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幽贊崆峒記
宋 守千集3卷CBETA X0525大于一万字 12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般若心經幽贊崆峒記卷中
大宋真定府龍興寺比丘 守千 集
疏戒即受學淨戒三業。
注依瑜伽論第四十中。戒亦九門。此即第一自性門也。通受及學。三業為性。
疏凡修淨戒(至) 敬念無犯。
注此標四義。一從他正受。二自淨意受。三犯已還淨。四敬念無犯。初二是受。後二約持。
疏正受有犯(至) 能還速出。
注此下料揀有其二門。一自他耻門。或云離惡作門。二犯不犯門。初中有二。初二別顧自他。後二由前離惡。五句初段。三句後段。四句後門。易為尋之。
疏即妙無量(至) 勝利淨戒。
注此即結歎。文有四義。一妙善淨戒。二無量淨戒。三饒益淨戒。四能獲大果勝利淨戒。
疏在家出家俱修三種。
注此一切戒。標通二部律儀。七眾隨應受故。
疏一律儀戒(至) 所受律儀。
注除此七眾。名為處中。不入法律儀戒中故。其不律儀。約為活命。不為活命。即入處中。合此七眾隨其所受。期願何時。至盡未來。命終不捨。
疏住出家者(至) 如棄草穢。
注前略明體。下辨持相。論有十義。此第一也。論云不顧過直。約出家已。望前所捨。
疏不希天欲況餘財位。
注此第二義。不求未來。其餘財位。亦目未來。
疏尚厭勝果況卑賤事。
注此第三義。不著現在。言勝果者。即尊貴人。利養恭敬。
疏勤更修餘非戒為足。
注此第四義。寂靜無足。此中不引寂靜之文。論云常樂遠離。若獨靜處。若在眾中。於一切時。心專遠離。寂靜而住。不唯於是尸羅而生喜足(云云) 。
疏離惡言念(至) 正理言念。
注此第五義。滌邪言思。漸令皈正。
疏聞難行事(至) 念已勤修。
注此第六義。不自輕蔑。警字傳差。論云心無驚懼。亦不怯劣。恕字亦差。宜為念字。論云唯作是念。彼既是人(云云) 。
疏不伺他非(至) 悲心攝受。
注此第七義。性能柔和。由柔和故。自察忍他。
疏害觸無恚勿行訶擯。
注此第八義。堪能忍苦。無返訶責。
疏有過悔除誓更勿犯。
注此第九義。五不放逸。一前際俱行。二後際俱行。三中際俱行。四先時所作。五俱時隨行。前三於彼已犯中悔。後二預防令無所犯。前三後二配此二句。如何後際說言已犯。答如欲來日作煞生。雖加行心。亦名為犯。後二如何。答具如論釋。今略其意。先令已後所作無犯。名先時所作。此是初發。如是之心。俱時隨行。即隨此後如是而行。
疏少欲喜足(至) 諸邪命法。
注此第十義軌則淨命。文有四節。由少欲故。忍苦寂靜。並是軌則。淨命如文。論前更有覆善露惡。
疏二攝善法戒(至) 所集善法。
注此且約持及以別體。故唯說言受律儀後。此略辨體。有總有別。此是總也。上箇為字。宜從謂字。論云謂諸菩薩受律儀戒後(云云) 。
疏依戒獨處起聞思修。
注此下別解。有其三門。此文是依三慧解也。
疏尊所敬事(至) 精勤護戒。
注此第二門。依三業解。八句九義。發願供養。是二義故。餘各一句。初之二義。敬田悲田。倫判唯身。今撿論文。初有問訊。可通身語。或正要身。次二說讚。唯是語業。隨喜是意。迴向發願通語與意。倫判通三。是約所施。通三業也。供養情進。二通三業。
疏飲食知量(至) 親依善友。
注此第三門。依九善解。此但有四。無有前三正念正知正行。及無後二不犯能悔。寤寐傳差。論云悎寤。
疏勿顧身財(至) 住十度中。
注上文是引畏辨體中。此是後文。廣辨持相。撿論具有十度漸次。此中亦具。初句施度。次之二句。合明次四。於犯戒中。於恚害中。於懈怠中。於定味中。皆不忍受。次下二句。是後五度。開慧為也。乃至超二。論云又於五處。如實了知。一因。二果。三因果倒。四因果無倒。五捨善法障。配後五度。隨增可悉。舊科云何折為兩下。
疏三饒益有情戒。
注前文略中。有十一相。論云當知此戒略有十一。一作善助伴。二說諸義利。三知恩報恩。四救諸怖畏。五開解愁憂。六救諸匱乏。七如法御眾。八善隨他轉。九示善令學。十悲心訶擯。十一示現惡趣。廣亦十一。下共是引廣辨持中。
疏於諸有情(至) 解他勝蔑。
注後文廣持。具廣十一。今此第一作助伴也。助伴有二。一者事業助伴。二者救苦助伴。病者下是也。於中有三。一救疾病苦。二救根缺苦。三救煩惱苦。於根缺中。有其五種。一眼。二耳。撝字呼及切。說文裂也。又手指也。今取指義。三舌。論云手代言者。曉以想像。是曉諭彼。只令想像。不須言也。四意。論云迷方路者。示以隅途。五身。身中有二。一闕力。二闕支。此文不次。其愚之下。煩惱有三。論更有多解。他勝蔑者。他勝所陵。解令不憂。或為意根。有科此下都為四攝。上為同事。下為愛語。守恩之下。至教誡教授。是其布施。後為利行。
疏勸斷慳惡(至) 盡結離苦。
注此是第二。說於義利。此中有六。慳惡為二。盡結離苦。亦二義故。
疏守恩思報(至) 等增非劣。
注此第三義。知恩報恩。初句知恩欲報。餘文正報。於中六相。一見讚。二歡慰。三說實。四言笑。五令坐。六非劣。隨先蒙恩。今翻答彼。或過或等。無有劣先。有以此下。五為布施。此即報恩。次二無畏。一財。二法。如次可思。
疏怖者救護。
注此第四義。救諸怖畏。
疏憂者開解。
注此第五義。開解愁憂。
疏常備資財隨求即與。
注此第六義。救諸匱乏。
疏初為依御(至) 教授教誡。
注此第七義。如法御眾。先依後濟。後中有二。初攝受。後教之。初中有二。初依舊有無。有即便給。無即轉求。後約現所得。現得同用。自無隱貴。藏隱枉費。
疏除無利行餘隨他轉。
注此第八義。善隨他轉。昔科注錯。論中有二。初總明二種。共住同行。此二句是。有以此下。為其利行。
疏非訶違犯終不惱他。
注論別有七。一生苦樂。二知忿心。三依談論。此無上三。四無觸惱。即此文是。除為治罰。終不觸惱。
疏亦不輕誚(至) 不自貢高。
注此第五義。順護他短。此中有二。初不輕侮。後不現勝。下亦輕上。故二義別。
疏不極親近(至) 親近於彼。
注此第六義。親不親近。於中三義。如文可知。
疏不毀他愛(至) 不乖先諾。
注此第七義。順他愛憎。於中有二。先人後物。人中又二。初順他望他。如文可知。後順他望自。彼人與我。雖非情契。亦不成實。說與令知。是恐遠離。欲漸化也。後二句物。先他未許。不數往求。後自許他。必應先期。後二順他之所愛也。十一義中。上辨八義。九讚歎相。十調伏相。十一神通相。文廣如論。
疏是名無量大功德藏。
注此結三聚。上明所學三種戒藏。有略有廣。已下是辨依戒受持。昔科寧五。
疏若諸菩薩(至) 發弘願已。
注下解菩薩依戒受學。初從他正受。後自淨意受。初從正受資方便中。素疏科文。以為七段。一標舉起願。二禮足請師。三供佛及僧。四起殷淨意。五謙下致敬。六蹲跪請師。七專念默然。此當第一標舉起願。倫疏科為兩段。方便正受。方便有三。資遠方便。資近方便。今無第三。只有二文。初遠方便發願。次乞戒。後供養念德。此當發願。論云若諸菩薩。欲於如是菩薩所學三種戒藏。勤修學者。或是在家。或是出家。先於無上正等菩提發弘願已。釋曰。上節標舉受戒之人不過二分。當此疏之初句。下節發願。當此疏之二句。問菩薩戒等。說通諸天。唯無地獄。
及無色天。何唯爾耶。答此且約人。或隨所應。在家品攝。問十八梵天。豈皆受戒。有五淨居不發大心定姓者故。答倫引般若。非五淨居。更有十八。初禪有四。一梵天。二大梵天。三梵輔天。四梵接天。二禪亦四。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三光音天。四光天。三禪亦四。一少淨天。二無量淨天。三遍淨天。四淨天。四禪六天。一福生天。二福壽天。三廣果天。四清淨天。五自在天。六大自在天。問何故不同。答常說十八。隨小乘也。問禪各三品。何有四天。答有菩薩人。非隨舊業。故別為一。總天是也。其第四禪。凡三如前。其菩薩有定姓人。後之三地。決定生彼。復為三天。故有六天。更檢問之。問其發願文。何不具陳。復是何相。答於發心品。已具說之。故此不言。於受戒人。到來受戒。決已發心。故云已也。非指文已。是指其人已發心也。即菩提心。亦名為願。但寬於願。勿更異尋。出體會違。如前已說。
疏欲勤修學(至) 如法請受。
