來,及以今生身口意業,於一切凡聖身上,具造十惡、五逆、四重、謗法、闡提、破戒、破見等罪,未能除盡。然此等之罪繫屬三界惡道,云何一生修福念佛,即入彼無漏無生之國,永得證悟不退位也?』」
答曰:「諸佛教行數越塵沙,稟識機緣,隨情非一。譬如世間人眼可見可信者,如明能破闇,空能含有,地能載養,水能生潤,火能成壞,如此等事悉名待對之法,即目可見,千差萬別,何況佛法不思議之力豈無種種益也。隨出一門者,即出一煩惱門也;隨入一門者,即入一解脫智慧門也。為此隨緣起行,各求解脫。汝何以乃將非有緣之要行,障惑於我?然我之所愛,即是我有緣之行,即非汝所求。汝之所愛,即是汝有緣之行,亦非我所求。是故各隨所樂而修其行者,必疾得解脫也。行者當知,若欲學解,從凡至聖乃至佛果,一切無礙皆得學也。若欲學行者,必藉有緣之法,少用功勞,多得益也。
又白一切往生人等,今更為行者說一譬喻守護信心,以防外邪異見之難。何者是也?譬如有人欲向西行百千之里,忽然中路見有二河:一是火河在南,二是水河在北。二河各闊百步,各深無底,南北無邊。正水火中間有一白道,可闊四五寸許,此道從東岸至西岸,亦長百步,其水波浪交過濕道,其火焰亦來燒道,水火相交常無休息。此人既至空曠逈處,更無人物,多有群賊惡獸,見此人單獨,競來欲殺。此人怖死,直走向西,忽然見此大河,即自念言:「此河南北不見邊畔,中間見一白道,極是狹小,二岸相去雖近,何由可行?今日定死不疑。
」正欲到迴,群賊惡獸漸漸來逼,正欲南北避走,惡獸毒蟲競來向我,正欲向西尋道而去,復恐墮此水火二河,當時惶怖不復可言。即自思念:「我今迴亦死,住亦死,去亦死。一種不勉死者,我寧尋此道向前而去,既有此道,必應可度。」作此念時,東岸忽聞人勸聲:「仁者,但決定尋此道行,必無死難,若住即死。」又西岸上有人喚言:「汝一心正念直來,我能護汝,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此人既聞此遣彼喚,即自正當身心,決定尋道直進,不生疑怯退心。或行一分二分,東岸群賊等喚言:「仁者迴來,此道嶮惡不得過,必死不疑,我等眾無惡心相向。」此人雖聞喚聲,亦不迴顧,一心直進念道而行,須臾即到西岸,永離諸難。善友相見,慶樂無已。此是喻也。
次合喻者。言東岸者,即喻此娑婆之火宅也。言西岸者,即喻極樂寶國也。言群賊惡獸詐親者,即喻眾生六根六識六塵、五陰四大也。言無人空逈澤者,即喻常隨惡友不值真善知識也。言水火二河者,即喻眾生貪愛如水,瞋憎如火也。言中間白道四五寸者,即喻眾生貪瞋煩惱中能生清淨願往生心也。乃由貪瞋強故,即喻如水火。善心微故,喻如白道。又水波常濕道者,即喻愛心常起,能染污善心也。又火焰常燒道者,即喻瞋嫌之心,能燒功德之法財也。言人行道上直向西者,即喻迴諸行業直向西方也。
言東岸聞人聲勸遣尋道直西進者,即喻釋迦已滅後人不見,由有教法可尋,即喻之如聲也。言或行一分二分群賊等喚迴者,即喻別解別行惡見人等,妄說見解迭相惑亂,及自造罪退失也。言西岸上有人喚者,即喻彌陀願意也。言須臾到西岸善友相見喜者,即喻眾生久沈生死,曠劫淪迴迷倒自纏,無由解脫。仰蒙釋迦發遣指向西方,又藉彌陀悲心招喚。今信順二尊之意,不顧水火二河,念念無遺,乘彼願力之道,捨命已後得生彼國,與佛相見,慶喜何極也。
又一切行者,行住坐臥,三業所修,無問晝夜時節,常作此解,常作此想,故名迴向發願心。又言迴向者,生彼國已還起大悲,迴入生死教化眾生,亦名迴向也。三心既具,無行不成。願行既成若不生者,無有是處也。又此三心亦通攝定善之義,應知。
五、從復有三種眾生已下,正明簡機,堪能奉法,依教修行。
六、從何等為三下,至六念已來,正明受法不同。即有其三。一明慈心不殺。然殺業有多種,或有口殺,或有身殺,或有心殺。言口殺者,處分許可名為口殺。言身殺者,動身手等指授名為身殺。言心殺者,思念方便計校等名為心殺。若論殺業,不簡四生,皆能招罪障生淨土。但於一切生命起於慈心者,即是施一切眾生壽命安樂,亦是最上勝妙戒也。此即合上初福第三句云慈心不殺也。即有止行二善。自不殺故名止善,教他不殺故名行善。自他初斷名止善,畢竟永除名行善。雖有止持二善,總結成慈下行也。言具諸戒行者,若約人天二乘之器即名小戒,若約大心大行之人即名菩薩戒。此戒若以位約者,當此上輩三位者即名菩薩戒,正由人位定故自然轉成,即合上第二福戒分善根也。
