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校定清規總要

宋 惟勉編次2卷CBETA X1249大于一万字 8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叢林校定清規總要卷下
金華后湖比丘 惟勉 編次
一 上堂普說小參(巡堂茶見此)
凡朔望。五參上堂。侍者當隔宿。詣方丈咨稟。開靜前。侍者。令行者。覆諸寮舍。并挂牌。
粥後。更不鳴下堂。放早參鐘。
鳴鼓已前。首座與諸頭首。領眾坐堂。轉二鼓。上法堂。兩班問訊法座訖。歸班。大眾各排。雁行而立。行者。立東班知事。後侍者於轉二鼓時。下法堂東北角。側立。俟兩班集。問訊歸班定就轉三鼓。侍者入。請住持出。升座。祝香罷。就坐。侍者下座。於法座前。問訊。次頭首出班。大眾同問訊。次知事出班。行者隨問訊。侍者登座上。燒香(用左手)轉身問訊。朔望乃祝聖上堂。須用嚴備鋪設法座。禪客問話。有無不拘。敘謝兩班。勉其贊佐。事非要緊。宜從簡略。又與五參上堂不同。
住持演唱罷。當白眾。巡堂喫茶。(如免巡堂。則此茶於粥後便喫。不須白眾)下座。大眾普同問訊。
首座領眾。歸堂前。依念誦圖立定。如有西堂。則與首座對面。作一班獨立。首座一人。纔入堂。西堂插。隨後入。俓往首座分手。西板頭。作一行立。(念誦巡堂。準此)已下頭首。相續入。大眾次第巡入堂。依圖位立定。暫到接眾後。侍者接暫到後。巡半堂。至聖僧龕後。侍者背靠聖僧龕。排立。暫到。背後門。朝聖僧龕。排立。住持將入堂。供頭鳴僧堂前鐘。七下。住持於聖僧前。燒香一炷。巡堂一匝。歸位立。
次知事入堂問訊。回身住持前。問訊。巡堂一帀。知事纔出堂。暫到與侍者。相續隨知事後。出堂外。各歸位坐堂內。同時就坐。侍者進中間燒香。上下間燒香。堂外上下間燒香。安香合聖僧前。蓋却。略退身。問訊。次上間及下間。并堂外下間。次上間。問訊。復歸中問訊而立。供頭鳴鐘兩下。點茶。湯瓶出。復如前。內外間。問訊。鳴鐘一下。収盞。住持將起身出。再鳴鐘三下。知事暫到。起立。伺候住持出堂。侍者先於堂外上手。作一行側立。伺候住持出。低恭問訊。隨出。或施主請升座。無巡堂之禮。但法鼓將鳴。堂司行者。巡寮報云。
(大眾坐堂)朔望喫茶。俱係侍者燒香。如住持。有故不出。亦當侍者燒香。如住持遠出。則粥罷。便喫茶。却是知事燒香。齋供茶例是。知事燒香。以表山門之禮。其他詳略。悉在清規。
○如施主請升座。庫司客頭行者。當安排手爐。準備。至侍者候轉鼓。入請住持時。知客引施主。秉爐同請。(有處。都寺引入請)住持升座。祝香。就坐。知客引施主。法座前燒香設拜。至下座。知客或都寺。再引施主。住持前。謝說法。
○如官員檀越。祈福薦亡。侍者預令行者。請意旨。及敘謝。銜位目子。却報禪客問話。官員諱字。子細借問。密覆住持。庶廣施主信心也。
○如初五。初十。二十。廿五。此四日。謂之五參上堂。座上不鋪設。眾中有未盡齊整。及常住缺典事。略而提之。欲眾知也。不可多談世諦。厭人聽。古人朝暮咨參。何有限日。今從簡要。於五日。一陞堂也。
侍者當隔宿。覆住持。恐住持事繁。或有失記。
是日開靜前。令行者。報覆知事頭首寮舍。及再請後。挂上堂牌。
○如有尊宿道舊士大夫到山。遇五參上堂。方可敘謝。至於進退兩班。敘謝亦然。遇五參空日。無端為之理。諸山尊宿遷化。遺書至。不可以時日計。前輩多講明。至此。因併錄之。
○如施主請升座。或擇吉辰醮獻。或忌日追崇。不可移易。亦不在此限也。
○如二月十五日。佛涅槃。四月八日。佛生辰。十二月八日。佛成道。此三日。當鋪設法座。祝香自有常格。並不得提及餘事。或有官員尊宿。在座下。亦不可敘謝。下座。即同大眾。詣佛殿行禮。
普說。當於寢堂排設。或齋前。或晚下。鳴鼓五下。侍者候眾集。請住持出。踞坐。侍者兩班問訊。如小參之禮。清規不該載。
洞下尊宿。每於朔望。升堂罷。就眾寮。當中設位。為兄弟普說。
小參。謂之家訓。初夜鳴鼓。寢堂排設。(有處只就法座)事無大小。並合箴規。眾中規矩。委折提撕。若其緘口無言。迤邐綱宗墜地。小參之法。意在斯焉。鳴鼓一通。侍者候眾集定。請住持出。踞坐。侍者於法座前問訊。次西班及大眾問訊。次東班及行者問訊。遇四節。西堂作一班。問訊。侍者登座。燒香。如常法。清規所載。甚詳。今有不可不知處。併錄於茲。
古之叢林。每夜咨參。汾陽以夜寒罷參。此不特為規矩。家訓而設意。專激勵學者。箴其做處偏枯。各自討生涯。立地成佛作祖。
今時叢林。每遇解結冬年四節小參。蓋為敘謝兩班。及大小職務。又緣諸方。專係都寺幹齋。故當晚小參時。敘謝心力為眾之勤。若常住自辨。不必言也。
○如遇小參。侍者。於齋罷。上方丈咨稟。令行者。報兩班及諸寮。挂小參牌。當晚僧堂前。不鳴放參鐘。
○如施主。請小參。觀其來意。或咨扣因緣。則又與家訓不同也。或齋後。或夜靜。俱得。又有所至處官員請小參者。又有出隊處。眾人裒率。請小參者。雖名為小參。乃與升座。事體一同。此尊宿家。遇緣即宗之謂也。
○如欲訓行□。齋後。令侍者。指揮茶頭。報參頭。行堂前挂牌。告報諸局。務令齊赴。至昏鐘鳴。行堂前打板。齊集寢堂。立定。
參頭一人。入方丈。請住持出。就座。參頭燒香。唱參。問訊九拜。進前屏息。拱聽規誨畢。又三拜。珍重。
二 告香。入室。請益
夏前。例於四月初五日已前。看新挂搭兄弟若干人。就中推一人。為參頭。當於日前。寮首座。同維那和會。參頭(或頭首中。有未告香者。可為之)同詣侍者處。稟云。(新挂搭兄弟。欲告香。求入室。煩侍者咨報)侍者入方丈。稟住持人。
如允。就幾日。當預買香三片。(一大。二中。率錢買)至期。於寢堂上。或法堂安排。堂司預出告香圖。依戒臈排行。侍者指揮行者。置參倚。仍備香几。香爐三隻。作一列。設拜席。侍者寮行者。粥罷。挂普說牌。(小書告香二字)鳴眾寮前板三下。集眾。看若干人。作幾行。東西如之。
參頭中央設席。獨位對參倚立。(先一日堂司出圖。須習儀一次。免得臨時錯亂)眾人各立定。參頭離位。同維那侍者。詣方丈。請住持出。就座問訊訖。參頭歸位立。問訊。出班燒香一炷。退身問訊。參頭徑往禪倚西南角。問訊云。
(某等。生死事大。無常迅速。伏望和尚慈悲。開示因緣)此時住持。當舉話勘辨。參頭下語。歸位問訊。再燒香一大片。
(有處。初請開示前。不燒香。但同大眾。問訊。便徃請開示因緣。併此際。燒大片香。又燒小片。謂之從香)歸位問訊。叉手而立。次第東西班。每次各三人。出班燒香。每爐二人。東班第一第二人。
過東邊爐前。第三人。中央爐前。西班第一第二人。過西邊爐前。第三人。中央爐前。各略相望。同時問訊。各燒香一炷。(或小香。或香合。不拘)已下次第出班。(維那當於圖上書云。叉手出班。合掌歸位)各行東西二邊人背後。歸位而立。
眾人燒香畢。一齊大展三拜。各不収坐具。
參頭進坐具一步。鞠躬問訊。叉手云。(伏蒙和尚慈悲。特賜開允。下情無任喜躍之至)復退身。同大眾。禮三拜。參頭復進前云。(即日孟夏謹時。共惟堂頭大和尚。尊候動止萬福)又退身三拜。各収坐具起。侍者令行者。鳴鼓五下。
却分東西二邊。相向而立。此時知事頭首。方就班位立。俟住持普說竟。(兩班即退)大眾依前。歸元位。參頭復歸中央。燒香一片。歸位。同大眾。大展三拜。(或住持免。只令觸禮三拜)収坐具。參頭謝詞云。
(某等。夙生慶幸。已和尚慈悲。開示因緣。下情無任感激之至)遂同大眾。問訊退。
眾人隨參頭。於法堂西北角。謝維那侍者。觸禮一拜。眾人又於法堂西南角。謝參頭。觸禮一拜。
