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發智論

迦多衍尼子造 唐 玄奘譯20卷CBETA T1544大于一万字 34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第二十
尊者迦多衍尼子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智納息第四
智斷厭離修 緣觸慢業事
智慧与断除、厌离的修行,以及与触、慢、业相关的事。
攝餘攝一切 此章願具說
包含其余的,包含一切,这一章节愿详细说明。
若事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
如果对某事能够深刻理解,那么是否对那事也能全面知晓呢?
答:應作四句。
回答:应当分为四种情况来讨论。
有事能通達非能遍知。謂:苦、集、滅、道智,不斷煩惱。
有些因缘生起的法能够深刻理解但不是全面理解。比如:对苦、集、灭、道智的理解,没有断除烦恼。
有事能遍知非能通達。謂:苦、集、滅、道忍,斷煩惱。
有些因缘生起的法能够全面理解但不是深刻理解。比如:对苦、集、灭、道忍的理解,已经断除了烦恼。
有事能通達亦能遍知。謂:苦、集、滅、道智,斷煩惱。
所有因缘生起的法,既能深刻理解也能全面知晓。指的是:苦、因、灭、道智,断除烦恼。
有事非能通達非能遍知。謂:苦、集、滅、道忍,不斷煩惱。
所有因缘生起的法,并非都能深刻理解,也并非都能彻底断除。比如:苦、因、灭、道的忍耐,以及持续的烦恼。
若事能厭,彼事能離耶?
如果某事能够产生厌离心,那么这件事是否能够导致脱离呢?
答:應作四句。
回答:应当分为四种情况来讨论。
有事能厭非能離。謂:苦、集忍、智,不斷煩惱。
所有因缘生起的法能够产生嫌恶,但不能脱离。指的是:苦、因緣聚合所生的苦、忍耐与安忍、智慧,以及日常持续的修行,不能扰乱众生身心的见思惑。
有事能離非能厭。謂:滅、道忍、智,斷煩惱。
有事能厭亦能離。謂:苦、集忍、智,斷煩惱。
有事非能厭非能離。謂:滅、道忍、智,不斷煩惱。
若事能厭,彼事修厭耶?
答:若事能厭,彼事亦修厭。
有事修厭非能厭。謂:滅、道智,斷煩惱。
若事能離,彼事修厭耶?
答:應作四句。
有事能離非修厭。謂:滅、道忍,斷煩惱。
有事修厭非能離。謂:苦、集忍、智,不斷煩惱。
有事能離亦修厭。謂:苦、集忍、智,及滅、道智,斷煩惱。
有事非能離亦非修厭。謂:滅、道忍、智,不斷煩惱。
若法與彼法作因,或時此法與彼法非因耶?
答:無時非因。
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或時此法與彼法非等無間耶?
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
若法與彼法作所緣,或時此法與彼法非所緣耶?
答:無時非所緣。
若法與彼法作增上,或時此法與彼法非增上耶?
答:無時非增上。
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
答: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
有三和合觸非意觸,謂:五識身相應觸。
故世尊說:「苾芻!當知:有意界、有法界、有無明界。無明觸所生,受所觸故,無聞愚夫便執有、執無,或執有無。」
諸慢,彼一切自執耶?
答:諸慢,彼一切自執。
有自執非慢,謂:諸見趣。
故世尊說:「苾芻!當知:自執有我,自執有我所。」
諸慢,彼一切不寂靜耶?
答:諸慢,彼一切不寂靜。
有不寂靜非慢,謂:餘煩惱現在前。
故世尊說:「苾芻!當知:動為魔所縛,不動脫惡者。」
諸業,彼不律儀耶?
答:應作四句。
有業非不律儀。謂:身、語律儀
有不律儀非業。謂:根不律儀。
有業亦不律儀。謂:身、語不律儀。
有非業亦非不律儀。謂:根律儀。
諸業,彼律儀耶?
答:應作四句。
有業非律儀。謂:身、語不律儀。
有律儀非業。謂:根律儀。
有業亦律儀。謂:身、語律儀。
有非業亦非律儀。謂:根不律儀。
若事未得,彼不成就耶?