二、明讀誦大乘者。此明眾生性習不同,執法各異。前第一人但用修慈持戒為能,次第二人唯將讀誦大乘為是。然戒即能持五乘三佛之機,法即薰成三賢十地萬行之智慧。若以德用來比校者,各有一能。即合上第三福第三句云讀誦大乘也。
三、明修行六念者。所謂念佛、法、僧,念戒、捨、天等。此亦通合上第三福大乘之意義也。言念佛者,即專念阿彌陀佛口業功德、身業功德、意業功德。一切諸佛亦如是。又一心專念諸佛所證之法,並諸眷屬菩薩僧。又念諸佛之戒,及念過去諸佛、現在菩薩等,難作能作、難捨能捨、內捨外捨、內外捨。此等菩薩,但欲念法不惜身財。行者等既念知此事,即須常作仰學前賢後聖捨身命意也。又念天者,即是最後身十地之菩薩,此等難行之行已過,三祇之劫已超,萬德之行已成,灌頂之位已證。行者等既念知已,即自思念:「我身無際已來,共他同時發願,斷惡行菩薩道,他盡不惜身命,行道進位,因圓果熟證聖者,踰於大地微塵。然我等凡夫,乃至今日虛然流浪,煩惱惡障轉轉增多,福慧微微,若對重昏之臨明鏡也。」忽思忖此事,不勝心驚悲歎者哉。
七、從迴向發願已下,正明各各迴前所修之業,向所求處。
八、從具此功德已下,正明修行時節延促。上盡一形,下至一日、一時、一念等,或從一念十念至一時一日一形。大意者,一發心已後誓畢此生,無有退轉,唯以淨土為期。又言具此功德者,或一人具上二,或一人具下二,或一人三種盡具。或有人三種無分者,名作著人皮畜生,非名人也。又不問具三不具三,迴盡得往生。應知。
九、從生彼國時下,至往生彼國已來,正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即有其十一。一明標定所歸之國。二明重顯其行指出決定精勤者,亦是校量功德強弱。三明彌陀化主身自來赴。四明觀音已下,更顯無數大眾等皆從彌陀來迎行者。五明寶宮隨眾。六明重觀音勢至共執金臺至行者前。七明彌陀放光照行者之身。八明佛既舒光照及,即與化佛等同時接手。九明既接昇臺,觀音等同聲讚勸行者之心。十明自見乘臺從佛。十一正明去時遲疾。
十、從生彼國已下,正明金臺到彼,更無華合之障。
十一、從見佛色身下,至陀羅尼門已來,正明金臺到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三。一者初聞妙法,即悟無生。二者須臾歷事,次第授記。三者本國他方,更證聞持二益。
十二、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十二句不同,廣解上品上生義竟。
次就上品中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八。
一、從上品中生者已下,總舉位名,即是大乘次善凡夫人也。
二、從不必受持下至生彼國已來,正明第六第七第八門中迴所修業,定指西方。即有其四。一明受法不定,或得讀誦不得讀誦。二明善解大乘空義,或聽聞諸法一切皆空,生死無為亦空,凡聖明闇亦空,世間六道、出世間三賢十聖等,若望其體性畢竟不二,雖聞此說其心坦然,不生疑滯也。三明深信世出世苦樂二種因果,此等因果及諸道理不生疑謗。若生疑謗即不成福行,世間果報尚不可得,何況得生淨土?此即合第三福第二第三句也。四明迴前所業標指所歸。
三、從行此行者下,至迎接汝已來,正明彌陀與諸聖眾持臺來應。即有其五。一明行者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眾自來。三明侍者持臺至行者前。四明佛與聖眾同聲讚歎述本所修之業。五明佛恐行者懷疑故言我來迎汝。
四、從與千化佛下,至七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眾聖授手去時遲疾。即有其五。一明彌陀與千化佛同時授手。二明行者既蒙授手,即自見身已坐紫金之臺。三明既自見坐臺,合掌仰讚彌陀等眾。四明正去時遲疾。五明到彼止住寶池之內。
五、從此紫金臺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由行強故上上即得金剛臺,由行劣故上中即得紫金臺,生在寶池逕宿如開也。
六、從佛及菩薩俱時放光下,至得不退轉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五。一明佛光照身。二明行者既蒙照體目即開明。三明人中所習到彼眾聲所彰,還聞其法。四明既得眼開聞法,即下金臺親到佛邊,歌揚讚德。五明逕時七日即得無生。言七日者,恐此間七日,不指彼國七日也。此間逕於七日者,彼處即是一念須臾間也。應知。
