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偈釋

明 曾鳳儀釋2卷CBETA X0472大于一万字 3 h 白话文由 GPT-4 翻译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上(宗通卷八)
彌勒菩薩八十行偈
弥勒菩萨八十行偈
(無著菩薩頌 唐法師義淨譯)
(无著菩萨颂 唐代法师义净译)
天親菩薩頌 魏菩提流支譯
天亲菩萨颂 北魏菩提流支译
明菩薩戒弟子南嶽山長曾鳳儀釋
此經文句義次第 世無明慧不能解
这部经文的逐句含义和顺序,世俗之人没有明慧是无法理解的。
法門句義及次第 世間不解離明慧
法门的句义和顺序,世间之人若无明慧则无法理解。
稽首於此教我等 無邊功德所生身
向您顶礼,您是我们的教导者,是无边功德所成就的身体。
大智通達教我等 歸命無量功德身
您以大智慧通达教导我们,我们向您无量功德的身体致敬。
具如斯德應禮敬 彼之足跡頂戴持
应当如此尊敬具有这些德行的人,将他们的足迹顶在头上,持于心间。
應當敬彼如是等 頭面禮足而頂戴
应当以这样的方式尊敬他们,用头顶礼他们的足,并顶戴于心。
覺轅難駕彼能乘 要心普利諸含識
觉悟之路难以驾驭,而他能够乘坐,以普遍利益所有有情众生的心。
以能荷佛難勝事 攝受眾生利益故
因为他能承担佛陀难以超越的事业,接引众生,带给他们利益。
偈曰。
(勝利益應知。於身并屬者。得未得不退。謂最勝付囑)
巧護義應知。加彼身同行。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囑。
此釋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二種義也。護念為攝受根已熟者。如來善巧神力加被於彼。於彼身中。令其佛法成就。於彼屬同行者。令其教化利益。自利利他。與佛無異。付囑為哀彼根未熟者。已得不退位者。令之不捨大乘。未得不退位者。令於大乘更趣殊勝。以勝付囑而相付囑。欲其轉化無窮也。
(於心廣最勝。至極無顛倒。利益意樂處。此乘功德滿)
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
此釋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至即非菩薩。四種心也。若胎卵濕化。至若非有想非無想。盡乎三界眾生矣。悉在所度之中。是廣大心也。皆令入無餘涅槃。盡成佛果。是第一心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但是寂滅己身。無別有情。是常心也。何以故。菩薩取一切眾生。猶若我身。常不捨離。故名為常。若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依止身見。故我等想生。是名顛倒。無此四相。是不顛倒心也。如是四種利益意樂。圓滿果因。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住無所住。名深心住。此菩薩乘。功德圓滿。量等虗空。如是降伏。如是安住。是如來所為善護念善付囑諸菩薩者也。
(六度皆名施。由財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修行不住)
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
此釋應無所住行於布施義也。布施是檀波羅蜜。無住是般若波羅蜜。何以行施處離相。離相處行施。名為相應行。以檀施能攝六波羅蜜故。施有三種。一者資生施。二者無畏施。三者法施。此中資生施。但攝布施一波羅蜜。無畏施。攝持戒忍辱二波羅蜜。法施攝精進禪定智慧三波羅蜜。此三種施。皆得名施。亦皆得名智。以智攝五波羅蜜。即無所住而行於布施等。諸菩薩修行。當住於此也。
(為自身報恩。果報皆不著。為離於不起。及離為餘行)
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護存己不施。防求於異事。
此釋布施不住於相之義也。凡人行施。多為現在自身。及報過去之恩。希望未來之果。三者而已。於此三世事中。悉皆不著。所謂不住於事者。依資生施說。謂於所施財。心無愛著。無所住者。依無畏施說。謂修戒忍時。不望報恩。不住色等者。依法施說。謂說法之人。心不希求可意諸境。凡現生果報。及他生果報。皆不著也。復以何義不住彼耶。心存於己不起施心故。或復施已還追悔故。為護此事。於身不著。若有希求。即為餘事而行惠施。退失菩提故。為防是行。於事不著。此布施等不應住於相也。
