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曇心論
尊者法勝造 晉 僧迦提婆共慧遠等譯4卷CBETA T1550大于一万字 6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尊者法勝造
晉太元元年僧伽提婆共惠遠於廬山譯
界品第一
前頂禮最勝, 離惱慈哀顏,
亦敬順教眾, 無著應真僧。
說曰:法相應當知。何故應知?法相者常定,知常定相。彼曰:定智有定智相則為決定,以是故說法相應當知。問:世間亦知法相,此極愚亦知堅相地、濕相水、熱相火、動相風、無礙相空、非色相識,如是一切不應已知復知;若已知復知,此則無窮;無窮者,此事不然。云何說法相應當知?答:世間不知法相。若世間知法相,一切世間亦應決定;而不決定法相者常定,不可說知法相而不決定。若然者,不決定亦應決定。但不爾,是以世間不知法相。復次堅相地,無常相、苦相、非我相,若不爾者,堅相應有常相、樂相、有我相。而不爾,是故堅相即無常相、苦相、無我相。若世間於地知堅相者,無常相、苦相、無我相亦應知。而不知,是故世間不知地堅相。
若知諸法相, 正覺開慧眼,
亦為他顯現, 是今我當說。
問:佛知何法?答:
有常我樂淨, 離諸有漏行。
諸有漏行轉相生故離常,不自在故離我,壞敗故離樂,慧所惡故離淨。問:若有常我樂淨離諸有漏法者,云何眾生於中受有常我樂淨?答:
計常而為首, 妄見有漏中。
眾生於有漏法不知相已,便受有常我樂淨。如人夜行,有見起賊相,彼亦如是。問:云何是有漏法?答:
若生諸煩惱, 是聖說有漏。
若於法生身見等諸煩惱,如使品說,是法說有漏。問:何故?答:
所謂煩惱漏, 慧者之假名。
煩惱者說漏,漏諸入故、心漏連注故、留住生死故、如非人所持故,是故說有漏。問:此更有名耶?答:
是名為受陰, 亦復煩惱諍,
是法說盛陰。
說勞說諍。問:何故?答:
煩受諍起故, 是彼應當知。
身見等諸煩惱勞於眾生,故說煩惱,惱受身故說受,忿怒心故說諍。從身見等生諸有漏法,是生勞故說勞,生受故說受,生諍故說諍。已說盛陰,陰相今當說:
若遠離煩惱, 無漏諸有為,
一切雜受陰, 是陰聖所說。
謂法離身見等諸煩惱,亦解脫諸漏,有為從因生故。是一切及前說盛陰,此總說陰。是五陰:色、痛(應云覺也) 、想、行、識。問:色陰云何?答:
十種謂色入, 亦無教假色,
是分別色陰, 牟尼之所說。
十種謂色入者,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細滑。亦無教假色者,如業品說。此色是色陰,分別色陰時,是世尊說。
所名曰識陰, 此即是意入,
於十八界中, 亦復說七種。
謂識陰即是意入,亦界中七種分別:眼識、耳鼻舌身意識及意。
餘則有三陰, 無教三無為,
謂是說法入, 亦復是法界。
餘則有三陰者,痛陰、想陰、行陰。無教三無為者,虛空、數緣滅、亦非數緣滅。此總說法入亦復是法界,如是此法說陰界入,但陰一向有為界,及入有為無為。已說陰界入,一一相今當說:
界中一可見, 十則說有對,
無記謂八種, 餘則善不善。