答:若事未得,彼不成就。
有事不成就非未得。謂:得,已失。
若事已得,彼成就耶?
答:若事成就,彼已得。
有事已得而不成就。謂:得,已失。
除苦聖諦,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除集聖諦,及法處,說亦爾。
除滅聖諦,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除道聖諦,及法處,說亦爾。
除有色法,及法處。餘法,七界、一處、一蘊攝。
除無色法,及法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除有見法,及法處。餘法,十六界、十處、二蘊攝。
除無見法,及法處。餘法,一界、一處、一蘊攝。
除有對法,及法處。餘法,七界、一處、一蘊攝。
除無對法,及法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除有漏法,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除無漏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除有為法,及法處。此除一切法,而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除無為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除過去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除未來法、現在法,及法處,說亦爾。
除善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除不善法,及法處,說亦爾。
除無記法,及法處。餘法,九界、三處、二蘊攝。
除欲界繫法,及法處。餘法,十三界、九處、二蘊攝。
除色界繫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除無色界繫法,學法、無學法,及法處,說亦爾。
除非學非無學法,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除見所斷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除修所斷法,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除不斷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除已生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除非已生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除有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處、四蘊攝。
除無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一界、十一處、一蘊攝。
除有見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五蘊攝。
除無見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一界、一處、一蘊攝。
除有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處、五蘊攝。
除無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除有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除無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除有為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除無為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除過去法、現在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
除未來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除善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除不善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
除無記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四處、五蘊攝。
除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四界、十處、五蘊攝。
除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除無色界繫法,學法、無學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
除非學,非無學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除見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除修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除不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頗有一界、一處、一蘊攝一切法耶?
答:有。一界謂:法界。一處謂:意處。一蘊謂:色蘊。
見蘊第八中見納息第五
邪斷邪常見 戒邪戒邪常
六見五涅槃 九慢類常見
迷執自他作 悟則二非有
具慢及得等 此章願具說
諸有此見:
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惡行。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無妙行、惡行果。——此謗果邪見,見苦所斷。
無此世、無他世、無化生有情。——此或見集所斷,或見苦所斷。
無父、無母。——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諸有此見:
世間無阿羅漢。——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無正至。——此謗滅邪見,見滅所斷。
無正行此世、他世,即於現法知自通達,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實知。——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諸有此見:乃至活有命者,死已,斷壞無有。此四大種士夫身死時,地身歸地,水身歸水,火身歸火,風身歸風,根隨空轉,輿為第五,持彼死屍,往棄塚間,未燒可知,燒已成灰,餘鴿色骨。愚者讚施,智者讚受。諸「有論」者,一切空虛妄語,乃至活有愚、智者,死已斷壞無有。