注此當第二禮足請師。次乞戒。論云當審訪求同。發。菩薩已發大願。有智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於如是等。功德具足。勝菩薩所。先禮雙是。如是請言。我今欲於善男子所。或長老所。或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薩淨戒。願須臾頃。不辭勞倦。哀愍聽授。釋曰。上節擇師。當此初二句。下節陳請。當此後句。言同法者。同其軌也。同見同行等。並名為同。今取戒同。問既言菩薩。何用此言。答有十善等亦名菩薩。非三聚故。此釋三聚同法師也。智即聰慧。力即具信。瑜伽擇師。慧信二故。又彼亦擇六度無蔽。依行六度。亦是有力。又即下文能開授等。
便是有力。下文只言智力二故。宜取後解。度無蔽等。在下等中。言語表義者。語所詮表。名語表義。不唯受人語表業也。乃至十發趣等。要能開故。問誰堪為師。答隨受戒人。語所詮表。量其淺深。能者得也。倫敘景師。合云身語二作者。非也。授者與也。付之令行。開即開示。說之令知。亦非唯戒。羯磨之中。有學處故。學法能學並要知故。已上擇師。於如是下。正陳請儀。言先禮者。請之前也。仍是人事之常儀故。纔見須禮。今之作法唯為立儀非也。別行羯磨。亦有膝輪具地之語。在此之下。方為動發。或此文中。先禮之下。亦是動發。前解理勝。
此處熏依。有俱時故。其此辭句。大同比丘之者。必須上品。發無表故。但要初念正因等起。熏戒依故。有說三番各說正因。非也。但說動發之初念故。雖有三番。但為圓滿助成初念。非後二番。纔發動故。有說論無三番之言。今謂別行羯磨有文。須要三番。彼文少別。大德憶念。我如是名。於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薩淨戒。唯願須臾不辭勞倦。哀愍聽授。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問初唯身業。或語者寧立十支。答互立無失。不爾病者應不得戒。又立分限。在於祈願。非熏時故。又非缺支。受時亦缺。不應缺支具三業故。次下請辭。一句告師。師有三名。隨體言之。
善男子名。甚寬須思。次句正乞。次二句禱。後一句勸。乞下受字。只是受字。末後受字。合此授字。云聽我請。授我戒故。此請或在山林樹下。非佛像前。未正授故。有准此理。未為戒依。非也。授時要憑。非薰依故。不同再請。要付授故。何以憑此。又准此文。此中正是動發之初。熏戒所依。不爾何緣不列後文蹲跪請師。問設爾何違。答明知彼是再覆前請。意不殊前。故不別列。或合前舉。問何須再覆。答前請未在戒壇之所。供佛等已。至佛像前。臨受再請。方令正授。不同聲聞一壇集眾隨乞便授。不須再請。思之思之。
疏時彼菩薩(至) 專念長養。
注准乞戒已。其羯磨師。或教授師。略教示也。別行羯磨。生殷淨心。次下有此文云。若諸菩薩。欲授菩薩二菩薩戒時。先應為說菩薩法藏摩怛理迦菩薩學處。及犯處相。令其聽受。以慧觀察。自所意樂。堪能思擇。受菩薩戒。非唯他勸。非為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以受戒法如應正授。若依素疏。此當七中第四第七。若依倫判。當近方便。倫判隨其所有已下。為資近方便故。前有供養。倫不為段。殷淨謙下。勢連於後。故只四文。資方便也。今准贊意。自彼供養。至殷重心。相連一意。於供養處。生淨心也。別行文段是爾。
恐義不明。今具引之。論云既作如是無倒請已。偏袒右肩。恭敬供養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已入大地。得大智慧。得大神力諸菩薩眾。現前專念彼諸功德。隨其所有功德因力。生殷淨心。或少淨心。釋曰。現前已上。是素第三供佛及僧。現前已下。是素第四生殷淨心。此准文勢。是連於上。上言功德。次言隨故。又於別行羯磨之中。無此隨其所有因力兩句。如何別段。故是相連一段之文。所言少者。非為戒依。通下品故。又境有二。可生二心。別行羯磨。無此一句。次下論云。有智有力勝菩薩所。謙下恭敬。膝輪據地。或蹲跪坐。對佛像前。作如是請。唯願大德。
或言長老。或善男子。哀愍授我菩薩淨戒。釋曰。此當素疏第五第六。今觀文理。勿為四段。前節但是標威儀故。令如是請。何別為段。謙下即是自卑之理。身謙屈躬。語謙藏德。意謙離慢。如是恭敬再陳請也。昔來相傳。前請在初。未見曾許。立而為法。此既見許。恐將不成。遂更謙下。或雙輪據地。或一蹲一跪。非立請也。此二義。量人臨時。便宜即設。今觀文意。但云先禮雙足如是請言。不言立等。別行羯磨。更有三句。偏袒右肩。膝輪據地。合掌恭敬。如是請言。別行羯磨。前後同無。蹲跪坐言。詳此前後儀可同矣。或後無立。三名逆次。思之。
何為此箇受字授字用何。可以思之。今此贊文無此一段。或亦在前。如法請攝。說其二請。只無供養。又或供養。又或供養。本要淨心無雜染間。既為一段供養淨心。故不具言。何須如此。答外求加護。內無悔故。無染間故。又次論云。如是請已。專念一境。長養淨心。我今不久。當得無盡無量無上大功德藏。即隨思惟如是事義。默然而住。釋曰。素為第七專念默然。倫只都為資方便。當贊專念長養一句。別為一段。准贊判論。以為五段。多倫一段。仍更少別。倫以供養念德為一。殷淨屬後近方便中。贊合供養乃至殷淨。都為一故。恐義不明。更列幽贊所為五段。一標機發願。二擇師請乞。三供養淨心。四謙下請付。五專念待授。配論可知。贊前一節。談其兩段。或談三段後之一節。但說二段。如前已解。
疏為正開授。
注此之一句。略舉師法。開即隨機解說。授即正付其戒。亦有方便。及以正授。論云。爾時有智有力菩薩。於彼能行正行菩薩。以無亂心。若坐若立。釋曰。坐立二儀隨像。如何不得像立而自坐也。又量師體。如何為便。受者准此。論云。而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聽。或法弟聽。釋曰。此驚策 也。不言女眾。或義得名。或略故也。論云。汝是菩薩不。應答言是發菩提願。未應答言已發。釋曰。
已上並是師方便也。此之二問。初問種姓。便名菩薩。未受戒者。必自知故。不知者非。或先驗訖。故令答是。後問發願。未發不堪。若答未發。便須令發。或不與授。故須答是。不爾即非。准此發願。不唯受時。若只受時。不須問故。論云。自此已後。應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或法弟。欲於我所。受諸菩薩一切學處。受諸菩薩一切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現在一切菩薩今學。
汝能受不。答言能受。釋曰。此為正授根本得戒。羯磨難思。相傳辦事。以得其名。文多不解。今略指陳。初呼其受名。次牒欲正授。後指例問答。示與三世諸菩薩者。令如是受。其具及學。有差別者。受而具已。方學之也。如瑜伽文。學處境寬。具即戒體。如是於是。名別義同。又學約境。故置於字。具直指體。故云如是。具中現在。置普於十方之言。餘句無者。餘方不現。故偏言處。以過未二世同不現故。學處既次。故更不言。於自受中。具學皆言普於十方。是相均也。或相影照。更思。問能。上第一番。仍未增長。論云。能授菩薩。第二第三。亦如是說。
能受菩薩。第二第三。亦如是答。釋曰。此後二番。至第三番境。戒用備增。方成無表。有所增長無所知故。非沈種子此名也。前乞戒中。已後滿前。但取初念。今此羯磨。已前成後。直至後增。次下藏本。及鎮府本。更有六句。論云。能受菩薩。作如是問。乃至第三。授淨戒已。能授菩薩。作如是答。釋曰。此文疑[利-禾+垂] 。檢檢餘本。或問能者。又或已前別答了。第三番後。
更三問答。已前並是根本正授。授前方便。已下論文。授後請證。供養而退。論云。乃至第三授淨戒已。能授菩薩。不起於坐。能授菩薩。對佛像前。普於十方現住諸佛及諸菩薩。恭敬供養。頂禮雙足。作如是白。某名菩薩。今已於我某菩薩所。乃至三說受菩薩戒。我某菩薩。已為某名菩薩作證。唯願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第一真聖。於現不現一切時處。一切有情。皆現覺者。於此某名受戒菩薩。亦為作證。第二第三。亦如是說。釋曰。已上即是啟白請證。次下更有顯德述意。今亦具敘。論云。如是受戒羯磨畢竟。從此無間。
普於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現住諸佛。已入大地諸菩薩前。法爾相現。由此表示。如是菩薩。已受菩薩所受淨戒。爾時十方諸佛菩薩。於是菩薩法爾之相。生起憶念故。正智見轉。由正智見。如實覺知。某世界中。某名菩薩。某菩薩所。正受菩薩所授淨戒。一切於此受戒菩薩。如子如弟。生親善意。眷念憐愍。由佛菩薩眷念憐愍。令是菩薩希求善法。倍復增長。無有退減。當知是名受戒菩薩啟白請證。次下供養而退。論云。如是已作受菩薩戒羯磨等事。授受菩薩。俱起供養。普於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頂禮雙足。恭敬而退。次下更有歎勝之文。既非受法。故不繁引。上來隨應略有所釋。教意深遠。是非勿責。