(攝伏在三輪。於相心除遣。後後諸疑惑。隨生皆悉除)
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
此釋布施離相獲福。復斷後後疑惑也。度生而著四相。即布施而住於相。此取相之心。故當降伏。即彼布施等事中。不見施物。受者。及施者。於此三輪。除著想心。但應如所教住。謂以無住為住也。此中有疑若離施等相想。云何能成施福。不知如是布施。其福轉多。量等虗空。不可思量。此即斷疑之端也。向後層見疊出。所有經文。皆為除遣後後疑惑。如云莫作是念等。如云勿謂如來有所說法度生等。皆防生成心之謂也。
(若將為集造。妙相非勝相。三相遷異故。無此謂如來)
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即如來。
此釋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之義也。如來三十二相。是由施等因緣集造。墮在有為之數。由多劫修行。乃得成就。若分別有為體是如來。便見如來有其勝相。若望如來真如之性。即無此勝相。何以故。此有為體。當為生住異滅四相所遷。此云三相異體者。以住異同時故。若法身如來者。本自無生。離彼有為。本無所為。離彼成就。非前際生。非後際滅。本無變遷。離彼異體。謂三相異如來故。是法身無相。不應以身相見也。若於是處。無三相可得。足知如來不是有為造作因緣所成。如是見已。雖為佛果而行布施。非著法施。成如是斷疑故。
(因與果甚深。於彼惡時說。此非無利益。由三菩薩殊)
說因果深義。於彼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
(由於先佛所。奉持於戒學。并植善根故。名具戒具德)
修戒於過去。及種諸善根。戒具於諸佛。亦說功德滿。
此釋頗有眾生。至種諸善根義也。無住而住。因深也。相而無相。果深也。於彼鬬諍牢固惡世之時。有能不以此為空談而生實信者。是末代菩薩持戒修福。具戒具德具慧。三德完備。故能信也。當知是人。修戒於過去。承事多佛。種諸善根。其來久矣。供養諸佛有三種義。一者給侍左右。二者嚴辦所須。三者詢承法要。能守護故。名曰尸羅。謂能善守六情根故。修復有三種。一能離於十不善業故。二能作於菩提分業故。三能趣於第一義諦故。如是修戒。而行恭敬承事。即持戒具足。如是供養。而種植善根。即功德具足。次下明其具慧。能於菩提生於實相。功德圓滿。其福固無量也。
(能斷於我想。及以法想故。此名為具慧。二四殊成八)
彼壽者及法。遠離於取相。亦說知彼相。依八八義別。
(別體相續起。至壽盡而住。更求於餘趣。我想有四種)
差別相續體。不斷至命住。復趣於異道。是我相四種。
(皆無故非有。有故不可說。是言說因故。法想有四種)
一切空無物。實有不可說。依言詞而說。是法相四種。
此釋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及無法相亦無非法相義也。上言菩薩三德備。由戒生定。由定生慧。所謂有智慧者。了知人無我。故無壽者四相。了知法無我。故無法非法四相。彼壽者及法。八相俱離。不復取著。誰其知彼相而遠離之。唯具慧者。依於八相。了知八相義別。所謂我相四種者何。中有主宰。名之為我。今觀色受想行識諸蘊。各各差別。各無主宰。故無我相。安住常性。名曰眾生。今諸蘊無常。相續流轉。無有一法是安住性。故無眾生相。脈脈不斷。乃名命住。今至壽盡而住。如有經言。汝今剎那亦生亦老亦死。故無壽者相。諸蘊循環。受諸異趣。
名曰人相。是中無人能取諸趣。譬如因質而現於像。質不至像。而有像現。由前蘊故後蘊續生。前不至後。而後相續。是無人相也。此謂了知人無我性也。所謂法相四種者何。經云。無法想。亦無非法想。無想。亦無非想。諸譯皆然。唯秦略其後二。此復云何。第一義諦。法本不生。能取所取。諸法皆無。故無法想。以不生故。亦無有滅。彼法無物。而空實有。故亦無非法想。此偈所謂一切空無物也。法與非法分別離故。不可說有。不可說無。非言所詮故。故無想。此偈所謂實有不可說也。所言無想。但顯想無。非謂有法而名非想。雖第一義離一切想。
而依世間言語想說。以於無言處依言相說。是不可言顯者。實言說之因也。亦無非想。此偈所謂依言辭而說也。是謂了知法無我性也。壽等四相易知。法等四相難晰。彼知遠離我人眾生壽者四相。即謂之法相。并其法相而空之。即謂之非法相。有是有非。未離分別。法與非法。二者俱泯。無可言說。是謂俱空。若一向是空。破滅諸相。恐墮偏空。故依俗諦說。亦無非相。有而不有。無而不無。是中道諦也。此非法相。遣法也。無相。遣非也。亦無非相。遣非非也。秦譯但以非法相該之。
(由彼信解力。信故生實想。不如言取故。取為正說故)