此邊執見,斷見攝,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
無因無緣,令有情雜染;非因非緣,而有情雜染。——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無因無緣,令有情清淨;非因非緣,而有情清淨。——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無因無緣,令有情無智無見;非因非緣,而有情無智無見。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無因無緣,令有情智見;非因非緣,而有情智見。——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諸有此見:無力、無精進、無力精進、無士、無威勢、無士威勢、無自作、無他作、無自他作,一切有情、一切生、一切種,無力、無自在、無精進、無威勢,定合性變,於六勝生受諸苦樂。
此邪見。
若謗有漏力、精進等。則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若謗無漏力、精進等。則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諸有此見:造、教造,煮、教煮,害、教害,殺諸眾生,不與取,欲邪行,知而妄語,故飲諸酒;穿牆解結,盡取所有;守阨斷道,害村害城,害國生命;以刀以輪,擁略大地,所有眾生,斷截分解,聚集團積,為一肉聚,應知:由此無惡,無惡緣。於殑伽南,斷截撾打;於殑伽北,惠施修福,應知:由此無罪福,亦無罪福緣。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攝諸有情,皆無有福。
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諸有此見:此七士身,不作作、不化化、不可害、常安住。如伊師迦,安住不動,無有轉變,互不相觸。何等為七?謂:地、水、火、風,及苦、樂、命。此七士身,非作,乃至如伊師迦,安住不動。若罪、若福、若罪福,若苦、若樂、若苦樂,不能轉變,亦不能令互相觸礙。設有士夫斷士夫頭,亦不名為害世間生,若行若住七身中間,刀刃雖轉,而不害命;此中無能害、無所害,無能捶、無所捶,無表、無表處。
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有十四億六萬六百生門,五業、三業、二業、一業、半業,六十二行跡,六十二中劫,百三十六地獄,百二十根,三十六塵界,四萬九千龍家,四萬九千妙翅鳥家,四萬九千異學家,四萬九千活命家,七有想藏、七無想藏、七離繫藏,七阿素洛、七畢舍遮、七天、七人,七夢、七百夢,七覺、七百覺,七池、七百池,七險、七百險,七減、七百減,七增、七百增,六勝生類,八大士地,於如是處,經八萬四千大劫,若愚若智,往來流轉,乃決定能作苦邊際。如擲縷丸,縷盡便住。此中無有沙門、若婆羅門能作是說:「我以尸羅,或以精進,或以梵行,令所有業未熟者熟,熟者觸已,即便變吐。」以如是斟量生死、苦樂邊際,不可施設,有增有減,亦不可說,或然不然。
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一切士夫補特伽羅諸有所受,無不皆以宿作為因。
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一切士夫補特伽羅諸有所受,無不皆以自在變化為因。
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一切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是無因無緣。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諸有此見:自作苦樂、他作苦樂、自他作苦樂。——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所受苦樂非自作、非他作,無因而生。——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諸有此見:我及世間,常恒堅住,無變易法,正爾安住。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諦故、住故,我有我。——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諦故、住故,我無我。——此邊執見斷見攝,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我觀我,眼色即我。——此有身見,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我觀無我,眼即我,色為眾具。此有身見,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無我觀我,色即我,眼為眾具。此有身見,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此是我、是有情、命者、生者、養育者、補特伽羅、意生、儒童、作者、教者、生者、等生者、起者、等起者、語者、覺者、等領受者,非曾不有,非當不有,於彼彼處造善惡業,於彼彼處受果異熟;捨此蘊續餘蘊。
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受妙五欲,名得第一現法涅槃。——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見苦所斷。
諸有此見:
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入第二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離喜住捨,正念正知,身受樂,聖說能捨,具念樂住,入第三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見苦所斷。
有九慢類。謂我勝、我等、我劣、有勝我、有等我、有劣我、無勝我、無等我、無劣我。
我勝者——是依見起過慢。
我等者——是依見起慢。
我劣者——是依見起卑慢。
有勝我者——是依見起卑慢。
有等我者——是依見起慢。
有劣我者——是依見起過慢。
無勝我者——是依見起慢。
無等我者——是依見起過慢。
無劣我者——是依見起卑慢。
諸有此見:風不吹、河不流、火不然、乳不注、胎不孕、日月不出不沒、染淨自性住不增不減。
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如契經中說:
眾生執我作 執他作亦然
各不能如實 觀知此是箭
此言有何義?