疏若無授者(至) 如法自受。
注四門之中。自淨意受。此文在於四十一末說。從他受持犯皆訖。方始說之。疏移於此。意顯持犯並同前也。論云。又諸菩薩。欲受菩薩淨戒律儀。若不會遇。具足功德補特伽羅。爾時應對如來像前。自受菩薩淨戒律儀。應如是受。偏袒右肩。右膝著地。或蹲跪坐。作如是言。我如是名。仰啟十方一切如來。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我今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誓受一切菩薩學處。誓受一切菩薩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
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第二第三如是說。說已應起。所餘一切。如前應知。釋曰。啟白請證等。并受前方便。發願乞戒等。并如前說。但對佛像。與前別也。或可乞戒在羯磨內。不須准之。餘辭易之。啟白請證。師陳自說。形對不同。今義准為乃至第三。說已應起。頂禮雙足。作如是言。我某名菩薩。今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乃至三說受菩薩戒。唯願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第一真聖。於現不現一切時處。一切有情。皆現覺者。與我某名受戒菩薩。而為作證。第二第三。亦如是說。
又纓絡經自受戒文。辭句甚少。大意無別。蓋為隨機。法無定也。經云。佛滅度後。千里內無法師時。應於佛菩薩形像前。踞跪合掌。自誓戒。應如是受。我某甲。白十方佛大地菩薩等。我受一切菩薩戒三說。問自受戒儀。廣略明矣。為當亦有自懺儀不。下文雖指。不見儀軌懺何篇故。答准寶積經皇字號第九十卷。有自懺法。至五無間。亦許自懺。今具錄。恐有學者。學者免更撿也。經文復次舍利弗。若有菩薩。犯波羅夷者。應對清淨十比丘前。以質直心。殷重懺悔。犯僧殘者。對五淨僧。殷重懺悔。若為女人染心所觸。及因相顧。而生愛著。應對一二清淨僧前。殷重懺悔。舍利弗。若諸菩薩。成就五無間罪。犯波羅夷。或犯僧殘犯僧及犯餘罪。菩薩應當於三十五佛前。晝夜獨處。殷重懺悔。應自稱云。
我某甲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
南無釋迦牟尼佛
南無金剛不壞
智佛
南無寶光佛
南無龍尊王佛
南無精進軍佛
南無精進喜佛
南無寶炎佛
南無寶月光佛
南無不空見佛
南無寶月佛
南無無垢佛
南無離垢佛
南無勇施佛
南無清淨佛
南無清淨施佛
南無婆留那佛
南無水天佛
南無堅德佛
南無
旃檀功德佛
南無光明吉祥佛
南無光德佛
南無無憂德佛
南無那羅延佛
南無功德華佛
南無蓮華光遊戲神通佛
南無財功德佛
南無念德佛
南無善名稱功德佛
南無帝幢王佛
南無善遊步功德佛
南無鬪戰勝佛
南無遊步佛
南無周匝莊嚴功德佛
南無寶蓮華遊步佛
南無寶蓮華善住婆羅王佛
如是等一切世界。諸佛世尊。常住在世。是諸世尊。當慈念我。若我此生。若我前生。從無始生死以來所作眾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見隨喜。若塔。若四方僧物。若自取。若教他取。見取隨喜。五無間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見作隨喜。十不善道。若自作。若教他作。見作隨喜。所作罪障。或有覆藏。或不覆藏。應墮地獄。餓鬼。畜生。諸餘惡趣。邊地。下賤。及蔑戾車。如是等處。所作罪障。今皆懺悔。今諸佛世尊。當證知我。當憶念我。我復於諸佛世尊前。作如是言。若我此生。若於餘生。曾行布施。或守淨戒。乃至諸眾生一摶之食。或修淨行所有善根。成就眾生所有善根。及無上智所有善根。一切合集校計算。而皆悉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所作迴向。我亦如是迴向。
眾罪皆懺悔 諸福盡隨喜 及諸佛功德
願成無上道 未來現在佛 於眾生最勝
無量功德海 我今皈命禮
如是舍利弗。菩薩應當一心觀此三十五佛。而為上首。復應頂禮一切如來。應作如是清淨懺悔。菩薩若能除滅此罪。爾時諸佛。即現其身。謂度一切諸眾生故。示現如是種種之相。而於法界。亦無所動。隨諸眾生種種樂欲。悉令圓滿。皆得解脫。上並經文。諸有後學。若覽此本。隨學隨喜。願勿謙繁。問瑜伽雖有菩薩三聚自受之文。未知得通七眾以不。答准墨字號占察善惡業報經上卷。具通七眾。乃至式叉摩那。亦自受故。經云。復次未來之世。若在家出家諸眾生等。欲求受清淨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亦當如上修懺悔法。令其至心。
得身口意善相已。即應可受。若彼眾生。欲習摩訶衍道。求受菩薩根本重戒。及願總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化眾生戒。而不能得善好戒師廣解菩薩法藏先修行者。應當至心。於道場內。恭敬供養。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為師證。一心立願。稱辨戒相。先說十根本重戒。次當總舉三種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復次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出家。及出家已。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眾。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於禁戒者。但能學發無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淨已。其未出家者。應當剃髮。被服法衣。如上立願。
自誓而受菩薩律儀三種戒聚。則名具獲波羅提木叉出家之戒。名為比丘比丘尼。即應推求聲聞律藏。及菩薩所習摩德勒伽藏。受持讀誦觀察修行。若雖出家。而其年未滿二十者。應當先誓願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彌沙彌尼所有別戒。亦名沙彌沙彌尼。即應親近供養給侍先舊出家。學大乘心具受戒者。求為依止之師。請問教誡。修行威儀。如沙彌沙彌尼法。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當親近菩薩所修摩德勒伽藏。讀誦思惟。觀察修行。殷勤供養佛法僧寶。若沙彌尼。已十八者。亦當自誓受毗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法之戒。及遍學比丘尼一切戒聚。其年若滿二十時。
乃可如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然後名比丘尼。若彼眾生雖學懺悔。不能至心。不獲善相者。設作受相。不名得戒。准此經意。總許自受。十種得戒中。有持律得故。問如何樞要及章之中。並說出家定從他受。答彼約不發大心者故。非三聚故。此文明約發菩提心。故不同也。又此明說三聚戒前先受十戒。及律儀上。亦有攝字。可思。
疏此後數思(至) 契經本母。
注此上辨受。此辨思修。於中有二。初令諦思。後令聞法。
疏若離聰慧(至) 不應從受。
注此是受前擇師之文。論中有二。初依慧信。後依六度。初中離字。論是雖字。偷解論意。有慧無信。不應從受。此牒離字。即為兩義。無慧無信。從受。六度擇中。論云。有慳貪者。毀淨戒者。多不忍者。懶墮者。多散亂者。愚癡類者。謗菩薩藏文。在愚癡而無慧也。
疏不信毀謗(至) 終不勉離。