界中一可見者,色界此可視在此在彼,是故可見;當知十七不可見。十則說有對者,十界有對,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細滑,是各各相對、各各相障礙。處所若有一則無二,是故有對;當知八無對。無記謂八種者,眼、耳、鼻、香、舌、味、身、細滑,此非樂報可記亦非苦報可記,故曰無記。餘則善不善者,色、聲、意、法及六識。善身動是善色,不善身動是不善色,餘色無記。如是聲口動淨心七識界善,不善煩惱相應是不善,餘無記。法界識心相應,彼如心說。若不相應,如雜品說。
有漏有十五, 餘二三三有,
欲有中有四, 十一在二有。
有漏有十五者,五內界、五外界、五識界,漏止住故。餘二者,意界、意識界。法界,此或有漏或無漏,若漏止住是有漏,異則無漏。三三有者,意、法、識界是三有中可得,欲有、色有、無色有。欲有中有四者、香味鼻識舌識是一向欲有,中攝非色無色有,離欲揣食故一切香味是性揣食。十一在二有者,欲有、色有十一界:內五色、聲、細滑及是境界識,此非無色中,以離色故。
有覺有觀五, 三行三餘無,
有緣當知七, 法入少所入。
有覺有觀五者,五識界與覺觀俱麁,故覺觀相應。三行三者,意、法、識界此三行。若欲界及初禪是有覺有觀,若中間禪是無覺少觀,是上無覺無觀。餘無者,謂餘界非覺,俱亦非觀,俱不相應故。有緣當知七者,七界有緣,有此緣故,故曰有緣。如人有子謂之有子,彼亦如是。眼識緣色、耳識緣聲、鼻識緣香、舌識緣味、身識緣細滑、意識緣諸法。法入少所入者,若心心數法是有緣,餘則無緣。
九不受餘二, 為無為共一,
一向是有為, 當知十七界。
九不受者,受名謂若色根數,亦不離根,是心心數法,所行於中止住故。異則不受,於中九界不受,聲心法界非於中心心數法止住。餘二者,五內界若現在是受,於中心心數法止住。過去未來不受,非彼心心數法止住。色香味細滑若不離根及現在是受,如心心數法根中止住,彼中亦爾,不離根故。餘則不受。為無為共一者,一法界有為及無為。於中三種有常,故不可有為。餘法界無常,故有為。有為無為合施設故,是以為無為共一。一向是有為當知十七界者,十七界無常,故一切有為,是故一向有為。問:如是分別法相已,云何攝法?為自性、為他性?答:自性。
諸法離他性, 各自住己性,
故說一切法, 自性定所攝。
諸法離他性者,謂眼離耳,如是一切法不應說。若離者是攝,以故非他性所攝。各自住己性者,眼自住眼性,如是一切法應當說。若住者是攝,故說一切法自性之所攝。已施設自性所攝,於中可見法一界一陰一入所攝,如是一切法。復次此義,契經品當廣說。
行品第二
已說諸法自相。如法生,今當說。問:若諸法自性所攝者,亦當以自力故生。答:
至竟無能生, 用離等侶故。
一切法不能自生。所以者何?諸行性劣無勢力故,如羸病人不能自力起。問:若不自力起,當云何起?答:
一切眾緣力, 諸法乃得生。
如羸病人由他扶起,彼亦如是。如心由伴生,今當說。
若心有所起, 是心必有俱,
心數法等聚, 及不相應行。
心者意,意者識,實同而異名。此心若依若緣若時起,彼心共俱心數法等聚生。問:何者心數法等聚?答:
想欲更樂慧, 念思及解脫,
作意於境界, 三摩提與痛。
想者,事立時隨其像貌受。欲者,受緣時欲受。更樂者,心依緣和合不相離。慧者,於緣決定審諦。念者,於緣憶不忘。思者,功德惡俱相違於心造作。解脫者,於緣中受想時彼必有是。作意者,於緣中勇猛發動。定者,受緣時心不散。痛者,樂不樂俱相違緣受。
一切心生時, 是生聖所說,
同共一緣行, 亦復常相應。