答:「眾生」謂外道。彼作是執:『我能作、我能生、我能化。』故言:「眾生執我作」。
復有外道,執『他能作、他能生、他能化。』故言:「執他作亦然」。
「各」謂:一一,非一切。
「箭」謂:惡見,能中傷故。
彼於此見,不能如實觀知是箭。
當觀此是箭 眾生堅執著
如是則無有 我作及他作
「當觀此是箭」者:謂應如實觀知此見,是真毒箭,與老、病、死為前導故。
「眾生堅執著」者:「眾生」謂外道,彼於見趣中,堅固執著,不能出離。
若能如是如實觀知,則不復有我作、我生、我化執,亦不復有他作、他生、他化執。
知於非有妄執有故
具慢眾生 慢著慢縛 於見相逆
不越生死
「具慢」者:顯成就七慢。
「眾生」者:謂外道。彼於七慢,著、多著、遍著,故言「慢著」;縛、多縛、遍縛,故言「慢縛」。
「於見相逆」者:謂斷、常見類,互相違逆。
「不越生死」者:謂彼於無際生死,不能越度而取涅槃。
得當得俱坌 劣學戒禁浴
梵苦事一邊 受欲淨第二
不見極沈走 明眼見能異
於彼無塵慢 絕路至苦邊
「得」者:顯示已得諸蘊、界、處。
「當得」者:顯示未得諸蘊、界、處。
「俱坌」者:此二俱為貪、瞋、癡,塵坌、遍坌、極坌。
「劣」有二義:一目病者,二目外道。今說外道為劣者,彼於此隨學,故言「劣學」。
彼作是說:『諸補特伽羅學乘象馬、船車、輦輿,執持弓杖、鉤輪、羂索、書印算數,皆令善巧,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戒」者:有諸外道起此見,立此論:『諸補特伽羅受持牛、鹿、狗戒,露形戒等,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禁」者:有諸外道起此見,立此論:『諸補特伽羅受持烏禁、鵂鶹禁、默然禁等,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浴」者:有諸外道起此見,立此論:『諸補特伽羅於摩捺娑、比摩捺娑、殑伽河門三池中浴,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梵」謂:梵行。有諸外道起此見,立此論:『諸補特伽羅受持梵行,遠離婬欲,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苦」謂:苦行。有諸外道起此見,立此論:『諸補特伽羅受種種苦行,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事」謂:承事。有諸外道起此見,立此論:『諸補特伽羅調象、馬、牛,事日、月、星、火、珠、藥等,由此便得淨脫出離,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一邊」者:謂上所說,是苦行邊。
「受欲淨」者:有諸外道起此見,立此論:『諸欲淨妙,快意受用而無過失。』——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見苦所斷。
「第二」者:謂此所說,是樂行邊。
「不見」者:謂諸外道於上二邊,不如實見。
「極沈走」者:謂彼外道,由不見故:
一類起愛,故名「極沈」;一類起見,故名「極走」。
復次!一類懈怠,故名「極沈」;一類掉舉,故名「極走」。
復次!一類起慢,故名「極沈」;一類起過慢。故名「極走」。
「明眼見」者:「明眼」謂佛及佛弟子;「見」謂:於上所說二邊,如實知見。
「能異」者:由如實知見故,不同彼極沈、極走,以能不起愛見等故。
「於彼無塵」者:謂於已得未得蘊、界、處,不起貪、瞋、癡塵。