注此文即是受已傳法。然亦是屬師擇弟子。故與後段。相次而說。應如是判。初弟子擇師。後師擇弟子。後中有二。初依說法擇。即此文是。後依授戒擇。後一段是。言如住淨戒等者。舉德況罪。言言見者。惡言惡見。論中更有惡思惟也。具此言見。終不勉離。如是大罪。說之無益。故勿為說。
疏非唯他勸(至) 起堅固受。
注前說法擇。說不堪者。此受戒擇。說其堪者。先說持犯。觀其意樂。堪受淨戒。非唯他勸。兼內有心。唯隨他意。即不堪也。餘文易知。
疏有四種他勝處法。
注上辨受相。下明持犯。先重。後輕。
疏一為名利(至) 自信隨他。
注問聲如何前四為重。答菩薩防意。讚毀心勝。故立後四。彼防身語。身重易知。語之後三。罪相輕也。問下文復有自讚毀他。何分輕重。答但懷嫌恨及恚惱心。在輕中也。此為名利。故入重科。
疏犯此不堪(至) 非真菩薩。
注此說犯重。猶通三品。有捨不捨。並非真行。
疏略由二緣(至) 即名為捨。
注問斷善云何不捨此戒。答斷善必捨菩薩心也。問其上品纏。如何相狀。答如文自辨。有其三義。一者毀犯四種他勝處法。二者數數現行。都無慚愧。三者深生愛樂。見是功德。具此三義。名為上品。若具一二。即為中品。下品可知。非一暫行。翻上三義。非一翻初。暫行翻二。暫即不數。但行不愛。
疏若無二緣(至) 非新受得。
注斯願廣故。盡形不捨。再受只令舊種增也。并比丘戒。亦令不捨。表無表章第十九葉。
疏住此戒者(至) 恭敬策勤。
注下辨輕戒。四十一卷。四十三條。今文不具。下隨指示於四十三。倫判為二。攝善法戒。有三十二。饒益有情。有十一種。於攝善中。分為六度。於戒度中。見律儀戒。故不別立。且於施度。除其七種障。即為七戒。此即第一供養三寶。唯說不犯。論中翻此。仍有三相。染非染犯。及無違犯。懶墮懈怠。是染違犯。若由失念。非染違犯。心狂亂等。而無違犯。今述無犯。讚禮信念。但無空度。即無違犯。恭敬策 勤。翻染違犯。有抄云何牒之於下。自餘悞處。更不言之。
疏勿生大欲厭捨名利。
注此第二戒。無貪故施。少欲喜足。翻論但二。無非染犯。犯必是染。問有起大欲。無犯者不。答有論云。謂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攝彼對治。雖勤遮遏。而為猛利性惑所蔽。數起現行。即無違犯。
疏敬侍耆德依理酬對。
注此第三戒。施身敬侍。迎對尊德。對即對答。倫翻三相。憍慢恨恚。是染違犯。墮怠忘念。非染違犯。病狂亂等。是無違犯。問前三寶中。懈怠是染。云何此中。名非染犯。答三寶境勝。故有別也。
疏起如法請。
注此第四戒。論翻三相。大分同前。憍慢恨恚。惰怠忘念。病犯亂等。
疏受無染施。
注此第五戒。論翻有三。亦大同。前請居家。此來就院。
疏捨無染法。
注此第六戒。自行法施。翻之亦三。前二大同。其第三中。更加外道來求不施無犯。下第七義。攝受暴惡。是無畏施。不令怖他故是施。今此不引。
疏於性遮罪(至) 隨應現起。
注下是戒度。亦有其七。今合初二。性遮同別。遮與聲聞。有共不共。性罪一向。只說不共。其遮戒中。隨護他心。掉臂覆 頭等。與聲聞共。搐衣鉢等。即是不共。其性戒中。唯除出家。犯於婬戒。餘皆許犯。七支不共。此言等者。即是共義。後之二句。是說不共。亦通性遮。若爾性罪。亦有其共。何唯不共。答不為利他。即是共也。若爾性遮罪亦然。答於護他心。掉臂等中。無利他相。故有定共。約其條說。全共名共。此中論文。遮戒不共。翻只二犯。共及性戒。只說無犯。若於遮戒。開共不共。即四十四。排之自見。
疏應住正命。
注此第三戒。無非染犯。
疏三業寂靜。
注此第四戒。除掉所動。乃至望他歡笑。所餘為善動身發語。心非不寂。故通三業。翻亦三相。
疏毀厭生死歎欣涅槃。
注此第五戒無非染犯。
疏惡聲稱譽自護清雪。
注此第六戒。護惡聲等。勿令有實。設有虗加。須當清雪。雪者拭也除也。即雪訴也。雖雪其虗。然勿嗔恨。翻亦三相。下第七戒。辛楚加行。護他憂苦。若不現行。是非染犯。無有染犯。此中不引。
疏諫謝侵犯不酬嗔挊。
注下是忍度。有其四種。仍文逆次。一不酬嗔挊。二自犯往謝。三他謝便受。言陳謝侵犯者。自他相望。並得此名。此中攝二。第一第三無非染犯。第二通三。更有第四不堅忿續。無非染犯。此中不引。
疏無染管御。
注下是精進。有其三種。此即第一。無非染犯。
疏時量倚眠。
注此是第二。無非染犯。
疏離愛談說。
注此是第三不談世事。翻通三相。此言愛者。論云懷愛染心。
疏卑下求法。
注此下是定。亦有三種。此為第一。以卑下心。求得定法。論翻三相。
疏斷除五蓋。
注此是第二。無非染犯。更有第三不味靜慮。無非染犯。此中不引。
疏不毀二乘。
注下是慧度。有其八種。此第一也。無非染犯。
疏善究菩薩藏方學聲聞藏。
注此是第二。不唯學小。無有染犯。准此犯戒不必染心。問若爾如何名罪。答摧懷勝善。亦名為罪。不能得大慧也。餘有准思。
疏精閑佛法(至) 一分學外。
注此是第三。業精習外。無非染犯。
疏猶如辛味而習近之。
注此是第四不寶外論。無非染犯。有判慧中。已上為五約法。下三約人。
疏法可信受方以利樂。
注此是第五。推佛強信。論有兩節。合為一戒。無非染犯。下有第六。自讚毀他。無非染犯。此中不引。問與重何別。答已言不為名利恭敬。
疏聞如理法勵意往聽。
注此是第七。翻亦三相。
疏巧依文義敬歎法師。
注此是第八。無非染犯。言但依文。即是有犯。
疏乃至現通能正引攝。
注此是饒益有情戒相。有十一種。即前十一。但明持犯。相不異前。於中開合。有少不同。故不具引。但指後一。無有染犯。餘在乃至。翻各三相。其不同者。於助伴中。開出救病。却令怖畏。入愁憂中。
疏如是一切(至) 皆無違犯。
注四義不犯。通上用之。問二地離垢。何言十地。答此依故犯。
疏上與相違當知有犯。
注染不染犯。如上已指。實有不犯。且依多分。言有犯也。已上科名有犯不犯。隨應思之。問論說菩薩犯戒道中。無無餘犯。其義云何。答纂曰。論云無餘犯者。謂波羅夷。無有餘故。罪是極故。此聲聞戒。菩薩無此無餘犯罪。賢曰。纂云無餘犯者。聲聞重也。倫云其菩薩戒。捨而還受。故云無無餘犯。今詳纂意。約不共住治罸之罪。菩薩犯重。不同聲聞定永擯也。
疏若上纏犯(至) 還出還淨。
注應受學中。大文科出。問准寶積經第九十卷。乃至五逆。亦許自淨。云何不同。答此言現前。若無之下。貫前用之。問如何作法。答前已引之。
疏此依修習(至) 衰損危苦。
注此歎勝利。亦應大文。
疏為持淨戒(至) 亦不悞犯。
注此難行戒。在四十二。論有三相。其中一者受淨戒已。若遭違難。乃至失命。亦無少犯。又言命終。當其失命難。亦不犯也。此三難行。初依受難。第二持難。第三恒難。於九門中。上引三門。自餘六門。此不具引。
疏由此生生(至) 戒成其性。
注前三滿樂。雖是勝利在一切戒。今此五利。遍通九門。與菩薩戒五利無別。倫判初二現在利益。三四後後世。後一通二。問第三之中。論中明言身懷已後。第五亦言現法後法。可如所判。第四之中。無死後言。何唯後世。答言成就故。言圓滿故。又乘前故。
疏為住其心(至) 專精勿犯。
注此明所作。論有三種。即三聚戒。各有一種。三句次配。謂律儀戒。令現法樂。安住其心。(云云) 。
疏忍即於境(至) 精進審慧。
注第四十二。忍亦九門。此第一門自性忍也。舊科此下何不長分。三忍體性。次配三法。
疏此有三種(至) 攝無量果。
注此一切忍。亦先二門。在家出家。方分三種。此第一中。論有兩門。三觀五想。此是三觀。一思由前業觀。二思性是苦觀。三思劣況勝觀。
疏憎背有情(至) 住攝受想。
注修此五想。除恚惱也。如文易知。何無空想。
疏自無憤勃(至) 流注相續。
注三義釋名。初二身語。自不惱。他惱不報。後一在意。言隨眠者。即種子也。在意結恨。相續不斷熏習種子。今不爾故。名之為忍。
疏故於怨害皆能忍受。
注論中結句。五想各有。釋名之後。却無文結。
疏二安受苦忍(至) 況小苦哉。
注此為略釋。舉為諸欲。忍苦無量。況為菩提。不忍苦耶。
疏若於一切(至) 不生憂悒。
注所忍苦事。有其八種。一依止處苦。二世法處苦。三威儀處苦。四攝法處苦。五乞行處苦。六勤勞處苦。七利他處苦。八所作處苦。此即第一依止四事。論名四。依此出家受具戒故。衣服。飲食。臥具。醫藥。什物在於第四依中。什者雜也。得蔽並不生憂。不敬稽留。或以輕侮。亦不悒快。或通配之。
疏世法衰毀乃至病死。
注此為第二。世法有九。一衰。二毀。三譏。四苦。五壞法壞。六盡法盡。七老法老。八病法病。九死法死。此中前四。是世八法之四法也。即違緣苦。後五愛法離故生苦。世八法者。初二身法。法財榮潤名利。遣打縛等名衰。次四口法。當善論之曰稱。當惡而論曰譏。過善讚之曰譽。過惡而說曰毀。後二意法。即苦樂二。壞法壞者。謂諸色法。性是壞法。而至壞時。名壞法壞。此依有質。盡依無質。上二依外。後三依內。如常易知。此中不說利等四者。是可欣故。
