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殺四十八問
客曰。書云。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天生異類。本為養人。禁之不殺。何為。
答曰。既知天地為萬物之父母。當知萬物。為天地之赤子。赤子中。有強凌弱。貴欺賤者。父母亦大不樂矣。倘因食其肉。遂謂天之所以養我。則虎豹蚊虻。亦食人類血肉。將天之生人。又為蚊虻虎豹耶。
客曰。然則天何以不顯示其報。而禁人之殺。
答曰。天固禁之。故累示殺報。特愚人。不知而蹈之。智者知之而故蹈。天無如何也。
客曰。天下物類甚多。人人戒殺。則生生不已。將成禽獸世界。奈何。
答曰。蚯蚓蟲蛇。人所不食者也。豈見充滿天下乎。況世間禽獸之多。正因殺禽獸者之多也。冤冤相報。互為畜生。則成禽獸世界。若人人戒殺。則物類業報漸消。必且人天增盛矣。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驗乎。
客曰。天既惡殺。當使血肉之。味臭惡難堪。則普天之下。自然戒殺。不亦善乎。
答曰。禽獸血肉。自天視之。原係臭惡難堪。世人食之。見為美者亦猶廁蟲貪糞。習而不覺也。譬如有人。前世為猫。念念捕鼠。前世為
客曰。殺生為業者。仰事俯畜。咸賴乎此。勸之改業。絕其生路矣。愛物不愛人。吾不取也。
答曰。殺生為業。譬之漏脯救飢。雖暫得衣食。而累劫受苦。未有了期也。正為愛之故。勸之改業。反謂絕其生路。世之不殺生為業者。竟死乎。弗思而已。
客曰。牛可耕田。犬可守夜。固當憐之。豬羊一無所能。不食何用。
答曰。戒殺放生。不過自全其惻隱耳。豈因物之有用無用哉。因有用而不食。仍然自私之念矣。甚矣性蔽於習。愛起於貪也。
客曰。雞犬牛羊。皆哀鳴畏死。殺之固所不忍。微細水族。殺之無聲淚者。安用戒為。
答曰。形有大小。性無大小。譬如殺人。殺老者與嬰兒。其罪同也。若謂無聲淚者。殺之不痛。試於啞子就戮時察之。
客曰。摻刀自割。固害慈心。若自人殺之。而我食之。有何不可。
答曰。此掩耳盜鈴也。若謂自人殺之。即可嫁禍於人。則屈受官刑者但當怨隷人。不當怨官長矣。噫物類可欺。自心可欺耶。
客曰。放生。固屬善舉。但所放之物。被人捕取。奈何。
答曰。捕者自捕。放者自放耳。譬如良醫療病。不能保將來之不死。譬如凶年設粥。不能保後日之不飢。世間萬事皆然。何獨于放生而疑之。且子又安知所放之物。盡為人捕。而無一生乎。
客曰。行善以立心為主。心苟善矣。何須戒殺。
答曰。何哉。爾所謂善心者。為口腹之娛。使物類受彌天之苦。天下凶毒心。莫此為甚矣。試問善心。更在何處。孟子曰。人也者。仁也。仁則不殺。殺則不仁。天下斷無好殺之仁人也。
客曰。吾則無可無不可。非戒殺。非不戒殺。置之無心而已。
答曰。無心戒之。未必有功。無心殺之。何能無罪。譬如
客曰。物類烹割。彼罪難逃。我縱不殺。必有殺之者。殺之何害。
答曰。物罪固不可逃矣。己罪獨不可逃乎。因物罪不可逃而殺之。與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相噉相殺。理有必然。人奈何處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客曰。世間物命。類多欠債。殺之何罪。
答曰。物命償債。豈不誠然。但有對受殺果。不對受殺果之分耳。對受殺果者。前世彼曾殺我。今冤對相逢。理當償我也。不對受殺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殺。今業報雖至。不當酬我也。世人一宴之頃。牲肴數品。一臠之肉。細命百千。安得盡取對受者。而殺之竊恐取償于前世者。手中希得一二。而借債於來生者。比比然也。
