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名四十八法
不雜者。即是止也。止者。定之機也。止雜念。而正念現矣。雜念有三。一善念。一惡念。一無記念。三者除盡。方客曰。好生得長壽。好殺致夭亡。定理也。奈何有好生而夭。好殺而壽者。
答曰。報有三。一者今生所為。今生受報。二者來生受報。三者多生多劫受報。好生而夭。宿世孽也。不好生。則壽愈短矣。好殺而壽。宿世福也。不好殺。則不止壽矣。
客曰。某某。亦嘗戒殺放生。誦經持呪。今不見有報。何故。
答曰。報之遲速。視緣之熟不熟耳。緣未至。而求速報。猶甫下種。而望收穫也。況不遭意外之禍。即是福。安知不有默佑之者乎。
客曰。現報示人。方知畏懼。遲至後世。皆謂渺茫。天何為不使人。速受其報耶。
答曰。報之遲速。因緣次第耳。非天也。必俟現報乃信。愚極矣。
客曰。某某。未修福時。所求如意。作善以後。觸處坎坷。何故。
答曰。此乃宿業。當受重報。因作善故。轉重為輕耳。譬如大辟之囚。冬令方行就戮。未至其時。適遇大赦。改為笞杖而遣之也。
客曰。殺生之人。使物類不保其子。宜得絕嗣之報。而漁人殺業最重。何以子息偏多。
答曰。世間子女。有以福致者。有以孽致者。漁人業力所感。即有作惡眷屬。分其衣食。使彼日夕劬勞。不足共用。子愈多。累愈重也。君不見天仙列宿。永不產育耶。
客曰。人生斯世。當學聖賢。致君澤民之道。因果之說。何關世道人心乎。
答曰。因果之說。即聖賢之道也。末世眾生。恣行惡業。不畏王法。不顧廉恥。而清夜一思。猶不敢顯然為惡者。惟恐死後受報耳。佛氏因果之說。正有補於聖教王綱也。
客曰。人為萬物之靈。恩怨猶或顛倒。畜生至愚。反能報怨酬德。何故。
答曰。恩仇報復。有可思議者。有不可思議者。殺業之報。有遲有速。冤對既至。不問天仙人鬼。無得而逃。畜生。特苦於不能言耳。其恩怨固了了分明也。
客曰。地獄之說。不過勸人為善耳。豈真有哉。
答曰。人世既有牢獄。冥府何獨無之。佛不作誑語欺人也。
客曰。我看地獄。即在陽世。如乞丐枵腹之流。即是餓鬼。囚徒枷鎖羈身。即成地獄。劒樹刀山。即畜生宰割之頃是。鑊湯爐炭。即畜生煎熬之時是。
答曰。此言似是。而實非也。謂陽世亦有地獄則可。謂地獄即在陽世則不可。譬如愚癡之人。可以比之畜生。豈此人之外。更無披毛戴角之畜生耶。
客曰。地獄固有。但載在外書。儒者不當出口。
答曰。口欲諱之。不如身先避之。得其避之道。雖逢人勸勉可也。否則絕口不談。果能必地獄中。無儒者耶。
客曰。殺傷物命。罪固大矣。至於食肉。宜若無罪。而經言食肉。必得惡報。冥法何其苛與。
答曰。非獨冥間。世間法律亦然。殺生譬之劫盜。食肉譬之窩贜。窩主與盜。相去幾何。人特未之思耳。
客曰。吾儒既誦法孔子。當以排斥異端為己任。子反左袒之。何耶。
答曰。夫世所謂異端者。異乎聖人之大端也。如惻隱為仁之端。無之則異端矣。羞惡為義之端。無之則異端矣。聖人無意必固我。有之則異端矣。佛之五戒。即五常也。今人謗佛者。聞慈悲之說。出於佛氏。必反乎其說。而吾人之仁喪。聞盜婬之戒。出於佛氏。必反乎其戒。而吾人之義亡。聞妄言之戒。出於佛氏。必反乎其戒。而吾人之信。遂於是而滅。豈非欲衛道。而反害道耶。況聖人之道。大公無私。由堯舜以迄孔子。不聞互相排擊。至孟子之距楊墨。距其為我害仁。兼愛害義也。佛氏之自他俱利。正所謂仁義交盡者也。豈楊墨比乎。後人不察。混佛氏與楊墨。而一之。而距之。憤憤之氣。愈出愈烈。自今以後。不知何所底止。吾為此懼。故為言及於斯。知我罪我。又何計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