疏住四威儀。
注此為第三。行住坐臥。
疏為攝受法。
注此為第四。此有七種。一供養三寶。二供養尊長。三諮受正法。四廣為他說。五以大音聲。吟詠讀誦。六獨處空閑。思惟觀察。七修習瑜伽。作意所攝。若止若觀。於此七處。勤勞眾苦。皆能忍受。
疏毀改形皃(至) 絕婬欲樂。
注此第五也。此亦有七。一改形皃。二著壞色。三自兢自攝。兢即是不縱任義。攝即攝斂。論云。進止云為。於此四中。自兢攝也。進即行也。止即住也。云即住也。云即言也。為即作也。四捨世務。此中所無。五棄非法財。久所貯積。名非法財。六絕婬欲。七止嬉戲。此無第七。或樂字是。絕字兩用。
疏修善利益如法勤的。
注此是第六。略無七八。如前已列。
疏皆能忍受精進匪懈。
注此文通上八處用之。
疏求大菩提(至) 勿生退轉。
注倫科歎勝。異即變異。染即惱等。
疏三諦察法忍(至) 善安勝解故。
注論有八處二種因緣。一三寶功德處。二真實義處。三諸佛菩薩大神力處。四因處。五果處。六應得義處。七自於彼義得方便處。八一切所知應行處。隨其所應。由為敬故。知故。得故。故須忍苦。由因故苦。是苦果故。故須忍受。為義利故。須知行故。故須忍苦。此有初一。等取餘七。二因緣者。一長時串習故。二證善淨智故。此中串習。即初因緣。淨智第二。
疏於羸劣(至) 臣隸等所。
注此難行忍。論有三種。此中具云。然不次第。羸劣是初。卑賤是後。臣隸 第二。論第三云。於其種姓卑賤有情所作增上不饒益事。堪能忍受。問與初何別。初依身弱。後依姓下。
疏怨親中等皆能忍受。
注一切門忍。有其四種。怨親中三。等即第四。通上三人。各有三品不饒益事。皆能忍受。論文如此。
疏眾前屏處(至) 三業修習。
注此文不次。是當第六一切種忍。有十三種。既為增義。前六後七。此無前六者何。一為怖非愛忍。二非愍有情忍。三圓滿忍度忍。四出家受法忍。五先習今安忍。六知法遠情忍。其七種者。一不饒益忍。二從一切忍。三一切處忍。四一切時忍。五身忍。六語忍。七意忍。此無初二。第二即是安受苦忍。初二是總。後五別故。眾前屏處。是第三忍。下是時忍。四門辨時。乃至疾不疾時。若臥起時。三業即為七中後三。
疏於有損惱(至) 由忍故與。
注此是第七遂求忍也。論有八種。前三耐他怨害忍。一要逼忍。論云。謂諸菩薩於諸有苦來求索者。要逼能忍。第四十五菩提分品。有六善巧。要字平聲。即要契也。即是六種方便之一。逼謂逼迫。亦是六種方便之一。彼若有情來求索時。菩薩與彼共立要契。不得造惡。唯孝順等。方乃施與。又行楚利逼迫於彼。令不造惡。唯修善等。方乃施與。如是施時。忍彼數求。名惡逼忍。或苦有情。返立要契。何時何物。須當與我。及以逼迫。菩薩能忍。名要逼忍。二暴惡忍。三犯戒忍。後五安受苦忍。即是能忍五種勤苦。一度苦有情。二求法。三行法。四說法。五助伴。今並不引。今文是後總為二中。有情有苦。菩薩忍苦而令彼離。有情有求。菩薩忍苦。而與之故。並遂所求。名遂求忍。
疏常作饒益(至) 起上慚愧。
注此文不次。是第九門清淨忍也。論有十相。此但中四。一終不返報忍。二意亦不憤忍。三無現恒怨忍。此無上三。四常作饒益忍。初四句是。五怨所速謝忍。六怨謝速受忍。不堪忍下。是其第七羞遇不堪忍。八敬愛堪忍忍。九哀愍眾生忍。十斷除忍障忍。此無後三。
疏審察由忍(至) 引安樂忍。
注此是第八二世樂也。兩句一世。在論後文。通自他利。前有九種。纂云。一於善能忍。二寒熟。三飢渴。四蚊虻。五風日。六蛇蝎。七身勞。八心勞。九生老病死。前八自忍。第九愍他。
疏臨終不悔(至) 讚勵慶慰。
注此即第五士忍也。論有五相。一當無怨歒。二當無乖離。三有多喜樂。四臨終無悔。五後生善趣。今此不次。配之易見。證無上覺。當論喜樂。下屬總文。亦見不忍所有苦果者。翻利見損。此處論文之上不見。下之四法。論總中有。見勝利故。自作等也。又解此言證無上覺。當論標結。論云。謂諸菩薩。先於其忍。見諸勝利。(云云) 見勝利已。自堪能忍。其見苦果。翻此標結。及多喜樂。故置亦字。
疏精進即是(至) 勇悍三業。
注仍四十二。此第一門。此并眷屬。故三業也。
疏此略有三(至) 無少怯劣。
注此一切門。亦先分二。在家出家。文中有三。初標。舉喻為標。次釋。舉難況易。我今之下。至苦薄來是。後歎。舉劣況勝。於此下是。
疏攝善精進(至) 疾證菩提。
注初三句標。次釋。後歎。世尊下歎。釋中有七。一無動。二堅固。三無量。四方便相應。五無倒。六恒常。七離慢。此中有三。初二後一。論云。堅固是殷重故。餘在乃至。
疏三饒益精進(至) 種種策 勵。
注即是饒益有情戒中之十一種。
疏如是遠離(至) 無倒修習。
注難行精進。亦有三種。初二句為一。次二句為一。已後文為一。
疏能令染法(至) 三慧增長。
注此一切門。亦有四種。離染。引白。三業。三慧。
疏無捨無退(至) 勤勇而行。
注善士有五。兩字一義。而行兩字。通上用之。
疏有勢有勤(至) 護己利他。
注此一切種。前六後七。且前六者。一無間。二殷重。三等流。四加行。五無動。六無足。此列五種。當論前六。引證之文。如何引五。而證六耶。答大文相似。不一一同。或非引證。准論由六。成此五也。論云。菩薩成就如是六種一切種精進。發勤精進故。所以說言有勢有勤。(云云) 此即唯識被甲。加行。無下。無退。無足。彼四番解。應具撿配。後七種者。一欲俱。二平等。三勝進。四勤求。五修學。六利他。七善護。此文具有。猛利下是。初二可知。三四不次。無倦為第四。次二句為第三。護己為六。利他為七。後二不次。其遂求等。義少不引。
疏靜慮即是(至) 心一境性。
注在四十三此自性門。舉慧要定。
疏此有三種(至) 所有等持。
注此第二門。亦先分二。世出世間。再分為三。於第三中。有十一相。同前精進。
疏由依靜慮(至) 造應作事。
注遂求靜慮。亦有八種。無術為總。通其二三。或通前六。論只在初。第一息災。乃至第八造所應作。初六各三字。後二各四字。施財與食。與論不次。
疏神通記說(至) 息除眾苦。
注二世樂中。亦有九相。初三三輪。四示現惡趣。今言變現。五能施辨才。六能施正念。七製無倒論。八造諸工巧。此上四種。在乃至中。九放光息苦。藏論制字。傳差。
疏亦能永除一切重障。
注清淨有十。此總言之。世間淨。出世淨。加行淨。根本淨。勝進淨。三心自在。捨已還證。神變自在。離見。離障。文具如論。
疏慧即於境如理簡擇。
注亦四十三。此是慧度之第一門。
疏此有三種(至) 平等將覺。
注一切慧中。亦先分二。世出世間。然後分三。次為第一緣勝義慧。論於無我及真諦中。將正已覺。問今但將覺。何以不同。釋曰。此說初修。但舉將覺。其正及己。在後菩提分品之中。方引撿思。
疏二於五明(至) 智資粮覺。
注此是緣事。言三聚者。一能引義利法聚。二能引非義利法聚三能引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所言如者。如實知也。攝受上八。圓滿資粮。論有成佛。及度有情。
疏三作有情(至) 俱行妙慧。
注此有十一。即是饒益有情戒者。舉一等餘。
疏學內明處(至) 慶慰勤修。
注二世樂慧。亦有九種。五明為五。依內明慧生起後四。示愚。導逸。讚怯。慶修。論文總由五明為依。
疏次修四攝事。
注仍四十三。准前施等。亦有九門。同事中無。
疏一者布施如上已說。
注論文同前。故無九也。
疏二者愛語(至) 引義之語。
注自性愛語。具四義者。以為自性。假即取聲。即思也。
疏遠離嚬蹙(至) 常為勝益。
注一切愛語。先開為三。後略為二。與度不同。略為二者。一隨世儀語。二順正教語。前為三者。一慰喻。二慶悅。三勝益。前慰隨世。後一隨教。此無略二。但有廣三。慰喻即是問訊之語。慶悅即是覺彼所悅。論中有二。昌盛。善法。今文影顯。上言昌盛。下言善法。文具應云。見有昌盛及善法增。尚不自知。覺有昌盛及善法增。而申慶悅。覺即警覺。昌盛財等。善法戒等。勝益即是說佛法教。
疏於己怨仇(至) 修難愛語。
注難行有三。一者於怨。二者於癡。三者諂誑。初後二種。具起三語。慰喻。慶悅。勝益。愚但勝益。言於真福田者。舉所諂誑。於此如是。惡行有情。亦修愛語。故是難行。
疏欲除障蓋(至) 談說決擇。
注此一切門。有其四種。兩句為一。尋之易知。言先作者。先時應作。即前方便。下有善士及一切種。
疏依四淨語起八聖語。
注此遂求語。依離妄語。及離離間。麤惡。綺語。此名四淨。起見言見。及聞覺。知。翻四可知。是八聖語。問何名遂求。答彼有所問。非望虗答。故八聖語。遂問所求。