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實相。聞聲不正取。正說如是取。
此釋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義也。彼人持戒修福。能起深信。依彼信心。恭敬多佛。種諸善根。聞此經典。乃至一念生淨信者。信心清淨。能生實相。由具慧者。不如言取義。隨順第一義智。取為正說故。名為實相。為斯理故。說彼八相遠離之後。便云不取於法相。亦不取於非法相。法與非法。總未離於聲教。彼不以所聞聲教而正取之也。不正取於法。不正取於非法。二相遠離。即是實相。正說如是取。是以不取取之也。彼菩薩聞說章句。能生實相如此。何患其後有聞者不生實信乎。
(佛了果非比。由願智故知。為求利敬者。遮其自說故)
佛不見果知。願智力現見。求供養恭敬。彼人不能說。
此釋如來悉知悉見義也。謂佛知即是見。見即是知。非如肉眼。但見麤近物。至細障遠處則不能知。非如比智。見煙知火。不能照了諸相差別。彼具戒等人所有果報。佛一一知。佛一一見。若不言見。或謂比知。若不言知。或謂肉眼等見。是故知見並言。然由願智現量而了。惟佛具廣度眾生大願力故。具一切智智大智力故。於諸境界朗然現覺。不但現生福果。洞燭無差。即將來所感果報。為人供養恭敬等。無量福德。一一了知。何故如來作如是說。彼具戒等欲得福德。彼人則不能說。是人自知故。諸佛如來。善知彼何等人。有何等行。是故彼人不能自說。得福有二。生者能生因故。取者熏修自體果義故。
(證不住於法。為是隨順故。猶如捨其筏。是密意應知)
彼不住隨順。於法中證智。如人捨船栰。法中義亦然。
此釋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義也。謂文字般若脩多羅等法。非證智者所住處故。既得證已。應捨彼法。如到彼岸。應捨其筏。然欲證智。非法不可。於增上證。是隨順故。應須收取。如未達岸。必憑其筏。是名密意。一筏之上。有其取捨。故名為密。是般若法。於無相菩提相應者。尚在所捨。何況我相四種。及法相四種。與實相不相應者。其可取著而不捨乎。不悟而隨順於法者。即名識。悟而能轉乎法者。即名智。轉識成智。即法中義也。
(化體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非二取。所說離言詮)
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
此釋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義也。此須菩提所解如來無得無說義。應化非法身。原不證法。亦不說法。故謂無定法可得。亦無定法可說。其義維何。以如來所說真如之法。非耳能聽。不可取故。非口能宣。不可說故。是故應知非法非非法。此據真如道理而說。彼非是法。謂是法無為其性故。復非非法。由彼無自性。體是有故。二邊俱離。即無可說。是無上菩提。離言說相。從來無有得者。既無所得。更何說哉。此無得無說。須菩提所為解空第一也。
(自受為他說。非無益集福。福不持菩提。彼二能持故)
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
(得自性因故。此餘者是生。唯是佛法故。能成最勝福)
於實名了因。亦為餘生因。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
此釋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至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義也。寶滿三千界。持用布施。非不得福甚多。以其不趣菩提。唯成有漏之業而已。若受持此經。為他人說。自利利他二者。能趣菩提。肩荷佛道。福德積聚。勝彼寶施者無量。曷言乎福德之勝也。一切無上菩提。皆從此經發明。現證無為實體。永斷生死苦因。故曰於實為了因。一切諸佛。皆從此經。熏修身語。律儀圓滿。出生報化之身。故曰亦為餘生因。持說此經者。成就第一之法。成就希有之佛。世間之福。孰有過於此者。然所謂佛法者。即佛法非佛法。以所覺之法。唯佛能證。佛不自有。由不共性。以能作第一法因。是故彼福德中。此福最勝。故曰福成第一體也。
(不取自果故。非可取可說。解脫二障故。說妙生無諍)
不可取及說。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