「於彼無慢」者:謂於二邊雖俱遠離,而心不恃。
「絕路」者:若能如是,便絕三路,謂煩惱、業、苦。
「至苦邊」者:「苦」謂五取蘊苦;「邊」謂涅槃。若絕三路,便得至此苦蘊邊際。
見蘊第八中伽他納息第六
見梵父勝網 車本信流轉
母王慧脫根 此章願具說
已見者能見 已見及不見
不見者不見 不見及已見
「已見者」者:謂諸已見苦、集、滅、道。
「能見已見及不見」者:謂彼能見諸餘已見及不見苦、集、滅、道。
「不見者」者:謂諸不見苦、集、滅、道。
「不見不見及已見」者:謂彼不見諸餘不見及已見苦、集、滅、道。
不應害梵志 亦復不應捨
若害彼或捨 俱世智所訶
「不應害梵志」者:「梵志」即阿羅漢。謂不應以手塊、刀杖害阿羅漢。
「亦復不應捨」者:謂於阿羅漢,應以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具,恭敬供養,不應棄捨。
「若害彼或捨,俱世智所訶」者:謂於阿羅漢,若以手塊等害,或復棄捨而不敬養,俱為世間諸有智者,訶責毀訾。
逆害於父母 王及二多聞
誅國及隨行 無礙過梵志
「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聞」者:
「母」即喻『愛』,以能生故。如世尊說:
『士夫愛所生 由心故馳走
有情處生死 苦為大怖畏』
「父」即喻『有漏業』,以能引故。如世尊說:「苾芻!如是有情造善有漏,修所成業,得生於彼,受果異熟,故我說彼,隨業而行。」
「王」即喻『有取識』。如世尊說:
『第六增上王 染時染自取
無染而有染』 「染」者謂愚夫
又世尊說:「苾芻!當知:我說城主,即有取識。」
「二多聞」,即喻『見取、戒禁取』。如祠祀、靜默二多聞士,於塵穢中共為嬉戲,如是二取,於有漏法執為第一勝上,或復淨脫出離。
棄捨永斷愛、業、識、取,故名「逆害」。
「國」喻『煩惱』。
「隨行」喻『彼相應尋伺』。
「誅」謂:誅戮。棄捨永斷煩惱、尋伺,故名為「誅」。
「無礙」者:「礙」有三種,謂貪、瞋、癡。彼於此三,已斷遍知,故名「無礙」。
「過」者:出也。彼無礙故,出過三界。
永除惡法,故名「梵志」。
如世尊說:
『佛恒住正念 遊化於世間
滅惡法盡結 故名為梵志』
逆害於父母 王及二多聞
除虎第五怨 是人說清淨
此中上半義,如前說。
「虎」喻『瞋纏』。如虎稟性,暴惡凶嶮,飲噉血肉;瞋纏亦爾,暴惡凶嶮,滅諸善根。
「第五怨」者:喻『五蓋中第五蓋』,或喻『五順下分結中第五結』。
棄捨永斷,故說為「除」。
是人永斷貪、瞋、癡故,說為「清淨」。
勝已不復勝 已勝無所隨
佛所行無邊 無迹由何往
「勝已」者:謂諸煩惱已斷遍知。彼有復勝,有不復勝。
誰復勝?謂:已斷煩惱,後還退者。誰不復勝?謂:已斷煩惱,不復退者。
「不復勝」者,簡異復勝。
「已勝無所隨」者:謂若煩惱未斷遍知,即隨三界循環流轉;既諸煩惱已斷遍知,故無所隨。
「佛所行無邊」者:謂佛世尊,無學智見,明覺菩提,慧照現觀,起得成就,故名為「佛」。
四種念住,名「佛所行」。此四念住,行相所緣,俱無邊際,故名「無邊」。
「無迹由何往」者:「迹」謂足迹,即喻『煩惱』。若諸煩惱未斷遍知,由彼往於三界惡趣;既諸煩惱已斷遍知,故無由往。
諸網不可布 愛無何所將
佛所行無邊 無迹由何往
「諸網不可布」者:「網」即喻『愛』。
如世尊說:『我說愛網彌覆林池。愛若未斷遍知,則可彌布網羅三界;既已斷遍知,故不可布。』
「愛無何所將」者:愛若未斷遍知,則可將往三界;既已斷遍知,故無所將往。
頌中後半義,如前說。
已壞車斷索 流注及隨行
度塹於世間 唯佛稱梵志
「已壞車斷索流注及隨行」者:
「車」喻『我慢』。「索」即喻『愛』。