客曰。不對受者。殺之固當有報。若對受者。一往一來。殺報已盡。庸何傷乎。
答曰。子不見市人相毆乎。此以杖來。彼以杖往。兩拳迭下如雨。曾見一往一來之後。各各斂手平心乎。菩薩于未來因緣。洞若觀火。所以遇冤讐而不報也。
客曰。佛言。有生之屬。或多宿世。父母六親。有何證據。而作此說。
答曰。六道眾生。無量劫來。輪迴不已。即以一劫論。其數無量。安見目前。有生之屬。與己無關耶。余曾見劉道源為蓬溪令。解官歸。宿秦氏家。夢一婦泣曰。吾乃秦之妻也。因埵殺一婢。冥官處我以死。仍罸為羊。今現在欄中。明日。將殺以享君矣。劉急白之。已不及救。舉家大慟。嗚呼世之類此者。亦多矣。肉眼人見不到耳。悲夫。
客曰。見人殺生。及捕魚鳥者。雖發救度之願。而力不從心。奈何。
答曰。見殺生者。默持一切神呪。或稱阿彌陀佛名號。代物發懺悔心。則被殺之物。自然受益。見捕魚鳥者。專注其人。不起別念。默念南無多寶如來。數十聲。魚鳥皆可逃網矣
客曰。禱神者。或求生子延壽。或求功名財貨。舍牲牷。無以明敬。奈何。
答曰。天地神明。好生惡殺。使物類無子而求子。減壽以求壽。喪命而求名利。無論天理不容。自心亦大不忍矣。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客曰。凡持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
答曰。易有云。東隣殺牛。不如西隣之禴祭。實受其福。傳有云。
客曰。血食之神。復墮地獄。信有之乎。
答曰。宿世正直。故為神明。就正直中。慈心勝者。不受血食。正直中。嗔心勝者。必受血食。慈心勝者。慧勝於福。報滿不至沉淪。嗔心勝者。福勝於慧。報滿難免墮落。可知上天好生。不獨人宜體之也。
客曰。為祀神殺生。固知不可矣。為養親殺生。不知亦有罪否。
答曰。殆有甚焉。禮有云。善則歸親。過則歸己。人子之道也。己則不殺。獨為養親而殺。是歸過于親矣。於心忍乎。或不得已。用三淨肉
客曰人子報本。莫重於祭。父母生不持齋。沒而用素。不順乎親矣。
答曰。倘謂祖先藉祭而飽。則一歲設祭。不過數次。不其餒。而若謂餒不餒不係乎此。則祭亦不過人子之心耳。豈宰割造業。而可謂盡心乎。且孝子養親。猶需仁人之粟。殺物命而登鼎爼。累父母多生業障。何不仁如是。
客曰。子孫設祭。祖宗來享乎。抑不來享乎。
答曰。據中阿含經說祖宗若生鬼道。子孫能以精誠致之。則來享。若在天道。以受樂故。不肯來享。若在三途。以受苦故。不能來享。若生人道。別有六親。不復來享。為子孫者。但當誠其意。敬其事。勿恣殺以重亡者之過。勿忘齋以亂臨祭之心。斯可矣。不必問祖宗之來享否也。
客曰。梁武帝以麵為犧牲。作史者。論為不血食之兆。故知祀先用素。非禮也。
答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則仁可知。梁武帝殺六貴。灌壽陽城。是其不仁也。若以麵牲而論。則在神免血食之愆。在物獲全生之幸。正其仁也。至於天下之失。乃國運使然耳。如以麵牲之故。則陳隋諸君。豈不用太牢。何亡之速耶。蓮大師曰。作俑者。象人以葬。孔子斥為無後。則象牲以祭。仁人猶不能滿焉。必欲舍似用真。何其忍哉○按梁武帝即位後。斷酒禁肉。休民息兵。頻書大有。自晉至隋。稱小康者。莫如梁武。享國四十九年。壽八十有六。厥後子孫仕唐。八葉宰相
客曰。親朋在座。蔬食不可成歡。勝友相招。嘉肴方足明禮。為愛物而廢燕享。非通論也。