此釋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至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義也。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今日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無為法。亦不可取及說也。所謂不可取者。非謂無其果也。如四果人各證自果。但不自作念謂得是果。即是不取。彼於證時。離取我等隨眠煩惱。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此不取者。即四果離四果。如依須菩提說得無諍三昧也。無諍者。謂離煩惱障。及離三昧障故。由離煩惱障。得羅漢果。由離三昧障。得無諍行。蓋人法兩空矣。更何取乎。
(在然燈佛所。言不取證法。由斯證法成。非所取所說)
佛於然燈語。不取理實智。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取說。
此釋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義也。然燈生時。身光如燈。以至成佛。亦名然燈。釋迦如來於彼授記成佛。然佛於然燈授記語中。不取於法。無佛想。無我想。無授記說授記想。顯是智證。而無所取故。但以無分別實智。證無差別真理。以是真實之義。離心緣相。成其無取。離言說相。成其無說。所以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也。
(智流唯識性。國土非所執。無形故勝故。非嚴許嚴性)
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此釋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義也。淨土有二種。一法相土。謂有形相可得。二法性土。謂離一切相。無所見聞。莊嚴亦有二種。一形相莊嚴。謂金地寶池等。二第一義莊嚴。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真實之理。顯發過恒沙功德而為莊嚴。如是而取淨土。非有形之淨土。乃第一體之淨土也。如是莊嚴。不取相而為莊嚴。是真莊嚴也。依第一義諦。無有形質可取。即非莊嚴。依俗諦。如是無莊嚴。是名莊嚴。若執有佛土形勝莊嚴。云我當成就。彼即於色等境界。有住著心。為遮此見。故下承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
(譬如妙高山。於受用無取。非有漏性故。亦非是因造)
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
此釋佛說非身是名大身義也。佛報身如須彌山王者。須彌雖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山無分別性故。報佛亦然。不取我是法王。以無分別故。如何得是無分別耶。第一義中。山及色身。皆無體性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以受樂報佛。遠離諸漏。即無有物。即是非身。由此非有身。說為有身。唯有清淨身故。自體是有。非由因造。遠離有為法故。是大身。即法身也。
(為顯多差別。及以成殊勝。前後福不同。更陳其喻說)
說多義差別。亦成勝較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
此釋如恒河中所有沙數。至勝前福德義也。前已說寶施之喻。今復說者。豈不重耶。前說一三千界寶施。此說無量三千界寶施。雖則總是多義。總是勝較量。然其後者。即多中之多。勝中之勝。故重說也。後福何以過於前耶。前福差別不明成立之因。為於菩提無有荷持之用。今欲顯其能立因相。更將別喻隨事而言。故較量之喻亦復殊勝。
(兩成尊重故。由等流殊勝。煩惱因性故。由劣亦勝故)
尊重於二處。因習證大體。彼習煩惱因。此降伏染福。
此釋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至是名三十二相義也。二處者。一是隨說四句偈等之處。一是經典所在之處。四句偈處。一切天人皆應供養如佛塔廟。已尊重矣。經典之處。則為有佛若佛弟子。又尊重之至也。彼以七寶等施。施寶之地。及能施者。無如是事。故謂持說勝也。又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即般若離般若。能與一切諸佛如來證法作勝因故。又一切諸佛所共說故。皆以修習般若為因。證會等流之性。發明大事。無說可說。故曰因習證大體也。彼七寶布施福德。是染煩惱因。以能成就煩惱事故。如積微塵以成世界。不離人天因果。是因果皆非實有。