一切心生時是生聖所說者,此十法,一切心生時共生,是故說名大地。同共一緣行者,一切心共俱同一緣行不相離。亦復常相應者,各各共俱及與心俱常相應共行。離增減故,故曰相應。已說心數法,謂通一切心中,不通今當說。
諸根及覺觀, 信猗不放逸,
進護眾煩惱, 或時不相應。
諸根者,善根無貪、無恚、無愚癡。覺者,於心麁相續。觀者,於心細相續。信者,成實真淨。猗者,善心時於身心離惡故快樂。不放逸者,信善時方便不捨。進者,作事專著。護者,作事行以不行、求以不求,自守無為。眾煩惱者,如使品說。此法非一切心中可得,或時相應或時不相應。問:何故說心數?答:意謂之心,彼眷屬故說心數。已說諸心數法相,如所生今當說。
不善心品中, 心數二十一,
穢污二損減, 欲界非不善。
不善心品中心數二十一者,不善名若心生欲界諸煩惱,除欲界身見、邊見,是轉成不愛果,故謂不善。此心品中當知有二十一心數法:十大地、覺、觀、二煩惱、無慚、無愧、睡、調、不信、放逸、懈怠。穢污二損減欲界非不善者,謂心品是欲界穢污非是不善,如身見邊見相應心。此品中當知有十九心數法,除無慚、無愧一向不善故。
善不共二十, 無記有十二,
悔及於眠心, 是能以為增。
善不共二十者,不共名謂心獨一無明煩惱。生是二十心數,除一煩惱,餘如前說。善名謂淨心能轉成愛果,此心共俱當知有二十:十大地、覺、觀、信、進、猗、不放逸、善根、護、慚、愧。無記有十二者,不穢污心品中有十二心數法:十大地、覺、觀。悔及於眠心是能以為增者,悔名事不成,恨為悔,是善不善。彼相應心品中增悔,餘心數法如前說。眠名滅心一向合不自在為眠。是一切五品中生,彼盡增益,餘心數法如前說。若悔眠不行三品中是增二,餘心數法如前說。問:此欲界心相續說,色界云何?答:
初禪離不善, 餘知如欲有,
禪中間除覺, 於上觀亦然。
初禪離不善餘知如欲有者,初禪無不善,彼中有四品,善、穢污、不共、無記,是如欲界說。善中二十、無記十二、穢污十九。已離不善,當知亦離無慚、無愧,一向不善故。不共有十八。禪中間除覺者,中間禪無覺,彼一向除覺,餘如初禪說。於上觀亦然者,第二第三第四禪亦復無觀,及無色界於中一切除觀,覺前已除。已說心數法由伴生,色今當說。
極微在四根, 十種應當知,
身根有九種, 餘八種謂香。
極微在四根十種應當知者,謂極微在眼中,是知有十種:地種、水火風種,色種、香味細滑種,眼根種、身根種。耳、鼻、舌極微亦如是。身根有九種者,謂餘身根極微九種,彼有一根種,餘如上說。餘八種者,於中餘非根色中極微有八種。問:此極微何界說?答:謂香,欲界中有香;色界中離香,彼一切除香味種。餘種如欲界說。問:前已說若心生彼中必心數法生及心不相應行。於中已說心數法,心不相應行云何?答:
一切有為法, 生住變異壞。
一切有為法各各有四相:生、住、異、壞。世中起故生,已起自事立故住,已住勢衰故異,已異滅故壞,此相說心不相應行。問:若一切有為法各有四相者,是為相復有相。答:是亦有四相,彼相中餘四相俱生,生為生、住為住、異為異、壞為壞。問:若爾者便無窮。答:
展轉更相為。
此相各各相為,如生生各各相生,如是住住各各相住,異異各各相異,壞壞各各相壞,是以非無窮。後四相各行一法,前四相各行八法。生者生八法,前三後四及彼法,餘亦如是。已說諸行伴,如由伴生今當說。
所作共自然, 普遍相應報,
從是六種因, 轉生有為法。