齋罷。方丈請特為茶。侍者預令行者。就堂司。討人數。依戒臘上單。(單式。與夏前特為新挂搭同)才普說罷。便用卓子展單。於法堂西南角。與人僉。齋了鳴鼓。特為茶。或就法堂。或寢堂。首座相伴。特為參頭。有飯。
如挂搭人多。則一年兩次。告香。於冬至前數日一次。禮法一同。或長老入院。例三五日後。知事頭首大眾。告香一次。首座為參頭。或其中。有西堂。是住持同參。或曾舊住。經告香之人。則住持令侍者報。免。其中禮數。亦在住持增減。或謝時。但令觸禮而退(古禮如未經告香。則未許入室)
入室之法。或三八日。或不定時節。鳴鼓三下。集眾。侍者預令行者挂牌。住持於方丈內坐。侍者於室外東邊。列一行立。仍於室門限外。設席。眾人燒香。大展三拜。不問戒臘。鴈行而立。於室外西邊。如頭首知事。插入不妨餘人攙行。令人動念。俟排稍定。侍者入室內。住持前。問訊了燒香。復當面問訊。出室外。對入室上首人問訊。揖入。當先舉左足。叉手進。住持前問訊。轉身於禪倚角西南。叉手而立。住持舉話。下語畢。復正面問訊。叉手。從東邊出。亦先舉左足。出門外席內。觸禮一拜而退。據清規所載。入室例合燒香。燒香之法。初入方丈。當面問訊。轉身叉手。於香倚南面。向住持問訊。右手上香。却當面問訊。方過禪倚西南角。聽舉話。
今以滯時妨眾。故不燒香。就門外設席。一拜而退。亦恐妨眾。或行古法燒香。亦在住持意。
當於寢堂中。或挂達磨頂相。設香燭供養。其住持當展拜了。方歸室中坐。侍者隨住持後拜。入室弟子。次第於像前。燒香一炷。設三拜。如前鴈行而立。次第入室。
若兄弟請益。當聞侍者。先覆住持。某人上座。今晚欲詣方丈請益。如蒙開允。却於定鐘後。詣侍司祇候。侍者令行者。秉燭裝香。隨住持人坐處。引入。請益人。燒香一片。大展九拜。肅恭側立。諦聽垂示。却再燒香一片。觸禮三拜而退。
三 坐禪。坐堂。放參
每日坐禪。堂司行者。於粥後。先覆首座。鳴眾寮前板。大眾歸堂坐。次覆以次頭首。歸堂。稍定。再覆首座。鳴首座寮前板。首座入堂。燒香一炷。巡堂一帀。歸位坐定。
次覆方丈。鳴寢堂前板。住持入堂燒香。巡堂歸位。坐定。(或欲抽解。此時方可起身)將至放禪。堂司行者。祇候。低緩覆住持。次覆首座。從聖僧厨後。轉右邊。出堂前。略撼牌下之。住持首座頭首起。大眾方可自便。齋後雖不鳴板。而辦道之士。不以此拘。
○昏鐘鳴。入堂坐禪。首座待第二會鐘將歇。入堂燒香。巡堂一帀。歸位。住持於第三會鐘將絕。入堂燒香。巡堂一帀。而坐定。鐘鳴方出堂。定鐘後。至二鼓前。亦係坐禪時。如欲偃息。至二鼓二點後。方可就枕。三鼓鳴。起坐禪。住持首座頭首。入堂伴眾。首座於三鼓鳴。洗面了。入堂。燒香一炷。巡堂一帀。次住持入堂。燒香。巡堂一帀。
然巡堂之法。住持。從上堂巡。至下堂。首座。從下堂巡。至上堂。蓋首座未出世人。故從下巡上。若已出世人。則不拘。以理論之。亦合從下巡上。免得於住持位前行故也。
晚下坐堂。至鳴放參鐘。和南展單。歸寮喫粥。
如放參。申時後。堂司行者。先覆首座。仍報供頭行者。裝香點燈。次覆頭首。鳴眾寮前板。大眾歸堂。坐定。次覆方丈。鳴寢堂板。住持入堂。不燒香。徑歸位坐。行者却鳴首座寮前板。大眾轉身。(如首座寮前板鳴。僧眾來遲者。不可入堂。頭首來遲。亦不可入)首座入堂。燒香一炷。歸位坐。
(首座或先入堂。陪眾坐。將放參時。却起身。從後門出。歸寮。行者方鳴板。大眾轉身。首座却再從前門入堂。燒香歸位)堂司行者。進首座前。問訊。覆云。
(和尚今晚放參)從聖僧厨後。轉出堂前。鳴放參鐘三下。(有處。喝食行者。長聲喝云。放參。方打鐘)首座先出堂。次住持出堂。次頭首大眾。展單而出。
○如尋常坐參。却不打首座寮前板。堂司行者。至首座板頭。低緩覆云。(和尚放參)却打鐘出堂。
或當晚小參。則不打放參鐘。
四 念誦巡堂(朔望巡堂。見上堂篇)
如遇三八。齋後。堂司行者。覆方丈。次覆知事頭首諸寮。挂牌。至參前。堂司行者。提點大殿土地堂祖師堂等處。裝香。秉燭。報鐘頭。候鳴大鐘。事辦。未可打板。先覆維那。次上方丈。先覆知。次覆庫司知。却覆頭首。鳴板。先鳴眾寮前板。次鳴諸寮板。次覆知事。却再上覆侍者。次覆方丈。鳴寢堂板。頭首知事大眾。於板鳴時。然集堂前。排立。西堂作一班。與首座對面立。住持於祖師堂土地堂燒香。堂司行者。即鳴庫堂前大板三下。即鳴大鐘。住持至佛殿燒香。將至僧堂前。供頭鳴僧堂鐘三四下。住持入堂燒香。
(燒香侍者。捧香合。請客侍者。於兩班前。巡過。請湯却歸位)住持將出堂。維那往中央立。住持出。立定。上八中八則云。
(皇風永扇。帝道遐昌。佛日增輝。法輪常轉。伽藍土地。護法護人。十方檀那。增福增慧。為如上緣。念清淨法身云云)下八則云。
(白大眾。如來大師。入般涅槃。至今某年。已得幾千幾百幾十幾載。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眾等當勤精進。如救頭然。但念無常。慎勿放逸。伽藍土地。如上云云)念誦罷。歸位。住持先入堂。歸位立。首座一人入。西堂便隨後入。於下堂入門板頭。作一班立。頭首與大眾。次第入堂。俱合掌。每次三人。同於聖僧前。問訊。回身。向住持前。問訊。次第合掌巡堂。歸位竟。侍者接後入堂。至聖僧厨後立。
如非夏內。有暫到。則於侍者前。隨大眾後。巡半堂。至後門。對聖僧厨立。侍者接暫到後。巡堂。至聖僧厨後。對蹔到立。
。知事齊入堂。作一班。往聖僧前問訊。回身。住持前問訊。巡堂一帀。將出。暫到及侍者。從聖僧厨右邊過。接知事後。出堂。供頭鳴鐘三下。放參。大眾和南。住持出堂。眾展單而出。
(清規載。初三。十三。廿三。念。皇風云云。初八。十八。廿八。念。白大眾云云)兩班詣方丈。赴湯。如欲免湯。則就僧堂前。辭之。
○如免巡堂。則於維那念誦。歸位罷。住持更不入堂。堂司行者。中央問訊。喝云。(大眾免巡堂)便鳴放參鐘。三下。大眾和南。入堂。展單而出。兩班仍詣方丈。赴湯。欲免則辭之。
○如聖節中。遇八日。則就大佛殿。念誦。大眾鴈行。向佛而立。維那出香爐前。東邊立。念誦。(念上八語)回向云。(念誦鴻因。恭為祝延今上皇帝。聖壽無疆。云云)却當免巡堂。供頭在僧堂前。伺候。隨後。打放參鐘三下。而散。
五 諸山尊宿相見
如大尊宿到。探知。當挂牌。報眾門迎。(或鳴大鐘)或不探知。纔到。便斂鐘集眾。就法堂。安排座。(或就寢堂)先依賓主相見。兩家各炷香。觸禮三拜。次知事頭首大眾。作一次人事。首座都寺。兩人插香。(庫司備香)轉身。作展坐具勢。免則問訊。次侍者人事。燒香禮拜。免則問訊。繼令行者喝云。(請知事頭首。獻茶)空盞備禮。
若是法眷。則住持小師。別作一項。於侍者人事後。炷香禮拜。
本寺參頭。引眾行者。炷香禮拜。次方丈轎番人力。參拜。
其容參隨行者。炷香禮拜主人。次轎番人力參拜。
侍者再燒香。點湯。湯罷。住持。同兩班。送安下。讓客為主。住持立西畔。客立東畔。以表安下處。仍備香爐。賓主各炷香。無拜。敘送安下之禮。或舊住相識等人。却再就安下處人事。
如法眷。師祖。本師。師叔。伯。師兄。到來。先於法堂上。賓主相見罷。送安下處。預安排坐位。住持請敷坐。燒香大展九拜。或三拜。
或有自門首迎入。便就寢堂行禮。禮畢。知事頭首等人。次至。喫湯罷。送安下。然如前禮。方巡寮。(以理推之。行後一段。禮為穩當)如大尊宿。則侍者一人。隨住持。同引巡寮。
如平交。則住持自相引。
齋時草飯。當晚特為湯。侍者齋罷。詣安下處。炷香拜請。詞云。(方丈請。今晚就寢堂。特為献湯。伏望慈悲特賜開允。不用通寒暄)次下照牌。對面中央。安排坐位。兩班相伴。鳴鼓一通。喫湯。収盞。退鼓三下。侍者行禮。揖坐燒香。勸湯。悉如特為常式。湯罷。起身謝湯。摺衣。復就位。藥石。昏鐘鳴。湯果。仍請相伴。(有處。藥石湯果管待。並請西堂耆舊。相伴)侍者。當中燒香一炷。入卓。