疏三者利行(至) 安處建立。
注自性利行。非先愛語。不能勸導。諸有勸導。行利益者。悉為自性。
疏能令獲得(至) 輕安解脫。
注一切利行。亦先開二。一未成熟有情。能成熟利行。二已成熟有情。令解脫利行。後文開三。今此文是。初是如法商農等業。次即捨家行乞食等。俱即離欲。現得輕安。後生天等利。於後利中。藏本論脫。問纂說現利。有具德者。獲名譽等。豈無後利。於後利中。說捨家等。豈不現在人天讚等。不爾不成二世順益。寧殊二趣苦樂異熟。答此隨麤顯。
疏習近惡友(至) 邪見誹謗。
注難行利行。二句為一。此三種人。難勸導故。下開解言。貫此用之。植宜從植。
疏常起八纏。
注遂求利行。令離八纏。下言皆能開解。貫此用之。言八纏者。無慚。無愧。昏沈。睡眠。掉舉。惡作。及以慳嫉。問何名遂求。答求離纏者。教令離之。
疏十惡業者(至) 皆能開解。
注常起二字。却貫此上二世利行。論中有九。此言十惡。有開合也。身三語四。合其意三。以為一種。却添飲酒。故成九種。不離本數。故此言十。
疏起大悲心(至) 永不退轉。
注清淨利行。論亦有十。此但後五。依內清淨利行。初句第一大悲利行。三句第二無倦利行。六句第三謙下利行。式句第四淨實利行。末之二句。即是第五不退利行。此名依內清淨利行。其前五者。名為依外清淨利行。一無罪利行。二不轉利行。三漸次利行。四遍行利行。五如應利行。如是五種令他無罪。不於邪轉。從淺至深。遍利一切。如可應利。名為五也。
疏四者同事(至) 諮受此事。
注此同事中。無有九門。即以前行同事行故。此文有二。初彰自同行而他隨。後明自不行而返責。初中有二。初明他順行。後辨無異辭。
疏次供養三寶。
注四十四云。一設利羅供養。二制多供養。三現前供養。四不現前供養。五自作供供養。六教他供養。七財供養。八廣大供養。九無染供養。十正行供養。與此不同。其義何耶。答論後釋中。却明二俱。若開初二。即為十二。此意前二。即是就境。既不離後。遂廢之也。論依總別。先依二境。列其二總。後別分八。其二俱供。即別合故。却不列也。釋中文具。遂別釋之。
疏一於對現前(至) 親面供養。
注設利羅者。訛云舍利。即是佛體。論云。色身并牙等。並是舍利。制多云塔。窣堵波者。云高顯也。
疏二於餘三世(至) 修不現前供養。
注此依但想餘界等也。
疏三對現前時(至) 修現不現前供養。
注現對字倒。此約對現。作餘佛想。故是俱供。
疏若佛滅後(至) 菩提資粮。
注昔意因辨供養功德。便明造像福果亦多。問論意是說不現前供。其義云何。答所對異故。對已滅佛。故作是言。約現所對制多等者。亦名現前。倫只直科。為明得果。
疏四於如是所唯自供養。
注指制多等。名為如是。乃至不使奴婢等也。
疏五若起悲心(至) 令他供養。
注自物不廣施與他已。既更無有。故唯他供。
疏六或俱供(至) 作此供養。
注自施勸他。乃至勸奴婢等。亦為俱作。
疏七以香華等(至) 修財敬供養。
注問論文中。無盡財言。其義云何。寧殊第八。答即下多義。然非時長。下具三義。名為廣故。此言敬者。即問訊等。
疏八即以財敬(至) 修廣大供養。
注事廣心廣。長時中。具有七義。一多。二妙。三現前。四不現。五自作。六教他。七淨心。上依倫。纂敘異釋。長時為一。淨心並屬釋成之文。依此廣義。有其二種。一造作廣。二迴向廣。若依前解。今文具三。乃至超四。又解論文現不現前。一箇若字。合為一義。自作教他。亦復如是。却開長時淨心迴向。以為七種。此文具五。乃至超二。
疏九不以輕慢(至) 修無染供養。
注此中有三。此為第一六淨供養。六不越二。心淨物淨。如文可知。論具六種。一不輕慢供養。二不逸懈不敬供養。三不輕賤棄擲供養。四不散慢雜染供養。五不矯詐虗設供養。六非不淨物以為供養。今文具四。等取餘者。復不次第。或輕慢中。別攝三四。具有六種。
疏自力集財(至) 而為供養。
注此無染中之第二門集財無染。此中有三。自集。求得。想化為三。化中有四。身。手。聲。具。如文可知。又於化中。疏加想字。即假想也。論文附在隨喜之中。言勝解故。
疏想瞻部州(至) 普生隨喜。
注第三門中。正辨隨喜。論舉無財。且依純爾。意癡有財。但隨喜也。自施喜他。此行不無。
疏雖少用功(至) 精勤脩學。
注恐有疑而不肯修此。故有此文。若言顯勝。是望誰耶。
疏十若有須臾(至) 正行供養。
注初明想念修。後明造作修。後三句是。初中有二。初明心念。後辨守戒。即為下是。初中論文有其五門。一四無量。二苦四理。三涅槃勝利。四六念。五忍信無相。修此五觀。便住律儀。不言餘者。要作持故。下修作中。亦有四門。一止觀。二菩提分。三六度。四勝事。今唯後一。餘在乃至。
疏應念此為(至) 不可比喻。
注此為歎勝。
疏修供養時(至) 眾義依止。
注論有六種增上意樂。一是大福田。二具大恩德。三有情中尊。四極難值遇。五獨一出現。六眾義依止。義者義利。此無第三。
疏於法於僧(至) 隨應亦爾。
注昔作上排。合疏引意。非依論文。是在六意樂中。六意樂前。十相之後。更有例供法僧之文。論云。由此十相。應知是名具一切種供養如來。如供養佛。如是供養。若法若僧。隨其所應。當知亦爾。科意合疏。
疏當擭大果說不能盡。
注此文亦是與六意樂。相連相接。論云。由是六種增上意樂。於如來所。若於如來法所僧所。少分思惟。而興供養。尚獲無量大功德果。何況其多。
疏次應親近善友。
注亦四十四。供養在內。親近是外。故是次第。
疏戒無穿缺(至) 名善友相。
注論有七問。四問善友。三問親近。此答第一善友相也。論有八相。一住戒。二多聞。三修證。四哀愍。五無畏。六能忍。七無倦。八辨了。今並具之。
疏求施利樂(至) 所作不虗。
注此答第二所作不虗。一先欲為利。二於此正欲。三有力善權。四饒益無倦。五大悲平等。
疏威儀圓滿(至) 儉稸隨捨。
注此第三作信依處。論有五義。一勝妙威儀。圓滿寂靜威儀。三敦肅。三業無掉。三無矯。不為誑他。四無嫉。忍勝隨喜。五儉約。捨此儉。畜字對論似差。儉字力瞻切。又虗撿切。並難用故。畜積成慳。亦難用也。宜云儉約。或畜字無差。儉復連畜。以兼釋文。尠儲器物。宜此稸字。
疏諫舉令憶(至) 可為依信。
注此答第四為善友事。論亦五義。一能諫舉。二能令憶。三能教授。四能教誡。五能說法。今言依信。却是第三。不知何為。應云由有此事。可為依信轉成之也。
疏有病無病(至) 名為親近。
注此答親近之第一也。論有四相。方得親近。一疾安敬信。二問迎修敬。三什物隨時。四隨轉自往。今此具有。兩句一相。末句為結。其第四相。論云。於如法義若離。隨自在轉。此是隨轉。今引次下自往之文。自往問訊。自往聽息。前有七問。已答前五。更有二答。六於法師。作五種悅意相。一寶。二眼。三明。四功德。五無罪。七由五五處。不作五種異意想。一於壞戒。二於壞族。三於壞色。謂醜陋等。四於壞文。五於壞美。此第六七。前已曾引。故此無也。
疏次修無量(至) 慈悲喜捨。
注亦四十四。三鏡。四行。如文可知。
疏於其十方(至) 名無緣慈。
注見假有情。名有情緣。但唯見法。名為法緣。都無分別。名無緣慈。緣如為境。名無緣慈。談根本也。
疏於有苦者(至) 餘並同前。
注捨若隨增。但說處中。今依盡理。於三起也。末句是指法緣無緣。
疏三無量中(至) 後一利益。
注此有兩門。無緣等三。慈悲等四。假實雖殊。見有情同。其法亦爾。無分別智。二乘寧無。釋曰。菩薩本為利他修故。便立本慈。二乘不爾。起想方是。
疏次修慚愧。
注菩提分品。有十五相。一修慚愧。二堅力持。三無厭倦。四知諸論。五知世間。六修四依。七無礙。八修資粮。九菩提分。十修止觀。十一善巧。十二總持。十三正觀。十四三等持。十五嗢柁南。四十四中。有前五門。此為第一修慚愧也。
疏若有應作(至) 隨逐不捨。
注論有二門。自性依處。今此具有。然不次第。先辨依處有其四種。是所羞處。一應作不隨。二隨不應作。三於覆己惡。四可悔不捨。
疏應[(厂@((既-旡)-日+口))*頁] 內身(至) 修起於愧。
注此明自性。內外分二。崇善拒惡。名為慚愧。由此於前四事羞耻。悔雖訓慢。不是高舉。但取無崇。
疏次修堅力(至) 堅持自性。
注亦有二門。自性依處。此但自性。此有三義。制染。忍苦。勇猛為三。
疏次觀世間。
注前越二門。心無厭倦。善知諸論。今當第五。善知世間。
疏命濁有情濁(至) 厭離憐愍。
注昔科有悞。由不見文。有科為十。亦有似悞。今依倫科。論有二門。一了知世間。二隨順世間。於初門中。論有四門。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三作八觀。四勝義觀。今但有三。此第一也。濁為濁穢。不如先迹。下惡可厭。名之為濁。初即命根。為命濁體。不信憍慢無明懈怠五法。為有情濁體。若依同時。五蘊為體。除見及前五。餘煩惱為煩惱濁體。五見兼不正知。為見濁體。四塵五蘊。為劫濁體。