一切因盡在六因中,此因生一切有為行。於中所作因者,生法時不障礙、不留住,由此故生不相似法,如由地萬物得生。共因者,諸行各各相伴,由此故生,如心心數法心不相應行及極微種。自然因者,謂彼自已相似,如習善生善、習不善生不善、習無記生無記,如物種隨類相因。一切遍因者,謂諸煩惱轉相續生,如見我審入計著。由此見故,於我有常無常審入計著;謗陰相審入計著,於陰相猶豫受,有常樂淨等生。諸煩惱如是,說諸一切遍,如使品說。相應因者,心及心數法,各各力於一緣中,一時行相離則不生。報因者,謂行生,於生中轉成果,如善愛果、不善不愛果,由此故生。已說諸因,諸法隨因中生今當說。
若心因報生, 心數及煩惱,
是從於五因, 興起應當知。
若心心數法因報生,及諸煩惱是從五因生。報因生者,從所作因生,彼生時相似不相似物不障礙故住。從共因生,伴力故生,彼各各相伴。及心不相應行共伴從自然因生,彼有相似前生無記法從相應因生,俱一時一緣中行,從報因生彼善不善。謂此果穢污心心數法。除報因無記故,是從一切遍因生,由此故生。餘四因如前說。
是彼不相應, 諸餘相應法,
除其初無漏, 是從四因生。
是彼不相應者,若色從報生,及心不相應行是從四因生:所作因、共因、報因、自然因。穢污色及心不相應行,亦從四因生:所作因、共因、自然因、一切遍因。諸餘相應法除其初無漏是從四因生者,餘心心數法,除其初無漏,亦從四因生:所作因、共因、自然因、相應因。
謂餘不相應, 因生當知三,
及諸餘相應, 初生無漏法。
謂不相應法,前所說於中,餘若有自然因,除初無漏,是從三因生:所作因、自然因、共因。初無漏相應亦從三因生:所作因、共因、相應因,是前無自然。
於中不相應, 應從二因生,
若從一因中, 生者必無有。
於中不相應應從二因生者,初無漏品中,色心不相應行從二因生:所作因、共因。已說一切有為,於中若從一因生者必無有。已說諸因,如此因如來定知,諸法相覺力教化故說。緣,今當說。
次第亦緣緣, 增上及與因,
法從四緣生, 明智之所說。
次第緣者,一一心生相續無間。緣緣者,心心數法境界,緣彼故心心數法生。增上緣者,是所作因,一切萬物,萬物生時不作罣礙,但自所作為要,是說增上緣。因緣者,共因、相應因、自然因、報因、一切遍因。已說諸緣,諸法隨緣生今當說。
心及諸心數, 是從四緣生,
二正受從三, 謂餘說於二。
心及諸心數是從四緣生者,心心數法從四緣生,前開導故生,是彼次第緣;境界是彼緣緣;除其自已,餘一切諸法是彼增上緣。二正受從三者,無想定、滅盡定是從三緣生,於中入定心是彼次第緣;於中自地前生功德是彼因緣,及餘俱生生住異壞亦彼因緣;彼增上緣如前說。謂餘說於二者,離彼餘心不相應行,及色從二緣生:因緣及增上緣。問:以何故此諸法謂之行?答:
多法生一法, 一亦能生多,
緣行所作行, 如是應當知。
多法生一法一亦能生多者,無有一法能自力生,但一法由多法生、多法亦由一法生,以是故謂緣行所作行如是應當知。
業品第三
已說諸行己性及由諸因緣生。今謂此有因,能嚴飾果種,生種、生差別可得,今當說。
業能莊嚴世, 趣趣在處處,
以是當思業, 求離世解脫。
業能莊飾世趣趣在處處者,三世於五趣中,種種身差別嚴飾。是世嚴飾事唯業,是以當思業求離世解脫。
身業及口意, 有有之所造,
從是生諸行, 嚴飾種種身。
身業及口意有有之所造者,謂身口意業生生所造作,從是生諸行嚴飾種種身。此業相,今當略說。
身業教無教, 當知二俱有,