七、從應時即能飛至十方下,至現前授記已來,正明他方得益。即有其五。一明身至十方。二明一一歷供諸佛。三明修多三昧。四明延時得忍。五明一一佛邊現蒙授記。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八句不同,廣解上品中生竟。
次就上品下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八。
一、從上品下生者已下,總舉位名,即是大乘下善凡夫人也。
二、從亦信因果下至無上道心已來,正明第六門中受法不同。即有其三。一明所信因果不定,或信不信,故名為亦,或可亦同前深信也。又雖信不深,善心數退、惡法數起,此乃由不深信苦樂因果也。若深信生死苦者,罪業畢竟不重犯。若深信淨土無為樂者,善心一發永無退失也。二明信雖間斷,於一切大乘不得疑謗,若起疑謗者,縱使千佛遶身,無由可救也。三明已上諸善似亦無功,唯發一念厭苦,樂生諸佛境界,速滿菩薩大悲願行,還入生死普度眾生,故名發菩提心也。此義第三福中已明竟。
三、從以此功德已下,正明第八門中迴前正行向所求處。
四、從行者命欲終時下,至七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臨終聖來迎接去時遲疾。即有其九。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諸聖眾持金華來應。三明化佛同時授手。四明聖眾同聲等讚。五明行者罪滅故云清淨,述本所修故云發無上道心。六明行者雖覩靈儀,疑心恐不得往生,是故聖眾同聲告言我來迎汝。七明既蒙告及即見自身已坐金華之上,籠籠而合。八明隨佛身後一念即生,九明到彼在寶池中。
五、從一日一夜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
六、從七日之中下,至皆演妙法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
七、從遊歷十方下,至住歡喜地已來,正明他方得益,亦名後益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八句不同,廣解上品下生竟。
讚云:「上輩上行上根人,求生淨土斷貪瞋,就行差別分三品,五門相續助三因。一日七日專精進,畢命乘臺出六塵,慶哉難逢今得遇,永證無為法性身。」
上來雖有三位不同,總解上輩一門之義竟。
十五、就中輩觀行善文前總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正明辨定其位。三者正明總舉有緣之類。四者正明辨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正明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正明受法不同。七者正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正明迴所修行,願生彌陀佛國。九者正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正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正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廣料簡中輩三品竟。
次就中品上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八。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總明告命。
從中品上生者,正明辨定其位,即是小乘根性上善凡夫人也。
三、從若有眾生下,至無眾過患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受法不同,即有其四。一明簡機堪與不堪。二明受持小乘齋戒等。三明小戒力微不消五逆之罪。四明雖持小戒等不得有犯,設有餘愆,恒須改悔必令清淨,此即合上第二戒善之福也。然修戒時,或是終身,或一年一月一日一夜一時等,此時亦不定,大意皆畢命為期,不得毀犯也。