次日。特為飯。係具狀作都寺名請。同請客侍者。詣安下處請。都寺同侍者人事。燒香。觸禮一拜。都寺。却先請喫飯。(或小去處。即作住持名。侍者燒香拜請)都寺請訖。侍者請云。
(方丈。齋罷特為點茶。伏望慈悲。特賜開允)至期。侍者揖客上。與主人問訊了。侍者再揖。特為人歸位。(或是法眷。則主人自揖坐)轉身。於特為人上手。略立。問訊。却進前燒香。便轉身於特為人前。問訊。又轉上手。問訊而退。
至喫飯時。侍者燒香。下
(如方丈。有貼。係衣鉢侍者。隨後下)至喫茶時。行者鳴茶鼓。侍者燒香一炷。至特為人前。問訊。轉身。且於特為人上手側立。候喫茶將畢。再進特為人前。問訊勸茶。仍轉身上手側。問訊。進前燒相伴香一炷。歸位。問訊而退。
○其特為之禮。侍者不可不詳謹。以囑執事行僕等人。聽其指揮。臨期。不致失事。特為設獨座於前。由雪竇為雲峯悅禪師設。示禮之異。故叢林。自後遵之。
○自古叢林。名德尊宿到山。必請為眾說法。山中主人。先引座。
或眾人率金。請普說。山中主人。亦先引座。當兩班具狀請。
有處住持名。有處首座名。俟舉揚了。下座。住持領大眾禮謝。繼後客當巡寮表謝。或尊宿退院至。當作見住持待之。德望稍不在人上者。固不在此限。
又或非其人。僭忝法眷。其禮增減輕重。不可不察也。
六 聖節啟建滿散
如遇啟建。堂司。預寫黃紙榜。隔宿挂牌。維那預日。具威儀。袖紙。詣書記寮。稟製疏。書記製畢。當親送到堂司。堂司隔宿。具威儀詣方丈。請僉疏。正日。早粥。遍食槌了。再打槌一下云。(白大眾。粥罷。聞鐘聲。各具威儀。大佛殿。啟建 聖節道場。謹白)又打槌一下。轉身。
聖僧前問訊。次至住持前問訊。又從首座板頭。北面問訊。巡堂一帀。亦巡外堂。復歸中央。問訊而出。(滿散。白槌巡堂。一同。但改啟建。作滿散)住持升座罷。供頭斂僧堂前鐘。即鳴大鐘。住持至道場前。點茶湯畢。維那出班問訊。住持燒香。侍者捧香合。次首座都寺。同出班燒香。次西堂。作一班燒香。
(有處。西堂在首座前出班。或謂。首座未出世人。則西堂在前出班。已出世人。則西堂在後出班)次東西班。兩兩燒香。轉身不問訊。住持大眾。同展三拜。起。知事頭首。轉身對面立班。大眾轉西邊立。住持歸中胡跪。知客度手爐。侍者捧香合。俱用略跪。住持上香。維那宣疏畢。
知客復跪接爐。維那舉楞嚴呪。喝摩訶畢。再回向云。(諷誦鴻因。恭為祝延今上皇帝聖壽無疆。金剛無量壽佛云云)大眾乃散。
○暫到。當詣客司。請牓頭。印本白紙。不可書節名。須用黃紙令寫。粘牓上。
七 請楞嚴頭
堂司和會楞嚴頭。請喫茶訖。同詣方丈。庫司人事。各有藥石。三八一同頭首藥石。若是新挂搭人。住持當發批下眾寮。免寮主一次。堂司夏中辨點心相待。散楞嚴會罷。維那同上方丈問訊。次維那詣眾寮相謝。齋罷請喫茶。
八 建散楞嚴會
維那預請製右語。與建 聖節禮同。(如無書記。則用堂司所存。已前右語。或住持自欲製之)仍隔日。詣方丈。請僉疏。齋罷。挂牌。預提點大佛殿香燭。至期。鳴眾寮前板。及諸寮板。候住持到法堂下。鳴庫堂前板三下。即鳴大鐘。知事預點茶湯。住持至佛前。燒香一炷。退身問訊。展拜。跪爐。知客度爐。侍者棒香合。住持上香。維那白佛云。
(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消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獲法身)次宣疏畢。知客接爐。住持起身。楞嚴頭。喝楞嚴會上。眾和畢。楞嚴頭。即唱爾時世尊云云。舉呪。諷畢。喝摩訶了。維那再回向云。
(上來諷經功德。向真如實際。莊嚴無上佛果菩提。四恩等報。三有齊資。法界有情。同圓種智。十方三世云云)大眾無拜。次日係楞嚴頭。舉回向云。(上來現前云云)遇朔望。係維那。回向祝 聖。
或每日粥罷。下堂。便諷楞嚴會。則不須詣藏殿諷經。如每日粥罷。再打板。諷楞嚴會。則下堂。仍用詣藏殿。諷經祝 聖。
滿散。與啟建禮同。但諷呪畢。楞嚴頭。唱是佛頂光聚云云。復喝摩訶了。誰那回向。如啟建語。乃散。
九 四節土地堂念誦
堂司行者。於齋罷。報眾挂牌。參前提點土地堂。祖師堂。大佛殿。裝香點燭。事辦。覆住持兩班。一一如三八念誦次第。知事預燒香點茶湯。板鳴。眾集。住持出佛殿。鳴庫堂前板三下。即鳴大鐘。住持至。燒香。退身。維那出班。揖住持燒香。次揖兩班燒香。轉身。問訊住持。次第畢。維那轉身。向土地念誦。(文見于下)回向云。
(上來念誦功德。回向當山土地。合堂真宰。所冀。神光叶贊發輝有利之勛。梵苑超隆。永錫無私之。慶再勞尊眾念。十方三世云云)
結夏。切以。薰風扇野。炎帝司方。當法王禁足之辰。乃釋子護生之日。恭裒大眾。肅詣靈祠。誦持萬德鴻名。回向合堂真宰。所祈加護得遂安居。仰憑大眾念。清淨法身云云。
解夏。切以。金風扇野。白帝司方。當覺皇解制之辰。是法歲周圓之日。九旬無難。一眾咸安。誦持萬德鴻名。仰答合堂真宰。仰憑大眾念。云云。
冬至。切以。時臨亞歲。節屆書雲。當一陽來復之辰。乃萬彚發生之始。恭裒大眾。肅詣靈祠。誦持萬德鴻名。回向合堂真宰。仰憑大眾念。云云。
除夜。切以。化工密運。歲律云周。咸忻四序之安。將啟三陽之慶。恭裒大眾。肅詣靈祠(並同前)
十 排鉢位
如遇前堂後堂都寺退。次早。聞小靜鳴。堂司令行者。請喫湯。湯罷。送歸鉢位。觸禮一拜。或諸方首座都寺西堂挂搭。當分板首。
十一 鐘魚鼓板
夫鐘魚鼓板。昏曉蓋有常度。長短疾徐。號令毋令失準。此叢林示人。以不言而信也。晨鐘者。破長夜。警睡眠。夕鐘者。覺昏衢。疏冥昧。引杵宜緩。揚聲欲長。凡三通。各三十六下。總一百單八下。暫脫苦輪。息三塗之悲酸。發門深旨。證十地之種智。鳴鐘行者。當燒香禮拜。誦鳴鐘偈云。
(願此鐘聲超法界。鐵圍幽暗悉皆聞。三途離苦罷刀輪。一切眾生成正覺)稱觀音菩薩號。然後擊之。其利大矣。
至如啟法具供。上殿焚誦。接送之鐘。止擊一通。不限以數。
僧堂前小鐘者。集本寺僧眾。則鳴之。凡齋粥時。及朔望巡堂念誦時。各鳴七下者。皆為住持人入堂。
如開靜坐禪。則鳴雲板。集童行。則擊木魚。
惟鼓之令不同。說法。則有法鼓。會茶。則有茶鼓。轉藏。則有藏鼓。開浴。報齋。引更。亦各有鼓。又大普請。僧行並赴時。亦擊鼓。致成法社。並宜先知。
設有掩關菴岩。坐禪幽僻。聞聲返聽。出定斂容。或收卷以披衣。豈違時而失候。為主法者。欲眾整肅。先使朝昏鐘鼓分曉。自然事事有倫。彼之來者。雖未見主人。斯可以知其賢矣。
清規警眾一篇已詳。今具大略。魚板。大鐘。僧堂鐘。庫司堂司主之。法鼓。茶鼓。侍者主之。如上堂法鼓。長擊三通。小參。長擊一通。入室三下。普說告香。各五下。如特為尊宿。特為大眾。特為新舊執事。擊茶鼓一通。退座三下。
如首座西堂秉拂。則借茶鼓。長擊一通。
庫堂前鼓。庫司主之。報齋三下。堂中煎點茶湯。集眾退座。每日齋粥。下堂和南。並擊之。大普請。長擊一通。
或有處。擊三門下鼓。集知事頭首。門迎檀越。擊五下。大眾接時。長擊一通。
十二 進退寮主
凡進退寮主。遇當次滿日。開大靜後。維那點燭客堂。候舊寮主辭退。觸禮一拜。送出。行者隨後請。齋退喫茶。次挑燈。就眾寮。請新寮主。燒香喫湯。湯罷。起身。再燒香一炷。咨聞云。(其寮主告退。不可缺人。拜煩某人。充寮主)請罷。香爐前。觸禮一拜。送歸眾寮。行者報寮。鳴寮內小板三下。維那上手入門問訊。觸禮一拜。維那轉下手。寮主轉上手。又觸禮一拜。送維那出。堂司行者。繼請。齋退特為茶。聖僧侍者相伴。
如大剎眾多。則未滿十戒者。次第充寮主。或小寺院。則行者為之。
十三 病僧念誦