如車所載物,由車故高。以索縛持,遠有所至。有情亦爾,由慢故高,愛所縛持,流轉生死。
「流注」即喻『一切煩惱』。
「隨行」喻『彼相應尋伺』。
已斷遍知慢、愛煩惱相應尋伺,名「已斷壞」。
「度塹」者:「塹」喻『無明』,已斷遍知,故名「度」。
如世尊說:『齊何名為已度塹,謂已斷遍知無明。』
「於世間唯佛稱梵志」者:
「佛」與「梵志」,義如前釋。
於諸世間,唯佛得稱真實梵志;無上覺者,方能永滅諸惡法故。
一本二洄洑 三垢五流轉
大海十二嶮 牟尼皆已度
「一本」者:喻『無明』,是生死根本故。
如世尊說:
『諸所有惡趣 此世及後生
皆無明為本 欲貪等資助』
「二洄洑」者:即喻『名色』。有情於中,難可出故。
「三垢」者:謂貪、瞋、癡垢。
「五流轉」者:即喻『五趣』。有情於中,恒流轉故。
「大海」者:喻『六內處』。
「十二」者:即十二相。此喻六內,及六外處。
「嶮」者:嶮坑,喻『諸煩惱』。
「牟尼皆已度」者:「牟尼」有二,一、學。二、無學。學於彼正度,無學於彼已度。
不信不知恩 斷密無容處
恒希望變吐 是最上丈夫
「不信」者:謂阿羅漢。彼於三寶、四諦,皆自證知,非信他語。
「不知恩」者:「恩」謂有為,有作用故。
涅槃名非恩,諸阿羅漢有勝智見,知非恩故,名「不知恩」。
「斷密」者:「密」謂相續。此有二種:一、欲、色界相續。二、色、無色界相續,彼阿羅漢離此相續,故名「斷密」。
「無容處」者:謂阿羅漢離相續故,於三界中無容生處。
「恒希望變吐」者:「希望」有二:一、希望財位,二、希望壽命。彼阿羅漢於此二種已斷遍知,故名「變吐」;即是棄捨恒希望義。
「是最上丈夫」者:謂阿羅漢得上所說最上最勝第一功德故,丈夫中名為第一最勝最上。
三十六駛流 意所引增盛
惡見者乘御 分別著所依
「三十六駛流」者:喻『三十六愛行』。
「意所引」者:謂意為集,意所生起,是意種類。
「增盛」者:謂上品猛利圓滿。
「惡見者」者:謂諸外道。彼乘御此往捺洛迦、傍生、鬼界,故名「乘御」。
「分別者」謂:三種分別:一、欲分別,二、恚分別,三、害分別。
「著所依」者:「著」謂貪欲、瞋恚、愚癡。此依彼起,故名「所依」。
棄身惡行 及語惡行 棄意惡行
及餘過失
棄身惡行者,謂:斷身三惡行
及語惡行者,謂:斷語四惡行。
棄意惡行者,謂:斷意三惡行
及餘過失者,謂:斷除前十種惡行,諸餘過失。
汝於所見聞 唯有所見聞
及於所覺知 唯有所覺知
由汝唯有故 無此彼近遠
亦無二中間 便至苦邊際
如是二頌,重顯經中:『佛告大母!汝於所見唯有所見,汝於所聞唯有所聞,汝於所覺唯有所覺,汝於所知唯有所知。由汝唯有所見、聞等,故汝無此;由汝無此,故汝無彼;由汝無彼,故汝無近、無遠,無二中間;由是因緣,至苦邊際。』
此中:
眼識所受、所了別,名所見。有於所見唯有所見,有於所見非唯有所見。
誰於所見唯有所見?——謂:於眼識所受、所了別,不起煩惱。
誰於所見非唯有所見?謂:於眼識所受、所了,起諸煩惱。
耳識所受、所了別,名所聞。有於所聞唯有所聞,有於所聞非唯有所聞。
誰於所聞唯有所聞?——謂:於耳識所受、所了別,不起煩惱。
誰於所聞非唯有所聞?謂:於耳識所受、所了別,起諸煩惱。
鼻、舌、身三識所受、所了別,名所覺。有於所覺唯有所覺,有於所覺非唯有所覺。
誰所覺唯有所覺?——謂:於三識所受、所了別,不起煩惱。
誰於所覺非唯有所覺?謂:於三識所受、所了別,起諸煩惱。
意識所受、所了別,名所知。有於所知唯有所知,有於所知非唯有所知。
誰於所知唯有所知?——謂:於意識所受、所了別,不起煩惱。
誰於所知非唯有所知?謂:於意識所受、所了別,起諸煩惱。
「由彼於所見、聞、覺、知,唯有所見、聞、覺、知,不起煩惱,故無有此。」謂:不起慢、憍、傲,心高舉、心決勇。