口業亦如是, 意業唯無教。
身業教無教當知二俱有者,身業性二種:有教性、無教性。於中有教者,身動是善、不善、無記。善從善心生,不善從不善心生,無記從無記心生。無教者,若作業牢固,轉異心中此種子生。如善受戒人,不善、無記心中,彼猶相隨;惡業人,惡戒相隨。口業亦如是者,口業性亦二種。意業唯無教者,意業性一向無教。所以者何?不現故、思微相續故。問:此五業,幾善、幾不善、幾無記?答:
教當知三種, 善不善無記,
意無教亦然, 餘不說無記。
教當知三種善不善無記者,身口教說三種:善、不善、無記。於中善身教者,行施、持戒等善心作身動。不善身教者,殺生、不與取、非梵行等不善心作身動。無記身教者,無記心作身動,如威儀工巧伎術。如是口動善者,如不虛言、饒益相應應時言等從善心生。口業不善者,如妄言、兩舌、惡口、綺語等從不善心生。口業無記者,從無記心生。口業意無教亦然者,意業無教亦三種:善、不善、無記。善心相應思是善,不善心相應思是不善,無記心相應思是無記。餘不說無記者,餘有二,身無教及口無教。彼二種:善、不善,無無記。所以者何?無記心羸劣,彼不能生強力業,謂轉異心中彼相似相隨,是故身無教口無教無無記。
色有無記二, 隱沒不隱沒,
隱沒繫在色, 餘在於二界。
色有無記二隱沒不隱沒者,身口業是色性,以業色性故。二種,隱沒及不隱沒。隱沒者,謂煩惱所覆,亦從諸煩惱生;異者是不隱沒。隱沒繫在色者,若隱沒,一向繫色界。所以者何?思惟斷煩惱能起身口業。此欲界思惟斷煩惱一向不善,不以不善煩惱能起無記業。餘在於二界者,不隱沒無記業,亦繫在欲界、亦繫在色界。意業如心說,是餘處分別,故今不說。
身口業無教, 當知善不善,
三相禪無漏, 調御威儀戒。
身口業無教當知善不善者,業若色性,於中若無教性,是善、不善。三相禪無漏調御威儀戒者,無教戒有三相,無漏禪生調御威儀。無漏者,謂戒道共俱行正語、正業、正命。禪生者,謂禪俱行離惡。調御威儀戒者,謂欲界戒。
無教在欲界, 教依於二有,
當知非心俱, 謂餘心俱說。
謂欲界無教是非心共俱。所以者何?謂受戒,戒雖善心、不善心、無記心隨行,而不與善、不善、無記共俱。教者,亦在欲界亦在色界,但非心共俱。所以者何?由身故。色界無教及無漏與心共俱。所以者何?由心故。此非餘心中隨行。已分別諸業,若成就業今當說。
無漏戒律儀, 見諦所成就,
禪生若得禪, 持戒生欲界。
無漏戒律儀見諦所成就者,見諦謂無漏見見聖諦。初生無漏見時,見於欲界苦諦,是故一切聖人成就無漏戒。禪生若得禪者,謂得禪是成就禪戒。持戒生欲界者,若受戒者,故成就欲界戒。已略說成就,如過去未來現在可得今當說。
謂住威儀戒, 無教在於今,
當知恒成就, 或復盡過去。
謂住威儀戒無教在於今當知恒成就者,若住威儀一,切時成就無教戒,彼終不離至命盡所縛。或復盡過去者,或成就過去無教戒若盡不失,謂初已盡是成就過去,過去者假名為盡。
若有作於教, 即時立中世,
當知成過去, 已盡而不捨。
若有作於教即時立中世,若作身口教,爾時即成就現在教。現在者假名中世。當知成過去已盡而不捨者,若彼教已盡不失,爾時即成就過去。
謂得禪無教, 成就滅未至,
中若入正受, 教亦如前說。
謂得禪無教成就滅未至者,若得禪,彼成就過去未來。所以者何?如彼禪成就,戒亦復爾。中若入正受者,現在假名中,彼若入定空,爾時成就現在無教。所以者何?與定俱故。教亦如前說者,如住威儀戒,若作教爾時成就現在教,若不作教爾時不成就教。若盡不失,爾時成就過去;若不盡、設盡便失,爾時不成就。住禪戒亦復如是。