疏見器成壞修無常想。
注此第二也。下有八觀。為苦集滅道集愛味過患。及與出離為八。此為第三。此略不引。
疏觀自內身(至) 而不堅執。
注此第四也。作人無我。唯法假名。故是無我。法中論文。是依蘊處。今依六界。
疏年德耆尊(至) 如男女想。
注下隨順世間。若依倫科者。論有四行。一化順物情愛語行。二若識不識下。化稱物機利益行。三化遂物心布施行。四化合時宜同事行。初中有二。初別明。後總明。此是別明。於中三明。對三品人。如文可知。所言俱者。年德二也。
疏處尊見卑(至) 攝受隨順。
注此是總中。偏明居上。前有總明三品文也。
疏若識不識(至) 住不安樂。
注此下利行。等為朋友。唯作利益及安樂也。今撿論文。有病無病。是在若識不識之前。
疏離十四垢業(至) 攝四善友。
注亦是利行。離染攝善。言十四者。長阿含經。纂云。身口有四。煞。盜。婬。妄。惡因有四。貪。嗔。癡。怖。六損財法。躭酒。愽戲。放蕩。迷著。伎樂。惡友。言藏隱六方者。父母為東。師長為南。妻子為西。親友為北。僕使為下。高德為上。心不憍舉。住彼名藏。四惡友者。一如親惡友。外伏內惡。二美言惡友。言順意違。三敬順惡友。心順無諫。四為惡惡友。為諸惡友事。四善友者。一止非。二慈愍。三利人。四同事。中二但愍。與樂別也。
疏分財平等(至) 無枉毫釐。
注此是布施。此有三義。審觀已下。是第三義。不虧賣價。論有第四同事之文。今此不引。
疏次修四依(至) 證決定故。
注此當論中之第六。門在四十四。
疏以要言之(至) 正所應學。
注四無礙下。要有九門。今但指一。餘在乃至。此下大意。辨菩提分。有十五門。論且指爾。准論上下。一切所修。為菩提因。並菩提分。遂言乃至。便宜猶至三十二相業。一切種妙智。在第五十究竟瑜伽建立品中。論云。云何一切種妙智。乃至當知此中若諸如來。或於能引無義聚法。或於非能引有義聚法。或於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總於如是一切法中。無顛倒智。是名如來一切種智。若諸如來。於其能引有義聚法。一切法中。無顛倒智。當如是名如來妙智。即於此中。若一切種智。若妙智。總合為一。名一切種妙智。有科此節在菩提分。此下在於大文總辨。恐非疏意。若以此文定屬此品。何有三十二相業等之文。可思。
疏以身語意(至) 皆令現行。
注此下之文。在四十三四攝品末。通論七品。亦有九門。此在第一。當自性門。論有三義。一現行。二最勝。三清淨。此有前二三業現行。是其第一。於最勝中。復有二義。一廣大。二無染。廣大復三。一有情無別。二事無別。三時無別。普是有情。是第一也。於一切時。是第三也。修一切種。是第二也。無染復四。第一歡喜。二不損他。三見功德。四無悕望。文中悕字。論是希字。等字等取不望報等。已前標文。從此文勢。向後而標。此之釋文。却從布施。相影顯也。大意但是菩薩所學之法。除初二時。皆是菩薩正所應學。菩提分也者。三持文。可知此意。
第三說名菩提分持。辨能學十兼學行故。有將此下。於能學中。大文科出。初別辨諸行。後總科揀。可詳次前以要言之。至王所應學。及向下文七意樂了。如是一切。名所學法。及此一段。舉此六度。必是一段。通說一切菩薩所學。並得名為菩提分也。下七意樂。是意樂品。連下住品。下住品初有通條。已前之文。可以尋之。
疏不淨觀等(至) 皆如經說。
注共二乘行。不觀等修意皆別。昔科似悞。此文却是在四十五。當第九門。菩提分中。別宜作同。論云。於三十七菩提分法。如實了知。而不作證。或字無差。論次下文。具說二修。於與字中。見其共義。論云。普於聲聞三十七種。如實了知。及於大乘三十七種。皆如實知。能於其身。住修身觀。不於其身分別有性。(云云) 如彼。故是別也。雖同別修。必不作證。
疏次應修願(至) 謂攝受正法。
注自此已後。約五位明。於此品中。但有三門。自餘隨應。在於諸品。既是總論。非局此品。仍先願者。五位之初。初發心故。仍言次者。次前文也。又論是當第三十故。問此資粮位。何無此門。答彼依三劫。以為三品之福智故。故此非也。
疏復有三願(至) 護持正法。
注初一自利。後一利他。後一為法。
疏復有四願(至) 早得成就。
注願自願他。隨應通四。或唯利他。
疏復有五願(至) 所有正願。
注此願方是菩提分品。第十三門。四十五末。初通二利。次一利他。三四自利。二三准四。願字宜重。
疏五者大願(至) 皆發此願。
注十个願字。即為十也。如文可知。第十願速。與初故利。
疏如上所說(至) 通所修法。
注結上修願。云何與下修十法合。
疏位別修者(至) 亦修十力。
注下有二十。初十法者。供養佛下。一句為一。十力當撿。
疏如是餘位(至) 廣說如經。
注此文應與次前段合。
疏然此位中(至) 未已制伏。
注分伏分別。俱生全末。故多散修。
疏將入加行(至) 先修三三摩地。
注在四十五。十五門中。第十四也。有科下文。並屬加行之方便修。宜應詳之。不知將作何位收攝。應說此為資粮位後。趣後之修。當勝進行。應准千劫學威儀等。而以攝之。
疏諸法有二(至) 修空三三摩地。
注且依一門。依三性辨。理更多門。如了義燈。
疏此若但言(至) 亦修非散。
注言三摩地。此云等持。雖亦通散。此中約定。初後二門。如文可知。
疏此位所修准義應悉。
注前有三文。但通前三。
疏次修四種(至) 無主宰故。
注四十六初。(嗢) 柁南者。此中纂倫解云說也。倫又解云。或云總略義。或標相義。亦得名印。言二觀無常者。論言諸行。疏約乘前諸行無常。轉條。無常。應思。何故不云有漏。答顯多苦也。
疏修方便已(至) 印修空相。
注此言方便。或即資粮。若於加行四位之前。更有方便。應前標中合云。將入加行四善根位。前方便中。既直說云。將入加行。故須思之。
疏修自利已(至) 利他善巧。
注第四十六功德品中。修五無量修成功德。准是上位。如何此修。答彼實是通。於此舉之。資粮修習。得此功德。問只說此四善。何處修此。答且說觀空。實亦觀有。於所能取。相當處觀。此言已者。義勢而以位位。而以非四位了更別有位。說世第一。唯有一念。入見道故。
疏為饒益故(至) 四種有情。
注問云何樞要六十二。答此開共住近住為二。利養恭敬。亦為二故。
疏依處受化(至) 世界差別。
注十方無量。非取有情。
疏有情在彼(至) 諸法類異。
注等惡無記。三性差別。
疏即此有情(至) 所調伏差別。
注論依增數。自一至十。即五十五。一者應調伏。二者具不具縛。三者鈍。中。利根。四者四姓。五者貪。嗔。慢。尋思行。六者在家。出家。未熟。已熟。未解脫。已解脫。七者輕毀。中庸。廣顯智。略開智。現所調伏。當所調伏。緣所引發。八者八部。九者如來。二乘菩薩所化。難易調伏。軟語呵擯調伏。遠近調伏。十者地獄。傍生。琰摩王。欲界天人。中有。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如是悉為菩薩所化。
疏要由善巧(至) 調伏方便。
注依所調伏。隨應方便。
疏於加行位(至) 已略解相。
注初心少分。真相二位。
疏從此位後(至) 證十真如。
注從見道後。此標四門。下但釋三。
疏十勝行者(至) 皆此十勝。
注福智料揀。如唯識論。
疏方便善巧有十二種。
注二種六也。
疏悲心[(厂@((既-旡)-日+口))*頁] 戀(至) 此六為內。
注一句為一。末句是結。前之三義。成後三義。
疏令以少善(至) 此六為外。
注二句為一。末句是結。
疏如是十二(至) 二拔濟。
注前六後六。二利次配。迴向菩提。故是自利。問既是慈心。顧戀有情。云何自利。答但說不捨。不見利相。故是自利。後六言令。皆是利他。又其前六。前三成後三。故是自利。
疏願有五種(至) 二行利樂。
注自利利他。如次配之。發心大願。通其二利。受生利他。所行。正願。是自利也。唯識疏判。即菩提願。後四通利他。
疏力有十種(至) 二修習。
注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勝劣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生死智力。十漏盡智力。思擇諸法。而修習之。並通二利。第三後三。是修習力。餘之六種。是思擇力。
疏智證諸法(至) 二成熟有情。
注證已引安。亦即二利。
疏於前所說(至) 過前增勝。