四、從以此善根迴向已下,正明第八門中迴所修業向所求處。
五、從臨命終時下,至極樂世界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即有其六。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比丘眾來,無有菩薩,由是小乘根性還感小根之眾也。三明佛放金光照行者身。四明佛為說法,又讚出家離多眾苦,種種俗緣家業王官、長征遠防等,汝今出家,仰於四輩,萬事不憂,逈然自在,去住無障,為此得修道業,是故讚云離眾苦也。五明行者既見聞已不勝欣喜,即自見身已坐華臺,低頭禮佛。六明行者低頭在此,舉頭已在彼國也。
六、從蓮華尋開者,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七、從當華敷時下,至八解脫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三。一明寶華尋發,此由戒行精強故也。二明法音同讚四諦之德。三明到彼聞說四諦,即獲羅漢之果。言羅漢者此云無生,亦云無著,因亡故無生,果喪故無著。言三明者,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也。言八解脫者。內有色外觀色,一解脫。內無色外觀色,二解脫。不淨相,三解脫。四空及滅盡,總成八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八句不同,廣解中品上生竟。
次就中品中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中品中生者,總舉行名辨定其位,即是小乘下善凡夫人也。
二、從若有眾生下,至威儀無缺已來,正明第五六七門中簡機時分受法等不同。即有其三。一明受持八戒齋。二明受持沙彌戒。三明受持具足戒。此三品戒皆同一日一夜,清淨無犯,乃至輕罪,如犯極重之過,三業威儀不令有失也。此即合上第二福。應知。
三、從以此功德已下,正明迴所修業向所求處。
四、從戒香熏修下,至七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行者終時聖來迎接去時遲疾。即有其八。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諸比丘眾來。三明佛放金光照行者身。四明比丘持華來現。五明行者自見聞空聲等讚。六明佛讚言:「汝深信佛語,隨順無疑,故來迎汝。」七明既蒙佛讚即見自坐華座,坐已華合。八明華既合已即入西方寶池之內。
五、從經於七日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
六、從華既敷已下,至成羅漢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四。一明華開見佛。二明合掌讚佛。三明聞法得於初果。四明經半劫已方成羅漢。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中品中生竟。
次就中品下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中品下生已下,正明總舉行名,辨定其位,即是世善上福凡夫人也。
二、從若有善男子下,至行世仁慈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簡機授法不同。即有其四。一明簡機。二明孝養父母奉順六親,即合上初福第一第二句。三明此人性調柔善不簡自他,見物遭苦起於慈敬。四正明此品之人不曾見聞佛法,亦不解悕求,但自行孝養也。應知。
三、從此人命欲終時下,至四十八願已來,正明第八門中臨終遇逢佛法時節分齊。
四、從聞此事已下,至極樂世界已來,正明第九門中得生之益去時遲疾也。
五、從生經七日者,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不開為異。
六、從遇觀世音下,至成羅漢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三。一明逕時已後得遇觀音、大勢。二明既逢二聖得聞妙法。三明逕一小劫已後始悟羅漢也。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中品下生竟。