悉成就當知, 得道若未生,
中間在道心, 盡不捨前世。
悉成就當知得道若未生者,一切得道,成就未來無漏無教。所以者何?如彼無漏心。成就戒亦復爾。中間在道心者,已合道、若入於定,爾時即成就現在。盡不捨前世者,前世是過去,彼於此無教若盡不失,如得聖果及退者成就過去無教。
若作惡不善, 立戒成就二,
至彼纏所纏, 盡已盡當知。
若作惡不善立戒成就二者,如此住威儀戒、或住禪戒、或住無漏戒,或作不善濁重纏,爾時於不善中起無教,即成就教及無教;若非濁重纏,不起無教。問:幾時成就?答:至彼纏所纏。若纏所纏,隨可得成就。盡已盡當知者,彼纏若盡,教及無教亦隨盡。
處不威儀戒, 無教成就中,
惡而不愛果, 亦復過去盡。
處不威儀戒無教成就中惡而不愛果者,若住不威儀戒,爾時成就不善無教。不善,名不愛果。亦復過去盡者,滅非不滅。
有教現於時, 是說成就中,
亦復盡過去, 善於上相違。
有教現於時是說成就中亦復盡過去者,教謂如前說。善於上相違者,如住威儀戒說。不善如是住不威儀,說善至彼善心。
若處中所作, 即成就中世,
亦復過去盡, 或二亦復一。
處中者,不威儀亦非不威儀住,是居中容,彼如善住說善。或復二有教及無教,或一向教、或善不善、或一。問:云何得色界戒?云何捨?為根本禪得、為餘方便?答:非一向根本禪。
色界中善心, 得定威儀戒,
是失彼亦失, 無漏有六心。
色界中善心得定威儀戒者,若得色界善心,或離欲或不離欲,彼一切得色界戒。所以者何?一切色界善心中戒常共俱。問:云何失?答:是失彼亦失。問:無漏云何?答無:漏有六心無漏戒,無漏六地心共得。問:云何失?答:是失彼亦失。六地者,未來禪、中間禪、根本四禪。問:此戒幾時捨?答:
調御威儀戒, 是捨於五時,
禪生及無漏, 二時覺所說。
調御威儀戒是捨於五時者,威儀戒五時捨:罷道、犯戒、死時、邪見增、法沒盡。禪生及無漏二時覺所說者,禪戒二時捨:退及上生。無漏戒亦二時捨,退及得果。問:餘業云何捨?答:
不善戒有二, 善無色亦然,
穢污說一時, 若業住於意。
不善戒有二者,不作方便及死時。善無色亦然者,善無色業亦二時捨,善根斷時及上生。穢污說一時若業在於意者,穢污意業一時捨,離欲時。已說諸業性及成就。如此業,世尊種種分別,今當說。
若業與苦果, 當知是惡行,
意惡行增上, 貪瞋恚邪見。
若業與苦果當知是惡行者,謂業是不善,盡說是惡行。不善者,苦果。意惡行增上貪瞋恚邪見者,不善思願是意惡行。復三種說意惡行,貪、瞋恚、邪見。
此相違妙行, 最勝之所說,
若於中最上, 是名為十道。
此相違妙行最勝之所說者,此相違一切善業及無貪無恚正見。若於中最上是名為十道者,若於不善業中若業最上者,是說業道。如殺生、不與取、邪行、妄言、兩舌、惡口、綺語、貪、恚、邪見。於中殺生者,眾生想、捨眾生意、斷他命、求方便成業。不與取者,物他所有、他想、不與輒取。邪行者,婦女他所有、犯於道;若自所有、時時犯非道。妄言者,異想意、欺誑他說。兩舌者,憎他故、親相離、方便說。惡口者,以瞋於他不愛言。綺語者,不善心無義言。貪者,欲界欲。恚者忿怒。邪見者,謗因果。此是業道,餘者非業道。謂此行方便求及飲酒等不正業,思願者是根本業,此以彼十為道。
若業現法報, 次受於生報,