贊佛罷云。(今晨則有在病比丘某。釋多生之冤對。懺累劫之愆尤。特運志誠。仰扣清眾。稱揚聖號。蕩滌深殃。仰憑尊眾念。清淨法身云云)回向云。
(伏願一心清淨。四大輕安。壽命與慧命延長。色身等法身堅固。再勞尊眾念。十方云云)
○如病重。與十念阿彌陀佛。
念誦之法。先歎彌陀佛了。次白云。(今晨則有在病比丘某。釋多生之冤對。懺累劫之愆尤。特運志誠。仰投清眾。稱揚聖號。蕩滌深殃。仰憑尊眾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長聲念百遍。及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各十聲。回向云。
(伏願。某諸緣未盡。早遂輕安。大命難跳。徑生安養。十方三世云云)當攝心清淨。不得攀緣世事。
十四 當代住持涅槃
夫世尊示滅。諸祖泥洹。棺斂有經。禮儀有序。每見諸方。委世尊宿。或曰不用教俗舉哀。但心喪而已此亦簡之一端。近代倣而行之。切恐後世無聞。聊舉大略。只如雙林。順斂以金棺。阿難及諸弟子。悲哽憂恤。泣血如波羅奢花。釋梵龍天。哀號躃踊。淚若雨雨。七日迦葉自外國至。恨不覩其真像。忽槨示雙趺。然後以大自在三昧。致金棺於太虗空中。遶拘尸羅城三帀。却就闍維。八國興兵。爭分舍利。各歸建塔。豈非禮經與。景德年中。臣僚備錄百丈大智禪師規矩內二頂。亡僧長物。盡行支破。營喪具。奏聞奉敕者。編入大藏。永為法式。
一如尊宿遷化。先沐浴著衣。就斂。置方丈中。香花供養。以遺誡偈頌。粘牌上。挂靈筵左右。請隣寺高德人主喪。或於眾尊宿中。請法眷一人主喪如無法眷。則請當寺尊宿。然後寫遺書。報官員檀越。僧官隣近尊宿。嗣法小師。親密法眷。請僧分頭項下書。
其靈具供養。在方丈。三日後。移龕。
一移龕之時。請尊宿一人。舉靈座。(有法語)方移下法語。西間置龕。又請一人。鎖龕。(有法語)用布幕白花燈燭。供養之物。法嗣小師。並在龕帷之後。具孝服。守龕。
一法堂東間。用紅紫帷幕。設牀帷。衾褥臥具。前安倚卓。拂子拄杖。左邊衣架。安法衣。右邊。唾盂。水盆。淨巾之屬。
一法堂中間。用絹幕。挂真。廣設燈燭飲食。供養之具。
一如有遺囑。請喪主。喪主不可推託。候喪主到門。鳴大鐘。頭首知事。領大眾迎接。至寢堂安下。茶湯畢。兩班引孝子。炷香拜請。須預備孝衣等物。送喪主。
次商議。請諸執事人。掌財。或二人。喪司維那。書記。知客。侍者。即舊人請執事。如尋常請人禮。喫茶畢。起身。燒香一炷。歸位立。稟白請人。再至爐前請。亦下拜。受職罷。點湯而退。
次喚參頭行者。合差喪司一局。行者執役既畢。當先請維那。具單排請。頭首西堂。及西班耆舊。或諸山。執法事。移龕鎖龕之類。須分請均等。毋致嫌疑。主喪人。但可受對靈小參。并舉哀。其餘。並不可兼執。如帶行僧行人從。切不可預其職事。
一安排龕席了。預措置舉哀。祭食。鳴鐘集眾。侍者出前人遺音。首座大眾書。主喪人拈受。首座燒香。維那宣讀罷。次請主喪人舉哀。(有法語)然後孝子。與大眾發哭數聲。孝子燒香。尊茶湯。上祭。維那宣祭文。孝子真前禮拜。歸孝帷。主喪燒香禮真。次兩班燒香禮真。喪主就孝幃。弔孝子。孝子禮三拜。主喪答一拜。次知事頭首大眾。弔孝子罷。伴真喫湯。
兩班。朝暮赴真前燒香。龕前諷經。就喪主問訊。齋粥隨眾供養。
一凡弔慰人到。外知客先問所從來。親踈高下。却遣人報內知客。送孝衣巾與之。却受祭儀。內知客。引到真前。燒香下祭。次到靈龕靈牀。兩邊燒香。復來真前展拜。宣文。
如不帶讀祭文人來。却是本寺維那。或書記代宣。次弔慰孝子。及知事頭首。與主喪人茶湯。孝衣巾。多簡在人。
一自舉哀。初夜茶湯設供  念誦。並隨家豐儉。
一主喪。須當計會亡者衣鉢多寡。默作三分均之。一分。準喪司孝衣諷經燈燭之費。一分歸常住。陪貼供養羞設。一分俵大眾看經。并結局用。主喪當與掌財商量。毋令欠乏。以致紛紜。逐日令喪司。具帳目清潔。仍預措置管徒一局人。酬勞資。
一諸處下祭。贈掌財。當分明具帳目。候使用外。餘物歸常住。
一分俵孝衣。
孝子。布裰巾坐具
主喪。絹裰巾。
知事。裰巾
頭首。裰巾。
耆舊內外執事。裰巾
方丈近事行者。裰巾。
行堂眾行者。腰帛
隣封尊宿。裰巾。
遠近檀越。抹帛
作頭執事人。布衫巾。
諸莊甲頭。布衫巾
火客布巾。
已上孝衣。有無輕重。又在主喪。孝子。知事。臨時較議。
一法事次第。
移龕
鎻龕
挂真
舉哀
奠茶
奠湯
對靈小參
起龕
門首挂真
門首奠茶
門首奠湯
秉炬
提衣
舉骨
入塔
歸祖堂
如停龕多日。或法事人多。每日奠茶湯
一奠祭次第。
知事
頭首
喪主
大眾
耆舊
諸莊
鄉人
法眷
諸山
施主
侍者
小師
行者
莊客
一大夜小參。隔日。知事同孝子。請主喪人。對靈小參。稟云。(堂頭和尚。既已圓寂。某等悲哀失恃。敢請喪主和尚。來晚對靈小參。萬望慈悲。特賜開允)
一大夜念誦。堂司於齋後。挂牌。昏鐘鳴。眾集。小參罷。上首知事。燒香。獻茶湯食畢。維那出。揖兩班燒香畢。維那轉身。對靈念云。(白大眾。堂頭和尚。已歸真寂。眾失所依。但念無常。切勿放逸。仰憑大眾念。清淨法身云云)諷大悲呪畢。回向云。
(上來念誦諷經功德。奉為堂頭某人和尚大禪師。伏愿曇花再現。重敷覺苑之春。慧日長明。永燭昏衢之夜。再勞大眾念。十方云云)知客平舉楞嚴呪畢。回向云。(上來諷經功德。奉為堂頭和尚。增崇品位。十方三世云云)
一舉龕。念誦云。(金棺自舉。遶拘尸之大城。幢旆搖空。赴茶毗〔葬云難提〕之盛禮。仰憑大眾。稱誦洪名。用表攀違。上資覺路念。清淨法身云云)
一送葬之禮。應須合宜大龕結飾。并真亭。香亭。法事幡花。
起龕之日。本寺隨力。作大齋。施重於尋常。孝子圍遶龕後。次喪主已下。送喪人。及本寺大眾等。各執花柳。相繼而行。官員施主。在大眾左右。並行。尼師宅眷。在末後行。
一涅槃臺。念誦云。
(是日則有新圓寂堂頭和尚。化緣已畢。遽返真常。靈龕遍遶於拘尸。性火自焚於此日。仰憑尊眾。資助覺靈。南無極樂世界大慈大悲〔眾和云〕阿彌陀佛。〔念十聲畢。〕上來稱揚聖號。恭贊化儀。惟愿體極先宗。機峻不存於佛祖。用開儀範。悲心仍攝於人天。收幻化之百骸。入火光之三昧。茶傾三奠。香爇一爐。頂戴奉行。和南聖眾)維那舉大悲呪畢。
回向云。(上來念誦諷經功德。奉為堂頭和尚。資助覺靈。增崇品位。伏愿。不忘愿力。再現曇花。棹慈航於生死海中。接羣迷於菩提彼岸。再勞大眾念。十方云云)知客舉楞嚴呪畢。回向云。(上來諷經功德。奉為堂頭和尚。增崇品位。十方三世云云)
一全身入塔。念誦云。
(切以。雙趺示相。紹靈鷲之遺規。隻履顯宗。表少林之埀範。全機隱顯。盛法始終。仰憑大眾。資助覺靈。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云云。上來稱揚十念。資助往生。惟愿慧鏡無邊。慈雲廣布。四生界內。示不生不滅之因。六趣道中。說無我無人之法。茶傾三奠。香爇一爐。頂戴奉行。和南聖眾)維那舉大悲呪。回向同前。
一茶毗畢。於寢堂內。安排挂真。喪主已下。次第禮真。相慰而散。
兩班孝子。仍朝暮赴真前燒香。二時下供。候新住持公舉定。則移入祖堂。
一抄劄單帳式。
謹抄劄堂頭和尚衣鉢于后。
壹號某物。
貳號某物(逐一排列寫)
右件如前抄劄。並無漏落。
眾僉押(各用書名)
一収錢俵散單帳式。
謹具堂頭和尚。估唱衣物。支俵于后。
一収錢若干(係某件錢到 逐一排列寫)
一支錢若干(係某件事用 逐一排列寫)
右件支破。尚有若干。齋七追修。命眾看經。僧行經錢。支破外。更無餘剩。
年 月 日。喪司庫子 某 具。
把帳執事人。兩班典喪。僉押。
一繳納度牒狀式。