故曰非微塵非世界。然是微塵非貪等煩惱體。是世界非煩惱染因界。故名微塵世界。是世塵無記。非彼染煩惱所及。縱能獲福。與微塵世界等。亦同於無記性。極為微劣。況此持經功德。能遠離煩惱因。能成佛菩提。及成就三十二相。非福德中之勝福德乎。又三十二相。非是正覺之體性。故名三十二相。比於持說法門。能得大覺性。亦為是劣。此佛身相雖劣。亦是出世之福。實勝過施寶所得世間之染福。況法身因。而不超越此三十二相。能降伏染福。而持經功德。更能降伏之也。
(彼果勝苦故。難逢勝事故。境岸非知故。於餘不共故)
苦身勝於彼。希有及上義。彼智岸難量。亦不同餘法。
(是甚深性故。勝餘略詮故。胄族高勝故。望福福珠勝)
堅實解深義。勝餘脩多羅。大因及清淨。福中勝福德。
此釋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至是名第一波羅蜜義也。彼捨無量身命以用布施。視乎捨資生財寶者。所得果報福德。此福勝彼福。何以故。彼捨身命。苦身心故。然是苦因。終招苦果。若以四句偈施。脫離苦海。其福不尤勝乎。爾時須菩提尊重法故。遂便墮淚。此法門希有。雖有智眼亦未曾聞。復是難逢。復是勝事。云何為勝。以上義故。如經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彼智岸無人能量。云何為到。由其所知境岸。唯佛。餘無能知者。故曰上義。又此法門不同餘法。此中有實相故。除佛法。餘處無實故。故信心清淨。不信餘法。則生實相。言實相者。
唯此處有。言非實者。餘處不生。能生是相。當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又此法門。是甚深性。故有能受持此經。思量修習。不起我等相者。是於可取境界。無有顛倒。得人無我也。又我等相。即是非相。是於我取。無有顛倒。得法無我也。此二如其次第。明我空法空。以至空空。能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故謂真實堅固甚深之義也。佛乃印可須菩提所說。若復有人聞說是經。始焉不驚。既焉不怖。終焉不畏。彼於無上菩提。不以其希有而驚之。不以其甚深而怖之。不以其難成而畏之。是於此經。能生淨信。更無疑沮。其能生實相。而成就無量功德也必矣。
此所謂堅實解深義者。後五百世寧無是人哉。特希有耳。又此法門勝餘脩多羅。佛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故。又云大因者。以第一波羅蜜。能為諸佛修證大體之因。又云清淨者。以無量諸佛所共說故。族胄高勝。極其清淨。彼以珍寶施者。無有如斯眾德圓備。此所得福。望前福聚。不啻霄壤。故謂彼福德中之勝福德也。
(彼行堪忍時。雖苦行善故。彼德難量故。由斯名勝事)
能忍於苦行。以苦行有善。彼福不可量。如是最勝義。
(由無恚怒情。不名為苦性。有安樂大悲。行時非苦果)
離我及恚相。實無於苦惱。共樂有慈悲。如是苦行果。
此釋忍辱波羅蜜。至應生瞋恨義也。謂彼持經者。行苦行時。雖同苦果。而此苦行不疲倦。以有堪忍性故。名到彼岸。彼岸有二種義。一是善性故。由諸波羅蜜。皆以善為體性故。二是彼德難量故。由彼德岸曾無知者。故言非波羅蜜。此苦行勝彼捨身遠矣。如我於爾時無我人眾生壽者相。離於我相也。及王悔過。我心無瞋。離於恚相也。無我。則無受苦者。無瞋。則無惱彼者。但見共樂。不見有苦。但見慈悲。不見瞋恨。如是苦行果。由與勝法相應。雖曰忍辱到彼岸。其實般若到彼岸也。豈同恒沙身命布施所得果哉。
(生心因不捨。是故應堅求。謂是得忍邊。及此心方便)
為不捨心起。修行及堅固。為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
此釋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至不應住相布施義也。佛無我人等相。自五百世以來。修行堅固。故能與菩提相應。若有菩薩不離我相等。苦行之時。見有苦惱。便欲捨菩提之心。是故應離諸相。若未生第一菩提心者。有如是過。故偈言。生心因不捨。是故應堅求。為何等心。是此心生因。而遣堅固勤求。復於何處。是不捨菩提心因。令進求也。偈言。為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此謂入初地勝義之心。得忍邊際。行無住心。故經言發無上正等覺心。何以故。示不住生心義故。若心住色等。此必不能進求佛果。故菩薩應無所住而行布施。即是生起無住著心方便。謂得忍已。雖復遭苦。而不棄捨大菩提心。故曰習彼能學心也。