後報亦復然, 餘則說不定。
謂業能成現法果,時則不定。問:如世尊說,三業,樂報、苦報、不苦不樂報。此云何?答:
若欲界中善, 及色界三地,
是應有樂報, 受者定不定。
若欲界中善及色界三地是應有樂報者,欲界善業生報與樂俱,及色界初禪第二第三亦生報與樂俱。此總說樂報。問:此亦是定耶?答:受者定不定,若定若不定是四地中,善一切有樂報。
生不苦不樂, 謂在於上善,
若受於苦報, 是說不善業。
生不苦不樂謂在於上善者,第四禪地善業及無色中是不苦不樂報,是生報與不苦不樂俱,於中無樂痛。若受於苦報是說不善業者,不善業是苦報,必與苦痛俱。受報此亦定不定如上。問:世尊說四業,黑黑報、白白報、黑白黑白報、不黑不白無報。此云何?答:
色中有善業, 是白有白報,
黑白在欲界, 黑報說不淨。
色中有善業是白有白報者,色界善業是白報,一向不淨故及離不善故,彼一向極妙報,是謂白有白報。黑白在欲中者,欲界善業黑白黑白報。所以者何?是不善所壞,羸劣故,故說黑白。彼雜受報,愛不愛故,說黑白報。黑報說不淨者,不善謂不淨是黑,增惡故、鄙賤故,是說黑報。
若思能捨離, 是盡無有餘,
彼在無礙道, 謂是第四業。
謂道能滅此三業是無礙道。若有思,此思是第四業,於中四思,思惟道滅。第二業十三有二道,見諦道四、思惟道九,是無漏思,不增惡故不黑,不五樂故不白。與無窮相違故無報。問:世尊說身口意曲穢濁。此云何?答:
曲生於諂偽, 穢從瞋恚生,
欲生謂為濁, 世尊之所說。
曲生於諂偽者,若業從偽生,是曲,欺誑故。穢從瞋恚生者,若業從恚生,是穢,一向諍故。欲生謂為濁世尊之所說者,若業從欲生,是濁,一向塵垢故。問:如世尊說三淨:身、口、意。此云何?答:
淨一切妙行, 滿者是身口,
謂無學意滿, 即是無學心。
淨一切妙行者,若有妙行,是一切淨,離煩惱不淨故。問:滿云何?答:滿者是身口。無學意中身口妙行,是謂滿,善除一切罣礙故。謂無學意滿即是無學心者,若無學意滿,是無學心。所以者何?無學心者,已逮得文尼相故。已說諸業,假名果今當說。
善惡不善業, 是俱有二果,
善或成三果, 一果謂餘說。
善惡不善業是俱有二果者,善業成二果,所依果及報果。無漏業亦有二果,所依果及解脫果。不善業亦有二果,所依果及報果。善或成三果者,謂善有漏業能除諸煩惱,是三果,所依果、報果及解脫果。一果謂餘說者,謂餘無記業是一果,所依果。無餘。問:造色相是身口業,是業何四大造?答:
自地若有大, 依於身口業,
無漏隨力得, 是彼謂之果。
自地若有大依於身口業者,若欲界諸業是依於欲界大,此所造故。色界業亦如是。問:無漏諸業云何?答:無漏隨力得是彼謂之果者,無漏色若依四大得,即依彼地。若住欲界得道,彼身口業欲界四大造。如是一切地謂力,除色界欲及無色界。彼若命終生無色中,若未得而得身口業,是身口業即彼地四大造。問:如世尊說三障:業障、煩惱障、報障。是相云何?答:
無間無救業, 廣能生煩惱,
惡道受惡業, 障礙亦應知。
此三法障礙者,必不受聖法,是故說障礙。問:此業何等最大惡?答:
若業壞僧者, 是說為極惡。
謂業壞僧,是業最惡,是阿鼻大地獄住劫。問:何者最大妙?答:
第一有中思, 當知彼最大。
非想非非想處於有第一,彼地攝思是大妙極大果,彼八萬劫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