某寺知事僧某。 右某本寺。住持僧某。於今年某月某日。因疾順世。遂於某日。茶毗安厝。所有本名度牒一道。謹用繳納。欲乞台判。送案照應。伏候台旨。謹狀 年月曰。某寺知事僧某狀。
一唱衣。昔世尊在日。古佛示跡。號烏波難陀比丘。好聚斂衣盂。身死之後。佛令集眾。以所畜之物。盡情估唱。使現前比丘。觀前人慳鄙。為他人所積。因茲。有證二果者。對治他緣。修己行。所有法衣。不唱。當分留與嗣法弟子。
○堂司。當唱衣日。預挂牌。
至期。鳴鐘集眾。於僧堂前。維那念誦云。(留衣表信。乃列祖之垂規。以法破慳。稟先賢之遺範。今茲估唱。用表無常。仰憑大眾念。清淨法身云云)唱衣畢。回向云。
(上來唱衣念誦功德。奉為堂頭和尚。莊嚴報地。再勞大眾念。十方三世云云)
一喪事畢。當具狀請喪主。併諸山。及諸執事人。置食陳謝。錢常住出。乃山門禮也。
一管待陳謝一局執事人畢。知事當下狀申明。請新住持人。諸山及僧官。保明申上。如所保。未允眾議。即本寺知事。赴官申訴。別行定奪。如官司行下令本寺委保。亦須及早行遣。免致久缺住持人。
此項住持遷化規式。乃是衣鉢豐厚。講行盛禮。如此。
近代尊宿。間有衣鉢無者。並不講此。但依常僧津送。或遺言。不要做法事。只請首座於涅槃臺。舉無常偈。焚化。蓋亦隨人意也。
十五 諸山尊宿。遷化遺書
如尊宿遷化。下遺書。專使先到知客處人事。知客却同上侍者寮人事。侍者却引上方丈人事。通呈遺書。及送遺物。方丈當集兩班。會茶。侍者燒香。點茶畢。住持云。(法門不幸。某人遷寂)開遺書看。次住持自送專使。安下處。
次往庫司頭首寮人事。當晚請專使。特為湯  看彼處山門大小。法眷高低。或頭首相伴。或兩班相伴。住持。令行者傳語書記。作祭文。或請面委言法義交情始末。庶作文切當。
便報庫司。辦祭食。次日得辦。即粥後升堂。挂牌報寮。如常式。
就法堂前。預安排香几香爐。鳴鼓集眾。住持出法堂前東立。知客引專使於住持前。燒香問訊。呈遺書。住持接了。就香爐熏。侍者接。度與維那。宣讀訖。專使於住持前。兩展三拜。(一展云。此馳專信。獲奉尊顏。下情無任瞻仰之至。又一展云。即日云云)或觸禮三拜。
住持升座。敘彼平生所歷住持。道德譽望事。下座。詣靈位前朝立。預於法堂西間。設位安排。祭禮如法。或拈香。或舉哀。(有法語)維那揖住持并兩班。燒香畢。禮拜。專使於靈位右邊。代答拜。祭文。維那宣讀訖。舉楞嚴呪。回向。
寺中或有法眷。及辦事鄉人。江湖頭角。次第上祭。讀末後祭文訖。諷大悲呪。回向。
專使進前。兩展三拜。謝住持。次問訊。謝兩班大眾。次兩班大眾。慰住持人。山門當管待專使而去。兩班相伴。
○隣封當代歸寂。如請主喪。一看亡者遺言。二看其徒虔請。尤宜審及。
若亡者遺言。固不可辭。非其徒虔請。如得回互。最逃謗議。切不可有心希酬謝也。事稍違式。多致爭訟。有玷法門。如圓悟與寧道者。主開福之喪。接月菴果一人。便是承當後事之標格也。若赴其請。彼寺有首座。請同主之。如無首座。請以次一人。次請喪司執事一局人(詳見前篇)
遺書式 某幾處住山。無補宗教。一疾忽作。有負叢林。偶風火以交煎。望雲峯而增戀。  面違弗及。 珍重是祈。
某寺住持。屬末比丘某。 右某。叨濫住山。有愧 同門之友。因循老病。將為異世之人。敬奉手書。聊伸。
面訣。顗 親聞之 嫡似。將 力荷於 先師。匇匇遂行。伏惟 珍重。 右謹具呈。 今月 日某啟。
封皮 手書。拜上 某處堂頭和尚。 某州某寺住持。屬末比丘某。謹封。
某住山無補。依 鄰壁之有光。夢境元空。幸世緣之已了。莫諧 面別。但切心馳。祈 佛日以 揮戈。使 宗風而益振。
訃狀式 某寺喪司比丘某。 右某啟。山門不幸。今月某日。禍延 堂頭和尚。遽爾歸寂。謹以訃告。謹狀 年 月 日。某寺喪司比丘某狀。
訃告 某寺堂頭和尚。 某寺喪司比丘某。謹封。
十六 亡僧
亡僧津送。雖諸方堂司有板帳。其諸法度清規。詳略可驗。有不可不知處。略而舉之。
亡僧不問衣鉢有無。須令津送合儀。若耆舊。衣鉢稍豐。然須請兩班商議。稟住持裁度。別為羞設。不宜作修造名色打錢。至於生事。失外觀者。多因此也。要知亡僧之物。只合俵眾看經。清規未甞說及他用。若住持與之主行。其它人必不敢覬望。雖然積錢多者。當思。釋子每日受用。一韲一粟。莫非常住。一向俵眾。而無補常住。亦為不可。在住持人。與職事人。合禮區處。俾生者見之感激。死者瞑目無憾。則善矣。
或全無衣鉢者。常住亦當出物。力津送佛事。禮儀一同。蓋送死一節。乃互相先後。惟仁者以是為重。如耆舊動使什物。欲打歸常住公界。或頭首寮缺典。即時令行者批。上交割簿。庶免去後為他人所有。致無分曉。
或西堂。唱衣錢多。又不可以板帳事例為拘。當與添佛事。如提衣挂真茶湯之類。仍與之齋僧。
位牌當書。前住某處和尚。不得標雙字名。
或耆舊衣盂多者。亦當添奠茶湯。挂真佛事不妨。但不當提衣。住持。或致祭。如有小師在側。當與孝衣答拜。以表父子之義。(此西堂可用。餘人不可)諸方亡僧版牌中。有伴龕監化錢二項。古人措置。深有意焉。如大寒隆暑。多不曾監伴。但來討錢。四方孤客。身殂命謝。非公界人與之提點。其賴者誰耶。凡洗浴著衣入龕。而公界人。悉當究心可也。
龕前念誦。齋罷。堂司行者。報寮挂牌。至昏鐘鳴。眾集。住持至。燒香一炷。歸知事上手立。(知事預點茶湯。表山門祭)維那出。燒香一炷。轉身。請法事人。鎖龕了。維那出。揖住持。出班燒香。次揖兩班燒香。轉身問訊住持。歸位畢。維那出位。朝龕。念云。
(切以。生死交謝。寒暑迭遷。其來也電擊長空。其去也波停大海。是日即有新圓寂某甲上座生緣既盡。大命俄遷。了諸行之無常。乃寂滅而為樂。恭裒大眾。肅詣龕帷。誦諸聖之鴻名。薦清魂於淨土。仰憑大眾念。清淨云云)舉大悲呪。
回向云。(上來念誦諷經功德。奉為新圓寂某甲上座。伏愿。神超淨域。業謝塵勞。蓮開上品之花。佛授一生之記。再勞尊眾念。十方云云)知客平舉楞嚴呪畢。回向云。
(上來諷經功德。奉為某上座。莊嚴報地。十方云云)住持歸知事上手立。江湖道舊鄉人。次第設祭。末後舉大悲呪。回向。與知客同。
次日送亡。白槌。維那於早晨。遍粥槌後。再打一下云。(白大眾。粥罷。普請送亡。除守寮直堂外。竝皆齊赴。謹白)又打槌一下。過聖僧前。問訊。次住持前問訊。轉身。板頭問訊。合掌巡堂一帀。至外堂。巡訖。歸聖僧前。問訊而出。
或遇 聖節內。不可白槌。只是行者。覆住持及頭首知事。粥罷。報堂云。(請首座大眾。聞鐘聲。延壽堂諷經)
舉龕念誦(宜略緊念)云。(欲舉靈龕。赴茶毗之盛禮。仰憑大眾。誦諸聖之洪名。用表攀違。上資覺路念。清淨云云)念佛罷。維那燒香一炷。請法事人。起龕。
送亡儀式。隔日齋罷。報寮挂牌。
當日粥罷。預提點。持幡花。備鼓樂之類。候舉龕法事畢。大眾出。立於三門內。俟擡龕先出。維那於三門外。當中面北。合掌而立。住持及頭首大眾。次第作兩行相排。合掌而出。却各執花柳。侍者知事。在末後行。
涅槃臺念誦。大眾立定。維那燒香一炷。轉身。請住持秉炬。(直歲度火炬。無直歲。則監作行者度)法事罷。維那面龕念云。
(是日則有新圓寂某甲上座。既隨緣而順寂。乃依法以茶毗。焚百年弘道之身。入一路涅槃之徑。仰憑尊眾。資助覺靈。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十聲罷。上來稱揚十念。資助往生。惟愿。慧鏡分輝。真風散彩。菩提園裏。開敷覺意之花。法性海中。蕩滌塵心之垢。茶傾三奠。香爇一爐。奉送雲程。和南聖眾)舉大悲呪畢。
回向云。(上來念誦諷經功德。奉為某甲上座。茶毗之次。莊嚴報地。十方三世云云)知客平舉楞嚴呪畢。回向云。