答曰。其人而為善士。則必喜我戒殺。而不嫉我之慢。其人而嫉我之慢。必養口體之小人。慢之亦無不可。冒重罪以奉他人之口。吾弗為之矣。昔蘇東坡。燕客岐亭。以詩贈陳季常曰。我哀籃中蛤。開口護殘汁。又哀籃中魚。開口吐微濕。刳腸彼交痛。過分我何得。相逢未寒溫。相勸此最急。不見盧懷慎。蒸壺似蒸鴨。坐客皆忍笑。髠然發其羃。不見王武子。每食刀几赤。琉璃載蒸豚。中有人乳白。盧公信寒陋。衰鬢得滿幘。武子雖豪舉。未死神先泣。先生萬金璧。護此一蟻缺。一年成一夢。百歲真過客。君無廢此篇。嚴詩編杜集。夫以東坡讌集。尚殷殷戒殺如此。子又何疑於燕賓違俗耶。
客曰。伏羲制網
答曰。洪荒之世。鳥獸繁殖。不為之防。人受其害。伏羲或教民禦之。而未明言食之也。若謂教民殺生。吾恐漁舟無賴。皆為伏羲功臣。而解網縱禽。饋魚使畜。諸聖賢。反開罪不淺矣。
客曰。孔子戒殺。不過不綱。不射宿耳。未嘗廢釣弋也。若并戒之。則仲尼不足法與。
答曰。此葢極言聖人愛物之仁耳。以記事之書法而論。釣者。所以引其不綱。弋者。所以引其不射宿。非謂聖人真釣弋也。若謂因養與祭而釣弋。豈孔子疏食飲水之風。並非真樂。蔬食菜羮之祭。盡屬虗言乎。甚矣。測聖人者亦淺矣。
客曰。君子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施之有序。戒殺放生。務其末矣。
答曰。孟子所言。是親疎次第。不是先後次第。若必盡此。而後及彼。則幼失父母。而有志仁民。未及事君。而慈心愛物。反得罪於君父矣。孟子豈作此執滯之論乎。
客又問。
答曰。正為仁民之故。勸人愛物。子之愛人也以口腹。仁民之小者也。予之愛人也以心志。仁民之大者也。
福薄耳。
答曰。食肉是君祿。不食是君福。持齋戒殺。正是積福耳。豈以八口。即名福耶。
客曰。信斯言也。必持齋而後可。吾不知孔子亦持齋否。
答曰。書云。齋必變食。又曰。子之所慎。齋。禮言。致齋於內。散齋於外。班班可考。今人事事不能如孔子。而獨藉口於食肉法孔子。豈孔子尚為肉食者鄙耶。
客曰。持齋固善矣。其如形容枯槁。奈何。
答曰。真身為重。假身為輕。且神明賞罰。論人之形容乎。抑論人之心術乎。弗思而已。
客曰。世間五種辛。本地中所生。佛經。何為一並戒之。
答曰。經言。為其辛臭故。能障菩提故。諸天厭棄故。熟食助婬。生食發嗔故。邪魔餓鬼。嘗嗅其唇故。
客曰。有人謂吾雖不持齋。猶勝于持齋而破。有人謂。吾雖持齋而破。猶勝于不持。何如。
答曰。譬如仕宦。其不持齋者。未曾出仕者也。持之而破者。既仕而被黜者也。何優何劣。
客曰。吾亦欲持齋。無如美味當前。便不能自主。奈何。
答曰。上根人。發無量慈心。自不忍食。否則。作五不淨想。則決定能持齋矣。一者。彼種子不淨。二者。彼所食不淨。三者。彼住處不淨。四者。彼腹不淨。五者。彼死後不淨。常作此想。何不能持齋之有。
客曰。諸佛菩薩救苦尋聲。梁武帝。奉佛。其後餓死臺城。何故。
答曰。餓死臺城。此迂儒之說也。通鑑載侯景。攻陷臺城。見梁武帝。神色不變。不敢仰視。退告王僧貴。有天威難犯。不敢再見之語。後王綸上雞子數百枚。武帝口苦。索蜜不得。再曰荷荷。遂殂。夫曰口苦。則非枵腹可知。求蜜。則非療飢可知。且雞子至數百枚。則他物必稱是矣。焉有餓死之理。噫天下讀史者。每稱獨具隻眼獨此一段史文。不覺以耳代目。甚矣。習染之深也。
客曰。後之論者。皆謂武帝捨身。並其天下捨之。吾是以不取焉。
答曰。古今聖凡。未有不捨其身者。只如足下。今日深以。
啊
善哉此病中之精進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