讚云:「中輩中行中根人,一日齋戒處金蓮,孝養父母教迴向,為說西方快樂因。佛與聲聞眾來取,直到彌陀華座邊,百寶華籠經七日,三品蓮開證小真。」
上來雖有三位不同,總解中輩一門之義竟。
十六、就下輩觀善惡二行文前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辨定其位。三者總舉有緣生類。四者辨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明受苦樂二法不同。七者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明迴所修行向所求處。九者明臨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總料簡下輩三位竟。
次就下品上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九。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正明告命。
二、從下品上生者,正明辨定其位,即是造十惡輕罪凡夫人也。
三、從或有眾生下,至無有慚愧已來,正明第五門中簡機,舉出一生已來,造惡輕重之相。即有其五。一明總舉造惡之機。二明造作眾惡。三明雖作眾罪,於諸大乘不生誹謗。四明重牒造惡之人非智者之類也。五明此等愚人雖造眾罪,總不生愧心。
四、從命欲終時下,至生死之罪已來,正明造惡人等臨終遇善聞法。即有其六。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忽遇往生善知識。三明善人為讚眾經。四明已聞經功力除罪千劫。五明智者轉教稱念彌陀之號。六明以稱彌陀名故除罪五百萬劫。
問曰:「何故聞經十二部但除罪千劫,稱佛一聲即除罪五百萬劫者,何意也?」
答曰:「造罪之人障重,加以死苦來逼,善人雖說多經,食受之心浮散。由心散故,除罪稍輕。又佛名是一,即能攝散以住心,復教令正念稱名,由心重故,即能除罪多劫也。」
五、從爾時彼佛下,至生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終時化眾來迎去時遲疾。即有其六。一明行者正稱名時,彼彌陀即遣化眾應聲來現。二明化眾既已身現,即同讚行人。三明所聞化讚但述稱佛之功,我來迎汝,不論聞經之事。然望佛願意者,唯勸正念稱名往生義疾。不同雜散之業,如此經及諸部中處處廣歎,勸令稱名,將為要益也。應知。四明既蒙化眾告及即見光明遍室。五明既蒙光照報命尋終。六明乘華從佛生寶池中。
六、從經七七日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七、從當華敷時下,至得入初地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即有其五。一明觀音等先放神光。二明身赴行者寶華之側。三明為說前生所聞之教。四明行者聞已領解發心。五明遠逕多劫證臨百法之位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九、從得聞佛名已下,重舉行者之益。非但念佛獨得往生,法僧通念,亦得去也。
上來雖有九句不同,廣解下品上生竟。
次就下品中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總明告命。
二、從下品中生者,正明辨定其位,即是破戒次罪凡夫人也。
三、從或有眾生下,至應墮地獄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簡機造業,即有其七。一明總舉造惡之機。二明多犯諸戒。三明偷盜僧物。四明邪命說法。五明總無愧心。六明兼造眾罪內心發惡,外即身口為惡。既自身不善,又見者皆憎,故云諸惡心自莊嚴也。七明驗斯罪狀,定入地獄。
四、從命欲終時下,至即得往生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終時善惡來迎。即有其九。一明罪人命延不久。二明獄火來現。三明正火現時遇善知識。四明善人為說彌陀功德。五明罪人既聞彌陀名號即除罪多劫。六明既蒙罪滅火變為風。七明天華隨風來應,羅列目前。八明化眾來迎。九明去時遲疾。