(上來諷經功德。奉為某上座。茶毗之次。莊嚴報地。十方三世云云)
唱衣。堂司預挂牌。鳴鐘集眾。坐定。維那起身。打磬一下。念誦云。(浮雲散而影不留。殘燭盡時光自滅。今茲估唱。用表無常。仰憑大眾。奉為某上座。資助覺靈。往生淨土。念。清淨云云)十聲畢。
打磬一下云。(夫唱衣之法。盖稟常規。新舊短長。自宜照顧。錢須足陌。無以新錫相兼。磬聲斷後。不得翻悔。謹白)再打磬一下。
先拈亡僧度牒。就書名處。橫三剪破云。(亡僧本名度牒一道。對眾剪破。繳納歸官)打磬一下。付與行者。捧呈兩班。
維那解袈裟。安磬中。却挂絡子。唱衣。
唱衣畢。回向云。(上來唱衣念誦功德。奉為某上座。資助覺靈。往生報地。再勞大眾念。十方云云)
亡僧單帳式。
今具亡僧某甲上座。估唱衣鉢。収支下項。
一収錢若干(某件到 逐一排列寫)
一支錢若干(某件用 逐一排列寫)
除支外。現管若干(見管只可些小。却收堂司。公界支用)
右具如前  年 月 日。堂司庫子行者某具。
把帳侍者某押 知客某押(相排寫)
知事(排列稱呼寫)某押 頭首(排列稱呼寫)某押。
住持      押。
經單式。
○山門今月某日。伏值 新圓寂某上座。某七斯屆。伏望 尊眾結緣。披閱經文。上資 覺路。今具品目于后。
華嚴經(一二三 逐卷寫。至八十一。其餘經排列寫。不用寫卷)
右具如前  今月 日。堂司 某 拜白。
十七 法嗣師忌辰
先德以激唱宗乘。發自己得處。誨示後學。使知正傳其來有自。謂之報德。如巴陵三轉語。可以作忌也。如忌日將臨。就衣鉢閤。支羞設錢。送常住造供養齋僧食。至忌前一日。就法堂。或寢堂。鋪設。備辦供具等。如法。
齋罷。方丈請客頭。請西堂兩班。今晚對靈相伴喫湯。
至期。排照牌。鳴鼓。侍者揖相伴人入。住持揖就座。進前燒香上湯。一併下相伴人湯。住持退身。再燒香一炷。大展三拜。収坐具。回身一問訊。謝相伴。鳴鼓三下。退座。
如有三五人西堂。則分作兩座。第一座。西堂相伴靈。住持行禮。第二座。住持同兩班喫湯。侍者燒香問訊。如常法。(或參前喫湯。剔昏鐘鳴。集眾。諷經。或參後喫湯則湯了。便鳴鐘集眾。諷經)大眾諷經罷。維那回向。有常式。次行者諷經。珍重。
次日早。上粥。燒香禮拜。半齋時。供養辦。集眾。具威儀排立。住持當先出。中立拈香。(有法語)次兩班。出班燒香。大眾同展三拜。住持親點湯。進食。每品三作禮。至進飯下點茶。収坐具。維那舉楞嚴呪。回向而散。
設齋時。住持入堂。燒香一炷。禮三拜。歸位坐。
齋畢。就座點茶。侍者燒香。喫飯時。係衣鉢侍者。燒香下。無量壽禪師清規載。對靈喫湯。有第三座。係小師等。侍者相伴。
十八 祖師忌辰
凡曰應世繩攝化門。祖師忌辰。豈宜空過。大則供養。次則展禮諷經。切須經懷。遞相恭敬。
如作大祖師忌。預一日。於法堂。鋪設挂真。排辦供養。玩具等如儀。堂司行者。齋罷。覆住持兩班。挂諷經牌。至晚。大眾諷楞嚴呪。回向。
正日早。堂司行者。報堂具威儀諷經。真供養行者。當上香燭。併上粥供養。粥後少遲。廚司備供養食辦。堂司行者。再覆方丈兩班。打板鳴僧堂前鐘。眾集。面法堂。雁行而立。住持至。燒香。點湯。獻食。點茶畢。維那揖住持燒香。次揖兩班燒香。轉身問訊住持畢。大眾同禮三拜。維那舉大悲呪。回向。
若尋常忌辰。或就法堂下間排設。亦隔宿諷經。禮儀如前。次日。但住持與兩班有拜。大眾無拜。
又其次。只就祖堂。排設供養。粥罷。報堂諷經。住持至。燒香點茶畢(今時多是知事。頇點茶湯。住持只燒香一炷。中間立)維那出。揖住持出班燒香。侍者捧香合。次揖兩班燒香。轉身問訊住持畢。住持與兩班。對祖師。展三拜。方歸班位立。維那舉經。回向云。
(仰冀真慈俯垂昭鑒。山門伏值前住當山第幾代。某號某禪師示寂之辰。營備香花燈燭。茶果珍羞。以伸供養。集比丘眾。諷誦大悲圓滿神呪。所集殊勳。奉為覺靈增崇品位。十方三世云云)若齋時。有供及錢。當在半齋諷經。禮儀如前。
十九 月分須知
典禮節目。前已具詳。今於月分。記合行之事。總其大綱。毋曰[(爾-八+(釆-禾))*見]縷。
四月分。初一日。照規例。入夏禁足。鎖旦過。初四五間。住持與新挂搭兄弟告香。次第特為茶。知事頭首。亦繼特為茶。
初八。如來降誕。預率錢。備供養。堂司隔日寫疏。請住持僉。維那備香袱香爐。堂司行者擎上。維那問訊。燒香。請僉。挂牌諷經。
是日粥罷。住持升堂。祝香云。
(某寺住持。遠孫比丘某。爇此香。供養本師釋迦如來大和尚。上酬慈蔭。所冀。法界眾生。念念覩佛出現于世)遂敷座云。
(今晨恭遇本師釋迦如來大和尚降誕之辰。率比丘眾。嚴備香花燈燭茶果珍羞。以伸供養。稟遺教比丘某。升于此座。舉唱宗乘。與法界眾生。同伸希有之慶。回向真如實際。莊嚴無上佛果菩提者)次說法竟云。
(下座。各具威儀。大佛寶殿。浴佛諷經。謹白)堂司行者。是早分付供頭。及鐘頭。聽候升座罷。僧堂前打鐘。即鳴大鐘。仍令供頭。鋪拜席。打鐃鈸。供頭出湯瓶盞托。方丈茶頭。備茶湯湯瓶。詣佛殿。祇候住持點茶湯。住持至。燒香一炷。
點湯上食下點茶畢。歸位。維那請出班燒香。(燒香侍者。住持前接食。請客侍者。佛前下食)侍者捧香合。次西堂出班燒香。次兩班燒香。不轉身問訊住持。大眾同伸三拜。住持跪爐。知客度爐。
侍者捧香合。維那宣疏畢。唱浴佛偈。繞旋而行。浴佛喝佛。舉楞嚴呪罷。鳴鼓。入僧堂喫湯。(殿主煎湯。是殿主行禮。常住煎湯。是都寺行禮)當鳴庫堂前鼓。其行禮。只如常儀。
至十二十三日。建楞嚴會。
十四。齋後。侍者詣首座寮。請小座湯。次土地堂念誦。僧堂喫湯 當晚小參。放參前。出免人事榜。小參。敘謝畢云。(來晨齋罷。煩都寺。維那侍者。賷牌拂。詣首座寮。拜請。為眾秉拂)十五日粥了。上堂。舉法語畢。即說行禮次第云。
(下座。先與西堂人事。次與知事人事。兩展三拜。次與首座大眾人事。兩展三拜。人事罷。知事先歸庫司。首座領大眾。詣庫司人事。觸禮三拜。人事罷。首座歸僧堂前上間立。後堂首座。領大眾。歸僧堂前下間。與首座人事。觸禮三拜。人事罷。依念誦圖立。首座領眾入堂。依位立。首座禮謝大眾。次知事入堂。大展三拜。巡堂一匝。知事禮謝大眾。出堂。住持人入堂。燒香一炷。大展三拜。巡堂一匝。歸位。與大眾人事。然後大眾。普同作禮。次第巡寮)下座。少頃。諸寮安排香卓。住持巡寮。當從東廊。第一寮起。次第巡轉。回至法堂。(亦預設香卓)大眾至前。每三人成列。問訊住持。而過巡畢。乃散。
解制禮同。今時多免。
齋罷。講特為茶。都寺維那侍者。送牌拂。請秉拂人。頭首令茶頭挂牌報眾。請侍者禪客喫茶。多是和會聖僧侍者為之。
秉拂罷。仍喝請湯果。秉拂人。即懷香詣方丈。就湯前謝證明。次日粥罷。方丈請秉拂人喫茶。如係都寺幹齋。併請喫茶。
此月初間。除僧堂暖簾。次第上牕。坐夏兄弟。辦道克期取證。住持叮囑典座。嚴辦堂廚。
十六日。知事講特為茶。十七日。首座講特為茶。
光陰迅速。一息不來。便屬他生。住持勉諭兄弟。精勤辦道。儒家尚有朝聞夕死之言。世外之人。道眼未明。荏苒歲月。果自安乎。
五月分。芒種後。插種畢。當撿例。做青苗會。請大眾看經等事。
如梅雨之時。於上堂際。叮囑直歲。照顧僧堂殿宇等處損漏。令其疏浚溝渠。
此月內。僧堂挂帳。有處待中夏晒薦。宜看所在。若蒸濕及蚊蚋。不可固執。
二十日後。住持當往諸寮。點茶一次。粥了。令行者。先詣寮報覆。仍帶侍者燒香。諸頭首寮。作一日。單寮蒙堂前資。作一日。庫司菴岩。作一日。親訪點茶者。以見住持於安居中。溫存之意。
六月分。暑氣正隆。自初一日。暫歇打版。辦道兄弟。自忘寒暑。豈間此乎。頭首免入堂。但三鼓鳴。首座及住持。仍舊巡堂。略伴眾坐。務要整肅。抑亦警懈怠者。此月入伏。晒薦拂塵。乃堂司職事。中夏後。方丈亦合叫喚眾人點心一次。常住有無事例。在住持主行之。