「由其無此,故無有彼」,謂:不起貪、瞋、癡。
「由其無彼,故無近、無遠,無二中間」,謂:於欲界,色、無色界皆無生處。
「由如是理,便得至苦邊際」:「苦」者,謂五取蘊,此「苦邊際」即是棄捨一切所依,愛盡、離染、永滅涅槃。
醫泥及謎泥 蹋鋪達鞢鋪
勿希應喜寂 遍離至苦邊
如是一頌,重顯經中:『佛為護世二王作蔑戾車語,說四聖諦等,彼便領會。』
「醫泥」者:顯苦聖諦。
「謎泥」者:顯集聖諦。
「蹋鋪」者:顯滅聖諦。
「達鞢鋪」者:顯道聖諦。
「勿希」者:勸彼勿希求欲界,色、無色界。
「應喜」者:勸彼若聞「佛證菩提,法是善說,僧修妙行;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善施設苦諦,善施設集、滅、道諦」,應生歡喜。
「應寂」者:勸彼若起貪、瞋、癡時,應寂、等寂、最極寂靜。
「應遍離」者:勸勵彼心應離欲界,色、無色界。
「至苦邊」者:謂彼若能如是,便得至苦邊際。苦邊際言,義如前說。
知身如聚沫 亦覺同陽焰
斷魔花小花 不見死王使
「知身如聚沫」者:謂如實知身如聚沫,無力、虛劣、不可撮磨。
「亦覺同陽焰」者:謂如實覺身同陽焰,因熱惱生,遷流不住。
「斷魔花、小花」者:
「魔」有四種,謂:煩惱魔、蘊魔、死魔、自在天魔。應知此中說煩惱魔。
見所斷者,名「魔花」;修所斷者,名「小花」;於彼棄捨永斷,名「斷」。
「不見死王使」者:無常能滅,名曰「死王」;老病迫逐,稱「死王使」。
觀住覺近遠 應喜諸業無
知世有興衰 善心普解脫
「觀住」者:謂應觀察住有三種:一、空,二、無願,三、無相。
「覺近遠」者:「覺」謂覺慧。聰明委具,於內外境,應正生起。
「應喜」者:謂若聞說「佛證菩提,法是善說,僧修妙行;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善施設苦諦,善施設集、滅、道諦。」應生歡喜。
「諸業無」者:謂不成就能感後生身、語、意業。
「知世有興衰」者:「知」謂了達,「世」謂五取蘊,「興衰」謂生滅。
即是隨觀有漏五蘊有起、盡義。
「善心」者:謂決擇心、善巧心、調柔心。
「普解脫」者:謂於諸趣、諸有、諸生,已解脫、遍解脫、極解脫。
雖脫而墜墮 饕餮復來還
得安仍樂樂 乘樂至樂所
「雖脫」者:謂諸外道雖脫欲界。
「而墜墮」者:謂彼而墜色、無色界生,及墮彼受生貪。
「饕餮復來還」者:謂彼於順五下分結雖少分斷,而餘多故,後必起貪,還生欲界。
「得安」者:「安」謂有餘依涅槃界。諸阿羅漢已證故,名「得」。
「仍樂樂」者:「樂」謂無餘依涅槃界,彼恒欣慕故,名「樂」。
「乘樂至樂所」者:謂乘道樂,至涅槃樂。
無根於地界 無葉亦無枝
彼雄猛脫縛 誰復應譏毀
「根」者:喻『有取識』。
「地界」者:喻『四識住』。如世尊說:『五種子者,顯有取識;地界者,顯四識住。』
「葉」者:喻『我慢』。如世尊說:『云何燒葉?謂:我慢已斷、已遍知。』
「枝」者:喻『愛』。如世尊說:
『五妙色宮內 若有愛枝生
牟尼見彼生 以慧速除斷』
諸阿羅漢於四識住中,無牽後有有取之識,無慢、無愛;故說「無根於地界,無葉亦無枝」。
「彼雄猛」者:謂彼阿羅漢成就。能成雄猛法故,亦名「雄猛」。
「脫縛」者:縛有三種,謂貪、瞋、癡。彼於此縛,已解脫、遍解脫、極解脫。
「誰復應譏毀」者:謂如是類補特伽羅,唯應稱譽,不應譏毀,若致譏毀,獲罪無邊,損壞世間真福田故。如世尊說:
『若應毀而譽 及應譽而毀
彼口集殃禍 必不受安樂』
說一切有部發智論卷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