五、從七寶池中下,至六劫已來,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
六、從蓮華乃敷下,至發無上道心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即有其三。一明華既開已,觀音等梵聲安慰。二明為說甚深妙典。三明行者領解發心。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下品中生竟。
次就下品下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總明告命。
二、從下品下生者,正明辨定其位,即是具造五逆等重罪凡夫人也。
三、從或有眾生下至受苦無窮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簡機造惡輕重之相。即有其七。一明造惡之機。二明總舉不善之名。三明簡罪輕重。四明總結眾惡,非智人之業。五明造惡既多罪亦非輕。六明非業不受其報,非因不受其果,因業既非是樂,果報焉能不苦也。七明造惡之因既具酬報之劫未窮。
問曰:「如四十八願中,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不得往生。今此《觀經》下品下生中,簡謗法、攝五逆者,有何意也?」
答曰:「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攝也。又下品下生中取五逆、除謗法者,其五逆已作,不可捨令流轉,還發大悲攝取往生;然謗法之罪未為,又止言若起謗法即不得生,此就未造業而解也。若造,還攝得生,雖得生彼,華合逕於多劫。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已外更無諸苦。經云:『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也。』應知,雖在華中多劫不開,可不勝阿鼻地獄之中長時永劫受諸苦痛也。此義就抑止門解竟。
四、從如此愚人下,至生死之罪已來,正明聞法念佛得蒙現益。即有其十。一明重牒造惡之人。二明命延不久。三明臨終遇善知識。四明善人安慰教令念佛。五明罪人死苦來逼,無由得念佛名。六明善友知苦失念,轉教口稱彌陀名號。七明念數多少聲聲無間。八明除罪多劫。九明臨終正念即有金華來應。十明去時遲疾直到所歸之國。
五、從於蓮華中滿十二劫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六、從觀音、大勢下,至發菩提心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即有其三。一明二聖為宣甚深妙法。二明除罪歡喜。三明後發勝心。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下品下生竟。
讚云:「下輩下行下根人,十惡五逆等貪瞋,四重偷僧謗正法,未曾慚愧悔前愆。終時苦相如雲集,地獄猛火罪人前,忽遇往生善知識,急勸專稱彼佛名。化佛菩薩尋聲到,一念傾心入寶蓮,三華障重開多劫,於時始發菩提因。」
上來雖有三位不同,總解下輩一門之義竟。
前明十三觀以為定善,即是韋提致請、如來已答。後明三福九品名為散善,是佛自說。雖有定散兩門有異,總解正宗分竟。
三、就得益分中,亦先舉,次辨。即有其七。初、言說是語者,正明總牒前文生後得益之相。
二、從韋提已下,正明能聞法人。
三、從應時即見極樂已下,正明夫人等於上光臺中見極樂之相。
四、從得見佛身及二菩薩已下,正明夫人於第七觀初見無量壽佛時,即得無生之益。
五、從侍女已下,正明覩斯勝相,各發無上之心,求生淨土。
六、從世尊悉記已下,正明侍女得蒙尊記,皆生彼國,即獲現前三昧。
七、從無量諸天已下,正明前厭苦緣中釋梵護世諸天等,從佛王宮臨空聽法。或見釋迦毫光轉變,或見彌陀金色靈儀,或聞九品往生殊異,或聞定散兩門俱攝,或聞善惡之行齊歸,或聞西方淨土對目非遠,或聞一生專精決志,永與生死分流。此等諸天既聞如來廣說希奇之益,各發無上之心。斯乃佛是聖中之極,發語成經,凡惑之類蒙飡,能使聞之獲益。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得益分竟。