七月分。十二十三日。散楞嚴會。十四日。參前土地堂念誦。都寺。講僧堂特為湯禮 方丈出免人事牓。
晚小參。記請秉拂。雖例免。亦當提過。兩班未當退者留之。十五日。粥後上堂罷。講禮。與結夏同。
今時以餘暑未退。多免。却於座上言之。下座普同作禮。
惟僧堂特為茶。不可免。三日茶罷。如有兩班進退。照事例行之。解夏恐頭首知事出入人事。如粥了上殿等事。暫歇半月。
八月分。初一日。開旦過。知客接方來。然旦過雖開。本色衲子。未必起單。倉忙馳走。決非良儔。
此月係兄弟修冬裝衣之時。眾事放寬。或征遠途。有親切急事。又不可以遲速一槩論也。
九月分初一日。鳴版坐禪。
凡坐參。念誦。巡堂。叢林所行之事。並宜振舉。此後許相看挂搭。
此月內。糊僧堂窓。挂前後門暖簾。
十月分。初一日。開爐。上堂。
初五日。達磨忌。(就法堂。如法排設。隔宿供養諷經。正日行禮。住持拈香。有法語。其餘製右語。請僉請。挂牌報眾。出班燒香。大眾禮拜。並同佛忌)
十一月分。至節將臨。庫司措辦糍果。方丈令寫門狀。參賀檀越。埽拂殿堂。冬節事例。庫司雖定。叢林。冬夏兩節。為重。當留意撿舉。節前數日。諸方有叫喚大眾。節前一日晚。小座湯。參前。方丈出免人事榜。
土地堂念誦。僧堂特為湯。行冬果 都寺行禮。昬鐘鳴。小參。言請秉拂。下座。喝請湯。正節日三更早。侍者詣諸殿堂。代住持點茶。小師詣方丈。禮拜。或觸禮。在住持意。次方丈行者禮拜。次行堂行者禮拜。次作頭人工拜賀。
或免。只就粥了。法堂作賀。亦在住持人意。
粥罷。僧堂茶。上堂祝 聖。下座。與大眾。普同作賀。次法眷侍者小師。拜賀。行者拜賀。人僕拜賀。大眾或展。或觸。在住持意。侍者寫茶榜。請首座特為茶。齋時長版鳴。行僧堂請茶禮。
齋罷。請秉拂。
十二月分。初八日。如來成道。堂司隔日。寫疏請僉。率錢。備供養。
正日粥罷。住持上堂。祝香云。(比丘某。奉為法界眾生。爇寶香。供養本師釋迦如來大和尚。所冀共覩明星。同成正覺)次敷座云。
(今晨恭遇本師釋迦如來大和尚。成道之辰。率比丘眾。嚴備香花燈燭。茶果珍羞。以伸供養。稟遺教比丘某。升于此座。舉唱宗乘。普愿法界眾生。發明自己智慧入微塵剎轉大法輪)說法竟云。(下座。同詣大佛殿。禮拜諷經。謹白)住持詣大殿。下供養。行禮。悉與降誕同。
下旬。方丈請兩班。單寮。或大眾。分歲點心。或常住。作一供。方丈庫司。預備門狀。參賀檀越。
歲除日。參前。土地堂念誦。僧堂特為湯 方丈出免人事牓。昬鐘鳴。小參。敘謝。言請秉拂。(今時多免)小參罷。客頭行者。喝請湯。並如冬節。
正月分。初一日。粥罷。就座點茶。仍請兩班單寮。方丈喫茶。如常禮。下堂藏殿諷經。祝 聖。少頃升座。法座下人事。與冬節同。或講或免。在住持意。
齋時。庫司。僧堂。點茶。如常禮。或兩班滿替。照例次第行之。如請諸莊庫務。請人後合行約束等事。
二月分。十五日。如來涅槃。維那率錢。備供養。隔日寫疏。具禮上方丈。請僉。
住持升座。祝香云。
(比丘某。恭遇本師釋迦如來大和尚。入般涅槃之辰。爇寶香。上酧慈蔭。下與法界眾生。同伸攀慕。所冀。法身常住。法輪再轉。一切有情。悟無生忍)次敷座云。
(今晨恭遇本師釋迦如來大和尚。涅槃之辰。率比丘眾。嚴備香花燈燭。茶果珍羞。以伸供養。稟遺教比丘某。升于此座。舉揚涅槃妙心普願。法界眾生。同圓種智者)說法竟云。
(下座。同詣大佛殿。禮拜諷經。謹白)住持點茶湯。下供至。維那舉呪回向等。並與臘八同。
此日。不當法座祝 聖。只就藏殿拈香。
三月分。此月農務方興。庫司當提點耕種。及諸莊陂堰之類。或山林茶笋抽長。合出榜禁約。住持當提點。有新茶出。點獻殿堂。亦點僧堂。供養大眾。
聖節月分。堂司預書黃榜。寫疏。差僧上殿。照例。排上殿僧員。堂司備茶湯。火爐。庫司備點心。當日行粥了。維那白槌。住持上堂敷座云。
(某州某寺。某月某日。恭遇某節。本寺預於今月某日。就大佛寶殿。啟建金剛無量壽道場。一月日。逐日輪僧上殿。披閱金文。宣持密號。今晨啟建。住持臣僧某。升于此座。舉唱宗乘。所集鴻因。祝延 聖壽無彊者)說法竟云。
(下座。各具威儀。大佛殿。啟建聖節道場。謹白)滿散同此式。
當日侍者。令客頭。提點佛殿燈燭。鋪設拜席。令整肅。方丈茶頭。備供養茶湯。祇候。
二十 無量壽禪師日用小清規
出塵離俗。圓頂方袍。大率經歷叢林。切須洞明規矩。舉措未諳法度。動止不合律儀。雖是善友良朋。詎肯深錐痛劄。循習成弊。改革故難。致令叢林荒凉。轉使人心懈怠。屢見尋常目前過患。遂集百丈現成楷模。原始要終。從朝至暮。要免頭頭敗闕。直須一一遵行。然後敢言。究己明心。了生達死。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行脚人。可貽未行脚人。庶幾不負出家身心。抑亦同報佛祖恩德。謹具于后。
入眾之法。睡不在人前。起不在人後。須是五更鐘未鳴。輕輕擡身先起。將枕子。安脚後。未用摺。恐響驚隣單。抖擻精神。將被褁身。端正勿動。不得扇風。令人動念。覺困來。將被推脚後。轉身將手巾下牀。手巾搭左手。想念偈云。(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回互。若於脚下喪身形。愿汝即今生淨土)輕手揭簾。出後架。不得拖鞋。不得咳嗽作聲。古云。揭簾須垂後手。出堂切忌拖鞵。
輕手取桶洗面。水不宜多。使齒藥。將右手點入。揩左邊。左手點入。揩右邊。不得兩手再點。恐有牙宣口氣。過人。漱口吐水時。須低頭以手引下。不得直腰吐水。濺鄰桶。不得洗頭。有四件自他不利。一污桶。二污手巾。是他人不利。三枯髮。四損眼。是自己不利。不得鼻孔內作聲。不得高聲嘔吐。古云。五更洗面。本為修行。嘔吐作聲。喧堂聒眾。拭面歸堂。若在上間。左足先入。若在下間。右脚先入。歸被位。將眠單。収一半。坐定。若換直裰。須將新者。覆身上。不得露白。不得扇風。
若欲殿堂燒香禮拜。宜於鐘未鳴。密地將袈裟。出後門外披。平常離被位。披袈裟。合掌頂戴。念偈云。(善哉解脫服。無相福由衣。我今頂戴受。世世常得披)摺袈裟。先摺搭手處。後解環。不得以口銜袈裟。不得以頷。勾袈裟。摺了亦當問訊而去。
如殿堂禮拜。不得占中央。妨住持人來。不得出聲念佛。不得行禮拜人。頭邊過。須行後面空處。
五更鐘鳴。住持并首座。坐堂時。不得從前門出入。開小靜。(鐘絕後版)方摺被。拗枕子。
摺被之法。先尋兩角。以手理伸向前。先摺一半。次摺身前一半。不得橫占隣單位。亦不得抖擻作聲。不得以被扇風。或歸眾寮喫湯藥。或茶堂經行。次第歸鉢位。以上肩順轉。(謂左肩也)若前門。從南頰入。不得行北頰并中央。蓋尊住持人也。木魚響。不得入堂。或令行者。取鉢。堂外坐。或歸眾寮。打給。
入堂。歸鉢位。須低頭問訊上中下座。若已先坐。上中下座來。須合掌。古云。不敬上中下座。婆羅門聚會無殊。
聞長版鳴。下鉢。擡身正起立定。然後轉身。亦要順上肩。合掌方取鉢。一手解鈎。左手提。轉身令正。蹲身放鉢。免將腰背撞人。堂前鳴鐘。下牀問訊。為迎住持人。不得以手左右搖曳。下牀時。須近前問訊。莫令袈裟。搭牀緣。仍須低細上牀。不得頓身。取鉢安座前。聞槌聲。想念偈云。(佛生迦毗羅。成道摩竭陀。說法波羅柰。入滅拘絺羅)展鉢之法。先合掌。
想偈云。(如來應量器。我今得敷展。愿共一切眾。等三輪空寂)然後解袱帕。展淨巾覆膝。帕摺轉三角。莫令出單外。先展鉢單。仰左手。取鉢。安單上。以兩手大指。拼取鐼子。從小次第展。不得敲磕作聲。仍護第四第五指。為觸指。不得用。鉢拭摺令小。并匙筯袋。近身橫放。