(應知正行者。是利生因故。於有情事相。應知徧除遣)
修行利眾生。如是因當識。眾生及事相。遠離亦應知。
(彼事謂名聚。最勝除其想。諸世尊無此。由真見相應)
假名及陰事。如來離彼相。諸佛無彼二。以見實法故。
此釋為利益一切眾生。至即非眾生義也。云何為利益眾生修行。復遣不住利益眾生事耶。為斷此疑。故經言。為利益眾生。應如是布施。言此正行者。是利益眾生因。非取眾生相事故。何者是眾生事。偈言。假名及陰事。如來離彼相。彼眾生者。唯名字施設。喚為眾生。即是假名。原無實體。故如來說。一切相貌。即非相貌。如是足明人無我也。又眾生所依。謂由五陰所成。諦觀五陰。各無主宰。實無成眾生事。故如來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如是足明法無我也。諸佛明彼二相不實。故無彼二相。以見於實相無相故。若見於真實。即不見有所度之人。亦不見有能度之智。一切無所住著。是真般若法也。
(果不住因位。是得彼果因。世尊實語故。應知有四種)
果雖不住道。而道能為因。以諸佛實語。彼智有四種。
(立要說下乘。及說大乘義。由諸授記事。皆無有差舛)
實智及小乘。說摩訶衍法。及一切受記。以不虗說故。
此釋如來四語義也。如來言說。不離利生行施等事。即是道也。菩提妙果。雖不住於言說道中。而言說之道。能為菩提之因。以諸佛真實語言。能證離言之果故也。彼言說有四種智。彼真語者。但說真體實智。如華嚴境界。與大菩薩共也。實語者。如四諦因緣等法。與小乘共也。如語者。說大乘等法。與眾菩薩共也。不異語者。如一切受記等語。唯諸如來乃能究盡。所謂不共法也。以此四者。不虗誑於眾生。秦譯加一不誑語。非四者外。別有不誑語也。語本無誑。即不虗說。何慮其因果不相符耶。
(不得彼順故。是非實非妄。如言而執者。對彼故宣說)
隨順彼實智。說不實不虗。如聞聲取證。對治如是說。
此釋此法無實無虗義也。順彼實智第一義。說一切法本性無生。無生即無有。故無實。既無生。豈有滅。故無虗。上言我是真實語者。今又說無實無虗。一說兩兼。理難成信。由此答云。如言而執者。對彼故宣說。如依聲教得證菩提。便謂言中有菩提。又聞言中無菩提。便謂畢竟無菩提。不達言空而法實故。為破此二執故。說無實者。以所說法。不能得彼證法。所以對治言中有菩提之說也。又說無虗者。以此所說法。隨順彼證法。證果是實。所以對治言中無菩提之說也。惟其無實無虗。故一切應無所住。
(當時諸處有。於真性不獲。由無知有住。智無住得真)
時及處實有。而不得真如。無智以住法。餘者有智得。
(無智由如闇。當闇智若明。能對及所治。得失現前故)
闇如愚無智。明者如有智。對法及對治。得滅法如是。
此釋心住於法而行布施。至見種種色義也。一切時者。謂過現未來。一切處者。謂三界。眾生實有真如法。真如有得不得者。由心有住法不住法之異耳。無般若之智。而住於法。心不清淨。如闇中無所見。雖有解脫之時。雖有涅槃之處。冥然罔覺。故不得真如也。有般若之智。而不住於法。心得清淨。如有目者。當夜盡日出。見種種色。時時解脫。處處涅槃。洞然無礙。故得真如也。明與闇對。是對法也。以有智治無智。是對治也。明生則暗滅。智生則愚滅。由其有目。顯得能對。如夜分已盡。顯所治闇法盡故。如日光明照。顯能治法現前故。得失現前。奈何不習般若智乎。
(由如是正行。獲如是福量。於法正行者。業用今當說)
於何法修行。得何等福德。復成就何業。如是說修行。
(於文有三種。受持讀演說。義得由從他。及己聞思故)
名字三種法。受持聞廣說。修從他及內。得聞是修智。
(此謂熟內己。餘成他有情)
此為自湻熟。餘者化眾生。
此釋能於此經受持讀誦。至成就無量無邊功德義也。持經功德。較量殊勝。是修何等行耶。是得何等福德耶。復成就何等事業耶。修持說行。是為正行。證真如果。是大福德。成就威力殊勝。是大事業。如是修行。皆自聞經始也。名字有三種。曰受持。曰讀誦。曰演說。欲受持其義。廣為人說。先須讀誦其文。是讀誦者聞慧也。受持者思慧也。從他聞法。內自思惟。兼此二者。是得修行智也。此聞思修智。不為耽玩文字故。為自湻熟般若性智故。以其有餘化導眾生。常以所聞廣為人說。俾人人皆能成就最上第一之果。是為無量無邊功德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上(宗通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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