注過地前也。或地地過也。
疏謂總求身(至) 而隨彼欲。
注此却是前布施品文。別引上品所修之者。下戒等准無愛染心。而施與也。
疏若求為過(至) 終不遂彼。
注寧施百千。與餘眾生。此為生過。下為無益。而不施與。
疏施意若淨(至) 皆不應與。
注自無慳心。名為淨意。此中有三。一別有大利。二魔等來求。三癡狂來求。皆不應與。無並益故。
疏若愍食吐(至) 而行布施。
注如得棄鬼。瑜伽此名通內外施。等取其餘。通內外者。名為雜財。
疏一切有恩(至) 應行惠捨。
注此中二事。一切有恩者。即父母等。下為第二。言未喻者。未曉喻也。雖已曉喻。令其歡喜。求者兇惡。為殘害也。或是賤字。論中並無殘字。賤字即云怨家惡友藥叉羅剎。凶暴業者。言軟等妻拏者。論云。不以妻子形容軟弱。族姓男女。施來求者。令作奴婢。此中有二。一不為自厭軟品施他。二不以上姓為下賤。此上布施。在三十九一切施中。
疏寧犯性罪(至) 憐愍煞之。
注見一有情。若且存活。必造重罪。菩薩悲愍。不避自墮。遂乃煞之。此即無罪。
疏暴惡宰官(至) 奪癈隨還。
注點字傳差。合作點字。此是菩薩。見有宰官。增上暴惡。逼惱有情。遂黜或廢。黜即貶。癈即除。貶即暫。除即永。此上二句。下二句中。復有二事。合而為文。劫即盜賊。守即守護。監臨主首。私取彼物。自受用者。於初劫盜。菩薩奪之。却還舊主。於後監主。菩薩與癈。不令管守。亦無有罪。生無量福。
疏無屬繫心(至) 皆不應爾。
注言無屬者。是女人習婬者。求之即隨。不爾不應縱其上義。出家菩薩。亦不應為。繼字恐差。論是繫字。問言母色名義云何。答少年之女。後當為母。從喻為名。猶如村邑有出產也。問出家豈無悲愍之心。答形相別故。就利多故。
疏為拔他難(至) 無量功德。
注妄語即是八邪之語。用奪他難。然非為自離。問兩舌。令不相和。麤惡惡口。毀罵令迴。雜穢綺語。即歌唱等。隨宜引攝。
疏或現神通(至) 令得利益。
注此當饒益有情戒也。於中有二。且先一事。有造惡者。示現地獄。令彼見之。云與汝同。希離惡也。為彼無信。菩薩故問。彼拒不答。現通令怖。由是遂信。今撿論文。上是不信令怖。下有未信。但現善通。不須怖之。故置等字。此上戒文。在第四十。及四十一。一切戒中。
疏若遭苦逼(至) 勇悍無倦。
注忍進合明。上二句通。下二句別。無異想者。無變異意。在四十二。一切門中。
疏能住殊勝(至) 還生欲界。
注此是定也。在四十三。初之四句。是一切中。第二引發。方性二字。傳者差也。論云。十力種姓。後之二句。第三難行。勢相乘故。如是引也。意云由得十力種姓等持。不捨上定。再生欲界。
疏能起勝義(至) 境界無礙。
注此是慧也。亦四十三。初之三句。當一切慧之第一也。論云。於無我性。或於真諦。將覺。正覺。已覺。今說地上。略初將覺。在前排度之中已引。論次下云。悟平等性。入大總相。究達一切所知邊際。當此平等遍滿總也。後之四句。即三難行。勢有相乘。故如是引。於勝義覺。知法無我。平等性覺。即善調伏。遍滿總覺。境界無礙。并通正已。
疏於攝事中(至) 二種俱非。
注此有四句。有諸菩薩。是他同事。而不自現。與他同事。有諸菩薩。非他同事。而自顯現。與他同事。俱同俱非。准此思作。上言是非。談本實事同與不同。下言顯現。即約隨機。同不同作。故成四句。第一句者。事相雖等。謙下自隱。示居下位。第二句者。事實位高。現同下類。第三句者。事實相等。現與同作。第四句者。事實位高。不度下位。初之五句。是當第一。次下四句。是其第二。言怖畏者。下怖上也。狗見人怖。不可化之。遂現為狗。而化之也。論文極寬。論云。於甚深處。心生怖畏。人法俱深。下至狗也。所作之下。四句之文。是其第三。是化菩薩同位退者。後之二句。是其第四。捨利下位。
疏於供養中(至) 真行供養。
注此四十四供養無量。唯無親近供養十種。今可具足。佛即設利。等取制多。不言自他。即可通二。十方之中。通現不現。具足珍財敬。及以廣大。或現通等。即是無染。真行可知。問得平等字。要何所用。論上無故。答義加顯供設利羅等。至於十方是上位也。
疏修無量中(至) 亦名大悲。
注此依初地。得十平等。舉一正用。舉證真俗。顯作證修。結成無量。亦名大悲。言證真時。非要同時。
疏緣微細苦(至) 極清淨故。
注具四義故。名為大也。故并無癡。以之為體。
疏修此心時(至) 有堪能心。
注下有八義。初義辨攝一切悲心。第二證悲意樂淨故。是入初地。下有六義。望諸有情。一極親厚心。二極愛念心。三欲作恩心。四無厭倦心。五代受苦心。六調柔自在。有堪能心。
疏聲聞已得(至) 悲前行心。
注此下翻前。不名大也。言前行者。有悲俱心。正拔苦也。有前行心。悲前方便。觀其眾生。大論說觀百一十苦。聲聞正悲。不如菩薩之前方便。
疏由此熏修(至) 堪忍眾苦。
注由大悲故。具攝六度。故說菩提由悲建立。
疏又於十地(至) 皆十行攝。
注隨增各一。如常易知。神通作業。偏入第十。
疏唯說十度(至) 受用法成就。
注准障立也。初一障字。六通用之。令字兩用。趣入解脫。是其二故。後一障字。四遍用之。施等諸善四字兩用。施感富貴。戒感善趣。忍不捨生。進能增德。定令趣入。慧令解脫。方便無盡。願即無間。力即決定。智受法樂。故及熟有情。又解趣入解脫。即目其慧。令者是定。或定為依趣。慧能證入。解脫字通。問常說持戒。感其尊貴。今何說施。答應通有能。又貴通二。富貴尊貴。尊貴是戒。
疏十種障者(至) 未自在障。
注前十唯修。正當此用。後十兼見。便明無失。後十障者。便明十一二十二愚。一異生性障。一執著我法愚。二惡趣雜染愚。二邪行障。一微細悞犯愚。二種種業趣愚。三暗鈍障。一欲貪愚。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四微細煩惱現行障。一等至愛愚。二法愛愚。五於下乘般涅槃障。一純作意背生死愚。二純作意向涅槃愚。六麤相現行障。一現觀察行流轉愚。二相多現行愚。七細相現行障。一微細現行愚二純作意求無相愚。八無相中作加行障。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不自在愚。九利他中不欲行障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二辨才自在愚。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一大神通愚。二悟入微細秘密愚。十一佛地障。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二極微細礙愚。廣如唯識。
疏十真如者(至) 利樂事故。
注地地證一。隨詮顯示。亦約初滿。
疏一切菩薩(至) 修前諸行。
注四十七卷。分品之中。說修此四。一切在家出家。二分修習。故是諸位。總修相也。有將此下。四相七意。自廣修下。對持瑜伽。大文分之。依論排次。事實如此。然詳來意。因菩提分而生之也。如五無量是功德品。不可依論排次科之。然應思思。問與七最勝。為同為異。答彼依相狀。此約修心。
疏一者善修(至) 無罪修作。
注此中四義。如文可知。
疏二者善巧(至) 應機說法。
注除初標句。次有四句。攝九方便。一者背教除惱。二處中令趣。三已趣令成。四已熟令得。初句攝四。次句是一持犯觀察。又次一句。是其正願。後句攝三。為三乘故。此無第五。知於異論。或獲利攝。
疏三饒益者(至) 別總隨與。
注依四攝事。或別。或總。
疏四者迴向(至) 不希餘果。
注以前三門所集三世一切善根。並向菩提。更無餘心。名為淳一微妙清淨正信無心。(云云) 。
疏應以七相憐愍有情。
注亦四十七隨法瑜伽。在其增上意樂品初。說此七相。一無畏。二如理。三無倦。四無求。五無染。六廣大。七平等。
疏非怖畏彼(至) 平等無限。
注一句一義。如文可知。其第一義。非怖彼故。而與財等。希望即是愛染心也。至愛異熟。並此所遮。遭苦不捨。其心廣大。
疏如是一切名所學法。
注此是大文。總結所歸。如何子科。結上五位所修學法。皆是所學之行法也。非前法則。或是近結。雖文頗在四相修中。意樂品中。更全無此。詳疏頭尾。如是科也。
疏三世菩薩(至) 更無增減。
注此下文更應大分。雖論是在四相之中。然此引意。明一切行皆如此也。
疏諸出家者(至) 真勝殊勝。
注偏讚出家勝在家也。文亦分品。
般若心經幽贊崆峒記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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