入則先。出則先筯。手把處。為淨頭。向上肩。鉢刷安第二鐼子縫中。出半寸許盛生飯。不得以筯頭。出生飯。不過七粒。太少為慳食。
(凡受食。則用出生。或不受食。却不可就桶杓內。撮飯出生)維那念佛。合掌。手指不得參差。須當。高低得所。不得以手托口邊。古云。參差合掌不當胷。兩手交加插鼻中。拖履揭簾無欵細。嘔聲泄氣逞英雄。
兩手捧鉢受食。想念偈云。(若受食時。當愿眾生。禪悅為食。法喜充滿)或多或少。則以右手起止之。聞徧食槌。看上下肩。以面相朝。揖食。不得正面。以手搖曳兩邊。
揖罷作五觀。想念云。(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業故。應受此食)出生念偈云。
(汝等鬼神眾。我今施汝供。此食徧十方。一切鬼神共)喫食之法。不得將口就食。不得將食就口。取鉢放鉢。并筯。不得有聲。不得咳嗽。不得搐鼻嚏。若自噴嚏。當以衣袖掩鼻。不得抓頭。
恐風屑落鄰單鉢中。不得以手挑牙。不得嚼飯啜羮。作聲。不得鉢中央挑飯。不得大摶食。不得張口待食。不得遺落飯食。不得手把散飯食。如有菜滓。安鉢後屏處。不得以風。扇鄰位。如自己帕風。即白維那。於堂外坐。不得以手枕膝上。隨量受食。不得請祈。不得將頭鉢。盛濕食。不得捋羮汁。於頭鉢內。淘飯。喫不得挑菜頭鉢內。和飯喫。食時。須看上下肩。不得太緩。未再請。不得刷鉢盂。不得吮鉢刷作聲。食未至。不得生煩惱。古云。獃獃四顧起悲嗔。念食吞津咳。嗽頻。摝粥啜羮包滿口。開單展鉢響諸隣。
洗鉢。以頭鉢盛水。次第洗鐼子。不得頭鉢內。洗筯。并鐼子。仍屈第四第五指。不得盥漱作聲。不得吐水鉢中。不得先以熟水洗鉢。未折水。不得先収盖膝巾。不得以膝巾拭汗。不得以餘水。瀝地上。想念折水偈云。
(我此洗鉢水。如天甘露味。施與鬼神眾。悉令得飽滿。唵摩休羅細娑訶)収鉢。以兩手大指拼定。次第而入。複畢。合掌。想念食畢偈云。
(飯食訖已色力充。威震十方三世雄。回因轉果不在念。一切眾生獲神通)寮前版鳴。歸寮問訊。不歸位。為輕侮大眾。入門歸位。如僧堂之法。立定。候寮主燒香畢。問訊上下。若有茶。就座。不得垂衣。不得聚頭笑語。不得隻手揖人。不得包藏茶末。古云。登牀宴坐。不得垂衣。隻手揖人。是何道理。私藏茶末。取笑旁觀。時中隣案道人。切忌交頭接耳。
茶罷。或看經。不得長展經(謂二面也)不得手托經。寮中行。不得垂經帶。不得出聲。不得背靠板頭。看經。古云。出聲持誦。吵噪稠人。背靠版頭。輕欺大眾。
須預先出寮。莫待打坐禪板。
若抽脫。古例披五條。以淨巾。搭左手。解絛。繫笐竿上。脫挂子直裰。令齊整。以手繫定。仍繫手巾。作記認。不得笑語。不得在外催促。右手提水入廁。換鞋。不得參差。安淨桶。在前。鳴指三下。驚噉糞鬼。蹲身令正。不得努氣作聲。不得涕唾。不得隔壁。共人語話。古云。戶扄只合輕彈指。人擁那堪亂作聲。入廁用籌分觸淨。出時脫履忌縱橫。
不得以水。澆兩邊。左手洗淨。護大指第二指。不得多用籌子。古云。浴湯少使。籌子休拈。
有者使了。以水洗之。安廁邊空處。人多則妨眾。不宜長久。淨桶安舊處。以乾手。安內衣。入袴。以乾手開門。右手提桶出。不得濕手。拏門扇。并門頰上。右手挑。後挑土。不得以濕手。拏土。不得吐唾和泥。洗手。然後用皁角。洗至肘前。須一一念入廁真言。用水盥漱。律中。小遺亦洗淨。仍嚼楊枝。歸堂坐禪。
火版未鳴。不得先歸寮。齋前不得洗衣。粥前。齋前。放參後。不得開函櫃。如有急切。白主事人。寮中白寮主。僧堂白聖僧侍者。
齋罷。不得僧堂內。聚頭說話。不得在僧堂中。看經看冊子。不得上下間行道。穿堂直過。不得席上穿錢。不得牀前垂脚坐。床前一尺。為三淨頭。一展鉢。二安袈裟。三頭所向。
不得牀上行。不得跪膝開函櫃。不得脚踏床緣下地。草履五條遊山。不得經行佛殿法堂。古云。衩袒登溷。草履遊山。莫踐法堂。回互耆舊。
不得赤脚著僧鞵。不得把手共行。說世諦是非。古云。別了雙親棄本師。訪尋知識擬何為。不曾說著宗門事。白首無成過在誰。
不得殿堂。倚靠干。不得猖狂急走。古云。行須緩步。習馬勝之威儀。語要低聲。學波離之軌範。
不得佛殿閑行。古云。無事不須登佛殿。等閑莫向塔中行。不因掃地添香水。縱有河沙福也傾。
齋後。漿洗衣服。不得衩袒。不得傾湯瓶湯。泡衣。竹竿熨斗。使了安元處。洗脚板鳴。不得爭奪脚桶。有瘡疥。則隨後泡洗。或將桶於屏處洗。免動眾念。莫待打坐禪板。次第歸堂坐禪。
放參。以眠單半展。首座寮前板鳴。即時轉身向外。須當及時赴眾。版鳴後。不得入堂。亦不得堂外立。住持首座出堂。開單下牀問訊。歸寮藥石。各就案位。不得先起盛食。不得高聲呼。索粥鹽醋之類。食罷出寮。不得出三門。不得入小寮。不得衩袒歸僧堂。并廊下行。不得候打板出寮。昬鐘鳴。即合掌。念偈云。
(聞鐘聲。煩惱輕。智慧長。菩提生。離地獄。出火坑。愿成佛。度眾生)須先歸單位坐禪。不得牀上抓頭。不得牀上。弄數珠作聲。不得與隣單語話。鄰單生疎。當以善言誘喻。不得生嫌惡心。未打定鐘。不得於前門出入。枕子若響。火鈴過時。方許開。燒香禮拜。須待更深。眾人未睡。不得先睡。眾人未起。須當先起。不得驚動隣單。睡須右脇。不得仰臥。仰為屍睡。覆為淫睡。多惡夢。以被巾。裹袈裟。安枕前。今人多安脚後。於理不便。
如遇開浴。浴具携右手。入下間門閫內。問訊。歸空處。揖左右人畢。先以五條。挂笐竿上。展浴複。取出具。具放一邊。解上衣。未可卸直裰。先脫下面裙裳。以脚布圍身。方可繫浴裙。將裩袴。捲摺安複內。次第脫直裰。與五條作一處。將手巾繫於笐上。無手巾。則以絛繫之。古云。三通鼓響入堂時。觸淨須分上下衣。
却脫其餘衣。作一袱。覆轉放。不得赤脚赴浴。須著履子。於下間空處。舀水。不得占頭首老宿坐處(謂上間也)不得以湯水。濺人身上。不得將桶。地上泡脚。不得浴室內小遺。并洗僻處。不得架脚桶上。不得笑語。不得槽上揩脚。不得戽水。不得起身。掇桶澆身上。前後有人。須當遮護。脚布不得離身。有脚布不入桶者。不得多用浴湯。或有瘡。或洗炙瘡。或使疥藥。宜隨後入浴。不得攙先。不得以兩邊公界手巾。拭頭面。公界手巾。係著衣後。淨手。以披挂子也。出浴。揖左右。先著上衣。并直裰。都遮了。却著下服。解浴裙。以脚布。摺浴裙內。恐濕浴複。手巾携左手。不得以濕脚布。搭手上。揖左右出。看設浴施主名字。隨意課誦經呪。回向。
寒月向火。先坐爐上。然後轉身。入爐。問訊方坐。有處脫鞵在外。不得弄香匙火筯。不得撥火飛。不得聚頭說話。不得煨點心等物。不得炙鞋臭。焙脚絣衣裳等。不得攬起直裰。露袴口。不得吐唾。并彈垢膩於火內。
如前所集。一日事件。眾中威儀。非敢聞於老成。聊以誘於初學。
升堂。入室。小參。諷經。念誦。巡寮。解結人事。裝包頂笠。送亡。唱衣。應係微細軌則。清規既已具載。尊宿各有明文。不再備陳。徒為贅語。
叢林校定清規總要卷下(終)
No. 1249-B
余傳此本。今又十年矣。一日因觀覽次。或曰。子似有意於叢林之禮。編集類乎成書。但世降習移。淪胥以變。志雖勤。奚補於事。余曰。不然。百世之典。豈一時所趍。而能渝之耶。殷因於夏。周因於殷。所損益可知。倘或流而忘返。此書覆瓿。則吾佛懸記斯驗。吾亦末如之何也已。至元甲申。解制後五日。(惟勉)重書于北山堆雲寮。
No. 1249-C
屏岩首坐。刊示新規。祥於舊板。汲引後學。功孰甚為。然禮壞則法廢。法廢則禮亡。二者如鈎鎖連環。不可間斷。關繫最重。勇於板行。是欲永大法。而存乎禮也。永嘉至曹溪。繞床三帀。振錫而立。謂之無禮可乎。謂之無法可乎。觀者毋忽。至元癸巳良月。淨慈佛心愚極(邦慧)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