四、次明流通分,於中有二。一明王宮流通。二明耆闍流通。
今先就王宮流通分中,即有其七。
一、從爾時阿難已下,正明請發之由。
二、從佛告阿難已下,正明如來雙標依正以立經名。又能依經起行,三障之雲自卷,答前初問云何名此經一句。
三、從汝當受持已下,答前後問云何受持一句。
四、從行此三昧者下,至何況憶念已來,正明比校顯勝勸人奉行。即有其四。一明總標定善以立三昧之名。二明依觀修行即見三身之益。三明重舉能行教之機。四正明比校顯勝,但聞三身之號,尚滅多劫罪愆,何況正念歸依,而不獲證也。
五、從若念佛者下,至生諸佛家已來,正顯念佛三昧功能超絕,實非雜善得為比類。即有其五。一明專念彌陀佛名。二明指讚能念之人。三明若能相續念佛者,此人甚為希有,更無物可以方之,故引分陀利為喻。言分陀利者,名人中好華,亦名希有華,亦名人中上上華,亦名人中妙好華,此華相傳名蔡華是。若念佛者,即是人中好人,人中妙好人,人中上上人,人中希有人,人中最勝人也。四明專念彌陀名者,即觀音、勢至常隨影護,亦如親友知識也。五明今生既蒙此益,捨命即入諸佛之家,即淨土是也。到彼長時聞法,歷事供養,因圓果滿,道場之座豈賖。
六、從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已下,正明付屬彌陀名號,流通於遐代。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七、從佛說此語時已下,正明能請能傳等聞所未聞,見所未見,遇飡甘露,喜躍無以自勝也。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王宮流通分竟。
五、就耆闍會中,亦有其三。
一、從爾時世尊已下,明耆闍序分。
二、從爾時阿難已下,明耆闍正宗分。
三、從無量諸天已下,明耆闍流通分。
上來雖有三義不同,總明耆闍分竟。
初、從如是我聞下,至云何見極樂世界已來,明序分。二、從日觀下,至下品下生已來,明正宗分。三、從說是語時下,至諸天發心已來,明得益分。四、從爾時阿難下,至韋提等歡喜已來,明王宮流通分。五、從爾時世尊下,至作禮而退已來,總明耆闍分。上來雖有五分不同,總解《觀經》一部文義竟。
竊以真宗叵遇,淨土之要難逢,欲使五趣齊生,是以勸聞於後代。但如來神力轉變無方,隱顯隨機王宮密化,於是耆闍聖眾小智懷疑,佛後還山弗闚委況,於時阿難為宣王宮之化定散兩門,異眾因此同聞,莫不奉行頂戴。
敬白一切有緣知識等,余既是生死凡夫,智慧淺短。然佛教幽微,不敢輒生異解,遂即標心結願,請求靈驗,方可造心。「南無歸命盡虛空遍法界一切三寶,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觀音勢至,彼土諸菩薩大海眾,及一切莊嚴相等。某今欲出此《觀經》要義,楷定古今,若稱三世諸佛、釋迦佛、阿彌陀佛等大悲願意者,願於夢中得見如上所願一切境界諸相。」於佛像前結願已,日別誦阿彌陀經三遍,念阿彌陀佛三萬遍,至心發願。即於當夜見西方空中如上諸相境界悉皆顯現,雜色寶山百重千重,種種光明下照於地,地如金色。
中有諸佛菩薩,或坐或立,或語或默,或動身手,或住不動者。既見此相,合掌立觀,量久乃覺。覺已不勝欣喜,於即條錄義門。自此已後,每夜夢中常有一僧而來指授玄義科文,既了更不復見。後時脫本竟已,復更至心要期七日,日別誦阿彌陀經十遍,念阿彌陀佛三萬遍。初夜後夜觀想彼佛國土莊嚴等相,誠心歸命一如上法。當夜即見三具磑輪道邊獨轉,忽有一人乘白駱駝來前見勸:「師當努力,決定往生,莫作退轉。此界穢惡多苦,不勞貪樂。
」答言:「大蒙賢者好心視誨,某畢命為期,不敢生於懈慢之心(云云)。」第二夜見阿彌陀佛身真金色,在七寶樹下金蓮華上坐,十僧圍遶亦各坐一寶樹下,佛樹上乃有天衣挂繞,正面向西合掌坐觀。第三夜見兩幢杆極大高顯,幢懸五色,道路縱橫人觀無礙。既得此相已,即便休止不至七日。上來所有靈相者,本心為物,不為己身,既蒙此相,不敢隱藏,謹以申呈義後,被聞於末代,願使含靈聞之生信,有識覩者西歸。以此功德迴施眾生,悉發菩提心,慈心相向,佛眼相看,菩提眷屬作真善知識,同歸淨國,共成佛道。此義已請證定竟,一句一字不可加減,欲寫者一如經法。應知。
觀經正宗分散善義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